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企业孵化器工作汇报

2024-10-02

科技企业孵化器工作汇报(精选8篇)

1.科技企业孵化器工作汇报 篇一

关于开展2010北京市科技企业孵化器

统计调查工作的通知

各科技企业孵化器:

为贯彻落实2010全国火炬计划统计工作会议和《关于开展2010火炬统计调查工作的通知》(国科火字

[2010]256号)文件精神,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火炬计划办公室决定对本市的国家级、市级及其他科技企业孵化器进行统计调查。

请各科技企业孵化器组织在孵(毕业)企业认真填报调查表,并务必在2011年2月18日前报送至下述地址。

报送地点:北京科技统计信息中心

通讯地址:海淀区西三环北路27号北科大厦四层东区408室 邮编:100089

联 系 人:白镛景威铭

联系电话:***6

附件:科技企业孵化器综合情况表及在孵(毕业)企业情况表

北京市科委火炬计划办公室

二○一○年十二月十日

2.科技企业孵化器工作汇报 篇二

科技企业孵化器是一种新型的创业服务组织,通过为新创企业提供基础设施、技术服务和管理服务等支持,帮助新创企业创业成功。我国的科技企业孵化器是在政府的大力推动下发展起来的,大多为政府主办的非营利性社会公益组织。近年来,科技企业孵化器潜在的巨大市场需求和产业化前景引起我国民营主体的广泛关注,相继出现了一批由企业或其他民间组织投资创办的以营利为目的的民营科技企业孵化器(以下简称:民营孵化器)。

1民营孵化器发展现状

民营孵化器发展至今,已历经了3个阶段:

① 第一阶段是依靠提供房屋等基础设施服务为主的民营孵化器,通过为在孵企业提供办公场所,获得相应收入。

② 第二阶段是以提供增值服务为主要运营手段的民营孵化器,通过为在孵企业提供相关培训、交流平台、寻找融资手段等增值服务,获得相应的管理性、服务性收入。

③ 第三阶段是具有投资性质的专业化民营孵化器,与综合性孵化器相比,其专业性更强,聚焦某一领域,并且通过风险投资、股权投资等手段,对有发展前景的在孵企业进行投资。

2010年,上海市政府颁布了《关于鼓励和促进科技创业的实施意见》,明确要求“结合区域定位和产业特色,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建设科技创业孵化器”,上海科技企业孵化器进入了新一轮的快速发展阶段,民营资本在这一轮发展中发挥了极为重要的作用。经过多年的建设和发展,上海基本构建完成以“创业苗圃+孵化器+加速器”为载体的孵化服务链和以“专业孵化+创业导师+天使投资”为核心的孵化服务模式。截至2010年底,上海共有各类科技企业孵化器59家(其中国家级孵化器18家),孵化器总面积72.02万平方米,在孵企业3245家,累计毕业企业1193家。

2010年,上海市科技创业中心新认定孵化器17家,其中10家是由民营资本投资创立,民营资本已经成为新建孵化器的重要力量之一。根据2010年火炬统计,上海现有民营孵化器12家,占据全市59家孵化器的20%,其中国家级1家,专业孵化器10家,孵化总面积为97686平方米,在孵企业300余家。上海民营科技企业孵化器建设呈现出积极、快速的发展态势,正成为上海科技企业创业孵化服务体系中的一支重要的新生力量。

1.1民营孵化器发展特点

民营孵化器与政府主办的非营利性孵化器不同,其按照市场经济的规律运作,主要表现出以下几个特点[1,2]。

①多元投资主体。

民营孵化器改变了政府单一投资为主体的模式,其投资主体可以是企业、大学、科研机构、民间组织以及国外资本等等。

②企业建制。

民营孵化器建立了较为规范的现代企业制度,作为一个独立的企业参与市场经济活动,具有完善的组织结构和有效的激励约束机制。

③市场运作。

民营企业对市场的敏感是经营孵化器的一个独特优势,民营孵化器更加关注有市场发展潜力的新创企业。

④追求营利。

民营孵化器的企业性质决定了其经营目的,以实现企业价值最大化为其一切行为的出发点。

⑤经营灵活。

民营孵化器对新创企业的孵化更加切合实际,也更灵活多样,可以采取股权投资、风险投资、增值服务、中介服务等各种可能的方式以实现孵化器的价值。

⑥管理高效。

民营孵化器管理人员少,但市场运作经验丰富,管理成本控制能力强,同时决策环节少,办事效率也更高。

1.2民营孵化器主要发展模式

民营孵化器作为一种营利性孵化器发展至今,其运营手段灵活多样,因此也形成了多种不同特色的发展模式[3,4]。

① 专业孵化器模式。

它是专门针对某个领域的成果转化和中小企业培育的孵化模式,如软件孵化器、互联网孵化器、生物医药孵化器、留学人员创业园等。随着创业企业对通用技术平台和专业技术服务的需求日渐迫切,专业孵化器模式应运而生,其快速的发展势头已明显超过了综合孵化器模式的增长,该模式是目前民营孵化器发展模式的主要趋势。

② “孵化器+风险投资”模式。

孵化器与风险投资具有天然的同步关系,科技人员在科技企业的初创期、发展期和扩张期在孵化器的帮助下进行,而风险投资的种子资本、初创资本、创业资本和发展资本的投入恰恰覆盖并且支持了科技人员创业的全过程。

③ 虚拟孵化器模式。

孵化器以互联网为平台为企业提供多种形式的服务,如信息发布、入驻申请、资源配置等。企业孵化器除做好基本的办公条件和生活服务外,在信息化的带动下将不断向虚拟化发展。

④ 产学研合作孵化模式。

这是一种较为直接的产学研相结合的孵化模式,民营企业与大学、科研单位订立协约,直接将其科技成果转化为产品,企业利用其原有的销售渠道和客户群体为新产品的推广提供支持。

不同的孵化器模式有各自不同的优势与劣势,尚没有一种模式是完美无缺的。只有当孵化器与被孵的科技企业需求相匹配,科技企业不断创造出长期、持久的价值,那些能够提供专业服务的有价值的孵化器才会取得成功。

投融资问题不管对民营孵化器还是中小型科技企业发展来说都是非常重要的一个环节[5]。风险投资的手段,能够显著提高孵化器的企业抚育能力,使新创企业获得充足的发展基金,既有利于孵化器健康发展,也有利于企业快速成长。为此,我们分别对两家具有不同特色、但都采取风险投资发展模式的孵化器进行了调研,调研情况如下。

2上海国民新能源环保孵化器的特色分析

上海国民新能源环保孵化器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民孵化器)成立于2009年初,注册资金1000万元人民币,由上海国民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民集团)投资5000万元改造原上海远东钮扣厂,建设成为一个新能源节能环保专业孵化器,总建筑面积13400平方米。该公司于2010年12月28日被认定为上海市市级专业孵化器,有40家在孵企业,到2011年底,将有60家企业入孵。该孵化器现有员工25人,其中管理人员18人,包括硕士5人、大专以上学历10人。公司内设专家决策委员会、孵化管理部、综合管理部、投资研究部、系统部和物业部等多个部门,其中孵化管理部拥有专职孵化辅导员9人,专家决策委员会聘请了多名创业导师和专家顾问。

上海国民孵化器以发现、培育、壮大新兴企业为主线,充分用活风险投资,形成并不断完善其“辅导—融资—服务”一体化的孵化模式。上海国民孵化器有以下几点运营特色。

① 对入孵企业的审查注重是否有专利和市场前景。国民孵化器对于申请入孵的企业有自己的评判标准,包括要求企业填写是否已有创业基金支持、目前运营状况如何、企业自身的特色技术是什么等等,其中非常重要的两点入孵要求是:第一,要看企业是否已有专利,如果对于那些条件非常好却暂时没有专利的企业,也要看他们是否有形成专利的潜质或基础条件。第二,要看企业发展是否有明显的市场前景,对于那些仅仅是基础性研究或者产品没有市场发展空间的企业,孵化器不会准许其入孵。另外,国民孵化器还非常注重对人的支持,对于那些有着一腔热血、奇思妙想的“偏执狂”科学家,孵化器会更加关注。

② 搭建创业辅导员和运营者大会等辅导平台。一方面,为提高创业的成功率和竞争力,孵化器独立聘请行业专家和创业经验丰富的成熟企业家10名,设立专家决策委员会,为企业提供专题策划咨询。外聘专家与孵化器管理人员一起搭建辅导小组,每个辅导小组带孵5家企业。创业者与辅导小组形成师徒关系,以“传帮带、一对一”的辅导方式,悉心培育科技型中小企业。另一方面,精心打造了以一年为一个循环,以一季度为一个小单元的“业务管理系统”,辅导企业逐步实现制定经营规划、实施过程监督、总结交流经验、筹备运营计划的规范性发展战略。

③ 孵化器担当风险投资人角色,积极开展股权投资,持股孵化。持股孵化是国民孵化器最大的发展特色。通过对每家入孵企业的初步考评(6个月考评期)、尽职调查、估值、谈判、条款设计、投资结构安排等程序,孵化器将担当风险投资人角色,持股孵化企业(一般持5%~10%的股份),帮助年轻公司完善商业计划、治理管理架构,以便获得后续融资。孵化器实现股权投资之后,第一,着手健全股东架构,设置针对高级人才的期权模式。第二,协助企业制定市场定位和发展策略,制定企业经营目标,围绕策略和目标,完善经营管理策略。第三,提供充沛资金保障和外部资源,加速企业发展,帮助其尽早成功上市。第四,对于已做股权投资的孵化器毕业企业,充分行使股东权力,跟踪企业后续发展。

④ 国民集团跟投孵化器,成为优秀企业的第二大股东。对于国民孵化器投资培育后有较好发展态势的优秀企业,国民集团采取跟投的方式,培育企业做大做强。但其原则是只做第二大股东,不把科学家第一大股东的地位排挤掉,“不用扬鞭自奋蹄”,科学家对于自己的事业一定会积极投入全身精力研究。目前,国民集团已经投资的企业有:高科技医疗设备研发制造厂商迈瑞公司(已在美国纽约主板上市成功)、从事石油天然气上游工业的兰州海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已在深圳创业板市场上市成功)、上海电巴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电巴)等。其中上海电巴的核心专利产品——动力电池快速更换系统,已成为2008年北京奥运会、2010上海世博会以及2010年广州亚运会园区内清洁能源公交的最有力支撑产品,该公司将力争2013年在创业板上市。

⑤ 为在孵企业搭建完善的服务平台。包括为企业提供入驻的一条龙服务、各种政策扶持的申报服务、成果转化与品牌营销及市场推广、企业人才引进及培育、国内外合作交流、产学研合作平台及知识产权保护平台的提供等全方位服务。

3张江集电港移动互联网孵化器的特色分析

2011年1月,位于上海张江高科技园区的张江集电港移动互联网孵化器(以下简称:集电港孵化器)正式启动,首批44家移动互联网产业领域的中小型企业入孵,目前在孵企业达48家,占地8300平方米。该孵化器由上海莘泽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负责运营。

张江集电港孵化器提供新型的资源整合型孵化器服务,构建“专业孵化+创业导师+渠道资源+风险投资”的孵化器运作模式,除了同样注重企业的创新型技术和市场发展潜力之外,其运营特色还包括以下几点。

① 选择张江集成电路产业区(即张江集电港)这个有利地势。集电港孵化器除了同国民孵化器一样,选择交通便捷的地理位置外,更加考虑到了其专业上的有利地势选择。张江集电港地处上海市浦东新区张江高科技园区核心区,而张江集电港移动互联网孵化器隶属张江高科技园区集电港。身处巨星璀璨的地方,与展讯通信、盛大网络、微创医疗等集成电路、信息技术、软件等专业的新兴权威企业相邻,为他们的增值服务提供了不少便捷。多层次的政策支持(张江园区政策、浦东新区政策、上海市政策、国家政策)更对他们为企业提供配套服务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② 发挥聚合效应,为产业链上下游客户提供良好的联络环境。集电港孵化器作为一个专业性孵化器,选择了当前非常热门的新兴产业——移动互联网,其主要关注和孵化与物联网、电子商务、网络游戏、手机无线游戏、SNS社区IC设计、移动支付、IPTV、软件服务外包等专业相关的中小型企业,有着很大的发展空间。孵化器给产业链上下游的各个企业提供了一个非常好的交流合作平台,很多企业在孵期间就已经开始彼此合作,有的企业甚至已经获得相当可观的收益。

③ 充分利用人脉关系,邀请产业权威企业的高层作为创业导师。集电港孵化器的总经理本人具有丰富的孵化经验,其合伙人又是有着多年创业经验的企业家,他们充分利用与移动互联网产业中权威企业高层的人脉关系,邀请了诸如展讯通信(上海)有限公司首席技术官陈大同、拉卡拉公司总裁孙陶然、腾讯公司副总裁刘畅等一批优秀的创业人才作为孵化器的创业导师,定期对在孵企业进行创业指导。

④ 充分发挥“贴身”服务、灵活经营的特点,建立复合多元化的融资渠道。集电港孵化器一直秉承“情感驱动”的服务原则,全心全意的有针对性的为在孵企业提供“贴身”服务。“帮助他们也就是帮助我们自己”,这是集电港孵化器老总经常挂在嘴边的一句话。他们将头脑用活,想出各种方法为企业寻找融资渠道,做企业的“财务顾问”。比如,帮助企业向上海浦东新区张江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申请一定的小额贷款,不仅可以为企业解决资金缺乏的问题,又能够使企业从中获得相应的信誉度,便于其今后扩大发展。又如,向专业投资公司推荐优秀的有潜力的企业,在投资公司风险投资之前,自己先投。一方面可以通过投资公司的返点营利,另一方面通过持股孵化获得长期收益,同时也帮助专业投资公司进行投资对象的筛选,让他们规避部分投资风险,从而实现在孵企业、孵化器、投资公司三方利益的最大化。

总之,集电港孵化器充分发挥了“天时、地利、人和”的优势,加上全心全意的“贴身”服务,将一个仅有10多位工作人员的孵化器经营的有声有色。

4上海民营孵化器面临的问题

4.1缺少丰富的融资渠道

随着近两年各大商业银行对投资贷款的政策紧缩,中小型企业的正式融资渠道越来越少,各民营孵化器只能各显神通,帮助企业获得发展资金。比如对于民营孵化器中的在孵企业来说,目前仅有孵化器风险投资单一的融资渠道,而很难在各大商业银行申请到贷款。亦或者向诸如浙江泰隆商业银行这种民营企业追求金融支持和金融服务,将不失为一个有效途径。

4.2对在孵企业的监管方面,没有较好的制度保障

一方面,入驻企业能够得到房屋租赁的优惠政策及补贴,但是这部分补贴是直接拨给企业的,企业如若拖欠孵化器,则孵化器没有很好的追回渠道。另一方面,孵化器对在孵企业有一定的监管权力,想通过审核6个月财务报表的方式监督企业运营是否合理和顺利,但是企业往往不愿意将自己的财务报表交给孵化器审核,也没有相应的制度保障。

4.3作为市级孵化器,可享受的扶持政策较少

作为市级孵化器,上海市和区级层面均有相应的优惠政策提供给在孵企业,如房屋租赁优惠政策、税收优惠政策等等,但是对于孵化器本身的扶持政策却很少,甚至不足以满足孵化器对在孵企业的辅导费用。国家级孵化器可享受税收减免等扶持政策,而作为刚刚成立不久的这些民营孵化器,起码要2~3年之后方可有能力申请认定国家级孵化器。

5启示与建议

通过对国民孵化器和集电港孵化器的调研和分析,我们对今后上海民营孵化器的发展得出如下启示和建议。

5.1积极鼓励创建民营孵化器

民营资本已经成为孵化器发展中一支非常重要的力量,它既使孵化器的投资主体更加丰富,又使投资策略更加灵活。然而对于上海来说,目前民营资本还只是一个新生力量,其创办的孵化器与上海孵化器的总体发展水平相比还处在初生阶段,无论是在孵企业还是孵化器自身发展,对上海的总体贡献还比较低。但从另一角度来讲,上海民营孵化器的发展空间也非常大,应当积极鼓励民营资本的投入,大力发展民营孵化器。

5.2鼓励创建专业化孵化器

对于民营孵化器来说,综合性的孵化器在资源集聚上有很大难度,专业化孵化器是民营孵化器发展的一个方向,专业化孵化器便于民营资本在一定专业范围内集聚资源,孵化能力和服务能力都比较高。特别是那些符合当前发展战略方向的热门专业,更是民营孵化器发展的重点。一方面,对于新兴领域来说,不会存在大企业与那些中小型企业竞争;另一方面,新兴领域的中小型企业有足够大的市场前景和发展空间。

5.3风险投资引导基金与孵化器建设结合

持股孵化被民营孵化器视为自身发展的一项长期战略,国民孵化器的成功经验也表明,将风险投资的手段用活,一方面可以增加企业的融资渠道,另一方面对孵化器本身,也是一种长期的发展策略。做好企业的“财务顾问”,灵活经营,寻求多种融资渠道固然是好的,但是真正能够让民营孵化器长期、稳定、健康发展的营利模式还需要较长时期的探索。建议支持风险投资基金,包括国有创业投资机构,加强与孵化器的战略合作,或设立面向科技企业孵化器的风险投资基金,加大对在孵企业的天使投资。

5.4在政策上,对在孵企业的扶持转向对孵化器的资助

目前,上海市和区级层面出台的一系列促进中小型企业发展的优惠政策都是面向进入孵化基地的企业或者项目,如财税优惠政策、房屋租赁优惠政策、融资贷款优惠政策及企业培育服务政策等。但是对于民营孵化器本身,没有相应的支持政策或激励手段。持股孵化等投资手段虽然可以给孵化器带来一定的收益,但在孵企业一般都处于企业发展的初创期,投资回报周期长,短期内民营孵化器的收益还只是依靠租金收入等。建议把对在孵企业的扶持转向对孵化器的资助,一方面能够激励孵化器不断发展壮大,另一方面也能够通过这种手段保障孵化器对在孵企业的监管。

5.5加强培育孵化器专业服务和管理人才

民营孵化器的收入来源主要依靠房屋租赁、增值服务及股权投资三种途径。民营孵化器的性质决定了短期内难以实现高额盈利,而房屋租赁所得收入又是非常有限的,因此提供增值服务是民营孵化器在短期内获得较好收益的一个主要手段。提供增值服务需要高素质专业人才和高水平服务能力,包括孵化器的管理和运营也都需要专业性人才支撑,因此,加强培育孵化器专业服务和管理人才是民营孵化器健康快速发展的一个重要抓手。

参考文献

[1]李友俊,刘明,高翠娟.民营科技企业孵化器发展对策研究[J].科技创业月刊,2006,19(7):31-32.

[2]李晓琳,吴永志.浙江省民营科技企业发展的经验与做法[J].中国科技博览,2008(24):60-61.

[3]费莹.民营孵化器的发展模式探析[J].管理观察,2009(7):50-51.

[4]林德昌,杨健康,王红卫.科技企业孵化器的规模效应分析[J].科技进步与对策,2011,28(8):91-94.

3.广西科技企业孵化器研究 篇三

关键词:科技企业孵化器;聚集效应;区域创新;扩散效应

中图分类号:F207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2374(2012)13-0001-04

1科技企业孵化器的概念及功能

1959年美国人乔·曼库索(Joe Mancuso)首次提出了孵化器的概念,且在美国纽约成立了第一家企业孵化器“特维亚工业中心”。由此拉开了孵化器在全世界范围内获得了蓬勃的发展的序幕。由于孵化器本身在不断地变化发展中,形式日趋多样化,所以学者对其理解的角度及侧重点也不同,至今学界并未对孵化器的概念形成统一认识,但从其定义的角度大致归纳为环境论、工具论、组织论、机制论等四大类。这些对定义理解存在的差异都不是根本性的,其共识之处在于强调了孵化器的孵化职能,专门促进企业和扶持初创企业成长的设施和相关服务体制是孵化器最为突出的特征。而科技企业孵化器是孵化器概念的深化,是指一种通过提供各种有效的服务和条件创造并培育创新型企业,转化科技成果以及促进技术创新的一种组织机构,不仅要创造新的企业主体,还要帮助企业实现技术创新。本文认为科技企业孵化器(以下简称孵化器)是以促进技术创新,加速成果转化为目的,有效聚集及运用多种资源要素的公共服务平台。

孵化器的发展引起了人们的高度关注与重视,原因在于其发挥了独特的功能,有效推动了社会经济的进步。从微观层面度言,其定位是服务性经济组织,在客观上企业孵化器能聚集了人才、智力、资金、政策等资源,为在孵企业提供场地设备援助、办公服务、管理协助、营销服务、融资、信息及咨询等服务;从宏观层面而言,孵化器发挥聚集效应和扩散效应能有效促进产业结构升级、科技成果转化,培育中小企业产业群,推动区域创新。所谓的聚集效应是指众多的中小型高新技术企业聚集在同一个孵化器空间内,通过回波效应,强化了孵化器高新技术产业的聚集度;扩散效应是指在聚集效应基础上,成功孵化项目人才,技术、资金,企业家等要素向外扩散,进而对孵化器所在区域产业产生影响。

2我国科技企业孵化器的发展现状

从1987年我国第一家孵化器——武汉东湖创业服务中心成立起,经过二十多年的发展,我国孵化器建设成效显著,截至2010年底,全国范围拥有孵化器894家,其中国家级孵化器346家,孵化面积超过3000万平方米,在孵企业56200家,毕业企业47286家,就业人员117万,孵化器企业成活率是孵化器外企业成活率的10倍以上。其主要的社会经济效益体现在两个方面:孵化器事业的蓬勃发展为我国战略新兴产业与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的发展提供了有利的支撑。有80%以上的孵化器毕业企业留在了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内,成为了引领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产业升级,促进战略新兴产业形成与发展的主要力量;孵化器将技术与市场有效对接,以最低的资源消耗,最高的创业成功率培育出大批掌握核心技术的企业与富有创新精神的企业家。因此,各地政府将孵化器建设作为促进传统产业技术升级、改变经济增长方式、优化经济结构的重要举措,纷纷列入各地政府经济发展规划。

3广西科技企业孵化器的发展现状

广西的孵化器事业也经历了20多年的发展。从1989年广西第一家孵化器——桂林科技创业服务中心成立起,截至2010年底,广西科技企业孵化器达到9家,其中高新区内5家(有4家创业服务中心获国家级认定),各市科技局建设孵化器4家。据不完全统计,截至2010年底,全区科技企业孵化器拥有孵化场地面积40.85万平方米,比2009年增加5万平方米;在孵企业450多家,高新技术企业50多家,年度毕业企业近100家;孵化器内企业总收入近5亿元,利税4000多万元;申请专利120多件,获授权70多件,其中发明专利获授权30多件。2010年的孵化器工作成效主要体现在以下两个

方面:

3.1各地孵化器工作亮点纷呈

2010年,各地孵化器工作成效显著,取得了良好的效果,如北海高新技术创业服务中心以项目为切入点,重点加快北部湾电子孵化基地软硬件的建设,建立了能为电子信息中小企业提供电磁兼容测试、环境测试、电量标准测试等三大检测服务的电子信息产品公共测试中心,有效强化了孵化服务的专业性;桂林科技创业服务中心紧紧围绕九大产业链开展企业引入工作,有针对性地实施培育计划,深入推进产学研合作,并通过举办创新创意文化节等活动提升了园区企业创新意识和文化底蕴,为科技创业企业营造了一个优良创业环境;南宁新技术创业者中心通过扎实做好项目管理工作,积极组织企业参与交流活动,完善孵化软环境,提升了孵化服务水平;柳州高新技术创业服务中心通过改进服务手段,及时做好企业培育及跟踪服务,顺利推进专业孵化器的建设,有效促进了柳州高新区的升级与创新型特色园区的规划建设。

3.2孵化器政策体系进一步健全

2010年,科技厅组织开展对《广西壮族自治区科技企业孵化器认定暂行办法》(桂科高字

〔2005〕123号)进行修订的工作,并形成《广西壮族自治区科技企业孵化器认定和管理暂行办法》。新办法重点解决了广西孵化器建设发展中的体制机制障碍:修改了内容框架;在可支配场地、在孵企业数等方面适当降低了认定标准;规范了孵化器管理;还完善了孵化器的扶持政策。这些政策旨在增加广西孵化器数量及扩大规模范围,从设区城市至县城全面促进孵化器的建设和

发展。

4广西科技企业孵化器发展中存在的问题

经过20多年的发展,虽然广西的孵化器在促进科技对经济的发展中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是仍然存在明显的不足:

4.1各地对孵化器认识不足、支持力量不够,专业化水平低,不能满足产业发展需求

目前,广西仅有9家孵化器,集中在南宁、桂林、柳州、北海等4地,且规模偏小,以最大的孵化器南宁新技术创业者中心为例,其2010年总收入仅为616万元,孵化面积为10万平方米;从各地政府发展规划层面看,多数地市未将孵化器建设列入经济发展规划的重点,资金投入规模偏小,其中南宁新技术创业者中心等5家孵化器年均获得政府拨款仅为300多万元;孵化器专业水平低,仅有几个专业性公共技术平台,整体创新能力欠佳,不能满足企业发展需要。

4.2软硬件设施不完善,提供服务能力差

从基础设施建设规模看,广西孵化器总体面积偏低,不到全国孵化品总面积的2%,规模偏小,容纳能力有限,限制了孵化项目的引进;由于缺乏相关高级人才及政策的支持,孵化器难以成为技术、资金、市场地有效衔接的有效平台,孵化服务基本停留在初级阶段,即以提供场地租赁、物业管理、中介服务等内容为主,提供增值服务的能力有待

提升。

4.3缺乏总体战略思维,发展目标不明确

孵化器建设是促进区域产业发展的重要抓手,而在各地未能充分认识到孵化器建设服从广西产业发展需要的重要性,未能及时做出对企业培育方向的调整,阻碍了广西孵化器建设未能发挥出加速广西战略新兴产业发展的潜力。

5“十二五”期间加快发展广西科技企业孵化器事业的建议与对策

“十二五”期间,广西孵化器建设要以科学发展为主题,以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为主线,以培育战略性新兴产业的源头企业和创新创业领军人才为目标,结合实施广西千亿元产业“350重大科技攻关”工程,构建种子遴选、创业辅导、研发保障、服务拓展的创业孵化网络体系,推动广西孵化器建设实现投资主体多元化、运行机制多样化、组织体系网络化、创业服务专业化、服务体系规范化、服务内容标准化。

5.1政府引导,扎实推进各地科技企业孵化器建设

一是充分利用厅市会商这个平台,引导各市重视并积极推进孵化器的建设。把开展孵化器建设作为厅市会商工作主要内容之一加以推进,并在厅市会商项目中设立孵化器建设专项,引导各市围绕本地主导、特色产业发展需要,创办各种类型的孵化器。二是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作用,解决当前孵化器建设及在孵企业资金投入不足的突出问题。加大政府财政科技经费、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基金对在孵企业的资金投入力度,引导社会资金特别是科技风险投资资金投入孵化器及在孵企业。三是深入开展孵化器建设试点工作。鼓励有条件的市县、经济开发区、工业园区、特色产业基地、大型企业等开展各具特色的科技企业孵化器建设试点示范工作;选择一批各具特色的重点科技企业孵化器开展体制、机制创新试点,探索企业化管理、市场化运营的经验。四是各地市要把孵化器的建设纳入到本市“十二五”科技发展规划中去,设立孵化器创业种子资金,重点用于孵化器建立创业种子资金的匹配,以及对在孵企业的创业投资;要根据本地产业特色定位,充分考虑技术成果选择、资金提供渠道、转化方式、空间环境及产业规模化等问题,研究制定扶持孵化器建设与发展的政策措施,促进孵化器的企业化、市场化、产业化发展。

5.2多措并举,大力提升科技企业孵化器的综合服务能力

一是启动孵化器建设科技专项,进一步加强孵化器的基础设施等条件建设。加大政府财政科技经费对孵化器公共创新服务平台的支持力度,扶持一批重点综合孵化器和专业孵化器的条件建设,重点加强物业服务平台、资金服务平台、信息服务平台和中介服务平台建设,尤其要加强研发、中试、测试等技术创新基础设施建设,促进其提档升级,形成一批“区域性标杆孵化器”和“特色孵化器”。二是加强孵化器的网络化、信息化建设。通过建立孵化器协会,以民间的方式推进孵化器间交流与合作,促进广西孵化器网络化发展;积极推进广西孵化器网络信息服务平台建设,探索开展科技企业网上孵化和远程孵化服务,充分发挥广西孵化器的辐射作用。三是强化人才培养与积聚,为孵化器的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智力支撑。探索与高等院校合作共建科技创业培训中心,开展不同类型、不同层次的孵化器管理及营运服务人才的培训,满足孵化器发展对管理、应运服务人员多样性的需求;重点吸引海外留学归国人员和国内培养的具有博士、硕士学位人才加盟孵化器,引导国有企业、高校和科研机构结构调整所分流的人才进入孵化器。四是要苦练内功,不断深化服务功能,提高服务水平。对于具有较强服务能力的孵化器,要坚持“创业导师+专业孵化+天使投资”的孵化模式,推动孵化器从业人员由管理向服务转型,增强解决在孵企业信息交流、研发支撑、成果商业化、产业关联度和协同发展的增值性服务功能;建立和完善“联络员+辅导员+导师”的辅导体系建设,将能力提升的重点放在探索解决创业企业的融资“瓶颈”问题上。同时,向前后两个方向延伸孵化器的功能范围,即向前延伸鼓励“预孵化”和向后延伸鼓励“加速器”的建设与发展,形成一个完整的孵化器综合支撑体系,发挥孵化器在区域经济发展中持续培育“创新、创业、创税”的源头作用。

5.3大胆创新,推动建立先进适宜的孵化模式和体制机制

一是鼓励高等院校、研究开发机构、企业、投资机构以及其他社会团体包括个人发挥社会资本优势,创办盈利性孵化器,实现孵化器投资主体的多元化和管理服务的市场化,建立孵化器的企业化管理体制和市场化运营机制;二是以战略性新兴产业的潜在市场需求为导向,借鉴财务平衡、项目顾问、持股孵化和集群孵化等模式,整合并匹配政府、院所、中介、金融、产业、市场、人才和在孵企业等优势资源,因地制宜地促进孵化器的组织创新和体制创新;三是推动建立“预孵化+孵化器+加速器+产业园”的接力式孵化与培育体系,探索不同主体之间利益关系的衔接机制,拓展“育苗造林”系统通道。

5.4预先布种,满足广西产业发展战略需求

一是围绕广西“14+10”重点产业及产业链发展需求,优化资源配置,充分利用高校、科研院所、大企业的科技资源,“选种”布局,创办一批专业技术孵化器,如生物产业、节能环保、有色金属新材料等专业技术孵化器,为区域经济结构的调整和特色产业的形成培育具有市场竞争能力的高新技术企业群体。二是充分利用孵化器对科技型中小企业的抚育服务功能,实施广西战略新兴产业发展“孵化器布种”工程。在深入调研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发展规律基础上,超前布局孵化器的基础条件建设和技术创新平台设置,通过发现、遴选和培育一批具有前瞻性、高成长性、带动性的“源头”企业,形成顺应广西经济发展的新兴产业链布局。

参考文献

[1]王水莲.企业孵化器与区域创新:文献综述和研究框架

[J].商业研究,2011,(9).

[2]罗公利,肖焰恒,边伟军.中国科技企业孵化器的创新与发展[M].北京科学出版社,2008.

[3]刘颖杰,曹东溟.企业孵化器创新功能分析[J].东北大学学报,2003,5(5).

[4]李磊,王信东.论科技企业孵化器对促进城市产业升级的功能[J].科技和产业,2011,11(1).

[5]数据来源:《2010年广西科技企业孵化器年度统计表》.

(责任编辑:王书柏)

4.驻马店科技企业孵化器申请报告 篇四

1、孵化器建立背景及概况;

2、孵化器主要特色及取得的成果;

3、领导班子、管理团队、机构设置与制度建设;

4、硬件服务设施、孵化服务功能、孵化资金简介;

5、在创业导师、创业培训等方面开展的工作;

6、在孵企业概况和典型孵化企业简介;

7、毕业企业概况和典型毕业企业简介;

8、地方政府及有关部门在政策、资金、环境等方面对孵化器建设的支持;

9、发展中存在的问题;

5.科技企业孵化器工作汇报 篇五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引导我市科技企业孵化器健康发展,提升其管理水平与创业孵化服务能力,进一步营造科技型企业良好成长环境,培养科技创新创业人才,参照中省有关科技企业孵化器的文件精神,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科技企业孵化器(以下简称“孵化器”)是指以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培养科技企业家、孵化培育科技型企业、发展高新技术与战略性新兴产业为宗旨的科技创业服务载体。孵化器是区域创新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创新创业人才培养的基地,是培育新经济的动力源。

第三条 市科技行政管理部门负责全市孵化器发展的规划、认定、管理和业务指导。各县(区)科技行政管理部门具体负责辖区内科技企业孵化器的运行管理和业务指导。

第二章 主要任务

第四条 孵化器的主要任务:

1.落实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营造创新创业良好氛围,培育科技型创业企业和高成长企业,促进新技术、新服务、新产品、新产业、新业态快速发展。2.为入孵企业提供研发、中试生产、经营场地和办公方面的共享设施,提供政策、管理、法律、财务、投融资、市场推广和培训等方面的服务,搭建技术检测、成果交易、信息共享等专业化公共服务平台,降低企业的创业风险和创业成本,提高企业的成活率和成功率。

3.培养科技创业人才,构建并完善创业服务网络,持续培养、造就具有创新精神和创业能力的创业领军人才,吸引海内外科技创业者服务于宝鸡建设。

第五条 大力发展内部创业、衍生创业,鼓励内生孵化;支持各类科技园区、大型企业、高等院校、科研机构等建立专业孵化器,围绕特定技术领域,在孵化对象、服务内容、运行模式和技术平台上实现专业化服务,形成专业技术、项目、人才和服务资源的集聚,促进产业技术升级和经济结构调整,提升行业竞争力。

第三章 市级孵化器认定

第六条 申请认定市级孵化器,应具备下列条件: 1.发展方向明确,符合本办法第二条规定。

2.领导团队得力,机构设置合理,管理人员中具有大专以上学历的占70%以上,接受孵化器专业培训的人员比例达20%以上。

3.可自主支配的孵化场地使用面积达1000平方米以上。其中,在孵企业使用的场地(含公共服务场地)占70%以上。孵化场地面积的扩大,依据可自主支配性和在孵企业使用性的原则确定。

公共服务场地是指孵化器提供给在孵企业共享的活动场所,包括公共餐厅和接待室、会议室、展示室、活动室、咖啡厅、技术检测室等非盈利性配套服务场地。

4.可自主支配场地内的在孵企业达10家以上。5.累计毕业企业达到5家以上。毕业企业和在孵企业提供的就业岗位超过100个。

6.孵化器中的在孵企业应有20%以上已申请专利或软件著作权登记。

7.在孵企业中的大专以上学历人数应占企业总人数的70%以上。

8.孵化器拥有自有种子资金或孵化资金,或与创业投资、银行、担保机构等金融机构建立了稳定的业务联系,能够为在孵企业提供专业投融资服务。

9.孵化器的正式运营时间一般应在6个月以上,并按市科技行政管理部门要求,及时上报相关统计数据,且数据齐全、真实。

10.形成了创业导师工作机制和服务体系,能够提供创业咨询、创业辅导和技术、金融、管理、商务、市场、国际合作等方面的咨询服务。

11.市级以上众创空间孵化基地优先作为市级科技企业孵化器认定对象。12.山区县的孵化器,上述条件可适当放宽。第七条 在孵企业应具备下列条件:

1.企业注册地和主要研发、办公场所须在本孵化器场地内。

2.申请进入孵化器的企业,成立时间一般不超过24个月。(医药、农业、军民融合及战略性新兴产业可延长到36个月)

3.属迁入的企业,其产品(或服务)尚处于研发或试销阶段,上营业收入不超过200万元人民币。

4.在孵时限一般不超过48个月。(纳入“创新人才推进计划”及“海外高层次人才引进计划”的人才或从事生物医药、集成电路设计、现代农业等特殊领域的创业企业,一般不超过60个月)。

5.单一在孵企业入驻时使用的孵化场地面积,一般不大于1000平方米(从事航空航天等特殊领域的在孵企业,一般不大于3000平方米)。

6.在孵企业从事研发、生产的主营项目(产品),应符合国家高新技术产业或者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发展方向,并符合国家节能减排标准。

7.在孵企业开发的项目(产品),知识产权界定清晰,无纠纷。

8.在孵企业团队具有开拓创新精神,对技术、市场、经营和管理有一定驾驭能力。企业负责人是本企业主营项目(产品)的主要研究开发人员。

第八条

市级孵化器每年认定1次。由孵化器提出申请,经所在县区科技行政管理部门审核,于每年6月底前上报市科技行政管理部门。

第九条

对同时符合本办法第六条与第七条要求的孵化器,由市科技行政管理部门对其申请进行认定,认定通过后,由市科技行政管理部门授予“宝鸡市科技企业孵化器”牌子,并予以公布。

第十条 市级科技企业孵化器可参照国家级、省级孵化器的有关标准,自行制定其毕业企业的条件,促进更多的在孵企业发展壮大。

第四章 孵化器管理

第十一条 被认定的市级、省级和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应当按向市科技局报送统计数据和工作总结,市科技局将以此为依据按照对市级、省级和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的运行情况、孵化绩效等进行考核评价和动态管理。对运行绩效突出的,给予表彰奖励;对连续2年不合格的,取消其市级孵化器资格。

第十二条 市级孵化器按照有关政策和文件规定享受相关优惠政策。市科技行政管理部门根据全市科技企业孵化器建设发展的实际需求,在相关科技计划中安排经费给予支持。各县(区)科技行政主管部门和高新区管委会应安排一 定经费对科技企业孵化器给予支持。

第十三条 对运行高效、发展良好的市级孵化器,优先推荐申报省级、国家级孵化器。被认定为省级、国家级孵化器的,按照省上和国家政策文件规定享受相关优惠政策。

第十四条 鼓励各县(区)、国家与省级高新区相关部门把孵化器发展作为推动创新创业、引进高层次科技人才、建设区域创新体系和培育经济发展新动能的重要抓手,引导本区域内各类非政府组织、企业和个人创办企业科技园、国际创业园等多种形式的孵化器,并按市场化方向积极探索孵化器管理体制创新。

第十五条 鼓励各设县(区)、国家与省级高新区管委会相关部门在孵化器的发展规划、用地、财政、金融等方面提供优惠政策支持。

第十六条 各国家和省级高新区应把发展孵化器事业作为创新发展和培育战略性新兴产业的重要内容,坚持“专业孵化+创业导师+天使投资”的孵化模式,探索和推动持股孵化及市场化运行机制,完善“众创空间-孵化器-加速器”创业孵化链条建设,引领全市孵化器的创新发展。

第十七条 鼓励有条件的县(区)根据本区域经济发展战略和目标,建立适合于自身特点和需求的孵化器,提升基层科技工作对经济社会发展的贡献力。鼓励设立“异地孵化器”,实现科技资源富集区与当地产业经济的对接。

第十八条 鼓励各孵化器坚持“服务为主”的方针,将 做好企业服务、创造社会效益作为业务工作的基础,通过各种途径和手段完善服务功能,重点加强对孵化企业的投融资服务与技术公共服务,促进孵化企业健康快速发展。

第十九条 鼓励各孵化器建立创业培训、咨询和辅导的预孵化体系,完善企业成长加速机制,推动孵化器由物理空间、战略规划和资金、技术、人才、市场等深层服务构成的企业加速器建设,提高创业企业的存活率,满足毕业企业的高成长发展需求。

第二十条 鼓励各类孵化器围绕大学生的创业就业工作,创建大学生科技创业见习基地,形成与高校、科研院所的战略合作关系,营造创业环境、完善孵化功能,吸引大学生回籍创业就业,缩小区域差距,促进社会和谐发展。

第二十一条 孵化器应加强科技创业服务品牌建设,提升内生发展能力,完善对在孵企业的问诊、巡访和毕业企业的典礼、跟踪制度,延伸服务范围,拓展孵化功能和空间。

第二十二条 鼓励市级孵化器积极运用“互联网+”手段提升开放水平,加强区域内和跨区域孵化器的交流合作。

第五章 附

6.科技企业孵化器工作汇报 篇六

专业论文

秦皇岛市科技企业孵化器建设现状与思考

秦皇岛市科技企业孵化器建设现状与思考

摘 要:党的十八大报告强调,要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着力构建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相结合的技术创新体系,要把全社会智慧和力量引导和凝聚到创新发展上来。科技企业孵化器(以下简称“孵化器”)作为引导和凝聚创新资源的重要平台,不断发掘、发现和培育着更多具有前瞻性、带动性、成长性的“源头”科技企业,为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提供了有力支撑。

关键词:孵化器;建设;现状;思考

中图分类号:F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3198(2013)24-0050-02 秦皇岛市孵化器发展现状

自2001年以来,秦皇岛市的孵化器从无到有、从小到大,为高新技术产业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近些年,我市孵化器事业更是取得了跨越式发展,建立了比较完整的孵化服务体系。总体看,孵化器已经从单一的科技创业服务中心形式,发展到各种投资主体的科技企业孵化器、留学人员创业园、孵化器有限公司和大学科技园;从单纯的孵化企业和企业家,提升到强化产业技术创新能力、培育战略性新兴产业和高层次科技企业领军人才;从简单的物业管理、政策咨询等服务,发展到创业导师、专业孵化和持股孵化等增值性服务。

对于以创新创业为主题的孵化器事业而言,坚持科技创新、促进产业集聚、推动成果转化是当前建设过程中的三大重要课题,这三大课题恰恰与当前我市的经济发展和创新型城市建设踩在同一节拍上。目前,我市有三家国家级孵化器(秦皇岛市高新技术创业基地、燕山大学国家大学科技园、开发区高新技术创业服务中心)和两家省级孵化器(海港区光伏企业孵化器、燕山大学科技创业园)。2012年,五家孵化器共提供孵化场地193448平方米,在孵企业352家,毕业企业32家,从业人员5300人,其中科技人员超过2800名,在孵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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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产值3.2亿元,利税近4000万元,技术领域涉及电子信息、新材料、生物技术、新能源等,高新技术产业的群聚效果显著。

在引领行业发展方面,三家国家级孵化器形成了各自特色:燕大科技园已形成汽车附件及先进制造业、电子信息、新材料制造三个产业集群;市高新技术创业基地在综合性孵化器建设的基础上,与河北省信息产业投资公司合资组建了我市唯一一家信息产业专业孵化器;开发区高新技术创业服务中心有多家企业被列入科技部火炬计划、国家星火计划。

在创业服务方面,秦皇岛市高新技术创业基地建立了国家级中小企业公共服务中心;燕大科技园建立了大学生创业基地;开发区高新技术创业服务中心建立了留学人员创业园。我市科技成果转化项目80%以上落户于孵化器,孵化器聚集了我市91%以上的科技型中小企业。据初步统计,在孵企业和毕业企业每年的专利申请量超过100件;在孵企业每年获得各类创业资金、扶持资金等超过1500万元。方华埃西姆、海纳电测、燕秦纳米等脱胎于孵化器的企业,已经在不同的产业领域发挥创新引领作用。

在全市孵化器中,秦皇岛市高新技术创业基地成立最早,各项工作开展的较具特色,他们在深层次孵化服务上,有效整合技术、人才、资金、环境等各方面社会资源,努力孵化培育了一批有创新能力、有潜在市场效益的中小型高新技术企业和企业家。他们的具体做法有:

(1)构建管理支持平台,提供创业指导服务。

创业基地在利用内部管理专家,为在孵企业及其他高新技术企业提供财务、法律、管理、营销、质量体系认证等方面的专业咨询服务的同时,积极引进会计师事务所、专利事务所、投融资机构、律师事务所等中介服务机构入驻,目前已与秦皇岛市生产力促进中心、秦皇岛吉源会计师事务所、秦皇岛佳明管理咨询公司、秦皇岛维信专利事务所、等单位建立了长期合作伙伴关系,逐步完善了创业服务机构——中介机构——企业的专业服务体系。同时,创业基地积极推动各类科技中介服务机构向组织网络化、功能社会化、服务专业化方向发展,这些中介机构为企业提供了从成立的前期咨询到具体运行中的政策咨询、市场服务及各类培训服务,构建起全方位的创业指导服务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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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

(2)积极建设公共技术平台,提高孵化服务水平。

创业基地与中国科学院北京分院、清华大学、北京大学、燕山大学、东北大学秦皇岛分校等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组成了孵化器公共技术平台——“秦皇岛市中小企业技术推广中心”,为在孵企业提供技术方面的支持。

(3)搭建企业扩展平台,满足企业阶段性发展需求。

创业基地作为在孵企业产业化发展的平台,科技企业规范化生产的基地,按照“统一规划、统一配套、统一建设和统一管理与服务”的“四统一”原则,预留一定发展空间,定制适应企业需求的孵化场地,为在孵企业营造一个优良的发展空间,不管是发展初期还是发展中后期的在孵企业都可以实现发展有空间(场地),服务跟得上,政策能落实,解除了企业规模化发展中的后顾之忧,真正实现高新技术成果快速转化——研制成产品——扩展规模生产——占领市场的良性循环。

(4)构建信息服务平台,弘扬孵化器文化。

创业基地在各孵化园建立了宽带信息网络系统,创办了创业基地网站()、《创业通讯》杂志和基于互联网的孵化器公共信息服务平台,并及时扩充与更新网站内容,完善信息网络联接,保证通信、信息网络通畅;同时借助《科技日报》、《人民日报》、河北电视台、秦皇岛电视台、秦皇岛电台等省内外媒体积极宣传创业基地及在孵企业,大力宣传孵化器的相关政策,取得良好效果,为企业提供良好的创业孵化文化支撑。

(5)积极搭建融资平台,提供金融支撑服务。

创业基地是创新创业的平台,也是投融资中介的平台,在增强自身服务功能的同时,创业基地十分注重整合社会资源,争取政府项目资金扶持,引导风险资金和银行资金投入,为企业解决实际困难。

创业基地以创新基金、科技支撑计划申报为切入点,推动在孵企业积极争取政府项目资金支持。创业基地按照各级各类科技计划申报要求,积极组织科技型中小企业进行申报,大大促进了创业基地对有潜力的初创中小企业的扶持力度,推动其快速成长。截至2010年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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底,创业基地在孵企业获科技部、省科技厅、市科技局等政府主管部门立项资助1500万元以上。

(6)创业导师行动计划,助推企业成长。

根据国家科技部火炬中心相关文件的精神,结合多年来的孵化培育经验,创业基地从2009年起实施了创业导师行动计划。创业基地着眼在孵企业创业成长的需求,整合创新创业资源,以各孵化园为工作载体,聚集形成一个创业辅导团体,传播创新创业精神,悉心培育创业者和科技创业企业,提升各孵化园入驻企业创业能力。

创业导师行动坚持“政府引导,孵化器为主体”的原则,推进“创业导师+专业孵化+创业投资”的孵化模式,重点建设了创业导师、创业辅导员、创业联络员三支创业辅导队伍。

(7)超前引导,打造知识产权保护服务平台。

保护知识产权是自主创新的重要保障,创业基地和秦皇岛市维信专利事务所合作,共同成立了创业基地知识产权保护服务中心,服务内容包括专利、著作权、商标权的申请、日常顾问咨询服务、维权服务等。

(8)服务大学生科技创业,建设大学生科技创业见习基地。

创业基地在服务大学生科技创业的实践中,根据社会就业形势严峻,大学毕业生创业与就业能力缺乏,难以适应社会需求,亟待提高素质和能力,政府就业压力急剧增大的实际,在创业基地所属孵化园内建设了大学生科技创业见习基地,有针对性地组织开展服务大学生创业促就业工作,创立了大学生创业与就业培训、创业与就业指导、创业与就业见习紧密结合的服务新模式,探索出了一条服务大学生科技创业与就业的新路子。

(9)优化创业环境,保障企业安全舒适。

在配套环境方面,创业基地坚持寓管理于服务,加强对物业管理部门的考核与监督,建立物业管理监督领导小组,敦促物业管理部门加强对创业基地设备维护维修;加强治安巡逻,杜绝重大治安管理事故发生,营造环境卫生、舒适的办公环境;设置专人跟踪服务,及时解决进驻企业的用水、用电、通信网络、就餐等问题,保障在孵企业的正常办公、生产需求;同时积极协调相关部门加快公交、银行等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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属设施的建设。我市孵化器建设存在的问题

(1)整体布局不平衡。

目前,我市孵化器的平均入住率达95%,对于靠近市中心、周边配套相对完善的孵化器,企业排队等待入驻的现象十分普遍。虽然北戴河信息产业基地、开发区数据产业研发中心的建设将缓解孵化资源紧张的局面,但由于其专业孵化的定位及地理位置等因素制约,我市孵化器对电子信息产业以外的其他高新技术产业服务仍然不足,且过于集中在西部地区(以西环路为界,西部孵化器资源占80%以上),整体布局需要调整、孵化功能需要补充。

(2)企业对孵化场地的需求缺口较大。

我市孵化器正处在发展转型的重要机遇期,伴随着企业需求的不断增大、变化,孵化场地匹配不足。一是毕业企业发展空间受制约的问题凸显。由于建设资金、工业建设用地、投资金额要求等限制因素,许多孵化器毕业企业没有办法进入产业园区置地建厂,而现有孵化场地已满足不了他们的要求。二是完善的孵化增值服务需要更大的载体。现有的孵化服务场地明显偏小,不足孵化总面积15%。技术交易市场、大型科研仪器共享平台等服务项目还是空白,苦于场地不足而无法实施。三是根据目前我市科技企业增长迅猛及年专利申请量不断攀升的情况,现有孵化器已无法满足科技创业项目和人才聚集的需求。四是2012年我市与中科院签订了院地合作协议,实现中科院科技成果在我市落地转化,需要大量的孵化场地来承接。

(3)低收益制约长远发展。

孵化器经营的主要矛盾集中在市场化经营的盈利目标和推动自主创新的社会责任二者之间如何平衡。由于孵化器诞生之初,为科技型中小企业服务的使命决定了其公益性的特质,因而长期以来,我市孵化器几乎全部是公益性孵化器。

(4)服务功能不够完善。

孵化器由于受制于自身的硬件条件和自有缺乏,在法律、财务、咨询等方面无法帮助创业企业享受各种增值服务,更无法从中获取发展机会和经济收益,只能广泛依赖物业服务和政府资助的收入,造成最新【精品】范文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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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发展举步维艰,无法实现大发展、快发展。

(5)孵化器人才匮乏。

孵化器管理人员是孵化器发展的关键,他们是孵化器的灵魂,作为一种以提供高层次服务为主业的组织机构,孵化器需要大量高素质的,拥有各种专业技能的人才,而我市各孵化器由于体制机制等原因,目前还没有形成对此类人才的吸引和激励机制,因此造成人才极度短缺。对我市孵化器发展的几点意见和建议

(1)围绕我市计划重点发展的战略性新兴产业和现代科技服务业,建设专业孵化器,并完善技术研发、检验检测、人才培训等公共技术基础设施体系。

(2)强化创业基地的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品牌优势,建设“创业苗圃+孵化器+加速器+产业园区”的完善的孵化培育体系,完善覆盖全市各县区的孵化器网络。

(3)与高等院校和科院院所紧密合作,围绕战略性新兴产业在技术源头挖掘好的苗子,从各方面给予重点扶持。

(4)加大科技金融服务力度,综合运用银行、担保公司、风险投资、政府资助、孵化基金等多种手段帮助企业解决融资难的问题。

(5)继续推动和加快公共信息服务平台、法律服务平台、知识产权服务平台、创业导师行动计划等公共服务平台建设。

(6)争取政策支持,探索毕业企业反哺机制,探索公共服务的政府采购,推动孵化器自身实现循环滚动,良性发展。

(7)引导民营资本投入孵化器建设,尽快组建民营资本参与的孵化器和创业基金,探索孵化高新技术企业的新机制。

(8)通过多层次的学历与非学历教育和“点、线、面”多层次的培训体系,培养一批高素质的孵化器人才。

(9)加强孵化器理论研究,注重理论与实践结合,将孵化器实践上升为理论,能够用理论指导孵化器发展并解决孵化器工作中遇到的具体问题;推动建立机制新颖、运作灵活、持续发展的孵化器研究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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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科技企业孵化器工作汇报 篇七

为了鼓励科技创业、提高创业成功率、提升区域经济的科技含量, 在各级政府的大力支持和推动下, 我国的科技孵化器获得了迅猛发展, 目前已经形成了具有较大规模和实力的孵化器队伍。截至到2006年底, 我国已经累计建立各种类型的孵化器548家, 孵化场地面积达到了2008万平方米, 在孵企业个数41434个, 累计毕业企业19896家[1]。科技企业孵化器作为连接知识创新源头和高新技术产业的桥梁、作为培育自主创新企业和企业家的平台, 已经成为提高科技自主创新能力的关键环节[2]。科技企业孵化器以其独特的经济效应正在形成一个产业, 成为区域创新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并正在对我国国民经济的发展产生重要战略影响。“十一五”期间, 我国科技企业孵化器的建设构架已基本形成, 在经历了发展初期以规模扩张为导向的外延型发展阶段之后, 已经进入了以增强孵化能力为导向的内涵型发展阶段。在这一阶段, 科技企业孵化器发展要解决的核心问题, 是孵化对象日益增长的服务需求与相对落后的孵化服务能力之间矛盾。这一问题的解决, 依赖于科技企业孵化器集中于自己的核心专长, 通过充分整合内、外部资源, 使自身的孵化服务能力和创新水平获得新的提高。

从运行方式来看, 科技企业孵化器作为一种创新的组织运作方式, 通过把科技创新所需的关键要素进行系统的优化配置, 在特定区间里聚集了大量创新资源、科技企业、中介机构等组织, 形成了一个相互作用、相互影响的复杂系统。因此, 科技企业孵化器孵化服务能力和创新水平的提高, 主要取决于孵化器内部各组成部分之间以及孵化器与外部支撑体系之间的关系是否顺畅。本文主要从系统角度出发, 对科技企业孵化器的系统发展机制进行研究, 目的在于促进科技企业孵化器构建合理的系统结构和系统运行机制, 加强对各种创新资源的整合能力, 进一步提高其孵化服务水平和创新能力。

2 对科技企业孵化器的系统理解

从世界上第一家商业孵化器, 美国纽约的巴特维亚孵化器建立至今, 科技企业孵化器的发展经历了半个多世纪的历史。孵化器的数量不断增加, 孵化服务质量不断提升, 在鼓励科技创新、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提升经济的科技含量方面做出了巨大贡献, 也因此得到了国内外学者的广泛关注。国内外学者对科技企业孵化器的认识基本上遵循了这样一条发展轨迹“设施——机制——系统”。

在发展早期, 孵化器运营的主要目标是为新创中小企业提供远低于市场价格的租金和集中共享的办公环境, 以此来降低新创企业的运营成本, 提高其创业成功率。Allen & Rahmen (1985) 指出, 一个小型商业孵化器是一种靠提供可供租用的空间、共享的办公服务和商业咨询援助为处于创业早期的企业提供支持的设施[3]。Brooks (1986) 把科技企业孵化器看成是一种容纳多个承租人的设施, 它所提供的服务包括: (1) 灵活出租小面积的廉价空间; (2) 通过一系列共享的支持服务来消减企业管理费用; (3) 提供一些专业的和管理类援助; (4) 直接提供或帮助企业获得种子资金[4]。SBA (1986) 把孵化器看成是为大量新创和成长中企业的入驻和运营提供远低于市场价格的运营空间的设施[5]。

随着对孵化器认识的不断深入和孵化器功能的不断拓展, 人们发现, 提供廉价物理设施不过是孵化器一项最基本的功能, 孵化器要成功地孵化新创企业, 就必须建立一套合理的运营机制, 在人才、技术、资本、市场和知识之间建立有效联系。Smilor& Gill (1986) 指出, 依靠控制四种类型的资源——办公支持、行政支持、设施支持和专业化的商业服务, 商业孵化器寻求在人才、技术、资本、知识之间建立有效联系, 以促进有企业家精神的人才来加速发展他们新创立的企业[6]。Campbell (1989) 强调了商业孵化器的“转换代理”机制, 指出孵化器能为新创企业避免许多导致市场失效的因素——信息成本、受限制的资本流动、创立服务、商业支持和财政支持的缺乏等等[7]。Mian (1994) 把商业孵化器看成是各种机构组成共同体合作和促进科技企业发展的机制[8]。Roper (1999) 认为商业孵化器所提供的机制能帮助具有高增长潜力的企业走向成功[9]。林强、姜彦福 (2002) 把孵化器看成是执行孵化机制的社会经济组织[10]。机制理论表明, 孵化理论的基础根植于市场失效观点。市场失效的来源包括外部性、不完全信息、垄断力量和公共商品, 孵化器作为一种支持新创企业发展的制度创新和组织创新机制, 它产生作用的主要方式就是要解决科技型企业成长早期的市场失效问题。

随着对创新重视程度的提升和创新系统概念的提出, 人们进一步认识到, 孵化器功能的充分发挥, 不仅涉及到孵化器内大量主体、关系和资源之间的相互影响和相互作用, 还涉及到孵化器与外部环境之间大量复杂的相互作用。Sean和David (2004) 指出, 商业孵化器能为孵化对象提供战略性的、能导致价值增值的干涉系统, 这一系统控制和联系着用于促进新创风险型孵化对象成功发展的各种资源, 同时容忍由它们的潜在失败所带来的成本[11]。Anne&John (2005) 把孵化器看成是一个创造和挖掘协同性的系统, 认为孵化器中不同资源、服务和技能的组合能为被孵企业创造一种有效的协同性, 使新创企业在这种安排中通过获得支持性的空间、共享的服务和商业支持来最小化创立成本[12]。张振刚、薛捷 (2004) 认为孵化器是通过提供一系列创业支持和资源网络来帮助和促进新创企业成长和发展的中介系统[13]。综上所述, 学者们从不同角度提出了孵化器发展的系统观。这一观点为我们从新的视角认识孵化器并改善其运行质量提供了启迪。

本文认为, 科技企业孵化器作为区域创新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 它发展的最终目标是形成一个有效的创新孵育系统。该系统的有效运行, 取决于孵化器有效组织系统内外部资源、为科技创新和创业提供支持的能力。孵化器为科技创新和创业提供支持的过程包括:孵化对象的选择、监控、支持和资源的提供。科技企业孵化器作为集人才、知识、资本、企业、市场于一体的创业服务系统, 通过为“弱小但有发展前景”的新创企业提供其不可能单独通过自己力量获得的环境、标准、规章制度、网络和专家体系, 能有效降低创业者的创业风险和创业成本, 促进科技成果转化, 培养成功的企业和企业家。科技企业孵化器能充分发挥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大学、科研院所、综合性科研协作单位、专业技术专家等智力资源对科技产业的支撑作用, 成为推进区域创新体系形成的助推器。

3 科技企业孵化器的系统结构分析

科技企业孵化器的系统结构, 是指孵化器的内部孵化系统、外部支撑系统以及相应孵化机制之间相互配合、相互促进和相互制约的方式。从结构内容来看, 科技企业孵化器主要由内部孵化系统和外部支撑系统两大部分构成, 如图1所示。

3.1 内部孵化系统

内部孵化系统中相互作用的主体为孵化器本身和被孵企业, 根据主体之间相互作用的方式, 可以把内部孵化系统分为孵化管理子系统、孵化支持子系统和被孵企业子系统。

(1) 孵化管理子系统。

根据孵化器与被孵企业建立孵化关系的顺序, 可将孵化管理子系统划分为孵化前管理、孵化中管理和孵化后管理子系统。孵化前管理是孵化器对选择被孵企业的过程进行的管理, 包括向创新源头进行宣传、建立选择被孵企业的有效标准和程序、接受孵化申请、签订孵化协议等一系列过程。孵化中管理是孵化器对被孵企业从入驻到孵化结束整个过程的管理, 包括为被孵企业提供各种基本和增值服务、定期或不定期地收集被孵企业信息并进行考核、孵化期满评估被孵企业的发展状况并做出毕业、续孵、结业或孵化无效等处理、对孵化管理过程进行分析和改进、对孵化结果进行分析等等。孵化后管理是孵化器对毕业企业的跟踪分析, 包括继续为毕业企业提供相关增值服务, 跟踪毕业企业发展情况、评估孵化器的社会经济效应、总结优化孵化管理策略等。

(2) 孵化支持子系统。

孵化支持子系统是为被孵企业的成长提供支持和保障的系统, 可进一步细分为硬件和软件支持子系统。硬件支持子系统是指孵化器提供的共享和集中的设施, 如廉租办公空间、生产场所、会议室、专业实验室、电话设施、互联网设施等等。软件支持子系统是指为被孵企业顺利成长提供支持的制度、环境、资金、知识等因素组成的系统。其中制度支持包括申请入驻、设施使用、考核管理、资金支持、服务支持、毕业迁出等各方面的制度, 合理的制度设计是孵化器实现良性运营的关键所在。环境因素包括孵化器的设施环境、人文环境和网络环境, 良好的环境有助于孵化器内部形成创新和创业的文化氛围, 方便被孵企业获得各方面信息并更有效地获取外部资源。资金问题是新创企业遭遇的最大瓶颈, 孵化器通过直接和间接的资金支持, 可以有效帮助被孵企业摆脱资金困境, 提高科技成果转化率。知识支持是孵化器利用内部团队的知识和外聘专家的知识, 为被孵企业提供的教育培训、管理咨询、市场分析、技术支援等各方面的知识服务。随着创业环境的不断改变, 被孵企业的服务需求发生了很大变化, 硬件设施已经不再成为促进新创企业发展和科技成果转化的最主要因素。与之相对照, 制度、环境、资金和知识等软环境在被孵企业成长中发挥的作用越来越大, 与之相关的各种增值服务, 成为被孵企业的需求重点。未来我国科技企业孵化器提高运行质量的重点举措, 是在原有硬件设施的基础上大力加强软环境的建设。

(3) 被孵企业子系统。

被孵企业子系统是由入驻孵化器的新创科技型中小企业形成的子系统。被孵企业子系统是孵化管理子系统和孵化支持子系统的集中作用对象, 被孵企业的成长和发展是孵化器社会经济效应的集中体现。科技企业孵化器运作的最终目标, 就是通过整合各种资源, 帮助被孵企业有效解决创业和发展过程中的各种问题, 降低科技型中小企业的创业失败率, 完成科技成果向生产力的有效转化, 培育成功的科技型企业和企业家。

(4) 三个子系统之间的相互关系。

孵化管理子系统是执行系统, 孵化支持子系统是保障系统。二者的运行目标是一致的, 即促进被孵企业的顺利成长。被孵企业在接受孵化的过程中, 会反映出孵化器在孵化管理和孵化支持等方面存在的问题, 促进上述系统的改善;而被孵企业本身的成长, 又会为孵化器带来资金、声誉、网络资源、合作关系等各个方面的收益, 促进孵化管理和孵化支持子系统的成长和发展。三个子系统之间是紧密相关、相互促进的关系, 它们的相互作用将形成一种螺旋式上升的发展过程, 推动孵化器和被孵企业同时向更高层次进化。

3.2 外部支持系统

孵化器的外部支持系统可以细分为政府支持子系统、市场支持子系统、知识支持子系统、资源支持子系统、中介支持子系统和同业支持子系统。外部支持系统的主体涉及到政府、大学、科研机构、金融机构、风险投资公司、中介机构、其他孵化器、孵化器联盟等各个方面。

(1) 政府支持子系统。

由于孵化器的公益性特征和对区域经济发展的溢出效应, 不论是在发达国家还是在发展中国家, 政府在孵化器发展中都扮演了十分重要的角色。在我国, 孵化器最初的创立基本都由政府主导。各级政府对孵化器的支持包括负责组建、资金支持、出台优惠政策、税收返还以及出面组织工商、税务、劳动、银行、法律等中介部门支持孵化器发展等。随着对孵化器认识的逐步深入, 我国政府对孵化器的支持将由直接支持逐步转为间接支持, 为孵化产业营造良好的生存和发展空间, 包括为孵化器提供完善的政策环境、法律环境、投融资环境、信息和网络支持等。

(2) 市场支持子系统。

无论孵化器的运营还是被孵企业的成长, 最终都是在市场经济的大环境下进行的, 都离不开市场机制的作用。孵化器选择入孵企业和入孵项目时, 必须要考虑企业或项目的市场前景;被孵企业要成长壮大, 除了需要得到孵化器的支持外, 还必须考虑外部的市场竞争因素。产权交易市场、技术市场、中介市场、人才市场和金融市场的发展和完善程度, 都会对孵化器的有效运转产生有重要影响。

(3) 知识支持子系统。

作为知识型的中介服务机构和以知识成果转化为运营内容的组织, 孵化器的有效运转必须建立外部对它提供知识支持的基础上。孵化器需要从大学、科研机构、研究所这些知识源头中吸取项目, 来保证自身持续有效地运转;孵化器还需要外部的知识支持系统来帮助它选择入孵项目、为被孵企业提供管理、技术等方面的指导;同时, 孵化器本身功能、体系和运行机制的不断发展和完善与学术领域对孵化器研究的不断深入紧密相关。

(4) 资源支持子系统。

孵化器作为培育新创企业的一种社会经济组织和当地政府发挥区域经济优势、进行产业结构调整的重要手段, 它的建立和发展, 离不开当地的区域经济条件所能为它提供的资源支持。孵化器的产业定位必须充分考虑当地的资源基础, 因地制宜, 充分考虑当地的资源条件, 才能在发展过程中得到充分和有效的资源支持, 并在促进当地的产业结构调整和升级的过程中发挥事半功倍的效用。

(5) 中介支持子系统。

引入多种社会中介机构为孵化器提供支持, 对于推动被孵企业的发展起着极为重要的作用。这些中介服务机构应该涵盖科技人才市场、律师事务所、专利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创业风险投资机构、金融机构、网上技术交易市场、科技信息中心、企业管理咨询公司、广告文化发展公司等等。这些中介机构可以有效弥补新创企业在资金、人才、技术、管理等各个方面的不足。

(6) 同业支持子系统。

同业之间的交流可以构筑更加庞大的孵化网络, 弥补单个孵化器在设施、人才和信息资源等方面的不足, 使被孵企业得到更多获取外部资源的机会;同业间的联系和交流还有助于孵化器学习同业在运行过程中的先进经验, 认识到自身的不足之处, 对自身的规章制度、运作流程等各个方面进行改进, 促进孵化器孵化水平的不断提高;在同业之间交流和联系的基础上所形成的孵化器联盟或孵化器协会, 可以把各个分散的孵化器联合在一起, 在带来联合效益的同时, 还可以起到规范行业秩序的作用。

3.3 孵化器的社会经济效应

输出社会经济效应是孵化器系统运行的最终目标。孵化器的社会经济效应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创新要素的整合和创新效应的输出。通过孵化器系统的孵化机制, 创新要素将得到重新组合, 形成一种更有序和效率更高的相互作用方式, 向当地的区域经济输出更多的创新效应, 具体体现在以下方面:减少当地创新系统的运行成本和风险, 使创新更容易发生;输出一批批机制灵活、创新能力强、发展前景好的高新技术企业和企业家, 为当地带来经济总量的增长、产业结构的改善和就业人员的增加;促进区域创新环境的改善, 比如市场环境、政策环境等等, 为当地带来一种创新和创业的文化氛围, 大大增加创新成果的转化机会。

4 科技企业孵化器系统运行机制的改善

作为一个复杂的社会经济系统, 孵化器发展的各个方面是相互关联和相互作用的。要进一步提高孵化服务水平和孵化能力, 必须建立孵化器相关要素之间的协调运行机制。结合对孵化器系统结构的分析, 本文认为孵化器系统运行机制的改善, 主要应该通过以下途径进行:

4.1 建立明确的孵化器系统发展目标

孵化器的系统发展目标, 是指孵化器对自身服务的产业领域、发展规模、运营模式和社会职能定位等方面所做出的明确界定。在我国孵化器发展的早期, 由于缺乏明确的发展目标, 许多孵化器都盲目追求对硬件设施的大规模投资, 导致了很多的重复建设和资源浪费。随着孵化器由规模扩张进入以增强孵化能力为导向的内涵型发展阶段, 明确的系统目标对孵化器发展的导向作用将不断增强。只有在明确的系统目标指导下, 孵化器才有可能有针对性地选择被孵对象、合理进行孵化器软硬件支持系统的规划建设、明确孵化管理的方针政策并提供有针对性的、专业化的孵化服务。孵化器的系统发展目标能够把孵化管理、孵化支持和被孵企业子系统统一成一个整体, 并以实现整体目标为目的促进系统中各个要素之间的相互协调。

4.2 促进孵化器内部子系统之间的协调发展

孵化器要提高孵化服务能力和孵化管理水平, 必须理顺内部子系统之间相互作用关系, 实现子系统间的协调发展。首先, 必须实现孵化支持和孵化管理子系统间的协调发展。孵化支持子系统通过孵化管理子系统来实现对被孵企业的创业支持, 而孵化管理子系统又依靠孵化支持子系统来实现自身的管理功能, 必须使孵化支持和孵化管理两个子系统的建设速度和发展水平保持充分协调, 才能更有效的服务于被孵企业。其次, 必须实现孵化支持和被孵企业子系统之间的协调发展, 主要应该强调两个方面:孵化器所容纳的被孵企业整体规模, 必须和孵化支持能力相适应;孵化器必须充分考虑被孵企业的现实需求和发展前景, 合理分配孵化支持资源。第三, 必须实现孵化管理和被孵企业子系统之间的协调发展, 使孵化管理水平和被孵企业的创新创业服务需求必须相适应。科技创新决定因素的变化, 使大多数被孵企业在创业过程中表现出了与传统企业完全不同的商业模式, 知识、无形资产、资本等关键资源的有效获取和对市场的快速反应成为成功的关键因素。为了适应科技企业在创业发展中的新需求, 孵化器必须不断调整管理模式, 并努力提高在孵化管理各个环节上的管理水平。

4.3 加强孵化器与外部支持系统之间的相互作用

随着企业间专业化分工的不断加强, 大量的创新资源分布于孵化器外部, 并表现出专业化服务的特征。为了给孵化器内的被孵企业提供更加优质高效的孵化服务, 孵化器必须具备充分整合外部资源的能力, 不断加强与外部支持系统之间的相互作用。孵化器与外部支持系统之间加强相互作用的主要途径, 是与外部的专业化服务机构建立长期的交流与合作关系, 即通过与外部专业化服务机构之间的合作而形成一个更加有效的资源配置网络, 从而实现共享服务、优化服务质量并提高服务效率。孵化器外部关系的网络化发展包含两个方面:一是指孵化器与政府、相关企业、大学/研究所、孵化器协会、其他孵化器及提供管理、技术咨询、投融资、人才培训、法律和会计等专业服务的中介机构之间通过长期合作建立关系网络;二是指被孵对象与孵化器外部的相关机构和企业结成商业与非商业的关系网络。外部关系网络可以有效整合孵化器外部的资源, 提高产品、技术和市场等信息向被孵对象的传播速度, 使被孵获得难以通过市场交易来获得的能创造价值的要素, 还有可能取得某些必须通过长时间积累才能得到的核心资源要素。

摘要:作为一个各种创新要素相互作用、相互影响的复杂系统, 科技企业孵化器孵化服务能力和创新水平的提高, 主要取决于系统内各要素之间以及孵化器与外部支撑体系之间的关系是否顺畅。从系统角度出发, 对科技企业孵化器的系统发展机制进行了研究, 提出了科技企业孵化器的系统概念, 分析了科技企业孵化器的系统结构, 并针对科技企业孵化器系统运行机制的改善提出了相应建议。

8.以色列科技企业孵化器 (下) 篇八

第三,科学严格的项目筛选程序。根据孵化器的定位,以色列孵化器建立了一套严格的项目筛选制度。政府对孵化项目没有数量限制,但是孵化器从自身利益出发对孵化项目筛选十分严格。孵化项目的筛选都要经过3个阶段。第一个阶段是预选,包括准备基本文件资料,咨询同行专家对有关技术、市场和营销的意见,与投资者和潜在战略合作伙伴进行初步讨论,以及进行专利调查等。第二阶段是评审,由孵化器项目评审委员会对预选项目进行评审,评审委员会成员包括产业界代表和专业投资者。评审出的项目提交首席科学家办公室。第三阶段,首席科学家办公室任命一位专业评审员,与投资者、孵化器经理会谈,准备书面意见;然后首席科学家办公室的指导委员会与评审员、孵化器经理共同讨论决定孵化项目。一般来说,一个孵化器每年收到的申请项目200-300项,只有15-20项通过第一阶段的预选,5-7个项目通过第二阶段的评审。由于孵化器与首席科学家办公室沟通较好,申报的项目基本都能得到批准。

第四,项目公司制度为风险投资的介入和企业日后的成长建立了基础。孵化项目从入驻孵化器第一天起就注册为一家有限公司,项目发起人需要签订一份发起人协议,要求项目知识产权必须清晰,且知识产权必须100%属于公司;确保合作符合首席科学家办公室的规定;董事会由发明者和创业者、孵化器经理、第一轮投资者和产业界人士组成;项目公司经费的使用必须经孵化器经理签字同意;在开始的两年中未经孵化器经理的同意,不得转让股权。项目公司股份的典型构成为:发明者占50%,孵化器占20%,员工10%,投资者20%。私人投资者投资项目公司,所占股份20%的比例不变,谈判的关键在于投资额多少。孵化器20%的股份中,3%给孵化器经理,因为孵化器不能给经理很高的工资,只能提供3%的股权激励经理。为吸引优秀发明者或创业者,还可从20%的股份中让出一部分给发明者。其余部分留在孵化器,扩大孵化器规模,以便支持更多的新项目。

第五,孵化器管理工作的主要任务包括:寻找新的孵化项目;筛选项目;投资前的考察评估;向首席科学家办公室提供有关资料;组建新企业;在2年的孵化期内,向被孵企业提供包括经营管理、计划监督及控制、业务发展规划及市场营销等方面的帮助。为保证孵化器能够完成这些任务,以色列孵化器主要采取了3项措施:一是每个孵化器都有一个管理中心,由一名有商务及企业管理经验的专家担任经理,还配备其他符合要求的管理人员、会计和律师,以及办公室设施和场地等。二是严格控制被孵化企业数量和被孵企业人员规模 。每个孵化器一般容纳10~15个处于早期阶段的企业,这些企业通常由2~5名进行新产品、新技术开发的工程技术人员组成。三是每个新建立的企业的“孵化”时间不超过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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