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区治理的困境及对策(共8篇)
1.社区治理的困境及对策 篇一
试析当前社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存在的
问题及对策
作者简介:王辉,山东省东菅市委党校副主任、副教授。
中图分类号:1)920.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0592(2012)04.】71.0
社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是一个重大社会问题和政治问题,它不仅关系人民群众生命财产,而且关系社会政治稳定。因此掌握和了解当前社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存在的主要问题,才能做出正确判断和决策,为和谐社会建设奠定坚实基础。
一、当前我国社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存在的问题 社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重点在于完善社区管理机制,健全社区管理体系。因此,加强社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推进和谐社区建设,需要找到有效的路径、拿出合理的措施,努力形成新型的社区管理格局。然而实践中,各地对社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采取了不同做法,由此引发许多问题。
(一)对社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认识存在着误区 新形式下如何认识社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及如何搞好社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在认识理念中仍然存在着以下二种认识误区:
1.重经济建设轻社会建设的片面认识。部分社区和职能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在实际工作中,仍然只单纯注重GDP增长,对加强社区建设和社区管理特别是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重视不够,对解决社区特殊群体的民生问题力度不够,对落实社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措施不到位,造成了社区发展与社区治安综合治理出现了“一条腿长、一条腿短”的现象。
2.对社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圭体认识模糊。现在有些人简单的认为社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只是公安等少数负有维护社会管理秩序职能部门的职责,大多数部门和大多数工作人员与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关系不大,对党提出的“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社会管理格局”缺乏深刻认识和理解,缺乏齐抓共管的自觉性和主动性,甚至将本部门、系统职责范围内出现的社区社会治安管理问题推向社区,推卸责任。
(二)社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运行机制尚需进一步完善
1.社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责任落实体制机制存在诸多缺陷。如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责、权、利不够一致,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分级负责,属地管理,谁主管谁负责”等原则没有在工作体制和机制中得到完全落实和充分体现,社会稳定管理“错位”、“缺位”、“不到位”等问题比较突出。
2.有些领域的工作运行机制尚不够科学缜密。如社会矛盾纠纷化解工作方面,各种调解手段还缺乏有效衔接;社区社会治安管理情报信息预警机制滞后于实战需要,造成有些工作被动:刑侦队伍素质和装备建设还有“欠账”,攻坚破案的整体水平需要进一步提高:应急管理方面,各监测预警系统设臵的监督点还比较少、现代化水平较低。
(三)社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队伍素质殛待提升 杜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队伍在数量、素质、能力与形势下的维护稳定工作还不相适应,公安机关警力不足尤为突出,基层所队民警常年累月超负荷运转,劳动强度很大,不得不大量聘用协警人员。在物质装备上,公安机关指挥调度系统、反恐处突装备、刑侦装备、网络监控设备以及安全生产领域救援设施等还不能很好地适应实战任务需要。
(四)社区社会治安自我管理制度不完善
当前在社区社会治安自我管理制度方面仍然存在着渚多问题,主要表现在:一是资金短缺、社区治安管理工作运行困难。社区资金的不足使社区工作的运行受到严重制约。由于许多地方政府财力有限,对社区工作资金投入偏低,导致社区工作人员队伍素质难以提高,社区工作难以扩展,工作质量难以提高。二是部分社区居民的“主人翁”意识淡薄。社区居民的参与程度不高,不但难以推进社区治安的治理,对社区的长远发展也有不利影响。三是社区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人员专业化水平低。目前,在大多数社区职业化的社区治安综合治理工作队伍尚未建立,社区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职业化、专业化程度还很低。
二、当前加强社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对策建议
(一)屏弃传统落后观念,树立现代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新理念创新社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应若力推动四个转变,即推动由“轻”向“重”的转变,即屏弃过去重视经济建设而轻视甚至忽视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的落后观念,把社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作为事关全局的重大的任务,摆上与经济发展同等重要的位臵;推动“堵”到“疏”的转变,即把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关口前移,在重视创新解决各类突出矛盾和问题的同时,也要注重创新源头预防和引导化解的措施,实行标本兼治,把问题消灭在萌芽状态中;推动由“散”向“合”的转变,即努力克服当前某些社会管理领域仅是某个或者某几个部门“单打独斗”的格局,努力形成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新格局;推动由“冷”向“暖”的转变,即牢固树立以人为本、服务为民的理念,充分尊重综治对象,努力满足群众诉求,做到文明管理、热情服务,实现“情、理、法”的统一。
(二)着力推进社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体制机制创新 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应进一步理顺社区建设的管理体制,健全领导机制,着力构建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纵横结合的全覆盖、网格化的组织体系。
1.理顺社区内各主体之间关系,明确党组织核心地位。一是继续完善社区工作站制度,实行交叉任职,突出社区党组织的核心地位。探索实行社区工作站站长与社区党组织负责人交叉任职制度和以及居民自治与业主自治相结合的机制,指导推进社区居委会和小区业主委员会成员双向进入、交叉任职,理顺关系、明确职责,在代袭业主利益监督物业管理公司管理运作的同时,代表小区居民向社会各方反映需求,实现居民自治和业主自治的统一。二是以党建为龙头,推进社区资源整合。坚持以党建为龙头,抓住理顺体制、健全机制这个重点,在互利双赢的基础上,开展部门职能进社区、单位党建进社区、党员奉献进社区等活动,扩大社区党建的基础,实现共驻共建、共管共享的社区党建新格局。
2.强化县(区)层党委、街道党工委、社区党组织三个层面党组织的统筹协调职能,明确各自在社区中承担的职责。应突出街道在社区建设管理中的主体地位,以社区工作站为平台,将下沉到社区的行政执法、行政管理和服务事务等集中归并,形成纵向到底、重心下移的管理服务体系。
3.完善社区社会治安管理体制机制。一是推进扁平化的公
安指挥调度体系建设,建成集中接警、指挥有力、信息畅通、设施先进、运转高效的现代化公安指挥调度中心。二是推进“平安城市”基础项目建设。综合应用现有资源和科技手段,建成集地理信息、网络通信、视频传输、模糊识别、访问控制等功能于一体的安全防范系统,构筑起覆盖全市特别是中心城区重点单位、要害部位、交通要道、治安复杂场所等重点防范区域的城市治安防控网。三是推进治安巡逻防控机刮改革。按照“屯警街面、网格布警,昼夜覆盖、无缝衔接,以动制动、以快取胜”的要求,继续深化以110为龙头的多警联动路面动态巡逻防控机制,构建全方位、全时空的街面治安巡防网络。
(三)多渠道保障社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财政投入机制 1.加大财政投入力度。各级政府应进一步加大对社区建设的投入力度,将社区党建和社区建设、运行经费列入财政预算,逐步形成与地方财政同步增长机制。
2.实行专项扶助。借鉴某些地方做法,每年从彩票公益金中,拿出一定比例资金用于杜区建.饺的福利服务和公益事业。建立健全政府购买服务机制,规范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对社区公共卫生服务等由政府出资,社会提供服务。
3.加大配套设施投入。由政府投资,按规划同步建设配套的政务管理用房等。加强社区公共配套服务用房的规划、建设、移交等环节的监督管理,确保社区公共配套服务用房的足额及时移交。
4.鼓励社会投入。积极探索建立政府投入与民间投入相结
合、无偿服务与有偿服务相结合、社会化与产业化相结合的社会事业投入和发展机制。
(四)着力提升社区管理服务水平社区管理服务是社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开展的有效载体之一,直接关系到社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成效。
1.搭建管瑷服务平台。探索建立由街道或民政部门牵头的集政务服务、公益服务、市场服务、志愿服务于一体的社区服务中心,实行“一门受理、内部协办、资源共享”,满足居民各个层次的社会化服务需求。
2.推动城市执法职能向社区延伸。探索建立“边界统一、协同巡查、分类执法”的社区行政管理执法机制,明确责任主体和范围,形成管理主体清晰、执法到岗到位、一线密切配合的工作格局。
3.提供及时有效的社区服务。整合社区各类资源,积极开展医疗卫生、文化体育、就业培训、社会保障、社会救助等基本服务,启动居家养老、育婴托幼、美容保健、健身娱乐等新型服务,着力推进社区服务产业化、社会化,满足居民不同层次的服务需求。
(五)积极推进社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手段的科技现代化
搞好社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提高治理手段的科技含量尤其重要。
1.抓好信息化系统的开发应用。大力开发应用科技含量更高、技术水平更先进的电子信息硬件设施,广泛开发应用更科学、更实用、更精密、更安全的管理软件系统,尤其是要注重自主研发符合当地甚至是本小区实际情况的应用性管理软件,推动治安缉合治理工作上水平。
2.抓好信息化管理资源的有效整合。科学研究制定社区信息化发展规则,把政府的写社区的、公共的与局部的信息化资源进行统一规划整合,在确保各类专业信息资源安全的前提下,打破区域之间、社区之间、政府部门与社区之间、社区内部各部门之间信息化管理的“壁垒”,促进信息化资源的互联互通、共建共享,最大限度地发挥信息化管理资源的综合效能。
3.抓好信息化管理资源的高效利用。加强对各类信息的绢合、分析、研判,不断提高信息的时效性和实用性,强化信息服赛实战功能。同时,大力推行网上受理、网上审批,积极为社区居民提供方便、快捷、优质、高效的服务。
2.社区治理的困境及对策 篇二
“乡村社会”是乡 (镇) 一级管辖范围内的社会。“乡村社会治理”是指乡村公共权威运用乡村治理权力, 处理乡村社会公共事务, 以调控与影响乡村社会。乡村社会治理不是乡镇政府对广大农村社会的统治或管理活动, 治理的主体和方式是多元的, 它是由政府、乡村社会组织及村民等利益相关者共同参与、谈判、协调的持续互动过程或者状态。可以说, 治理不仅包括政府的管理, 还包括社会自我管理, 涉及政治、经济、文化等诸多方面。
在国家治理体系中, 乡村社会治理是整个治理体系的基础, 增强基层治理能力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关键。在工业化城镇化的推动下, 农村的社会结构、组织体系、利益格局、生活方式和价值观念等各方面都发生了很大变化, 传统的基层治理方式已不适应时代发展的需要。新形势下, 必须完善乡村社会治理模式, 破解乡村治理困境, 以达到乡村善治。
二、新时期乡村社会治理面临的四大困境
新时期乡村社会治理取得很多新成就, 政治民主管理越来越完善, 经济发展速度越来越高, 农民物质和精神水平得到较大提高, 但是随着快速的城镇化, 乡村在空间状态、人口格局、社会结构及利益结构等方面发生了深刻变化, 这些变化给乡村社会管理带来了新的困境和挑战。
1.领导协调困境。第一, 乡 (镇) 领导与村干部难以协调, 实质上是“乡政”与“村治”的矛盾。乡 (镇) 与村之间的关系是指导与被指导的关系, 但实际工作中, 村干部作为直接治理者, 有一定的自治权力, 二者之间难免会有意见和分歧。第二, 村党支部委员会和村民委员会的关系难处理不好, 直接影响领导效能, 阻碍乡村社会治理成效。现实中通常是村支书“越权”“一言堂”“管的过多”, 使得二者之间矛盾一直较为突出。村“两委”关系, 反映出政权组织二元化的深层矛盾, 背后折射出社会治理的问题。
2.资源短缺困境。乡村社会治理需要各种社会资源的支撑, 资源不足必然会使乡村管理滞后或缺位, 然而现实中, 尤其是欠发达村镇, 乡村社会治理的确受到各种资源的限制。第一, 人力资源匮乏, 尤其是年轻劳动力。改革开放后, 快速的城镇化使得乡村劳动资源大规模流出, 且流出的人口多数是中青年劳动力和乡村精英, 很多乡村呈现空心化。据统计, 部分乡村人口减少数量占到全村总人口的60%~70%, 大部分都超过了40%。这导致乡村社会治理的主体缺乏, 参与和监督治理的人口大大减少。第二, 资金资源短缺。大多数乡村的经济状况都非常薄弱, 尤其是中西部地区, 乡村的集体经济负债累累, 无力发展乡村经济, 乡村其他方面的治理也出现弱化现象。以内蒙古敖汉旗为例, 全旗有15个乡镇, 225个行政村, 60万人口。截止2002年, 乡村两级负债较为严重, 其中乡级负债近1.3亿元, 村级负债近1.5亿元。经过多方努力, 化解债务取得了显著效果, 但截至目前, 全旗乡级债务未化解近52%, 村级债务未化解近54%。总体来讲, 资金仍是捉襟见肘, 这制约了敖汉旗的社会治理进程。
3.政治参与困境。有些村民政治参与的积极性不高, 政治行为参与度低。认为与自身利益关联不大, 而使政治参与流于形式。另一方面, 政治参与方式不当。调查发现村民参与政治的方式极端是治理的一大难点。比如有些村民遇到问题, 跳过村委会直接找乡镇政府或市政府, 有的村民随意在网络上发布谣言, 故意扩大或扭曲事实, 这就需要将村民的政治参与方式引导到正当的轨道上来。
4.治理理念困境。第一, 腐败问题困扰乡村治理。思想腐败是造成权力腐败、行为腐败、作风腐败和生活腐败的源泉。乡村治理主体利用手中职权获取个人利益, 治理的动机由发展变为谋取个人利益, 带来的影响削弱了乡村治理主体及治理行为的合法性。第二, 单纯追求乡村经济发展。乡村治理不是简单的管理, 更不是单纯发展经济, 部分乡镇仍认为经济发展是乡村治理的全部, 忽略了民主管理、文化建设等其他方面。第三, 缺乏生态环境保护观念。乡村环境直接关系到农民的生产生活质量, 关系到乡村的整体面貌, 然而有些乡镇政府和村委会忽视生态环境建设, 农民环保意识淡薄, 化工废弃物、生活垃圾及农用废弃品随意堆放, 这不利于“美丽乡村”“文明乡村”“生态乡村”建设。
三、破解乡村治理困境的基本路径与对策
1.制度上保障。用制度从根本上保障乡村治理水平, 进一步规范村“两委”职责和村务决策管理程序, 完善村务监督委员会的制度设计。村务公开的内容要及时更新和完善, 健全村民对村务实行有效监督的机制, 加强对村干部行使权力的监督制约, 确保监督务实管用。
2.思想上提高。“思想是行动的先导”, 要想破除乡村社会治理的种种困境, 治理者和村民都需要树立起应有的思想观念。第一, 领导者的思想观念在乡村治理发挥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因此, 要及时对他们进行培训, 注重培养村干部最基本的道德和价值观念, 增强全局意思、合作意识、宽容意识、民主意识、法治意识、生态意识等。第二, 村民增强政治参与意识、监督意识。格尔哈德·伦斯基所指出:日常生活的压力, 严重地限制了人口中绝大多数人的政治活动。可见, 经济利益与农民政治参与紧密相关, 调查表明相对富裕的村民更愿意参与到乡村治理中, 而经济条件不好的村民则表示没有机会考虑政治参与问题。因此, 要增强农民的政治参与意识, 关键是发展经济, 让更多的农民富裕起来, 让村委会的每项治理决定与村民每个人息息相关。
3.管理上为民。随着新媒体的快速发展, 农民获取信息的渠道增多, 在思维方式、行为举止、心理需求上都发生巨大变化。同时, 农业的生产方式及生态环境也不同于传统农业, 未来农业将趋于规模化和集中化种植, 这就要求政府改变过去唱独角戏的局面, 时刻关注村民的需求, 充分发挥民主的作用。首先要倾听村民心声, 经常访农户了解村民的思想变化, 加强与村民的有效沟通。其次, 充分发挥政府职能, 引导村民投入乡村治理中, 统一村民意见, 鼓励村民自主建设, 比如在垃圾处理、污水治理、村庄绿化等有钱出钱、没钱出力、自筹自建, 这样每位村民参与到社会治理中, 逐步治理理念深入人心, 村民会更加自觉参与和支持乡村各个方面的治理。
4.方式上创新。在治理方式上, 要根据时代特征及乡村特点, 创新管理方法。2015年中央一号文件中提出创新和完善乡村治理机制, 可以探索符合各地实际的村民自治有效实现形式。具体来讲第一, “互联网+治理方式”就可以改变传统的治理方式, 利用互联网与治理对象之间建立起新的沟通渠道。比如, 发起“村微信群”, 这样既能获取群众诉求、发现问题苗头, 又可以公开村务活动信息、宣传科技种植知识和卫生防控等信息。第二, 鼓励农村民间组织, 如农村专业协会类、公益慈善类、社区服务类等社会组织参与到乡村的管理事务中。第三, 充分发挥乡规民约的作用。相对来讲, 乡村是个半封闭的熟人社会, 因此, 伦理道德和流传习俗在乡村社会治理中发挥着至关重要的作用。从法治角度上讲, 乡村的社会治理存在很多“真空地带”, 比如化解家庭矛盾、解决邻里纠纷等都是法律法规很难有效解决的, 此时往往就需要乡规民约等社会规范的介入。当然, 要去其糟粕, 取其精华, 让有益的乡规民约来促进乡村社会治理。第四, 创新乡贤文化, 弘扬善行义举, 以乡情、乡愁、乡约为纽带吸引和凝聚精英人士支持家乡建设, 传承乡村文明, 为家乡的社会治理出力, 这对于缓解资金短缺、精英人员不足等困境起到重要作用。
四、结语
总之, 乡村社会治理影响着国家治理的成效, 制约着国家治理现代化的进程。新时期只有政府、相关组织、农民协调统一起来, 充分合作, 积极治理, 才能破解乡村治理的种种困境, 最终实现乡村善治。
参考文献
[1]张一洲, 刘东杰.乡村社会治理的难点[N].学习时报, 2014-10-27.
[2]杨炼.影响农民政治参与的四大因素[N].学习时报, 2014-08-11.
3.村民自治面临的困境及治理对策 篇三
关键词:村民自治;关系;民主意识;素质
一、村民自治制度
村民自治制度是我国一项基本政治制度,主要通过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四个方面,来实现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村民自治组织包括村民委员会、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和村民小组。村民自治制度运行了30多年来,促进了我国农村的稳定与发展,推进了我国政治民主化进程。当前村民自治的发展陷入了困境,总结以往的发展经验和教训,努力探索新的出路,使村民自治良性发展并发挥其巨大的优越性,是当今社会发展所必须解决的重要课题。
二、村民自治面临的困境
(一)两委关系紧张,矛盾冲突不断
在农村“两委”是指村党支部委员会和村民委员会。村委会是村民自治活动的常设机构,行使着管理村级事务的权利,而村党支部在村级的各项事务中处于领导地位,两委关系由此产生。由于,村党支部的权力来自于上级党委,而村委会的权力是由村民通过民主选举所赋予的,是村民自治权力的一种体现。两委的权力来源不同就会导致村级组织内部的矛盾产生。其次,从法制层面看,法律对两委的职权界定比较模糊。法律规定村党支部是村级各项事务的领导力量,但对于如何发挥则无明确的规定。村民委员会是村民的群众性自治组织,其权力范围也没有明确界定,这就会出现职权交错、责任不清的状况。最后,基层干部队伍综合素质较低,暗地里勾心斗角,互相争夺领导权,这势必会造成村两委关系的紧张。总之,两委矛盾关系,既影响了村里各项工作的有效开展,又损害党支部和村委会的形象。
(二)民主意识薄弱,贿选时而发生
由于多种原因,在村委会换届选举过程中贿选事件,屡见不鲜。首先,从村民来看,由于农村深受传统思想的影响,村民的文化素质不高,权利和民主意识淡薄,对于参与村里公共事务漠不关心;同时面对贿选人的小利益诱惑,默默接收。从候选人来看,一些村干部候选人的素质偏低、竞选动机不纯,为了当选不惜通过赠送物品、暗送金钱等手段向村民行贿,拉拢人心、收买选票。从制度层面来说,村干部罢免制度难以有效实施,村干部易上难下,这是贿选者最看重的一点;另外,村委会选举相关的法律虽然明确定义了贿选,但对于如何界定贿选比较模糊,在现实操作性上比较困难,对于贿选行为本身尔而言,如果没有选民和其他选举人的检举揭发,贿选事件就不易曝光。以上种种因素造成了贿选现象的产生。
(三)人口流动加快,干部后继乏人
近年来,农村人口流失加快,加剧了农村的治理危机。随着城镇化进程加快以及经济的快速发展,农村的部分青年在外完成学业、知识精英进入大城市工作、青壮年劳动力外出务工,大量村庄都是空巢老人和留守儿童,他们无法有效参与村务。另外,许多村子长年不发展新党员,党员数量减少、高龄化现象明显;许多年轻人在外,村干部缺乏优秀的候选人,这造成了两委干部高龄化、年龄结构不合理,一些管理事务也难以开展和进行。缺乏青年精英的血液,农村的发展也失去了生机与活力,村民自治也就停滞不前。
三、治理对策
(一)理顺两委关系,合理分工负责
两委关系的和谐,有利于村里各项工作的开展,也使村民自治有了坚强的领导力量。首先,要角色定位,理清权责关系。村党支部仍居于领导核心地位,从具体的社会经济管理事务中退出,扮演其政治领导、思想领导、组织领导的角色。村委会作为村民自治制度的执行机构,应当对村民负责,按照村民会议的决定,处理好各项村级事务。二者要加强合作,实现明确的分工和协作,切实保障各项工作顺利进行。其次,国家要制定和完善村民自治有关法律法规或者对其进行法律解释,明确界定两委的职权范围以及二者的关系,从制度上规范两委职权关系。最后,干部素质不高是产生两委矛盾的重要原因。我们既要加强村干部的选拨,选拨责任意识和服务意识强的村民任职,也要加强对两委工作人员的培训,不断提升素养,促进推动两委关系和谐发展,推动村民自治迈向新的台阶。
(二)完善监督和参与机制,提升民主意识
村民民主意识的提高以及相关监督和参与机制的完善,对于基层民主的推进和村民自治的发展具有至关重要的作用。一、国家要完善村委会选举的相关法律,使其具有现实操作性,如怎样有效实施罢免村干部的权利;针对违法选举和贿选等行为,制定详细的处罚和惩处标准;乡镇政府要加强对村委会选举的指导与监督,完善举报渠道。二、村级组织要积极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活动,邀请公安机关和司法机关的工作人员到村里进行思想教育和普法宣传;村干部和有文化的人要义务向村民宣传党和国家各项法律法规及惠民政策,不断提升村民的权利意识和民主意识。三、村民要积极参与村里的公共事务,行使自己的权利,以众人智慧,共同促进全村的和谐发展。村民应学会选择德才兼备的、能为广大村民谋福利的人担任村干部,加强对候选人的监督,对于贿选行为零容忍,一旦发现要及时检举揭发;候选人要有为人民服务的精神,依法守法公正参与村委会竞选,不做违法之事。只有这样村民自治才能有效进行,发展才有充足动力。
(三)吸收优秀人才,提升队伍素质
两委干部是农村发展的领导力量,其素质的高低直接影响到农村各项工作的开展以及村民自治的有效进行。首先,面对农村人口流失的现状,要大力吸收优秀人才,优化队伍结构、提高整体素质。近年来国家实施大学生村官政策,各村组织要抓住机遇,提升待遇,引进优秀的大学生到农村的广大天地工作,施展才华;同时也要鼓励本村的大学生和优秀人才参加村委会换届选举,为本村事业的发展贡献力量。再者,村党组织要适时发展符合要求的青年党员,为组织注入新鲜血液,增强发展活力。最后,两委班子要经常组织集体学习和参加培训,树立为村民服务的精神,以“三严三实”为准则,做到观念要更新,思想要进步,不断提高处理工作中复杂事务的能力和为人民服务的本领,让村民自治取得新突破,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事业不断前进。
四、结语
由于我国各地农村社会的发展状况各不相同,这就注定村民自治在实行的过程中充满了曲折性,但它符合我国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客观要求,也符合大农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中央历届政府高度重视“三农”问题,村民自治也是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重要一环,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实现中国梦的进程中,我们坚信在党、政府以及广大村民的共同努力下,我国村民自治一定会取得新进展,农村基层民主建设一定会取得更伟大的成就!
参考文献:
[1]尹焕三.村民自治面临的社会焦点问题.山东人民出版社,2004.
[2]谢庆奎.当代中国政府与政治[M].高等教育出版社,2010.
[3]宋佳.转型期中国村民自治因境与出路[D].西安:陕西师范大学,2012.
[4]董江爱.中国农村基层民主与治理[M].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12.
4.社区治理的困境及对策 篇四
唐江平
中共十七大提出加强社会建设,尤其城市社区建设的重要性日渐突出,其社区管理体制面临新的改革。因此,加强和完善基层社会管理和服务体系,强化城乡社区自治和服务功能,健全新型社区管理和服务体制,是一个全新课题。本文拟对社区治理主体进行分析和探讨。
一、社区治理主体
社区治理指在城市社区中政府与非政府部门、辖区单位、社区自治组织甚至包括个人等多元治理主体,以社区为平台,广泛参与管理社区的公共事务,相互博弈、合作、妥协、消除分歧,以求社区资源最大合理化配置、利用的一种过程。传统的“管理”的概念强调的是“控制”;而“治理” 的概念更强调“协调”以及利益相关者的参与和互动。社区治理的基本要素包括:治理主体(利益相关者)、治理客体(社区公共事务)、治理规则(社区成员认同的社区规范)、治理过程(社区治理是实体活动,表现为成员之间的合作互动行为)。我国城市社区治理的多元主体至少包括:
1.基层政府。通常为街道办事处或乡、镇政府。还有些是区级行政单位直接作为社区治理主体,如一些开发区管委会设立社管局直接管理社区。
2.党的基层组织。街道、乡、镇党的基层委员会和村、居委会党组织,领导本地区的工作,支持和保证行政组织、经济组织和群众自治组织充分行使职权。
3.居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是城市社区中居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4.社区居民。既包括拥有社区户口的户籍人口,也包括无社区户口的常住人口。社区管理的最终目的还是要实现它的自治,即由社区居民自己管理自己生活所在社区的社会事务。社区成员要真正成为社区管理的主体,就要从参与自我管理社区、自我建设社区着手,发挥建议、议事、监督、反馈的作用,不断提高民主自治的意识和能力。
5.社区中介组织。社区中介组织是指以社区居民为成员、以社区地域为活动范围、以满足社区居民的不同需求为目的、由居民自主成立或参加的组织。如业主委员会、志愿者组织、老年协会、妇女协会、读书会、秧歌队、摄影协会、书法协会、钓鱼协会等。
6.物业公司。物业公司是指按照合法程序成立并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经营物业管理业务的企业型经济实体。
二、存在问题
以上主体在社区治理中都发挥了各自的作用,但实践中各主体间也存在着相互冲突的问题,影响了社区的和谐发展。具体体现在:
1.基层政府与居委会的权限不明。在城市社区治理中,街道办履行对社区公共事务管理的职能,维护社区的公共利益。街道办和居委会之间应当是指导与被指导的关系。而现实中街道办事处与居委会实际上形成了双向依赖的隶属关系,居委会实际上成了街道办的准下属机构,街道办在管理过程中经常越位,以指导之名行领导之实,不但过多的介入居委会的自治事务,而且也包揽了许多本应交由社区中介组织来承担的工作,如直接组织和承办社区文化活动、慈善活动、志愿者活动等。这样一来,居委会就处于既要充当“政府的腿”,又要做好“居民的头”的两难境地。在居民眼里,居委会成了政府组织;而在政府看来,居委会既是群众组织,又是行政组织。
2.党组织与居民委员会的职责错位。实践中许多社区的党组织跨越了政治领导,变成了权力机构——居民委员会则实际上成了党组织的执行机构。现实中党组织直接包办了社区的自治事务,两种组织跨越了权力界限,常常交合为一体。3.居委会与业主委员会以及物业公司之间存在冲突。(1)居委会和业委会的职责存在交叉,业委会常处于居委会从属地位。(2)居委会对物业公司拥有指导和监督权,但在实践中他们之间遇到有关管理责任容易相互踢皮球。一些素质不高的物业公司不正常配合居委会的工作。
4.社区中介组织发展滞后,专业化和社会化服务不够。一是独立性较差。很多社区中介组织是政府运用行政手段自上而下建立的,挂靠在政府有关部门或附属于行政机关,其重大问题的决策(如人事任免)都由行政部门决定。二是大部分社区中介组织从业人员专业技术水平不够,职业道德和自律意识淡薄。
5.社区居民个体参与社区公共事务积极性不高。社区居民对社区公共事务的参与是社区治理的内在动力,但是大多数普通居民对社区缺乏认同感和归属感,对社区事务的参与意愿不高。
三、建议与对策
社区治理主体间关系重构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综合平衡各种社区治理主体间权力、权利以及权益的关系,从经济体制、行政管理体制以及文化观念等等层面入手,及时纠正不合时宜的制度、体制、观念,从宏观和微观各个方面加以统筹解决。
(一)理顺基层政府与居委会之间的关系
《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中规定政府与居民委员会之间不是领导与被领导的关系,而是指导关系与相互合作的关系。政府和它的派出机关可以对居委会给予指导、支持和帮助,但不得干预属于社区自治范围内的事项。政府在发挥自身作用时,要避免把居委会作为自己的“一条腿”来使用。政府要分权于社会 ,逐步从“越位”领域退出来 ,使社区权力资源由单纯的政府控制向市场、社团组织和社会公众的分化 ,治理组织由垂直的科层结构向横向交错的网络结构转变。为此需做到:(1)政府服务重心下移,实行政务透明化、职权责任化、服务承诺化。(2)确保社区财务自主权。(3)建立社区监督机制。社区监督是扩大基层社区民主的一种有效形式,社区监督政府,有利于防止政府利用手中职权侵犯社区利益或不当干预社区自治权。
(二)强化社区基层党组织的领导核心作用
要在强化社区党组织的领导核心作用的基础上,理顺居委会与基层党组织之间的关系。要明确党组织职责,发挥党员在社区治理中的先锋模范和积极推动作用,夯实党组织在社区的群众基础,使基层党组织成为支持和保证居委会依法自治的重要保障。改善党在基层社区的活动方式,党组织对居委会的领导主要是政治领导和重大决策的建议权。
(三)健全社区居民参与制度
社区居民参与是实现城市社区治理的基础和动力,应从多方面采取积极措施,社区居民参与机制设计,推进社区居民参与的有效进行。(1)培育社区参与意识,大力挖掘社区教育资源,加大对社区志愿服务活动的宣传。(2)建立和完善社区参与机制,包括正式和非正式机制,前者是指法律法规确立的制度,主要是完善社区参与的组织机制,完善社区参与的教育机制,以及完善社区参与的投入机制;后者是我国传统守望相助、邻里关爱等文化和习俗,引导居民从私域走向公域,以保证社区居民参与规范运行,持续、稳定、有序的健康发展。
(四)理顺居委会与业委会的职权关系
居民委员会是以居民的居住权为基础形成的居民自治组织,是代表和维护社区全体居民合法权益的,负有把社区内的各种组织和居民组织起来共同搞好社区的责任;而业主委员会则是以业主对房产物业的所有权为基础形成的业主自治组织。本文认为居民委员会和业主委员会同属于群众自治组织,都是平等的社会主体,不存在相互隶属的关系,两者的关系可以表述如下:居民委员会与业主委员会之间是相互协作的关系——居民委员会指导和帮助业主委员会的换届选举工作,建立业主委员会和物业管理企业的协调机制,当好住户和物业公司之间的中间人。但各主体拥有独立的职能,各行其责,相互支持。业主委员会代表广大业主的意愿,对物业管理服务进行评议、监督,维护全体业主的利益,并积极配合居民委员会依法履行自治管理职能,接受居民委员会的指导和监督。同时,业主委员会必须履行《物业管理条例》规定的义务,做出重大决定时,应告知居民委员会,并听取居民委员会的建议。
(五)理顺物业公司与业委会的职权关系
物业公司与业委会的关系是雇佣与被雇佣的关系,双方地位和人格平等,相互之间的权利和义务由双方签订的合同来确定,双方的关系通过法律、法规来规范和约束,要做到:(1)坚持政企分开原则,协商确定双方的权益划分,在推行物业管理的社区,居委会一般不再从事与物业管理范围相同的公共事务和经济活动。(2)明确各自的职责。一般来说,居委会负责社区宣传教育、民事纠纷解决、拥军优属、扶贫帮困和计划生育等工作;物业公司负责对社区房屋维修、保洁、保安、车辆停放、绿化养护、公共设施等实施统一管理。(3)建立由居委会、物业公司、业主委员会参加的议事班子,同时建立工作例会制度,及时沟通情况,研究解决工作中的难点问题,在社区内形成统一的协调议事机构。
(六)培育社区中介组织
培育发展社区中介组织应采取加大宣传力度、引导力度和扶持力度等措施,做到以下四点。(1)减少政府过度的行政干预,推动社区中介组织由“依赖型”逐步向“自立型”转变。社区根据自身发展服务的需要,培育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以社区为活动区域的公益性、事务性、中介性社区组织、中介机构,依靠它们进行社区内的管理和服务活动。(2)健全法律保障机制和居民监督机制。社区在民主选举、民主管理、民主决策、民主监督的基础上能真正实现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3)加快社区中介组织人才的培育。
5.社区治理的困境及对策 篇五
2012年12月26日 10:11 来源:《学术研究》2012年7期 作者:王巍 字号
打印 纠错 分享 推荐 浏览量 104 【内容提要】社区治理结构的精细化转型要具备三个基本条件:首先,政府与社会及自治组织的公共责任实现分类清晰化;其次,不同治理主体的职能关系经过分化和重组过程后呈现出分类互动结构状态;最后,扎根在基层的官方和社区领袖拥有各自明确的权威来源,社区精英群体不再具有官、民双重代理人的混合身份。精细化的社区治理体制可以有效减少科层结构的代理成本问题,还可以激活良性的社会治理和监督力量,并促进基层民主的增量发展。
一、社区管理体制的历史生成及其功用
计划经济时期,国家对城市基层社会的整合基本上是利用单位制度实现的。职能相对独立的单位组织分别保障着特定职业群体的政治、经济权利并完成对职工(市民)的福利供给任务。这种管理单元相互隔离的治理制度安排不仅有利于对特定职业人群开展管理和服务项目,还降低了城市中不同职业、阶层人群交往和联系的频率,因而社会公共问题的发生机率保持在低度水平。街居制度,即街道办事处指导下的居委会管理体制发挥的仅是针对单位管理体制覆盖之外的闲散人群和老、弱、病、残人员的保障服务职能。可以说,单位与街居制度相互配合的管理模式使计划经济时期国家的治理力量完整地嵌入进基层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
改革开放后,国家开始有意识地与市场和社会场域进行分离,总体性社会规则开始解体。从规范的角度来说,“官退民进”的社会治理逻辑是在国家有能力持续供给和保护公共治理规则,民间社会资本丰厚且具有自治收益的条件上成立的。但是,国家在基层社会管理领域的无条件退出,加之单位制度的破裂和城市化进程加速引入的流动人口问题,使得我国基层社会管理体制处于超负荷而且低效的状态。重新整理基层社会的管理秩序和公共服务的供给体制成为上个世纪90年代中国的一个迫切需要思考和解决的实际问题。毫无疑问,基层社会管理体制的构筑将撇清计划经济时代组织控制的传统方法,国家的政策选择开始转向微型地域管理的思路。经过20多年的努力,我国大中城市通过“二级政府、三级管理、四级网络”①的改革策略有效推动了社区体制的发展,飘散的公共管理责任逐渐在社区层面加以固定。所以,社区制度是我国城市政府为了实现城市区域小型化、管理对象清晰化的目标做出的管理体制选择。社区一般就是城市基层政府按照地域面积和人口数量进行拆分、组合后按照有利于施加管理规制和提供公共服务的标准加以划定的城区管理单位(甚至可以比喻为最小的城市行政区划)。正如斯科特所言:“现代国家为了实现治理目标会对社会进行改造。同质的、几何的、网格状的社会空间形态被塑造出来。国家从自己的视角,以简单化、清晰化和小型化为标准来认识和改造社会。”丁元竹也认为:“社区不仅仅是一个共同体,它更是解决特定问题的一种手段……中国社区发展带有服务取向和问题解决取向。”[1]杨敏认为,“我国社区更多地呈现出国家治理单元(state governance unit)的特征,它是国家用以贯彻决策实施过程、实现社会控制和社会整合的基本单位。”[2]社区治理结构的转型从本质上来说就是基层政权建设过程牵引下的社会基层管理体制的重构过程,社区不仅仅是居民生活共同体,还是城市公共管理责任回收器和基层民主实践地。
二、精细化制度安排的实现条件 【关 键 词】社会管理 社区自治 精细化治理
从实证积累经验来看,带有居民自治表象的行政实质化的社区管理体制基本上满足了城市化初期的各种管理需求。但是,制度总会在国家和民众对更优质治理秩序和更充沛服务供给能力的渴望中不断修补和进化。社区治理制度进化的压力首先表现在基层民主建设方面。中国共产党从来没有放弃发展基层民主的承诺,在城市生活环境基本稳定的前提下,此项承诺会伴随社会对民主、公平、透明的价值诉求的增长而变得更具紧迫感。于是,在固本强基和不断强化基层政权建设的实在工作基础上,国家开始陆续释放发展基层民主政治的呼吁。虽然说,基层政权建设与民主增量的战略性共进关系已经得到理论研究的确认和实践政治的验证,但是,这两种重叠存在于社区建设过程中的不同性质的制度环境诉求对基层政权构成的改革压力是巨大和痛苦的。如果基层政府放弃对社区组织的科层关系努力,那么,基层政权就会迅速失去体制外的治理补充力量和管理抓手,更无法在短时期内重塑大规模而且持久的任务执行系统。其次,制度的进化还要面对社区力量对制度不断熟悉后释放出来的规则挑战意愿。从积极的方面来说,包括居委会和业主委员会在内的各种非官方的社区组织在不断寻求更宽阔的发展空间。从消极的角度来讲,社区组织渐渐懂得如何在混合官方和自治规则的社区管理生态环境中权变地选择行为策略。所以,社区体制作为城市公共管理最实在的一级管理制度安排,在城市化进程加速和官方强化基层政权建设的背景下,必然要进入更为理性、清晰的精细化制度改革路径。无论从现实秩序深度建构的发展需要,还是从维护国家法律尊严的角度来看,中国城市的社区管理都应该走向国家、社会、民众相互责任清晰、规则稳固、利益实现有序的精细化管理体制。
(一)社区治理公共职责的分疏
“公共管理是指公共组织为了解决公共问题,维护和实现公共利益,运用公共权力,对公共事务与公共部门实施管理的社会活动。公共管理是指对公共事务的管理,如果公共事务可以进行进一步的划分,则可以根据事务划分类别反过来区分不同类型的公共管理。”[3]笔者按照公共管理分类认知的方法建构了社区公共事务的类别,这样做的目的就是为了回答社区治理的现实内容是什么,政府和社会组织在社区空间中要管理哪些事情,解决哪些问题,社区治理的公共职责如何规范分配
第一,行政性事务。计划生育、征兵、出租屋管理、市场清查、社区档案管理等一般属于嵌入在社区空间中的行政性事务。行政性事务的落实需要行政权力的直接介入和国家公职人员的执法行为加以推动。这是政府为了保证城市政治秩序和社会生产过程稳定所做出的带有公共规制意义的管理业务。
第二,福利性事务。社区公共活动场所的维护和更新,社区居民法律咨询,社区文化活动,下岗人员再就业辅导等服务项目一般属于嵌入在社区空间中的福利性事务。社区福利的提供和相应事务的管理需要国家财政、技术和人力资源的支持,但国家不可以强制者的身份出现和行动,也没有必要始终扮演具体服务的生产者角色。福利性事务的管理同样需要社区组织和居民群体的智慧(local knowledge)和参与。福利性事务的管理责任应该呈现出由政府体制内向外弥散的多元分配状态。
第三,自治性事务。居民委员会选举、居民纠纷协调、社区公共问题听证、社区共同财产的使用和分配等都属于社区内可以由居民代表大会依法自主决策、管理的问题和公共事务。从法律文本的逻辑推演,居民自治涉及公民(居民)的自治权和政治参与权利,政府应该承担指导和保卫责任,但没有资格强行介入。
我国社区管理体制改革过程带有国家权力向基层社会深度和急剧下沉的意味。因此,社区建设运动开展以来,国家在社区空间中权威角色的恢复导致行政职责对社区管理空间的充分填充以及行政规则对社区民主和参与权利的无奈压制。所以,社区管理中的行政职责是显性和主动的,其他公共性责任则始终处于被动实现状态。对于此类现象,邹谠认为:“国家开始在一定程度上入侵和占领某些社会领域行使某些功能的时候,常常是因为社会本身,不能有效地提供公共产品(public goods),不能解决经济学所说的外部性所引起的各种问题,不能最有效和最迅速的建设基础结构……所以,国家权力的扩大是可以理解的。”[4]行政职责对其他公共责任的模糊和替代也反映出基层治理任务超载和国家治事能力不足的窘境。毕竟,基层民主规则的复兴意味着基层国家政权要放弃对社区组织的科层控制。公共管理过程的开放和公共福利供给的扩大更需要政府领导、制度供给能力的不断提升为基础。所以,对于基层政府而言,如果行政职责的履行能力尚捉襟见肘,那么,有意复兴和鼓励自治与参与规则的动机就根本找不到现实的根据。但可以肯定的是,我国经过将近20年的社区制度建设经历之后,国家开始反思公共治理责任过分集中的态势并开始倡导社区民主的复兴,通过市场机制不断扩容社区居民的福利内容。在社区管理过程中,国家引入公共管理的战略思维有序地梳分公共责任就成为当前改革实务的核心问题。从国家建设的视角考察,当国家有效集中权力和责任制后,就必然会步入新一轮的与社会和市场重新分配管理责任的过程。
(二)社区治理结构的分化和重组
我国关于社区建设的政策文本都对不同性质社区组织的差别性职能进行了厘定、区分和说明。但是,官方并没有明确规定执政党组织、政府和社会自治系统要在社区空间中推行组织实体分化意义的改革。一个组织(居委会)多块牌子,这是基层政府为了满足高层政府的任务要求,缓解基层民主压力,稳固基层管理秩序等多方考虑后实施的策略。如果单纯从法律文本理性分类的视野考证我国城市社区管理结构状况时,其观察结果就是社区单位之间角色、权威和资源的混合、交叉,无法理出清晰的头绪。但是,从实证经验来看,政府与各种社区组织的行政同构体制设计却是我国城市社区管理结构的无比清晰的核心特征。这种现象的深层原因是,政府极度渴望在城市基层社会建构基本完整的垂直行政整合系统,力图再度建构和统一社会管理秩序,在城市带填充城市基层公共权威缺失的困局,特别是在城乡接合部取消草根精英和转制经济实体把握的具有离心趋向的治理力量,最终重构体现国家政权意志的基层社会的管理规则系统。其直接原因则更为清晰,即行政管理任务的过分压力使基层政府根本无意在各类社区组织之间实现角色、职能和责任的结构分化。其结果就是,我国绝大部分的城市社区都没有形成现代分化意义的治理结构。虽然,国家权力扩张的规范意义是重新整理基层社会的管理秩序,实现国家政权意愿与城市基层民众政治行为的制度化统合和两者的利益契合。但是,权力和资源的下沉并没有催生政党、行政、自治组织三重权力协作共治的立体化的社区管理网络。通过角色扩容建立起来的混沌治理结构,基层政权便将居委会同构化为社区的行政管理单位。同时,政府利用人事专控、经济激励和行政责任下沉的办法不断稳固这种包含社区精英在内的象征性行政科层制度。这样做的目标在于最大限度地使用官僚系统之外的社会力量弥补自身治理能力不足的困境。这种国家、社会同构化的治理结构遏制了社会力量的自组织过程和自主活动空间的拓展。从国家官僚体制外溢出的公共管制职能和责任强行扭转了自治组织的责任、权威来源和利益获得渠道。
社区管理结构的混沌化设计仅是我国城市基层社会管理的权宜之计,在社会管理体制创新的政策背景下,社区治理结构的改革必然会出现。正如阿尔蒙德的判断:“政治体系内部复杂的和分化的政治结构的发展,或是为了适应新的意识和利益表达,或是为了控制他们,这是现代政治体系,无论是独裁还是民主体系的典型特征。”[5]徐勇也认为:“政府必须下放权力、转变职能和领导方式为主旨的自我革命……重塑政府就是重构国家和社会的关系,就是按照竞争—合作主义的理念,建立权责关系明确、功能分化、协同治理、良性互动的社区管理的新模式。”[6]可见,按照国家法律塑造职责、权力、激励条件相互关照对应的弹性治理结构不仅是一项成熟的理论判断,更是和谐社会建设过程中必然经历的改革过程(见表1)。
这种弹性治理结构带的益处是:第一,可以有效解除基层政权内卷化(1)的故障。越来越多的地方政府遭遇的困惑是,政府对社区组织管理权威和利益的输送越快,那么,政府丧失自己权威和监督权力的速度也就越快。治理结构清晰的管理体制可以使基层政权建构直通社区的科层管理链条,最大限度地回避自治组织策略利益行为对国家公共政策的执行干扰。第二,畅通基层政府与公民之间的利益和信息沟通渠道。结构分化后,专职社区居民自治事务的居委会定会最大限度地回归社区利益代言者的角色,从而发挥政府与居民沟通桥梁的作用。第三,提升社区公共服务的供给效率。多元实体分化的社区组织可以打破公共服务政府垄断经营的障碍。第四,实现社区管理的互控体制。利益不同构的社区组织有利于监督体制的建立。
(三)社区精英身份的分类与获取
社区不是土地和居民的简单组合,社区是国家权力末梢的管理(控制)领域,也是城市居民的生活场域。作为国家与社会生活交接的场域,国家政策、政府利益与公众的生活秩序和社会组织的利益必然会产生错综复杂的关系。行政权力的强行介入过程在城市基层社会中创造了一种独特的治理组织和权威关系结构,其特征是强调基层政权与单一社区组织(居委会)的象征性科层关系。从居委会人员任职的具体要求来看,基层政权最希望得到的并不是完全意义的居民利益代表人。政府更想获得那些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参选人要求且具有良好工作能力的人来担任居委会的干部和工作人员,以良好地承担政府委托的各项事务,维持社区秩序,维护基层政府的权威。但是,基层政府对社区代理人的选择还要面对制度环境的约束。首先,基层政府确定的正式候选人不仅要亲政权,还要具有亲民众、亲社区的行为倾向。基层政府无论如何都不会选择民调差、社会资本拥有量低的当地居民出任代理人,况且,国家在城市社区完成的基本任务在于控制和服务,汲取物质财源并不是城市社区管理的目标。所以,居委会的干部从正式出任之初就已经经历了社区民意的筛选过程。其次,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的规定,居委会的从业人员要从当地居民中产生。所以说,居委会从业人员的自身以及家庭利益与整个社区的利益存在千丝万缕的连带关系。在很多情景中,居委会为特定居民群体服务不仅是一种居民利益代理人的职责行为,也是出于维护自身生活秩序和家庭利益的理性选择。所以,城市社区自治组织的干部也就具有了双重代理人的尴尬角色。但是,需要注意的是,他们作为国家代理人的角色是隐讳的但却是实在的,作为居民利益代表者的角色是显性的但却是软弱的。双重代理人看似是国家和社区公众双重利益的代表,但这并不意味着这个特殊的管理单位同时为双方服务。猪口孝曾提出一个令人赞叹的经典判断:“社会为国家浸透,另一方面社会又会对国家的介入具有各种选择值。社会与国家重叠的部分越大,它与国家讨价还价的余地也就相应越大。”[7]换句话说,双重代理人的实际行为还要接受自身组织利益的再过滤过程。如果国家有意继续深化基层民主的发展意愿,那么,基层政权对社区精英的选择难度就会不断加大。现行体制保持不变的话,会继而影响基层政府公共管理的效能。
可以判断,当社区管理职责和治理结构发生实质性变化后,社区精英群体身份的分化和合法化取得路径都会发生转型。既然向利益和权威的授予者负责是代议政治结构的铁律,结合我国的实际国情,我国城市社区空间中必然要存在两类社区精英:
第一,行政精英。他们是政府在社区空间中履行国家政策的一线管理人员。政府可以通过聘用或者人事合同的形式选择适合和熟悉社区行政管理工作的人力资源。因为行政人事规则可以完全掌控这部分人事力量,所以,政府在社区管理过程中的代理成本就会有效缩小。而且,行政精英是民选精英存在的前提。因为居民自治组织的权威、人事来源脱离了国家的直接控制后,社会组织才会具有开放的自主性发展空间。
第二,民选精英。他们是社区居民群体中掌握最大化社会资本的人群。通过正规的基层选举成为社区居民自治组织的带头人。居民选票是社区民选精英合法身份的来源。他们负责主持和运作社区的自治事务,协调民间生活的基本问题,成为政府与民众之间有效沟通的可靠渠道。在我国,社区组织和民选精英不会也没有必要走向与国家对抗的局面。正如Gordon White指出的,“目前中国社会团体扩大影响的主要方式仍然是接近政治体制,而不是构成直接压力。”[8]
三、政策建议
社区治理结构的变革属于基层政府直接推动的强制性制度变迁过程。这种制度变革的最大源动力是国家能力建设的需求。在我国,国家权力向基层社会的渗透是社区管理体制修补和进化过程中最稳固、也是最清晰的常量。精细化的社区治理体制需要国家政策的推动,而且,社区民主包含的自治制度和公民参与权利的落实也需要成熟的官僚政治作为体制基础。故而政府应该从以下四个方面采用逻辑递进的方式进行改革:
1.建构社区行政管理平台。基层政府应该尝试打破社区管理体制多重规则混杂的现状。正视社区行政管理任务繁重的现实,并在一个社区或者多个社区空间内设置独立于居委会组织社区政务中心或者工作站机构,完全实现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的行政化设计。只有政府真正回收散落在居委会和其他社区组织之中的行政管理任务和责任,我国基层社会管理体制的深入改革才具有发展基础。为此,有必要在以下几个方面完善社区行政平台建设:第一,科层式的管理结构。社区行政系统直接对政府负责,完成社区的行政管理任务。可以尝试采用政府雇用的人事管理模式,财政接受街道办事处的监管,列入区一级人民政府部门预算。第二,建立专业化的技术权威。政府可以根据自己的工作需要广纳专业人才,充实一线治理力量。社区行政系统以凸显优质管理和服务作为自身权威的有效基础,而不再是社区居民的意向和选票。这在很大程度上可以让政府摆脱社区利益的嵌套。第三,功绩制的利益原则。社区行政管理组织及其工作人员按照工作质量获得新酬和固定待遇。
2.有序倡导居民参与社区民主活动。如果社区行政管理系统可以顺利成立,那么,居委会就不再行使行政管理职能,政府官员的责任就不再与居委会的活动绩效产生关联,国家也会逐步对社区组织开始松绑并有序支持社会力量的发展。居委会直选、居委会对政府工作的评议制度、居委会主任联席会议制度、居民利益的组织化表达活动以及居委会为本地居民提供特色服务的行为都表明社区民主的增量发展和社会组织公共性活动空间的拓展。为了保障我国城市社区民主的有效发展,地方政府必须按照国家法律的要求,鼓励和引导居民逐步扩大基层自治的频率和范围。
3.重视政府回应的责任,建立居民自治组织与政府的有效沟通渠道。政府回应是依靠自身信息、技术和诚信优势通过与公民之间善意的对话交流和教导所引领出的公民理性意志和利益的反应和回复过程。社区管理和社区民主的发展无法脱离政府的支持和监督,政府应该将与社区自治组织与居民的对话制度化。
4.在社区福利事务领域,建立契约管理模式。政府可以通过服务购买的形式弥补社区管理领域中盲点领域。在某些社区服务的生产过程中,例如,绿化、照顾社区孤寡残障人士、社区再就业等。政府可以通过合同的形式与居委会等社区组织签订服务协议。政府从服务的直接生产者向服务的产品质量监督人过渡,这样,既调动了基层社区的工作积极性,又强化了政府的公共权威和公信力。
注释:
①所谓二级政府指的是市、区政府,三级管理指的是市、区、街道办事处的统筹管理,强调的是街道办事处层面的管理,“四级网络”指的是市、区、街道办事处、居委会四级,四个管理层面形成统一的治理力量。
②吉尔茨在《农业内卷》一书中最早使用了“内卷化”概念,在他看来,内卷化就是一种社会或者文化模式在达到确定的发展形式后,停滞不前或者无法实现制度进化的社会现象。杜赞奇使用国家政权内卷化概念分析了20世纪前半期中国国家政权的扩展和现代化过程。在他看来,国家政权内卷化就是指国家机构不是靠提高旧有或者新增机构的效益,而是依靠复制或者扩大旧有的国家—社会关系(赢利型经济)来扩大国家行政职能的。内卷化是一个很迷人的概念,它很形象地描述了某个合法体制寄生于非法体制的发展得以残喘延续的政治现象,直到非法体制突破了原有制度的约束,实现了统治替换,内卷化才会结束。
【参考文献】
[1]詹·斯科特:《国家的视角:那些试图改善人类状况的项目是如何失败的》,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4年,第3页。
[2]杨敏:《作为国家治理单元的社区——对城市社区建设运动过程中居民社区参与和社区认知的个案研究》,《社会学研究》2007年第4期。
[3]王乐夫:《公共管理的基础理论和体系》,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8年,第88页。
[4]邹谠:《二十世纪中国政治——从宏观历史与微观行动角度看》,香港:牛津大学出版社,1994年,第225页。
[5]加布里埃尔·A.阿尔蒙德、G.宾厄姆·鲍威尔:《比较政治学——体系、过程和政策》,北京:东方出版社,2007年,第208页。
[6]徐勇:《治理转型与竞争——合作主义》,《开放时代》2001年第7期。
[7]猪口孝:《国家与社会——宏观的政治学》,北京:经济日报出版社,1989年,第92页。
6.鲁迅先生作品教学的困境及对策 篇六
鲁迅先生作品教学的困境及对策
作者/李军藩
鲁迅先生是中国现代史上伟大的文学家、思想家,其作品的文学意义和思想价值无疑都是巨大的,所以,中学课本有数量较多的他的作品也是理所应当的。
一、中学鲁迅作品教学的困境
由于我们今天所处的时代与鲁迅先生所处时代有很大的不同,青少年的思想存在固有的局限性,也由于鲁迅其人其文及其精神在当代遭受到的“误读”乃至歪曲、诋毁和谩骂,怎样让青少年接受鲁迅已经成为一个非常迫切的问题。
在一些中学生的眼中,鲁迅先生只不过是一个思想深刻却令人难以捉摸的作家,甚至是一个愤世嫉俗的骂人高手。这一方面应该归咎于社会大环境,如恶俗、浅薄的流行文化对青少年的负面影响,使得他们无法着眼于深邃的思想、执著的情怀和深沉的历史意识来理解鲁迅。另一方面鲁迅文章的内容与现实生活的“隔膜”也是其中的重要原因。“90年代的鲁迅研究在学理方面有深入、有发展,但这些成就离现实的距离越来越远,很难产生广泛的社会效应。90年代,鲁迅思想几度处于被指控、被置疑、被否定的被动地位,鲁迅研究界都做了相应的阐释和论证,但学问气较重,而普及性不强,因此社会影响不大。到了90年代末,‘批鲁风’中一些论者浅薄无知,妄加评论……”(王富仁、赵卓著:《突破盲点―~世纪末社会思潮与鲁迅》)。
鲁迅在小说和杂文中都运用了大量的反语技巧,使人难以捉摸其真正的用意。教师对于杂文的解读往往非要找出字句所谓的深层含义,这些涉及到政治斗争和历史纷争的所谓含义往往使学生如坠云雾。这倒真是“你不说我倒还明白,你越说我越不明白”。这也为中学生理解鲁迅的文章造成了障碍。
二、鲁迅作品教学的对策
尽管如此,考虑到鲁迅其人其文及其思想的巨大价值,鲁迅作品还是非常有必要在中学课本中选讲的。因为鲁迅是一位思想深邃的伟人作家,他的一生是为中华民族的生存和发展挣扎奋斗的一生,要培养一个正直、无私、德才兼备的担当民族复兴重任的接班人,鲁迅的文章仍然有着很强烈的现实意义。语文新教材的改编,依然不能违背这一规律。所以语文教材对鲁迅作品的选用和重视是非常有必要的。
同样,鲁迅思想在中国历史上的巨大意义就决定了中学的鲁迅作品教学必须承担普及鲁迅思想的责任。论者指出“鲁迅作品教学要突出鲁迅的人文精神”(王吉鹏、韩艳梅、刘洪梅编著《中学语文中的鲁迅》),此语切中肯綮。虽然这种人文精神不是空洞的,是实实在在的,但对中学生来说,人文精神又是不太容易理解的。所以我们必须理清这样的脉络:鲁迅人文精神的核心是追求人性解放,追求人性解放的基础则是保证人的生存和尊严。笔者以为,要使鲁迅作品教学达到理想的效果,普及鲁迅思想,揭示鲁迅作品中对人的生存和尊严等基本人性问题的关注,是其中最佳的切入点。鲁迅思想的批判精神无疑是属于精英阶层的,是超出一般和流俗的,但是他的人性关怀却是可以直接为普通人所感知的,对此进行通俗易懂的解读(决非庸俗化的解读!)是可以达到加深对鲁迅伟大思想和人格形象的深刻认识的。
鲁迅说:“我们目下的当务之急,是:一要生存,二要温饱,三要发展。苟有阻碍这前途者,无论是古是今,是人是鬼,是《三坟》、《五典》,百宋千元,天球河图,今人玉佛,祖传丸散,秘制膏丹,全都踏倒他。”(《华盖集・忽然想到(六)》)这里所说的“生存”、“温饱”是要肯定人的自然生存权利;所说的“发展”是满足人的精神生活需求,其中的基本内容就在于维护人的尊严。人性在自然与精神两方面得到很好的发展,从而达到“致人性于全”。他重视个人尊严的获得与维护,在《文化偏至论》中他写道:“盖自法朗西大革命以来,平等自由,为凡事首,继而普通教育与国民教育,无不基是以遍施。久沐文化,则渐悟人类之尊严;既知自我,则顿识个性之价值”。他主张“尊个性,张精神”,表现出对人的价值的尊重,对人性解放的热切追求。
这种对人性关注的解读有着深厚的文本基础,因为在鲁迅作品中,我们可以看到大量人性光芒的闪光点。总的说来,这种人性的关怀表现为对美好人性的欣赏和对悲剧人生的同情。
三、鲁迅作品人性解读例析
首先看鲁迅对美好人性的欣赏。鲁迅笔下的少年闰土淳朴天真、可亲可爱、聪明勇敢、活泼开朗;心里有无穷无尽的希奇事,对生活充满热情和希望。他和“我”情真意切,亲密无间,在“我”眼中,他是个小英雄的形象。他讲述的许多希奇事深深印在“我”的脑海里,挥之不去,难以忘怀,所以在小说的结尾,美丽的景象又重现在眼前,从而使“我”的心底升起对未来的朦胧的希望。在《社戏》中,作者塑造了一群淳朴可爱的农村孩子的形象,如双喜、阿发、桂生等。这些小伙伴聪明活泼、胆大心细、热情友爱。“我”看不成戏,“他们都叹息而且表同情”;开船时“年幼的都陪我坐在舱中,较大的聚在船尾”以防万一;看戏时桂生殷勤地为“我”买豆浆舀水;(www.Fwsir.Com)回家的路上阿发以“我们的大得多”为由,建议去“偷”自家的豆。这些都是他们纯真童心的`突出表现。鲁迅先生始终保持着一颗纯洁的童心,而且这个童心是最本真的,他所表现出的一种精神是“大人者,不失其赤子之心”,是对生命本真的礼赞,是对美好人性的讴歌。他对于一些普通人的描述,对于故乡的描述,就让我们看到了一个人间至爱者的情怀。
其次看他对悲剧人生的同情。比如孔乙己面对酒客的嘲笑尴尬而无奈,睁大眼睛说:“你怎么这样凭空污人清白……”“什么清白?我前天亲眼见你偷了何家的书,吊着打。”孔乙己便涨红了脸,额上的青筋条条绽出,争辩道:“窃书不能算偷……窃书!……读书人的事,能算偷么?”孔乙己不肯脱长衫是为维护自己读书人的身份,他的尊严的获得是以遭受别人的嘲笑为代价的,对此酒店的小伙计的态度是“附和着笑”,认为他是讨饭一样的人,便回过脸去,不再理会。鲁迅笔下刻画的祥林嫂那“间或一轮”的失望无助的眼神,闰土辛劳一生而又困苦一生的命运,让我们看出他对贫苦人的同情、怜悯,哀其不幸,怒其不争。这些作品集中反映的是1911年辛亥革命到1919年五四运动前后中国深广的社会现实;选取的多是病态社会中不幸的人们,集中表现了农民和知识分子的悲剧人生,阿Q的愚昧、闰土的麻木、祥林嫂的悲惨命运,孔乙己的迂腐……构成了其小说人物画廊的基本特色。鲁迅对小说主人公的态度,多是“哀其不幸,怒其不争”。
郁达夫在哀悼鲁迅逝世时说:“没有伟大的人物出现的民族,是世界上最可怜的生物之群;有了伟大的人物,而不知拥护、爱戴、崇仰的国家,是没有希望的奴隶之邦。”中学生应从多个方面去理解、思考鲁迅,克服对于鲁迅作品理解的偏颇,不断地深入理解鲁迅其人、其思想及当代价值。
7.社区治理的困境及对策 篇七
关键词:社区居民,健康档案,困难,对策
党中央国务院十分重视社区工作, 将发展社区卫生服务服务作为深化卫生改革的重要举措, 自2009年以来从中央到地方相继出台了一系列相关加快社区卫生服务发展的政策、措施的文件,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中发[2009]6号、《江苏省关于印发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实施方案》苏发[2009]7号、江苏省卫生厅、财政厅、人口计生委联合下发的《关于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逐步均等化的实施意见》苏卫社[2009]9号, 已将建立社区居民健康档案立为九大类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之首。居民健康档案是记录居民健康状况的系统化文件或资料库, 包括个人病患记录、各年龄段保健记录及个人和家庭的一般情况记录等。系统、全面的居民健康档案可以帮助社区服务人员掌握所在社区居民群体和个体的健康状况, 了解社区居民主要的健康问题的流行病学特征, 为筛选高危人群、开展疾病管理, 采取针对性的措施打下基础。邗上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位于邗江区主城区, 常住人口10.5万。中心工作人员15人, 下设5个社区卫生服务站。当前保证有效采集健康档案信息, 规范健康档案管理已成为社区卫生服务发展面临的首要问题。
在建立健康档案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入户建档居民不配合, 门难进, 口难开, 脸难看。1产生原因:现代人的防范意识都比较强, 尤其是城区的居民, 大部分居民常误以为入户建档人员是搞推销甚至有可能是违法犯罪人员。即便是上门建档人员带有工作证件, 有的居民认为证件也是可以造假的, 不值得信任。2居民不清楚健康档案究竟是什么, 居民在现阶段对新医疗改革公民享有的公共卫生服务的意识尚未建立, 政府提供的免费公共卫生服务感受不深, 持怀疑态度。尤其是一大部分看似健康的居民, 即便建档, 他们并不能立即体会到通过建立健康档案究竟能给他们带来什么立竿见影的实惠。3中青年人白天都忙工作, 节假、休息日更有一些活动。建档人员入户家里没人开门。即便有老人在家也不能提供详尽的个人信息。扬州市邗江区2014年开始使用2011版本的健康档案, 较之前使用的健康档案涉及内容更加全面, 更加烦琐。就个人信息及日常生活习惯、体检记录等A4纸张整整就是6张, 单建立一份合格的纸质档案最少需要20 min以上。居民对调查的内容过多过细, 耗时过长, 更加担心个人信息、隐私被泄露, 颇有怨言, 即便开门勉强配合, 当问及居民身份证号码时, 有的居民就会冷言已对, 缺乏耐心配合, 直接驱赶建档人员出门。
重复建档, 建死档, 不合格档, 档案覆盖动态管理困难。1我中心的建档工作下放到三级网底 (社区服务站) , 没有完全统一建档模式, 有的居民到服务站看病顺便建档, 有的是入户建档。现在很多居民都有两套以上的房产, 有的在辖区内, 有的在辖区外。再加上现在入户服务琳琅满目, 很多居民分不清, 因此就存在居民每个居住区域都建一次档的现象, 甚至同一区域建两次档的现象。2建档人员在门诊或入户刚开始给居民建立的是纸质的健康档案, 在社区医生有时间或由其他工作人员空闲的时候再将纸质档案输入系统, 等到工作人员无法将信息输入系统时, 才能发现很多居民已经在辖区外甚至区域内建档了, 因此造成大量的资源浪费。3由于软件设计受到限制, 尤其2009-2013年期间, 扬州邗江区使用的老系统期间, 信息不能达到共享, 档案重复输入不受限制, 致使出现重复建档的现象更为严重, 居民在大医院、辖区外的医疗机构看病的信息不能反映到健康档案上, 对一些疾病随访, 追踪产生的数据不能及时输入形成了死挡。目前新系统网速过慢, 系统故障频频发生。在系统完全运作正常的情况下, 输入一份完整的健康档案至少需要20 min。4建档过程中监督管理机制不健全, 从2009年开始刚开始建立居民健康档案的时候, 一味为了完成上级下达的目标, 极力要达到建档率, 一心想要完成数字, 忘记了初衷, 我们建档的目的是什么, 会出现重复建档、建不合格档, 甚至假档案的现象。
医疗人员素质参差不齐, 建档积极性不高, 建档效率低。1深化医疗体制改革医疗以来, 一些医务人员旧观念根深蒂固, 重医轻防的观念一时很难改变, 大家仍然习惯坐在门诊上等患者, 不愿意入户建档去看居民的脸色。2人才极端缺乏和结构不合理: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承担工作内容多, 服务量大, 而卫生人力资源有限。社区服务站医护人员普遍年龄偏大, 综合素质和技术水平较低。多年来引进人才不多, 出现人才断层, 特别是计算机人才寥寥无几, 难以承担社区信息化建设的任务, 从而也阻碍了社区卫生服务的发展。3人力不足:目前建立健康档案的对象为辖区常住人口, 以家庭为单位成册。我中心2014年常住人口达到10.5万, 中心加5个社区服务站共计医护人员34人, 平均每位全科医生服务2 941人, 家庭医生作为保健的守门人拥有所有负责患者的清单, 了解其家庭卫生保障准确性差。4各社区卫生服务站收入无保障:在实施绩效考核以来, 对社区服务中心的工作人员均实施了绩效考核, 应该说生活是有保障的。而我中心社区服务站的前身是个体诊所, 也可以称作是家族企业, 在成立了社区服务站以后, 2011年实施基本药物零差价销售, 可以说他们的收入大幅度降低, 除了要承担高额的房租, 还要负责各服务站的日常开支外的人员工资。而刚开始实行入户建档的时候, 建立健康档案含输入系统才补助10元人民币, 因此不能激发他们的工作热情, 甚至有抵触情绪。
解决问题的对策和展望
建立完善的管理机制, 提高科学管理水平。1严格执行各项法规制度, 按照档案法规关于档案的科学管理规定, 制定居民健康档案的保管、使用和保密管理制度, 及时将社区服务站建立的纸质档案收集归档, 分类管理, 专人专室保管, 保证每份档案的齐全完整, 个人信息不泄露。2根据国家基本公共卫生12大类45项服务内容, 区一级分解到中心, 每季度督查一次中心的工作情况。针对三级网底, 各社区卫生服务站承担的不少于9项公共卫生服务, 建立“村级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资金池”, 保证上级拨付基本公共卫生经费的40%下发到各站, 年初将全年工作任务分解到各社区卫生服务站并签订责任书, 中心和街道政府及上级主管部门一起也制定了督查细则, 制定了督查小组, 督查小组成员有文卫科科长, 慢病医生以及中心的卫生协管、合管办工作人员组成, 每月对各社区卫生服务站的建档工作等, 进行督查和指导, 督查重点内容包括核实建档的数量、质量、档案的真实性, 并随机抽查打电话给居民核实档案的真实性和居民知晓率, 具体检查结果和公共卫生补助相挂钩。3成立家庭医生服务团队, 对每个团队划分服务区域。每个团队成员分别包楼栋, 作为该楼栋居民的健康责任人。制作每个小区楼栋居民户位图, 对每户居民是否建档或配合程度做相应标记, 做到心中有数、有的放矢, 有效避免重复建档, 或漏建档的现象。
改进工作方法, 加强宣传与沟通, 与居民建立良好的互信关系。利用网络平台、健康教育宣传栏、在每个小区进出口张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免费项目公示》以及健康教育课堂等与口口相传相结合, 让居民知道建立健康档案的目的;对每一个居民而言, 建立健康档案, 为每一个居民的健康保驾护航, 利用健康档案的信息把未诊断的患者和高危人群从社区普通人群中筛选出来, 并针对不同人群的健康需求开展慢病随访或健康教育, 为社区内合理配置和有效利用卫生资源, 改善卫生服务提供了依据, 最大限度地实现满足社区居民卫生保健需求。创造入户建档氛围应注意:1做好入户建档前做好前期准备工作, 我中心在入户建档前和小区物业联系在小区的进出口拉横幅, 在每个栋楼的每个单元门口张贴告知书, 如果物业或者居委会有每户业主联系电话的, 预先电话告知每户居民近期有社区工作人员带证件入户建立居民健康档案, 这样就解决了进门难, 口难开的问题。2分工不分家, 团队作业:一个小区逐户建档。轮到一个小区建档的时候, 我中心的五个家庭医生服务团队分楼栋全都在一个小区建档, 创造热火朝天的建档氛围, 在建立健康档案的同时与居民签订《家庭医生服务的协议》、发放便民服务卡。通过签订《家庭医生服务的协议》给居民对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必要的承诺和服务的桥梁。居民们也会口口相传, 明显提高建档率。3和居民错开工作时间, 每天居民下班后或节假日社区建档工作人员入户, 这样就避免了入户没有人在家的现象。4同计划生育、儿童保健、计划免疫、妇女保健、重点疾病 (结核病, 传染病调查) 等工作相结合, 上述工作均需要社区医生入户服务, 对尚未建立档案的居民建立健康档案, 并在个案管理过程中将信息补充到健康档案中。
加大相应的政策扶持, 改变观念, 加强社区医生的专业培训。1相应的政策扶持和财政支持, 真正体现政府行为这一政策内涵是实施社区卫生服务工作的关键和有效途径, 2013年我辖区街道就专门以文件形式对社区卫生服务站公共卫生服务工作制定了补助细则, 政府以购买服务的方式对服务站的公共卫生工作进行财政补助。并逐年加大了奖补力度, 并对出色完成公共卫生工作的服务站予以补助上的上浮。2更新观念, 解放思想, 形成主动服务的思想, 并且走出院门, 进入家庭中, 从根本上丢掉“坐等患者”陈旧思维模式, 转变角色, 变社区卫生工作人员为居民健康的管理者、咨询者、好朋友, 积极地为居民提供全面周到的医疗服务, 这才是建立健康居民健康档案的作用和意义。3加强医务人员的专业培训。区卫生局疾病控制科, 区疾控中心每年年初、年终均要组织两次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工作人员进行健康档案建立及慢病随访工作的培训会议。会议分3部分:第一部分是对每季度社区服务中心检查的工作情况进行通报;第二部分是相关的业务培训;第三部分是相互交流时间, 大家互相交流工作中遇到的困惑及经验的交流。中心负责业务的工作人员逐级对社区服务站医生培训。对问题比较多、业务能力相对比较差的服务站中心, 联系区疾控中心慢病医生上门指导。
未来对健康档案管理使用工作的展望
建立信息化健康档案资源共享, 使健康档案信息的采集主体不仅限于社区医生或者是预防保健人员, 而是所有医生在诊疗过程中都可以直接建立健康档案。如果能做到全民参与, 包括派出所的户籍部门个人信息, 社区医生也可以共享, 只需完善健康档案的体检信息既往史部分, 也能减少不少的工作量。居民在各级医疗机构就诊的诊疗信息及时更新到原有的健康档案中去, 从而实现健康档案和就诊信息有机结合, 成为真正的“活档”。
构建硬件网络, 选择合适的健康档案软件很重要。首先是电子健康档案的兼容性, 身份证为唯一识别码, 居民在不同部门接收到的卫生服务信息与健康信息均记录在电子健康档案内。逐步淘汰纸质档案。现在智能手机越来越普及, 如果平常百姓能用手机下载健康档案的APP, 申请注册自己的健康档案, 慢性患者可以通过手机APP反应自己的临床表现用药情况, 辖区社区医生能通过软件系统达成共享, 势必能减少不少的工作量;或者建档社区医生只需使用手机或平板电脑就可以上网建档, 这样就大大节约了人力和物力资源, 同时也避免了重复建档和死档的现象。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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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社区治理的困境及对策 篇八
摘要: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逐渐完善,企业改革的不断深化,越来越多的下岗工人和“4050”人员出现了就业困难的局面,而这些就业困难人群难以适应日新月异的社会,再就业更是雪上加霜。所以,如何有效的、合理的开发公益性岗位不仅仅是政府应该思考的,同时也是各社区应该思考的。
关键词: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存在问题;治理对策
公益性岗位的开发在解决下岗工人和“4050”人员再就业问题上发挥了重要作用,但是在实际的工作中,没有相关的规定以及标准,公益性岗位的管理上显得杂乱,而这对于公益性岗位作用的有效发挥起了一定的阻碍作用。在社区公益性岗位的开发出现了一定的随意性,而这不仅仅是对于资金的一种浪费,同时也未能真正的解决问题。所以,对于社区公益性岗位的有效的管理迫在眉睫。
1、社区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中的问题
1.1管理系统的不完善,造成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的随意性
在社区的公益性岗位的开发与管理中,没有形成一定规定制度,对于公益性岗位的开发存在一定的随意性。这些岗位的开发是不是必要的,是不是能够解决下岗工人和“4050”人员的再就业问题的,而管理上的缺失,造成的就是公益性岗位的开发与人们的需求是不相匹配的。同时在监管上的缺失,对于公益性岗位开发之后的信息的反馈没有能够进行有效的整理,就不能够确定公益性岗位是否真正的起到了作用。
1.2信息收集的不完善,造成公益性岗位开发与管理的阻碍
对于公益性岗位的开发与管理,我们都需要进行信息的收集。首先在开发公益性岗位之前,我们要了解受益人群的状况,是否适合这些岗位。在公益性岗位开发后,这些工人是否进行积极的工作,是否适应这些工作。最后进行信息反馈,为下一次的岗位的开发提供经验的准备。而任何一个环节信息收集的不完善,都将为公益性岗位的开发与管理带来阻碍。
2、加强社区公益性岗位开发与管理的措施
2.1提高对于公益性岗位的认识
对于公益性岗位来说,是为了实现“4050”人员的再就业比较困难的人员,进行近距离的就业的,而社区对于他们来说,便是起到直接影响的组织。换一句话说,社区对于这些再就业困难户是相当了解的,能够为他们提供最为直接有效的帮助的。所以说,社区组织应该重视公益性岗位的开发与管理。只有在思想上对于公益性岗位有一个较为全面的认识,才有可能在实际的工作中有效的开展。
2.2做好相关的信息的收集
根据该地区具体的公益性岗位开发与管理的具体的规定,进行有效的调研活动,收集下岗失业人员和“4050”人员的具体信息,从而有针对性的开展公益性岗位的开发。同时组织相关的工作人员做好就业服务,做好相应的记录工作,确保这些再就业的工作人员的有效的工作,从而避免出现好坏不分的局面。而对于未能够进行再就业的人员,根据他们自身的能力进行就业信息的传递,帮助他们进行就业的咨询,为其再就业提供专业的指导意见
2.3加强社区组织的队伍建设
对于公益性岗位的开发与管理,我们都是要依靠人的力量。需要人进行方案的构思,需要人进行方案的实施,而这些都在告诉我们加强队伍建设的重要性。我们应该根据公益性岗位的开发与管理中的具体的工作的职责,进行人员的有效的选拨,有奖有惩,明确考核机制。或者是对于在岗的工作人员进行培训,确保公益性岗位开发与管理中的工作的有效的开展。同时加强每一位工作人员的思想道德建设,而这是确保公益性岗位中公平、公正的有力的思想保证。加强思想道德建设让每一位工作人员明确自己的职责,保证为人民服务的质量。
2.4多渠道的开发公益性岗位
在社区进行公益性岗位的开发与管理中,最为重要的便是进行岗位的开发,能够为失业人员和“4050”人员进行高质量的就业服务,这对于社区的工作来说,便提供了一定的挑战。所以说社区工作者要积极进行市场的调研,对于失业人员进行高质量的培训,同时和相关用人单位取得一定的联系,一边不断提高再就业人员的数量。同时对于再就业人员我们做好规划,把工作分配到每一个工作人员身上,让他们积极落实。这样有压力的工作,才能够让他们积极的开拓公益性岗位,对于市场所需要的人员以及用人单位进行有效的调研,为更多的失业人员和“4050”人员带来再就业的机会。
2.5建立健全公益性岗位的监督,实现内部监督的精细化
毕竟,公益性岗位的开发是服务于人民的,社区要调动一切可以调动的力量,让全社区的民众参与到公益性岗位的监督管理中来。而对于社区的内部,要实现监督的精细化管理。成立专业的监督小组,注重社区内部各部门的专业素养,以及思想道德素质,提高整体从业人员思想素质。同时各部门之间相互独立,相互制约,形成一种相互监督的局面。再根据公益性岗位开发的种类的不同,选择专业的人员进行一定的审查工作,确保监督落到实处,不再是形同虚设,各个环节脱节。
3、总结
社区公益性岗位的开发不仅仅是考验社区服务的一个综合能力,同时也是进行社区队伍建设的切入点。虽然说社区公益性岗位的开发能够更好的满足再就业困难户和“4050”人员的要求,但是社区的力量毕竟是有限的。所以说,需要的不仅仅是社区公益性岗位开发与管理中人们的支持,同时还需要人们尽自己所能去帮助社区公益性岗位的开发与管理,将各方的力量拧成一股绳,共同为社区公益性岗位的开发与管理出力。(作者单位:重庆市长寿区江南街道办事处)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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