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安大学2018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

2024-09-16

长安大学2018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通用7篇)

1.长安大学2018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 篇一

2021年长安大学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

长安大学座落于陕西省会西安,直属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是教育部和交通运输部、自然资源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陕西省人民政府共建的国家“世界一流学科建设高校”,下面是小编分享的2021年长安大学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文章内容希望大家喜欢。

一、培养目标

培养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德良好,具有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具有创新精神、创新能力和从事科学研究、教学、管理等工作能力的高层次学术型专门人才以及具有较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能够承担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具有良好职业素养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

二、招生计划

1、全日制

2021年我校计划招收全日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3120名(含推免生),其中学术学位硕士1590名,专业学位硕士1530名。

2、非全日制

2021年我校计划招收非全日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437名,其中会计专硕(125300)、工商管理硕士(125100)、公共管理硕士(125200)、工程管理硕士(125601)只招收非全日制硕士学位研究生,非全日制硕士学位研究生只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

3.最终招生人数以教育部正式下达招生计划为准,拟招收推免生和直博生人数以最后推免生系统确认的录取人数为准。

三、学习方式

硕士研究生按其学习方式分为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和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两种。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依据国家统一要求,执行相同的政策和标准。

1、全日制

全日制研究生是指符合国家研究生招生规定,通过研究生入学考试,被具有实施研究生教育资格的高等学校或其他高等教育机构录取,在基本修业年限或者学校规定年限内,全脱产在校学习的研究生。

2、非全日制

非全日制研究生是指符合国家研究生招生规定,通过研究生入学考试,被具有实施研究生教育资格的高等学校或其他高等教育机构录取,在基本修业年限或者学校规定的修业年限内,在从事其他职业或者社会实践的同时,采取多种方式和灵活时间安排进行非脱产学习的研究生。

四、就业方式

硕士研究生按就业方式分为定向就业和非定向就业两种类型。

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按定向合同就业;非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按本人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办法就业。

五、学制、毕业及学位授予

1、我校2021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学制均为3年,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最长学习年限为4年,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最长学习年限为5年,因创业休学的硕士研究生最长学习年限为6年。

2、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毕业时,我校根据其修业年限、学业成绩等,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发给相应的、注明学习方式(全日制或非全日制)的毕业证书;其学业水平达到学校规定的学位标准,可以申请授予相应的学位证书。

六、报考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学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二)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录取当年的8月25日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具有下述条件的同等学力的人员:

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并符合下列条件:

a、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8月25日满2年或2年以上;

b、以第一作者身份在所报考专业领域的核心期刊上发表文章一篇;

c、辅修过报考专业的.本科6门以上主干专业课程且成绩优良。

同等学力考生不能跨一级学科报考,并且复试时需进行加试。

4、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三)报名参加工商管理硕士(125100)、公共管理硕士(125200)、工程管理硕士(125601)招生考试的人员,按以下规定执行:

1、符合(一)中的条件要求。

2、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2)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或大学本科结业后,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同等学力并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3)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并有2年或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3、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相关考试招生政策同时按照《教育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意见》(教研〔2016〕2号)有关规定执行。

(四)专项计划

报考长安大学专项计划的考生,学业水平根据报考专业须符合条款(一)、(二)或(三)中的有关要求,同时还需满足以下的相关政策要求:

1、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

(1)面向少数民族考生,招生生源范围是西部12省(区、市),海南省,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河北、辽宁、吉林、黑龙江等4省民族自治地方和边境县(市),湖南湘西自治州、张家界市(享受西部政策的一县两区)和湖北省恩施自治州;(上述地区汉族考生应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工作3年以上,且报名时仍在民族区域自治地方工作。)内地西藏班、内地新疆班、民族院校、高校少数民族预科培养基地和少数民族硕士基础培训基地的教师和管理人员。

(2)招生专业重点向理工类、应用型专业倾斜。

(3)承诺毕业后回定向地区(单位)就业。其中,在职考生回原单位就业;非在职考生(含应届本科毕业生)回定向省(区、市、兵团)就业。

(4)计划招收18人。

2、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

(1)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的考生,应为高等学校(普通全日制)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

(2)报名时应选择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填报本人入伍前入学信息及入伍和退役等相关信息。

(3)计划招收15人。

3、单独命题入学考试招生计划

(1)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学历后连续工作4年以上,或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工作2年以上,业务优秀,已经发表过研究论文(技术报告)或者已经成为业务骨干,经考生所在单位同意和两名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定向就业本单位的在职人员。

(2)非长安大学在职人员。

(3)报名前须在长安大学研究生招生网下载“长安大学单独命题入学考试资格审查表”,经资格审核合格后方可报名。

(4)计划招收15人。

(五)现役军人和国防生报考,应当事先认真阅读了解解放军有关报考要求,遵守保密规定,按照规定填报报考信息并提交相关准许报考的批复文件。

七、考试科目

考试科目详见长安大学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考试范围详见长安大学研究生招生网。

八、报名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

(一)网上报名

1、网上报名时间为2020年10月10日至10月31日,每天9:00-22:00。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20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

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教育网址:http://yz.chsi.cn)浏览报考须知,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报考点以及我校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凡不按公告要求报名、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复试或录取的(个人报考信息应与户籍、学历、学籍信息完全一致),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一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2、考生应如实填写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规、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我校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

3、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需在线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

未能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应在网上报名结束前完成学历(学籍)核验。网报结束后仍未通过学历(学籍)校验或线下核验者不得参加现场确认或后续考试、复试。

4、已被招生单位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

5、报名点选择:

应届本科毕业生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手续;其他考生应选择户口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手续。

报考单独命题入学考试、尚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考生、同等学力考生(不含:工商管理硕士(125100)、公共管理硕士(125200)、工程管理硕士(125601))必须选择长安大学报名点。

6、参加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考生需到我校研究生招生网“资料下载”栏目下载“报考2021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硕士研究生考生登记表”,非在职考生须在该表“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民教处(高教处)意见”栏内填写意见并盖章;在职考生须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民教处(高教处)意见”和“单位意见(在职考生)”栏内分别填写意见并签字盖章,同时考生必须于网上确认(现场确认)前将该表原件寄至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7、考生报名、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时须签署《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并遵守相关约定及要求。

(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

1、所有考生均应当在规定时间内按考点要求在网上或到报考点指定地点现场核对并确认其网上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办。长安大学报名点确认时间2020年11月上旬(具体时间办法关注陕西省招生办公室公告和长安大学研招网公告),逾期不再补办。

2、考生网上确认(现场确认)应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还应提交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

3、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但通过报考单位核验的考生,在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时应提供相关材料。

4、所有考生均应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5、考生应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6、报考单独命题入学考试的考生另需提交两名本专业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信(推荐信格式在我校研究生招生网“资料下载”栏目下载)及专家职称证书复印件、考生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同意报考“定向培养”的介绍信(军人持师级以上介绍信)等材料。

(三)报考费

考生应当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九、入学考试及录取1、2020年12月19日至12月28日,考生可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请考生务必妥善保管个人网报用户名、密码及《准考证》、居民身份证等证件,避免泄露丢失造成损失。

2、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时间为:2020年12月26日至12月27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超过3小时或有使用画板等特殊要求的考试科目在12月28日进行(起始时间8:30,截止时间根据考试科目要求确定)。

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不在规定日期举行的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一律不予承认。

3、初试方式均为笔试。

12月26日上午思想政治理论、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

12月26日下午外国语

12月27日上午业务课一

12月27日下午业务课二

12月28日超过3小时或有使用画板等特殊要求的考试科目

每科考试时间一般为3小时;建筑设计等特殊科目考试时间最长不超过6小时。

详细考试时间、考试科目及有关要求等请见《准考证》及我校有关公告。

4、根据教育部当年录取工作的有关规定,差额复试,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择优录取。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单独命题入学考试”的考生以及录取类别报考时填写为定向的考生,录取前必须与有关部门或单位签定定向培养协议。

5、考生考试诚信状况作为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对于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十、奖助学金及学费

1、全日制非定向硕士研究生享受以下奖助政策:

(1)国家助学金标准为每生每年6000元;提供国家助学贷款和特殊困难补助;同时设置“三助一辅”(助研、助教、助管和学生辅导员)岗位,并根据岗位工作内容提供津贴。

(2)国家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2万元。学业奖学金一年级一等为10000元/年,二等为6000元/年;二、三年级一等为10000元/年,二等为7000元/年,三等为4000元/年。直博生一年级按照硕士国家奖学金认定,所有推免生一年级按照学业奖学金一等定,来自“双一流”建设学校的推免生一年级在一等学业奖学金基础上上浮2000元。

(3)国家奖学金、学业奖学金具体评选办法及其它助学体系以长安大学研究生手册有关文件为准。

2、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不享受任何以上奖助政策。

3、学费标准:

(1)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费8000元/学年。

(2)工商管理硕士、工程管理硕士、会计专硕学费60000元/培养期;公共管理硕士学费38000--48000元/培养期;其他非全日制硕士学费为8000元/学年(按在校学年收取)。

(3)如有调整,以当年长安大学有关文件及陕西省发改委核定的数字为准。

十一、其他

1、考生因报考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上述问题使我校无法调取考生档案,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被录取,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

2、为便于联系,请考生在网报时务必将本人详细通讯地址(省、市、县、单位、邮政编码)及姓名和联系电话等规定的信息填写清楚,不得随意更改。

3、咨询有关研究生招生政策事宜,请与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联系,咨询导师、自命题科目的考试内容范围等有关具体事宜请与各招生学院联系。

4、国防生和现役军人报考我校硕士研究生按解放军总政治部有关规定办理。

5、本简章内容与教育部文件不一致的地方以教育部文件为准,解释权在长安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2.长安大学2018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 篇二

发布时间:2012-09-10 浏览次数:

东南大学是中央直管、教育部直属的全国重点大学,是“985工程”和“211工程”重点建设的大学之一,是一所以工科为主要特色,理学、工学、医学、文学、法学、哲学、教育学、经济学、管理学、艺术学等多学科协调发展的综合性大学。

2013年,我校学术学位研究生招生专业122个(含33个一级学科和89个二级学科);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类别19个,其中工程硕士招生领域18个。总招生规模约为3400名,其中学术学位研究生2000名左右,专业学位研究生1400名左右;拟招收校内外推荐免试生1200名左右(含学术学位和专业学位,各院系专业比例有所不同)。

一、学术学位研究生报考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身心健康;

2.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必须在研究生入学前取得本科毕业证书);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考生(自考本科生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在报名现场确认截止日期(2012年11月14日)前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证书方可报考);

(3)国家承认学历的同等学力考生(我校部分专业不招收同等学力考生,请注意查看2013硕士生招生目录院系“备注”栏):

① 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经2年或2年以上(从高职高专毕业到2013年9月1日),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且已修完本科阶段全部必修课程,并能提供由学校教务部门出具的全部必修课程学习证明及成绩单。

② 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和成人高校(含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③ 同等学力考生一般不得跨专业报考,并须以第一作者身份在正式出版的学术期刊上公开发表过与报考专业相关的研究论文。

3.凡在国外获得学历学位的考生,须持有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证明。

4.本科阶段是国防生的考生必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属选培办的同意,并在报名信息的“现役军人码”栏中确认“国防生”身份;报考类别为“委托培养”。根据教育部、总政治部文件规定,国防生录取后必须保留1-2年学籍后方可入学。对故意隐瞒“国防生”身份的考生,我校经查实后将不予录取。

5.强军计划考生,按中国人民解放军总政治部的规定办理,报考类别为“定向培养”。

6.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要求(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

7.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报考委托培养和自筹经费的考生年龄不限。

8.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只准报考委托培养或自筹经费硕士生。

9.我校临床医学(含学术学位和专业学位)各专业限西医临床医学专业本科毕业生报考;影像医学与核医学限西医临床医学和医学影像学专业本科毕业生报考;临床检验诊断学限西医临床医学和医学检验学专业本科毕业生报考。(详见医学院2013硕士生招生目录“备注”栏)

二、专业学位研究生报考条件

1.报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和工程管理的考生必须是: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

或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有5年或5年以上工作经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或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并有2年或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原则上只能按“委托培养”类别报考。

2.报考法律(非法学)的考生,在高校学习的专业须为非法学专业(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不得报考)。

3.其他专业学位类别的报考条件与学术学位研究生一致。

4.我校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和软件工程硕士不接收强军计划和少数民族骨干计划考生报考。

三、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

我校参加教育部等五部委组织实施的培养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按照“定向招生、定向培养、定向就业”的要求,采取“自愿报考、统一考试、适当降分、单独统一划线”等措施招收一批立志为少数民族地区的建设和发展服务的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考生,保证毕业后回定向地区(单位)就业,其中在职考生回原单位,非在职考生(含应届本科毕业生)全部回定向省、自治区、直辖市就业。报考条件与上述学术型和专业学位研究生一致,报考类别为“定向培养”。考生必须在网上报名前征得所在省、自治区或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民教处同意,并将加盖公章的《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硕士研究生资格确认表》于11月30日之前寄送至东南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四、报名

1.考生报名前应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将不予录取,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报考前,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须经所在学校主管部门同意;在职考生须经本人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同意;在校研究生须经所在培养单位同意;其他人员须经人事档案所在单位同意。考生与所在单位因报考研究生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上述问题使我校无法调取考生档案或签定有关协议,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被录取的后果,我校不承担责任。目前在读本科的非应届毕业生不得报考,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

2.考生报名时应准确填写报考类别,一经确认,不得随意更改:

非定向或自筹经费考生,如被录取,我校须向考生所在档案单位调取人事档案,学生毕业后“双向选择”就业;

定向或委托培养考生,如被录取,我校须和考生所在工作单位签订定向或委培协议,不转户口、人事档案等,学生毕业后回原单位或地区工作。

我校定向培养计划仅用于强军和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等专项计划考生。

3.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所有报考我校的考生(包括推荐免试生)均须在全国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网上报名系统报名(http://yz.chsi.com.cn/)和办理现场确认手续,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时间按教育部统一规定。

4.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省(区、市)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报考我校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和工程管理专业学位的考生应选择东南大学报考点(代码:3202)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其他考生应选择工作或户口所在地省(区、市)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

五、考试

1.入学考试分初试和复试。

2.初试时间按教育部统一规定进行,初试科目详见招生专业目录。其中思想政治理论、英语

一、英语

二、日语、俄语、数学

一、数学

二、数学

三、西医综合、中医综合、教育学基础综合、心理学基础综合、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法律硕士联考的试题由教育部统一命题;其他科目一般由我校自行命题。

3.初试成绩满足我校复试要求的考生方可参加复试。我校复试为差额复试,复试统一安排

在东南大学,具体时间、地点届时见网上通知。复试内容包括外国语听力、口语、专业知识和综合素质测试。复试方式将采取面试、笔试及实际操作等。专业知识笔试覆盖范围参见招生专业目录中的备注栏。

4.以本科毕业同等学力报考的考生(报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工程管理及旅游管理专业学位可除外),初试成绩达到复试分数线后,还须参加我校组织的报考专业本科阶段主干课程的加试,其中笔试科目不少于两门,加试科目及要求请直接与报考的院(系、所)联系,加试合格后方可参加复试。

5.资格审查和体检均安排在复试阶段进行,具体安排届时见网上通知。资格审查时如发现有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的考生,我校一律取消其复试资格并不得进行调剂;不参加体检、体检不合格及弄虚作假者,一律取消录取资格。

六、录取

各招生院(系、所)根据《东南大学研究生复试录取办法》和本单位复试录取细则,在招生计划范围内择优录取,宁缺毋滥。

拟录取为定向和委托培养的硕士生须在录取前签订相关协议书。

所有拟录取考生录取通知书将于政审合格后发放,2013年秋季入学。

七、其他说明

1.我校2013年招生目录中公布的各院系“招生人数”基本上为2012年的录取人数(包括推荐免试生和统考生),仅供考生参考,录取时视当年具体情况作适当调整。

2.招生目录中学科代码第五位为“Z”表示一级学科下自主设置的二级学科。

3.我校硕士生培养年限一般为2—3年(根据各专业培养方案确定)。

4.我校按省物价部门批准备案的收费标准对自筹经费和委托培养研究生收取培养费。

5.我校设有多种奖学金,奖励优秀的在校研究生。此外,研究生还可以申请各类“三助”岗位资助。

6.我校不组织单独考试;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考前辅导班;不提供历年试题及复习资料。

7.凡弄虚作假、违反考试纪律的考生,我校将不予录取,并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8.为保证考试的严肃性,我校对有任何一门考试科目违纪、作弊或缺考考生的各科答卷均不予评阅。

9.东南大学本校教职工报考,须按校人字[2008]23号文件“关于专任教师在职攻读博(硕)士学位补充规定的通知”执行。

10.若2013招生国家出台新的研究生招生政策,我校将做相应调整,并及时在我校研究生招生网予以公布。

八、信息查询、联系方式

我校研究生招生的相关信息将及时公布在东南大学研究生招生网(http://yzb.seu.edu.cn),请考生密切关注。

联系电话:025-83792452传真:025-83792583

电子邮件:yzb@seu.edu.cn邮政编码:210096

3.长安大学2018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 篇三

我校2021年拟招收全日制硕士研究生3900人左右,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1000人左右。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中各学院、学科和专业所列招生人数为通过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录取的人数。以下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北京理工大学2021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简章的详细内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一、报考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学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具体期限由招生单位规定)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或2年以上(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之日,下同)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符合我校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学业要求的,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报考时必须已在国家核心刊物上以第一作者发表1篇以上学术论文。

(4)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5)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并出具书面证明。

5、参加单独考试

报考要求和报考专业见我校2021年单独考试招生简章。

6、报考工商管理硕士125100(MBA)、工程管理硕士125601(MEM)、法律硕士(非法学)035101、法律硕士(法学)035102的考生还须符合以下相应条件:

(1)报考工商管理硕士125100(MBA)、工程管理硕士125601(MEM)的考生,必须具有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或大学本科结业后,符合招生单位相关学业要求,达到大学本科毕业同等学力并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或获得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

(2)报考法律硕士035101(非法学)的考生,大学学习的专业不能是法学专业的(代码为0301)。

(3)报考法律硕士035102(法学)的考生,大学学习的专业必须为法学专业的(代码为0301)。

二、报名

1、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两个阶段。所有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并在网上或到报考点现场确认网报信息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选择北京理工大学考点(1107)的考生必须进行网上交费,其他考点按当地教育考试院的政策执行。

2、报考点选择。网上报名时须按照《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中关于报名的相关规定,结合各地方考试院、招生单位、考点的具体要求选择报考点,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省(区、市)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报考我校单独考试、强军计划和设计与艺术学院130500设计学、1305J1数字表演、135108艺术设计硕士(专业学位)的考生必须选择北京理工大学考点(1107)。工商管理、工程管理等专业学位考生和其他考生应选择工作或户口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具体要求见北京理工大学2021年招生单位公告)。

3、报名时间:2020年10月10-31日每天9:00-22:00(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网上预报名时间:2020年9月24-27日每天9:00-22:00。

4、报名流程:考生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教育网址:http://yz.chsi.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报考点以及北京理工大学网上公告要求报名。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一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考生应当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选择填报志愿。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网上确认(现场确认)、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考生应当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5、注意事项:

(1)考生报名时只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

(2)考生应按招生单位要求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和提供真实材料。

(3)考生要准确填写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纪、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

(4)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s://)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未能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应在招生单位规定时间内完成学历(学籍)核验。

(5)按规定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网上报名时须如实填写少数民族身份,且申请定向就业少数民族地区。

(6)“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招生以考生报名时填报确认的信息为准。

(7)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下同〕。考生报名时应当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伍前的入学信息以及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

(8)现役军人报考我校的,应事先认真阅读了解解放军及招生单位有关报考要求,遵守保密规定,按照规定填报报考信息。不明之处应事先与我校联系。

(9)我校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生只接受报考类别为“定向就业”的考生报考。

(10)强军计划定向考生限报考我校全日制专业学位领域(085400、085500、085600、085700、085800、086000),此类考生须在报名备用信息中注明考生单位所属大军区名称。

(11)推荐免试生

具有推荐免试生资格的考生可在教育部规定时间内登录“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tm)报考我校,按照学校要求参加复试。具体要求见“北京理工大学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办法”。

6、网上确认(现场确认)要求

(1)所有考生(不含推免生)均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在网上或到报考点指定地点现场核对并确认其网上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办。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时间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根据国家招生工作安排和本地区报考组织情况自行确定和公布。

(2)考生网上确认(现场确认)应当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还应当提交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

(3)所有考生均应当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4)考生应当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5)考生应当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三、考试

1、招生考试分初试和复试,初试时间为2020年12月26-27日。

2、初试地点:选择我校报考点的考生在我校参加考试;选择外埠报考点的考生在报考点指定的考试地点参加考试。

3、复试时间、地点、科目及方式由我校自定,相关要求和安排在复试前通过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站公布。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我校的考生、成人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复试时尚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自考和网络教育考生,在复试时需加试两门本科主干课程,并对其实验技能进行考查。

4、考生须在2021年3月初登录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站查询复试的有关信息及安排,并在复试前通过北京理工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打印《北京理工大学2021年报考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此表需在复试时交给报考学院。

5、复试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

四、录取

学校根据考生的初试成绩、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健康状况确定录取名单,硕士研究生录取按就业方式分为非定向就业和定向就业两种类型。非定向就业由学校推荐、本人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办法就业,须将档案转至我校;定向就业按定向合同就业,不转档案(少数民族骨干计划非在职考生除外)。

五、体检

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订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学校有关规定执行,具体时间、地点、要求见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站通知。

六、学费及奖助学金

4.长安大学2018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 篇四

一、培养目标

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具有创新精神和从事科学研究、教学、管理等工作能力的高层次学术型专门人才以及具有较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能够承担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具有良好职业素养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

二、招生名额和类型

本拟招收硕士生约3400名(含推荐免试生),包括学术型硕士生和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生两种类型,录取时将视生源状况和学校发展需要适当调整招生名额。

三、报考条件

(一)凡符合下列条件者,可以报名参加教育部组织的学术型硕士生全国统一招生考试: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人员(报考类别只能为委托培养或自筹经费);

(4)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2年(含2年)以上(计算年限截止日期为2011年9月1日,下同)、通过八门相关专业本科课程的考试(需提供成绩单)、经审核已达到与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者(含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和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

4.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1971年8月31日以后出生)。5.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标准(同高考体检标准)。

(二)专业学位硕士生全国统一招生考试的报考条件如下:

1.报名参加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生入学全国联考者,除符合上述

(一)中的各项条件外,毕业专业应为非法学专业(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中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不得报考)。

2.报名参加法律(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生入学全国联考者,除符合上述

(一)中的各项条件外,毕业专业应为法学专业(仅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中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方可报考)。

3.报名参加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旅游管理硕士、工程硕士中的项目管理专业学位硕士生招生考试者,除符合上述

(一)中第1、2、4、5项条件外,还应满足: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含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2008年9月1日前获得毕业证书);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有5年(含5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2006年9月1前获得毕业证书);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并有2年(含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2009年9月1日前获得学位证书)。4.报名参加除法律(非法学)、法律(法学)、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旅游管理硕士、工程硕士中的项目管理外的其他专业学位硕士生招生考试者,须符合(一)中的各项条件。

四、报名和现场确认

(一)报名办法:2010年10月网上报名。具体报名网址和时间将于2010年9月在我校研究生招生网发布

(二)报名注意事项:考生可跨学科报考;报名时必须在相应的栏目内正确填写院系、所报考专业的研究方向、选考科目及其对应的代码,否则由我校指定。

(三)现场确认日期及地点:2010年11月10日至14日;复旦大学及各省(市、自治区)高校招生办公室指定的报名点,其中报考工商管理硕士(MBA)、公共管理硕士(MPA)、旅游管理硕士以及报名参加单独考试的考生只能到复旦大学进行现场确认。

(四)现场确认手续:凭本人“居民身份证”(或“军官证”、“文职干部证”、“军校学员证”)和学生证(或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确认报考资格,并办理交费和现场照相等手续。凡于境外获得的学历、学位证书须出示全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出具的认证报告。同等学力考生另需携带报名条件所要求的本科课程成绩单。

五、入学考试

(一)初试 1.初试科目:

按教育部规定,学术型硕士生入学考试初试科目设置,除教育学、历史学、医学门类为三个单元(即思想政治理论、外国语、基础课,各科目试题满分分别为100分、100分、300分)外,其他各学科门类均为四个单元(即思想政治理论、外国语、基础课和专业基础课,各科目试题满分分别为100分、100分、150分、150分),初试总分为500分。

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生入学考试初试科目设置一般为四个单元(即思想政治理论、外国语、基础课和专业基础课),少数专业学位为三个单元(即思想政治理论、外国语、基础课)或两个单元(即外国语、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入学考试初试总分一般为500分,其中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旅游管理硕士初试总分为300分。

各专业具体考试科目详见本招生专业目录,考试方式均为笔试,各科考试时间为3小时。

2.初试时间:2011年1月(详见准考证)。

3.初试地点:复旦大学或各省(市、自治区)高校招生办公室指定的考场。

(二)复试

实行差额复试。以同等学力资格报考的考生(法律(非法学)、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旅游管理硕士考生除外),在复试阶段还须加试(笔试)两门所报考专业的本科主干课程。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旅游管理硕士考生的思想政治理论考试将在复试时进行。各专业复试的方式、科目及复试成绩所占权重详见我校研究生招生网,复试细则可登陆招生院系网页查询。复试的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六、录取

根据考生入学考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和业务素质择优录取。凡属自筹经费或定向、委托培养的考生,在正式录取之前,必须签订自筹经费或定向、委托培养协议书。

七、体检

新生入学时须进行体格检查,未达到高校招生体检标准者,取消入学资格。

八、报考医学类专业有关说明

(一)凡报考“临床医疗技能训练与研究”方向的考生,历届生须具有医师资格证书(复试时须交验此证;无证报考者,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二)本校自命题综合考试内容:(1)卫生综合:环境卫生学、职业卫生与职业医学、流行病学、医用统计方法、营养与食品卫生学;(2)药学基础:有机化学、无机化学、生物化学、物理化学、分析化学;(3)生物综合:细胞生物学、动物学、组织胚胎学、微生物学、进化论;(4)生物医工综合:数字电子技术基础、数据结构、模拟电子技术基础、C程序设计;(5)卫生管理综合:医用统计方法、社会医学、卫生事业管理学;(6)口腔综合:生理学、生物化学、口腔组织病理学、口腔解剖生理学;(7)护理综合:护理学基础、内科护理学、外科护理学。

九、其他说明

(一)招收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生的专业即招生专业目录中专业名称前标有“(专业学位)”字样的专业,此类硕士生学制一般为2年(具体以培养方案为准),培养类别一般为委托培养(在职人员)或自筹经费培养(非在职人员),收费标准不低于10000元/年。委托培养、自筹经费及有关中外合作办学项目硕士生的具体学费标准请关注我校财务处网站教育收费公示(http:// 网址:http://

5.长安大学2018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 篇五

苏州大学是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高校和江苏省省属重点综合性大学,现有20个博士后流动站、24个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1个一级学科专业学位博士点、47个一级学科硕士点以及21个专业学位硕士点,苏州大学已发展成为一所拥有哲学、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历史学、理学、工学、农学、医学、管理学、艺术学等十二大学科门类,具有相当规模,基础较为雄厚,办学效益显著,在国内外具有一定知名度的地方综合性大学。

2012年我校有75个博士点招生,拟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326名左右(含硕博连读生,确切招生规模数以教育部下达的为准)。具体招生的专业名称和导师详见我校2012年博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一、培养目标

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在本门学科上掌握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具有独立从事科学研究工作的能力,在科学和专门技术上能做出创造性成果的高级专门人才。

二、学习年限

学制三年,在职博士生相应延长一年(学制四年)。

三、报考条件

(一)以普通公开招考方式报考博士生的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已获得硕士学位的人员;

应届硕士毕业生(最迟在入学前取得硕士学位);

获得学士学位6年以上(含6年,从获得学士学位之日算起到博士生入学之日)的人员,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视为同等学力的考生:(1)在报考学科、专业或相近研究领域的北图核心学术期刊(最新版)上以第一作者发表一篇以上学术论文(3000字以上);(2)获得过省部级以上与报考学科相关的科研成果奖(前五名)。

凡在境外获得学位的考生,须凭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书报名。

3、身体和心理健康状况符合规定的要求。

4、报考国家计划内博士生考生的年龄应不超过45周岁;报考委托培养或自筹经费博士生考生的年龄不限。

5、有至少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

(二)以硕博连读方式报考博士生的基本条件:

必须为苏州大学在学硕士研究生(仅限学术型);符合(一)中的第1、3、4、5各项要求;具体要求和程序按苏大研[2010]40号文件《关于印发〈苏州大学关于硕博连读实施办法〉的通知》执行。

四、报名手续

(一)网上报名及缴费。

所有公开招考和经学校批准的硕博连读考生于2011年11月25日——2011年12月15日登录博士研究生网报系统进行报名,提交本人报考信息,网报地址:待定(预计11月20日左右公布)。

公开招考考生务必于2011年12月15日前交报名考试费240元,否则网报无效。(有以下两种交费方式:A.从邮局汇款,收款人邮编与地址:215006,江苏苏州市十梓街1号;收款人:苏州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汇款人:考生姓名;汇款附言:“报名号XXXX”(XXXX为网上报名号后4位);或B.工作日期间直接将报名考试费交到校本部蕴秀楼207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网上报名结束后不需要寄送报名材料,报名材料于资格审查时提交。

(二)网上报名成功的考生,考生名单和考试须知于12月22日以后在研究生部网上公布,同时学校将信息确认表通过邮局寄给考生本人。

五、资格审查、初试、复试

1、资格审查:公开招考的考生于2012年3月8日—9日持有效身份证原件到研究生部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领取准考证。

资格审查时,提交以下报考材料,清单如下(请事先按要求准备材料并按序装订成册):

(1)通过网上报名系统打印的《报考登记表》。

(2)有效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复印)。

(3)已获硕士学位的考生请提供硕士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原件不订入报考材料内);应届硕士毕业生提供学生证复印件和应届毕业硕士生证明原件及复印件(见附件,原件不订入报考材料内);同等学力考生请提供本科学历证书和学士学位证书复印件。凡在境外获得学位的考生,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原件不订入报考材料

内)。

(4)本人自述(主要介绍本人学习、工作经历、科研情况等,以及攻读博士学位期间的研究设想等)。

(5)科研成果目录1份(见附件,包括论文、专著、课题、发明专利、获奖等);近五年来在公开刊物以第一作者发表的代表性科研成果复印件(复印件须有封面、目录、正文);科研项目证书复印件;发明专利授权证书复印件;其它证明考生科研水平的相关材料。

(6)硕士阶段课程成绩单(加盖考生单位人事档案部门或培养学校公章);硕士学位论文(应届硕士生提供硕士学位论文摘要)【同等学力考生请提供本科阶段成绩单】。

(7)专家推荐书2份(见附件)。

所有报名材料必须真实,可靠,它将作为招生考核的重要内容之一,考生务必重视。

2、初试时间:2012年3月10日—11日。

3、复试时间:2012年4月7日—8日;同等学力考生还须加试一门政治理论课和二门硕士学位主干课程。

六、录取

根据德、智、体等情况全面衡量,依据考生材料评价、初试成绩、复试成绩等择优录取。

七、收费标准(计划外)

计划外各专业收费标准见下表:

收费标准及单位

专业类别

10000 元/生年

哲学门类、历史学门类、教育学门类(教育学一级学科)、理学门类(数学一级学科)、文学门类(中国语言文学一级学科)

13000元/生年

经济学门类、农学门类、管理学门类、法学门类(政治学一级学科、社会学一级学科、马克思主义理论一级学科)、理学门类(物理学一级学科、化学一级学科、生物学一级学科、生态学一级学科、统计学一级学科)、文学门类(外国语言文学一级学科、新闻传播学一级学科)、艺术学门类(艺术学理论一级学科、戏剧与影视学一级学科)

15000元/生年

工学门类、法学门类(法学一级学科)、教育学门类(体育学一级学科)

18000元/生年

艺术学门类(音乐与舞蹈学一级学科、美术学一级学科、设计学一级学科)

20000元/生年

医学门类

八、其它

1、录取为计划内定向、委托培养和自筹经费的博士生,发放录取通知书前须签定定向、委托培养或自筹经费合同,否则不发放录取通知书。

2、考生与所在单位因报考研究生引起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上述问题使招生单位无法调档、录取等,招生单位不负责任。

3、考生提供的所有报考材料均应属实、准确。如有弄虚作假,将取消考试、入学资格和学籍。

4、现役军人报考博士生,按解放军总政治部规定办理。

5、我校不提供参考书目、参考资料、历年试题、不办考研辅导班等。有关信息发布:初试成绩、拟录取名单等材料不再通过邮局寄发,请考生及时查看我校研究生部网站。

6、以上文件如与教育部2012年招生博士研究生相关文件冲突,以教育部相关文件为准。

7、各学院(部、所、中心)联系方式:

基层招生单位

联系电话

基层招生单位

联系电话

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

051265880152

东吴商学院

051267162396

王健法学院

051265227483

教育学院/教育科学研究院

05126588083

3体育学院

051267162123

文学院

051265880510

凤凰传媒学院

051265882065

艺术学院

0512658804

51社会学院

051265880539

外国语学院

05126524301

2数学科学学院

051265112082

金融工程与系统生物学研究中心

051265112418

物理科学与技术学院/能源学院

051267870145

信息光学工程研究所

051265112851

材料与化学化工学部

051265880090

功能纳米与软物质研究院

051265882846

电子信息学院

051267871249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

051265241203

机电工程学院

051267161703

纺织与服装工程学院

051267164993

医学部

051265884128

医学部儿科临床医学院

051267786317

医学部第一临床医学院

051267780538

医学部第二临床医学院

0512677837468、苏州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江苏省苏州市十梓街一号苏州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邮政编码:215006

网址:http://yjs.suda.edu.cn/show.asp?id=20

电话: 0512-65227655,65227656

传真:0512-65112816

6.长安大学2018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 篇六

中国人民大学是一所以人文社会科学为主的综合性研究型全国重点大学,被誉为“我国人文社会科学高等教育领域的一面旗帜”。在长期的办学实践中,广大师生秉持“立学为民,治学报国”的办学宗旨,始终奋进在时代前列。在教育部学位评估中心2013年初公布的新一轮全国一级学科评估结果中,中国人民大学的理论经济学、应用经济学、法学、政治学、社会学、新闻传播学、统计学、工商管理、公共管理9个学科排名第一,在人文社会科学领域位居全国高校首位,排名第一的学科总数位居全国高校第三位。

截止2013年6月,我校共有哲学、经济学、法学、文学、历史学、理学、工学、管理学等学科门类下的博士学位授权点124个,博士学位一级学科授权点20个。2014年我校拟招收博士研究生(以下简称博士生)约900人。其中专项计划招生包括:“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拟招收15人,其中非在职考生所占比例不超过50%,汉族考生所占比例不超过10%;“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在职攻读马克思主义理论博士学位专项计划” 拟招收6人。

为了进一步创新博士生优秀人才选拔办法,2014年我校将在哲学院、法学院、商学院开展博士生“申请-审核-复试(综合考试)”制的招生改革试点工作,相关内容请参见《中国人民大学博士生招生“申请-审核-复试(综合考试)”制改革说明》,以及相关学院《“申请-审核-复试(综合考试)”制博士生招生工作方案》。

原则上,我校每名博士生导师每年招收1名博士生,已招收本科直博生和硕博连读研究生的博士生导师,一般不再招收普通招考的博士生(我校《中国人民大学2014年拟录取直博生、硕博连读生导师名单》将于博士生网上报名开始前在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示(http://pgs.ruc.edu.cn))。

为进一步改革和完善研究生培养制度,2014年我校继续实行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的核心是全面建立鼓励学术研究、学术探索和学术进步的全方位的、系统的研究生奖助体系和激励机制,在广大研究生中树立崇尚科学、追求真理的学术理想,通过研究生招生、培养和学位授予等环节,以及导师管理体制的改革,实现研究生教育资源的优化配置,促进研究生培养质量的全面提升。为此,学校在招生和培养环节设立奖学金,专门用于鼓励优秀拔尖创新人才的学术发展。

一、招生信息发布

我校博士生招生信息均在网上发布,考生可随时登录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pgs.ruc.edu.cn)查询有关信息和通知公告。考生须自行网上报名、网上支付报名费、网上下载《准考证》、网上下载《初试成绩通知》等。

二、报考条件

(一)报考普通招考的考生,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有至少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

4、考生学历、学位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1)已获硕士学位的人员;(2)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硕士毕业生(最迟须在2014年9月1日前取得硕士学位);

(3)同等学力人员。包括:①获得学士学位满6年(到2014年9月1日);②获得EMBA硕士学位且获得学士学位满6年(到2014年9月1日);

同等学力者报考我校,还须具备以下条件:

①报名时已获得国家外语六级水平考试证书,或2005年6月以后参加六级考试且成绩达到426分以上;

②在核心期刊上公开发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3篇。

(4)非学历教育(单证,即只有学位证书无毕业证书)的专业学位考生或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人员报考我校博士生,必须在报名前已获硕士学位。

(5)在境外获得学历(学位)的考生,其学历(学位)证书须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现场确认时须提交认证证书)。

4、身体健康状况符合规定的体检要求;

5、现役军人考生,按解放军总政治部的规定办理。(二)硕博连读考生的报考条件请参见《中国人民大学硕博连读研究生培养工作办法》。

(三)直接攻博考生的报考学院仅限于信息学院、理学院物理系、理学院化学系,报考条件请参见《2014年外校推荐免试生申请攻读中国人民大学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办法》。(四)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 考生,请参见《中国人民大学2014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招收攻读硕士、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五)报考“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在职攻读马克思主义理论博士学位专项计划”考生,请参见《中国人民大学2014年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在职攻读马克思主义理论博士学位专项计划招生简章》。

特别说明:我校部分导师对2014年招收博士生提出了具体要求(如是否招收同等学力、跨学科、在职攻读博士学位考生等),请考生报名前仔细查看专业目录中各导师“备注”栏目内的要求,以免错报。

三、报名程序

(一)网上报名、网上支付报名费

1、网上报名时间:2013年11月5日上午8:00——11月25日下午17:00。

2、网上报名网址: http://pgs.ruc.edu.cn

3、网上报名程序:

(1)考生须登录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注册用户。

(2)考生须在网上提交报名信息及本人近期电子照片(照片规格详见网报系统说明)。

(3)考生通过网上报名系统的网上支付平台交纳报名费,支付成功后,获得报名号。

4、网上支付报名费的说明:(1)请在安全场所网上报名、网上支付报名费,因考生自己操作失误或网上支付帐号和密码泄漏造成的损失,责任由考生自负。

(2)我校报名费只采取网上支付的方式,不接收汇款单。

(3)网上支付报名费后,无论考生是否参加考试,一律不退返报名费。

5、报考类别说明:

(1)非定向:全脱产学习3年或4年(详见第六款),转户口、调档案,毕业后自主就业;

(2)定向(含“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在职攻读马克思主义理论博士学位专项计划”、“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考生):全脱产学习3年或4年(详见第六款),不转户口、不调档案,毕业后回原单位(或定向地区);

(3)校内在职:只限中国人民大学人事部门同意报考的本校教师,与人事处签订服务期合同;

(4)在职定向:不脱产学习3—6年(仅第一年在校上课),不转户口、不调档案,毕业后回原单位。

2014年,在职博士生招生人数控制在总招生人数的10%以内。

(二)现场确认

1、现场确认时间:

北京考生:2013年11月30日。

外地考生:2014年3月11日,具体时间于考试前10天见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通知。

2、现场确认地点:

北京考生:中国人民大学公共教学一楼1101教室。

外地考生:具体地点于考试前10天见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通知。

3、现场确认须携带的材料:

(1)截至初试考试日期仍有效的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

(2)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单证硕士生只需携带学位证书原件);应届双证硕士生持学生证(要求每学期均注册);

(3)申请免外语初试的考生还须携带相关的外语成绩单、证书原件(详见第四款说明)。

特别说明:所有考生(含硕博连读、直接攻博、普通招考及“申请-审核-复试(综合考试)”制考生)均须参加现场确认,未进行现场确认的考生,将被视为放弃考核,不得参加博士生入学考试初试及复试。

(三)交报名材料

1、报考哲学院、法学院、商学院的考生提交报名材料的内容及方式请参见《中国人民大学博士生招生“申请-审核-复试(综合考试)”制改革说明》,以及相关学院《“申请-审核-复试(综合考试)”制博士生招生工作方案》。

2、报考除哲学院、法学院、商学院外的考生须在网上报名结束后,将以下报名材料交给报考学院,具体要求请参见各学院网站。(1)博士研究生报名登记表;

(2)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双证硕士必须提交硕士学历证书);

(3)两名与报考学科专业相关的教授或相当职称的专家推荐书(专家推荐书空白模板请于网上报名并网上交费后,从网报系统中下载);

(4)硕士阶段课程学习成绩单原件和复印件、硕士学位论文(应届毕业硕士生可提供论文摘要和目录等,字数不少于1000字。);(5)攻读博士学位期间本人研究计划(考生自行用A4纸打印,宋体,小四号字,1.25倍行间距,内容包括个人学习及学术研究经历、所取得的成就、研究兴趣、未来发展构想等);

(6)公开发表的与报考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所获专利及其他科研成果(同等学力、获EMBA硕士学位报考者提交的论文须由学院进行审核。考生提交的论文、专利或其它科研成果将作为考生,尤其是专业学位考生学术研究能力的重要证明);

(7)申请免外语初试的考生须提交相关的外语成绩单、证书复印件(详见第四款说明);(8)报考在职定向的博士生考生须提交单位人事部门同意脱产学习一年的证明;

(9)同等学力、获EMBA硕士学位报考者须提交国家外语六级水平考试证书或成绩单复印件。

(四)注意事项:

1、考生报名前应仔细确认本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须如实、准确提交报名信息和报名材料,不得弄虚作假。一旦发现考生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提交的报考信息不真实,我校将取消其报考资格和录取资格,责任由考生自负。

2、我校部分通知将通过手机短信的方式发送,请正确填写手机号并保持手机畅通(考试时间除外)。

3、考生身份证和户口本上的姓名、出生日期、民族、性别等信息必须一致,如不一致,须在报名前去公安部门更正,否则不予现场确认。

4、考生须慎重选择报考类别,复试录取时,学院将根据考生的报考类别确定录取类别,录取类别在录取名单公布后一律不得更改。

5、考生报名信息在报名结束后,一律不得更改。因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四、考核程序

(一)初试

报考哲学院、法学院、商学院的考生试行“申请-审核-复试(综合考试)”招考制,详情请见《中国人民大学博士生招生“申请-审核-复试(综合考试)”制改革说明》及相关学院《“申请-审核-复试(综合考试)”制博士生招生工作方案》。

报考除哲学院、法学院、商学院外的考生初试程序如下:

1、准考证下载:请考生于2014年3月13-14日从网上下载准考证(网址http://pgs.ruc.edu.cn)

2、与导师见面:考生须在初试前一天到报考院系报到,报到时须携带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根据学院相关安排与导师见面。

3、初试日期:2014年3月15-16日。

4、初试地点:中国人民大学。考生须在考前两天在网上查询具体考场安排。

5、初试内容:

(1)外国语(不含听力):各导师招收的语种详见《中国人民大学2014年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中各导师“备注”栏内的说明。

(2)两门业务课:业务课考试科目名称详见《中国人民大学2014年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6、外国语初试免试说明:

报考我校财政金融学院、国际关系学院、公共管理学院、理学院物理系、农业与农村发展学院、信息资源管理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教育学院的考生,若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经考生本人申请,学校审核通过后,可免外语初试(其外语初试成绩均视为合格,不计入最终的初复试加权成绩中)。具体申请条件如下:

(1)英语

①托福(TOEFL、满分120分):2012年9月1日后参加考试,且成绩90分及以上;

②雅思(IELTS、满分9分):2012年9月1日后参加考试,且成绩6.5分及以上;

③GMAT(满分800分):2009年9月1日后参加考试,且成绩600分及以上;

④GRE(满分1600分):2009年9月1日后参加考试,且成绩1200分及以上;

GRE(满分340分):成绩310分及以上;(2)俄语

俄罗斯联邦对外俄语等级考试(ГТРКИ):2012年9月1日后参加考试,且通过二级及以上;

(3)日语

日本语能力测试(JLPT):2012年9月1日后参加考试,且通过一级及以上;

(4)德语

德语语言考试(TestDaF):2012年9月1日后参加考试,且通过四级及以上;

(5)法语

法语水平测试(TCF):2012年9月1日后参加考试,且成绩400分及以上;

7、初试成绩查询:通过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自行查询。

注:我校不举办考前辅导班,不提供历年试卷、不指定参考书目。

(二)复试

我校实行差额复试。

1、复试信息发布:考生于2014年4月初登录各学院网站查询是否参加复试,并查看复试办法。

2、复试日期:2014年4月中下旬,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3、复试地点:中国人民大学

4、复试内容:

(1)报考哲学院、法学院、商学院的考生试行“申请-审核-复试(综合考试)”招考制,详情请见《中国人民大学博士生招生“申请-审核-复试(综合考试)”制改革说明》及相关学院《“申请-审核-复试(综合考试)”制博士生招生工作方案》。

(2)报考除哲学院、法学院、商学院外的考生复试内容包括: ①外语听力、口语水平测试(满分50分); ②专业课和综合素质面试(满分150分)。

③硕士学位跨一级学科报考和同等学力考生须加试两门业务课。④同等学力考生须加试政治理论。

5、复试时须提交的材料:

考生复试时须持有效期内的本人二代身份证原件和硕士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应届双证硕士生持学生证,要求每学期均注册),申请免外语初试的考生还须携带相关的外语成绩单、证书原件到各学院报到、参加复试。

应届硕士毕业生复试时要签署“承诺书”,承诺在校期间未受过任何处分,各科成绩合格,能够按期取得硕士毕业证、硕士学位证。入学报到时,应届硕士毕业生如不能提交硕士毕业证书、硕士学位证书原件(境外接受高等教育的应届硕士毕业生如不能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学历证书认证书),立即取消录取资格。

6、体检:

复试时参加我校统一组织的体检,体检医院为我校校医院,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修订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体检不合格者我校不予录取。

五、录取

我校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考生入学考试成绩(含初试和复试),并结合其平时学习成绩和思想政治表现、科研成果、业务素质以及身体健康状况确定拟录取名单。

考试诚信状况将作为考生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对于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我校不予录取。

应届硕士毕业生考生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硕士学位证书者,取消录取资格。

我校对符合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招收要求的已录取博士生发放录取通知书,发放时间为2014年6月上旬。

六、学习年限

哲学院、文学院、历史学院、国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马克思主义哲学专业和当代中国史专业、信息学院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一级学科下各专业博士生的基本学习年限为4年。

除上述学院、专业外的其他博士生的基本学习年限为3年。

七、学费标准

我校所有类别博士生的学费标准均为:10000元/生·学年。

八、其他

(一)我校不允许学生同时攻读两个(及以上)不同层次或相同层次的学位。

(二)在规定期限内完成培养方案的规定内容,按照中国人民大学研究生学籍管理和学位授予的相关规定,符合条件的,可被颁发相应的学历证书,并被授予相应学位。

(三)对弄虚作假者(含推免生),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

九、联系方式 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pgs.ruc.edu.cn 院系联系方式:http://pgs.ruc.edu.cn/articleWeb?article.id=87&category.id=14 院系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大街59号中国人民大学 学院,邮编:100872 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电话:010-62515340 中国人民大学查号台:010-62511301

7.长安大学2018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 篇七

广西大学20拟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2300名,包括非定向、定向、委托培养和自筹经费研究生。确切招生指标数以教育部下达的计划为准。

一、报考条件

(一)报名参加国家组织的学术型研究生全国统一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经2年或2年以上(从高职高专毕业到年9月1日,下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且符合我校各专业对考生提出的具体业务要求的人员;

(4)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和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5)已获硕士或博士学位的人员,可以再次报考硕士生,但只能报考委托培养或自筹经费的硕士生。

自考生和网络教育学生须在报名现场确认截止日期前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证书方可报考。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所在学校同意,并在报名时出具所在学校同意报考的证明。

4.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1970年8月31日以后出生者),报考委托培养和自筹经费的考生年龄不限。

5.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要求。

(二)专业学位研究生全国统一招生考试的报考条件按下列规定执行。

1.报名参加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学位研究生入学的全国联考,简称“法律硕士(非法学)联考”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

(2)在高校学习的专业为非法学专业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不得报考)。

2.报名参加法律硕士(法学)专业学位研究生入学的全国联考,简称“法律硕士(法学)联考”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

(2)在高校学习的专业为法学专业的(仅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方可报考)。

3.报名参加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工程硕士中的项目管理、教育硕士中的教育管理、体育硕士中的竞赛组织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第1、2、4、5各项的要求。

(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或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经5年或5年以上,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并有2年或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4.报名参加除法律硕士(非法学)、法律硕士(法学)、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工程硕士中的项目管理、教育硕士中的.教育管理、体育硕士中的竞赛组织外的其他专业学位的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

(三)接收推荐免试生:

欢迎获得推荐免试资格的高校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来我校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有关推荐材料请于规定日期内寄至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具体时间见我校研究生处网站通知。本校的推免生工作具体由教务处和各学院组织。

二、报名办法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

(一)网上报名:报考2010年硕士生一律采取网上报名方式。

1.网上报名日期:10月16日―31日每天9:00-22:00(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

预报名时间为2010月10日至10月14日(每天9:00-22:00)。

2.考生自行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 ,教育网址:yz.chsi.cn)浏览报考须知,按网上公告要求报名。

3.网上报名填写报考信息时注意事项:

(1)考生只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待考试结束,教育部公布进入复试基本分数要求后,考生可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调剂服务系统了解招生单位的生源缺额信息并根据自己的成绩再填报调剂志愿。

(2)应试的外国语语种按我校201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各专业的规定选择。

(3)同等学力的报考人员,应按招生单位要求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和提供真实材料。

4.国家按照一区、二区、三区确定考生参加复试基本分数要求,我校属三区,执行“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入学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三区C类考生的基本要求”。

报考地处二、三区招生单位且毕业后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就业的少数民族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或者工作单位在民族区域自治地方范围的少数民族在职人员考生(在网上报名时须如实填写少数民族身份,且申请为少数民族地区的定向或委托培养方式),方可按规定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

少数民族地区仅指国务院有关部门公布的《全国民族区域自治地方简表》中所列的民族自治区域。考生的少数民族身份网报时应如实填写,现场确认后不得更改。

5.已被招生单位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统考。否则,将取消推免生资格,列为统考生。

6.现役军人报考地方或军队招生单位,以及地方考生报考军队招生单位,应事先认真阅读了解有关报考规定,遵守保密规定,按照有关规定填报报考信息。不明之处应事先与招生单位联系。

(二)现场确认:所有考生(含推免生、农村教育硕士生)均须到报考点现场确认网报信息,并缴费和照相。

1.报考点现场确认时间

年11月10日至11月14日。逾期不再补办。

2.现场确认地点

报考点选择广西大学的考生,11月10日至14日到广西大学专家楼办理现场确认事项。报考我校的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的考生必须到广西招生考试院公告指定的报考点(广西大学报考点)办理确认手续。

3. 现场确认程序

(1)考生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限“居民身份证”、“军官证”、“文职干部证”、“军校学员证”)、学历证书(普通高校和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由报考点工作人员核对,考生确认本人网报信息。

(2)考生按规定缴纳报考费(考生办理报考手续缴纳报考费后,不再退还)。

(3)报考点按规定采集考生本人图像信息。

(4)未到报考点确认网报信息并办理其他相关手续的考生,其网报信息无效。

三、考试

(一)入学考试分初试和复试。

(二)初试日期和时间、地点

初试时间:2010年1月9日至1月10日(超过3小时的考试科目在1月11日进行)。

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1月11日8:30至14:30)。

初试地点:考生网上报名时自已选定的报考点考试。

(三)初试科目

1月9日上午 思想政治理论

1月9日下午 外国语

1月10日上午 基础课

1月10日下午 专业基础课

1月11日 考试时间超过3小时的考试科目

每科考试时间一般为3小时;建筑设计等特殊科目考试时间最长不超过6小时。

初试方式均为笔试。

(四)考试大纲及命题

硕士研究生招生全国统考科目为思想政治理论、英语一、英语二、俄语、日语、数学一、数学二、数学三、教育学专业基础综合、心理学专业基础综合、历史学基础、西医综合、中医综合。

全国联考科目为数学(农)、化学(农)、植物生理学与生物化学、动物生理学与生物化学、计算机学科专业基础综合、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法硕联考专业基础(非法学)、法硕联考综合(非法学)、法硕联考专业基础(法学)、法硕联考综合(法学)。

全国统考和联考科目的命题工作由教育部考试中心统一组织;统考科目考试大纲由教育部考试中心统一编制,联考科目考试大纲由教育部考试中心或教育部指定相关机构组织编制。

四、复试

1. 复试时间:2010年4月份,具体时间以研究生处网上通知为准。

2.复试地点:广西大学各招生学院。

3. 同等学力身份(以报名时为准)报考的考生(除法律硕士(非法学)、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外),复试时,需加试两门本科主干课程。加试方式为笔试。

4.考生需在复试阶段进行体格检查。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修订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不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五、调剂

调剂工作的具体要求和程序按教育部录取政策确定并公布。届时,考生可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教育网址:yz.chsi.cn)调剂服务系统填写报考调剂志愿。

六、录取

我校根据考生初试、复试成绩,结合平时学习成绩、业务素质、思想政治表现以及身体健康状况择优录取。

硕士研究生录取类别分为定向、非定向、委托培养和自筹经费。

1.非定向:培养费由国家负担,毕业时采取毕业研究生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方式,落实就业去向。

2.定向:培养费由国家负担,毕业后回定向单位就业;

3.自筹经费:培养费由个人负担,毕业时采取毕业研究生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方式,落实就业去向。

4.委托培养:培养费由考生或委托单位负担,毕业后回委培单位就业。

在报名考试与录取过程中,考生与签约单位之间由合同产生的各类责任关系,由考生本人与签约单位协商处理,与招生单位无关。对于定向、委托培养、自筹经费硕士生,须在录取前与我校签订相应的协议书,非定向和自筹经费考生,录取前须将人事档案调至我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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