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路公文处理五严禁

2024-07-23

铁路公文处理五严禁(共5篇)

1.铁路公文处理五严禁 篇一

关于认真贯彻落实《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元旦和春节期间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各市煤炭工业局,各国有重点煤炭集团公司、山西正华实业集团公司:

为认真贯彻落实《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元旦和春节期间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晋政办发电〔2011〕194号,以下简称《通知》)精神,切实将《通知》中的“十五严格、十五严禁”作为一项特别规定,全面加强元旦和春节期间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特提以下要求。

一、要严格执行规定。各级煤炭部门和各煤炭企业要严格执行《通知》中关于加强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十五严格、十五严禁”特别规定,在元旦和春节之前,对照特别规定组织全面检查,认真排查不符合特别规定的行为以及各类安全隐患,不得违反特别规定组织建设和生产,确保元旦和春节期间安全稳定。

二、要加强监督检查。各级煤炭部门要切实履行煤矿安全监管责任,加大对“十五严格、十五严禁”特别规定的监督检查力度,定期或不定期组织专项检查。在检查时不得打招呼、不得发通知、不得定时间、不得约地点,重点采取突击检查、随机抽查、夜间突查、跟踪回查等有效方式,加强对特别规定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省煤炭厅将对全省各级煤炭部门、各煤炭企业执行特别规定的情况进行突击抽查。

三、要依法实施处罚。各级煤炭部门要加大行政处罚力度,在检查中发现违反《通知》中“十五严格、十五严禁”特别规定的,一律以重大安全生产隐患对待,依照《国务院关于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特别规定》(国务院令第446号)和有关问责规定,对企业处200万元的罚款,并责令停工停产整顿;对相关责任人提出降级、撤职或者开除的行政处分建议,提请有关部门按干部管理权限落实。

附件: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元旦和春节期间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晋政办发电〔2011〕194号)

各市、县人民政府,省直有关单位:

元旦、春节将至,各级各部门要严格落实各级政府的煤矿安全监管责任和企业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组织安排好煤矿安全生产工作,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煤矿事故发生。为了切实加强这一工作,现就做好元旦春节期间的安全生产工作通知如下:

一、要落实煤炭管理部门、煤矿企业主要领导轮流值班值守制度,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外出请假报告及应急值守制度,严禁在值班值守期间以任何事由不在岗、不在位延误处置突发险情时机。

二、要执行煤矿企业领导带班下井制度,严格做到矿领导与工人同时下井、同时升井,严禁工人在带班领导和跟班干部不到位的情况下下井作业。

三、要落实挂牌责任人的工作职责,严格对所挂牌矿井进行定期安全检查,严禁在检查过程中敷衍了事或走过场。

四、要强化煤矿安全监管“五人小组”包保责任制,严格实施不间断的巡回安全检查,严禁因私自放松检查或减少检查出现煤矿非法违法生产建设等现象。

五、要落实培训考核和持证上岗制度,严格“三项岗位”人员培训和全员日常培训,严禁未持证人员上岗和未培训人员入井。

六、要强化煤矿企业区队和班组的安全管理,严格落实岗位安全责任制,严禁抢时间、赶任务突击组织生产以及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和违反劳动纪律等行为。

七、要强化建设和生产过程的现场管理,严格定期组织、深入排查治理安全隐患,严禁存在重大安全隐患仍进行施工或生产作业。

八、要加强生产矿井安全管理,严格按照“优化采掘衔接、保持正规循环”的原则组织生产,严禁超能力、超强度和超定员组织生产。

九、要加强煤矿建设项目安全管理,严格落实建设、设计、施工、监理、监管等各方安全责任,严禁挂靠或转让资质的施工单位进入建设项目施工以及“赶工期、抢进度”等行为。

十、煤矿企业要加强矿井通风管理,严格做到“系统合理、设施完好、风量充足、监控正常”,严禁在无风、微风或瓦斯超限等情况下进行采掘活动。

十一、要加大煤矿瓦斯防治力度,严格对高瓦斯和煤与瓦斯突出矿井实行高标准管理,严禁在瓦斯抽采不达标和“两个四位一体”防突措施不到位的情况下组织生产作业。

十二、煤矿企业要认真执行“有掘必探、有采必探、先探后掘、先探后采”的防治水管理规定,严格遵循“物探先行、钻探验证、化探跟进”的综合探测程序,严禁在矿井水文地质情况不明、探放水队伍不健全或探放水措施不落实的情况下进行施工或生产作业。

十三、要加强停产检修矿井安全管理,严格制定停产检修方案和安全技术措施,严禁在检修方案未批准、安全措施不到位或安全责任不明确等情况下组织检修。

十四、要加强停工停产矿井的安全管理,严格做好正常的通风、排水、巷道维护等工作,严禁借通风、排水或巷道维护等名义组织施工或生产。

十五、要认真组织复工复产验收,严格复工复产验收程序和验收标准,严禁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煤矿擅自复工复产以及“边整顿、边生产”等行为。

各级煤炭部门和各煤炭企业要严格执行本规定。凡违反上述有关规定的,一律以重大安全生产隐患对待,由煤炭部门依照《国务院关于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特别规定》(国务院令第446号)和有关问责规定,对企业处200万元的罚款,并责令停工停产整顿;对相关责任人提出降级、撤职或者开除的行政处分建议,提请有关部门按干部管理权限落实。对发生事故的,依照相关法律法规,严肃追究主要领导和相关人员的法律责任;对构成违纪的,移交监察机关依照党纪政纪有关规定给予纪律处分;对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〇一一年十二月十九日

2.08十五严格十五严禁 篇二

文件

业有限责任公司

汾帮办发[2012]08号

关于在全矿范围内掀起学习山西焦煤

《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制度》等三项制度活动的通知

公司所属各单位:

根据孝义公司[2012]13号文件及山西省人民政府晋办发[2011]194号《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元旦和春节期间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详细阐述了“十五严格、十五严禁”的具体内容:山西焦煤发[2012]83号关于印发《事故处理和调查处理制度》等三项制度的通知,这些新出台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对深入指导我矿的安全生产,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为加快我矿基建和生产建设,夯实我矿的安全生产基础工作,达到提高全体员工的安全生产意识和安全综合素质的目的,经矿领导研究决定,在全矿范围内立即掀起学习山西省“十五严格、十五严禁”等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山西焦煤《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制度》等三项制度的活动。矿成立领导组: 组 长:闫永林

常务副组长:高秋拴 张世攀

成 员:董 伟 郭银喜 梁桂林 张桂平及各部门负责人

一、主要学习山西省“十五严格、十五严禁”山西焦煤印发《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制度》《安全生产问责制度》《“安全红线”管理制度》

二、领导干部利用早调会、班前会进行学习,各组队利用班前会、周二、周五例会进行学习,三、要求各单位、各部门认真组织全体职工采取集中学习和自学相结合的方式,要有组织学习方案和记录,届时劳资要组织各有关部门进行检查。

四、3月10前矿将组织进行全员考试,考试结果将给予公布,并进行奖罚通报。注: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二O一二年三月三日

3.煤矿管理的十五严格、十五严禁 篇三

一、要落实煤炭管理部门、煤矿企业主要领导轮流值班值守制度,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外出请假报告及应急值守制度,严禁在值班值守期间以任何事由不在岗、不在位延误处置突发险情时机。

二、要执行煤矿企业领导带班下井制度,严格做到矿领导与工人同时下井、同时升井,严禁工人在带班领导和跟班干部不到位的情况下下井作业。

三、要落实挂牌责任人的工作职责,严格对所挂牌矿井进行定期安全检查,严禁在检查过程中敷衍了事或走过场。

四、要强化煤矿安全监管“五人小组”包保责任制,严格实施不间断的巡回安全检查,严禁因私自放松检查或减少检查出现煤矿非法违法生产建设等现象。

五、要落实培训考核和持证上岗制度,严格“三项岗位”人员培训和全员日常培训,严禁未持证人员上岗和未培训人员入井。

六、要强化煤矿企业区队和班组的安全管理,严格落实岗位安全责任制,严禁抢时间、赶任务突击组织生产以及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和违反劳动纪律等行为。

七、要强化建设和生产过程的现场管理,严格定期组织、深入排查治理安全隐患,严禁存在重大安全隐患仍进行施工或生产作业。

八、要加强生产矿井安全管理,严格按照“优化采掘衔接、保持正规循环”的原则组织生产,严禁超能力、超强度和超定员组织生产。

九、要加强煤矿建设项目安全管理,严格落实建设、设计、施工、监理、监管等各方安全责任,严禁挂靠或转让资质的施工单位进入建设项目施工以及“赶工期、抢进度”等行为。

十、煤矿企业要加强矿井通风管理,严格做到“系统合理、设施完好、风量充足、监控正常”,严禁在无风、微风或瓦斯超限等情况下进行采掘活动。

十一、要加大煤矿瓦斯防治力度,严格对高瓦斯和煤与瓦斯突出矿井实行高标准管理,严禁在瓦斯抽采不达标和“两个四位一体”防突措施不到位的情况下组织生产作业。

十二、煤矿企业要认真执行“有掘必探、有采必探、先探后掘、先探后采”的防治水管理规定,严格遵循“物探先行、钻探验证、化探跟进”的综合探测程序,严禁在矿井水文地质情况不明、探放水队伍不健全或探放水措施不落实的情况下进行施工或生产作业。

十三、要加强停产检修矿井安全管理,严格制定停产检修方案和安全技术措施,严禁在检修方案未批准、安全措施不到位或安全责任不明确等情况下组织检修。

十四、要加强停工停产矿井的安全管理,严格做好正常的通风、排水、巷道维护等工作,严禁借通风、排水或巷道维护等名义组织施工或生产。

4.“五不准、五严禁”个人自查报告 篇四

根据市纪委《关于严禁党政机关工作人员上班时间上网炒股和娱乐的通知》、区委《源汇区机关工作人员五不准规定》等文件精神,我认真对照区委“五不准、五严禁”有关要求,结合自身实际进行了深入细致的自查自纠,未发现自身存在有违反“五不准、五严禁”规定的行为,现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1、能严格遵守作息制度,按规定的时间上下班,没有无故迟到、早退等情况;工作时间不擅离职守,因工作需要或其他特殊情况确需外出的,也能及时向领导请假;

2、能严格遵守工作纪律。上班期间没有利用办公电脑打扑克、玩游戏、看影视、上网购物、查询股市行情以及其它与工作无关的活动;没有占用办公电话聊与工作无关的事情;没有在工作日午间喝酒,或上班期间洗澡等现象发生;

3、工作效率方面,对自已的本职工作和领导交办的任务,能保持良好的工作状态和严谨的工作作风。认真、及时、高效处理各项工作任务,确保“零差错”和“全满意”,对工作对象切实做到接待热情,态度和蔼,没有出现“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的现象。

5.学习五个严禁心得体会赵 篇五

2009年新年伊始,最高人民法院就公布了“五个严禁”,并主动接受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的监督,意在规范法官公正文明执法,它是新时期人民法院对人民群众新要求新期待的积极回应和表态,体现了人民法院从严治院的坚定决心。但“五个严禁”要得到切实有效的贯彻执行,“五个严禁”如何能够取得像公安部的“五条禁令”,人民群众满意,公安干警家属欢迎以及社会各界认可的社会效果?如何将“五个严禁”同人民法院队伍建设的若干制度结合起来推动法官廉政建设和思想作风建设仍是一个值得人们认真深思的问题。

第一是如何贯彻执行的问题。在“五个严禁”出台之前,最高人民法院已相继出台过不少有关法官行为规范,职业道德和操守等方面的规定,大家也普遍认为,我国在法官工作规范和职业操守方面的相关规定也比较全面了,就是操作力度不够,查处和处罚的力度不够,因而很难有一定的效果。古人云“法不法不德于自行”,一项法律也好,一项规定也好,要实现的制定者的目的,必须要得到切实的执行,也就是一项执行要严,要动真格,要不折不扣的执行,如何不动真格,打折扣,遵守者得不到正确的评价,违反者得不到应有的处罚,长此以往,法律和规定将成为摆设,制度和规定得不到执行的主要原因有两条,一是执行制度的人操作力度不够,怕得罪人,怕造成负面影响,二是执行制度对象对制度和规定视而不见,认为不执行制度,受影响和处罚的可能性不大,抱有侥幸心理。制度有规定得不到切实地贯彻执行,制度和规定的作用就大打折扣,就会形成管理的真空和漏洞。

第二是如何认识法官的专业性与道德操守的关系的问题。有人说做法官的首要前提是,他必须首先是一个好人而非能人。好人不能不合二为一固然重要,但姑且做一个假设,如果我们在好人与能人之间必须做出一项选择的话,我们应当毫不犹豫选择好人。好人是一个永久也探讨不完的古老话题,但做为法官的好人元素,应有一个起码的界定。那就是既遵守普通公民应当遵守的的道德标准,也要遵守做为法官应有的职业道德,有就是说要有与一般公民的普通的的道德标准,法官从事裁判的专业性和技术性固然重要,但法官的职业操守建设更为重要。有德而无才的好人固然会办错案,但有才而无德的能人更会办错案。由于能力熟知法律和各类学说之间的分歧,因而在错误裁判案件时,更要上下其手,左右逢源,除非涉及特定法律领域的专业人士精心研读,其他人士甚至几乎看不出裁判逻辑和裁判依据中潜伏的任何法律破绽。因此法官的职业操守建议只能加强,不能忽视。

第三是如何进行法官职业建设的问题。一是要靠制度,二是要靠营造法官从业的良好社会环境。要建立一套法官从业的制度保障体系,这个体系既要有引导、激励机制,又要有法官职业道德评价机制;既要有健全有效的道德赏罚机制,又要有完善可靠的监督制约机制。这个制度体系既要结合我国法官和法院工作的实际,又要切实有效。要靠制度来管理人,促进人,培养人和制约人。另一方面,一个良好的法官从业环境也十分重要。法官是人,不是神,法官不是生活在真空中,他要同社会、同各种各样的人接触,现实社会生活中的而不健康的东西也会传染给法官,法官的道德素养因社会周围人的道德标准,行为标准以及价值判断与追求或多或少有一定的联系,而法官的工作性质决定了法官要有高于一般人的道德标准,而现阶段法官的整体素质往往又很难达到实际工作要求的标准,而且常常难以预防周围环境不健康风气的侵蚀。因此,营造法官良好的社会从业环境十分重要,应建立法官独立的社交、生活、娱乐圈,打造隔离带,使法官在健康、高尚的环境中生活工作。

廉洁是法官的重要美德,也是法院重要的无形资产。腐败则是法院毒瘤,也是法院最严重的对外负债。要塑造美德,拚弃腐败,人民法院必须痛下决心,以非常力度、非常的措施,毫不松懈的紧抓不放,方能有成效。

言廉为虚,行廉为实,体廉为标,心廉为本。廉政建设应虚实并举,标本兼治,以实本为重。

相应最高法院出台的“五个严禁”将会发挥应有效果,但制度建设应该是长期,一次制度或几次制度的作用是有限的,制度的建设靠的是长时间不懈的积累和制度赖于作用的土壤。然而制度建设又像承建一座大厦,一砖一瓦的建设则高楼磊立的希望。

沙镇溪人民法庭赵有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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