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流转扶贫计划

2024-07-14

土地流转扶贫计划(共4篇)

1.土地流转扶贫计划 篇一

积极探索土地入股 有序推进土地流转

推进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实行适度规模经营,最大限度地发挥好土地资源的效益,是发展现代农业的客观要求,也是推进城乡统筹发展、促进农村劳动力转移、增加农民收入的重要措施。近年来,甘肃省宁县在这方面进行了积极的探索和实践,积累了一定的经验。

一、推进农村土地流转,是农业产业化经营的必然选择和实现农业现代化的必由之路

我县辖8镇10乡257个行政村,12个社区居民委员会,总人54万人,其中农业人口49.25万人。总面积2653平方公里,其中耕地96万亩,人均耕地1.95亩,是小麦、玉米、黄豆等作物的主产区。2008年全县地区生产总值完成20.31亿元,财政大口径收入10120万元,小口径收入7311万元,农民人均纯收入2418元,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6980元,是典型的人口大县、农业大县、劳务大县、工业弱县、财政穷县。

作为全省传统农业县和国家扶贫开发重点县,近年来,在经济社会快速发展的同时,我们也敏锐地意识到,农业用地按人均田、封闭不动以及分散经营的做法,引发了诸多问题:一是人均耕地面积的逐年减少和农户土地的分散零乱,使现代化生产手段难以推广和普及,主导产业不明、农产品流通不畅、市场行为趋同等小农经济劣势逐渐凸现,造成了农业产业化经营困难,农民增收能力减弱;二是大批青壮年离田离乡外出打工,大量留守老人和妇女成为新农村建设的主力,缺少青壮年“精兵强将”,农业生产发展后劲不足,新农村建设步伐缓慢。这种情况,也为农村土地规模经营带来契机。首先,大批农村劳动力向二三产业转移后,农民增收来源发生了根本变化,经商、务工的农民对土地的依赖程度减弱,有些耕作条件差的土地逐渐被闲置、撂荒。务工农民迫切希望通过土地流转,既保障土地承包经营权不变,又获得一定收益。其次,农业经营专业户迫切希望通过有组织的土地流转,扩大经营规模,提高产出效益。第三,乡村基层组织也希望通过规模经营,加速结构调整,培育优势产业,实现产业富民。

面对这样的矛盾和机遇,我们萌发了完善现行土地基本制度,创新土地经营机制,实现土地规模经营的想法。在市委、市政府的大力支持下,2007年初,我县开始了土地规模流转的探索和实践。县委、县政府成立了农村土地流转工作领导小组,出台了《土地流转实施意见》和《土地使用权流转管理办法》,建立了县乡村三级土地流转服务机构,在“依法、自愿、有偿”的前提下,因地制宜,全县开展土地流转试点98个。同时,依法加大土地承包纠纷仲裁调处,全县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呈现出由自发向自觉、由分散向规模、由无序向规范、由粗放向高效的发展势头。至目前,收集和发布土地流转信息58300多条,公证土地流转合同12700多份,依法仲裁调处土地承包纠纷226例,共流转土地9.6万亩,占全县耕地面积的10%。全县土地流转催生了各类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78个,农业经营形成了科技依托型、产业拉动型、能人引领型、合作组织带动型等新模式,早胜肉牛饲养量16.67万头,苹果树栽植面积21.4万亩,瓜菜面积20万亩。适度规模的土地流转已为我县农业生产带来了勃勃生机,涌现出一大批生产经营效益较好的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特别是焦村乡任村于2008年3月率先成立了全省第一家土地股份合作社——民生专业合作社,探索出“4+1”土地流转模式,形成了一套比较成熟的做法,开创了贫困地区以股份合作形式促进农村土地流转和适度规模经营的先例,引起了国务院新闻办、中央电视台等新闻媒体的高度关注,省委常委、组织部长侯长安、副省长泽巴足及省农牧厅、庆阳市委、市政府领导先后到任村视察指导,对其做法给予了积极肯定。任村推进土地流转试点的实践,初步显现出的成效,更加坚定了我们推行这一政策的决心和信心。

二、任村土地流转的基本做法

任村辖7个村民小组,313户,1305口人,3081亩耕地,其中粮田2430亩,人均1.86亩。全村土地平坦肥沃,是典型的传统农业种植村,2008年农民人均纯收入2750元,较上年增长19%。目前,入社农户196户,流转土地2261亩,分别占全村总农户和总耕地的63%、73.4%。任村土地流转的主要做法,可以概括为:建立一个平台、完善两项机制、破解三大难题、坚持四个原则、落实五大举措。

(一)建立一个平台:成立民生专业合作社,搭建土地流转市场平台。在充分了解、分析比较各地土地流转做法的基础上,任村党支部、村委会认为,目前已经开展的转包、租赁、互换、代耕、出让等土地流转形式存在不同程度的问题和不足。有的只注重短期效益、掠夺式经营;有的不利于可持续发展项目,土地长期收益难以充分体现出来;有的仍是一家一户经营,难以搞规模经营;有的没有体现出新农村建设要求,不利于发展现代农业和实现城乡一体化。面对这些问题,村领导班子意识到,只有通过股份合作的形式,形成利益共同体,发展多种形式的联合与合作,实现集约化、规模化、专业化生产,才能开辟家庭经营走向市场、走向现代化的广阔前景,实现土地效益最大化,最终实现农业增效和农民增收。基于这一思考,他们从实际出发,组织引导农民以土地使用权入股,地权变股权,农民当股东,成立了任村民生专业合作社,选举产生了理事会和监事会,制定了章程。合作社坚持市场化运作,让土地进入市场流转,既接受农户申请流转进来的土地,由合作社规模种植,又采取招租的办法把土地租出去,满足种植大户规模经营的需求。合作社的成立,搭建了农村土地流转的“有形市场平台”,既解决了土地流转主体脱节,交易成本过高的弊端,又保证了土地相对集中连片,促进了规模经营。

(二)完善两项机制:土地流转运作机制和服务保障机制。合作社根据不同层次群众的需要,采取土地股和现金股两种形式:土地按质地分为好、中、差三等,每亩1股,合作社每年每亩分别向社员支付流转费150元、130元、100元,公用地支付50元;现金500元1股,每户最高不超过100股,股金主要用于发展社办企业和保证合作社正常运转,土地股和现金股均参与合作社盈余部分的分红。在县农业经营管理部门的指导下,围绕土地入股,研究制定了“4+1”土地流转模式,形成了相应的五类合同。一是全部土地入股型(A合同)。一些举家外出经商务工、承包地无人耕种的农户,把全部土地入股直接交由合作社经营,每年享受合作社的保底分红。二是部分土地入股型(B合同)。家中尚有一定劳动能力的老人、需要一定口粮田作为生活保障的农户,以部分土地入股,土地仍由农户经营管护(合作社支付管护费),但必须接受合作社统一规划和指导,实现规模种植,收益双方分成,农户参与合作社盈余部分的分红。三是农户自营型(C合同)。劳力充足,但缺乏信息和技术的农户土地仍由农户自营,合作社规划指导,实现规模经营,有收益后按约定比例提成服务费,农户不参与合作社分红。四是公用地入股型(D合同)。村组集体公用地由各村民小组法人申请入股,交由合作社经营,合作社支付流转费和盈余部分的分红。五是大户转包型(E合同)。经营大户承包经营合作社流转来的土地,自负盈亏,不参与合作社分红。以上几种形式由农户自愿选择其中一种或几种,与合作社或种植大户签订规范的合同。至目前,共签订入社合同203份,其中A合同82份,土地527亩;B合同97份,土地611亩;C合同17份,土地92亩;D合同7份,土地1031亩;E合同3份,土地15亩。农户入土地股2169股,面积2169亩,占流转面积的96%;入现金股481股,股金24.05万元。这几种流转方式,既满足了群众多层次、多样化需求,又切实维护了农民的合法权益。

在实施过程中,严格界清村委会与合作社的职能,把土地流转经营自主权交给合作社,把属于村级基础设施建设和公益事业交给村委会,合作社独立经营,自负盈亏,村委会和合作社监事会共同监督协调流转土地的农业用途,监督合同的执行和租金、红利的按时兑付,维护农民利益。村级两委班子严格执行县上制定的《土地流转实施意见》和《土地使用权流转管理办法》,充分发挥扶持、监管作用,搭建服务平台,改善农村基础设施,统筹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扶贫救济、帮扶等社会资源。合作社也积极承担社会责任,对男满70岁、女满65岁社员每人每年补助360元钱和400斤小麦。同时,根据农产品价格的变动和土地收益的增长,在按纯收入的10%提留风险金、5%提留公积金和公益金外,合作社与种植大户、社员面对面议定最低保底分红标准,确保入社农户的收益,进一步调动农民参与土地流转的积极性。

(三)破解三大难题:土地规模经营、资金不断链和富余劳动力转移。一是实现土地规模经营效益。土地经营权流转后,如何发挥土地规模经营效益,提高农业产出率,是摆在合作社面前的首要问题。合作社以发挥土地最大效益和为社员创造更大红利为目标,聘请市县专家对入股的土地统一规划和经营,重点进行结构调整,发展高效农业。在经营规划上,坚持长、短线结合,一“主”多“副”。合作社把苹果产业确定为主导产业,去年秋季一次性栽植苹果2261亩,今春全部落实了补植、涂白、施肥及覆膜等管护措施,初步实现了规模化、标准化、专业化经营。在苹果产业培植期,合作社经营土地的重点是加强果树管护,并大力发展中药材种植、养殖和设施瓜菜等短平快项目;到苹果成熟期,重点与鼎峰果汁、庆新果业、兴旺牧业、绿鑫草业等县内外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合作,走“农户+合作社+基地+龙头企业”的合作经营新路子。对农户自营和种植大户转租的土地,合作社严格按结构调整总体规划指导经营,避免走传统种植业的老路子。在经营管理上,对流转后由合作社集体经营的土地,采取“小承包”的办法,由合作社将村中劳力按技能特长组建田间作业队,分区域承包,联产计酬,避免出现新的“大锅饭”。去年,合作社对流转后集体经营的土地,套种香紫、苗木、西瓜、黄豆等短线高效作物,创收入16.21万元,今年预计可实现收入176.4万元,亩均1294元,是流转前的1.7倍,预计到2017年亩均收入可达2759元,是流转前的3.7倍。对流转后仍由农户自营的土地,今年指导入社农户全部套种了油菜。

二是实现发展资金不断链。为了从根本上解决资金链断裂问题,合作社按照“以地养地、以工养地、以畜养地”的思路,提高经营效益,增强“造血功能”。具体办法是:在2014年之前的果树幼龄期,套种香紫、西瓜等短线高效经济作物,以收益兑付果树管护费和土地流转费,并提取风险金,参加农业保险;今年3月初,合作社将村上140多名土建技术人才组成建筑工程队,通过个人投资、合作社向银行贷款的办法筹集资金100多万元,采取承包经营的方式,由合作社负责承揽工程,承包人带领工程队建设并向合作社上缴承包经营费。今年已承揽工程600多万,预计年终可向合作社上缴承包费40万,至2017年累计可向合作社上交承包费620万元;计划今年9月兴建建材厂,由合作社牵头,通过争取国家项目资金扶持、银行贴息贷款和村民资金入股等途径筹集资金320万元。明年3月投产,达产后年可生产空心砖800万块,按现价测算,年产值1000万元,可实现净利润160万元。到2017年累计可实现净利润1280万元;通过政府贴息贷款,争取农业项目投资,2012年兴建万只波尔山羊养殖场,按当年出栏1000只,每只500元计算,年净利润为20万。到2017年,养殖场累计利润可达270万元。据测算,2014年是合作社产业收入的最低谷,当年由于果树树冠扩张不能套种作物,产业没有收益,所产生的26.5万元土地流转费可用前6年合作社提取的农业生产风险金(62.56万元)支付,社员分红参照前几年平均标准,所需资金通过社办企业利润积累弥补或用农业风险金余留垫付,这样既保证了合作社资金运转正常,又实现了可持续发展。

三是实现富余劳动力转移。对土地流转后解放出的400多名富余劳动力,合作社因势利导,以就地转移为主,合理安置。首先,把有劳动能力的“老把式”、“土专家”等组成田间作业队,配备农业机械,在合作社或种植大户从事田间管理,日工资30—40元。其次,将村上土建技术人才组成工程建筑队,承包经营建筑工程。第三,合作社结合阳光扶贫工程,对村上妇女和不愿离乡的青壮年进行专业技能培训,就地转移到社办建材厂和养殖场,从事建材生产和养殖业;第四,组织青壮年外出务工,增加收入。

(四)坚持四个原则。一是家庭承包经营制度不变。任村在土地流转中,始终坚持稳定和完善土地承包关系这一前提,明确农民是土地承包的责任主体,享有充分的生产经营自主权,确保农民将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出去没有后顾之忧。二是平等协商、依法自愿有偿。完全尊重农民群众的意愿,由土地流转双方自主协调确定流转方式、流转期限、流转价款以及权利、义务、责任,流转的收益完全归承包方所有。三是不改变土地农业用途。加强对流转后土地的监督管理,确保土地在流转使用的过程中不改变其农业用途,尤其是基本农田,严禁流转后变为非农建设用地。四是因地制宜、因势利导。坚持一切从客观实际出发,从农民需要出发,不下达流转任务,不指定流转时间,不限定流转模式。对具备条件的,积极引导农民通过土地流转市场,规范有序地进行土地流转;对不具备条件的,仍维持家庭承包,不急于求成;对心存顾虑的,给农民留足基本口粮田用于自营,将其余土地流转集中经营。

(五)落实五大举措。在任村土地流转过程中,县乡党委、政府充分发挥主导作用,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多次深入任村,现场办公,解决突出问题。县上成立了土地流转服务中心、并指导焦村乡和任村成立了乡土地流转服务站、村土地流转服务小组,积极开展土地流转信息咨询、合同鉴证、矛盾纠纷调解等相关服务,完善合作社财务监管、利益分红监管、重大事项决策、档案规范管理等相关制度和规则,规范合作社运行。在项目、资金上向任村倾斜,指导落实五大举措。一是产业富民。我县处于全国苹果最佳栽植带,群众有栽植传统。苹果产业是市县确定的结构调整、助农增收的主导产业。任村民生合作社选择苹果产业作为支柱产业,按照现代农业“高产、优质、高效、生态、安全”的要求,以企业化的方式组织生产,采取统一规划,专业队栽植,实行机械化耕作、标准化生产和集约化经营,拓展农产品加工链,做大做强优势产业,加快了产业富民的进程。按现价测算,合作社在前6年果树幼龄期,套种经济作物可实现总收入1106.23万元,亩均1483元; 2015年果树挂果后,当年每亩商品果可实现收入1320元;到2017年,每亩可实现收入2759元。二是工业兴农。任村有多名土建技术人才、多个建筑小工队和小型养殖厂,发展农业企业有得天独厚的条件和基础。依托资源优势,合作社通过争取国家产业化项目、银行贴息贷款和招商引资,组建工程建筑队,建办建材厂和养殖场等社办企业,增加资本积累,为农业生产提供资金保障。三是科技强农。县上组织科技、农林、畜牧、水务、工业等部门技术人员深入任村,开展科技指导、实用技术培训和推广工作,选派1名大学生村官、2名林业、畜牧科技特派员常年蹲点指导,与合作社、种植大户结成利益共同体。近年来举办了多期实用技术培训班,推广了日光温室、全膜双垄沟播玉米、暖棚养畜、测土配方、病虫害防治等20多项新技术,积极发展循环农业和生态农业,有效提高了任村农业生产的科技含量。四是政策惠农。县乡全面落实粮食直补、农机具购置补贴、小麦良种补贴、农资综合补贴、能繁母猪补贴等强农惠农各项政策,在“普惠”的基础上重点向任村倾斜,并对所有补贴资金的发放实行“一折统”、“一册明”。县财政筹措专项资金对转出土地的农户、转入土地的经营大户、农业龙头企业、合作社予以补助、扶持和奖励,并对社办企业实行税收全免。五是项目助农。县上将任村申报为市级新农村建设试点村,在农业产业化、扶贫开发、农田基本建设、农技推广、农村信息网络和农业综合开发等涉农项目的安排上向任村合作社倾斜,下达各类扶持资金159万元,实施了通村公路建设、苹果基地建设、土地复垦、设施瓜菜、户用沼气等项目,极大地改变了任村群众的生产生活条件。

三、任村加快土地流转显现出较好的现实意义

任村探索推行成立土地股份合作社、加快农村土地流转和适度规模经营的做法,符合十七届三中全会政策,是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方式的一次创新,对于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具有较好的现实意义和长远意义。

一是有利于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促进农民土地承包权益得到保障。在坚持土地所有的前提下,把地产权分解为土地股权、经营权和使用权,让农民拥有股权,合作社掌握经营权,土地租种大户享有使用权,从而使农民承包的土地由实物形态变为价值形态,农民的土地承包经营权权能更加完善,合法权益得到有效保障,农村集体经济的实现形式更加有效。

二是有利于合理配置和充分利用土地资源,促进适度规模经营。土地流转后,确定了主导产业,在较大范围内实现了统一良种、统一耕作、统一施肥、统一用药、统一管理、统一销售,使农业的产前、产中和产后诸环节联结成紧密的产业链条,从而提高了农业生产组织化水平,加快了农业产业结构调整步伐,使农业生产初步实现了“专业化分工、规模化生产、产业化经营、企业化管理”,有力地推动了农业产业化发展。

三是有利于推广先进科技,促进现代农业发展。农民以土地入股后,种田把式可以在较大规模的农田上推广先进适用技术,或通过引进、实验和示范,转化科研成果,提升了农民的专业技术水平,提高了农产品产量和质量,架起了传统农业通向现代农业的桥梁。

四是有利于加快农村劳动力转移,促进生产力解放和发展。合作社的发展既留住了一部分农村“精兵强将”,又锻炼和培育了新型农民。同时,解除了外出务工农民的后顾之忧,促进农村劳动力向非农产业转移,推动了城镇化发展进程。去年,全村就地转移富余劳动力84人,外出务工332人,实现劳务收入300多万元,比流转前增加收入200多万元。

五是有利于农民获得财产性增收,促进农村资本市场发育。通过土地流转,过去单一土地收益转向多元化收益,农民收入大幅度增长。①农民获得土地流转费和合作社收益分红,既规避了生产经营风险、提高了土地基本收益,又给农民带来资产性、长期性收入;②部分老人和妇女在合作社和种植大户从事日常管理,实现了就地打工增加收入;③更多的青壮年摆脱土地束缚,外出务工,稳定了务工收入,培育壮大了劳务产业;④种植大户实现了规模片带承包经营,提高了土地收益。同时,合作社通过争取农村金融部门货款、民间融资和政府扶持,加快了农村资本集中的速度,促进了农村资本市场的发育。任村六组村民许宗保家5口人,9.3亩地。入社前年种地收入万元左右,这是全家唯一的经济来源。去年他把土地全部入股,当年,妻子和两个女儿到广州打工,收入2.4万元,许宗保买了一台拖拉机自己经营,收入1.6万元,合作社支付流转费1400元,年收入共4万元,一年下来收入翻了两番。他感慨地说:“实行土地流转,土地经营活了,人闲不住了,家也就富了”。

六是有利于提高农民建设新农村的积极性,促进农村各项事业全面发展。土地流转在推动农村经济快速发展的同时,激发了干部群众发展农村各项事业的热情。在村党支部、村委会的引领下,全体村民以共同发展、共同富裕为目标,积极建设新农村。一年来,完成秋地顶凌覆膜1000亩,新建设施瓜菜钢架大棚100座,户用沼气180座,培训并输转富余劳动力350多人,新建合作社办公用房200平方米,完成村部旧房维修、学校教学楼翻新和9.6公里村组道路路基拓宽、铺油罩面和行道树栽植工程;复垦旧庄基187户,新增土地680亩,新修占地160亩公墓一处,搬迁坟墓22座,新建农家店、农资店各一家,成立了环卫队,购置垃圾清运车一辆,新建垃圾处理场一处,村庄基础设施条件有了明显改变。今年动工新建的30户小康住宅已建成15户,建成后可整体搬迁任村五组20户群众。村上规划,准备利用5年时间,在全村建成种植、养殖、教学、住宅区等五大区块,统一修建住宅楼、超市、卫生所、幼儿园,“过上跟城里人一样的生活”。

四、任村土地流转给我们的启示

土地是农民赖以生存之基,也是农业农村发展之本,更是农村改革成败的关键。如何通过机制创新,规范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进一步解放农村生产力,发展现代农业,这是欠发达的传统农业地区现阶段亟需探索和实践的重大课题,任村的实践为此提供了有益的启示和借鉴。

(一)维护农民合法权益、尊重农民意愿是土地流转的基本前提。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过程中,农民最担心的是失去土地承包权,变成既失地又失业的农民。因此,土地流转必须保护农民对承包土地的使用、收益等承包经营权;必须坚持依法有偿自愿的原则,防止强迫农民流转土地和流转后改变土地农业用途;必须明确双方权益,确保平等协商、互利有偿,依法合理流转。

(二)市场化运作是土地流转的主导方向。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关系到农村的稳定。必须实行市场化运作,建立和完善中介服务组织,制订切合本地实际的土地流转规划,收集发布土地供需信息,规范土地流转程序,协调各方利益关系,搭建农产品生产与市场之间的桥梁,真正使土地效益最大化。

(三)融通完整的资金链条是土地流转纵深推进的关键环节。传统农业弱质低效,由单户承包经营向集中规模经营,培植特色支柱产业,最终实现增效增收,这需要一个较长过程。在这个过程中,资金问题始终是困扰土地流转的最大的问题。这就需要财政、金融部门加大支持力度,政府给予前期扶持,整合项目和资金兴建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工业“反哺”农业,融通完整的资金链条,增强自身“造血”功能,真正实现土地流转工作可持续发展。

(四)提高土地产出效益、增加农民收入是土地流转的核心任务。获取相对稳定的较高收益是农民参与土地流转的根本动因,也是土地流转关系长期有效的根本保证。实施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必须以提高土地产出效益为着力点,既要通过规模集约经营,普及和推广现代农业技术,以科技提高农业附加值,使土地效益倍增,大幅增加农民家庭经营性收入,又要使部分农民获得稳定的土地流转收益,大幅增加农民财产性收入,还要促使大量农民从“农工兼营”状态中解放出来,一心一意进城务工或就地转向二三产业,大幅增加农民的工资性收入,构建农民持续增收的长效机制。

(五)建立健全农村社会保障体系是加快土地流转的重要保障。现阶段,土地仍是广大农民最重要的基本生活资料和获取收入的主要来源。因此,加快土地流转,必须高度重视农村社会保障工作,不断加大农村民生事业的投入,逐步建立和完善覆盖城乡的医疗保险、养老保险、大病救助、就业再就业、最低生活保障和五保供养等社会保障制度,加强农民转移就业培训和信息咨询、法律维权、劳务中介等配套服务,加快县城和小城镇建设,扩大城镇规模,引导农民转移到小城镇居住就业。只有这样,才能确保农民离开土地后有事干、有饭吃、有钱花,才能从根本上提高农民离开土地后的安全感和适应市场风险的能力,从而稳步推进农村土地市场发育进程。

(六)政府主导是土地流转的根本保证。土地流转,农民是主体,政府是主导。土地流转市场是一个新兴的无形市场,交易规则尚未健全和完善,流转过程中有许多问题需要解决,这就需要政府充分发挥服务、引导和监督作用。凡是市场能做好的事,都由市场来做,政府重点是指导建立规范的制度框架和运行机制,用经济的、法律的手段,确保执行政策不走样,确保土地农业用途不改变,确保土地经营权规范有序流转。

(七)与新农村建设相结合是土地流转持续发展的必由之路。积极稳妥地推进土地流转,就可以实现农村土地由零散向集中、零乱向统一、零星向规模这一经营目标转变,促进生产发展,并为大量离开土地的农民从事二、三产业提供就业机会,推动城乡一体化发展。因此,必须把土地流转纳入新农村建设,全盘考虑,统筹规划,推进城乡持续协调发展

五、对进一步加快土地流转工作的几点建议

作为一项创新性工作,我县的土地流转尚处在探索与初步发展阶段,仍然存在制度设计欠科学配套、经营管理人员缺乏、流转合作层次较低、服务体系不够健全、流转市场发育迟缓等问题。我们将以此次会议为契机,进一步总结完善任村经验,在全县有条件的地方推广,积极培育土地流转市场,大力培养经营管理人才,健全服务体系,加速推进土地规范流转和适度规模经营。结合任村土地流转实践和我县推进土地流转工作的现状,我们有以下几点建议。

(一)尽快出台促进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法律法规。抓住城乡统筹综合配套改革试点的机遇,制定和完善适应形势发展并具有前瞻性的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法规,在坚持土地集体所有的前提下,最大限度放活承包权和经营权。

(二)加快农村金融服务机制创新,加大财政支持力度。加快建立多层次广覆盖的农村金融服务体系,拓宽金融支农领域,金融部门应增加对农业的贷款比重和总量,简化程序,县上涉农金融机构新增贷款应全部用于支持土地流转项目;扶持成立投资担保公司,支持合作社开展信用担保,允许土地合作社、种植大户和农民以土地使用权、住宅、农产品订单、大型农业机械等为担保物贷款,依法开展权属清晰、风险可控的大型农用生产设备、林权、四荒地使用权等抵押贷款和应收帐款、仓单、可转让股权专用权、商标专用权等权利质押贷款,并适当优惠利率,合理延展还款期限;对有发展潜力和市场前景的兴办企业,符合条件的搞好上市工作;省市县政府采取以奖代补的形式,每年安排一定的扶持资金,用于对转出土地的农户、转入土地的经营大户、农业龙头企业、合作社的补助、扶持和奖励。

(三)尽快出台农业经营保险政策。结合土地流转规模经营实际,制定主导产业保险政策,设立保险基金,保险基金由政府与合作社、种植大户共同承担,滚动发展,实现灾害补偿。

(四)加快建立和完善多层次的农村社会保障体系。在土地流转重点区域开展农村养老保险制度试点。同时,取消户籍限制,解决进城务工农民的身份问题,强制企业为农民工缴纳“三金”,在社会保障,子女上学等方面享受城市居民同等待遇,为农民进城务工,推动土地流转营造良好的外部环境。

(五)出台和落实相关扶持政策。宁县人口多土地少,工业化程度低,是全省最具代表性的农业大县,开展土地流转工作试点具有典型意义,我们希望专拨试点经费和实行优惠政策,把我县列为国家和省上城乡一体化发展和土地流转工作的试点县。

2.土地流转工作汇报 篇二

按照县委、县政府的工作部署,我镇以“规模经营、增收增效”为目标,加强政策宣传引导,完善服务体系机制,扎实推进农村土地规模经营,土地流转工作取得良好成效。现将土地流转工作汇报如下:

一、土地流转现状及特点

全镇共有17个行政村、195个村民小组、6733农户、2.9万农业人口,3.5万亩承包耕地。全镇外出务工人员8000余人,其中常年外出有3400余人。截止2011年4月底,全镇流转耕地2700亩,完成计划数3000亩的90%;其中规模经营面积2700亩,占耕地总面积的7.7%,占流转土地面积的100%。全镇土地流转工作呈现出以下特点:流转速度加快。目前,我镇土地流转总面积达到4200亩,占耕地面积的12%,较去年同期增加1500亩,增加180%。全镇2010年9月至今的流转面积,超过以前数年流转面积总和,流转土地规模经营面积达2700亩,较去年同期增加180%。流转产业集中。在各方面的引导下,流转土地集中在肉鸭养殖、核桃、烟叶、苗木花卉、药材等产业。其中:从事肉鸭养殖400亩、温棚蔬菜100亩、烟叶种植500亩,苗木花卉种植1000亩,药材种植380亩,韭菜种植300亩,肉鸭养殖、烟叶、苗木花卉、药材等四个产业占流转耕地面积的

业示范园。涧河村通过招商项目,支持外地客商姚清浪在涧河村承租土地600余亩,建成苗木花卉基地农业示范园。通过社会力量投入典型的带动,拓宽了农村土地流转渠道,促进了全镇农业产业升级,有力的推动了全镇土地流转。

(三)强化项目建设。以政府职能部门为主导,积极向上争取资金项目,实施农业产业开发和科技示范,建立中药村、烤烟、苗木花卉、核桃基地、肉鸭养殖等试验示范基地,拉动项目区土地集中高效经营。依托土地整理、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及烟水配套工程的实施,发展烤烟规模种植,着力打造集中连片基地,推动了土地流转,涧河村利用改滩造地项目整理出的土地,流转给盐镇烟农李北斗种植烟叶,种植面积500亩,规模收入达到110万元。

(四)强化产业拉动。按照“壮大畜牧、烟叶、核桃主导产业,培育中药材、林果、苗木花卉、温棚蔬菜等特色产业”的发展思路,根据资源优势和产业基础,着力优化产业区域布局,通过生产扶持补贴和优势品牌建设支持,扶持种植大户通过土地流转进行规模化种植,不断扩大主导产业规模优势,全面扶持肉鸭养殖、烟叶产业做大做强;继续强化涧河、上涧苗木花卉、养马核桃、礼曲韭菜的品牌建设力度,增强特色品牌优势,大力发展特色农产品加工营销,延长产业链条,提升产业效益,促进了土

规模的扩大。四是当前短期流转、粗放经营较多,土地流转的综合效益不高。今后,我们将针对存在问题与农业经济发展需求,着力做好四方面工作:

(一)采取“宣传引导、示范带动”的办法,加大宣传力度,让群众熟悉政策,打消顾虑,积极投身土地流转;加大奖扶力度,建立农村土地流转和规模化经营奖励制度,整合支农资金,重奖土地流转大户、企业和专业合作组织,促进农村土地加快流转。

(二)积极鼓励有资金、懂技术、会管理的农村人才和经营主体建立农产品基地,开展规模经营,使其成为专业大户;强化流转大户扶持措施,提高规模经营水平,巩固扩大土地流转成果。

(三)指导各村土地流转服务中心健全管理制度,规范运行规则,搭建信息平台,及时掌握土地流转的热点难点,包装推出一批土地流转项目,实现对外招商。同时强化经营实体监管,确保其履约能力,减少低层次、短期性、掠夺式流转。

3.土地流转租用协议 篇三

甲方:巴中市恩阳区石城乡得胜村民委员会(以下简称得胜村民委员会)

法定代表人:证明人:

甲方:巴中市恩阳区石城乡得胜村第 村民小组(以下简称得胜村第村民小组)

法定代表人:该组组长:

乙方:李林洋,男,汉族,生于1979年10月11日,大学文化,住巴中市平昌县驷马镇创举村4组131身份证为:5***118990。

为促进恩阳区石城乡得胜村经济的发展,合理利用会议土地资源,提高村民的福利待遇,切实保证乙方于甲方所在的第一村民小组村民与乙方签订的《农村家庭承包地转包协议》顺利履行,经得胜村第一村民小组每户代表组成的村民会议及得胜村村民代表全体代表同意,将村社以下位置的预留机动地土地承包给乙方。经甲乙双方共同商议,达成以下协议而制定本合同:

第一条,承包标的物的基本情况:

1、承包土地包括得胜村第一村民小组管理使用的偃塘一口,面积亩,晒坝三个,面积亩,河坝面积亩。性质为集体土地,所有权归恩阳区得胜村,由得胜村第一村民小组管理、收益。

第二条,承包土地用途及使用注意事项

1、甲方同意乙方将承包土地用于种养殖业,乙方有权在承包土地上修建开发农业所需建筑物及附属设施,甲方不得干涉,所需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2、乙方使用甲方土地,非经甲方全体村民代表大会多数人以上代表同意,不得改变土地的地形地貌。乙方在使用的堰塘、晒坝进行维修,自行承担相关费用。

3、乙方承包甲方林地,非经村民代表大会多数人以上代表同意,不得砍伐除竹子以外的林木。

第三条,承包期限

土地承包期限为10年(2013年3月27日至2023年3月27日),承包期限届满,在土地未被国家征收的情况下,甲方应保证乙方继续续承包该土地。在承包期间内,若非国家征收,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收回承包土地。

第四条 承包费用及支付

1、甲方保证现由承包的水库在其承包届满后双方终止合同

(年月日承包期限届满),将水库优先承包给乙方,承包费用为元/年。在乙方尚未取得水库承包权之前,甲方保证同意乙方无偿使用水库水资源。甲方将晒坝、河坝无偿提供给乙方使用。

2、土地承包费用支付方式:土地承包费一年一交,自签订本协议之日,乙方一次性支付甲方第一年的土地承包费,共计元(大写元),以后土地承包费乙方应在承包期限届满前二个月将土地承包费交付给甲方。

第六条转承包

甲方同意乙方有权对外转包,转包所得收益归乙方所有。

第七条 用水、用电、修建使用公路

1、甲方应当协助乙方生产及生活所需用电的搭接,所需的费用由乙方承担。并保证乙方按当地村民家庭用电缴费标准支付电费。

2、乙方免费使用甲方所在村社水库、偃塘、河流等水资源,甲方不得阻扰。水库水放到最底层龙眼时则停止使用水库用水。

3、乙方无偿使用甲方所在村的村道路。

4、乙方因生产需修建村道路,甲方保证村民同意,承包期限届满后无偿交付给甲方使用,无需恢复原状。

第八条国家征用土地的补偿

在土地承包期限内国家征用该土地,涉及土地收益部分包括但不限于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偿费及国家基于村民身份给与的补偿费归甲方所有;对地面附属设施、设备及涉及乙方投资部分的补偿归乙方所有。

第九条 审批等相关手续的办理

甲乙双方签订本协议后,由甲方负责报乡政府审批,向土地管理部门办理相关手续。

第十条 乙方用工

因乙方经营需要聘用工作人员,在同等条件下应优先聘用甲方所在村村民。

第十一条 其他

1、乙方在土地承包期间,自行搞好环境卫生,接受相关部门管理,由此造成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

2、乙方办理相关手续需要甲方协助的,甲方应当予以协助。

3、甲方负有协调乙方与村民之间关系的义务,保证村民不干涉甲方正常经营活动。

4、乙方正在筹建农业开发公司,其实施行为系全体股东授权行为,待公司成立后,由该公司行使该合同的权利义务。

第十二条违约责任

1、甲方违反本协议第三条约定土地承包期内解除合同或以其他方式收回土地,甲方应向乙方承担50000元/亩(大写每亩五万元整)的违约责任并赔偿损失。如乙方违约支付押金50000元。

2、乙方接到甲方书面催收土地承包费通知超过一个月仍不缴纳,乙方每日应按所欠土地承包费的千分之一支付违约金,超过6个月仍不缴纳,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不赔偿乙方损失。

3、甲方违反第七条第一款约定,拒不协助乙方用电、用水的搭设,甲方应承担10000元/亩(大写每亩壹万元整)的违约责任并赔偿损;甲方违反第七条第二款规定,拒绝免费给乙方提供水资源,应承担10000元/亩(大写每亩壹万元整)违约金并赔偿损失;甲方违反第七条第三款约定,组织村民阻扰乙方无偿使用公路或村民阻扰使用不予以协调解决,应承担20000元/亩违约金并赔偿损失。

4、若甲方村民干涉阻挠乙方正常生产经营活动而甲方拒不协调或协调不力,甲方应当赔偿给乙方造成损失。

第十三条争议解决

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纠纷,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由乙方住所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第十四条合同未尽事宜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订立补充条款,补充条款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补充条款与本合同有抵触的以补充条款为准。

本协议一式三份,甲方持二份,乙方持一份,自双方盖章、签字、按手印生效。

甲方法定代表人(社长):乙方:

身份证号码:身份证号码: 村民委员会证明人:

身份证号码:

4.有关土地流转合同 篇四

在人们的法律意识不断增强的社会,我们用到合同的地方越来越多,合同协调着人与人,人与事之间的关系。那么问题来了,到底应如何拟定合同呢?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土地流转合同5篇,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土地流转合同 篇1

甲方名称:乙方名称:

(承包方)(受让方)

地 址: 地 址:

为了规范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行为,维护流转双方

当事人合法权益,促进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本着自愿互利、公正平等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协商,订立如下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合同:

一、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方式:甲方采用xx方式将其承包的土地流转给乙方经营。

二、流转土地用途:乙方不得改变流转土地农业用途,用于非农生产,合同双方约定:xxxx

三、流转的期限和起止日期:合同双方约定,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期限为x年,从x年x月x日起,至x年x月x 日止。

四、流转土地的种类、位臵、面积、等级:甲方将承包的耕地(荒地、林地及其他土地)x 亩流转给乙方,该土地具体位臵(名称、四至)。(可具体列表说明,并附土地现状平面图)。

五、流转价款及支付方式、时间:合同双方约定,土地流转费用以现金(实物)支付。乙方每年(时间,或一次性)支付甲方x元/亩,(或实物x公斤/亩),合计x元(或实物x公斤)。

六、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权利:按照合同规定收取土地流转费,按照合同约定到期收回流转的土地。

(二)义务:协助乙方按合同行使土地经营权,帮助调解乙方和其它承包户之间发生的用水、用电等方面的纠纷,不得干预乙方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

七、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权利:在受让的土地上,具有生产经营权。

(二)义务:在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允许范围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按照合同规定按时足额交纳土地流转费,对流转土地不得擅自改变用途,不得使其荒芜,对流转的耕地(荒地、林地等)进行有效保护。

八、合同的变更和解除:有下情况之一者,本合同可以变更或解除:

(一)经当事人双方协商一致,又不损害国家、集体和个人利益的;

(二)订立合同所依据的国家政策发生重大调整和变化的;

(三)一方违约,使合同无法履行的;

(四)乙方丧失经营能力使合同不能履行的.;

(五)因不可抗力使合同无法履行的。

九、违约责任:

(一)甲方非法干预乙方生产经营,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由甲方赔偿乙方损失。

(二)乙方违背合同规定,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三)乙方有下列情况之一者,甲方有权收回土地经营权:不按合同规定用途使用土地的;

荒芜土地、破坏地上附着物的;不按时交纳土地流转费的。

十、合同纠纷的解决方式:甲乙双方因履行流转合同发生纠纷,先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村民委员会或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等调解解决。不同意调解或调解无效的,双方协商向县级农村土地承包纠纷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不服仲裁决定的,可在收到裁决书之日起30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十一、其他约定事项:

(一)本合同一式四份,甲方、乙方及原发包方各一份,乡镇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管理机构一份。

自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如果是耕地转让合同或专业生产经营项目流转合同,应以原发包方同意之日起生效。

(二)合同甲、乙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三)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共同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形成书面补充协议。

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受让方)乙方签字:(承包方)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村集体经济组织或村委会批准或备案意见(盖章):

x年x月x日

土地流转合同 篇2

甲方(流出方):_________

乙方(流入方):_________

双方同意对甲方享有承包经营权、使用权的土地在有效期限内进行流转,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公正、平等、自愿、互利、有偿的原则,经充分协商,订立本合同。

一、流转标的甲方同意将其承包经营的位于________________县(市)________________乡(镇)________________村 ________________组________________亩土地的承包经营权流转给乙方从事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生产经营。

二、流转土地方式、用途

甲方采用以下第转包、出租的方式将其承包经营的土地流转给乙方经营。

乙方不得改变流转土地用途,用于非农生产,合同双方约定______________。

三、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期限和起止日期

双方约定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期限为_________年,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期限不得超过承包土地的期限。

四、流转土地的种类、面积、等级、位置

甲方将承包的耕地_________亩、流转给乙方,该土地位于___________________。

五、流转价款、补偿费用及支付方式、时间

(一)乙方同意每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前分________次,按________元/亩或实物________公斤/亩,合计________元流转价款支付给甲方。

六、土地交付、收回的时间与方式

甲方应于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前将流转土地交付乙方。乙方应于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前将流转土地交回甲方。

交付、交回方式为_____________。并由双方指定的第三人 ___________________予以监证。

七、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按照合同规定收取土地流转费和补偿费用,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交付、收回流转的土地。

(二)协助和督促乙方按合同行使土地经营权,

合理、环保正常使用土地,协助解决该土地在使用中产生的用水、用电、道路、边界及其他方面的纠纷,不得干预乙方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

(三)不得将该土地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再流转。

八、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按合同约定流转的土地具有在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允许范围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自主生产经营权,经营决策权,产品收益、处置权。

(二)按照合同规定按时足额交纳土地流转费用及补偿费用,不得擅自改变流转土地用途,不得使其荒芜,不得对土地、水源进行毁灭性、破坏性、伤害性的操作和生产。

履约期间不能依法保护,造成损失的,乙方自行承担责任。

(三)未经甲方同意或终止合同,土地不得擅自流转。

九、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本合同可以变更或解除。

(一)经当事人双方协商一致,又不损害国家、集体和个人利益的;

(二)订立合同所依据的国家政策发生重大调整和变化的;

(三)一方违约,使合同无法履行的;

(四)乙方丧失经营能力使合同不能履行的;

(五)因不可抗力使合同无法履行的。

十、违约责任

(一)甲方不按合同规定时间向乙方交付流转土地,或不完全交付流转土地,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________元。

(二)甲方违约干预乙方生产经营,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由甲方承担赔偿责任,应支付乙方赔偿金XX元。

(三)乙方不按合同规定时间向甲方交回流转土地、或不完全交回流转土地,应向甲支付违约金________元。

(四)乙方违背合同规定,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向甲方偿付赔偿金________元。

(五)乙方有下列情况之一者,甲方有权收回土地经营权。

1、不按合同规定用途使用土地的;

2、对土地、水源进行毁灭性、破坏性、伤害性的操作和生产,荒芜土地的,破坏地上附着物的;

3、不按时交纳土地流转费的。

十一、特别约定

(一)本合同在土地流转过程中,如遇国家征用或农业基础设施使用该土地时,双方应无条件服从,并约定以下第________种方式获取国家征用土地补偿费和地上种苗、构筑物补偿费。

1、甲方收取;

2、乙方收取;

3、双方各自收取________﹪;

4、甲方收取土地补偿费,乙方收取地上种苗、构筑物补偿费。

(二)本合同履约期间,不因集体经济组织的分立、合并,负责人变更,双方法定代表人变更而变更或解除。

(三)本合同终止,原土地上新建附着构筑物,双方同意按以下第________种方式处理。

1、归甲方所有,甲方不作补偿;

2、归甲方所有,甲方合理补偿乙方________元;

3、由乙方按时拆除,恢复原貌,甲方不作补偿。

(四)国家征用土地、乡(镇)土地流转管理部门、村集体经济组织、村委会收回原土地重新分配使用,本合同终止。

土地收回重新分配给甲方或新承包经营人使用后,乙方应重新签订土地流转合同。

十二、争议的解决方式

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也可由辖区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_种方式解决。

(一)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依法向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人民法院起诉。

十三、其它约定

本合同一式四份,甲方、乙方各一份,乡(镇)土地流转管理部门、村集体经济组织或村委会(原发包人)各一份,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如果是转让土地合同,应以原发包人同意之日起生效。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共同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形成书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土地流转合同 篇3

甲方(发包村组): 县(市、区)乡(镇)村 组

乙方(承包户主):

根据《物权法》、《农村土地承包法》等法律政策规定,依据甲方依法制定的土地承包(调整)方案,按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权利将土地承包给乙方家庭经营。为保护和合理使用土地,维护双方权益,订立本合同。

一、承包主体

乙方分配承包土地的家庭成员共 人,名单为:

二、承包土地情况(见下表)

地 块

名 称地 类长×宽

(米)面积(亩)四 至 界 限

东南西北

乙方承包土地共 块,面积合计 亩,其中基本农田 亩

注:地类栏是基本农田的填基本农田,非基本农田填一般耕地,水田同时注明。

三、承包期限

乙方承包期限为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甲方应于 年 月 日前将承包土地交付乙方。

四、土地用途

乙方承包土地限于从事种植业、林果业、畜牧业等农业用途,对土地进行改造和建长期建筑物,应征得甲方书面同意。

五、甲方的权利义务

1.监督乙方按照合同约定用途合理利用和保护土地。

2.有权制止乙方损害承包地和农业资源的行为。

3.维护乙方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不得非法变更或解除合同。

4.尊重乙方的生产经营自主权,不得干涉乙方依法进行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

5.依照约定为乙方提供生产、技术、信息等服务。

6.执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组织本集体经济组织内的农业基础设施建设。

六、乙方的权利义务

1.依法享有承包地使用、收益的权利,有权自主组织生产经营和处置产品。

2.享有在剩余承包期内依法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权利。

3.承包地被依法征收、占用时,有权依法获得相应补偿。

4.依据法律政策享受国家有关土地和种植作物的补贴。

5.维持土地的农业用途,不得用于非农建设。

6.依法保护和合理利用土地,不得弃耕抛荒土地,不得损坏农田水利设施,不得给土地造成永久性损害。

7.依据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规定承担经济责任。

七、承包地流转

乙方转包、出租、互换承包地,或者承包方之间以土地入股合作,均应告知甲方,转让承包地应书面申请并征得甲方同意。土地流转合同或者入股合作章程应报甲方备案。乙方若自愿放弃承包经营权将土地交回,应提前半年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并在本合同承包期内不得再要求承包土地。除转让以外,乙方以其他方式转出承包地,仍应履行本合同。

八、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1.本合同签订后,任何一方不得单方面变更或解除本合同。

2.不得因代表人或户主变动而变更或者解除本合同。

3.因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时,可以变更或解除本合同,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九、违约责任

1.甲方违法收回乙方承包地,或者干预乙方生产经营活动,使乙方遭受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

2.乙方未按规定用途使用承包地、改变农业用途,或者造成土地永久性损害、土地荒芜的,甲方劝阻制止无效时可依法解除合同,并由乙方承担土地恢复费用。

3.其他违法违约行为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处理。

十、其它约定

1.本合同如发生纠纷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申请乡村相关机构调解解决;不愿调解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 项处理:⑴向农村土地承包纠纷仲裁机构申请仲裁;⑵向人民法院起诉。

2.本合同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未尽事宜双方协商一致可订立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3.本合同一式 份,双方各执一份,报乡镇农村土地承包管理机构备案一份。

甲方(盖章): 代表人(签名或盖章):

乙方(签字):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签约地点:

土地流转合同 篇4

甲方:

乙方:

甲方在**市郝家桥镇兴旺村四队东干渠东边水地,旱地(包沟渠)于20xx年11月20号,流转给乙方耕种,经甲乙双方平等协议后,订立本合同书如下:

一:甲方把土地流转给乙方后,永久不变,一切使用权及所有权有乙方享有甲方无权干涉乙方任何使用权及所有权流转费 一次性付清。

二:甲方给乙方交地时必须把四边界限画清楚,东靠排水沟及马忠有共同使用,南靠生产路,西靠沟,北靠排水沟与杨发玉共同使用,各沟存在问题有甲方出面调解。

三:甲方给乙方交地时,包括本地内的所有水利设施,电力设施及泵站以前线路,泵站及渠道所有使用权,都有乙方管理及使用,甲方不得干涉线路及用电以后的问题都有甲方出面协调及解决。

四:乙方接受后担任土地上的所有义务工和建设经费若有搅扰甲方出面协调。

五:甲乙双方必须遵守流转合同的条列,如果有一方提出停止合同协议和不遵守合同条例提出的一方必须赔偿一切经济损失。

六:甲乙双方在出现合同问题的情况下,必须有证明签字证明,如果调解不成任何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由人民法院裁判执行。

七:甲乙双方执行合同书,特立本合同书为证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证明人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书自签字起生效。

八:关于老金 马玲 租用泵站及渠道的问题,老金 及马玲在每年用水期间除交相关的水费 电费及维修费外再给与乙方一定的经济补偿。

甲方:

乙方:

证明人:

年 月 日

土地流转合同 篇5

转让方(以下简称甲方):

受让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有偿的原则,就土地承包经营权转让事宜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转让地块

甲方将其承包经营的自留土地XXX的承包经营权转让给乙方从事通组支路道路改造工程。该块土地四至:北面抵杨老贵家围墙脚下,南面抵距离张月祥家正房后墙1.5米处的水泥路面边界,东面抵杨老贵家右厢房墙角直下到张月祥家后墙,西面抵杨老贵家朝门直下(即杨老贵家、张明辉家共走支路边界)。

二、转让期限及权属

永久性转让,自转让之日(即签订合同)起,该块土地的使用权,经营权归乙方所有。若遇政府或其他任何形式的征用或征收,所有赔偿均归乙方所有。甲方不得做任何干涉。

三、转让价格

转让的土地承包经营权的转让金为大写:叁仟元(3000.00元)整人民币。

四、支付方式和时间

乙方采取现金方式一次性支付转让金给甲方,支付的时间为合同签订日。

五、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在合同生效后应本着诚信的原则严格履行合同义务。如一方当事人违约,应向守约一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以该地块当时所值市场价钱的十倍计算。

六、生效条件

甲乙双方约定,本合同经双方签字后立即生效。

本合同一式五份,由甲乙双方当事人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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