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和县县委组织部

2024-10-27

中共和县县委组织部(共4篇)

1.中共和县县委组织部 篇一

中共成都市委组织部(成组通〔2011〕102号

通知)★

中共成都市委组织部

转发《省委组织部印发〈关于深入学习李林森同志 先进事迹广泛开展“学先进、见行动”活动

实施方案〉的通知》的通知

各区(市)县委组织部,市级各部门组织(人事)处:

近日,省委组织部印发了《关于深入学习李林森同志先进事迹广泛开展“学先进、见行动”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川组通〔2011〕79号),现转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一要高度重视,制定方案。全市各级组织部门要紧密结合自身实际,制定具体的工作方案。要全面落实省委组织部提出的开展学习讨论、学习征文、演讲比赛、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深入宣传和带头深化创先争优等6项具体要求,广 泛动员组工干部积极参与到各项学习和宣传活动中来。

二要突出重点,加强引导。要坚持把学习李林森同志作为组工干部“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的重要内容,作为组织系统带头创先争优的重要载体,作为加强组织部门自身建设的重要任务,努力建设模范部门、过硬队伍,提高组织工作科学化水平。领导干部要率先垂范、当好表率,引领带动全市广大组工干部牢固树立责任心、公正心、关爱心、淡泊心,自觉做到“忠诚、公道、自律、亲和”,争做李林森式的组工干部。

三要精心组织,确保实效。各级组织部长要作为第一责任人,亲自抓、带头学、负总责;分管领导同志要拿出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做好组织协调工作,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要杷学习活动与做好当前各项工作结合起来,以推动工作的实际成效来检验学习效果。

各区(市)县和市级各部门开展活动的情况,请及时报告市委组织部。

中共成都市委组织部

2011年10月28日

印发《关于深入学习李林森同志先进事迹广泛开展“学先进、见行动”活动 实施方案》的通知

(川组通〔2011〕79号)

各市(州)委组织部,省委各部委、省直各部门干部(人事)处,省属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国有重要骨干企业党委组织部:

为深入开展学习李林森同志活动,把学习先进转化为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和创先争优的实际行动,我部制定了《关于深入学习李林森同志先进事迹广泛开展“学先进、见行动”活动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各级组织部门要高度重视,把学习李林森同志作为组工干部“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的重要内容,作为组织系统带头创先争优的重要载体,作为加强组织部门自身建设的重要任务,制定具体的工作方案,精心组织实施。各级组织部长要作为第一责任人,亲自抓、带头学,切实负起总责;分管领导同志要拿出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做好组织协调工作,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要把学习活动与做好当前各项工作结合起来,以推动工作的实际成效来检验 学习效果。

各地各部门开展活动的情况,请及时报告省委组织部。

中共四川省委组织部

2011年10月17日

关于深入学习李林森同志先进事迹广泛开展“学先进、见行动”活动 实施方案

李林森同志是四川组织系统涌现出的优秀代表,他的先进事迹和崇高精神得到了中央和省委领导同志的充分肯定,赢得了社会各界的广泛赞誉,是广大组工干部的学习楷模。习近平同志在接见李林森同志先进事迹报告团成员时强调,各级组织部门要带头学习李林森同志先进事迹,采取多种有效形式,扎扎实实推进组织部门自身建设。李源潮同志多次要求,要把学习李林森作为组工干部“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的重要内容,作为组织系统带头创先争优的重要抓手,作为组工干部队伍加强自身建设的重要举措,在“学先进、见行动”上下功夫。刘奇葆同志要求深入学习宣传李林森同志,在全省掀起学习热潮。柯尊平同志强调全省组织系统要先学一步、深学一层,大力弘扬李林森同志的优秀品质和崇高精神,努力建设模范部门、过硬队伍。为贯彻落实中央、省委领导同志的重要指示,进一步把学习李林森活动引向深入,推动组织系统学习活动取得实效,根据中组部《印发〈关于“学先进、见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组通字〔2011〕48号)精神,现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开展李林森先进事迹学习讨论。10 月上旬到 11 月 上旬,利用 1 个月左右时间,采取召开座谈会的形式,以“向李林森学什么、比李林森差什么、学李林森做什么”为主题,组织广大组工干部开展专题学习讨论。省委组织部拟在 10 下旬,召开李林森先进事迹座谈会,深度解析李林森崇高精神。

二、开展学习李林森征文活动。从现在起到今年底,省委组织部在《组工信息》、“共产党人”网站、《党课》开辟专栏,刊载组工干部学习李林森体会文章。同时,省委组织部与《中国组织人事报》联合开展学习李林森征文活动,在《中国组织人事报》刊登优秀文章。今年底,进行集中评选,对获奖文章予以表彰奖励。各级组织部门要动员组织广大组工干部参与到活动中来,积极投稿,不断深化对李林森精神的认识。

三、举行学习李林森演讲比赛。省委组织部将采取层层推荐的方式,在 11 月上旬,举行全省组工干部学习李林森演讲比赛。各级组织部门要组织组工干部,特别是组织新进组织部门的年轻干部积极参与,自觉接受李林森精神的教育熏陶。

四、召开学习李林森专题民主生活会。年底前,各级组织部门要召开一次领导班子专题民主生活会,以李林森同志为镜子,找差距、查不足,重点围绕查找公道正派原则坚持得好不好、改革创新意识强不强、服务党员干部群众的作风实不实、廉洁自律规定执行得严不严,积极开展批评与自我 批评,深入查找问题,提出整改方案。各支部要专门召开一次组织生活会,每一名组工干部都要对照李林森等先进典型,查找差距和不足,明确努力方向,有针对性地整改提高。在学习讨论和对照检查的基础上,各级组织部门和每名组工干部要广泛开展承诺践诺活动,公开向社会作出承诺,主动接受监督。

五、深入宣传李林森先进事迹。各级组织部门要把中组部举行的李林森先进事迹报告会录像,安排在当地电视台黄金时段集中播放。省委组织部将抽调优秀编导、摄像、制作人员,拍摄一部李林森同志先进事迹纪录片;融汇社会资源,拍摄一部以李林森同志为原型的电影,增强李林森同志先进事迹的社会影响力、感染力。做好李林森生前的音像、图片资料和有关实物的收集整理工作,为深入宣传李林森先进事迹提供生动素材。

六、带头深化创先争优。坚持把学习活动与推进工作结合起来,引导组工干部以李林森同志为榜样, 履职尽责创先进、立足岗位争优秀。认真组织各级组织部门和组工干部深入学习贯彻胡锦涛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围绕提高组织工作科学化水平开展专题研讨,研究提出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组织工作的目标、思路和措施。以“走出机关、访问群众、帮助基层”为主题,进一步深化“万名组织部长下基层”活动,深入发现和研究解决组织工作中存在的实际问题,帮助群众解决实际困难。结合换届工作,继续广泛开展谈心 谈话活动,进一步树立组织部门“三个之家”的良好形象。明年“五一”前后,中组部将评选表彰一批全国组织系统“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先进集体、优秀个人、优秀标兵,各地要注意发掘总结先进典型,及时推荐上报。

主题词:学习先进

李林森

通知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中共成都市委组织部办公室

2011年10月28日印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共印40份)

2.中共和县县委组织部 篇二

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和社区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绍市委办〔2006〕32号

各县(市、区)委、人民政府,市级各部门:

《关于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和社区工作的实施意见》已经市委、市政府领导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中共绍兴市委办公室

绍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六年八月二十五日

关于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和社区工作的实施意见

为加快我市新农村建设步伐,有效实施“推进率先发展,实现富民强市”战略,根据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和社区工作的实施意见》(浙委办〔2006〕72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就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和社区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总体目标

1、指导思想。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我市经济社会发展与和谐社会建设的大局,把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和社区工作与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加强基层人才队伍建设结合起来;与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进一步巩固党的执政基础结合起来;与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局面,促进城乡协调发展结合起来,为率先走出区域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新路子、率先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提供坚强的人才保证。

2、总体目标。我市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和社区工作按照“先易后难、由点到面、稳步推进”的总体要求,分步组织实施,逐步加大工作力度,到2010年实现“每村、每个社区都有高校毕业生”的目标。2006年全市完成15%左右的目标任务;2007年开始,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到2008年,村(居)数量较少的县(市、区)基本实现一村(居)一名高校毕业生的目标;到2010年,全面完成目标任务,各项管理制度进一步规范和完善,高校毕业生在农村和社区的工作、生活环境进一步改善,作用发挥更加明显。

二、工作要求和主要措施

3、合理安排工作岗位和职务。要根据高校毕业生的实际情况,合理安排工作岗位和任务,充分发挥他们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招聘到农村和社区工作的高校毕业生,原则上以安排助理职务为主,一般应考虑安排担任村党组织负责人助理、村委主任助理、经济合作社社长助理、社区党组织负责人助理、社区居委会主任助理或团支部书记、文书等职务,也可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安排到其他工作岗位任职。

4、认真组织开展招聘工作。本《意见》中的高校毕业生是指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大专以上学历,年龄在30周岁以下的人员。我市到农村和社区工作的高校毕业生主要从本地生源的普通高校毕业生中公开招聘。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公正、择优原则,每年组织一次,一般安排在每年的6至9月份进行。笔试由市人事局为主统一组织,面试、体检、考察由各县(市、区)委组织部和人事局组织。录用后的岗位安排,由高校毕业生按综合得分从高到低自主选择。

5、加强对聘用人员的管理。在农村和社区工作的高校毕业生的日常管理由乡镇(街道)负责,实行劳动合同制管理。高校毕业生招聘到农村和社区工作后,由乡镇(街道)政府(办事处)与高校毕业生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限为1至3年,实行3个月的试用期。在合同期内,其人事关系、档案等统一由当地人事行政部门所属的人才服务中心免费代理,其党、团组织关系应迁转至所在村和社区。要严格执行国家劳动法律法规,因履行劳动合同而引发的争议,可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起劳动争议仲裁。

要切实加强对被聘高校毕业生的考核工作,考核采取平时考核与年度考核结合的办法。年度考核由人事行政部门会同乡镇(街道)负责组织实施,与乡镇(街道)工作人员同步进行,考核结果分优秀、称职、不称职三个等次;平时考核由乡镇(街道)会同村(社区)组织实施。对连续两年考核不称职的,要按照合同规定予以解聘。

6、注重对在农村和社区工作的高校毕业生的培养教育,关心他们的成长与发展。要加大对在农村和社区工作的高校毕业生的培养力度。对聘用人员要及时组织上岗培训,让他们了解农村和社区工作的形势和任务,初步掌握在农村和社区开展工作的基本方法。工作期间,要加强知识更新培训,培训工作由县级人事行政部门牵头,培训教育经费由县(市、区)财政负担。同时,要抓好经常性的教育和培训,支持他们参加继续教育和学历教育。对在农村和社区工作一定年限的高校毕业生,表现较好的要积极做好党员发展工作,把他们及时吸收到党内来。对在农村和社区工作2年以上,成绩突出、表现优秀、群众信任的高校毕业生,要根据基层干部队伍建设情况,通过法定程序使其进入村、社区领导班子,并及时推荐为乡镇(街道)后备干部,条件成熟的,可推荐为乡镇(街道)领导班子成员人选。

在农村和社区工作的高校毕业生参加公务员招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研究生报考,以及被机关事业单位录用聘用后的工资待遇、养老保险等方面的优惠政策执行浙委办〔2006〕72号文件的相关规定。从2009年开始,县(市、区)和乡镇(街道)机关招考公务员应主要从在农村和社区工作3年以上、且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的高校毕业生中招考。

劳动合同期限届满,双方应当就是否续签合同进行协商,终止合同的,可按照本人意愿进入人才市场双向选择、自主择业。合同期内,在工作情况许可的情况下,乡镇(街道)应允许高校毕业生选择到更适合其发挥才能、特长的岗位或单位就业,并与其解除劳动合同。

7、保障在农村和社区工作的高校毕业生的生活待遇。在农村和社区工作的高校毕业生的年总体收入一般应不低于当地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含规模以上私营单位)水平,所需经费主要由县(市、区)、乡镇(街道)承担,有条件的村和社区也可适当负担一些,分担比例由各地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在农村和社区工作的高校毕业生的工资性收入,由所在乡镇(街道)负责发放。试用期内按月发放标准为大专学历人员1300元、本科学历人员1500元试用期满后对符合条件的,由各地根据实际确定其收入标准及分配方式;乡镇(街道)可根据年度考核结果,适当拉开分配差距。

在农村和社区工作的高校毕业生按当地企业同类人员标准办理社会保险(包括基本养老、基本医疗

保险和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女职工生育保险),由所在乡镇(街道)按照规定缴纳。社会保险中应由单位承担的部分,由县(市、区)、乡镇(街道)分别承担;有条件的村和社区也可适当负担一些。

8、鼓励和支持高校毕业生扎根农村和社区基层。鼓励和支持高校毕业生在合同期满后,到农村经济组织、企业工作,或承包当地农业经济、科技项目,或以技术入股等形式参与创办农业产业示范园和农民专业合作社,或合作创办其他企业以及自主创业等,县(市、区)委、政府和市级各部门要给予政策或其他方面的支持,促进其在农村和社区创业发展。对愿意长期在基层工作创业的高校毕业生,其户籍可以落在所在乡镇(街道)。三年合同期满后续签合同的,从第四年起由乡镇(街道)统一办理住房公积金,单位承担部分由县(市、区)和乡镇(街道)财政共同负担。

3.中共和县县委组织部 篇三

2015年上半年惩防体系建设自查报告

县纪委:

今年以来,我部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按照《中共新龙县委关于印发<新龙县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13—2017年实施方案任务分工>通知》(新委发„2014‟12号)安排,紧紧围绕惩防体系建设,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不断强化措施,积极开展工作,进一步加强了党风廉政建设,反腐倡廉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为我部的各项工作顺利开展提供了有力保障。下面就我部牵头负责的有关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持之以恒抓好作风建设

(一)坚持党组织从严抓党风

我县牢记“两个务必”,大力弘扬理论联系实际、密切联系群众,坚持把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作为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来抓,结合组织工作实际,采取“三个注重”的有力措施,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努力把组织部门建设成“讲政治、守纪律、业务精、作风好”的模范部门。

4.中共二七区委常委 篇四

2010年,是二七区项目建设多、拆迁任务重、发展速度快、面貌变化大的一年。区委班子勤勉务实,团结进取,廉洁高效,充分发挥了核心领导作用。我在区委的集体领导和“班长”的带领下,在市委政法委的指导下,认真履行本职工作职责,尽职尽责,努力工作,较好地完成了各项工作目标,现述职如下:

一、勤学习、重实践,努力提高自身综合素质

今年以来,围绕以十七届四中全会提出着力提升领导干部“五种能力”和“五种本领”为目标,拓展学习渠道,勤学不辍,努力提高自身综合素质。一是从学习中求知。学习是进步的阶梯,不加强学习,知识就会老化、思想就会僵化、能力就会弱化。一方面认真研读十七大、十七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和党的最新理论成果,提高政治敏锐性和鉴别力,做到真学、真懂、真信、真用;另一方面努力学习科学管理等方面知识,系统全面地掌握做好本职工作所需要的专业知识和技能,真正成为行家里手、内行领导;第三,保持对新生事物的高度敏锐性和求知欲,不断掌握新知识、新技能,不断提高解决实际问题的本领、驾驭复杂局面的水平、领导科学发展的能力。二是在学以致用中见成效。学习的目的在于运用,坚持“在工作中学习,在学习中工作”的良好作风,不断在学习中增强实践能力,在实践中提高学习水平;用一股子的钻劲和韧劲投入到实践当中,寻找机遇,寻找解决问题的办法,把学习的收获转化为领导发展的实际本领、谋划发展的工作思路、促进发展的政策措施、推动发展的良好作风。三是在借鉴中提升素质。“它山之石可以攻玉”。坚持“走出去、请进来”的工作思路,认真学习和借鉴发达地区的管理办法和发展模式,在学习中找差距,在借鉴中求发展;学习他们善于创新、敢于改革的创先精神,持之以恒、勇于拼搏的进取精神,倡导改革行为、摒弃“等、靠、要”思想的大智慧和大勇气,并将这种精神力量转化为生动的工作实践。

二、打基础、谋创新,保障社会大局和谐稳定

牢固树立“抓稳定就是抓发展”的理念,以“加快发展、维护稳定、为民谋利、保民平安”为出发点和落脚点,科学谋划,注重实际,不断提高社会矛盾化解能力、提升社会管理创新水平、树立公正廉洁执法形象,着力解决影响社会稳定的源头性、根本性、基础性问题,积极开展平安建设活动,妥善处理信访突出问题,确保社会持续稳定,为二七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更加有利的法治保障和良好的社会环境。

(一)围绕经济建设这一中心,创造优越的法制环境

今年以来,我们坚持把政法工作的优势转变为优化投资环境的强势,围绕中心抓服务、围绕基础抓服务、围绕重点难点弱点抓服务、围绕工作实效抓服务,积极营造重商、亲商、护商、安商的良好氛围,为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一是发挥职能服务项目建设。组织开展了“企业法律服务”活动和“六长进工地”活动,由政法委牵头组织群工部、公、检、法、司、信访等部门联手,对全区重点企业、重点项目分包服务,共帮扶企业10家,重点项目工程50个,共排查各类矛盾纠纷19起,解决信访案件、体制机制等各类影响项目建设的问题21起,征集各类建议7条,集中解决了一批久拖不决、影响项目进展的问题和难题。二是强力打击经济犯罪。公安机关相继组织开展了打击整治假发票专项行动、打击银行卡犯罪、打击假币犯罪等专项行动,先后立侵犯知识产权案件21起,破案20起;先后立发票犯罪案件5起,破案5起,收缴假发票371万份,其中最大可开面额达8亿余元,涉税金额达1.3亿余元。三是大力化解经济纠纷。法院处理各类经济纠纷364件,挽回经济损失8000余万元;司法局调解经济案件182起,调解成功173件,有效防止群体性上访12起,挽回经济损失1600余万元。

(二)增强平安建设的六个力度,为全区综治工作固本强基

一是增强“大宣传”力度。组织全区各乡镇(街道)干部、政法各部门干警开展大走访活动和“平安传单”家家有、“平安专栏”处处见、“平安彩铃”家家响、“平安短信”家家发活动。一方面提高了群众对平安建设的参与率和知晓率,夯实了平安建设的社会根基;另一方面提高了我区平安建设的知名度,为平安建设营造了良好的外部环境。二是增强“大防范”力度。构建以公安机关为骨干巡防队为辅助的警防网;完善以综治工作中心为依托的民防网;新增和改扩建以视频监控系统为框架的技防网;建立以家庭防范为主导的物防网。三是增强“大治理”力度。在每月定期排查的基础上,多次组织公安、文化、教育、工商、卫生等相关部门对校园周边及娱乐行业重点部位进行整治;对二七广场、万客来等区域的治安突出问题和治安混乱地区集中实行了重点整治。四是增强“大刑侦”力度。始终坚持“严打”方针,加强各部门协同配合,做到快侦、快捕、快诉、快判,形成严打斗争的整体合力。深入开展了命案攻坚、打击“两抢一盗”犯罪和“扫黑除恶”等专项斗争,始终保持对犯罪分子的高压态势,有效保持了全区社会治安的持续平稳。全年公安机关共破获刑事案件2665起,打击处理各类违法犯罪嫌疑人6039人,摧毁犯罪团伙87个成员266人。检察机关共受理审查逮捕1220人,审查后批准逮捕779人,受理审查起诉1278人,提起公诉1102人。审判机关共受理各类案件7015件,审(执)结案6875件。加大命案侦破力度,努力实现“两降一升”工作目标,2010年我区5起命案全部侦破。五是增强“大畅通”力度。坚持“稳、准、狠”的打击原则,将经常性打击与集中打击有机结合,科学调整力量和巡逻时间,加大对铁路沿线的巡逻、检查和守护工作力度,有效预防和减少了各类违法犯罪行为的发生,净化了铁路周边环境。我区已连续三年荣获“河南省铁路护路先进单位”称号。六是增强“大争创”力度。始终树立“争先进、创一流”的工作理念,以争先为目标,以推动工作为目的,在全面部署,整体推进的同时,强化督察指导,全面培养宣传了各个层面平安建设的先进典型。

(三)构筑社会稳定的五道保障线,为全区社会和谐建立安全屏障

一是建立情报信息预警机制,源头治理,保障小事不出村(社区);二是落实“三调联动”工作机制,综合调处,保障大事不出乡镇(街道);三是建立“六访一体化”机制,畅通渠道,保障难事不出区;四是完善领导下访机制,开门接访,保障诉事不回避;五是制定突发性事件处理预案,完善预案,保障滋事不失控。由于维稳措施得力,2010年共解决50人以上的群体性事件19起,32起重点潜在不稳定案件得到妥善处理,现场解决群众反映问题159起,摸排出潜在的不稳定因素160起,有效避免12起群体性上访事件的发生,信访量与去年相比在拆迁量同比增加近10倍的情况下降低了20%。并获得全省信访稳定工作一类县区,“六访一体化”新机制得到郑州市委的高度评价,并在全市进行推广。

(四)主攻防处邪教的三个环节,为全区政治安定铸牢防火墙

坚持防范处理法轮功与其他邪教工作相结合,整体推进,超前防范,全力确保实现了“三零”和“四个不发生”目标,我们一是坚持以防控为基础,制定完

善了防范和处理邪教问题工作预案;二是坚持以打击为手段,组织开展了打击处理“全范围教会”邪教专项整治活动;三是坚持以转化为目的,制订了教育转化攻坚与巩固工作方案,全面加强防处邪教工作,并收到了较好的效果。2010年长江路办事处被评为“郑州市教育转化先进单位”。

(五)围绕政法队伍五个做到,着力打造二七政法文化品牌

一是强化思想政治教育,做到政治坚定;二是加强人才建设,做到业务精良;三是创建高绩效政法机关,做到团结协作;四是落实“司法公开”,做到公正执法;五是加强政策落实,做到从优待警。全区政法机关以“创先争优”活动为契机,深入开展了“双争双创”活动,开展“学习《吃亏歌》、争做‘李天成’”活动,全面加强了教育、管理、监督等措施的落实,促进了队伍整体战斗力的提升。二七区委进一步落实了从优待警的各项措施,为警务改革后辖区5个公安派出所各拨付50万元,用于改善办公条件;抽出专项资金对年终先进的政法基层单位、个人予以奖励;组织区政法各部门面向社会公开做出了“为民办25件实事”的承诺,并公布了践行承诺及执法监督热线电话。

三、强措施、创亮点,扎实推进三项重点工作

在区委、区政府大力支持和统筹安排下,紧密结合工作实际,积极主动、群策群力,真抓实干,确保了三项重点工作扎实推进、取得实效。一是社会管理水平明显提高。积极探索建立了“将常住人口纳入组织之中,构建常住人口的凝聚平台;将流动人口纳入管理之中,推行流动人口的融入工程;将刑解人员纳入服务之中,搭建刑解人员的回归桥梁;将高危人员纳入监管之中,完善高危人员的稳控机制;将出租房屋纳入‘网格化’管理,达到‘以房管人’的目的”的“四中一化”社会管理体系,使我区社会服务管理工作体制健全、制度规范、服务到位、管理有序,不断提升人民群众安全感满意度。中央电视台法制频道、法制日报、郑州日报等多家新闻单位给予了报道,濮阳市、开封市、苏州市等地区先后到我区参观学习。二是社会矛盾化解能力明显提升。我区着力构建“大调处”化解矛盾纠纷格局为有效载体。主要是通过整合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资源,构建区、乡镇(街道)、村(社区)三级平台,定期排查矛盾纠纷,对排查出来的问题,按照“分级负责、归口办理”、“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实行“统一受理、集中梳理、归口管理、限期办理”,确保问题及时妥善办结。司法局排查矛盾纠纷1080起,调解成功1041件,调成率96%;信访局共集中组织排查活动18次,重点排查8次,排查出各类矛盾纠纷95起,解决60起;全区20位党政领导共接待案件共接待来访群众1008人次,涉及案件195件。二七区化解办被河南省三项重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评为社会矛盾化解工作先进单位。三是公正廉政执法意识明显增强。始终围绕公正执法树形象这一主题,紧紧抓住“立警为公,执法为民”这个核心,狠抓政法队伍组织、思想、作风建设。第一,大力开展法治理念教育活动。狠抓干警大局意识、服务意识、廉政意识和法制意识等方面的教育,引导和激发干警干事创业,秉公执法,内强素质,外树形象,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价值观和人生观,不断提高综合素质和业务水平。第二,狠抓纪律作风整顿。重点查摆了作风冷硬横、执行禁令不严等方面的问题,有针对性的进行行了整改。第三,加大执法监督力度。深入开展 “规范执法行为,促进执法公正”专项整改活动,如对区法院民商事案件的审判、执行,区检察院审查批捕、起诉和职务犯罪的侦查,公安机关刑事案件的立案、侦查及治安、经济犯罪的侦查等执法行为,进行了全面规范。今年共评查案件100件,其中二七

公安分局案件20件,二七区人民检察院案件30件,二七区人民法院50件,均未出现执法不规范、不公正的问题。

四、深落实、求常态,大力推进惩防体系建设

今年以来,区委政法委在全区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中对照牵头负责4项和协助配合2项的工作任务,积极探索新模式新做法,采取有效措施,政法各部门紧密协作配合,优势互补,在案件查办上形成了惩治腐败的合力,有效地推进了政法系统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工作的顺利开展,取得了初步成效。一是建立政法干警执法过错档案运用机制。在全区政法部门建立政法干警执法过错档案,凡一年内被两次建档的政法干警,要调离执法岗位,从而提高政法干警公正执法的意识,防止执法不廉现象的发生。二是建立政法队伍集中政治培训机制。根据政法队伍建设的实际需要,全区政法机关每年集中一定的时间,对政法干警强化社会主义法制理念教育培训,切实增强党的意识、大局意识、法治意识、廉洁意识。共组织举办政法干部培训班一期44人参训;参加市级以上“政法大讲堂”70人次,政法各部门分别参加上级系统内培训20期;组织区政法委和政法各部门各一名班子成员共5名同志参加市政法委举办的“清华大学—郑州市科级政法领导干部素能提升培训班”。三是强化法官绩效考核考评机制。通过科学全面的考评,强化法官执法责任,监督法官依法办案,调动法官工作积极性,提高执法质量和效率。四是建立健全审判监督的关口前移和跟踪监督机制。综合运用抗诉、检察建议等手段,促使审判机关正确行使权力,坚决纠正刑事审判活动中执法不严、裁判不公等问题,进一步严格诉讼程序,完善人民陪审员制度。五是健全和完善涉法涉诉信访工作机制。进一步健全完善处理涉法涉诉信访“两查一访一满意”的工作机制,开展以案析理、警示教育和集中整改,加强执法规范化建设,从源头上遏制和减少涉法涉诉信访问题的发生。将整治涉法涉诉信访与反腐倡廉相结合,在认真纠正涉法涉诉信访中暴露出来的错案的同时,对有关办案人员是否涉嫌贪赃枉法、权钱交易进行调查,以队伍的纯洁性促进执法的公正性。区委政法委共审理涉法信访案件139起,结案137 起,办结率98.5%;受理领导批示案件36起,按时上报结果35起,按时上报率为100%;1起正在办理之中。

五、抓重点、带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一岗双责”是党风廉政建设的一项重要工作制度,更是党员领导干部对党组织应尽的政治责任。从自身工作岗位来讲,政法机关是执法机关,工作涉面广、责任权力重。对此,我深感组织的信任和重托,也深刻认识到分管工作事关全区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不能有丝毫懈怠,容不得半点闪失。为此,始终坚持把党风廉政建设作为抓班子、带队伍的首要政治任务,始终把抓队伍与抓工作摆在同等重要的位置,紧紧抓在手上。工作中既坚持依法依规严格管理,又努力创新工作方法,推动了全区政法系统党风廉政建设的深入开展。在队伍建设中,把深入开展“进千家门、认千家人、访千家事、解千家难”主题实践活动作为队伍建设的主线,全面提升广大政法干警做好群众工作的能力,切实拉近政法干警与人民群众的距离;积极提升政法队伍的政治、业务、心理和身体素质,以适应新形势新任务对执法、司法工作的新要求;坚持警示教育和以德育警,不断强化以公平正义为核心的职业道德建设,帮助广大干警筑牢“工作中不犯错误、交朋友不损原则、办事情不失人格”三条底线,确保中央政法委提出的“四条禁令”得到严格遵守。

六、常律己、善修身,筑牢拒腐防变思想防线

“为官之要,莫过公正清廉”,我深信只要以身作则,就会不令而行。一是严格自律,做到“自警”。严格按照《党章》、《党员领导干部准则》规范和约束自己的行为,筑牢拒腐防变的防线。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制,切实落实党风廉政各项措施,自觉接受上级领导、人民群众以及广大干警的监督。同时认真对照违法违纪案件中的反面典型,从中汲取教训,警示自己是党和人民养育了我,要不忘本色,不为私利所动;警示自己在干部任用、交友接物、身边人教育等方面慎独慎行,行得正才能过得硬。二是谦虚谨慎,做到“自重”。珍重自己的言行、人格和名誉,绝不干违背发展,违背执法为民宗旨,违背党员干部标准的事。生活中注意提高个人修养,培养积极向上的生活情趣,坚持勤俭节约的作风,反对奢侈、浪费,反对不正之风。工作中坚持求真务实,不弄虚作假,脱离群众,同时认真执行重大事项议事规定,重大问题和事项发扬民主,集体讨论;注重与政法部门的同志团结共事,做到了不空位、不错位、不越位;崇尚办实事、求实效,对政法工作的重大问题、重大活动和处置重大群体性事件坚持靠前指挥,一竿子插下去,一抓到底,直到抓出实效。三是加压奋进,做到“自励”。坚守为官一任造福一方的人生信念,以问题为中心开拓进取,务实工作,做到原则面前不糊涂,困难面前不退缩,成绩面前不自满,失败面前不气馁,始终保持旺盛的斗志和振奋的精神,全身心投入政法建设事业,投入经济社会跨越发展中,努力破题解困,创新创优创特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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