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对我国的启示

2024-10-18

日本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对我国的启示(共8篇)

1.日本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对我国的启示 篇一

日本《食育基本法》述评及其对我国中小学开展食育的启示

摘 要:日本《食育基本法》是在二战后日本国民饮食混乱、营养摄取不均衡,出现工厂食品安全问题的背景下出台的,该法旨在确保日本国民身心健全。文章对日本中小学食育的特点进行总结分析,并借鉴有益的经验,希望对我国的中小学校食育工作提供一些建议与启示。

关键词:《食育基本法》;中小学;启示

“食育”一词最早于1896年由日本养生学家石冢左玄在其著作《食物养生法》中提出,指出“体育、智育、才育即是食育”[1]。我国学者对日本的“食育”定义进行扩充:食育,即饮食行为教育,它不同于单一的营养教育或健康教育,包括营养知识、环保知识、饮食习惯等方面的教育,还延伸到人生观和价值观的培养[2]。因为饮食知识和习惯伴随着人的一生,影响人们的体质健康,因此食育是终身教育。在日本,中小学食育作为一种独特的教育模式,受到日本法律的保护及指导,且经过多年发展,日本食育已具有相对完善的体系。我国现阶段中小学的食育工作还处在一个新兴阶段,本文通过分析解读日本《食育基本法》并总结其有益经验,希望提高我国国民对于食育的了解与重视,为我国的学校食育提供一些建议与启示。

一、出台背景与内容

(一)出台背景

日本在明治时期便有了食育的概念,不过在这个词语诞生之前,日本就存在着食育思想与文化的传统。食育这一理念在战国时期武士阶级的家庭教育中表现得尤为明显,他们主要通过限制饮食的奢侈程度培养简单朴素的生活习惯,限制饮酒量避免酒后失态以维持良好的人际关系等。但那时的食育理念还没有如今这么丰富,影响这么广,食育在日本的普及经历了漫长岁月[3]。食育再一次受到重视是在二战后初期,受到本土及海外战争的影响,战后食物自给率低,日本国民饱受饥饿的痛苦,人体所需基本营养普遍不足。日本政府为了加强国民体质,提出了“一杯牛奶,强壮一个民族”“多摄取油脂”的口号并获得了一些效果。但是单纯的营养补给,并没有让日本国民对食育产生足够重视。随着生活水平不断提高,儿童饮食问题又引起社会关注,包括营养不均衡,油脂摄取过多,蔬菜摄取过少,肥胖比例不断上升以及传统饮食文化传承机制丧失等,这都给日本学校科学健康饮食教育提出新的挑战。当时社会上还出现了一系列工厂食品造假的问题,如有的食品中含有未经许可的添加剂;进口牛肉检测不达标等危害人们健康的事件。随着战后日本社会的快速发展,女性开始进入职场,国外食物也不断传到日本,对日本饮食文化造成一定冲击,家庭饮食生活发生转变[4]。鉴于此,食育再次受到重视,为解决上述问题,2005年6月10日,日本政府向第一百六十二届国会提出《食育基本法》获得通过,七天后正式颁布,并于2006年7月15日开始实施。

(二)主要内容

《食育基本法》由前言、正文、附录三部分构成,其中正文分为四部分:总则(第 1~15 条)、食育推广基本计划等(第16~18 条)、基本实施策略(第 19~25条)、食育推广会议细则等(第 26~33 条)。

该法前言中规定,食育是生存之本,是智育、德育和体育的基础,要通过国家建立法律法规的方式,保障学校、家庭、地方公共团体等承担不同的责任,加强对食育计划的推行,并给予相应的指导,给日本国民提供健康科学的饮食教育,使食育理念深入人心,从而实现国民身心健全的目标。[5]

总则中阐述了食育的基本理念:一是促进国民身心的健康及人性的养成;二是对食物要充满感激之情;三是积极推广食育运动;四是儿童的父母及其保护者,需明白家庭对于饮食教育的重要性;五是国民必须利用各种机会亲自参与实践饮食教育;六是关注粮食生产者和消费者的交流,以提高粮食自给率;七是确保食品安全。

食育推广基本计划中涉及实施食育政策的基本方针,自发性的食育推进活动的事项,都道府以及市区街道食育推进计划。

为了推动食育的有效开展,《食育基本法》还介绍了其基本实施策略。其一是饮食教育在家庭的推广,政府及地方公共团体在亲子共同参加的料理活动中提供启发性的健康知识和营养知识,及提供相应资讯。其二是饮食教育在学校的推进,政府协助学校制定相关制度,培养食育指导教师。其三是饮食改善措施的推进,中央政府及地方公共团体,为提高国民身体素质,应采取必要支援措施,如制定并推行健全的饮食方针、对饮食教育进行医学方面的指导等。其四是支持优良饮食文化的传承活动,政府及地方公共团体对于优良饮食文化的传承活动,应采取必要的对策。

食育推广会议细则中介绍了食育推进会议的设置及所掌管的事务,内阁府审议的重要事项,以及食育活动的相关措施。都道府县及市町村制定和实施各自区域的食育推进计划。

二、实施特点分析

《食育基本法》是从教育儿童健康饮食开始实施的,后期延伸至全民掌握环保知识、饮食文化等方面。尽管如此,该法依然以儿童或学生食育为重点。因此,本文从日本中小学食育的视点出发,分析解读《食育基本法》出台后在中小学实施的特点。

(一)规范食育内容

随着日本政府的重视,日本学校食育已经逐渐走向了规范,形成了体系化的课程结构。不同的学校在法律大框架下具有一定的自主权,可以根据学校校情及地区特色制定不同的适合自身发展的食育内容。主要包括:健康营养知识的学习,饮食礼仪的养成,饮食文化的传承和创新,环保意识的增强等[6];还包括教育孩子良好的日常行为,比如,日本小学阶段的食育注重饮食卫生、进餐礼仪、环保等;对于中学阶段的食育更重视与实践相结合,从食物的播种、收获到做成美味的菜肴,学校通过举办农业体验学习、设立亲子料理教室等方式让中学生全程参与,掌握独立做菜的能力。

政府重视中小学食育的开展,把食育的内容和方法纳入校本课程。具体食育课程主要在午餐时间开展,并在家庭、综合学习时间等相关课堂上教授。在这些课程中,最具特色的是家庭课,它包含丰富的食育内容,贯穿整个中小?W阶段,促使日本中小学生逐渐养成健康的饮食行为习惯[7]。食育校本课程的开发和实施,更有助于学校朝着德智体全方位育人的方向迈进。

2.日本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对我国的启示 篇二

众所周知美国是一个超级经济强国, 但中小企业仍然是全美经济不活或缺的一部分, 极大地促进了美国的发展。美国的政策性金融机构———联邦小企业管理局 (SBA) , 是中小企业专业化的美国政府管理机制, 对缺乏资金而广阔的市场提供贷款担保和财政援助。到目前为止, SBA为全美乃至全世界的中小企业在融资机构提供安全保障。

1. 全国性担保体系

成立联邦中小企业管理局 (SBA) , 为全国中小企业融资担保。SBA是联邦政府的代理部门, 旨在对小企业的担保贷款融资计划进行实施和管理, 在年底向国会听证会报告年度计划的实施详情并申请第二年的预算。对于申请贷款的中小企业, SBA可以提供90%的贷款担保, 贷款额度通常在150000美元, 即使贷款数额超过额度, 保证也可以上至50%-70%。此外, SBA常常举办各种商务研讨会, 不仅在创业准备, 计划提供等方面, 该公司还建立行政管理、业务管理和小企业咨询等方面指导, 确保合理并且安全的使用贷款资金。

2. 区域性担保体系

区域性担保体系是由当地政府经营的, 例如加州通过帮助该地区小企业增加出口量的方式建立信用担保体系, 以政府资产为主导, 与银行进行合作为方式。

3. 社区性担保体系

社会保障制度是在社区范围内帮助穷人摆脱平困的制度, 以鼓励他们做小生意为方式。

4. 商业担保

美国是全世界率先建立信用保险公司的国家之一, 业务发展至今, 已经成为财产保险与人寿保险同在的业务领域, 业务开展需要单独申请营业执照。1908年, 美国建立了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保险协会 (SAA) , 目前有员工650多名, 分为保险和忠诚保险两种服务, 同时为政策制定、费率厘定和统计局提供服务。目前, 由保险公司或其关联公司的保证保险业务的提供已非常普遍, 有关的个人、公司通常选择购买保证保险来分散风险, 损失最小化。

二、组建中小企业对口合资银行

通过建立中小企业合资银行, 引入外资和民营资本, 可以支持中小企业的发展。我们可以学习美国商业系统, 组件中小企业合资银行, 依照专门比率额度的贷款, 并且国家应该提供一定的政策倾斜与税收优惠来促进银行的积极性。组建对口的中小企业银行与地方性股份制商业银行, 允许外资和民营资本进入股份。当前, 由于在成长规模与运营管理本领上我国许多地方性商业银行存在局限性, 其一直较于国有商业银行出于落后地位, 一方面对其工作范畴及方向做出确定, 规定为中小企业提供商业贷款是这类特殊性银行的主要工作内容, 必须把其占较大比例的贷款总金额提供给中小企业。另一方面为其业务限制设定期限, 即工作到一定时间之后, 这类专门性银行可扩大其工作区域与服务内容。例如确定10年内关闭, 在关闭期之后, 该类银行的贷款对象就可以跳开中小企业, 将对象拓宽到一般商业银行的目标客户中。

三、再担保体系的完善

1. 组建层次

设立国家与省两个层面的再担保公司。我国应在省 (区、市) 辖区的背景下, 加速促进某些地区建立并开展一批由政府资金为导向, 较大运营范围, 较高信用水平, 较强风险调调控能力和引导性较好的再担保公司。在国务院的批准下, 以中国仅有的全国范围内的担保机构来建立的中国信用再担保公司, 通过完善信用级别、分散风险、产业引导和行业融合制度, 在省级层面上的担保公司进行再担保业务, 以健全完善担保与再担保体系。通过层层转移担保, 使担保机构的最后风险得以最小程度的保留, 并确定国家金融监管范围包括各地各种担保机构, 从经济层面入手, 实施其对整个担保行业的监督管理责任。

2. 组建方式

再担保机构由政府成立, 国家的政策为导向, 对再担保机构独立运作。作为半公共产品的再担保服务, 光靠市场的供给是不足够的, 再担保业务应该被囊括进中小企业政策性筹资体系, 给予源源不断的公共财政补偿, 在省层面上的再担保机构得以从全国再担保机构获取担保, 并且为了增强中央政府的宏观调控能力, 国家程度上的再担保机构完全由中央财政出资建立。而政府的财政补偿功能与组织管理能力也得到反应, 也提升了市场在社会资源分配中的作用。

3. 再担保对象的确立

各层级各类别的担保机构是再担保业务的目标客户, 被担保企业与再担保公司之间不存在直接的业务往来, 为了使需求满意最大化, 严格的再担保准入准则必须被建立, 通过运用市场这只“看不见的手”, 确定公司的潜在客户。并且在制定相应的转入标准时应满足松紧适度的准则, 否则, 准入门槛过高导致客户覆盖范围窄从而限制较多的担保机构享有再担保服务, 反之, 准入门槛过低导致再担保公司风险难以被分散, 并使得担保机构道德风险增加, 代偿风险提升。因此, 可以将差异化引入再担保机构, 即对不同信用等级的担保机构实施差异化的管理。

摘要:在实体经济面临全球金融危机的条件下, 资金链断裂的现象在相当一部分的中小企业中出现, 甚至很多中小企业已经倒闭或者面临倒闭。本文结合美国中小企业融资模式比较, 相关理论为基础, 加以我国中小企业筹资困难本身的特质, 分析并提出了完善我国信用-再担保体系的相应建议。

关键词:美国融资体系,担保-再担保体系,中小企业

参考文献

[1]刘文波、仵霜, 中小企业融资难的国际经验与借鉴[J], 当代经济, 2010

3.日本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对我国的启示 篇三

众所周知,二十一世纪是人口老龄化的时代,目前世界上许多发达国家已经步入了老龄社会,许多发展中国家正在或即将进入老龄社会。1999年,我国步入老龄社会,是较早进入老龄社会的发展中国家之一。我国是世界上老年人口最多的国家,占全球老年人口总量的五分之一,中国的人口老龄化不仅是中国自身的问题,也是关系到全球老龄化的进程。《中国老龄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指出,“十二五”期间,我国60岁以上老年人将由1.78亿增加到2.21亿,平均每年增加老年人860万;老年人口比重将由在13.3%增加到16%,平均每年递增0.54%个百分点,到2030年全国老年人口规模将会翻一番。面对人口老龄化日益加剧的趋势,社会养老服务事业也越来越重要。不过,以我国现阶段的养老模式状况而言,传统的居家养老模式面临冲击,社区养老、机构养老等社会化养老模式尚未形成,社会养老服务供需矛盾突出,没有形成一套完整健全的体系。本文通过介绍邻国日本成功的养老经验,通过比较研究,摸索出一条适合我国国情的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道路,并给出相关的建议。

日本社会养老服务体系简介

作为亚洲第一个进入人口老龄化社会的国家,日本较为成功地解决了人口老龄化带来的社会养老问题,在实践中总结了一条与自己国家体制相适应的道路。特别是建立了一种以民族工业传统为基础、法律制度为保障、以专业化服务为手段、以收养型福利机构骨干、以社区化照顾系统为主体的老年人服务体系,既避免了高福利国家的弊端,又满足了老年人的福利服务需求。

健全的法律保障制度,为养老服务体系的发展提供了法律保障。战后,随着日本经济的高速发展,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和人口老龄化的加速发展,日本在20世纪70年代就进入了老龄化社会,日本总务省统计局的统计数字显示,截止2013年日本65岁老年人占人口总比例的25%,预计到了2024年65岁以上的人口占总人口数的30%,并且日本虽然是最后一个进入人口老龄化社会的工业化国家,但是人口老龄化的发展速度却是世界上最快的国家,日本的高龄化比率在1970年达到了7%到了1994年增长到了14%,仅仅用了24年,同一过程法国用了130年,美国用了45年。面对老龄化人口的飞速进程,日本的老年人社会保障和社会福利法律制度也经历了一个由发展到逐渐完善的过程。目前由一些相关法律构成了老年社会保障和社会福利的基础。例如:

《老人福利法》于1963年正式颁布实施,被称之为“老人宪章”确立了日本现行的老人福利制度的基本框架。其中,老人福利法明确规定了国家和社会应开展的老人福利服务的内容,包括:开展家庭福利服务;组织派遣家庭服务员协助老人处理入浴、饮食、排泄等生活问题;兴建托老所和保健中心,为居家养老的老人提供福利服务;大量建立老人福利院为有困难的老人提供收养、护理和康复等服务还要开展各类学习讲座,组织老年人俱乐部,充实老人的精神生活,活跃老人社交活动。同时,还将老人福利设施划分五种类型:老人养护之家、老人特别养护之家、低费老人福利院、老人福利中心和收费型老人公寓。

《老人保健法》解决了老年人医疗费用和医疗服务的问题。该法在强调确保医疗服务的同时,加强疾病预防、治疗及功能训练等综合性保健。此法的颁布,使日本形成了一种以积极预防为主的老娘年任医疗保健服务体系;并且在此基础上设立了老人病院、发展预防保健事业、建立保健设施和实行上门服务等措施,为老年人提供了全面的医疗保健服务。

通过法律的实施,确保了老年人的晚年经济收入,同时,有效的解决了老年人的看病问题,以及生活方面的护理问题,最后也丰富了老年人的晚年生活,福利四法的全方位、多层次、强有力的實施使得日本的养老服务体系顺利、健全的发展至今。

完善的福利服务机构,为老年人提供给多方位、多种类多层次的服务。日本现有的福利服务体系是在《老人福利法》颁布以后确立发展起来的,目前已经形成了以收养型福利机构为骨干、社区照顾系统为基础的老年人福利服务体系,基本满足了老年人各方面的福利需求。

在收养型福利机构中,根据机构的功能和入住对象,可以分为三种:老人养护之家、老人特别养护之家和低费老人福利院。老人养护之家收养65岁以上的贫困经济上和住房上有困难的生活不能自立的老人。老人特别养护之家针对65岁以上身体上和精神上有显著障碍的时常需要照护的,家庭中无力看护且需要长期护理的老年人。

日本采取的是日本家庭——社区共同服务模式。日本家庭一社区共同模式与西方国家相比,更加突出额社会福利的有偿提供和企业经营,是有别于其他西方国家的福利混合经济。日本社区共同服务模式主要有4种形式:①政府组织,政府负责经费来源;②社会福利协会等民间组织,经费一部分由财政补助,一部分靠提供服务收取较低的费用;③志愿者服务,服务分为免费和只收取很低的费用两种类型;④企业式的养老服务,企业通过养老保险方式筹措资金,为老年人提供低收费服务。通过实行“老人福利保健计划”、制定“看护保险制度”等社会养老服务政策,日本建立了养老费用共同承担的机制,形成了一种公助、共助、互助结合的、多层次的社会养老服务体系,有效地解决了政府养老负担过重的问题,实现了社会养老的可持续发展。

日本已经建立了一个行之有效的社会养老服务的专业人才制度。经过30年的探索,日本已经建成了一个行之有效的社会养老服务的专业人才制度体系和与之相适应的教育培训、资格认证体系。在日本的养老服务员工必须接受专门的业务培训并持有职业资格证书才能由养老服务机构推荐给老年人。其中,这些资格认定证书涉及的领域很广,例如:在社会福利领域中的“社会福祉士”;“介护福祉士”都是由国家认定的资格证书,到2013年12月末,取得社会福祉士资格认定证书的约17万人,介护福祉士的人数为118万人,并且逐年递增。

日本对失智老年人照顾服务。日本政府从20世纪80年代开始关注失智症问题,是亚洲国家中最早面临并着手应对失智老年人问题的国家。目前,失智老年人总数已达305万人,占65岁以上老年人口的10%,其发展速度超过了预期。由此,随着失智症群体总量的不断增加,构建失智症患者照护体系成为日本养老领域的重要课题。1986年,日本厚生省成立“痴呆性老年人对策推进本部”从国家层面开始着手应对日益突出的失智老年人问题。20世纪90年代以后,日本政府又陆续成立了“痴呆性老年人对策研讨会”针对“如何控制失智症的发病几率;给予失智老人怎样的治疗和照护;如何减轻家属的负担”等这些问题进行了深入探讨,同时,并推进失智症老年人的照护工作。2012年提出第一个针对失智症的计划“失智症对策五年计划”,着重预防、照护失智症的老年人。经过十多年的探索和调整,日本逐步形成了具有自身特色的失智症照护体系。目前,在服务方面,形成了小规模、多元服务、多元经营主体的照护体系。例如:建立“失智老年人家庭共同生活机构”,简称“小组家庭”,对于失智较明显、缺乏独立生活能力的老年人提供生活照护,以此延缓病情的进展。

目前,全球仅有13个国家在实行老年痴呆症应对计划,而大多数国家政府都没有做好应对老年痴呆症的准备。日本政府从20世纪80年代开始关注失智症问题,是亚洲国家中最早面临并着手应对失智老年人问题的国家,其发展经验我们应以借鉴和学习。

日本的养老经验对我国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启示

日本在建设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初级阶段,只是考虑如何提供养老服务而轻视了预防,这种结果就是养老服务体系虽然建成,但失能和半失能老人越老越多。失能和半失能老人的养护不但带来了巨大的国家财政压力,更使老人的生活品质急剧下降,给家庭带来了更多压力和负担。在走过了一段养老体系建设的弯路后,2006年日本修改了《介护保险法》,新的《介护保险法》增加了“介护预防”的内容,日本的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开始向“老化预防”转型,老化预防和老年康复运动在日本全国范围内开展和普及,老年康复不仅局限于医院,已经走进养老机构,走进社区,甚至走进了家庭,成为了一项重要内容。日本经验与科学研究表明,失能与半失能是可以预防的,而且是可以通过康复训练得到恢复的。根据日本统计资料显示,日本川崎市在开展活动能力康复训练后,80%老人的失能和半失能状态有所改善,养老服务保险的年度费用平均每人下降了100万日元。

当前我国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重点还是养老方式、服务项目等内容的选择上。老化预防与康复还没有得到完全重视。随着失能与半失能老人养护问题的解决路径方面首先会把重点放在老化预防上,在政策层面上预防老人的失能与半失能,提供更为积极的预防性社会体系,并且在预防的同时积极构建老年康复体制。

首先,实行居家养老是我国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重点。受儒教思想的影响,亚洲各国的传统思想更倾向于家庭养老这一模式,日本在构建居家养老服务的时候,充分利用了社区这一方便的生活条件,就近原则逐步解决了老年人生活上的困难。社区养老相比机构养老更具有投资少、成本低、服務广、见效快等特点,同时也可以减轻入院养老的服务压力。我国可以借鉴日本的居家养老模式,充分利用社区养老这一模式,完善我国社区养老的体系建设,并且明确政府在社区养老中的主导责任,重视居家养老的制度管理和运行。形成一条符合我国国情的居家养老体制。

其次,重视养老服务的专业人才培养建设。我国现阶段养老服务的专业人才缺乏,当前的养老院、敬老、老年公寓中的养老服务人员主要是下岗、低保人员为主,一般是由30-50岁的中年妇女组成,文化水平偏低,没有受过专业培训,难以提供专业化的服务。当前,我国应该着重培养养老服务的专业人才,并且在各大专院校开设老年护理学和老年福利学等专业课程;将资格认证与入职门槛、晋级、工作待遇及职称评定等紧密相关,形成一套完善的资格认证配套体系。

最后,重视老化预防与康复,重视老年失智症的问题。目前,中国失智症患者人数已经超过500万人,并以每年30万的速度在增加。我国在失智症老年人预防和照护方面,还没有个建立起来一个完善健全的制度,甚至没有被完全重视起来,我国应借鉴日本的经验,形成以政府引导为主,市场调节、民间力量积极参与的多元化、灵活的模式。

4.日本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对我国的启示 篇四

摘 要:日本是一个能源匮乏的国家,也是节能降耗、提高能源效率、注重环境保护的先进国家。日本以科技为手段,从节能、提高效率等途径,达到环境保护的目的,所取得的成绩是令世人瞩目的。本文拟对近年日本节能降耗、改善环境方面的突出特点、重要举措、应对措施等方面加以分析、提出建议,进而为我国的节能环保工作提供借鉴。

关键词:日本 节能意识 环保 启示

(引 言):在大力提倡节能环保的今天,日本以政府为主导,在节能环保和培养国民环保意识方面为世界各国做出了表率。在深入分析、研究、学习、借鉴的同时,我们应以普及环保教育为重点,在提高全民环保意识上下功夫。

第一章 日本国民的节能意识

1.日本节能意识的发展

1.1日本推动全民节能的原因

空气新鲜、水流清澈、森林遍布,来日本观光的人总会深深地沉醉在优美的自然风景之中。干干净净的城市街道、拧开就喝的自来水、可以放心享用的生鲜料理都会给人留下深刻的印象。然而,40多年前的日本却是另外一个样子:海湾河流臭气熏天、环境恶化导致四大公害病、化学物质引起空气、水和土壤污染,工业城市和大城市空气中出现了以二氧化硫、粉尘为主的高浓度污染物质。同时从厂矿排出的废水中,含有有害的化学物质。这些物质污染河、海水质,既危及鱼类动物,又污染被灌溉的农田水稻,使有害化学物质被浓缩和积蓄在不少生物体内。在战后初期,日本一心想的就是复兴经济,对环境保护的忽略让日本吃了大亏。

1.2日本节能意识的普及

日本是一个资源贫乏的国家,它的大多数能源是从不稳定的中东地区进口。上个世纪七十年代的石油危机,促使日本的家庭开始重视节能。日本政府试图通过经常性的活动,在全国民众中培养一种节能文化。政府甚至还希望国民开车时尽量减少急踩油门;手机充电后充电器要及时脱离电源;上超市购物,要尽量携带可以反复使用的提兜而不是方便袋;在购买电器也要选择节能产品等。能源的匮乏使日本人都有一种能源危机感,并且从小就开始灌输和培养节能意识。节能在日本已经深入到工作和生活的每个细节中,并早已成为一种习惯。

2.日本国民节能意识的表现

2.1日本实行全民节能

在节能环保活动中日本政府的政策导向起到了很大作用。它通过将汽油价

格和电力价格提高到大大高于国际水平的办法,迫使家庭和企业节约能源。例如,日本政府通过税收和价格控制,使目前每加仑汽油的价格在5.20美元以上,是美国汽油市场价格的两倍以上。政府再利用这些税收大力开发可更新能源,例如开发太阳能和目前家庭使用的燃料电池。能源的高价格,刺激了日本节能产品的发明和更新。日本的企业也在努力节约能源,并成为世界上能源使用效率最高的企业。在日本,夏有“清凉商务”活动,号召人们脱掉外套,去掉领带,将办公室空调调到不低于28℃;冬有“温暖商务”活动,希望人们套上毛衣,穿上大衣,把办公室的暖气调到不高于20℃。日本政府最近不断推出全社会节约能源的新举措,尤其是节电和节水已经成为一种国民的自觉意识,一种民族传统。

2.2采用多种方式节约能源,以节约能源为荣

日本的经验是,节约能源要用多种方式。仅是“清凉商务”实施第一年就颇有成效,据东京电力公司统计,仅在东京一处,2005年6月至8月就节约了7000万度电。足够东京25万人口用1个月,而在整个日本,保守的估计是总共节约了

2.1亿度电能。有民意测验显示,超过四分之三的日本人将节约能源看作个人的责任。从政府官员,到大小企业和普通百姓,都以节约资源为荣,以浪费资源为耻。

二.我国国民环保意识与日本节能意识的对比分析

1.从生活角度的比较:日本人根深了节约型生活方式,我国正在向节约型社会转变

日本的人均资源很匮乏,但是日本人懂得通过优秀的加工扬长避短。日本不仅早就建立了石油和天然气储备,而且还在储备煤炭,由于能源匮乏,日本早已把确保能源的稳定供应作为经济安全战略中的重中之重。日本政府还积极开展形式多样、有很多宣传节能演出的展览。每个展台都展示着琳琅满目的节能产品:节能灯泡、节能冰箱、节水洗衣机等。日本的民众也积极响应政府节能环保政策,从点滴做起,哪怕只尝试在家里减少一个灯泡。大量生产大量消费的生活方式已被日本人摒弃。

中国也是人均资源匮乏的国家,中国经济的增长在很大程度上仍然是依靠廉价出卖资源。根据有关统计,2001年,中国每百万美元国内生产总值消耗的能源是日本的9倍。环境问题与资源的有效利用滞后是表里一体的。中国政府正逐渐开展节能环保宣传活动,并已开发研制节能新产品,逐步向节约型社会转变

2.从教育角度的比较:日本节能教育从儿童抓起,全民参与,我国节能环保宣传力度有待提高

改变观念加强环保意识是解决环保问题的关键,为此,日本政府首先从孩子抓起。从小学到高中,环保都是学生的必修课。孩子们不仅在学校学习环保知识,学校还组织学生们走出校门,如组织学生作垃圾问题的社会调查,或组织他们参观垃圾处理场和污水处理厂等,以增加孩子们的环保知识和意识。另外,学校还定期与家长沟通,要求学生家长配合学校做好对学生的环保教育。经过常年不懈的努力,重视环保成了日本人生活的一部分。

目前我国虽然已经开始重视节能环保,但由于经验不足、宣传力度不够,国民参与较少。我国应将节能工作真正落到实处,认真研究企业在节能工作中遇到的实际问题,对于用能定期报告中发现的问题,组织专家及时进行检查和指导,提出改进意见。我国也应学习日本的教育政策,加强学生环保意识,定期举办与环保有关的活动,从小培养节能意识。

3.思想意识方面的比较:日本节能方面法律实施早,制度全,效果明显,我国环保法律还需完善,缺乏有力保障

日本节能法自1979年正式颁布以来,政府、中介机构、企业等都能够自觉遵守。政府部门积极认真地宣传贯彻实施节能法,并且采取各种有力措施,制定一系列优惠政策鼓励国民节约能源,并且严格履行职责,加强监督和指导。中介机构也想方设法,协助政府推动节能法的有效贯彻实施;节能服务公司积极受理企业申请,帮助企业诊断能源利用过程中的问题,提出解决办法。广大企业事业单位都认真遵守节能法的各项规定,履行法律规定的各项义务。

相比较,我国各级政府还要进一步加强引导用能单位提高法制观念,政府部门要遵守节能法,要广泛宣传,引起全社会的重视。此外,还应加速有关节能标准的制定工作,完善节能标准体系。加速推行能效标识制度,加大发布能效标识管理的产品目录范围,切实做好能效标识管理的产品的监管工作。

三.日本节能意识给我国环保带来的启示

1.鼓励企业创新并推广节能环保新产品

节能产品是最佳选择。我国应确定节能目标,鼓励企业开发节能新产品。在日本,满足节能目标的产品会被授予“绿色标签”,没有达到节能目标的产品则被授予“橙色标签”。日本通产省说,由于消费者购物时注意这些标签,就能促使企业高度重视产品的节能性。日本的公司都知道,节能产品是重视环保的日本人的最佳选择。如果无法在节能技术上不断创新,产品最终将失去市场。因此,日本企业更将节能看作是企业的竞争力。日本企业也都不惜血本地开发节能技术并宣传推广节能环保新产品。日本政府也大力鼓励节能,资助科研机构开发节能技术,补贴国民购买节能产品。

2.动员全民节能,鼓励国民节约能源

我国应积极引导全民节能,可以经常发放节能环保宣传材料、公布优秀节能案例、就法律修订内容定期举办报告说明会等。

日本政府非常重视节能宣传教育工作。除建立节能日、节能月在全国范围内开展节能技术普及和推广,举办形式多样的宣传和教育活动外,还规定每年8月1日和12月1日为节能检查日,检查评估节能活动以及生活习惯。在政府的支

持下,一些地方成立了“节能活动推进协议会”,任务是研究制定一个地区的节能目标和实施计划,使区域节能效率超过个别单位和家庭的效率。“协议会”经常开办节能讲座,开展节能活动。还派出“节能指导员”,进入家庭进行节能指导。这些具有专业知识的“指导员”可以很快发现家庭生活中的能源浪费,进而提出节能建议。

3.不断完善节能环保法,确立科学高效的节能环保工作机制

一是建立完善的节能管理和服务机构:建立节能中心,制定节能工作基本方针、节能政策、节能法规措施等支援措施;建立能源产业发展开发机构,以产业化、实用化为目标,支持节能技术和产品的产业化、新能源和节能技术的研发;建立节能服务公司,负责节能诊断,节能改造的设计、施工、施工监理、引进后节能效果的检测和验证、引进后的设备和系统的维护、运行管理、事业资金的筹措和融资等。

二是建立完善的节能工作制度:建立能源指定工厂和能源管理师制度,能源管理师主要负责指导工厂用能设备维护、制订定期报告、向业主提出节能工作建议及监督节能所有业务;推行节能产品领跑者制度,所谓节能产品领跑者制度,是指以同类产品中耗能最低的产品作为领跑者;推行节能标签制度,即按能耗级别在产品上加贴标识,给消费者提供产品年均耗电量等有关信息。

(结 语):在治理环境、节能环保上,日本走过的弯路或许能给中国竖起一面镜子。环保观念深入人心是一个长期过程,需要政府宣传、教育普及、生活改善、不能简单的把环保水平与环保观念挂钩。只有全民一起行动,才能将我国环保事业的发展推向前进。

参 考 文 献

[1]孔令丞、谢家平编著,《循环经济推进战略研究》,中国时代经济出版社

[2]莫神星编著,《节能减排机制法律政策研究》,中国时代经济出版社

[3] 《日本节能减排的启示与借鉴》,城市住宅,2008年03期

[4] 《日本推动节能的成功经验》,和讯网,it频道

5.日本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对我国的启示 篇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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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国信用卡危机对我国信用卡发展的启示

一、韩国信用卡危机

1.韩国信用卡危机的爆发

近年来,由于韩国经济的停滞不前,消费者债务拖欠问题立即暴露出来。2003年9 月底,债务拖欠比率达到创历史记录的11.2%。其中,友利(Woori)信用卡公司债务拖欠比率最高,达到26.42%。据统计,韩国拖欠债务超过90 天的信用卡持卡人已经占到韩国劳动人口的16%。债务拖欠比率急升使韩国的信用卡公司全部在2003 年发生了流动性危机,其中LG 信用卡公司最为严重。2003 年11 月21 日,该公司由于缺乏流动资金,而被迫向持卡人停止了现金预付业务,11 月23 日,该公司获得了8 家债权人2 万亿韩元贷款的紧急援助,而得以避免宣布破产。

2.韩国信用卡危机的主要成因

韩国信用卡曾经经历了1999~2001年非常辉煌的发展时期,信用卡的使用遍布生活的各个角落,发卡量超过1 亿张。15 岁以上的韩国人平均使用4 张不同的信用卡,拥有10 张信用卡的人数也已超过23 万,而美国人则平均只有2张。2001 年韩国信用卡的使用金额为445 兆韩元,比2000 年增加了88%。以韩国有2200 多万经济活动人口计算,每人使用信用卡花的钱大约为2000 万韩元(约合16000 美元),尽管这里包括法人卡使用的金额,但数字已经相当可观。而信用卡公司当年纯利润总额达到了24870 亿韩元,韩国独立信用卡借贷机构(如三星、LG 等)的资本回报率达到52%,韩专业 专注繁荣”埋下了危机的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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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因此曾被认为是使用信用卡最好的国家之一。然而恰恰是这几年的“表面(1)政府鼓励信用卡消费,以此刺激内需是诱因。信用卡市场的暴涨和信贷市场的混乱与韩国政府近乎强制的推动手段是分不开的。1997 年亚洲金融危机刚结束的时候,政府鼓励消费者贷款,以此刺激经济,给危机重重的制造业提供发展机会。1999 年韩国信用卡业务曾出现下滑迹象。有的商店为了加强资金的周转,拒收信用卡,有的商店明码标示两种价格,用现金买东西明显便宜。于是韩国的法令明文规定,如果商家被举报不接受信用卡的使用,将受到罚款的制裁。为了让商家和顾客都愿意使用信用卡,政府还规定使用信用卡的手续费由信用卡公司承担。韩国政府为了促进信用卡消费和信用卡公司的发展也推出了一些优惠政策。比如年底结算个人所得税的时候,信用卡消费额的20% 将从个人应纳税收入中扣除。

万事达卡国际组织亚太区经济分析师Vuwa Hedrick-Wong做过一个形象的比喻:“韩国就像一个长期饱受饥饿后突然进食的病人。长达10 年以抑制消费为取向的金融政策突然逆转造成了今天的后果。”很多韩国人盲目举债消费,致使其背负的信用卡贷款债务大大超过偿还能力。韩国储蓄率过去在全世界名列前茅,1995 年的储蓄率为35.5%, 2003 年降至27.3%。与此同时,家庭债务与国内生产总值(GDP)的比率自1998 年来翻了一番,达80%,与美国水平相当。

(2)发卡机构滥发信用卡是内因。目前韩国国内共有两类信用卡公司,一类为国民、外换、朝兴BC 等银行信用卡公司,一类为LG、三星、现代、专业 专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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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洋等企业信用卡公司。亚洲金融危机结束后的五年间,韩国的很多银行因公司坏账而濒临破产,但随着消费者贷款的迅速上升,这些银行又扭亏为盈。发卡机构为了短期效益争相发卡,不对客户的信用程度进行充分审查就随意发放,甚至信用卡公司雇用的推销人员到处追逐行人推销信用卡。有的信用卡公司将信用卡发给了未成年的学生,很多无业者也能申请到信用卡。韩国银行为争夺客源,经常互相压低欠款利率。当持卡人在欠款30天需要还款时,他可以使用第二张卡获取现金以偿还第一张卡,并以此类推,造成恶性循环。这些持卡人很快就成了“信用不良者”群体,即一为青少年,二为下岗失业人员,三为专吃信用卡的人。2000 年,韩国“信用不良者”达到100 万人。此后,“信用不良者”每年呈倍增趋势,2003 年上半年突破300万人,年底达到360 万人,其中有约100万人是“拆东墙补西墙”的“以卡养卡族”。

(3)监管部门监管不力是外因。在政府鼓励信用卡消费的时期,韩国金融监管部门对各家发卡公司近似疯狂的发卡行为缺乏积极有效的监管。同时也由于信用卡监管法规的不健全和监管部门不愿意打击政府刺激内需的积极性,再加上韩国没有一个共享的个人信用资料中心,各家发卡公司或是发卡银行仅仅依赖自己掌握的信用数据来判断个人的信用登记,导致各发卡机构盲目发卡。因此监管部门的监管不力是信用卡危机的重要外因。

二、我国信用卡发展的现状

1.我国信用卡发展的历程、规模

信用卡进入中国基本上是与中国的改革开放同时进行的,但其后信用卡在专业 专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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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的发展就一直落后于中国改革开放的步伐。从1995~2000 年五年的时间里,中国真正意义上的信用卡市场开始产生,并步入市场的初步启动阶段。2000年中国加入WTO 后,面对中国信用卡市场开放趋势的加速和外资金融机构的潜在竞争,国内主要商业银行纷纷加大了在信用卡业务上的投入,中国信用卡市场开始进入实质性启动阶段。2002年以来,我国信用卡市场的竞争开始加剧,除了国内发卡行的增加外,中国信用卡市场也开始面对外资金融机构的间接竞争。中国信用卡市场的竞争主体更加多元化起来。

近年来,我国信用卡市场虽然已经初见雏形,但与境外成熟信用卡市场相比,我国信用卡市场的市场规模还很小。截至2003 年12 月31 日,共有11 家银行发行了标准的贷记卡,分别是中国工商银行、中国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交通银行、招商银行、中信实业银行、广东发展银行、深圳发展银行、浦东发展银行和上海银行,共发行贷记卡400 多万张,成年人持有信用卡的比例开始接近3%,信用卡占持卡人日常支出的比例开始接近1%。

综合考虑市场规模、网络建设和市场规则等方面,可以说我国信用卡市场还处于新兴市场形成期向成长期过渡的阶段,还处于其发展的初级阶段。这也是我国信用卡市场暂时没有出现危机的主要原因。

2.我国信用卡现阶段特点

目前我国信用卡发展具有以下特点:

(1)市场渗透率很低。目前,我国4亿张银行卡中,真正的贷记卡只有400 万张,人均信用卡量以及交易数量都很低;联机授权系统和信用卡特约专业 专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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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户也不多,且集中于沿海地区。即使在沿海地区,标准贷记卡持卡人比例以及进行联机授权消费比例也较低。但信用卡显现出强劲增长的势头。

(2)征信系统极不完善。只有上海等个别经济发达地区开始着手建立征信系统,全国统一的征信系统尚未建立。一些发卡机构也开始建立自己的征信系统,却未积累足够的有效数据量,且信息分散。

(3)市场竞争激烈程度在轻度与中度之间,竞争主体单一。在现阶段,由于信用卡市场远未饱和,因此各发卡行主要是在自有领域发展客户,抢占市场份额、相互“挖”客户的情况并不严重;竞争主体也仅限于现有银行。在此过程中,会有一两家发卡行脱颖而出,在发卡量或特色服务上处于领先地位。目前中国工商银行和广发银行在发卡量、交易额及透支余额三个指标上的和都占全国信用卡相应指标的80% 左右,占领了中国信用卡市场的绝大部分。

(4)业务系统主要采取自行构建模式,信息系统处于基础设施建设阶段。在信用卡初创期,市场参与者往往是实力较强、看重该业务的银行,因此它们大多选择自行构建业务系统的模式,如四大国有银行、广东发展银行、上海银行等。而也有银行为了迅速学习与引进先进的系统和运营方式,采取直接引进或合作的方式,如招商银行与台湾中国商业信托银行、浦东发展银行与花旗银行的合作模式。无论采取何种模式,目前发卡行都缺乏统计分析或商业智能系统。

(5)欺诈与不良资产率很低。这是我国目前信用卡市场的重要特征之一。我国居民长期的消费观念偏于保守,以及人们对信用卡的认识尚需时日,因专业 专注比例很低,不良透支率稳定在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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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除了一些国际信用卡犯罪以外,国内信用卡业务尚未受到严重冲击,欺诈

三、吸取韩国信用卡危机教训,及早进行信用卡风险管理

现阶段,我国多数发卡机构的信用卡不良透支率情况——180天以上的不良透支率能够连续数月稳定在3% 左右。这是可以和世界上最先进的发卡机构相媲美的风险指标。不过,从数值上看,我们是可以与先进发卡机构媲美,但数据背后的本质因素是不同的——我们的低不良透支率是信用卡初创期的特征,而先进发卡机构的低不良透支率是处于成熟期、经历过高不良率的危机、对损失率进行统计分析和严密监控的结果。在我国,随着人们对信用卡的接受程度越来越高或者经济出现波动,这一比例有迅速增高的趋势。通过分析韩国信用卡危机的成因,我们可以得到以下启示:

1.政府不应以信用卡作为刺激内需的主要手段

政府与个人永远处于信息严重不对称的情况下,政府是无法用其政策来判断个人的主观信用如何的。同时,政府既不能够确定社会未来经济的发展如何,更不能够确定个人的未来收入水平。在这样的一种情况下,政府采取种种优惠政策来鼓励信用卡消费,基本上是一个非市场的行为。而这种非市场行为在市场运行中得以成功是不可能的。

2.及早建立个人信用控制机制

目前国内在技术上缺少对信用卡申请人在同一银行或不同银行间多头授信、过度授信的监控、监测手段。上海在4 年前已经开始建设自己的消费者个人信用数据库,而国内其他地方则基本上还是空白。该数据库的数据来源专业 专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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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是当地参加的15家国内银行、中国移动通讯、中国联通,以及当地的煤气、自来水公司等,截至2003年底,数据库中已经有370万个人的信用资料,接近上海消费者的一半。不仅可以用于信用卡,而且可以用于其他个人信贷,如抵押贷款等业务。因此上海的经验可以借鉴。

(1)及早建立全国性的个人信用数据库。目前中国大多数的持卡人仍然喜欢将信用卡作为提款卡和借记卡来用,即仍然是花自己的钱,而不习惯使用循环贷款额度。随着经济的发展和信用卡市场的发展,在5~10 年内国人会像香港、台湾以及韩国人那样,改变储蓄和消费观念,花自己所没有的钱。因此我们在这个阶段到来之前,必须由有关部门(如人民银行等)牵头建立全国性的统一的个人信用数据库。

(2)为更好地控制个人信贷的风险,建议在金融实名制下,实行个人信贷主办银行制度。即一家主办行为顾客建立“个人信用档案卡”,该主办银行负责核实此顾客的信用情况,并为其进行综合授信。该顾客在一定金额内的个人信贷业务可以在其他银行办理,但是办理时必须出示其“个人信用档案卡”,并由办理业务的银行进一步将业务办理情况录入“个人信用档案卡”。对于超过一定金额限制的个人信贷业务,该顾客只能在其主办行办理或者要求更换主办行后办理。这样该顾客的个人信用情况可以比较完整地体现在其“个人信用档案卡”中,便于各家银行综合评估其个人信用状况。而其一旦出现违约,其他银行也可及早知道,对于违约至一定程度的,则上黑名单终止其个人信贷业务并及早进行追索。

(3)为了建立个人信用控制机制,国家必须进行相应的立法。个人信用专业 专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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控制机制涉及到社会的多个方面,如果没有相应的法律、法规进行统一约束,很难起到有效保护守法人、打击不良信用者的作用。

3.加强对发卡机构的管理及发卡机构的自律管理

现有的发卡机构的个人信用评估及授信额度控制手段无法满足风险管理的需要,高风险贷款就是无担保贷款,而信用卡正是一种无担保贷款。此外,信用卡贷款鼓励持卡者消费,贷款的偿还则来自持卡者将来不可预知的收入,这其中蕴涵很大的风险。

同时,各商业银行为降低营运成本,纷纷将信用卡营销业务外包,造成银行信用卡管理上的漏洞,而国内银行在信用卡发放中的各种不规范操作更加剧了这一风险。一些银行为了拉拢客户,只需一张身份证复印件,就能给予客户1 万元的授信额度,现在大概有14家银行办理信用卡业务,在毫无防范措施的情况下,客户能轻而易举地拿到14 万无担保授信。

6.日本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对我国的启示 篇六

核能是目前世界能源结构的重要组成部分,占一次能源供应总量的5.8%,电力供应总量的13.4%。在以中国等亚洲国家大规模核电建设的拉动下,世界核能产业已从停滞期逐渐进入到复苏发展阶段。在核能发展中,最重要的问题即是保证其安全性。如何在重大自然灾害(如地震、海啸等)发生时确保不发生重大核泄漏事件,是核工业者在核电站的选址、设计、制造、安装、调试运行等全过程中首要考虑的问题,世界核能发达国家均采取了多种措施来预防和应对。

事件背景及进展

3月11日下午,日本东北部地区发生里氏9.0级强烈地震,并引发大规模海啸。灾害发生后,日本境内共有4座核电站受到不同程度的影响,11座核电机组自动停堆。截至15日,大部分受影响的核电站机组摆脱紧急状态,但仍有机组存在冷却问题。12日,福岛第一核电站1号机组因冷却系统故障,出现反应堆堆芯燃料部分熔毁,导致堆芯水蒸气外泄产生的氢气和建筑物内的氧气发生剧烈反应引起化学性爆炸,但并非内部核反应堆安全金属外壳发生爆炸,核反应堆压力容器和反应堆安全壳没有受损,不会造成大量放射性物质外泄;核电站附近放射性污染物的主要来源是为反应堆减压所排出的放射性蒸汽,而不是核燃料外泄。14日,该电站3号机组也发生类似的氢气爆炸。15日,2号机组现场发生爆炸,导致反应堆用于盛装冷却水和控制内部气压的容器底部压力控制池受损;4号机组发生氢气爆炸,失火燃烧,现已扑灭。目前,福岛第一核电站1、2、3号机组冷却注水工作仍在继续,而第二核电站4台机组已全部安全停止了运转。据报道,因福岛核电站爆炸而泄露的放射性污染物正在乘北风向日本各地扩散开,包括东京在内的日本关东地区,已检测到比通常更高的放射性物质。但日本官方表示,现在检测到的数值对人体健康没有太大影响。日本政府已将这次核事故初步定为4级,低于1979年的美国三里岛核事故(5级)和1986年的苏联切尔诺贝利核事故(7级),即造成“局部性危害”,但预计随着事态发展会对事故等级进行调整。日本在运核反应堆55座,核发电量占该国总电量的30%左右,此次地震也使该国电力供应受到较大影响。

据日本专家指出,除去此次地震为日本史上最高等级地震的客观因素之外,发生事故的核电站设备老化和抗震能力不足也难辞其咎。福岛核电站使用的反应堆均为上世纪70年代投入运行,是从美国引进的老式单层循环沸水堆,冷却水

直接引入海水,只有一条冷却回路。沸水产生的蒸汽用来直接推动涡轮,一旦发生故障,蒸汽里就带有辐射性物质。根据东京电力公司在今年2月7日对1号机组的分析报告,该机组已经服役40年,出现了一系列设备老化的迹象,包括原子炉压力容器的中性子脆化,压力抑制室出现腐蚀,热交换区气体废弃物处理系统出现腐蚀,并为其制定了长期保守运行的方案。此外,由于建设期较早,其配套设施的抗震能力偏低(抗震测试强度最高为7.9级),为事故发生埋下隐患。同时,东京电力公司没有充分考虑核电站应对海啸的能力也是造成本次事故的重要原因。此次地震的断层达到400公里,并且产生了大海啸。但电站运营商东京电力公司在核电站建设时只设想了断层几十公里、海啸数米左右的情况,导致应急电源因海水浸泡无法启动。

针对日本地震后出现的紧急情况,我国相关部门在第一时间紧密跟踪日本发生的海啸对运行核电站和在建核电工程可能的影响,做好运行核电机组监测并重点关注海水系统和环境监测系统的运行情况。到目前为止已经确认本次地震对我国各核电厂安全没有造成任何影响,且在我国境内未发现任何放射性异常。世界气象组织和国际原子能机构北京区域环境紧急响应中心3月15日权威发布,日本中北部区域在中低层大气中风向由西南风转西北风;高空大气主要以偏西风气流为主,近期由于降水发生,有利于放射性污染物质沉降,影响范围缩小。未来三天(16日至18日),日本核电站核泄漏产生的放射性污染物质主要影响区域为日本中部、北部及其以东的北太平洋区域,对我国没有影响。

核能发达国家核能安全发展态势

美国:周密的核应急体系

美国是开发核电最早的国家之一,也是大规模将核电推广使用的国家,其核反应堆数量、装机容量以及核发电量均居世界第一位。美国早在1954年就出台了《原子能法》,1974年出台了《能源改组法案》。这些法律为核应急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奠定了坚实基础。美国核应急法律法规体系较为完善,经费预算明确充足,各级核应急管理部门及单位之间协调运作良好,各类应急预案涉及范围较广,层次清晰。1979年三里岛事故后,美国开始建立联邦、州、地方、核设施营运单位等四级核应急体系,实行属地管理,符合应急工作快速、高效等内在要求,也符合核设施点多面广的客观要求。

美国核应急技术支持体系具有较高的科技水平,其建立了一套较完善的集事故监测、评价与事故信息报知于一体的核应急技术支持体系:整合了应急资源,实现技术和信息多方共享;建立了大气扩散模型,适用于核、生、化等事故的后果预测和评价;核设施营运单位与政府共建一套连续自动监测系统,统一管理、共同监视。

法国:标准化+统一协调管理

法国的核电比例超过本国电力总量的75%,是世界上核电比例最高的国家,其核电规模仅次于美国。法国核电站一直安全运营,迄今未发生过一起核事故,法国人对分布在全国各地的58座核反应堆也没有感到恐慌。究其原因,标准化的先进技术加上研发、设备制造、生产运营及安全监督的统一协调管理是法国核电产业的特色。法国对核电站采取了系列化和标准化的管理,法国所建的58座核电机组分三大系列,其中34个为100万千瓦、20个为130万千瓦、4个为150万千瓦,这三大系列均采用同样技术,并采用总体工程管理模式。法国原子能署(CEA)全面负责全国核能战略、整体规划和研究开发;阿海珐集团负责从核燃料的前端提取生产到核电站设备的研究、设计和制造,直至核废料的后处理和储存等一体化运作;而法国电力公司则作为政府授权的唯一核电运营商专门负责核电站的运营、管理、销售和售后服务。早在20世纪60年代就成立的核管理局除制定核安全规则之外,最重要的是担当核电“警察”,行使监督核设施运行安全的职责。2002年法国在核管理局的基础上又扩建成立了国家核安全与辐射防护总局,增加了对放射性废料长期监管的职能。每年核安全局对大型核用户作700次-800次核查,采取检查、抽查和民意调查等形式。根据具体情况,通过一天、一周或半个月的时间,来看运营商组织管理,核安全的文件,执行操作程序的过程。核查不仅涉及核电站的设计、设备,更主要的是对整个核电站人员是否发挥积极性,他们之间是否有协调的团队精神尤为关注。此外,法国的核安全文化高度强调透明化。无论发生什么情况都要及时通报,使公众与政府相信核能发展的安全。核电站内部采取透明的管理体系。通过建立一个独立的监督层,从核安全总监、核电顾问、核电站检查组、高级安全顾问到安全工程师,随时对不同的管理层监督,每年定期写检查报告,并直接将结果向国家安全当局汇报。

日本:巨灾难掩强大的防灾抗灾能力

日本是目前世界上核能规模第三大的国家。虽然在这次该国历史上最严重的地震灾害中受损严重,但必须指出的是,作为地震多发国家,日本是世界上为应对地震灾害准备最充分的国家之一。灾害管理的法律法规非常完备和细致;日本政府投入大量物力、财力建立了应对地震和海啸的最先进的预警系统和基础设施;拥有世界上最严格的建筑规范;从民间到政府,救灾措施专业细致;同时非

常重视对国民进行防震教育,民众的防震意识和自救行为高效有序。此次地震发生后,核电站自动保护系统启动使核反应堆立即停运。首相菅直人立即宣布核安全紧急事态,为了保护福岛县附近居民免受核辐射,日本政府采取了如下及时有效应对措施:第一,马上疏散核电站附近居民。根据福岛县发出的指示,距离福岛县第一核电站1号机组20公里半径范围内的居民、距离2号机组10公里半径范围内的居民合共约30万人要马上撤离,以免遭受辐射的危险。日本政府还根据核设施的具体情况和变化,划定和不断调整疏散区半径,15日菅直人鉴于事件趋于严重,要求在核电站20公里至30公里范围内的居民也要做好防止核辐射的准备。第二,军方立即介入除染。日本自卫队中央特殊武器防护队在首相菅直人的命令下,派遣6辆除染车进入爆炸现场附近开展除染工作。15日,日本陆上自卫队的一支穿戴特殊防辐射服的防化部队,已经紧急开赴福岛第一核电站,接替中央特殊武器防护队。第三,政府马上组织向可能受影响的居民派发碘片等药物,防止身体吸入辐射,并组织医疗力量进行人员辐射检测。此外,日本政府还发布指引,要受影响地区居民避免皮肤裸露在外,关闭所有门窗,停止一切空调系统运作,避免吸入或皮肤受到辐射。第四,对于遭受地震海啸影响的核电站,通过释放反应堆容器内水蒸气以降低反应堆内压力,防止更大破损;同时向反应堆注入海水降低堆内温度,防止积聚的热量继续熔毁燃料棒。

我国核能安全发展态势

我国核能产业发展起步晚,但经过多年发展,目前已进入了一个快速发展的新时期,目前在建机组占全球在建核电总规模的40%以上。我国目前在运核电机组共13台,其中除秦山一期核电站采用二代核电外,其余12台在运营核电机组都是二代改进型核电机组,在安全性上都超过此次发生事故的福岛核电机组。核电站的选址均远离断裂带,而且建在稳定的基岩上,抗震、防洪标准等都做到了“高一级”设防,并且受国家核安全局的严格审查。在国家核安全局的牵头下,中国的核电安全规范也完全满足了国际原子能机构的要求。过去20年来,未出现任何导致放射性外泄的安全事故。

但问题和隐患也客观存在:我国核电运营经验还不足,第一个核电机组到1991年才正式并网发电,至今刚刚20年;一些核电站在保养和维护方面,存在操作不规范的地方;与外方的技术合作,在个别项目上也出现了衔接不好的情况;大规模建设之下,行业人士可能会产生麻痹松懈的心理,认为技术有保障,就可能不按规范运作;核电建设中急于求成的心理可能造成核电站施工质量不达标,从而造成安全隐患;核电安全的科学普及以及信息公开工作尚显不够。

启示与建议

自1954年第一座核电站投入运行以来,仅经历了短短半个世纪的时间,核能发电已获得了很大的发展。目前,全球有超过30个国家拥有核电站,在运440多座核反应堆,累计安全运行了13000堆年以上,核电已与火电、水电一起构成了世界电力来源的三大支柱,其在缓解世界能源紧缺和保护环境方面给人类带来的巨大利益是毋庸置疑的。人类无法且没有必要完全放弃核能,关键是如何最大限度地保障其安全性。对于正处于高速发展时期、对能源需求不断高涨的我国,需要辩证看待核能,从能源可持续发展以及战略性产业角度出发,必须要坚持核能发展不动摇的基本原则,不能中断发展。历史上,人类每项技术的发展都付出过惨痛的代价:1903年世界上第一架飞机,仅飞行了59秒就坠落;航天飞机也经历了挑战者号、哥伦比亚号两次失事,使14名宇航员献出了宝贵的生命;即使已商业运营的民航飞机也常有空难发生,各种交通事故每天都在发生;煤矿也时而发生瓦斯爆炸。这些造成的伤亡要远大于核电站事故造成的伤亡。我们不能因噎废食,相反更需要做的是全面汲取几次重大的核电事故在技术上、管理上及事故处理方面的宝贵经验和教训,为今后核能的安全发展做好万全准备。基于此,提出建议如下:

(1)从国家能源系统角度出发加强核能规划

需要综合考虑全国能源结构、资源存量、经济发展、人口分布、环境风险等因素,从系统角度进行合理布局。从国家到核电企业各层面需要强化安全预案,全面加强核电站安全标准。这次事故后,国际核能界肯定会对核电站的安全性重新加以评估,例如设计基准地震的考虑、场址的选择、地震引发的次生灾害如海啸的影响等。德国总理默克尔即于12日晚宣布,德国将全面检查境内17座核电站的安全标准;欧盟于15日在布鲁塞尔召开核能安全紧急会议,将重新审查欧盟各国的核能安全标准以及执行情况,重点是检查各国核电站应对地震的预案,以确保各国核电站的安全;韩国、印度等亚洲国家均表示将重审各自的核电站计划。我国从国家相关部门到企业层面都应不断总结他国经验教训,加强核电站从规划到建设运行全生命周期的安全评估工作和核安全的监控,提高核安全应急处置能力。更科学地评估今后核电站(特别是内陆核电站)的规划、建设和发展。

(2)从法规政策配套措施等层面做好安全发展保障

需要结合国情,在更高层面上架构核电安全机制。尽快出台《原子能法》,以原子能立法为主旨,建立核安全相关技术标准认可机制、管理办法及工作程序;

建立相对独立和较为完整的核辐射安全监管技术能力体系;建立核电厂安全评价指标体系,提高核电工程公司的准入条件;建立全国联网的放射源监管系统及完善全国辐射环境监测网络体系等。各核电站之间还应加强应急联动机制,目前我国还缺乏这方面机制,需要在国家层面加以推动。

(3)加强先进核电技术的研发应用

日本受影响核电站采用的是二代核电技术,最大问题就在于遇紧急情况停堆后,须启用备用电源带动冷却水循环散热。而以AP1000为代表的三代核电技术采用失效概率低的非能动安全系统,仅利用地球引力、物质重力等自然现象就可驱动核电厂的安全系统,从而冷却反应堆堆芯,带走堆芯余热,并对安全壳外部实施喷淋,进而使核电站恢复到安全状态。反应堆堆芯熔化概率(CDF)提升至10的负7次方数量级,远低于目前对二代的10的负5次方的要求。但三代技术的大规模建设必须依赖配套产业链,所以国内企业对AP1000的消化吸收的进度成为了中国核电未来由沿海逐步延伸向内陆的速度。而第四代先进核能系统(快堆、超高温气冷堆、钍基熔盐堆等)具有革命性技术进步,反应堆具有固有安全(非概率安全)特性,无需场外应急。但第四代核能技术目前还在研究阶段,2030年前尚不能投入商业运行,目前需要加强相关研究工作力度和技术人才的培养。

(4)建立核电安全应急处理队伍,加强核辐射损伤的防治研究

设立专项科研基金,重点立足软硬件双过硬的积极预防。加强核辐射事故医学应急救援、急性核辐射危重病人抢救、有效抗放射和促排药物等特殊药物研制等。尽量避免或减轻可能发生核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日本在这次核电安全处置过程中活跃着一支专业化队伍,我国也应尽快组建一支专业化核电安全应急处理队伍,来应对可能发生的核能危机事件。

(5)建立公众参与和信息公开制度

加强公众宣传教育,消除因不了解带来的盲目担忧。本次日本核泄漏事件产生的心理层面影响要远大于实质性影响,在众媒体的聚焦下,对核安全的担忧将被放大,或将在短期内影响全球核电事业的发展。从历史上看,大级别的核事故都会引起对核电安全的社会性忧虑。美国在三里岛事故、欧洲在切尔诺贝利事故之后核电的发展陷入停滞。针对公众核能与核辐射基本知识的缺乏,需要利用电视、广播、报纸、互联网、手册等多种形式,广泛开展核与放射突发事件应急科普知识宣传教育工作,组织编写核与放射突发事件医学应急科普知识和公众心理

7.日本中小企业融资对我国的启示 篇七

2008年下半年, 世界金融危机对我国经济发展造成不利影响, 制约中小企业发展的融资难问题更为突出。广大中小企业由于融资更加困难而面临资金链断裂而倒闭的危险。据统计, 全国2009年上半年有6.7万家规模以上中小企业倒闭。而中小企业的发展在我国发展经济、扩大就业、稳定社会等方面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因此, 如何在新的形势下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 促进其发展是摆在我们面前的新课题。

二、日本中小企业金融支持措施

(一) 具有面向中小企业的政府和民间金融机构双重支撑

二战后, 日本经济获得快速增长, 但企业资金一直很匮乏, 而资本市场的发展还不够成熟, 这更加剧了企业融资的困境。在这种情况下, 城市银行的超额信贷 (即在超过其存款数量的情况下放款) 尤为凸显, 对于超额放款的那部分则完全依靠向日本央行借款。这样, 日本中小企业很难从城市银行那里获得融资支持。另一方面, 中小企业的融资风险高于大型企业, 城市银行向他们贷款时要求高利息并提供抵押和担保。中小企业对这一做法一直不满, 再加上融资手续繁杂、审批时间过长等原因, 中小企业要求放宽融资条件的呼声特别高。为此, 各金融机构通过扩大抵押物范围、改善对抵押物价值的评估方法等手段, 以求缓解中小企业对提供抵押物方面的抵触情绪。但中小企业者心中对金融业的不满并没有因此而偃旗息鼓。在这种情况下, 日本成立了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政府性金融机构。政府性金融机构是由政府提供资金或由政府提供债务担保, 原则上不接受存款的非盈利性金融机构, 个别金融机构也有少量私人资本参与, 但资金来源主要依靠政府。这些政府性金融机构对中小企业的资金筹措发挥了巨大的作用。与此同时, 日本还有众多民间的中小金融机构, 这些民间金融机构在向中小企业贷款时, 可以得到政策性金融机构的多方支持, 因此形成了较为完善的中小企业融资机构体系。

(二) 积极拓展直接融资渠道, 发展资本市场

日本组建了自己的第二板块市场:柜台交易市场和第二柜台交易市场。中小企业在第二柜台交易市场上市的条件十分宽松, 亏损但有发展潜力的企业也可以上市。1995年7月, 日本OTC市场引入“特别规则的OTC证券” (Special-rule OTC Issue) 制度。OTC市场设立该制度或该子市场, 目的就在于为有潜力的、能为日本新经济做出贡献的新公司提供融资方便。

(三) 建立健全中小企业信用担保制度

日本中小企业信用担保制度由信用保证协会的信用保证制度和政府全额出资的中小企业信用保险公库的信用保险制度组成。这种制度可以弥补中小企业的信用不足, 降低融资机构的融资风险。信用担保协会为申请担保的中小企业提供担保, 便于中小企业从金融机构获得融资。同时, 信用担保协会可以向中小企业信用保险公库申请债务保险。通过融资担保, 中小企业可以以优惠的市场利率获取政策性贷款之外的商业贷款, 有效解决融资不足的风险。通过中小企业信用保险公库提供的保险服务, 则可以有效降低信用协会的经营风险。近年来, 日本信用保证协会针对中小企业不动产担保业务的不足, 开设流动资产保证等业务。2003年设立了“再融资担保计划”, 通过延长中小企业担保贷款的偿还期限来缓减它们的还款负担。在信用保证业务的创新方面, 信用保证协会设有面向新设中小企业、开发新技术、企业生产新产品等领域的担保业务。2002年12月, 日本信用保证协会设立了应收账款融资担保业务, 2007年8月又增加了“流动资产融资担保 (ABI.担保) ”项目。次贷危机发生后, 信用保险协会又开设“经济稳定担保”业务, 2008年11月以来, 在次贷危机的严重影响下, 日本政府通过信用保证协会为中小企业投放了近20万亿日元的经营安全网紧急担保资金, 以应对次贷危机对中小企业经营带来的冲击。而为应对原油、原材料上涨, 信用保险协会还于2008年10月至2010年3月设立了应对原材料上涨紧急担保业务, 担保期限高达10年, 担保费不高于0.8%, 无需其他申请人提供其他抵押或担保。

三、日本中小企业融资对中国的启示

从以上分析可以看出, 日本政府在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问题方面起着重要的作用, 特别是政府政策性金融机构和信用担保制度的有效结合为中小企业融资提供了保障。而当前我国中小企业的融资困境和金融环境与日本有许多相似之处, 日本中小企业金融支持措施为解决我国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提供了有益借鉴。

(一) 建立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政策性金融机构

针对许多中小企业的贷款回收时间与付款时间相比过长, 资金周转困难, 经常性流动资金不足等问题, 补充民间金融机构的功能, 灵活应对金融形势的变化, 从而在金融紧缩时期起到缓冲作用, 在紧急时刻发挥安全网的作用;通过特别贷款等中小企业政策进行政策诱导, 吸引民间资金;作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公共金融机构, 建立一个公正、客观、有效的贷款制度来培育中小企业。

(二) 发展其他直接融资, 优化全社会融资结构

我国资本市场发展还不是很充分, 相关的制度还不是很完善。目前的股票市场对于企业上市的要求基本适合大型企业, 应在适当的时候发展地方性资本市场和促进中小企业的上市。在传统民间信贷发展的同时, 民间票据融资是值得提倡的直接融资方式, 建议改进中小企业债券管理办法, 在条件许可的地方设立中小企业管理局, 承担综合性债券管理和其他行政管理和服务职责, 促进票据营业中心等中介机构的成长, 规范民间直接融资, 完善民间信用体系。

(三) 完善信用担保制度

1. 建立全国性信用担保机构的综合协调组织。

目前, 我国信用担保机构的设立非常无序且过于分散, 设置地区也并不平衡。所以, 信用担保机构的设立应以行政区划为基础, 力求以省、自治区、直辖市及其他主要城市的划分为基础, 分区域设置, 在各区域内分别设立唯一的信用担保机构。

2. 建立真正的再担保制度。

《中小企业促进法》第13条规定:以大量的财政资金组建的“国家中小企业发展基金”应该用于建立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第19条规定:政府部门及有关机构应大力推进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的建设, 这些规定中都要求建立再担保制度。再借鉴日本健全中小企业信用担保制度的成功经验, 以后在改革和完善信用担保制度时寻求引进“再担保”制度的可行性操作。

3. 完善我国企业和个人的征信体系。

信用缺失是当前我国金融体系中最主要的缺陷之一。这不但导致了中小企业融资难, 而且导致了大量的不良贷款。解决了信用评价问题才能使得贷款的发放有据可依。可以考虑在以下方面解决当前严重的信用信息不对称问题:第一, 地方政府要提供良好的金融环境;第二, 政府应把企业提交给税务、银行、工商以及企业主管部门的各种报表统一起来管理, 努力营造守信的社会氛围;第三, 严格有限责任公司的登记制度。

四、结论

日本中小企业的融资经验对我国中小企业融资具有重大的借鉴意义。一方面, 要求政府建立和完善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融资体系, 提供相关融资优惠政策, 弥补中小企业外源性融资方面的不足。另一方面, 要求我国中小企业努力提高产品竞争力和企业的盈利能力, 积极利用金融产品和金融服务, 建立互助资金组等从而达到融资的目的。

摘要:中小企业融资难一直是严重制约我国中小企业健康发展的主要问题, 特别是2008年受全球金融危机影响以来, 中小企业面临的融资瓶颈更加突出。日本中小企业在发展过程中也遇到同样的问题, 其为解决这一问题而采取的有效措施为我国在这一领域提供了有益的借鉴。

关键词:日本,中小企业,融资,金融机构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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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中国人民银行研究局。日本国际协力机构 (JICA) .中国中小企业金融制度报告[R].北京:中信出版社, 2005.

[4]小泽一彦, 孙新.21世纪中日经济合作与展望[M].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 2004.

8.日本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对我国的启示 篇八

关键词:日本;企业;经营;管理;启示

中图分类号:F27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6-4117(2012)02-0044-01

一、日本企业经营理念的特点

日本企业的管理制度的一大特点就是终身雇佣制,这项制度是在三十年代资本主义经济危机的背景下产生的,当时很多企业在这次危机之中倒闭了,为了保障国家的稳定,日本政府制度了终身雇佣制度,一方面降低工人的工资,另一方面要求企业不能裁员。通过这样制度,企业获得了大量廉价劳动力,员工也不必担心会被轻易辞退。这项制度在日本崛起的过程中发挥了非常重要的作用。日本的企业管理文化还具体体现为:

(一)注重企业的集体主义观念。与欧洲和美洲企业重视个人能力的观念不同,日本企业更加重视员工的整体力量,注重企业内部的凝聚力,努力将企业建设成员工心中的“家园”。在资本主义发展的黄金时期,欧洲国家大多数靠殖民掠夺和丰富的资源建立起来的,但是日本本身却是一个缺乏资源的国家,所以日本只能依靠本民族艰苦奋斗的精神。日本人认为集体的力量高于个人,而且日本民族也具有敢于牺牲自己的民族精神。这样的精神也较为集中的体现在日本的企业管理文化之中,例如终身雇佣制度,当企业招纳新的员工时,就会与其签订一个终身合同,除非特殊的情况,员工不会被轻易的解雇。员工不会有失业的顾虑,企业也不必担心有效的人才会外流。

(二)企业注重创新。日本由于欠缺资源,所以一直存在着危机意识,在其民族发展的过程中不断学习世界上其他民族的优良品质和经验方法,之后将其他民族的优良品质与本民族结合起来。这种善于借鉴他人经验的精神,体现在企业管理上就是创新精神,例如日本最知名的电子制作行业,如mp3播放器、psp和电脑等都是学习欧洲国家的经验,并且在产品设计上注重突出创新点,打造世界闻名的日本电子企业。

(三)和谐的内部关系。日本是一个十分注重礼仪的国家,他们对待客人都非常注重使用敬语,不会轻易拒绝对方的要求。日本企业很注重内部关系建设,例如重视雇佣制就是为了建立和谐的内部关系而制定的。日本企业通过内部和谐关系的构建,最大程度的减少了因人际关系不协调给企业带来的损耗,提高企业的凝聚力。正是由于这种和谐的内部关系,日本才能在短短的几十年内迅速的崛起,建立起了索尼、松下、三菱等一批大的跨国企业。

(四)注重对员工的职业技能培训。在日本,很多企业都十分注重对员工的培养,实行岗位轮换、交流培训、逐级提升等措施,将新的知识、行业的信息和管理经验传播给企业一线的员工,提高企业员工的综合素质,以适应市场的变换,赢得国际市场。同时,日本企业为了增强企业的活力,大力改革人事制度,为年轻的员工提供更多的晋升机会,通过有效的竞争机制实现人力资源的最优化配置。对于内部岗位的空缺,不仅对外招聘大学生,而且还为内部员工提供公平的竞争机会。例如,日本的三菱商社每年都会有固定的时间接受员工的岗位申请。这样的申请不需要通过其直属领导,而只需要在公司人事部门统一申请即可。通过这样的制度,员工可以随时寻找到适合自己的岗位,公司也会取得更大的效益。

(五)具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日本企业都很重视自身对国家和社会的责任,它们愿意积极的为国家纳税,以发展国家的科教文卫事业。同时,日本企业都愿意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不会轻易的触犯经济法规,也不愿意进行不正当的竞争。特别像索尼、松下这样的跨国企业,即使是在发展的最艰难时期,也不愿意触碰法律的红线。同时,日本企业也具有很强的社会责任感,认为自己有为社会和国家服务的使命,热心于公益事业,而且在企业的生产过程中也十分重视环境的保护。

二、日本企业的经营理念对我国的启示

当前,我国正处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改革开放让我国的经济迅速的腾飞了起来,但是在经济高速发展的背后仍然隐藏了许多的问题,例如企业管理水平不高,缺乏国际竞争力。我国的改革开放事业还处在探索性发展时期,没有成功的经验可以效仿,所以只能吸收其他国家成功的经验,结合我国的国情才能取得经济建设的成功。我国和日本在国情上有很多相似之处,而日本的崛起在一定程度上可以作为中国效仿的摹本。为此,中国企業应该认真学习日本企业的经验管理理念。

(一)坚持以人为本的管理理念。日本企业十分重视员工的能动性的培养,企业对公司雇员的培训投入很大,因为他们看来投资员工就是投资企业的未来。因为日本特殊的稳定的劳资关系,所以这样的人力资本投入也会产生很积极的收效。所以,我国企业也应该学习日本企业这种人本管理理念,为员工提供更多的深造机会,实现企业与员工的协调发展。

(二)坚持分工负责的原则。日本企业在管理上实行“事业部”制度,这种制度的特点就是根据实际需求将企业划分为几个部分,这几个部分之间密切合作,但是又独立进行核算。这样的分工负责原则可以赋予各部门更大的自主选择权,有利于提升企业产品的整体竞争力,避免了长期存在的“大锅饭”式的管理困境的出现。

(三)主动接受和学习其他国家的先进技术和经验。在日本经济腾飞之前,日本花了大量的人力物力购买国外的先进技术,培训专业化的人才学习西方国家先进的管理体制。所以,中国企业在改革探索的过程中,不仅仅应该吸收外来资金,还应该主动学习西方的先进技术,并且加强对核心技术的研究转化工作,同时学习西方国家企业管理制度,尽快建立起现代化的企业管理体制。

(四)发挥群策群力的作用。日本企业在对重大事项进行决策之前都会尽可能的征求公司员工的意见,为想提出意见的员工提供机会,并且积极鼓励员工主动参与到企业管理之中。当企业做出决策后,无论员工是否认同这项决策,都会全力以赴的执行公司的决策。中国的企业应该学习西方这种民主化的决策方式,同时企业员工也应该打破小集体利益,提高企业凝聚力。

作者单位:沈阳职业技术学院

参考文献:

[1]陈天祥,王国颖.人力资源管理[M].广州:中山大学出版社,2004.

[2]佳鸣著.日本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利弊辨析[J].中国乡镇企业,2003,(5).

[3]刘禹宏.日本企业人本管理给我们的启示与借鉴[J].广东农工商职业技术学院学报,20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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