房管局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方案

2024-07-01

房管局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方案(共10篇)

1.房管局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方案 篇一

全镇集中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

活动实施方案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为了使北京奥运会和改革开放三十周年纪念活动顺利举办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按照旗委、旗政府的安排,镇党委、政府决定今年4至7月份,在全镇范围内集中组织开展一次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活动。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此方案。

一、重要意义

积极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切实解决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突出矛盾,是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的客观要求,是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预防和减少犯罪的重要环节,是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和谐的现实需要,也是做好当前各项工作、实现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重要保证。今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作出的战略部署的第一年,世界第29届奥运会将于8月在北京举办,改革开放三十周年纪念活动也将隆重举行。在全镇范围内集中组织开展一次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活动,具有特殊重要意义。

二、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总体要求,坚持统一领导、各方协同、分级负责,区别情况、全面排查、分类化解,排查调处与宣传教育、疏导预防并重的工作方针和原则,在全面、深入细致地开展民间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的基础上,积极配合参与热点、难点矛盾纠纷和群体性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特别注重做好妥善解决处理信访突出问题和群体性事件中的法律宣传和法律服务工作,将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把不稳定因素控制在最低限度,为北京奥运会和改革开放三十周年纪念活动举办期间社会和谐稳定、人民群众安居乐业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三、目标任务

通过集中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活动,进一步从源头上夯实预防和化解矛盾纠纷的基础工作,对各种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社会矛盾、民间纠纷、信访问题早发现、早控制、早解决、做到“小事不出嘎查村,大事不出苏木乡镇,难事不出旗县”;确保不发生大规模的群体性事件,不发生恶性“民转刑”案件,努力实现群体性事件下降、刑事和治安案件得到有效控制的目标,确保北京奥运会和改革开放三十周年纪念活动举办期间治安平稳和社会安定。

四、工作原则

坚持注重预防、事要解决的原则。统筹兼顾各相关群体的利益诉求,在协调利益关系中化解和预防矛盾纠纷,依法按政策解决问题,积极帮助群众克服生产生活困难。

坚持区别情况、分类化解的原则。结合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的不同情况,有针对性地作出部署,确定排查化解工作重点。根据矛盾纠纷的性质、原因、采取切实管用的措施予以化解,做到息事宁人、定纷止争。

坚持条块结合、以块为主的原则,把地区排查、系统排查和单位内部排查有机结合起来,全方位、多层面的深入开展调查摸排,切实把各种不安全、不稳定的矛盾和问题排查彻底,为解决矛盾和问题打下坚实基础。

五、工作重点和职责分工

(一)矛盾纠纷排查调处的重点是影响社会稳定,影响党群干群关系,容易引起群体性事件和“民转刑”案件的矛盾纠纷。一是工资福利待遇等引起的矛盾纠纷;二是因企业改制、土地草场征用和承包、城镇房屋拆迁、涉法涉诉等引发的矛盾纠纷;三是因环境污染等引发的矛盾纠纷;四是对复退军人等利益群体政策措施实施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五是可能引发群体性事件的生产经营性纠纷、产权纠纷、村务管理纠纷;六是敌对分子、极少数别有用心者插手上访活动及群体性事件的动向;七是电力、金融、森林、煤炭、通讯等重点行业的矛盾问题;

(二)排查工作分地区排查、部门排查和单位排查三个层次。

1、各村党支部、村委会负责组织排查本行政区域内存在的突出矛盾纠纷。

2、各镇直单位负责组织排查本系统内存在的突出矛盾纠纷。

3、各企事业单位负责组织排查本单位存在的矛盾隐患。

六、实施步骤

此次矛盾纠纷集中排查调处工作具体分为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动员部署阶段(4月15日至4月30日)

各单位要认真学习领会本实施方案,提高认识,并要结合分析本地矛盾纠纷形势,制定出具体的实施办法。要成立领导组织,明确分工,落实责任制,确保工作的落实。

第二阶段:集中排查化解阶段(5月1日至6月15日)

要集中力量、集中时间,边排查边化解,协调各方,整体联动,全方位地组织矛盾纠纷大排查。对排查出来的矛盾纠纷按照矛盾纠纷的性质、轻重缓急,进行梳理筛选和归类,找准突出问题,分析主要原因,提出切实可行的调处意见,并登记造册,留存备案,按照统计要求逐级汇总上报,切实做到对本地区、本单位问题底数清、情况明、件件有着落。特别是对排查出的有可能在本地区和越级到旗、市、自治区、进京的大规模集体上访和其他可能引发群体性事件的苗头和隐患,更要引起高度重视,坚持急事急办,特事特办,及时向党委、政府报告情况,协调相关部门优先处理,以免贻误时机,酿成更大事端。切实加大对信访突出问题和可能引发群体性事件的矛盾纠纷和苗头隐患的排查化解工作力度,真正做到“问题不查清不罢休、矛盾不化解不罢休”。

第三阶段:检查总结阶段(6月15日至6月30日)

各地区各部门对排查化解工作的开展情况进行自查,总结经验、查找不足、改进工作。镇党委、政府将在5--6月份由分管领导带领综治、司法、信访等相关部门对各村各镇直单位的矛盾纠纷集中排查调处情况进行一次全面细致的督查。

七、工作要求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落实责任制,严格责任追究。

各村党支部、村委会、各镇直单位的主要领导要切实承担矛盾纠纷排查化解的第一责任人的责任,把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摆上重要工作议事日程,精心组织,周密部署,推动排查化解工作的全面深入开展。要严格责任追究制,对排查化解工作不落实,措施不得力导致矛盾纠纷激化升级,引发群体性事件和非正常上访的,要严格追究第一责任人的责任。

(二)抓好督促检查,促进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的落实。对各村、各镇直单位的工作情况,镇党委、政府将按工作进度分阶段,深入到各村、各镇直单位进行督导检查。各村、各镇直单位的主要领导要深入实地了解掌握情况,帮助解决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加大对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的督促检查力度,坚持一级抓一级,扎扎实实推动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的深入开展。

(三)加强协调,落实部门责任,发挥综合效力。镇直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各村要对排查出的矛盾纠纷要搞好梳理、登记造册,并按照矛盾纠纷的性质搞好分流,交由具有处理权限的相应部门进行处理,以保证矛盾纠纷得到及时有效的化解。

(四)探索以人民调解为基础,行政调解,司法调解相衔接的有效机制,积极化解矛盾纠纷。各村要加大各级人民调解组织建设,队伍建设,本着边排查、边宣传、边解决问题、边充实队伍的原则,提高业务能力,不断地提升人民调解组织的社会公信力。

(五)按时上报工作情况。各村、各镇直单位要根据工作进展情况,在6月5日前向镇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镇信访办,联系电话:7224863)书面报告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情况。

2.社会矛盾纠纷排查调处的实施方案 篇二

为搞好我乡人民群众内部矛盾纠纷调解处理,特制定本方案,望遵照执行。

一、联席会议制度

乡建立矛盾纠纷排查调处联席会议制度,三个月召开一次成员单位会议,分析矛盾纠纷形势,研究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村社会矛盾纠纷排查建立会议制度,研究矛盾纠纷调解方案,分析当前矛盾纠纷形势。

二、排查制度

坚持执行村、乡每月排查一次社会矛盾纠纷,重要时期,实行每日排查和“零报告”制度,对一些苗头性、倾向性的突出问题,要及时组织开展集中排查和研讨,提出工作建议,制定调处方案。

三、分流制度

乡社会矛盾纠纷排查调处领导小组办公室对群众要求调处的社会矛盾纠纷,实行统一登记受理,然后根据矛纠纷的性质、类别,按照“属地管理”、“分级管理、归口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分流指派到有关部门或者单位。对乡矛盾纠纷排查调处领导小组指派的矛盾纠纷,有关部门或者单位要按照分流指派的任务和要求,强化调处责任,落实调处措施,确保调处效果,并及时反馈调处结果。

四、移送制度和归口管理制度

乡矛盾纠纷排查调处领导小组对所有接访受理的社会矛盾

纠纷,实行一个窗口对外,按照“统一受理、集中梳理、归口管理、依法办理、限期处理”的原则,视情况分流或直接组织调处:

1、涉及优抚安臵、社会救济、婚姻登记、婚姻中介、殡葬管理、行政区划界线等矛盾纠纷,由民政办会同当事人所在村调委会负责调处。

2、涉及社会保险、劳动争议、工伤事故、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等矛盾纠纷,由社保所会同当事人所在村调委会负责调处。

3、农村经济政策、农村承包经营、土地承包等方面的矛盾纠纷,由农业服务中心会同当事人所在村调委会负责调处。

4、有关土地的征用、征收和划拨,土地利用规划,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的争议,土地有偿转让,农村宅基地的使用,以及反映滥占滥用耕地等矛盾纠纷,由土地所会同当事人所在村调委会负责调处。

5、有关街道建设规划、管理以及拆迁补偿和安臵等矛盾纠纷,由党政办会同综治办、司法所、国土所和当事人所在村调委会负责调处。

6、财务帐务管理、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资金支付等矛盾纠纷,由财政所会同当事人所在村调委会负责调处。

7、消费者权益,商品质量纠纷,经济合同纠纷,由综治办会同司法所等部门负责调处。

8、计划生育方面的矛盾纠纷,由计生办和有关部门、相关村调委会负责调处。

9、涉及企业产权改制、安全生产等矛盾纠纷,由安监站和有关部门、相关村调委会负责调查。

10、林木砍伐,林地林权纠纷,由林业站会同相关村调委会负责调处。

11、畜牧养殖、动物检疫防疫等矛盾纠纷,由畜牧兽医站会同有关部门负责调处。

12涉及治安和其他有关方面的矛盾纠纷,由派出所会同司法所、综治办及有关部门与当事人所在村调委会负责调处。

13、水资源管理,水利工程项目建设,自来水饮用等矛盾纠纷,由水利站会同相关村调委会负责调处。

14、学生之间、学生与教师之间、教师与教师之间的矛盾纠纷,由教育辅导站会同相关部门调处。

15、文化娱乐、言论、出版、集会等方面的矛盾纠纷由文化服务中心会同有关部门和当事人所在村调委会负责调处。

16、其他民事矛盾纠纷由司法所会同相关部门和村调委会负责调处。

17、重大疑难矛盾纠纷,由社会矛盾纠纷排查调处领导小组直接调处。

18、凡涉及上访的矛盾纠纷,乡信访室必须主动参与调处;凡涉及未成年人权益的矛盾纠纷,团乡委和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必须参与调处;凡涉及妇女权益的矛盾纠纷,乡妇联必须参与调处。

上述单位对所属矛盾纠纷必须进行3次以上面对面的调解工作(有相关资料证明,如调解笔录等),确实调处不了的,由社会矛盾纠纷排查排查调处领导抽调人员协调调处。

五、联动联调制度

1、涉及到多个部门或跨村的矛盾纠纷,由社会矛盾纠纷排查调处领导小组指定牵头部门和相关单位进行联合调处,相关单位必须按照社会矛盾纠纷排查调处领导小组要求抽调人员按时参加联合调处工作。

2、各单位对指派分流的矛盾纠纷,要及时向分管领导汇报和具体落实负责人按时间要求进行调处,不得拒绝推诿。

3、矛盾纠纷调处实行领导包案负责制,各分管领导对社会矛盾纠纷排查调处领导小组指派负责的矛盾纠纷应当负责指导、督促或亲自参加调处工作。

4、社会矛盾纠纷排查调处领导小组调处矛盾纠纷时需要有关部门配合支持的,有关部门要积极参与,不得拒绝参与。

5、矛盾纠纷确因部门决策不当或行政行为不当引起的,相关部门要立即纠正,防止矛盾纠纷激化。

6、社会矛盾纠纷排查调处领导小组实行矛盾纠纷调结报告制度。全局性的重大矛盾纠纷,由乡社会矛盾纠纷排查调处领导小组召开联席会议进行协调,集中力量进行调处。从而形成分工负责与联合调处相结合、属地管理和集中调处相结合的“大调解”格局,做到信息联通、力量联动、纠纷联排、矛盾联调。

六、督查回访制度

1、定期组织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工作。

2、对分流指派给有关单位的矛盾纠纷进行跟踪了解,提出调处意见或者建议。

3、走访当事人,了解调解协议履行情况,听取群众对社会矛盾纠纷调处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4、对未调结的矛盾纠纷每月至少组织开展一次以上的继续调处和控制工作。

5、每月通报有关单位对社会矛盾纠纷排查调处领导小组分流指派案件的调处情况。

七、档案管理制度

1、调解工作档案包括:(1)调处网络组成人员名册;(2)会议记录、培训记录、业务学习记录;(3)矛盾纠纷受理、分流、调处情况登记薄;(4)矛盾纠纷调解卷宗;(5)工

作计划、总结,两次以上矛盾形势分析报告;(6)矛盾纠纷集中排查调处相关材料;(7)其他应当归档的文件、材料。

2、矛盾纠纷调处结束后,应及时形成卷宗,做到一案一卷。卷宗包括以下内容:(1)卷宗封面;(2)卷宗目录;(3)调解申请书;(4)调查笔录;(5)证据材料;(6)调解笔录;

(7)调解协议书;(8)回访记录;(9)附卷材料。

3、调解简易矛盾纠纷(不是乡社会矛盾纠纷排查调处领导小组分流指派的矛盾纠纷),未制作书面调解协议书的,应填写《矛盾纠纷受理调解登记表》,统一归档。

4、应当根据要求及时认真填写月报表、半年报表和全年报表,在规定时间内报送乡党政办公室。各类统计报表应按时间、年限分类装订成册,建立统计档案,妥善保管备查。

5、矛盾纠纷调处材料应在调处结束后一周内整理归档。本乡所属部门每月月底将本部门调处矛盾纠纷材料的整理归档后报乡社会矛盾纠纷排查调领导小组办公室存档。乡社会矛盾纠纷排查调处领导小组每年年底月底前完成上档案的整理存库工作。

八、培训制度

社会矛盾纠纷排查调处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对本辖区调解人员进行培训。使广大的调解人员明确职责,掌握与调解工作相关的法律知识,调解的方法与技巧。按照“为人正派,办事公道,有群众威信,懂政策法律”的要求,选配好调解人员。

九、考核制度

社会矛盾纠纷排查调处领导小组将调处情况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考核。根据实际制定对成员单位及工作人员的考核办法,对调处工作成绩突出的先进单位、先进个人予以表彰,对

不调处或因调处工作不力导致矛盾纠纷上交或激化的单位或者个人严重按照相关目标管理进行考核。

十、责任制度

3.房管局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方案 篇三

为维护学校稳定,化解各种矛盾纠纷,排除各种影响学校稳定的不利因素,超前采取防范措施,确保学校教学工作的顺利进行,结合学校实际,制定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方案。

一、组织领导

学校成立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领导小组。组 长 :贺丹鹏(月日镇九年制学校校长)

副组长:刘丽红(月日镇九年制学校副校长)

白海波(政教主任,负责日常工作)

成员:张东斌 刘学文 刘双民 刘瑞民 余景涛

张婷 各班主任

事故及隐患报告电话:3389031

为确保排查调处工作有序进行,具体工作由政教处组织实施,各部门、各年级必须相互配合,齐抓共管,处室、年级主任负责本处室、年级的排查工作,班主任负责班级的排查工作。

二、目标任务

1、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的目标 :全力维护学校稳定,准确掌握影响学校稳定的人和事,有针对性的提出解决方法和措施,及时化解矛盾纠纷,增强控制力,为教学工作创造一个和谐平安的育人环境。

2、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的任务:广泛发动和依靠师生,在全校范围内开展排查调处工作,重点排查调处:一是因学校决策行为、财务管理、后勤管理、老师管理、学生管理引发的矛盾纠纷;二是因收费行为、招生行为、教辅资料的购买引发的矛盾纠纷;三是因学生打架等违纪行为引发的矛盾纠纷;四是因城镇建设房屋拆迁引发的矛盾纠纷。

三、排查调处步骤和方法

1、各处室、各年级、各班级每月或每季度对矛盾纠纷进行调查摸底,逐级逐项进行排查,提出有关建议,并分类进行填表登记,班级上报年级段,各处室、各年级上报学校政教处。

2、学校政教处对排查出的矛盾纠纷,按问题性质梳理归类,建立台帐,落实责任领导和化解责任人。并上报县综治办。

3、针对排查出的矛盾纠纷问题,各处室、各年级、各班级责任人逐项进行调处化解,确确实实消除矛盾纠纷隐患。在调处期间对新出现的矛盾纠纷应及时归入台帐,做到边排查边调处,确保排查一起,调处一起。

4、对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进行总结,建章立制,建立健全工作长效机制。

四、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精心组织,确保排查调处工作顺利进行,力求排查结果全面准确,调处结果达到实效。

2、建立校、年级、段、班级四级矛盾纠纷排查体系,普遍排查与重点排查相结合,实行全覆盖、全方位、多层次排查,做到校不漏年级、年级不漏段,段不漏班,做到情况早发现、早报告、工作早到位、问题早解决。

3、建立健全矛盾纠纷信息网络,及时了解和掌握矛盾纠纷信息动态。对于重大的矛盾纠纷,多种手段并用,努力解决在初始阶段或萌芽状态。发现重大纠纷隐患(可能发生群体性上访、群体斗殴现象)应当及时报告学校主管领导,并及时上报县有关部门。

4、明确责任,逐级负责,将排查工作列入综治目标考评。

4.房管局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方案 篇四

开展排查调处矛盾纠纷、整治治安乱点

和治安问题工作方案

为了进一步深入落实科学发展观,推进和谐平安校园建设工作,使我校师生安全感进一步增强,夯实综治基层基础工作,完善长效工作机制,努力实现群体性事件下降,治安案件和治安灾害事故得到有效控制,根据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深入扎实开展排摸调查。对所存在的矛盾纠纷和治安问题开展全面排查,切实摸清我校当前存在的突出矛盾纠纷,摸清校园及周边治安混乱部位、场所,摸清影响师生安全感的突出治安问题,摸清导致矛盾纠纷突出和治安状况混乱的原因。完善预警预测分析机制,及时发现矛盾纠纷和治安隐患,及时予以处置。

二、着力抓好矛盾纠纷化解和治安整治。对排查出来的矛盾纠纷、治安乱点和突出治安问题,逐一登记造册,按照问题的性质和管辖权限,逐一分析研究,逐一制定调处、整治方案。坚持多管齐下、标本兼治,限期改变面貌、堵塞漏洞、消除隐患。

三、切实解决涉及师生利益突出问题。高度重视改善和保障民生,切实解决师生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坚持依法办事、依法行政的原则,从源头上预防矛盾纠纷。对排查出来的重大、复杂、疑难矛盾纠纷,要建档定责,实行领导包案、挂牌督办,协调有关部门,集中力量调处,切实把问题解决在基层、解决在当地、解决在萌芽状态。对短期内难以化解的矛盾纠纷,要积极主动地做好思想工作,落实措施,防止矛盾积累,防止矛盾激化。

四、健全完善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机制。以这次集中行动为契机,进一步整合我校综治、维稳、信访等方面的力量和社会资源,健全完善相关的工作制度和工作程序,形成及时、就地化解矛盾纠纷的长效工作机制。

五、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实施。成立“两个排查”工作领导小组,姜华强主任任组长,胡京岩任副组长,各班主任为成员,具体工作由胡京岩副组长组织实施。

开展排查调处矛盾纠纷、整治治安乱点

和治安问题工作方案

5.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制度 篇五

一、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实行“谁主管,谁负责”。

二、要定期排查公司内的矛盾纠纷,确定办法,制定预案,做到“底数清楚,防范到位”。

三、对排查出的各类矛盾纠纷要及时进行调处,将各类矛盾纠纷化解在初期,消灭在萌芽状态,做到小矛盾纠纷不出班组,大矛盾纠纷不出公司。

四、对排查出的重大矛盾纠纷,要积极组织协调有关部门联合调处,落实责任,明确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并制订预案,做到排查一件,调处一件,教育一片。

6.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制度 篇六

学校要按照“抓早、抓少,抓苗头和小事不出校、大事不出局、矛盾不上交”的要求,准确 掌握本区域社会动态,定期排查、研究、分析并协调有关部门积极处理各种不稳定的因素,学校 政教处每月排查两次,每月将情况上报教育局。

主要内容:

1、学校因招生、收费、特困学生就读等问题产生的矛盾纠纷。

2、校内因内部改革、教师职称评聘等产生的矛盾纠纷。

3、学生意外伤害的问题引发的矛盾纠纷。

4、学校职工家庭引发的矛盾纠纷。

5、本区域有可能引发集访、超级上访和其他引发的矛盾纠纷。

新钢中学

中学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例会制度

为确保全学校师生财产和人身安全,加强安全保卫工作领导,特制定本制度如下:

一、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学校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例会。

二、会议由学校综合治理办公室负责通知,领导班子和负责安全保卫工作人员参加会议。

三、会议的主要内容是:

(一)、传达落实省厅、市政府、教育局和各级政府部门关于综合治理工作的批示和有关文 件精神。

(二)、听取本校负责综合治理工作人员工作汇报。

(三)、解决学校保卫工作中存在的重大问题,和疑题,针对校园周边治安问题提出解决措 施。

7.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机制 篇七

工作机制

一、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长效网络机制

一是健全组织机构。建全和完善镇、村二级矛盾纠纷排查调处组织机构,成立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领导小组。由政府分管政法工作的领导担任正、副组长,综治、信访、民政、派出所等部门为成员;村级由支部书记担任调委会主任,中心户长为成员。领导小组负责做好本辖区、本部门、本企业矛盾纠纷排查调处的领导和实施组织工作。

二是建立应急预案机制。建立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应急预案,针对突发性、群体性、疑难性矛盾纠纷的成因及其特点,制定出不同的调处应急预案。确保关键时刻突发性群体性疑难性的矛盾纠纷能得到及时有效化解。

二、矛盾纠纷排查调处运行机制

(一)、预防机制。一要坚持信息预防。各村、镇直各单位要从抓早、抓小、抓快着手,及时掌握信息,解决问题,消灭隐患,防止形成矛盾纠纷。二要坚持普遍预防,采取普法宣传,举案说法等多种形式,增强广大群众守法意识和明辨是非能力,从源头上减少纠纷的发生。三要采取“四超前”措施,减少矛盾纠纷的发生,即围绕党委、政府中心工作超前介入,预测工作建在预防前,预防工作建在调解前,调解工作走在激化前。

(二)、排查机制。对辖区内突出的矛盾纠纷,采取定时、定人、定点、定责的办法,开展“拉网式”专项排查调处,做到不漏村,村 1

不漏组,组不漏户,户不漏人。各级调处组织要定期将辖区纠纷的种类、特点、群众关心的热点和难点,以及涉及到稳定工作等方面的信息及时反馈到县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协调指挥中心。各级调处组织都应按户建立矛盾纠纷档案,对排查发现的各类矛盾隐患,按性质和轻重缓急进行梳理分类,详细记入档案。

(三)、包案机制。对社会稳定影响较大或解决难度较大的矛盾纠纷,由镇领导包案落实,实行督查制度,限期解决。镇要把矛盾纠纷排查调处责任落到包村干部和包片、包行业、包单位、包分管领域的领导身上,同经济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同奖罚。

(四)、调处机制。坚持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上下贯通,左右协调,依托基层,多方参与的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新机制。实行分级调处制,严格按照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搞好归口调处,小纠纷由治安中心户长(信息员或村民小组长)调处;一般矛盾纠纷由村调委会依法调处;疑难纠纷由镇调委会及时调处;跨镇、跨行业重大纠纷由县级重大疑难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协调指挥中心调处。涉及到部门的矛盾纠纷,由各级调处组织分流到部门限期调处。同时实行集体会议制,对于涉及多个部门或久调未决的疑难纠纷,由各级调处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实行联合办公,制定调处方案,确保调处成功。

(五)、督查机制。一是领导督查,县级主管领导对分管部门,镇领导负责对本辖区的矛盾纠纷排查调处进行督查,定期听取汇报,研究解决问题,二是部门督查,对本行业本系统内涉及的矛盾纠纷进行督查。三是跟踪督查,对于落实到具体部门调处的矛盾纠纷,各级

2调处组织实行全程督查,按时通报调处工作进展情况,杜绝有调无果,有头无尾的现象。四是会议督查,县级每季度、镇每月召开一次矛盾纠纷调处领导小组成员会议,通报情况,讲评工作,部署任务。

(六)、回访机制。坚持回访预防,对于调处的重大矛盾纠纷由本级调解组织指定专人包案,定期回访,督促履行协议,防止纠纷出现反复,酿成新的事端。

(七)、报告机制。村、每月向镇,镇每月向县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协调指挥中心报告一次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情况(包括月报表),排查上报要有领导签字,加盖单位公章,排查没有发现问题的,也要记录在案,实行“零报告”制度。镇、部门对那些可能引发重大治安问题和群体性事件的矛盾纠纷,要及时化解,同时从发现之日起二日内向县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协调指挥中心报告。

(八)、培训机制。定期对镇村调解人员进行业务培训,提升队伍素质,提高调解水平。

三、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责任追究机制

一是矛盾纠纷排查责任追究机制。各级调处组织要积极排查辖区内的矛盾纠纷,确定专人定期或不安期进行排查建档登记,凡有下列情形之一,造成不良影响的直接领导和相关责任人,由纪检监察部门立案查处,给予警告或严重警告处分。

(1)不安排、不检查督促矛盾纠纷排查登记建档工作的;

(2)对突发性、群体性、易激化的矛盾纠纷排查情况瞒报、谎报、缓报、漏报的;

(3)对涉及人民群众生产、生活等切身利益的矛盾纠纷未及时排查调解的;

(4)排查措施不力,反馈不及时,致使矛盾纠纷升级的。

二是矛盾纠纷调处责任追究机制。在调处方面,有下列情形之一,造成恶劣影响或矛盾纠纷激化的,由纪检、监察、组织、人事和政法部门按有关规定,对负有直接责任者,给予严重警告或行政记过处分;负有主要领导责任者,给予严重警告或撤销职务处分。

(1)不认真调处矛盾纠纷,导致三人以上群体性越级上访的;

(2)对已排查出的矛盾纠纷,调处不及时,工作不到位,致使矛盾纠纷激化,造成重大人身或财产损害的;

(3)因工作不负责任,调处不当,对可能发生的矛盾隐患未采取有效的预防措施,导致矛盾纠纷激化转为重大刑事案件的;

(4)在调处工作中,因违背有关法律政策规定或不负责任导致矛盾纠纷扩大,且造成巨大经济损失或不良影响的;

(5)对因跨镇、跨行业的矛盾纠纷调处不及时酿成重大案件的;

(6)在履行职责中失职、渎职,造成严重后果的。

中共中坪镇党委

8.单位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制度 篇八

一、矛盾纠纷受理登记制度

1、调解人员受理纠纷时要认真做好接待服务。如果是口头申请,接待人员应认真听取当事人对纠纷情况的陈述,并做好接待笔录。

2、受理纠纷登记的内容包括:调处时间、调处单位、调处人、矛盾纠纷情况、调处情况等。排查登记的内容包括:排查时间、地点、排查人姓名、被排查的纠纷种类、性质、起因苗头、当事方基本情况、责任方等。

3、受理纠纷登记后,对当事人所反映的纠纷情况要注意保密,不经当事人同意,不得随意泄漏。

4、调解人员将对受理矛盾纠纷的要求及时向分管主任或副主任汇报,由主任或副主任确定事件进行调处,将确定的调处时间、调处地点、调处人员及时告知纠纷当事方,确保当事方能按时参加调处。

二、矛盾纠纷排查制度

1、不定期排查与集中排查、普遍排查与重点排查相结合,实行全覆盖、全方位、多层次排查,做到情况早发现、早报告、工作早到位、问题早解决。

2、实行不定期集中排查梳理矛盾纠纷工作。

3、重大节假日、敏感时期和纠纷多发期,要及时组织人员集中排查;对重点人、重点事,加大排查力度,进行重点排查。及时了解和掌握可能发生的矛盾纠纷隐患。

三、矛盾纠纷预警、调处制度

1、制定完善处置群体性矛盾纠纷和突发性事件的应急预案,建立健全统一指挥、反应灵敏、协调有序、运转高效的工作机制;建立健全矛盾纠纷信息网络,及时了解和掌握矛盾纠纷信息动态。

2、对于重大的矛盾纠纷,要及时受理,多种手段并用,努力解决在初始阶段或萌芽状态。

3、发现重大纠纷隐患(可能发生群体性上访、群体斗殴现象)应当及时报告分管领导,并及时上报有关部门。

4、受理的矛盾纠纷,能及时调处的,组织调解人员及时进行调处,不能及时调处的,告知当事方可择日调处。

5、调处矛盾纠纷时,根据情况,可指定一名或多名调解人员进行调处,对调处难度大、复杂的矛盾纠纷,可组织邀请相关部门召开调解会议参与调处。

9.建立矛盾纠纷排查调处长效机制 篇九

黄选平中共甘肃庆阳市委书记

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快速发展和各项社会事业的强力推进,各社会阶层、利益主体和社会成员之间的利益关系在不断调整,政治、经济、文化各个领域都在发生着深刻变革。这种变革,必然伴随着各种矛盾纠纷的产生,并且呈现出增多、加剧的趋势。因此,坚持以人为本,不断完善改革措施,妥善协调社会利益关系,畅通利益诉求渠道,及时化解矛盾纠纷,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化消极因素为积极因素,既是我们必须全力破解的新的历史课题,也是科学发展、共建和谐的重要任务。我们必须站在新的历史高度,适应新形势,研究新问题,探索新方法,破解新难题,建立健全矛盾纠纷排查调处的长效机制,为构建和谐社会提供有力保证。

一、建立科学决策机制

为减少矛盾纠纷发生控制源头

改革、发展、稳定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任务。各级党委、政府能否正确处理改革、发展、稳定之间的关系,实施科学决策,是衡量执政能力的具体体现,是保证各项事业健康发展的前提条件,也是最大限度减少社会不和谐因素的重要方面。事实证明,许多矛盾纠纷的发生是由于决策不准甚至失误造成的。为了有效防止决策失误,从源头上控制矛盾纠纷的产生,决策中首先牢牢把握三个基本原则,即决策是否符合科学发展观和构建和谐社会的战略思想,看能否体现科学发展、共建和谐;是否符合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看群众愿意不愿意、答应不答应、高兴不高兴;是否符合改革、发展、稳定的原则,看政策措施什么时候出台合适,广大群众能否承受,能否保持社会和谐稳定。

其次,严格三个基本程序,即深入调查论证,提供决策依据;开展专家咨询、民主协商等,广泛听取意见;严格议事程序,实行集体决策。再次,坚持以人为本,慎重决策涉及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热点、难点、重点问题。尤其在城镇建设、环境保护、征地拆迁、增收减负、扶贫开发、社会保障、困难群体生产生活安排等民生问题的决策上,坚持以科学发展、和谐发展为指导,始终把群众的意愿和要求放在第一位,凡是群众关心的问题,都及时公开征求各方面意见,最大限度扩大民主参与程度,提高决策的科学化和民主化。同时,建立“一二三四五”决策落实机制,即每月督查调研一次重点工作和重大项目,每两月集中研究一次关系全市改革发展稳定的重大问题,每季度召开一次经济活动分析会和项目调度会,坚持领导干部联系乡村、企业、学校和重点项目的“四个一”联系制度,对重点项目实行一名领导干部挂帅、成立一个专门班子、选好一个法人代表、拿出一套工作方案、制定一套考核办法的“五个一”工作机制,使各项政策、决策较好地体现了各阶层群众的机会公平、权利公平、普遍受益,最大限度地减少了因政策不完善、决策失误产生的矛盾纠纷,推动了经济社会的快速健康发展。

二、建立基层调处机制

为化解矛盾纠纷筑牢基础防线

从实践看,大量矛盾纠纷的积累,主要由于长期以来基层调解机制不健全,职责不明确,任务不落实。因此,我们突出行政调解、民间调解和司法调解三者

有机结合的基层调解体系建设,形成了职责明确、责任到位、互相配合、调处到位、共建和谐的长效调解机制。一是健全了行政调解体系。以“经济发展产业化、领导班子优良化、乡村管理民主化、阵地建设标准化、党员教育经常化、管理考核科学化”的“六化”为目标,通过加强基层组织建设,按照巩固提高市一级、着力加强县一级、规范完善乡一级、延伸发展村一级的思路,建立了由党组织牵头、几套班子齐抓、其他组织配合、信访渠道为主的行政调解网络,充分发挥了行政调解在矛盾纠纷调处机制中的主阵地作用。二是健全了民间调解体系。按照《人民调解委员会组织条例》的规定,在全市乡(镇)村(居)委员会和企、事业单位全面建立调解委员会和行业性、专门性调解小组,构建了乡(镇)、村(居)调解委员会与行业性、专门性调解组织为主,其他社会组织、中介机构以及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共同参与的多元化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平台,充分发挥了人民群众调解的基础作用。三是完善了司法调解体系。通过开展“基层基础建设年”活动,加强了基层法庭、司法所、派出所标准化建设,强化了司法所的调解职能。发扬老区优良传统,弘扬“马锡五审判方式”,全面推行就地受案、就地审理、就地举证认证质证、就地作出处理的“四就地”办案法,对各类诉讼案件,坚持“能调则调、该判则判、案结事了、两厢和好”的原则,有效预防和避免了“民转刑”案件的发生。

三、建立信访工作机制

为化解矛盾纠纷畅通诉求渠道

信访工作是党和政府联系广大群众的主渠道,也是掌握社情民意、解决矛盾纠纷的“窗口”。我们以信访工作经常化、信访机制规范化、信访渠道畅通化、信访调解和谐化建设为目标,重点建立了全程控制、上下联动、左右协调、运转高效、综合施治的8大制度和机制,即健全了统一领导、齐抓共管的信访工作综合协调机制;推行了党政领导批阅群众来信、接待重要来访、包案督办重大信访事项和定期研究信访工作制度;整合社会管理资源,建立了综合运用政策、法律、经济、行政手段和教育、协商、调解、疏导等办法相结合的信访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机制;建立了以实行责任倒查、严肃处理的初信初访首办责任制度;建立了以党委政府统一领导、信访部门组织实施、各职能部门共同参与的信访督查机制;建立了信访事项复核和信访听证制度;建立了市、县两级信访情况汇集分析和每季度一次对信访问题突出地区和单位的通报谈话制度;建立了信访工作目标管理和责任追究制度,实行信访工作“一票否决制”,使群众的困难和问题能够便捷畅通地反映,群体性事件和群访信息能够及时得到反馈和处置。

四、建立依法行政机制

为化解矛盾纠纷规范服务

依法调处纠纷、化解矛盾,是维护稳定、构建和谐的基础。针对社会事务管理民主程度不高,行政执法人员行为失范,干部调处矛盾纠纷能力不强等问题,我们坚持把建立依法行政机制作为预防和化解矛盾纠纷的基础工作,认真落实农村、社区民主自治的有关规定,加强基层民主管理,扎实推进党务公开、政务公开、村务公开,落实群众在重大问题上的知情权、参与权、管理权,切实解决行政行为不透明、群众不明白、不支持等问题,赢得了群众的信赖和支持,避免了许多矛盾纠纷的产生;进一步完善依法行政各项制度,健全干部管理监督机制,严格规范基层干部的行政行为,切实做到依法行政、依法办事;加强对行政执法人员的培训教育,引导他们学法律、学政策,不断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学会用法治的方法、民主的方法、说服教育的方法,做群众工作,疏导和化解矛盾

纠纷;加大普法宣传教育力度,增强全民法制观念,引导群众通过法律途径解决矛盾和问题,使依法调处矛盾纠纷的水平显著提高,庆阳市进入了全国“四五”普法先进市行列。

五、建立公民道德教育机制

为化解矛盾纠纷营造社会氛围

公民良好的道德素质是预防矛盾纠纷发生的第一防线。近年来,我们积极探索建立面向广大群众,提高全民素质,融科学、文化、法律、道德教育为一体的和谐观念大教育机制。一是加强公民思想道德建设,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占领思想文化阵地。坚持“三贴近”原则,综合利用广播、电视、报纸以及各种宣传媒介,广泛深入地开展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教育和科学发展观、社会主义荣辱观及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教育和老区精神教育,增强了全民一心一意谋发展、同心同德保稳定、齐心协力促和谐的意识和自觉性。二是开展丰富多彩的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共建和谐单位、和谐社区、和谐家庭。在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深入开展文明创建活动和职业道德“十佳”单位创建活动,树立了机关良好形象。在城镇社区和农村普遍建立家庭文明公约,建立“红白事理事会”、“道德评议会”等群众自治组织,开展“和谐社区”、“和谐家庭”和“十星级文明户”评选活动,使公民道德基本规范得到普及。三是重视思想阵地和文化载体建设,使道德教育真正落到实处。通过实施广播电视“村村通”工程和农村文化工程,实施标准化乡村两级文化站(室)建设,极大地改善了基层文化基础设施条件;把组织文化、教育、卫生“三下乡”活动同组织节假日、纪念日和民族传统节日的广场文化周、民俗文化展演等活动结合起来,极大地丰富了群众文化活动,活跃了农民群众文化生活,推动了农村文化、科技、卫生事业的繁荣发展,促进了群众思想道德素质的不断提高,为化解矛盾纠纷奠定了良好的思想道德基础,营造了良好的社会氛围。

六、建立目标责任管理机制

为化解矛盾纠纷提供领导保证

化解矛盾纠纷,共建和谐社会,领导是关键,机制是保证。我们把健全、落实各级领导的责任管理机制作为建立健全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机制的关键来抓,保证了目标任务的落实。一是落实党政一把手负总责的责任机制。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严格实行维护稳定一把手负责制、“一票否决制”和责任追究制,强化了领导干部“富一方群众,保一方平安”的政治责任和意识,提高了维护稳定、调处矛盾、处理突发事件、共建和谐社会的能力和水平。二是落实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例会制度。在县(区)、乡镇(街道)、村(居委)三级实行每月一次的矛盾纠纷排查调处例会制度,及时总结报告上月治安状况和矛盾纠纷排查调处等情况,分析可能出现的各种不安定因素,研究重大疑难或跨乡、跨村纠纷案件的调处方案,保证了矛盾纠纷的及时化解。三是落实矛盾纠纷预防机制。坚持认真调处、重在预防的方针,完善了正常时期、重大节日、特殊时期不同要求的信息报告制度,建立了重大矛盾纠纷事件应急处置机制,加大排查、回访力度,使矛盾纠纷调处工作由事后处理转向事前化解、被动调处转向主动预防。四是落实包案调处机制。对重大矛盾纠纷,实行领导包案、挂牌督办制度,做到了事事有答复、件件有结果。对所有矛盾纠纷,都具体落实到基层调委会和调解员身上,做到了“四定”、“三包”,即定牵头领导、定责任单位、定责任人、定办结时限,包调处、包跟踪、包反馈,明显提高了工作效率和调处水平。五是落实督查考核机制。建立工作目标、领导班子和干部“三

10.矛盾纠纷排查调处 篇十

二、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情况。

在矛盾纠纷排查期间,各村各部门均能按照意见的要求,结合过去的工作和正在开展的工作,认真进行总结分析,查找因工作已经导致及可能造成的矛盾,并广泛收集民意,查排可能出现和已经出现的矛盾纠纷,按月集中汇报总结,相互交流学习。共排查各种矛盾纠纷46件。具体调处方法是:一般性问题由包村干部配合村干部进行处理,对因工作造成的进行了纠正,对因其它原因群众暂不能理解或不接受的进行了耐心的说服解释。较为突出的矛盾纠纷由分管工作方面的负责人进行组织协调共同研究处理。重点性问题,主要领(更多精彩文章来自“秘书不求人”)导亲自组织安排,亲自参于处理。使排查出的矛盾纠纷都得到了处理化解,有效地克服了上访事件的发生。

三、存在的问题

我乡矛盾纠纷集中排查调处活动虽然取得了一定的实效,但有些涉及政策及资金方面的问题,暂难以从根本上彻底解决,依然存在有上访隐患。主要负责人对此高度重视,定期听取有关部门和分管负责人的汇报。并强调,要跟踪掌握情况,及时说服化解,力保稳定。

××乡 2006年7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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