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专项督查总结(共13篇)
1.安全生产专项督查总结 篇一
xx镇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总结
为深入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全面落实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切实抓好本镇辖区的企业安全管理工作。我镇迅速贯彻落实市相关会议精神,以抓好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为手段,以抓隐患排查治理为主线,以抓落实企业安全生产责任为重点,以减少隐患,有效遏止重特大安全事故的发生,推动全镇社会
经济又好又快发展为目的,采取数项措施,切实抓好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工作。我镇在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中,做到了五个到位。
一、领导组织到位。
成立了桥头镇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领导小组,一把手镇长任组长,分管安全副书记为副组长,办公室、企管站、派出所、综治办、劳保所、安全办、文卫科、农机、广电等部门的负责人为成员的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镇安全办,由安全办负责具体办公。同时召开全镇企业法人、分管安全负责人、安全员、各村支书、各经营场所负责人会议,全面动员和部署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实行机关中层正职以上人员一岗双职制度,责任具体到人。
二、舆论宣传到位
颁发了《xx镇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利用广播、标语、横幅等资源进行大力宣传,张贴标语100多张,悬挂横幅2条。成立了农村安全协管员队伍,聘请8名有工作经验,责任心强的老党员、老干部为安全协管员,明确职责,深入各村、单位进行实地宣传,使安全生产宣传工作落到实处。
三、组织检查到位
安全生产百日督查期间,我镇由安全办牵头,联合派出所、工商所、企管站、工会、劳保所等部门分两个检查组对全镇辖区内生产经营单位进行了3大检查,检查生产企业41家,烟花爆竹经营场所32家,浴室12家,大型超市3家,网吧1家,查出各类事故隐患 余处,现已整改 处,隐患整改率 以上。在深入排查过程中,凡发现存在安全隐患的,必须责令其限期整改,对不服从整改要求的企业或经营户,视其情况采取强制措施,该停产的停产,该关闭的关闭,狠抓落实,决不漏查一处。
四、隐患回访到位
针对前期查出的限期整改的隐患,我们及时按期进行回访,通过回访进一步加大整改力度,坚决做到发现一处,整改一处,跟踪一处,完结一处。目前限期整改的隐患都己基本整改到位,整改率达98%,对新发现的隐患继续跟踪督查。
五、责任落实到位。
认真按照“谁检查、谁签字、谁跟踪落实整改”的原则,将责任落实到位,同时将百日督查专项行动工作作为各村、部门安全生产工作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坚决实行一票否决制,凡领导不力,重视不够,成效不明显,被上级查出问题的,将严格按上级有关责任追究规定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今后一段时间里,我镇将把百日督查专项行动继续深化,在安全生产工作上做到长抓不懈,警钟长鸣。切实把我镇安全生产工作抓出成效,创出特色。
2.安全生产专项督查总结 篇二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近日组织16个督查组, 分别由国家煤矿安监局领导班子成员和机关司局主要负责同志带队, 对全国31个省 ( 区、市) 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回头看”和当前安全生产重点工作情况进行全覆盖专项督查, 推动各项工作措施落实, 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每个督查组检查两个省份, 重点检查六个方面的内容: 一是各级党委、政府学习贯彻落实中央领导同志重要指示精神, 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全体会议工作部署, 组织开展安全大检查“回头看”、抓好当前安全生产重点工作等情况; 二是加强监督检查, 消除大检查盲区、死角情况; 三是对查出的问题和隐患整改到位情况; 四是完善和落实应急救援预案情况; 五是建立健全安全生产长效机制情况; 六是当前煤矿、金属非金属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交通运输、人员密集场所、民用爆炸物品等重点行业领域落实安全防范措施情况。安全监管总局计划在3月初组织开展全国油气输送管线专项整治的专项督查工作。为强化督查工作实效, 各督查组制定督查明细表, 对各项工作落实情况逐项对表督查。同时, 组织多个暗查组, 采取“四不两直”的方式, 加大对企业抽查暗访力度, 通过抽查重点企业, 倒查各级政府工作成效。督查结束后, 对被督查单位工作情况作出评价、提出建议, 对突出问题跟踪督办, 指导推动各地改进和加强安全生产工作。同时, 坚持督查与调查研究相结合, 及时发现总结先进经验, 加快建立完善安全生产长效机制。
3.赣州市开展校园安全工作专项督查 篇三
8月16日至18日,赣州市教育局派出8个督查组对全市校园安全工作开展专项督查。此举旨在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以及省、市相关要求,全面掌握全市各级各类学校落实重大安全隐患整治责任制情况,督促重大安全隐患及时整改到位,确保全市校园安全稳定。
据悉,此次专项督查是在各县(市、区)全面自查的基础上,听取情况汇报、查阅相关资料,并采取随机抽查的方法,在每个县(市、区)至少抽查5所中小学校(其中县城学校2所、乡镇学校2所、村小或教学点1所)和2所幼儿园(其中民办幼儿园1所)。督查内容包括:校内有毒、易爆等危险实验物品保管使用情况,校内的锅炉、电梯、压力容器(气瓶)等特种设备的管理使用情况,校园周边地质灾害隐患点的排查整治情况,以及校园安全防范情况、校车安全管理、落实校园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情况等十个方面的内容。
赣州市教育局要求,各地各校要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构建好安全管理工作网络,切实抓好重点领域的监管,扎实开展隐患排查整改,对督查中发现的隐患和问题,要以“零容忍”的态度,督促限期整改;要保证信息畅通,妥善处置校园安全事故。(陈小兵)◆
4.食品安全专项整顿督查工作总结 篇四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市委、市政府长期以来高度重视食品安全工作,坚持以科学发展观统领食品安全整顿工作全局,为深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市政府办公室结合实际,深入分析和准确把握当前食品安全工作面临的形式和任务,制定印发了《市食品安全整顿工作方案》,落实了食品安全整顿工作的工作目标、工作措施和完成时限,扎实开展全市食品安全整顿工作。一年来,我市坚持“标本兼治、着力治本、突出重点、带动全面、因地制宜、分类指导”的原则,把食品安全整顿与振兴产业结合起来、集中整治与长效机制结合起来、企业自律与政府监管结合起来,统筹兼顾,突出重点,着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食品安全突出问题,为维护食品生产经营正常秩序,促进食品产业持续健康快速发展,保障人民群众饮食安全做了大量工作。通过集中整顿,使食品生产经营企业的责任意识进一步增强,食品安全保障水平明显提高;食品安全各环节监管责任进一步落实,食品安全监管效能明显提高;食品安全长效机制进一步完善,食品安全生产经营秩序明显改善;农村和城乡结合部食品安全状况进一步好转,食品安全事故不断减少,人民群众饮食安全得到切实保障。
二、加强宣传,营造氛围
市食安委牵头组织职能部门积极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宣传活动,利用广播、电视等媒体围绕食品安全工作积极开展了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食品安全宣传教育活动,进一步增强了人民群众的食品安全法律意识和监督意识,为法律的贯彻实施营造了良好的舆论氛围和社会环境。我市各职能部门还积极组织开展了《食品安全法》相关学习培训,尤其是强化执法队伍的法律知识和专业技术培训,确保执法人员准确理解掌握《食品安全法》的主要内容,提高执法人员依法行政意识和执法水平。同时,我市还组织食品生产经营者加强对《食品安全法》的学习,指导、监督食品生产经营者诚信经营。
三、各司其职,分类整治
围绕食品安全的重点环节、专项行动、重点区域和场所,着力开展食品安全集中整顿。
(一)加强重点环节集中整顿
1.农产品生产环节。加强农资市场管理。严格实行种子经营许可证及代销委托书,农药、肥料登记证制度。督促全市120多家种子经销户按规定办理了经营备案登记;督促全市4家农药厂、10家农药经营公司、293家农药零售网点诚信守法生产经营;督促全市9家肥料经营公司、300多家肥料零售网点按《肥料登记管理办法》开展经营活动。截至目前,我市共出动执法人员565人次,出动执法车辆98台次,检查生产经营企业300家。通过检查,全市120多家种子经销户全部具备了种子经销条件,100多个水稻品种,20多个玉米品种全部通过种子经营备案登记;全市293家农药零售网点基本具备农药经营条件。检查中未发现国家禁用、限售的高毒高残留农药和假冒伪劣农药;未发现质量不符合国家标准和过期失效劣质肥料。同时,重点抓好农产品生产基地监管,从源头上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强化无公害农产品生产基地认定、无公害农产品产品认证和无公害农产品专用标志管理;积极组织实施无公害农产品(蔬菜)质量安全检验检测。此外,我市农业标准化工作全面展开,已编制无公害农产品(种植业)生产技术规程20项,其中粮油2项,水果7项,蔬菜10项,加工产品1项。全市农产品保护地栽培10万亩,创汇蔬菜生产基地1万余亩,无公害蔬菜生产基地23万亩。
针对禽畜产品监管,市畜牧食品局成立了“市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印发了《深化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方案》,以及生鲜乳、饲料、兽药、瘦肉精、农资打假等5个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加强生猪肉牛屠宰检疫监管,年初与各生猪屠宰点签订了《食品安全责任书》;加强家禽屠宰及其产品经营市场监督检查和生鲜乳生产监管,对全市33户奶牛规模养殖场进行了逐家逐户的清查,对动物卫生条件不合格的场户,按《乳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条例》和《生鲜乳生产技术规程(试行)的要求》,提出整改意见,发放整改通知书;加强饲料兽药生产经营管理,重点检查企业非法添加违禁物质的行为,共检查饲料企业24家,并与20家饲料生产企业签订了饲料生产管理《责任书》,完成对20家饲料企业的审查备案,对4家生产条件不符合要求的企业上报省畜牧食品局注销《生产许可证》,对全市20家饲料企业进行“全覆盖”检查,共检查66个产品,合格数64个。
针对水产品安全,市水务局出动执法人员360人次,深入主要水产养殖区,发放《健康养殖实用技术手册》,向水产养殖户(场)宣传水产食品安全的目的意义及其重要性,要求养殖水面在5亩以上的必须建立健康养殖生产档案。对具备无公害水产品养殖条件的渔场,引导、指导养殖村社按照健康养殖标准,严格规范生产行为,积极创建、壮大水产品无公害基地。在抓好健康养殖生产的前提下,大力抓好投入品的监管工作。今年已抽检了8个水产投入品,2个水产品样品,对氯霉素、喹诺酮、磺胺喹啉以及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等指标进行了检验,抽检合格率达100%。同时,积极在全市水产业推行水产品安全承诺书制度。
2.食品生产环节。以食品专项整顿及《食品安全法》颁布实施为契机,我市质监部门不断加强对企业法人、质量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化验人员的法律法规培训。充分发挥“三位一体”监管模式的作用,采取进村、进户、进厂等方式,对全市食品加工企业、食品小作坊开展全面普查。从普查资料看,目前我市食品生产企业(小作坊)209家,其中食品生产企业162家,食品添加剂生产企业3家,食品相关产品生产企业17家,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27家。为增强监管有效性和针对性,按照食品监管分类指导原则,质监部门对162家办证食品企业进行了分类,目前a类监管企业40家,b类监管企业106家,c类监管企业36家。同时,严把发证审查关,健全食品企业质量档案,严厉打击无生产许可证违法生产行为,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食品、使用非食品原料和回收食品生产加工食品的行为。此外,以食品企业潜在质量安全隐患为重点,以准入、监管、抽查和查处为手段,规范整治食品生产行为;规范整治滥用食品添加剂和使用非食品物质生产加工食品的违法行为;规范食品小作坊加工行为。全面提升了我市食品加工小企业、小作坊产品质量控制能力。
3.食品流通环节。全面推进食品经营主体建立和落实自律制度。重点督促食品经营主体建立和落实进货索证检查验收、购销台帐、质量管理、不合格食品退市等自律制度。认真研究具体工作中出现的问题,进一步规范和依法督促食品销售者落实各项食品安全制度。注重抓好新设立的各类食品销售者的“两项制度”建立。加大食品安全分类监管的工作力度,对商场、超市、批发市场及食品批发企业,重点监督其落实进货查验和购销台帐制度。充分发挥基层工商所食品安全日常监管作用,认真落实国家工商总局《工商行政管理所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规范》,强化“六查六看”市场巡查,不断创新基层监管方式方法,应用网络、现代办公设备和快速检测等手段,进一步提高日常监管的科技含量和现代化水平。完善食品经营者经济户口管理,积极推进食品经营主体分类监管,强化对小作坊、小集市、小门店和流动摊贩的监管;强化对初级农产品、腌制品及散装食品的质量监管,严厉查处无证无照经营和制售假冒伪劣食品等违法行为。
3.加强乳品和含乳食品监督管理。专门成立了问题乳粉清查联合工作组,相关职能部门对全市奶牛规模养殖场进行全面排查,对全市2家取得“qs”的含乳食品生产企业(四川米老头食品工业有限公司、市喜禾食品有限公司),按要求进行专项抽样检查;对成百超市、新桂花超市及乡镇等28家大中型超市、4家乳品专卖店实施了突击检查。有力地杜绝了“问题奶粉”流入我市。
4.大力开展“地沟油”专项整治。我市将“地沟油”专项整治作为食品安全整顿的重要内容,认真制定专项整治方案,严厉打击非法生产销售使用“地沟油”行为。按照部门职责和食品安全整顿任务分工,商务部门加强了餐饮业行业管理,引导餐饮企业诚信经营;质监部门加强了对食品生产加工环节的监管,严厉打击食品生产单位使用“地沟油”加工食品;工商部门加强了对流通环节经营食用油的监督,严厉打击经营“地沟油”和非正规来源食用油;食品药品监管部门会同卫生部门加强了对餐饮服务单位的监管,严厉打击购买、使用“地沟油”和非正规来源食用油;卫生部门会同有关部门还加强了对食用油的风险监测,进一步完善了相关检测方法。
(三)加强对重点区域和场所的整顿
农村和城乡结合部是食品安全事故的高发区域,是食品原料的种植养殖源头,也是制售假冒伪劣食品的重点地区。我市要求各乡镇政府要下大力气抓好农村食品安全工作,紧密切合“12315维权网络体系”建设、“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双百市场工程”,进一步推进农村和城乡结合部等重点区域的食品安全。积极建设“农资放心店”、“食品安全示范店”,净化农业投入品市场,全面提升了农村的食品安全水平。
同时,我市各相关职能部门针对各类食品批发市场、集贸市场、个体商贩、小作坊、小食店、小餐馆、农家乐、学校食堂和生猪屠宰厂(场)等重点场所,采取有效措施,严厉打击无证照非法生产、加工、销售食品行为,严厉打击制造和使用虚假食品产品标识、私屠滥宰、制售病害肉行为,严厉查处制售假冒伪劣食品的黑窝点和违法犯罪团伙,取得了显著效果。
5.安全生产专项督查总结 篇五
专项督查工作总结
局安委办:
根据《关于组织开展高速公路安全生产大检查“回头看”专项督查工作的通知》(湘高安办函【2015】46号)要求,由
牵头积极开展了安全生产大检查“回头看”专项督查工作,周密部署,对全线前期安全生产大检查发现的问题隐患进行了认真的复查抽查,切实解决了影响安全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取得了一定成效。现将活动情况总结如下:
一、总体要求和工作目标
集中精力解决安全生产重点难点问题,对《关于深入开展坚决纠正安全生产领域侵害群众利益行为整改工作方案》(湘高局路政【2015】249号),《关于开展公路水运工程落实施工方案专项行动的通知》(湘高局工程【2015】344号),《关于印发湖南省高速公路系统全面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深化“严打严治”和危险品运输等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湘高局路政【2015】481号),《转发省交通运输厅安委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交通运输系统安全隐患台帐管理工作的通知》(湘高安办函【2015】38号)等文件要求开展活动所发现的问题进行全面复查,坚决遏制安全隐患的死灰复燃,确保工程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运转。
二、组织领导
为确保专项行动的顺利开展,以娄衡高速安全生产管理委员会为本次督查工作的领导小组,组长:;常务副组长:;副组长:;成员:建设单位各部门负责人、各监理及施工单位的负责人;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工程安全部,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组织、协调各单位安全生产大检查“回头看”专项督查工作。
三、工作内容
安全生产大检查“回头看”专项督查工作开展以来,娄衡公司采取“四不两直”的方式,一方面在抓好正常的每月日常检查的同时,对全线前期安全生产大检查发现的问题隐患进行了认真的复查抽查,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推动安全生产大检查“回头看”扎实深入开展。对照以往检查所发现的隐患台账,以及较易出现安全隐患的施工区域,进行跟踪复查,加强监控,确保不反弹,同时不放松对娄衡高速全线的隐患排查,做到及时发现及时整改。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精心组织,周密安排,认真落实检查活动,切实做到不走过场,严密排查,覆盖全面,不留死角,排查出的问题即时整改,不出纰漏,不出事故。
通过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活动,摸清了存在的隐患,落实了整改措施和责任,实现了源头防范和长效管理,对存在的事故隐患和苗头,通过排查、及时发现、整改,基本得到了有效的遏制。具体发现问题如下:
四、下步打算
一是继续加强安全生产宣传力度和法律法规学习,进一步提高群众的安全意识。二是继续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明确职责,落实责任,建立健全安全各项规章制度,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防范措施。三是全面完善各类应急救援预案,坚决杜绝重特大安全事故的发生。
总之,安全工作是一切工作的生命线,我们要从保稳定、促发展的高度,警钟长鸣,常抓不懈,狠抓事故源头管理,认真排查事故隐患,建立健全安全长效机制,落实各项安全防范措施,确保安全生产形势良好。
湖南省娄衡高速公路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6.安全生产专项督查总结 篇六
督查检查工作情况报告
县安委会: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的通知》,根据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第二阶段督查检查工作的通知》要求,按照县人民政府的统一安排部署,县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第三督查组于2008年7月7日至11日对景谷乡、民乐镇、正兴镇进行了督查检查,现将督查检查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县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第三督查组由县安监局副局长刀文学担任组长,成员由县国土资源局张磊、建设局赵坚、水务局山中、环保局李明安、景谷供电有限公司李明、安监局胡明等组成,开展督查检查工作。7月7日,督查组在景谷乡进行督查检查,上午听取了乡党委、政府的安全生产工作情况汇报,中午实地对景谷河水库大坝、景兴红砖厂、景谷乡中学、集镇建筑工地、小采石场等进行了抽查检查,下午督查组向景谷乡党委政府反馈督查检查情况,对今后的安全生产工作提出了要求。7月8日至9日,督查组在民乐镇进行督查检查,8日上午听取了镇政府的安全生产工作情况汇报和重点企业情况介绍,并与企业进行了座谈,8日下午至9日上午督查组分头对景谷矿业资源有限公司、景谷矿冶有限责任公司、选厂及尾矿库、集镇建筑工地、小采石场等进行了抽查检查,对存在安全隐患的下发了责令改正指令书,9日下午督查组向民乐镇政府和重点企业反馈督查检查情况,对今后的安全生产工作提出了要求。7月10日至11日,督查组在正兴镇进行督查检查,10日上午听取了镇党委、政府的安全生产工作情况汇报,10日下午至11日上午督查组对景谷正兴小乡铁矿有限公司、云南庄吉矿业有限公司、正兴通达碎石厂、景谷泰毓建材有限公司水泥厂、集镇建筑工地等进行了抽查检查,对存在安全隐患的下发了责令改正指令书,11日下午督查组向正兴镇政府反馈督查检查情况,召开了非煤矿山企业负责人会议,对今后的安全生产工作提出了要求。
二、存在问题
在此次督查检查工作中,通过查阅乡(镇)政府的工作制度、相关文件、资料、记录台帐,深入企业进行安全检查,全面了解了乡(镇)安全生产工作情况,查出了乡(镇)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部分企业存在的问题及安全隐患,督促乡(镇)和有关企业认真落实整改措施。
(一)景谷乡:1.乡人民政府未制定安全生产工作职责;工作制度可操作性不强、不具体;工作台帐不全,安全生产工作材料有所欠缺,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内容不具体。2.安全生产隐患排查不彻底,排查治理隐患工作中缺少建筑施工、学校安全、交通安全隐患点段等内容。3.乡供电所办公楼施工不符合规范要求,现场安全防护措施不到位,未按规定搭设脚手架,安装防护网、安全网,施工场地无隔离围墙等设施,提升设备不符合要求,施工作业人员安全防护不足,安全警示标志不足,建议施工单位停止施工作业,立即进行整改。4.景谷河水库大坝闸阀未按规定进行检修,建议由水务、供电两部门协调解决。5.景谷乡中学存在危房(已停止使用),教师住房的供电线路、电话线、闭路线等交叉混乱,部分供电线路老化,建议由学校、供电、电信、广播等单位协调落实整改。
(二)民乐镇:1.镇人民政府无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即无镇领导及各部门安全生产工作职责,工作台帐不够齐全。2.安全生产隐患排查不够彻底。3.集镇9个在建工程,存在安全防护措施不足,施工不规范,未按规定搭设脚手架或用竹木脚手架,安全防护网未设置,物料堆放混乱等问题,建议由镇人民政府督促落实整改。4.景谷矿冶股份有限公司:①露天采场废土废渣排放造成水土流失严重,虽采取了措施但效果不好,使下游水库淤积。②林志选厂尾矿库的排渗管道有直接排放尾矿沙、水现象,排渗设施运行达不到要求。③1260北部1号斜井的通风井及第二个安全出口未贯通,未形成通风系统,回风不足,矿井内使用的风筒不符合要求,需进行更换,易燃、易损,多处漏风,风筒布设不规范,需重新布设通风管道。④1260北部1号斜井、南部2号斜井均未安装防跑车装置,现处在安装矿井设备阶段,在防跑车装置未安装之前,严禁进行斜井提升运输。县安监局下发责令改正指令书一份。5.景谷矿业资源有限公司:①二十八矿点无探矿工程施工设计及图纸,矿井开拓工程不规范,高度不够,敲帮问顶不足,矿井为独头掘进,应尽快贯通形成第二个安全出口。②该矿点有老洞采空区积水,应加强防范措施,加强监控、监测防止矿井透水。③各矿井通风系统的风筒设置不够规范,未实行连续供风,3号竖井与平巷供风形成90度转角,风阻过大,风筒延伸不够,4号竖井风筒质量不符合要求,易燃、易损,风机与风筒接口不规范,接口过小。④3号竖井边帮未背实,应加强维护,井口设置不规范,卷扬机挂钩无安全锁扣装置。⑤竖井爬梯布设不规范,部分需进行更换,安全绳的上下控制不完善。⑥3号竖井内供电线路、各种管线布置不规范,照明线路接头、灯头多处裸露,接线接头不规范。⑦4号竖井未采取防洪措施,电器开关无避雨设施。⑧矿点安全管理人员无安全资格证书,未实行跟班作业。⑨未严格执行有关安全生产规章制度,3号竖井内工人在施工现场抽烟。⑩浮选厂尾矿库有向外直接排放尾矿沙、尾矿水现象,无排渗设施。县安监局下发责令改正指令书一份。6.其它:白象选厂未对堆矿进行覆盖防雨措施不足,配电变压器应采取隔离措施;林志选厂10千伏线路对地距离变低,应加强管理和线路巡查;民乐镇有9家小采石场,现在采4家,有1家采石场持有采矿许可证,凡无证开采的由国土部门下发停工通知。
(三)正兴镇:1.镇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工作职责和工作制度不全,工作台帐未进行分类管理。2.安全生产隐患排查不够彻底。3.临街在建工程安全隐患较多,存在安全防护措施不足,施工不规范,未按规定搭设脚手架或用竹木脚手架,安全防护网未设置,物料堆放混乱、施工用电不规范等问题,要求限期整改,建议由镇人民政府督促落实整改。4.景谷正兴小乡铁矿有限公司(金泉矿业):①探矿洞井口场地不平整,各种物料堆放混乱;②未制定出入井检身制度,井口无出入井人员登记台帐;③探矿井无排水设施,应完善防排水系统;④井口、井内供电线路架设不规范,井内照明未安装低压变压器,没有达到36伏安全电压要求;⑤鼓风机安装位置距井口太近,功率不够,风筒质量不符合要求,易燃、易损,应使用阻燃风筒,布设不规范,延伸不够,供风不足;⑥井内巷道架箱不足,部分箱木架设不规范,应加强修箱维护。县安监局下发责令改正指令书一份。5.云南庄吉矿业有限公司(正兴项目部):①各探矿洞未制定出入井检身制度,井口未进行出入井登记;②电力供应不足,影响了风机正常开启,矿洞内未实行连续供风,时停时开;③矿洞内空气混浊,回风不足,部分通风管道开裂,漏风严重;④矿洞内采用拖拉机运输,车辆排气管未安装净化装置,废气未经过滤直接排放在洞内。县安监局下发责令改正指令书一份。6.正兴镇通达碎石厂:1.该石厂王宏负责的采点边坡过高、过陡;2.刘宗兴负责的采点边坡超高、超陡,有浮石、危石,底部存在掏采现象。3.石厂各采点均未分台阶开采,没有采用中深孔爆破技术进行开采。县安监局下发责令改正指令书一份。县督查组还对该石厂帕庄河两个采点存在的影响旅游规划、村民生产生活,造成环境破坏、阻塞河道,违反有关规定的问题,要求两个采点立即停产,镇政府应尽快上报有关处理意见。
7.安全生产专项督查总结 篇七
为了深入推进全国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 进一步规范教育收费行为, 10月20日至11月8日, 由国家发改委、教育部、国务院纠风办等7部门联合组织的全国治理教育乱收费部际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相关司局领导带队, 组成6个督查组, 对北京、安徽等12个省市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进行了重点督查。
督查表明, 被检查省份教育收费行为进一步规范, 学生的不合理负担进一步减轻, 人民群众的满意度不断提高, 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取得了明显的阶段性成效。一是各地落实农村义务教育“两免一补”和城市义务教育免杂费的各项措施基本到位, 各级政府能够按时足额拨付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的公用经费, 有效确保了学校教学的正常进行;二是各级各类学校执行教育收费政策的自律意识有所增强, 擅自设立收费项目和收取国家明令禁止的收费等严重违规收费行为明显减少;三是各级政府和治理工作相关部门继续保持了治理工作力度, 基本做到了机构不散, 人员不减, 对反映的乱收费问题坚持严肃查处, 有效遏制了教育乱收费的蔓延势头。
8.安全生产专项督查总结 篇八
2015年12月,刘飞因在自己销售的包子里添加有毒添加剂,被法院以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六个月,同时判令禁止其在缓刑考验期内从事食品生产、销售及相关活动。
“我们在工作中发现,2015年以来,法院判决同时宣告‘禁止令’的有16例,但因种种原因,对实际执行情况却没人关注!”丁万林介绍,针对这个一直被忽视的监督“盲点”,该院近期拟对法院判决的各项“禁止令”执行情况进行一次专项检察,而与群众关系密切的食品安全领域,就成了此次专项督查的首个对象。随后,他们依照相关判决书上的店铺地址,逐一进行暗访。没想到暗访的第一家,就发现刘飞的店铺仍在经营。
离开刘飞店铺,丁万林与同事冒着高温继续暗访。通过一天的调查发现,淮安区被法院宣告食品领域“禁止令”的社区服刑人员共有6名,虽然本人均未直接参加食品生产、销售活动,但在原营业执照已被工商部门吊销的情况下,原经营活动场所都在继续经营原有食品,只不过经营人换成了罪犯的直系亲属,且均未重新办理营业执照等相关手续,可能存在被宣告“禁止令”的社区服刑人员变相从事食品生产、销售活动情形。
针对上述存在的问题,淮安区检察院立即向淮安区司法局发出检察建议,要求区司法局定期派员调查走访社区服刑人员遵守“禁止令”的情况,并与工商部门建立工作配合机制,发现苗头隐患及时消除解决,确保“禁止令”得到准确·有效执行。
接到建议后,淮安区司法局高度重视,立即向工商部门进行情况通报,7月24日,该区工商部门立即展开行动,对已被吊销营业执照仍由其近亲属继续经营食品活动的店铺,勒令立即停止营业。同时,该区司法局与工商部门建立了工作配合机制,就如何加强配合确保“禁止令”切实得到执行制定了细则。
9.煤矿安全专项督查汇报 篇九
汇
报
尊敬的各位领导、各位专家:
按照这次内蒙古自治区安监总局对我公司煤矿安全生产工作开展专项督查活动的工作安排,下面,我就内蒙古双欣能源化工有限公司各煤矿安全生产工作情况向各位领导、专家作如下简要汇报。
一、公司各煤矿的基本情况
二、煤矿安全监管工作情况
长期以来,集团公司始终把煤矿安全生产工作作为重点,切实加强领导,认真落实两个主体责任,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推进煤矿打非治违整治、强化矿井瓦斯防治、加强基础设施建设、规范煤矿安全管理,努力实现煤矿安全生产形势的持续稳定好转。
(一)加强领导,落实安全责任。针对我集团公司各煤矿安全生产现状,为加强煤矿安全生产措施落实,所有煤矿实行由集团公司领导、相关部门领导、产煤矿领导和区队班组干部挂钩联系煤矿包抓安全生产联系制度,今年,截止3月30日,集团公司领导率挂钩工作组入煤矿检查?次,对煤矿在安全基础设施建设、现场安全管理、隐患排查治理、规范开采秩序、资源整合等方面存在的问题,提出了整改意见和建议,督促煤矿企业落实安全生
产措施,旗煤炭局按各挂钩工作组提出的意见和要求,及时督促煤矿落实到位。为有效落实监管责任,集团公司与各煤矿,各煤矿与区队、各班组,层层签订《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状》,严格落实考核管理。全集团公司上下,各项煤矿安全生产监管措施得到了有效的贯彻落实,从集团公司领导到各煤矿、部门、区队负责人,形成了人人肩上有责任,个个身上有担子的煤矿安全生产工作格局。
(二)强化监管,排查治理隐患。为切实加强煤矿安全监管工作,集团公司在每次的安全例会会议上都将煤矿安全工作作为重点研究的内容,对煤矿安全工作进行全面的安排部署。一是建立煤矿安全监管双轨制。结合煤矿实际和现有监管力量,集团公司在监管中实行以集团公司安全生产办公室监管部门,督查检查为主、各煤矿安检部门以日常检查为主的“双轨”管理模式,并制定矿井监管计划报集团公司审批后实施。二是强化隐患的排查治理。在日常监管中坚持“到矿必下井、下井必到面、出井必反馈、反馈必整改、整改必闭合、无效必停产”的要求,加大检查频率,深入煤矿排查整治隐患,1—3月,安全监管人员下井检查?次、?人次、查出隐患?条,已整改?条,限期整改?条,严厉查处煤矿机构不健全、特种管理人员不配备、从业人员不培训、隐患整改不彻底等行为,对所查出的隐患认真落实跟踪复查,力求煤矿隐患“整改闭合”,切实消除安全隐患,确保煤矿生产安全。
(三)加大投入,夯实安全基础。正确引导煤矿加大安全投— 2 —
入,改善矿井安全基础条件。一是推进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矿井建设。按照《内蒙古自治区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矿井等级认定管理办法》,认真组织对各矿井开展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工作,推进各专业的达标完善工作,目前,?生产矿井中达一级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的矿井有?。二是推进技术改良,寻求科技支撑。针对各煤矿部分采煤工艺落后的实际,积极探索适宜的采煤方式,探索推广“一次性采全高采煤法”。三是切实推进“六大系统建设”工作。生产矿井已完成压风自救、供水施救、通信联络、人员定位系统、监测监控五大系统的建设验?煤矿收工作,生产煤矿已邀请有关单位进行紧急避险系统设计,开展紧急避险系统建设的前期工作。四是推进支护方式改革。各煤矿基本实现主要运输巷、回风巷、人行上山、回风石门采用锚喷支护和U型钢支护。五是加快机械运送人员装置改造工作。为从根本上杜绝运输事故的发生,要求各煤矿改造使用安全性较高的猴车运送人员装置,现有正丰双欣矿井实现了猴车运送人员。六是开展矿井水文地质勘测工作。为有效防范水害事故的发生,集团公司邀请xx地质勘探队采用先进的物探设备,对各煤矿的水文地质情况进行全面勘查,健全水文地质资料,做到一个井一套档案,一套措施,为提前预防水害事故奠定基础。七是建立完善矿区资料数据库。为全面掌**等?矿井井巷位置关系,自?月?日至?月7?集团公司煤炭事业部组织**煤矿的专业人员,对?矿井的井巷进行实测,测量数据已完成上图填绘,现已着手将**矿区的巷道实测制作成三维
立体空间图。
(四)防治瓦斯,杜绝安全事故。认真落实煤矿瓦斯防治工作“十条禁令”要求,强化瓦斯治理。一是在煤矿推行工作面悬挂便携式瓦斯报警仪,加筑又一道瓦斯防线。在日常安全检查中,将工作面悬挂便携式瓦斯报警仪作为检查的重要内容,督促煤矿严格落实,目前全县煤矿工作面已实现全面悬挂使用。二是开展瓦斯防治能力评估。内蒙古矿山安全与职业危害检测检验中心对我集团公司所属煤矿进行了瓦斯等级鉴定??煤矿均属低瓦斯矿井。三是开展煤矿矿井通风能力核定工作。?各生产矿井中,除**煤矿未进行矿井通风能力核定外(矿井改建),其余的矿井在?月份由内蒙古煤炭设计研究院完成了现场的数据测定及资料的收集。四是各矿井组建了专业的防治水队伍,队员全员参加内蒙古煤监局举办的矿井防治水培训班培训学习,并组织到一些防治水先进煤矿进行实地观摩学习。五是开展瓦斯防治专题培训工作。各煤矿于2009年5月至今,陆续委派专人学习包头市内蒙古煤矿安全培训中心开展的《防治煤与瓦斯突出规定》、《煤矿瓦斯抽采达标暂行规定》等相关法规培训,推动煤矿企业落实瓦斯防治主体责任,确保瓦斯综合防治措施落实到位。六是各煤矿从技术、安全部门抽调专业人员成立技术指导组,对各煤矿的通风系统进行逐一“会诊”,提出整改的内容和要求,并限期完成,确保矿井通风合理、可靠。
三、存在的问题及下步工作重点
虽然我公司在抓煤矿安全生产工作上做了大量工作,也取得了一定成效,但还存在不少的困难和问题。主要表现在:一是由于我公司所属井工煤矿煤层赋存条件复杂,尤其断层构造复杂,在开采中存在较大困难。二是由于????开采带来了较大困难。三是??????。四是煤矿在安全投入上,今年受煤炭市场下滑的影响,煤矿融资渠道单一,安全欠帐大。五是部分露天煤矿?????。六是大部分工人是来自全国各地的农民工,安全生产素质低,对相关操作规定掌握不够熟练,自保互保能力较弱。
在下步工作中,我公司将切实加强四个方面的工作:
(一)进一步落实监管责任和主体责任。我公司将按“抓基础、保安全、促发展”的工作思路,集中治理各种生产建设中的隐患,结合矿井标准化建设工作,从基础管理和基础建设、隐患排查治理、瓦斯治理、现场管理及应急救援体系建设等方面入手,强化监管,杜绝“三违”,坚决遏制安全事故的发生。
(二)打好瓦斯治理攻坚战。继续加大瓦斯治理投入,把煤矿瓦斯治理作为煤矿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的重点任务来抓,落实好煤矿瓦斯防治工作“十条禁令”要求,抓住采掘布局、通风系统、安全监控、现场管理等关键环节,健全完善“通风可靠、抽采达标、监控有效、管理到位”的工作体系,扎实开展煤矿瓦斯专项治理工作。
(三)深入持久地抓好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坚持把隐患排查治理与日常安全监管结合起来,组织抓好经常性的煤矿安全生产
大检查,完善煤矿安全隐患排查制度,狠抓隐患治理整改。对重大隐患实行“挂牌督办”制度,确保整改到位,切实消除隐患。扎实抓好煤矿安全生产专项督查行动,进一步巩固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成果。
(四)进一步提高矿井的抗灾能力。树立“安全生产,基础为先”的理念,加快推进煤矿六大系统和矿井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解决好矿井抗灾能力和采掘安全技术问题,全面提升煤矿安全保障能力。
10.校园安全专项督查工作汇报 篇十
生命不保,何谈教育。近一个时期以来,相继发生的几起严重的校园暴力事件,在社会上引起了强烈的反响,校园安全的警钟再次敲响。确保校园安全,让每一位莘莘学子都能有一个和谐、安全的学习环境,已经成为国家行动。
近年来,在县教育局的正确领导下,我校高度重视校园安全工作,始终把校园安全作为学校工作的第一要务,做到警钟长鸣,常抓不懈。特别是,在省市校园安全电视电话会议和县局校园安全工作会议以后,我们认真反思学校安全管理工作的方方面面,采取了一系列得力措施,增强师生安全意识,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强化安全过程管理,落实安全管理责任,实行事故责任追究。从而有力地落实了省市县各级会议和文件精神,消除了校园安全隐患,在努力营造安全、文明、健康的育人环境上,做出了一定的成绩。现就我校抓校园安全工作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健全安全工作组织机构
为了切实把学校安全工作落到实处,保障各项安全措施的全面贯彻执行,学校成立了由校长任组长,主管副校长为常务主管,校级领导为副组长,各部门主任为成员的校园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全面部署安排校园安全工作。与此同时,学校还成立了校园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协调、安排、督促、落实校园安全的各项工作。
二、建章立制,明确责任
安全工作的有效落实,必须依靠科学、刚性的制度来保障。为此,我们建章立制,明确责任,细化分工,责任追究。
1、在已有的安全管理制度体系的基础上,重新修订出台了《校园安全工作实施方案》,进一步明确了各部门的工作职责和相关人员的工作责任。制定了《校园安全工作要求》,具体规定了安全工作的基本规范,突显安全工作定时、定点、定人,实行责任追究的基本思路。一系列的安全工作管理制度的出台和有效实施,为建立良性校园安全工作运作机制提供了坚强支撑。
2、明确工作职责,细化安全责任。在校园安全工作的运作上,形成了校长全盘负责,主管副校长主抓,校级领导分块抓,部门主任具体抓的工作格局。具体来说,就是校长作为法人,对学校的安全工作负总责,分管安全的副校长全面督促、指导校园安全工作,主管政教的副校长全面负责学生的安全教育和管理工作,主管教学的副校长全面负责教学过程的安全管理和教育工作,主管就业安置的副校长全面负责学生实习、就业工作中学生的安全管理和教育工作,工会主席全面负责教师的安全管理和教育工作,各部门主任具体落实、检查、监督本部门职能范围内的人员安全教育及财产安全管理工作。
3、签订安全工作目标任务书。学校将安全工作分为学生管理、教学管理、招生管理、安保稳定、基建管理等五个工作小组,分别由校级领导任组长,所辖部门主任具体主管。校长同五个工作小组签订安全工作任务书,各工作小组再进一步细化工作任务和分工,分别同所属教师、干事签订安全工作任务书。做到了安全责任层层落实,安全工作人人有责,日常工作“一岗双责”。
4、实行责任追究。学校在安全责任追究上突显两个方面的责任追究,一是,事前追究,即没有发生安全事故,但因思想麻痹大意,随意脱岗,视其情节予以责任追究。二是,事后追究,即因工作不力导致发生重大失误,造成严重影响的,将予以严厉处理。
三、具体做法
1、加强重点部位的安全防控,做到万无一失。
(1)加强门卫安全管理。学校门房是学校安全工作的第一道防线,也是安全工作的关键所在,加强门卫安全就显得异常重要。为此,一是实行领导带班制度。每天都有一名领导在校门口坐班,检查、督促保卫人员和值班人员履职情况,解决存在的问题,化解各类矛盾纠纷。二是加强保卫力量。在原有4名保卫人员的基础上,又抽调两名35岁以下,年富力强的男教师从事保卫工作,并为保卫人员配备了警服和相应的防爆器材,做到了人防和技防相结合。三是严格出入校门人员的登记制度。学校杜绝一切闲杂人员进入校园,因公入校的人员,须凭身份证登记,并预约验证后,方允许入校。四是精心做好学生上放学期间的安保工作。在学生上放学期间,五名领导带班,四名保卫人员及公安干警,共同维护秩序,保护学生。
(2)强化校内巡查。学校每天都有一名领导负责,带领一名保卫人员、两名处室干事在校内进行全面巡查,特别是抓好学生吃饭、活动、下课、晚自习后的一段时间内的巡查,及时处理纠纷,化解学生间的矛盾。
(3)重视课堂安全工作。学校坚持实施每节课点名制度,对无故缺勤的学生,由科任教师及时报告教导处和政教处,教导处和政教处联系班主任或学生家长摸清情况,防患于未然。
(4)切实做好宿舍管理。学校为学生宿舍配备了专职管理人员,每天晚眠前,由值班领导和班主任配合宿舍管理员详细点名、查床,并翔实记在检查情况,保障在宿舍管理上不留纰漏。
2、加强食堂及食品安全管理。学校专门安排一名领导管理师生食堂和食品安全工作。一是坚持做到了食堂工作人员持证上岗。二是严格落实定点采买、索取发票制度。三是坚决杜绝过期和“三无”食品流入食堂。四是严格检查操作程序,保障饭菜干净卫生。
3、坚持经常性的校园安全排查。一是校内安全排查。学校坚持每周一次管制刀具的排查和收缴,每两周进行一次校园建筑设施安全、电路线路安全、实训设施安全、运动设施安全的排查。对于排查中发现的问题,做到小问题当天解决,大问题当周解决,不留隐患。二是加强对校园周边的排查,在公安部门的配合下,学校对校园周边的环境定期排查,摸清高危人员的情况,配合行政村努力做好矛盾的化解工作,以确保校园的平安。
4、加强安全工作的宣传教育。一是邀请法制副校长、交警大队领导来校进行法制纪律和交通安全专题讲座。二是举行安全教育主题班会。三是利用全干会、学生集会、升旗活动、校园广播、黑板报等,宣讲安全工作,增强师生安全意识,提高防范能力。四是组织师生观看安全教育录像片,用直观、典型的事例警示师生,做到安全工作警钟长鸣。
5、坚持应急演练,提高学生趋利避害的能力。学校制定了各项应急预案,并坚持组织学生开展了三次突发事件应急演练,进一步强化了学生应急、互助、避险、逃生的能力。
6、坚持校园值班制度。学校领导坚持带班和24小时值班制度,坚持夜间不间断对校园进行巡查,保障了校园财产的安全。值班安排具体,值班记录详细。
11.安全生产专项督查总结 篇十一
会议由省农委法规处处长郑建东同志主持,各成员单位及专项行动督查组对前段时间督查监管工作情况进行了汇报,分析了当前我省农资市场的情况,研究了下步打击侵犯假冒伪劣农资专项行动的重点。省农委分管主任柳涛副主任到会,并做了重要讲话。
前段时间全省共出动执法人员2792人次,检查农资经营单位2269个次,整顿市场47个次,印发宣传资料3.4万份,查处案件1件,涉案人数2人。
专项行动开展以来,全省各市(州)农委都高度重视这次专项行动,全省农业系统农资打假专项行动电视电话会议结束后,各市(州)政府对此项工作给予充分的重视,召开专题会议,下发文件,各市(州)农委分别召开了专项行动会议进行落实,同时制定方案、下发通知、组织落实、明确目标和重点、工作任务、工作要求及时间安排。
当前我省农资市场刚刚启动,今年农资打假的高压态势,使部分经营业户的经营方式由地上转入地下,由在城镇的商店转入到乡村的农户家里,给农资市场的监管增加了困难。对下步农资打假专项行动,要继续对种子坚持六查:即查“品种真实性”打侵权行为,查“种子质量”打假劣种子,登“未审先推”打生产不规范,查“种子标签”打无证和“套牌”生产,查“种子经营档案”打源头治理,查“种子备案”打经营不规范。对农药是严厉查处假劣农药和无证、假冒、伪造登记证及标签等不合格严重违规行为,严厉打击非法生产、经营、使用高剧毒农药等行为。对肥料是严查复混肥料、有机肥料、有机无机肥料等产品中有效成分不足、未经登记、一证多用、假冒伪劣登记证、肥料产品标称具有农药功能等违法行为。
柳涛副主任强调,对专项行动中发现的问题,要依据《种子法》、《植物新品种保护条例》、《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时进行查处。要加强与司法、公安等部门的配合,对查出的案件,构成犯罪的,依法移交司法和公安部门进行处理。要加强与人民法院、工商管理部门的沟通,对其处理的违法事实清楚、已经结案的案件,涉及到生产销售“套牌”授权品种等侵权行为的,要依法给予处罚。
针对下一步工作,柳涛副主任要求农委各处室、职能部门、各地农业部门之间要加强工作交流和沟通,实现内部信息的互联互通,信息共享,提高工作效率和透明度。要加强工作督导,各职能部门要根据分工,发挥好专项行动中的作用,密切配合牵头部门,共同抓好专项行动的推进工作。同时,要组织市场执法大检查,进一步净化农资市场;加强案件的查办,维护农民权益。省农委还将组成督查组分赴各市县,对治理工作进行明察暗访,对挂牌督办的大案要案进行督查督办。
根据专项行动工作的要求和打假工作的重点,下步工作的要求是:
(一)加强工作督导,推进专项活动深入开展。
(二)组织市场执法大检查,进一步净化农资市场。
(三)加强案件的查办,维护农民权益。
(四)加强宣传工作力度,创造良好舆论氛围,要充分发挥舆论宣传的导向作用和监督作用,在全社会形成强大舆论宣传攻势,动员社会力量参与打假护农治理行动。
12.安全生产专项督查总结 篇十二
2010年4月15日, 盐城市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编制工作专项督查和调研会议在东台召开。盐城市农业资源开发局局长张国山、东台市副市长刘树斌陪同调研并参加会议。
会上, 盐城市农业资源开发局副局长朱崇法首先介绍了盐城市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编制情况, 东台市农业资源开发局简介了该市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编制进展情况, 并就编制过程中遇到的实际问题提出了意见和建议。听完介绍, 省农业资源开发局局长费伟康, 充分肯定了盐城市三年来农业综合开发工作特别是实施“跨越工程”以来所取得的成绩。费伟康局长认为盐城市农业综合开发潜力很大, 管理水平和项目建设水平有了大幅度的提高。就实现新的突破、新的跨越费伟康局长重点谈了两点意见。一是, 农业综合开发不等于农业资金投入, 要注重资金的管理和项目的实际效益。二是, 要避免农业综合开发项目过散的不良倾向。最后, 费伟康局长就规划编制工作、高标准农田建设、规范管理等问题提出了具体的希望, 并要求盐城各县 (市、区) 以更高的要求、更高的目标提升水平, 管好农业综合开发项目, 做好工作, 打下扎实的基础, 为“十二五”农业综合开发, 为实现重点区域、重点项目的突破, 做好准备。
盐城市农业资源开发局局长张国山、东台市副市长刘树斌以及盐城各县 (市、区) 农业资源开发局的主要负责同志参加了会议。
13.山西省安全生产专项督查制度 篇十三
(晋政发[2008]30号 二○○八年十一月三日)
第一条 为进一步促进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方针政策以及各项工作部署的贯彻落实,加强各级督查工作,促进各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监管主体责任的落实,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专项督查由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或者有关部门组织实施。原则上每年组织一至二次,根据工作需要也可以随时组织。
第三条 专项督查的主要内容
(一)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各有关部门、各生产经营单位贯彻落实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建立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健全安全管理和监督体制机制,制订和实施安全生产规划,保障安全生产投入,应急救援体系建设情况;
(二)开展隐患排查、登记、整改、监控情况,特别是重大隐患公告公示、跟踪治理、整改销号情况;
(三)汛期除险加固、防范由自然灾害引发事故灾难的各项安全措施落实情况;
(四)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打击非法建设、生产、经营行为和瞒报事故情况;
(五)国家及省安全生产的重要工作部署落实情况。
每次专项督查的重点内容根据国家及省的部署,结合本地区、本部门的实际情况研究确定。
第四条 专项督查应当制订详细的督查方案,明确督查目标、督查时间、督查形式、督查内容和督查要求。
第五条 专项督查应当由具有执法资格的人员实施,必要时可聘请有关技术专家,并明确督查人员的工作职责。督查工作开始前应当组织督查人员进行专业培训。
第六条 专项督查应做好督查记录。对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实施行政处罚,对存在安全生产重大隐患和问题的要书面抄送当地人民政府或有关部门跟踪督办。
被督查单位应当将整改情况向组织督查的人民政府或部门书面报告。
第七条 督查结束后,督查组织单位要认真做好总结、通报工作,并跟踪落实整改情况。必要时,向社会公布督查结果,对于安全生产重大隐患提请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挂牌督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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