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小行业专项整治方案

2024-07-01

五小行业专项整治方案(共11篇)

1.五小行业专项整治方案 篇一

东双河镇加大创建力度 强化工作落实

专项整治“五小”行业

东双河镇紧紧围绕创建国家文明城市,加强组织领导,加大工作力度,强化工作落实,狠抓“五小”行业整治工作,进一步加大对小餐饮店、小美发美容店、小旅馆、小公共浴室和小歌厅等“五小”行业集中整治,建立健全“五小”行业长效目标管理。

为了改善“五小”行业证照不齐全、硬件卫生设施不到位、自身管理能力差、环境卫生状况不良的现状,进一步提升东双河镇辖区内食品、公共场所环境的管理水平,保障群众身体健康,为创造整洁的人居环境打下良好的基础。主要从以下四个方面,加强了“五小”行业整治整改工作: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领导负责制。东双河镇党委副书记陈俊负总责,分管创文、教育、环保的科级干部亲自带队抓,增强“五小”行业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我镇成立了“五小”行业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工作整治方案和工作措施,明确工作任务、落实工作责任,定人定地段,实行“五小”行业包干责任制,真正把“五小”行业管理工作落到处。

二是全面排查摸底,确定整治重点。首先镇政府每天组织食药监所、卫计办、巡防队工作人员对镇区内“五小”行业经营单位进行全面排查摸底,做到横向到底,纵向到边,进行拉网式排查,深入大街小巷对“五小”行业一家一家的

摸底、一户一户的核对,一一进行分类登记造册,特别是对老街区、集贸市场等重点地段“五小”行业的卫生状况列为重点整治区域。通过调查摸底,目前已掌握了街道上经营的100多家“五小”行业经营达标情况,做到了底数清,情况明,为整治工作提供依据。

三是深度梳理,联合执法。经我镇工作人员排查,对个别商户工商营业执照过期的,通知其到镇工商所办理营业执照;对没有食品经营许可证的商户,通知其持健康证到镇综合楼五楼食药监所办理证件;对没有办理卫生许可证的商户,经镇卫计办负责联系卫生部门,通知其到浉河区行政大厅一楼办理卫生许可证;健康证有效期为一年,凡是没有办理健康证或健康证过期的商户,一律到浉河区疾病防控中心办理健康证;要求所有证照全部上墙。

四是强化指导,落实长效管理措施。加大对“五小”行业巡回监督、检查和指导力度,对不符合“五小”行业经营要求的商户,及时提出整改意见,落实整改措施,增强从业人员的卫生知识,克服卫生意识薄弱,杜绝加工经营场所的脏、乱、差、污秽不洁的状况,做到“五个到位”即卫生许可证、营业执照和健康证到位、食品经营许可证到位、软件设施到位、从业人员卫生知识培训到位;“四个落实” 即场所环境保洁工作落实、餐饮具与用品消毒工作落实、从业人员个人卫生措施落实、各项卫生管理制度落实,工商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卫生管理制度上墙,亮证经营。

2.2009年兽药市场专项整治方案 篇二

一、工作思路和目标

(一)工作思路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强化兽药全程监管,提升兽药质量,规范兽药市场秩序,促进养殖业稳定健康发展。

(二)工作目标

加大假劣兽药查处力度,提高兽药产品合格率;加大违法案件查处力度,净化兽药市场;加大违禁药物查处力度,保证用药和畜产品安全;加大违反兽药GMP查处力度,规范兽药生产行为。

二、整治任务

(一)重点产品

1.禁用兽药(品种见农业部第193号公告、第560号公告)及未经农业部批准使用的兽药产品;

2.2008年以来被通报的假劣兽药(包括非法企业生产的假兽药、合法企业生产的套用文号产品等假劣兽药);

3.兽药标签违规产品,包括改变组方、规格、用法用量、夸大疗效的产品。

4.非法改变兽药标准产品,经检测涉嫌添加兽药标准以外药物成分的产品;

5.兽药标准已被废止且其产品已超过市场流通期的非法产品;

6.未取得《进口兽药注册证书》或未办理《进口兽药通关单》或未按规定完成批签发手续的非法进口兽药产品。

(二)重点环节

1.生产环节

加强兽药GMP后续监管。各地要对兽药生产企业GMP实施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对本辖区内的生产企业,检查覆盖率应达到80%。对重点监控企业、兽药质量通报中被通报的生产企业,检查覆盖率应达到100%,检查次数分别不少于2次。对执行兽药GMP不规范的,要监督整改。对违法违规的,要依法严肃处理。性质严重的,要立案查处,并上报我部兽医局。

2.经营环节

加强兽药经营秩序治理。各地要将经营企业作为专项整治工作重点,对辖区内经营企业,检查覆盖率应达到70%,对兽药质量通报中被通报的经营企业,检查覆盖率应达到100%。要建立专项整治活动与行政执法联动制度,发现违法违规行为,按照《农业行政处罚程序规定》依法立案查处,当场收缴假劣兽药产品。发现非法企业产品时要启动追踪机制,收集证据,立案排查,捣毁造假窝点。对跨省作案的,要将有关情况及时通报涉案省份,并上报我部兽医局。

3.使用环节

加强兽药使用监督指导。各地要加强动物养殖场(户)、兽医医疗机构和宠物医院等兽药使用单位的监管工作,对本辖区内的兽药使用单位检查覆盖率应达到50%。重点检查所使用兽药的合法性,发现假劣和违禁兽药要依法处理、收缴销毁。同时,积极指导用药单位建立用药记录制度,执行休药期规定。

三、组织实施

(一)农业部兽医局负责《整治方案》的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工作,参与重大案件督查督办工作。各省、区、市兽医行政管理部门负责本辖区《整治方案》的组织实施工作,并承办省际间违法案件的协查、协办工作。

(二)中国兽医药品监察所承担兽用生物制品及重大动物疫病疫苗批签发、飞行检查、驻厂监督等监管工作,参与兽药违法案件查处工作。省级兽药监察所承担本辖区内兽药检测和协助兽药监管及案件查处工作。

四、总体要求

(一)细化方案,明确责任。一要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地要成立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分工明确,责任到人。二要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各地要结合当地实际制订具体工作方案,保证方案合理、可行。三要严格执法、务求实效。各地在整治活动中要采取专项检查与综合治理相结合,交叉检查与重点检查相结合,法规宣传与执法检查相结合的工作方式,把各项整治措施落到实处。四要通力合作、协同作战。各地要积极会同公安、工商、技术监督等部门,加大整治、查处力度。五要加强宣传,正面引导。积极组织开展法律法规和科普知识的宣传、培训工作,提高养殖者安全用药水平和维权意识,增强从业者守法观念和责任意识。六要及时总结经验,着力构建兽药安全监管长效机制。七要加强队伍建设,加大专项整治人力、物力和资金的投入,为开展兽药整治活动提供必要条件,确保整治工作深入进行。

(二)建立报告制度。1.报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兽医行政管理部门应按统一要求(见附表“兽药市场专项整治执法工作季报表”),于每季度末后第5个工作日前,将前一季度的整治工作进展情况电子版报我部兽医局(网址:yzc@ivdc.gov.cn);2.重大案件。各地发现兽药重大案件时,应立即报我部兽医局,电话:010-59192829,传真:010-59191652。

五、工作安排

(一)3月,结合本地实际情况细化工作方案,确定各阶段具体工作重点和工作内容。

(二)4月至12月,按照《整治方案》总体部署和细化方案开展整治活动。

(三)6月20日和12月10日前,各地分别将阶段性、年终总结材料及《兽药市场整治情况汇总表》(见附表)上报我部兽医局。

(四)我部兽医局根据情况适时组织重点区域执法检查或交叉执法检查活动。

3.五小行业整治 篇三

“五小”行业是群众关心的热点,社会关注的焦点,是城市文明程度指数测评工作的难点。我所面对难题,立足于规范,着眼于创新,认真开展服务,以攻坚克难的务实精神全力破解“五小”行业整治难题。

一、多措并举、纵向到底、横向到边。通过开展 “拉网式”摸底调查,建立监管台帐,做到底数清,情况明。逐户上门与各“五小”行业单位签订“整改责任书”,明确工作要求和整改时限,要求业主信守承诺,认真梳理存在问题,积极落实整改措施。

二、结合实际、重点攻坚、逐一突破。深入“五小”行业单位,主动了解其需求,积极帮助其解决实际问题。认真做好指导督促,指出存在问题,明确整改意见,对屡教不改的单位,加大监督力度,采取有力措施,从根本上解决监管工作中的难题、顽症。注重扶植引导基础条件较好的“五小”行业单位提升卫生水平,积极培育行业单位建设成达标示范单位,努力打造 “五小”行业新亮点。

三、诚心服务、积极沟通、提高效率。结合日常监管,积极向业主宣传整治意义和相关法律法规知识,充分调动业主的参与意识,努力营造良好工作氛围。牢固树立“一切为了管理相对人”的服务理念,为“五小”行业单位提供全方位服务,积极制作卫生监督信息公示牌,向相关单位免费发放并安装上墙,彻底解决了制度规范上墙问题。

4.冶金等工贸行业专项整治检查方案 篇四

为严格落实全区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按照“工作对象底数清、安全检查家家到、问题隐患动态报、整改落实要闭环、责任清单条条明、宣传培训全覆盖”的总体要求,结合区冶金等工贸行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安排,现决定从即日起至/月底,对全区//家工贸企业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家家到,现制订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以“排查重大安全风险,消除重大事故隐患”为主线,通过开展冶金等工贸行业安全生产检查,集中治理安全生产隐患,打击非法违法行为,进一步压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指导督促企业开展安全风险辨识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全面提升冶金等工贸行业企业本质安全生产水平。

二、突出重点领域

检查要做到全覆盖,突出高温熔融金属、粉尘涉爆、涉氨制冷等重点领域企业。

三、检查重点内容

围绕专项整治要求,重点检查以下重点内容:

1.企业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氛围营造浓不浓厚,有无横幅和宣传标语,《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告知书》和《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承诺书》是否签订和公示;

2.企业是否制定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是否成立工作领导小组,方案是否结合自身实际,找准自身风险点、明确具体管控措施,员工对专项整治行动相关内容是否清楚;

3.企业是否认真开展安全隐患自查自纠工作,并按要求每月向属地安监部门上报自查自纠隐患;

4.企业是否建立安全风险辨识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是否教育和督促从业人员严格执行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并向从业人员如实告知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以及事故应急措施;

5.企业建立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作业规程的情况;

6.企业依法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情况,是否按规定编制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定期组织应急预案演练、教育培训;

7.企业按照国家规定提取和使用安全生产费用,安排用于配备劳动防护用品、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的经费,以及其他安全生产投入情况;

8.从业人员、被派遣劳动者和实习学生受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及其教育培训档案建立情况;

9.企业在有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场所和有关设施、设备上,设置安全警示标志和对安全设备维护、保养、定期检测的情况;

10.企业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并监督、教育从业人员按照使用规则正确佩戴和使用的情况;

11.企业对危险作业和重点部位安全管控情况,特别是动火作业、高处作业、有限空间作业等危险作业安全管理和现场防范措施落实情况;

12.生产现场发现的其它安全隐患和问题。

四、方法步骤

结合区安全生产督导工作,分组包片实施。

五、检查流程

1.出示证件并说明来意。2.简要听取企业基本情况介绍.3.组织实施。4.意见交流。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二)抓好统筹兼顾。

5.五小行业专项整治方案 篇五

为进一步深化全县工贸行业粉尘防爆专项整治工作,有效防范和遏制粉尘爆炸事故,根据市安委办《关于工贸行业粉尘防爆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方案的通知》要求,县安委办决定继续深入开展工贸行业粉尘防爆企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思路

按照市安委办总体安排部署,进一步深化整治粉尘涉爆企业存在的突出问题。对粉尘涉爆企业再排查、再摸底,动态掌握工贸行业存在粉尘涉爆危险企业的源头底数和安全状况;以作业场所xx人及以上企业为重点,对照粉尘防爆专项整治的xx项重大事故隐患,严格执法检查;持续推进粉尘涉爆作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各行业主管部门严格落实“三管三必须”要求,狠抓企业安全基础管理和主体责任落实,促进全县工贸行业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有效防范和遏制粉尘爆炸事故发生。

二、整治内容

(一)《工贸行业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明确的四类xx项重大事故隐患。

(二)以金属粉尘、木粉尘、粮食饲料等农副产品粉尘企业为重点,推动其他行业粉尘涉爆企业开展集中整治。

三、方法步骤

此次专项整治采取生产经营单位自查、行业部门执法检查、县安委办联合督查、迎接省市抽查验收的方式组织实施。时间安排从x月xx日至xx月xx日,其阶段划分为:

(一)调查摸底阶段(x月xx日至x月xx日)

各乡镇、各行业主管部门要结合工作开展实际,认真抓好深化专项整治的组织发动工作,自本方案下发之日起,根据本辖区本行业领域粉尘涉爆生产经营单位状况,对粉尘涉爆企业进行再排查、再摸底,切实掌握粉尘涉爆企业的基本情况,x月xx日前完成排查摸底,及时更新基础台账,于x月x日前上报县安委办xxx室。

(二)自查自改阶段(x月x日至x月xx日)

生产经营单位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程规范、技术标准要求,组织专业技术人员,认真全面地对本单位安全生产状况进行自查自纠,全面排查整治事故隐患,对排查出的安全隐患,及时整改,从源头上遏制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

(三)核查促改阶段(x月x日至x月xx日)

各乡镇、各有关部门在企业自查自改的基础上,加大执法检查力度,对查出的隐患,要逐一登记、建立档案,督促整改、跟踪问效,实现闭环管理;对存在重大事故隐患的企业,要停业整改,验收合格后,方可继续营业生产。

(四)督查检查阶段(x月x日至x月xx日)

县安委办将根据各乡镇工作进展情况,适时开展专项整治的督查检查,进一步完善相关制度措施,巩固专项整治成效,推动建立安全生产长效工作机制。

(五)迎接省市抽查验收阶段(xx月x日至xx月xx日)

在企业自查、县安委办督查的基础上,做好省、市抽查各项工作,全力配合省、市安监局做好抽查验收。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乡镇、各有关部门和企业要充分认识深化粉尘防爆专项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进一步细化工作措施,完善实施方案,扎实开展动员部署,推动各级各部门责任落实,确保专项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二)落实责任,强化监管。各乡镇、有关部门要按照方案明确的内容,指派专人负责,严把关键环节,抓好末端工作落实。进一步加大执法检查力度,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提高专项整治成效。

(三)搞好宣传,营造氛围。各乡镇、有关部门要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刊、微信群、QQ群、告知(警示)牌等传媒进行广泛宣传,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进一步引导企业深刻认识开展工贸行业粉尘防爆专项整治的必要性和紧迫性,增强工作的主动性和自觉性。

6.五小行业专项整治方案 篇六

(一)小餐饮单位必须持有效的《餐饮服务许可证》和《营业执照》进行活动;从业人员必须持有效的健康证,个人卫生良好。

(二)餐饮单位亮化分级管理覆盖率达95%以上。

(三)有健康的各项卫生管理制度,有专兼职卫生管理人员;有符合城市规划的厨房和单独的就餐场所。

(四)有专用的清洗、消毒、食品储存、冷藏设施。

(五)“三防”设施齐全,通风排油烟设施完好。

(六)原材料采购有合格凭证,索证索票台账齐全;无“三无”产品和过期失效食品。

(七)市内外环境整洁,不超门面、占道经营,严格落实“门前三包”责任,卫生状况良好。

公共场所“五小”行业标准及整治要求

一、小美容美发厅(小理发店)

1.持有效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营业执照,建立卫生管理制度,并在场所醒目位置悬挂,有兼职卫生管理人员。

2.未经卫生行政部门许可不得从事医学美容。

3.从业人员持有效健康证明和卫生知识培训合格证明。4.理发、美容分区设置,染、烫发区有排风设施。5.理发、美容工具和毛巾等公用品做到一客一换一消毒。6.有皮肤病人专用理发工具。

7.供顾客使用的化妆品应符合《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及化妆品卫生规范要求。

8.市内地面无明显碎发,采光通风良好,内外环境整洁。9.设有禁止吸烟标志和劝阻措施。10.有卫生亮化分级标志。

二、小歌舞厅

1.持有效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营业执照,文化娱乐特种经营许可证,建立卫生管理制度,并在场所醒目位置悬挂,有兼职卫生管理人员。

2.从业人员持有有效健康证和卫生知识培训合格证明。3.配机械通风设施,使用分体空调,空调滤网应定期清洗,每月不少于1次,保持滤网整洁无积尘,内外环境整洁。

4.歌舞厅内设有禁止吸烟标志和劝阻措施。5.供应的小饰品符合《食品安全法》有关要求。

6.配备茶(饮)具等公共用品消毒设施和消毒间,公共用品做到一客一换一消毒,并存放在保洁柜内。

三、小浴室(足浴、干蒸、湿蒸)

1.持有效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营业执照,建立卫生管理制度,并在场所醒目位置悬挂,有兼职卫生管理人员。

2.从业人员持有有效健康证和卫生知识培训合格证明。3.水源水为市政自来水。严禁足浴用水回收重复使用。4.于是地面采用防滑、不渗水、易于清洗的材料,墙体采用防水、防霉无毒材料覆涂,浴池池壁、池底光洁,采用白色材料铺设。确保内、外环境整洁。

5.无论有无浴池的浴室均应设置淋浴喷头,喷头间距大于0.9米;浴池每晚要彻底清洗,经过消毒后再换水。水池每日至少要补充2次新水,每次补充水量不少于总量的20%。

6.室内通风良好,宜采用机械通风,采用气窗通风的气窗面积为地面的5%。淋浴间不得设置直排式燃气热水器,不得摆放液化石油气瓶。

7.公用茶具一客一换一消毒,拖鞋每客用后应消毒。8.场所提供的脸巾、浴巾,必须做到一客一换一消毒。9.浴室有禁止患有传染性皮肤病和性病者入浴的标志。10.修脚工具应执行GB9666有关理发用具消毒要求。11.设有禁止吸烟标志和劝阻措施。

四、小旅馆

1.持有效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营业执照,建立卫生管理制度,并在场所醒目位置悬挂,有兼职卫生管理人员。

2.从业人员持有有效健康证和卫生知识培训合格证明。3.无自然通风条件(无窗或死窗)的客房,每间必须安装独立的排、送风设施;可采用自然通风的客房,必须安装纱窗;使用分体空调的房间,空调过滤网每个月至少清洗消毒一次;电风扇须保持清洁。

4.床上用品清洁卫生,做到一客一换,长住者一周一换。有床上用品洗涤设备(如洗衣机等),或使用洗涤公司提供的床上用品。提供的床上用品须经清洗消毒,无污迹、无异味、无潮湿感;公共用品用具按照旅馆全部接待量的3倍配置。

5.脸盆、脚盆标记明显,脸盆、脚盆、拖鞋做到一客一换一消毒。有专用的茶具、杯具、脸盆、脚盆、拖鞋浸泡消毒容器,提供的洗发水、沐浴液、安全套必须符合国家相关质量卫生标准和要求。

6.公共卫生间为冲水式,有流动水吸收设施,每日清扫,做到无积水、无积粪、无蚊蝇、无异味。无自然通风条件的,要有机械排风设施。

7.沐浴室要有机械排风设施,沐浴室内不得安装直排式燃气热水器和放置液化石油气瓶。

8.客房内设置独立卫生间,按普通旅店卫生要求进行管理。9.饮用水采用市政自来水,有二次供水设施的,按《二次水设施卫生规范》要求进行管理。

10.设有禁止吸烟标志和劝阻措施。

11.内、外环境整洁,有卫生量化分级标志。

五、小网吧

1.具有经营网吧相关许可证照,建立卫生管理制度,并于场所醒目位置悬挂,有兼职卫生管理人员。

2.从事食品经营应取得食品流通卫生许可证,食品从业人员和收银员持有效的健康检查和卫生知识培训合格证明。

3.室内采光通风良好,有机械通风设施,保证室内每人新风量达40立方米,使用的空调过滤网须保持清洁,每个月清晰不少于一次。

4.有茶具清洗消毒设施,配置容量足够的保洁柜和数量足够的茶具,茶具须经过消毒后方可提供顾客使用(提供一次性杯具除外)

5.每天营业结束后对室内物体(桌、椅、门扶手、键盘、鼠标等)表面进行消毒。

6.网吧内严禁吸烟,有禁止吸烟标志和劝阻措施。7.室内外环境整洁,地面无果皮、痰迹和垃圾,采用湿式清扫。

7.五小行业专项整治方案 篇七

2011-07-08 10:18:09.0

绍县政办发„2011‟46号

为全面推进生态县建设,加快我县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努力改善大气环境质量,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环境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浙江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等法律法规和《浙江省清洁空气行动方案》(浙政发„2010‟27号),结合我县实际,经研究,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全面开展印染行业定型机废气污染专项整治工作,特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改善区域空气质量为目的,以全面削减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为抓手,以落实大气污染防治责任为保障,全面实施印染行业定型机废气专项整治,提升人民群众对环境质量满意度,为建设生态文明奠定良好的环境基础,促进我县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二、工作目标

到2011年7月底止,全县所有印染行业的定型机都必须安装符合环保、质监、安监等部门规范规程的废气净化装置,并达到装置到位、安装规范、净化达标三个标准;安装后废气收集率应达到90%以上,总颗粒物的去除率应达到80%,油烟去除率应达到75%;落实净化处理后废水和废油的污染防治措施。

三、工作安排

这次专项整治工作总体分为动员发动、实施整治、检查验收三个阶段。

1、动员发动阶段(2011年5月上旬)。县政府召开全面开展印染行业定型机废气污染专项整治工作动员大会,全面部署进一步开展印染行业定型机废气污染专项整治工作,明确任务,落实责任,营造整治工作的良好氛围。

2、整治实施阶段(2011年5月中旬—7月底)。各镇(街道)、开发区根据整治工作要求,结合本辖区实际,制定相应整治措施。已安装定型机废气治理装置的企业要对定型机废气治理装置运行情况进行认真检查,确保定型机废气治理装置稳定达标运行,对净化处理后的废水和废油落实好二次污染的防治措施,做好运行的台帐管理;对尚未安装定型机废气治理装置的企业,要在2011年7月底前完成定型机废气治理装置的安装,确保定型机废气治理装置稳定达标运行。

3、检查验收阶段(2011年8月底前)。县印染行业定型机废气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镇(街道)、开发区和企业的整治进度,经企业申报后,组织人员按照“三个标准”的要求进行检查验收,做到整治好一家,验收好一家;对在2011年7月底仍未完成整治的,严格实行停产整顿。

四、组织领导

为切实加强对专项整治工作的领导,县政府成立印染行业定型机废气污染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由县政府分管县

长丁生产任组长,县府办王峻峰、县环保局高青泉任副组长,成员由县经信局、财政局、科技局、环保局、安监局、质监局分管领导组成,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环保局内,具体牵头负责实施这次专项整治工作,办公室主任由高青泉兼任。

五、工作要求

1、统一认识、加强宣传。开展全县印染企业定型机废气污染专项整治是我县“清洁空气”行动的重要内容,是落实科学发展观,建设生态县的重要举措。有利于促进企业减污排放、节能降耗、提高效益,促进经济与生态的可持续发展。各镇(街道)、开发区及县有关部门要在专项整治领导小组统一组织下,抓紧制定工作计划,层层进行宣传发动,切实做到思想上高度统一,工作上全面落实,措施上扎实有效。

2、重抓落实,密切配合。各镇(街道)、开发区和县有关部门在整治过程中,要坚持按照“政府引导、企业实施、属地包干”的原则,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县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切实做好这次专项整治的牵头组织工作,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宣传作用和人民群众的监督作用,建立相应的工作简报,定期通报工作进度;各镇(街道)、开发区要切实做好本辖区内印染企业定型机废气污染整治的具体落实工作。

3、严肃政策、加强督查。为确保专项整治工作顺利推进,全面提升我县空气质量,各印染企业要把定型机废气整治,作为印染行业转型升级的重要举措之一。县环保局要加

大对定型机废气专项整治工作监督检查力度,对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企业和个人,要依法采取强制措施,确保专项整治工作取得圆满实效。对已取得过定型机废气治理补助资金且不能稳定达标运行的企业,将收回已发放的定型机废气治理补助资金。

二○一一年五月九日

8.五小行业专项整治方案 篇八

事故安排部署方案

市安监局:

根据认真组织学习全省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和州、市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要求,为切实做好街道2011年安全生产工作,加强对重点行业领域监管力度,预防各类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促进街道各项社会事业稳步推进,近日根据街道总体安排部署,办事处将加强对辖区重点行业,重点企业和重点部位进行专项整治,为广大居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提供良好的安全环境。现将当周街道重点行业遏制生产安全事故工作方案告知如下:

一、主要范围有:

1、结合企业(包括危险品生产、经营和使用单位、各类气体经营单位)、危险化学品及烟花爆竹、建筑施工、非煤矿山、民爆器材、道路交通运输、水利水电等工矿企业。(由安监办等部门负责)

2、农牧村安全生产工作。(由办事处主任齐建平负责)

3、辖区宾馆、饭店、商场、市场、娱乐、卫生院、学校等人员公共密集场所和“三合一”、“多合一”建筑物以及其他行业和领域及近年来发生重大事故的单位。(由办事处主任强永梅负责)

二、具体做法:

1、自即日起开展自查工作,各主管社区、村(居)委会深入细致检查存在的各种安全隐患,并进行检查、登记。对存在的安全隐患责令经营单位加强监控,消除隐患,同时上报行业主管部门和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并督促生产经营单位落实市政府和有关部门做出的安全生产决定。

2、非煤矿山要加强安全生产许可“三同时”制度;落实非煤矿山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开展安全标准化达标工作、依法提取和使用安全生产费用、足额上缴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等制度;排查治理安全隐患;打击非法违法生产、建设等行为。

3、化工及烟花爆竹行业要重点做好生产、藏存、运输和使用等各个环节安全生产工作。要对重大危险源、危险区域相关设施、设备等进行监管和监控。加强企业安全管理,推进安全标准化建设;严格做好防火、防爆、防泄漏、防自然灾害工作。

4、道路交通、运输。集中治理机动车,驾驶员使用假牌假证,无驾驶证,营运证等违法行为;超载超速和酒后驾驶,疲劳驾驶。客货混运现象,乡村道路车辆无证问题,摩托车无牌和无证驾驶。排查事故多发路段,提出整改措施,形成依法严管的高压态势。道路运输安全整治主要是公路客货运输,危险化学品运输等违法行为。

5、公共聚集场所安全。严格落实人员密集场所、易燃

易爆单位、高层建筑等单位和场所的消防安全责任制,加强整治商场、市场、在建工程施工工地存在的重大火灾隐患并对重点对象的防火间距、消防通道、安全出口、疏散通道、防火分区等安全设施的隐患治理。

6、建筑施工。加强对建筑施工企业、建筑工程及拆迁工地的安全监督。开展高处坠落、施工坍塌、物体打击、触电等多发事故的专项整治;加强对建筑施工人员特别是外来务工人员的安全知识培训教育;做好辖区区域内重点项目建设的服务工作;加强对新居工程、城镇旧房拆除和农村拆(建)房的安全管理。

7、水利水电。河道违法采砂突出河段、采砂量较大河段的整治和安全管理情况。

8、民用爆炸物品。对企业库存,库区设施,运输环节,消防设施,安全措施进行全面清理整顿,以核领、清退、储存、现场清理为重点,严格制度管理。

我街道办紧紧围绕州、市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部署、精心组织,明确重点任务、工作责任和具体措施,做到思想认识到位、安排部署到位、责任落实到位。

9.五小行业专项整治方案 篇九

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标本兼治,综合治理”的方针,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的工作理念。全面落实上级关于切实加强重点行业和领域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按照镇党委、政府就安全生产工作部署,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夯实安全生产各项工作基础,促进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发展。

二、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重点行业和领域专项整治行动,进一步强化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政府部门安全监管责任,加强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工作,整顿和规范安全生产秩序,深入打击安全生产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提升企业本职安全生产水平,有效遏制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全镇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三、专项整治的重点和内容

(一)专项整治的重点领域

1、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及其储运等各类设备设施;

题;严厉查处超许可范围经营、证照过期经营等违法行为;加油(气)站防火及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充装单位的装载和安全管理制度落实情况,操作人员持证上岗情况。由市安全监管局负责组织实施。

3、烟花爆竹方面:要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和行业监管职责,进一步加强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严格落实包保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重点抓好烟花爆竹运输、储存、经营点等环节的检查,按照行业规定,严厉查处违规行为,确保烟花爆竹市场经营规范、有序、安全。由村、派出所、安监办(安监中队)负责组织实施。

4、建筑施工方面:针对冬季建筑行业安全生产特点,加大隐患排查治理力度,加强重点施工单位和环节的安全管理,由市国土所组织实施。建立健全“打非”工作制度和长效机制,加大联合执法力度,建立严格的问责制度,依法严厉打击非法违法建设行为,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由各村负责,国土所加强执法监管。

5、人员密集场所:建立及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消防安全制度、单位消防安全管理人员配备及组织建立情况;单位员工消防安全教育培训、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制定及演练情况;人员密集场所、在建工程施工工地和“三合一”、“多合一”生产经营单位等重点场所的火灾隐患整改情况,由派出所、安监办负责组

工作目标、落实工作责任、细化工作要求、强化工作措施,认真抓好组织发动工作,大力宣传开展重点行业和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的重要性,提高参与意识,进一步动员广大员工全过程、全方位开展自查自纠,对查找出的安全隐患,建立台帐,制定整改计划,落实整改措施,逐项销号。

(二)督促检查,全面推进(12月11日至2012年2月20日)

各村、镇直各单位要结合冬季安全生产工作的特点,加强对专项整治行动的指导、监督和检查,加强对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活动进展情况的抽查;对重大事故隐患和突出问题实行挂牌督办,彻底把重点行业和领域隐患整治到位。镇安监中队将按照工作要求,集中时间、分行业对各部门专项整治活动情况进行督查,并对督查情况进行通报。

(三)认真总结,巩固成果(2012年2月21日至2月25日)

各村、镇直各单位要认真开展专项整治工作“回头看”,对专项整治活动进行全面总结,并针对突出问题采取有效措施,建立安全监管长效机制,确保专项整治行动取的实效。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各村、镇直各单位要把专项整治活动作为减少隐患、防范事故的重要举措,作为当前安全生产的重要任务,切实抓紧抓好。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研究部署,深

10.五小行业专项整治方案 篇十

根据《**市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市消防安全专项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和《**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精神,为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有效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全面夯实公共安全基础,确保物业行业安全形势持续稳定,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结合物业行业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决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和习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全面落实自治区党委十二届八次、九次全会精神,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强化底线思维和红线意识,以更完善的源头治理、以更严密的责任体系、更严格的监督检查、更有效的风险防控措施和更有力的基础保障,健全“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的责任链条、制度成果、管理办法、重点工程和工作机制,扎实推进安全生产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创造安全稳定的生活秩序和发展环境。

二、整治目标

(一)掌握辖区内物业基本情况。对所管辖地区物业服务企业进行调查摸底,切实掌握物业服务企业注册时间、经营地址、法定代表人、目前所管辖小区的名称、面积、栋数、接管时间、联系电话等基本情况。

(二)明确安全生产责任主体。物业服务企业必须认真落实消防、高空坠物、设施设备安全管理、消防通道、有限空间作业制度。做到机构健全、管理人员健全、通风设备、检测设备、防护设备健全。

(三)开展经常性巡检。各物业服务企业在物业管理区域经常性开展安全教育,进一步拓宽安全教育范围,对各类设施设备安全运行、消防通道的治理、有限空间作业、从业人员安全作业必须做到人员培训到位、作业监护到位、通风检测到位、作业程序到位的经常性巡检,发现问题第一时间稳妥处置。

三、组织领导

四、工作重点

(一)落实安全制度。各物业服务企业要明确落实安全工作各项制度。每月分析一次安全工作形势,形成会议记录,认真落实各项具体措施,对物业服务企业开展“清网大检查”,必须做到“两清”即物业服务企业底数清、从业人员的底数清;

“三全”即物业服务企业安全组织机构健全、管理人员及安全、设备实施健全;

“四到位”即物业服务企业人员安全培训到位、作业监护到位、通风检测到位、作业程序到位,做到防患于未然。

(三)突出安全工作重点。各物业服务企业重点对小区中电线、供热管、供水管道、污水管道、污水井、化粪池、污水井盖、专营单位设备井、小区内铺设照明用电线(电缆)、设备间、楼道中公用电表及配电系统、密闭有限空间、地下室、地下仓库、地下车库、高空坠物、悬挂各类宣传牌匾标语等不安全因素清网大排查,建立物业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档案,形成排查整治合力。

(三)开展安全工作宣传教育。各物业服务企业要对从业人员进行集中专题安全教育培训和宣讲,每月不少于一次,既要讲安全工作法规,又要结合事故实例,认真总结经验教训,剖析园区内安全工作的存在问题,做到举一反三,提高思想认识。在物业管理区域内利用入户调查、微信群、小区墙面、电梯间箱体、宣传栏、主要出入口、地下停车位等有效空间,开展全覆盖式的宣传。

(四)组织开展消防应急演练。各物业服务企业要定期组织开展消防安全工作演练,动员业主积极参与,制定操作性强的演练方案,方案中包括预警机制、紧急避险、逃生自救、密闭有限空间作业、适用简易的灭火器材、明确逃生路线等。进行综合性演练。

(五)做好电梯安全防范工作。各物业服务企业要加强电梯使用安全宣传教育工作,增强业主、物业使用人的安全乘梯意识。加强与电梯维保单位、特种设备检验单位的联动防控,做好电梯维保督促工作,确保物业区域电梯使用安全。

(六)加强共用设施设备、共用部位安全防范。各物业服务企业要按照相关技术要求加强对小区内供电系统、弱电系统、消防系统、电梯系统、给排水系统、供气系统、安防系统及健身器材、景观等设施设备的巡视检查,并做好检查台账记录,对发现损坏的设施设备要及时维修与更新,确保设施设备运转正常有效。

(七)加强日常小区管理。各物业服务企业要加大对房屋所有权人擅自损坏房屋承重结构、改变房屋使用功能、破坏共用设施设备、乱拆乱改、乱搭乱建等行为加大督查力度,各物业服务企业要加大对房屋装修施工现场的日常巡查力度,发现违法违规行为要立即制止并上报有关部门,坚决杜绝危害房屋使用安全的行为。

(八)加强疫情防控工作。各物业服务企业要做好管理区域内疫情信息收集、排查工作,发现疫情要立即向有关部门如实上报;

积极配合社区开展宣传引导,及时将政府部门发布的权威信息和疫情防控指引通过公众号、业主微信群、小区宣传栏等途径进行推送,引导业主科学防控。

五、时间安排

2021年2月至2022年12月,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2020年2月至3月)。深入学习领会习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精神。明确物业服务企业责任、制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和工作措施,全面开展物业领域排查整治工作。

(二)集中攻坚阶段(2020年3月至2021年12月)。各物业服务企业负责人要亲自组织制定具体实施方案,要成立物业专项整治工作组,重点部署、摸清底数、落实整治责任,开展整治排查,突出检查住宅小区安全工作中的“两清”,即物业企业基本情况清、从业人员的底数清;

每个物业企业必须做到“三全”,即机构健全、管理人员健全、设备设施健全;

必须做到“四到位”,即人员培训到位、作业时监护到位、通风检测到位、作业流程到位。全面开展物业领域和密闭有限空间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治,并认真建立整治工作台账。

(三)巩固提升阶段(2022年1月至12月)。开展督导检查,逐一梳理物业领域存在的各种问题,做到边查边反馈边整改,对整改任务进行“回头看”并将检查结果进行物业领域通报。对发现的问题进行跟踪解决跟踪问效,建立常态化监管机制,形成评估总结。

六、工作要求

(一)各物业服务企业组织业主要共同抓好物业安全学习宣传教育培训工作。物业服务企业每月开展一次从业人员安全生产培训或实地演练,全面提高从业人员安全素质,保证从业人员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达到应知应会,熟知有关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掌握安全操作技能;

要切实强化应急预案演练,确保从业人员具备基本安全防范技能,从容应对各类突发事件。每次培训或演练要有记录可查,将培训记录用图片或书面材料的形式存档。

(二)各物业服务企业要在小区内通过展板、横幅、案例通报等多种形式,加强对小区业主的安全宣传教育,普及安全施工、用电、用火、密闭空间危险作业和逃生自救常识,提醒业主外出前要关好门、窗、煤气阀门等设施设备,提高业主的安全防范意识,各物业公司必须在小区宣传栏或楼宇入口处公示值班电话和紧急报警电话等。

11.五小行业专项整治方案 篇十一

美容美发行业专项整治活动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规范美容美发服务行业的经营行为,净化我县美容美发市场环境,有效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县局决定开展美容美发服务行业专项整治行动。方案如下:

一、整治时间

3月4日至3月15日。

二、整治对象

美容、美体、美发店。

三、整治重点

1.登记方面的违法行为:检查经营主体资格是否合法有效,依法查处无照经营

行为;美容美发店擅自变更字号、企业名称的行为;未取得《卫生许可证》,超出核准登记的经营范围,擅自从事美容美发业务的行为;注册登记方面的其他违法行为。

2.虚假广告及不正当竞争违法行为:利用电视、报纸等媒体和广告牌等载体发布虚假广告欺骗和误导消费者的行为;对其企业规模、经营年限、品牌来源等经营信息进行虚假宣传的行为;在经营场所对其服务作虚假的文字标注、说明或者解释的行为;其他广告违法行为和不正当竞争行为。

3.在提供美容美发服务中,使用无中文标识、无检验合格证明的产品;使用不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产品;使用过期、变质、假冒伪劣的产品。

4.以“贵宾卡”、“会员卡”、“服务卡”等优惠为借口设置消费陷阱,欺诈消费者的违法行为;使用不平等格式合同,免除经营者责任、加重消费者责任或排除消费者主要权利的行为;使用格式合同

规定经营者单方享有对合同的最终解释权的行为。

四、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要组织执法人员对辖区内的美容美发服务行业进行全面检查,做到任务明确、责任到人、检查到位、工作落实、成效明显。县局在专项整治期间,将组织女子打假队在城区开展集中执法检查。

2.抓好分工协作。12315台要做好有关美容美发服务行业举报投诉的分流、调处工作,在处理消费者投诉过程中发现违法行为,要及时转至办案机构查办;注册管理股、公平消保股、商标广告股、市场合同股等相关业务股室要加强对办案机构的指导和监督;各办案机构要加强巡查监管,加大执法办案力度,依法查处美容美发服务行业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

3.坚持依法行政。各单位要充分研究和运用《反不正当竞争法》、《省实施<反法>办法》、《广告法》、《省实施<消法

>办法》、《产品质量法》等法律法规,依法查处违法违章行为。一方面要将美容美发服务行业经营活动中的民事纠纷与行政违法行为区分开来,防止将民事纠纷作为行政违法行为进行立案查处;另一方面要加强部门协作,对属于物价、卫生等其他部门职责的违法行为,移送给有关部门。

4.加强宣传报道。专项整治期间,各单位要加强与报纸、电视、广播等新闻媒体联系协作,对此次专项整治工作的内容、成效进行大力宣传;对典型案例和违法者进行曝光,震慑不法经营者;发布消费警示,引导消费者避开消费陷阱,树立工商部门良好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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