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局依法行政建设(精选8篇)
1.商务局依法行政建设 篇一
商务局依法行政工作总结
2013年,市商务局的依法行政工作紧紧围绕市法制办关于依法行政工作的部署,努力培养全市商务系统干部职工法律意识,养成依法办事的习惯,善于依法行政、依法治企;一年来,广大干部职工的法制观念和法律素质明显提高,有力地促进了投资环境和发展环境的改善,促进了商务各项指标的持续、快速增长,促进了全市冲刺百强的进程,其具体情况如下:
一、高度重视依法行政工作,增强商务执法意识
一是及时制定了依法行政规划,规划详细规定了本局机关及商务系统重点商贸企业学法、用法、执法的指导思想、目标任务、实施步骤和保障措施;二是及时召开会议,传达文件,听取汇报,总结自查阶段性工作,部署后期工作;并利用每周集中学习时间传达各级关于“五五’’和“六五”普法会议精神,讲解各种法律法规。局领导班子成员全年先后四次参加中心组学法,局党组书记、局长覃传发同志以调整局行政执法大队队伍为契机,要求全局干部职工增强法律意识,提高执法水平,倡导文明执法。三是安装《无纸化学法用法及考试系统软件》,利用这个依法行政平台,机关每个干职工积极参与网上法律、法规的学习考试,平均每人学法58部,网上学法访问次数1000人次,网上课堂练习测验人均10次,人均学分达到8分,人均学习时间累积达到30小时。全年机关副科级以上干部和普通公务员学法读书笔记平均达到3000字以上,学习心得体会共40篇。三是加强执法队伍建设。为了强化综合执法,局下设专门的直属执法事业单位1个,即“枝江市商务执法大队”,属财政全额拨款的事业单位。核定编制8名,全部持证上岗,经费预算合计35万元,其中,执法费5万元,人员工资28万元,公用经费2万元。配有办公室三间,小会议室一间,大会议室一间,总计300余平方米。在执法硬件建设上,还配有执法专用车1辆,电脑3台,另有打印机、复印机、照相机等设备,固定资产共160万元,确保了综合执法有机构、有经费、有编制、有装备、有阵地、有队伍。
二、大力开展依法行政学习教育,提高执法水平
一是搞好试点带动全局。为了配合市依法治市办和自己摸索出依法行政经验,我们先后三次前去市直5家限上企业和2家外贸企业开展调研,协商讨论推进依法行政工作的有效措施。三是结合政务公开,规范和完善学法执法制度。主要是公开本局行政处罚和依法治理市场秩序方面的责任制、监督方式、过错追究制度,公示成品油经营、生猪定点屠宰、进出口经营资格、商业网点布局及其他涉及审核报批等管理权限、运作程序,接受全社会监督。四是结合工作实际专门学习相关法律,如在接触到做原红旗饭店旧城改造征收与补偿工作时,我们就组织干职工系统学习了国务院新颁布的《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偿条例》,以此增强广大干职工的法律意识,做到知法懂法,依法办事,提高办事效率,提高政策水平,提高执法水平。五是深入学习。结合“12.4’’法制宣传日,联合物价、监察、财政、审计、法院等部门,每年散发商贸法律法规复印材料或问答式宣传传单3000多份,还会同司法部门,聘请专业律师咨询答复讲解180多人次。安装了《无纸化学法用法及考试系统软件》,利用这个普法平台,机关每个干职工积极参与网上法律、法规的学习考试,平均每人学法58部,网上学法访问次数800多人次,网上课堂练习测验人均10次,人均学分达到8分,人均学习时间累积达到30小时;读书笔记平均达到3000字以上,学习心得体会共40篇。局机关及执法大队干职工利用业余时间有针对性学习《行政许可法》、《行政处罚法》、《生猪定点屠宰管理条例》、《酒类流通管理办法》、《成品油市场管理办法》、《外资企业审批法》以及上级新出台的一些关于商务方面的相关法律法规,增强执法意识,提高执法水平。在本局商务网站开辟了10多个专栏,与对口的部、厅、局站和三峡.枝江网政府门户网站并网,及时上传各类商务执法信息及国家法规、商务部、省市政策解读,网上已累计上传1300多条法规信息;自办法制宣传栏12期,大力宣传商务执法重要公告、执法程序、处罚标准依据、处罚结果、行政审批等具体内容。专人负责“12312”举报热线的执法咨询、投诉,已处理并答复5起咨询投诉,满意率均达100%。
三、健全机制,全面加强执法制度建设
一是严格执法制度。每个执法人员制定了具体的岗位职责,要求各自全面完成执法事项,转变工作作风,杜绝行政不作为和乱作为。二是健全商务执法制度。建立健全了本局40多项执法制度,包括执法过错追究制、公示制、限时办结制、处罚听证制等,做到按制度规范执法、文明执法。三是健全督促检查制度。采取定期检查、不定期抽查等方式对执法过程进行跟踪督查,及时发现、协调和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认真总结好做法,推广好经验。四是健全行为约束制度。做好局内民主监督,重点围绕执法廉政等进行群众评议,接受社会监督。五是不断完善考评制度。完善定期评比、总结表彰、教育惩诫、督促整改等评价制度,表彰奖励优秀和先进执法人员,教育惩诫职责不履行、任务不落实、群众满意度低的执法人员,并限期整改到位。
四、积极履责,扎实开展执法活动
一是全面检查。主要是查处生猪私屠滥宰窝点,查处经营病死猪窝点,收缴病死猪肉。在打击私屠滥宰违规经营中,2013年共出动执法人员71人次,检查经营主体27个场(点)。对符合定点屠宰设置规划,达到定点条件和标准的定点屠宰厂(场),推动升级改造,严格执行屠宰操作和同步检验等制度;在屠宰环节上把好“三关”,建好“四帐”,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及时补贴损失到位。“三关”即生猪进场关、肉品质量检验关、生猪产品出厂关,病死猪坚持无害化处理;四帐即生猪进场台账、生猪出场台账、肉品品质检验台账、无害化处理登记台账。生猪屠宰实现了全程现场监控。购置了自动摄录设备,在屠宰场各个角落安装了视频摄像头,对屠宰现场是否规范随时监控,对不按要求屠宰的及时整改;建立了肉品溯源机制。建立生猪养殖、屠宰、销售等各个环节信息库,联网共享,一环扣一环,哪个环节出了问题,及时追溯到其上一个环节,直到查到肇事主;强化了票据管理工作。对肉品销售各地区各环节都做到票据齐全,内容详实,查而有序,并建立销售账目和溯源台账,以备查而有据。近两年来,全市共屠宰生猪26.74万头,其中,无害化处理404头,财政对无害化处理进行补贴的资金共达到10.79万元。
二是严厉处罚。对顾家店镇强盛冷冻食品厂私屠乱宰行为进行了查处,处罚金一万元、仓库冷冻肉品暂时封存;协助动检部门查处了百里洲镇非法经营病死猪案,处罚金500元;在成品油经营企业安全生产检查中,我局与相关职能部门联合,2013年共出动执法人员20余人次,出动执法车辆10余次,对全市50余个加油站点进行隐患排查,责令百里洲镇三洲村胡茂华关闭非法经营加油点1个,设备查封拆除。有效的打击了无证经营行为。全市16家生猪定点屠宰企业已达标3家,限期整改13家。目前整改后达标的有7家,合并迁建4家,取消资格1家。
三是日常监管。对酒类流通经营者全面实行备案登记,逐步推广酒类流通随附单的使用。全市现有酒类经营者已登记备案家数达到1209家,其中,酒类批发企业47家,酒类零售企业1159家,生产企业3家。上传到湖北酒业管理信息网上的备案登记数达1209家,占比100%;今年我们共领取各类《随附单》累计8件,21250份。本次活动开展以来,我局共出动执法人员累计300人次,检查销售单位1100家,检查餐饮单位20家,检查进口商2家,为实行酒类流通溯源制度奠定了基础,确保全市人民喝上“放心酒”。同时积极配合农业监察部门对菜市场开展农产品安全大检查,督促菜市场配备专门检测人员,完善农产品残留检测设施和规范操作程序。
四是专项整治。加强对知识产权保护的专项整治,大力查处以假充真、伪造或冒用他人厂名、厂址,伪造或冒用质量标志、地理标志等违法行为,形成打击制售假冒伪劣产品的高压态势。专项整治做到四个100%,即:辖区商标印制业及包装纸箱加工业检查面100%;汽车摩托车配件、建筑工程用材料及“三名”建材等重点商品经销网点检查面100%;食品批发商及仓库、超市、品牌专卖店、化妆品商店及美容业经营用产品检查面100%;城效结合部加工作坊、近三年被查处的制假售假窝点原址原业主检查面100%。加强对瘦肉精的专项整治,选择与信誉好,不添加“瘦肉精”等违禁物的养殖户订购生猪;加强对生猪定点屠宰的整治,建立完善了投诉、举报管理制度,收集畜禽屠宰存在的问题和案件线索,针对突出问题及时调查处理。加强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对全市56座加油站进行抽查,其中,中石化系统加油站23座,中石油6座,社会私营加油站27座。督促建立了隐患整改登记台账;在专项行动中排查出全市加油站安全隐患51处,两批次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37份,其中限期整改文书22份;下达督办函11份。对所检查单位的消防器材和设施、干粉灭火机、泡沫灭火器、消防毯、二氧化碳灭火器、放静电防雷设施等情况均实行造册登记,对全市59家市直法人限上商贸企业和集贸市场、家俱经营等单位同时进行了检查,共下达责令限期整改通知书16份。
五、建立健全法制体系
一是制定“法治机关”规划,结合创建宜昌精神文明单位、全省商务厅系统行风示范单位等活动,将“法治机关”建设纳入本局考核重要内容,做到有目标规划、有保障措施、有检查落实、有考核兑现;二是建设本系统的法治文化,充分利用各种媒体、见义勇为个人、宣传栏阵地和演讲平台,形成本系统法治文化。及时撰写并上传枝江.三峡网各类政务信息,上传总量突破了1000条,其中,法律法规及其解读300多个,还利用枝江商务工作信息、商务简报18期、情况综合等内部刊物,及时总结报道落实市委、政府、维稳办、信访办、安委办、食品办、依法治市办等部门要求的各种汇报材料、总结、计划和布置的调研信息;完成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报告,执法、效能与履责工作总结,行政执法自查报告及自查报告;起草《行政过错追究制》、《行政执法公示制》、《行政处罚调查制》、《自由裁量说明制》等10几项依法行政制度,提供行政执法自查报告,商务执法有关生猪定点屠宰、肉品、酒类、药品食品类、菜市场、成品油市场、废旧回收市场等方面情况材料。三是指定我局年轻干部李洁同志为依法行政联络员,并负责依法行政档案收集整理,工作经费和工作设施齐全有保障,依法行政报表和工作总结均及时上报。四是根据“百名党代表入百企”活动安排,市商务局党组深入中冠纺织企业基层党组织开展联系服务群众等工作。主要是通过座谈了解企业经历数次改制改革后,当前仍然存在的问题和困难,倾听他们的呼声和要求,尽快帮助恢复中冠纺织企业党组织,推进基层党组织普遍实现晋位升级。同时局党组认真对该企业党组织创先争优工作进行点评,实事求是肯定取得的成绩,指出存在的问题,进一步明确今后努力的方向。
六、强化限上企业及市场监管
市商务局兑现市政府政策,对2012年新增的32家和2013年新增的55家限上企业每家奖励了一台电脑,专门用于网上直报和网上信息资源共享;同时还培训了这批企业的统计人员,提高企业经济指标数据的准确性及其统计分析、预测的质量。此外,还将中百、北山、国贸、百佳四家超市和城南、五柳树、马半路三家菜市场纳入2013年枝江市场价格监测点,要求所有监测点每周一次将其经营的主要商品,尤其是关系国计民生重要商品的实时行情及时上报,包括供应数量、品种及其价格,均作详细分析。商务局及时汇总,掌握动态,发现问题及时协调解决,不能解决的及时上报政府和上级业务部门。2013年,全市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纷纷建言献策,为全市商务工作提出了很多很好的批评、建议和意见,需要商务局承办的代表建议共有5个,其中,主办的有4个,会办的1个;政协委员提案共10个,主办的5个,会办的5个。其建议内容主要包括菜市场建设与管理、家政服务、物流园建设、肉品、酒品等食品管理、农贸市场建设、零售市场整治等方面。市商务局接到人大代表们的建议件之后,局长覃传发召集局党组成员和科室负责人,逐一分配任务,并提出办理的具体要求。为了提高办理质量和代表的满意度,副局长王蓉主持全体人员进行了办理程序、办理规范、办理效率的专业培训,用一天时间专门进行了办理答复、征询意见、沟通回访等环节的培训,为提高办理质量与取得较好效果打下了良好基础。经过反复征求意见和积极落实,目前所有建议提案人均已见面沟通并觉得满意,所有办理情况均已形成书面答复。今后,我们将进一步加强商务执法,创新工作方式,扎实做好依法治商、规范经营工作,为促进全市经济和社会和谐发展做出应有的贡献。
2.商务局依法行政建设 篇二
一、严格执行法律
合法行政是指行政机关的所有权力都来源于法律, 都是由法律明确规定的。法律没有赋予行政机关的权力, 行政机关就不得行使, 这是依法行政的最基本的要求。项目建设的进行包含建设项目的审批、土地的供应及建设项目的具体施工等多个环节, 这些环节的实施又涉及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城乡规划局、建设委员会、环境保护局、国土资源局等多个政府部门, 这些政府部门在行使行政权力时要严格依照《行政许可法》《城乡规划法》《土地管理法》《环境保护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土地管理法》《土地管理实施条例》《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建筑法》《招投标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 严格遵守自己的法定权限, 做到合法行政, 不要违反法律规定超越法定权限行使权力, 也不要规避法律规定变相超越法定权限行使权力。
在项目建设过程中, 除了政府部门要自觉做到合法行政外, 检察机关等法律监督部门也要加强法律监督, 尤其要加强对一些大项目建设中资金使用、规划审批、土地挂牌、工程招投标的法律监督, 严肃查办职务犯罪行为, 确保政府资金安全运行、项目建设优质高效。
二、正确适用自由裁量权
行政自由裁量权的广泛存在, 要求行政机关在行使行政权力时不仅要做到合法行政也要做到合理行政。做到合理行政应当注意遵循以下三方面原则。
首先, 要遵循公平、公正原则。行使行政权力时要平等对待行政相对人, 相同情况同等对待, 不同情况差别对待。
其次, 要遵循考虑相关因素原则。行使行政自由裁量权时, 只能考虑符合立法目的的各种因素, 不得考虑不相关因素。如在房屋拆迁补偿过程中, 被拆迁人是否为有照房屋, 房屋性质、面积的大小是应当考虑的因素, 而被拆迁人与政府工作人员关系的亲疏远近则是不应该考虑的因素。
最后, 要遵循比例原则。行政机关采取的措施和手段应当是必要、适当的;行政机关实施行政管理可以采用多种方式实现行政目的, 应当避免采用损害当事人权益的方式。同样是在房屋拆迁工作中, 强制拆迁的适用就一定要慎重。能够通过耐心、细致的劝说工作达到拆迁目的, 就不要适用强制拆迁, 毕竟强制拆迁的工作方式容易损害当事人的权益, 激化矛盾, 影响社会和谐。
三、遵循法定程序
依法行政的实现是需要一系列行政程序制度保障的, 没有这些制度保障, 腐败和偏私将是不可避免的。因此, 依法行政的一项重要要求就是程序正当。程序正当是指行政机关行使权力的方式、方法、步骤和时限等程序要公开、公平、合理, 法律规定的程序不能删减, 顺序不能颠倒, 违反程序要承担责任。目前, 我们还没有一部专门的行政程序法, 单行的行政程序法律制度主要有《行政处罚法》《行政许可法》《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 在项目建设过程中, 执法部门要认真执行这些法律、法规, 严格按照法定程序行使行政权力, 力争做到程序公开、公平、合理。同时, 要格外注重做好信息公开工作。
首先, 公开内容要全面。项目主管部门和建设单位要将项目审批、核准和监管信息、建设项目招标信息、招标过程、施工工程管理、合同履约情况、质量安全检查和竣工验收结果等情况全部公开, 公开的内容要细致、真实、全面。
其次, 信息更新要及时。根据项目进展的进度, 及时更新扩大公开内容, 做到项目进展到哪里, 公开内容就更新到哪里。
最后, 公开形式要高效。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的信息公开途径, 采取多种方式公开项目建设信息, 尤其要注重采用那些容易被群众获取的高效的信息公开途径, 如政府网站、新闻发布会及新闻媒体, 通过这些高效信息公开途径的使用, 提高项目建设信息公开的质量。
四、提高行政效率
行政机关实施行政管理, 应当遵守法定时限, 积极履行法定职责, 提高办事效率, 提供优质服务, 方便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高效便民的核心内容是提高行政效率, 通过提高行政效率为行政相对人提供方便。行政机关在提高行政效率的过程中要正确认识遵守法定程序和提高行政效率两者之间的关系。有人认为法定程序复杂、繁琐, 束缚了政府的手脚, 影响了行政效率的提高, 这是一种错误的认识。遵守行政程序不仅不会影响行政效率的提高, 还会对其起到促进作用。首先, 预先设定的行政程序的存在, 为行政行为实施提供了现成可用的方式、步骤和手段, 节省了临时寻求处理方式的时间, 有利于行政主体及时有效地处理行政事务。[1]其次, 严格遵守法定程序实施行政行为还可以保护行政机关免受行政相对人缠讼的干扰, 减少纠纷和矛盾, 这将再次保障行政效率的提高。
五、加强诚信政府建设
诚实守信不仅是每个公民、法人从事民事活动的行为准则, 也是对政府机关依法行政提出的一项基本要求。非因法定事由并经法定程序, 行政机关不得撤销、变更已经生效的行政决定;因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或者其他法定事由需要撤回或者变更行政决定的, 应当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进行, 并对行政管理相对人因此而受到的财产损失依法予以补偿。近几年来, 我国政府部门因为诚信问题也多次受到质疑, 如云南的“躲猫猫”事件、杭州的“70码”事件以及上海的“钓鱼执法”事件。政府的诚信缺失在影响到其自身的权威和形象的同时, 也会弱化整个民族的诚信意识, 从而降低社会的整体信用度。
哈尔滨市在项目建设过程中要加强政府诚信建设应当做好以下工作: 首先, 大力加强政府作风建设, 培育和加强政府公务人员的诚信品质、诚信观念、诚信意识, 打造诚信政府形象。其次, 要建立政府信用评价机制, 建立政府公务人员的诚信记录, 将诚信记录作为公务员考核、任免的依据, 以此来惩戒失信, 激励守信。最后, 要大力推进勤政廉政建设, 加强反腐倡廉工作。旗帜鲜明地反对、惩治和预防腐败, 加大行政监察、审计监督和行风建设力度, 努力建设一支廉洁奉公、勤政为民、作风优良的公务员队伍。[2]
六、完备救济制度
权责统一主要是指行政机关违法或者不当行使职权, 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造成相对人损失的, 行政机关要承担赔偿责任。权责统一这一要求的实现要求建立完备的救济体系。完备的救济体系是依法行政的根本保障。我国通过制定《行政诉讼法》《国家赔偿法》《行政复议法》等法律, 创设了司法救济、行政救济和信访救济等救济形式, 但因我国依法行政建设起步晚, 起点低, 各种救济形式尚不够完善, 运行的效果也还不能令人满意。哈尔滨市在项目建设的过程中要不断加强各种救济手段的运用, 畅通救济渠道, 依法及时化解行政争议, 维护社会稳定, 其中要格外重视发挥信访的救济作用。在复议、诉讼和信访几种制度形式中, 复议、诉讼制度有时限和审级的限制, 所以行政相对人往往愿意选择通过信访的方式来救济自己的权利。目前, 在信访的过程中, 经常出现行政相对人多部门信访、多级信访的情况, 为此我们应当规范信访制度, 提高这一制度的规范性、可行性。 第一, 多部门共同出具信访意见, 避免多部门上访。 行政相对人在信访的过程中往往存在着同时向多个部门信访的情况, 因为各个部门给予的答复不同, 所以最终形成缠访的情况。因此我们的政府部门在接待信访时, 应当由与信访有关的多个政府部门共同出具一份处理意见, 例如, 拆迁信访中就要有土地管理部门、规划部门、拆迁指挥办公室等多个政府部门共同出具统一的信访意见, 这可以避免同一拆迁户到多个部门信访情况的出现, 提高行政救济制度的效率、减少行政资源的浪费。 第二, 提高信访处理意见质量, 减少多级上访。目前很多信访人在信访的过程中都出现了多级信访的情况, 区 (县) 里信访、市里信访、省里信访、中央信访, 无休无止。地方政府频繁到北京接访浪费了巨大的人力、物力和财力, 而接访的出现又变相鼓励了信访人的多级多次信访。为此, 我们的信访部门应当注重提高信访处理意见的质量, 通过出具符合法理情理的信访意见以及耐心细致的说服劝导工作, 争取做到在基层信访部门解决行政争议, 减少多级上访情况的出现。
摘要:《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中对依法行政提出六项基本要求:合法行政、合理行政、程序正当、高效便民、诚实守信、权责统一。哈尔滨市的政府部门在项目建设的过程中也要按照这些基本要求实施行政行为, 通过依法行政, 推进项目建设的顺利实施。其中, 政府部门尤其要做好信息公开工作、诚信政府建设工作以及信访工作。
关键词:信息公开,诚信政府,信访,依法行政
参考文献
[1]张晓芝.加快行政程序法律制度建设[N].光明日报, 2003-10-07.
3.商务局依法行政建设 篇三
关键词:商务执法 案例 分析 点评
本文就X县商务局日常监督检查发现并立案查处较为典型的成品油案件为例,探讨将法治精神融会贯通于每一起商务案件的处置行为中,推进商务综合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提高行政执法能力,切实履行法定职责,有效打击商务领域的各种违法违规行为,维护市场经济秩序,促进社会经济更好更快发展。
一、案件事实
(一)现场检查
2014年11月7日X县商务局执法人员在出示执法证件后,依法对“X县**加油站”提供的2014年1-9月份的会计凭证进行查阅。经现场查询《全国石油市场管理系统》批发企业名录,发现有关会计凭证涉及的“***能源(福建)有限公司”和“莆田市**石油有限公司”不具有成品油批发资格。当事人的行为涉嫌违反商务部《成品油市场管理办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的规定。执法人员根据现场检查情况,依法对涉嫌违法事实进行了现场取证:一是提取了该站相关证照(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合伙企业营业执照、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二是提取该站执行事务合伙人身份证复印件;三是提取相关业务增值税发票复印件;四是制作了现场检查笔录,执行事务合伙人对现场检查结果未提出异议,现场签章确认。
(二)立案
11月7日当天,商务执法大队制作了《立案审批表》,经商务局领导批准对该涉嫌违法行为进行立案,并将立案通知书送达该站执行事务合伙人手中。
(三)询问调查
11月8日,执法员通知该站执行事务合伙人到执法大队接受询问调查,并制作询问调查笔录。经对当事人询问调查,当事人承认以下事实:一是xx 加油站确实从发票所示的销货单位购入成品油;二是确认二家销货公司不具有成品油批发经营资格;三是xx 加油站对所询问的内容没有异议,没有其他相关情况需要说明或补充。
(四)核实
2014年11月15日,收到福建省商务厅回函核实:“***能源(福建)有限公司”和“莆田市**石油有限公司” 两家企业不具有成品油批发经营资格。
(五)案件处理
2014年11月24日,执法人员制作了案件调查终结报告,形成调查结论及处理意见。县商务局核审机构对该案的事实、理由、依据以及办案程序、处理意见进行了核审,并报局负责人,经局领导批准后,办案人员启动行政处罚程序。2014年12月1日,我局办案人员依法向当事人送达了《行政处罚告知书》(X商 罚告字〔2014〕第1号),告知拟作出行政处罚的事实、理由、依据、内容及证据,并告知其陈述、申辩和听证的权利。法定期限内,**加油站放弃了陈述、申辩的权利。
二、法律适用
(一)定性依据
商务部《成品油市场管理办法》第三十九条:“成品油零售企业应当从具有成品油批发经营资格的企业购进成品油……”。
(二)处罚依据
商务部《成品油市场管理办法》第四十三条:“成品油经营企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法律、法规有具体规定的,从其规定;如法律、法规未做规定的,由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商务主管部门视情节依法给予警告、责令停业整顿、处违法所得3 倍以下或30000 元以下罚款处罚:……(八)成品油零售企业从不具有成品油批发经营资格的企业购进成品油的;……。”
三、决定结果
2014年12月15日,经X县商务局案审委员会决定,对**加油站作出如下行政处罚:处罚款人民币贰万元整。执法人员制作了《行政处罚决定书》(X商 罚字〔2014〕第1号),2014年12月17日,X县商务局采取直接送达的方式,将《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加油站,该加油站执行事务合伙人在《送达回证》上签字确认。2015年1月6日,当事人未按期缴款,X县商务局采取直接送达的方式,将《罚款催缴通知书》(X商 催字〔2015〕第1号)送达**加油站,该加油站执行事务合伙人在《送达回证》上签字确认。2015年1月12日,当事人到我局财务领取了《福建省非税收入一般缴款书》,到银行自动交纳了贰万元罚款,并到商务局财务换取《福建省行政罚款收据》。
四、理由说明
(一)对证据采信理由的说明
X县商务局对该案的调查取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商务部《商务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的有关规定,本案所有证据均经当事人签字确认,并有两名执法人员签名,相互印证了当事人从不具有成品油批发经营资格的企业购进成品油的违法事实,其记载的内容与本案事实密切相关,且本局已在调查终结时向当事人逐一出示,经当事人辨认无误后,就证据事项听取了当事人的意见,当事人并无异议,本局予以采信。
(二)对决定裁量理由的说明
关于xx 加油站从不具有成品油批发经营资格的企业购进成品油的行为的罚款数额问题,商务部《成品油市场管理办法》第四十三条规定:“由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商务主管部门视情节依法给予警告、责令停业整顿、处违法所得3倍以下或30000元以下罚款处罚。”依照《三明市商务局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细化标准》第六条规定,购进油量15吨以上的责令停业整顿或2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鉴于当事人对自己违法购进成品油行为认识态度较好,能积极主动配合执法人员的调查,又尚属初犯,X县商务局集体研究决定给予xx 加油站如下行政处罚:处罚款人民币贰万元整。
五、权利告知
xx 加油站如不服行政处罚决定,可自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 60 日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的规定,向三明市商务局或X县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3个月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的规定,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逾期不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又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X县商务局将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六、案件点评
通过对本案的办理,我们有以下三个方面的体会:
(一)第一时间锁定证据是关键
商务局执法人员对本次日常检查中发现本案这一类型的7家加油站同时立案查处,而顺利办结案件的关键环节,是执法人员善于捕捉当事人的会计资料,作为案件的重要突破口,调取了当事人购进成品油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在第一时间复印涉嫌违法购进成品油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并经当事人确认,其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明确记载了销货方、购货方、货物的品种、数量、价格等详细信息,这样就锁定了当事人从不具有批发成品油资质的企业购入成品油的违法违规行为的证据,以防当事人转移或销毁证据;如遇一些较狡猾的经营者,为逃避执法人员的检查与法律制裁,根本不记入财务账册,就必须通过反查销货方的财务账册或从国税局的发票管理系统入手,揪出狐狸的尾巴,迅速查清违法违规事实,甚至在当事人毫无察觉的情况下,取得其违法违规经营的第一手证据。
(二)完善的商务执法业务管理系统是法治保障
一是规范了执法程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和《商务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的相关规定,系统中监督检查信息按责转办、执法流程管理、在线台账记录实时添加、填写执法记录等,实现对执法业务全过程在线管理。建立健全了巡查、立案、调查、听证、作出行政处罚决定、行政复议等制度,规范了取证、鉴定、检测、查封、扣押等办案程序,逐步实现执法依据、权限、程序和办案结果四公开,主动接受社会公众监督。在本次成品油日常监督检查中,首次实行网上办案,在较短时间内实现了对7起案件的登记、立案、调查到结束的高效办理。
二是统一了执法文书。根据商务部《商务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统一了办理案件各环节所有法律文书的格式,并规范了填制方式。
三是按责转办。执法人员于2015年1月14日制作了案件移送函,由销货单位属地有管辖权的商务管理部门,对销货单位作进一步审理,有效打击源头成品油批发企业的违法违规行为,从而确保了成品油市场有序运行。
(三)处罚是手段,教育是目的
行政执法要以教育为主,处罚为辅,处罚只是手段,教育才是最终目的。在行政执法工作中,只有坚持“教育为主,处罚为辅,教育和处罚相结合”;坚持依法行政,建立法治经济,切实履行法定职责,有效打击商务领域的各种违法违规行为,既维护了我们的执法权威又维护了市场经济秩序,促进社会经济更好更快发展。
参考文献:
[1]马怀德.依法行政的基本要求[M].北京:北京教育(高教版),2004(10)
[2]傅思明主编.中国依法行政的理论与实践[M].北京:中国检察出版社,2002
[3]福建省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编.行政执法理论与实务[M].厦门:厦门大学出版社
[4]商务部.商务行政处罚程序规定[Z].2012
4.区商务局依法行政工作总结 篇四
一是进一步提高对食品安全工作的认识,增强对工作的使命感和紧迫感。
食品安全工作时一项长期的工作,是事关人民群众和广大消费者生命健康的工作,是区委区政府各项重点工作中的重中之重,是构建和谐社会和建设幸福美好新麦积的重要组成部分,我们必须要树立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以更加饱满的工作热情和更加扎实奋进的工作作风,立足做好本职工作,严格按照各级各部门有关食品安全工作的要求和部署,严格落实区委区政府年初下达的.既定目标任务,以更加紧迫的责任感,以更加重大的使命感,立足全区区情实际,努力克服各种消极懈怠、思路不清、重视不够、推诿拖延、麻痹大意等各种不良思想的影响,把思想和认识统一到区委区政府和各食品安全工作部门的思想上来,投入到食品安全监管的工作中去。
二是进一步转变工作思路和方式,提升工作能力和水平。
食品安全工作任务重,责任大。我局承担的酒类管理、肉品管理和蔬菜流通管理工作面临新形势、新情况、新问题,这就要求我们必须不断地与时俱进,认真学习,提升个人工作能力和素质,不断增强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才能适应新形势、新要求,迎接新挑战。要多举措下大力气解决一些长期存在食品安全监管方面的问题,从源头上治理,解决后顾之忧和安全隐患。要不断的创新工作方式方法,主动收集社会举报和投诉,对当前工作提出的一些要求、意见和宝贵的建议,为今后工作顺利高效开展打下坚实的基础。要吸收借鉴一些食品安全监管方面的好经验、好做法并加以消化吸收运用。
三是加强宣传教育,动员全社会全员参与,形成强大地合力。
食品安全工作时一项量大面广、覆盖性强的工作,只有不断加强从业者教育培训,提高思想认识和个人素质,才能从源头上治理和根治安全隐患,消除不良影响。要努力动员全社会全体消费者共同参与识别、检测、监督,形成良好地舆论和工作氛围,才能让消费者满意和放心,增强对工作的认可度和满意度,更好的开展工作。
四是持之以恒的开展大检查工作,全面强化管理。
5.商务局行政程序年自查报告 篇五
一、加强领导,健全机构,明确责任
根据区法制办的总体要求,专门组织召开会议,认真领会落实行政程序工作的有关文件精神,安排部署商务系统行政程序工作,进一步规范行政程序,推进我局依法行政。一是领导重视到位。以局长为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为副组长,机关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行政程序工作领导小组,全面部署2013年商务系统行政程序工作。二是责任落实到位。按照立足现实、细化职责、重在落实的方针,建立健全行政程序建设责任制,强化责任意识,切实担负起贯彻落实《规定》、加强行政程序建设第一责任人的责任,一级抓一级,逐级抓落实。明确工作责任,保证全面工作有人管,具体工作有人抓,形成了上下联动,层层负责,职责明确,责任到人的良好局面,为各项应急工作的深入开展提供了有力的组织保障。
二、完善机制,健全制度,落实措施
一是完善行政程序建设。深入贯彻落实《关于印发<区行政程序年活动工作方案>的通知》,制定、修改和完善本级本部门的工作规则。加强合法性审查,重点落实好规范性文件“三统一”制度,完善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对规范性文件进行统一登记、统一编号、统一公布。按照区府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工作的要求,认真做好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继续抓好行政强制法的宣传贯彻,及时梳理和公布行政强制实施主体及事项,严格遵守行政强制程序,建立健全配套措施,确保行政强制法的各项规定落到实处。二是强化配套制度建设。根据“行政程序年”活动要求,健全完善行政程序建设的长效机制,进一步完善行政执法约谈制度,切实加强社会各界对行政执法行为的监督。
三、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注重提升依法行政能力
行政执法工作开展以来,我局始终把队伍建设和提高行政执法管理能力作为一项重要的基础性工作来抓。一是加强管理。狠抓行政执法纪律和职业道德教育,全面提高行政执法人员素质。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制度。行政执法人员按照规定,经统一培训、考试取得行政执法证件,持证上岗;未取得行政执法证件的,不得从事行政执法活动。继续完善统一的行政执法人员信息化管理体系,对行政执法人员实施网上动态管理。二是加强执法监督。加大对行政执法行为的监督检查力度,围绕商务热点、难点问题及重要法律法规的实施情况,进行专项监督检查。对执法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时监督处理,规范行政秩序,确保依法行政。
四、认真提高行政执法效率,努力把各项规定落到实处
一是提高行政执法效率。行政执法事项必须在法定期限内办结;没有规定期限的,实行限时办结制。行政机关对办理期限作出明确承诺的,应当在承诺期限内办结。行政执法科室和执法人员都要认真遵守、坚决执行,并通过优化工作流程,缩短办事时限,提高办事效率,提供优质高效的执法服务。二是严格规范行政强制实施行为。各科室、单位要结合实际,进一步规范行政强制行为,完善行政强制流程,建立健全相关配套制度,大力提高行政执法水平。
6.商务局行政执法工作总结 篇六
2010年,我局行政执法综合办公室工作坚持以人为本,按照健全机制,强化队伍,规范管理的要求,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加大执法工作力度,取得了较好的成绩。现汇报如下:
一、2010工作完成情况
全执法人员约检查成品油及酒类流通市场300余次;完成酒类经营企业备案350余家,超额16.6%完成任务(任务数300家);召开酒类经营商业务培训二次,参会人员约130人次;城关酒类经营户备案率达到99%,乡镇酒类经营户备案率达到88%;《随附单》超市使用率达100%,代理商使用率达90%以上;全招商引资完成2000余万元,编制项目可研报告3份(其中发改委备案一家),全年上报各网站信息200余条(发表在亳州报信息一条),均超额完成年初任务。共查处成品油案件25件,完成成品油执法罚款60000元(任务90000元),酒类商品执法过程中,共查处无证无照经营户30余户,暂扣酒类商品100余箱,到位罚款4000元,有效净化了酒类流通市场,得到大部分代理商及经营户的认可。同时,按照商务厅的文件精神,执法室组织人员编制了蒙城县商务综合执法试点县的申报工作,取得阶段性的工作成果。在文明创建期间,执法室工作人员以饱满的热情,端正的工作作风,任劳任怨的工作态度,圆满完
成值班巡逻任务,得到领导和局其他工作人员的好评。
二、加强队伍建设,全面提高执法人员素质
为切实提高执法人员的业务素质和执法水平,我们始终把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和法律培训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根据我局工作实际,结合省商务厅组织的执法资格培训,先后集中组织学习了《行政处罚法》、《行政许可法》、《行政复议法》、《生猪屠宰管理条例》、《酒类流通管理办法》。组织了全县范围内酒类批发商进行酒类流通管理业务培训。同时,加强了专业执法队伍建设,健全了商务综合执法办公室机构,调整了部分执法人员,充实了执法力量。
三、加大执法力度,确保商务法律法规有效实施
一是加大了宣传和普法力度,做到“宣传与教育”相结合。今年以来,举办了2次酒类经营人员法律法规培训班,印发培训及宣传资料600余份;二是规范了执法行为,加大了执法力度,做到“管理与处罚相结合”。以强化酒类市场准入制度,严格酒类流通管理为重点,加大了酒类管理执法力度。加大对成品油企业安全检查力度,执法室共出动人员及车辆50余次,下达《限期整改通知书》40余份。
四、规范了执法行为,提高行政执法质量
建立健全了执法制度。对成品油和酒类执法工作,从立案、调查取证、做出处理决定、执行等各个环节,都制定了一整套
规章制度,并严格遵照执行。加强了对执法人员的管理,一律持证挂牌上岗、亮证执法。对行政处罚,从立案、调查取证到审核处理各个环节都严格依法办事。今年以来,我局办理的行政处罚案件,没有一起复议、上诉案,无复议变更处罚、上诉败诉案件,无错案、无执法违法办案现象,规范了执法文书制作和执法档案管理,对执法文书及时整理归档。
商务局执法室
7.加强政府行政能力建设 篇七
对于“政府行政能力”概念的阐述, 各国学者做出过见仁见智的概括, 大致可以从以政府职能、政府与社会发展关联性、政府环境、政府功能等几个方面理解。本文将政府行政能力理解为:在一定的时代发展背景下, 处于各个层面的政府及政府工作人员依据法定职能和自身权力, 通过制定政策和组织动员, 运用适当的行政手段, 主动适应行政环境, 实现政府行政职能与目标的能力。
二、政府行政能力的内涵和特点
(一) 政府行政能力的内涵。
从政府履行公共职能的角度, 政府行政能力包括:社会资源汲取能力、社会控制能力、社会平衡能力、社会服务能力和社会适应能力等。资源汲取能力包括财政汲取能力、人力汲取能力、信息汲取能力等;控制能力主要表现为社会经济发展的宏观调控、维持社会稳定和保卫国家安全等能力;平衡能力通过政府制定社会资源和价值再分配政策并开展这方面的有关活动表现出来的;服务能力通常包括服务社会的能力、服务公民的能力、服务企业的能力、服务市场的能力等;适应能力主要包括政府的制度创新能力和政策创新能力。
(二) 政府行政能力的特点。
第一, 政治性。国家的阶级性决定了政府的阶级性, 政府的行政活动体现的是统治阶级的意志。政府行政能力是政府完成统治阶级交给的任务的能力, 因此政府行政能力具有显著的政治性;第二, 管理性。政府承担着管理国家事务、公共事务和自身内部事务的管理职能, 而政府行政能力是通过具体的管理过程体现的, 因而政府行政能力具有管理性;第三, 服务性。政府行政能力高低的直接表现就在于政府为社会提供的服务质量、服务层次和服务范围上, 因而服务性也是政府行政能力的一大特点;第四, 动态性。随着时代的发展, 政府行政能力的内涵也不断发展变化, 表现出显著的动态性和发展性, 即政府行政能力建设必须与时俱进;第五, 有限性。政府并不是无所不包、无所不管的“全能型政府”, 政府只有在应当管、管得了、管得好的行政活动中实现政府的行政目标, 在政府与社会互动关系中实现政府的职能。
三、我国政府行政能力现状
总体上说, 我国政府行政能力显得既强大又脆弱, 即行政权力的强大和行政效率低下导致行政能力脆弱。具体从以下三个方面对政府行政能力作出具体的分析:
(一) 政府的权威程度方面。
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逐步建立和完善, 民众对政府的认同和信任也会随着思想观念的更新而发生极大的改变。同时, 民众行为的自由性、主动性会在一定程度上淡化民众对政府的依附和认同, 即我国政府正面临着的“权威危机”。
(二) 政府的法治程度方面。
目前, 我国政府的法治程度偏低:一方面由于我国的行政法制尚不完善, 行政活动中出现了一些无法可依的现象;另一方面法治环境恶化导致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的现象时有发生, 这不仅违背了社会主义法制行政的基本精神和根本要求, 影响了行政机关公正执法和有效行政, 更重要的是严重损害了行政机关在群众中的形象, 不利于我国的政治文明建设和社会主义优越性的发挥。
(三) 政府的透明程度方面。
透明度是政府行政能力现代化的标志。当前, 我国一些政府部门的透明度比较低, 一些行政文件仍被作为“内部规定”, 有的还利用信息垄断进行寻租。一些地方在政绩上弄虚作假, 对出现的问题“捂盖子”, 对中央“报喜不报忧”。因信息不透明所产生的“私吞”法律现象也比较严重。“上有政策, 下有对策”, 中央政策到不了基层, 已经成为某些地方政府部门的一大顽症。
四、提高行政能力的途径
为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构建和谐社会的目标, 我国必须加强政府行政能力建设。总体上讲, 当前我国的社会转型一方面在弱化政府行政能力;另一方面又强烈需求政府行政能力的提升。因此, 提升政府行政能力是适应社会转型对政府提出的新要求。
(一) 依法行政。
一是行政立法。加强经济调节、市场监管方面的立法, 重视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方面的立法, 高度重视人民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的立法, 并着力提高立法质量;二是行政执法。要重点解决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和多头执法、交叉执法等问题;三是执法监督。依法行政要落到实处, 就必须严格实行执法责任制和执法过错追究制;四是提高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依法行政的观念和能力, 提高公务员依法行政的观念和能力。
(二) 提高公务员队伍素质。
目前, 我国公务员的知识素质结构还不太合理, 政府公务员的行政理念中“官本位”意识浓厚, 人治色彩严重, 缺乏法治意识和服务理念。要重点提高公务员总揽全局、科学决策、开拓创新等能力, 不断增强公务员依法行政的理念, 培养和提升公务员的效率观念、公平观念和服务观念。
(三) 转变政府职能, 创建服务型政府。
要实现政府权力和责任的“归位”, 扭转政府“越位”、“缺位”、“错位”现象;要理顺政府与市场、社会的关系, 实现政企分开、政事分开, 使各级政府的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的职能基本到位。政府能力的提升应致力于政府提供公共服务能力的提升, 以提供“优质、高效”的公共服务为宗旨, 创建服务型政府。
(四) 理顺政府体制。
第一, 加强和改善党的领导, 协调各个公共权利主体的关系。在坚持党的领导地位的同时, 充分发挥人大、政府、政协以及人民团体和其他方面的职能作用;第二, 健全纵向权力转移机制。这就要求打破传统的“下放——上收——再下放——再上收”的循环模式, 在提升中央政府的权威及其宏观调控能力的前提下, 建构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的优势互补关系;第三, 健全政府内部横向协调机制。通过组织立法的形式合理规范与调整部门职能, 对权力关系和利益关系进行明确划分, 减少因内部摩擦而带来的行政能力的无谓损耗。
(五) 提高政府行政决策能力。
首先, 健全行政决策机制。科学、合理地界定各级政府、政府各部门的行政决策权, 完善政府内部决策规则, 建立健全公众参与、专家论证和政府决定相结合的行政决策机制;其次, 完善行政决策程序。除依法应当保密的外, 决策事项、依据和结果要公开, 公众有权查阅;最后, 建立健全决策跟踪反馈和责任追究制度。定期对决策的执行情况进行跟踪与反馈, 并适时调整和完善有关决策, 建立健全决策责任追究制度, 实现决策权和决策责任相统一。
(六) 提升政府行政的透明度。
一方面各级政府通过全面推广电子政务, 构筑数字化政府, 推进政务公开建设;另一方面各级政府也都以尽量民主、公开的方式运作, 逐步完善政务信息公开的制度化建设, 改进过去政府与企业、个人之间信息不对称状况, 使公众和企业平等地知悉和享用政府资源。
总之, 政府行政能力的提升, 是实现社会进步不可或缺的资源, 是国家竞争力和国家持续发展能力的基本组成部分, 是决定一国经济发展、社会稳定的决定性因素之一。因此, 积极、合理地推进我国政府行政能力建设, 对我国的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具有至关重要的意义。
参考文献
[1]杨贵言.政府行政能力问题研究综述[J].甘肃社会科学, 2008.2.
[2]魏峰.关于提高政府行政能力的思考[J].湖北大学成人教育学院学报, 2006.
8.加强听证制度建设,推进依法行政 篇八
关键词:公民参与;听证制度;行政建设
一、我们不仅强调要保证公民的参与权,而且还要保证公民的有效参与,即公民参与后能充分有效地发挥其参与的作用
有时候,看起来是请了人参与讨论,但问题并不能有效解决。一个国家、一个地区的重大事务,当然需要更多的人参与,集思广益,择善而从总是好事情。但是,管理事务是需要分层次性的,分专业性的。好多事情并不是凭人多士气高就能办好的。如关于卫星上天、西部开发、南水北调等这样的事情恐怕只能依靠各方面的专家反复研究比较,政府才能最终拍板。而对老百姓熟悉的类似就业、医疗、住房、物业管理、养老保险、社会治安等方面的问题,认真听听他们的意见,或许更有成效。我国1996年颁布的《行政处罚法》首次设立了行政听证制度,1997年颁布的《价格法》对行政机关如何组织好听证会,从内容到程序均做了明确规定,特别是我国的《立法法》把行政管理工作中的听证程序也引入其中,并取得了初步成效。2004年7月1日起施行的《行政许可法》,以专节对听证问题做出了详细而具体的规定,进一步深化了人们对行政程序重要性的认识。
二、在行政工作中,充分利用听证程序,有其积极的意义
因为听证制度可以最大程度地保障依法行政的公正性,有利于保障行政工作的科学性、可操作性,降低行政工作成本。而目前我市在落实行政工作中的听证制度上尚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对在行政工作中是否要组织听证会,听证程序在什么工作环节中切入,如何组织听证会不清楚。其主要原因是行政局的主管领导及相关科室工作人员对相关的法律、法规及规章掌握的不清楚或不详实,所以在工作中无法运用听证会这一行政手段,不能做到依法行政。
(2)在依法行政工作过程中,对必须听证的许可范围辩晰不清。有的行政机关对于《行政许可法》和相关部门规定的“对于许可听证的涉及公共利益的重大行政许可事项”和“直接涉及申请人与他人之间重大利益关系”两个关键性概念不清楚,所以有的行政机关在应组织听证会时,不能有效有序的组织听证会,往往造成工作被动,扩大依法行政成本。
(3)听证人选代表确定缺乏层面性。有的听证会可就单项事宜,组织听证人选代表时可单一化,但有的听证会就不能,如价格听证会、城区拆迁、改造听证会,在确定听证人选代表时就要注意到各个层面的人选,因为有的行政许可行为,面对着各种社会成员,涉及到各个利益群体,这些成员或是基于个人重大利益或是基于社会公共利益来进行发表意见,只有这样,才能倾听到各种不同的声音,各种不同的意见。这样,行政行为被许可后,容易被重大利益者所接受,有利于它的推行,对创造和谐霸州、稳定社会秩序有着重大意义。
三、结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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