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公司新政策(精选9篇)
1.注册公司新政策 篇一
2017广州注册公司新政策具体变化
广州市开始实行商事登记改革。此举激发了创业者的创业热情,大大促进商事登记主体的递增。改革后降低了注册广州公司门槛,如何让利于创业者,实现无需注册资金,无需验资,无办公地址的三无政策注册公司,超低成本成立公司,圆您创业梦!
一、新政策之注册资金 改革后:
1.有限公司:没有最低注册资本要求,1元都可作为公司注册资本
2.公司注册资本到位时间由股东自主约定,可为1年,3年,5年,10年等。3.不登记或接收申报公司实收资本。申请设立公司、变更注册资本,工商部门不再收取验资报告、国有企业产权登记表(募集设立股份有限公司除外)。改革前:
1、有限公司的最低注册资本为人民币3万元。法律、行政法规对不同行业的不同要求,从其规定。
2、公司股东为1人,最低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0万元。
3、公司股东为两人或以上,最低注册资本为人民币3万元。
4、股份有限公司的最低注册资本为人民币500万元
5、广州公司冠省名,最低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000万元。
6、投资性公司,最低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000万元以上(包括1000万元)
二、新政策之经营范围 改革后:
1、对于普通行业的许可经营项目,可先领取营业执照,后申请许可证。例如:广州餐饮公司,可先领取营业执照,后申请广州公司餐饮服务许可证;广州劳务派遣公司,可先领工商执照,后申请劳务派遣许可证。
2、对于金融、电信等特殊行业,仍需先办前置许可审批手续后,方可领取广州工商执照。如暂不从事许可审批事项经营活动,不应填报该项目。如商事主体领取营业执照后,长期不申办许可审批项目,一经核实,工商部门、许可审批部门将在广州市商事主体信息平台上公示。改革前:
无论对于普通行业还是特殊行业,只要广州公司的经营范围涉及前置许可项目,都需先申请前置许可证,再办理工商执照。温馨提示:
经营范围是指公司具体从事的经营活动,分为许可经营项目和一般经营项目。许可经营项目就是需经许可审批部门批准的项目,一般经营项目就是普通的经营项目,直接申请即可。简而言之,经营范围就是贵公司是做什么的。
三、新政策之注册地址 改革后:
1、一个地址可以注册多家广州公司,只要这不同的公司之间存在投资关联关系。比如,总公司和分公司,总公司和子公司等等。
2、租赁合同不需备案,只需提供合同原件及房产证复印件、权属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温馨提示:无地址也能注册广州公司
关于广州挂靠地址说明: 广州挂靠地址又称为虚拟地址,所谓虚拟地址,不是说这个地址不存在,而是存在的,只不过这个地址只能用来注册公司,但不能在那里实际办公;是创业初期节约成本的一个好选择;我司可提供广州市各区的挂靠地址出租;挂靠长期地址注册公司;挂靠临商地址注册公司;帮您解决了租赁办公室的烦恼,在最短时间内就能成立公司,开始经营。改革前:
1、一个地址只能用于注册一间广州公司.2、租赁合同需经房屋管理局登记备案后才能用于公司注册之用。
四、新政策之公司申报 改革后:
1、每年3月1日至6月30日,商事主体应当通过广州红盾信息网,向商事登记机关提交报告。
2、建立经营异常名录制度。将连续两年不按时提交报告、不在核准经营场所从事经营活动的商事主体,载入经营异常名录并向社会公示。改革前:
1、每年3月1日至6月30日,企业需进行年检,向工商局递交年检报告和进行验照盖章。
五、新政策之注册所需资料
1、广州企业名称(商号)
2、确定股东,经营范围
3、确定公司注册资本,股份分配比例。
4、确定公司注册地址,提供租赁合同原件及房产权证复印件。地址须为商业用途,租期一年或以上。
5、股东,法人代表,监事的身份证及复印件。
6、股东,法人代表的小一寸彩照各3张.六、新政策之公司注册时间 非生产型:10-12 个工作天内完成。
生 产 型:15-20 个工作天内完成(在完成环保、消防、卫生审批后起计算)
七、从三证合一到五证合一
从2016年10月1日起,我市在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外国(地区)企业常驻代表机构(以下统称“企业”,个体工商户暂不实施此项改革)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的基础上,实行“五证合一”,即申请人申请设立上述企业,只需向工商部门“一个窗口”提交一套材料,领取工商营业执照,无需另行办理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社会保险登记证和统计登记证。此前已领取了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即领取了“三证合一”营业执照)的企业,无需申请办理“五证合一”登记,由工商部门自行将企业相关登记信息推送给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统计机构等单位。但未办理“三证合一”登记的企业,应当于 2018年1月1日前向工商部门申请换发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2018年1月1日后,未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将不再有效。
2.注册公司新政策 篇二
近年来, 会计寻租作为会计研究的新领域, 日益受到人们的重视。但是, 目前对会计寻租还没有明确统一的定义, 颜敏等在《会计寻租研究》一文中将会计寻租定义为:在社会总财富水平和企业真实业绩 (即经济收益) 并未改变的前提下, 通过改变会计信息 (即财务报告收益数字) 来进行财富的非公平性转移和资源的不恰当配置, 从而对其他社会主体利益造成损害的一种非生产性寻利活动。理论上, 会计准则制定过程中的企业寻租一般通过两种途径实现:一是企业通过各种手段, 影响会计准则的制定朝有利于自己的方向发展。二是当会计准则制定后, 企业通过具体的会计政策的选择, 尽量满足自己的目的。比如, 为了满足证券监管部门关于首次发行、再融资或保留上市资格等规定中刚性财务指标要求而进行操纵盈余行为。会计政策选择的原因主要是企业利用了会计准则这种“契约”不完全性的特征, 利用在会计处理程序和方法的剩余控制权达到寻租利己的目的。 (林钟高等, 2007) 本文涉及会计寻租行为主要是由会计政策选择或变更 (含强制性会计变更和自发性会计变更) 导致的。
二、新会计准则中主要的寻租空间
(一) 广泛引入的公允价值, 增加了寻租机会
新会计准则的38项具体准则中, 分别有19项、12项和14项在初始计量、后续计量和信息披露中涉及到公允价值的运用。然而, 有关公允价值的确定不够明晰、难度大、操作性较差。比如, 资产减值准则规定, 公允价值可根据公平交易中的销售协议价确定;存在资产活跃市场的, 按市场价格确定;在不存在销售协议和资产活跃市场的情况下, 以可获取的最佳信息为基础进行估计。但是, 假如企业资产或负债存在活跃市场, “公平交易”如何界定, 市场选择的不同导致公允价值的计量差异如何处理;对于不存在活跃市场的情形下, 如何运用现值技术对公允价值做出可靠估计也没有全面的说明。此外, 我国信息市场和价格市场不够完善, 评估机构的独立性及评估的规范化水平还需提高, 这些制约了公允价值确定的客观真实性, 为会计寻租开了方便之门。
(二) 利用资产类准则中的变化, 进行会计寻租
1. 企业利用资产组的划分来操纵资产减值准备和经营业绩
新准则第五章第十八条规定:“企业难以对单项资产的可收回金额进行估计的, 应当以该资产所属的资产组为基础确定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本文认为, 资产组的划分较难确定, 有可能成为利润操纵的手段。新准则对资产组的划分缺乏明确的标准。由于在确认资产组时要考虑企业内部管理中诸如生产经营活动方式等因素, 当企业有较多产品、生产线时, 较难确定资产组;对于多元化经营的企业, 确定资产组则更加困难。这样, 对资产组的划分缺乏明确的标准, 容易受到人为因素的影响。而资产组的划分方法不同, 直接影响到应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以及计提多少等问题。
2. 上市公司利用递延所得税资产确认进行会计寻租
《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所得税》规定由原来的应付税款法和纳税影响会计法两者可以选择其一, 改变为只允许采用资产负债表债务法。作为当期应计项目的组成部分, 递延所得税资产确认水平取决于未来应纳税所得额的取得情况, 而未来应纳税所得额的获取是不确定的, 而且, 该准则也未对递延所得税资产的确认提出严格限制条件, 这样, 基于资产负债表债务法的递延所得税资产的确认就具有一定的可操纵性。在公司经营困难时期或者金融危机压力下, 上市公司有可能出于财务报告的压力, 利用递延所得税资产的确认, 夸大利润或低估亏损, 进行会计寻租。
3. 无形资产研发费用的归属和多种摊销方法的存在为盈余操控提供机会
现行准则允许企业将“符合条件”的开发阶段的支出资本化计入无形资产价值的规定, 然而“开发阶段”与“研究阶段”的界限在实际工作中难以准确判断和划分。这种情况下, 上市公司可以把更多的支出归入研究阶段, 将其费用化来“隐藏利润”;也可以出具一系列证明文件合法地将其确认为无形资产, 从而调高当期利润。另外, 在多种摊销方法并存的情况下, 使得上市公司有了更多选择空间, 并可以通过选择变更摊销年限或改变摊销方法来达到调节业绩的目的。如:一些上市公司通常会选择用加速摊销的方法, 调整相应摊销费用, 以此来加快投资成本的回收, 甚至达到其盈余操控的目的。
4. 可能存在利用职工福利费转回操纵利润的隐患
*资料来源:WIND资讯。
由上表可以看出, 应付职工福利2006年末的余额巨大, 而且占到了当期净利润的15%~50%, 甚至存在100%比率的公司。比如, 上海汽车、中兴通讯、攀钢钢钒、格力电器、安阳钢铁等都超过了30%, 同方股份甚至达到了100%。这些余额无论是选择在2007年大量转回或在后续的财年慢慢释放, 都会存在较大的利润操作空间。
(三) 利用负债类会计准则, 进行寻租行为
1. 新会计准则中对借款费用的新规定有利于上市公司进行会计寻租
《企业会计准则第17号——借款费用》规定, 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 是指需要经过相当长时间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才能达到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的资产, 包括固定资产和需要经过相当长时间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才能达到可使用或可销售状态的存货、投资性房产等。与旧会计准则相比, 新准则将借款费用资本化的资产范围扩大了, 资本化的借款范围也由专门借款扩至专门借款和一般借款。上市公司有可能利用此规定, 将一些存货的利息支出及专项借款之外的一般借款的利息支出予以资本化, 调高公司利润。
2. 新会计准则为上市公司通过债务重组进行会计寻租提供了新空间
新债务重组准则重申了债务重组相关利得及损失回归损益表的规定, 并细化及明确了公允价值的计量方法。它改变以往将债权人让步而导致债务人被豁免或缩减的负债计入资本公积的做法, 转而将其计入营业外收入, 作为当期收益。这样, 无力偿还债务的上市公司, 一旦获得债务全部豁免或部分减免, 其收益将直接反映到当期利润中, 使得公司的账面业绩发生变化, 而且, 愈是那些亏损较重、负债较多的公司, 其调节利润的空间就愈大。
三、制约会计寻租的主要措施
(一) 建立正确执行公允价值会计的有效机制, 提高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透明度
在披露信息方法上, 本文提出对照披露法。其基本思路是:改变目前多种计量属性的计量结果混合列示的状况, 有效结合历史成本更强调可靠性与公允价值更强调相关性的特点, 把采用两种计量属性得到的两种计量结果在财务报表中分别列示。即在现有财务报表结构基本不变的前提下, 增加报告金额的列数, 将“期末余额”由一列增加到两列, 分别按“历史成本”和“公允价值”列示。哪一列对决策更有用, 交由使用者判断。该法优化了数据在报表上的披露方式, 更有助于使用者决策。另外, 在计量上, 需要帮助准则实施者在确认金融资产和负债的公允价值时判断什么时候需要借助内部模型。在市场失灵, 处在虚假繁荣状态下的资产或陷入困境的清算状态的资产, 交易市价难以反映金融资产的内在真实价值。因此, 此时可以采用“盯模型”的会计方法。企业利用公认的价值评估模型估计出金融资产或负债公允价值, 代表其实际市场价值。 (国际会计准则 (IAS39) 允许企业采用“盯模型”的会计方法替代“盯市价”的会计方法;美国的财务会计准则 (SFAS157) 规定, 当公允价值既不能从公开报价中直接得到, 也不能从可观察的市场数据中取得, 只能采用内部估值模型估计得到, 也就是“盯模型”。)
(二) 完善公司治理结构, 建立有效的企业内部控制制度
由于新会计准则在确认和计量、披露方面主观性增加, 要做到真正公允还必须解决人为操纵问题。而人为操纵问题的主要原因在于我国公司治理结构存在缺陷。上市公司国有股一股独大、“内部人控制”程度高, 公允价值在许多时候成了关联方之间随意达成的价格。这些严重地扰乱了资本市场的秩序, 损害了广大中小投资者的利益。公司治理对代理人实施激励约束机制, 从而在公司的各个利益主体之间进行剩余控制权与剩余索取权有效配置的一套产权制度安排。利益相关者理论认为, 公司治理的核心是为了制约内部人控制, 使企业价值达到最大, 以均衡各利益相关主体的利益。公司治理结构所追求的公平和效率目标, 是建立在内部控制的目标即信息真实、资产安全和效益提高基础上的。完善企业内部控制制度能规范企业会计行为, 防止并及时发现、纠正错误及舞弊行为等。
(三) 提高准则实施者的能力素质和道德素质
新会计准则更加强调会计人员的职业判断能力。这不仅要求会计人员具有较强的会计专业知识, 还要求会计人员有较强的综合、分析、判断能力以及丰富的企业管理经验。其次, 会计人员还要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才能保证会计信息的真实、可靠。诚信是阻断职业判断失当和会计信息失真的防火墙。例如, 公允价值究其本质是一个估值问题, 准则实施者不但是报表的编制者, 在新会计准则下还是估价师, 这就需要增加报表编制者系统学习价值评估技术和方法;目前公允价值计量主要由财务报告者自身估计确定, 那么财务报告主体的控制者就会利用自身的控制权利选择有利于自身的公允价值参照物, 从而进行盈余管理。公允价值要做到真正公允, 良好的市场环境、完善备的会计准则和准则实施者的素质缺一不可。
(四) 建立健全资产计量的参考数据库
除了提高准则实施者的能力素质和道德素质这一个人素质内因之外, 还要有相应的数据库支持, 以便报表编制者在对资产定价选取参数使用, 包括宏观、行业、企业等分析所需要的相关信息, 建立容量大, 时效性强的数据信息库。尤其是针对公允价值, 为了规避财务报告主体的控制者利用自身的控制权利选择有利于自身的公允价值参照物, 从而进行盈余管理, 可以考虑设置独立公正、具有信息优势的权威机构定期发布各个类别的资产、负债、权益的基准公允价值。财务报告主体据此对资产负债表的项目进行测试, 测试的结果记入相应的公允价值账户, 期初资产与负债公允价值的差和期末资产与负债公允价值的差记入公允价值损益, 形成相应的公允价值计量基础的财务信息。注册会计师也可以根据这个权威机构发布的公允价值信息, 审计财务报告主体的公允价值计量基础的财务信息。
(五) 加强审计规范建设, 提高审计水平
规范和提高审计水平, 建立历史审计和公允价值审计双重审计模式, 可以从公司外部进一步制衡会计准则的运用, 促使会计信息更加公允。随着新准则的广泛运用, 尤其是需要在会计报告中增加对公允价值的披露, 这给注册会计师行业的审计业务提出了新的问题。由于公允价值计量有时面临的情况比较复杂, 需要运用大量的假设和估计, 依赖于职业经验和专业判断。这给注册会计师的审计工作带来困难, 加大了审计风险。这种情况下, 审计师是查账师兼分析师。审计师和报表编制者一样需要估值技术, 风险管理知识, 充分考虑可能影响公允价值计量的因素, 对公允价值计量过程进行科学测试。这样才能对资产风险的确认、计量和披露做出正确的审查。注册会计师除遵循历史成本审计外, 应该在审计报告中增加公允价值审计情况, 并披露两项审计差异的材料。这对揭示企业或金融机构潜在的财务风险、保护利益相关者的利益、规避或减少金融危机的影响, 都具有重要的意义。
(六) 会计准则的修订或改进要密切结合我国国情, 继续适度引入先进的国际经验
以职工福利费问题和无形资产问题为例, 将多年累积的职工福利费问题, 一次性在当期转回处理, 违反了权责发生制原则。而且, 这一项调整影响范围很广。面对如此大额大范围的调整, 不应该采用未来适用法在当期一次性调整。应该采用追溯调整法往前追溯调整, 从而更加合理与当期收入配比, 降低准则变更对当期利润造成的虚增。又如, 对资产减值损失的确认和计量, 国际会计准则按照单项资产和现金产出单位分别规范, 并解决了资产减值测试的操作性问题;我们应该借鉴国际会计准则并结合我国实际情况, 进一步完善资产减值会计准则。再如, 针对开发费建议如下: (1) 根据我国上市公司研究开发能力及所处的程度, 明确列举出与之相应的一部分研究和开发活动, 作为划分费用化和资本化的参考标准。 (2) 关于无形资产摊销确认为损益的问题上, 可借鉴IAS规定, “摊销通常应确认为损益, 但当包含在资产内的未来经济收益在生产其他资产时被吸收的情况下, 摊销费用可作为其他资本的一部分入账”。
3.期货公司政策松绑等 篇三
证券民事诉讼详细司法解释出台
最高人民法院公布了《关于审理证券市场因虚假陈述引发的民事赔偿案件的若干规定》,2月1日起实施。划定诉讼原告和被告的范围;诉讼方式可选择单独或共同;对损失与侵权之间的因果关系认定作出明确规定;不同侵权行为分别适用归责和免责;损失计算适用“填补式”原因。认定虚假陈述与损害结果之间存在因果关系;投资人所投资的是与虚假陈述直接关联的证券;投资人在虚假陈述实施日及以后,至揭露日或者更正日之前买入该证券;投资人在虚假陈述揭露日或者更正日及以后,因卖出该证券发生亏损,或者因持续持有该证券而产生亏损。
港澳台地区高级人才来京工作后顾无忧
北京市人事局颁布了《香港、澳门和台湾地区高级人才来京工作有关政策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该政策的出台将彻底解除来京工作的香港、澳门和台湾地区的高级人才在子女入托、上学、购房、买车等方面的后顾之忧。该政策自今年2月1日起施行。
《意见》指出,对于来京工作的港澳台地区高级人才,实行《北京市工作居住证》制度,在购房、子女入托、入中小学等方面享受本市市民待遇。办理《北京市工作居住证》由聘用单位提出申请,报市人事局审批,审批时限为十个工作日。
五种行为依法查办
《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将于2003年3月1日起施行。
按照《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的规定,下列五种违法行为,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照《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的规定进行查处:应当取得而未依法取得许可证或者其他批准文件和营业执照,擅自从事经营活动的无照经营行为;无须取得许可证或者其他批准文件即可取得营业执照而未依法取得营业执照,擅自从事经营活动的无照经营行为;已经依法取得许可证或者其他批准文件,但未依法取得营业执照,擅自从事经营活动的无照经营行为;已经办理注销登记或者被吊销营业执照,以及营业执照有效期届满后未按照规定重新办理登记手续,擅自继续从事经营活动的无照经营行为;超出核准登记的经营范围、擅自从事应当取得许可证或者其他批准文件方可从事的经营活动的违法经营行为。
《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规定,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许可审批部门及其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或支持、包庇、纵容无照经营行为,触犯刑律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刑法的规定追究刑事责任,尚不够刑事处罚的,依法给予降级、撤职直至开除的行政处分。
深圳出台海归人才居住优惠政策下月开始实施
《深圳市海外留学人才居住证》管理办法2月1日实施。
4.注册公司新政策 篇四
商标注册、公司注册、代理记账、专利申请、科技项目申报
2018年广州公司注册流程和费用(新政策-最全)北上广深,广州可谓是创业者的天堂,这座魔幻的城市是多少创业者挖金的聚集地,到现在仍然是大多企业住址的首选。加上国家对广州小微企业或针对高校毕业生创业给到的税收优惠政策,都在一定程度上为人们创造了一个更加优越的创业环境。那么在广州公司注册流程是什么样的呢?具体包括哪些费用?有何收费标准?
一、2018年广州公司注册条件(新政策)
1.确定公司名称(公司核名)
注册公司第一步便要核准公司的名称,核准名称可以在工商总局官网上核准,也可以到工商局现场核准。因为现在注册公司的人太多,名称很容易被注册了不能用,所以建议尽可能想多一些字号予以备用,提高通过率;
公司起名规范
标准的广州公司名称全称,三种组成形式: 广州+字号+行业特点+组织形式 字号+(广州)+行业特点+组织形式 字号+行业特点+(广州)+组织形式 2.确定公司的股东
股东可以是一人或多人,确定公司法人和监事。3.确定公司经营范围
新政策:取消公司注册资本最低限额,允许零首付设立公司。由股东根据公司需求和实际能力决定出资金额和到位时间,营业执照不登注册资金和实收资本。
4.租赁办公地址 专注鱼
商标注册、公司注册、代理记账、专利申请、科技项目申报
注册公司必须要有一个注册地址,在广州注册公司,地址必须是商用性质,或者商住两用性质的地址,所以在租赁办公场地的时候应该考虑到这一点问题;注册公司提供公司地址租赁合同和房地产权证复印件(新改革:租赁合同不用到房管所备案,直接和租赁方签署合同即可注册公司,如果地址是商住两用的,需要出具“临时商用证明)。
二、2018年广州公司注册所需资料(新政策)
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
2、董事会签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
3、由发起人签署或由会议主持人和出席会议的董事签字的股东大会或者创立大会会议记录(募集设立的提交)=股东会决议(设立)
4、全体发起人签署或者全体董事签字的公司章程
5、自然人身份证件复印件
6、董事、监事和经理的任职文件及身份证件复印件
7、法定代表人任职文件及身份证件复印件
8、住所使用证明
9、《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三.2018年广州公司注册流程(新政策)1.公司名称核准
因广州各大行业的中小企业较多,存在重复的名称不能通过审核,所以建议准备好10个名字作为备用。到工商局领取《企业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填写后,所有股东签名确认,工商局系统审查无重复即可通过申请。3个工作日内可取得《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2.银行开设账户 专注鱼
商标注册、公司注册、代理记账、专利申请、科技项目申报
以公司名义,带齐法人、股东身份证原件、《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股东章、法人章到银行开户,并把股东股本投入其中。
3.工商营业执照办理(五证合一)工商局领取广州新公司设立登记格,按要求填写及股东法人签字,把《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场地租赁合同、所有股东身份证原件递交给工商局的注册科,审查没有问题可发放受理文件,一般7个工作日内可取得证件。
4.刻章
一般包括公章、财务章、法人章、发票章。四.2018年广州公司注册时间(新政策)
新政策公司注册,受理后出营业执照只需要3个工作天。专注鱼保证第一时间为您办理,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国税证、地税证及刻章全套办完10个工作天。
五.2017年广州公司注册费用(新政策)
1、核名:免费
2、开验资户:0元
3、银行询证费:0-500元(以银行为准,认缴制不需要)
4、验资报告:0-500元(认缴制不需要)
5、工商执照:免费
6、刻章:600-900元
7、代码证:148元(以当地收费标准为准)
8、税务证:免费
9、开基本户:800-1500元(每个银行收费不一样)专注鱼
商标注册、公司注册、代理记账、专利申请、科技项目申报
5.自贸区注册公司优惠政策 篇五
1、国家对于扶持的产业实行税收减免优惠政策主要是企业所得税减免。例如,高新技术企业、软件企业、新能源企业、新材料企业等实行产业扶持优惠政策。
2、出口退税、进口免税优惠政策
国家对于不同行业产品的出口实行的出口退税率以及对于进口产品的关税依据产业的不同而不同,总体政策是鼓励和扶持重点产业。
二、区域扶持优惠政策
国家为支持部分地区的发展实行一定的税收优惠政策。
1、西部大开发区战略,对于西部企业所得税税率按15%的比例征收。
2、海南岛实行的离境退税优惠政策。
3、对于经济特区、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实行的税收优惠政策。
三、特殊人群税收优惠政策
高校毕业生、下岗再就业、退伍军人、残疾人士等群体,在税收和行政审批上给予一定的优惠政策。例如,为鼓励高校毕业创业实行的免工商登记费用及3年免税8000元的优惠政策。
四、地方税收优惠政策
各个省市的地方政府及开发区为了招商引资,对于落户在本地区的企业会实行一定的税收优惠政策。例如,各省市对于企业总部、研发中心、股权投资企业等纳税很多的企业,在地方财政上会予以一定的补贴。
从全国各省市的地方税收优惠政策来看,上海的返税优惠政策是最好的。
五、上海返税税收优惠政策
6.NEW-雄安新公司注册政策解析 篇六
雄安新公司注册政策解析
【版权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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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声明】
普岚秀思专家为雄安创业投资者解释新雄安新区工商注册政策;
普岚秀思创业金管家为有志于雄安创投的人士预判雄安新区公司注册(新设)开放时间;
【文章来源】
普岚秀思集团-创业金管家首席专家,雄安新区投资与创业促进研究院高级研究员,陈培锋文
【本文关键词】
雄安工商注册政策,雄安创业者,雄安注册开放 雄安新区横空出世,千年大机遇,众多创业者,投资者,投机者,都“窥伺”“觊觎”良久。
只可惜雄安管理方在4月2日开始停办一切雄安的工商手续,雄安新区工商注册一直冻结着。
作为领先的创业服务集团,普岚秀思的首席专家,笔者当然还有我集团相关部门一直在对接接洽工商机关,每日都“晨昏定省”式的确认新政策。
那么今天,2017年6月21日9点我跟大家说下新雄安新区工商注册政策!
普岚秀思
1.时至今日,所有雄安新区三县(雄县,容城县,安新县)新注册企业(企业新设)都冻结着,雄安新区无法注册新的公司(企业);
2.雄县已放开存量老企业(即在4.1前设立的)变更登记工作,也就意味着可以变更企业名称,经营范围,注册资本,法人代表,股权,注册地址,一般都可以变; 但是特别说明下,想要雄安新区的名字还没法注册,也不能取带“雄”的字号。企业名称为:雄县+字号+行业名+组织形式名 例:雄县普岚秀思创业服务有限公司
3.容城,安新两县后续放开变更(比雄县晚),但是有诸多限制,不能变更地址,不能变更名称,雄安的创业者,对于此类变更,通过收购获得资格,不太方便或者说没有这么凑巧,正好碰到你需要的她;
那有很多雄安创业投资者会问,陈专家,你预计雄安新区工商注册(雄安公司注册)什么时候可以呢(什么时候雄安新区公司注册开始开放呢)
这个问题,专家就变成砖家了,因为专家只能根据经验和总结,对企业注册,乃至涉税
事项进行服务,对国家的政策无法预计,毕竟不是中央分管领导。
连三县工商系统的人都一头雾水呢,现在成了,上峰需要怎样,咋就怎样!
下面给雄安的投资创业者一个建议,纯属免费个人建议,仅供参考,如参考对了,你发财了,也不用分给我,参考错了,你亏大发了,跟我也无关哦。
1.如想早入投入雄安的怀抱,等待雄安的好政策,你可以现在受让(收购)一个本地业已注册成功的公司,以此,你可以缴纳雄安的社保,缴纳雄安的个税,申请雄安的居住证。(至于雄安社保,雄安个税,雄安居住证有啥好处,我就不说了,自个体会去)
2.如不急,那就慢慢等,总有那么一天,雄安新区政府成立了,雄安新区工商局(雄安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成立了,雄安新区的行政服务中心(办证大厅)完善了,系统完善了,公章刻了,证照印刷了,那么我想新注册雄安企业总归要开始了吧。据说哦,核心启动区的拆迁都要2018年的,现在还要规划,勘测,我觉着已经很快了。
根据浦东开发开放的经验,管委会的名义都要好几年,之后才有浦东新区。那照历史惯例的话,雄安新区人民政府估计还需时日。
雄安新区新注册企业开放的日子,总会到来,但不会太近。
不过政府的事情咱也说不清,根据需要来的,也有可能后半夜突然一纸文件,皆大欢喜呢。
普岚秀思
聪明人,有战略眼光的投资者,应该有自己的独立判断和系统思考,而不是求得“雄安内幕消息”。
祝愿在雄安大地上的创业者,投资者跟谁我党我国伟大决策,披荆斩棘,乘风破浪,干出一番人生大事业来!共勉!
7.浅析上市公司股利政策 篇七
一、股利政策及其理论概述
股利政策是企业为了自身经营目标和发展前景, 根据公司各期的经营状况, 制定股利分配的政策和措施, 是企业对股利支付水平以及股利分配方案等采取的一系列政策和策略。股利政策主要包含五个方面的内容:第一是股利采取什么样的形式进行支付, 现有的股利支付方式有股票支付、现金支付和实物分配, 或者是将他们之间的进行组合的股利支付形式。第二是股利支付率的增加策略, 它是指在未来一段期间, 公司股利的增长情况, 它将直接影响未来企业某一经营时期股利支付率。第三是股利分配方法的制度, 包括确定宣布股利日期、股利发放日期、股权登记日、除息日以及发放的股利数额。第四是股利发放政策的选择, 包括正常股利和额外股利组合的策略, 剩余股利策略, 固定股利策略以及固定的股利支付率策略。第五是指股利支付率策略, 它有高低之分, 具体是指每股实际盈余利润与可分配盈余利润之间的比例。
二、股利政策的类型以及优缺点阐述
股利政策根据股利是否发放和发放的比率不同将其分为四种类型:零股利政策、剩余股利政策、固定股利政策、固定股利支付率政策。以下根据四种类型的股利政策一一阐述其优缺点。
首先是零股利政策, 从字面意思也不难理解, 这一股利政策是将企业所有的盈余利润都投入到企业扩大生产中, 对股东不进行股利分配。零股利政策对于初级建设和还处在成长期的企业是非常有利的, 因为企业在建成初期以及成长期需要投入大量的资金, 为了企业未来的发展以及未来的盈利状况, 采取零股利政策缓解了企业的股东分红压力, 可以专注于企业的投资经营。但是已经进入稳定发展期的成熟企业, 不再适合零股利分配政策, 因为这个时期的企业已经不需要大量的资金投入到企业的项目中, 处于成熟期的企业要考虑分配股东股利累计资金。
其次是剩余股利政策, 采用此种股利政策, 需要企业利用发展的眼光预测企业近期不需要支付大额的现金流用于企业的项目, 将剩余盈余利润分配给股东。因为股东无法预知企业的现金流, 所以此种类型的股利政策在股东分配股利是有较强的灵活性, 依据企业经营状况, 企业股东可能在很长一段时期内不能分配股利。剩余股利政策较为广泛地用于处在成长期的企业, 此时企业较难通过其他融资渠道获取资金。
第三是固定股利政策, 不难理解, 此种股利政策需要企业每年向股东分配固定额度或者固定增长率的股利。股东可以很准确地预计企业未来现金流, 现金流不会出现较大的波动, 有一定的稳定性。从市场角度出发, 采用此种股利政策, 可以使得外界人士认为企业经营业绩良好, 更多地吸引投资者的目光。当时对于企业而言, 每年固定分配股利给企业造成一定的压力, 企业经营会出现不同的盈利状况, 如果在盈利状况不理想的情况下还需要分配固定股利, 对于企业来说支付固定股利有较大难度。
最后是固定股利支付率, 股利支付率是指企业每股股利与每股盈余利润之间的比例, 它表明企业盈余支付的程度, 采用此种股利政策, 尽管投资者不能可靠预测企业未来现金流量, 但是可以保证其根据固定的比例获得企业分红。同时采用此种股利政策, 可以稳定企业的盈余利润, 再投资以及股利现金流之间的关系。
三、中国上市公司股利分配现状以及影响股利政策制定的因素
1. 中国上市公司股利分配现状。
首先, 上市公司的股利分配欠缺一定的规范性, 随意性较大。中国上市公司目前的股利分配采取的是尽量少分配或者不分配的状况, 就算进行股利分配往往采取股票股利的分配形式。由于中国上市公司发展历程以及一些历史性的问题, 造成中国上市公司的分配行为欠缺一定的规范性, 一些企业的董事会或者决策层不能严肃对待股利分配政策, 少数人拥有较大的决定权, 而这一部分少数人都是从自身利益的角度出发考虑股利分配问题, 随意的改变企业股利分配政策, 经常出现拥有同样的股权但是权力不一样的情况。目前, 中国很大一部分上市公司在股利政策制定中没有明确战略性的目标, 目光短浅, 股利支付率仅仅是根据企业当年的盈利状况制定的, 稳定性较差, 随意性较大。其次, 股利分配偏重股票股利。股利分配形式具有多样性, 公司根据自身的经营状况选择不同的股利分配政策, 但是在众多的股利分配形式中, 中国大部分上市公司都偏好采用股票股利的分配形式。但是在欧美许多发达国家, 现金股利是股利分配最主要的分配形式, 股票股利只是作为一类辅助手段对股利进行分配。因此中国的股票分配政策会影响企业的发展, 长期以往可能会遭到投资者的撤资。最后, 中国上市公司的股利支付率不高。权衡上市公司股利支付多少的主要指标之一便是股利支付率, 股利支付率是指公司会将税后利润的多少分配给股东。目前, 从整体来看, 中国上市公司的股利支付率还处在较低水平, 不仅没有达到发达国家的标准, 还低于中国周边的许多发展中国家, 例如菲律宾。相对于境外市场, 中国股市的二级市场股票估值结构性较高影响了中国上市公司股利支付率偏低。
2. 中国上市公司制定股利政策时考虑的因素。
第一, 中国宏观经济环境中的法律因素。上市公司的股利政策并不是由公司高层随便决定的, 中国《公司法》以及相关部门出台的一些规章制度对上市公司股利政策有具体的规定, 例如中国法定盈余公积固定的提取比例, 对股息和红利征收所得税等事项都有具体的法律或者制度规定, 企业必须严格执行, 保证股利分配政策的公平性。第二, 企业所处的发展阶段, 企业经历不同的发展阶段, 采取的股利政策是截然不同的。例如企业在发展初期, 需要大量的资金投入, 这时企业便会采取零股利政策, 但是在企业的发展的成熟期, 需要运用的投资资金有限, 企业拥有核心竞争力的产品, 对现金需求没有那么大, 企业将会采取固定股利分配政策。第三, 企业将来的投资机会以及目前的财务状况。任何企业的发展都是为了使得企业不断地进步与成长, 为股东带来更多的利益, 企业在制定股利政策时务必要考虑到企业的未来的投资机会以及现有的财务状况。股利政策一方面可以说明企业财务运营情况, 股利政策选择都在一定程度上向外界透露企业自身的经营状况。
四、中国上市公司股利分配政策改善建议
1. 完善中国上市公司股利分配方面的法律制度。
上市公司的股利支付水平很大程度上受到企业所处的法律制度和法律环境的影响, 但是, 目前中国在股利分配方面没有建立完善的法律制度。国外许多国家为了使得投资者积极将资金投入股票市场, 国家制定了严格法律制度完善股票投资市场。法律制度的完善不仅可以保证公司外部股东的利益, 还能保证上市公司实施股利分配。一个国家建立了良好的法律环境, 不仅可以最大限度地维护投资者的利益, 还能保证上市公司的良性发展。法律制度的完善, 对上市公司的股利政策进行法律限制很好地保护了投资者利益, 维护投资市场的稳定性。
2. 上市公司务必保证股利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
目前, 中国上市公司存在的最大的问题便是股利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缺失, 上市公司要保证自身长远的发展务必要采取促使保证股利政策稳定性和连续性, 切忌根据公司的经营状况随心所欲地更改公司股利政策, 例如, 当公司盈利时, 立刻增加股利支付水平, 一定要确定公司利润的增长保持在一个较高的水平, 才能决定增加股利水平。同样的情况也适用在公司发生亏损时。因为西方发达国家的经济发展水平在中国之上, 所以中国上市公司一定要善于借鉴西方发达国家的成功经验, 根据公司不同发展时期的经营状况制定符合自身水平的股利分配政策, 保证了企业股利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 可以充分调动投资者的投资积极性。
3. 提高上市公司经营管理水平, 使得股利政策不断得到优化。
上市公司需要对投资的项目进行精细的论证, 作出可行性分析, 对于某一个投资项目, 准确预计需要的资金量, 同时根据公司现有的财务状况, 确定适合公司长远发展的最优资本结构, 从最佳资本结构的角度出发确定用于投资的资金、负债所占的比例、所有者权益比例以及内部筹资的比例, 根据以上信息进一步作出正确的股利政策。在优化股利政策过程中, 还要分析公司收益的稳定性情况, 立足于企业当前所处的成长阶段以及发展状况, 及时披露股利政策的相关信息, 为股市健康发展作出贡献。
五、结语
上市公司股利政策的制定对于企业发展有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随着中国上市公司不断增多, 股票市场面临的挑战也越来越大, 一定要从法律的角度完善中国上市公司股利政策的制定, 充分考虑影响股利政策的因素以及目前中国上市公司股利政策存在的问题, 优化股利政策保证股东权益, 保证企业的可持续发展。
摘要:股利是股东投资得到回报的方式之一, 它在公司财务盈利状况、企业自身发展计划以及股东的利益三者之间, 起到了联系和平衡的重要作用。股利政策的合理性不仅有利于将企业资本结构合理化, 而且有利于达到股东的要求。主要围绕股利政策以及相关理论, 简述上市公司股利政策的类型以及优缺点, 结合中国上市公司股利分配现状以及影响股利政策制定的因素, 针对中国上市公司股利分配政策提出改善建议等四个方面的内容展开论述, 对中国的上市公司股利政策进行较为详细的分析。
关键词:股利政策理论,类型,股利分配,建议措施
参考文献
[1]徐子淇.中国上市公司股利政策研究[J].知识经济, 2012, (22) .
[2]张欣.浅析中国上市公司股利政策[J].统计与管理, 2013, (1) .
[3]朱伟.探析上市公司股利政策[J].金融管理与研究, 2012, (5) .
[4]吴新红.中国上市公司股利政策探析[J].人民论坛, 2010, (26) .
8.我国上市公司股利政策研究 篇八
关键词:上市公司;股利政策;股利分配
我国股票市场发展其余20世纪80年代改革开放后,至今经过了30多年的发展其相关政策和制度都以基本建立并日趋完善。上市公司财务管理包括股利政策、筹资管理政策和投资管理政策,三个政策相辅相成不可分割,股利政策的好坏直接影响了公司股票的市场价格,股票价格是反映一间上市公司经营状况的重要参考指标,对企业的发展有着决定性影响。然而现阶段我国上市公司股利分配存在很多缺陷状况,严重影响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在这种背景下研究上市公司的股利分配状况具有很强的现实意义。我国走的是社会主义市场发展道路,正是我国的发展道路决定了我国上市公司的股利分配政策在分配形式和分配数量上与其他资本主义国家大有不同,这种属性是一把双刃剑在一定程度上有利于促进我国股票市场的发展,在某些方面也会产生一定不利影响,产生不利影响的主要原因有两个,一是我国上市公司财务管理制度不成熟,二是我国上市公司和证券市场具有社会主义的特殊性。
一、我国上市公司股利政策存在的问题与缺陷
1.股利政策存在波动性
对比我国的上市公司,国外的上市公司往往有着更为良好的公司形象,因为国外资本主义国家的上市公司有着更为成熟的资本市场经验,他们对自己的股利政策都这有者极为详尽的阶段性计划,能够确保股利政策顺利推行保持良好的股市收益。股利是上市公司经营者对投资者一种经济补偿,稳定的股利收入是上市公司应尽的义务。然而现阶段我国的很多上市公司都没有长期的发展目标,无法对本公司的发展状况进行长远规划,股利分配明显波动,总的来说,股利政策缺乏战略性指导。上市公司的盲目从众现象明显,为迎合市场需求盲目更改股利分配的现象普遍发生。1996年分配股利的公司仅仅占有上市公司总数的4.5%,到200年分配股利的公司仅仅占有上市公司总数的比重也才达到7.41%,近些年来的增长也并不明显。按以往使的资本市场经验来看,股利政策才是融资和再投资政策的向导,然而我国很多上市公司都根据再投资行为决定股利分配的方式和多少。这种波动缺乏稳定性的股利政策使得我国很多上市公司的股利支付率频繁多变,减弱了市场的资源配置作用,限制了金融市场信息传递的自由性,极可能导致股价波动频繁,金融市场混乱甚至崩盘。对上市公司本身来说,会导致财务计划混乱,造成财务危机,在危机来临时处于被动地位,影响公司长久发展。
2.股利支付率低,不分配现象较严重
衡量我国上市公司支付情况的两个重要指标时股利支付率和股利率,鼓励路是指股东投资股票通过股利分红得到的投资收益比率,股利支付率是指上市公司税后经营收益分配给股东的份额。我国上市公司的股利支付率保持稳定,但平均支付率呈现逐年下降趋势。放眼世界来说,我国上市公司的股利支付率和股利率处于偏低水平,远远低于发达的资本主义国家,甚至低于菲律宾、南非等发展中国家。此外,我国上市公司股利政策还存在一个显著问题,那就是鼓励不分配现象盛行,从1994年到1999年,不分配股利的公司从不到百分之十骤增至60%,2000年至2001年呈现下降趋势,在这两年间不分配股利的公司比例最低是达到34.8%,然而2002年又增加至42.5%。如果上市公司不分配股利,那么股利都到了哪里去了呢?其实很多上市公司都倾向于把股利分配作为一种股本扩张的方式进行送股并配股,这种方式在短期内会给上市公司带来比股利分配更高的经济收益,但是从长期来水,过度频繁的送股配股行为导致股票净资产和盈余的下降,无法达到股票购买者的心理预期,损害公司信誉和形象,增加企业经营者负担,使企业发展束手束脚,干扰市场正常发展秩序影响国家经济健康发展。
二、问题出现原因
1.政府过度干预,市场信息传递缺陷
我国的证券市场起步于改革开放后,相对于发达资本主义国家来说,滞后了近一个世纪的时间,所以无论是在市场制度、市场法规,还是市场信息传递和信贷中介发展方面都还是十分不成熟。证券市场成熟于自由的资本主义市场,自由经济的指导思想为证券市场快速发展提供了肥沃土壤。但是我国是社会主义国家,政府干预是社会主义国家的本质需要。现阶段我国由于国情需要,对股票市场存在过多引导和干预,是股票市场进入了“政策性”的发展深渊。带有很强的“政策性”干预是我国股票市场在信息传递方面存在很大缺陷,部分上市公司动用关系利用种种手段掩饰账务缺陷,使得信息泄露、信息失真等情况时有发生。错误的信息干扰了广大股民的股票投资方式,往往会使得弱小股民在股票市场上血本无归。
2.上市公司发展不成熟
上市公司发展不成熟体现在很多方面,一公司盈利较差;二股权结构不合理;三公司人事结构不合理;四资金来源通道不通畅。若上市工资没有足够的盈利作为保障,自然就没有多余的利润进行股利分配。在金融市场上,企业间相互拖欠的情况十分普遍,虽然企业的账面盈利不菲,但是面对大量的资金需口,企业账面上能够流动的资金往往只是捉襟见肘。我国上市公司的股权结构中包括国有股、法人股、内部职工股和社会流通股,前三者都是不在社会上流通的,二社会流通股只是掌握在少数小股民手中,力量十分薄弱,对大股东的行为方式毫无影响力可言。上市公司在股份制改革的过程中“内部做大”,身为企业内部人员往往可以通过便利操纵股票价格获得不菲收入。我国上市公司的资金来源倾向于内部利润和股权融资,当前经济发展不景气,资金来源缺口大,利润不好自然使得很多企业“舍不得拿出更多粥分给别人”
三、改进上市公司股利政策建议
1.改善股票市场交易环境
要改善股票市场环境,政府首先要以身作则,减少对市场的直接干预力度,加强政府监管规范市场经济行为,特别是要加强对上市公司经济活动的监督,严格立法,对于破坏市场秩序的行为严厉打击并依法给予惩处。广大股票投资者是股票交易市场的主要构成部分,提高投资者素质对于改善股票交易市场环境具有良好的促进作用。因此相关部门可利用这一需求对广大股票投资者进行培训,不断优化其投资理念和专业眼光,杜绝盲目投资和跟风投资,提高投资者的专业素养,促进股利政策分配结构优化升级。
2.树立持续发展观念,提高鼓励决策的科学有效性
作为企业管理者,必须要树立持久长远的科学发展理念,以企业长久的发展目标为基础对自身企业的股利政策进行合理规划,协调好盈利分配和留存之间的关系,使股利政策运行和企业发展进度同步。结合本国证券股票市场和世界资本市场的发展状况,对股利政策进行不断调整。此外企业还要善于抓住机遇促进企业盈利稳定持续增长,加强企业账面可流动资金的管理,确保财务制度合理化,以防止资金短缺而导致股利分配不均的状况出现。
四、小结
总而言之,股利分配政策是企业财务管理的核心,对企业发展至关重要,作为上市公司的经营管理者必须重视合理优化股利分配结构,只有这样才能促进上市公司的可持续健康发展,保证国家经济市场的稳定性,维护国家长治久安。、
参考文献:
[1] 胡国柳,李伟铭,蒋顺才. 利益相关者与股利政策:代理冲突与博弈[J]. 财经科学. 2011(06)
[2] 李春玲,蒋顺才. 控股股东股利分配行为的监管博弈[J]. 财经理论与实践. 2011(03)
[3] 歐阳小明. 对我国创业板上市公司股利政策的研究[J]. 会计之友(下旬刊). 2010(10)
9.公司雇用政策 篇九
1.基本雇佣政策 1.1录用标准
员 工 的 录 用 以 公 司 实 际 需 要 为 前 提,以 申 请 人 的 能 力、经 验、专 业 知 识、个 性 为 基 础,寻 求 和 挑 选 最 佳 素 质 的 员 工。员 工 升 职 也 同 样 优 先 从 公 司 内 部 考 虑,员 工 的 工 作 能 力 和 表 现 作 为 衡 量 标 准。1.2 录用程序
员 工 的 录 用,依 照 用人 部 门 申 请,经 公 司 主 管 领 导 审 核 批 准,人 力 资 源 部 负 责 甄 选,使 用 部 门 考 核 的 录 用 程 序 进 行。用 人 部 门 应 先 充 分 利 用 现 有 的 人 力 资 源,在 内 部 无 法 调 节 的 情 况 下,才 按 实 际 需 要 提 出 申 请 增 添 人 员,在 相 同 的 条 件 下,内 部 员 工 应 享 有优 先 权。
公 司 对 某 些 重 要 职 位,如 管 理 人 员、专 业 技 术 人 员、销 售 人 员 等,在 面 试 以 外,还 进 行 背 景 资 料 的核 实。
公 司 原 则 上 不 鼓 励 亲 戚、夫 妻、情 侣 相 互 引 荐 入 公 司 并 以 不 涉 及 利 益 关 系 为 前 提。2.背景调查
人 力 资 源 部 在确定 候 选 人 后,将 通 过 电 话、公 函 等 方 式,进 行 各 项 背 景 资 料 的 核 实。
在 资 料 核 实 的 报 告 中,人 力 资 源 部 会 提 供 用 人 部 门 有 关 的 意 见 ;若 发 生 在 核 实 中 有 不 符 实 情 的 部 分,人 力 资 源 部 将 建 议 用 人 部 门 重 新 考 虑 录 用 人 选 ;
当 员 工 被 发 现 在 提 供 给 公司的有关信息中 有 不 真实 的 内 容,即 使 该 员 工 已 被 录 用或已 过 试 用期,同 样 也 可 被 立 即 辞 退,且 无 任 何 补 偿。3.体格检查
公 司 认 识 到 我 们 有 保 障 每 一 个 员 工 健 康 的 义 务,公 司 不 愿 意 指 派 员 工 从 事 其 生 理 上 也 许 无 法 胜 任 的 工 作,也 不 希 望 员 工 从 事 危 害 其 健 康 或 另 一 员 工 健 康 的 工 作。因 此,在 雇 佣 关 系 确 立 前(入 职 前),每 一 个 员 工 必 须 在 公 司 指 定 的 医 院 检 查 身 体,取 得 健 康 合 格 证 明,方 可 被 正 式 录 用。公 司 保 留 要 求 任 何 员 工 在 任 何 时 间 接 受 体 检 的 权 利。凡 发 现 有 传 染 病 或 其 它 不 适 应 工 作 的 疾 病 者,公 司 将 酌 情 调 整 患 者 工 种 或 予 以 解 聘,以 确 保 其 它 员 工 的 身 体 健 康。体 检 费 用 由 公 司 承 担,凭 单 报 销。
4.入职证明
新聘员工须持有效身份证、失业证或有效的离职证明、劳动手册及政府规定的其他证明方可办理正式入职手续。根据国家劳动法规,员工若不能提供上述文件 / 资料,公司不应办理聘用手续,同时可能导致各项保险和福利不能及时缴付。对此,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同时保留随时解聘的权利,而不需作出任何赔偿。
5.员工合同/协议
员 工 合 同 /协议 是 约 束 员 工 和 公 司 双 方 的 具 有 法 律 效力 的 文 件,在 签 订 合 同/协议 之 前,务 必 详 尽 了 解合 同/协议 的 情 况,任 何 有 必 要 预 先 约 定 的 内 容,都 应 记 录 在 合 同/协议中,然 後 签 字 确 认,同 意 履 行 所 述 的 责 任。所 有 员 工 均 需 与 公 司 签 订 雇 员 协 议。员 工 除 了 签 订 雇 员 协 议 外,还 须 与 公 司 指 定 的 外 国 企 业 服 务 公 司 签 订 正 式 的 劳 动 合 同。6.试用期
新录用的员工必须有试用期。一般为三至六个月。
公 司 寻 求 能 与 他 人 协 调 地 工 作 及 能 有 效 地 工 作 及 完 成 指 定任 务 的 人 员 为 正 式 员 工。为 确 定 新 的 工 作 关 系 能 否 令 双 方 满 意,试 用 期 满 前,您 的 主 管 会 对 您 的 工 作 作 出 评 估,如 果 您 工 作 良 好,满 足 录 用 条 件,又 无 受 纪 律 处 分 记 录,您 将 成 为 本 公 司 的 正 式 员 工。如 果 您 工 作 表 现 不 佳,公 司 可 随 时 终 止 雇 佣 您,您 除 了 获 得 实 际 所 得 工 资 外,无 权 得 到 任 何 作 为 对 终 止 雇 佣 关 系 而 作 的 补 偿。如 您 在 试 用 期 内 感 到 公 司 对 您 不 合 适,您 可 以 以 任 何 理 由 提 出 辞 职。7.工作时间
每 天 工 作 八(8)小 时,不 包 括 用 餐 时 间。每 周 工 作 五 天,特 殊 工 种 的 工 作 时 间 由 公 司 另 行 安 排,原 则 上 不 超 过 每 周 40 小 时。原 则 上 上 下 班 时 间 为 :上 午 8:30 至 下 午 17:30(不 包 括 上 下 班 路 程 所 花 时 间)。中 午 11:15 至 12:15为 员 工 用 膳 时 间。
8.休息日
每 星 期 周 六、周 日 为 休 息 时 间。9.加班
公 司 可 根 据 工 作需 要要求员 工 加 班,员 工 必 须 按 时、按 质 地 完 成 加 班 任 务,但 公 司 不 鼓 励加 班,任 何 加 班 需 获 批 准。加 班 应 事 先 填 写 《 加 班 登 记 表 》 并 得 到 直 属 主 管 的 批 准。若 工 作 紧 急 未 能 事 先 申 请,需 在 事 后 的 三 天 内,补 填 申 请 表 ;公 司 原 则 上 鼓 励 员 工 用 补 休 的 方 式 来 抵 销 加 班 工 时。如 果 员 工 因 为 在 正 常 工 作 时 间 内 未 勤 奋 认 真 地 完 成 指 派 的 工 作 而 需 加 班,公 司 不 会 支 付 任 何 加 班 费。
10.薪金及发放
薪 金 包 括 基 本 工 资,国 家 规 定 的 各 项 补 贴 以 及 公 司 的 津 贴。工 资 的 发 放 方 式 是 通 过 银 行 转 帐 至 员 工 个 人 在 公 司 登 记 的 帐 号。员 工 不 得 探 询 他 人 薪 金,也 不 得 泄 露 自 己 的 薪 金,违 者 将 受 到 纪 律 处 罚 直 至 辞 退。11.个人所得税
公 司 根 据 国 家 有 关 规 定 代 扣 代 缴 员 工 的 所 得 税。个 人 所 得 税 的 计 算 及 缴 纳 会 按 照 当 地 税 务 机 关 的 有 关 规 定 执 行。
12.调职和工作变动的改变
根 据 公 司 及 工 作 的 需 要,人 力 资 源 部经与有关部门协商后 ,有 权 在 公 司 范 围 内 重 新 安 排 员 工 的 工 作 岗 位 或 调 整 其 工 作 内 容。同时根据新岗位调整该员工的 薪 资。13.辞职
员 工 辞 职 需向公 司 提 出 书 面 申 请。员 工 辞 职 前,应 预 留 足 够 时 间,按 照 “ 移 交 清 单”逐 一 办 理 移 交 手 续。公 司 将 在 员 工 办 妥 所 有 离 职 及 移 交 手 续 后 开 始 办 理 离 职 手 续。员 工 辞 职 的 当 月 薪 资 将 由 公 司 在 双 方 协 议 的发 薪 日 通 过 银 行 直 接 转 入 个 人 帐 号。
13.1试用期内
员 工 提 前 七 天,向 直 属 的 部 门 经 理 递 交 书 面 辞 呈。
13.2合同期内
员 工 辞 职 必 须 在 计 划 离 职 日 期 之 前 的 三 十 天,向 直 属 的 部 门 经 理 递 交 书 面 辞 呈。若 因 特 殊 原 因 无 法 提 前 三 十 天 通 知,需 补 偿 公 司 相 当 一 个 月 工 资 的 金 额 代 替 通 知 期。
13.3合同期满
员工若不再续约,需在约满前一个月以书面形式通知公司。14.合同的解除 14.1员 工 有 下 列 任 何 一 种 情 形 的,公 司 可 以 立 刻 解 除 其 劳 动 合 同 而 不 予 任 何 形 式 的 补 偿 :
1.在 试 用 期 间 被 证 明 不 符 合 录 用 条 件 的 ;
2.严 重 违 反 公 司 规 章 制 度 和 劳 动 纪 律,犯 有 <奖 罚 制 度> 中 所 定 义 的 “ 丙 类 过 失 ” 的 ;
3.严 重 失 职,营 私 舞 弊,对 公 司 利 益 造 成 重 大 损 害 的 ; 4.被 依 法 追 究 刑 事 责 任 的。
14.2有 下 列 情 形 之 一 的,公 司 可 以 解 除 劳 动 合 同,并 提 前 三 十(30)天 以 书 面 形 式 通 知 员 工 本 人 或以 一 个 月 工 资 的 金 额 代 替 书 面 通 知 :
1.员 工 患 病 或 者 非 因 工 负 伤,医 疗 期 满 仍 不 能 从 事 原 工 作 也 不 能 从 事 由 公 司 另 行 安排 工 作 的 ;
2.不 能 胜 任 工 作,经 过 培 训 或 者 调 整 工 作 岗 位 仍 不 能 胜 任 工 作 的;
3.劳 动 合 同 订 立 时 所 依 据 的 客 观 情 况 发 生 重 大 变 化 , 致 使 劳 动 合 同 无 法 履 行,经 双 方 协 商 无 法 就 变 更 劳 动 合 同 达 成 协 议 的;
4.公 司 濒 临 破 产 进 行 法 定 整 顿 或 者 生 产 经 营 状 况 发 生 严 重 困 难 确 需 裁 减 人 员,事 先 向 劳 动 行 政 部 门 报 告 后 获 准 可 以 裁 减 人 员 的。
14.3公 司 如 有 下 列 情 况 者,员 工 有 权 无 条 件 立 即 解 除 合 同: 1.公司 以 暴 力、威 胁 或 者 非 法 限 制 人 身 自 由 的 手 段 强 迫 劳 动 的;
2.公 司 不 按 合 同 支 付 劳 动 报 酬 或 提 供 劳 动 条 件 的。15.移交 离 职 的 员 工 在 结 算 薪 资 前 必 须 办 妥 以 下 手 续 :
1.交 还 员 工 证 及 其 他 代 表 公 司 职 员 身 份 的 证 明 文 件 ;
2.交 还 所 借 用 的 工 具、文 具、通 讯 器 材 等;
3.交 还 工 具 箱、文 件 柜 以 及 该 员 工 保 管 的 其 它 钥 匙;
4.结 算 预 支 款 及 备 用 金 ;
5.向 继 任 或 同 事 交 代 清 楚 所 有 工 作,并 做 好 书 面 的 移 交 清 单。16.保密
16.1员 工 应 对 在 被 公 司 聘 用 期 间 所 掌 握 的 所 有 信 息,包 括 但 不 限 于 有 关 工 资、组 织 机 构、制 造、管 理 技 术,包 括 软 件,公司 或 与 公司 关 联 的 其 它 企 业 的 市 场 或 财 务信 息,有 关 经 营习惯、产 品、规 程、业 务、服 务 或 其 它 公 司 或 与 公 司 关 联 的 其 它 企 业 的 有 关 信 息 予 以 最 高 限 度 的 保 密。
16.2未 经 公 司 事 先 的 书 面 授 权,员 工 不 得 在 本 合 同 有 效 期 内 或 本 合 同 终 止 后 壹 年 内 以 任 何 方 式 直 接 或 间 接 地 泄 漏、转 让、转 移 上 述 信 息 给 任 何 第 三 方,不 得 从 事 与 公 司 竞 争的 其 它 职 业 或 业 务 或 在 其 中 拥 有 任 何 直 接 或 间 接 的 经 济 利 益,或受 聘 于 这 种 业 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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