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申办个体工商户开业证明

2024-11-26

如何申办个体工商户开业证明(精选2篇)

1.如何申办个体工商户开业证明 篇一

一、受理审查,

二、申请人符合登记条件的,向工商所提出书面开业申请,由注册登记审查员负责受理。

受理时注册登记审查员应即时查验申请人提交的文件、证件是否与原件一致,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受理,并向申请人出具《个体工商户登记申请受理通知》;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要求的,发给审请人《不予受理通知书》,告知申请人补齐相关材料后再予受理。

三、核准。

四、所长审批核准,在《设立登记审核表》上签署“同意设立登记、核发营业执照”或“驳回企个体工商户登记申请”后,将登记材料返给注册登记审查员,

所长核准的由注册登记审查员发给申请人《准予个体工商户登记通知书》,通知申请人在10日内领取营业执照。所长驳回登记申请的,注册登记审查员应发给申请人《不予登记通知书》,通知申请人取回登记材料或重新申请。

五、发照。

六、所长核准的,依照设立登记审核表准确打印《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在领取执照人交纳费用后,由注册登记审查员发放营业执照,并在当日将登记材料输入微机,载入“经济户口”建立监督管理档案。

2.如何申办个体工商户开业证明 篇二

上海市个体工商户、私营企业(因公、私)出境完税证明单

注:短期出境需填写(1)至(10)栏;长期出境需填写(1)至(11)栏。本表一式三份,一份由出境人交公安机关;一份由出证机关留存;一份报市

税务机关备案。

上海市个体工商户、私营企业(因公、私)出境完税证明单填表

说明

(1)单位名称:填写申请人税务登记证中的全称。

(2)税务登记号码:填写纳税人税务登记证中的税务登记号。

(3)经济性质、开业日期、注册资金、“法定代表人、投资者姓名、业主”由纳税人对照工商营业执照具体内容填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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