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发展党员工作检查的通知(共14篇)
1.关于开展发展党员工作检查的通知 篇一
关于开展计生工作检查的通知
公司所属项目部:
为切实落实计划生育综合治理工作,迎接省、市计生工作大检查,请你项目部根据与公司签订的计生工作责任书的要求,落实好各项管理措施,并准备以下材料交我公司:
1、公司与项目部签订的计生责任书;
2、项目部与当地计生管理部门签订的责任书;
3、项目部计生管理制度和组织机构文件(明确领导、专干);;
4、项目部现场悬挂计生办公室管理机构(管理制度)标牌;
5、项目部录用的流动人口的花名册(要登记姓名、年龄、户口所在地、婚育证明号码),花名册需项目所在地街、乡、镇人口计生部门盖章;
6、育龄妇女婚育证明复印件;
7、育龄妇女季度孕检证明。
长沙兆鑫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二〇一四年六月三日
2.关于开展发展党员工作检查的通知 篇二
一、检查的主要内容
(一)个体工商户税收管理情况。重点检查:是否认真落实提高个体工商户增值税和营业税起征点政策;核定定额程序是否符合规定,特别是定额公开和公示制度是否落实;是否存在采取“一刀切”等方式随意调高定额现象;是否存在通过改变纳税期间等方法,变相回避执行起征点政策现象。
(二)委托代征情况。重点检查:委托代征程序是否规范,税务机关与代征单位的权利义务责任是否明确;对代征单位的日常管理是否到位,是否进行了税收政策辅导;代征单位是否存在随意调整定额,违规征收税款情况。
(三)税收强制执行情况。重点检查:税收强制执行措施是否符合法定程序;相关税务法律文书是否规范开具和使用;是否存在扩大查封、扣押对象范围情况。
(四)组织收入情况。重点检查:是否严格按照“依法征税、坚决不收过头税、坚决防止和制止越权减免税”的组织收入原则开展工作;是否存在突击收税、强制预缴税款等违规征税行为。
各地税务机关在对上述内容实施检查的基础上,可根据本辖区内个体工商户税收管理的实际情况和工作需要,安排其他检查内容。
二、检查步骤和时间安排
检查工作以各地自查和税务总局抽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分为自查整改和重点抽查两个阶段。
(一)自查整改
各地要以个体工商户税收征管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为重点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对自查发现的句题,要制定相应的整改措施和整改计划各地应于2012年10月15日前完成自查工作,并将自查报告上报税务总局征管科技司(可将电子版通过FTP上传至制度处文件夹下)。
(二)重点抽查
税务总局个体工商户税收征管检查组将于2012年11月至12月对部分省(区、市)国税局、地税局进行抽查,被抽查单位应在抽查前准备以下材料:
1.自查报告;
2.自查中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报告。
三、工作要求
此次检查工作时间紧、任务重,各地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统一部署,扎实做好自查自纠工作,并在规定时间内向税务总局报送自查报告。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立即进行整改,确保检查工作取得实效,切实维护税法的严肃性。
3.关于开展发展党员工作检查的通知 篇三
实行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增长政策,是党中央、国务院为应对国际金融危机,保持我国经济平稳较快发展作出的战略决策。加强监督检查工作,是落实中央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增长政策的重要保证。教育系统作为国家加快民生工程和基础设施建设的重点领域,任务艰巨,责任重大。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有关直属高等学校要充分认识做好监督检查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认真履行职责,扎实开展工作,切实把中央交给我们的重要任务完成好,促进教育事业健康发展。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加强领导,切实落实监督检查工作责任
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和有关直属高等学校要切实加强对中央扩大内需有关教育项目建设监督检查工作的领导,建立健全领导机构和组织协调机制,形成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的监督检查体系。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强对下级部门工作的领导、指导和督促检查;对工程建设任务重、工作基础薄弱地区,要靠前指挥,一抓到底。要建立健全监督检查工作责任制,明确各相关业务管理部门的监管责任,逐级将工作责任落实到部门、学校和个人。实施工程项目的县和学校都要实行“一把手”负责制,确保每个项目、每笔资金都有责任部门和人员实施监管。地方各级教育行政监察部门要认真履行监督职责,对教育行政部门及所属系统落实中央投资项目和履行监管职责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二、建章立制,为规范监督检查工作提供制度保障
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和有关直属高等学校要高度重视扩大内需投资项目监管制度建设。各相关业务管理部门要按照教育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等有关部门的管理规定,加强对中西部农村初中校舍改造工程、中等职业教育基础能力建设项目、中西部特殊学校建设工程、全国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以及高校自主创新和高技术产业化项目、教育科研基础设施IPV6技术升级和应用示范项目等教育项目建设的管理,结合本地区实际,建立健全工程项目规划、立项、资金管理使用和建设质量监管等方面的制度,进一步强化细化工作要求。地方各级教育行政监察部门要督促和配合有关部门建立健全工作制度,通过严格的制度要求,确保项目立项符合中央政策规定投向和教育事业需要;通过完善经费管理制度,做到项目资金管理规范透明,提高教育资金使用效益;通过严格执行国家工程建设标准,保证项目工程质量合格,达到教学设施安全要求,为扩大内需教育项目顺利实施提供有力保障。
三、强化监督,确保监督检查工作取得实效
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和有关直属高等学校要按照中央加强扩大内需投资项目监督检查工作总体要求,建立和完善监督检查工作机制。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突出监督检查工作重点,加强对中央政策措施落实到位情况,工程项目规划和立项,工程项目审批和建设程序,项目建设资金管理使用情况以及工程建设质量的监督检查;监督有关部门严格按照基本建设程序,认真落实工程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及合同管理制等项制度。要建立起重点督查、定期巡查和经常性自查有机结合的工作机制,防范由于监管不到位出现的工程质量和建设资金安全等问题。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主动与中央、地方和主管部门沟通协调监督检查工作,形成监督工作合力。在教育项目实施和资金管理过程中坚持公开透明原则,接受社会各方面的监督,保证群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地方各级教育行政监察部门要督促和配合相关职能部门查找项目建设和资金管理使用中的廉政风险点,做到监督关口前移,切实加强对重点环节、重点岗位的监督检查,采取有效措施防范违纪违法行为。
四、严明纪律,严肃查办违纪违法问题
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和有关直属高等学校要严明政治纪律,确保中央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增长政策措施在教育系统全面落实,促进教育发展。要坚决纠正有令不行、有禁不止,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的违纪行为。对贯彻中央决策部署不力,行动迟缓的部门和学校,要追究直接责任人和相关领导干部的责任;对因失职渎职致使中央决策部署得不到落实、造成严重后果的领导干部,要依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地方各级教育行政监察部门要发挥职能作用,对领导干部插手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及政府采购等经济活动,在工程建设中贪污、挪用、挤占、私分资金,以及弄虚作假和铺张浪费等违纪违法行为,要坚决从严查处,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
按照中央的工作部署,教育部已明确分管领导和有关司局负责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增长政策落实监督检查工作。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和有关直属高等学校要按照本通知要求,建立和完善监督检查领导机构和工作机构,明确工作责任,狠抓工作落实。要认真总结监督检查工作的好经验,及时纠正发现的问题,并定期向我部报送本部门开展监督检查工作情况,通报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地方各级教育行政监察部门要充分发挥组织协调作用,督促各相关部门落实工作责任,实现监督检查工作信息互通,资源共享,增强监督检查工作整体合力,确保教育系统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增长政策落实监督检查工作全面、协调、有效地开展。
请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和有关直属高等学校对本地区、本校2008年第四季度以来对扩大内需投资有关教育项目开展监督检查工作的情况进行认真总结,形成书面材料,与本部门监督检查领导机构和工作机构情况一并于7月20日前报监察部驻教育部监察局。
4.关于开展教学检查工作安排的通知 篇四
根据校务会议精神,为检查本学期各项教学管理任务的完成情况,对本学期各项工作做出客观的阶段性总结,为下一步工作打好基础,现将本次检查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教学运行及课堂秩序情况
全面检查课表执行情况、教师到岗和授课情况、学生听课状态、听课笔记、课堂纪律及作业完成情况,及教学计划实施中是否存在未足额完成或超计划现象发生。抽查学生听课笔记及作业明细另行通知。
二、学生管理状况
全面检查学生管理各项工作。了解班主任工作情况,班级日常管理开展情况,全面检查学生日常考勤管理、请销假管理情况,检查学生到课、上课及早晚自习情况,了解学生公寓管理状况及学生安全管理情况,以及学生课外活动开展情况。全面清理学籍,检查学生资助管理情况,了解学生实习和毕业生毕业档案整理情况。
三、各类材料归档工作
1、检查办公室日常管理文件材料、上级来文等是否整理规范有序,年检等相关管理报表是否及时送达并做好留底存档,查阅相关管理用表是否及时归档。
2、检查教学运行是否规范有序,检查教学管理材料、教学文件通知等是否及时归档(含教学进度表、停调加课申请表、各类教学记录、教师相关资质材料等)及成绩单、工作量统计表等相关的统计表是否整理。
3、检查学生日常管理资料、学生活动资料、班级管理档案、学生奖罚材料、学生会日常管理检查材料、学生管理各项通知等文件资料是否整理归档;学生各类活动原始材料整理归档情况。
4、检查学生学籍管理、助学金及免学费管理、毕业管理、实习管理相关文件材料是否整理归档。
办公室
5.关于开展发展党员工作检查的通知 篇五
关于开展“五五”普法中期督导检查
工 作 的 通 知
各党委(总支)及驻依单位:
自2006年县委、县政府转发了《关于在全县公民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第五个五年规划》(以下简称“五五”普法规划),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作出的《关于加强法制宣传教育的决议》(以下简称决议)以来,我县的“五五”普法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和人大、政协的监督下,坚持实施依法治国方略,以实现我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推进法治依兰建设为目标,扎实推进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效果。根据国家、省、市、县“五五”普法规划实施步骤中关于“2008年开展督导检查活动”的相关要求,我们决定结合2008年普法依法治县年终兑标工作,对全县“五五”普法规划实施情况进行检查。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和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依法治国基本方略,认真贯彻实施“五五”普法规划和决议,以服务全县工作大局为目标,以督导检查“五五”普法规划实施情况为手段,查找普法工作中实际存在的问题和不足,进一步督促“五五”普法规划和决议的贯彻落实,推进和谐依兰、法治依兰建设。
二、基本原则
(一)统一领导。中期督导检查工作是进一步推进 “五五”普法规划和决议的落实,提升普法工作效果的重要手段,各单位、各部门必须与依法治县办公室密切配合,共同做好中期督导检查工作。
(二)求真务实。中期督导检查工作是要全面掌握我县“五五”普法规划和决议实施的真实情况,各单位、各部门要从实际出发,实事求是地查找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措施,推动普法工作深入开展。
(三)协调配合。各单位、各部门要以中期督导检查工作为契机,进一步加大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力度,积极主动与治县办沟通协调、互相配合,保质保量完成2008年年终工作总结和“五五”普法中期督导检查工作任务。
三、主要内容
中期督导检查的主要内容是检查各单位、各部门“五五”普法规划和决议的贯彻执行情况,以及2008年全年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完成情况。重点检查组织领导和机构建设情况,领导干部、公务员、青少年、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农民等重点普法对象学法用法情况,“法律六进”活动开展情况,依法治理工作开展情况,保障措施落实情况等。具体内容参见《全县“五五”普法中期督导检查指导标准》。
四、检查步骤和时间安排
(一)自检自查阶段。各单位、各部门按照本通知要求组织自查。自查工作完成后,各单位、各部门务必于11月30日前将自查报告报县委依法治县办公室。
(二)组织检查阶段。12月1日—12月30日县委依法治县领导小组将从依法治县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及县人大、县政协等相关单位抽调人员,组成检查组,赴全县各单位和部门进行检查(具体的检查验收时间将另行通知)。
(三)迎接检查阶段。2009年2月下旬至5月中旬,市委依法治市办的检查组将分期分批对各区、县进行抽查。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中期督导检查工作是“五五”普法规划的重要内容,是保障“五五”普法规划和决议落到实处的重要手段。各单位、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把做好 这项工作为今年的重点,认真抓紧抓好。
(二)注重实效,推动工作。要通过检查,真实全面了解“五五”普法工作开展的真实情况,及时发现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提出改进措施,认真督促改进。工作中要坚持从实际出发,扎实工作,务求实效,坚决防止中期督导检查工作流于形式。
(三)及时汇报,表彰先进。中期督导检查结束后,县委依法治县办公室将及时向县委、县人大、县政府汇报“五五”普法规划的贯彻落实情况。总结推广典型,表彰先进集体和个人。
附件:全县“五五”普法中期督导检查指导标准
二〇〇八年十一月二日
全县“五五”普法中期督导检查指导标准
为做好我县“五五”普法中期督导检查工作,提出如下检查标准。
1.建立和完善党委法制宣传教育领导体制;党委定期听取情况汇报,解决工作中存在的实际问题;党委中心组每年定期组织集体学法;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纳入各单位、各部门目标管理责任制。
2.普法依法治理办事机构职责明确,工作制度完善,人员和办公设施得到保障;认真做好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组织、协调、指导、检查工作,调动各部门、社会各类组织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制定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计划;及时总结推广典型经验,分类指导基层工作。
3.广泛学习宣传宪法,宣传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及时宣传有关经济、政治、文化、社会以及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
4.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领导干部学法用法、提高依法执政能力的意见》和《关于加强全市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的意见》,结合实际,制定落实意见和措施;建立和完善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各项制度。
5.定期开展公务员法律知识集中培训;对公务员进行法律知识考试考核,将考试考核成绩作为考核、任职、定级和晋升职务的重要依据。
6.贯彻落实《中小学校法制教育指导纲要》,结合实际,制定落实意见和措施;建立兼职法制副校长(辅导员)制度,中小学基本配备法制副校长(辅导员),定期组织培训;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青少年法制教育活动。
7.贯彻落实《关于加强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学法用法的意见》和《关于深入开展“法律进企业”活动的实施方案》,结合实际,制定落实意见和措施;定期开展企业经营管理人员法制培训;采取多种形式对职工进行经常性法制宣传教育。
8.贯彻落实《关于加强农民学法用法的意见》和《依兰县关于深入开展“法律进乡村”活动的实施方案》,结合实际,制定落实意见和措施;加强农村“两委”干部培训;对农民进行形式多样法制宣传教育;通过“法律大集”等各种形式和途径,开展农民工法制教育和培训。
9.贯彻落实《依兰县关于开展“法律六进”活动的通知》,结合实际,制定落实意见和措施,开展法律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活动。
10.在“12•4”全国法制宣传日期间,开展形式多样的系列宣传活动,社会效果良好。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利用宣传日、宣传周、纪念日等,开展专题法制宣传教育活动。
11.创新法制宣传教育方式,开展法制文艺创作、法制文艺演出等活动,推动法律文化建设。
12.制定依法治理规划和工作计划,积极推进依法治理活动;积极开展“民主法治村”、“民主法治社区”、“民主法治单位”、“民主法治企业”、“依法行政示范单位”、“诚信守法企业”等基层创建活动;围绕热点、难点及群众关心关注的问题,开展专项依法治理活动;积极开展法治单位创建活动。
13.加强法制宣传骨干的教育培训工作,建立法制宣传教育评估考核机制,完善评估考核体系,进行和阶段性的检查考核,表彰奖励先进。
14.普法工作有经费保障,切实解决普法的实际问题。15.开辟固定法制宣传栏目;在公共场所建立法制宣传设施;开展“法律广场”“法律大集”活动;利用单位资源,建立不同类型的法制宣传教育基地。
16.积极征订全国“五五”普法统编教材。
17.配备必要的法制宣传教育器材和设备。
6.关于开展发展党员工作检查的通知 篇六
国信[2007]1号
关于开展全国电子政务检查工作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信息化领导小组,国家信息化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及有关单位:
为全面了解全国电子政务建设和应用情况,总结经验,发现问题,为国家信息化领导小组科学决策和相关部门制定政策提供依据,促进电子政务健康发展,国家信息化领导小组决定,2007年上半年对各地区、各部门贯彻落实国家信息化领导小组关于电子政务各项方针政策和部署开展一次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要检查内容
本次检查主要是了解掌握《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国家信息化领导小组关于我国电子政务建设指导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07]17号)、《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转发 <国家信息化领导小组关于推进国家电子政务网络建设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06]18号)、《国家电子政务总体框架》(国信[2006]2号)和全国电子政务工作座谈会精神等国家信息化领导小组关于推行电子政务的各项方针政策和部署的贯彻落实情况。这次检查分自查、国家电子政务重点工程项目检查和现场抽查。
(一)各地区各部门自查 各地区、各部门要重点从推选电子政务的组织领导、建设与应用、实际效果、资金保障与社会化程度等方面开展自查。组织领导重点检查领导重视程度、组织机构建设及发挥作用的情况。建设与应用重点检查应用系统、信息资源、政府网站、网络基础设施与安全保障、培训与人才队伍等建设和应用情况,发展规划、政策法规与标准化制定和实施情况,以及国家试点落实情况。实际效果重点检查通过推选电子政务提高行政效率、降低行政成本、带动信息化发展,以及支持经济社会发展的情况。资金保障与社会化程度重点检查电子政务建设与运行维护的资金保障、外包与托管、国产软硬件应用等情况。
(二)国家电子政务重点工程项目检查
重点是检查列入中办发[2002]ntcy7号文件和经国家信息化领导小组批准同意的《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未列入中办发[2002]17号文件的政府信息化项目得理意见的请示》(发改高技[2004]1754号)、已经开工建设和竣工的国家电子政务重点工程项目。这些项目包括:宏观经济信息管理系统、金盾一期、金审一期、金保——社保工程、金保——低保工程、金质、金水、中央政府门户网站一期、电子政务外网平台、国家电子政务标准体系建设项目一期、全国人大办公资源信息系统、政党外交信息化工程、中央储备粮食管理信息系统、人口宏观管理与决策支持信息系统、金土工程、安全生产管理信息系统、国家信访信息系统一期工程。
工程项目检查的内容主要包括:工程基本概况,项目进展及项目单位对审批建设内容的履行情况,服务、设备和软件招标采购情况,装备与服务的国产化情况,项目实施中调整的内容及原因;项目实施效果分析,包括对单位业务活动的支撑能力,经济社会效益,可持续发展能力,推广和作用效果;工程实施的成功经验和主要问题;对电子政务工程建设和管理的建议。
(三)现场抽查
根据工作需要,对部分地区和部门落实国家信息化领导小组部署情况,效果显著的电子政务应用案例与存在的突出问题,结合自查结果进行检查。
二、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区、各部门要从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促进电子政务和信息化又好又快发展的高度,充分认识本次检查工作的重要性,主管领导要亲自抓,确定相应的机构和人员,按照本通知的要求,认真做好电子政务检查工作。
(二)明确责任。各地区、各部门既要负责本地区本部门的自查工作,也要配合好重点工程项目检查和现场抽查工作;自查工作既要肯定电子政务发展取得的成绩,也要实事求是地查找存在问题。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会同有关部门要做好国家电子政务重点工程项目的检查。
(三)成立全国电子政务检查工作组。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国务院信息化工作办公室等单位要确定相关人员,组成全国电子政务检查工作组,负责各地区各部门自查材料的分析汇总、现场抽查,并将检查结果报国家信息化领导小组。国务院信息化工作办公室要做好协调和服务工作。
三、工作步骤与时间安排 本次检查工作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准备阶段(2007年2月)。各地区、各部门根据本通知要求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有关部门确定人员组成全国电子政务检查工作组。
(二)自查和工程项目检查阶段(2007年3月—2007年5月)。各地区、各部门开展自查,形成自查报告,报送国务院信息化工作办公室。国家发展改革委和财政部会同有关部门对国家电子政务重点工程项目进行检查,形成检查报告。
(三)现场抽查阶段(2007年6月)。检查工作组对部分地区和部门开燕尾服现场抽查。
(四)总结阶段(2007年7月)。检查工作组将检查结果汇总后报国家信息化领导小组。
7.关于开展发展党员工作检查的通知 篇七
为贯彻落实《循环经济发展战略及近期行动计划》 (国发[2013]5号) 、《国务院关于化解产能严重过剩矛盾的指导意见》 (国发[2013]41号) , 实施《关于促进生产过程协同资源化处理城市及产业废弃物工作的意见》 (发改环资[2014]884号) , 推动化解水泥产能严重过剩矛盾, 推进水泥窑协同处置城市生活垃圾, 促进水泥行业降低能源资源消耗, 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水泥企业, 实现水泥行业转型升级、绿色发展, 工业和信息化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发展改革委、科技部、财政部、环境保护部决定联合开展水泥窑协同处置生活垃圾试点及评估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 范围和期限
选取已建成的水泥窑协同处置项目开展试点, 并对其运行情况进行评估。承担试点项目的水泥窑生产线须是符合水泥行业准入条件和国家投资管理政策的新型干法水泥熟料生产线。试点及评估工作期限为2年。
2 目标
强化对试点生产线的技术、经济和污染控制水平进行评估, 科学、客观地分析水泥窑协同处置技术现状及存在的问题, 解决水泥窑协同处置生活垃圾面临的技术、装备、标准、政策等突出问题, 规范技术工艺路线, 提高技术装备水平, 建立标准体系, 探索运营模式, 为“十三五”科学推进利用水泥窑协同处置生活垃圾奠定基础。
3 内容
3.1 优化水泥窑协同处置技术
在现有基础上, 进一步研究生活垃圾替代原料和燃料的技术, 优化协同处置过程中生活垃圾预处理、生产过程控制、旁路放风灰利用与无害化处置、产品质量控制等技术, 推动水泥窑协同处置生活垃圾技术创新。
3.2 加强工艺装备研发与产业化
加快研发适合中国生活垃圾特性的水泥窑协同处置生活垃圾核心装备。突破生活垃圾预处理、渗滤液处理、臭味控制与处理、自动化控制装备及其他配套装备研发和产业化, 提高水泥窑协同处置生活垃圾成套装备产业化水平。
3.3 健全标准体系
研究和制定水泥窑协同处置生活垃圾的综合能耗、污染控制、预处理技术、产品质量控制和等级评价等相关标准规范, 研究完善操作规范、技术流程和检测标准, 逐步健全水泥窑协同处置生活垃圾标准体系。
3.4 完善政策机制
积极与地方沟通, 在试点及评估过程中逐步协调完善项目立项审批、改造工程资金支持、生活垃圾收集运输与协同处置衔接机制、垃圾处理费用补贴与结算机制等, 推动建立健全相关政策机制。
3.5 强化项目评估
通过对试点项目连续稳定运行污染物排放情况、水泥产品质量、能耗、成本等数据进行连续监测, 客观评估试点项目协同处置生活垃圾连续运行能力、处理效率、污染物排放控制水平、水泥产品质量、项目运行经济性等, 为下一步科学推进水泥窑协同处置生活垃圾提供依据。
4 工作要求
(1) 相关省级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会同住房城乡建设、发展改革、科技、财政、环保等部门组织本地区已建成的水泥窑协同处置生活垃圾项目 (项目名单见附件1) 自愿申报试点项目, 于2015年5月31日前将试点项目名单及项目实施方案 (提纲见附件2) 报工业和信息化部 (节能与综合利用司) 。
(2) 试点项目应满足《水泥窑协同处置固体废物污染控制标准》 (GB30485-2013) 中对协同处置设施的要求。工业和信息化部会同住房城乡建设、发展改革、科技、财政、环保等部门组织专家对试点项目实施方案评审通过后, 批复实施方案并发布试点项目名单。
(3) 试点项目宜选择能够确保全年连续生产的企业。不能全年连续生产的试点项目, 试点企业应加强与本地区政府相关部门协商, 提出当地政府认可的可行性备选方案, 确保在水泥窑停产期间生活垃圾的妥善处置。
(4) 试点企业应在每季度初 (20日前) 通过省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将上季度项目进展情况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城乡建设司) , 同时抄报工业和信息化部 (节能与综合利用司) 。主要包括以下内容:生活垃圾处理综合成本, 吨水泥熟料煤耗、综合能耗, 主要污染物排放情况, 水泥产品质量检测结果等 (详见附件3) 。首次数据应从2015年1月1日开始, 随同实施方案一并上报。住房城乡建设部将会同工业和信息化部设立评估指标并组织第三方机构对试点项目运行数据进行分析评估, 出具评估报告。
5 保障措施
(1) 各省级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应会同住房城乡建设、发展改革、财政、环保等部门加强组织协调, 充分利用现有设施, 支持水泥窑协同处置生活垃圾试点工作。
(2) 各试点项目所在地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应加强对试点项目运行情况及能耗实施管理和监测;财政部门应按照物价部门核定的价格, 及时给予水泥企业处理生活垃圾费用;环境保护部门应加强对试点项目的环境监督管理, 督促试点企业履行环境信息公开义务;住房建设部门应加强现有生活垃圾收集、运输体系建设, 保障试点项目生活垃圾来源。发展改革部门会同相关部门在试点评估的基础上, 统筹考虑水泥窑协同处置的布局。
(3) 对达到试点评估要求的项目, 在推广相关技术路线时, 各有关部门利用现有资金渠道, 视情况对相关项目给予适当支持。
(4) 试点期间各试点项目所在地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应会同住房城乡建设、发展改革、科技、财政、环保等部门加强对试点项目监督检查, 发现问题, 及时解决。工业和信息化部会同住房城乡建设部、发展改革委、科技部、财政部、环境保护部对试点项目进行监督检查。
附件:
(1) 已建成水泥窑协同处置生活垃圾项目名单 (略)
(2) 水泥窑协同处置生活垃圾试点项目实施方案提纲 (略)
(3) 试点项目日常运行情况记录表 (略)
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厅
科学技术部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
环境保护部办公厅
8.关于开展发展党员工作检查的通知 篇八
关键词:学生党员 培养教育
二十一世纪,我国进入社会主义新的发展阶段,世界多极化和经济全球化的趋势在曲折中发展,科技进步日新月异,综合国力竞争日趋激烈,新的历史时期,新的政治经济形势,如何培养教育学生党员,不断强化学生党员的党性意识,使他们在整个大学期间接受党的教育和锻炼,充分发挥学生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已成为高校学生党员培养教育中的一个重要课题。面对新问题,我们应该在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指导下,结合学生实际情况,利用高校各方面的资源优势,深入有效地分析问题,研究对策,创新性地开展高校党建工作,是祖国的需要,人民的需要,社会的需要。
一、当前高校学生党建工作存在问题及学生党员培养教育现状
当前高校学生党员的思想道德、人生观、价值观主流是积极向上的,仍然保持着先进性。他们思想觉悟高,学习、社会工作能力突出,但我们同时也应该看到,现实中的部分学生党员存在一些不可忽视的问题,如:有的学生党员党性观念淡薄,人生观、价值观发生偏差;有的学生党员为人民服务、为同学服务的意识较差;有的学生党员入党后,急功近利,喜欢做表面文章,对党支部分配的工作推三阻四,推卸责任。
从高校学生党员中存在的问题中可以看出,高校对学生党员的培养教育工作与大学生党员思想状况特点,与大学生党建工作力度,与壮大学生党员队伍的实际要求是不相适应的。对于学生党员中存在的问题我们可以归纳如下两点:一是部分学生党员在思想上未能摆正位子,入党功利主义倾向严重,即“组织上入党,思想上未入党”;二是部分学生党员对党的基础知识、基本理论的学习缺乏积极性和主动性,自身政治理论水平和思想认识水平不高,没有先进理论作指导,实践为人民服务,为同学服务,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都是空谈。修养不足。没有先进的理论知识指导,为同学服务,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都是空谈。
在学生党员身上出现的这些问题与高校基层党组织对学生党员的培养教育工作的现状有密切的关系。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高校基层党组织对学生党员培养教育工作重视不够,没能形成一支专业的从事培养和教育大学生党员工作的队伍。目前在校大学生大多出生于八十年代中后期,没有受到艰苦革命环境的熏陶,独生子女比例越来越大,在他们身上表现的问题很突出一点就是缺乏吃苦精神,意志薄弱,具有多变性。高校中,目前学生党员教育工作没有针对这一实际情况进行改进创新,造成实际工作不适应当前大学生思想状况、特点,党员培养教育机制不分健全,不完善的现象比较普遍。如何结合学生当前实际开展学生党员组织生活会,如何有效的组织入党积极分子学习理论知识,如何促进党内先进思想的交流等等在有的院校还没有相关制度的落实。部分院校发展培养学生党员只重数量,不重质量,认为发展学生党员是硬指标,没有对具体的党员衡量标准工作进行认真落实,特别是对有意识形态存在偏着的同学没有进行及时纠正,致使一些学生在入党后仍存在不少问题。另外,基层党组织党员教育体制尚未完善,开展党员教育活动没有固定时间,固定地点,活动内容随机应变,随“时”而变,没有相对稳定的教育体制。这大大影响了教育活动的质量,影响了活动工作的正常运行。随着高校教育体制的改革,基层党建工作如果不能及时解决大学生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那么,党组织在大学生当中的影响力会有所下降。
二是高校基层党组织党务干部数量不足,整体素质有待提高。党员培养教育工作队伍不够健全和稳定,缺乏深刻全面的认识,这将直接影响党组织中学生党员的整体素质。从目前各高校的学生党员培养教育工作中可以看到,从事这项工作的专职教师很少,主要工作落到辅导员身上,由于许多辅导员老师本身也是刚毕业参加工作,入党时间较短,从事党务工作的经验不足,再加上学生工作量大,他们花在培养入党积极分子工作上的精力自然不足,对学生党员教育工作不到位,将直接影响着工作开展的进度和质量;另一方面,一部分老师缺乏对学生的责任心,缺乏对学生的爱护,错误地认为发展学生入党是学生自己的事,至于学生没有积极创造条件完善和改造自己,是学生自己努力不够,与老师无关。对于入党积极分子、党员存在的问题,有的老师或者是发现不了或是根本不了解,偶乐教育,提醒一下,有时干脆不管不问,由学生“自然成长”。
二、加强高校学生党员培养教育工作的思考
在大学生中大力发展党员,改善党员结构,是新进期全党的大事,更是高校义不容辞的责任;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适当增加数量,是保证党的伟大事业兴旺发达和后继有人的重要前提。在当代高校中,面对部分学生党员所存在的问题,理应引起高校有关部门的重视。面对问题,我们应以实事求是的态度来看待和分析,并最终采取有效措施来引导和教育学生党员。下面就对学生党员培养教育上,结合实际问题发表一些个人意见:
一、做好发展学生党员前期工作。发展大学生入党工作不能等到临近毕业,而应该从大学一年级开始。事实上,考入高校的学生中,有不少人在中学时期是三好学生、优秀团员、学生干部和各项活动的积极分子。他们具有较好的政治思想素质,如果我们的党组织能够从新生进校抓起,尽早地对他们进行党的基本知识启发、教育,使他们在入学不久,就对我党的基本理论知识有初步认识和了解。各入党联系人不仅要对近期发展同学的平时表现、学习情况等进行监督,更要了解清楚该同学的思想修养方面,特别是对党的基本理论知识的掌握程度。各入党联系人通过谈话教育等方式不断端正他们的入党动机,引导他们更好地以党员标准要求自己。
二、建立建全对入党积极分子的考察制度,落实责任制。指定专人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培养、考察,党支部要定期检查“培养表”相关栏目的填写情况,查看培养人与培养对象的谈话记录,听取培养人对培养对象的培养考察意见,严格责任,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并把对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工作的好坏作为评先和民主评议党员的重要内容。
三、努力提高学生党员素质,充分发挥学生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党员形象是党员个人世界观的外在表现,是党的优良传统与时代精神在党员身上的具体体现。每个党员都要坚定信念,落实行动,要时刻牢记自己是一名共产党员,严格要求自己,约束自己,真正在各方面起到模范带头作用。
四、结合实际,创新教育形式。改变传统的培养教育统一说教模式,通过各种生动活泼的活动让学生党员亲身参与其中,从而得到启发和教育。增强党组织的感染力和吸引力,可组织党员外出参观革命讲习所,深入农村基层等,使学生党员亲身体会了解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加深对党的理论理解。
高校学生党员作为党员中的一个特殊群体,有其自身的特点。我们要结合高校学生党员具体实际情况,完善学生党员培养教育机制。这样才能培养一批思德高尚的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
参考文献:
[1]隋文联。新形势下加强高校学生党建工作的新思路[J]。中国石油大学胜利学院学报,2007,(01)。
[2]刘月娥。高校党校做好大学生党的知识教育全程化工作新探[J]。学校党建与思想教育。2005,(02)。
[3]劉启定,周贤君,万爱华。高校学生党支部规范化管理机制的建立[J]。思想政治教育研究,2007,(01)。
9.关于开展发展党员工作检查的通知 篇九
来源:余静 11-03-21浏览(356)字体:大中小
苏粮检〔2011〕9号
各市、县粮食局:
为进一步加强粮食库存监管,确保国家粮食宏观调控措施落实到位,按照《粮食流通管理条例》、《中央储备粮管理条例》以及《粮食库存检查暂行办法》(国粮检〔2006〕139号)的有关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粮食局、财政部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决定,结合2011年各地春季粮油大检查,组织开展本粮食库存检查工作。现根据《国家粮食局关于开展2011年全国粮食库存检查工作的通知》(国粮检〔2011〕28号)精神,结合我省实际,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
所有中央储备粮、国家临时存储粮(含最低收购价粮、中央临时储备和临时储存进口粮、国家临时储存粮,下同)、地方储备粮(含地方临时储备粮和地方临时储存粮,下同),以及国有和国有控股粮食企业储存的商品粮。
二、检查内容和方法
1.粮食库存账实相符、账账相符情况。重点检查粮食库存实物的数量、品种、性质情况,与保管账、统计账、会计账对应账实相符、账账相符的情况,与银行收购贷款挂钩情况,以及相关账务处理情况。
2.库存粮食质量和卫生安全情况。重点检查中央储备粮、国家临时存储粮、地方储备粮的质量合格率、品质宜存率和各类粮食的卫生安全指标。
3.储备粮轮换情况。重点检查2010中央储备粮、地方储备粮轮换计划下达和轮换任务执行情况。
4.政策性粮食补贴拨付使用情况。重点检查中央储备粮、地方储备粮保管费、轮换费以及最低收购价粮收购费、保管费的拨付使用情况。
5.粮食仓储管理情况。一是中央储备粮代储政策执行情况,包括代储企业和仓房是否具有代储资格,资格企业的条件是否符合规定等。二是政策性粮食专仓储存、专账记载情况。三是库存粮食储存安全情况,重点检查有无严重虫粮、高水分粮、霉变粮、发热粮等储粮安全隐患。四是企业安全生产情况。
本次粮食库存检查的具体方法按照《粮食库存检查暂行办法》和《2009年全国粮食清仓查库检查方法》(发改办经贸〔2009〕117号)执行。
三、检查时点和进度安排
以2011年3月末粮食库存统计结报日为检查时点,检查工作分准备、企业自查、省级联合复查、整改汇总等4个阶段进行。
(一)准备阶段。各市、县(市、区)粮食行政管理部门、中储粮直属库督促辖区内的承储企业做好企业自查的各项准备工作,并制定对本辖区内粮食库存进行检查的工作方案。
(二)企业自查阶段。4月8日前,市、县两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会同农发行分支机构和中储粮直属库,指导辖区内的承储企业做好全面的自查工作。通过自查,要认真梳理发现的各种问题,并进行切实整改,做好检查数据的相关整理工作。
(三)省级联合复查阶段。4月18日前,省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会同有关部门派出联合工作组,采取随机选点和
突击检查相结合的方式,对辖区内的重点地区、重点企业和重点环节进行复查,复查比例为纳入检查范围粮食库存的10~15%。
省级联合复查阶段,我省将对各市的市县储备进行交叉检查,具体方案另行通知。
国家粮食局将结合我省的省级联合复查,安排粮食质量和卫生安全专项检查,扦样及检验工作的具体安排和要求,另行通知。
省级联合复查结束后,国家有关部门视具体情况,必要时派出工作组对重点地区的部分企业进行随机抽查和突击检查。
(四)汇总整改阶段。4月底前完成全省粮食库存检查结果汇总上报。其中县级检查工作报告在4月15日前上报至市,市级汇总在4月25日前上报至省(报送的材料包括正式的文字报告和相应的电子文本)。
各地在粮食库存检查的各个阶段,都要立足于边检查边整改,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检查人员要立即下达整改通知书,督促企业限期整改,并按期书面反馈整改结果。对由于体制机制原因造成企业自身难以解决的问题,要作为检查
结果的重要内容,逐级汇总上报。
四、相关工作要求
(一)企业自查结果由所在地粮食行政管理部门会同中储粮管理机构共同审核,并按现行统计制度和粮权属性分条线上报汇总。中央储备粮、国家临时存储粮仍由中储粮系统逐级上报汇总;地方储备粮、国有企业商品粮仍由县(市、区)、市粮食行政管理部门逐级上报汇总。省粮食局将会同中储粮江苏分公司进行全省结果的汇总。自查结果县一级汇总中,涉及到辖区外单位委托存储的,承储企业所在地县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与委托单位进行沟通,对企业自查结果进行核对后交由委托单位报所在地粮食行政管理部门会同中储粮管理机构汇总上报。
(二)各市报送检查工作报告的附表,重点反映企业自查的汇总数据,包括粮食库存数量汇总表和粮食储存年限汇总表,相关表格可由国家粮食局政府网站
()下载。有关粮食库贷挂钩、政策性粮食费用补贴、地方储备粮轮换、粮食储存安全及库存管理的其他情况,在检查工作报告中只作文字说明,重点反映检查发现的问题及整改情况。
(三)国家粮食库存是应对当前农业自然灾害、保供稳
价和抑制通胀的重要物质手段。夯实国家粮食宏观调控的物质基础,确保账实相符是粮食行政管理部门的重大责任。各地务必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协调配合,克服麻痹思想,采取有力措施,确保粮食库存检查工作落到实处,检查结果真实准确。
(四)要认真落实粮食库存检查工作的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企业法人代表、地方有关部门负责人和相关检查人员都要在检查工作报告和相关报表上签字,各环节检查记录必须完整、准确,并妥善保存。对故意掩盖真实情况、弄虚作假、妨碍检查工作,或者检查工作走过场的,要追究当事人和有关领导的责任。要主动接受人大、政协、纪检监察等有关部门和人民群众、新闻媒体的监督,增加检查工作的透明度和公信力。
(五)粮食库存的数量和布局属于国家保密范围,对检查过程中涉及的中央政策性粮食库存及省级粮食库存的数量、布局要严格保密。特别是在数据传输、新闻宣传等环节要严格执行保密纪律,明确保密责任,防止发生失泄密事件。
附件:
1.2011年全国粮食库存实物检查工作底稿
10.关于开展发展党员工作检查的通知 篇十
汉中市汉台区武乡镇人民政府
关于开展“十一”前安全生产工作检查的
通 知
各村、镇属及驻镇各单位:
“十一”即将来临,为了创造安全稳定的环境,使全镇公民过一个安全、祥和的节日,进一步促进我镇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发展,经研究决定,在全镇范围内开展“十一”前安全生产工作检查。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提高对安全生产工作重要性的认识
今年以来,我镇始终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把做好安全生产工作作为关系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大事来抓,认真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各项部署,采取有力措施,加强安全监管工作。全镇范围内安全生产形势
各矿点,集镇建筑施工单位的安全组织机构是否健全,安全投入是否到位,特种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和使用情况是否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事故预防措施及事故应急救援方案是否制定及落实情况等。
6、防汛安全。重点检查镇属范围内塘库安全生产责任制及防汛应急救援预案落实情况,防汛物资储备、人员、装备是否到位。
(二)人员及时间安排
这次安全生产工作检查结合我镇实际情况,共分六个检查小组:
第一组:集镇单位检查组,由郭强带队,张建军、赵德强参加,派出所、工商所配合检查。重点检查驻镇各单位安全及烟花爆竹、危险化学品和民用爆破器材生产、经营、贮藏安全。
第二组:消防、建筑工地检查组,由周正江带队,白怀亮、王兴全、王新利参加,派出所配合检查。重点检查集镇社区消防安全管理,建筑单位及十天高速公路建设工地安全。
第三组:矿山、企业检查组,由靳卫平带队,王述明、王长江参加,派出所派员配合检查。重点检查武乡天台矿区非煤矿山各矿点、砖厂及各企业。
11.关于开展发展党员工作检查的通知 篇十一
您有创业的金点子吗?
如果您有好的项目或创意,却又苦于无资金,那么把您的好项目拿出来,我们帮您来创富。我们本着发掘优秀创业项目、寻找创新人才,为充满创业激情的广大青年创造一个展示自我的平台宗旨,为您的好项目寻找资金,为您融资。
为了帮助广大创业者创富当老板,《创富指南》杂志特举办“创富杯”首届优秀创业项目评选活动,帮助有好项目缺少资金的创业者推广项目,我们希望通过本次活动把项目持有人、资金持有人以及项目的需求方,通过这样一个平台连接起来,帮助缺乏资金的项目持有人寻找到有眼光的投资创业人,为缺乏项目的投资创业人寻找项目提供参考,实现资本、项目和人才的完美结合。
一、主办
《创富指南》杂志
二、协办
《科学致富》杂志
《科技创业月刊》杂志(财富版)
武汉创富指南文化发展中心
中国创富指南网
中国科学致富网
科技创业财富网
三、参赛条件
1、社会个人:有好的创意或可操作性的创业计划,希望成功创业的社会各界人士。
2、企业(实体):具有市场前景(潜力)的项目,希望将事业做大做强的企业或实体。
四、参赛内容及要求
1、项目类:
内容:专利技术、个人成果、发明创造、科研项目等项目及其它一切项目。
要求:该类作品具有可操作性,有一定的市场前景。
2、创意类:
内容:新颖的创业点子或创业计划。
要求:该类作品具有创意性、可行性和实用性价值的任意一个条件即可。
五、评选流程
1、上报材料。由个人或参赛单位上报项目介绍、基本情况等参评材料到《创富指南》杂志策划部,由《创富指南》评审委员会对上报项目进行初审,选出符合要求的项目。
2、读者投票。对于通过初审的参选项目,将同时在《创富指南》杂志和中国创富指南网上发布项目情况,进行集中展示,由读者进行投票。
投票方式:
(1)邮寄投票:我们将所有的项目进行编号,读者选出你所喜爱的项目,将评选表寄给杂志社。
(2)短信投票:将你所喜爱的项目通过短信的形式发给我们。
(3)网上投票:我们将在中国创富指南网上公布项目信息,读者可通过中国创富指南网的投票点进行投票。
3、投票结果公布。《创富指南》杂志评审委员会将统计投票结果,再根据各奖项评选标准,最终评选出各奖项的获奖名单,在《创富指南》杂志和中国创富指南网上公布,并对每个项目给予针对性的评语。同时,我们将从参与投票的读者中随机抽出若干读者奖。
4、奖项设立
(1)项目类:
最具潜力的创业项目10名
最适合个人创业的项目 10名
评选标准:创业项目不求专业和面面俱到,也不求利润率最高,但一定要有可行性,内容可简单些,清晰明了即可,基本内容有四点:
①计划安排:用几句话简单的叙述创业项目内容。
②市场分析:包括市场前景,目标客户分析。
③项目运作:如何经营的详细计划。
④资金计划及成本收益、投资回报的分析。
(2)创意类:
①创业计划奖10名
评选标准:比较清晰的创业构思,与众不同的创业计划,内容包括自己今后要如何创业,采取什么方式,会取得什么样的结果。写清意图即可,字数不限。
②金点子奖 10名
评选标准:所谓金点子,就是能够点石成金,一个好的点子就可以变成金子,商业点子、生活点子等各方面的点子都可以,比如水果销售点子,钱包如何更安全,这些好的点子如果运用到实际中去,就会产生巨大的市场价值,我们将根据点子的市场价值为主要取向。
(3)读者奖:
①幸运奖10名
评选标准:《创富指南》杂志评审委员会将从有效选票中抽取10名为幸运读者。
②参与奖:
最佳参与奖20 优秀参与奖50名
评选标准:根据读者选票填写内容与最终评选结果的一致程度设奖。
(4)奖项说明
对于入选项目,我们将授予铜牌,颁发获奖证书,并在《创富指南》杂志上公布获奖名单。
对于获奖读者,将吸收成《创富指南》杂志创业扶助中心会员,享受创业咨询、创业培训等优惠待遇。还将给予一定的物资奖励,奖品主要为《创富指南》杂志自营产品,价值从几十到几千元不等。
5、评选委员会
此次评选主要依据读者投票数决定,为了保证此次活动的公平公正和顺利实施,我们将邀请学者、营销顾问专家、企业杰出人士等专业权威评选机构组成《创富指南》杂志评审委员会,负责本次评选的资格审核、票数统计等服务工作。评选委员会也是本次大赛的最高评选监督机构,拥有对本次活动的最终解释权。
6、参赛费用:本次评选原则上不收取参赛报名费,对于入选项目如需宣传推广,将根据自愿原则选择。
六、参选待遇
1、凡参加评选的人员,均有机会在《创富指南》杂志、《科学致富》杂志、《科技创业月刊》(财富版)杂志、中国创富指南网、中国科学致富网、科技创业财富网等创业类媒体上推广你的项目。
2、对于获奖人员,《创富指南》杂志将颁发获奖证书,并将个人资料和项目基本情况刊登在杂志上。并根据自愿原则在《创富指南》杂志、中国创富指南网、中国科学致富网等媒体上宣传推广项目。
3、加入《创富指南》杂志创业扶助中心,享受创业咨询、创业培训、项目推广等相关优惠待遇。
4、《创富指南》杂志活动特别报道组将对有代表性的创业个人或企业(实体)进行全方位报道,展示创业者的创业风采。
七、参与方式
参赛报名需提交以下材料:
个人:本人身份证、联系方式、项目介绍及相关资料复印件。
单位:请持项目(创意)介绍、营业执照和身份证、技术证书、联系方式等相关资料复印件。
评选活动时间从公布之日起至2008年12月31日止。
资料寄至:
①信件方式:武汉武昌丁字桥路51号弘业俊园B座1102室策划部高林(收)
邮编:(430071)
②电子邮件:gaolin215@163.com
有问题请咨询:
座机:027-51896431027-87262780
手机:13995516095
12.关于开展发展党员工作检查的通知 篇十二
各有关单位:
为了鼓励我国科技新闻工作者科技新闻作品的创作热情,提高科技新闻作品的传播力,推动我国科技新闻传播事业的发展,中国科技新闻学会于2016年开展“光明杯”科技传播奖优秀作品评选活动。现就推荐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作品申报范围和条件
1. 本届参评作品系2011-2015年公开发表在报刊、广播、电视、网络(新媒体)等媒体上的科技新闻作品、科技新闻栏目。具体如下:
【1】报纸、通讯社科技新闻作品:(1)消息类(2)评论类(3)通讯类(4)系列(连续、组合)报道类
【2】广播电台、电视台科技新闻作品:(1)消息类(2)评论类(3)新闻专题类(4)系列(连续、组合)报道类(5)新闻访谈节目类(6)新闻现场直播类
【3】新媒体科技新闻作品:(1)评论类(2)新闻专题类(3)新闻访谈类(4)科技新闻文章、微视频
【4】综合类:(1)科技新闻摄影(2)科技新闻专栏(3)其他
2. 参评作品的内容须客观真实,具备科学性,同时要求主题鲜明,形式新颖,文字生动,通俗易懂,传播效果好。
3. 导向正确,有较大的社会影响,产生相应的社会和经济效益。
4. 系列作品可整体参评,也可以其中一种单独参评,但必须另文介绍整套作品概况。
二、推荐渠道与办法
1. 中国科技新闻学会单位会员或专业委员会推荐。
2. 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准注册成立的传媒组织或机构推荐。
3. 科技传播专家(正高职称)5名以上联名推荐。
4. 通过中国科技新闻学会网自荐(5名以上正高职称科技传播专家评价意见)。
推荐采取单位推荐、专家推荐和网络自荐相结合的方式。各单位应根据科技传播奖优秀作品的评选条件,做好推荐工作,并由申报人本单位写明申报意见,加盖公章。单位推荐参评作品限1-3篇,个人自荐参评作品限1篇。
三、评选机构
1.中国科技新闻学会聘请科技传媒及相关研究领域的科技新闻传播专家、科技管理专家组成评选委员会。设名誉主任委员1-3名,主任委员1名,副主任委员1-2名,委员若干名。
2. 评委采取轮换制和回避制。
四、评选程序
1. 由评审专家以通讯(如通过网络)评审的方式对参评者进行初评,并给出详细的评审意见。依据得分高低,进入复评。
2. 复审采取专家评审会的方式进行。实到评委须达到全体评委三分之二的人数,方能召开评审会。
3.评委会在认真审阅推荐材料并充分评议的基础上,以无记名投票方式评选出科技传播奖获奖作品。获奖作品须达到实到评委三分之二的票数。
4. 获奖作品名单在中国科技新闻学会网上公示一周无异议后,产生最终评审结果。
五、奖励
由中国科技新闻学会于2016年择机向获奖者颁发证书及奖金。
六、推荐材料报送要求
1.《科技传播奖优秀作品推荐表》一式10份,其中原件1份,复印件9份。
2. 附件材料2套,包括候选作品获奖证书和有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参评作品复印件。
3. 打印或复印一律用A4纸。
4.所有参评材料须制成一张光盘(内含每位参评者2寸彩色正面免冠照一张),与文字材料一起报送。光盘外包装盒上务必写上参评者姓名和作品名称。
存入光盘文件的格式如下:照片JPEG格式、文字WORD格式、广播(音频)WMA格式、电视(视频)WMV格式。
5. 中国科技新闻学会享有无偿使用科技传播奖获奖作品所有参评材料的权利(含获奖者照片及作品)。
6. 评选办法解释权归中国科技新闻学会。
7. 评选活动不向候选人或者候选单位收取任何费用。
推荐材料报送截止时间2016年8月30日。有关报送材料(附件)下载请登陆中国科技新闻学会网站:www.csstj.org.cn
七、联系方式
中国科技新闻学会科技传播奖奖励办公室
地址:北京西城区三里河路54号471-473室
邮编:100045
联系人:李松纬
联系电话:010-68598472、68598031(兼传真)
邮箱:kjxw@sina.com
附件:
1. 中国科技新闻学会科技传播奖奖励办法(修订)
2. 科技传播奖优秀作品推荐表
3. 科技传播奖优秀作品专家推荐表
4. 科技传播奖优秀作品系列(连续、组合)作品目录
5. 科技传播奖优秀作品报送材料一览表
13.关于开展发展党员工作检查的通知 篇十三
知》(环办〔2010〕56号)
为积极推进农村环境执法工作,建立重点畜禽养殖排污单位档案和相关信息数据库,规范其环境监管,按照国家环保部和省厅、德阳市局相关要求,现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畜禽养殖业专项环境执法检查,基本摸清畜禽养殖业污染底数和环境守法状况,提高环境监管水平,防止和减少畜禽养殖污染,促进畜禽养殖业健康持续发展,保护和改善农村生态环境。2010年年底前基本摸清底数,基本完成禁养区内畜禽养殖场(小区)的清理;2011年年底前畜禽养殖场(小区)基本纳入日常环境监管。
二、检查对象
一是各地农业(畜牧兽医)、工商、环保部门登记和备案的畜禽养殖场(小区);
二是达到农业(畜牧兽医)、工商、环保部门登记或备案规模标准、但尚未登记备案的其他畜禽养殖场(小区); 三是群众投诉强烈的畜禽养殖户、畜禽散养密集区;
四是《畜牧法》、《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管理办法》规定的禁养区内的畜禽养殖户、畜禽散养密集区。
三、检查内容
(一)区域畜禽养殖基本情况。本地区畜禽养殖规划编制情况,畜禽养殖场的数量及各养殖场的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养殖类型、规模,纳污水体环境质量等情况。
(二)选址合理性。是否建在禁养区、限养区或适养区;是否位于生活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的核心区及缓冲区;是否位于城市和城镇居民区、文教科研区、医疗区等人口集中区;是否位于各级政府依法划定的需要特殊保护的环境敏感区。
(三)环评和“三同时”制度执行情况。是否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环境影响评价等级是否符合规定,是否执行“三同时”制度,废弃物污染防治措施在投入运营时是否落实。
(四)污染治理设施或无害化处理设施情况。是否采取清污分流和粪尿的干湿分离等措施;是否建有污染治理设施或无害化处理设施,污染治理设施是否正常运行;是否设置畜禽废弃物的储存设施和场所,储存场所是否采取防渗漏、防流失、防遗撒、防恶臭等“四防”措施;是否对畜禽废弃物采取还田、生产沼气、制造有机肥料、制造再生饲料等方法进行综合利用,用于直接还田利用的畜禽粪便是否处理达到规定的无害化标准。
(五)排污口规范化建设和污染物达标排放情况。是否按《关于开展排放口规范化整治工作的通知》(环发[1999]24号)规定规范化设置排污口;污染物的排放方式和去向,是否存在偷排漏排现象,废水和恶臭气体等污染物排放是否做到稳定达标。
(六)排污申报、排污许可、排污收费等制度执行情况。是否按规定向环保部门进行排污申报登记,是否取得排污许可证并按许可证规定排放污染物,是否按规定缴纳排污费等。
四、整改要求
我局对专项执法检查发现的各类环境违法行为,要依法严肃查处,并督促畜禽养殖场(小区)、畜禽养殖户制定整改方案,积极进行整改,确保整改到位。具体要求有:
(一)对地处禁养区等环境敏感区的,责令限期搬迁或关闭;
(二)对2003年以后没有进行环评审批的新、改或扩建的,责令限期补办环保审批手续;
(三)对环保设施未建成、未验收或者经验收不合格,主体工程正式投入生产或使用的,要限期治理,逾期未完成治理的予以关停;
(四)对废水治理、畜禽粪便综合利用或者无害化处理设施不能正常运行、污水超标排放的,责令限期改正,并依法处罚;
(五)对未采取有效措施,致使贮存的畜禽废弃物渗漏、流失、遗撒或散发恶臭气味等对周围环境造成污染和危害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改正,并依法处罚;
(六)对向水体或其他环境倾倒、排放畜禽废弃物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改正,并依法处罚;
14.关于开展发展党员工作检查的通知 篇十四
各乡(镇、街道、片)中学、中心小学、区属学校:
现将《关于组织开展全区“六五”普法检查验收工作的通知》(康法宣办字〔2015〕1号)文件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做好迎检工作。
附件:赣州市南康区法制宣传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组织开展全区“六五”普法检查验收工作的通知》。
2015年7月
3日
赣州市南康区教育局办公室
2015年7月3日印发 赣州市南康区法制宣传教育工作领导小组文件
康法宣发字〔2015〕1号
关于组织开展全区“六五”普法检查验收
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党委、人民政府,各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南水新区党工委、南水开发办,区委各部门,区直、驻区各单位,各人民团体:
今年是法治南康建设全面启动之年,也是“六五”普法检查验收之年。为检验“六五”普法工作成果,全面总结我区“六五”普法规划实施情况,进一步深化全民法治宣传教育,推进法治南康建设。根据2011年南康市委、市政府转发的《南康市法制宣传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在全市公民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六个五年规划(2011-2015年)》和市人大常委会《关于进一步加强法制宣传教育的决议》,以及全国、省、赣州市关于组织开展“六五”普法检查验收工作的要求,结合我区实际,现将我区“六五”普法检查验收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市委四届六次全会精神,全面检查验收各乡(镇、街道)、各部门、各单位实施“六五”普法规划和市人大常委会决议等情况,确保普法规划和决议的全面落实;总结普法工作经验,宣传推广典型,查找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为进一步深化法治宣传教育,全面完成法治南康建设奠定坚实的基础。
二、主要内容
检查验收的主要内容是“六五”普法规划和市人大常委会决议的贯彻执行情况。重点检查宪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及相关法律,特别是年度重点普及法律的学习宣传情况;领导干部、青少年等重点普法对象学法用法情况;“法律六进”活动开展情况;法治文化建设情况;依法治理和法治创建工作开展情况;运用新媒体新技术开展普法情况;普法有关制度建设情况;普法和法治建设工作保障措施落实情况;普法的实际效果等。
具体检查内容和标准见《全区“六五”普法检查验收内容及标准(乡镇、街道)》(附件1)、《全区“六五”普法检查验收内容及标准(部门、单位)》(附件2)、《全区“六五”普法检查验收内容及标准(学校)》(附件3)和《全区“六五”普法检查验收内容及标准(企业)》(附件4)。
三、检查步骤和时间安排
(一)动员部署阶段(6月中旬)。区法制宣传教育工作领导小组下发全区“六五”普法检查验收通知,各乡(镇、街道)、各部门、各单位根据通知要求,进行动员部署,做好迎接检查验收的各项准备工作。
(二)自查整改阶段(6月下旬至7月)。各乡(镇、街道)、各部门、各单位按照本通知要求认真组织开展自查,总结经验和成绩,查找问题和不足,并及时进行整改。电子版和纸质版自查报告请于7月20日前报区法宣办(联系人:危唯,邮箱:nksfjfxb2015@163.com),报告要真实全面反映本地、本部门、本单位实施“六五”普法规划情况和特色做法,总结经验,客观分析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并有针对性地提出解决问题的意见建议。
(三)检查验收阶段(8月)。8月上旬,区法制宣传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将抽调人员组成若干检查验收组,对各乡(镇、街道)、各部门、各单位进行检查验收。随后,赣州市法宣领导小组将对我区进行检查验收。同时,做好迎接全省、全国“六五”普法检查验收相关准备工作。
(四)宣传表彰阶段(9月至11月)。结合检查验收情况,大力宣传“六五”普法经验和成效,大力宣传“六五”普法涌现出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典型事迹,全面展示普法工作成果。以适当方式对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进行通报表彰。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检查验收工作要在党委、政府统一— 4 —
领导下进行。各乡(镇、街道)、各部门、各单位要将检查验收工作列上重要议事日程,要按照《规划》和《决议》确定的目标、任务和要求,根据本通知精神,结合实际,切实抓好组织落实,查漏补缺,全面完成“六五”普法各项目标任务。
(二)注重工作实效。检查验收主要采取实地走访、听取汇报、查阅原始工作记录、召开座谈会、问卷调查、抽样调查、第三方评估等方式进行。要坚持从实际出发,认真总结工作成绩和经验,及时总结推行先进典型。要贴近实际,扎实工作,务求实效,切忌搞形式主义、走过场。
(三)加大宣传力度。各乡(镇、街道)、各部门、各单位要大力开展“六五”普法宣传活动,开设专题宣传栏,集中宣传“六五”普法典型和成效,形成宣传合力,为深化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营造良好氛围。
附件:
1.全区“六五”普法检查验收内容及标准(部门、单位)2.全区“六五”普法检查验收内容及标准(学校)
赣州市南康区法制宣传教育工作领导小组
2015年6月23日
附件1
全区“六五”普法检查验收内容及标准(部门、单位)
根据全区“六五”普法规划、决议以及省、市有关工作要求,特制定本检查验收内容和标准。
一、组织领导和保障措施
1.部门、单位主要领导重视,将普法和依法治理工作纳入年度目标管理,及时听取情况汇报,专题研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实际问题。
2.制定并下发了本部门、本单位“六五”普法和依法治理规划,及时指导、督促所属单位制定了“六五”普法和依法治理规划;有效实施“六五”普法规划,做到年初有计划,年中有检查,年终有总结。
3.及时调整充实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领导小组;设立专职或兼职普法工作人员,配备必要的法制宣传设备;领导小组和办公室工作职责明确、工作制度健全;领导小组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研究部署普法依法治理工作。
4.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经费列入单位预算,保证工作需要,有据可查;有普法教材和资料,确保学法基本需要。
5.建立完善了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考核评估、奖惩激励等制度,有效推动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不断创新、科学发展。
6.及时报送工作信息,积极宣传报道工作经验和先进典型;普法依法治理档案齐全、管理规范。
二、普法教育工作情况
7.突出学习宣传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学习宣传宪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和国家基本法律,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宣传教育,以宪法为核心的国家各项基本法律得到广泛宣传。(有相关活动资料和学习记录)
8.按照全市2011年至2015年普法教育工作要点的安排部署,切实抓好了各年度全市公民重点普及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积极组织干部职工参加全省“百万网民学法律”知识竞赛,效果显著。(有相关活动资料)
9.加强本部门本系统内专业法律法规的培训和宣传教育,做到精通并能熟练运用。(有培训计划、记录)
10.按照“谁执法谁普法”的原则,建立并落实本部门专业法宣传普及责任制,积极加强服务对象以及面向社会的专业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建立以案释法制度,通过执法、法律咨询等途径开展专业法宣传教育。(有相关活动资料)
11.加强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完善并落实党委(党组)中心组学法等制度,中心组集中学法每年不少于两次;强化对领导干部法律知识的考察和学法用法情况的考核,建立领导干部年度述法制度,把依法决策、依法管理、依法办事能力作为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内容;全市领导干部年度法律知识统一考试的参考率和合格率均达到100%。(有制度、计划安排、记录、有学法笔记、考卷、学法合格证为依据)
12.建立健全干部职工法律学习、培训和考试考核制度,把法治教育纳入干部理论学习和培训规划,列为各类培训的必
修课;干部职工年度法律知识参学率和合格率达100%;将干部职工学法用法和依法办事情况作为年度考核及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有学法、培训、考试考核制度、有试卷)
13.普法效果好,进一步增强了干部职工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意识,形成了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法治环境。(有事例)
三、“法律六进”及法治文化建设
14.认真组织开展“法律六进”主题活动,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工作方案和措施,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推进活动;结合“机关支部联基层、机关党员联群众”、定点包扶村等对接帮扶活动,加强对联系点的法治宣传教育。(有方案措施、有活动资料)
15.在本单位门户网站建立普法频道或网页,及时发布与本单位相关的法律法规,采用多种形式进行宣传普及;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媒体开展专业法宣传。
16.积极开展“12.4”国家宪法日暨全国法制宣传日活动;利用专业法颁布实施纪念日,开展宣传月、宣传周、宣传日等形式多样的法治宣传教育活动。(有方案措施、有活动资料)
17.加强法治文化阵地建设;把法治教育纳入单位精神文明创建重要内容,广泛开展群众性法治文化活动;积极组织参加“江西十大法治人物”评选等活动。
四、法治创建工作情况
18.根据《区直有关部门贯彻落实〈关于全面推进法治南康建设的实施意见〉重要举措分工方案》和《〈法治南康建设规划纲要(2015-2020年)〉工作任务责任分工方案》制定本— 8 —
部门、本单位落实任务的实施方案、年度工作要点及任务清单,并组织实施;有专门的法治建设机构和人员,运转高效。
19.推行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制度;建立法律顾问制度,实行重大决策咨询和合法性审查制度,推进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法制化。
20.积极开展机关法治创建活动,政务公开、信息公开等得到较好落实;严格执行执法责任制,工作人员依法履行职责,办事便民、高效,服务对象满意。
21.积极主动围绕社会热点、难点以及群众关心关注的问题,组织开展专项治理活动,探索法治有效实践形式,总结和推广了一批依法治理工作经验。
附件2
全区“六五”普法检查验收内容及标准(学校)
根据全区“六五”普法规划、决议以及省、市有关工作要求,特制定本检查验收内容和标准。
一、组织领导和保障措施
1.学校主要领导重视,将普法和依法治理工作纳入年度目标管理,及时听取情况汇报,专题研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实际问题。
2.制定并下发了本校“六五”普法和依法治理规划,及时指导、督促所属单位制定了“六五”普法和依法治理规划;有效实施“六五”普法规划,做到年初有计划,年中有检查,年终有总结。
3.及时调整充实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领导小组;设立专职或兼职普法工作人员,配备必要的法制宣传设备;领导小组和办公室工作职责明确、工作制度健全;领导小组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研究部署普法依法治理工作。
4.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专项经费列入单位预算,保证工作需要,有据可查;有普法教材和资料,确保学法基本需要。
5.建立完善了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考核评估、奖惩激励等制度,有效推动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不断创新、科学发展。
6.及时报送工作信息,积极宣传报道工作经验和先进典型;普法依法治理档案齐全、管理规范。
二、普法教育工作情况
7.突出学习宣传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学习宣传宪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和国家基本法— 10 —
律,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宣传教育,以宪法为核心的国家各项基本法律得到广泛宣传。
8.按照全区2011年至2015年普法教育工作要点的安排部署,切实抓好了各年度全区公民重点普及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积极组织本校师生参加全省“百万网民学法律”知识竞赛,效果显著。
9.加强与学校教育有关法律法规的培训和宣传教育,做到熟练运用。
10.加强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完善并落实党委(党组)中心组学法等制度,中心组集中学法每年不少于两次;强化对领导干部法律知识的考察和学法用法情况的考核,把依法决策、依法管理、依法办事能力作为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内容;全市领导干部年度法律知识统一考试的参考率和合格率均达到100%。
11.建立健全教职员工法律学习、培训和考试考核制度,把法治教育纳入干部理论学习和培训规划,列为各类培训的必修课;教职员工年度法律知识参学率达100%;将教职员工学法用法和依法办事情况作为年度考核及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
12.完善学校法治教育的内容和体系,加强青少年普法教育,学校法治教育做到课时、教材、师资、经费“四落实”;中小学配备法治副校长(辅导员),作用发挥良好,建立多种形式的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
13.普法效果好,进一步增强了教职员工和学生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意识,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法治环境。
三、“法律进学校”及法治文化建设
14.认真组织开展“法律进学校”等主题活动,实现活动的日常化、经常化。
15.在本校门户网站建立普法频道或网页,采用多种形式宣传普及与学校和师生关系密切的相关法律法规;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媒体开展相关法治宣传。
16.利用“12.4”国家宪法日暨全国法制宣传日、禁毒日等时间节点,集中开展相关的法治教育主题活动。
17.加强法治文化阵地建设,利用图书馆、报栏、宣传栏、模拟法庭等设施开展法治教育,建立多种形式的青少年法制教育基地;把法治教育纳入单位精神文明创建重要内容,广泛开展群众性法治文化活动;积极组织参加“江西十大法治人物”评选等活动。
四、法治创建工作情况
18.制定实施了学校法治建设规划或实施方案;有专门的机构和人员,运转高效。
19.加强学校管理制度化建设,制定章程;建立法律顾问制度,实行重大决策咨询和合法性审查制度,推进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法制化。
20.积极开展依法治校示范校创建活动;校务公开、信息公开等得到较好落实;加强校内治安管理,配合有关部门对学校周边环境进行专项整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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