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检查农业技术推广法贯彻实施情况的报告

2024-10-08

关于检查农业技术推广法贯彻实施情况的报告(通用7篇)

1.关于检查农业技术推广法贯彻实施情况的报告 篇一

甘肃省人大常委会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贯彻实施情况的报告

日期:2009-7-24作者:农委综合处文章来源:农委综合处

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

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关于委托部分省、自治区人大常委会检查畜牧法贯彻实施情况的通知》(常办秘字〔2009〕78号)精神和要求,以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马尚英为组长,省人大常委会委员、农业与农村委员会主任委员程正明、副主任委员邓生来为副组长、我省部分全国人大代表和省人大代表为成员的畜牧法执法检查组,于6月上旬,在全省各地自查的基础上,对全省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以下简称《畜牧法》)情况进行检查。6月8日,检查组专门听取了省政府的汇报,6月9日至18日,检查组深入武威市(凉州区、天祝县),张掖市(肃南县、甘州区)、甘南州(玛曲县、夏河县)3市州6县区,通过听取汇报、实地察看、访问农牧户和座谈等方式,就《畜牧法》配套规章制定、畜禽遗传资源保护、种畜禽生产经营管理、畜产品质量、政策落实及牧区畜牧业发展进行了实地检查。现将检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成绩

《畜牧法》颁布实施三年来,我省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认真履行法律职责,坚持以农民增收为目标,认真学习贯彻《畜牧法》,完善配套规章,加强畜禽遗传资源保护,建立扶持畜牧业发展的政策性框架,畜牧业已成为农民增收的重要途径和农村经济的支柱产业。2008年,全省各类畜禽饲养总量达到1.15亿头只,肉蛋奶总产量达到126万吨,分别比2005年增长15 %和18%;全省牛、羊饲养总量达到3205万头只,分别位居全国第7位和11位;畜牧业增加值117亿元,占农业增加值的25.3%,畜牧业收入对家庭经营收入增长的贡献率达30%以上。

(一)各级组织高度重视。一是全省各级、各有关部门通过召开会议、举办培训班、设立宣传月和宣传栏、发放宣传材料、组织开展知识竞赛、送法下乡以及编排宣传节目等多种形式,广泛进行学习宣传《畜牧法》,进一步提高了广大干部群众对畜牧法的认知度,增强了贯彻实施的自觉性,为加快推进现代畜牧业发展营造了良好氛围。二是按照《畜牧法》的规定,2007年,省政府制定了《甘肃省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建设规范暨备案管理办法》,对全省2684个规模养殖场、872个养殖小区和42个农民合作组织、协会进行了备案登记。2009年,省农牧厅发布了《甘肃省省级畜禽遗传资源保护名录》,将全省25个优良地方品种纳入保护范围。省政府法制办在此基础上,修改并形成了《甘肃省种畜禽管理办法》(修正案)。三是省政府还先后制定了推进畜牧业生产方式转变和促进畜牧业持续健康发展的意见。2008年5月,省委、省政府把草食畜牧业列为六大农民增收行动之一,制定出台了《甘肃省草食畜牧业发展扶持办法》,整合六部门资金1.5亿元,重点对标准化养殖小区、良种繁育体系等九个方面进行全面建设。针对三鹿奶粉事件,两次出台奶业扶持政策,投入资金2400万元,有效保护了农牧民的利益。

(二)扶持政策全面落实。近年来,各地采取调查摸底、公开招标、建档立卡、技术培训、检查督导、公示、一卡通等一系列管理措施,各类扶持政策得到了全面落实。2008年,已为89.89万头能繁母猪发放了补贴资金,共发放7169万元,其中中央资金3588万元,省级财政1201万元,省以下财政安排2380万元;对凉州、民乐、临洮三(区)县实施了生猪良种补贴,落实资金480万元;对凉州、甘州生猪调出大区实施了奖励,落实奖励资金817万元;对93个500头以上规模养猪场(小区、大户)实施了补贴,总资金达5022万元,其中地方配套及自筹1722万元;对全省12.3万头奶牛实施了良种补贴,发放冻精24.6万支,补贴资金369万元;落实蛋鸡标准化规模养殖项目资金905万元。检查中我们深切感受到,不论是广大农民还是养殖企业,不论是行政管理机构还是技术推广部门,大家对党和国家关于农业的各项扶持政策都表示衷心的拥护和感谢,一致认为这是对民生问题最切实际的关注,对于促进畜牧业持续健康发展起到了积极作用。

(三)依法行政不断加强。一是组织开展了全省畜禽遗传资源调查工作。经过3年多努力,已完成了全省30个地方畜禽品种类型、数量、分布以及畜群结构、生产性能、杂交类型进行了全面的调查分析和信息登记建档工作,目前正在抓紧编纂《甘肃省畜禽遗传资源志》。二是根据《畜牧法》和《甘肃省种畜禽管理办法》,三年全省共计核发《种畜禽禽生产经营许可证》193个,占全省登记种畜禽场总数的70%,比2005年增长了近20个百分点。三是对不规范经营、不符合质量要求的种畜禽生产经营单位和改良站点进行了清理整顿,对种质低劣的种公畜实行了强制淘汰,有效地规范了种畜禽生产经营秩序。据统计,全省种畜禽场由1998年的125个增加到2008年的276个,增长1.2倍;冻配改良黄牛70万头,比2005年增加30万头;改良绵羊360万只,杂交改良肉羊101万只,杂交授配母猪90万头;使全省牛、羊、猪的良种率分别达到69%、73%、91%,分别比2005年提高3个、6个和3个百分点。

(四)安全监管有所提高。根据《畜牧法》的要求,我省畜产品例行监测工作从2007正式启动,近三年畜产品抽检平均合格率为99.6%。随后又着手开始动物标识和畜产品质量安全

追溯体系建设工作,2007年和2008年共计采购发放畜禽耳标5027.3191万枚,识读器586台,信息存储卡1500张,为保障畜产品质量安全起到了重要作用。2009年上半年,据对145个生鲜乳样品进行检验,均符合国家质量管理标准规定。各级畜牧技术推广机构还通过举办各类养殖技术培训,辅导基层行业干部,开展畜牧行业职业技能鉴定,从工作队伍和人员素质上努力保证质量安全监督工作的需要。

二、存在问题

近年来,虽然我省在贯彻实施《畜牧法》、推进畜牧产业发展方面做了大量工作,但仍存在许多困难和问题。主要是:

(一)《畜牧法》宣传力度还需要加强。一些地方和单位特别是农牧民居住分散的牧区,对《畜牧法》的宣传教育还不够到位,一些单位和部分干部群众中还存在执法、守法意识不强,执法畏难情绪重的问题。部分基层单位责任不落实,监管环节不到位,一些养殖企业法人和畜牧养殖大户对《畜牧法》内容不甚了解,法律意识淡薄,对政府监管工作不配合。这些问题使《畜牧法》的贯彻落实打了折扣。

(二)基层执法力量仍然薄弱。实施《畜牧法》以来,畜牧行政执法范围已由过去单纯的畜禽品种资源保护和种畜禽生产经营管理扩展到饲养、经营、运输等多个环节,并在生鲜乳生产、收购、贮藏、运输等质量安全方面建立了问责制度。但从执法现状看,基层执法力量薄弱,执法队伍不健全,多数县区从事畜牧行政执法的人员仅为3-4人。虽然各地采取行政部门负责,委托同级畜牧技术推广部门配合行政执法,但在兽医体系改革中,畜牧技术推广部门分设后,缺乏必要的执法经费,种质检测、交通、取证和通讯手段十分落后,难以适应畜牧业快速发展和监管环节增多的需要,种畜禽管理、草原生态环境保护等执法工作不能有效开展,生产档案、投入品记录、动物标识及产品质量追溯体系等方面都还存在诸多不规范的问题。

(三)产业发展资金严重不足。近年来,尽管各地加大了对畜牧业发展的投入力度,但投入水平与发展速度相比依然较低。一是财政投入十分有限。各市(州)每年安排的畜牧专项资金普遍为100-200万元,县(区)50-100万元。二是贷款非常困难。一方面,受抵押和担保条件限制,农户贷不到款;另一方面,农信社贷款规模小、期限短、利息高,与畜牧业生产周期不匹配,与养殖效益不对称。三是缺乏资金使用周期长、覆盖面广的建设项目做支撑。这种状况,严重制约了畜牧业健康较快发展。

(四)畜禽遗传资源保护形势依然严峻。我省畜禽遗传资源多分布在老、少、边、穷地带,这些地区大都经济发展相对落后,并随着改良步伐的加快,单纯追求畜牧业发展数量,缺乏对畜禽品种资源保护的足够认识。再加上保护手段落后,投入不足,致使畜禽品种数量骤减。据全省畜禽品种资源调查,闻名遐迩的河曲马、甘家羊、早胜牛等名优畜种,目前均无保护性开发资金;河西猪已于上世纪90年代灭绝,安西牛预计5年内将灭绝,兰州大尾羊、岷县黑裘皮羊、八眉猪、合作猪存量均不足3000头只,已处于濒临灭绝的现状。

三、几点建议

(一)进一步加强《畜牧法》的宣传与贯彻实施工作。各级政府应进一步加大《畜牧法》宣传贯彻力度,要不断丰富宣传内容,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等新闻媒体以及节日集会、科技下乡、印发宣传资料等灵活多样的形式,进一步宣传贯彻法律法规的重要意义。要注重宣传实效,把普法宣传和维护畜牧业正常生产秩序充分结合起来,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行为,切实保护生产者合权益,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进一步营造全面参与和支持贯彻实施《畜牧法》的良好氛围。

(二)健全完善相关法律法规。《畜牧法》实施以来,尽管省政府和政府主管部门出台了一些相关规章,但基层政府和干部仍认为法律规定较为笼统,操作性不强。建议省上和国家能研究制定相关实施细则,以健全配套性法规,更好地保障《畜牧法》的贯彻落实。

(三)切实加强畜牧行政执法管理能力建设。要采取有效措施,按照《畜牧法》和农业部《关于全面加强农业执法扎实推进综合执法的意见》等法律法规的要求,进一步加强基层畜牧业行政执法队伍建设,将畜牧法执法纳入畜牧兽医综合执法体系之中,创新执法机制,加强执法力量。要积极依托同级畜牧技术推广机构协助行政执法,重视基层畜牧站基础设施建设和队伍建设,不断拓宽畜禽遗传资源保护利用、繁育、饲养、经营、运输等环节监管的方式方法,逐步完善畜牧行政执法监管体系,提升执法管理水平。

(四)进一步加大对畜牧业的投入。加大畜牧业的投入是推动《畜牧法》实施的根本性措施。各级政府要充分发挥统筹协调作用,逐年提高畜牧投入的总体水平。建议将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经费与畜产品质量安全抽检费用纳入各级财政预算,形成长期稳定的财政保障机制。要依法保障畜牧技术推广机构工作经费,落实畜牧兽医工作人员应享受的福利待遇,建立伤残保护基金,保护好畜牧兽医专业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建议金融部门要适当放宽畜牧贷

款条件,各级政府要积极探索贷款担保机制,切实解决畜牧业生产和畜产品加工企业贷款难的问题。

(五)切实加强畜禽遗传资源保护力度。按照《畜牧法》对原产珍贵、稀有、濒危的畜禽遗传资源实行重点保护和遗传资源保护经费要列入财政预算的规定,建议国家将甘肃细毛羊、天祝白牦牛、安西牛、兰州大尾羊、岷县黑裘皮羊、八眉猪、合作猪等纳入国家畜禽资源保护场、保护区建设项目规划,实施繁育工程,进行重点保护。省和市县政府也要依法落实畜禽种质资源保护经费,建立资源保护长效机制,制定切实有效的保种方案,使畜禽遗传资源保护工作落到实处。

(六)采取工程措施促进《畜牧法》的贯彻落实。为了有效遏制草原生态环境恶化的状况,以保证在保护草原生态功能的前提下,更有效地发挥《畜牧法》的作用,建议国家尽快出台和实行草原生态补偿机制,加大生态建设项目后续产业的开发支持力度,建设防灾保畜饲草储备库,以促进《畜牧法》的贯彻落实和畜牧业的可持续发展。

甘肃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

2009年6月25日

2.关于检查农业技术推广法贯彻实施情况的报告 篇二

一年之计在于春,各级农业、农机推广部门应立即深入农业生产第一线,积极开展农业技术的推广普及工作。同时,应当结合各自实际,分别轻重缓急,协助行政部门针对机构名称、队伍建设和保障措施中存在的问题,依法落实,尽早解决,以推进农业技术推广工作又好又快地发展。

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技术推广法》(以下简称《农业技术推广法》),已于2013年1月1日起施行。为做好农业技术推广法的贯彻实施工作,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健全国家农业技术推广机构

1. 依法完善国家农业技术推广机构设置

根据农业生态条件、产业特色、生产规模、区域布局及农业技术推广工作需要,依法设立各级国家农业技术推广机构。县级以上机构要突出动植物良种繁育、作物栽培、土壤改良与肥料施用、植物保护、畜牧(草原)、水产、动物防疫、农业机械化等重点专业的技术推广工作,科学设置。乡级国家农业技术推广机构可按乡镇设置,也可按区域设置;可按行业(专业)设置,也可综合设置。要处理好乡级农业技术推广机构与其他农业公共服务机构的关系,确保技术、人才和设施设备资源发挥最大效能。对于县以上主要从事行政管理、执法监督或技术支持性业务,同时承担本区域内部分行业或专业农业技术推广职能的机构,其技术推广工作要依照农业技术推广法管理。

2. 明确国家农业技术推广机构职责

根据职能分工,将农业技术推广法第十一条规定的公益性职责细化分解,落实到每个国家农业技术推广机构。国家农业技术推广机构在履行好公益性职责的同时,要参与制订本级农业技术推广计划并组织实施,按照当地政府和农业部门以及上级农业技术推广机构的部署,实施农业技术推广规划和项目,组织开展农业技术推广工作,协调指导好其他农业技术推广组织的推广服务活动,切实发挥在农业技术推广工作中的主导作用。县级以上农业技术推广机构要做好本区域农业技术推广工作的组织与指导,组织开展跨区域重大农业技术的引进、集成、试验、示范;乡级农业技术推广机构要按照上级有关部署,宣传贯彻农业法律法规及强农惠农富农政策,进村入户开展技术推广服务工作,指导并支持村级农业技术服务站点、农民技术人员开展农业技术推广活动。切实把基层农业技术机构的经营性职能分离出去,按市场化方式运作。

3. 规范国家农业技术推广机构名称和标识

按照突出职能、易于识别的原则,会同有关部门进一步规范国家农业技术推广机构的名称和标识。按照“行政区划名称+行(专)业名称+通用名称”的形式,对乡级国家农业技术推广机构名称予以统一。按乡镇设立的机构以“站”或“中心”为通用名称;跨乡镇设立并承担两个以上乡镇相关行业全部技术推广工作的机构可称“区域站”;设置在某一乡镇并辐射带动周边其他乡镇农业技术推广机构开展业务工作的机构称“中心站”。按行业设置的机构以“农业技术推广(或畜牧兽医、草原工作、水产技术推广、农业机械化技术推广等)”为行(专)业名称;综合设置的机构以“农业技术推广”或相关专业组合为行(专)业名称。行政区划名称统一为乡级农业技术推广机构所在乡镇名称,其中,区域站、中心站使用驻在地的乡镇专名。规范后的乡级国家农业技术推广机构名称,应逐步达到在同一省份、同一行业范围内的统一。农业部将统一设计发布国家农业技术推广机构标识,各级农业技术推广机构要将标识置于明显位置。

4. 理顺国家农业技术推广机构管理体制

各省级农业部门要根据地方农业技术推广工作特点,会同有关部门研究提出完善乡镇农业技术推广机构管理体制的意见,加强县级农业部门对乡镇农业技术推广工作的管理和指导。乡镇农业技术推广机构以县级农业部门管理为主的地区,要进一步巩固改革成果,稳定管理体制。乡镇农业技术推广机构以乡镇政府管理为主的地区,要明确县级农业部门在农业技术推广计划制定、组织实施、工作考核以及人员调配、岗位聘用和晋升等方面的指导职责,落实乡镇农业技术推广工作责任,确保乡镇推广机构及农技人员有效履行职责。继续深化乡镇农业技术推广机构管理体制改革,实现管人与管事的有机统一,发挥县乡服务机构的整体功能。

5. 科学核定国家农业技术推广机构人员编制

协调配合机构编制、财政等部门科学确定国家农业技术推广机构人员编制,确保公益性职能的有效履行。编制确定要根据当地农业产业特点和规模、工作职责任务、服务对象数量与分布、服务半径与服务手段、交通状况等因素综合考虑。其中种植业、畜牧兽医(草原)、渔业技术推广机构人员编制分别以所服务区域农作物播种面积和主要作物种植比例、畜禽养殖量与规模养殖比例(或草原管护面积)、水产养殖面积与水面结构比例等为依据。农业机械化技术推广机构人员编制以种养方式、种类构成及农机保有量为依据。承担农产品质量检验检测服务的人员编制要以服务区域的农产品种类、规模与质量要求为依据。

6. 合理设置国家农业技术推广机构的岗位

根据农业技术推广服务工作需要和人员编制情况,按照因事设岗、以岗管人、优化组合的原则,设置国家农业技术推广机构岗位,明确岗位名称、职责任务、任职条件,实现农技人员由身份管理向岗位管理的转变。严格按照法律规定控制岗位比例,乡级推广机构的岗位应当全部为专业技术岗位。乡级推广机构岗位设置要围绕当地特色主导产业和共性服务需求,突出作物栽培、植物保护、养殖技术、草原管护、动物防疫、农机化服务、农产品质量安全服务、农情信息、生态监测保护等重点岗位,同时兼顾各行业发展需要和个性化服务需求,做到突出重点、统筹兼顾、全面履责。人员编制不足的机构,要加强岗位整合和人员协作,实行一岗多职或双重系列交叉设岗。加快实施农业技术推广服务特设岗位计划,选拔一批大学生到乡镇担任特岗人员。

二、加强国家农业技术推广队伍建设

1. 强化农技推广人员聘用管理

建立公开招聘、竞争上岗、择优录用的人员聘用制度,按核定编制配齐技术人员,签订聘用合同,明确责任义务。根据规定权限和程序,以定编、定岗、不定人的方式,探索实行人员动态管理,逐步建立总体稳定、留优汰劣、人尽其才的人员进、管、出新机制,不断优化队伍结构。严格农技人员上岗条件,新进人员应当具备全日制普通高校相关专业大专以上学历,并符合岗位职责要求。省级农业部门要会同人事部门抓紧制定完善新进农技人员的专业技术水平考核办法,以及特定地区聘用中专学历或其他具有相应专业技术水平人员的办法。现有人员未达到法律规定专业技术水平的,要通过继续教育,在规定时间内达到要求。

2. 建立农技推广人员培训长效机制

科学制定培训规划和年度计划,统筹安排农技人员培训工作,实现农技人员培训制度化。坚持按需培训,突出农业先进技术、政策法规、推广方法以及农业经营管理、农产品市场营销等方面的知识技能培训,着力培养业务精、素质高、能力强的复合型农技推广人才。遵循成人继续教育规律,创新培训方式,运用现代培训手段,采取多种形式,提高培训实效。依托农业科研、教学、推广机构,建立一批农技人员培训基地。加强培训督导,明确工作责任,保证培训质量。鼓励支持在职农技人员攻读推广硕士,到农业院校、科研院所进行专业研修深造,提高专业水平和学历层次。

3. 完善农技人员职称评聘制度

加快推进农技人员职称评定制度改革,分层分类、科学合理制定农技人员职称评定标准。对在县、乡镇、村从事农业技术推广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要充分考虑实际情况,合理把握其学历资历、成果奖项、论文论著等条件,重点考评业务工作水平和推广服务实效,注重业内与群众认可。在全国农业技术推广研究员评审中,将推荐比例向县乡基层倾斜;对符合条件的乡镇农技人员要优先推荐;对县级以下农技人员职称外语不做硬性要求。逐步达到县级都有农技推广研究员、重点乡镇有具有高级职称的农技人员。

三、创新国家农业技术推广机构工作运行机制

1. 全面推行农业技术推广责任制度

推行农业技术推广工作目标管理,将各项推广职能分解成具体任务,细化量化并落到每个机构、每个岗位、每名农技人员。实行县级农业技术推广首席专家负责制,按照县域农业主导产业及重点专业设置首席专家,负责制定并组织实施重大农业技术推广计划,开展关键农业技术的引进、集成、示范和推广,研究解决农业生产技术难题,指导农业灾害应急处置。分类组建县级技术指导员队伍,按首席专家的部署落实农业技术推广计划,联系和指导乡镇农技人员、核心示范户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开展关键农业技术推广工作。明确乡镇农技人员工作责任,通过包村联户等方式,联系村级农业技术服务站点、农民技术人员、科技示范户和试验示范基地,确保农业技术推广服务全覆盖。将农业技术推广机构和每名农技人员的服务区域和服务内容向社会公开,向服务对象作出服务时限、服务质量等承诺。督促农技人员制定工作计划,填写工作台账,撰写工作总结,强化工作考勤和督查,确保职责有效履行。鼓励各地积极探索其他有效落实农业技术推广责任制的方式和办法。

2. 健全农业技术推广工作考评机制

建立工作考评制度,科学制定考评方案,细化实化考核指标,坚持定量考核与定性考核相结合,平时考核与年度考核相结合。对农业技术推广机构的考评,要注重公益性职责履行、工作目标实现、农业技术推广项目实施、向社会提供公益性服务的质量和效果等。对农技人员的考评,要以推广服务工作实绩为基础,以岗位职责、聘任合同、年度工作目标、服务对象满意程度为依据,结合日志记录、制度执行等情况,做到专业能力与工作表现并重、工作数量与质量并重、标准统一与岗位差异兼顾。对乡镇农业技术推广机构实行县级农业部门、乡镇政府、服务对象三方考评。对乡镇农技人员全面推行所在单位、县级农业部门、乡镇政府、服务对象综合考评,根据不同管理体制状况,科学确定考核权重,突出把农民的满意程度作为考评的重要指标。

3. 建立农业技术推广工作激励机制

将农技推广人员的考评结果作为绩效工资兑现、职务职称晋升、岗位调整、合同续聘解聘、技术指导补贴发放、学习培训和评先评优的主要依据,将农业技术推广机构绩效考评结果与全体人员尤其是机构负责人的个人绩效挂钩,做到按绩取酬、奖勤罚懒。坚持全国农牧渔业丰收奖奖励制度,完善推荐、评审程序和标准,鼓励各地依法设立农业技术推广奖,对在农业技术推广中做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给予奖励,评奖指标向基层和生产一线倾斜。建立责任追究制,对不依法履行推广服务职责的农技推广机构和农技人员,要依法追究相应责任。

四、促进多元化农业技术服务组织发展

1. 引导农业科研教学单位成为农业技术推广的重要力量

完善农业科研评价机制,将试验示范、推广应用成效以及科研成果的应用价值评估等内容作为相关研究工作的重要评价指标,吸收农业技术推广机构、农业企业和基层农技人员作为验收评价的重要主体。鼓励各地根据农业生产需要设立农业技术推广专项,支持符合条件的农业科研院所、涉农学校参与农业技术推广。农业科研教学单位要切实把科研、教学人员从事农业技术推广服务工作实绩作为工作考核、职称评定的重要依据。推行推广教授、推广型研究员制度,鼓励科研教学人员深入基层开展农业技术培训和指导服务,解决农业生产一线的实际问题。大力推行专家大院、科普大集、院(校)地共建、科技特派员等模式,引导科研院所、高等学校建立农业科技园区和试验示范基地,集成、熟化、推广农业技术成果。

2. 充分发挥农民专业合作社、涉农企业、群众性科技组织及其他社会力量的作用

加快推进多元化农业服务组织发展,完善资金扶持、业务指导、订购服务、定向委托、公开招标制度,落实税收、信贷优惠政策,多渠道鼓励和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社、涉农企业为农民提供农资统供、统耕统种统收、病虫害统防统治、农产品统购统销等各种形式的农业产前、产中、产后全程服务,提高农民应用先进技术的组织化程度。支持符合条件的农民专业合作社、涉农企业参与国家或地方重大农业技术推广项目的实施。积极引导和扶持农村专业技术协会等群众性科技组织发展,发挥其在农业技术推广中的作用。支持农垦系统进一步健全和完善适合自身实际的农业技术推广体系。鼓励农场、牧场、渔场面向社会开展农业技术推广服务活动。

3. 加强村农业技术服务站点和农民技术人员队伍建设

以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专业合作社、科技示范户、农民技术人员等为依托,采取民办公助、技物结合、动态管理的方式,积极稳妥推进村农业技术服务站点建设。强化站点布局、建设标准、人员选配等方面的规划与指导,拓展服务内容,规范服务行为,推行标准化管理。积极推进村级动物防疫员、农技员、植保员队伍建设,落实工作责任,符合条件的按规定授予技术职称。加大投入力度,对协助开展公益性农技推广活动的村农业技术服务站点可给予一定经费支持,对选配的农民技术人员按规定落实工作补助。切实发挥基层国家农业技术推广机构的技术支撑作用,建立基层农技人员与村农业技术服务站点和农民技术人员对接机制,加强技术培训、指导与考核,协助解决生产技术难题。协调村民委员会和村集体经济组织,通过提供办公场所和试验示范基地、资助活动经费、加强信息宣传等方式,帮助和推动村农业技术服务站点和农民技术人员开展工作。

五、加强农业技术推广与应用

1. 注重农业技术推广活动的统筹协调

立足农业农村经济发展实际,将重大农业技术推广工作作为重点内容列入当地经济社会、农业农村、科学技术发展规划与计划,会同地方有关部门共同组织实施。运用行政工作协调、重大项目集聚、市场机制引导等手段,努力打破部门、地域、行业、单位界限,统筹配置农业技术推广服务资源,推进农业科研教学单位、国家农业技术推广机构、农民专业合作社、涉农企业等的联合协作,形成产学研紧密结合、公益性推广与经营性推广优势互补、专项服务与综合服务良性互动的农业技术推广工作新机制。在有关规划部署、任务落实、政策支持、监督考核、总结宣传中,将各类农业技术推广主体一同考虑,充分调动各方参与农业技术推广工作的积极性。

2. 创新农业技术推广方式方法

坚持主导品种、主推技术推介制度,每年遴选发布一批适于当地推广应用的主导品种和先进实用技术。大力推行“专家—农技人员—科技示范户”、农民田间学校等服务模式,组织农业科技人员在关键农时季节深入田间地头开展技术服务,实现对农业大县、重点乡村全覆盖,提高技术入户率和到位率。依托重大项目工程,大力示范推广防灾增产、节本增效、生态环保、安全优质等重大关键技术。加快各种现代农业示范区和农业示范基地建设,强化与国家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地方创新团队的有机衔接,主动承接其各类项目、计划的研发成果。充分利用传统媒介,积极运用信息网络和现代通讯传播手段,提高推广服务效率。

3. 规范农业技术推广行为

认真做好农业技术推广应用前的试验示范,确保技术的先进性、适用性和安全性。坚持农业技术应用的自愿原则,不得强迫农民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采用新品种、新技术。坚持公益性推广与经营性推广分类管理,国家农业技术推广机构要切实依法履行公共服务职责,推广农业技术一律实行无偿服务;其他各类单位和个人以政府订购、定向委托、实施项目等形式承担公益性服务的,不得额外向农民收费;支持农业科研教学单位、企业及其科技人员依法开展有偿技术服务,依法保护知识产权。加强农业技术推广事故的责任鉴定和损失评估,为惩处违法行为、保护农民权益提供依据。

4. 提高农民应用先进技术的能力

加大各类农村实用人才培养计划实施力度,依托重大工程项目,扩大培训规模,提高补助标准。深入实施农村劳动力培训阳光工程,加快培养农村技能服务型和生产经营型人才。按照农时季节需求,运用多种方式,广泛开展农业先进实用技术普及性培训。加强政策引导,加大投入力度,加快试点进度,大力培育新型职业农民。积极探索解决农民接受非全日制中等职业教育享受国家助学和免学费政策,鼓励农民以半农半读形式,就地就近接受职业教育。

六、落实农业技术推广保障措施

1. 建立农业技术推广经费投入的长效机制

积极争取地方政府和有关部门的支持,发挥政府在农业技术推广投入中的主导作用,保证财政预算内用于农业技术推广的资金按规定幅度逐年增长。将国家农业技术推广机构的人员经费、基本运转经费等各项支出依法纳入同级财政预算给予保证。深入实施中央财政重大农业技术推广项目,推动大幅度增加农业防灾减灾稳产增产关键技术补贴。鼓励各地设立农业技术推广专项资金,对地区性重大农业技术推广给予补助。积极鼓励和引导社会资金的投入,推动全社会用于农业技术推广的资金持续稳定增长。

2. 提高基层农技人员工资待遇

认真贯彻国家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方案,推动地方有关部门保障县乡农技人员的工资福利待遇,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绩效工资、社会保险缴费、住房公积金等。落实乡镇农技人员工资上浮和固定政策,按规定发放有毒有害保健、畜牧兽医医疗卫生和艰苦边远地区工作等津补贴,切实提高基层农技人员的工资待遇水平。按规定将农技人员的养老、医疗、失业等各项社会保险支出纳入当地社会保障体系,为他们扎根基层、服务基层提供保障。

3. 落实基层国家农业技术推广机构工作经费

加强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补助资金的使用管理和绩效考核,完善中央财政对基层农业技术推广工作经费的补助机制。各地农业部门要抓紧会同有关部门根据当地实际状况,以所服务区域的农作物播种面积、畜禽养殖量、草原管护面积、水产养殖面积、农机保有量等为依据,结合产业结构、地域范围等因素,研究提出县乡农业技术推广机构履行法定公益性职责所需工作经费测算参考标准和额度,明确省以下各级财政承担比例并依法纳入预算,用于试验示范、咨询服务、检验检测、农民培训、下乡交通等日常业务工作支出,保障基层农业技术推广工作持续有效开展。将基层农业技术推广工作实绩作为分配中央财政补助资金和测算安排地方财政工作经费的重要参照指标,充分发挥资金的引导激励作用。

4. 改善基层农业技术推广工作条件

加快实施乡镇农技推广机构条件建设项目,抓紧落实地方配套资金、建设用地及其他相关配套政策,为推广机构建设业务用房,配置检验检测、技术推广、农民培训设备及交通工具等。加强项目建设和资金管理,规范工程招投标和设备采购程序,落实工作责任,确保建设质量和进度。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加大地方财政投入,扩大投资规模,提高建设标准。对县以上财政投资形成的基层农业技术推广机构固定资产,要抓紧办理产权手续,建立固定资产台账,未经建设审批机关及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同意,任何单位不得随意变更用途或擅自处置。推动地方财政设立专门资金,用于基层农技推广服务设施设备的更新完善。

七、营造贯彻实施农业技术推广法的良好氛围

1. 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各级农业部门作为农业技术推广工作主管部门,要切实发挥牵头作用,把贯彻实施农业技术推广法摆上更加突出的位置,加强组织领导,制定工作方案,明确目标任务,落实工作责任。要加强与编制、人事、发改、财政、科技、教育等部门的沟通协调,积极争取落实有关政策,加强对农技推广工作的扶持。要加强与农业科研机构、相关学校的联系,强化联合协作,形成工作合力。要加强调查研究,及时解决农业技术推广法贯彻实施中出现的新问题。各级农业科研教学单位要积极配合,面向“三农”需要,立足自身实际,创新服务模式,主动参与农业技术推广工作。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业部门和农业部直属垦区,要组织所属农业技术推广单位做好农业技术推广法贯彻实施的各项工作。

2. 广泛开展学习宣传活动

各级农业部门、有关单位要组织广大农业科技人员,深入学习法律条文尤其是各项新规定,把握立法目的和精神实质,做到准确理解法律、自觉遵守法律、严格执行法律,夯实贯彻实施农业技术推广法的主体基础。要充分利用各类新闻媒体,向社会广泛宣传农业技术推广法的重要意义和规定要求,宣传农业技术推广工作成效,宣传长期扎根农村、服务农民的农技人员典型,引导社会各界更加关心、理解和支持农业技术推广事业,营造贯彻实施农业技术推广法的社会氛围。

3. 抓紧完善地方性法规规章

各省农业部门要按照法律规定和中央的统一部署,会同林业、水利等部门,积极争取地方党委、人大、政府和有关部门的支持,抓紧启动农业技术推广法实施办法的制修订工作,并纳入省级立法计划。要立足当地农业农村发展实际,抓紧研究相应政策措施,在农业技术推广法的基本框架下,对农业技术推广机构人员编制、管理体制、上岗条件、经费保障等方面规定进行细化实化,进一步强化农业技术推广的法制保障。

4. 加强法律实施的监督检查

3.关于检查农业技术推广法贯彻实施情况的报告 篇三

为了更好地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以下简称《建筑法》)进一步加强对建筑活动的监督管理,维护建筑市场秩序,保证建筑工程的质量和安全,根据区人大常委会2007年工作计划,今年9月中旬至10月下旬,成立由丁乃江同志任组长的执法检查组,对我区《建筑法》的实施情况进行了检查。检查组先后走访听取了建设局、有关施工及监理单位、质量监督等部门及部分社区和物管主体,实地检查了在建的信雅达广场及浙能第二大厦等建设工地,并听取了建设局及相关业主、施工、监理等单位的情况汇报,对《建筑法》贯彻实施的总体情况进行了比较全面的检查。

建筑法是规范各类房屋建筑及其附属设施建造和安装活动的重要法律,其基本精神是保证建筑工程质量和安全,规范和保障建筑各方主体的权益和义务。这次执法检查的重点是:建设项目执行法定建设程序的情况;建筑市场秩序和工程招投标情况;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状况和工程监理情况。通过检查,我们认为我区在贯彻实施《建筑法》的总体情况是好的,但同时也存在一些值得重视的问题。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工作及成效

从检查情况看,区政府及建设局对贯彻实施《建筑法》是认真负责的,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明显的成效,总体情况良好。在贯彻实施《建筑法》的过程中责任明确,执法严格,工作深入细致,建筑市场的各方主体法律责任意识强,市场秩序良好,建筑工程的质量和安全基本符合国家规定标准,建设项目的管理基本按照法律程序规范的要求进行。目前,我区现有55家三类建筑企业,4万余人的从业人员,130余个在建工地,面对如此大的管理幅度,区政府及建设管理部门以加大宣传引导力度入手,不断强化依法行政意识,创新监管方法手段,较好地保证了建筑市场有序、招投标工作健康、建筑质量优良和工地安全管理。

(一)加强宣传教育,增强法律意识

近年来,随着我区经济的快速发展,城市建设突飞猛进,建筑市场容量不断扩大,区政府及有关部门十分重视《建筑法》的宣传,采用多种形式普及《建筑法》知识,提高干部和群众特别是建筑市场各方主体的执法和守法意识。一是在强化党风廉政建设和机关行风效能建设中,不断强化依据《建筑法》实施建筑业和建设工程管理的意识;二是强化具体工程示范,通过培训、会议和现场检查等方式,规范相关程序,严格施工管理,确保质量安全和文明生产;三是强化建筑职工教育,高度重视建设工地民工学校建设、管理和作用发挥。

(二)认真执行建筑法规定的各项制度

一是加强市场准入管理。依法对建筑企业资质及从业人员资格进行审查,确保建筑施工单位、工程监理单位、勘察单位及设计单位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内从事建筑活动,通过加强建筑企业资质和人员资格管理,提高了建筑企业专业化程度和从业人员素质,建筑企业结构得到改善,减少了违法违规行为的发生。二是完善制度,加强建筑工程发承包管理。全区应招标工程招标率和应公开招标工程公开招标率三年来保持100%,政府投资工程100%按照投标单位入围办法执行,在招标过程中,能够坚持高标准、严要求,规范运作程序,从建设单位报建、招投标信息发布、开标、评标等各个环节认真把关。主要体现在:通过全面实施“无标底”招投标,公开招标、投标过程,严格评标办法、操作程序及评标现场管理,重点突出政府投资工程管理;严格审核招标人资格和招标工程条件,严格招标方式的审核;规范建设工程量清单计价行为;加强各投标单位商务标的评审;加强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机构和招标代理专职人员管理,维护建筑市场秩序和建设工程招投标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在政府投资项目中推行《建设工程廉政责任书》等等,有效遏制了招投标中的违法行为,树立了招投标管理机构公开、公平、公正的良好形象。三是完善管理机构,建立健全有效执行建筑法的管理体制。两区管理体制调整后,区建设局按照建筑法规范的内容设置了以资质管理和监督管理为主的市场管理部门以及以工程质量管理为主线的现场管理部门,职责明确,责任到位,互相协调,统一管理。

(三)加强质量安全管理,工程质量安全水平不断提高

工程质量和安全是工程建设管理的核心,也是《建筑法》基本精神和重要内容。区政府和有关部门采取措施,加强工程质量管理和监督。在管理工作中,进一步明确建筑各方主体的质量责任,强化工程建设程序管理。首先,把在建工程监理作为建筑过程中确保工作质量安全的有效保障,按照国务院规定,对需实行强制监理的建筑工程,严格实施建筑工程监理制度。同时明确责任,保证建筑工程质量。严格按照《建筑法》、《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定期不定期地开展我区建筑工程质量专项整治和日常检查。在监督工作中,将工程质量和建筑市场主体质量责任挂钩,加强工程质量的检查和巡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处理,对建设工程实体施工质量和建设工程各方责任主体质量行为进行检查。通过对建设工程实体施工质量的检查和对建设工程各方责任主体质量行为的规范检查,保证了我区整体建设工程质量的优良。目前我区已有7个工程获得“钱江杯”、2个工程获得“西湖杯”。其次,督促建筑企业落实建筑工程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制度,加强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建设,消除事故隐患。通过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各季度全区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大检查、不定期的抽查等活动,严格落实现场检查制度,对建设工程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等各方责任主体安全行为进行检查,重点抓了安全生产责任制度贯彻执行、安全技术措施制定、劳动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危险作业职工意外伤害保险办理和施工现场维护安全、防范危险、预防火灾等制度措施的贯彻执行,确保《建筑法》规定的相关内容在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中严格执行。2003年来,先后开展大整顿、大检查18次,日常监督检查42次,发放整改通知单762份,有效保持了我区建筑领域安全生产工作的良好态势。

二、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在肯定成效的同时,应该看到,建筑法的实施中还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一是对建筑工程质量和安全的监管还不够到位,建筑工程质量和安全问题依然存在。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机构、人手及技术力量相对薄弱,对全区工程质量的监督管理不够到位。从调查情况看,工程质量问题较多反映在我区农村多层住宅建设方面,由于超常规建设,加之管理人手严重不足,导致技术前期工作不够到位,工程现场管理工作跟不上施工进度。同时,建筑各方主体不同程度地存在着质量安全意识不够牢固,责任不落实,管理薄弱等现象,造成工程质量安全隐患较多。如砖墙、混凝土基层裂缝、地面起砂、屋面开裂、门窗渗漏、轴线偏位、层高偏差、地下车库渗水、进水等问题,群众反映强烈。近年来通过对建筑工地的建材产品质量抽查,部分产品质量和性能存在一定的问题,甚至有使用假冒产品的现象。二是部分工程前期程序还不够规范。主要体现在部分基础设施项目施工许可证申领滞后,先施工后领证,以及在土地手续不全的情况下申领施工许可证的情况仍有存在。在工程招投标过程中,部分建设单位规避招标的行为时有发生,主要表现在对本应招标的材料、设备采购等采取暂定价或指定三个不同档次品牌等形式规避招标;有的基础设施工程因前期工作滞后,为赶进度,违反了招投标法规定时间提前开标,影响投标文件的质量。

三、几点建议

针对建筑法贯彻实施中存在的问题,检查组提出以下建议:

一是要进一步提高对贯彻实施建筑法重要性的认识。我区是杭州市跨江发展的主阵地,建设工程量大、覆盖面广,建筑市场发展迅速、在建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任务重、压力大。区委提出了“大项目带动三年行动计划”,巩固“主阵地”,建好“桥头堡”,争当“主引擎”等目标任务和行动措施。我们认为,进一步贯彻实施建筑法,对于加强城市建设和管理,完

善城市功能,实现“大项目带动三年行动计划”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为此,要充分认识贯彻实施建筑法的重要意义,加大宣传教育和普及力度,有针对性地解决不符合法律规定的思想认识问题,增强自身及建筑各方主体和社会公众的法制意识,形成良好的执法氛围,促进建筑活动的健康有序发展,为实现“创新型和谐社会示范区”的总体目标提供有力保障。二是要切实抓好工程质量和安全。保证建筑工程的质量和安全,是贯穿建筑法的一条主线。“百年大计,质量第一”。建筑物的质量反映了建筑市场秩序的状况,反映了工程管理和科技水平,反映了依法治业水平。因此,政府及有关职能部门要严格执法,切实加强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全面推行工程监理制度,提高监理人员整体素质,特别是要提高我区农村多层住宅建筑质量,使安置群众住上放心房。要坚决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建筑企业质量与安全综合评价体系,同时,督促政府投资工程建设单位严格落实相关责任,狠抓制度落实,促进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水平不断提高;要高度重视建筑职工在保证建设工作质量安全中的主体地位,继续抓好项目经理、现场监理等管理人员的管理培训工作和民工的宣传教育,深入开展“百场电影进工地”等活动,引导他们自觉按照《建筑法》施工管理。

三是创新制度,加强政府管理。以规范程序、明确责任、堵塞漏洞为目标,以建设行业惩防体系建设为指引,进一步加大制度建设力度。针对政府投资项目投标入围单位确定如何进一步公平公正公平,如何进一步实现政府投资项目利益的最大化,如何进一步按照《建筑法》要求规范建筑活动管理等方面的不足,如针对建设单位试图规避招标等行为,加强研究,创新制度,建立和完善相应的管理机制,从制度上、源头上加强管理,防止违法违规现象的发生。特别是要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部分基础设施项目施工许可证申领滞后,土地手续不全许可施工,部分工程因前期工作滞后,提前开标,以及农村多层住宅工程质量问题突出等实际问题,加强研究,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加以规范,切实改进。

4.关于检查农业技术推广法贯彻实施情况的报告 篇四

关于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情况的

分析检查报告

根据全市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的总体部署和分析检查阶段“开门纳谏找问题,深刻剖析挖根源,理清思路促发展”的工作要求,xx镇党委领导班子深入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认真查找问题、分析原因、研究整改措施,在科学发展观上形成了新的共识,并由主要负责同志主持,形成了班子分析检查报告初稿。经召开领导班子专题会议研究讨论,采取书面形式,广泛听取党员群众书面意见建议,反复进行修改完善,形成了领导班子分析检查报告评议稿。之后,我们召集全镇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全体机关党员群众,各村党支部书记、社区、站所、企业主要负责人,邀请部分市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专家学者和服务对象代表,召开评议大会,对评议稿进行了书面征求意见建议,结合群众评议中提出的正确意见,进一步的修改完善后,最终形成了xx镇领导班子分析检查报告正式稿。

一、认真总结,树立科学发展信心

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镇党委、政府坚持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工作全局,在转变发展方式、统筹城乡发展、推进改革创新、保障改善民生等重点工作上下功夫,使镇域经济社会

中的薄弱环节得到明显加强,城乡建设步伐不断加快,人民生活水平明显提高,保持了又好又快发展的良好态势,步入了科学发展的新阶段。

(一)在解放思想中完善了发展思路。作出并坚持实施了“农业稳镇、工业强镇、商贸活镇、依法治镇”四大战略部署,坚持以发展为主题,以结构调整为主线,以大项目建设和旅游开发为总抓手,以制度创新和管理创新为动力,以加快镇域经济和社会发展为落脚点,开拓创新,扎实苦干,努力实现了镇域经济、社会各项事业的快速协调发展。

(二)在转变发展方式中提升了综合实力。一是工业经济持续稳定发展。牢固树立工业兴镇的指导思想,紧紧围绕打造工业主导型经济强镇这一目标,针对金融危机对工业经济发展的影响,重点解决制约工业经济发展的瓶颈问题,推动工业经济快速健康发展。1-11月份,全镇限额以上工业企业实现销售收入126亿元,实现工业增值税7775万元,同比增长59.27%;限额以上工业企业实现销售收入126亿元,利税7.9亿元,同比分别增长22%和25%。二是城镇基础设施建设进一步改善。开工修建了5条重点道路,总长12公里,加上22.2公里的黄烟路,今年道路建设总里程达34.2公里。对重点道路,及时跟上绿化、亮化,全镇绿化里程56公里,亮化里程40公里,森林覆盖率达到38.4%,通过了山东省绿化示范镇初审验收。总投资5000万元、日处理规模4万吨、一期工程日处理2万吨的镇

域污水处理厂于12月底完工试水运行,总长13880米的输污管网工程已铺设完成。投资5000万元,建设了主变容量10万千伏安的杨义输变电站。投资200万元建设了垃圾中转站,初步实现了镇域生活垃圾户集、村收、镇运、市处理。三是城镇改造提升取得新的进展。结合芦河综合治理及向社区中心村聚集融合工作,坚持以点带面、整体推进的原则,集中抓好“一区四点”建设,即占地100亩的xx人居示范社区和滨河花园咸家河岔安臵区、栗苑水榭河岔安臵区、龙翔花园和行寺安臵区四个聚集点,一期建筑面积6万平米,可安臵农民580户,从根本上改变了xx无规范居住小区的历史。四是现代农业稳步推进。引导农民发挥农村社区平台作用加快土地流转,全镇共流转土地1万亩,其中5000亩用于黄烟生产,黄烟面积达到1.06万亩,实现烟叶税450万元。五是旅游和服务业实现新的突破。投资1.5亿元用于万亩板栗园开发,建设了五星级的栗园酒店,完善了栗园滨河路、园区道路及相关景点,成功举办夏秋两届国际烧烤节,使xx板栗园成为远近闻名的新的旅游休闲渡假区。同时高度重视农村社区化发展,全面推进基层组织建设,积极开展文明创建活动,推动了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三)在和谐社会建设中保障和改善了民生。全面落实了农村合作医疗、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农村五保、城镇低保等国家政策性民生措施,使社会基本保障水平不断提高;启动了路友于故居的修复工程,建成了社区农家书屋,农村文化事业蓬勃

发展;积极主动做好返乡农民工创业再就业工作,计生、综治等各项工作均保持在全市前列,社会大局基本稳定。

(四)在建章立制中提高了执政能力。精心组织开展了多次集中教育整顿活动和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各级班子科学发展的整体水平明显增强,广大党员干部的素质明显提高;坚持干部进农家和主要领导信访接待日制度,党群干群关系明显改善;制定了信访维稳制度和镇村两级干部绩效考核管理办法,完善了值班住勤、卫生管理等机关内务规定,干部办事效率明显提高;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原则,发挥了党政一班人的主动积极性,凝聚了集体智慧,决策的科学性和可执行度明显增强。

在推进科学发展、富民强镇的实践中,镇党委、政府深刻认识到,要走出一条科学发展、率先发展之路,必须坚持解放思想、与时俱进,着力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创造性开展工作;必须坚持发展为第一要务,用科学的办法解决制约发展的问题,抢抓发展机遇,不断创造条件加快发展;必须坚持改革开放,全面创新有利于发展的体制机制,为科学发展注入持入动力;必须坚持以人为本,让人民群众实实在在的享受发展成果;必须加强党的建设,坚持党的领导,不断提高广大党员干部干事创业的能力和服务群众的水平。

二、深入分析,找准科学发展症结

在看到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的认识到在贯彻落实科学

发展观、推动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中,镇党委、政府的工作还存在一定的差距和不足。利用这此学习实践活动,通过分线调研、问卷调查、座谈交流等形式征求意见和建议200余件,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产业结构不尽合理。1.工业园区相对分散,不利于设施配套和集群发展。2.农业集约化程度不高,优质农产品基地、农业龙头企业少发挥作用不够,农村土地流转仍处于起步阶段。3.高素质的管理型、工程型、技术型人才不足,在民营企业中尤为突出,以致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和创品牌意识不强,缺乏抗风险能力。

二是发展环境不够优化。1.现有的融资机构能力无法满足中小企业扩大生产和技改融资需求,导致这些中小企业难以发展壮大。2.乡镇一级政府有责无权,在争取企业落户,帮助企业办理各种手续、协调部门关系等方面,除主要领导外,一般工作人员基本上不能发挥作用。

三是社会事业不够协调。1.个别农村村庄布局不合理,规划执行难度大,“脏、乱、差”等现象比较突出,部分农村公路等级低、路面窄,“出行难”问题仍然存在,无法共享城市公共服务功能;2.农村文化阵地和场所建设还远远不能满足人民群众的需要,城市文明向农村辐射机制尚未健全;3.农村富余劳动力的培训、推荐就业等力度不足,出现部分青年赋闲在家的现象。

四是党的建设有待加强。1.党员干部的能力素质和思想观念与科学发展观要求相比还不适应,党员干部推动科学发展的能力和水平还不够高,工作方式、工作作风等方面还有待改善;2.镇村两级干部创业干事解放思想程度不够,缺乏开拓创新的信心和勇气;3.农村党员老龄化,村级基层组织后备力量不强。

上述存在的问题,既有客观方面的原因,但更主要的是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在思想观念、认识水平以及领导能力等主观方面的原因。

一是思想观念不够解放。对科学发展观的学习还不深入,在真学、真懂、真用上存在差距,抢抓机遇的力度不到位,开拓创新的意识不够强,统筹协调发展的思考不够深入,致使跳出xx看xx,将xx放在全市乃至全省范围去拼、去搏的勇气和魄力不够强,不善于总结和宣传

二是工作方式不够科学。具体工作习惯于依靠行政命令摆布工作,不善于把行政手段、政策引导和市场调节相结合;在抓落实方面,注重稳中求进,忽视了时效要求,注重充分准备,忽视猛扑猛干;对某些突发性事件的处理铁硬手段和铁手腕,存在畏难情绪。

三是工作作风不够务实。存在“无事不下村、无车不下村”的现象,以电话形式了解情况的多,真正深入基层到群众生产一线取得第一手材料的少。部分村级班子战斗力、凝聚力、号 6

召力不强,思想信念不够坚定,带领村民致富,为民办实事能力不强。

三、明确目标,落实科学发展措施

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就是要促使党员干部受教育、科学发展上水平、人民群众得实惠,结合到xx镇的实际工作,就是要提高思想认识,加快城乡统筹,通过城乡一体化发展,促进经济腾飞、社会和谐。

一是要紧扣发展目标。我们要坚持加快发展的思想不动摇、坚持推动工作的力度不减弱,牢固树立赶超意识,虚心学习兄弟乡镇的先进工作经验,敢于与先进地区的先进乡镇相比,在比较中激发工作动力,在实践中抢抓发展机遇,努力实现建设现代化城市副中心的工作要求。

二是要力促产业升级。首先,要积极做好园区建设,在已建成的得利斯食品、道口橡胶、孙村纺织、行寺汽配和佳士博食品五大特色工业园区基础上,加快园区整合步伐;大力宣传xx的发展潜力和发展趋势,营造全民招商的氛围,加大招商引资力度,着重引进规模大、技术高、能效低、污染小的新型工业企业,全力促使产业链的形成,拉动工业提速。其次,要推动农业升级。积极推广农业新技术、新品种,落实农业保险政策,提高农业生产抗御风险能力;大力扶持以“绿色农业”为龙头的农产品加工企业;提倡耕地向大户集中,进一步完善农村土地流转制度和林业产权制度改革,探索宅基地流转制度;

全力支持休闲、生态农业发展,加快芦河综合治理和板栗园开发,打造宜居宜旅乡镇。其三,要推动三产升级。充分结合现有的资源优势,大力发展现代化商贸物流业,将商贸物流和工业发展有机整合,使我镇形成以商贸物流业为核心内容的繁荣服务业,带动城乡同步发展。

三是要加快城乡建设。首先,就要以规划为龙头,树立全镇规划理念。严格执行城镇建设总体规划,因地制宜实施村庄规划,做到大至镇城布局、基础建设,小至厂房选址、居民建房都必须依规而建,把好城乡建设第一关,实现城乡资源的高效利用。其次,要以建设为突破,加快小城镇步伐。确保城镇建设资金到位,建设布局超前合理,进一步完善硬化、绿化、亮化、美化等工程,尝试把城镇建设与推进工业现代化,农业规模化有机结合起来,相互配套、相互促进,以城镇的繁荣促进整个农村的繁荣。其三,要以新农村建设为抓手,改善人居环境。按照村庄整体规划,坚持政府引导、项目扶持、社会能力捐助和农民筹资投劳相结合的投入机制,充分发挥农民的主体作用,逐步完善农村水利、道路等基础设施建设,改善农民生活生产条件和人居环境,加速农村城市化进程。

四是要维护社会稳定。加快推进农村合作医疗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建设,规范敬老院管理,重视弱势群体的生产、生活,搞好困难户救济工作;积极做好返乡人员的创业再就业工作。要建立健全为民服务的工作机制,充分利用农村社区服

务平台,为群众提供方便快捷的服务;继续健全综治镇、村、组三级调解网络建设,认真实行“领导信访接待日”制度,加大镇村干部下访工作力度,强化信访工作责任,引导居民理性合法的表达个人诉求。

五是加强党的建设。坚持用科学发展观武装头脑,进一步强化作风建设和干部队伍素质建设。首先,要提高班子成员的科学决策能力。加大党务、政务公开力度,拓宽社情民意的反映渠道,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坚持一切工作从实际出发,不脱离原则追求高指标,不劳民伤财搞形象工程,全心全意为人民谋福祉。其次,要提高干部队伍的落实执行能力。继续推行预安销号制度,严格执行绩效考核机制,大力倡导立说立行、说做一致、一抓到底的工作作风和脚踏实地、真抓实干的工作态度,为群众提供方便快捷、优质高效的公共服务。其三,要提高村级班子带头致富能力。加强对村支两委成员的教育、培训和管理力度,注重村级后备干部的培养,确立村党支部的领导核心;建立健全工作激励机制,彻底消除干与不干一个样、干多干少一个样的不良习惯,充分发挥每一个村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和每一个党员干部的旗臶先锋作用。

5.关于检查农业技术推广法贯彻实施情况的报告 篇五

县人大常委会农工委主任 汪东礼

主任,各位副主任、委员:

根据县人大常委会2011年工作要点的安排,经主任会议研究决定,6月20日至21日县人大常委会组成调研组,在常委会副主任周忠友、张立梅的带领下,对我县贯彻实施《农业专业合作社法》情况进行调研。调研组在县农委会议室听取了方树林副县长及县农委、工商局、财政局、信用联社等有关部门关于我县《农民专业合作社法》贯彻实施情况的汇报,随后,在曹士东副县长和县农委有关负责人的陪同下,赴张山乡桃花村、半塔镇罗庄村、汊河镇小李庄和大雅村等地实地察看了部分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生产经营情况,并与当地部分乡镇村干部、人大代表和农民专业合作社负责人进行座谈讨论。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我县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状况

自2007年7月1日《农民专业合作社》颁布实施以来,到今年上半年,全县已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166个,其中:粮油种植合作社18个,蔬菜种植合作社20个,畜禽养殖合作社51个,水产养殖合作社16个,林果合作社8个,苗木花卉合作社12个,葡萄种植合作社7个,农产品销售合作社16个,农村服务合作社6个,生态农业合作社5个,其他类型合作社7个。2010年专业合作社统一销售的农产品总值1.36亿元,统一组织购入生产资料1300万元,上缴国家税金90万元。

二、贯彻实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的主要做法 从调研情况来看,我县各级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对《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的贯彻实施是比较重视的,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注重加强学习宣传。《农民专业合作社法》颁布实施后,县政府及有关职能部门采取了一些行之有效的学习宣传措施,县农委印制2000册《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和《农民专业合作社登记管理条例》,县工商局编印4000份《农民专业合作社社员手册》和《农民专业合作社登记指南》分发给基层干部和群众,县政府及有关部门还通过新闻媒体、送法下乡、张贴标语、印发宣传资料、开展咨询服务等多种形式广泛开展宣传,激发广大群众积极组织创办和参与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热情。

2、积极开展业务培训。借助新型农民创业培训平台,开展对农民专业合作社理事长、财务人员的法律法规和业务培训。据统计,县农委共举办农民专业合作社知识培训班65期,培训人员1200多人次,今年3月份,县农委又推选25名农民专业合作社法人代表参加滁州职业技术学院举办的为期3天的新型农民创业培训。县工商局及各基层工商所不仅对从事农民专业合作社登记服务的工作人员进行业务培训,还分片将农村部分种植、养殖、农机、农产品加工大户组织起来,邀请先行创办农民专业合作社的领头人宣讲参加农民专业合作社给农民带来实实在在的好处,较好地推动了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

3、培育典型,示范带动。县政府及农业部门在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过程中,注重典型引路,推广典型经验,通过抓示范社建设,使我县一批农民专业合作社得到了发展壮大。目前已培育张山乡桃花蔬菜专业合作社为省级示范社,威光绿园等10个市级示范社,真诚水稻制种等10个县级示范社。争取上级示范社扶持资金30多万元,为县级以上示范社配备了电脑、打印、复印、扫描和传真一体机等设备,建立了信息化网站,定时发布有关产销信息。每个示范社都建立完善了章程、组织机构、管理和分配制度,较好地发挥了示范带头作用。

4、主动服务,加强指导和扶持。县农委在促进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上建立了政策引导、业务指导、联系帮扶等服务机制。对农民专业合作社章程、管理制度和财务制度的建立和执行情况给予业务指导,对农民专业合作社申报无公害食品、绿色食品和有机食品认证给予热情帮办。到上半年全县已注册涉农商标36个,其中绝大部分为农民专业合作社注册的品牌。县农委有关专业技术人员,经常深入农民专业合作社生产基地现场指导。县工商局为方便农民专业合作社登记办照,授权基层工商所直接办理,要求基层工商所专门开设农民专业合作社登记发照窗口,实行“绿色通道”,简化手续、免收费用、服务到位。县政府不仅为农民专业合作社积极协调政府贴息贷款,还在江淮分水岭、世行贷款、土地整理、标准化粮田治理等涉农项目工程上向农民专业合作社倾斜,有力地促进了农民合作社的发展壮大。

三、取得的成效 从调查情况看,我县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势头较好,运行比较有序,成效明显。

1、提高了农民的组织化程度。农民专业合作社外联市场、内联农户,利用自身优势对市场需求变化和政策倾向作出准确判断和预测,指导社员适时调整产品结构,生产适销对路,高产高效的农副产品,一定程度上消除了生产的盲目性,有效地降低了市场风险,保护了农民利益。如我们在张山乡桃花村和半塔镇罗庄村走访调研中发现,这两个村的农民专业合作社有一个共同的特点就是积极开展“农超”对接,面向市场及时调整结构,更新品种,提升品质,不断追求产品效益的最大化。

2、提高了市场竞争力。农民专业合作社通过统一品种管理,进行标准化生产,提高了产品质量;通过规模生产、统一销售、降低了运销成本;通过注册商标和“无公害”、“绿色”、“有机”产品申报认证,发挥了品牌效益,提高了农产品的市场竞争力。如张山乡桃花蔬菜专业合作社,产前集中统购生产资料和种苗,产中聘请专业技术人员指导,分户建立生产档案,实行标准化生产,产后依托合作社批发市场,开展“农超”对接,统一对外批量销售,其注册的桃花村牌蔬菜受到南京等大中城市消费者欢迎,有的品种直接进入大型超市,有些产品的批发价高于本地市场零售价,生产效益和合作社社员的生产积极性大大提高。

3、促进了农业科技成果的推广应用。农民专业合作社已成为农业科技成果转化的新型载体。张山乡的桃花蔬菜专业合作社生产技术不断提升,为解决大棚育苗技术难题,改过去的统一供种为统一供苗,投资150多万元,建了1个3000平方米的现代化温室育苗厂房,可满足2万亩蔬菜生产的种苗需求。半塔镇的罗庄农副产品专业合作社为社员种植葡萄,提供全程指导,并跟踪服务3年,该合作社法人代表正准备以每亩1000元的租金流转30亩土地,发展反季节大棚葡萄生产,这在葡萄生产上是一个创新举措。我县不少农民专业合作社聘请专业技术人员指导生产,有的主动与大专院校、科研单位对接,引进新品种、新技术,使很多农业科技成果通过农民专业合作社平台很快转化为现实生产力。

4、增加了农民收入。在参与市场竞争过程中,农民专业合作社的优势越来越显现出来,组织化、集约化和科学技术的广泛应用,使农民专业合作社社员的收入水平有了很大的提高。如汊河镇威光绿园生态农业专业合作社,由过去单纯生产无公害蔬菜已扩大到蔬菜、林果、畜禽、水产、餐饮和休闲度假等综合性生产经营,2010年合作社社员人均纯收入1.5万多元,是当地农民人均纯收入的2倍多。张山乡桃花蔬菜专业合作社有社员400多户,年蔬菜种植面积4000多亩,其中钢架大棚2000亩,冬暖式大棚500亩。2010年生产蔬菜2.1万吨,产值4000万元,合作社社员人均纯收入1.8万元,也是当地非社员人均纯收入的2倍多。

四、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法律宣传还不够深入。广大农民群众和合作社社员对《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的主要内容和精神实质了解不多,合作意识、风险意识不强,主动创办和参与的热情还不够高,少数地方的领导和有关部门对加快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的重要性缺乏足够认识,工作不够主动,发展思路不宽。

二是内部管理机制不健全,运行不够规范。这次调研中所到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应该说都是我县发展比较好的合作社,合作社有章程和相关的内部管理制度,但是也有很多农民专业合作社制度不完善,有的即使有章程也未完全按章程办事,流于形式。不少农民专业合作社组织机构不健全,没有理事、监事机构,社员的民主权利得不到保障,财务管理和利益分配制度不健全,决策不民主,有的挂的是农民专业合作社牌子,实际还是“个体社”。

三是发展还不平衡。从数量看,我县农民专业合作社还不算多,乡镇之间发展的也不平衡,多的如半塔镇已发展26个,少的如三城乡只有4个。从质量上看,绝大多数农民专业合作社规模较小,层次不高,辐射带动能力不强,组织结构松散,没有形成法律意义上的“利益共同体”,对农户缺乏足够的吸引力。

四是政策扶持力度不够。总体上讲,对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社会各方面是支持的,但支持的力度不够。政府和有关部门对农民专业合作社在项目、资金、信贷、技术、培训、信息、用地等方面缺乏相应的配套政策,不适应合作社发展壮大的需要。如大多数农民专业合作社在发展初期规模小、固定资产少,缺乏可供抵押的资产,向银行规模贷款比较困难,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快速发展壮大。

五、几点建议

1、进一步加大宣传培训力度。建议县政府及有关职能部门认真总结经验,进一步扩大宣传,用身边鲜活的事例进行宣传,调动农民入社的积极性。同时要加大培训力度,特别要注重对合作社发起人和核心成员的培训,通过培训提高其经营管理和组织协调能力,增强办好农民专业合作社的责任感和事业心。

2、进一步加大指导力度。县工商部门对要求创办农民专业合作社的,要上门指导;对合作社申报商标、办理认证等明确指标任务,指定专人帮办。县农业部门要切实加强对农民专业合作社建立之后规章制度的完善和规范运行的指导,帮助那些由公司或协会转为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及时更改其章程和有关制度,使其成为名副其实的农民专业合作社。要加强培训和指导,帮助农民专业合作社解决生产经营中出现的技术和管理等问题。

6.关于检查农业技术推广法贯彻实施情况的报告 篇六

机关工委采取了一系列有效举措,强化作风建设,坚决防止“四风”反弹,营造廉洁过节、干净过节的新风气,以良好的党风政风带动民风。重申过节纪律,念好“紧箍咒”。转发市纪委《关于开展五一、端午节期间纠“四风”专项监督检查的通知》,严查公款送节礼,严查公款吃喝,严查公车私用;严查滥发津贴、补贴、奖金和实物;严查大操大办婚丧嫁娶、收受红包、借机敛财等违纪违规行为。指导市直机关各单位机关纪委要切实履行监督职责,管好自己的人,看好自家的门。

发出廉政提醒,打好“预防针”。充分运用电话、微信、QQ群等载体向机关党员干部发出端午过“廉”节的温馨提醒,增强了廉政短信时效性、针对性、导向性。在全委党员干部会议上强调廉政纪律,引导党员干部筑牢思想防线,坚决反对“四风”,清廉过好端午节。

畅通监督渠道,用好“千里眼”。积极探索有效监督途径,通过调研走访了解市直机关单位是否有“四风”违纪违规问题,发现问题线索及时报告。同时,对外公布“端午节期间‘四风’问题监督举报电话(xxx)”,引导群众和媒体对违纪违规行为进行监督,织密监督网络。

7.关于检查农业技术推广法贯彻实施情况的报告 篇七

根据州人大常委会工作安排,由州人大常委会副主任**为组长,法工委参加的调查组在州禁毒办副主任**等人的陪同下,于5月4日至6月18日对全州各级人民政府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情况进行了专项调查,现将调查情况报告如下,请予审议。

一、基本情况

次调查主要是采取听取汇报、深入戒毒所、部分基层乡镇和社区调查、召开法院、检察院、政法委、禁毒办、防艾办、教育、卫生等相关部门参加的座谈会等方式进行。调查组在听取各县市政府、**开发区管委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情况汇报的同时,先后还到州县市戒毒所、梁河县的九保乡、盈江县的弄璋乡、芒拱村民小组、陇川县的章凤镇、新城社区、瑞丽市的勐卯镇、兴安社区、卡南村民小组、畹町开发区、潞西市的风平镇等进行了调查,并征求了州、县市法院、检察院、政法委、禁毒办、防艾办、教育、卫生等相关部门意见。整个调查活动力求做到全面、客观、公正、实事求是。通过调查,调查组认为:一年来,全州各级人民政府认真宣传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做了大量工作,有效地遏制了毒品违法犯罪,为**州的社会稳定、经济发展做出了积极的贡献。

(一)学习宣传贯彻执行情况。全州各级人民政府始终将《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宣传置于重要位置,为切实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以及温家宝总理到**视察对禁毒工作的指示精神,积极组织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以及州委赵金书记提出的“大力加强禁毒宣传,再掀禁毒人民战争新高潮”的指示精神,全州各级人民政府从抓好宣传入手,大力开展禁毒工作,为新一轮禁毒人民战争的深入开展创造良好的舆论氛围,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奠定坚实基础。一是制定方案,明确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颁布后,全州各级人民政府高度重视宣传普及工作,州禁毒办联合州委宣传部、州司法局、州教育局制定下发了《**州开展宣传实施方案》、《**州开展〈禁毒法〉宣传月暨“6.26”国际禁毒日宣传活动实施方案》,成立了宣传领导小组,明确工作职责,细化工作措施,对宣传工作进行全面安排部署。全州各县市、各级各部门也制定了相应方案,确保《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宣传活动在全州顺利开展。二是各部门积极参与。州卫生监督支队在禁毒防艾挂钩点举办以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为主题的文艺晚会;妇联发动全州基层妇女在边远山区、受毒品危害严重地区大力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宣传;教育部门将《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作为对在校学生禁毒预防教育的重要内容,组织学生认真学习;司法部门将《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宣传列入“五.五”普法规划;工会组织将《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宣传与“职工拒绝毒品零计划”相结合;**团结报开辟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宣传月暨‘6.26’国际禁毒日宣传活动专栏”;**电视台制作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宣传内容字幕,每天在**新闻播出前、后滚动播出;州广播电台“行风热线”、“交通立交桥”栏目,制作《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专题节目,现场解答听众疑问;移动、联通、电信利用手机短信向用户发送《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公益短信40万条;盈江县利用县城广场大屏幕连续15天滚动播出《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宣传口号;瑞丽市在市电视台开辟《边陲警示》栏目,专门播放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陇川县主要领导在县电视台发表电视讲话,并制作宣传标语滚动播出;全州各县市、各级各部门都结合工作实际开展形式多样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宣传活动。

一年来,全州累计开展大型宣传活动82场次;举办《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培训班48期,2820人;悬挂《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宣传布标1600余条;张贴标语3430余条;发放《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书籍2万余本,发放宣传资料86万余份,受教育人数达98万余人次。全州共召开各种大小禁防工作会议2271次,参会人员达112090人次;利用节庆集日开展禁防宣传260次,受教育61806人次,发放各种宣传材料16种66842份,张贴刷写宣传标语2031条;入户走访群众32732户,受教育群众达11万余人次;播放禁防宣传片325场次,制作了《民兵参与禁防》、《妇女参与禁防》、《众志成城、禁防守土》、《雷公山下的无毒乡》、《校园禁防谱新篇》、《全面打响禁防人民战争—纪实》、《防范新型毒品的危害》、《防范新型毒品》等禁毒防艾专题片,在电视台播放。制作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展板一套共12块,将《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发到各乡镇、各村委会和村民小组。在抓好宣传教育工作的同时,注重加强中小学生的禁防教育工作,积极组织学生开展禁防知识竞赛,主题班会,拒绝毒品、健康成长绘画,观看展览等活动,让禁毒防艾知识讲座进课堂。在前三年禁毒人民战争

取得显著成效基础上,全州继续从各级各部门抽调2046名干部职工组成579支工作队进驻社区、村社开展新一轮禁毒人民战争。

(二)打击和治理情况。一年来,共对5727名吸毒人员进行强制隔离戒毒,现在所吸毒人员5674人。已建立吸毒人员“三卡”11896份,录入吸毒人员动态管控信息25186条。共对273名吸毒人员实行社区

戒毒,对617名吸毒人员实行社区康复。共查获毒品刑事案件943起,缴获毒品964.738千克(其中:海洛因487.689千克,冰毒102.59千克,鸦片373.667千克,大麻0.792千克),抓获犯罪嫌疑人948名,缴获毒资517.29万元;破获易制毒化学品刑事案件8件,缴获易制毒化学品4.7805吨,抓获犯罪嫌疑人22名。

二、存在问题

禁毒斗争虽然取得成果,但只是阶段性的,摆在我们面前的任务仍然繁重,工作困难重重,形势十分严峻,主要问题是:

(一)《禁毒法》规定太原则,难以操作。如《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第三十八条规定,对吸毒成瘾人员,公安机关可以责令其接受社区戒毒,吸毒成瘾的标准由卫生部、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和公安部门规定,但现在具体规定还没有出台。对初次被查获的部分吸毒人员,因无吸毒成瘾表现或其症状不明显,本人不交待已吸毒成瘾,对其是否做出责令社区戒毒的决定时难于把握。又如《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规定,对吸毒成瘾严重,通过社区戒毒难以戒除毒瘾的人员,公安机关可以直接作出强制隔离戒毒的决定。但如何认定通过社区戒毒难以戒除毒瘾?由何部门来出具认定成瘾严重的结论?特别是初次被查获的吸毒人员,如何认定其吸毒是否成瘾严重?这些问题还没有得到规范。对其是否做出强制隔离戒毒的决定时难于把握。再如《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第四十七条规定:执行强制隔离戒毒一年后,经诊断评估,再决定是否继续强戒。《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已实施一年,一大批戒毒人员马上面临着评估问题,而评估问题又直接关系到去与留,但评估办法至今未制定,如何解决这批人强戒合法性问题迫在眉睫,**州面对着5000多人的群体,如不及时研究对策,后果将不堪设想。

(二)禁毒国际合作审批权限要求过严,脱离**实际。《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来源:公务员在线 http://)法》第五十六条第二款规定:经国务院公安部门批准,边境地区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可以与有关国家或者地区的执法机关开展执法合作。对于毒情形势严峻的**州而言,每年与缅甸政府、地方特区政府执法机关开展的禁毒国际执法合作多达数十次,如果每次都要通过公安部审批,很多时候将会错失良机,如抓捕毒枭、毒贩,时间极为紧迫,机会稍纵即逝,等到上报审批下来早已延误了战机,对开展禁毒斗争不利。

(三)对外国人、国籍不明的吸毒人员处罚不明确。《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中没有明确规定对外国人、国籍不明的吸毒人员处罚措施,而**州由于地处边境,外国人、国籍不明人员在州内吸毒问题十分突出,这部分人往往以贩养吸,对我州危害巨大,由于境外对这些人管理不严,抓获遣送出境后,不久又会回到我境内。而且外国人、国籍不明人员吸毒信息无法录入计算机管理系统,只能靠手工操作,其违法犯罪信息无法实现共享,难于实施管控。

(四)社区戒毒(康复)工作开展难度大。一是由于**财力不足,而全州吸毒人员基数较大,社区戒毒和社区康复工作需投入的人力、物力、财力也相对较大,各级财政难以承受。二是全州社区管理工作起步晚、建设滞后,乡镇、街道办事处、社区没有禁毒专职干部,工作条件差、经费少,难以适应形势发展需要。三是部分领导对社区戒毒和社区康复工作认识不到位,重视不够,工作推进缓慢。

(五)对患有传染性疾病的戒毒人员管理难。根据《禁毒法》第44条第二款的规定:“对患有传染病的戒毒人员应当依法采取必要的隔离、治疗措施。”对这部分人员如果采取隔离关押,又违背了“四免一关怀”的政策,歧视艾滋病人员;如不采取隔离关押,可能会造成戒毒学员间的相互感染。

(六)收集证据定性难。一是在认定“主观明知”的问题上,很难获取确定的证据;二是对吸毒人员携带少量毒品难定罪。在查缉中如毒品数量不大,涉案嫌疑人是吸毒人员,又无其它证据的,一般只是将其定性为非法持有毒品;三是零星贩毒难定性。在侦办零星贩毒案件中,往往涉及犯罪嫌疑人口供、物证及旁证,但由于涉案毒品较少,无法进行称量(如卡苦由于助燃物成分数量各不相同,难以提纯鉴定),加上交易过程都是单独进行,难有其他旁证材料证明,所以难以提请逮捕和移送起诉。四是吸毒行为取证难,被查获涉嫌吸毒的人员多数为一人躲藏着吸食,无吸毒工具、无毒品,旁证或其它证据难以收集。五是吸毒成瘾判断难,通过社区戒毒难以戒除毒瘾的证据不易收集。在处理这些吸毒人员时,部分案件仅凭吸毒人员陈述和尿检结果,就对其采取了行政处罚和强制隔离戒毒的措施,这一部分案件因证据不充分,案件经不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和国家赔偿的考验。

三、几点建议

(一)继续加大宣传力度。进一步加大禁毒宣传力度,使毒品危害家喻户晓。要加强对领导干部培训,让更多的领导认识到禁毒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进一步深化对毒情的认识,了解戒毒工作的新规定和新模式。各级人民政府要充分依托和发挥各基层群防群治组织的作用,广泛利用农村文化活动室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禁毒宣传活动,通过宣传,使广大人民群众参与禁毒斗争的意识进一步提升,远离毒品,建设美好家园、构建和谐社会信心不断增强。

(二)坚持强制隔离戒毒与社区戒毒(康复)并重。积极采取社区戒毒、强制隔离戒毒等多种方式,多管齐下,确保打击成效扩大、收戒力度增强、新增幅度稳降、社会危害减轻;着力做好社区戒毒和社区康复试点工作,不断总结经验教训,探索社区戒毒和社区康复新方法,为明年全面铺开奠定基础;对社区戒毒和社区康复工作,各级人民政府要给予人力和经费保障。

(三)开展群防群治,建立健全帮教体系。继续组织进村入社工作队,深入开展禁毒防艾工作。建立禁毒群防群治网络,加强对吸毒人员和艾滋病病毒携带者的管理,减少和杜绝漏管失控现象;建立健全社区戒毒和社区康复工作机制,继续加大对吸毒人员劳动技能培训力度,解决吸毒人员自食其力问题,提高他们的劳动技能,减少抵触情绪;认真落实对吸毒人员的帮教责任,不断提高戒断巩固率,降低失控漏管率。

(四)坚持禁毒严打不松懈。公安机关要重拳出击,进一步调整完善“三道防线”查缉网络,加大重点地区和重要交通要道的毒品查缉力度,严厉打击零星贩毒;继续采取强有力措施,对毒品危害严重的村寨、社区坚决进行强有力整治,对吸毒人员进行强收强戒,对吸毒危害严重乡镇、村寨,实施定点打击、重点治理。

(五)尽快组织修改完善《云南省**傣族景颇族自治州禁毒条例》。原有的《云南省**傣族景颇族自治州禁毒条例》,已经不能适应形势发展需要,并且很多内容与《云南省禁毒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相抵触,现在我们在开展禁毒工作中又碰到许多需要补充完善和变通的内容,因此,请相关部门尽快拿出修改完善《云南省**傣族景颇族自治州禁毒条例》的意见。

(六)继续推进禁毒国际合作,帮助境外罂粟替代发展。继续加强与缅甸地方区域性的禁毒合作,适时组织开展阶段性、局部性和区域性的联合扫毒行动,严厉打击境内外毒枭、毒贩,在减少境外毒品种植、生产、贩运上下功夫。积极帮助境外罂粟替代发展,把替代种植与“走出去”战略相结合,动员组织一批国内有实力的企业到境外发展罂粟替代种植,并从农业替代向工业、交通、旅游、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转变。

委员反映问题:

1、收戒的数字政府和人大调查的不同;

2、以人为本,吸毒人员收戒期间,家里老人病亡应该给回家看望。

3、对零星贩毒的当做“小菜园”,抓了放,放了抓;

4、加大宣传力度。

5、加大严打态势。

6、加大国际禁毒合作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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