麻醉医师资格分级授权管理制度与程序_定期能力评价与再授权机制(共2篇)
1.麻醉医师资格分级授权管理制度与程序_定期能力评价与再授权机制 篇一
麻醉医师资格分级授权管理制度
一、麻醉与镇痛病人的分类
(一)参照美国麻醉医师协会(ASA)病情分级标准:I~V级ASA分级标准:
第一级:病人心、肺、肝、肾、脑、内分泌等重要器官无器质性病变;
第二级:有轻度系统性疾病,但处于功用代偿阶段; 第三级:有明显系统性疾病,功用处于早期失代偿阶段; 第四级:有严重系统性疾病,功用处于失代偿阶段; 第五级:无论手术与否,均难以挽救病人的生命。
(二)特殊手术麻醉及操作技术
心脏、大血管手术麻醉,颅内动脉瘤手术麻醉、巨大脑膜瘤手术麻醉,控制性降压,低温麻醉,有创血管穿刺术,心肺脑复苏等。
(三)新展开项目、科研手术。
(四)参考手术分级标准。
二、麻醉与镇痛医师级别
依据其卫生技术资格、受聘技术职务及从事相应技术岗位工作的年限等,规范麻醉医师的级别。所有麻醉医师均应依法取得执业医师资格。
(一)住院医师
1.低年资住院医师:从事住院医师岗位工作3年以内,或获得硕士学位、曾从事住院医师岗位工作2年以内者。
2.高年资住院医师:从事住院医师岗位工作3年以上,或获得硕士学位、取得执业医师资格、并曾从事住院医师岗位任务2年以上者。
(二)主治医师
1.低年资主治医师:从事主治医师岗位工作3年以内,或获得临床博士学位、从事主治医师岗位工作2年以内者。
2.高年资主治医师:从事主治医师岗位工作3年以上,或获得临床博士学位、从事主治医师岗位工作2年以上者。
(三)副主任医师:
1.低年资副主任医师:从事副主任医师岗位任务3年以内。2.高年资副主任医师:从事副主任医师岗位任务3年以上者。
(四)主任医师:受聘主任医师岗位任务者。
三、各级医师麻醉与镇痛权限
(一)低年资住院医师
在上级医师指导下可展开ASA分级1~2级病人的麻醉如神经阻滞麻醉、低位椎管内麻醉及部分全麻,一二级手术(手术分级,下同)的麻醉,气管插管术等。
(二)高年资住院医师
在上级医师指导下可展开ASA分级2-3级病人的麻醉、二
三级手术麻醉、初步熟悉心脏、大血管手术麻醉,颅内动脉瘤手术麻醉、巨大脑膜瘤手术麻醉,脑干手术麻醉,肾上腺手术麻醉,多发严重创伤手术麻醉,休克病人麻醉,高位颈髓手术麻醉,器官移植手术麻醉,高龄病人麻醉,新生儿麻醉,支气管内麻醉,控制性降压,低温麻醉,有创血管穿刺术,心肺脑复苏等。
(三)低年资主治医师
可独立展开ASA分级2-3级手术病人的麻醉、二三级手术麻醉、初步掌握心脏、大血管手术麻醉,颅内动脉瘤手术麻醉、庞大脑膜瘤手术麻醉,脑干手术麻醉,肾上腺手术麻醉,多发严重创伤手术麻醉,休克病人麻醉,高位颈髓手术麻醉,器官移植手术麻醉,高龄病人麻醉,新生儿麻醉,支气管内麻醉,控制性降压,低温麻醉,有创血管穿刺术,心肺脑复苏等,轮转疼痛门诊。
(四)高年资主治医师
可独立展开ASA分级3-4级手术病人的麻醉、三四级手术麻醉、熟练掌握心脏、大血管手术麻醉,颅内动脉瘤手术麻醉、巨大脑膜瘤手术麻醉,脑干手术麻醉,肾上腺手术麻醉,多发严重创伤手术麻醉,休克病人麻醉,高位颈髓手术麻醉,器官移植手术麻醉,高龄病人麻醉,新生儿麻醉,支气管内麻醉,控制性降压,控制性降温麻醉,有创血管穿刺术,心肺脑复苏等,轮转疼痛门诊。
(五)低年资副主任医师
可独立展开ASA分级4~5级病人的麻醉、四级手术的麻醉,轮转疼痛门诊。
(六)高年资副主任医师
指导下级医师操作疑难病人的麻醉及处置下级医师麻醉操作意外、疼痛门诊疑难病人诊治等。
(七)主任医师
指导各级医师操作疑难病人的麻醉及处置各级医师麻醉操作意外、疼痛门诊疑难病人诊治,展开新项目、极高风险手术麻醉等。
四、麻醉与镇痛审批程序
(一)麻醉科带教组长必须由高年资主治医师或副主任医师担任,带教组长按医师级别确定组内每例手术的麻醉医师名单。
(二)科主任审批全科各医疗组每例手术的主麻、副麻名单,确保医师级别与手术分类相对应,签字生效。原则上,不同意越级手术。特殊状况下可以同意,但必需保证有上级医师在场指导。
(三)病人选择医生时应以医疗组为单位,执行医师分级手术制度为前提。
五、麻醉与镇痛审批权限
手术审批权限是指对拟施行的不同级别手术以及不同状
况、不同类别手术的审批权限。
(一)择期手术由科主任审批;
(二)急诊手术由住院总审批。
(三)夜班及节假日手术由麻醉组长或住院总审批。
六、特殊麻醉与镇痛审批权限
(一)资格准入麻醉与疼痛诊治
资格准入麻醉与镇痛是指按市级或市级以上卫生行政主管部门的规定,已取得相应类别麻醉与镇痛资格准入的麻醉医师才具有主持资格准入麻醉与镇痛的权限。
(二)高度风险麻醉
高度风险麻醉是指麻醉科主任认定的存在高度风险的任何级别的手术。
(三)急诊手术麻醉
预期手术的麻醉级别在值班医生麻醉权限级别内时,可施行麻醉。
(四)新技术、新项目
1.一般的新技术、新项目须经科内讨论,同时按照《医疗技术临床应用资格能力评价和授权制度》的相关程序进行审批备案。
2.高风险的新技术、新项目须经科内由医院上报省卫生厅审批。
七、麻醉医师资格分级授权程序
(一)麻醉医师可独立承担麻醉时,或麻醉医师根据前述有关条款需晋级承担上一级麻醉时,应当根据自己的资历、实际技术水平和操作能力等情况,书写述职报告,填写《医院麻醉医师资格准入申请表》(见附件),交本科室主任;
(二)科主任组织科内专家小组对其技术能力讨论评价后,提交医务处;
(三)医务科组织相关专家小组,对其进行理论及技能考核评估;
(四)医务科备案。
八、监督管理
(一)医务科(质控办)履行管理、监督、检查职责;
(二)按照本制度与程序对手术医师资格分级授权进行准入和动态管理;
(三)按照医院《医疗质量控制办法》的相关规定处理,由此引发的医疗纠纷,违规人员个人承担相应的法律和经济赔偿责任。
2.麻醉医师资格分级授权管理制度 篇二
根据我院《临床麻醉分级管理制度》,制定本制度 3.22.1麻醉医师分级级别
依据其卫生技术资格、受聘技术职务及从事相应技术岗位工作的年限等,规范麻醉医师的级别。所有麻醉医师均应依法取得执业医师资格。3.22.1.1住院医师
(1)低年资住院医师:受聘住院医师岗位任务,从事住院医师岗位工作3年以内,或获得硕士学位、曾从事住院医师岗位工作2年以内者。
(2)高年资住院医师:受聘住院医师岗位任务,从事住院医师岗位工作3年以上,或获得硕士学位、取得执业医师资格、并曾从事住院医师岗位任务2年以上者。
3.22.1.2主治医师:受聘主治医师岗位任务者。3.22.1.3副主任医师:受聘副主任医师岗位任务者。3.22.1.4主任医师: 受聘主任医师岗位任务者。3.22.2.各级医师麻醉权限 3.22.2.1低年资住院医师
在责任麻醉医师指导下可展开ASA分级1~2级病人的麻醉如神经阻滞麻醉、低位椎管内麻醉及部分全麻,一二级手术(手术分级,下同)的麻醉,气管插管术、心肺脑复苏等。3.22.2.2高年资住院医师
在责任麻醉医师指导下可展开ASA分级2-3级病人的麻醉、二三级手术麻醉、初步熟悉心脏、大血管手术麻醉,颅内动脉瘤手术麻醉、巨大脑膜瘤手术麻醉,脑干手术麻醉,肾上腺手术麻醉,多发严重创伤手术麻醉,休克病人麻醉,高位颈髓手术麻醉,器官移植手术麻醉,高龄病人麻醉,新生儿麻醉,支气管内麻醉,控制性降压,低温麻醉,有创血管穿刺术,心肺脑复苏等。3.22.2.3主治医师
未满足责任麻醉医师条件时等同高年资住院医师。满足责任麻醉医师条件后,独立和指导下级医师开展ASA分级1-5级手术病人的麻醉、一、二、三、四级手术麻醉、熟练掌握心脏、大血管手术麻醉,颅内动脉瘤手术麻醉、巨大脑膜瘤手术麻醉,脑干手术麻醉,肾上腺手术麻醉,多发严重创伤手术麻醉,休克病人麻醉,高位颈髓手术麻醉,器官移植手术麻醉,高龄病人麻醉,新生儿麻醉,支气管内麻醉及急、危重、疑难病人麻醉,控制性降压,低温麻醉,有创血管穿刺术,心肺脑复苏等,轮转疼痛门诊。3.22.2.4副主任医师 作为责任麻醉医师,独立和指导下级医师操作疑难病人的麻醉及处置下级医师麻醉操作意外、疼痛门诊疑难病人诊治等。3.22.2.5主任医师
作为责任麻醉医师指导各级医师操作疑难病人的麻醉及处置各级医师麻醉操作意外、疼痛门诊疑难病人诊治,开展新技术、新项目、极高风险手术麻醉等。3.22.3麻醉医师资格分级授权程序
3.22.3.1麻醉医师达到责任麻醉医师条件时,或麻醉医师根据前述有关条款需晋级承担上一级麻醉时,应当根据自己的资历、实际技术水平和操作能力等情况,书写述职报告,填写“潍坊市益都中心医院麻醉医师资格准入申请表”,交本科室主任;
3.22.3.2科主任组织科内专家小组对其技术能力讨论评价后,提交医务处; 3.22.3.3医务处复核认定、盖章 3.22.3.4医务处备案。
3.22.3.5医务处履行管理、监督、检查职责;不定期检查执行情况,其检查结果将纳入麻醉科医疗质量考核项目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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