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事故隐患排查治理

2024-07-19

煤矿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共8篇)

1.煤矿事故隐患排查治理 篇一

山东省煤矿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强化煤矿安全监督和管理,有效排查治理事故隐患,防止事故发生,依据《山东省煤矿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责任追究规定》和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在本省行政区域内从事煤矿建设、煤炭生产以及煤矿安全监管、监察工作的单位和个人,应当遵守本办法。

第三条 煤矿企业及煤矿应当建立健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并落实事故隐患的治理防范措施。

第四条 煤矿企业及煤矿应当建立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责任制。煤矿企业(公司)主要负责人对本企业事故隐患的排查治理工作全面负责。

煤矿矿(井)长对本矿(井)事故隐患的排查治理工作全面负责。

第五条 县级以上煤炭管理部门、乡(镇)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按照隶属关系或管理权限加强对煤矿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监督管理,建立和完善煤矿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监督管理体系。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对煤矿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实施监察。

第二章 事故隐患排查

第六条 事故隐患,系指在煤矿建设和煤炭生产过程中存在的可能导致人身伤亡或者经济损失的危险性因素。

事故隐患可按严重程度、解决难易、工程量大小分为三级:A级:危害严重,有可能造成重大人身伤亡或者重大经济损失;治理难度及工程量大,或需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或煤炭管理部门协调解决的重大事故隐患。

B级:危害比较严重,有可能导致人身伤亡或者较大经济损失,或治理难度及工程量较大,须由煤矿限期解决的隐患。

C级:危害较轻,治理难度和工程量较小,煤矿区(队)、业务部门能够解决的隐患。

第七条 事故隐患的种类分为:通风、瓦斯、煤尘、火灾、水害、提升运输、机电、放炮、顶板和其他。

第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重大事故隐患(A级事故隐患):

(一)超设计或超核定生产能力生产,严重危及安全生产的;

(二)受瓦斯、煤尘、自然发火、顶板、水害威胁,严重危及安全生产的;

(三)图纸、资料与实际严重不符的;

(四)超层、越界开采或者擅自开采保安煤柱或者岩柱的;

(五)煤矿安全设施、安全保护装置及安全检测仪器仪表不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严重危及安全生产的;

(六)其他可能导致煤矿重大事故的危险性因素。

第九条 煤矿事故隐患应由矿(井)总工程师(或技术负责人)负责组织矿(井)有关部门和技术人员每月进行一次排查,并根据安全隐患分级、分类标准,分别确定级别和类别。

矿(井)可对B、C级事故隐患直接确认,对A级事故隐患提出确认意见,每月5日前按程序报上级煤炭管理部门(矿业集团公司所属煤矿报矿业集团公司)。

第十条 矿(井)排查出的A级事故隐患,按隶属关系管理的原则确认。对市、县属及乡镇煤矿的A级事故隐患分别由市、县煤炭管理部门进行确认;矿业集团公司所属煤矿的A级事故隐患由矿业集团公司进行确认;省生建煤矿的A级事故隐患由省监狱管理局确认。确认意见于每月10日前反馈到矿(井),并上报省煤炭管理部门和山东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备案。

第三章 事故隐患治理

第十一条 煤矿必须根据排查出的事故隐患编制事故隐患治理方案措施。A、B级事故隐患的治理方案措施应由矿(井)总工程师(或技术负责人)负责组织编制。需要编制设计或报批的应按程序编制设计和报批。

第十二条 事故隐患治理必须严格按编制的治理方案措施或设计组织实施。A、B级事故隐患的治理方案措施由矿(井)长负责组织实施,并做到项目、资金、措施、时间和责任五落实;C级事故隐患的治理,由煤矿区(队)、业务部门负责落实。

第十三条 A级事故隐患涉及两个及两个以上矿井的,应由其共同隶属关系的煤炭管理部门、矿业集团公司、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组织协调。

第十四条 因违法开采或施工,造成的A级事故隐患涉及两个及

两个以上矿井的,除依法查处外,应按照谁破坏、谁治理的原则,造成方必须积极采取措施,进行治理;被危及方应采取相应措施,协助治理。

第十五条 事故隐患治理应坚持及时有效、先急后缓、先重点后一般、先安全后生产的原则,必须做到不安全不生产。

在事故隐患治理过程中,必须有可靠的安全措施,不得冒险作业和施工。

第十六条 矿(井)应根据事故隐患的级别及具体实际,对安全隐患进行检测、评估和监控,制定切实可行的安全技术措施和应急处置预案,并告知从业人员和相关人员在紧急情况下采取的应急措施。第十七条 事故隐患的治理资金应从煤矿安全技术措施专项费用中列支,由煤矿企业负责人或者煤矿矿长保证事故隐患治理资金的落实。

第十八条 事故隐患治理完毕后,须由确认单位组织验收,验收合格后,逐级上报煤炭管理部门,并报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备案。

第四章 监督和管理

第十九条 煤矿企业及煤矿、县级以上煤炭管理部门应逐级建立煤矿事故隐患库,实行档案化管理,并对事故隐患实行专人挂牌督察制度。

第二十条 县级以上煤炭管理部门必须按照管理权限对所属煤矿事故隐患的排查治理工作实施监督管理。建立月度安全办公会议制度和事故隐患调度审查制度,定期对所属煤矿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进

行调度,并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现场监督检查。

第二十一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所属煤矿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领导和监督,把煤矿的安全工作纳入政府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

乡(镇)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所属煤矿的安全生产管理,并对所属煤矿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进行监督,采取有效措施,保证煤矿事故隐患治理资金和治理工作的落实。

第二十二条 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应对煤矿事故隐患的排查治理工作实施定期或不定期监察。

第二十三条 县级以上煤炭管理部门、乡(镇)以上人民政府、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应当加强对煤矿事故隐患的排查治理情况进行监督和监察,严格查处对事故隐患隐瞒不报、谎报或拖延不报,及不排查治理或拖延排查治理的行为。

第二十四条 县级以上煤炭管理部门、乡(镇)以上人民政府、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在检查和监察中发现直接危及煤矿安全的重大事故隐患,应当责令限期治理,并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责令停产或停止使用。

第二十五条 煤矿企业及煤矿、县级以上煤炭管理部门应当加强煤矿安全管理人员的安全教育和培训,保证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进行。

第五章 附则

第二十六条 本办法解释权属山东省煤炭工业局和山东煤矿安全

监察局。

第二十七条 本办法自2004年5月10日起施行。

2.煤矿事故隐患排查治理 篇二

关键词:煤矿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分析

目前, 矿山管理中由于存在各种不科学性以及意识上的疏忽,再加上井下工作的复杂性,一些不安定、诱发因素(瓦斯、粉尘等)导致了一系列的安全问题,间接上也造成了一定的经济损失。如何更深层次地挖掘、发现煤矿安全中存在的各种隐患,是国家各级管理部门关注的重点, 也直接关系到广大煤矿一线工人的生命安全。因此,对煤矿进行隐患排查治理分析,打造安全本质化矿井,保证资源开采的顺利进行,显得尤为迫切。

1煤矿安全隐患排查的目标及内容

1.1 隐患排查的目标

集中时间, 集中力量, 以贯实四中全会精神和新安法为契机,以落实煤矿“双七条”为重点,坚决防范遏制重大事故,努力减少较大事故,继续降低事故总量,进一步推进煤矿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直至根本好转。

1.2 隐患排查的基本内容

矿井瓦斯等级、煤层自燃倾向性、开拓方式、开采方式、工作面个数、设计生产能力、核定生产能力、剩余可采储量、安全生产许可证期限、是否建立救护队以及开展自查情况。

1.2.1 停产及停产整顿煤矿

(1)停产矿井是否存在违法组织生产的情况 ;

(2)停产整顿矿井是否存在边整顿边生产、只生产不整顿行为;

(3)待关闭矿井停产措施是否到位。

1.2.2 煤矿建设项目

(1)建设项目手续是否齐全,是否存在不按设计施工等问题 ;

(2) 建设、设计、 施工、监理单位资质是否符合要求 , 安全责任是否落实,是否存在违法违规转包分包、以包代管等问题;

(3) 是否存在边建设边生产、未经验收组织生产、 在改扩建区域组织生产等问题。

1.2.3 生产矿井

(1)证照是否齐全或失效 ,重点检查无证或证照到期未及时申请延续等问题;

(2)是否存在越层越界开采或巷道式采煤、以掘代采等问题;

(3) 通风系统是否可靠 , 重点检查通风设施设备是否完善 ,是否存在无风、微风、循环风作业,采区专用回风巷是否符合要求等;

(4) 瓦斯治理是否到位 , 重点检查是否存在瓦斯超限作业、瓦斯超限是否查明原因,高瓦斯、煤与瓦斯突出矿井抽采是否达标,瓦斯监控系统是否能正常运行等;

(5) 煤与瓦斯突出矿井是否严格落实2个“四位一体” 防突措施,重点检查是否存在局部防突措施代替区域防突措施,是否按照规定进行效果检验等;

(6) 是否落实探放水规定、煤矿防治水规定 , 重点检查是否开采防隔水煤柱、是否查明老窑水、采空区积水以及承压水导水通道、水文地质类型复杂极和复杂矿井排水系统是否完善等;

(7)有冲击地压倾向的矿井 ,是否采取有效措施防范 ;

(8) 有自然发火倾向的矿井 , 是否采取有效措施 , 采空区和封闭火区管理是否规范;

(9)煤矿是否按照规定建立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应急救援队伍,或与救护队签订救援服务协议、配备应急救援装(设)备,预案管理、演练、应急培训是否符合要求。

2如何狠抓落实

2.1 资金投入

企业无力,当地政府有关部门应给与支持;无力投入或投入不足致使重大隐患不能及时整改的,必须坚决停产,决不允许带病运转。

2.2 工作制度

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例会、工作简报、信息交流、调度统计、台账备案、整改监督、总结报告等。

2.3 兼顾协调

保证煤矿救护队兼顾隐患排查工作和日常战备值班; 煤矿企业处理好当前生产与隐患排查治理的关系。

2.4 保障措施

抽调人员及救护队指战员的生活保障、差旅费、下井津贴等费用由省、市相关单位统一研究办法;各级政府参加隐患排查人员食宿费用由本单位按规定报销,不准向企业摊派。

2.5 信息上报

简历统计数据库,一矿一入库,排查组及时填报。

2.6 宣传引导

及时总结宣传各地的好经验好做法,曝光隐患排查走过场、治理措施不得力的单位和责任人。

3矿井安全隐患因素动态管理

矿山的隐患因素排查治理是一个相对动态、复杂、长期的过程,并涉及多门学科。正是由于井下地质条件的复杂性,各种不确定因素较多, 现场各种问题变化较快, 各种隐患因素随时存在,所以需要对矿山的各种隐患因素实施动态监测及管理,利用科技,来代替人员复杂、程序烦琐的老式矿井管理手段。

矿山动态安全隐患因素排查系统主要分为全动态和半动态模式。其中,半动态排查系统(图1所示)主要是人机结合,通过该系统对矿山存在的各种隐患因素(如粉尘、水、放炮等)进行实时监测,然后工作人员将各种数据输入计算机,继而进行信息处理和评价,根据测评获得的数据实行合理的管理措施,预防灾难的发生。

全动态隐患排查系统如图2所示,即完全依靠该排查系统,理论上全动态化的优势十分明显, 它排除了在信息处理及评价过程中人员的个体因素,使得得到的数据更加准确,但在实际操作中,该系统要求的检测条件较高,一般矿井难以实现,所以说,该系统也是未来实现煤矿安全隐患因素排查和治理系统的一个方向。

4结语

3.煤矿事故隐患排查治理 篇三

1、隐患排查治理是有效预防控制风险的关键

安全隐患是指可能导致事故发生的原因和状态,包括人的不安全行为、物的不安全状态、环境的不安全条件以及管理上的缺陷等。隐患排查治理,首先就是要全面、细致、认真地找出、发现隐患,从公司、矿井到区队直至班组,从各级领导管理人员层层发动、着手,做到“三全”。“三全”即“全员、全方位、全过程”,范围要覆盖煤矿生产的所有环节、所有过程和所有人员,避免出现安全管理的死角和盲点。

班组级的隐患排查。就是由班长组织的对本班工人的不安全行为及所在的工作面的不安全状态进行隐患排查,还包括工人自身安全行为及所处周围环境的自查。班前,班长在开班前会时,要对工人的思想状态进行隐患排查,精力不集中、没有休息好、安全意识不够,坚决不予入井作业,要确保当班每位职工都有较好的安全思想状态和安全意识;进入工作面作业之前。要对工作面的安全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隐患及时处理,只有当工作面的隐患排除后方可带领工人进入工作面进行作业;班中,要关注所在工作面的变化情况,出了隐患要及时处理;班后,要检查是否留下了安全隐患,若有,要及时处理完毕方可下班,来不及处理的要在现场向下一个班交接清楚。

区、队级的隐患排查,就是由区、队长组织的对本区、队范围内的工人不安全行为、工作面及作业环境的不安全状态和条件进行隐患排查。

矿井级的隐患排查,就是由矿长或井口主任组织的,更大范围的,对本矿范围内的职工不安全行为、作业场所及环境存在的不安全状态和条件进行隐患排查。

公司级的隐患排查,就是由公司领导或公司安全监管部门组织的,最大范围的,对公司范围内的所有职工不安全行为、作业场所及环境存在的不安全状态和条件进行隐患排查。

2、隐患排查治理的落脚点和关键点是治理。

如果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只停留在隐患排查阶段,不进行治理,那么所做的一切都等于零。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关键环节即隐患的治理。

一般隐患的治理。一般隐患就是指可能造成的危害很小,容易处理的隐患,一般在现场就能及时处理解决。当作业人员、管理人员或是安监员发现一般隐患时。应及时在现场予以处理解决,将隐患直接消灭在萌芽状态。

较大隐患的治理。较大隐患就是指可能造成的危害较大,不是很容易解决的隐患。发现该类隐患应下达隐患整改通知书,通知隐患所在班组或区队,指定责任人和责任跟班安全员,在责任时间内进行整改落实。

重大隐患的治理。重大隐患是指可能导致重大人身伤亡或者重大经济损失的隐患。加强对重大隐患的控制管理,对于预防特大安全事故有重要的意义。重大安全隐患的认定严格按照《煤矿重大安全生产隐患认定办法(试行)》(国家局1 33号)进行认定,对该类隐患进行评估、组织管理和整改,按照“五定”制度处理,即定项目、定措施、定资金、定责任人、定时间限期治理。

为了避免在隐患治理过程中发生事故。应规定每一项安全隐患的治理要做到技术措施、安全保证措施、强制执行措施和安全培训措施四到位,并且在治理过程要由管理人员和安全检查员跟班作业,从而保证安全隐患治理过程是一个相对安全的过程。

3、建立完善的工作体系是隐患排查工作的重要保障

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必须建立完善的责任体系,做到环环相扣,一级对一级负责,一级监督一级,确保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层层传递,层层落实。

首先,公司成立以安全副总经理为组长的隐患排查治理小组。副组长为公司安全监察室负责人,成员为公司各部室主要负责人;组长对全公司安全隐患排查治理负责,副组长负责各矿井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监督检查和安全隐患信息管理;各成员均有各自的职责,如生产部、技术部负责制定安全隐患认定标准以及安全隐患治理各项措施具体要求等。

其次,矿井成立以矿长为组长的隐患排查治理小组。各矿矿长是本矿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第一责任人,副组长为各副矿长,成员为各股室负责人,各专业副矿长对本专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负领导责任,安全副矿长对本矿安全隐患排查治理负监督检查责任。小组对公司检查出的安全隐患进行落实治理,并及时反馈。

再次,区队成立以区队长为组长的隐患排查治理小组。各区队长是本区队作业范围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第一责任人,副组长为分管安全的副区长,成员为各班组长。小组对矿井检查出的安全隐患进行落实治理,并及时反馈。

第四,各班长是本班安全隐患治理的第一责任人。各班组和职工对本班组和岗位的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负责。并对上级检查出的安全隐患进行落实治理。

4、隐患排查治理管理应规范化

为确保隐患排查工作取得实效,邵武煤业有限公司编制了一系列的有关隐患排查和治理的规定,明确了煤矿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的基本工作程序,规范了安全隐患的认定标准以及各项技术措施的编写内容,基层管理人员人手一册,对煤矿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起到了很好的规范和指导作用。

隐患的分类和认定:公司根据各矿井的实际情况,制定了各矿井《隐患分类和认定手册》,把隐患分为采煤、掘进、机电、运输、一通三防、防治水等6大类,各类隐患又再分成顶板、局部通风、爆破、粉尘防治、设备等若干项细的隐患,以便在隐患排查过程中予以认定;另外还把煤矿“三违”作为行为隐患纳入安全隐患排查的工作范围,研究分析“三违”分布规律,将“三违”分为一般“三违”和严重“三违”两类,并采不同措施进行治理,从而逐步消除煤矿“三违”现象。

隐患未落实整改的处罚,公司制定了《矿井隐患排查治理处罚办法》,对各管理层所查出的安全隐患,各安全管理部门均下达整改通知书,责任限期改正。限期未改正的,按照公司制定的《矿井隐患排查治理处罚办法》(其中包括“三违”处罚),进行处理。

隐患排查及信息管理。煤矿各生产区队和班组每天坚持对本区队作业范围安全隐患进行排查,每天把排查结果报告矿安监站,安监站要确保每班有一名安监员对各工作面进行巡查;煤矿组织安监部门每周对本矿范围内的安全隐患进行排查,并将排查情况上报公司安监室;各专业副矿长每旬组织对本专业的安全隐患排查,排查结果筛选后报告矿领导同时报告公司安监室;矿长每月组织1次重大安全隐患的专项排查,排查结果每季度由公司汇总并向集团公司安全监察室和当地煤矿安全监察机构报告。公司安监部每月组织1次以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为主的专项检查,每旬对各矿上报安全隐患信息筛选统计分析并向公司有关领导报告。

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规范化,调动了基层区队以及各级管理人员排查治理隐患的积极性和主动性,煤矿“三违”明显减少,矿井作业环境大为改善,各类事故的发生率明显降低,实现了安全管理由事后处理向超前防范的转变。

4.煤矿事故隐患排查治理 篇四

安全生产是经济和社会发展永恒的主题,是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具体表现,是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对煤矿行业来说,井下工作环境艰苦,生产条件复杂,安全隐患随处可见。水、火、瓦斯、煤尘、顶板五大灾害,给我们生命与健康构成了极大的威胁。如果我们在生产中,忽略了隐患治理这个环节,抱着侥幸心理生产作业,必将造成惨痛的事故教训。

翻开近几年来福建省煤矿安全事故选编,翻阅着一起起带血的事故案例。事故,是令人痛惜的,更是不堪回首的,它是用前人的鲜血和生命代价换来的惨痛教训,是留给后人一份特殊的“财富”。这是我省某煤矿发生的一起因顶板安全隐患不排除,敲邦问顶工作落实不到位引起的事故案例。2006年9月8号的中班,某矿综二队工人田某某(班长)、赖某某、林某某3人到+255-15#下运巷掘进工作面作业。早班作业人员交接班时告诉当班人员,掘进头顶板有脱层,经撬撬不下来,提醒当班人员要注意。中班3人到达迎头后,首先撬脱层顶板但也撬不下来,于是便不去在意,也不先套架就开始进行打眼、放炮和出渣作业。出完渣后才进行支架,田某和赖某2人在+255石门处锯木头做棚梁。约21:40分,田某和赖某听见“哎呦”一声和顶板冒落的响声,马上进入运巷察看情况,发现林某被冒落的顶板压住动旦不得,田某和赖某立即搬开石头,并赶紧打电话给矿井调度室汇报,请求救援。23:03分,林某被运送出井口,但在送去医院的途中因伤势过重,抢救无效死亡。

分析这起顶板事故原因。一方面,当班作业人员思想麻痹。早班矿井组织安全生产检查时已经发现顶板脱层并下达隐患整改通知单,但班长田某在明知存在较大隐患的情况下,没有积极采取有效措施落实整改,带班冒险作业,导致脱层顶板悬顶面积进一步扩大而发生冒顶。另一方面,是执行规章制度不力的问题。当班安全员在查出较大隐患和发现空顶作业情况下,未及时制止违章作业,而放任至中班处理,导致事故的发生。因此,如何加强煤矿隐患整改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如何加强事故源头的隐患治理,有效防止事故的发生?是本起事故给广大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提出的一个问题,应引起我们深思,不让同样的悲剧再次发生。

事故源于隐患,隐患不除,则事故未已。鉴于现阶段安全生产的主要任务和高危重点行业企业安全隐患仍然相当严重的实际,国家安监总局把2008年定为安全生产“隐患治理年”。安全监管总局局长王君在3月20日的总局干部大会上强调,要全面启动“隐患治理年”的各项工作,全面落实隐患排查治理的各项措施。王君指出,今年是安全生产的“隐患治理年”,国务院办公厅专门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通知》,总局和相关部委也陆续下发了具体的实施意见,明确了隐患排查治理的范围、内容、重点、方法和要求。排查治理隐患,是加大安全生产源头治理的重要措施,也是今年安全工作的一条主线。当前我们工作的重心,就是要着眼于治大隐患、防大事故,一个行业一个行业的抓落实,一个领域一个领域的抓落实,一个环节一个环节的抓落实,一件事情一件事情的抓落实。当务之急,就是要推动各地全面启动隐患治理年的各项工作,落实好煤矿和重点行业、领域的实施意见,把这项工作全面铺开,以此带动其它各项工作的开展。要巩固和发展煤矿瓦斯治理和整顿关闭两个攻坚战成果,切实做好停产检修煤矿、受灾煤矿的复产工作;深化重点行业领域安全专项整治,认真排查治理可能引发事故灾难的自然灾害隐患点;健全重大隐患治理、重大危险源监控制度,完善预报、预警、预防和应急救援体系,构建安全生产的长效机制。通过努力,有效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实现安全生产状况的持续稳定好转。

5.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篇五

一.目的及适用范围

1.为了及时发现生产过程中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物的不安全状态,消除事故隐患,增强全员的安全意识,提高安全生产的自觉性和责任感,特制定本制度.2.本制度适用于xxA1、A2地块项目的安全检查及隐患整改工作。

二.工作内容

1.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的分类

1)

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分为:

定期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包括:日常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专项事故隐患排查治理;

不定期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包括:季节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节假日前后事故隐患排查治理。

2)

日常事故隐患排查治理

由项目部安全员负责自行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主要为日常施工工序施工前的事故隐患排查治理。项目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每周进行一次,由安全监理xx、执行经理xx、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xx、xx、各班组长(土建、木工、钢筋工、架工、电工)等参加。

3)

专项事故隐患排查治理

各级管理层次按照规定的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周期、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内容和范围定期进行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公司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每月开展一

次,公司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由公司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安全技术部)负责组织,公司主要领导、公司安全生产管理部门的负责人、专(兼)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以及其他部门负责人和技术人员参加。

4)

季节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

各管理层次在季节更替时,根据雷雨季节、夏季高温天气、冬季大风和暴雪天气组织开展对下级单位、项目部实施的突击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

5)

节假日前事故隐患排查治理

节假日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主要是确保公司节假日期间各工地的安全所开展的节前节后的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由各管理层次在节假日放假前,放假结束后,开展对下级、各项目部进行的事故隐患排查治理。

2.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内容

2)日常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的内容

a.项目部安全生产管理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应包括:(此项主要由执行经理xx、技术负责人xx、安全负责人xx及各班组长组织检查)

①项目作业人员安全技术交底是否执行到位,安全防护用具、警示标牌是否正确使用到位;

②安全技术措施如大模板、塔式起重机、施工升降机、临时用电等专项施工方案的现场执行情况;

③生产场地平整、清洁、无危险建筑及设施,抢修工地附近的管线和上空高压线是否了解清楚,措施是否落实到位;

④所用的材料、原料,使用的用品、工具堆、摆放符合安全要求;

⑤特种作业人员是否持证上岗;消防设施、器材、工具按要求配备,保管完好,是否定期进行了检验维修,维修保养责任是否落实到人,实行挂牌制,消防标识是否按要求悬挂张贴。

b.施工班组各岗位安全生产管理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应包括:(此项主要由执行经理xx,安全负责人xx及各班组长进行检查)

①电气设备(钢筋切断机、钢筋弯曲机、钢筋调直机、精密裁板锯、电焊机等)、机械(塔式起重机、施工升降机等)、工具、用具是否齐备完好;

②电焊机、钢筋切断机、钢筋弯曲机、钢筋调直机、精密裁板锯等设备的线路有无破损断裂,连接是否正确牢固;

③安全帽、安全带、其他防护用品、防护栏杆是否齐全并正确使用;

④临时用电箱内空气开关、漏电保护器是否齐全,线路连接是否正确,保护线是否连接到位;操作是否符合施工安全规范;

⑤电气、焊接等作业的劳动防护用品是否齐备完好。

c.办公场所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应包括:(此项主要由安全负责人xx进行检查)

①消防通道消防设施是否堵塞占用,消防器材是否完好;

②是否擅自拉结临时线路,电器设备是否有电线发热、老化破损或超负荷使用情况;

③取暖器等大功率电器是否正常;

④电源线路有无破损,插座、开关电器设备附近是否堆放易燃物品;

⑤进场大门(包括电子门)、室内门窗等是否完好;

⑥电脑、打印机、复印机等办公电器是否工作正常,有无异常情况;

⑦其它设施有无隐患和缺陷,如照明、低压电器及线路,办公环境、人行通道等方面有无隐患等,下班离开办公室是否关闭用电设备。

3)专项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的内容

a.公司安全生产管理专项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应包括:(此项主要由安全处长xx、xx进行检查)

①贯彻上级有关安全生产指示,开展安全生产活动的情况;

②安全生产管理机构、人员配备是否健全,是否认真执行管理制度;

③安全生产管理的基础工作是否完善和扎实;

④要害部位、薄弱环节有无隐患和缺陷、重大危险源的管理;

⑤各项安全生产措施和隐患整改是否落实;

⑥各单位每年是否按照要求开展1次以上的消防演习,2次以上的消防知识培训,4次以上的消防联席会议。是否明确消防责任组织及责任人,各类消防台账及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是否健全,是否按要求开展各类消防宣传、教育活动;

⑦发生的安全生产事故是否按照规定及时报告并处理;

⑧半年和年终时开展安全生产检查总结。

b.项目部安全生产管理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应包括:(此项主要由执行经理xx,技术负责人xx,安全负责人xx及各班组长进行检查)

①项目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是否健全,各岗位操作规程是否完善;

②是否建立各类事故应预案等;

③各项安全生产措施和隐患整改是否落实;

④班组级安全生产教育工作是否落实到位;

⑤职工生活区和工程分包方的施工纳入日常的检查范围;

⑥特种作业人员培训、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培训、“三级安全生产教育”、班组长培训、各类安全生产活动等是否有效开展;

⑦各项消防管理制度是否健全,消防设施、器材是否布局合理;

c.各管理层次对施工设施设备专项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此项主要由安全负责人xx及各班组长进行事故隐患排查治理)

①各类工程工地:对临时用电设施、钢筋切断机、钢筋调直机、钢筋弯曲机、电焊机、精密裁板锯、塔式起重机、施工升降机等设备的专项事故隐患排查治理;

②临时用电、动火等危险作业审批手续落实情况;

③施工组织设计和专项安全技术方案执行和落实情况;

④安全交底工作是否落实到位;

⑤围挡是否符合要求;

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是否履职到位;

⑦交叉作业是否有专人负责现场安全生产协调工作;

⑧“三相五线制”、“三级配电、两级保护”、“保护线”、漏电保护器等各项保护措施是否按照规范使用;临时用电是否符合国家标准,漏点保护器维护记录是否齐全;

⑨劳动防护用品安全帽、安全带及其他防护用品是否正确穿戴;

⑩三宝、四口、五临边防护情况。

d.安全管理档案资料的专项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内容应包括:(此项主要由安全负责人xx进行事故隐患排查治理)

①安全检查及隐患整改记录;

②隐患整改通知单及整改完毕回复;

③安全检查通报及处罚通知;

④施工落地脚手架、悬挑脚手架、卸料平台验收表;

⑤模板支撑系统验收表;

⑥塔式起重机、施工升降机安装、顶升、加节验收表及每月的自检报告;

⑦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接地电阻测试、移动手持电动工具、电工巡视记录;

⑧施工机具验收表;

⑨基坑支持验收表、基坑监测记录;

⑩高空作业(洞口临边)验收表;

⑪安全会议记录或纪要;

4.季节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的内容

1)雨季重点对用电设施实施接地电阻、绝缘电阻的安全监测;

2)检查防洪防涝设施、排水系统、沟槽沟渠是否通畅;

3)夏季重点检查防暑降温物品的发放,急救药品的准备,食品安全卫生检查;

4)冬季重点消防安全、防火检查,施工机具防冻检修防止出现工伤事故;

5.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程序

1)各管理层次根据职责划分开展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依据JGJ59—2011《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的要求,策划所需的《安全检查表》,明确检查项目及检查部位、检查人员、检查内容、检查方法。

1)各管理层次按照检查频次、周期要求实施安全检查,做好《安全检查表》。

2)对安全检查所发现的安全隐患,下达《隐患整改通知单》。

3)收到《隐患整改通知单》的责任部门和人员应及时分析原因,制定纠正措施并实施,填写整改结果或附上整改照片,及时反馈给检查部门核查整改效果。

6.隐患整改

1.各管理层次、特别是项目部、施工班组对查出的隐患应做到“三定”(即定措施、定专人、定期限),暂时不能整改的项目,除采取有效防范措施外,安全技术部门应列入安措、技措或检修计划,限期解决。

6.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篇六

1.总则

1.1为健全安全事件预防体系,落实安全监督检查与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责任,特制订本制度。

1.2安全事故隐患排查工作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管生产必须管安全”、“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2.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的组织形式 2.1公司实行“三级安全事故排查治理制”。2.1.1安全机务部

(1)每月组织一次对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情况的监督排查;(2)每逢重要时期组织对全司各单位的安全情况的监督排查。2.1.2生产经营单位

(1)每星期组织一次对本单位各岗位的安全情况的监督排查;(2)对重要场所每天安排专门人员进行检查; 2.1.3 班组

每天对本岗位的安全情况检查一次。2.2安全专业人员不定期、不定项进行监督检查。3.安全事件纠正与预防 3.1事件定义

发生或可能发生伤害、疾病(不论严重程度)或死亡的与工作相关的事件。

注1 :事故是一种造成了伤害、疾病或死亡的事件。

注2:没有造成伤害、疾病或死亡的事件也被称为危险事件。

注3:紧急情况是一种特殊形式的事件。

注4: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是一种事件。3.2 安全生产事故隐患定义

本规定所称安全生产事故隐患(以下简称事故隐患),是指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程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规定,或者因其他因素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存在可能导致事故发生的物的危险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管理上的缺陷。

事故隐患分为一般事故隐患和重大事故隐患。一般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小,发现后能够立即整改排除的隐患。重大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大,应当全部或者局部停产停业,并经过一定时间整改治理方能排除的隐患,或者因外部因素影响致使生产经营单位自身难以排除的隐患。3.3事件纠正与预防的一般原则

3.3.1当安全与生产发生矛盾时,必须坚持安全第一;3.3.2纠正与预防的态度一是要坚决,二是有紧迫感;3.3.3从实际出发,坚持既要保证安全,又要经济合理。3.4监督检查部门、单位的要求

3.4.1各级检查发现的事件隐患需逐件登记备案;提出整改要求,由单位立即落实整改。

3.4.2对重大事件隐患由执行检查职责部室、单位负责人签发“重大隐患整改通知书”,提出整改要求期限整改,单位应立即采取防范措施在规定日期落实整改。

3.4.3对需要停产停业整改的,由上一级负责人签发“停产停业整改通知书”。

3.4.4对单位执行上述文书的情况实行跟踪监督检查。3.4.5对整改期限届满的单位进行复查验收,并填发“复查验收意见书”。

3.5事件隐患单位的要求: 3.5.1领导重视。时不待人、千方百计,把事件隐患整改; 3.5.2对检查出来的事件隐患,要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并定项、定人、定责,抓紧整改落实;

3.5.3对重大事件隐患,经过单位自身努力难以解决的,应及时向上一级请示报告,求得解决,同时采取有效的应急措施,上一级部门应予以批复。

3.5.4对设计布局等“先天不足”的事件隐患,公司应纳入建设改造规划,逐步加以解决,在没有解决前,单位要采取必要的、临时性的补救措施,以保证安全。公司管理部门应对补救措施的可行性予以论证批复。

3.5.5各单位对检查中发现的重大安全隐患,按危险源辨识风险评价与控制要求执行,并作为本单位持续改进的依据。4.处理

4.4.1对重大事件隐患拒不整改的单位负责人进行责任追究; 4.4.2对一般事件隐患拒不整改的单位负责人可责成写出书面检查或通报批评;4.3对不按规定履行工作职责的,按有关考核内容予以考核。4.4对违反本规定引发事件后的责任部门单位及相关责任人,按公司有关规定予以责任追究。5.本规定从发文之日开始执行。

附:

1、安全隐患检查记录

2、一般事故隐患整改通知书

3、重大事故隐患整改通知书

4、事故隐患复查验收申请

7.煤矿平巷运输隐患诊断及排查 篇七

1. 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意识淡薄,麻痹大意,没有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总认为煤矿平巷运输工作比较简单,表面上看好象平巷运输没有大的安全隐患,导致了作业人员安全意识弱化,管理人员在安全管理上要求不严,违反了“三大规程”及有关安全规定,违章指挥、违章操作时有发生,隐患没有得到及时反馈和处理,违章操作没有得到及时纠正和处罚。

2. 煤矿特种作业人员文化程度比较低,对作业人员的技术培训和岗位安全培训不到位,对所操作设备的性能了解不够,对新工人独立上班前的带班跟班工作没有做好,造成作业人员在现场无法处理可能出现的人机环境带来的安全隐患。如某矿蓄电池电瓶车司机,机车要过岔道时未减速停车,而直接跳下去搬道岔,而后又想上车,错抓到档位手把使机车一下进入高速档运行,把司机甩到机车前方,造成运输事故。

3. 老工人新岗位的管理工作没做好也给煤矿运输安全带来不利影响。煤矿运输系统各个岗位都有不同的岗位技能和安全方面的要求,同样是矿运输队的蓄电池电机车司机从一个岗位调到另外一个运输岗位从事同样的工作,如果没有进行上岗前的重新培训,现场跟班带班,老工人对新岗位的运输线路不熟悉,对新岗位的要求不懂,作业过程中的操作要领没掌握好都有可能造成煤矿安全事故。如某矿运输队一位下水平蓄电池机车司机有事请假, 运输队临时调另一位上水平的蓄电池机车司机上岗, 未重新进行岗前培训和跟班带班管理, 由于运输线路不熟悉,车场调车时操作不当而发生了运输事故。

4. 运输设备不完好维护不到位,设备老化存在缺陷未进行淘汰更换,造成运输线上存在安全隐患。没有严格遵守《煤矿安全规程》的有关规定,如《煤矿安全规程》中要求,必须定期检修机车和矿车,并经常检查,发现隐患,及时处理。机车的闸、灯、警铃(喇叭)、连接装置,任何一项不正常或防爆部分失去防爆性能时,都不能使用该机车。尤其是机车的制动装置(闸)不完好,存在制动力不够,制动时间偏长和操作不方便等因素,出现紧急状况时就会可能出现安全事故。

5. 煤矿运输系统不够完善,运输设施投入不足,过于简单不符合要求,直接造成操作人员违章操作,而出现运输安全事故。如轨道不合格,车场使用简易道岔,机车架线高度不符合《煤矿安全规程》要求等,车场调车时使用顶杆和不合格的钢丝绳,造成机车和矿车掉道,顶杆滑脱伤人和人员触电事故发生。

6. 安全制度不严,执行力较差,出现安全隐患。一是岗位责任制不健全,对矿运输线某些安全工作重视不够,没有制定相应的一岗双责制度,重产量轻安,隐患得不到及时整改落实;二是各级管理人员执行力较差,对安全考核不够严厉,安全奖罚不及时兑现,影响了相关管理人员反“三违”的积极性;三是对事故处理未严格按“四不放过”原则分析处理,处罚力度不够,相关责任人没有得到严肃责任追究,职工受不到教育,防范措施不到位,造成煤矿平巷运输事故的发生。

二、煤矿平巷运输的安全隐患

煤矿平巷运输由于管理、运输设备和工作环境等方面的原因存在着许多安全隐患,必须加强现场管理,加以诊断,及时排查,不可忽视细节上的小隐患,做到防微杜渐,及时消除安全隐患,才能实现煤矿运输安全。

1. 建立健全煤矿机电运输方面的各项规章制度,如运输特种作业人员招工条件,上岗前的培训考核持证跟班带班,岗位责任制和岗位操作规程,应知应会和现场交接班,机电设备维护保养,管理人员检查巡查和岗位安全考核等制度,用制度招人用人和管人,用制度来用好管好运输设备,使矿运输工人按章操作,管理人员按章指挥,不出现违章操作和违章指挥现象,减少或杜绝运输方面的安全事故发生。

2. 加大煤矿运输系统人员的培训力度,努力提高作业人员的岗位技能和安全意识,提高管理人员的管理水平和责任意识。从新工人的培训考核持证,上岗前的跟班带班和导师带徒,班前会的工作安排和安全提醒,周月的安全学习等,必须实实在在地进行,绝不能走过场,使大家都有安全意识和责任意识,共同努力,确保煤矿运输系统的安全。

3. 搞好煤矿运输设备设施的完好工作,保持平巷设备运行的可靠性和先进性。煤矿平巷运输设施主要有架线式电机车、蓄电池式电机车、矿车、平巷人车、各种材料车以及连接装置等,随着科技进步,煤矿机电设备也在不断地更新换代,来满足煤矿安全生产的需要。近几年来,煤矿机车智能司控器的推广应用,机车刹车装置改造(机械毂式和液态碟式),使平巷运输设备运行更加可靠安全。加强机车,矿车和各类材料车的检查,如各种碰头、矿车轮对小横销、插销和三环链等连接装置是否符合要求安全可靠,同时要经常性地对煤矿平巷运输设备进行检查维护,保证机车灯、闸、警铃、撒砂装置和防爆性能完好,机车制动距离达到要求,避免安全隐患存在,实现煤矿平巷运输安全可靠。

4. 完善煤矿机电运输系统,提高煤矿机电运输质量标准化水平,减少运输线上的安全隐患。煤矿系统的完善和质量标准化工作是实现煤矿安全工作的基础,煤矿平巷运输设施不完好,不符合相关规定的质量要求,必然会存在着安全隐患。如电机车架空线的悬挂高度自轨道面算起,应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第三百五十六条规定;矿井主要运输巷道轨道的铺设质量和架线电机车运行的轨道应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第三百五十三条和第三百五十四条的规定,这样平巷人员行走时就不会触电,机车矿车运行过程就不易掉道,就可以减少煤矿平巷运输事故的发生。

5. 据统计煤矿井下车场是煤矿平巷运输事故的多发场所, 煤矿井下车场的施工安装必须符合相关的设计标准要求,车场打点洞室,车场断面及宽度,重车道与空车道之间距离,轨道与巷道之间的距离,轨道的坡度,车场的长度以及车场道岔的选型安装都要符合设计生产的需要。如车场没选用正规道岔和渡线道岔,车场进行调车时就会存在安全隐患,有可能就会出现安全事故。图中蓄电池电机车用钢丝绳牵引矿车,机车停止,矿车仍在前行牵引钢丝绳受力时的状况,选用牵引钢丝绳长度为2500mm和5000mm时,当牵引力F一样时,可能导致矿车掉道的拉力Fy1和Fy2就相差很大,Fy2大约就是Fy1的一半,造成矿车掉道的可能性就大大减少,同时由于牵引钢丝绳够长,机车和矿车错开有了一定的空间,便于人员操作,安全隐患就大大减少,因此选择钢丝绳在车场进行调车时,钢丝绳的长度不能太短,要达到5000mm长,避免矿车掉道伤人事故的发生。

6. 加大煤矿平巷运输管理力度,要跟煤矿斜井提升一样进行安全管理。由于管理人员习惯性地认为煤矿平巷运输存在的安全隐患和发生的事故可能性比较小,因此管理人员的管理力度主要放在运输的斜井提升方面,造成了煤矿平巷运输隐患增加。对煤矿平巷运输的安全管理也要进行全方位管理,各级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同样要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要求特种作业人员必须要经过培训考核持证上岗,管理人员要经常深入现场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杜绝违章操作和违章指挥,正确处理安全与生产,安全与效益的关系。

三、结束语

8.煤矿事故隐患排查治理 篇八

一是一般事故隐患得到有效治理。全省共对114460家企业进行了自查排查,查出隐患127903条,已整改116693条,整改率91.2%,尚未整改的事故隐患,均落实了责任单位、责任人、整改期限,确保整改到位。二是重大事故隐患全部实施政府挂牌督办。全省共查出重大事故隐患977项,现已整改662项,整改率67.8%,尚未整改的315项重大事故隐患,落实整改资金12056万元,约50%已经按照《福建省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政府挂牌督办暂行办法》的规定,办理了相关手续,其余正在按程序办理。三是严厉打击“三非”。1-6月,全省有关部门掌握非法建设308个,已取缔231个,正在打击77个;掌握非法生产915个,已取缔884个,正在打击31个;掌握非法经营35906个,已取缔35836个,正在打击70个。(省安监局)

我省上半年非煤矿山事故呈二降一平态势

今年1-6月份,全省非煤矿山企业共发生各类伤亡事故28起,死亡33人,重伤2人,未发生一次死亡三人以上的事故。与去年同期相比,事故起数与重伤人数分别下降9.68%和60%,死亡人数持平,死亡人数占全年非煤矿山控制目标的44%。(省安监局)

省安监局、福建煤监局传达贯彻全国煤矿瓦斯治理现场会会议精神

近日,省安监局、福建煤监局召开两局全体干部职工及下属单位中层以上干部大会,省安监局、福建煤监局局长陈炎生,省安监局副局长裘松樵出席会议。陈炎生局长在会上传达了全国煤矿瓦斯治理现场会会议精神,并进行了一次党课教育,纪念中国共产党建党87周年和改革开放30周年,结合我省安全生产实际,就加强党的建设和干部队伍建设,进一步抓好安全生产监管监察工作提出具体的要求。(省安监局办公室)

裘松樵副局长到泉州调研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工作

近日,省安监局裘松樵副局长带领省局相关处室人员、专家对泉州市丰泽区、惠安县两县、区开展“三年行动”情况进行调研,并实地了解了福建格林集团、万亨服装公司等几家企业落实“三年行动”的工作。调研中,裘松樵充分肯定了泉州市落实企事业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三年行动的做法,同时表示,这个做法要进一步予以提升、深化,并且可以与年度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工作相结合,下一步值得在全省推广。(泉州市安监局)

上杭县组织开展千名职工查隐患活动

近日,上杭县总工会、安监局决定在全县范围内组织开展千名职工查隐患活动,广泛发动职工查找身边事故隐患和职业危害。目前已部署在全县70个工矿商贸企事业单位中发动7000名以上的职工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上杭县安监局)

厦门海事局“安全法规与知识系列讲座”走进渔村

近日,厦门海事局“安全法规与知识系列讲座”走进漳州市东山县冬古村,向在家休渔的1000多名渔民讲授海上交通安全法规与知识,并针对部分渔民作业时存在的疏忽、思想麻痹,不能正确显示号灯号型,抢船头的不良习惯做出了特别提醒,为即将开始的渔业生产打下安全航行的基础。(厦门市安监局)

永定县在全省率先实行防汛问责

今年7月起,永定县开始实施“防汛责任追究暂行办法”,“永定县防汛责任追究暂行办法”除明确防汛责任人职责、防汛工作责任外,主要突出了防汛工作的责任追究。“办法”规定,对于未按职责做好防汛工作的,对负有主要领导责任的人员、直接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通报批评、效能告诫、待岗处理、引咎辞职、就地免职或党政纪处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法律责任。(永定县安监局)

石狮市查封712家“三合一”企业

石狮市开展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以来,共检查企业、出租私房、学校、采石场、液化气经营站、建筑工地、公共聚集场所、加油站等4326处,查封“三合一”企业712家,发现的安全隐患均得到有效整改。(石狮市安监局)

思明区开展道路交通安全集中整治初见成效

自5月中旬市预防办部署开展“迎奥运、保平安、促和谐”道路交通安全集中整治活动以来,思明区紧密结合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严格按照上级部署,集中整治行动迅速,措施有力,宣传有势,效果明显。至今,全区各街道、有关部门共制作交通宣传栏48板,发放交通宣传材料74700份,举办交通安全培训班19场3162人次,施划临时停车位5857个;区预防办先后组织开展了12次专项整治,结合日常管理,共查处各类交通违法行为31009起,其中清理占道24852起,查扣机动车211辆,查扣非法摩托车368辆,查扣电动自行车3690辆,现场查处电动自行车3880辆,道路交通事故得到有效控制。(思明区安监局)

省创建“平安畅通县区”检查组莅融检查

7月17日—18日,由省交警总队傅仰余处长任组长的福建省2007年度创建平安畅通县区评价工作检查考评组一行15人,在福州“创建办”人员陪同下,对福清市2007年度创建“平安畅通县区”工作情况进行检查考评。

检查组听取市陈生副市长代表市委市政府专题汇报后,对我市进行分组检查评价。检查组肯定了福清市为创建平安畅通县区所做出的努力和成效。(福清市安监局)

柘荣县交警采取五条措施加强暴雨期间道路交通安全

一是加强路面监控。全体民警分组深入各线路,加强巡逻,密切注视路面安全情况;二是增设警示标志。针对部分容易造成路面塌方和山体滑坡的危险路段,增设警示标志,提醒来往车辆不宜滞留和停靠。三是加强报告制度。要求路面巡逻民警一旦发现险情,立即上报大队,并及时做好安全处置。同时,要求大队办公室要迅速向县委、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报告。四是加强部门联系。密切联系气象部门,及时掌握气象信息,及时向客运部门通报路况,确保客运车辆安全。五是加强值班备勤。全体民警在职在岗,保持通讯畅通,实行领导带班,加强值班,并成立应急分队,做好抢险准备。(柘荣县安监局)

长汀县委书记带队督查矿山安全

长汀县委书记卢德明带领县政府分管领导及国土、安监、公安、环保等部门负责人到铁长乡现场督查矿山安全和环境保护问题。现场察看了汀铁矿业公司在铁长乡的铅锌矿、硫铁矿探矿作业、张地采石场,走访了矿区群众,对矿山的安全管理和环保问题,提出了四点要求。(长汀县安监局)

仙游县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成效明显

专项行动期间,各督查责任单位共排查事故隐患2529条(其中县、乡镇两级政府排查事故隐患1587条;县直17个专项督查单位排查事故隐患942条),督促企业投入300多万元整改隐患2339条,责令停产停业整顿118家,取缔非法生产经营建设单位88家,关闭5家,行政处罚35.75万元,对13家存在重大事故隐患的单位,实施政府挂牌督办。(仙游县安监局)

三明市开展市区重大危险源监控和应急管理工作大检查

近日,三明市安监局李寿发局长带领相关科室人员,对三钢、三农重大危险源监控和应急管理工作开展检查。在检查中,李局长提出对重大危险源的监管要做到“心中有数、立足防范、有备无患”;对视频监控平台运行中存在的问题要“有效监控、有效报警、有效救援”。(三明市安监局)

邵武市安监局召开全市矿山企业安全生产工作会议

近日,邵武市安监局组织召开全市矿山企业安全生产工作会议,会议总结了上半年矿山企业安全生产工作,分析存在的不足和问题,并就下阶段特别是奥运会期间的矿山安全生产工作进行了详细的安排和部署。会议要求矿山企业要进一步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大安全生产投入,深入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和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确保隐患排查治理不留盲区,不留死角。(邵武市安监局)

南安市安全生产百日督查期间安全生产“零事故”

南安市在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中,明确将督查重点放在事故频发、事故死亡人数上升、隐患突出、安全生产形势严峻的乡镇、行业和企业,分三个阶段开展百日督查,并成立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对各乡镇(街道)、市直单位专项行动开展情况进行督查,确保督查覆盖面达到100%,。专项行动期间,全市共排查出各类安全隐患2510项,已整改2380项,整改率达94.82%,全市实现安全生产“零事故”。(南安市安监局)

南平市烟花爆竹生产企业退出工作取得重大进展

截止6月30日,南平市塔前花炮厂、政和县镇前鞭炮厂、松溪县湛卢烟花爆竹有限公司、浦城县水南花炮厂等4家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均已停止生产,市、县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办公室对生产设备及剩余原材料进行了清点、封存。下一阶段,市、县、乡三级政府将继续做好相关后续工作,化解矛盾,分流、安置从业人员,帮助扶持企业实现转型。(南平市安监局)

蕉城区安监局“三管齐下”推进精神文明建设

一是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坚持每周半天学习政治理论和业务知识学习。

二是抓制度建设,管理机制得以规范。制定出台了《安监局党风廉政建设规定》,完善了学习、值班、考勤、请销假、财务管理、车辆管理等相关规定。

三是把精神文明建设与安全生产工作结合起来,高标准完成本职工作,确保了机关作风建设的有效提高,为今年的安全生产工作开创了新局面。(蕉城区安监局)

设置救生筏,为渔工“上”保险

近日,漳州市安监局和海洋与渔业局持续深入开展渔业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扎实推进渔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加快构建渔业安全保障体系,为渔工出海作业多“上”一道保险。图为海洋与渔业局工作人员对漳浦县佛昙镇部分渔船救生筏设置问题进行规范。(漳州市安监局)

注重创新 安全宣传深入人心

厦门市翔安区在全国第七个“安全生产月”宣传活动中,针对新区大开发、大建设实际,突出重点,兼顾普及,采取灵活多样的宣传形式,效果明显。主要呈现出以下几个特点:

注重普及

“推进安全文化是有效遏制安全生产事故的重要途径。紧紧抓住宣传教育又是做好安全工作的关键。因此,安全月活动,要做到全民发动、人人参与。

重点突出

该区认真对宣传活动进行了认真研究和周密部署,突出重点行业和领域加强宣传教育。

形式灵活

翔安区在安全宣传活动中,改变了传统的宣传模式,推出了生动活泼、寓教于乐的系列宣传活动。开展了“安全生产月”万人签名启动仪式、安全知识有奖问答、建筑安全知识竞赛、隐患举报有奖、猜字谜有奖等活动。

安全宣传就是要宣传与老百姓密切相关知识,如:用电、交通、消防、防雷等方面。该区安全宣传开展得有创意、有特点,对老百姓管用。(翔安区安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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