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创业板市场现状

2024-06-22

我国创业板市场现状(共8篇)

1.我国创业板市场现状 篇一

基于成本与收益分析的我国创业板市场做市商制度可行性研究

国际上存在两种交易制度:一种是报价驱动制度,另一种是指令驱动制度。报价驱动制度也称作做市商制度,其特征是:做市商就其负责的证券向投资者报价买入和卖出,投资者可直接或者是通过经纪人与做市商进行交易,按做市商报出的买价与卖价成交。使用做市商报价驱动制度的市场主要是美国的NASDAQ市场和英国国内股票市场与国际股票市场。从美国NASDAQ的经验来看,做市商最大的作用就是有利于保持市场的流动性以及维持价格的稳定性,因此适合于风险大、流动性不足的创业板市场。如果创业板市场在中国得以推出,最大的问题就是其高风险性以及因此而带来的流动性不足和价格剧烈波动的问题,而采用做市商这种交易机制可以通过做市商的连续报价以及在价格波动剧烈时救市的行为来维持价格的稳定性,保持交易的连续性从而解决流动性问题。但是中国证券市场起步较晚,券商也还不成熟,他们是否有能力担当做市商的角色值得思考。本文站在做市商的角度,从分析做市商交易过程中的成本与收益入手,讨论中国的市场现状能否使券商做市达到合理的效率,做市商制度在我国创业板市场是否可行。

一、做市商的成本分析

做市商作为以盈利为目标的企业法人在市场操作中必须考虑成本因素。这里不考虑与交易无关的固定成本,我们只考虑交易时的成本,大致有以下三种:

1、单据的处理成本

单据处理的成本就是在每笔交易填单、审查、输入、报单、清算、交割等一系列环节中所发生的费用。这种成本会随着交易所交易技术系统的进步而大大降低,特别是在电子化交易的现代,交易所之间的联网,托管清算系统的统一集中等都使交易的效率得到极大程度的提高,交易时间和空间相对缩短了。因此,随着科技的进步,这一部分成本所占的比重将会越来越小。

2、存货风险成本

做市商要按其报出价格买进或卖出证券,必须需要拥有一定数量的证券存货以保证交易的连续性。但是按一定价格建立起来的存货存在着一种存货风险,因为价格的不确定性会引起存货头寸价值的变化。这种存货成本与做市商的资本充足情况和融资融券能力有关,对特定的做市商而言,资本越不充足,对风险的反感程度越大,存货风险对这类做市商的影响就越大;而做市商的融资融券能力越弱,其存货成本越高。

存货风险的存在,使存货管理成为做市商的一项重要的任务。一方面要在连续不断的买卖中来保持适当的存货头寸。另一方面,要尽量降低建立存货的成本,可通过多种融资渠道与信用交易方式,减少自有资金的使用量;通过股票指数期货、期权交易等多种避险方式减少价格影响所造成的存货亏损。因此,做市商通常要综合考虑价格变动的趋势,自有资金情况,融资融券能力,市场投资者的数量和结构以及可用的避险方式及其避险程度等来确定存货的数量。

3、信息不对称成本

在一个有效的市场上,存货的控制只能引起价格暂时性的变化,而信息会引起价格的永久性变动。然而信息不对称是客观存在的,虽然做市商有一定的信息优势,但与其他市场参与者作为一个整体相比就存在着信息劣势,因为市场总有交易者掌握着做市商所不知道的消息,做市商也就有可能蒙受由于信息的滞后而造成的损失,这是一种信息不对称成本。例如,如果一个公众交易商掌握可以促使市场真实价格高于做市商买盘报价的信息,而他仍按这相对较低的报价买入,那么,这家做市商就会产生相对的损失,这就是做市商面临的信息不对称成本。一般来说,信息不对称成本与市场的成熟度、政策及监管的健全以及人们的自律意识密切相关。

二、做市商的收益分析

做市商不收取交易手续费,他的收益主要来源于买卖的价差,因此研究做市商的价差对于研究它的做市行为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较早研究买卖价差的有斯蒂格勒(Stigler)和德姆塞兹(Demsetz)。他们认为在竞争均衡时,买卖价差正好等于做市商的单位成本,此时的价差叫做保留价差。根据德姆塞兹提出的买卖价差模型,价差就是支付给有组织的市场中所存在的可预见性的即时性补偿,当竞争充分时,价差就等于提供即时性的成本。

荷(Ho)和斯托尔(Stoll)给出了在竞争市场上的保留价差模型。设a和b分别是在一段时间内卖出和买进证券的保留费用率,保留费用是交易所需要的最小费用,则做市商的`卖价至少是p(1+a),买价为p(1-b)。其中p为证券的真实价格,而a,b是以p的比例记。则保留价差S与证券的收益变化率、做市商对风险的厌恶度以及交易价格(价格・交易量)有关。

S=p(a+b)=σ[2]・R・P・Q

其中,σ[2]=证券的收益变化方差

R=对所厌恶风险的补偿系数

Q=交易量

而在一个成熟的市场上,实际价差不是某个做市商所能单独决定的,它是在保留价差的基础上由众多因素共同决定的。

1、市场风险度。

市场风险体现为证券收益的波动程度,即收益方差σ[2]。风险越高,收益方差σ[2]越大,则所要求的风险回报也越多,就必然要提高价差。

2、市场的活跃度。

市场越活跃交易量Q越大,虽然会使保留价差S变大,但由于流动性的提高同时也缩短了做市商证券持有的时间,从而减少了库存风险,降低了做市商对存货风险所要求的补偿系数R,两者综合作用下往往会使实际价差变小。

3、做市商之间的竞争。

这种竞争决定着价差超过保留价差的程度。在一家做市商垄断的情况下,买卖价差通常会高于保留价差,做市商的数目越多,竞争力越强,他们之间互相约束的能力也越强,这种约束力总能把实际价差往保留价差的方向牵引,使价差减小。

4、限价指令的作用。

在一些实行场内做市商制度的交易所中允许限价指令交易,即个人投资者如果发现买卖价差太大,就会设置限价指令进行交易。由限价指令确定的市场报价是一个服从泊松分布的随机跳动过程,并且交易越清淡,跳动概率越大,从而使市场价差越大。

在一段时期内,做市商的利润应该大致等于买卖价差总和加上存货利润(因为存货价格变化带来的利润,也可能为负)。做市商制度形成初期,做市商主要是通过买卖证券的价差来弥补成本或实现盈利。但随着做市商之间的竞争越来越激烈,双边报价的差额越来越小,做市商几乎难以通过报价产生盈利,许多做市商则更多的考虑如何利用做市商所具有的较高的市场信誉来在其他业务比如代理、承销业务上吸引更多的客户来弥补在做市业务上的不足。以美国NASDAQ为例,自实行了《交易指令处理规则》和引入ECNs(ElectronicCommunicationNetworks)系统以来,ECNs扮演了电脑竞价和电脑做市商的双重角色,做市商和经纪人若不愿接受客户的限价指令,则必须要将该指令输入到ECNs中,通过ECNs自动寻找对手交易(如图1所示)。其导致的结果是市场竞争大大加剧,NASDAQ市场的平均价差下降了40%以上。而ECNs市场份额的快速上升并非源于其交易技术而主要是因为NAS-DAQ做市商制度的高成本导致。因此降低成本尤其是进行存

货控制与管理对做市商极为重要,它直接影响到做市商的效率。经济学中的效率概念指的是投入与产出的对比关系,也是成本与收益的对比关系,在市场经济中它直接影响到资源的配置,使资源总是流向使其达到最优效率的领域。同样,在设计我国的创业板市场交易体制时,在考虑国家的宏观效应的同时,应该更注重如何使市场的各个参与主体达到各自应有的效率。因此,如果引入做市商制度就必然要考虑做市商能否达到应有的效率,这也是决定做市商在我国是否可行的关键因素。

附图

注:箭头方向代表限价指令方向

图1NASDAQ交易过程流程图

三、在我国创业板市场实行做市商制度的可行性研究

1、从做市商成本的角度来看

对做市商来说,要获得高效率就是要获得较好的成本与收益的配比,最关键的就是要降低成本,提高单位成本的收益。因此是否具有存货成本控制及风险管理机制是关系做市商制度可行性的重要因素,而我国在这方面还存在很多的障碍。

首先,经过近十年的发展,中国已经建立了一套电子撮合设备和软件体系以及与之相适应的运行管理体系,在单据处理上的成本已大大降低,也积累了大量的经验。但是要建立一套全新的电子交易报价系统,短期内投资数额大,券商也有一个适应过程。

其次,缺乏足够合格的能充当做市商的市场主体。引入做市商制度对券商的数量、规模、资金实力与专业人才配备的要求较高。只有资金雄厚,才能形成规模效应,降低成本,同时拥有高素质专业人才也是有效进行存货管理、降低存货成本的因素之一。在NASDAQ市场上,做市商共有650多家,活跃的股票通常有30多个做市商为其报价,每一种证券的做市商也有12家。这些做市商大多都是些资金雄厚、大规模的投资银行,包括世界有名的美林、高盛、所罗门兄弟以及摩根斯坦利等。在中国,一方面,创业板市场流通市值不可低估。曾有人指出,中国如果推出独立的创业板,开始时至少要有300家企业挂牌才能形成足够的“人气”,假设平均每家公司以10元价格发行万股股票,则需要600亿元,如果股价翻一番,流通市值将达到1200亿元。另一方面,投资银行规模有限。在中国,能充当投资银行的主要是综合类证券公司和四大资产管理公司。截至,综合类证券公司14家,总注册资本约267亿元,并且由于目前一级市场利润率高,券商将其有限的资金大量的沉淀于一级市场,导致二级市场“贫血”,要以有限的资本为上千亿元流通市值的市场做市显然是很勉强的;而四大资产管理公司的主要任务是收购、管理和处置四大国有银行剥离的不良资产。从自身素质上看,我国券商在规模、实力、管理能力、业务人才与研究水平上也与做市商的要求存在不小的差距。许多证券公司没有建立科学的风险管理体系,如果开展做市商业务,将会承担巨大的存货风险。

第三,缺乏便捷的券商融资市场。由于做市商的存货成本与融资能力负相关,因此券商做市要有效的降低存货成本就需要有便捷的、交易成本低廉的融资渠道来调集资金。券商进行融资的主要渠道有:通过增资扩股进行股权融资、通过回购市场融资、发行中长期金融债券(特种债券)、进入同业拆借市场、应用券商资本进行抵押融资和股票抵押贷款。在我国,3月,证监会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证券公司监管的若干意见》,引发了券商首轮增资扩股热,但券商在通过增资扩股融资时也遇到了一些困难,主要问题有:一是大多数券商的分红比例低于10%,有的甚至几年未分红。二是相对于股本5亿元以上的综合券商来说,即使投资几千万也只是个小股东,对公司的经营管理基本上没有发言权,这在很大程度上影响了新股东的积极性。三是一些限制性措施也影响了资金来源,如限制自然人入股证券公司。同时,券商通过参与银行间同同业拆借市场融资也有一定的局限性,主要是同业拆借期限品种太少,没有期限较长的折借品种。根据《证券公司进入银行间同业市场管理规定》,成为全国银行间同业市场成员的证券公司的拆入资金最长期限为7天,债券回购的最长期限为1年,同业拆借和债券回购到期后不得展期。另外,国债回购市场被分割为场内回购、银行间债券交易市场和公开市场三个部门,市场的彼此分割,导致资金跨市流动不畅,也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券商的融资能力。

第四,缺乏做市商证券存货调整市场。合理规模的证券存货是做市商存货决策的关键,为保持做市商调节存货行为的顺利进行,就要求有相对发育的机构间证券短期拆借市场与之配套。而在我国,作为调整券商存货头寸的主要市场――证券回购协议市场,只有国债一个交易品种,从而制约了做市商存货的调节能力,无法进行有效的成本控制。

第五,缺乏卖空机制与避险工具,不能有效转移价格波动引起的存货头寸的价值风险,无法最大可能的降低存货成本。我国金融市场的股票指数期货、股票期权等重要的衍生金融工具还未推出,同时市场缺乏卖空机制也限制了券商规避风险的能力。因此券商基本无法逃避可能存在的巨大存货风险导致的成本上升。

最后,做市商承受的信息不对称成本较大。我国证券市场尚处在发展初级阶段,证券监管体系不完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存在失真现象;加之政策制度界定范围与有效性不是很强,人们的自律意识较差,必然增加做市商的信息不对称风险和成本。另外,由于我国非流通股构成的控制权长期集中在几个股东手里、同股而不同利,一方面严重侵害了小股东的权益;另一方面大股东也无法获得流通带来的资本利得,造成大股东将重要信息透露给其利益关联人以谋取间接的资本利得。作为市场主要参与者的做市商虽然较大多数小股东具有信息优势,但相对于一些与公司大股东有利益关联的主体尚未明确、政府的行政职能和经营职能尚未彻底分离的情况下,作为股东的国家不可避免地会把政府的行政管理内容渗透到公司管理中,更限制了证券市场定价功能的发挥,使做市商面临行政政策带来的不确定性,这也是一种难以避免的信息不对称成本。

2、从做市商价差收益的角度来看

首先,我国拟在创业板上市的公司多数建于19前后,投资经营期短,公司素质普遍不高,投资价值低下,许多高科技公司实际上也只是在传统产业的基础上注入了一些科技因素,其本身并不具备高新产业的高成长率,以这些公司为主形成的市场无法长期地带动交易量,保证做市商的收益。

其次,投资者结构不合理,缺乏大量成熟的机构投资者。我国的主板市场仍是以中小投资者为主的散户市场,虽然近年来陆续设立了多家新的证券投资基金,但753.7亿元的总发行额度与1.3万亿元的流通市值相比差距还是很大(数据来源于国研网),而且这些投资基金主要定位于主板市场,此时推出创业板必然以中小投资者为主,这将导致市场单边交易,做市商的价差收益无法补偿其成本以实现盈利。

综上所述,从做市商做市的成本和收益来看,主要问题体现在存货成本过高,资金融通难,存货风险难以分散,信息不对称成本较高以及风险较高,从而使成本与收益难以达到合理的配比,无法实现其应有的效率。因此以我国目前的金融市场环境来看暂时还不具备在创业板市场推行做市商制度的条件。

四、在我国创业板市场实行做市商制度尚须解决的问题

虽然做市商制度目前在我国还不

具备可行性,但也并不是说做市商制度在我国创业板市场完全行不通,只是时机还不成熟,一些问题尚待解决:

首先,现有的主板市场须更加成熟,在提高上市公司竞争能力的同时进一步完善法人结构治理。

其次,金融市场有待进一步完善。一方面是加快金融工具的创新,尽快推出股指期货等配套避险工具。另一方面要改善现有的金融环境,为券商提供便捷有效的融资渠道。在完善同业拆借市场、回购市场的基础上积极推动金融债券的发行,充分发挥财务杠杆的作用,使券商的长短期资金都能得到保证。

再次,改善投资者结构和培养健康的投资理念。大力培育机构投资者尤其是大型投资机构,加快券商业内重组速度,扩大资金规模。中小券商可以通过合并或被大券商兼并等途径加入综合类券商的队伍;而业已具有一定实力的券商则可以考虑通过兼并重组实现资金、技术、人才、研发、网络、管理与服务的优势互补,从而提高整个券商业的风险管理水平。

最后,进一步完善证券监管体制,增强信息披露的及时性、有效性和充分性,从而降低由于信息不对称而给券商和投资者带来的信息不对称成本。

在以上各方面完善的基础上,将做市商制度引入中国创业板市场还是可行的。

2.我国创业板市场现状 篇二

创业板从最初的筹划到最终的正式运作, 都受到了各界人士的广泛关注。发展的肯定性作用无可厚非, 然而在这其中爆发出来的问题也是颇令人担忧的, 出现了诸如脱离企业利润增长、发展的高市盈率的不稳定现象。

创业板公司存在的各种问题, 引发了本文主要结合了现如今的中国创业板市场的发展现状, 分析其存在的问题, 找出其原因所在, 并给予了其在资本主义市场中的定位研究探讨。

2 我国创业板市场现状分析

2.1 总体现状概述

从2009年至2012年, 具有可比数据创业板公司净利润同比变化分别为50.18%、41.80%、17.73%和-7.13%, 由此可见, 创业板公司连续3年整体业绩增速处于下滑态势。对上市3年153家创业板公司进行统计, 仅有14家公司近3年复合增长率超上市前3年增幅。

2.2 行业分布布局

从现如今行业情况来分析, 创业板公司虽然涉及了很多个行业, 但其中的设备制造、电子、生化医药等高新高科技行业占据了创业板公司的3/5左右, 是主流的几个行业。由此分析可知, 在所有的创业板公司当中, 有将近一半的创业板公司都归属于国家重点发展扶持的具有战略性意义的新兴行业产业, 而且这其中的绝大多数的创业板公司都获得了国家高新技术的资格认证。

2.3 地域分布布局

结合现今的公开数据以及下面的数据图片, 在所有的地域分布上, 这些创业板上市公司主要集中在经济较为发达的长江三角洲、珠江三角洲地带。由这样的创业板公司的地域分布现况可以得出, 经济发达地区一般都具有发展创业板市场发展的良好条件和空间, 也充分反映了我国区域经济发展分布的特点。

2.4 融资规模布局

在这些创业板上市公司中, 其合计的融资规模要比主板市场低, 但要比中小板市场募集规模要高出不少甚至接近高出一倍之多。然而, 从各个创业板上市公司的融资状况来看, 彼此之间的实际融资规模以及能力还是存在比较大的差别和差距的。其中融资规模比较大比较有代表性的有碧水源, 最初新兴融资时融资金额就达到了25亿元之多, 而其他的创业板上市公司最初融资规模有少于3亿元的就有好几个。

2.5 “三高”现象严重

从这几年创业板的发展和现状分析来看, 创业板一直就表现出:高市盈率、高发行价、高超募资金的“三高”的特点。从28家首批成立并上市的创业板的企业数据分析可知:最初市盈率就达到了50多倍, 而且超募资金也在当时达到了超募80多亿元。而且这种现象一直持续着, 没有得到很好地改善。

2.6 整体业绩较差

创业板公司上市之后, 整体的表现业绩并没有那么好, 甚至有些差。我们具体结合以下的图片的结果来具体说明。

以上业绩变脸版只是在创业板中随机抽查后组成的, 可谓“变脸的三部曲”, 即上市前绩优, 到下一个会计年度业绩大幅下滑到业绩一般, 再到业绩差甚至亏损, 而上面举例的只是冰山一角, 类似的业绩变脸公司远远不只这些。由此来看, 很多的创业板的上市公司的并未表现出预期的高成长性的特点。

3 我国创业板市场存在的问题分析

3.1 公司参差不齐、成长性差

在这些创业板上市的公司中, 大多是中小型企业, 而且多半是高新的技术型, 不仅本质上规模小、资金匮乏, 附带出现了经营管理结构不规范、内部调节控制力差等诸多问题。再者创业板上市公司正式上市时门槛很低, 监管机制制度不完善, 势必会导致一些质量差的创业板公司流入市场, 出现这些现象一般表现为以下的这两种情况。

第一, 创业板市场中存在着寄生的创业板公司。这类的创业板公司绝大部分都依附于其他的公司, 一旦其他的公司终止与其合作发展等势必会严重影响该类的创业板公司的业绩水平, 如神州泰岳等创业板公司就属于此类。

第二, 还有些创业板上市公司的内部治理、制度管理、筹资运营、信息更新、财务把关等诸多方面并不完善甚至问题百出, 甚至连基本的公司运营操作都很不规范。就好比爱尔眼科公司, 该创业板公司在董事会、薪酬考核、股东大会运作方面都存在严重管理问题。这样的运营和管理操作势必会大致亏损甚至最终的破产等现象出现。

3.2 市场机制运营管理体制欠缺

市场机制运营管理体制欠缺的情况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 创业板市场发行体制不完善。

创业板市场频频出现“三高”现象, 根本的原因还是由于创业板的发行体制的不完善, 不能有效地贯彻市场化的原则, 更没有在其实现市场化的时候进行规模化、市场化的深入推行。最初创业板上市时确实进行了询价, 可由于上市企业的数量没有市场化, 指标供不应求, 市盈率由此一直保持较高的水平。

第二, 创业板市场监管制度不完善。

创业板市场是在一个国家资本市场发展时必然产生的一个产物, 我们国家在这一方面的风险投资发展还处于起步阶段, 相关的法律法规也并没有颁布施行。现如今的状况是, 有些公司利用各种所谓的“专利”包装润色以期望使其成长性提高最终上市成功, 这类的创业板上市公司根本就不具有高成长性, 导致业绩变脸、虚假披露、寄生公司、暗箱操作等现象不胜枚举。

第三, 流通“解禁”控制体制不完善。

当前我国的证券交易市场采取的交易体制制度很有可能会带来很多新的问题。创业板上市的公司里很多都资金不足、经营经验不足、流通股份少, 很少能够承担市场带来的大的风险, 而现有的这种竞价体制制度经很难保证它们的上市流通股份在市场上的流通以及稳定。

4 创业板市场定位分析

4.1 明确定位服务对象

创业板的市场服务的对象, 更应该着重的放在这些自主创新能力强、成长性强的中小型企业, 尽可能放低对其历史业绩、偏好要求的门槛, 并严格区分中小企业板和创业板, 将那些成立时间早、历史业绩好的中小型企业驱出创业板市场的范围, 做到明确的分工。除此之外, 创业板上市公司的行业分布布局方面, 更应该倾向于设备制造、电子、生化医药等高新高科技含量的行业, 充分协调控制, 控制传统行业在创业板上市公司里的占有比例, 并最终让创新型企业占据主导地位并保持不变的主导格局。

4.2 创新制度体制的完备

仅仅依靠目前的上市标准来给予区分两者是不可取的, 还必须通过特定的创新制度的实现、创业板特有风险分析来实时分析。创新板的规则制度创新应该体现在以下的几个方面。首先, 市场交易实行市商制度, 促进市场稳定、交易规范、价格调控及时等。其次, 监管方面进一步完善信息披露体制制度, 杜绝信息不对称、强化保荐体制改革、强化中介机构作用, 充分市场化, 加强各个环节的约束, 降低市场风险。最后, 在退市安排方面, 设定切实可行的退市标准, 融入更多的可能出现的因素, 全面完善退市的规范和限制, 真正发挥在市场交易竞争中的优胜劣汰的作用。

4.3 市场体制分工的明确与完善

在创业板市场, 执行新的更加严格的上市标准、监管体制、退市制度, 力求做到上市的创业板公司质量较高、规模较大、行业分布较广、风险承受能力较强。第二个层次则是为上市标准相比中小企业更低, 着重发展那些创新能力较强、成立时间较短、成长空间较大、融资额度较少的创新型的中小企业提供融资服务, 执行的上市标准相对较宽松、退市制度依旧严格。当然, 这两者之间的也要做好衔接, 相互建立完备的转板体制制度。具体中小企业板发展不好、达不到持续上市的要求, 则可以退市转到低标准的创业板。而创业板中发展良好的, 符合转板条件的, 则可以转到高一层的中小企业板寻求更好地发展。

5 结 论

本文主要结合了现如今的中国创业板市场的发展现状, 进行了分析整合, 分析其存在的问题, 找出其中的原因所在, 并给予了其在资本主义市场中的定位研究探讨。当然, 仅仅篇幅里的这些内容肯定是不够的, 实际的市场变化是很剧烈的, 希望通过本文能起到一定的指导作用。

摘要:自从最初的2009年创业板推出上市以来, 正式上市交易的公司如雨后春笋般爆发, 截至如今已经有350多家。中国创业板的发展是非常迅猛的, 然而也暴露了许多问题, 本文主要结合了现如今的中国创业板市场的发展现状, 进行了分析整合, 分析其存在的问题, 找出其中的原因所在, 并给予了其在资本主义市场中的定位研究探讨。

关键词:创业板,问题,定位,分析研究

参考文献

[1]杨环.浅谈我国创业板市场现状及问题[J].特区经济, 2010 (12) .

[2]张倩.我国创业板发展的问题及出路[J].生产力研究, 2010 (2) .

3.我国创业板市场现状 篇三

创业板的建立,适应了促进经济增长与经济结构调整的需要。受国际金融危机影响,我国经济面临着严峻考验。党中央、国务院果断采取了一系列“保增长,扩内需,调结构”的措施,并已经初见成效,经济运行中出现了一系列积极变化。创业板的启动,有利于发挥资本市场的资源配置功能,引导资源向具有竞争力的创新型企业、高科技的自主创新型企业流动,从而加快国家自主创新战略的实施。

创业板的建立,适应了建立健全中小企业金融支持体系的需要。发展中小企业对于促进我国经济增长、扩大社会就业、保持社会稳定和建设创新型国家具有重要的战略意义。根据国家发改委的统计,中小企业的工业总产值和实现利税分别占全国总额的50%以上,提供的出口占60%以上,中小企业已经成为我国经济体系中最具活力和增长潜力的部分。长期以来,我国中小企业一直面临着“融资难”的问题。国家一直在积极健全中小企业金融支持体系,但受全球金融危机以及外部宏观经济环境恶化的影响,当前中小企业融资问题依然突出。创业板直接服务于中小创新型企业的直接融资需要,可以拓宽创业投资的退出渠道,使创业投资、私募股权投资、银行及其他信贷、担保机构以及地方政府等资金进一步汇集和投入到中小企业,创新型中小企业的综合性金融支持体系将逐步形成,国家的中小企业融资体系建设将更加完善。创业板撬动的民间投资,将成为扩内需、保增长的重要力量。

创业板的建立,适应了以创业带动就业的需要。当前,我国就业形势十分严峻,国家正在千方百计促进就业。中小企业为我国提供了75%以上的城镇就业岗位,创造就业岗位关键在中小企业。创新型企业的发展初期对人力资本的需求很大,稳定这类企业并促进其发展,将有力地保障社会就业。据统计,中小板上市公司上市前员工人数平均只有1300人不到,上市后二至三年,其平均员工人数就增加到5400人,增长近1.6倍。推出创业板市场,扩大中小企业融资,有利于在全社会营造出创新、创业的良好氛围,提升投资信心,激励和引导更多的优秀人才加入创业和创新的行列,带动更多的人创业、就业。

创业板的建立,适应了完善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的需要。根据国务院原则同意的多层次资本市场方案,我国的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由主板、中小板、创业板和统一监管下的场外市场等构成。中小企业板设立五年来,对于中小企业的培育、规范、引导和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但中小企业板的发行上市标准与主板相同,还有大量高成长、创新型的创业企业不能直接进入资本市场。创业板适应了中小创新型企业的多元化融资需求,适应了广大投资者多样化的投资需求,是推进我国多层次市场体系的重要举措,有利于扩大资本市场服务范围、完善市场功能、提高市场资源配置效率。

从2000年起,我国资本市场就已经开始了建设创业板市场的尝试和探讨。在此期间,社会各界一度对我国是否具备发展创业板市场的基础存在争议。经过近十年的发展,特别是自从2004年1月国务院《关于推进资本市场改革开放和稳定发展的若干意见》发布以来,我国资本市场的外部环境和内部条件发生了巨大变化,为我国创业板市场建设奠定了坚实的基础,设立创业板市场的各方条件已经成熟。

首先,我国证券市场法制环境不断完善。2006年1月1日起开始实施的修订后的《公司法》、《证券法》,取消了股票发行条件中有关经营业绩等财务指标的硬性规定,放宽了股权激励、无形资产出资折股等方面的限制,这些都为针对创新型、成长型企业设计宽松、灵活的创业板制度提供了法律基础和条件。

其次,我国证券市场基础性制度建设稳步推进。股权分置改革解决了长期困扰我国资本市场发展的一些历史遗留问题和体制性矛盾,基于全流通的股票定价机制和交易机制已经初步形成;通过完善上市公司监管体制、强化信息披露、规范公司治理等一系列专项措施,全面提高上市公司质量;证券公司综合治理取得成效,证券公司经营行为规范程度明显提高,经营状况有所改善,有效务实了行业基础。

第三,社会各界对启动创业板逐步达成共识。党中央、国务院近几年连续出台一系列政策文件,反复强调要发展多层次资本市场,通过设立创业板市场,充分发挥资本市场在支持自主创新等重大国家战略中的作用,社会各界已形成广泛共识。同时,随着创业板发行上市等制度、规则的陆续出台以及宣传工作的逐渐深入,投资者对创业板的特点和风险有了进一步的认识,为创业板的顺利启动和平稳运行奠定了基础。

第四,我国发展创业板市场所需的上市资源十分丰富。我国经济长期保持高速增长,作为主要经济增长点的广大中小企业获得了长足发展,尤其是涌现出一大批优秀的成长型、科技型中小企业,为创业板市场提供了丰富的上市资源。根据2 004年全国经济普查结果,截至2004年底,我国共有324.9万家企业,其中2004年净利润达到500万元以上,且营业收入达到5000万元以上的企业达36000余家。从高科技企业的情况来看,截至200 6年末,我国52个国家级高新技术产业圊区内共有近46000家企业,其中,营业收入5000万元以上的企业近1 0000家。根据2008年3月底的数据,29家国家级高新区内符合创业板上市条件且有上市意愿的企业有966家,各省提供的非高新区内创业板拟上市企业有360家,全国各主要券商为创业板储备的上市资源也达数百家以上。

第五,中小板的探索与实践为成功建设创业板积累了经验。中小企业板设立近五年来,监管部门开展了大量的探索与创新工作,总结了许多适应中小型上市公司特点的工作思路和方法,积累了宝贵的经验,也锻炼了一批对中小型公司市场运作具备相当经验的专业人员,为创业板市场的成功建设打下了良好基础。

第六,与创业板建设相关的其他基础性条件也日益完善。一是机构投资者迅速发展,逐步引导市场形成理性的价值投资理念;二是创投行业在经历了低潮后开始进入活跃期,《创业投资企业管理暂行办法》和《关于促进创业投资企业发展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的发布,使创投行业的发展环境不断改善,近年来对成长初期企业的投资规模明显上升;三是中关村科技园区企业进入代办股份报价转让系统的试点工作有序开展,作为创业板孵化器的全国性场外市场开始形成。

4.我国CRM市场现状分析 篇四

从传统的意义上讲,产品和服务是市场发展的永恒主线,而客户则是这两条主线的交汇点。只要有市场经济的天然约束,只要存在供需双方的交换行为,厂商就必须要从客户身上发掘价值、获取利润,这是一切生产、经营和商务的根本。

从现代的角度观察,产品是标准化的,而服务是个性化的,因为客户是鲜活的。用标准化的眼光和尺度去认识、管理客户是卖方市场条件下产品经济的惯性思维,用个性化的手段去追踪客户、分析数据和进行策略反馈则是买方市场条件下的应变之道。用信息技术来实现这个应变之道,就出现了目前炙手可热的CRM——客户关系管理系统。

在今天这样一个“以客户为中心”的时代,企业对客户关系管理的客观需求已经毋庸置疑。谈到CRM,大企业往往希望CRM能迅速促进企业的销售业绩,但庞杂的业务和功能多维交叉的部门设置却使这样的一个过程显得艰难而漫长;小企业很想与CRM一亲芳泽,但媒体宣传天文数字般昂贵的投资和软件系统复杂程度,往往使其望而却步。深入审视和分析我国CRM市场现状,会发现一组很有意思的对比:

一、CRM概念涵盖面很广,但与中国企业现状契合度很小

在静态层面,可以将CRM概括为一种管理思想在管理软件系统中加以体现。其目标是通过采用信息技术,使企业市场营销、销售管理、客户关怀、服务和支持等经营环节的信息有序地、充分地、及时地在企业内部和客户之间流动,实现客户资源的有效利用。其核心思想是将客户群体看作企业宝贵的外部资源,并第一次将客户的所有权提升到企业一级而不是单个部门。

从动态的方面考察,CRM的生命周期又包括数据集成、客户分析、面向客户的战略决策三个阶段,其中CRM实施成功与否的关键是第二步,即要用先进理念和精准模型对集成化数据进行模拟和分析,从而挖掘客户潜在价值,发展潜在客户。

但是,如果深入中国企业的管理实践,能够为理论中的CRM找到的现实支撑点却很少。长期以来,我们的企业生存在由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轨的无序氛围中,卖方市场条件下形成的营销体系、不甚健全的市场反应机制、基础薄弱的企业信息化建设和中国特色明显的管理体制,是建设现代企业机制的四大“死穴”,也成为CRM在中国的最大阻力。

CRM发轫于1990年,10年的发展经历了“销售力量自动化系统(SFA)——客户服务系统(CSS)——呼叫中心(CALL CENTER)”的三次跃迁,综合了现代市场营销(Marketing)和现场服务(Field Service)的理念,集成了CTI(计算机电话集成技术)和Internet技术。

显然,CRM的理论提炼与西方企业管理科学化的进程紧密相伴,而这恰恰是中国企业的差距,从业务规模到管理水平,注定了在中国照搬洋理论只能是水土不服。

水土不服也不能阻挡国际CRM在中国的登陆,既然是洋理论就难免入侵。于是,Oracle、Sieble、艾克、SAP等公司的CRM相继浮现。中国人一向对新事物比较畏惧又感到新鲜。就算CRM是洪水猛兽也一样会被“中国特色”所感化。更何况,对于中国企业的经营实践来说,却无一日不与客户打交道、做交易,这也就决定了在中国企业中普及CRM必然是一个双向渐进的过程:其一,利用客户关系管理的基本思想和模型构建伸缩性更强、更实用的中国版本;其二,借助CRM,以营销环节的信息化、科学化拉动整个企业管理体制和水平的进步。国人永远是不会示弱的。本土CRM厂商在充分研究了国内企业信息化进程缓慢的现状后,终于挑起了面向中国企业的CRM这杆大旗。联成互动、Turbo、创智们在一番势力划分后,联成互动毅然担当了中小企业CRM的旗手。

二、CRM全套解决方案中的功能模块很多,但真正能在企业内部达成应用共识的却很少

建设CRM要渐进而行,国外也一样。因为一整套的CRM功能模块实在太多,几乎每个环节的实施都涉及到对旧有模式的颠覆或重构,企业需要一个接受的过程。

来自Harte-Hanks的最新调研表明,CRM目前仅有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得到公认,也就是在一个营销组织内的多个部门之间共享客户资料,70%的公司把为内部销售人员访问顾客资料作为CRM解决方案的一个必不可少的部分。此外,企业对CRM系统其他功能的需求表现出了不同的态度,按照重要程度依次为:顾客服务/技术支持(67%)、外部销售(59%)、营销交流(51%)、会计/财务(41%)、产品营销(41%)、呼叫中心(40%)。

据保守估计,现在全球有超过600家知名企业涉足CRM产品领域,各家的概念、产品、标准、接口各不相同,带给客户的影响自然也是林林总总、各窥一斑。

国内市场亦是如此,从企业级的综合软件开发商用友、金蝶到CRM专业软件开发商联成互动,甚至各种以系统集成为主业的小公司,都把CRM纳入了自己的产品链。但在这种表面繁荣的背后,却是中国企业内部CRM应用普遍集中于数据集成的初期阶段。这种现实在短期内并非坏事,因为中国企业迫切需要补上从感性到理性、从经验到数字的基础课,但如果长期囿于这种低水平应用,则会从根本上削弱CRM在中国的成长基础。今天的中国市场迫切需要致力于CRM产品开发的专业厂商,企业迫切需要能够得到业务部门普遍认同的应用模块。

三、目前CRM的品牌很多,但真正能够为中国中小企业提供实惠且实用服务的却很少

根据应用规模,CRM产品可分为三类:最大的是以全球企业或者大型企业为目标客户的企业级产品,其次是以200人以上、跨地区经营的企业为目标客户的中端产品,第三是以200人以下企业为目标客户的中小企业产品。

国内外的知名品牌,如Siebel、Oracle、用友、金蝶、Onyx、Pivotal等,几乎都已在国内市场露面,目标直指大中型企业级市场。应该说,国际知名品牌的CRM产品在设计理念和稳定性、安全性方面都有独到之处,否则Siebel就不会在2000年占据了全球市场的23%。但中国市场的现实是,一方面国内企业的绝对规模在国际企业的参照系中都要“降级处置”,大多数属于中小企业甚至“超小型企业”;另一方面,即使是在规模较大的中国企业内部,组织体系、业务交叉和流程管理的复杂程度也远逊于国外。于是,对于中国企业而言,国外产品的设计理念和研发思路很可能过于复杂和“超前”,而代价是价格不菲甚至是惊人的美元。另一方面,中国企业实施CRM是业务流程重构的开端,整个过程需要有CRM开发商有力的服务支持和技术参与,这样才能保证CRM模块的伸缩性和实用性。然而基于收益的因素考虑,国际厂商和国内综合型开发商很难对绝大多数中国企业客户保持这样的耐心,真正实用且实惠的专业服务,只能来自于本土的CRM专业厂商。

在这一方面,联成互动及其MyCRM具有典型意义。成立一年有余的联成互动,以“帮客户多想一点,离成功近一点”的口号普及CRM理念,帮助中国企业借助CRM进入企业管理的新境界。无论是2000年底的全国CRM巡展,还是最近已经升级为3.0的MyCRM产品,都受到了大量国内企业的热烈欢迎。面对遍布IT、商贸、保险、证券、医疗医药等各个行业的客户,联成互动以对CRM入木三分的深刻理解盘活中国企业的营销端,用MyCRM for SFA(销售自动化)等细分软件平台帮助数百家客户企业一起成长,勾勒出中国CRM产业发展的希望。

四、CRM产业在全球增长很快,但在亚太和中国的市场容量相对很小

1997—1999年,全球CRM市场平均每年呈现出91%的增长率,相比较于IT行业12%的平均增长率,CRM无疑在全球都是增长最快的领域之一。而到2005年,CRM市场将步入成熟期,将带来大约总计140亿美元的收入。

相形之下,虽然亚太地区及中国市场在2000年达到了33.5%的高增长率,但受到基数影响,市场总额也只有3.3亿美元。也就是说,亚太及中国CRM市场的存量是预估增量的1/45——巨大的差距,蕴藏着同样巨大的机遇!

5.我国黄金市场发展历程和现状 篇五

从新中国成立至今,我国的黄金市场共经历了以下四个阶段:

1、冻结民间黄金买卖,鼓励黄金生产(1949-1978)

1950年4月,中国人民银行制定下发《金银管理办法》,冻结民间金银买卖,明确规定国内的金银买卖统一由中国人民银行经营管理。1957年9月,国务院发出《关于大力组织群众生产黄金的指示》,人民银行、财政部等部门采取了诸如提高黄金收购价格、取消黄金生产课税、增加财政补贴等措施落实国务院指示,以此鼓励黄金生产。1963年初国家停止了对金、银饰品加工原料的供应,银行所收购的金、银饰品也不再对外销售。

2、统一管理,统购统配(1978-1993)

改革开放以后,冻结民间黄金买卖的管制政策开始出现松动。1979年中国人民银行铸造发行纪念币、投资性金银币。1982年我国放开了中断20多年的黄金饰品零售市场,中国金币总公司也从这年起开始发行著名的熊猫金币。在此阶段中,统一管理、统购统配的黄金管理体制逐步建立并得到完善。1983年6月15日,国务院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金银管理条例》和1984年1月发布《金银进出国境的管理办法》,对我国金银的生产、收购、配售、加工、使用、回收、进出口等提出明确的法规规定。中国人民银行参照国际黄金市场价格,适时调整国内黄金价格,以此调节国内黄金市场的供求关系。

3、逐步市场化(1993-2001)

从1993年开始,黄金生产企业开始进行市场导向的改革,“统购统配”计划外的黄金交易破土而出,出现一些地方性的黄金交易市场。1999年12月28日,白银放开交易,上海华通有色金属现货中心批发市场成为中国唯一的白银现货交易市场。白银的放开给中国黄金市场的放开打下了基础。2000年8月,上海老凤祥型材礼品公司获得中国人民银行上海分行批准,开始经营旧金饰品收兑业务,成为国内首家试点黄金自由兑换业务的商业企业。

4、全面市场化(2001-至今)

2001年4月,中国人民银行行长戴相龙宣布取消黄金“统购统配”的计划管理体制,在上海组建黄金交易所。2001年6月11日,央行正式启动黄金价格周报价制度,根据国际市场价格变动对国内金价进行调整。2002年10月30日,上海黄金交易所正式开业,中国黄金市场走向全面开放。2003年4月,人民银行取消了黄金生产、加工、流通审批制,改为工商注册登记制,标志着黄金商品市场的全面开放。在现货交易蓬勃发展的基础上,2008年1月9日黄金期货正式在上海期货交易所挂牌交易,至此我国黄金市场较为完善的市场体系基本建立。

我国黄金市场的现状:

1、中国的黄金生产位居世界前列

中国的金矿资源比较丰富,总保有储量超过四千吨,局世界第七位。中国最有名的山东的胶东金矿,产金量一度局世界第五位。2007年中国超过美国成为全球第二大黄金生产国,目前中国为世界第三大黄金生产国。

2、黄金消费大国

2006年消费量高达269.3吨,占世界黄金消费总量的9.23%。国内的黄金需求一直是以首饰性消费需求为主。预计今后几年中国的黄金消费量有望大幅增长至500吨。

3、黄金市场格局逐渐形成

目前,我国黄金市场已经形成了初具规模的场内和场外市场。场内市场以交易所为核心,上海黄金交易所和上海期货交易所成为黄金现货和黄金期货两大场内交易市场。

4、黄金进口渠道不断放开

近年来,我国黄金进口量逐年增加,参与黄金进口业务的商业银行也从原先的四大国有银行逐步扩大到部分股份制商业银行。目前,我国具有黄金进口资格的商业银行已经达到12家,随着黄金进口的有序放开,国内对于黄金的实物需求与日俱增,我国实物黄金的进口量也在快速增长。

5、国内国际黄金市场联动性大大增强

具备代理黄金业务的金融中介机构在国内黄金市场及国际黄金市场同时运作,国内投资者借此可以展开全天候的黄金市场交易。研究表明,国内黄金价格与国际黄金价格的偏离度非常小,内外市场的联动性大大增强。

调研目的与意义

1、通过上网查阅相关资料与有关法律制度,了解我国黄金市场发展历程和现状;

2、走访长沙各个售卖黄金的专柜,了解目前黄金饰品的种类和大多数消费者的偏好,了解金价的行情及其波动,以及各个金店是否接受黄金的回收,如何进行黄金的回收,回收价格的多少,买卖差价;

3、通过去往各大银行、期货公司了解纸黄金、黄金期货、实物黄金的交易情况,黄金是否是大多数市民所愿意选择的投资渠道;

4、设计调查问卷,在河西与河东两大块区域发放问卷,了解长沙市民参与黄金交易的意愿,投资黄金的能力,参与黄金的交易风险意识及风险承受能力;

6.我国资本市场发展现状及分析 篇六

按融资方式和特点的不同, 资本市场可分为股票市场、中长期债券市场和中长期信贷市场。从我国资本市场发展的轨迹看, 大致可分为三个阶段: 1985 年“拨改贷”以前, 资本市场并不具有真实意义, 因为它是以财政拨付为主的;1985 年“拨改贷”以后, 银行信贷开始替代财政拨款,并正式涉足固定资产投资领域, 中长期信贷由此构成我国资本市场上最主要的融资方式;1990 年以上海证券交易所成立为标志, 股票和企业债券市场开始萌动并在短期内获得飞速发展。目前, 以沪深两个交易所为核心, 二级市场发展迅猛。交易品种从单一的股票逐渐发展为以股票交易为主, 包括债券、投资基金、可转换债券以及股权证等多种金融工具。

第一, 资本市场的地位得到了官方的正式确认。1996 年初, 全国人大通过的我国新世纪宏伟蓝图《纲要》, 提出要“适当扩大直接融资”、“积极稳妥地发展债券和股票融资”以及“进一步完善和发展证券市场”。这些原则性的政策主张无疑为我国资本市场的健康发展奠定了坚实的政策基础。第二, 市场规模发展迅速, 市场工具呈现出多元化趋势。从1981 年至1996 年10 月,中国累计发行各种证券10932 亿元, 其中国债6900 亿元, 金融债券近1400 亿元, 企业债券1940 亿元, 企业股票2042 亿元, 其它债券314 亿元。全国拥有180 多家产权交易中心, 上千种产权可以进行挂牌交易。第三, 资本市场的管理逐步规范化。随着我国《证券法》和《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办法》的出台, 证券市场的管理将进一步趋于法制化。第四, 资本市场的运行尤其是证券交易在技术操作方面逐步实现现代化。目前, 我国是世界上实现电脑自动对盘的8 家证券交易所之一;是全世界实现股票无纸化的3 家之一。

但从总体讲, 我国的资本市场发展仍相对落后,与发达的资本市场相比差距还很大, 特别是企业通过股市所筹措到的资金比例还较低, 与庞大的银行中长期信贷市场相比尚微不足道。因此, 我国目前的资本市场, 其功能发挥的还很不够,需要进一步发展。

根据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内在要求, 从我国资本市场的现状和发展趋势出发, 积极而稳妥地发展中国资本市场, 必须从以下几方面努力。

第一, 以马克思主义理论为依据, 澄清意识形态领域的迷雾, 积极推动以社会主义公有制为主体的股份制经济的发展。目前的关键问题是积极而稳妥地推进以社会主义公有制为主体的股份制经济的发展, 并借此扩大资本市场规模, 增加市场供给,平抑股票供给与需求的失衡格局, 弱化资本市场的波动性。同时应当注意的是, 股份制经济的发展、国有企业的股份制改造不能一哄而上, 任意改造, 也不能期望“一股就灵”,必须按照国家的产业政策、行业政策和区域政策, 有重点稳妥地进行, 充分体现和维护公有制的主体地位。国有企业的股份制改造, 应该以企业效益和社会效益为前提, 在股份资产构成上, 国家股、法人股比例的确认应当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

第二, 加强改革的配套工作, 营造和完善资本市场的社会经济环境。要加快现代企业制度和现代商业银行制度建立的步伐, 缔造真正的市场主体。要按照《公司法》的要求和股份制的基本原理,加快产权制度的改革, 建立科学的内部治理结构;要切实转变经营机制和内部管理机制,从而使国有企业和国有银行真正成为“自主经营, 自负盈亏, 自担风险, 自我发展”的独立利益主体。然后要

深化政治体制改革, 尽快转变政府职能, 政府对经济金融领域的干预应建立在依法管理的基础之上。还要加快金融体制改革的步伐, 实现金融调控由直接方式向间接方式转变, 推进利率市场化进程, 并在可能的条件下, 放松银行证券投资的管理制。

第三, 转变资本市场的调控方式, 提高政策的有效性。应遵守公平竞争的原则,政府不能用行政手段直接干预。在今后发展中, 首先应逐渐放开债券发行与上市的限制, 变“规模管理”为“质量管理”,注重企业实绩。其次要改变调控主体多头格局, 确立资本市场监管机构权威性, 加大市场监管力度,通过严格执法和超然领导确立其权威性。最后要走出重规范轻发展的误区, 确立辩证的发展与规范观。

第四, 培育机构投资者, 促进投资主体机构化规模化。机构投资者是指具有法人资格并以其所能利用的资金在资本市场上进行证券投资的机构。机构投资者对于资本市场的发展具有积极的作用, 主要表现在: 一是机构投资者的资金实力雄厚, 为资本市场扩容提供充足资金;二是机构投资者是由经验丰富、知识广博的专家进行管理, 特别是机构投资者以长期投资为目的, 不以谋取短期投机利润为目的, 这为资本市场的发展提供了一个稳定缓冲机制。

7.我国创业板市场存在的问题分析 篇七

1我国创业板市场的运行现状

1999年8月,党中央、国务院出台 《关于加强技术创新,发展高科技,实现产业化的决定》指出,要培育有利于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的资本市场,适当时候在现有的上海、深圳证券交易所专门设立高新技术企业板。经过十年筹备,证监会已批准深圳证券交易所设立创业板。2009年10月23日,证监会举行创业板开板仪式,宣布创业板正式启动,同年10月30日,28只创业板股票首次挂牌交易,上市的企业平均发行市盈率高达56倍,至收市时28只新股的平均市盈率已高达111倍,远高于主板和中小板的平均市盈率,其中10只个股股价翻倍,个股涨幅悉数高达60%以上。截至2014年1月17日,创业板指收盘指数1395. 51,总成交额282. 2亿元,约占主板成交额的50% 。历经3年多发展,伴随中国股市一路疲软的走势, 创业板总体表现却经历了从2012年12月3日跌入谷底( 创业板指收盘593. 66) 到逆市上行,屡创新高的走势, 2013年10月10日盘中最高1423. 97点,并从诞生之日起就站在了中国股市舆论的风口浪尖。

2我国创业板市场面临的问题

2. 1市场机制不完善

发行价和市盈率过高。过高的发行价格和市盈率提前预支了公司未来的发展空间,投资了企业未来长时间的业绩,不利于企业的良性发展。而创业板公司的高市盈率将必然导致二级市场盈利空间有限,炒作可能性增强。首批创业板28家公司上市首日平均涨幅高达106%。而造成这些问题的原因应当归属创业板市场的发行制度不够市场化,虽然公司的上市发行都遵循了市场询价原则,但由于上市企业的数量完全没有市场化,创业板公司的市盈率一直居高不下,对机构投资者和普通投资者均是一种隐忧。

2. 2交易制度存在缺陷

我国证券市场目前采用的是竞价交易制度,它的特点是开市价格由集合竞价生成,然后交易系统对不断进入的投资者的交易指令按价格和时间的优先原则排序,将买卖指令配对竞价成交。其优势是交易直接,但最大缺陷是无法保证市场的流动性和稳定性。除此之外,创业板实行T + 1制度,但融资融券与股指期货却可以T + 0操作,这对散户无疑是不公平的,而涨跌停限制虽符合我国目前国情,而且保护了中小投资者,但不符合供求关系的平衡, 反观NASDAQ,让市场的供求关系自我修复股价。在这样的制度约束下,难免成为助长投机炒作的温床,可以预见的是,伴随着创业板概念的恶炒,市场上呼吁理性价值投资的声音将再度响起。然而创业板还面临着大小非解禁带来的极大的不确定性,不同于二级市场的投资者,大小非股权的成本非常低,面对二级市场的股价,大小非股东在任何价位抛售都将获利不菲,如此巨大而长期的不确定性将改变市场供需关系,而投资者在面对如此巨大的制度风险时也不可能选择长期持股,又如何贯彻价值投资的理念呢?

2. 3发行制度不健全

目前大多数机构在询价中存在价格垄断行为,即大多数散户在网上申购,却不拥有对发行价格知情权和参与权,而接受发行人、保荐人及询价机构确定的价格,对于散户来说,此时承销商、保荐人和发行人可能受利益驱动而抬高股价发行。估值本是对未来的估值,是对企业未来业绩、价值的折现,是一个动态的过程,新股估值越高, 能募集到的资金越多,这往往会导致承销商对公司过度包装,但这却意味着企业面临大量的剩余资金却没有多余项目可以投资。这将导致企业盲目投资和圈钱现象的发生。

除此之外,股票发行,需要保荐人确保被保荐的上水公司符合有关要求,但保荐人在做尽职调查时却往往避开企业成长过程中的风险,只对企业历史进行调查,回避了企业成长性的披露,并未完全尽到保荐人职责。

2. 4创业板市场定位不明确

一个成功的创业板不应该将上市公司局限于高科技企业这个范围内。我国创业板上市公司具有 “两高六新” 的基本要求,其中, “两高”是指上市公司的成长性高、 科技含量高,“六新”是指新服务、新经济、新能源、新材料、新农业、新商业模式。然而首批在创业板市场发行的企业却未能充分体现创业板应有定位,仅电子信息和现代服务类占比高达68%,但是创业板市场发展至今屡次暴涨暴跌,有关公司操纵市场和股价的现象严重,这与我国设立创业板的主要目的———激励创业投资相违背,而且创业板与中小板的界限不够明确,虽然创业板比中小板门槛要低,但并未执行到位,上创业板比上中小板还要难。 在创业板上市的首批公司是监管层在发行审批制下选择的产物而并非市场的选择结果,虽然是求稳的结果却偏离了创业板服务创业、高成长和高新技术企业融资的初衷。

3完善我国创业板市场的政策建议

3. 1完善我国创业板市场的监管制度

建立和完善多层次的监管体系,应当包括从上市公司的内部监管,到包括监管层、保荐人、投资者以及新闻媒体在内的外部监管力量。

( 1) 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构建规范合理的法人治理结构,提高上市公司的管理能力和质量,才能切实保障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从而促进市场高效有序地运行。完善公司信息披露制度。

( 2) 信息披露及时和准确将是创业板稳健运行的关键,这就需要做到在信息披露的及时性和准确性方面,交易所要严格把关,证监会应当制定相关强制性披露规章。 再者,是执行力方面,我国不缺乏新的相关法律法规,应该有的大多都有,但是执行力度还是不够,在信息披露方面管理层应当严格按照规章制度,落实信息披露规定。以美国为例,它是当今世界上信息披露制度最完善、最成熟的国家,其NASDAQ市场信息披露的制度规范可以分为三个层次: 第一层次为美国国会颁布的相关法律,如 《1933年证券法》、 《1934年证券交易法》等,第二层次为美国SEC制定的关于证券市场信息披露的各种规则或规定,第三层次为NASD和NASDAQ制定的有关市场规则。我国可以借鉴美国NASDAQ市场的成功,将信息披露分为三个步骤,即①初次披露,对上市公司进行彻底了解,尤其在对招股说明书上; ②持续披露,公司上市后应当承担持续披露的义务,持续披露分为定期报告和临时报告,其中定期报告又应当包含季度报告,期中报告和年度报告,而临时报告应当披露公司临时发生的重大事项,其可能对投资者和公司的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 ③信息披露的发布渠道,上市公司披露的信息应当及时准确地发布到报纸、媒体、网络等媒体,按照目前的国际趋势,最迅捷的渠道应当归属网络,这就需要公司及时发布信息到各大投资平台,让投资者及时获悉公司的各方面变化。

3. 2引入符合我国创业板发展的做市商制度

做市商制度也叫报价驱动交易制度,是指做市商向市场提供双向报价,然后投资者根据报价选择是否与做市商成交,做市商通过提供连续双向报价维持市场流动性,满足公众投资者的投资需求,同时通过买卖报价的价差实现自身利润。不同于竞价交易方式,做市商制度能有效保证证券市场的流动性,不会因为买卖双方不平衡而导致交易无法完成,有利于增加市场深度和市场稳定性,降低风险。美国NASDAQ市场的核心之一就是做市商制度,也可以说是其成功的重要原因之一。我国创业板市场引入做市商制度,必须对该制度做出切合国内市场条件的周密规划。鉴于我国目前国情,可以采用竞价交易制度和做市商制度相混合的体系,努力营造做市商的动力补偿机制并完善做市商的约束机制,并逐步完善相关法律法规。

3. 3完善创业板退市制度及相关法律

我国创业板市场必须建立严格的退市制度,让业绩好的公司上市,让不符合上市标准的公司摘牌退市,从而达到资源的合理配置并有效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的目的。

以美国纽交所为例,其对上市公司的退市问题有着详尽的数量指标和非数量指标,不仅有反映上市公司持续经营的指标还有反映市场动态变化的数量指标,如持股市值标准、流动性等,而我国不光创业板,整个中国股市都缺乏衡量是否退市的指标和一整套流程。但管理层之所以不能让应当退市的上市公司说退就退是出于对广大投资者利益的保护,一旦退市将极大影响持有该上市公司股票的投资者。但应该预见到的是严格的退市制度是市场健全、成熟的体现,我们不能因为一部分投资者的利益而放弃更长远的改革所带来的更大红利,只有将各项安全防范措施做好,我国创业板市场才能更好更快地成长。

3. 4明确创业板市场定位

我国创业板的设立应当是为中小企业提供融资渠道, 促进高新技术企业发展,构建多层次的资本市场。因此创业板的定位应当明确,要与主板区别开来,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采取措施:

( 1) 适当降低创业板市场上市标准,因为在创业板市场上市的公司普遍没有主板上市的公司实力雄厚,下调标准一方面是与主板相区别,另一方面是鼓励更多符合标准的公司上市。在我国,创业板发行上市的标准十分严格,特别是在净利润的要求上,要求申请人最近两年净利润累计不少于1000万元且需要持续增长,同时对公司成长性和企业规模都有比较严格的要求,很多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和高新技术的企业会因为不能满足相应条件而不能上市融资。

8.我国创业板市场现状 篇八

摘 要:创业教育是影响人的创业行为的教育。创业教育的价值表现在促进人的全面而自由的发展,尤其是促进大学生自我价值的实现。近年来,我国高校在构建基于创业实现的创业教育知识结构和探索立足于专业发展的创业教育实施策略方面取得了显著的发展和进步,但在其过程中也暴露出高校创业教育中的不足和弊端。我国高校仍需在今后的发展过程中逐步完善科学体系,补足配套措施,落实优惠政策,为大学生提供一条便利实用的创业之路。

关键词:创业教育;高校;大学生;教育

创业教育被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称为教育的“第三本护照”, 被赋予了与学术教育、职业教育同等重要的地位。在创新驱动社会转型与经济发展的大形势之下,大学生作为建设创新型国家的重要力量,其创业活动越来越受到社会和国家的重视和支持。大学生创业不仅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如今高校毕业生就业压力大的问题,并且有助于大学生自身价值的实现,还有利于我国向知识型经济结构的转变。大学生创业不能仅仅依靠大学生自身的需求和动力,更需要社会和政府的投入和扶持。在这其中,政府、产业、高校和家庭在大学生创业方面需要相互配合,构建符合我国国情的合理的支持体系。

一、国内外创业教育的理论研究和实践现状

国外关于大学生创业的理论体系建立较早,颇具代表性的是阿姆斯特丹科技发展学院和纽约州立大学合作构建的三螺旋理论,这一理论自20世纪90年代提出后便受到普遍认同,被认作是精准得论述了区域经济发展中政府、产业和大学的互动关系。另一个具有代表性的国际创业研究项目GEM(Global Entrepreneurship Monitor),由百森学院和英国伦敦商学院共同提出,值得一提的是,百森学院在创业教育方面位列全美第一名。两大标志性的创业项目催化了大学生创业活动日趋活跃,许多有头脑有新思维的学生加入了创业者的行业。成功的例子比比皆是,如大卫·费洛和杨致远于1994年创办了雅虎,Larry Page和Sergey Brin于1998年创立了谷歌,美国人马克·扎克伯格于2004年创办了Facebook。

国际上日趋活跃的创业氛围渐渐渗透到了国内,清华大学于1998年举办第一届大学生创业大赛,开启了我国大学生创业的新篇章。2002年4月,教育部首次在清华大学、上海交通大学等9所高校中启动创业教育试点工作,高校创业教育才逐步在全国各高校中推广开来。教育部在《关于做好2015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中就2015年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进行部署,要求“各地各高校全面推进创新创业教育和自主创业工作,加大对大学生自主创业资金支持力度,高校要建立弹性学制,允许在校学生休学创业”。这为在校大学生创业提供了政策上的便利,成为近期推动高校大学生创业的新举措。

二、我国高校创业教育的发展现状

随着政策上的不断支持和高校管理者的大力推进,我国高校的创业教育取得了显著的发展和进步,大致经历了以下三个阶段:

1.从创业竞赛到创业教育的试点。1998年,首届“清华創业计划”大赛在清华大学成功举办,这是国内第一次将创业竞赛引入大学校园。1999年,首届“挑战杯”中国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在清华大学成功举行,该竞赛由全国学联、中国科协、共青团中央联合主办,“挑战杯”延续至今,成为了各高校活动中分量较重、效果较好的项目之一。2002年教育部启动了九所高校的创业教育试点,对我国创业教育模式进行了有益的探索。

2.由师资培训至学生培养的承接。创业教育师资培训开始于2003年10月教育部举办的第一期创业教育骨干培训班,地点设在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创业教育骨干培训班每年一期,已成功举办了十期。2005年,另一个创业教育培训项目应运而生,它由中华全国青年联合会和共青团中央联合发起,被称作KAB创业教育项目。这是中国创业教育发展的一项尝试,旨在吸收借鉴国际经验的基础上探索一条具有中国特色的创业教育之路。随着这两项项目的逐期举办,各高校逐年增加了创业教育师资储备,创业教育师资严重不足的状况也得到了逐步改善。

3.由单一形式向多种模式的转变。我国高校传统的大学生课程教育多数采取封闭式的课堂教学,如果直接将这种教学模式应用于创业教育,很难提高学生的创业积极性和技能。各高校纷纷认识到这一问题也提出了相应的解决办法。以黑龙江大学为例,其采用实体体验教育模式:以创建大学生实体创业实践基地为依托,在试点过程中坚持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尤其重视实践能力的培养;把科研实验室面向学生开放,使学生有机会直接接触高精尖设备和最新的科研成果,激发学生应用前沿技术进行创业的热情。

三、我国高校创业教育存在的问题

虽然在引入高校创业教育这十几年中我国取得了一些成效,但相比与国外的创业教育体系还有一定的差距,体现在以下四个方面:

1.观念性障碍。尽管我国的创业教育推进工作取得了长足的进步,但还是有许多高校管理者认为创业教育只是大学毕业生就业指导的一项内容,从而把创业教育课程挂靠在就业指导中心的课程中,仅仅对毕业生进行宣教却不能覆盖到全体大学生。尽管高校教育者越来越认识到了大学生创业教育的急迫性和重要性,但在实践过程中仍仅限于心理、技巧和政策环境等方面的教育,缺少对学生创业精神、创业意识和创业精神的针对性教育。

2.资源性障碍。尽管教师数目逐年增加,但是相对于中国众多高校大学生的需求只能是凤毛麟角。创业教育缺乏本土化的优质教材,政府政策上的支持往往不能找到明确的组织部门来负责,各项经费落实难,解决创业中遇到的资金、法律、税收优惠等实际问题的渠道也很狭窄。总体来说,我国的创业教育缺乏师资、教材、资金和场地等基础必要的条件,同时也急需普遍基础性的组织机构和实施部门。

3.机制性障碍。我国112所211高校中,仅有41所高校开设了创业教育相关的课程,而美国有1600所以上的大学提供了2200门以上的创业课程。我国高校的创业教育组织大都远离第一课堂和专业教学,处于比较尴尬的境地,开展课程遇到的阻力也较大。高校在制定年度规划时,很少将大学生的创业教育排在重要位置,而已开展的课程中也存在课程数量有限、难以取得效果等问题。

4.科学性障碍。由于创业学尚未全面纳入国家学科建设体系,各高校往往依托其他学科的师资和教学条件展开创业教育,所形成的创业教育模式受到传统教学模式的影响较大,导致创业教育缺乏独立性、针对性、系统性和科学性。通常大多数高校缺乏系统完善的创业教育课程体系,除提供少量的创业基础、课程外,很多学校仍将创业教育划入职业规划、就业指导、等范畴,没有形成系统的课程群以及独立的创业课程。

大力开展创业教育已成为我国高校的普遍共识。自2002年教育部启动的九所高校试点工作以来,历经十余年发展,我国高校已形成了富有中国特色、符合中国国情的创业教育,每年的受众数量和普及程度稳步提高,从早期的创业竞赛、师资培训、课堂教学、知识传授逐步变化为注重能力培养,实践能力和专业素质提高为主的多元化教育模式。总体上看,我国高校创业教育在形式内容上发生了深刻的变化。但不可否认的是,由于我国高校创业教育起步晚、发展时间短,存在着一系列的问题,这是每个国家发展过程中都要克服的困难。在今后的发展中,我国高校创业教育想要赶上甚至超越欧美等发达国家,必然要进一步提高和强化课程教育体系,并采取切实有效的创新手段,进一步提高创业教育质量,为我国实现知识型、科技型、创新型产业的转变提供人才保障和智力支持。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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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李伟铭,黎春燕,杜晓华,等.我国高校创业教育十年:演进、问题与体系建设[J].教育研究,2013(6).

[3]朱小娟.高校创业教育中的误区分析及对策性思考[J].教育探索,2008(10).

[4]黄兆信,等.高校创业教育的重心转变——以温州大学为例[J].教育研究,2011(10).

基金项目:以职业价值观为导向的大学生创业教育及创业支持体系构建研究,项目编号:2014RKE270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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