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灭火器配置讲义

2024-11-11

建筑灭火器配置讲义(共6篇)

1.建筑灭火器配置讲义 篇一

建筑灭火器的配置和维护管理

灭火器对于有效扑灭初期火灾,最大限度地减少火灾损失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国内外有关统计资料表明有半数以上的建筑火灾(约占火灾总数的60%到80%)都是在灭火系统启动之前或消防队到达火场之前,动用第一线的灭火设备----灭火器完成灭火任务的。

因此,对建筑中灭火器的维护管理显得十分重要。

一、灭火器配置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1.灭火器配置类型不当 有的单位和个人因对自己单位的火灾危险等级及可燃物的火灾种类并不十分清楚,致使灭火器配置类型不合理,往往贻误灭火时机。如A类火灾场所配置了BC类干粉灭火器,存有轻金属钾、钠等易燃物的场所选配了CO2灭火器等,不仅在着火时发挥不了灭火作用,甚至使火越灭越大。

2.灭火器的配置规格不当、数量不足,布置不合理 在灭火器配置规范中,明确规定了每具灭火器在不同危险级场所的配置基准(可换算为最小充装量)。灭火器的配置数量也是根据场所的灭火级别、保护面积、配置基准及室内有无其他固定消防设施等参数来确定的。它们都是场所能够有效扑救初期火灾的最低标准。但在一些场所中,配置级别过小、配置数量不足或配置不合理等情况相当普遍。

3.单位对员工使用灭火器的培训不到位 有些场所人员对所配置灭火器的灭火性能不了解,不会使用。尽管初起火灾被及时发现,但往往由于员工不会正确使用灭火器,致使小火未被控制而酿成大火。

4.维护管理灭火器的措施不落实 不少单位和个人错误地认为灭火器是一次配置终身享用,因此没有专人管理维护,致使许多配置的灭火器污损严重、贮气压力不足、灭火药剂失效、罐体锈蚀、喷射软管老化破损或由于人为的随意挪用,造成压力表、器头连接处松动、喷嘴堵塞变形等。到火灾时刻急需使用时,不但灭不了火,甚至由于灭火器毕竟属于压力容器,还有可能发生灭火器爆炸伤人事故。

5.灭火器质量不过关 一些单位和个人为了应付日常的消防检查或节省开支而不考虑灭火器的灭火效果,购买质次价低的灭火器或灭火剂。还有一些经销、维修单位片面追求经济效益,为降低成本,选用不符合国家标准的产品以次充好,维修时减免操作程序,充装数量不足,或用同种类不同性质的灭火剂替代充装等,使得这些灭火器根本起不到灭火效果。

二、灭火器应合理配置和加强管理 为确保建筑灭火器的合理配置与使用,及时有效地扑灭初起火灾,最大限度地减少火灾损失,应及时解决以下问题:

1.建筑设计单位在进行新建、扩建和改建工程的消防设计时,应按照《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的要求将灭火器的配置类型、规格、数量以及位置纳入设计内容,并在工程设计图纸上标明。建设单位必须按照公安消防机构审核合格的设计内容配置灭火器。其他单位在购买灭火器时,应申请消防监督机构根据本单位使用场所的性质,确定灭火器的配置类型及数量。

2.使用单位必须组织员工尤其是岗位责任人接受灭火器维护管理和使用操作的培训教育,适时组织灭火演练,确保每个员工都会正确维护和使用灭火器,单位还应当保存培训和演练情况的记录。

3.使用单位必须加强对灭火器的日常管理和维护,建立维护管理档案,明确维护管理责任人,并且对维护情况进行定期检查。单位应当至少每12个月组织或委托维修单位对所有灭火器进行一次功能性检查。根据公共安全行业标准《灭火器的维修与报废》规定,灭火器不论已经使用还是未经使用,手提式和推车式1211、干粉、二氧化碳灭火器距出厂日期满5年,以后每隔2年,必须进行水压试验等检查,手提式和推车式机械泡沫灭火器、手提式清水灭火器距出厂日期满3年,以后每隔2年,必须进行水压试验等检查,手提式和推车式化学泡沫灭火器、手提式酸碱灭火器距出厂日期满2年,以后每隔2年,必须进行水压试验等检查。凡使用过和失效不能使用的灭火器,必须委托维修单位进行检查,更换已损件和重新充装灭火剂和驱动气体。单位必须严格落实灭火器报废制度,凡手提式化学泡沫、酸碱灭火器距出厂日期满5年的,手提式清水灭火器距出厂日期满6年的,手提式干粉灭火器(贮气瓶式)、推车式化学泡沫灭火器距出厂日期满8年的,手提贮压式干粉灭火器、必要场所配置的手提式和推车式1211灭火器、推车式干粉灭火器(贮气瓶式)距出厂日期满10年的,手提式和推车式二氧化碳灭火器、推车贮压式干粉灭火器距出厂日期满12年的,均应予以强制报废,重新选配新灭火器。

4.公安消防机构要督促设计单位严格执行国家标准《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加强对单位落实灭火器配置和维护管理职责的监督检查,切实增强单位扑救初起火灾的自防自救能力。要将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纳入建筑工程消防监督审核的内容,并作为受理的前提条件之一,对缺少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内容的工程项目,应当告知建设单位予以补充,重新申报。要将单位落实灭火器配置和维护管理情况纳入消防安全检查的内容。重点对灭火器配置类型、数量、设置位置、哈龙灭火器替代、完好有效情况、单位落实防火检查、培训和演练情况以及员工掌握灭火器操作技能等情况进行抽查,并对灭火器生产、经销、维修单位进行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解决灭火器生产、经销、维修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指导使用单位正确合理地选用、配置适合本场所的灭火器。

2.建筑灭火器配置讲义 篇二

1 关于目前灭火器配置设计的分析

一般来说, 大规模火灾的形成起源于一个小规模的火灾事故, 为了实现对这些小火灾的有效预防, 我们需要进行灭火器功能的有效使用, 实现对火灾源头的有效控制, 因此我们需要结合各类建筑场所的使用性质和安全要求, 进行建筑灭火器的配置设计。

2 灭火器配置设计中需特别注意的问题

2.1 合理选用修正系数

《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 (以下简称《规范》) GBJ 140-90 (1997年版) 第6.0.3规定, 灭火器配置场所灭火级别的计算式为:Q=K (S/U)

Q——灭火器配置场所的灭火级别, A或B;

S———灭火器配置场所的保护面积, m2;

U——A类火灾或B类火灾的灭火器配置场所相应危险等级的灭火器配置基准, m2/A或m2/B;

K——修正系数;

无消火栓和灭火系统的, K=1.0;

设有消火栓的, K=0.7;

设有灭火系统的, K=0.5;

设有消火栓和灭火系统的或为可燃物露天堆垛, 甲、乙、丙类液体贮罐, 可燃气体贮罐的, K=0.3。

从上式中K值取值的变化可以看出, 在已设置消火栓和 (或) 灭火系统的场合, 国家规范允许按照不同情况和不同比例减配灭火器。这并不是规定非减配不可, 更不是强求减配到规定比例不可。当有以下情况时, 因配置设计计算的取舍需配较大规格和较多数量的灭火器, 或需增加设置点数以满足保护距离要求而需增加灭火器数量, 或在基建费用有一定裕度时, 应适当少减配, 甚至可不减配灭火器。随着经济的发展、国力的增强, 人们对消防安全重要性的认识也进一步加强, 对于消防设施的投入会逐渐加大, 少减配甚至不减配灭火器在经济上都是可以承受的。

2.2 正确划分计算单元

《规范》第6.0.1条对灭火器配置场所的计算单元规定如下: (1) 灭火器配置场所的危险等级和火灾种类均相同的相临场所, 可将一个楼层或一个防火分区作为一个计算单元。 (2) 灭火器配置场所的危险等级或火灾种类不相同的场所, 应分别作为一个计算单元。在工程实践中, 对于计算单元的划分, 第 (2) 条很容易理解也很容易做到;而对于第 (1) 条的规定, 有很多设计人员就直接把危险等级和火灾种类相同的一层楼划分为一个计算单元, 私以为, 这是不妥当的。任何事物均不可一概而论, 有的建筑可以将同一层楼简单的划分为一个计算单元;而有的建筑即使一层楼中的火灾危险等级和火灾种类均相同, 也应该考虑按照该楼层内房间面积的划分不同或使用功能不同而划分为若干个计算单元。火灾危险性相对也较大一些, 这就要求其内应布置相对多一些的灭火器。而这些房间有时为了美观的需要, 甚至会将仅有的平均数量的灭火器设置于门外, 一旦发生火灾时再从门外取用灭火器, 势必就会与逃生人员发生碰撞, 不利于在火灾发生第一时间内灭火。因此, 对于此类性质的房间应特别予以重视, 单独划分计算单元和设置单元, 确保其内的灭火器在数量上满足灭火要求, 或根据可燃物多少的情况加配灭火器的数量。

2.3 综合考虑灭火器的设置点和设置方式

在工程设计中确定灭火器设置点时, 除了按规定满足最小保护距离要求外, 还应考虑设置点的位置能够使人们便于 (包括不受阻挡和碰撞) 取用灭火器。这是由于要扑灭初起火灾是有一定时间限度的。而能否方便、安全、及时地取到灭火器, 在某种程度上决定了灭火的成败。例如, 在一些商场和超市的设计中, 就应考虑由于货柜和商品的堆积会阻挡人们的路线, 造成实际行走路线长于灭火器保护半径的情况。这时, 就要求在灭火器设计中充分考虑可能的情形, 适当增加灭火器设置点, 把集中设置点在规范许可的范围内分散为几个设置点, 必要时可适当减小灭火器保护距离。而对于有封闭楼梯间 (特别是有前室的封闭楼梯间) 的建筑, 则不应将灭火器设于楼梯间和前室内。第一, 楼梯间本身作为交通通道, 其内发生火灾的可能性很小。第二, 发生火灾时, 楼梯间是主要的逃生路线, 灭火器设置于其内, 就有可能会使取用灭火器的人员与逃生人员发生碰撞, 而延误了灭火时间。遇有封闭楼梯间的建筑, 最好是将灭火器设置于楼梯间出入口的室内的部分, 这样既容易看见又方便了灭火时的取用。

此外, 灭火器的设置方式也很重要。最好的方式是悬挂于设置点的墙上0.15~1.5米的高度。当设置点无法悬挂或考虑到美观等因素也可设置于地面灭火器箱内, 但其前边一定不能有阻挡物并不能影响交通疏散。

2.4 合理选用灭火器类型

选用灭火器的类型时, 应着重考虑以下几个问题。第一, 灭火器的灭火级别的大小应符合相应配置场所火灾危险等级的要求;第二, 同一配置场所配置的不同类型灭火器的灭火剂必须相溶;第三, 还应特别注意灭火器内填充的灭火剂对于环境的影响。由于卤代烷类产品对大气臭氧层具有的破坏作用, 国际上许多国家已经限制了卤代烷在灭火器内的使用。作为一名设计人员保护环境的重任不可推卸, 在非必要配置卤代烷灭火器的场所不得选用卤代烷灭火器, 宜选用磷酸铵盐干粉灭火器或轻水泡末灭火器来代替卤代烷类灭火器。

2.5 要有正确规范的图示表示方法

正确的图示表示方法可以把设计人员的设计思想和设计意图完全、清晰地表达出来。而有的设计人员对此却不重视, 有时仅对设置点的灭火器标注数量而不标注类型和灭火级别, 或标注了数量、类型而不标注灭火级别, 甚至有时只简单的在说明中交代某些位置设置几只灭火器, 这些都是不规范的表示方法。正确而规范的表示方法为:第一, 对不同类型的灭火器要按照《消防设施图形符号》中的规定设计图例标记;第二, 在设计平面图中的每个设置点均要标示出由图示符号 (图例标记符号) 、类型规格编码和数字组成的表征灭火器的类型、规格和数量的部位标记。例如, 在某点应配置3具5kg手提式二氧化碳灭火器, 则在需设置灭火器的部位绘出图示符号, 并在引出线上标注:MT5X3上述标记中的MT表示此配置点配置的是二氧化碳灭火器, 5X3表示该点灭火器充装的灭火剂重量为5kg, 其数量为3具。

结束语

3.建筑灭火器配置讲义 篇三

关键词:布达拉宫 古建筑 灭火设施 优化配置

中图分类号:TU998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674-098X(2014)07(c)-0240-01

1 布达拉宫主要情况概述

布达拉宫始建于公元7世纪,土木石结构建筑,沿山而建高达117 m,有各类房间近2000间,宫内装饰大量的幔帐、哈达等可燃易燃物,存放有大量的唐卡、古籍经书等可燃文物,火灾荷载大。目前,布达拉宫已经成为集聚旅游胜地、佛教圣地等功能为一体的古建筑群,总占地面达30余万 m2,建筑面积达13万 m2。作为藏传佛教的圣地,供奉酥油灯、焚香等宗教用火情况较为普遍,加之部分职工及僧人使用各类电器、做饭等生活用电用火,可以说布达拉宫致燃因素极大。布达拉宫特殊的建筑结构、内部珍藏的大量文物、极大的火灾荷载及止燃因素,为做好布达拉宫消防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2 目前布达拉宫古建筑灭火设施配备上存在的问题

2.1 目前布达拉宫古建筑灭火设施配备的主要情况

布达拉宫管理部门已为布达拉宫设置了一系列的防火灭火设施,主要的消防设施包括有以下几个设备:第一种是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包括常规报警系统、火焰图像、吸气式、感温光纤报警系统,并设置有消防控制室对各类预警情况进行处理;第二种是消防栓系统,41个消火栓分布于布达拉宫室外各部位,消防栓使用的水源是来自布达拉宫所处后山的龙王潭深井泵,采用两级加压的方式实现水源的供给;第三种设施是为布达拉宫配置各类干粉灭火器近700于具,分布于各重点部位。

2.2 目前布达拉宫古建筑灭火设施配备上存在的问题

虽然有关部门已为布达拉宫配置了各类灭火设施,但依然存在部分安全隐患,这些隐患主要集中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消火栓管网问题,布达拉宫消火栓为环装供水管网,实践中无论在那个部分发生火灾,都需先将消防供水管网充实灌满,在水流传输过程中极大的浪费了灭火作战时间。二是,水渍污染问题,灭火过程中直接使用水,因水压过大极易对壁画、经书古籍等文物造成损坏,消防用水流入布达拉宫地垄内后,极易造成建筑垮塌事故。三是,灭火器配备不够科学合理。四是布达拉宫所处山体—红山,杂草灌木密布,一旦失火直接危及布达拉宫主建筑,但该山体无任何灭火设施。

3 布达拉宫古建筑灭火设施优化配置研究

3.1 通过对国外先进技术的借鉴提升布达拉宫古建筑灭火设施配置

欧洲的很多古建筑都安装了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和自动灭火装置。以法国卢浮宫为例,其内部设有两个消防监控室,由巴黎消防总队派人进行24 h的监控。卢浮宫内还安装了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和自动灭火装置,有3000多个烟感探测器和3000自动喷水喷头。同时,消防设备的安装也考虑到了与建筑空间的协调。

3.2 进行布达拉宫古建筑灭火设施优化配置时要遵守的原则

3.2.1 不改变布达拉宫原状的原则

根据我国文物法规,不可移动文物(含古建筑)修复,要遵循不改变原状的原则,在对布达拉宫进行灭火设施配置时,应始终坚持该原则。对消防泵房、消防控制室等部位可通过“隐蔽”方式处理,即利用远离主建筑区的空余房间;消防器材柜可根据建筑风貌,采用做旧等手段进行处理。

3.2.2 不损伤布达拉宫建筑的原则

消防供水管网在敷设过程中,应尽量避免穿墙打洞而造成对布达拉宫建筑的损伤。其次就是对消防供水管网采取一定手段的减震措施,避免供水期间因管网震动引起建筑共振,从而导致建筑结构松动,发生垮塌等事故。

3.2.3 灭火设施优化配置的原则

对布达拉宫灭火设施进行优化配置的最主要目的就是增强灭火设施的有效性,在确保不损坏文物建筑本身的前提下,科学设置灭火设施,最大限度发挥其效能,切实确保布达拉宫消防安全。

3.3 进行布达拉宫古建筑灭火设施优化配置的具体方案

布达拉宫因其特殊建筑结构,考虑地垄结构极易因积水造成垮塌等因素,在灭火设施配置中,一是建筑内部部分部位可采用气体自动灭火设施,如各类文物库房;开放景点因有专人值守没,可采用干粉、二氧化碳灭火器;二是建筑外部在增加消防供水管网减震装置的前提下,可增强消防水泵扬程功率及消火栓数量,以备处置大火;三是对布达拉宫所在山体,沿山设置水幕喷头,利用地势由上向下喷水,有效阻隔和消灭山火。

4 结语

布达拉宫作为世界文化遗产有着非凡的历史文化意义,同时也引起特殊的建筑结构,极易受到火灾威胁。笔者根据在布达拉宫工作的经验,结合布达拉宫实际情况,通过分析布达拉宫现有灭火设施配置问题,紧扣“消防与文物”保护两个核心,从建筑内、外部及所在山体三个方面,提出了优化布达拉宫灭火设施优化配置的研究建议,有效提高布达拉宫灭火抗灾能力。

参考文献

[1]张进良.几种高效细水雾灭火产品简介[J].消防技术与产品信息,2008(1).

[2]冉鵬,吕振纲,李宏文,等.布达拉宫消防灭火系统的选型[J].消防技术与产品信息,2007(8).

4.建筑灭火器配置讲义 篇四

【法规标题】 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 【法规分类】 【法规文号】 【文件编号】

【颁布机关】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批准机关】

【颁布日期】 2005-07-15 【实施日期】 2005-11-01 【适用地区】 【 主题词】

【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全文】

UDC GB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P GB 50140-2005

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 Code for design of extinguisher distribution in buildings

2005-07-15 发布 2005-10-01 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联合发布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公告 第355号

建设部关于发布国家标准

《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的公告

现批准《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为国家标准,编号为GB 50140-2005,自2005年10月1日起实施。其中,第 4.1.3、4.2.1、4.2.2、4.2.3、4.2.4、4.2.5、5.1.1、5.1.5、5.2.1、5.2.2、6.1.1、6.2.1、6.2.2、7.1.2、7.1.3 条为强制性条文(共15条),必须严格执行。原《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 GBJ 140-90同时废止。本规范由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计划出版社出版发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二00五年七月十五日

前 言

本规范是根据建设部建标【2001】087号文《关于印发“二000~二00一年工程建设国家标准制订、修订计划”的通知》的要求,由公安部上海消防研究所会同有关单位对原国家标准《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GBJ 140-90的1997年版进行全面修订的基础上编制完成的。

本规范在编制过程中,以国内外有关同类规范为参考,深入进行调查研究,多次与科研、设计、施工和使用单位进行交流,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积极吸纳国内外建筑灭火器配置的工程设计和应用的成熟经验,结合我国现阶段工程实际,经反复讨论、认真修改,最后经有关部门共同审查定稿。

本规范共分7章13节,6个附录,此次全面修订的内容主要包括:

①增加了“术语和符号”一章;②增加了“灭B类火灾的水型灭火器”,改变了以往我国的水型灭火器只能灭A类火,不能灭B类火的状况;③灭火器底部离地面高度从不宜小于0.15m调整为 0.08m;④对有视线障碍的灭火器设置点,应设置指示其位置的发光标志;⑤A类灭火器配置基准;⑥B类灭火器配置基准;⑦灭火器的减配系数;⑧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计算程序;⑨将“灭火有效程度”修改为“灭火器的灭火效能和通用性”,并作为选择灭火器应考虑的因素之一;⑩、当同一场所存在不同种类火灾时,应选用通用型灭火器;11删去有关卤代烷灭火器的管理性条文;12增加了“灭火器设置点的位置和数量应根据灭火器的最大保护距离确定”的规定等。

本规范若需要进行局部修订,有关局部修订的信息和条文内容将刊登在《工程建设标准化》杂志上。

本规范以黑体字标志的条文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本规范由建设部负责管理和对强制性条文的解释,由公安部消防局负责日常管理,由公安部上海消防研究所负责具体内容解释。本规范在执行过程中,请各单位结合工程实践,认真总结经验,如发现需要修改或补充之处,请将意见和建议寄至公安部上海消防研究所《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管理组(地址:上海市中山南二路601号,邮编:200032,传真:021-54961900),以便今后修改和补充。

本规范主编单位、参编单位和主要起草人:

主编单位:公安部上海消防研究所 参编单位:西藏自治区消防局

中煤国际工程集团北京华宇工程有限公司 邯郸市公安消防局 深圳市公安消防局

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学院 青岛市公安消防局 重庆市消防局

北京市消防科学研究所 大连市公安消防局 南京板桥消防器材厂 安徽华星芜湖铁扇消防集团

主要起草人:胡传平唐祝华 刘保平诸 张之立 郭秀艳 陈庆沅 张学魁 赵 锐 刘 康 高晓斌 衣永生 王宝伟 赵伦元 奚正玉

容 南江林

目 次 总 则 2 术语和符号 2.1 术语 2.2 符号 灭火器配置场所的火灾种类和危险等级 3.1 火灾种类 3.2 危险等级 灭火器的选择 4.1 一般规定

4.2 灭火器的类型选择 灭火器的设置 5.1 一般规定

5.2 灭火器的最大保护距离

1)2)3)5)7)(((((6 灭火器的配置(9)6.1 一般规定

6.2 灭火器的最低配置基准 灭火器配置设计计算(11)7.1 一般规定 7.2 计算单元 7.3 配置设计计算

附录A 建筑灭火器配置类型、规格和灭火级别基本参数举例(14)附录B 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图例(17)附录C 工业建筑灭火器配置场所的危险等级举例(19)附录D 民用建筑灭火器配置场所的危险等级举例(22)附录E 不相容的灭火剂举例(25)附录F 非必要配置卤代烷灭火器的场所举例(26)

本规范用词说明(28)附:条文说明(30~64)总 则

1.0.1 为了合理配置建筑灭火器(以下可简称灭火器),有效地扑救工业与民用建筑初起火灾,减少火灾损失,保护人身和财产的安全,制定本规范。

1.0.2 本规范适用于生产、使用或储存可燃物的新建、改建、扩建的工业与民用建筑工程。本规范不适用于生产或储存炸药、弹药、火工品、花炮的厂房或库房。

1.0.3 灭火器的配置类型、规格、数量及其设置位置应作为建筑消防工程设计的内容,并应在工程设计图上标明。1.0.4 灭火器的配置,除执行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规范的规定。术语和符号

2.1 术 语

2.1.1 灭火器配置场所 distribution place of fire extinguisher 存在可燃的气体、液体、固体等物质,需要配置灭火器的场所。2.1.2 计算单元 calculation unit 灭火器配置的计算区域。

2.1.3 保护距离 travel distance 灭火器配置场所内,灭火器设置点到最不利点的直线行走距离。2.1.4 灭火级别 fire rating 表示灭火器能够扑灭不同种类火灾的效能。由表示灭火效能的数字和灭火种类的字母组成。建筑灭火器配置类型、规格和灭火级别基本参数举例见本规范附录A。

2.2 符 号

2.2.1 灭火器配置设计计算符号:

Q——计算单元的最小需配灭火级别(A或B); S——计算单元的保护面积(m2);

U——A类或B类火灾场所单位灭火级别最大保护面积(m2/A或 m2/B); K——修正系数;

Qe——计算单元中每个灭火器设置点的最小需配灭火级别(A或B); N——计算单元中的灭火器设置点数(个)。2.2.2 灭火器配置设计图例见本规范附录B。灭火器配置场所的火灾种类和危险等级

3.1 火灾种类

3.1.1 灭火器配置场所的火灾种类应根据该场所内的物质及其燃烧特性进行分类。3.1.2 灭火器配置场所的火灾种类可划分为以下五类: 1 A类火灾:固体物质火灾。

B类火灾:液体火灾或可熔化固体物质火灾。3 C类火灾:气体火灾。4 D类火灾:金属火灾。

E类火灾(带电火灾):物体带电燃烧的火灾。

3.2 危险等级

3.2.1 工业建筑灭火器配置场所的危险等级,应根据其生产、使用、储存物品的火灾危险性,可燃物数量,火灾蔓延速度,扑救难易程度等因素,划分为以下三级:

严重危险级:火灾危险性大,可燃物多,起火后蔓延迅速,扑救困难,容易造成重大财产损失的场所; 2 中危险级:火灾危险性较大,可燃物较多,起火后蔓延较迅速,扑救较难的场所; 3 轻危险级:火灾危险性较小,可燃物较少,起火后蔓延较缓慢,扑救较易的场所。工业建筑灭火器配置场所的危险等级举例见本规范附录C。

3.2.2 民用建筑灭火器配置场所的危险等级,应根据其使用性质,人员密集程度,用电用火情况,可燃物数量,火灾蔓延速度,扑救难易程度等因素,划分为以下三级:

严重危险级:使用性质重要,人员密集,用电用火多,可燃物多,起火后蔓延迅速,扑救困难,容易造成重大财产损失或人员群死群伤的场所;

中危险级:使用性质较重要,人员较密集,用电用火较多,可燃物较多,起火后蔓延较迅速,扑救较难的场所;

轻危险级:使用性质一般,人员不密集,用电用火较少,可燃物较少,起火后蔓延较缓慢,扑救较易的场所。民用建筑灭火器配置场所的危险等级举例见本规范附录D。灭火器的选择

4.1 一般规定

4.1.1 灭火器的选择应考虑下列因素: 1 灭火器配置场所的火灾种类; 2 灭火器配置场所的危险等级; 3 灭火器的灭火效能和通用性; 4 灭火剂对保护物品的污损程度; 5 灭火器设置点的环境温度; 6 使用灭火器人员的体能。

4.1.2 在同一灭火器配置场所,宜选用相同类型和操作方法的灭火器。当同一灭火器配置场所存在不同火灾种类时,应选用通用型灭火器。

4.1.3 在同一灭火器配置场所,当选用两种或两种以上类型灭火器时,应采用灭火剂相容的灭火器。4.1.4 不相容的灭火剂举例见本规范附录E的规定。

4.2 灭火器的类型选择

4.2.1 A 类火灾场所应选择水型灭火器、磷酸铵盐干粉灭火器、泡沫灭火器或卤代烷灭火器。

4.2.2 B类火灾场所应选择泡沫灭火器、碳酸氢钠干粉灭火器、磷酸铵盐干粉灭火器、二氧化碳灭火器、灭B类火灾的水型灭火器或卤代烷灭火器。

极性溶剂的B类火灾场所应选择灭B类火灾的抗溶性灭火器。

4.2.3 C 类火灾场所应选择磷酸铵盐干粉灭火器、碳酸氢钠干粉灭火器、二氧化碳灭火器或卤代烷灭火器。4.2.4 D类火灾场所应选择扑灭金属火灾的专用灭火器。

4.2.5 E类火灾场所应选择磷酸铵盐干粉灭火器、碳酸氢钠干粉灭火器、卤代烷灭火器或二氧化碳灭火器,但不得选用装有金属喇叭喷筒的二氧化碳灭火器。

4.2.6 非必要场所不应配置卤代烷灭火器。非必要场所的举例见本规范附录F。必要场所可配置卤代烷灭火器。灭火器的设置

5.1 一般规定

5.1.1 灭火器应设置在位置明显和便于取用的地点,且不得影响安全疏散。5.1.2 对有视线障碍的灭火器设置点,应设置指示其位置的发光标志。

5.1.3 灭火器的摆放应稳固,其铭牌应朝外。手提式灭火器宜设置在灭火器箱内或挂钩、托架上,其顶部离地面高度不应大于1.50m;底部离地面高度不宜小于0.08m。灭火器箱不得上锁。

5.1.55.1.4 灭火器不宜设置在潮湿或强腐蚀性的地点。当必须设置时,应有相应的保护措施。灭火器设置在室外时,应有相应的保护措施。5.1.5 灭火器不得设置在超出其使用温度范围的地点。

5.2 灭火器的最大保护距离

5.2.1 设置在A类火灾场所的灭火器,其最大保护距离应符合表5.2.1的规定。

表5.2.1 A类火灾场所的灭火器最大保护距离(m)灭火器型式

危险等级 手提式 灭火器 推车式 灭火器

严重危险级 15 30 中危险级 20 40 轻危险级 25 50

5.2.2 设置在B、C类火灾场所的灭火器,其最大保护距离应符合表5.2.2的规定。

表5.2.2 B、C类火灾场所的灭火器最大保护距离(m)灭火器型式

危险等级 手提式 灭火器 推车式 灭火器

严重危险级 9 18 中危险级 12 24 轻危险级 15 30

5.2.3 D类火灾场所的灭火器,其最大保护距离应根据具体情况研究确定。

5.2.4 E类火灾场所的灭火器,其最大保护距离不应低于该场所内A类或B类火灾的规定。

灭火器的配置

6.1 一般规定

6.1.1 一个计算单元内配置的灭火器数量不得少于2具。6.1.2 每个设置点的灭火器数量不宜多于5具。

6.1.3 当住宅楼每层的公共部位建筑面积超过100m2时,应配置1具1A的手提式灭火器;每增加100m2时,增配1具1A的手提式灭火器。

6.2 灭火器的最低配置基准

6.2.1 A类火灾场所灭火器的最低配置基准应符合表6.2.1的规定。

表6.2.1 A类火灾场所灭火器的最低配置基准 危险等级 严重危险级 中危险级 轻危险级 单具灭火器最小配置灭火级别 3A 2A 1A 单位灭火级别最大保护面积(m2/A)50 75 100

6.2.2 B、C类火灾场所灭火器的最低配置基准应符合表6.2.2的规定。

表6.2.2 B、C类火灾场所灭火器的最低配置基准 危险等级 严重危险级 中危险级 轻危险级

单具灭火器最小配置灭火级别 89B 55B 21B 单位灭火级别最大保护面积(m2/B)0.5 1.0 1.5

6.2.3 D类火灾场所的灭火器最低配置基准应根据金属的种类、物态及其特性等研究确定。6.2.4 E类火灾场所的灭火器最低配置基准不应低于该场所内A类(或B类)火灾的规定。灭火器配置设计计算

7.1 一般规定

7.1.1 灭火器配置的设计与计算应按计算单元进行。灭火器最小需配灭火级别和最少需配数量的计算值应进位取整。7.1.2 每个灭火器设置点实配灭火器的灭火级别和数量不得小于最小需配灭火级别和数量的计算值。

7.1.3 灭火器设置点的位置和数量应根据灭火器的最大保护距离确定,并应保证最不利点至少在1具灭火器的保护范围内。

7.2 计算单元

7.2.1 灭火器配置设计的计算单元应按下列规定划分:

当一个楼层或一个水平防火分区内各场所的危险等级和火灾种类相同时,可将其作为一个计算单元。2 当一个楼层或一个水平防火分区内各场所的危险等级和火灾种类不相同时,应将其分别作为不同的计算单元。3 同一计算单元不得跨越防火分区和楼层。7.2.2 计算单元保护面积的确定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建筑物应按其建筑面积确定; 可燃物露天堆场,甲、乙、丙类液体储罐区,可燃气体储罐区应按堆垛、储罐的占地面积确定。7.3 配置设计计算

7.3.1 计算单元的最小需配灭火级别应按下式计算: S Q = K ——(7.3.1)U 式中 Q ——计算单元的最小需配灭火级别(A或B); S ——计算单元的保护面积(m2);

U ——A类或B类火灾场所单位灭火级别最大保护面积(m2/A或 m2/B); K ——修正系数。

7.3.2 修正系数应按表7.3.2的规定取值。

表7.3.2 修正系数 计算单元 K 未设室内消火栓系统和灭火系统 1.0 设有室内消火栓系统 0.9 设有灭火系统 0.7 设有室内消火栓系统和灭火系统 0.5 可燃物露天堆场 甲、乙、丙类液体储罐区 可燃气体储罐区 0.3

7.3.3 歌舞娱乐放映游艺场所、网吧、商场、寺庙以及地下场所等的计算单元的最小需配灭火级别应按下式计算: S Q = 1.3 K ——(7.3.3)U 7.3.4 计算单元中每个灭火器设置点的最小需配灭火级别应按下式计算: Q Qe = ——(7.3.4)N 式中 Qe ——计算单元中每个灭火器设置点的最小需配灭火级别(A或 B)N ——计算单元中的灭火器设置点数(个)。

7.3.5 灭火器配置的设计计算可按下述程序进行: 1 确定各灭火器配置场所的火灾种类和危险等级; 2 划分计算单元,计算各计算单元的保护面积; 3 计算各计算单元的最小需配灭火级别; 4 确定各计算单元中的灭火器设置点的位置和数量; 5 计算每个灭火器设置点的最小需配灭火级别; 6 确定每个设置点灭火器的类型、规格与数量; 7 确定每具灭火器的设置方式和要求;

;8 在工程设计图上用灭火器图例和文字标明灭火器的型号、数量与设置位置。

附录A 建筑灭火器配置类型、规格和灭火级别基本参数举例

表A.0.1 手提式灭火器类型、规格和灭火级别

灭火器类型 灭火剂充装量

(规格)灭火器类型规格代码(型号)L kg A类 B类 水型 3 ― MS/Q3 1A

灭火级别 MS/T6 55B 9 ― MS/Q9 2A-MS/T9 89B 泡沫 3 ― MP3、MP/AR3 1A 55B 4 ― MP4、MP/AR4 1A 55B 6 ― MP6、MP/AR6 1A 55B 9 ― MP9、MP/AR9 2A 89B 干粉

(碳酸氢钠)― 1 MF1 ― 21B ― 2 MF2 ― 21B ― 3 MF3 ― 34B ― 4 MF4 ― 55B ― 5 MF5 ― 89B ― 6 MF6 ― 89B ― 8 MF8 ― 144B ― 10 MF10 ― 144B 干粉

(磷酸铵盐)― 1 MF/ABC1 1A 21B ― 2 MF/ABC2 1A 21B ― 3 MF/ABC3 2A 34B ― 4 MF/ABC4 2A 55B ― 5 MF/ABC5 3A 89B ― 6 MF/ABC6 3A 89B ― 8 MF/ABC8 4A 144B ― 10 MF/ABC10 6A 144B

续表A.0.1

灭火器类型 灭火剂充装量

(规格)灭火器类型规格代码L kg A类 B类 卤代烷

(1211)― 1 MY1 ― 21B ― 2 MY2(0.5A)21B ― 3 MY3(0.5A)34B ― 4 MY4 1A 34B ― 6 MY6 1A 55B 二氧化碳 ― 2 MT2 ― 21B ― 3 MT3 ― 21B ― 5 MT5 ― 34B

灭火级别(型号)― 7 MT7 ― 55B

表A.0.2 推车式灭火器类型、规格和灭火级别

灭火器类型 灭火剂充装量

(规格)灭火器类型规格代码 L kg A类 B类 水型 20 MST20 4A ―

灭火级别(型号)45 MST40 4A ― 60 MST60 4A ― 125 MST125 6A ―

泡沫 20 MPT20、MPT/AR20 4A 113B 45 MPT40、MPT/AR40 4A 144B 60 MPT60、MPT/AR60 4A 233B 125 MPT125 MPT/AR125 6A 297B 干粉

(碳酸氢钠)― 20 MFT20 ― 183B ― 50 MFT50 ― 297B ― 100 MFT100 ― 297B ― 125 MFT125 ― 297B 干粉

(磷酸铵盐)― 20 MFT/ABC20 6A 183B ― 50 MFT/ABC50 8A 297B ― 100 MFT/ABC100 10A 297B ― 125 MFT/ABC125 10A 297B 卤代烷

(1211)― 10 MYT10 ― 70B ― 20 MYT20 ― 144B ― 30 MYT30 ― 183B ― 50 MYT50 ― 297B

二氧化碳 ― 10 MTT10 ― 55B ― 20 MTT20 ― 70B ― 30 MTT30 ― 113B ― 50 MTT50 ― 183B

附录B 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图例

表B.0.1 手提式、推车式灭火器图例 序 号 图 例 名 称 1 手提式灭火器

portable fire extinguisher 2 推车式灭火器

wheeled fire extinguisher 表B.0.2 灭火剂种类图例 序 号 图 例 名 称 3 水 water 4 泡沫 foam 5 含有添加剂的水 water with additive

续表B.0.2 序 号 图 例 名 6 BC类干粉 称 BC powder 7 ABC类干粉 ABC powder 8 卤代烷 Halon 9 二氧化碳 carbon dioxide(CO2)10 非卤代烷和二氧化碳类 气体灭火剂 extinguishing gas other than Halon or CO2

表B.0.3 灭火器图例举例

序 号 图 例 名11 手提式清水灭火器 称 Water Portable extinguisher 12 手提式ABC类干粉灭火器

ABC powder Portable extinguisher 13 手提式二氧化碳灭火器 Carbon dioxide Portable extinguisher 14 推车式BC类干粉灭火器

Wheeled BC powder extinguisher

附录C 工业建筑灭火器配置场所的危险等级举例 表C 工业建筑灭火器配置场所的危险等级举例 危险等级 举 厂房和露天、半露天生产装置区 库房和露天、半露天堆场

严重危险级

1.闪点<60℃的油品和有机溶剂的提炼、回收、洗涤部位及其泵房、灌桶间 1.化学危险物品库房

2.橡胶制品的涂胶和胶浆部位 2.装卸原油或化学危险物品的车站、码头 3.二硫化碳的粗馏、精馏工段及其应用部位 3.甲、乙类液体储罐区、桶装库房、堆场

4.甲醇、乙醇、丙酮、丁酮、异丙醇、醋酸乙酯、苯等的合成、精制厂房 4.液化石油气储罐区、桶装库房、堆场 5.植物油加工厂的浸出厂房 5.棉花库房及散装堆场 6.洗涤剂厂房石蜡裂解部位、冰醋酸裂解厂房 6.稻草、芦苇、麦秸等堆场

7.环氧氢丙烷、苯乙烯厂房或装置区 7.赛璐珞及其制品、漆布、油布、油纸及其制品,油绸及其制品库房 8.液化石油气灌瓶间 8.酒精度为60 度以上的白酒库房

9.天然气、石油伴生气、水煤气或焦炉煤气的净化(如脱硫)厂房压缩机室及鼓风机室 10.乙炔站、氢气站、煤气站、氧气站 11.硝化棉、赛璐珞厂房及其应用部位 12.黄磷、赤磷制备厂房及其应用部位 13.樟脑或松香提炼厂房,焦化厂精萘厂房 14.煤粉厂房和面粉厂房的碾磨部位

15.谷物筒仓工作塔、亚麻厂的除尘器和过滤器室 16.氯酸钾厂房及其应用部位

17.发烟硫酸或发烟硝酸浓缩部位 18.高锰酸钾、重铬酸钠厂房

19.过氧化钠、过氧化钾、次氯酸钙厂房

20.各工厂的总控制室、分控制室 21.国家和省级重点工程的施工现场

22.发电厂(站)和电网经营企业的控制室、设备间

续表C 危险等级 举 厂房和露天、半露天生产装置区 库房和露天、半露天堆场

中危险级

1.闪点≥ 60 ℃的油品和有机溶剂的提炼、回收工段及其抽送泵房 1.丙类液体储罐区、桶装库房、堆场

2.柴油、机器油或变压器油灌桶间 2.化学、人造纤维及其织物和棉、毛、丝、麻及其织物的库房、堆场 3.润滑油再生部位或沥青加工厂房 3.纸、竹、木及其制品的库房、堆场 4.植物油加工精炼部位 4.火柴、香烟、糖、茶叶库房 5.油浸变压器室和高、低压配电室 5.中药材库房 6.工业用燃油、燃气锅炉房 6.橡胶、塑料及其制品的库房 7.各种电缆廊道 7.粮食、食品库房、堆场

8.油淬火处理车间 8.电脑、电视机、收录机等电子产品及家用电器库房 9.橡胶制品压延、成型和硫化厂房 9.汽车、大型拖拉机停车库 10.木工厂房和竹、藤加工厂房 10.酒精度小于60 度的白酒库房 11.针织品厂房和纺织、印染、化纤生产的干燥部位 11.低温冷库 12.服装加工厂房、印染厂成品厂房 13.麻纺厂粗加工厂房、毛涤厂选毛厂房 14.谷物加工厂房

15.卷烟厂的切丝、卷制、包装厂房 16.印刷厂的印刷厂房

17.电视机、收录机装配厂房 18.显像管厂装配工段烧枪间 19.磁带装配厂房

20.泡沫塑料厂的发泡、成型、印片、压花部位 21.饲料加工厂房

22.地市级及以下的重点工程的施工现场

续表C 危险等级 举 例 厂房和露天、半露天生产装置区 库房和露天、半露天堆场

轻危险级

1.金属冶炼、铸造、铆焊、热轧、锻造、热处理厂房 1.钢材库房、堆场 2.玻璃原料熔化厂房 2.水泥库房、堆场

3.陶瓷制品的烘干、烧成厂房 3.搪瓷、陶瓷制品库房、堆场

4.酚醛泡沫塑料的加工厂房 4.难燃烧或非燃烧的建筑装饰材料库房、堆场 5.印染厂的漂炼部位 5.原木库房、堆场 6.化纤厂后加工润湿部位 6.丁、戊类液体储罐区、桶装库房、堆场 7.造纸厂或化纤厂的浆粕蒸煮工段 8.仪表、器械或车辆装配车间 9.不燃液体的泵房和阀门室 10.金属(镁合金除外)冷加工车间 11.氟里昂厂房

附录D 民用建筑灭火器配置场所的危险等级举例 表D 民用建筑灭火器配置场所的危险等级举例 危险等级 举 例

严重危险级

1.县级及以上的文物保护单位、档案馆、博物馆的库房、展览室、阅览室 2.设备贵重或可燃物多的实验室

3.广播电台、电视台的演播室、道具间和发射塔楼 4.专用电子计算机房

5.城镇及以上的邮政信函和包裹分检房、邮袋库、通信枢纽及其电信机房 6.客房数在50间以上的旅馆、饭店的公共活动用房、多功能厅、厨房 7.体育场(馆)、电影院、剧院、会堂、礼堂的舞台及后台部位 8.住院床位在50张及以上的医院的手术室、理疗室、透视室、心电图室、药房、住院部、门诊部、病历室 9.建筑面积在2000m2及以上的图书馆、展览馆的珍藏室、阅览室、书库、展览厅 10.民用机场的候机厅、安检厅及空管中心、雷达机房 11.超高层建筑和一类高层建筑的写字楼、公寓楼 12.电影、电视摄影棚

13.建筑面积在1000m2及以上的经营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的商场、商店的库房及铺面 14.建筑面积在200m2及以上的公共娱乐场所 15.老人住宿床位在50张及以上的养老院

16.幼儿住宿床位在50张及以上的托儿所、幼儿园 17.学生住宿床位在100张及以上的学校集体宿舍 18.县级及以上的党政机关办公大楼的会议室

19.建筑面积在500 m2及以上的车站和码头的候车(船)室、行李房 20.城市地下铁道、地下观光隧道 21.汽车加油站、加气站

22.机动车交易市场(包括旧机动车交易市场)及其展销厅 23.民用液化气、天然气灌装站、换瓶站、调压站

中危险级

1.县级以下的文物保护单位、档案馆、博物馆的库房、展览室、阅览室 2.一般的实验室

3.广播电台电视台的会议室、资料室

4.设有集中空调、电子计算机、复印机等设备的办公室

5.城镇以下的邮政信函和包裹分检房、邮袋库、通信枢纽及其电信机房 6.客房数在50间以下的旅馆、饭店的公共活动用房、多功能厅和厨房 7.体育场(馆)、电影院、剧院、会堂、礼堂的观众厅

8.住院床位在50张以下的医院的手术室、理疗室、透视室、心电图室、药房、住院部、门诊部、病历室 9.建筑面积在2000m2以下的图书馆、展览馆的珍藏室、阅览室、书库、展览厅 10.民用机场的检票厅、行李厅 11.二类高层建筑的写字楼、公寓楼 续表D 危险等级 举 例 12.高级住宅、别墅

13.建筑面积在1000m2以下的经营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的商场、商店的库房及铺面 14.建筑面积在200m2以下的公共娱乐场所 15.老人住宿床位在50张以下的养老院

16.幼儿住宿床位在50张以下的托儿所、幼儿园 17.学生住宿床位在100张以下的学校集体宿舍 18.县级以下的党政机关办公大楼的会议室 19.学校教室、教研室

20.建筑面积在500 m2以下的车站和码头的候车(船)室、行李房 21.百货楼、超市、综合商场的库房、铺面 22.民用燃油、燃气锅炉房

23.民用的油浸变压器室和高、低压配电室

轻危险级

1.日常用品小卖店及经营难燃烧或非燃烧的建筑装饰材料商店 2.未设集中空调、电子计算机、复印机等设备的普通办公室 3.旅馆、饭店的客房 4.普通住宅

5.各类建筑物中以难燃烧或非燃烧的建筑构件分隔的并主要存贮难燃烧或非燃烧材料的辅助房间

附录E 不相容的灭火剂举例

表E 不相容的灭火剂举例 灭火剂类型 不相容的灭火剂 干粉与干粉 磷酸铵盐 碳酸氢钠、碳酸氢钾 干粉与泡沫 碳酸氢钠、碳酸氢钾 蛋白泡沫 泡沫与泡沫 蛋白泡沫、氟蛋白泡沫 水成膜泡沫

附录F 非必要配置卤代烷灭火器的场所举例 表F.0.1 民用建筑类非必要配置卤代烷灭火器的场所举例 序号 名 称 电影院、剧院、会堂、礼堂、体育馆的观众厅 2 医院门诊部、住院部 学校教学楼、幼儿园与托儿所的活动室 4 办公楼 车站、码头、机场的候车、候船、候机厅 6 旅馆的公共场所、走廊、客房 7 商店 百货楼、营业厅、综合商场 9 图书馆一般书库 10 展览厅 11 住宅 民用燃油、燃气锅炉房

表F.0.2 工业建筑类非必要配置卤代烷灭火器的场所举例 序号 名 称 橡胶制品的涂胶和胶浆部位;压延成型和硫化厂房 2 橡胶、塑料及其制品库房 植物油加工厂的浸出厂房;植物油加工精炼部位 4 黄磷、赤磷制备厂房及其应用部位 5 樟脑或松香提炼厂房、焦化厂精萘厂房 6 煤粉厂房和面粉厂房的碾磨部位 谷物筒仓工作塔、亚麻厂的除尘器和过滤器室 8 散装棉花堆场 稻草、芦苇、麦秸等堆场 10 谷物加工厂房 11 饲料加工厂房 粮食、食品库房及粮食堆场 13 高锰酸钾、重铬酸钠厂房 过氧化钠、过氧化钾、次氯酸钙厂房 15 可燃材料工棚 可燃液体贮罐、桶装库房或堆场 17 柴油、机器油或变压器油灌桶间 18 润滑油再生部位或沥青加工厂房 泡沫塑料厂的发泡、成型、印片、压花部位 化学、人造纤维及其织物和棉、毛、丝、麻及其织物的库房 21 酚醛泡沫塑料的加工厂房 化纤厂后加工润湿部位;印染厂的漂炼部位 23 木工厂房和竹、藤加工厂房 续表F.0.2 序号 名 称 纸张、竹、木及其制品的库房、堆场 25 造纸厂或化纤厂的浆粕蒸煮工段 26 玻璃原料熔化厂房 陶瓷制品的烘干、烧成厂房 28 金属(镁合金除外)冷加工车间 29 钢材库房、堆场 30 水泥库房

搪瓷、陶瓷制品库房

难燃烧或非燃烧的建筑装饰材料库房 33 原木堆场

本规范用词说明 为便于在执行本规范条文时区别对待,对要求严格程度不同的用词说明如下: 1)表示很严格,非这样做不可的用词:

正面词采用“必须”;反面词采用“严禁”。2)表示严格,在通常情况下均应这样做的用词:

正面词采用“应”;反面词采用“不应”或“不得”。3)表示允许稍有选择,在条件许可时首先应这样做的用词:

正面词采用“宜;反面词采用“不宜”。

5.建筑灭火器配置讲义 篇五

新建、扩建的建设工程,灭火器安装设置前,施工人员要对安装条件进行检查,重点对照经批准的消防设计文件以及灭火器配置标准、设置要求(其配置标准、设置要求详见《消防安全技术实务》第三篇第十四章相关内容)等,检查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文件(设计图纸、设计说明、材料表等)的合法性和完整性,施工现场灭火器安装配置的基本条件等。施工中,按照国家标准《建筑灭火器配置验收及检查规范》GB50444的要求,组织产品到场后的现场检查、安装设置和竣工验收。

一、灭火器及灭火器箱现场检查

灭火器购置进场后,首先对灭火器及其附件、灭火器箱等消防产品进行现场检查,灭火器的配置类型、规格、数量等符合消防设计文件要求;经检查不合格的,不得用于安装设置。

(一)灭火器及灭火器箱质量保证文件检查

1.检查内容:检查灭火器及其附件、灭火器箱符合市场准入规定的证明文件、出厂合格证、使用和维修说明;核查产品与市场准入文件、消防设计文件的一致性。

2.检查方法:查阅相关资料,与到场的灭火器及其附件、灭火器箱进行一致性核对。

3.合格判定标准

点击【消防工程师学习资料】或打开http:///category/xfs1?wenkuwd,注册开森学(学尔森在线学习的平台)账号,免费领取学习大礼包,包含:①真题答案及解析 ②题库 ③官方教材电子版 ④消防规范20套 ⑤全套试听视频 ⑥224分钟基础精讲课 ⑦120分钟考点剖析 ⑧120分钟考情精讲 ⑨70分钟案例分析 ⑩77分钟通过率分析课 符合下列要求的,灭火器及灭火器箱质量保证文件检查判定为合格,否则,判定为不合格:

(1)各类型、各规格型号的灭火器及其附件、灭火器箱、发光指示标志的质量保证文件符合市场准入规定,具有法定消防产品检测机构型式检验合格的检验报告,校核其质量保证文件复印件,与原件一致无误、无涂改。

(2)每具灭火器及其挂钩、托架等附件、灭火器箱、发光指示标志均有对应的出厂合格证。

(3)到场灭火器、灭火器箱的外观、标志、规格型号、结构部件、材料、性能参数、生产厂名及其厂址等与其型式检验报告相一致。

(4)到场灭火器箱、灭火器及其配件的类型、规格、数量,以及灭火器的灭火级别等与经消防设计审核、备案检查合格的建设工程消防设计文件要求一致。

(5)每具灭火器及其附件均有使用说明书,其内容包括灭火器及其附件安装、操作和维护保养的说明、警告和提示;并有灭火器维修、再充装时阅读生产厂家维修手册的提示。

(二)灭火器箱现场质量检查

1.外观标志检查

(1)检查内容:检查灭火器箱标志、铭牌、使用说明标识以及翻盖式灭火器箱开启标识。

(2)检查方法:目测检查外观标志内容,采用直尺测量文字标识尺寸。

(3)合格判定标准

符合下列要求的,灭火器箱外观标志检查判定为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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②采用直尺测量字体尺寸,不得小于30mm×60mm(宽×高)。

③灭火器箱正面粘贴发光标识。

④灭火器箱的正面右下角设置耐久性铭牌,铭牌内容包括产品名称、型号规格、注册商标或者生产厂家名称、生产厂址、生产日期或者产品批号、执行标准等。

⑤翻盖式灭火器箱在翻盖上标注有开启方向的标示。

2.灭火器箱外观质量检查

(1)检查内容:检查灭火器箱机械加工质量、配件及零部件安装质量及其公差等。

(2)检查方法:目测检查灭火器箱机械加工质量,采用直尺、游标卡尺等测量零部件装配公差。

(3)合格判定标准

符合下列要求的,灭火器箱外观质量检查判定为合格:

①灭火器箱各表面无凹凸不平,箱体无烧穿、焊瘤、毛刺、铆印,冲压件表面无折皱等明显的机械加工缺陷。

②灭火器箱箱体无歪斜、翘曲等变形,置地型灭火器箱在水平地面上无倾斜、摇晃等现象。

点击【消防工程师学习资料】或打开http:///category/xfs1?wenkuwd,注册开森学(学尔森在线学习的平台)账号,免费领取学习大礼包,包含:①真题答案及解析 ②题库 ③官方教材电子版 ④消防规范20套 ⑤全套试听视频 ⑥224分钟基础精讲课 ⑦120分钟考点剖析 ⑧120分钟考情精讲 ⑨70分钟案例分析 ⑩77分钟通过率分析课 ③不耐腐蚀金属材料制造的灭火器箱表面防腐涂层光滑平整,色泽均匀,无留痕、龟裂、气泡、划痕、碰伤、剥落和锈迹等缺陷。

④开门式灭火器箱的箱门关闭到位后,与四周框面平齐,与箱框之间的间隙均匀平直,不影响箱门开启。经游标卡尺实测检查,其箱门平面度公差不大于2mm,灭火器箱正面的零部件凸出箱门外表面高度不大于15mm,其他各面零部件凸出其外表面高度不大于10mm;经塞尺实测检查,门与框最大间隙不超过2.5mm。

⑤经游标卡尺实测检查,翻盖式灭火器箱箱盖在正面凸出不超过20mm,在侧面不超过45mm,且均不小于15mm。

3.箱体结构及箱门(盖)开启性能检查

(1)检查内容:检查翻盖式灭火器箱结构、开门式灭火器箱箱门结构及其开启性能。

(2)检查方法:目测检查翻盖式灭火器箱结构、开门式灭火器箱箱门结构和开启性能,在箱门、箱盖垂直方向采用测力计测量其开启力度,采用量角器测力其开启角度。

(3)合格判定标准

符合下列要求的,灭火器箱体结构及箱门性能检查判定为合格:

①翻盖式灭火器箱正面的上挡板在箱盖打开后能够翻转下落。

②开门式灭火器箱箱门设有箱门关紧装置,且无锁具。

③灭火器箱箱门、箱盖开启操作轻便灵活,无卡阻。

④经测力计实测检查,开启力不大于50N;箱门开启角度不小于165°,箱盖开点击【消防工程师学习资料】或打开http:///category/xfs1?wenkuwd,注册开森学(学尔森在线学习的平台)账号,免费领取学习大礼包,包含:①真题答案及解析 ②题库 ③官方教材电子版 ④消防规范20套 ⑤全套试听视频 ⑥224分钟基础精讲课 ⑦120分钟考点剖析 ⑧120分钟考情精讲 ⑨70分钟案例分析 ⑩77分钟通过率分析课 启角度不小于100°。1

一级消防工程师《消防安全技术综合能力》考点:建筑灭火器配置安装设置 [ 9月16日 ](三)灭火器及其附件到场质量检查

1.外观标志检查

(1)检查内容:检查灭火器发光标志,铭牌、永久性钢印标识的内容,警示说明等。

(2)检查方法:在黑暗的环境中目测检查灭火器发光标志,目测检查灭火器铭牌、钢印标识、警示说明等。

(3)合格判定标准

符合下列要求的,灭火器外观标志检查判定为合格:

①灭火器上的发光标识,无明显缺陷和损伤,能够在黑暗中显示灭火器位置。

②经检查,灭火器认证标志、铭牌的主要内容齐全,包括灭火器名称、型号和灭火剂种类,灭火级别和灭火种类,使用温度,驱动气体名称和数量(压力),制造企业名称,使用方法,再充装说明和日常维护说明等。贴花端正平服、不脱落,不缺边少字,无明显皱褶、气泡等缺陷。

③灭火器底圈或者颈圈等不受压位置的水压试验压力和生产日期等永久性钢印标识、钢印打制的生产连续序号等清晰。

④二氧化碳灭火器在瓶体肩部打制的钢印清晰,排列整齐,呈扇面状排列,钢印标记标注内容齐全。

点击【消防工程师学习资料】或打开http:///category/xfs1?wenkuwd,注册开森学(学尔森在线学习的平台)账号,免费领取学习大礼包,包含:①真题答案及解析 ②题库 ③官方教材电子版 ④消防规范20套 ⑤全套试听视频 ⑥224分钟基础精讲课 ⑦120分钟考点剖析 ⑧120分钟考情精讲 ⑨70分钟案例分析 ⑩77分钟通过率分析课 ⑤灭火器压力指示器表盘有灭火剂适用标识(如,干粉灭火剂用“F”表示,水基型灭火剂用“S”表示,洁净气体灭火剂用“J”表示等);指示器红区、黄区范围分别标有“再充装”、“超充装”的字样。

⑥推车式灭火器采用旋转式喷射枪的,其枪体上标注有指示开启方法的永久性标识。

2.外观质量检查

(1)检查内容:检查灭火器及其附件机械加工、外表涂层、贴花等质量。

(2)检查方法:目测检查灭火器及其附件外表涂层、电镀件表面。

(3)合格判定标准

符合下列要求的,灭火器及其附件外观质量检查判定为合格:

①灭火器筒体及其挂钩、托架等无明显缺陷和机械损伤。

②灭火器及其挂钩、托架等外表涂层色泽均匀,无龟裂、明显流痕、气泡、划痕、碰伤等缺陷;灭火器的电镀件表面无气泡、明显划痕、碰伤等缺陷。

3.结构检查

(1)检查内容:检查灭火器结构以及保险机构、器头(阀门)、压力指示器、喷射软管及喷嘴、推车式灭火器推行机构等装配质量。

(2)检查方法:目测检查灭火器结构及其附件装配质量,采用钢卷尺、直尺等测量其软管、推行装置等部件。

(3)合格判定标准

符合下列要求的,灭火器结构检查判定为合格:

①灭火器开启机构灵活、性能可靠,不得倒置开启和使用;提把和压把无机械损点击【消防工程师学习资料】或打开http:///category/xfs1?wenkuwd,注册开森学(学尔森在线学习的平台)账号,免费领取学习大礼包,包含:①真题答案及解析 ②题库 ③官方教材电子版 ④消防规范20套 ⑤全套试听视频 ⑥224分钟基础精讲课 ⑦120分钟考点剖析 ⑧120分钟考情精讲 ⑨70分钟案例分析 ⑩77分钟通过率分析课 伤,表面不得有毛刺、锐边等影响操作的缺陷。

②灭火器器头(阀门)外观完好,无破损,并安装有保险装置,保险装置的铅封(塑料带、线封)完好无损。

③除二氧化碳灭火器以外的贮压式灭火器装有压力指示器。经检查,压力指示器的种类与灭火器种类相符,其指针在绿色区域范围内;压力指示器20℃时显示的工作压力值与灭火器标志上标注的20℃的充装压力相同。

④二氧化碳灭火器的阀门能够手动开启、自动关闭,其器头设有超压保护装置,保护装置完好有效。

⑤3kg(L)以上充装量的配有喷射软管,经钢卷尺测量,手提式灭火器喷射软管的长度(不包括软管两端的接头)不得小于400 mm,推车式灭火器喷射软管的长度(不包括软管两端的接头和喷射枪)不得小于4m。

⑥手提式灭火器装有间歇喷射机构。除二氧化碳灭火器以外的推车式灭火器的喷射软管前端,装有可间歇喷射的喷射枪,设有喷射枪夹持装置,灭火器推行时喷射枪不脱落。

⑦推车式灭火器的行驶机构完好,有足够的通过性能,推行时无卡阻;经直尺实际测量,灭火器整体(轮子除外)最低位置与地面之间的间距不小于100 mm。

二、安装设置

灭火器稳固安装在便于取用,且不影响人员安全疏散的位置,铭牌朝外,灭火器器头向上,其配置点的环境温度不得超出灭火器使用温度范围。灭火器安装设置包括灭火器、灭火器箱、挂钩、托架和发光指示标识等安装。灭火器箱箱体正面或者灭火器设置点附近的墙面上,设有指示灭火器位置的发光标识;有视线障点击【消防工程师学习资料】或打开http:///category/xfs1?wenkuwd,注册开森学(学尔森在线学习的平台)账号,免费领取学习大礼包,包含:①真题答案及解析 ②题库 ③官方教材电子版 ④消防规范20套 ⑤全套试听视频 ⑥224分钟基础精讲课 ⑦120分钟考点剖析 ⑧120分钟考情精讲 ⑨70分钟案例分析 ⑩77分钟通过率分析课 碍的灭火器配置点,在其醒目部位设置指示灭火器位置的发光标识。

(一)手提式灭火器安装设置要求

手提式灭火器设置在灭火器箱内或者挂钩、托架上;环境干燥、洁净的场所可直接将其放置在地面上,其安装设置按照经消防设计审核、备案抽查合格的消防设计文件和安装说明实施。

1.灭火器箱的安装

(1)灭火器箱不得被遮挡、上锁或者拴系。

(2)灭火器箱箱门开启方便灵活,开启后不得阻挡人员安全疏散。开门型灭火器箱的箱门开启角度不得小于165°,翻盖型灭火器箱的翻盖开启角度不得小于100°。

(3)嵌墙式灭火器箱的安装高度,按照手提式灭火器顶部与地面距离不大于1.50 m,底部与地面距离不小于0.08 m的要求确定。

2.灭火器挂钩、托架等附件安装

(1)挂钩、托架安装后,能够承受5倍的手提式灭火器(当5倍的手提式灭火器质量小于45kg时,按45kg计)的静载荷,承载5min后,不出现松动、脱落、断裂和明显变形等现象。

(2)挂钩、托架按照下列要求安装:

①保证可用徒手的方式便捷地取用设置在挂钩、托架上的手提式灭火器;②2具及2具以上手提式灭火器相邻设置在挂钩、托架上时,可任取其中1具。

(3)设有夹持带的挂钩、托架,夹持带的开启方式可从正面看到。当夹持带打开时,灭火器不得坠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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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推车式灭火器的设置

推车式灭火器设置在平坦的场地上,不得设置在台阶、坡道等地方,其设置按照消防设计文件和安装说明实施。在没有外力作用下,推车式灭火器不得自行滑动,推车式灭火器的设置和防止自行滑动的固定措施等均不得影响其操作使用和正常行驶移动。2

6.《灭火器的设置与配置》 篇六

根据《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

灭火器的选择

1、火灾种类

灭火器配置场所的火灾种类可划分为以下五类:

A

类火灾:固体物质火灾。

B

类火灾:液体火灾或可熔化固体物质火灾。

C

类火灾:气体火灾。

D

类火灾:金属火灾。

E

类火灾(带电火灾):物体带电燃烧的火灾。

2、危险等级

工业建筑灭火器配置场所的危险等级,划分为以下三级:

严重危险级:甲乙类物品生产储存场所

中危险级:丙类物品生产储存场所

轻危险级:丁戊类物品生产储存场所

民用建筑灭火器配置场所的危险等级,划分为以下三级:

严重危险级:使用性质重要,人员密集,用电用火多,可燃物多,起火后蔓延迅速,扑救困难,容易造成重大财产损失或人员群死群伤的场所;

中危险级:使用性质较重要,人员较密集,用电用火较多,可燃物较多,起火后蔓延较迅速,扑救较难的场所;

轻危险级:使用性质一般,人员不密集,用电用火较少,可燃物较少,起火后蔓延较缓慢,扑救较易的场所。

3、灭火器的选择

灭火器的选择应考虑下列因素

灭火器配置场所的火灾种类;

灭火器配置场所的危险等级;

灭火器的灭火效能和通用性;

灭火剂对保护物品的污损程度;

灭火器设置点的环境温度;

使用灭火器人员的体能。

在同一灭火器配置场所,宜选用相同类型和操作方法的灭火器。当同一灭火器配置场所存在不同火灾种类时,应选用通用型灭火器。

在同一灭火器配置场所,当选用两种或两种以上类型灭火器时,应采用灭火剂相容的灭火器。

灭火器的类型选择

A

类火灾场所应选择水型灭火器、磷酸铵盐干粉灭火器、泡沫灭火器或卤代烷灭火器。

B

类火灾场所应选择泡沫灭火器、碳酸氢钠干粉灭火器、磷酸铵盐干粉灭火器、二氧化碳灭火器、灭B

类火灾的水型灭火器或卤代烷灭火器。

极性溶剂的B

类火灾场所应选择灭B

类火灾的抗溶性灭火器。

C

类火灾场所应选择磷酸铵盐干粉灭火器、碳酸氢钠干粉灭火器、二氧化碳灭火器或卤代烷灭火器。

D

类火灾场所应选择扑灭金属火灾的专用灭火器。

E

类火灾场所应选择磷酸铵盐干粉灭火器、碳酸氢钠干粉灭火器、卤代烷灭火器或二氧化碳灭火器,但不得选用装有金属喇叭喷筒的二氧化碳灭火器。

灭火器的设置

1、一般规定

灭火器应设置在位置明显和便于取用的地点,且不得影响安全疏散。

对有视线障碍的灭火器设置点,应设置指示其位置的发光标志。

灭火器的摆放应稳固,其名牌应朝外。

手提式灭火器宜设置在灭火器箱内或挂钩、托架上,其顶部离地面高度不应大于1.50m;底部离地面高度不宜小于0.08m。灭火器箱不得上锁(可设不用钥匙即可开启的锁装置,别上当呀)。

灭火器不宜设置在潮湿或强腐蚀性的地点。当必须设置时,应有相应的保护措施。灭火器设置在室外时,应有相应的保护措施。

灭火器不得设置在超出其使用温度范围的地点。

2、灭火器的最大保护距离

下表是A

类火灾场所的灭火器最大保护距离(m)

设置在B、C

类火灾场所的灭火器,其最大保护距离应符合下表的规定。

下表是B、C

类火灾场所的灭火器最大保护距离(m)

灭火器的配置

许多学员容易混淆设置点和计算单元,一个计算单元包括N个设置点,每个设置点允许设置灭火器1-5个,不是2-5个。

每个计算单元配置的灭火器数量总数不少于2具。另外对于住宅建筑,每增加100m²才配一具灭火器,增加80m²是不配灭火器的。

请看详细规定:

1、一般规定

a、一个计算单元内配置的灭火器数量不得少于2具。

b、每个设置点的灭火器数量不宜多于5具。

c、当住宅楼每层的公共部位建筑面积超过100m²时,应配置1具1A的手提式灭火器;每增加100m²时,增配1具1A的手提式灭火器。

2、灭火器的最低配置基准

A

类火灾场所灭火器的最低配置基准应符合下表的规定。

下表是A

类火灾场所灭火器的最低配置基准

B、C

类火灾场所灭火器的最低配置基准应符合下表的规定。

下表是B、C

类火灾场所灭火器的最低配置基准

灭火器配置设计计算

1、一般规定

a、灭火器配置的设计与计算应按计算单元进行。灭火器最小需配灭火级别和最少需配数量的计算值应进位取整。

b、每个灭火器设置点实配灭火器的灭火级别和数量不得小于最小需配灭火级别和数量的计算值。

c、灭火器设置点的位置和数量应根据灭火器的最大保护距离确定,并应保证最不利点至少在1具灭火器的保护范围内。

2、计算单元

灭火器配置设计的计算单元应按下列规定划分:

a、当一个楼层或一个水平防火分区内各场所的危险等级和火灾种类相同时,可将其作为一个计算单元。

b、当一个楼层或一个水平防火分区内各场所的危险等级和火灾种类不相同时,应将其分别作为不同的计算单元。

c、同一计算单元不得跨越防火分区和楼层。

计算单元保护面积的确定应符合下列规定:

a、建筑物应按其建筑面积确定;

b、可燃物露天堆场,甲、乙、丙类液体储罐区,可燃气体储罐区应按堆垛、储罐的占地面积确定。

3、配置设计计算

计算单元的最小需配灭火级别应按下式计算:

Q

=

KS/U

式中

Q——计算单元的最小需配灭火级别(A

或B);

S——计算单位的保护面积(m²);

U——A

类或B

类火灾场所单位灭火器级别最大保护面积(m²/A

或m²/B);

K——修正系数

修正系数应按下表的规定取值。

歌舞娱乐放映游艺场所、网吧、商场、寺庙以及地下场所等的计算单元的最小需配灭火级别应按下式计算:

Q

=1.3

K

S/

U

计算单元中每个灭火器设置点的最小需配灭火级别应按下式计算:

Q

e

=

Q

/

N

式中:

Qe——计算单元中每个灭火器设置点的最小需配灭火级别(A

或B);

N——计算单元中的灭火器设置点数(个)。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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