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政务监察系统建设实施意见(共10篇)
1.电子政务监察系统建设实施意见 篇一
魏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设全县党政机关电子政务外网公文传输系统的实施意见
魏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设全县党政机
关电子政务外网公文传输系统的实施意见
为进一步转变全县党政机关办公方式,提高公文传输效率,推动我县政务信息化建设,根据河北省电子政务建设规划要求,决定建设我县党政机关电子政务外网平台和电子公文传输系统,经县委、县政府同意,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主要任务
(一)建设全县党政机关电子政务外网平台
由县政府信息化办牵头负责,通过租用光纤等方式把全县各单位和各乡镇(街道)链接到县中心机房,利用现有设备实现和省、市电子政务外网互联互通,建成党政机关电子政务外网平台。各单位所有电子政务外网相关业务统一在全县电子政务外网平台上运行,已建成的电子政务外网业务系统,要逐步向县电子政务外网平台对接和迁移。严禁自行组网,对擅自组建政务外网的,县财政不予列支相关经费,避免重复投资,实现资源共享。
(二)利用电子政务外网平台开展电子公文传输系统、党政网站群等应用
重点建设电子公文传输系统,实现县、乡镇(街道)、各部门之间不涉密公文的网上传输,取代现行纸质公文收发,提高办公效率,逐步实现全县党政机关办公无纸化。依托县党政网站建设全县党政网站群,各单位网站作为县党政网站的子网站,建设统一的后台管理、统一的安全保障、统一的运维管理,提升全县网站的办站水平。
二、实施步骤
(一)准备阶段(9 月 10 日—9 月 15 日)
1.各单位、各乡镇(街道)确定本单位、乡镇负责电子政务外网建设和电子公文传输的主管领导和具体承办人员,认真填写《魏县电子公文传输系统人员登记表》,并于 20**年 9 月 15 日前,将本单位主管领导和公文收发具体承办人员的姓名、邮箱、办公电话和手机号码等报送县信息化工作办公室(县委、政府综合楼436 房间)。
2.各接入单位要在 9 月 20 日前准备好电子公文传输系统所需电脑、彩色打印机等设备。
(二)培训及试运行阶段(9 月 21 日—12 月 31 日)
1.各接入单位参加培训,由县信息化办具体负责实施,培训期间领取电子公文传输系统帐号、密码。
2.试运行电子公文传输系统,纸质文件与电子文件同步传递。按照“以电子公文为主,纸质公文为辅”的原则,县委、县政府的非涉密文件,单位上报县委、县政府的非涉密性请示文件,实行电子公文和纸质公文两种方式传递。
(三)正式运行完善阶段(20**年 1 月 1 日起)
通过改进试运行阶段出现的问题,进一步完善,确保电子公文传输系统基本稳定,各接入单位正式启用电子公文交换系统,实现公文无纸化传输。县委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除保留归档纸质文件外,将取消对纸质文件传递,原则上不再受理单位报送的纸质非涉密性请示文件。
三、运行模式
全县电子公文传输系统采取“统一研发、统一部署、统一应用、统一维护”的运行模式。县信息化办具体负责全县电子公文传输系统的部署工作,并负责系
统的运行管理、人员培训和运行维护。各单位通过各自帐号、密码登陆电子公文传输系统,实现全县公文传输电子化。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认识,明确责任
实施电子公文传输是对现有传统办公模式的重大改革,是改进工作方式,推进政务信息化的重要措施,各部门要指定专人负责此项工作的组织实施和具体的工作人员;县信息化办负责电子公文传输系统帐号、密码、审核、发放及管理工作;各部门要积极配合线路运维公司做好光纤的接入,提前做好接入地点、操作人员、办公设备等前期工作,全力保障我县电子公文传输系统建设的顺利实施。
(二)纸电同效,安全保密
在公文传输系统平台上接收的电子公文,一律视为正式公文,与相同内容纸质公文具有同等效力,各单位在系统内制作传输的电子公文必须与签发的纸质公文内容格式保持一致。公文传输系统工作人员,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严格执行安全保密制度,禁止在办公业务系统中存储、处理、传输涉密公文;禁止利用电子政务网络处理与公务无关的业务;禁止将电子公文私自复制、转发、传阅。
(三)注重时效,及时沟通
公文传输系统工作人员务必每天定时登录电子政务平台,对应收文件应在 4小时内签收,不得延误和积压。同时保持手机 24 小时畅通,在非工作时间遇有紧急或突发事项,急事急办,不得出现上网断档和电子公文积压、延误现象,因个人原因延误收发的责任自负。县信息化办具体负责全县电子政务平台和电子公文传输系统的日常管理和应用技术服务工作,各单位在应用过程中如果遇到问题,请及时与县信息化办联系。
2.电子政务监察系统建设实施意见 篇二
坚强纪律保障的实施意见
为确保全县基层组织建设年活动高效推进,充分发挥纪检监察机关服务、保障和促进作用,切实转变党员干部作风,助推全县经济社会跨越发展,现根据《在创先争优活动中开展基层组织建设年的实施方案》及相关文件,特制定此实施意见。
一、齐思想酿氛围,正确认识开展基层组织建设年活动的重大意义
开展基层组织建设年活动是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党的基层组织建设、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巩固党的执政地位的重要举措。当前,我县正处于科学发展、创新发展、跨越发展的关键时期,迫切需要广大党员干部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在创先争优活动中推进基层组织建设,为实现石棉“一极三中心”建设和建设四川省城乡统筹和谐发展山区经济强县提供坚强的组织保障。要实现这一宏伟目标最关键的是把任务落实到基层,落实到各条战线,落实到各个工作岗位,上下同心,矢志不移地加强基层组织建设,充分发挥好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使党的执政基础更加坚强稳固,广大党员干部都能够率先垂范,以崭新的理念服务人民群众,以崭新的勇气破解难题,形成想着干、争着干、抢着干,不达目标不罢休的良好氛围。
二、摆问题转观念,增强开展基层组织建设年活动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近年来,县委高度重视基层组织建设工作,成效明显,群众满意度不断提高,但面对新形势,新任务和新要求,在我县党员干部中仍然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比如一些重点工作推进缓慢,难点工作突破力度不够,一些薄弱环节还没得到有效加强,基层党组织创新措施不到位,亮点不突出,特色不明显,基层党组织负责人素质参差不齐、“第一责任人”职责发挥不到位,还有的基层党组织没有把党的工作和部门单位的总体工作结合起来,不能在实际工作中谋求党建工作和中心工作“互动双赢”,在个别党员干部中仍然存在重业务轻党建的错误认识。学习兴致不高,工作状态不佳,工作效率低,责任心不强,服务意识差等问题依然存在。
针对这些问题,全县纪检监察干部要率先统一思想,理清认识,深刻理解党建工作和经济工作同频共振的重要性,用党建工作的扎实推进保障经济工作的快速发展。要正确处理好务虚和务实的关系,内涵和外延的关系,当前和长远的关系,抓点和带面的关系;明确责任,勇于担当,推进全县项目建设和队伍建设齐头并进。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在思想观念上有突破,在能力建设上有提升,在民生工程、便民服务、产业发展、维护稳定上见成效;统筹安排,突出重点,用优良的作风,以事关成败的责任感和只争朝夕的紧迫感,高站位认识,高起点谋划,高标准要求,高效率推进,高质量完成,全力保障基层党组织战斗力提升、基层党组织书记素质提升、党员队伍生机活力提升、基层基础保障水平提升、基层党建制度化水平提升目标的实现。
三、抓载体促发展,积极服务于基层组织建设年各项活动
(一)坚持勤奋好学、学以致用,大力开展“学习型党组织”建设活动。要以深入推进学习型党组织建设活动为载体,切实提高理论武装实效。充分发挥各级党组织会议、棉城论坛、农家书屋、党员教育活动室等作用,深入开展十七届六中全会和十八大精神宣讲活动。要进一步完善党委中心组学习、党员干部教育培训制度,建立健全把读书学习与政绩评估、评奖、晋级等结合起来的考核评估制度,形成以制度约束规范学习的氛围。党员干部必须树立学习就是工作、学习才能提高能力的观念,真正把学到的知识、具备的素质转化为谋划工作的思路、促进工作的举措、领导工作的本领。要以学习促思想解放,以思想解放创新发展思路和发展举措。
(二)坚持心系群众、服务民生,大力开展“破解难题、促进发展”活动。密切党群干群关系,提高人民群众满意度,关键在于服务。全体党员干部要紧密结合当前创先争优活动、承诺践诺活动、组团式服务活动、产业党建富民活动、党员挂牌经营活动、“联乡包村帮户”活动以及百名干部下基层指导活动与农村低保和扶贫开发两项制度有效衔接等工作,经常进村入户进行政策、法律法规宣讲和走访慰问,体察群众疾苦,倾听群众呼声,问政于民、问需于民、问计于民,了解群众最关注、最迫切需要解决的实际问题,找准制约发展的瓶颈问题,通过带领群众学政策、学法规、学技术、谋发展、促和谐,锻炼教育干部,不断增强党员干部求真务实、真抓实干的能力。纪检监察机关要建立健全群众利益协调机制、群众诉求表达机制、社会矛盾调处机制、群众权益保障机制,切实纠正和依纪依法查处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促进服务对象、联系村(户)反映的问题得到有效解决,为发展献计出力,真正做到联系一批基层群众,解决一批具体困难,办好一批实事好事。
(三)坚持真抓实干、务求实效,大力开展“忠诚、律己、创一流”作风建设活动。为适应新形势下反腐倡廉工作需要,树立“争创一流”的工作理念,大力弘扬“开放包容、自强奋进”的石棉精神,切实增强履职的主动性和实效性。在全县纪检监察系统开展“忠诚、律己、创一流”作风建设活动,努力建设一支忠诚可靠、服务人民、刚正不阿、秉公执纪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履行好《党章》赋予纪检机关教育、监督、检查、处理、保障等职能,抓好党风、党纪和反腐败三大任务,引领带动全县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积极转变作风,对照自身的职能、职责,认真查找不足,抓好整改落实,以优良的作风实现工作绩效的提升。严格执行效能建设各项制度,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开展“治庸提能力、治懒增效率、治散正风气”活动,强化工作督查和效能问责,着力解决当前存在的制度执行不严、纪律意识不强、服务发展意识不浓等突出问题,以硬措施改善软环境,以软环境促进大发展。加大对作风方面突出问题的整顿力度,通过启动“三早”预警机制和信访监督机制,及时发现和纠正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引导和督促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自觉践行“四个特
别”的要求,促使广大党员干部的作风有明显转变。对群众反映强烈、意见较大、确实存在问题的党组织、党员干部要严格管理,严肃处理,狠刹歪风,引以为戒。
(四)坚持发扬民主、团结共事,大力开展“严明纪律、维护和谐”活动。加强对民主集中制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各级党组织要发扬民主,积极吸纳正确意见和群众智慧。工作上坚持大事讲原则、小事讲风格,在思想上相互交流不隔阂;在工作上相互补台不拆台。要增强大局意识,坚决维护党委、政府权威,坚决贯彻落实党委、政府的决策部署,确保政令畅通,上下一心。要坚决摒弃小团体利益,防止和克服部门利益侵害群众利益的行为。以班子成员和党员干部为重点,开展“大讨论”和交心谈心活动,解决政治纪律、保密纪律、廉政纪律、工作纪律、会议纪律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切实增强党员干部的纪律性,努力建设开拓进取、务实高效、勤政廉洁的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以党内和谐推动社会和谐,以班子和谐促进队伍和谐。
3.伊宁市电子监察系统建设汇报材料 篇三
2009年,伊宁市委、政府高度重视效能建设工作,把加强和改进机关作风,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意识作为重点,不断创新监管模式,建立了伊宁市综合电子监察系统。该系统于2009年9月建设,12月进入试运行。现汇报如下:
一、进展情况:
(一)清理行政许可事项,推进审批制度改革
根据行政审批电子监察系统建设的需要,为有效解决群众办事难现象,会同法制办对全市34个具有行政审批职能部门的333项行政许可、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和公共便民服务事项进行了全面梳理。各单位优化审批流程、压缩审批时限,总体时限压缩率40%,有的事项达到60-70%。同时,将行政许可事项进行公示,接受群众监督,为系统建设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二)打造综合监察平台,创新监督管理机制
1、伊宁市综合电子监察系统按照“总体规划、先易后难、分步实施、适度超前”的工作思路,结合实际,先期建立了涵盖34个部门的行政审批电子监察系统及全市各单位的政令督办、效能投诉、人大建议、政协提案等五大监察系统。同时,为今后适度扩充系统功能,预留扩展空间。
2、目前,行政审批电子监察系统对全市28个(除国税、地税、工商、公安、社保外)具有行政审批职能部门(包括行政审批大厅各窗口)的257项行政审批和便民公共服务事项实施从受 1
理到办结的全过程监督。监察系统通过与行政审批业务系统连接,自动采集每一行政许可事项办理过程的详细信息,对违反审批条件、超审批时限等情况自动发出预警、黄、红牌警示。
3、建立政令督办和效能投诉等电子监察系统。凡市委、政府重大工作决策及投诉办理情况将实施网上督办与实地了解督办相结合的形式,市委、政府领导可网上查阅所分管部门的工作推进和执行力落实情况。
4、为不断地优化投资软环境,搭建服务企业平台,针对个别职能部门办事拖拉、推诿扯皮现象,在政令督办系统中开设了“绿色通道”,并以色彩进行功能划分。凡合作区在服务企业过程中需各单位特事特办的问题均进入“绿色通道”,监察系统会对“绿色通道”的业务办理情况进行实时监督,同时向相关单位发出“限时办理通知书”,及时督办。
5、为着力推进反腐倡廉建设,构建具有伊宁市特色的惩防体系,依托电子监察平台,在行政审批系统中运行的部门实施权力运行风险点及预控措施内控体系建设。即对34个部门在行政权力运行中易产生权力诱惑的关键环节确定风险点,设置行之有效的预控措施,建立行政权力内控体系,变过去单一的结果监督为事前、事中、事后的闭环式监督,有效制约行政权力,增加工作透明度。此项工作预计在3月15日全面运行。
6、在州行政审批大厅、社保大厅、合作区服务大厅、国税大厅、地税大厅、工商大厅、信访大厅、市公安局交通违法处罚室、解放路、艾兰木巴格、圩其达勒瓦孜派出所户证室等11个
公共服务大厅和市卫生局、人事局、规划局、教育局、计生委、煤碳局、文体局、环保局、联创公司等9个市直部门设置61路视频监控,实现对各单位工作人员工作作风、服务态度和办事效率的有效监督。
三、存在的问题:
(一)因伊宁市公安局、社保局、国税局、地税局、工商局等部门均有国家或自治区统一配发的专网系统,各项业务都在专网系统内办理。以上部门要纳入行政审批电子监察系统必须是专网系统开放接口,但其州级主管部门答复“因网络安全原因,不允许开放接口”。鉴于此:
1、市工商局、市国税局和市地税局计划采用重复录入的方式,即同时在专网内和行政审批电子监察系统内进行两次录入。一定程度上增加了业务人员的工作量,工作人员可能会采取选择性地录入,造成监察事项不充分,失去监察的即时性。
2、市公安局因网络安全要求高,且警力不足,要求不纳入。
3、市社保局均为公共便民服务事项,因其网络安全要求,且办理事项多,人手少。参照奎屯市的做法,只进行视频监控,不纳入电子监察范围。
(二)行政审批电子监察系统实现了各单位审批业务的内部流转在网上办理,转变了工作方式,各单位及其工作人员积极性不高,认知和接受过程影响了系统的整体推进。
(三)试运行要求各单位进行业务办理或对所有事项进行流程测试,熟悉审批系统,查找存在问题。但截止目前,一些单位
强调各种原因未按要求落实,系统运行中存在的问题也未及时反馈,势必影响正式运行。
四、下一阶段工作:
(一)全力推进综合电子监察系统的运行,做到进入系统的所有事项、任项工作,跟踪监督、提醒办理、督促警告都由系统自动完成,实现“数字化”全覆盖。力争5月份,综合电子监察系统进入正式运行,适时召开全州现场观摩会。
(二)有效整合资源,全力做好多功能综合监控中心的建设,实现“一个中心、多种功能”。
1、建设行政审批、公共服务窗口视频监控中心;
2、建立伊宁市城市安防视频监控应急指挥中心,将公安监控专网平台接入监控中心,以备紧急情况下应急指挥调度;
3、打造阳光政府的新闻发布中心,搭建市委、政府与群众沟通的桥梁,不断推进政务公开;
4、充分利用政府网络资源,建立市委、政府视频会议中心;
5、受理群众反映和投诉的热线服务督办中心;
4.电子政务监察系统建设实施意见 篇四
零陵区信息中心 2011年6月25日
市督查组:
根据湘政办明电„2011‟33号、湘政办明电„2011‟90号等文件精神,为加快政务外网建设,确保建设目标任务的完成,我区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认真实施,扎实推进,做了大量的工作,现向上级领导就相关工作做如下汇报:
一、电子政务网络建设情况
1、目前,我区电子政务外网横向网建设工作已经完成前期调研工作,信息中心对全区各单位电脑台数及办公流量进行了摸底,确定上网容量,全区共规划104个机关事业单位纳入外网建设,其中,区政府大院内有37个单位网络接入外网,区政府大院外有67个单位外链接点的电路建设;根据区政府与区电信公司初步的协商,区政府院内单位由区电信公司提供一条200M的宽带,用于整合院内外办公上网和支持门户网站运行,院外已接入电信网络的单位以现有的线路接入横向网,未接入电信网络的单位将后期逐步接入电子政务外网横向网。区信息中心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区域位置和电脑数量,与区电信公司初步协商了建设方案,对项目实施预算做出估算,相关资料正提交区政府常务会议,但还未开会讨论。
2、因省、市没有提供参考的实施方案与技术要求,无论在规划方案,制定预算还是实施标准上,县区在实施外网 1
建设上是摸着石头过河,没有经验可循,在这种情况下,县区面对着人力、物力浪费和反复施工、重复施工的问题。在制定具体的网上行政服务和电子监察系统建设实施方案过程中仍然有待省、市上级单位提供实施方案、技术要求和经费预算等指导。
3、区信息中心建设有独立网络机房,设定了大院互联网统一出口,已经通过电信线路顺利接入全市政务外网,全区其他单位接入区信息中心网络机房,连接全区电子政务外网横向网即可接入市电子政务外网,为政务外网平台搭建奠定一定的硬件基础。零陵区党委、政府、监察局、政务服务大厅等网络接入工作由区电信公司负责,正在实施。
4、因新的政务服务中心大楼在建设中,待政务服务大厅建好后才可进行视频监控系统“全球眼”的接入规划。同时,区信息中心、政务中心、监察局等单位与电信公司进行了有关洽谈,接入规划参考省、市上级领导部门意见后,再共同协商制定。
5、零陵区原政府门户网站使用时间较长,网站设计陈旧,服务功能已经不能胜任当前电子政务发展的要求,我中心计划对原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升级改版,现原政府门户网站已经暂停服务。区信息中心在接到上级指示要求之后,为贯彻落实湘政办明电„2011‟33号、湘政办明电„2011‟90号等文件精神,顺利完成与省、市网上行政审批和电子监察系统对接,我中心在政府门户网站升级改版设计方案中重点增加相应的软件功能接口,积极准备对接网上行政审批和电 2
子监察系统,已制定门户网站改版具体实施方案。
二、政务服务事项的梳理及上网情况 该项工作正由监察局牵头实施。
三、建设经费、技术及运维支撑情况
1、建设经费及运行维护经费的保障及落实情况。区信息中心根据与区电信公司初步协商的建设方案,对相关配套项目做出了预算,将提交区政府常务会议讨论决定。区政府门户网站改造升级和网页防篡改系统预算价总计33万元,外网横向网建设根据与区电信公司初步的协商,区政府院内单位由区电信公司提供一条200M的宽带,用于整合院内外办公上网和支持门户网站运行,宽带租费为20万元/年,建议由区财政统一支付;院外已接入电信网络的单位保持现有的合同资费不变,新接入电信网络的单位由区电信公司在宽带资费上给予适当的优惠,其费用建议由各单位承担。待省、市明确区本级为建设系统所需资金后将所需资金和运维所需经费10万元/年一并纳入预算。
5.电子政务监察系统建设实施意见 篇五
实 施 方 案
按照《全市纪检监察系统“队伍建设年”活动工作方案》(汴纪发[2011]7号)和《全县纪检监察系统“队伍建设年”活动实施方案》(尉纪发„2011‟8号)的工作部署,结合全市正在开展的《关于在创先争优活动中集中整顿干部工作作风的意见》(汴发[2010]13号文件)的工作安排,乡党委决定,从2011年2月到2011年9月,在全乡纪检监察系统开展以“爱岗位、强素质、正作风、作表率”为主题的“队伍建设年”活动。现制定如下方案:
一、重要意义
加强和改进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是纪检监察机关的一项长期任务,是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一项基础工程。在全系统开展“队伍建设年”活动,是切实把以人为本、执政为民贯彻落实到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全过程的有效途径;是切实履行职责、服务和保障小陈经济发展的必然要求。全乡纪检监察干部要从政治和全局的高度出发,充分认识开展“队伍建设年”活动的紧迫性和必要性,以实际成效促进纪检监察机关工作水平和干部能力素质的提高。
二、目标要求
要坚持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理念,按照“政治坚强、公正清廉、纪律严明、业务精通、作风优良” 的要求,结合“做
准抓手,一抓到底,维护民利;要围绕创先争优活动,树立一个争创目标,拉高标杆,用心工作,争当先进;要围绕弘扬焦裕禄精神,切实改进作风,从严管理,建设高素质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
三、方法步骤
第一阶段:广泛动员、评学先进(2011年2月下旬至3月底)
(一)集中动员。我乡集中动员活动由纪委书记裴留民同志负责,纪委副书记靳江涛同志负责具体实施。
(二)深入学习。明确选读书目和必读书目,重点学xxx省、市和县纪委全会精神,《廉政准则》、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和换届工作有关重要文件、《河南日报》“何平九论”等文件。以自学为主,每周确保半天时间集中学习,要建立学习台账。学习情况报县纪委监察局“队伍建设年”活动办公室(以下简称活动办)。
(三)交流讨论。围绕如何贯彻以人为本、执政为民,如何服务保障小陈经济发展,如何做一名合格的纪检监察干部,如何更好地接受监督等主题开展专题讨论,讨论情况上报活动办,由活动办集中展示。
(四)评学先进。认真组织开展纪检监察系统先进工作者、先进集体的评选工作,要让群众公认、经得起检验的先进模范脱颖而出,让评选先进的过程成为学习提高的过程。各单位要通过推荐、评议、考核评选本单位的岗位标兵,充分发挥身边
见和建议,接受监督和评议。通过开展走访座谈、问卷调查等形式,广泛征求各方面对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的意见和建议,并认真归纳梳理,找准突出问题,通过一定形式在一定范围内进行通报。要重点开好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联系部门和服务对象、基层群众等方面的座谈会。深入到发生过严重违纪违法问题的单位开展调研座谈,帮助其总结教训,研究制定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措施。
(四)谈心点评。要针对查摆问题情况,广泛开展谈心点评活动。纪委书记要和副书记、监察室主任和专干谈,谈心要讲真话、讲实话,沟通思想、相互提醒、增进团结;点评要切中要害、突出重点。要事前有准备、事中有记录、事后有心得,防止走过场。
(五)分析评议。要组织撰写党性分析报告,组织开展民主评议。对群众满意率达不到三分之二的,要进行谈话教育,重新撰写分析报告。评议情况在一定范围内进行通报。
(六)群团活动。要结合“五一”国际劳动节、“五四”青年节等节日,组织干部职工开展社会公益活动,在深入群众、奉献社会中体察民生、增强群众观念、服务意识。
第三阶段:认真整改、切实提高(2011年6月初至7月底)
整改提高要制定措施、见诸行动。要在加强党性锻炼和实践锻炼中整改,要通过整改,着力提高为民意识、着力端正作风纪律、着力提高履职尽责能力。
为本、执政为民的要求落实到队伍建设中。纪委要确定联系点。在深入人民群众生产生活中倾听民声、体察民情、化解民怨,增进感情、锤炼党性、整改问题。
(五)组织开展军训。“八一”建军节前夕,将组织纪检监察干部集中时间进行军训,强化作风锻炼、增强纪律观念。
第四阶段:搞好总结、建章立制(2011年8月初至9月底)
认真总结好做法、好经验,建立和完善各项规章制度。把制度建设的系统性和针对性结合起来,把立足当前和着眼长远结合起来,把制度的制定和执行结合起来。要在活动完成后,继续围绕活动主题,制定长远规划,巩固扩大成果,切实建立队伍建设的长效机制。
(一)搞好系统总结。纪委、监察室要认真总结其经验和做法,巩固和拓展活动成果;对工作不落实的,责令其补课。
(二)建立风险防范机制。要针对排查出来的廉洁从政风险点,建立健全纪检监察廉政风险预警、提醒、告诫、纠错机制。
(三)强化规范管理。要对每项工作制定出科学规范的业务流程,建立岗位责任制,明确岗位职责,确定工作目标。完善规范乡级绩效考核办法,强化责任考核,严格奖惩措施,推进机关管理规范化、标准化建设,提高工作科学化水平。
(四)严格落实制度。要开展制度执行情况集中检查活动,查处违规行为,督促纪检监察干部牢固树立法律面前人人平
13.开封市委书记刘长春同志在市纪委九届六次全体会议上的讲话;14.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阎红心同志在市纪委九届六次全体会议上的工作报告;15.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阎红心同志在市纪委九届六次全体会议二次会议上的讲话。
16.尉氏县委书记王国立同志在县纪委十届六次全体会议上的讲话;17.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韩治群同志在县纪委十届六次全会上的工作报告。
主题词:队伍建设 活动 方案 通知
中共尉氏县纪委办公室 2011年3月8日印发
(共印70份)
6.电子政务监察系统建设实施意见 篇六
2008年,全县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指导思想和总体要求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中纪委、省纪委纪检监察会议精神和全国、全省、全市教育纪检监察工作会议精神,认真贯彻“为民、务实、清廉”的要求,本着“服务中心、有所作为、与时俱进、勇创一流”的工作方针,坚定不移地服务第一要务、惩处腐败分子、维护群众利益,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以治理教育乱收费、领导干部廉洁自律与监督约束、查处违纪违法案件等工作为重点,建立起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综合防治体系,扎实有效地把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推向深入。
二、任务要求
按照上级纪委的统一部署和要求,结合教育系统实际,今年突出抓好以下工作:
(一)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
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各级领导干部是关键。最近,中共中央颁布了《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这些规章的出台,充分体现了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方针和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根本要求。教育系统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必须认真学习、率先垂范,用更高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模范地执行党风廉政建设的一系列规定,正确行使手中的权力,自重、自省、自警、自励,自觉接受群众的监督,不断提高廉洁从政的自觉性。要按照“八个坚持、八个反对”的要求,严格执行党的“四大纪律”和“八项要求”。
“四大纪律”即:
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经济工作纪律和群众工作纪律。
“八项要求”即;
(1)要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不阳奉阴违、自行其是;
(2)要遵守民主集中制,不独断专行、软弱放任;
(3)要依法行使权利,不滥用职权、玩忽职守;
(4)要廉洁奉公,不接受任何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利益;
(5)要管好配偶、子女和身边工作人员,不允许他们利用本人的影响谋取私利;
(6)要公道正派用人,不任人唯亲、营私舞弊;
(7)要艰苦奋斗,不奢侈浪费、贪图享受;
(8)要务实为民,不弄虚作假、与民争利。
局机关和各级各类学校的领导干部都要认真地遵守这些纪律和要求。根据县纪委要求,今年将在全县党政机关集中开展“四项清理”、狠刹“三股歪风”专项治理活动,切实解决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即:认真清理党政领导干部违反规定兼任国有企业领导职务的问题,认真清理党政领导干部拖欠公款或利用职权将公款借给亲友的问题,继续纠正超编配备使用小汽车问题,继续清理违反规定用公款为个人购买商业保险问题;狠刹用公款大吃大喝和高消费娱乐的歪风,狠刹领导干部收受现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的歪风,狠刹领导干部用公款办理婚丧嫁娶并借机敛财的歪风。进一步落实领导干部个人重大事项报告、收受贵重礼品、现金、有价证券登记收缴和规范公务接待制度。对顶风而上、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要严肃处理、公开曝光。
(二)查办案件工作。
今年的工作重点是查办那些不听招呼、顶风而上乱收费和以权谋私、侵害群众利益的案件以及在招生考试中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的案件。
1、继续加大对全县各类招生考试和录取工作的监督监察力度,严肃查处义务教育阶段与招生挂钩的各种乱收费问题。
2、加强对干部选拔任用、招考录用和技术职务评审工作的监督检查。
3、加强教育系统资金监管,维护财经纪律和规章制度的严肃性,重点跟踪审计举报信较多、财务管理较混乱的单位。对设立“小金库”、帐外帐、违规开设银行帐户的,必须坚决查处。
4、坚持“查清问题、惩治腐败、教育干部、促进发展”的原则,正确运用政策,把案件放在有利于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中去把握,综合考虑政治、经济、社会效果。
5、认真做好人民群众来信来访工作,特别是对署名信件、联名信件,对涉及到切身利益的学生信件、老干部的信件,要认真调查核实,了解清楚,妥善解决。
(三)纠风工作。
今年的纠风工作,继续以治理教育乱收费为重点。要按照上级要求,会同物价、财政等有关部门,就义务教育阶段推行“一费制”进行调研,采取有效措施,积极稳妥地做好实行“一费制”工作。学校收费要严格执行省、市文件规定的收费项目和标准,任何单位和学校不准擅自设立收费项目、提高收费标准和扩大收费范围;取消一切以收费为目的的实验班、特长班,禁止中小学以举办辅导班、补习班、提高班、超常班等名义向学生收取费用;高中招收自费生,必须严格执行“三限”政策(限制钱数、分数、人数),自费生不得超过招生总数的30%,学校不得超标准收费;严禁任何部门以任何形式要求学生购买和使用省教育厅公布的用书目录以外的书籍资料以及各种
文具用品和其他商品,目录内的教辅资料,也要坚持“自愿原则”。凡坚持“自愿原则”的代收费,都必须落实先填写“申请表”,家长签字后再办理的办法,不得走过场敷衍了事。切实落实好贫困生学杂费减免的有关政策。
三、工作措施
(一)进一步加强制度建设,在政策、纪律、监督、惩处等方面做出明确规定和要求。
制度建设是
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最基本的建设,对于防止腐败行为的滋生蔓延,治理行业不正之风具有根本性的作用。近几年来,党中央先后颁布了《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一系列重要法规,为从源头上、制度上防止与惩治腐败行为和不正之风提供了根本保障。我们要进一步贯彻落实,结合实际加强有关规章制度的建设。
(二)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教育,构筑坚强的思想、道德防线。
加强政治思想和道德教育,提高执政为民的自觉性,提高党员干部反腐防变的能力是党风廉政建设的前提条件。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绝大多数党员干部要靠教育、靠自律。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要在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的同时,还必须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要重视和加强对党员干部尤其是党员领导干部的培养教育,并形成制度,定期培训,不能借工作忙,忽视学习和教育。同时,还要坚持好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制度、重大事项报告制度等,提高领导干部自律、自省的自觉性。
(三)要坚持依法行政,按章办事,构建反腐倡廉的源头治理机制。
要增强法制意识,严格依法办事,避免行政与决策的随意性,防止腐败行为及不正之风的产生。重大决策要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则,广泛发扬民主、充分依靠群众,努力做到审批事项依章法、按程序。继续推行政务公开、校务公开制度,加大公开招标力度,加强财务管理,严格财经纪律,堵塞漏洞。坚决查处“小金库”、帐外帐,把承诺制与推行政务公开结合起来,进一步增强服务意识,转变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树立教育的良好形象。
(四)要进一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切实加强领导,明确责任主体、责任内容,真正做到有人管理、有人负责、有人落实。各单位“一把手”要切实加强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领导,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把“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各负其责”的责任制落到实处,做到与业务工作一起部署,一起落实,一起检查,一起考核。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和县里对有关部门的分工,结合教育的实际,对局机关有关科室实行责任分工,明确任务、各负其责、齐抓共管。落实承诺制、责任制,各责任单位要制定切实可行的措施,强化责任,狠抓落实,推动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深入开展。
(五)加强监督检查。
7.电子政务监察系统建设实施意见 篇七
辽教创先组发[2012]4号
各市教育系统创先争优活动指(领)导小组、省内各高等学校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
现将教育部教育系统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关于印发<教育系统关于在创先争优活动中深入开展基层组织建设年活动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教创先发[2012]3号)转发给你们,各市各学校要高度重视,抓好贯彻落实。按照通知要求,要组织专门力量,制定工作方案,认真做好教育系统基层党组织(党支部)分类定级工作,填写好教育系统基层党组织(党支部)分类定级汇总表、教育系统基层党组织(党支部)整改汇总表,确保上报时间,数据真实、准确。此项工作任务重、时间紧,请各市各高校接此通知后立即抓紧时间开展工作,以便全省能按照教育部通知要求时限及时汇总上报。
联 系 人:刘文成 戴晓峰 联系电话、传真:024-86906599 电子邮箱:L86906599@126.com 附件:
1.普通高等学校学生党支部分类定级评分参考标准; 2.普通高等学校教师党支部分类定级评分参考标准; 3.中小学校党支部分类定级评分参考标准; 4.中等职业学校党支部分类定级评分参考标准;
5.教育系统基层党组织(党支部)调查摸底与分类定级表 6.教育系统基层党组织(党支部)分类定级汇总表; 7.教育系统基层党组织(党支部)整改汇总表。
辽宁省教育系统创先争优活动指导小组
二〇一二年三月五日 关于印发《教育系统关于在创先争优活动中深入开展基层组织建设年活动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教创先发[2012]3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教育工作部门、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部属各高等学校党委,部内各司局、各直属单位: 现将《教育系统关于在创先争优活动中深入开展基层组织建设年活动的实施意见》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本单位实际,认真贯彻落实。附件:教育系统关于在创先争优活动中深入开展基层组织建设年活动的实施意见
教育部教育系统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 二〇一二年二月二十四日 附件: 教育系统关于在创先争优活动中
深入开展基层组织建设年活动的实施意见
为贯彻落实中央组织部《关于在创先争优活动中开展基层组织建设年的实施意见》(中组发„2012‟6号)精神,全面加强教育系统基层党组织建设,提高党的建设科学化水平,为教育事业科学发展提供坚强保证,现就教育系统在创先争优活动中深入开展基层组织建设年活动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按照中央关于基层党建工作各项要求和开展基层组织建设年的部署,紧紧围绕“强组织、增活力,创先争优迎十八大”主题,按照“抓落实、全覆盖、求实效、受欢迎”的工作要求,因地制宜,因校制宜,分类指导,扎实推进。抓落实,就是结合各地各学校基层党组织实际,认真落实关于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的政策措施,大力推广成功的经验做法。全覆盖,就是坚持一抓到底,推动教育系统每个党支部都积极行动起来,引导每名党员都自觉参与进来。求实效,就是着力解决教育系统基层党组织建设中的突出问题,着力增强基层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着力完善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的体制机制。受欢迎,就是贴近基层 需求,回应师生关切,顺应群众期盼,使教育系统基层组织建设年活动让党员满意、受师生欢迎。通过基层组织建设年活动的开展,使基层党组织推动科学发展、促进校园和谐、服务师生群众的能力进一步增强,充分发挥战斗堡垒作用,以创先争优、加强基层党组织的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
二、主要目标
通过实施基层组织建设年,主要实现以下五个目标。1.党支部战斗力进一步提升。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拓宽领域、强化功能,进一步巩固和加强教育系统基层党组织。进一步提升党支部战斗力,巩固扩大先进党支部、提升一般党支部、转化后进党支部。普通高等学校本科生党支部基本都要成为先进和较好党支部。民办高等学校在年底之前实现党组织全覆盖。
2.党支部书记素质进一步提升。按照守信念、讲奉献、有本领、重品行的要求,加强党支部书记队伍建设。党支部书记选任渠道不断拓宽、选任范围不断扩大。确保党支部书记每半年接受一次集中培训,每年参加一次实践活动。通过教育培训和实践锻炼,着力增强党支部书记服务教育事业发展、服务师生群众的能力。
3.党员队伍生机活力进一步提升。通过对发展党员实施分类指导、完善多级培养体系、健全考核评价机制等,使发展党员尤其是大学生党员质量进一步提高,普通高等学校本科生中“低年级有党员、高年级有党支部”的成果进一步巩固。加大在青年教 师中发展党员力度,把发展教师党员工作纳入各地各学校党建工作责任制。党员教育、管理和服务工作不断加强,党员党性观念和党员意识不断增强。
4.基层基础保障水平进一步提升。基层党务工作者队伍建设不断加强,优化结构、提高素质、稳定骨干。通过开展党务工作者示范培训、机关党务干部专题培训、党建组织员专题培训等,使党务工作者队伍专业化水平进一步提高。确保党建工作经费投入增长幅度不低于地方教育经费投入增长幅度,活动场所建设不断加强,基层党建工作信息化深入推进。
5.基层党建制度化水平进一步提升。党组织职责制度、党组织生活制度、党员教育管理制度、党内民主制度和党员监督制度不断完善并得到有效落实,基层党建制度体系不断健全,基层党组织工作规范化、决策科学化水平不断提高。
三、方法步骤
教育系统各级党组织要按照活动的目标要求,制定计划、分步推进、有序开展基层组织建设年活动。
1.调查摸底、分类定级。对本地本学校和部直属机关基层党组织情况进行全面调查,从党支部入手,通过调查走访、民主评议等形式,重点检查组织设置是否合理、支部班子是否健全、组织制度是否完善、发展思路是否清晰、活动开展是否正常、作用发挥是否充分、经费场所保障是否落实,切实摸清底数、掌握情况、找准问题。在此基础上,按照教育系统拟定的分类定级评分 参考标准,细化党支部等级标准;结合调查摸底、考核、群众评议、支部自评情况,上级党组织对党支部按先进、较好、一般和后进进行分类定级。分类定级工作应于3月底之前完成。
2.健全组织、理顺关系。以民办学校、幼儿园、边远地区小规模学校和教学点为重点,通过挂靠建设、区域联建等形式建立健全基层党组织。理顺基层党组织隶属关系,按照有利于党支部开展活动和发挥作用的要求,及时调整完善,明确管理主体,加强组织领导。理顺党员组织关系,改进和创新流动党员教育管理服务机制,将流动党员有效纳入组织管理、参加党内生活。
3.对标整改、晋位升级。完善党支部设置,创新开展活动的形式以及发挥作用的途径,积极探索扩大党内民主的多种实现形式,提升基层党组织履职尽责的能力。帮助先进党支部梳理有效做法,总结工作经验;引导后进党支部剖析自身问题,查找症结原因。在此基础上,按照巩固先进、推动一般、整顿后进的要求,指导党支部确立对照标准,明确改进提高的目标、责任和措施,认真抓好整改落实。注重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带头作用,着力整顿软弱涣散党支部,使每一个党支部在原有基础上都有新的提高,普遍实现晋位升级。教育系统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将通过多种方式加强对整改工作的督促指导。
4.学习先进、创先争优。结合“教育系统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党务工作者、优秀共产党员”评选表彰和总结工作,通过符合基层实际、简便易行的方法,对基层组织建设年工作进行考评,把成熟做法转化为政策措施,推进创先争优长效机制建设。组织引导基层党组织在服务中心促发展、广大党员在立足岗位做贡献上“学先进、见行动”,形成学习先进、崇尚先进、争当先进的良好环境,带动全体师生员工争科学发展之先、创校园和谐之优,为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营造良好氛围。
四、工作任务
教育系统各级党组织要按照基层组织建设年的部署,各司其职,做好各项工作,着力谋划好思路、建设好制度、管理好阵地、开展好活动、发挥好作用。
1.选优训强一个好书记。突出基层党组织带头人队伍建设,采取调整、选派、选聘、培训等办法,选优训强党支部书记。结合党支部分类定级结果,对不胜任现职的党支部书记,及时进行调整;内部暂时没有合适人选的,可由上级党组织选派。选拔政治坚定、实绩突出、作风过硬、师生信任的党员担任党支部书记,提倡党支部书记与行政负责人交叉任职或兼任行政职务,确保党支部书记参与本单位本部门重要事项的讨论和决定。抓好党支部书记轮训,新任党支部书记在半年内完成任职培训。党的十八大召开后,各地教育部门要举办党支部书记学习贯彻十八大精神专题培训班。
2.研究谋划一个好思路。各级教育部门要围绕服务中心任务、建设干部队伍,形成带队伍、干事业的好思路;高等学校要围绕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社会服务、文化传承创新,形成推进教育 改革、搞好教书育人、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的好思路;中小学校要围绕大力实施素质教育、建设特色校园文化、促进学生健康成长,形成做好思想道德教育和理想信念教育、创设良好育人氛围、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的好思路;中等职业学校要围绕建设现代职业教育体系、不断增强职业教育吸引力,形成深化改革创新、提高培养质量、促进就业创业的好思路;各级各类民办学校要围绕实现党组织全覆盖、充分发挥党组织和党员作用,形成团结凝聚师生员工、维护各方合法权益、促进学校健康发展的好思路。
3.建立完善一套好制度。总结提炼创先争优活动的有效做法和经验,推动每个党支部至少建立一项务实管用的制度,促进公开承诺、领导点评、群众评议、定期反馈等做法规范化、长效化。健全完善基层党务公开制度,落实“三会一课”、民主评议党员、党员教育培训制度,健全流动党员管理服务、党员党性定期分析制度。建立健全党内激励关怀帮扶机制,注重关心和帮助老党员、生活困难党员。推行发展党员记实制、公示制、票决制,保持党员队伍的先进性和纯洁性。
4.建设管理一个好阵地。针对基层党组织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进一步加大人力、财力、物力投入力度,切实解决一些党支部缺经费、少场所问题,保证党支部工作有力量、办事有经费、活动有阵地。要对党支部活动场所建设和使用情况进行检查,没有活动场所或活动场所不达标的,要抓紧建设和达标;现有场所设施不配套、服务功能不完善的,要抓好配套完善;已有 活动场所但使用不充分、不合理的,要督促整改,促进活动场所让党员师生充分利用、受党员师生欢迎。
5.健全落实一个好机制。着力建立经费保障机制,加大支持力度,把基层党组织工作和活动经费纳入各地各学校各单位预算,专项列支,充分保证基层党组织日常活动的开展。要关心和支持教工党支部书记的工作,保障他们的待遇。各级党委教育工作部门应在党费使用上给予民办学校更大支持,协调解决民办学校党组织工作经费问题。加大对革命老区、民族地区、边疆地区、贫困地区教育部门和学校基层党建工作的帮扶力度。
五、组织领导
各地各学校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精心组织,把基层组织建设年活动与创先争优活动结合起来,以创先争优为动力,确保教育系统开展基层组织建设年活动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1.落实工作责任。各地各学校要把加强基层组织作为2012年创先争优活动的重点,在创先争优活动中全面落实基层党组织建设各项任务。各级党组织主要负责同志要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带头抓好基层党建工作。各级教育工作部门要加强工作指导,制定实施意见,强化督促检查,确保取得实效。
2.建立机关干部直接联系服务群众制度。各级教育部门和单位要普遍建立领导班子成员和机关干部深入基层调研蹲点服务师生制度。建立联系点,定点联系指导教育基层单位,把调查研究与工作指导相结合,找准基层组织建设中的突出问题和工作重点,帮助基层加强组织建设;机关干部联系学校党员师生,与他们一起过组织生活,倾听基层群众的意见建议,帮助他们解决实际困难。
3.建立“联述联评联考”制度。“联述”要求各级教育工作部门就抓基层党建工作情况分别向同级地方党委和上一级教育工作部门进行专项述职(各级各类学校向所属教育工作部门进行专项述职)。“联评”要求组织下级教育工作部门、基层党组织、党员和群众代表对上一级教育工作部门抓基层党建工作情况进行评议(各级各类学校要组织党支部、党员和群众代表对其抓基层党建工作情况进行评议)。“联考”要求把抓基层党建工作情况作为各级教育工作部门和学校领导班子、领导干部考核的重要内容。切实做到述职述党建、评议评党建、考核考党建,任用干部看党建。
8.电子政务监察系统建设实施意见 篇八
为深入贯彻中央纪委三次全会和省、市纪委全会精神,进一步理清工作思路,做好今年的纪检监察工作,经县纪委常委会研究决定,近期在全县范围内集中开展一次纪检监察工作专题调研活动。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中央和省、市纪委全会精神的贯彻落实,进一步加大调研工作力度,深入基层,广泛听取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摸清全县党风廉政建设和纪检监察工作状况,提出解决问题的办法和措施,确定目标任务,突出工作重点,推动全县纪检监察工作再上新水平。
二、活动内容
这次调研活动主要涉及三个方面的内容:
(一)县纪委、监察局工作
对去年以来县纪委、监察局工作的总体评价,哪些工作开展的较好,需要坚持和完善?哪些工作还需要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工作思路、工作重点、服务中心、服务基层和机关作风等方面)?
(二)优化发展环境工作
当前我县优化发展环境的现状如何,还存在哪些问题和不足(有关职能部门执行上级政策、法律、法规,依法行政、文明执法;落实优化发展环境措施、兑现服务承诺;落实“收支两条线”、“两证一书一卡”、进企业检查备案等项制度的情况)?主要表现在哪些方面?有什么对策和建议?
(三)群众反映突出的问题
当前群众反映突出的热点、难点问题有哪些,原因何在,如何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侵害群众利益的行为主要有哪些表现?各乡镇落实农民负担政策的情况如何?
三、活动方法
这次调研活动,以各党委、纪委(纪检组)为单位组织实施。在活动方法上,各单位要围绕调研内容,结合实际,制订调查问卷;采取进村入户、深入企业走访、发放问卷、召开座谈会(重点开好四个层次的座谈会:党政联席会,机关中层干部代表会,企业厂长、经理和个体私营大户代表会,村支部书记代表会)等形式进行。调查结束后,及时写出有情况、有分析、有建议的调研报告。情况要明确具体,措施要切实可行,具有较强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四、几点要求
1、要高度重视。这次专题调研活动,是落实中央和省、市纪委全会精神,推进全县党风廉政建设和纪检监察工作深入开展的一项重要措施。各党委、纪委要高度重视,本着求真务实的精神,切实加强对活动的领导,纪委书记要亲自主持调研工作,坚决防止敷衍塞责、走过场,确保活动顺利进行。县纪委、监察局将对各单位活动开展情况进行通报。
2、要精心组织。要组织强有力的调研班子,制订好活动方案,落实好被调研单位和人员,认真组织开好座谈会,真正把情况摸准摸透。
9.电子政务监察系统建设实施意见 篇九
实 施 意 见
为进一步规范办学行为,强化师德师风建设,提高办学质量,塑造教育良好形象,努力办好让人民满意的教育,推动我旗教育事业健康发展,根据新形势,现就进一步加强教育系统行风建设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紧紧围绕教育改革发展的中心工作,遵循教育规律,以科学发展观为导向,以树立良好教育形象、办人民满意教育为目标,切实解决人民群众关注的教育热点、难点问题,努力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着力改善和优化教育发展环境,促进教育事业健康发展。
二、目标任务
坚持标本兼治、纠建并举的原则,以规范办学行为、加强师德师风建设为重点,完善制度,强化监督,积极探索建立加强教育系统行风建设的长效机制,进一步提高教育主管部门和学校抓教育行风建设的责任心、主动性和创造性,进一步提高教育部门及学校工作的透明度与公信力,进一步提高社会各界及人民群众对教育系统政风行风的满意度。坚决摘掉行风评议位次落后的帽子,力争达到中游 水平,办人民满意教育。
三、工作重点
按照“从严治教、从严治校”的要求,着力抓好“四规范”:
㈠规范教育收费行为
全面实施免费义务教育和贫困家庭学生资助政策。进一步完善教育收费公示、教育收费督查等制度。控制服务性收费进校园,严格禁止向学生强行收取服务性费用;协助有关部门清理地方自行制定的与国家和自治区规定不相符合的教育收费政策;严禁收费不开票据或多收少开;严禁以“捐资助学”名义向学生收费或将“捐资助学”与学生入学挂钩;严禁强迫学生参加保险,强迫学生征订和购买任何教辅材料及报刊杂志。学校不得举办或与社会办学机构合作举办向学生收费的各种补习班、提高班、特长班、实验班等,不得将教育、教学设施出租给校外办学机构用于举办面向学生的各种名目的辅导班。严格执行公办高中招收择校生“三限”政策,做到招生政策、招生计划、收费标准、录取过程公开。
㈡规范教师从教行为
教育行政部门和各学校要广泛开展师德宣传教育活动,教师要严格遵守《内蒙古自治区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禁行性规定》,不准参加有损国家和人民利益的活动,或有 背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言行;不准体罚、变相体罚学生,或讥讽、歧视、侮辱学生;不准参与迷信、赌博等不健康不文明活动;不准私自办班或从事有偿家教;不准向学生推销、代购教辅用书资料和其他商品;不准收受学生及学生家长赠送的钱、物和有价证券;不准在工作时间内从事与教育教学无关的活动;不准无故迟到、早退、缺课、擅自调课或停课;不准酒后组织教育教学活动;不准在上课时间使用通讯工具等。完善师德评估制度,各级各类学校要把教师师德评价纳入考核的重要内容,努力建设一支爱岗敬业、乐于奉献、教书育人、为人师表的教师队伍。
㈢规范学校办学行为
坚持依法治校,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全面落实《义务教育法》,将实施素质教育作为教育教学的出发点和落脚点。遵循教育规律,按照素质教育的要求,严格执行课程计划、控制学生在校时间、控制学生作业量、控制节假日补课、规范教材教辅用书的征订和使用、规范办班和考试行为,严格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实行“阳光招生”,严格规范招生宣传工作,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要按施教区范围做好招生工作,严禁义务教育阶段同城跨学区招生,控制择校,杜绝大班额。
㈣规范行政管理行为 全面推进依法行政,进一步增强宏观决策能力和服务基层意识。积极推进政务公开工作,接受社会监督。着力强化学习型机关建设,不断提高机关干部的教育管理水平,不断加强机关工作作风建设。深入调查研究,提高办事效率,努力做到廉洁自律,勤政为民。
四、工作措施
㈠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
1.加强教育系统行风建设是今年乃至今后一个时期内的一项重要工作,更是我旗教育系统实施“肃风整纪”和“环境营造”两大工程的重点工作,为此,教育党委提出对教育行风工作实行“一票否决”,凡行风评议排在末位的学校,年内督导评估实行“一票否决”,取消当年评优资格;对行风评议排在前位的,年终作为评优的重要依据。旗教育局对所属学校每年进行一次行风评议,并将评议结果与实绩考核挂钩。
2.各学校(单位)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将此项工作纳入全年工作计划,列入重要议事日程,认真研究,全面落实,务求实效。各单位“一把手”要亲自抓,分管领导要具体抓,形成分工明确、各负其责、责任到人的行风建设工作机制。
3.加强局机关自身建设,为基层学校做出表率。教育行政部门、事业单位开展每一项活动,都要与教育行风建 设对照,凡是不利于行风建设的事不做;凡是不利于行风建设的政策不出台。
㈡注重宣传教育,拓宽与群众沟通的渠道
1.做好对外宣传。加强与广播电台、电视台、报社的沟通、协作,积极做好教育新闻宣传工作,大力宣传改革开放三十周年教育取得的巨大成果,宣传教育行风建设的新举措,宣传素质教育的新经验,努力营造办人民满意教育的良好氛围。
2.实行教育行风联系制度,建立领导机构。成立“公民评政”领导小组,下设专门办公室,各司其责。教育局局领导分片联系学校,全体机关工作人员每人包校,同时担任学校的行风监督员,促进教育局机关与社会、学校、教师和群众的交流沟通,及时了解和解决教育行风存在的问题。
3.教育行政部门和各学校都要聘请行风监督员,每年至少召开两次行风监督员座谈会。各学校每年至少要召开一次以对外宣传和征求意见为主要内容的家长会,平时可以采取发放问卷形式,广泛听取干部群众对学校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各学校要认真开展“教育行风建设承诺活动”,自觉接受社会和群众的监督。
㈢大力推进政务校务公开工作
1.要高度重视政务校务公开工作,成立组织机构,指 定专人负责此项工作,要结合实际,认真编制教育系统政务、校务公开目录。做出统一要求,形成制度,定期检查,注重实际效果,把政务校务公开工作不断引向深入。
2.大力推进政务公开。教育重大决策和改革举措,教育收费、招生、新教师招聘等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事项要及时公开。本着“简便易行、方便群众、利于监督”的原则,因地制宜、注重实效,不断丰富和创新政务公开的形式。开展定期和不定期教育服务咨询活动、设立行风热线和投诉电话,方便群众咨询、求助和投诉。
3.深化校务公开工作。学校收费、招生录取工作、特困生资助等群众关心、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要通过校务公开栏、特困生资助等群众关心、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要通过校务公开栏、学校网站等形式向公众公开;对学校重大决策、人事管理、内部分配、财务收支、工程建设、大宗物品采购以及涉及教职工切身利益等事项,要通过多种形式及时对教职工公开。要进一步完善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每年至少召开一次教职工代表大会,学校的重大决策、重要事项、内部分配制度改革方案等均要提交教代会审议通过。
㈣强化监督考核,实行责任追究制度
1.加大社会监督力度。邀请当地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离退休老同志、群众代表等各界人士,对教育局机关、学 校、教师执行“四规范”的情况进行监督。进一步充实教育政风行风监督员队伍,充分发挥政风行风监督员队伍的作用。向社会公布师德师风、教育收费举报电话,设立行风评议意见箱,自觉接受群众监督。
2.加大考评力度。要在全旗教育系统中广泛开展家长评学校、学生评教师、教师评校长、校长评机关、机关评班子、社会评教育活动。通过在学生及家长中开展问卷调查、召开师生及家长座谈会、开展明查暗访等举措,对学校的行风建设情况进行民主评议。要公布评议结果,对排名靠后的学校领导要进行诫勉谈话,对存在突出问题的学校要进行通报批评,并限期整改。努力提升机关作风、教育行风、师德师风、校风学风建设整体水平。
10.审计局效能监察实施意见 篇十
一、效能监察的对象
本局各科、室及其工作人员。
二、效能监察的内容
主要就本局各科、室及其工作人员在围绕经济建设,优化经济发展软环境;围绕政令畅通,提高行政效率;围绕作风转变,提高工作效率和加强服务意识等方面的情况进行效能监察。具体有以下内容:
(一)在政令公开方面,实行公示承诺制度,向社会公开工作职责,办事依据、时限、内容、结果(涉及保密内容的除外),全体机关工作人员要根据公示、承诺的要求向社会提供服务。
(二)审计执法方面,执法依据要合法;审计查缴要按规定的范围、标准、时限实施收缴,不得超范围、超标准或搭车收费;实施审计收缴时,应按规定开具专用收缴票据。
(三)在审计检查方面,要依法进行检查;工作人员在检查时应出示有效审计文书及资格证件;要按规定的权限、程序和时限进行检查;检查时意见要中肯,态度要和蔼,不能粗暴或盛气凌人。
(四)行政处罚方面,要在职权范围内依照法律、法规、有关规章制度和事实依据实施行政处罚;处罚依据要充足,程序要正确,处罚幅度要适当;处罚时要使用规定的罚款单据。
(五)在服务意识、服务质量方面,工作态度要和善、亲切,工作用语要文明礼貌,不得故意刁难、吃拿卡要;要实行首问责任制,第一个接待的工作人员对不由本科、室办理的事项要负责带领到相应科、室的办理人员处,不予受理的申请要告知理由;对涉及不同部门的行政许可,要及时、主动协调,不得相互推诿或拖延不办;对申请材料不全者要一次性告知补充事项,对手续齐备的应立即办理。
(六)在机关内部行政事务管理方面,各科、室对其工作人员要明确职责,按照有关制度办事;各工作人员要提高行政效率,按规定时限、要求及时完成交办的工作,对属职责范围内的事项不推诿、不拖延;要服从领导,服从组织的分工。
三、效能监察方法
(一)责任体制。局长全面负责,各分管局长对各自分管科、室负责;各科、室负责人对本科、室负责;局纪检监察室负责监督检查和违规违纪事项的查处及建好台账资料。
(二)督查方式。采取现场督查、明察暗访、随机抽查、内外结合、回访调查等方式。
(三)建好台账资料。一是做好效能投诉记录;二是建好相关的投诉处理资料。
四、行政效能投诉办法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对本局工作人员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工作效能有以下行为的,可以投诉;本局工作人员之间相互监督,也可以举报和投诉(举报、投诉电话2213049)。
(一)无正当理由脱岗、离岗、不坚守岗位的。
本机关设立的举报、投诉、监督、服务等方面向社会公开的电话,在工作期间无人接听的,工作人员工作期间外出去向不明,未向领导报告的,无正当理由脱岗、离岗、不坚守岗位的、不准时上、下班,迟到、早退无任何理由超过十分钟的;考勤不自己签字,无故托人代签的;上班时间出勤不出力或玩电脑游戏及其他娱乐活动的。
(二)态度冷淡、生硬、蛮横、粗暴的。
对服务对象不认真接待、不理睬、不答复的,视为态度冷淡。对服务对象态度恶劣、语言不礼貌或者拒之门外的,视为态度生硬、蛮横。谩骂、推搡服务对象的,视为态度粗暴。
(三)对群众提出的正当要求和意见置之不理的。
对服务对象提出的属于本科、室职权范围内应该解答、受理、办理的事项,不解答、不受理、不办理的,视为对服务对象提出的正当要求和意见置之不理。
(四)不按规定程序公开办事、办事不公的。
工作人员按规定程序公开办事(涉密的除外),或办事不公的;未亮证挂牌上岗的;不涉密的办事程序、标准、时限、条件、纪律等未向社会或服务对象公开的;视为不按规定程序公开办事。对办理同类事项的不同服务对象,在相同的条件下,未同等对待的,视为办事不公。
(五)办事效率低下或者有意拖延的。
未向服务对象一效性告知相关依据、办事程序和要求的全部书面材料的;未一次性告知手续、资料是否完整、齐全的;对符合规定、手续齐全的,未在规定时限内办结的,视为办事效率低下或者有意拖延。
(六)办事推诿扯皮、敷衍塞责、不负责任的。
工作人员对于本人职责范围内的事项未及时办理的;对涉及其他部门或内设机构的事项未及时主动协助办理的;本科、室事项办结后未及时报送、移交其他单位或内设机构的,视为办事推诿、敷衍塞事。对服务对象提出的问题,答复不正确、不明确的,视为不负责任。
(七)未按规定执行公务或执行公务行为不文明,有损机关形象的。
未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和市《关于改进机关作风,抓好效能建设,优化经济建设软环境的若干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实施行政行为的,视为未按规定执行公务,着装不整洁、粗俗,工作期间有酗酒、娱乐等行为,视为执行公务不文明,有损机关形象。
(八)其他不满意行为。
工作人员有上述
(一)至
(八)条中任何一款一次的,予以批评教育,责令作出书面检查;两次以上的,予以诫勉谈话,取消当年评优资格;三次以上的,在全局范围内予以通报批评,并调离原工作岗位;调离后在新岗位上再次违反的,给予行政处分;违反规定情节严重,造成严重影响的,追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的责任;工作人员构成违纪的或者科、室负责人包庇有关责任人的,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有关程序予以处理。同时,经局长室研究,经济上予以一定处罚,扣除一定的考勤奖或年终奖金。
五、具体要求
(一)加强领导。效能建设领导成员为:组长:蔡建新,副组长:陆卫忠、黄天杰,成员:张祖平、陈善冲、陈建荣、张玉红、董士飞。具体负责对行政效能建设的领导。
(二)摆上位置。要把效能建设放到工作的重要位置,增强大局意识、服务意识和效率意识,制定并落实改进作风、提高行政效率的计划、措施和工作责任制。
(三)务实求真。成立投诉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秘书科),公布举报电话(),接受效能投诉,开展监督检查,切实把效能监督工作落到实处。
六、有关规定
(一)固定资产投资审核中心参照本《实施意见》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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