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XXXX工程项目申请日常生活补贴的请示(2篇)
1.关于请求增加生活补贴的请示 篇一
尊敬的芦溪县人民政府:
我们是本县卫生系统的离体休老人,谨将呈上本请示的理由陈述如下:
一、萍乡市府及人事、财政、社保等领导部门,根据“省委组织部、省委老干部局、省人事厅、财政厅、劳动和社会保障厅”的有关“通知”,增加了市属企业、事业单位离休人员、建老人员的生活补贴。我们也是该“通知”确定的“增加生活补贴”对象。
二、县人事、卫生、社保局,根据县府“改革县机关、事业单位保险制度”的“通知”,今年元月将我们由县财政领费,改为从县社保“领取养老金”,且颂发了“领取养老金资格证”。因此我们与县财政脱了钩,与未入社保的机关工作人员、离退休人员有别,互不挂钩牵连。从社保途径“增加生活补贴”是我们的合法权益,不受县财政松紧和机关工作人员是否增加“阳光工资”的影响。
三、据我们所知,我县社保金收大于支,库存厚实,县直管离休人员只有我们三人参加了本县社保,“增加生活补贴”数额甚小,不会造成县社保金的承受压力,也没有他人比对跟进的负面影响,又可维护县府严明公正的信誉,和利于我县社保制度改革的全面发展。
因此,我们请求县府领导,将我们另从社保途径筹款,另编类审批,按我们入社保前的职级标准、规定执行时间,增加我们的生活补贴。以上请示当否?敬请县府领导审示和批准为感!
2.关于XXXX工程项目申请日常生活补贴的请示 篇二
XX〔2012〕XX号
关于申请新建国家级生物有机肥(农业部)
重点实验室项目备案的报告
怀远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为了贯彻落实全国科技创新大会精神,依据《农业部重点实验室发展规划(2010-2015年)》和《农业部关于公布增补农业部重点实验室(企业)依托单位的通知》(农科教发【2013】9号文件),我单位拟建国家生物有机肥(农业部)重点实验室项目。现已完成资金、人员、规划设计等准备工作,现申请项目备案。特将项目相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单位基本情况
本单位全称:安徽莱姆佳肥业有限公司,单位性质:民营企业,地址:蚌埠市怀远县经济开发区兴园路1号,法定代表人张从军:营业执照注册号***,法人代码77284931-1,注册资本3000万元,经营范围复合肥、复混肥、有机肥、无机肥、有机—无机复合肥、冲施肥、磷肥、水溶性肥料、控释肥、生物肥料及新型肥料的研发、生产、销售;包装种子、化肥、农药(除危险化学品)的销售、农业种植、水产养殖及其技术培训、科技推广服务。
二、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国家生物有机肥(农业部)重点实验室项目
2、项目行业类别:生物有机肥研发
3、拟建地点:怀远县经济开发区
4、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项目总占地面积30228平方米,新建建筑面积29717平方米,研发楼(1#):5500㎡、中试车间(2#、3#、4#、5#)22366㎡、仓库(6#)1668㎡;配套建设配电房95㎡、门卫室28㎡、公厕60㎡;购置小型叉车4台、全自动输送机8台、包装设备2台,粉碎机1台,生物发酵设备:5台及配套设施。
5、项目年耗能总量(吨标准煤): XXX;年用电量(度):XX6、建设工期及计划开工时间:建设工期18个月,2014年5月开工。
三、项目投资情况
项目总投资12000万元,其中自筹资金8000万元,申请银行贷款4000万元。
本单位对申报资料的真实性负完全责任。敬请审核准予备案登记。
附件:
1、《蚌埠市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表》;
2、企业法人证明材料、营业执照复印件;
3、节能评估文件;
4、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文件。
单位(公章)
2014年5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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