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整工作岗位的的约定

2024-09-12

调整工作岗位的的约定(共6篇)

1.调整工作岗位的的约定 篇一

工作岗位调整申请书

尊敬的XXX总:

您好!感谢您在百忙之中审阅我的工作岗位调整申请书!我叫XXX,大学本科学历,文秘专业,毕业于西安华西大学。于2007年9月进入公司,期间一直担任SCMP压缩工序普通操作工,2010年根据公司需要,被调至党政事务部负责车间劳资核算工作。本人工作认真、细心且具有较强的责任心和进取心,勤勉不懈,极富工作热情;性格开朗,乐于与他人沟通,具有良好和熟练的沟通技巧,有很强的团队协作能力;责任感强,切实完成领导交付的工作,和公司同事之间能够同力合作。当然,工作中难免会出现一些小差小错需要领导的指正,但前事之鉴,后事之师,这些经历也让我不断的成熟。在此,我要特地感谢公司领导和同事对我在工作中出现的失误的提醒、指正和帮助。

通过这三年的一线工作实践和在行政部门一年多的锻炼,我深深体会到有一个和谐、共进的团队是非常重要的。特别是在各级领导的关心和帮助下,我的工作能力和工作经验得到了显著提高和丰富。为了更好地为公司服务,为了让自己的能力得到更好的发挥,也为了学到更多的知识来充实自己、壮大自己、挑战自己,同时考虑到本人写作基础扎实并结合自身的专业优势,现在我真诚的向XXx总提出岗位调整申请,请求XXX总对我的实际情况进行考核,同意我从劳资核算岗位调整到与我所学专业相关或相近的岗位上,类似文秘岗位。如果承蒙您的批准,我愿意在做好本职工作的同时,兼任劳资核算一职。希望王总给我这个机会。在新的工作岗位上,我会更加严格要求自己,不断的学习与积累,不断的提出问题,解决问题,不断的完善自我,使工作能够更快更好的完成。

我相信,在公司的培养和我的勤奋努力下,我会在新的岗位上更加出色。

特此申请,恳请王总批准!此致 敬礼

2011

申请人:XXX 年9月22日

2.关于调整工作岗位的请示 篇二

尊敬的领导:

本人于X年X月在XXX参加工作,X年左右调至办公室,至今已X年了。期间在领导和同事的关怀和帮助下,我的工作和学习能力都取得了长足的进步,在此深表谢意。然综合近来自己的家庭因素、个人能力因素,特向组织提出调整工作岗位的请示。

工作X年来,我从未迟到早退,因为我深知我们工作责任意义之所在。但本人的丈夫于X年调至X工作,夫妻两地居住,小孩也于X年X月就读X年级,急需家人的关怀和照料。X工作的我放弃了许多与家人团聚的机会,我也时常因未能尽到一个母亲应尽的责任而愧疚。加之近几月来我的身体也开始出现很多不适,工作中已明显感到力不从心。综合家庭、个人等因素,希望能够在不影响单位工作运转的情况下,对工作岗位进行适当的调整,尽可能多一些照顾孩子的机会,这样也有利于把更多的精力用于为本系统多做一些奉献。

3.法院干部工作岗位调整管理条例 篇三

第二条 调整干部岗位,应当遵循下列原则:

(一)有利工作,合理配置干部力量的原则;

(二)用人所长,发挥干部作用的原则;

(三)注重干部锻炼、激励进取的原则;

(四)保持队伍相对稳定的原则;

(五)适当照顾干部实际困难的原则。

第三条 政治部门负责干部岗位调整的管理工作。

第四条 一般干部有下列情形之—的,应当凋整工作岗位:

(一)因特殊疾病或者身体状况不能胜任或者不适宜现岗位工作的;

(二)被列为领导干部后备力量,需要到一定的岗位培养锻炼的;

(三)经考核或者试用,现岗位不利于发挥其专长的;

(四)因本人家庭的实际困难,不能适应现岗位工作需要的。

凡因年度考核不称职干部待岗后重新安排工作等非正常原因调整岗位,按有关规定执行。

第五条 庭级单位领导干部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在庭级单位之间调整领导岗位:

(一)按照干部回避制度,不适合在现任职单位工作的;

(二)现任职单位工作与本人专业不对口,不能适应现职工作要求的;

(三)非本人原因,长期与所在单位其他领导不能合作共事的;

(四)其他需要调鼙领导岗位的情形。

第六条:为培养选拔年轻干部,对虽没有不胜任现职情形,但年龄较大的庭级单位领导干部,所任职务又有合适接替人选的,原则上退居二线工作。

第七条 庭级单位领导干部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调整到一般干部岗位工作;

(一)任职情祝平时考核等次被确定为“差”或者连续二次被确定为“平”,所在单位五分之三以上干部和相关部门不满意,反映强烈的;

(二)年度考核等次被确定为刁;称职的;

(三)因身体原因不能坚持正常工作时间达一年以上的;

(四)其他不能胜任现职的情形:

第八条 一般干部调整工作岗位,原则上应当由所在庭级单位主要领导书面报告政治部门,干部本人也可以书面直接向政治部门申请,由政治部门按下列程序办理:

(一)审查核实调整工作岗位的理由;

(二)征求所在部门分管院领导的意见;

(三)研究调整方案;

(四)报院党组审批。

第九条 庭级单位领导干部在庭级单位之间调整领导工作岗位,一般应当由分管院领导向院长提出建议,由院长指示政治部门提出调整方案,报院党组讨论决定。

庭级单位领导干部本人向政治部门书面提出申请的,由政治部门征求分管院领导的意见后,并根据院长指示,提出调整方案,报院党组讨论决定。

第十条 干部岗位调整前,应当按照领导干部下管一级、逐级负责的原则,认真做好对被调整干部的谈话:

(一)庭级单位正职领导由分管院领导负责谈话;

(二)庭级单位副职领导由政治部门正职领导或者委托其副职领导负责谈话;

4.调整工作岗位的的约定 篇四

工作安排

一、岗位管理动态调整对象:

1、2013年7月1日至2014年3月31日岗位变动人员.2、2013年7月1日至2014年3月31日新入编人员

二、岗位管理动态调整晋级条件

1、学校有相应空余岗位.2、从相应级别的最低档晋级到中档需满3年,从中档晋级到最高档需满3年, 从低档晋级到最高档需满6年,截止时间为2014年3月31日。

3、经县教育局党组研究决定报县政府批准的异动人员,如新进单位有岗位可参与同类人员竞聘,没有岗位作富余人员对待聘用到相应职级的最低岗位。

三、空余岗位数

6级: 2个空余岗位

因高中贺建祥老师调出空余1个,原空余1个,所以6级有2个空余岗位。

8级:1个空余岗位

因高中郭曼莉老师退休空余1个,8级高中有1个空余岗位。9级:2个空余岗位

原9级空余1个,又因高中郭曼莉老师退休,原9级可升1个至8级,所以高中9级有2个空余岗位。

11级:初中2个空余岗位

原11级空余1个,又因初中彭苏兰老师退休空余1个,所以初中11级有2个空余岗位

12级:16个空余岗位

四、可参与岗位竞聘的教师名单:

(一)可参与副高六档竞聘的教师名单:

刘伟华、刘素云、邹志权、刘岚岚

(二)可参与中级八挡竞聘的教师名单:

邹标文、陈光怡、黄民俭、余永玲、谢玉波、罗显雄、兰自香 伍丽华、胡志军、曹明长、胡继长、罗益荣、方正贵、罗艳君 陈善武、康能辉、龚方雄、吴毅松、刘正安、康共清、曾旭辉 黄立新

(三)可参与中级九挡竞聘的教师名单:

伍小贞、谭峥嵘、谢迪光、龚雄风、张贻松、彭一中、李基长

(四)可参与初级十一挡竞聘的教师名单:

袁兰华、刘能、曾建新、孟涛、何燕、罗轶

五、岗位竞聘工作流程

1、以上人员,如愿参与竞聘,请于3月28日第八节课到党员活动室开会,领会有关精神,并领取相关资料,未到会者视为自动放弃竞聘。

2、3月29日中午以前,参与竞聘者将自评表以及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任职资格证书、所有奖励证书(任现职以来的)、2013年第一学期、第二学期两学期教案、阅卷记录、听课记录送交办公室李文平老师,以上所有证书必须交原件。

3、3月29日下午3:00,学校岗位聘用领导小组对参评人员进行量化评分。

4、3月29日晚上,高初中评委组对没有教学成绩的教师打分。5、3月30日公示岗位竞聘结果。

6、3月31日上报材料。

上梅中学岗位聘用领导小组

5.调整工作岗位的的约定 篇五

各中小学校:

根据上级部门对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工作中专业技术人员任职年限计算方法的最新口径和要求,针对部分学校在岗位设置操作过程中遇到的相关问题,经研究,现对教育系统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和人员聘用相关政策以及工作日程作如下调整和说明:

一、关于对《兴化市幼儿园、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专业技术岗位内部各等级岗位聘用条件(试行)》有关政策的调整和说明。

(一)兴化市2012年教师专业技术五级岗位的聘用,待泰州市教育局下发五级岗位聘用条件后再组织实施。

(二)兴化市2012年教师专业技术六、八、九、十一级岗位聘用条件中的必备条件第1条,“任现职期间,考核均在合格以上”,现明确为:晋升八级岗位须严格执行此项规定;对晋升六级、九级、十一级岗位的可不作“考核均在合格以上”的要求,但在计算任职年限时,须减去考核合格以下。

(三)资历要求中,今年首次设岗聘用时,教师专业技术岗位聘用的基本年限调整为:(1)副高级教师五级岗位按泰州市教育局下发五级岗位聘用条件实施,六级岗位受聘高级教师职务年限待五级岗位聘用条件确定后再进行调整;

(2)中级教师八级岗位须受聘中级教师职务满9年及以上,九级岗位须受聘中级教师职务满4年及以上;

(3)初级教师十一级岗位须受聘初级教师职务满6年及以上。

(四)对患重大疾病,长期病假人员,在上级相关部门未作进一步明确之前,仍执行聘用条件中对病事假的规定。

二、对《兴化市教育系统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等级晋升评分参考标准(试行)》“从教工作资历”中任现职年限的计算办法调整为:用上年(2011)减去职称批文下发,即任职年限计算到满年(足月)。退休人员的任职年限按退休之日前的满年(足月)计算。

三、下达至各单位的岗位晋升控制指标,八、九、十一级岗位控制指标维持不变,五、六级岗位指标待泰州市教育局下发五级岗位聘用条件后再作调整。

四、岗位设置和聘用工作日程调整为: 8月29日前,(1)各单位对晋升八、九、十一级岗位人员完成考核打分等基础性工作,形成岗位聘用初步方案;(2)将在编未流出人员及流入人员八、九、十一级岗位聘用信息录入人事台帐(通过人事科公共信箱下载更新人事台帐Vrs7.95,按“201208”进入);

9月份,待泰州市教育局下发五级岗位聘用条件后,再布置五级、六级岗位的聘用工作及信息、材料上报要求。

6.调整工作岗位的的约定 篇六

商院人〔2014〕29号

商 洛 学 院

关于工作人员岗位聘用及调整的通知

校内各单位:

根据《商洛学院关于黄显忠等101位同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通知》(商院〔2014〕83号)、《中共商洛学院委员会关于刘端森等同志职务变动的通知》(商院党干〔2014〕12号)及《商洛学院关于李小燕等5位同志工作岗位变动的通知》(商院人〔2014〕14号),结合《商洛学院工作人员岗位设置聘用管理实施办法》(商院党〔2010〕14号)文件精神,经2014年12月30日学校聘用领导小组研究,对相关人员聘用的岗位进行调整,现将岗位聘用结果通知如下:

一、专业技术系列职称变动人员 1.教授四级岗位(2人)黄显忠 张向东

2.副教授三级岗位(11人)

王 健 任晓冬 张 雁 杨玉霞 赵玉霞任桂婷 李会荣 齐 锋 雷 清 李堆淑3.讲师三级岗位(33人)

杨 斌 杨 艳 杨 燕 吴晓云 鱼先锋于 艳 陈 倩 张美丽 高 霞 闵秋洁王伟萍 刘玲霞 王绪旺 邵 霞 唐 妹范 娜 刘晓娇 穆荣岗 张 红 王曦茜冯 渊 苏 飞 赵 萍

张馨娇 刘小燕杨 力 王 欣 李 斌(招就)

4.研究馆员(正高四级岗位)(1人)朱晓琴

5.高级工程师(副高三级岗位)(2人)李永华 张晓燕

6.高级实验师(副高三级岗位)(2人)汤引生 刘 萍

7.副研究馆员(副高三级岗位)(2人)员立亭 李亚青

以上人员聘期从2014年9月1日起。

赵鹏军乔成芳乔金果苏涛涛张 坤王 磊

二、岗位变动人员 1.职员五级岗位(1人)李 超(双肩挑)

2.助理研究馆员(初级二级岗位)(1人)李 寅

以上人员聘期从2014年8月1日起。

商 洛 学 院

2014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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