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园林绿化养护合同(共10篇)
1.上海市园林绿化养护合同 篇一
园 林 绿 化 养 护 合 同
合同编号:
甲方(发包方)导体有限公司
乙方(承包方)园林工程设计有限公司
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深圳市绿化条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守信的原则,双方就导体有限公司绿化项目的养护事宜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导体有限公司绿化养护工程 项目地点:深圳市
第二条 养护范围及养护内容
1.养护范围:导体有限公司厂区和宿舍区绿地 2.养护内容:
去除枯死植株、植物补植、树木扶正、病虫害防治和检查、浇灌排水、土壤施肥中耕除草、花草整形(形状整齐划一)、地被覆盖植物(树木、绿篱、草坪等)修剪植物防护、绿化垃圾清运等服务工作。
第三条 养护期限
养护期限为 个月,自 2017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第四条 养护质量和考核 1.养护质量
(1)乙方的养护质量,必须达到《园林绿化养护技术等级标准》规定的要求。
(2)双方对养护质量有争议,双方同意由深圳市园林绿化管理所约定的机构进行鉴定。
所需费用及因此造成的损失,由责任方承担。双方均有责任的,由双方根据其责任分别承担。
2.养护考核
(1)乙方应认真按照园林绿化行业的标准、规范、本合同的要求以及甲方代表人依据本合同发出的指令进行养护,接受甲方的检查和考核。
(2)甲方可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标准和定期考核,发现养护质量达不到约定标准的部分,甲方可要求乙方采取更换、重做、修复等一切补救措施,直到符合约定标准。因乙方原因达不到约定标准,由乙方承担由于采取补救措施
(3)提供养护所需用水、用电的接驳点,保证养护期间的需要。养护期间的水、电使用费用由甲方承担。
(4)乙方进场后,甲方在养护现场提供的养护工具存放间,若没有由乙方自行解决。
(5)在养护期间,若主管单位通知停电、停水,甲方应及时将停电、停水通知乙方,乙方应自行采取停电、停水期间的养护措施。甲方收悉停电、停水通知后未及时通知乙方的,由此造成养护范围内的植物损失由甲方承担。
(6)按照本合同约定,检查、考核乙方的工作。(7)按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养护费用。4.乙方工作
(1)根据本合同约定,在合同签订后,制定养护期内相应的总体绿化养护管理方案,报请甲方代表审核批准,作为实施依据。甲方代表收到乙方方案后,应于三天内予以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逾期不确认也不提出修改意见的,视为同意。
(2)建立完善的养护班组,制定养护岗位职责以及各岗位规范、操作规程、养护制度。根据合同约定,配备技术管理人员和养护操作人员。
(3)根据季节、气候、土壤、植物的生长习性和生长阶段及养护场地的具体情况合理安排、开展养护工作,根据甲方要求及时做好养护区域的局部调整,保证绿化观赏的整体性。
(4)负责区域内各类植物养护及日常巡视检查,如发现各类苗木、设施有被损、被盗等情况时,应及时向甲方汇报并立即进行补缺、恢复。
(5)开展养护工作时,严格遵守政府和有关主管部门对噪音污染、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等的管理规定,文明施工;绿化垃圾由乙方负责清理外运。
(6)养护期间,做好养护范围内的地下管线和现有建筑物、构筑物的保护工作;但甲方须在乙方进场前,将养护范围内的地下管线、地下构筑物的情况向乙方进行交底。
(7)接受甲方的管理、监督、检查和考核,对甲方发出的整改通知,应及时按甲方的要求进行整改。
(8)负责养护工作人员的劳动保护和人身安全。除双方另有约定外,养护工作人员的餐饮、住宿由乙方自行承担。
(9)服从甲方工作代表安排,依时优质的完成绿化养护;遇公司重大活动需要在短期内完成绿化养护时,乙方需收到甲方通知之日起一周内完成。
第六条 养护方案及调整
1.乙方必须按甲方代表确认的养护管理方案和养护计划组织养护,接受甲方代表对养护质量的检查、监督和考核。
4.事故处理
(1)乙方必须为养护工作人员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养护期间发生任何安全事故(包括伤亡事故),乙方应按有关规定立即上报有关部门并通知甲方代表,同时按政府有关部门要求处理,并承担因事故造成的任何费用。
(2)甲方、乙方对事故责任有争议时,应按政府有关部门的认定处理。第八条 合同价款与支付 1.合同价款及调整
(1)本养护项目,双方约定每个月合同价款为人民币 元(大写:人民币元)。
(2)因乙方自身原因导致的养护变更或者养护补救措施,乙方无权要求追加合同价款。
2.合同价款的支付方式
双方约定,本合同养护价款支付方式如下:
a.合同订立后,乙方每月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给甲方60天后,一周内甲方支付乙方每个月养护项目管理费 元。
第九条 养护施工所需机械、材料、器具设备 乙方自行准备的机械、材料、器具设备
(1)除双方另有约定外,乙方应自行配养护管理所需要的交通工具以及其他养护所需机械、材料、器具设备。
(2)乙方应当对投入使用的机械、材料、器具设备的质量负责。(3)乙方应保证其提供的机械、材料、器具设备符合安全标准。
(4)甲方发现乙方提供或使用不符合约定的机械、材料、器具设备时,乙方应当按照甲方的要求负责采取更换等,并自行承担相应费用。
第十条 违约责任
1.甲方违约责任:因甲方原因、自然灾害的,造成养护范围内的植物损失,其损失由甲方承担。
2.乙方违约责任
(1)因乙方原因,养护质量未达到合同约定的养护标准,乙方应采取补救措施,并承担损失费用。
(2)未经甲方同意,乙方擅自更改、调整养护方案,给甲方造成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
(3)未经甲方同意,乙方擅自将承包的养护项目进行分包或转包给他人,给甲方造成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一条 其他约定
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可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结合养护项目的
2.园林绿化养护承包合同 篇二
乙 方:江西省绿井冈园林工程有限公司
为加快市井开区基础设施建设步伐,塑造优美舒适的环境,确保“火炬大道北延”绿化工程如期完工,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于10月10日以BT合作方式,就井开区园区内“火炬大道北延”绿化工程达成协议,签订本合同。
一、工程名称:江西井冈山经济技术开发区“火炬大道北延”绿化工程。
二、工程地点:江西井冈山经济技术开发区内
三、绿化景观工程承包方式:乙方负责本造林绿化工程总承包。
四、工程范围和内容:
(一)井开区火炬大道北延绿化工程。第一期乔木种植数量约550株。
(二)工程施工内容:
1、种植地的换土、施肥,绿化苗木的采购、调运、栽植;竣工后的养护管理等。
五、施工工期:
分期实施:2011月8日开工。
六、工程造价及结算方式:
(一)工程造价:工程造价约人民币壹仟万元整(¥10000000.00),(以实际工程量的决算为准)。
(二)苗木单价:各苗木单价由甲、乙双方根据市场价格双方签证确认。
(三)结算方式:工程的预决算以甲乙双方签署的签证单为依据,套用国家颁布的现行定额进行决算,综合费率取9.5%。
七、工程质量要求:
1、乙方负责施工现场文明施工。
2、苗木的质量及绿地的成型应达到优级以上,竣工后一年的绿地养护管理按最新的江西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编制的《江西省城市园林绿地养护管理定额》中的城市园林绿地养护管理标准(二级)执行。
八、绿地的养护管理:
(一)乙方承建的绿地,甲方委托乙方进行养护管理。
(二)养护管理内容和标准:按最新江西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编制的《江西省城市园林绿地养护管理定额》中的城市园林绿地养护管理标准(二级)执行。
(三)养护管理费标准:养护水费甲、乙双方各承担一半;所有乔木的养护管理费用按最新江西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编制的《江西省城市园林绿地养护管理定额》计费。所有养护管理费用每年按季度平均支付。
九、验收方式:
工程完工后,乙方经自检合格后向甲方提出验收书面申请,甲方须于五天内组织有关人员进行验收或书面答复,否则视为验收合格;若验收不合格,乙方须返工至合格为止。乙方承担的施工工程,以单项工程与甲方进行独立的工程预决算及费用结算。
十、工程费用支付方式:
绿化工程费用支付方式:分八年付完,即工程竣工后一个月内,甲方支付该单项工程造价的35%;余款65%逐年付清,即竣工一年验收合格之日起三十天内支付各单项工程造价的15%,验收合格后第二年支付各单项工程造价的15%,验收合格第三年至第五年每年支付各单项工程造价的10%,第六年支付各单项工程造价的3%,第七年支付各单项工程造价的2%,每年款项在验收合格对应日一个月内付清。
十一、乙方所承担施工的工程须在甲方约定的时间内保质保量完成并提供竣工后一年后的100%成活率的高质量苗木,由乙方的原因导致工程质量不合格和养护管理不符标准要求而造成的损失由乙方完全承担。若由外力等不可抗力或第三者原因造成的损失由双方协商解决。
十二、乙方为井开区引资入园企业,在同等条件下甲方园林绿化景观工程优先由乙方承包。
十三、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十四、本合同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十五、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
甲 方:江西井冈山经济技术开发区规划建设环保局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乙 方:江西省绿井冈园林工程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二O一二年十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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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园林养护合同 篇三
用人单位(甲方):包头市隆盛景观绿化设计工程有限公司劳 动 者(乙方):
经甲乙双方平等协商,自愿签订本协议,并共同遵守本协议所列条款。
一、协议期限
本协议期限自2013年月日起至秋季养护任务结束。
二、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乙方在白云路、市府西路、团结大街、110国道等工地从事苗木
养护工作。一般情况下每人负责工地一段,特殊情况下临时调至其他工地。一方对自己承担区域的苗木成活率、卫生、景观效果负责。
三、工作时间
(春季3月-5月)早上8:00-12:00,下午2:00-6:30。(夏季5月-8月)早上7:30-12:00,下午2:30-7:00.(秋季3月-5月)早上8:00-12:00,下午2:00-6:30。特殊情况下需要加班。
四、劳动报酬
养护工60元/天修剪每天补助20元
五、劳动保护、条件
甲方应依法执行有关劳动保护规定,积极为乙方创造和改善劳动
环境和劳动条件,切实保证乙方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与健康。乙方在劳动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甲方的劳动安全卫生和操作规程,认真负责的完成甲方的工作,同时听从甲方的安排和调遣。如果乙方年龄大于62周岁,乙方应量力而为。否则在工作中因为个人身体原因出现的问题,甲方概不负责。
六、劳动纪律
考勤要求:有事请假应提前一天告知甲方;无故迟到累计达到2次者扣除一天工资。旷工者扣除2天工资。
乙方必须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养护标准》、考勤要求和安全操作规程并服从调遣。如乙方(养护工)违反《养护标准》并存在可能导致苗木死亡的不当操作效者,扣除3-7天工资。
七、劳动协议的解除、终止和续订
当事人单方解除或终止本协议,应承担相应的责任,甲乙双方在本协议到期前经协商同意续订协议的,应重新签订劳动协议续签书。如乙方无正当理由单方解除协议,甲方有权扣除乙方当月工资。
甲方(盖章):包头市隆盛景观绿化乙方(签字):设计工程有限公司
4.园林养护承包合同 篇四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甲乙双方就相关事宜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 合同内容
1、乙方就工作进行总承包,甲方按照合同要求和园区管理规定及绿化养护标准等进行考核验收。
2、养护范围:养护绿地面积平方米,包括绿地、树木、植物养护、灌溉设施维护及湖面保洁、道路、环湖围栏、庭院灯、座椅等园区卫生设施、园区景观小品的保洁维护及园区卫生保洁。(具体内容详见附件)
3、养护内容:包括松土除草、修剪、抹芽、浇水、施肥、病虫害防治、抗旱防涝、缺株补植、清除枯枝、卫生保洁、垃圾清运、树木绑扎、树干刷白、加土扶正、抗灾抢险、卫生设施、服务设施、景观设施、照明设施、绿化设施维护、安全保护措施等一切养管工作总承包,养护工作中所需的阀门、喷灌及滴灌维护材料、肥料、农药等生产资料以及车辆、油锯、割灌机、空压机、剪草机、铁锹等工具、机具由养护单位自行购臵。
4、养护期限: 年 月 日起甲方将双方认可的管护区域交由乙方管理,至 年 月 日截止。
5、养护质量标准
按照《嘉峪关市绿地养护质量考核实施细则》要求执行。
二、合同价款:
管护期内核定管护费用:。
三、合同的组成
1、本合同及附件
2、中标通知书
3、招投标文件及组成部分
四、甲方权利和义务
1、依据按照《嘉峪关市绿地养护管理考核实施细则》,对养护单
位的养护工作实施监督、检查和考核,并对其违约行为进行处理。采取定期考核和随机考核相结合、计分考核的办法,具体核定实际绿化养护经费。
2、绿化养护管理的日常随机考核、每月定量考核验收工作由养护管理单位负责。季度考核和年终考核由园林局统一组织。考核验收结果每月汇总一次,作为付款依据。
3、因突发事件及重大活动,甲方需调动乙方人员、设备时,乙方应服从安排予以配合,因此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4、甲方根据考核结果按季度支付养护费用。
5、乙方若不能及时按市园林局要求完成养护工作,甲方有权安排第三方进行养护,发生的费用从乙方的管护费用中扣除。
6、若乙方在承包养护期间,将养护管理转包他人,甲方可以单方解除合同,并扣除当月的养护经费,
7、当月考核得分低于75分,或连续两个月得分低于80分的,甲方可以单方解除合同。
8、承包养护期限内,甲方负责协调水源,保证绿地用水的正常供应。并负责对绿化主管线(不含检查井内设施)的维护维修。
五、乙方权利和义务
1、承包养护期限内,乙方必须服从甲方管理,严格按照《嘉峪关市绿地养护管理考核实施细则》等各项养护标准,精心养护,保质保量完成养护管理任务。
2、乙方依据考核结果按季从甲方领取养护费用;
3、在乙方承包期间,需对所承包的卫生区域、绿地落实专人进行动态养护管理,全天候作业,确保园区管护质量。
4、乙方须接受并主动配合甲方及行业管理部门的检查。
5、养护范围之外的突发性、突击性工作,乙方须服从甲方的安排,不得无故拖延;
6、乙方对绿化用水应服从甲方的统一调配管理;
7、在乙方承包养护期间,绿化检查井内的阀门、法兰等设施、地面管线、喷灌、滴灌设施统一由乙方负责维修维护,发生的材料等费用由乙方承担。
8、乙方应做好详细的养护台账,建立养护档案,并在每月五日前将上月的养护总结及当月的工作计划报养护管理单位。
9、乙方在承包期间,人员和车辆必须遵守园区各项管理规定,
如因违反或不遵守园区管理规定和操作规程造成的责任后果和经济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
10、乙方在管护期间,必须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对工作人员的安全教育,确保人员、设施的安全。如在工作或上下班期间因乙方操作不当、养护不当或管理不善,发生人员安全事故或造成设施损坏、绿地受损的,一切责任和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同时,甲方有权对其进行相应的处罚。
11、对于养护期间,因乙方养护管理不善,导致绿地内乔灌木花草保存率低于100%的,乙方必须在适合的季节及时补植同品种、同规格的苗木,并确保成活。若乙方未按规定补植,甲方有权安排第三方进行种植,所发生的费用从养护费用中扣除。
12、乙方在养护期内要定期对树木施肥、修剪、打药,如果不按养护标准执行,甲方有权从养护费中扣除相关费用用于施肥、打药等养护。
13、在管护期间,因乙方操作不当造成园区内座椅、垃圾桶、护栏、灯具道路等公共设施损坏的,乙方应负责及时维修,或照价赔偿;
14、因不可抗因素(如由于大风、暴雨、大雪等自然灾害引起树木突然倒塌、碰线、非养护原因造成的树枝伤人、伤物),乙方在接到甲方通知后应迅速组织力量,1小时内到达现场并及时处理,处理费用由双方商议确定。
六、费用支付
1、乙方依据考核结果,按季向甲方结算养护费用。
2、付款方式由双方约定。
七、合同的解除和转让
1、合同的解除
(1)甲方和乙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2)有下列情形之一,合同一方可以解除合同;
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未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有权解除合同;
因合同一方违约导致合同不能履行,另一方有权解除合同。 有权解除合同的一方,应当在违约事实或不可抗力发生后三十天内书面通知对方以主张解除合同,合同在书面通知到达对方时解除。
2、 合同的转让
合同的部分和全部都不能转让。
八、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在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九、争议解决
甲乙双方因合同发生争议,签约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申请嘉峪关仲裁委员会仲裁。
十、附则
1、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二份。
2、本合同未尽事宜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及其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执行。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 话: 电 话:
传 真: 传 真: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 号: 帐 号:
邮政编码:735100 邮政编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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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绿化工程养护合同 篇五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公司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
为加强绿化养护管理,保证服务质量,甲方自愿将其受托管理的()小区绿化养护工作发包给乙方,由其为上述小区提供专业化绿化养护管理,为明确合同双方的权利、义务,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特订立合同如下,以资双方共同遵照执行。
一、物业基本情况:
小区位于(),小区()公共绿化面积21000平方米。
二、绿化服务范围:
绿化范围建议辅以图纸标明并由双方签章确认后作为本合同附件
三、承包方式:
采用由乙方包工、包料(包括苗木)、包工具、包设备、包酬金的方式。
四、合同有效期:
二○○年月日至二○○年月日止。合同期满如需续约,甲乙双方应另行协商确定。
五、甲方责任:
1、全面监督、指导、检查、验收乙方工作,发现问题及时通知乙方,要求乙方及时予以处理,对乙方提出的合理建议和要求予以采纳或提供帮助。
2、如遇绿化特殊工作需求时(如外来人员参观、创优检查、台风、火灾等情况),需提前通知乙方安排人员进行修剪等绿化养护或恢复工作。
3、有权制定相应之管理措施、监督检查标准等,以保证乙方按照合同及其他双方议定之要求进行作业。
4、无偿提供绿化养护工作所需之水电。
5、负责本合同约定绿化服务范围内与绿化相关的甲方所有或提供的绿化设备的修复及完善(乙方自行增加的设施除外)。
6、按合同约定为乙方办理结算手续。
六、乙方责任:
1、乙方应严格按本合同约定及其投标书中的承诺为甲方受托管理的新世界豪园小区绿化提供专业化的养护管理;严格教育、培训和管理派驻之绿化员工。遵守甲方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甲方的管理,爱护甲方及小区财物,维护甲方良好形象。
2、乙方派驻甲方的所有工作人员,必须按甲方管理处的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并提交所有工作人员有效身份证明文件的复印件。
工作时间,所有乙方绿化员工必须统一着装、佩带工卡上岗,每日按要求到管理处指定位置签到,工作时间不得擅离岗位。
3、按照双方协商人数,选择素质良好,技术娴熟,形象好,身体健康的专业人员(至少有一名经管理处认可的现场主管,需24小时待命)进场作业。
4、每月25日之前将下月绿化养护工作计划以书面形式交甲方审核;每月28日之前以书面形式向甲方提交本月工作总结。调整的月度工作计划需要报甲方备案。
5、乙方不得因其它绿化养护工地的需要等原因,随意将本小区的绿化员工调离;确需调离的,需制定人员补充计划并经甲方批准后方可实施。
6、如遇有关部门进行检查,乙方必须保证象修剪等绿化养护措施到位,如因乙方原因未能通过有关检查,乙方将负责全部违约责任,甲方有权视具体情况对乙方采取相应处罚。
7、日常工作中,乙方派驻绿化养护员工若发现小区公共设施、设备被损坏时,应及时通知甲方。
8、乙方现场主管应与甲方每周联检一次,每月至少指派一各高层管理人员到甲方检查承包范围内的绿化养护情况,并积极征询甲方意见,加强沟通,不断提高服务品质。
(四)、工作期内如有绿化养护人员短缺,甲方有权按合同约定酬金之平均每人每日费用的两倍扣除作为违约金。
(五)、工作期内如使用的绿化物料、苗木、工具、设备低于/少于/不符合投标书中所规定的质量、规格、数量要求等,甲方有权按照投标书中列明之单价与短缺数量乘积的两倍扣除作为违约金。
(六)、如乙方服务质量下降,甲方以书面形式通知后十天仍未改善,甲方有权雇佣任何所需人员进行上述改善,而所需一切费用则从合同款中扣除。如遇紧急突发事件如台风、山洪等,而乙方未能及时处理,甲方有权雇佣工人进行有关工作,一切费用从合同款中扣除;由于不可抗力原因除外。
(七、因甲方未能如期付款而影响乙方开展工作,受资金不到位影响而未能采购到物料、苗木等,导致养护作业难以开展时,甲方不能在未付款期间对乙方给予有关罚款(日常养护除外)。
(八)、合同履行期间,因甲方失去物业管理权或因业主反对而导致本合同无法履行的,本合同自动终止,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
(九)、因下列情形之一发生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可扣留乙方交付的合同履约保证金;由此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超过履约保证金部分的,乙方仍应赔偿:
1、乙方严重违反合同约定,影响小区环境、降低服务质量、服务质量难以为继或导致甲方其他方面的严重损害,经甲方书面警告仍无效果的;
2、乙方周考核分低于96分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可扣留乙方交付的合同履约保证金。
3、在国家、省、市、区等各级检查和创优等园林绿化质量评比过程中,小区绿化未能达标的;
4、乙方将本合同权利义务分包或变相转包的。
(十)、甲方连续三个月未能支付乙方绿化养护承包费的,乙方除有权选择解除合同以外,还可向甲方追索延迟支付的绿化养护承包费。
十二、赔偿责任:
1、乙方负责承担其派驻人员的工资、保险、劳保福利及其它一切费用,乙方任何员工因意外伤亡,甲方概不负责;
2、因乙方原因造成任何人身伤亡事件或任何财产损坏、损失,乙方须负完全法律责任,并赔偿甲方遭受的一切损失;若乙方不付上述费用时,甲方有权从支付给乙方的合同款项中扣除上述费用,不足之数由乙方另行支付;
十三、其它事项:
(一)、双方本着友好合作的原则商定,乙方进驻甲方现场后,若因绿化面积扩大/缩小或者增加绿化改造工程时,需增加/减少费用时,由双方另行协商议定;
(二)、为便于双方的正常工作联系,乙方自行配备对讲机及相应设备;乙方人员不得利用对讲机传递非工作信息,并保持工作期间通信状态良好;
(三)、未经双方同意,任何一方不得透露合同相关内容;
(四)、甲方招标书、乙方投标书中承诺事项与本合同约定有相抵触的地方,按本合同约定内容执行;本合同未作约定事项,按照甲方招标书、乙方投标书中内容执行。
(五)、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并可另行订立补充协议;若协商不成,交由当地人民法院裁决;
(六)、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并具同等法律效力;
6.室外绿化养护合同 篇六
4.10根据上海市园林管理局制定的《上海市园林绿化园艺养管标准》实施养 护管理,同时根据绿化养护工作需要,参照上海市园林管理局编制的沪建(91) 第363号《园林植物养护技术规程》、《园林植物保护技术规程》、《园林植 物栽植技术规程》、《行道树栽植技术规程》和《大树移植技术规程》作为实 施依据。主要包括:
1)群落结构合理,整体观赏效果好;
2)植物生长良好,季相分明;
3)花卉布置精细完美;
4)草坪生长茂盛,无杂草;
5)行道树生长健旺,有防护措施。
4.11本养护项目的质量考核标准为优良级。养护过程中,乙方除严格进行自检外,应接受甲方的质量抽查和监督。对不符合验收规范部分,乙方应按甲方的要求及时整改,并承担返工整改的费用。
5.乙方职责
5.1承包养护期限内,乙方应按照园林绿化养护操作规程及园林绿化养护质量标 准,合理组织,精心养护,保质、保量完成养护管理任务。
5.2主要养护手段内容为:
5.2.1修剪:根据各类植物生长特点,质地环境,景观要求,按照操作规程适时进行。
5.2.2施肥:根据各类植物的生长特点及植物对肥料的需要及要求,每年施肥不得 少于3 次,对于草花、盆栽、观叶植物、草坪及新种植物视生长情况,做到适时适量进行施肥,以保证各类植物生长旺盛达到一定景观效果。
5.2.3除草:各类绿地、树穴、绿带等要结合松土,及时清理各类杂草。
5.2.4抹芽:主要用于乔木、大型灌木,对不定芽要及时清除,以保质树林骨架清 晰,促使生长形态美观,养分集中(特别是强修后,更应注意)。
5.2.5病虫害防治:病虫害防治是园林植物养护中较为重要的手段和内容,要根据 各类植物的寄生对象及时做好预测、预报,及时采取措施防治。
5.2.6抗旱、抗台、排涝:旱季及新种植的植物要及时进行喷灌,防止植物因脱水 而造成枯死。台汛期间要做好加固、排涝、抢险工作,防止植物受损。
5.2.7苗木补缺:对死亡苗木进行清除,并在原有位置补栽新的植株,对缺空处进行补种。
5.2.8绑正、扶正、培土:台风、梅雨季节之前,以防为主,对固定绑扎等进行一次全面的检修加固,遇连续下雨或暴风雨等灾害性天气应强加巡视检查,如发生树木倒伏影响交通或景观的,应突击抢修,在暴风雨过后全面检查,树木歪斜的,应扶正、加固,并对其根部培土。
5.2.9清卫、保洁:对各类绿地、绿带、树穴、花坛必须达到全日保洁,及时清理 残花、枯枝、枯叶等,做到整洁美观。对于绿化废弃垃圾要及时清理出园区不得堆放(垃圾处置费用由乙方自理)。
5.3 乙方在养护期间,必须加强日常监督工作,防止人为因素破坏。
6.园林绿化养护质量标准
6.1乔灌木树冠完整、生长旺盛、无病虫枝、无明显枯枝、死叉、无害虫的虫孵、活虫、无明显介壳虫危害,在正常情况下不黄叶、不焦叶、不卷叶,叶上无虫 粪、虫网、灰尘等。
6.2绿篱要保持很好的长势和整齐美观的形象,控制高度适宜、徒长枝控制在10厘 米以下,无破损部分和缺株现象。
6.3地被植物要求长势茂盛、无杂草、无明显残叶枯花等。
6.4草坪高度控制平坦整齐,生长良好、无明显杂草,残缺和积水,做到适时施肥、定时修剪及补植等工作。
6.5造型植物应保质优美形态、生长旺盛、无明显残缺,徒长枝控制在10厘米以 下。
6.6绿化景观效果显著,无植物倒状,植物病虫害防治及时,危害率控制在5%以下。
7.考核验收
7.1考核验收以《园林绿化养护质量标准》为依据,最终以甲方的认可为准。
7.2乙方在本合同期内,如非因人为破坏或不可抗力造成树木、观叶植物和草花等死亡或生长不良而影响景观的,必须立即调换并承担调换的所有费用。
8.材料的供应和设备的添置等
8.1养护管理使用水、电由甲方提供,乙方应合理使用杜绝浪费。
8.2养护管理所需消耗材料及设备,如肥料、药剂、指定的草花、盆栽观叶植物、草籽;车辆;水泵;电缆;园林专用机械等由乙方自行添置(详见设备清单),费用乙方自理。乙方使用的消耗材料,须经甲方的确认后方可使用。
8.3 设备只限在本园区内使用,若需借出须经甲方同意。
8.4 若发现任何设备、设施损坏应及时修理,确保它们的正常运行,不得影响园区内的正常工作。
8.5养护期间甲方提供乙方用于存放养护设备及材料的放置间。
9.甲乙方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9.1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提供日常养护电源、水源及通行道路。
9.2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9.2.1乙方须为员工配置统一的制服。
9.2.2乙方在本园区内经营与本项目无关的其他业务,须得到甲方的认可,并向甲方提交此项目总金额 %的服务费。
9.2.3非繁忙季节(冬季)乙方驻场人员须达到 人以上,确保日常养护工作的正常进行;繁忙季节(春季、夏季、秋季)则须保证驻场人数达到 人。以上驻场人员安排包括驻场项目经理1名,管理人员2名,其余为施作人员。
9.2.4基本养护时间:园区工作时间为周一至周五9:00~12:00、13:30~ 18:30,其他施作时间不得有噪音产生,乙方每月向甲方提交次月人员排班表、养护工作计划及上月的养护工作总结,每日工作完毕后提交当日未完成的养护工作事项,一周结束前提交下周私家花园养护工作计划。
9.2.5乙方进入私家花园施作应遵守相关规定,若因违反相关规定造成住户投诉的,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担。
9.2.6养护工作要求草坪覆盖度不得少于95%,应控制病虫害,草坪色泽正常,生长良好,无杂草。乔木,灌木,地被,草坪等植物,凡经栽植成活一年以上的其保活率均应达到98%。
9.2.7在合同期内,乙方无权以任何理由将合同清单中的苗木移动或移出,如需移动应双方协商认可并作移动书面协议后方可移动。
9.2.8乙方应在养护进场前,熟悉现场环境,做好各项养护准备工作。
9.2.9乙方必须做好养护质量、进度控制。
9.2.10乙方必须坚持文明施工,按批准的养护管理方案组织养护,养护期满后按甲 方要求做好移交工作。
9.2.11养护期间,乙方应按照国家安全生产及劳动保护等方面的有关法规条例,积 极采取安全生产措施,防止发生设备事故和人身伤亡事故以及大树意外伤人 事故。乙方承担因安全措施不当所造成事故的完全责任和因此发生的所有费用。
9.2.12绿地区域因其他施工引起的损坏或修补,由甲方向施工方或项目方提供修复费 用或材料。
9.2.13乙方在养护过程中必须遵守甲方园区的相关管理条例。
9.2.14甲方所指定的景观设计乙方须在指定时间内提供具体的费用及设计方案,并以市场价代为购入苗木等。
9.2.15 乙方辞退员工须当天通知甲方,此人将不得再进入本园区,以便甲方对入园人员进行管理。
10.委托养护管理费用及付款方式
10.1委托养护管理费
10.1.1经双方协商一期至七期的公共区域及一期至七期住户私家花园绿化养护费用为 ¥ 元/月(大写: ),即¥ _元/年 (大写: );
10.2付款方式
10.2.1乙方应于每月 日之前开具正式发票给甲方,甲方收到乙方发票后在次月日前支付发票金额的全部款项( 元/月)。
10.2.2甲方应停止支付最后一个月的养护费即人民币 元,待乙方养护期满向甲方移交全部资料,经双方验收合格并签收后,在 天内支付(如合同续签,则续签后 天内付清余款)。
11.违约责任
11.1因乙方原因而影响到园区住户生活安全及养护区内的设施损坏或遗失,所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若此类事件发生3次以上,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并有权向乙方收取合同总价 %的违约金。乙方因上述原因承担违约金及赔偿责任的,甲方可在应支付的养护管理费中予以扣除,乙方不得对此提出异议。
11.2因乙方养护不善造成委托管理范围内的苗木死亡,则乙方须承担由此给甲方引 起的一切损失。
11.3若乙方未按本合同执行绿化养护管理,甲方有权予以指出并发文要求乙方限期整改,若乙方在期限内未能整改达致甲方要求的,甲方有权向乙方收取违约金人民币 ,并要求乙方继续限期整改;或有权选择解除合同,并向乙方收取合同年总价 %的违约金。
11.4若乙方已做好安全防范工作(如树木加固等),但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如强台风、地震等)使树木、花卉及草坪受损,造成经济损失,甲乙双方互不承担责任,但应及时向对方通报。
11.5非乙方施工或操作引起绿地损坏,由甲方落实修复经费,乙方进行修复。
11.6 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更换此项目负责人,否则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支付合同总价 %的违约金。
11.7乙方不得将本合同的权利义务全部或部分转让予其他公司,否则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支付合同总价 %的违约金。
12.纠纷解决方法
凡因执行本合同所发生的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或纠纷,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任何一方可向合同履行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出起诉。在诉讼过程中,除双方有争议正在进行诉讼的部分外,本合同应继续履行。
13.其他事项
13.1为加强现场联系,甲方派 负责联系工作,乙方派 负责联系工作。若双方联系人员有变动应及时发文通知对方。
13.2 如甲方不再承担该小区的物业管理服务,则本合同自动终止。
13.3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本着实事求是的态度友好协商解决。
13.4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方各执壹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单位名称:(盖章) 乙方单位名称:(盖章)
法人代表: 法人代表: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地址: 地址:
电话: 电话:
7.绿化养护合同书 篇七
合合同订立单位:同书 年月日
甲方(全称):
乙方(全称):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项目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二、工程承包范围
1、绿化管护范围:
2、绿化管护期限:年月日至年月日
3、现缺损苗木的补植:在养护期内,由乙方组织实施,根据现场实际确定。补植时间由甲方根据资金情况具体通知。
三、合同价款
1、本合同价款采用固定单价合同,绿化养护单价为元,面积共计
2、合同总金额约为人民币(大写):
3、本合同价款包括完成本项工作所需的人工、材料、机械、水电、管理、维护、保险、利润、税金、政策性文件规定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各项应有费用,除非甲乙双方另行协议商定,否则,合同单价在合同实施期间不因市场变化因素而变动。最终以固定单价及养护面积进行结算。
4、养护期间所用水电由养护期间甲方提供的浇灌系统,由乙方无偿使用,但需负责看护、保养并保证养护期满后设施移交时完好。
四、合同价款的支付及付款方式
1、=合同总价款*1/4*考核得分折合的比率。考核得分折合的比率详见《山东大地园林养护管理工作考核标准》的规定。
2、按上述公式折算的合同价款由甲方于该半的次月向乙方支付。
五、甲方权利和义务
1、根据甲方绿化养护要求及乙方承诺,对乙方提供的服务及履行本合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考核验收。
2、因突发事件及重大活动,甲方需调动乙方人员、设备时,乙方应服从安排予以配合,但因此发生的费用据实由甲方承担(合同风险范围内的除外)。
六、乙方权利和义务
1、乙方根据绿地养护技术规范、绿化养护质量标准和有关要求,积极主动保质保量的完成绿化养护工作。
2、接受并主动配合甲方及行业管理部门的监督检查。
3、养护范围之外的突击性、突发性工作,乙方须服从甲方的安排,不得无故拖延。
4、因乙方养护管理不善而损坏的植物、设施应负责及时补植和修复或照价赔偿。
5、乙方应做好详细的养护台账,建立养护档案,并在每月二十五日前将每月的养护总结及下月的工作计划报送甲方审批。
6、乙方必须严格履行拟投入现场的人员、设备、资金的承诺,不得任意更换或减少,若进驻现场的项目负责人与投标文件中标明的派驻者不符或养护施工中途更换,甲方将有权解除其养护合同,且乙方须赔偿业主一切损失;在施工过程中,由于乙方疏忽或管理不善等原因造成养护质量问题时,还必须按甲方的要求及时增加人员、设备、资金等投入,由此而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乙方自己承担。
七、绿化养护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绿化养护内容以实际交接的数量为准。
1、草皮的养护
1)浇水管理:雨季防涝,及时开沟排水,夏季防旱,及时浇水,冬季防风保湿。
2)肥料管理:有机肥和无机肥相结合。
3)加强病虫害的检查防治,对草坪枯死处进行满铺补植,避免草地的斑秃。
4)及时清理杂草,保持草皮美观。
5)合理安排剪草次数。
2、苗木的养护
1)松土除草。当苗床土壤板结时,应进行松土,松土深度以不伤根系生长为限,拨草时形成的坑洞及时用泥土填平,松土除草时要注意不伤苗木。
2)抗旱防涝。出现干旱,应及时进行灌溉,保持绿地湿润及叶面清洁。同时要开好排水沟,做到雨停沟干无渍水。
3)追施肥料。苗木生长期间要追施速效肥料,春秋季要追施有机肥。(肥料甲方提供)
4)防治病虫害。要采用多种方法防治病虫害,重点防治,危害大的美国白蛾、蛀干害虫等,保证苗木全年无大的病虫害(药物养护方提供)
5)巡查抢险。如遇暴风雨发生树木倾斜倒伏等情况,应及时扶正并采取支架加固。
6)整形修剪。苗木的修剪要生长季修剪和秋冬季修剪相结合,保证全年树形美观。
7)清洁工作。加强对绿地内的杂物(包括树木的枯枝落叶挂物等)清理,时刻保持绿地美观。
8)保护。每年的初冬,需对树木进行抗冻处理(包括根际培土、主干包扎、涂白等),并在树木休眠期内进行扶正。对树体上出现的伤口应及时清理后用药剂消毒,并涂保护剂或抹灰膏。出现树洞要及时修补,防止腐朽进一步扩大;对腐烂部位应按外科方法进行处理。
9)保证苗木的成活。发现枯枝死枝须及时剪除;如出现死亡,及时报告、清理和补植,对枯死的树木应连同根部挖除,并在规定时间内补种。
3、卫生保洁
绿地应巡视保洁,及时清理,做到无垃圾、石子砖块、各种杂物、白色污染(树挂)。绿色废弃物(如树枝、树叶、草屑等)应随产随清、日产日清。
4、绿地保护
应按排专门地方用于养护工具、机械的安放,绿地中严禁停放任何车辆。绿地中无堆物、堆料、搭棚,建筑墙面和树干上无钉拴刻画等现象。绿地占用必须持有严格的审批手续,未经审批,严禁各种侵占绿地行为发生。经审批同意占用的,须全过程跟踪,严格控制施工作业面,临时占用的要及时恢复。
八、绿化养护基本要求
1、为确保养护质量,乙方落实专人进行动态养护管理,着装上岗,全天候作业。
2、养护过程中,乙方必须采取周密的安全措施,避免造成人身和财产损害。如因乙方操作
不当、养护不当(如蛀干害虫未及时防治引起枝条砸落)或管理不善而造成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的由乙方自行承担。
3、对于乙方养护期间由于养护工作不能及时完成,且造成较大影响的,甲方有权安排第三
方进行养护,所发生的费用从乙方养护费中扣除。
4、养护管理期限内须严格按照《淄博市园林绿化养护管理质量标准》的规定执行。养护管
理质量必须达到《城市公用绿地及附属设施养护质量标准》和《山东省城市园林绿地养护管理》管理一级养护的要求,乙方养护期间的乔灌花草保存率低于要求的,必须在适合的季节及时补植同品种、同规格的苗木,并确保成活。若乙方未按规定补植,甲方有权安排第三方进行补植,所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九、违约责任
合同生效后,如乙方违约,甲方有权终止合同,由乙方赔偿本次和再次招标所发生的所有费用及影响正常使用所造成的一切损失。
十、安全施工与检查安全施工
承包人应遵守工程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安全标准组织施工,并随时接受行业安全检查人员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施工中发生的安全事故,承包方承担完全责任,与甲方无任何连带责任。
2事故处理
发生重大伤亡及其他安全事故,承包人应按有关规定立即上报有关部门并通知监理工程师,同时按政府有关部门要求处理,由事故责任方承担发生费用。发包人承包人对事故责任有争议时,应按政府有关部门的认定处理。
十一、争议解决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均可向淄博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十二、合同生效
本合同经双方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合同执行期内,双方均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合同。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共同协商,做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一式肆份,甲方执叁份,乙方执壹份。
附:《淄博市园林绿化养护管理质量标准》
《山东大地园林养护管理工作考核标准》
甲方:乙方:
电话:电话:
8.绿化养护外包合同2016 篇八
甲方: 乙方:
合同订立时间:合同订立地点:日常绿化养护承包合同
北京安信行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武汉分公司
2016年03月11日
武汉市江汉区建设大道847号瑞通广场B座21楼 / 10
目录
一、物业基本情况:
二、保洁员定岗、工作范围及工作内容一览表
三、清洁服务质量检查标准
四、双方的权力和义务
五、其它条款
六、合同金额及支付方式
七、合同终止及续约
八、合同期限
九、争议的解决
甲方:北京安信行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武汉分公司 法定代表人: 许昊
住所地:武汉市江汉区建设大道847号瑞通广场B座21楼 邮政编码: 430000 联系电话:027-85556558 乙方:武汉特迷尔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收款银行帐号: 开户行: 住所地:
邮政编码:联系电话: / 10
为加强绿化养护管理,保证服务质量,甲方自愿将其受托管理的小区绿化养护工作发包给乙方,由其为上述小区提供专业化绿化养护管理,为明确合同双方的权利、义务,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特订立合同如下,以资双方共同遵照执行。
一、为加强绿化养护管理,保证服务质量,甲方自愿将其受托管理的小区绿化养护工作发包给乙方,由其为上述小区提供专业化绿化养护管理,为明确合同双方的权利、义务,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特订立合同如下,以资双方共同遵照执行。
一、物业基本情况:
小区位于,小区公共绿化面积平方米。
二、绿化服务范围:
绿化范围建议辅以图纸标明并由双方签章确认后作为本合同附件
三、承包方式:
采用由乙方包工、包料(包括苗木)、包工具、包设备、包酬金的方式。
四、合同有效期:
二○○年月日至二○○年月日止。合同期满如需续约,甲乙双方应另行协商确定。
五、甲方责任:
1、全面监督、指导、检查、验收乙方工作,发现问题及时通知乙方,要求乙方及时予以处理,对乙方提出的合理建议和要求予以采纳或提供帮助。
2、如遇绿化特殊工作需求时(如外来人员参观、创优检查、台风、火灾等情况),需提前通知乙方安排人员进行修剪等绿化养护或恢复工作。/ 10
3、有权制定相应之管理措施、监督检查标准等,以保证乙方按照合同及其他双方议定之要求进行作业。
4、无偿提供绿化养护工作所需之水电。
5、负责本合同约定绿化服务范围内与绿化相关的甲方所有或提供的绿化设备的修复及完善(乙方自行增加的设施除外)。
6、按合同约定为乙方办理结算手续。
六、乙方责任:
1、乙方应严格按本合同约定及其投标书中的承诺为甲方受托管理的新世界豪园小区绿化提供专业化的养护管理;严格教育、培训和管理派驻之绿化员工。遵守甲方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甲方的管理,爱护甲方及小区财物,维护甲方良好形象。
2、乙方派驻甲方的所有工作人员,必须按甲方管理处的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并提交所有工作人员有效身份证明文件的复印件。工作时间,所有乙方绿化员工必须统一着装、佩带工卡上岗,每日按要求到管理处指定位置签到,工作时间不得擅离岗位。
3、按照双方协商人数,选择素质良好,技术娴熟,形象好,身体健康的专业人员(至少有一名经管理处认可的现场主管,需24小时待命)进场作业。
4、每月25日之前将下月绿化养护工作计划以书面形式交甲方审核;每月28日之前以书面形式向甲方提交本月工作总结。调整的月度工作计划需要报甲方备案。
5、乙方不得因其它绿化养护工地的需要等原因,随意将本小区的绿化员工调离;确需调离的,需制定人员补充计划并经甲方批准后方可实施。
6、如遇有关部门进行检查,乙方必须保证象修剪等绿化养护措施到位,如因乙方原因未能通过有关检查,乙方将负责全部违约责任,甲方有权视具体情况对乙方采取相应处罚。/ 10
7、日常工作中,乙方派驻绿化养护员工若发现小区公共设施、设备被损坏时,应及时通知甲方。
8、乙方现场主管应与甲方每周联检一次,每月至少指派一各高层管理人员到甲方检查承包范围内的绿化养护情况,并积极征询甲方意见,加强沟通,不断提高服务品质。
9、乙方应科学、合理安排进驻甲方工作现场之绿化员工的工作时间和计划,负责承担乙方派驻甲方工作现场之绿化养护员工的工资、住宿、福利及其他一切费用。因乙方员工发生劳动争议而影响或有可能影响到本合同的履行,乙方应及时做出相应调整,以保证本合同项下绿化养护质量。
10、乙方应积极听取甲方对绿化管理工作的意见,认真配合并完成其他特殊绿化作业事项。
11、乙方承诺自行办理公共责任保险。
七、工作人数、时间安排和工作要求、工作质量标准:
(一)、乙方保证从二XX年月日起即安排人进行入小区绿化养护现场。
(二)、工作时间:乙方应当按照附件三《绿化养护工作情况说明》中的约定安排作业时间;除经甲方另行批准同意外,不得有时间差。
(三)、除非双方另行约定,乙方派驻甲方工作现场的绿化养护人员不得同时为甲方以外的任何单位和个人提供绿化管理服务。
(四)、工作质量标准:乙方应当按照附件一《绿化管养标准》和附件二《绿化养护作业频次标准》规定的标准执行。
(五)、在绿化养护用水用电管理方面,乙方承诺采取措施以尽可能节约用水用电以维护甲方
合法权益: / 10
1、不使用破损的水管;
2、在浇水时采用喷灌;
3、教育培养员工节水意识;
4、及时提交月度用水计划;
5、其它节水措施。
八、承包费用标准:
绿化养护服务承包费用:每月人民币仟佰拾元角分整(rmb元)。
九、付款方式:
费用按月结算,每月10日前,乙方持其开具的服务发票交给甲方结算上月的绿化养护承包费,甲方收到乙方发票之日起10日内通过银行支票付款。
十、合同履行保证金:
乙方需向甲方交纳合同履行保证金伍仟元(rmb5000元)整,本合同到期后的一周内,返还合同履行保证金。如发生下列情况,合同履行保证金不予返还或相应扣减:
1、乙方未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义务;
2、因乙方原因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
十一、违约责任:
(一)甲方每月开展的绿化养护质量评审主要以周检结果为依据,并采取每周联合检查的形式;其中,周检查采取百分制,满分为一百分。周考核分达到99分,不扣减合同款;周考核分低于99分,扣减当月合同款的0.3%;周考核分低于98分者,扣减当月合同款的0.5%,周考核分低于97分,扣减当月合同款的1%。/ 10
(二)除本条第一款所及周检查以外,甲方下属管理处在不定期检查中,发现以下严重不合格项情况之一,甲方有权直接扣除乙方月合同款的0.3%(不定期检查不计入周检结果中):
1、在同一周的检查中,发现经管理处指出为错误作业的,重复出现三次;
2、在同一周的检查中,绿化作业垃圾连续三天未清理;
3、在规定的整改时间内未完成整改项目(因不可抗力原因而无法完成的除外);
4、员工离岗时间超过半小时或当值时间内发生与工作明显无关的行为;
5、其他有违职业操守或客户意见较大,经查证属实的行为或结果等。
(三)、无论任何原因,乙方员工与甲方、业户每发生1次争吵,扣除扣乙方月合同款的2%;与甲方、业户发生打架斗殴行为,乙方应立即调换绿化员工,并扣除乙方月合同款的10%,依次类推。
(四)、工作期内如有绿化养护人员短缺,甲方有权按合同约定酬金之平均每人每日费用的两倍扣除作为违约金。
(五)、工作期内如使用的绿化物料、苗木、工具、设备低于/少于/不符合投标书中所规定的质量、规格、数量要求等,甲方有权按照投标书中列明之单价与短缺数量乘积的两倍扣除作为违约金。
(六)、如乙方服务质量下降,甲方以书面形式通知后十天仍未改善,甲方有权雇佣任何所需人员进行上述改善,而所需一切费用则从合同款中扣除。如遇紧急突发事件如台风、山洪等,而乙方未能及时处理,甲方有权雇佣工人进行有关工作,一切费用从合同款中扣除;由于不可抗力原因除外。
(七、因甲方未能如期付款而影响乙方开展工作,受资金不到位影响而未能采购到物料、苗木等,导致养护作业难以开展时,甲方不能在未付款期间对乙方给予有关罚款(日常养护除外)。/ 10
(八)、合同履行期间,因甲方失去物业管理权或因业主反对而导致本合同无法履行的,本合同自动终止,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
(九)、因下列情形之一发生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可扣留乙方交付的合同履约保证金;由此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超过履约保证金部分的,乙方仍应赔偿:
1、乙方严重违反合同约定,影响小区环境、降低服务质量、服务质量难以为继或导致甲方其他方面的严重损害,经甲方书面警告仍无效果的;
2、乙方周考核分低于96分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可扣留乙方交付的合同履约保证金。
3、在国家、省、市、区等各级检查和创优等园林绿化质量评比过程中,小区绿化未能达标的;
4、乙方将本合同权利义务分包或变相转包的。
(十)、甲方连续三个月未能支付乙方绿化养护承包费的,乙方除有权选择解除合同以外,还可向甲方追索延迟支付的绿化养护承包费。
十二、赔偿责任:
1、乙方负责承担其派驻人员的工资、保险、劳保福利及其它一切费用,乙方任何员工因意外伤亡,甲方概不负责;
2、因乙方原因造成任何人身伤亡事件或任何财产损坏、损失,乙方须负完全法律责任,并赔偿甲方遭受的一切损失;若乙方不付上述费用时,甲方有权从支付给乙方的合同款项中扣除上述费用,不足之数由乙方另行支付;
十三、其它事项:
(一)、双方本着友好合作的原则商定,乙方进驻甲方现场后,若因绿化面积扩大/缩小或者增加绿化改造工程时,需增加/减少费用时,由双方另行协商议定; / 10
(二)、为便于双方的正常工作联系,乙方自行配备对讲机及相应设备;乙方人员不得利用对讲机传递非工作信息,并保持工作期间通信状态良好;
(三)、未经双方同意,任何一方不得透露合同相关内容;
(四)、甲方招标书、乙方投标书中承诺事项与本合同约定有相抵触的地方,按本合同约定内容执行;本合同未作约定事项,按照甲方招标书、乙方投标书中内容执行。
(五)、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并可另行订立补充协议;若协商不成,交由当地人民法院裁决;
(六)、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并具同等法律效力;
(七)、下列附件是本合同的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绿化管养标准
2、绿化养护作业频次标准
3、绿化管养质量检查评分表
4、绿化养护工作情况说明
5、绿化养护报价表
6、现场管理制度
7、安全作业制度
(八)、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10
甲方:北京安信行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武汉分公司 乙方:武汉特迷尔环保工程有限司
法人代表或委托人签署及公司盖章法人代表或委托人签署及公司盖章
9.花园绿化养护管理合同 篇九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市园林局
为了加强___花园绿化的管理,确保花草树木生长繁茂,给小区居民提供一个良好的生活居住环境,现甲方委托乙方对绿化进行管理,经双方协商订立如下合同:
一、管理范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管理内容
1.清除台湾草坪的杂草,使草坪不长杂草或极少杂草 ,一年修剪不少于______次;
2.根据植物生长规律,定期为各种树木进行除草、松土、培土、浇水、施肥、防病、除虫、修剪、整形、油石灰水等,使树木生长健壮;
3.少量布局调整、移植、补种;
4.保持绿地内的.清洁卫生及排水顺畅。
三、管理期限:
管理期限暂定为两周年,即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四、管理费用:
______花园现有绿地面积共______平方米,按每平方米______元计算,月养护承包费用为______元,甲方按月支付给乙方(随工资支付)。 此费用包含管理人工费、绿化水费、工具费、材料费、技术服务费、农药化肥、机械费及其它与管理相关的费用,如有新增加绿化面积,则另外计算费用。
五、乙方责任
1.派专职养护工人按管理要求开展日常工作,确保绿地内植物生长良好,凡因乙方管理不善造成绿化植物损伤或死亡的,由乙方按原样修复或更换;
2.承担甲方派给的少量突击性工作;
3.负责维护绿化用水管网并按月支付绿化水费给自来水公司。
六、甲方责任
1.给乙方免费提供绿化所需工具房及剪草机械;
2.确保管理范围内绿化植物及园林设施不受人为损坏,凡人为因素或自然灾害造成的损失乙方不负责赔偿。
七、其它事项:
1.乙方达不到管理要求又不加以改进的,甲方将按要求扣当月管理费的______%作罚金并有权终止合同;
2.未尽事宜,甲、乙方另行协商解决,与此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3.合同一式四份,甲方三份,乙方一份,自双方代表签名并盖章后生效。
甲方:______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乙方:_________市园林局
法人签名:__________________ 法人签名:_____________
签约代表:__________________ 签约代表:_____________
10.绿化养护承包合同 篇十
乙方:
甲方委托乙方对厂区绿化进行养护。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一、养护期限及地点
甲方委托乙方从2010年月日起至2011年月日止对达县河市镇黄家坝厂区绿化进行养护。
二、养护职责
1、养护期限内,乙方应按照园林绿化养护操作规程及园林绿化养护质量标准,合理组织,精心养护,保质保量完成养护管理任务。
2、绿化设施及主要养护内容
(1)修剪:根据各类植物的生长特点、立地环境、景观要求,按照操作规程适时进行。
(2)施肥:根据各类植物的生长特点及植物对肥料的需要,要求年施肥不得少于2次以上,新种植物视生长情况,适时适量进行施肥,以保持各类植物的生长旺盛达到一定景观效果。
(3)除草:各类绿地、树穴、绿带要结合松土及时清理各类杂草。
(4)抹芽:主要用于乔木、大型灌木,对不定芽要及时清除,以保持树木骨架清晰,促使生长形态美观,营养集中。
(5)病虫害防治:病虫害防治是园林植物养护中较为重要的手段和内容,要根据各类植物的寄生对象及时做好预测预报,及时采取措施防治。
3、对本合同养护项目实施养护管理所用的一切劳动力、材料设备和服务由甲方组织,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由甲方承担。
4、乙方应定期向甲方汇报养护管理计划及有关措施。
三、考核验收
甲方每月不定期采取普查与随机抽查相结合的办法,对乙方养护质量进行考核验收。
四、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并作书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五、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章后生效。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绿化养护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