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农民工实名制管理

2024-07-03

广西农民工实名制管理(7篇)

1.广西农民工实名制管理 篇一

农民工实名制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和加强工程局劳务用工管理工作,处理好农民工工资支付、农民工参加社会保险及开展农民工技能培训等各项工作;全面提高劳务队伍管理水平,切实维护企业和农民工地合法权益,提高企业信誉,促进企业持续健康发展,维护社会稳定。根据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工程局的相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工程局属各号码公司、局属区域分公司、及直营项目的农民工实名制管理。

第三条 工程局项目管理部负责全局农民工及劳务管理工作,为全局农民工实名制管理主管部门,负责农民工实名制管理制度的建立、监督指导和贯彻实施。并指导和监督局属各法人公司、局属区域分公司及直营项目的分包管理工作。

第四条 本办法所称分包方,重点指工程施工专业分包和劳务作业分包。外委试验、物资供应、设备租赁和工程设计、业主指定分包等的管理可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二章 管理机构

第五条

为进一步加大管理层级,我局采取五级管理模式扩大管理覆盖面,即:工程局、号码公司、分公司、工程项目经理部及劳务分包企业五级管理层次。

(一)工程局对农民工工资支付与实名制管理工作进行组织推动、监控管理,具体工作由项目管理部负责。并成立中建六局农民工及劳务管理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工程局项目管理部或明确管理部门。

(二)号码公司设立或明确农民工及劳务管理部门,将农民工工资支付与实名制管理纳入管理范畴,配备专职劳务管理员进行农民工及劳务管理的日常工作。

(三)分公司配置1名专职劳务管理员进行农民工及劳务管理的日常工作。

(四)工程项目经理部设1名专职劳务管理员,负责本工程项目农民工的现场管理工作。

(五)劳务分包企业应设立农民工管理专门机构,在项目工地委派现场负责人、劳务队长、劳资员负责施工现场的日常管理工作。现场劳动工资管理员,管理其劳务队伍农民工的劳动工资工作,并分包企业委派的现场劳务队长、劳资员必须具备该劳务企业的授权委托。

第三章 职责分工

第六条 工程局项目管理机构的工作职责

(一)工程局项目管理机构负责对区域公司分包方进行资格预审和业绩能力考察和综合评价,建立合格分包方资源库,对分包方资源进行集中管理,保存分包方档案。

(二)负责与主要劳务输出省市的驻津劳务管理机构对接,建立并发展劳务供方基地和资源网络。

(三)组织并负责指导号码公司、项目经理部进行分包方的管理和考核,建立和更新合格分包方名册和不良分包方名册。

(四)定期汇总发布、更新局总部《合格分包方名册》和《不良分包方名册》。

(五)参与以工程局名义签约项目分包合同的评审及履约过程的监督检查。

(六)负责指导所属各公司按照天津市建委要求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第七条 号码公司项目管理机构的工作职责

(一)法人层项目管理机构负责对分包方进行资格预审和业绩能力考察和综合评价,建立合格分包方资源库和不良分包方资源库,对分包方资源进行集中管理,保存分包方档案,并报送局项目管理部备案。

(二)负责贯彻和执行上级部门对工程劳务分包管理的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

(三)负责牵头组织分包方公开招标工作和招标评价报告的编写,做好分包方资源配置的服务工作。

(四)根据施工生产的需要,提供劳动力信息,协助分公司调剂劳务分包企业施工队伍的流向。

(五)负责指导、监督分公司、工程项目经理部对劳务分包企业农民工进场后的各种专项培训及技术交底工作。

(六)负责在项目辖区(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指定银行开立农民工工资预储账户,专门用于支付从事该建设项目劳务作业的农民工工资。

(七)负责对劳务分包合同(协议)的审核、签订的备案工作,并指导和监管分公司劳务分包管理和农民工工资支付的执行情况。

(八)依据公司农民工实名制管理的管理职责,对分公司、工程项目经理部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的监督检查工作,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纠正并提出整改建议,同时向主管领导及时汇报。

(九)指导分公司对劳务分包企业及其施工队伍与农民工之间发生的工资方面纠纷的调解工作。

第八条 分公司农民工实名制管理的职责

(一)负责对劳务分包企业的资格审查、综合素质考核评定、施工工程实物量(产值)结算等管理工作。

(二)负责向工程项目经理部推荐、提供合格的劳务分包企业施工队伍,协助工程项目经理部对劳务分包企业施工队伍的自身管理素质和管理水平的全面考核,并将对分包方考核工程中的不良表现及时上报上级分包主管部门。

(三)负责会同工程项目经理部与劳务分包企业施工队伍拟订劳务分包合同(大清包合同)内容,并审核、签订《劳务分包合同》或《大清包协议》。

(四)负责指导和监督工程项目经理部对劳务分包企业农民工进场后的安全、质量培训教育,尤其做好劳务分包企业农民工工资支付程序的培训工作,确保每一名进场农民工清楚其权利和义务,且留有痕迹。

(五)负责审核工程项目经理部每月报送的劳务分包企业的工程结算情况及农民工工资结算情况,并负责监督劳务分包企业的农民工工资发放工作。

(六)负责定期、按时上报劳务分包管理(包括农民工实名制管理)规定的各种统计报表,并定期检查工程项目经理部劳务分包规范化管理的执行情况,及时纠正存在问题,每季度检查覆盖面要达到100%。

(七)负责督促、协调工程项目经理部解决劳务分包企业及其施工队伍与农民工之间发生的工资纠纷问题,并及时上报情况,保证信息畅通。

第九条

工程项目经理部的农民工管理员工作职责

(一)负责对农民工进场后的各种专项培训教育工作,特别是农民工工资支付程序的培训工作,确保每一名进场农民工清楚其权利和义务,并指导农民工签订《提示书》,且留有培训痕迹备存。

(二)负责监督、核查劳务分包企业填制的《劳务分包人员花名册》及进场农民工身份证复印件的收集存查工作,负责农民工数码像片的采集,准确掌握进场农民工人数劳务人员花名册、身份证、劳动合同文本、岗位技能证书复印件报总包备案,并确保人、册、证、合同、证书相符统一。

(三)审查进场农民工与劳务分包企业签订的《农民工劳动合同》,并对签订的《农民工劳动合同》进行备案。农民工进场后3日内,劳务分包企业未能提供《农民工劳动合同》进行备案或由于农民工个人原因未能提供本人身份证及有效证件的,结清三天工资清退出现场。

(四)依据《劳务分包人员花名册》每日清查现场农民工人数,核查农民工考勤记录及人员变化情况,做好动态管理和控制。并于每月5日前将上月现场农民工出勤记录在项目工地显著位置公示。

(五)配合项目经理或计划员,依据劳务分包合同及每月结算劳务分包企业完成工程量(产值)情况,核查劳务分包企业下达农民工的施工任务单及完成实物量情况,审核劳务分包企业上报的农民工考勤记录和工资明细单,并汇总出农民工工资总额,上报分公司审批备款。

(六)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的监督检查工作,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纠正并提出整改建议,同时向主管领导及时汇报不能按时、足额发放农民工工资的分包企业。

(七)负责监管劳务分包企业的农民工工资发放工作,协助解决劳务分包企业及其施工队伍与农民工之间发生的工资纠纷

(八)负责组织协调公司对分包企业的资格审查、分包方的使用管理、过程考核,配合上级主管部门完成分包方的竣工或等阶段性考核工作。

(九)工程竣工或劳务分包完成后,负责该工程劳务分包企业的农民工工资结算工作,并对所有农民工工资结算资料、工资发放记录、考勤记录以及撤场清算单等内业资料进行收集存档,并在工程竣工验收后移交分公司民管科留档存查

第十条 分包方主要职责

(一)依法招用农民工,并签订劳动合同;每月底之前,分包企业现场管理人员或班组应根据出勤及完成的实物量,计算出每名农民工实际应得工资额,编制工资支付表。

(二)与总承包企业签订并履行分包合同;为农民工工资建立个人账户。

(三)施工现场劳资员均须有分包企业的《授权委托书》

(四)委派劳务队长、劳资员

第十一条 劳务分包方现场劳资员工作职责

(一)组织本队伍的农民工参加进场培训教育工作,并在培训的同时配合工程项目经理部民管员完成农民工《提示书》的签字工作。

(二)负责收集上报进场农民工的身份证复印件,并填制《劳务分包人员花名册》。

(三)负责本队伍农民工日常管理工作及劳动力变化情况的统计工作,并随时更改《分包人员花名册》,撤场人员填写《分包人员撤场清算表》上报总包单位,经总包单位认可后方可离场。

(四)配合工程项目经理部民管员进行农民工在册人数的统计确认和检查工作。

(五)配合劳务队长下达施工任务单,并于月末进行完成实物量的统计汇总工作。并依据农民工出勤情况,计算出农民工月工资。

(六)负责本队伍农民工考勤的记录及农民工工资结算确认工作,并将农民工签字确认的记录表及时上报项目经理部。

(七)负责本队伍农民工的工资发放工作,并将有农民工签收痕迹的工资单上报项目经理部。

(八)负责本队伍农民工撤场后工资结算工作。

(九)负责解决农民工与劳务分包企业发生的内部工资争议。

(十)负责监控和审核农民工进场后分包企业填制的农民工花名册的真实性,负责农民工数码像片的采集以及配合项目部做好进场后培训工作;

(十一)配合项目经理或农民工管理员,依据分包合同(大清包协议),每月结算分包企业完成工程量(产值),收集农民工出勤记录和工资单,并据此计算出农民工工资总额,审核后上报公司;

(十二)工程竣工或分包合同终止后,负责该工程的《提示书》、《分包人员花名册》、《分包人员考勤及工资明细表》以及《分包人员撤场清算表》等资料的存档工作,存档时间原则上不少于3年。

第四章 劳务实名制管理措施及管理手段

第十二条 农民工身份管理

(一)所选用的劳务队伍原则上应是成建制队伍,如选用非成建制队伍前,每支队伍人数必须在15人以上(若当地政府有规定,必须选用成建制队伍),队伍或人员要有满足施工生产需要的资质、技术水平和吃苦耐劳的工作作风,从事特殊工种作业的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二)项目经理部应严格落实实名制管理制度,对新入厂农民工进行身份核实,建立身份档案,农民工必须具有合法身份证明。并将劳务人员花名册、身份证、劳动合同文本、岗位技能证书复印件报总包备案,并确保人、册、证、合同、证书相符统一。劳务企业及时提供的与所雇用的农民工签订合法的建筑业专用《劳动合同》,要详细约定合同期限、工作内容、劳动时间、工资标准、工资支付和违约责任等。填写的农民工花名册,应及时掌握记录农民工出勤情况和人员变动情况,每月考勤表应在项目工地显著位置公示。无身份证、无劳动合同、无岗位证书的“三无”人员不得进入现场施工。

(三)新入厂的农民工在接受安全教育后,发放农民工身份卡,(卡上应贴有照片并注明姓名、工种、所属队伍名称、进场时间等),进入施工现场必须严格佩戴。

(四)保证农民工的生活条件。民工宿舍必须按要求设置,满足卫生、取暖、消防、用电等方面的要求。可在劳务队伍中选出宿舍管理员,对农民工的日常活动进行监督管理。

第十三条 农民工使用管理

(一)新工人上岗前,由项目部主持对其进行入厂教育(含企业规章制度教育、施工规范、操作规程、工艺标准教育培训、安全生产、安全操作规程教育培训等尤其做好分包企业工资支付过程的培训工作,确保每一名进场农名工清楚其权利和义务,且应留有记录),劳务队伍必须配合。

(二)施工前,应该给作业人员提供必须的劳保用品,现场按要求设置防护措施。施工员、技术员、质安员应作施工技术、质量、安全交底,并在施工中予以检查和监督,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三)施工中,项目经理或其委托人根据施工情况统一调度农民工,如发现民工素质差,达不到质量、进度、安全等方面要求,可解除劳务合同。

(四)劳务企业进入施工现场前,应对劳务分包合同各项费用组成进行分解,剔除辅助材料、中小型工具等相关费用,根据市场劳务单价和农民工本人技能水平确定每名农民工的工日单价或应完成工作量,做到农民工、劳务队长、劳务企业、项目部四方清楚。

(五)施工过程中原则上不搞计时工、协商工,特殊情况不可避免发生计时工、协商工时,在签发任务书时必须注明时间、人数、工作内容和工作日数。完工后,项目应组织人员进行质量和工程量验收,如质量未达到要求,工程不予验收并追究返工损失。

第十四条 农民工工资结算及支付

(一)项目经理部负责监督农民工工资发放,完善发放手续,确保证农民工工资直接支付到本人,因农民工随身携带现金或工资卡(折)确有困难的,可以通过协商委托施工企业或劳务企业代为集中保管。农民工要求现金支付日常生活费的,数额由总包单位、劳务企业与农民工代表共同商定,农民工收到工资后应签字确认。

(二)新入厂的农民工应严格上岗考勤制度,我局每个项目上都要求增设了劳务管理员岗位,及时记录每天农民工出勤上岗情况,作为监督农民工工资发放的基本依据。

(三)农民工管理部门、项目部对劳务企业提供的《分包人员考勤及工资明细表》核查无误后,经劳务企业负责人、劳务队长、农民工本人三方签字确认后,报总包企业项目部备案,农民工工资支付严格执行本人确认的原则。项目经理部负责监督、留存。

(四)按照天津市建委要求,每月30日之前,总包单位向开户银行提交经劳务分包企业核对的农民工工资支付表,该表须加盖施工总承包和劳务企业的企业法人公章,银行依据工资支付表从农民工工资预储账户向个人账户划拨工资。严格落实“月清月结”制度,即每月每名农民工应得工资清楚无争议。有争议的,必须在下一月度内予以解决,不得拖延。

第十五条 农民工稳定管理

(一)重视农民工生活区的建设,做到统一生活用房,统一配置室内基本设施,统一生活、学习、娱乐活动场所,统一工作服,积极推动标准化工地建设。

(二)项目经理部还应及时与劳务队伍沟通,了解农民工的想法,及时平息农民工不满情绪,适当开展形式多样的娱乐活动,丰富农民工的业余生活。

(三)对农忙、过节等可能造成劳动力减员的情况要及早计划、制定应对方案。

第五章 分包方的考核

第十六条

各项目应每月进行一次农民工及劳务管理检查。不合格的劳务企业应限期进行整改,逾期不改的要予以通报和经济处罚。对分包方应按中间阶段和竣工阶段考核,中间考核阶段应以半年、或按工程合同约定的节点工期、项目经理部确定的工期节点等进行划分。项目经理部负责填写《分包方综合评价表》,及时上报项目管理部门。

第十七条 对分包方的考核应以项目经理部考核为主,项目经理应组织相关人员,对分包方劳动合同签订、花名册的建立,持证上岗、月度考勤、工资支付、信息上报总包方等方面等进行考评,并在分包方考核评价表中签署具体评价意见,并将有关资料移交上级分包管理部门。

第十八条 法人层或区域公司的分包管理机构或归口部门,应每季度进行项目实名制管理检查,并就项目经理部对分包方的综合考核评价意见进行必要的验证评价,并据此更新《合格分包方名册》和《不良分包方名册》。对年检评审为优秀的应予以奖励,年检评审为不合格的,应从合格分包商名录中剔除,不允许在使用。

第十九条 对农民工实名制管理制度落实不到位或分包方出现不良记录的项目,将对总包单位法人、项目经理、项目劳务管理员及分包方分别进行通报和经济处罚。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第二十一条 本办法由工程局项目管理部负责解释。

2.广西农民工实名制管理 篇二

为了解典型农民工输入地, 如北京市、长三角、珠三角地区, 广西南宁、柳州等市农民工的实际居住状况和问题, 课题组赴北京、广州、深圳、南京、苏州、重庆、成都、杭州、南宁、柳州、来宾及百色等作为典型城市进行实地走访, 在南宁市西乡塘区万秀村、高新技术产业园区、青秀区等农民工生活与工作居住密集地, 发放农民工住房状况调查问卷, 了解当地为解决农民工住房问题进行的有益探索, 以掌握农民工实际居住情况的第一手资料。本文所说的农民工包括:一是在本乡镇范围内, 离开农业, 自营第二、第三产业;二是农民离开土地, 在本地打工;三是外出本乡镇以外打工;四是全家外出打工的群体。

现状:广西农民工迁移的状态和新趋势

近域流动和区内就业趋势增强

国家统计局广西调查总队提供的数据显示, 2013年广西全区农民工总数为1165万人, 其中在本地内流动 (离土不离乡) 的农民工267万人;外出 (离土离乡) 务工农民工人数为898万人, 跨省流往广东的农民工623万人, 占外出农民工的70%, 近域流动态势明显。目前离开户籍所在地在广西境内务工的农民工有236万人, 占全区农民工的26%, 农民工在区内流动就业的比重有所上升。

外出就业时间延长, 举家迁移比例提高

农民工外出一年以上比例高达82.1%, 外出三年以上比例达49.79%。从南宁、柳州等地调查问卷看, 农民工进城务工一年以上比例超过90%, 进城务工三年以上的比例超过2/3。

流动呈现随年龄变化的特征, 县级单元成为主要的落脚定居与养老地

调研表明, 农民工年轻时远距离外出务工, 中年以后回乡就近就业、照顾家庭, 步入老年回乡务农兼养老。根据国家统计局公布的2012年全国农民工调查监测报告, 本地农民工中40岁以上的占60.4%, 而外出农民工40岁以上仅占18.2%。

服务业逐渐成为广西吸纳农民工的重要渠道

在广西境内离土离乡务工的236万农民工当中, 从事第二产业约158万人 (其中建筑业农民工占45%, 比例有所下降) , 占67%;从事第三产业75万人, 占31.7%, 比例较2006年数据明显上升。

新生代农民工已成为主体, 他们中绝大多数不愿再回乡务农, 具有非常明确的城市取向

很多研究成果表明, 进城务工人员在城市居留的意愿较为强烈, 特别是新生代农民工即出生在20世纪八九十年代的农民工, 更愿意在城市追求发展机遇以及更高质量的生活, 渴望分享与城市居民同样的公共服务。据统计, 全区新生代农民工共558万人, 占广西外出农民工总人数的62%, 大多没有从事农业生产活动的经验和技能。

深度:广西农民工居住情况调研

用工单位提供住房和个人租房为广西农民工住房的主要形式

由用工单位向农民工提供住宿的占51%, 提供住房补贴的占5%, 不提供住宿、无住房补贴的占44% (见图5) 。以居住形式来看, 农民工居住在用工单位集体宿舍的占39%, 居住在工棚、工地的占7%, 居住在生产场所的占4%, 与人合租的占20%, 单人租房的占21%, 其他形式住房的占9% (见图6) 。

居住流动性强, 居住区位呈现向郊区和城中村聚集趋势

一方面, 农民工因工作变动变换居住地点较为频繁;另一方面, 由于旧城拆迁改造和居住成本等原因, 农民工居住区位越来越远离城市中心区域。从实地调研情况看, 广西大多数农民工租住房在城中村。如南宁市大多数农民工选择在西乡塘区租房居住, 仅万秀村就容纳了7万多农民工。

居住设施条件差的情况未得到根本改善

对于大多数建筑业农民工选择居住的工地工棚, 由于受市区场地限制, 工地工棚建设受到影响, 导致工棚设施条件十分不理想, 不少农民工人均居住面积不足5平方米。在大多数农民工选择的城中村, 卫生条件、安全保障欠佳。如在南宁市租房农民工人数最多的万秀村, 许多民房建筑质量不合格, 生活设施不完善, 有6%住处不通自来水、95%不通管道燃气、17%要10人以上共用卫生间。

-“90后”年轻工人们。他们更愿意在城市追求发展机遇以及更高质量的生活, 渴望分享与城市居民同样的公共服务。图为第九届国际新闻摄影比赛新闻人物与肖像类组照金奖。

分析一:广西农民工收入与住房支付能力及居住意愿

广西农民工收入增长明显, 与周边省区差距缩小

据广西调查总队统计, 广西外出农民工2013年每月人均工资为2568元, 其中, 在广西境内县外务工的农民工每月人均工资为2609元, 在广西境外为2622元。随着广西产业吸纳能力的进一步增强, 外出农民就近转移、定居将进一步加快。

房租支出占收入比例较低, 住房消费意愿不强

广西农民工大部分居住在低租金住房中, 农民工每月人均房租占收入比为10.3%, 占月均生活消费比为28%。从南宁、柳州、百色市调研了解, 尽管居住条件差, 但农民工对居住状况满意程度普遍较高, 在居住舒适性上奢求不多, 工资收入提高后亦多用于生活消费以及寄回老家, 对改善现有居住条件意愿不强。

购买商品住房支付能力不足, 大部分农民工超过保障性住房对象收入标准, 属于“夹心层”阶层

一方面, 农民工收入低于同期广西城镇职工平均工资水平;另一方面, 其平均月收入显著高于我区最低收入标准, 超过了我广西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等保障性住房收入标准, 属于刚刚超过保障性住房低收入标准的“夹心层”阶层。随着住房保障政策界定收入标准的逐步提高, 部分农民工月工资收入可能滑入保障线之下。

分析二:广西农民工居住意愿

选择居所的主要因素是通勤便捷性、租金水平和生活便利

根据问卷调查显示, 农民工选择住房的“上班距离”“租金”“商业区周围”三项因素分别占54.8%、67.9%和35%, 而住房面积在农民工择居过程中均被视为最后考虑的因素。

农民工对住房问题期望主要集中

于对现状问题的改善, 相对于就业问题, 住房问题并不是最突出的问题。实地调研被问及最希望政府帮助解决的问题时, 多数农民工受访者都表示当下最需解决的是收入 (就业) 问题。

对于在城市定居普遍存在观望心理, 原籍宅基地保留意愿强烈

调查问卷显示, 40%左右的农民工希望未来留在城市, 同时也有相当数量的农民工呈观望态度;在有明确留城意愿的人员当中, 半数以上有购房置业意愿。

新生代农民工和进城落户农民在城市定居意愿明确

3.农民工工资发放推实名制意义 篇三

其一、“实名制”能最大程度保障农民工的利益。近年来,随着大量的农民工进入城市,为城市的发展和建设发挥了很大作用,同时也出现了拖欠农民工工资等诸多问题。由于拖欠农民工工资的事件频发,造成不少社会问题,规范用人单位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工资。已经刻不容缓。城市要发展二三产业,离不开农民工,城市要加快发展,更离不开农民工。农民工进城的速度就是城市发展的速度。随着人口老龄化和经济发展到一定程度,劳动力会越来越紧缺,谁拥有了农民工谁就掌握了经济发展的主动权。农民工是活跃在城镇和乡村中最积极、最能干、最可敬的主力军,然而就在他们辛勤付出的同时却时常得不到相应的回报。有些企业经营者拖欠农民工工资逃匿的情况时有发生。农民工工资实名制的推出或将有效的最大程度的保障农民工的利益。

其二、重视保障农民工权益和改善农民工就业环境。近年来制定了一系列政策措施,国家各地区各部门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坚持以人为本、公平对待,尊重和维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但当前农民工在培训就业、劳动工资、社会保障、公共服务等方面仍然面临不少问题,侵犯农民工合法权益的事情仍时有发生。六部委将拟推行农民工工资实名制,充分的说明了解决好农民工问题的重要性、紧迫性和长期性。解决好农民工外出务工遇到的最主要的困难和问题改善农民工就业环境,必将会极大地保护和调动广大农民工的积极性,推动城乡共同繁荣,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充分体现了社会公平和正义。

其三、这是解决“三农”问题的又一重大举措。解决好“三农”问题历来是党中央工作重中之重。“三农”问题不是“农业、农村、农民”的顺序,而是应该将顺序调换过来,即“农民、农村、农业”问题,农民在“三农”问题中是第一位的,农业问题只是派生的。因此,解决了农民工的问题就解决了“三农”的主要问题。农民问题中的农民工问题找到了解决办法,再来解决农村、农业的问题就容易得多了。

4.实名制管理操作、管理规程 篇四

操作、管理规程

一、系统相关解释说明:

1、系统所称建设工程是指依法取得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的房屋建筑、市政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对依法不需要取得施工许可的建设工程,可参照本说明实施。

2、施工现场人员实名制管理是指对在建设工程项目现场人员,按其真实身份进行工作状态和流动状态管理的制度,具体包括人员实名登记、实名进出场管理等。

3、项目现场人员包含各施工承包企业从事劳务作业及项目管理人员、监理单位现场管理人员。

4、进场是指项目人员首次进入项目现场,或离场后重新进入项目现场的行为。

5、离场是指人员在项目现场完成阶段性工作或作业任务后离开项目现场的行为。

6、紧急离场是指项目现场因紧急情况或项目管理需要对项目现场进行清场而组织的人员集体离场行为。

7、作业人员备案状态分为“已备案”、“未备案”和“备案信息不对称”三种。其中“备案信息不对称”是指该作业人员登记的人员备案信息中的所属企业与当前所在的企业信息不一致;

8、系统支持的身份证阅读器为经浙江省公安厅认证并进入政府采购目录的浙江威特ZWIC-100B型、山东神思628-100型或深圳华视CVR-100型,各施工企业应通过浙江省公安厅公布的以下供应商自行选择购买:

浙江威特ZWIC-100B型身份阅读器供应商 联系人:胡阳 胡月婷 电话:*** *** 24小时服务热线:0576-87337977 地址:杭州市西溪路525号浙大科技园A楼西112室 山东神思628-100型身份阅读器供应商 联系人:吴建伟

电话: *** *** 地址:杭州市西湖区文三路398号东方通信大厦1303室 深圳华视CVR-100型身份阅读器供应商 联系人:楼平胜

电话:*** *** 地址:杭州市西湖区万塘路30号3幢一楼杭州爱信诺航天信息有限公司

阅读器购买后,须由设备供应商通过实名制系统进行注册认证后,方可正常使用。

二、系统主要流程图:

创建项目子账号总包企业分包企业确认分包企业子账号实名制报备申请项目子账号实名制报备确认总包企业自有技术工人劳务企业作业人员区县市/建管站作业人员备案现场进场身份证刷卡现场人员否人员是否备案是刷卡信息入库现场离场身份证刷卡现场人员项目注销项目子账号

三、系统操作

(一)各施工企业应在用工前,办理作业人员备案手续。施工企业和监理企业应按杭州市建设信用网的要求,登记录入施工企业和监理企业(含外地进杭企业)管理人员相关信息。

市建管站,各区(开发区管委会)(以下简称:各住建局)应在2个工作日内完成作业人员信息审核入库工作。

(二)施工总承包企业(以下简称:总包企业)应在项目开工前10个工作日内,在实名制管理系统中报备登记项目相关信息。信息填报完成后,提交工程项目监督所属市建管站或各住建局报备登记。信息发生变化时,应在3个工作日内进行变更登记。

报备登记内容包括:

1、项目的基本信息:总包企业派驻项目现场的项目经理、现场负责人、实名制管理员、班组长或带班人员的基本信息及联系方式,身份证阅读器品牌型号及连接情况等信息。依法分标段实施施工项目总承包,按标段分别登记信息。

2、各分包企业项目部(含专业承包、劳务分包单位,下同)的基本信息:派驻现场的负责人、实名制管理员、班组长或带班人员的基本信息和联系方式;

3、监理企业项目部的基本信息:项目总监、分管实名制管理的现场监理员基本信息和联系方式。依法分标段实施工程监理的监理单位,按标段分别登记信息。

(三)总包企业项目部对按施工进度或施工节点进入施工现场的分包企业,应在首次进入施工现场的前3个工作日内在新实名制系统中进行信息登记,报备登记内容与前款说明一致。

(四)总包企业项目部统一负责对进场和离场人员,组织实施二代居民身份证刷卡阅读信息方式进行验证和登记, 确认用工主体,落实管理责任,并做好实名制管理信息的上传、信息比对、数据统计分析等工作。

(五)对因紧急离场需要、无故离场或无法通过身份证刷卡验证离场的人员,总包、分包企业应编制离场人员清单,经项目监理企业签字盖章确认后,由总包企业项目部在实名制系统中对其进行手动离场操作,并上传离场人员清单扫描件。

(六)项目通过竣工验收并取得《单位工程竣工验收记录表》后10个工作日内,总包企业项目部应在实名制系统中完成项目实名制管理竣工注销操作。

(七)系统服务。实名制管理系统中,将自动开通短信告知服务,发生下列行为相关人员将收到短信告知书:

1、各企业所属履行总包职责的项目工程未按实名制管理要求,完成项目实名制管理报备的。

2、对建设工程现场实名制管理系统两周处于静默状态。

四、管理规程:

(一)总包企业应对工程项目现场实行封闭管理,在项目部设立有醒目标志的实名制管理工作场地,配备实名制管理系统认可的身份证阅读器、电脑、网络等相关软硬件设备。建立健全施工现场人员实名制管理相关制度,配备专(兼)职实名制管理人员,组织实施对工程项目现场人员开展实名制管理工作,并按管理要求对各分包企业实名制管理工作进行日常的检查和督促。

对不执行实名制管理的分包企业、监理企业和相关人员,总包企业项目部有权拒绝其进入工程项目现场,并对不执行或未做好实名制管理的分包企业及监理企业及时予以督促整改,对拒不整改的,应在3个工作日内抄告工程监督所属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总包企业项目部应组织完成对工程项目现场本项目部、各分包企业项目部及监理企业项目部管理人员,每周不少于一次的进场二代身份证阅读校验操作。

(二)工程项目现场各分包企业项目部应设立实名制管理工作场地,配备电脑、网络等相关软硬件设备,建立施工现场人员实名制管理相关制度,并配备专(兼)职实名制管理人员,配合总包企业项目部组织完成本项目部所有现场人员实名制管理及二代身份证阅读校验操作工作,自觉接受总包企业项目部的监督管理。

(三)监理企业项目部应配备专(兼)职实名制管理人员,配合总包企业项目部组织完成本项目部人员实名制管理及二代身份证阅读校验操作工作,自觉接受总包企业项目部的监督管理。同时应每月不少于一次对各用工主体现场人员实名制管理情况的检查,督促施工现场各用工主体做好人员实名制管理工作,按系统要求记录检查情况。对施工企业未按规定实行施工现场人员实名制管理的,监理企业应及时予以督促整改;拒不整改的,在3个工作日内上报工程监督所属住建局或市建管站。

(四)信用管理

市建管站及各住建局按实名制管理的职责分工,对发生不执行实名制管理、管理不到位等行为的企业和人员,应依据《杭州建设市场主体信用记录记分标准(2015版)》予以信用扣分。对拒不执行实名制管理或拒不整改的企业和建设工程,应予以通报批评。

5.劳务用工实名制管理 篇五

(一)实名制管理的作用和主要内容

一、劳务工人实名制管理的作用

(1)通过实名制管理,对规范总分包单位双方的用工行为,杜绝非法用工,劳资纠纷恶意讨薪等问题的发生,具有一定的积极作用(2)通过实名制数据采集,能及时掌握了解施工现场的人员状况,有利于工程项目施工现场劳动力的管理和调剂

(3)通过实名制数据公示,公开劳务分包单位企业人员考勤状况,公开每一个农民工的出勤状况,避免或减少因工资和劳务费的支付而发生的纠纷隐患,或恶意讨要事件的发生

(4)通过实名制方式,为项目经理部,施工现场劳务作业的安全管理、治安保卫管理提供第一手资料。

(5)通过实名制管理卡的金融功能的使用,可以简化企业工资发放程序,避免农民工因携带现金而产生的不安全因素,为农民工提供了极大的便利。

二、实名制管理的主要内容

(1)对进场人员花名册,身份证,劳动合同,岗位技能证书进行备案管理

(2)做好劳务管理工作内业资料的收集,整理,归档

(3)开展劳务管理相关数据的收集统计工作,建立劳务费、农民工工资结算兑付统计台账,检查,监督,劳务分包单位对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

(4)规范分包单位用工行为、保证其合法用工

(5)建立健全企业实名制管理的规章制度和监督检查实施到位

(二)各类企业实名制管理的内容和重点

一、总承包,专业承包企业实名制管理的内容和重点

二、劳务企业实名制管理的内容和重点

(三)实名制备案系统管理程序

一、实名制备案系统

“实名制”是指对劳务分包企业进场人员要求各种证件及现场管理表册与本人身份证及劳动合同书名称一致,真实有效,涉及本人的各项基础资料不得弄虚作假。

二、实名制系统的管理

(1)施工现场,封闭管理(2)进场人员花名册管理(3)入场安全教育管理(5)劳动合同签订管理

(4)身份证与暂住证管理(6)岗位证书管理

6.广西农民工实名制管理 篇六

我国农民工总量在2011年、2012年、2013年的增速分别比上年下降了1. 0、0. 5和1. 5个百分点,增速出现 “三连跌”[3]。

就地转移、就近创业已成为我国尤其是广西农民工发展的新趋势。抽样调查显示,广西有71% 的农民工倾向于在家乡附近的县城或大中城市创业[4]。作为农民工数量较多的省份,广西农民工总数现已达到1165万人, 占全国农民工总数的4. 3% ,占广西总人口的22. 2%[5]。 不容忽视的是,2013年农民工占广西全部新创办微型企业主的76% ,已成为广西微型创业企业的主力军。目前广西全区约有600万人在区外务工,按照3% ~ 5% 的返乡率计算,这就意味着有30万农民工返乡就业或创业, 如果按10% 的创业成功率估算,将增加3万家小微企业[6]。而在创业领域的选择上,大多数返乡农民工更倾向于依托当地农村、农业等农民创业环境的特色,其创业活动主要围绕传统的种养殖业、农产品加工及产业链延伸、休闲农业等领域展开。农民工返乡创业将对广西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培育产生积极促进作用,与此同时,广西现有农业经营主体也将为农民工返乡创业提供可借鉴的经验,从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的角度探析广西农民工返乡创业路径具有重要的理论价值和现实意义。

一、广西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现状

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是推进农业现代化的核心和基础,是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作出的重大战略部署,是抵御农业生产风险、促进农业人口有序转移的重要举措。但随着城镇化进程的加快推进,广西农业发展在迎来现代农业建设新时期的同时,“谁来种地、如何种地”的问题也日益凸显。从目前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构成来看,主要包括专业种养大户、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业龙头企业等农业经营组织。与传统农业经营主体相比,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具备经营规模更大、集约化程度更高、市场竞争力更强等显著特征[7]。近年来,广西各级政府不断加大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培育力度,取得了一定成效,但整体发展水平偏低。

1.专业种养大户

目前,广西的专业种养大户约40万户,主要集中在家禽、生猪、桑蚕、甘蔗等大宗传统产业。其中,甘蔗产业的专业种养大户种植面积所占比例最高。据2014年广西农业厅关于“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现状问题”的调研结果显示: 广西粮食专业种养大户所占比例较低,1129户粮食专业种养大户种植面积10. 02万亩,仅占全区耕地面积的0. 15% ,总产量5. 65万吨,占全区0. 38% 。

2.家庭农场

广西北流市鹏程家庭农场是广西首个经工商部门登记注册的家庭农场,于2013年3月15日成立。据广西工商行政管理局及广西农村经济经营管理总站统计,截至2013年12月31日,广西共注册登记家庭农场1015户,其中种植业518户,占51% ; 养殖业386户,占38% ; 林业10户,占1% ; 种养结合101户,占10% 。2013年平均每个家庭农场经营收入为5. 74万元。

3.农民专业合作社

2002年,广西的农业合作社实现“零”的突破。2007年实施《合作社法》后,广西合作社得到蓬勃发展,主要集中在柳州、桂林、玉林等地。但目前有1. 44万个合作社平均销售额87万元,仅相当于规模以上龙头企业平均销售额1. 13亿元的0. 77% 。广西的合作社尚未形成体系,仍旧以一种新型的零星分散经营组织形态存在。如恭城瑶族自治县虽注册有1000多个合作社,但相当一部分已形同虚设,有的合作社甚至已将成立之初的注册资金退还给出资的社员。在创建联合社方面,广西14个地级市中,仅梧州市有相关的推动计划。在县一级,田东县成立了养兔联合社,统一商标进行产品销售,但只有135个社员,覆盖面较窄[8]。

4.农业龙头企业

相关统计数据显示,广西农业产业化经营组织的销售额构成中,龙头企业产值的占比逐年递增,由约50% 增加到80% ; 销售总额1709亿元,超过广西农业总产值的一半[9]。广西农业龙头企业利用资本、技术、人才等生产要素,带动农户发展专业化、标准化、规模化、集约化生产的比例,种植业超过30% ,畜牧业超过50% ,家禽业超过90%[10]。同时,龙头企业还吸纳了大量农村劳动力就业,每年共有固定工人近20万人,工资福利总额40多亿元; 有季节性用工17万多人,工资福利 总额近14亿元[11]。但与国内其他省份相比,广西龙头企业带动力仍然不强。根据最新数据统计,广西龙头企业产值与山东相比,规模以上龙头企业数量仅为山东的16% ; 亿元以上龙头企业为12% ; 10亿元以上龙头企业是山东的1 /5; 百亿元以上龙 头企业山 东有8家,而广西一 家也没有[12]。

二、返乡农民工创业对广西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的积极影响

目前,经过进城务工的磨炼和自我积累,我国“五有”农民工,即有点技能、有点资金、有点营销意识、有点办厂能力和对农村有感情的农民工返乡创业发展迅速, 现已达200多万人[13]。从实际情况来看,返乡农民工尤其是新生代农民工已具备了创业的意识和信心,并具备了一定的创业能力和社会网络基础。由此可见,返乡农民工创业也将对广西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培育产生积极影响,具体表现为以下三方面:

1.有利于缓解农业经营资金问题

一方面,广西一部分农民工返乡创业,将带来其多年积攒的资金。另一方面,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于2009年1月印发的《关于广西返乡农民工创业就业基金实施意见》文件中规定: 对返乡农民工初次创业进行工商、税务、卫生等部门登记时,所发生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给予全额补助; 对返乡农民工开展规模种养的,初次创业成功( 有营业执照、正常营业半年以上) 的,给予一次性补贴2000元; 并引导、鼓励金融机构等部门对返乡农民工开展规模种养、新创办经济实体给予贷款和小额信贷担保[14]。2014年6月,广西壮族自治区党委、人民政府出台了《关于创新和加强农民工工作的若干意见》,也将在农民工创业的财税、金融及土地政策上给予大力扶持, 建立健全农民工创业激励机制,引导农民工创业向城镇和园区聚集[15]。

2.有利于推进农产品营销渠道模式创新

我国农产品市场具有近似完全竞争的特征,农业中所谓“小生产、大市场”,从本质上看,对于同质的农产品市场而言,任何单个的生产者都显得无足轻重[16]。广西现有农产品分销渠道主要由农户、产地和销地批发商、物流企业、零售商( 农贸市场小摊贩或超市) 构成,由于流通环节多,分销渠道长,致使流通成本过高,农产品交易效率低下。由于返乡农民工尤其是新生代农民工往往较为了解城市居民对农产品尤其是生鲜特色农产品的消费需求,因而在其创业过程中会更注重采取新兴的营销渠道模式,尽量减少农产品在流通过程中因环节过多而造成的损耗[17]。调查显示,绝大多数新生代农民工返乡创业倾向于经营当地特色农产品,在营销渠道模式上通常偏好于网络销售、农超对接等方式,针对生鲜特色农产品,还将开展观光采摘活动,提升消费者体验,培养顾客忠诚。

3.有利于提升农业生产经营者的整体素质

首先,返乡农民工尤其是新生代农民工具有一定的知识、技能、战略眼光和判断力,可以利用其在城市的工作经验发挥纽带效应,成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的合适人选。其次,返乡农民工中有一部分具有较强领导能力的人才,特别是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需要的既懂管理、又善于把握市场需求变化和熟悉国家政策法规的复合型人才。再次,返乡创业的农民工大多曾在城市企业一线工作多年,同时具备基层或中层管理者工作经历,已具有较强的市场竞争意识、品牌创建及管理意识和风险防范能力,有利于推动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稳步发展。

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视角下广西返乡农民工创业的思路

近年来,广西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虽得到较快发展,在实行农产品规模化、标准化、品牌化生产经营等方面也做出了积极的尝试,但总体数量偏少、层次偏低、辐射带动能力有限,尚处于培育发展的初级阶段。农民工返乡创业成为广西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中坚力量,需要广西各级政府部门、现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以及其他农产品营销渠道成员的全力支持,亟需解决多方面的现实难题,任重而道远。

1.构建政府引导机制,防范返乡农民工创业风险

从本质上说,返乡农民工创业是一个返乡农民工识别创业机会并有效整合各类资源的过程。但由于返乡农民工创业的信息来源往往是异质型的社会网络,再加上自身创业能力有限,致使其面临更多更大的创业风险。 返乡农民工创业风险可以分为三个阶段: 一是创业准备阶段,其面临着机会识别和项目选择的风险,具体表现为误受风险、误拒风险和盲从风险; 二是创业初期,也是创业资源的获得阶段,主要包括融资风险和用人风险; 三是创业成长阶段的管理风险[18]。构建返乡农民工创业的政府引导机制,有利于防范返乡农民工创业风险,切实提高返乡农民工创业的成功率。政府部门在引导返乡农民工创业的过程中,可以从宏观和微观两个层面去构建农民工返乡创业的政府引导机制。

( 1) 宏观层面

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可将当地农民工返乡创业实施情况纳入地方政府业绩考核范畴,广西各级政府部门应通过组织农民工返乡创业成功典型的宣讲活动,大力宣传返乡创业的优惠政策等方式,在思想上正确引导农民工返乡创业。另外,在财税政策、审批手续办理等方面加强与返乡创业农民工之间的信息沟通,从政策上给予农民工返乡创业一定的倾斜和支持,充分调动农民工返乡创业积极性,为农民工返乡创业营造宽松的创业环境。

( 2) 微观层面

第一,加强与专业培训机构、高校、金融机构等合作, 聘请行业专家以开班授课、专人指导、咨询服务等方式, 为返乡农民工提供技术、营销管理、融资知识等方面的培训,进一步提升农民工返乡创业所需的专业技术知识、现代企业管理知识、沟通能力、信息获取能力、农产品营销能力以及融资能力[19]。第二,搭建返乡农民工创业信息收集和交流平台。定期将收集到的各类市场信息,通过村级组织、报纸、宣传材料、手机短信或网络等途径传递给急需的返乡农民工,为农民工返乡创业提供便利。第三,简化返乡农民工创业手续的办理程序,通过构建一站式服务体系或上门服务、在各乡村设置相关的审批点,方便返乡农民工办理创业手续[20]。

2.加强特色农产品品牌培育,增加农产品附加值

农产品消费是人类生存与发展的基本保障,但由于近年来食品安全事件频繁发生,农产品尤其是生鲜农产品的新鲜程度、产地来源以及产品品牌知名度日益成为消费者购买过程中考虑的主要因素。因此,广西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实施特色农产品品牌发展战略,既是竞争制胜的有力武器,又是一种实践与投资。为此,广西现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需要重点抓好三方面工作,加强特色农产品品牌塑造。

( 1) 特色农产品品牌形象的塑造

特色农产品品牌应以物质为载体,以文化为存在方式。塑造特色农产品品牌形象则是建立特色农产品品牌文化的有效方式。广西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可以通过特色农产品品牌创建过程中的品牌定位、品牌命名与形象设计、品牌传播等营销方式的差异化,赋予特色农产品品牌独一无二的品牌形象,进而建立消费者所认同的特色农产品品牌文化。

( 2) 特色农产品品牌的传播与推广

实践证明,特色农产品品牌的传播与推广是传递特色农产品品牌信息,塑造特色农产品品牌个性,提升特色农产品品牌知名度及附加值的重要手段[21]。广西各级政府部门及现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应重视对当地特色农产品的宣传推广,要善于借助各类媒体广告以及会展营销、网络营销等方式,进行特色农产品品牌的整合营销传播,获取消费者对特色农产品品牌整体形象的认同,从而将特色农产品品牌做大做强。

( 3) 特色农产品品牌的延伸

品牌延伸是指在已经建立的品牌地位的基础上,将原有品牌运用到新的产品或服务上,从而降低新产品进入市场的风险,并扩大品牌规模,以较少的营销成本获得较大的市场回报[22]。延伸特色农产品品牌首先要从广西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自身资源条件、区域资源优势以及消费者需求出发,注意影响品牌延伸三大因素,即产品关联度、品牌核心价值与定位、市场竞争的激烈程度,以免特色农产品品牌过度延伸。

3.加快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组织化建设,提高农产品交易效率

由于单个的、分散的、小规模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缺乏谈判能力和竞争优势,致使其在现代农产品营销体系中难以立足。作为农产品营销体系中的营销主体之一, 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走向完善和成熟的标志就是规模化、 组织化、企业化、一体化,这是其为节约交易费用,增强交易竞争优势的必然选择[23]。而建立高效、安全、有序的农产品营销体系,首先要求广西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实现组织化和规模化。具体而言,可以采取以下两种路径:

( 1) 横向一体化

横向一体化即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中各个环节参与主体的横向组织化,具体体现为: 专业种养大户的联合、家庭农场的联合、农民专业合作社的联合及农业龙头企业的联合[24]。按照产业组织理论的观点,单个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面对较大的市场时天然处于弱势地位,不对称的市场弱势和境况类似的同行业者,就构成了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进行横向一体化发展的动力和取向。

( 2) 纵向一体化

7.广西农民工实名制管理 篇七

有奖知识竞赛试题

一、填空题(请将正确答案填入相应横线上)

1.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凭 就业失业登记证 办理就业、失业登记等业务,享受公共就业服务及其他就业扶持政策。

2.县级及以上人民政府设立公共就业服务机构,为农民工等城乡劳动者提供 免费 的公共就业服务。

3.《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强职业培训促进就业的实施意见》提出,对城乡未继续升学的初高中毕业生等新成长劳动力,组织参加1-2期的 培训,提升其技能水平和就业能力。

4.《劳动合同法》明确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 最低工资标准。

5.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 书面 形式。

6.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 无固定期限 劳动合同。

7.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不得 扣押劳动者的居民身份证和其他证件,不得要求劳动者提供担保或者以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

8.根据《社会保险法》规定,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满 十五 年以上的,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

9.《社会保险法》规定失业人员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累计缴费10年以上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 二十四个月。10.参加城镇基本医疗保险的农民工,在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后,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应当按照有关规定给予保留医疗保险关系,或者随同转移个人账户、接续医疗保险关系;对无法转移、接续医疗保险关系的农民工,可以将

个人账户余额一次性支付给本人。

11.凡具有广西壮族自治区户籍、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未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农村居民,可以在户籍地自愿参加新农保。

12.新农保制度实施时,已年满60周岁、未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农村户籍老年人,参保时不用缴费,可以按月领取基础养老金,但其符合参保条件的子女应当参保缴费。

13.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因支付拖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事项达成调解协议,用人单位在协议约定期限内不履行的,劳动者可以持调解协议书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 支付令。

14.《劳动保障监察条例》规定:任何组织或个人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规章的行为,有权向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 举报。

15.《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暂行办法》中规定:企业应将工资直接发放给 农民工本人,严禁发放给“包工头”或其他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组织和个人。

二、单项选择题(每题只有1个正确选项,请将正确答案填入相应括号内)1.在城镇稳定就业满()以上并失业的农村进城务工人员,可在常住地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进行失业登记。

A.3个月 B.6个月 C.9个月 D.12个月

2.每年春节前后,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在全区范围内组织实施以服务进城务工、帮助就近就业、扶持返乡创业为主题的()专项就业服务活动,为农村富余劳动力提供有针对性的就业服务。

A.春风行动 B.就业援助月 C.民营企业招聘周 D、网络招聘 3.外出就业技能培训主要对拟转移到非农产业务工经商的农村劳动者、农村籍退役士兵开展()或初级技能培训。

A.专项技能

B.专业能力 C.专业知识 D.专门业务 4.农民工试用期有工资吗?()A.有 B.没有 C.是否约定

5.老板违章指挥冒险作业,农民工可以拒绝吗?()A.不可以拒绝 B.当然可以拒绝 C.视情况而定。

6.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A.一个月 B.二个月 C.半个月 D.一个半月

7.已经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A.十五日 B.一个月

C.二个月 D.三个月

8.下列()种情形,无法从失业保险基金中领取失业保险金?

A.张三主动解除了与单位的劳动合同。B.王五缴纳失业保险13个月,用人单位解除了与其的劳动合同。C.李四缴纳失业保险19个月,用人单位解除了与其的劳动合同。D.赵六缴纳了失业保险25个月,用人单位终止了与其的劳动合同。9.劳务派遣单位的农民工被派遣到用工单位后,如果发生工伤应当由(?)。

A.实际用人单位承担工伤保险责任 B.劳务派遣单位承担工伤保险责任

C.劳务派遣单位承担工伤保险责任,实际用人单位承担连带责任 D.农民工自己承担工伤保险责任

10.职工患病,在规定的医疗期内劳动合同期满时,劳动合同()。A.即时终止 B.续延半年后终止

C.续延一年后终止 D.续延到医疗期满时终止

11.国家建立全国统一的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为()。

A.工作证号码 B.驾驶证号码 C.护照号码 D.公民身份证号码

12.按照《社会保险法》规定,个人跨统筹地区就业的,其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和失业保险关系随本人转移,缴费年限()。

A.中止计算 B.重新计算 C.分段计算 D.累计计算

13.职工应当参加生育保险,由()按照国家规定缴纳生育保险费,职工不缴纳生育保险费。

A.个人 B.用人单位 C.公司 D.企业 14.工伤保险费应由()来缴纳?

A.用人单位 B.职工本人 C.用人单位和职工 D.政府 15.职工受伤后,向()申请工伤认定。A.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 B.职工所在单位 C.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经办机构 D.职工所在单位工会组织 16.单位职工受伤之日起最长()可以提出工伤认定申请。A.3个月内 B.半年内 C.一年内 D.2年内

17.用人单位未按规定参加工伤保险,职工发生工伤应由()支付费用。

A.用人单位 B.工伤保险基金 C.职工本人 D.用人单位工会组织

18.农村重度残疾人选择最低缴费档次缴费的,地方政府每年代其缴纳养老保险费()元;地方政府按最低缴费档次的补贴标准再给予每人每年30元的补贴。

A.5 B.30 C.50 D.100 19.目前,广西新农保基础养老金标准为每人每月()元。A.55 B.60 C.75 D.100 20.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申请仲裁。

A.司法行政部门 B.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C.人民检察院 D.法律援助中心

21.发生劳动争议的劳动者一方在()人以上,并有共同请求的,可以推举代表参加调解、仲裁或者诉讼活动。

A.5 B.6 C.7 D.10 22.对怀孕()个月以上的女职工,用人单位不得延长劳动时间或者安排夜班劳动,并应当在劳动时间内安排一定的休息时间。A.6 B.7 C.8 D.9 23.非全日用工,是指以小时计酬为主,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每周工作时间累计不超过二十四小时的用工形式。

A.二小时 B.三小时 C.四小时 D.六小时 24.进城求职农村劳动者参加定点培训机构(由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和财政部门认定)开展的职业培训,根据其参加培训状况和就业状况,给予()。

A.奖励 B.颁发证书 C.职业培训补贴 D.技能鉴定

25.凡在我区技工学校就读的农村户籍学生和县镇非农户口的学生以及城市家庭困难学生均可享受国家每年()元的助学金补助.A.500 B.1000 C.1500 D.2000

三、多项选择题(每题有2个或2个以上正确选项,请将正确答案填入相应括号内)

1.已办理失业登记的失业人员,应履行如下哪些义务?()A.主动参加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组织的职业技能培训。B.主动求职,积极应聘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推荐的就业岗位。C.按规定时间参加《就业失业登记证》的验证。D.与公共就业服务机构保持联系,如实报告就业状况。

2.城乡劳动者到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可以享受免费的()等公共就业服务。

A.政策咨询 B.岗位信息 C.职业介绍 D.就业指导 3.就业技能培训的对象包括()。A.登记失业人员

B.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 C.毕业的高校毕业生 D.技工学校毕业生 4.用人单位拖欠农民工工资怎么办?()A.向当地劳动保障监察机构投诉举报; B.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C.通过诉讼途径解决; D.通过社区协调。

5.农民工遇到哪些类型的合同是不能签的?()A.口头合同 B.生死合同 C.“两张皮”合同 D.押金合同

E.一些用人单位与农民工在合同中约定“一切行动听从用人单位安排”的合同。

6.农民工向没有经营资格的单位提供劳动后未获得劳动报酬的,该单位或者其出资人应该依照《劳动合同法》有关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A.劳动报酬 B.经济补偿

C.社会保险相关费用 D.赔偿金

7.根据《社会保险法》规定,个人在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后享有哪些权利?()

A.个人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 B.监督本单位为其缴费情况 C.查询个人缴费记录 D.查询个人权益记录

E.要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社会保险咨询等相关服务

8.失业人员失业后领取失业保险金,必须符合的条件有()。A.参加工作满1年

B.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1年的 C.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D.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9.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失业人员有下列哪些情形的,停止领取失业保险金,并同时停止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A.重新就业的 B.应征服兵役的 C.移居境外的

D.无正当理由,拒不接受当地人民政府指定部门或者机构介绍的适当工作或者提供的培训的

10.对参加“统账结合”有困难的农民工,要按照()原则,参加大病医疗保险或住院医疗保险。

A.低费率 B.保当期 C.保大病 D.不建个人账户 11.()可以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A.受伤职工所在单位 B.受伤职工本人 C.受伤职工所在单位工会 D.受伤职工近亲属

12.存在下列()情形时,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 A.故意犯罪的 B.醉酒或者吸毒的 C.自残或者自杀的 D.违反单位规定的 13.停止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的情形有()。A.丧失享受待遇条件的 B.拒不接受劳动能力鉴定的 C.拒绝治疗的 D.工伤治疗未出院的

14.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下列哪些材料?()A.工伤认定申请表

B.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

C.工伤认定申请表应当写明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以及职工伤害程度等基本情况

D.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15.劳动者认定为工伤后依法享受()待遇。A.工伤医疗待遇 B.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 C.伤残待遇 D.以上都不是

16.工伤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停止享受工伤保险待遇。A.丧失享受待遇条件 B.拒不接受劳动能力鉴定的 C.拒绝治疗的 D.以上全部

17.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可以到()申请调解。A.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 B.依法设立的基层人民调解组织

C.在乡镇、街道设立的具有劳动争议调解职能的组织 D.人民检察院

18.用人单位不得安排女职工在经期从事()的劳动。A.高处 B.低温 C.冷水作业 D.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 19.劳动者认为用人单位侵犯其合法权益的,有权向当地劳动保障监察机构投诉。可以投诉的事项包括()。

A.用人单位违反录用和招聘职工规定的; B.用人单位违反有关劳动合同规定的;

C.用人单位违反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特殊劳动保护规定的; D.用人单位违反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规定的; E.用人单位违反工资支付规定的; F.用人单位违反社会保险法律法规的。20.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建设部发布的《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暂行办法》中规定,农民工发现企业有下列哪些情形之一的,有权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举报?()A.未按照约定支付工资的;

B.未按照工程施工进度支付劳务工程款的; C.支付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 D.拖欠或克扣工资的; E.不支付加班工资的;

F.侵害工资报酬权益的其他行为。(答案在本期其他版面找)

广西农民工就业社会保障权益维护

有奖知识竞赛答题卡

参赛者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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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填空题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二、单项选择题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19、()20、()

21、()

22、()

23、()

24、()

25、()

三、多项选择题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19、()20、()

请于2014年2月21日前寄回竞赛办公室(邮编:530021,地址:广西南宁市金洲路33号广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宣传中心908/915室),邮资自付,并在信封左下角注明“农民工知识竞赛”。

一、填空题

1、(《就业失业登记证》)

2、(免费的)

3、(劳动预备制)

4、(最低工资标准)

5、(书面)

6、(无固定期限)

7、(不得)

8、(15)

9、(24个月)

10、(个人账户余额)

11、(年满16周岁)

12、(已年满60周岁)

13、(支付令)

14、(劳动保障行政部门)

15、(农民工本人)

二、单项选择题

1、(B)

2、(A)

3、(A)

4、(A)

5、(B)

6、(B)

7、(B)

8、(A)

9、(A)

10、(D)

11、(D)

12、(D)

13、(B)

14、(A)

15、(A)

16、(C)

17、(A)

18、(D)

19、(C)20、(B)

21、(D)

22、(B)

23、(C)

24、(C)

25、(C)

三、多项选择题

1、(ABCD)

2、(ABCD)

3、(ABC)

4、(ABC)

5、(ABCDE)

6、(ABD)

7、(ABCDE)

8、(BCD)

9、(ABCD)

10、(ABCD)

11、(ABCD)

12、(ABC)

13、(ABC)

14、(ABCD)

15、(ABC)

16、(ABCD)

17、(ABC)

18、(ABC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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