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

2024-08-22

2011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精选11篇)

1.2011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 篇一

2011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筹资工作会议的讲话

(2010年12月22日)

同志们:

今天我镇召开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专题会议,我主要讲的内容有两项:一是总结2010年我镇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取得的成绩,二是对2011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资金征缴工作进行全面部署。下面,我就讲第一方面的内容。

一2010年全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按照镇党委、镇政府的统一部署和要求,精心组织,扎实工作,取得了比较好的成绩。2010年,我镇农民参合人口5.4万人,参合率92%。今年以来,已为农户报销各种费用757.56万元,其中,合作医疗门诊现场减免71602人次,补偿医药费用349.18万元;为3204名住院患者补偿医药费408.38万元;其中住院补偿金额超过5000元67人次,补偿金额过万元16人次,2010年补偿最多的为利华村刘文建68579元、农旭村王玉宽24239元。切实减轻了农民医药费用负担,特别是大病得到了较大补偿。总结2010年新农全取得的成绩,我认为主要有以下几点:

一是领导重视,全方位落实。我们镇党委、镇政府十分重视合作医疗工作,主要领导都能认真负责全镇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组织、领导、管理、监督工作,在全镇形成了由镇领导亲自抓,相关部门协助,村干部、村卫生室具体抓的工作格局,确保了新型合作医疗的各项政策落实到位。

二是广泛发动,多形式宣传。今年以来,我们镇、村卫生院通过各种会议培训业务骨干3次,散发宣传资料6万余张、在各村村口、路边刷写宣传标语近千余条、村卫生室出专题板报96期,经过广泛宣传,营造了全民理解、支持和参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良好氛围。充分调动了农民参加合作医疗的积极性,促进了筹资工作的顺利开展。

三是强化责任,抓重点筹款。我们镇村两级干部从提高广大农民群众的思想认识入手,领导带头,干部包村,卫生人员积极参与,做了大量艰苦细致的工作,仅用7天时间合计完成了160万元入筹款任务,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顺利开展打下了坚实的基础,合作医疗专项评比全县第一名。

四是建章立制,多渠道堵漏。镇合管办为规范运行,及时准确报销群众的医疗费用,制定了一系列管理文件、办事程序和规章制度。建立了合作医疗资金收入支出专户,实行基金封闭式管理,保证了合作医疗基金规范进行。进一步规范报账程序,严把审核关,建立和完善了网络报销制度,在镇卫生院实行了网络直报。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每月向社会公示资金收支使用和费用报销情况,保证了参合农民的参与权、知情权和监督权,促进农村新型合作医疗健康开展。

五是强化管理,重优质服务。今年以来,我镇合作医疗管理工作进一步规范,我们结合农村社区卫生服务工作的具体情况,不断加强对定点医疗机构的规范管理,进一步规范医药费报销程序和标准,严格执行门诊、住院医药费的审批程序和报销标准,努力改进服务态度和服务质量,做到了服务项目合理,收费标准准确,费用清单真实,程序合理有序,审批及时准确,手续简单方便,费用按月公示,基本上达到农民心情舒畅。

总的来说,今年我镇新型合作医疗取得了一定的成绩,给群众带不了很大的好处,但也存在一些问题,我认为主要有以下几点:一是有一少部分群众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认识程序不高,主动参合意识不强,影响到全镇整体参合率;二是一部分村干部、卫生室工作不细致,登记姓名不准确,照成参合农民领到的合作医疗证出现姓名错误;三是部分干部,群众对自费范围掌握不透彻,把打架、车祸等意外伤害算作报销范围之内,给报销工作人员与参合人员增加许多矛盾;四是有一部分群众对转诊规定不掌握,报销手续不齐,造成补办手续难度大。

以上存在的问题,对我镇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顺利进行产生着一定的负面影响,在2010年的合作医疗制度推行工作中,我们必须予以重点解决。

二、认真抓好2010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资金征缴工作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

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是新时期农村工作的重要内容,是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全面构建和谐社会的具体体现,对于解决农村广大群众“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杜绝农民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现象的发生,切实保护农村生产力,促进农村经济发展,维护社会稳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这一点,近几年我镇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运行情况已经有了很好的验证。今年1—11月份,全镇共计为近2000名农民报销住院医药费200多万元,这些参合农民通过新农村合作医疗这一惠民政策直接感受到了党和政府带来的关怀,较好地解决了因病致贫、因病返贫问题的发生。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目前在我镇已实施了4年的时间,由于我镇经济基础薄弱,加之我们工作上还存在着一定的不足,对于广大农民群众的认识引导还没有达到预期的效果,因此,要把这一项爬推向深入,难点仍然在于每个农民20元参合资金的征缴上,这就要求我们镇村干部,要认真学习国家关于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是事关农民健康水平提高,事关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大事,一定要把群众的思想统一到全力推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上来。把资金征缴工作作为当前工作的重中之重,抓紧、抓实、抓到位,确保在1010年12月28日前全面完成筹资任务。

(二)加强宣传,营造氛围

我镇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资金筹集工作是有一定的困难。但是,我相信,只要我们能够进一步加强宣传,强化措施,工作中的困难一定迎刃而解。目前,镇村干部和农民群众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有了一定程度的认识,但还有部分群众对这项工作了解不全面,存在种种顾虑,因此说,宣传发动至关重要,宣传工作的深入与否直接关系到基金征缴工作的进展,关系到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建立的成败。因而,今年做宣传工作,要做到“四个注重”:一是注重内容的针对性。要针对群众思想上的种种顾虑和疑惑,就政策、措施、办法进行宣传,达到家喻户晓。例如一些群众反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报销程序太麻烦,在办手续时跑了冤枉路,那么在这次基金征缴过程中,就要有侧重点宣传讲解报销程序。二是注重宣传形式的多样怀。要采取办宣传栏、发放宣传资料、召开广播会、上门等多种形式,全方位进行宣传。三是注重宣传的准确性。要吃透政策,准确宣传看病就医和报销费用的办法的程序。尤其要把县全管办修改后的报销政策向农民讲清楚,使农民真正认识到参合的好处。不要认为缴钱后一年不生病,吃亏了,其实不用这钱最好,一家人健健康康,是多好的一件事情,你今天健康,明天也健康,但你不能保证永远健康。有了大病的人,一村筹款不够一人报销。四是要注重典型的带动性。要充公搜集整理各村、在今年报销的住院医药费、享受到合作医疗好处的农民的身边实例,教育和引导农民认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优越性。通过宣传,增强农民互助共济和共同抗御疾病风险的意识,促进参合资金征缴工作的顺利开展。

(三)明确目标,强化措施

为切实做好2010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筹资工作,根据《灌云县2010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筹资方案》。按方案规定,2010年我镇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筹资工作从现在开始,到12月底结束,整个工作分4个阶段实施。

第一阶段:从12月20日开始到12月22日为宣传发动阶段。组织召开镇、村干部、卫生室人员筹资工作会议,下发宣传资料,培训经办人员,对在外务工的农民,各村要想方设法与其取得联系,做到合作医疗政策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第二阶段:从12月23日开始,到12月28日为组织实施阶段。由镇、村干部会同卫生人员上门收款,做好登记造册、收款、开票工作,确保在规定时间内保质保量完成任务。

第三阶段:从12月29日至12月31日为资金上解阶段,完善总结阶段。

村卫生室人员将所在村收缴的农民参合款及收据、登记表上交到镇全管办,参合款由镇合管办核对后汇入县新型农合作医疗基金收入户,同时上报参合缴费收据、登记表(存根联)。各村在筹资过程中,要坚持手续规范、票据齐全、流程便捷,确保资金筹集安全。收取农民参合资金必须开具省财政厅统一印制的专用发票,严禁村民委员会垫交参合资金。卫生院组织人员录入参合农民基础信息、核对参合人数与基础资料,由县全管办统一制卡下发。

(四)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在今年资金筹集工作中,务必要从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入手,镇三套班包片、定村干部包村、村组干部、卫生室人员包任务的完成。从今天下午开始,就要深入农户,边宣传,边征缴,卫生院院长每天向镇全管办主任汇报一次工作进展情况,随时研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题,确保在有限的工作时间内能够全面完成任务,调查了解群众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的意见。掌握本镇在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并采取相应措施迅速纠正。

镇合管办加强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资金筹集工作的督查力度,组织专门工作组,对各村资金筹集工作进行督查。对筹款工作进度缓慢和不能按期完成工作任务的村,要严肃追究订领导责任,并限期完成任务。

同志们,资金征缴工作是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顺利实施的基础,今年的工作时间紧、任务重,希望大家能够以今天的会议为动力,集中时间、集中力量,全力以赴做好资金征缴工作,为确保2011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扣期启动,为提高我镇农民群众的健康水平,促进我镇经济社会协调发展而努力奋斗!

2.2011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 篇二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 (卫生计生委) 、财政厅局:

为贯彻落实《“十二五”期间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规划暨实施方案》 (国发[2012]11号) 和《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2013年主要工作安排》 (国办发[2013]80号) 有关要求, 深入推进医改和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 (以下简称新农合) 制度建设, 现就做好2013年新农合工作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提高筹资水平, 完善筹资政策

2013年起, 各级财政对新农合的补助标准从每人每年240元提高到每人每年280元。其中, 原有240元部分, 中央财政继续按照原有补助标准给予补助;新增40元部分, 中央财政对西部地区补助80%, 对中部地区补助60%, 对东部地区按一定比例补助。参合农民个人缴费水平原则上相应提高到每人每年70元, 有困难的地区个人缴费部分可分两年到位。有条件的地方要积极探索建立与经济发展水平和农民收入状况相适应的筹资机制。

二、提高保障水平, 减轻群众经济负担

进一步优化统筹补偿方案, 提高保障水平。将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报销比例提高到75%左右, 进一步提高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和门诊医药费用报销比例。要适当拉开不同级别医疗机构间的门诊和住院报销比例, 将门诊逐步引向乡村医疗机构, 将住院主要引向县乡两级医疗机构, 引导农民合理就医流向, 推动实现“小病不出乡, 大病不出县”。根据国家基本药物目录 (2012年版) 及时调整新农合报销药物目录, 将基本药物全部纳入新农合报销药物目录, 报销比例高于非基本药物。严格控制报销目录外的药品、检查、耗材费用, 进一步缩小政策报销比和实际补偿比间的差距, 使参合农民更大受益。

三、推进新农合重大疾病保障工作

2013年, 要以省 (区、市) 为单位全面推开儿童白血病、先天性心脏病、终末期肾病、妇女乳腺癌、宫颈癌、重性精神疾病、艾滋病机会性感染、耐多药肺结核、血友病、慢性粒细胞白血病、唇腭裂、肺癌、食道癌、胃癌、1型糖尿病、甲亢、急性心肌梗塞、脑梗死、结肠癌、直肠癌共20个病种的重大疾病保障试点工作。进一步推进各地通过谈判、团购的方式将原研药、专利药等特殊药品纳入报销范围, 降低药品费用。在完善保障政策的同时, 推进重大疾病的医疗服务能力建设, 确保患者既看得起大病, 又看得好大病。

四、加快推进商业保险机构参与新农合经办服务和大病保险工作

按照管办分开、政事分开的要求, 更好地发挥社会力量在管理社会事务中的作用, 加快推进商业保险机构参与新农合经办服务有关工作。完善委托商保机构经办服务的准入、退出机制和激励约束机制, 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 提高新农合经办服务水平, 力争在更大范围和更高统筹层次上推进商保机构经办新农合服务。

全面推开利用新农合基金购买城乡居民大病保险的试点, 制定大病保险的基本政策要求, 完善招标、协议、监管、保障、基金结余管理等方面的政策措施, 确保大病保险试点工作顺利起步。试点地区要根据新农合基金承受能力和群众大病保障需求等因素, 合理确定大病保险的筹资水平。鼓励以地市或省为单位开展大病保险工作, 做好大病保险与新农合重大疾病保障的衔接, 积极创造条件逐步向大病保险统一, 确保参合农民待遇不降低。

五、进一步加强新农合基金监管, 规范基金使用

2012年审计署对社保基金进行了全面审计, 要根据审计发现的问题, 有针对性地完善新农合基金管理制度和措施。特别是加大对乡村两级门诊统筹和异地就医发生费用的审核力度, 严格执行审核支付流程和标准, 规范岗位设置和职责分工, 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和违规责任追究制度, 确保新农合基金有效用于参合农民看病就医。要会同相关部门加强对新农合基金使用和管理的监督检查, 对挤占、挪用、骗取、套取新农合基金的行为, 如“小病大治”、虚增医疗费、挂床等问题, 要依据法律法规及时予以惩处。

继续严格控制新农合基金结余, 特别是基金结余率较高的部分地区要在具体分析基金结余原因的基础上, 采取有效措施, 确保基金结余率在2012年的水平上有明显下降, 实现统筹基金累计结余不超过当年筹资总额的2 5%, 当年结余不超过当年筹资总额的1 5%。2 0 1 2年当期基金收支出现赤字及2013年存在基金超支风险的部分地区, 也要通过精细测算、控制不合理费用增长等方式, 确保基金不出现净超支现象。

六、加强管理能力, 提高经办服务水平

深入推进新农合支付方式改革。在前期改革的基础上, 结合门诊统筹推行按人头付费, 结合门诊大病和住院统筹推行按病种付费等多种形式的支付方式改革, 增强改革的规范性和实效性, 扩大支付方式改革对医疗机构和病人的覆盖面, 有效控制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 提高参合农民受益水平, 并以此推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运行机制改革。积极推动建立新农合经办机构与医疗机构、药品供应商的谈判机制和购买服务的付费机制。

以统一补偿方案、统一信息平台、统一即时结报为重点, 加快提高新农合统筹层次, 推动实现地市统筹, 有条件的地区可以实施省级统筹。

全面推进新农合信息化建设, 具备条件的省级新农合信息平台要加快与国家新农合信息平台的联通工作, 力争2013年底在部分省份开展参合农民跨省异地就医和报销的试点。同时, 开展便民可行的诊疗付费举措, 进一步提高农民满意度。

各级卫生 (卫生计生) 行政部门要努力做好2013年新农合工作, 确保工作平稳、基金运行安全、群众满意。

2013年9月5日

3.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调查报告 篇三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是在政府不断努力解决“三农”问题、构建和谐社会背景下出台的一项重大惠农政策,自2003年试点以来,成效显著,得到农民的普遍拥护。本文通过调查河南省济源市坡头镇大庄村的新农村合作医疗工作开展情况,对新农合实施过程的现状和问题进行分析,并提出自己的合理建议,促进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良性发展。

一、调查分析

(一)村庄概况

济源市是河南省新农村合作医疗第一批试点,自03年起就推行新农合政策,参合率以每年平均7个百分点的幅度递增,在河南省省率先实现了农业人口的全覆盖。河南省济源市坡头镇大庄村位于坡头镇内部,地理位置较为偏僻。全村1300多人,共分为14个大队。村子整体经济水平较低,村民人均年收入在3000元左右。贫富差距较大,而且大队里的财产很少。全村有300多人外出打工,单纯靠务农维持生活的较少。全村参合率高达99%以上,群众支持率较高。

(二)调研目的及意义

本次调查以南省济源市坡头镇大庄村为例,探究新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施行现状,希望通过对河南省济源市大庄村的深入走访,获取新农村合作医疗在当地实施情况的第一手资料,掌握当地政府及医疗机构对新农合的统筹情况,切实反映新农村合作医疗在具体实施中存在的优点与不足,并根据所获得的资料提出具体的可行性建议,促进新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完善与提高。

(三)调研对象及方法

调研对象主要包括大庄村村民、村卫生所医生、村支书、坡头镇卫生院新农合办公室负责人,并参照了济源市卫生局、坡头镇卫生院的有关信息。我们所用的调研方法有:深度访谈法、观察法、文献法、焦点小组等方法。

二、资料分析

(一)新农村合作医疗改革落实情况

08年新农合进行了改革,个人交费由10元增至20元,国家、当地财政补贴由20元增至40元,报销上限由2万元增至3万元。这些改革政策在坡头镇得到了很好的落实。在访谈过程中,大庄村村民基本上都知道08年改革的内容,对改革后相关政策的变动也有一定了解。农民从08年以来都改为交纳20元,并且年末到卫生所看病划价金额由8元增至16元。

但是改革中存在村民只了解改革后村民交费、在村卫生所划价金额的变动,对于国家、地方财政要缴纳费用、报销比例的变动并不了解的情况。医疗机构、政府部门对新农合的政策宣传的力度较小,镇新农合办公室只对住院病人发放传单,村卫生所只负责收费;农民看到身边人确实受益,知道新农合是惠民政策,就响应参合,而自身对国家政策改革不主动了解。

个案A

大庄村村民,张金芬、王玉芬

张金芬和王玉芬是大庄村5队的两名妇女。王玉芬是一位农民,53岁,夫妻两人以种田为生,家庭经济水平中等;张金芬是一位73岁的老人,患白内障和高血压多年,常年用药,家境较差,常常因为经济问题而舍不得用药。

当我们问大庄村实行了几次医疗变革,每次变革的内容是什么时,她们回答:“04年以前没有医疗报销,花多少钱都要自己拿。04年到08年是每人交10元,村里补贴2元,国家、镇上交多少不清楚,能报销40%—60%。现在每人交20元,其他交多少不清楚,不知道报销比例怎么调整的。”

当我们问如果今年如果没有报销,交的20元钱能够挪用到明年累积使用时,她们回答:“一般20元钱到年底要花,去医疗队拿药可以抵20元钱。不知道来年能不能重复使用,因为人总会生点病,所以都去医疗队买点常用药。”

当我们问去镇级以上医院报销的程序时,她们回答:“去镇级以上的医院报销,把证件直接交给住院的医院就行。报销超过1000元的要拿到市里批准,10元钱的时候是300元以上的允许报,现在交20元报销的最低标准是多少还不清楚。”

我们发现她们只了解自己日常能用到的相关政策,而对新农合改革缺乏全面认识时,问她们“对新农合改革后的新政策不太了解,不去卫生所询问一下吗?”她们笑笑,回答:“村里的人都不问,国家政策已经颁布了,政府不会贪污这点钱,农民比较厚道。”

而当被问到对新农合政策满意不满意时,她们回答:“国家政策没有什么满意不满意的,不报也这样,报了更好些。国家的政策咋样都是会好一些的。”

(二)高参合率的背后:村民的态度与存在的问题

参合率的提高是一个逐步的过程。在新农合政策刚开始实施时,大庄村的参合率并不太高。很多农民看到刚出台的政策,都持观望态度。随着新农合的逐步开展,很多参合农民从中受益,这些受惠实例起到了定心丸的作用,越来越多的农民意识到新农合是一个惠民政策,积极参合,09年大庄村的参合率高达99%以上。

但是在高参合率的背后,仍然有少数没有参加新农合的人。据我们了解,不参合的人主要有两类:一种是年轻力壮的年轻人,常年在外打工,觉得自身身体条件好,不会生大病,不愿参合;当我们问镇医院新农合办公室值班人员“为什么有少数人不参加新农合”时,值班人员回答:“可能年轻人觉得自己在身体好,很少得大病,不需要。”一种是极为贫困的孤寡老人,实在没有能力支付20元的费用,而无法参合。在与大庄村14队的村民刘新道、刘开亮访谈过程中,当我们问他们大庄村的参合率如何时,他们回答:“99%以上的人都参加新农合了。大庄村14队有一个60多岁的老人杨西平,因为家里穷交不上钱所以没入。”

(三)各方对信息的掌握不一致、不全面

在访谈过程中,许多大庄村村民所说的报销内容中的费用与新农合办公室人员的回答不一致。对于报销手续是否繁杂,不仅村民内部的回答不一致,而且导致报销麻烦的原因,村民与新农合办公室负责人的解释也不统一。

村民原芬在接受采访时说:“报销最低限度是300元钱,检查费、医药费都不报销,住院费可以报销,报销比率是50%左右,不低。”但是当我们就报销哪些项目这一问题询问镇医院新农合值班人员时,她的回答与村民给出的答案不同:“医药费、检查费、手术费都能报销;急救费、车费、一次性用品的费用——比如注射器——等费用不能报销。”而镇医院新农合办公室的负责人李友芬的答案是:“住院费、检查费、治疗药物费用都能报销。新特药、试用药不报销。不在报销范围内的药要与病人签订协议。”

至于报销手续是否繁杂这一问题,村民原芬反映说:“一般是将手续交上去,一个月左右才能拿到钱。有熟人能快一点。办理出院手续,然后交上费用条,一二十天才能结算。”而当我们问村卫生所医生报销程序是否麻烦时,村卫生所医生回答:“去省级医院的手续必须直接拿回来到本市或本县报销,交到镇合作医疗管理办公室,去市里领取报销费用;去济源市的医院,手续直接给大夫,就能够报销。”

造成这种情况的原因,一方面是因为医疗机构、政府部门宣传力度不够。据新农合办公室值班人员说,镇医院只给来住院的人发宣传单,不会派专人去各村宣传;村民自身也不主动了解新农合政策,而是盲目跟从国家政策,糊涂参合。在访谈过程中,我们发现,住院报销“封顶线”、“分级按比例报销”、“有些药品不能报销”等设置,村民并不清楚。即使是卫生所的医生,对新农合也缺乏主动了解的态度。当被问及新农合政策还需要哪些改善的时候,卫生所医生回答说:“国家很重视新农合改革,这都是国家制定的政策,我们不懂,配合就行了。”

(四)部分村民对新农合的报销政策不太满意

虽然大部分村民对于新农合政策都持支持态度,但是部分村民对新农合政策仍有一些意见。村民对新农合的报销政策意见主要分为三个方面:一,报销的起付线较高,能报销的钱太少;二,报销的上限相对于高昂的手术费而言,对家庭的帮助太小;三,新农合报销多为事后补救而不是事前预防。

村民李友芬反映:“新农合报销的不够。乡、县一级的都给报销,但是钱太少。自己得了肾结石,花了100多,因为没住院不给报销。只有住院、生大病才能报销,但是医疗花费主要在平常看病,这部分钱却很难报销,而且报销的起付线高能报销的钱少,并且在村医疗队看病不能报销。”

有的村民认为,新农村合作医疗政策的报销只能是在手术完成后,交上手术费用等相关材料才能报销,却没能解决有的家庭手术前没有钱交纳手术费、无法及时进行治疗的问题。而且由于新农合规定了报销上限2万元,(08年改革后上限改为3万元),对于手术费高昂的家庭来说,报销的钱相对帮助较小。

个案B

村民张春来,四十多岁的中年男子,自家开一个小面粉店,生活拮据,是贫困户,领政府补助金。妻子患脑出血,为了给妻子做手术家里四处借债,但是还是没有及时筹够手术费,妻子第一次脑出血后没能在病情较轻的时候进行治疗,导致第二次脑出血,不仅手术费用增长了数倍,而且由于病情加重、手术不及时,治疗效果很不理想。妻子如今瘫痪在床生活不能自理,家里也因为四处借债,成了特困户。

张春来在回忆给妻子治病的曲折经历时,情绪仍然很激动。他说:“新农合报销只能在妻子做完手术后报销,却不能在动手术前解决没钱付手术费的问题。况且新农合报销上限两万元,而住院及维持到现在已经花费将近二十万,报销的那些钱对于这么大的支出,帮助并不大。新农合报销这么迟,等给了钱了,自家也成了特困户了,妻子的病还耽误了。”他一再向我们提议:“新农合应该能提前报销才行。”

三、思考及建议

(一)科学有效地使用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使农民、尤其是贫困农民尽可能多地受益。

随着经济的稳步增长,适当降低起付线,提高封顶线。准确地测量农民疾病的风险,适当提前报销相应费用,以免出现没钱支付手术费无法看病的现象,让补助金真正能解参合农民的燃眉之急。落实“大病二次补助”政策,在帮助救助对象参加合作医疗的同时,对个人负担医疗费用过重、难以承担的部分,应给予适当补助。针对农村贫困人口家庭收入低、生活困难大的实际,在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工作中对农村救助对象应给予更多的政策优惠。通过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与医疗救助的协调互补,共同解决贫困农民看病就医难的突出问题。

(二)加强宣传,正确引导。

在宣传方式上注意做到集中宣传和经常性教育相结合,走村进户把道理讲清;把政策宣传与服务指导相结合,从而增强农民自觉参合的主动性。医疗机构要与村委会加强合作,通过举办新农合知识普及讲座等方式,让农民清楚明白新农合政策内容,保障村民能有效地运用政策为自身服务,引导农民加强对新农合运作过程的监督。

(三)加强各部门协调,形成合力。

“新农合”工作应在政府统一领导下,健全组织,明确职责,由卫生、财政、农业、食品药监、物价、民政等部门齐抓共管。在具体运作过程中,各部门要协调共进,互相配合,如卫生部门做好新农合的医疗服务;民政部门负责特困户、五保户农民的参合资金交纳等,从而在各部门之间形成一个高效的工作机构。

4.2011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 篇四

为巩固发展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以下简称新农合)制度,进一步提高参合农民的基本医疗保障水平,根据国家和省、市有关政策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参合对象及个人缴费标准

(一)参合对象。凡户口在本县行政区域内的农村居民都可以参加新农合,但必须以户为单位参加(以户籍人口为准)。已参加城镇居民医保或城镇职工医保的不再参合。外出务工人员在务工所在地参加了社会(职工)医疗保险的,可以同时参合(两种保障待遇之和不得超过医疗费用总金额)。父母双方都在本县参合,其新生儿可以在出生30天内凭出生证、户口簿、父母合作医疗证申请参合。

(二)个人缴费标准及缴费方式。2011年个人缴费标准为每人每年30元,国家调整个人缴费标准时,按调整后的标准执行。缴费方式按《隆回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个人缴费资金筹集办法》(隆政办发[2010]3号)执行。

二、住院统筹补偿标准

(一)住院补偿起付线

1、省、市、县、乡镇定点医疗机构住院补偿起付线依次为700元、500元、300元、100元;县(含县)以下、市(含市)以上非定点医疗机构住院补偿起付线依次为800元、1000元。

2、县中医院、县妇幼保健院住院补偿起付线为250元。

(二)住院补偿比例

1、省、市、县、乡镇定点医疗机构住院补偿比例依次为60%、65%、75%、85%;县(含县)以下、市(含市)以上非定点医疗机构住院补偿比例依次为55%、50%。

2、县中医院中药饮片(不含中成药)补偿比例提高5%。

(三)住院补偿封顶线

每人每年累计补偿不超过8万元。补偿金额计算方法:实际补偿金额=[(住院总医疗费用—自负费用)—起付线]x补偿比例。

(四)部分特殊人群、单病种住院补偿标准

1、农村五保户住院补偿标准。在县、乡定点医疗机构住院的农村五保户,其基本医疗费用由新农合按规定补偿到位后,不足部分由民政部门按规定解决。

2、住院分娩补助标准。乡镇、县级定点医疗机构平产住院分娩分别定额补偿300元、550元;符合指征的剖官产定额补偿1200元;县外医疗保健机构住院分娩的参照乡镇卫生院住院分娩补偿标准补偿;病理产科可参照疾病住院补偿标准补偿。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一律不予补偿。

3、白内障手术治疗补偿标准。白内障手术治疗不分医院级别,单眼定额补偿1500元。

4、艾滋病住院补偿标准。艾滋病患者住院治疗不分医院级别,补偿比例提高到80%。

5、重性精神病住院补偿标准。经鉴定后,在魏源医院住院的重性精神病患者,基本医疗费用补偿比例提高到90%,另由民政部门解决10%。

6、尿毒症透析治疗补偿标准。尿毒症患者血液透析治疗,每次定额补偿300元;尿毒症患者家庭病床腹膜透析液治疗,经县合管办登记、核准后,腹膜透析液费按60%的比例补偿。

7、癌症门诊化疗、放疗费可参照同级医院住院补偿标准补偿。

8、器官移植术后的门诊抗排异治疗药费,经县合管办登记、核准后,按60%的比例补偿。

9、不育、不孕症,不分医院级别,按30%的比例补偿(必须提供准生证),限补偿1次,最多补偿5000元。

(五)农村儿童重大疾病救治标准

1、儿童先天性病救治标准。对患先天性室间隔缺损、房间隔缺损、动脉导管未闭、肺动脉狭窄、主动脉缩窄、法洛氏四联症、完全性大动脉转位7个病种,在省定点救治医院住院实施手术治疗的14周岁以内儿童实施免费救治,具体方案根据省文件精神另行制定。

2、儿童白血病救治标准。对患急性淋巴细胞白血病、急性早幼粒细胞白血病,在省定点救治医院住院治疗的14周岁以内儿童实施救治,具体救治方案根据省文件另行制定。

(六)意外伤害住院补偿标准

1、无责任方的意外伤害,经调查核实后,按疾病住院补偿标准补偿。

2、自杀、自残、酗酒、打架斗殴、违章、违法、犯罪行为等造成的损伤,一律不予补偿。

3、有责任方且责任方已承担60以上(含60%)医疗费用的意外伤害(包括工伤、交通事故),一律不予补偿。

4、责任方没有承担医疗费用或责任方承担医疗费用不足60%的意外伤害(包括工伤、交通事故的双方)和不能提供确凿证据,调查取证困难,难以认定责任方的意外伤害,不分医院级别,按25%的比例补偿,一次意外伤害最多补偿2万元。

5、责任方或保险公司已承担的医疗费用与新农合补偿金额之和不超过住院总医疗费用。

6、骨折内固定术后,手术取内固定物,补偿最多不超过1200元。

7、对骨伤科材料费用在5000元以内的全部纳入补偿,5000—10000元的部分按80%纳入补偿,超过10000元的部分不予补偿。

三、门诊统筹补偿标准

(一)小额门诊补偿标准

小额门诊补偿不设起付线和补偿比例,每人每年最多补偿12元,可以以户为单位使用,家庭成员中的任一人可享受该户小额门诊补偿,该户小额门诊基金用完后,其他家庭成员不再享受小额门诊补偿。

(二)大额门诊补偿标准

单次疾病门诊基本医疗费用超过100元的,超过部分按40%的比例补偿,每人每年限补偿1次,最多补偿200元。大额门诊只能按单次疾病补偿,不能按累计补偿。

(三)特殊门诊补偿标准

1、补偿比例:特殊门诊医疗费用按60%的比例补偿,每人每年最多补偿1200元。特殊门诊按累计一次性结算补偿。

2、补偿病种:恶性肿瘤(癌症),白血病,尿毒症,肝硬化晚期,脑溢血、脑血栓形成、脑梗塞及其严重后遗症,各种器质性心脏病(合并心衰,心功能Ⅲ级),再生障碍性贫血,系统性红斑狼疮,糖尿病,类风湿性关节炎(活动期),癫痫,精神分裂症。

其他确需长期治疗的特殊严重疾病,经县合管办核准,可参照特殊门诊补偿标准执行。

(四)狂犬疫苗接种补偿标准 在预防保健机构、定点村卫生室接种狂犬疫苗的,定额补偿100元,纳入大额门诊补偿范围。在县疾控中心注射狂犬病免疫血清的,纳入特殊门诊补偿范围,最多补偿500元。

(五)将糖尿病、高血压等慢性病管理和65岁以上老人健康体检纳入补偿范围,具体方案另行制定。

四、住院、转院审批和住院补偿结算程序

(一)住院、转院审批程序

1、参合农民可以自主选择定点医疗机构就诊,但必须持患者本人合作医疗证、户口簿、身份证办理住院、转院审批手续。不按规定程序办理住院转院审批手续的不予补偿。

2、在乡镇定点医疗机构住院,由乡镇专职审核员审批;在县级定点医疗机构住院,由县合管办审批。转县以上定点医疗机构住院的,由县合管办或乡镇专职审核员审批。一般疾病应在住(转)的当天输审批手续,危重急症病人可先住(转)院,3天内补办审批手续,逾期不予办理。

3、外出人员在外地非定点医院住院的,必须在3天内向县合管办电话报告患者姓名、住址、病情医疗机构及联系电话等,经核实批准后方可享受补偿,不报告登记或未经核实批准的不予补偿。

(二)住院、补偿结算程序

1、补偿结算时限。在县内和开通即时结报的省市定点医疗机构住院的,应在出院的当天到就诊定点医疗机构新农合窗口结算补偿;在县内定点医疗机构住院的特殊情况(急诊转院、死亡)可以10天内补办结算补偿手续;在未开通即时结报的省、市定点医疗机构、外地非定点医院住院的,出院后1个月内到县合管办结算补偿。逾期将自动取消,不予补偿。

2、补偿申报资料。参合农民申请补偿结算时,必须提供以下原始资料:患者本人合作医疗证、户口簿、身份证、疾病诊断证明、住院发票、费用清单、出院小结(实行“一卡通”后还需提供农户储蓄结算账号)。意外伤害患者还须提供能够证明其意外伤害原因、责任方及医疗费用分担的相关材料。保险公司、外地社会(职工)医保已结算补偿的,须提供结算单和其他符合财会制度的有效复印件。

3、补偿申请办理人。新农合补偿由患者本人亲自申请办理,患者本人不能亲自申请办理的,由其配偶、父母、子女代办,没有配偶、父母、子女的,由其兄弟、姐妹代办,没有兄弟、姐妹的,由村(居)委会负责人代办。由代理人代办的的,须由患者出具书面委托书,并提交代理人身份证及村(居)委会出具的代理人与患者关系的证明材料(与串者同一户品簿的代办人不须提供患者委托书和与患者关系证明材料)。

五、门诊统筹补偿程序及规定

(一)门诊统筹补偿程序

1、小额门诊、大额门诊补偿程序。小额门诊、大额门诊实行“即付即补”的补偿模式。参合农民在县、乡镇定点医疗机构、定点村卫生室就诊的,在就诊的定点医疗机构、定点村卫生室结算补偿,参合农民签字认可。

2、特殊门诊补偿程序。特殊门诊患者凭诊疗资料原件向乡镇专职审核员申请登记,乡镇专职审核员初审,汇总上报县合管办复核后再结算补偿;特殊情况可以在结算住院补偿时同时办理。

3、外出人员在外地定点医疗机构就诊的,可以回户籍所在地乡镇专职审核员处按规定申报结算补偿。

(二)门诊就诊及补偿申报资料

1、参合农民凭合作医疗证、身份证、户口簿就诊和申报门诊补偿。

2、申报大额门诊、特殊门诊补偿须提交疾病诊断证明、门诊病历、电脑打印的发票及清单、化验单、检查报告单等资料原件。

(三)门诊统筹补偿有关规定

1、小额门诊、大额门诊、特殊门诊分别在定点村卫生室、乡镇、县级定点医疗机构分级实施。

2、门诊统筹基金只能用于支付门诊基本医疗费用,不得返还基金。

3、小额门诊、大额门诊补偿只能由患者本人办理,其他人不得代办。

4、参合农民可以同时享受住院补偿和门诊补偿。

六、新农合补偿范围

新农合补偿病种、诊疗项目、药品范围按《湖南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限制补偿的诊疗项目范围》、《湖南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本药品目录(2010版)》执行,省规定需严格控制纳入裣的特殊诊疗项目、特殊药品由县合管办根据基金运行情况确定。

七、违规行为处理

新农合工作中的违规行为按《隆回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违规行为处理规定》(隆政办发[2009]4号)和定点医疗机构管理有关规定处理。

5.2011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 篇五

各乡镇(街道)新农合办公室,各定点医疗机构:

接上级通知,2011年新农合财政补助调整为每人每年200元,农民筹资50元,每人每年总筹资额达250元。根据省卫生厅《关于巩固和发展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实施意见》(鲁卫农卫发[2009]5号)和济南市有关文件要求,结合我市近几年新农合工作运行情况和实际,按照以收定支,保障适度的原则,调整2011年新农合报销方案。重点为提高住院报销比例和报销封顶线,再次降低起付线、扩大单病种报销范围,突出基本药物制度管理和特殊病种管理。现将调整后的报销方案通知如下:

一、门诊医药费用报销办法

(一)参合农民在本乡镇(街道)符合条件的村卫生所就诊,均可享受报销。在基本报销目录(山东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本报销目录2009版,简称《报销目录》下同)内西药费报销25%,中药费及中医适宜技术报销35%。其资金实行包干管理,按本乡镇(街道)参合农民每人每年15元包干使用。本乡镇(街道)所辖卫生所之间包干定额可根据一体化管理情况相互调剂使用,超支不补。上述项目每人每年最高报销金额100元封顶。

(二)在乡镇(街道)卫生院(一级定点医疗机构)门诊报销,资金实行全市统筹。参合农民在乡镇(街道)卫生院门诊就医时报销比例如下:在《报销目录》内,西药费和各类检 1 查诊疗项目报销35%,其中:CT、CR、彩超三类特检项目个人自负20%,其余费用纳入新农合基金补偿报销范围;中药费及中医适宜技术报销45%。

对市口腔医院口腔内科、口腔外科、儿童牙科、牙周治疗科病人就诊报销实行市级统筹报销,按医药费用的35%报销。

上述项目每人每年最高报销金额400元封顶。

二、住院医药费用报销办法

(一)在乡镇(街道)卫生院(一级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报销,资金实行全市统筹。设300元的起付线,分段报销比例为:有效医药费10000元以下报70%,10001元以上报80%。

(二)在章丘市级定点医疗机构(二级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报销,资金实行全市统筹。设400元的起付线,分段报销比例为:有效医药费40000元以下报55%,40001元以上报65%。

(三)到山东省内省、市级定点医疗机构(三级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报销,资金实行全市统筹。设500元的起付线,分段报销比例为:有效医药费20000元以下报40%,20001-50000元报45%,50001元以上报55%。到其他定点医疗机构住院的按上述报销比例的80%执行。

上述各类住院累计每人每年最高报销金额100000元封顶,起付线以下费用不予报销,参合农民在同一级别医院住院,一年内只扣除一次起付线。机关医院门诊、住院报销分别参照门诊医药费用报销办法第(二)条和住院医药费用报销办法第(一)条规定的相应比例。

三、特殊病种管理

儿童白血病、先天性心脏病实行定点就医,限额内医药费报70%,儿童单纯性唇裂,限额内医药费报70%,重性精神病、乳腺癌、宫颈癌、终末期肾病、血友病纳入大病保障,报70%。

四、单病种管理

在章丘市各级定点医疗机构就诊的下列病种患者实行单病种管理。对住院分娩报销不设起付线,按有效医药费的40%报销;对白内障病人报销不设起付线,按有效医药费的60%报销。对肾透析病人报销不设起付线,按有效医药费的60%报销。市医院、中医院、明水、普集卫生院为肾透析市级定点医院。对肾透析参合病人实行实名制登记管理。对精神病人报销不设起付线,门诊按医药费的40%报销,住院按医药费的55%报销,章丘市精神卫生中心为精神病定点专科医院。对结核病、皮肤病人报销不设起付线,其中:门诊按医药费的35%报销,住院的结核病人按医药费的65%报销。章丘市慢性病防治站为结核病、皮肤病定点专科医院。

五、几项要求

(一)各级定点医疗机构不论门诊、住院均要严格执行《报销目录》和《山东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诊疗项目(试行)》(以下简称《诊疗项目》)。《报销目录》外费用占总费用的比例在村和一、二、三级定点医疗机构应分别不高于5%、10%、15%和20%,《报销目录》外的药品不予报销。在二、三级医疗机构适当提高基本药物报销比例。在使用《报销目录》外药品、不予报销诊疗项目和部分报销诊疗外项目时,应事先向患者或家属说明情况,并征求患者或家属意见。《报销目录》、《诊疗项目》的使 3 用情况将纳入对新农合工作考核和整体卫生工作考核的重要内容,作为评价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的重要指标,其报销资金的结算与《报销目录》、《诊疗项目》的使用挂钩,对执行不好的单位根据考核结果核减拨款。

(二)对于新农合筹资缴费期后至下一个筹资缴费期之间新生儿发生的医疗费用,其母亲参合的可用其母亲的姓名享受新农合报销政策。

(三)对于参合农民同时参加商业医疗保险或符合其他政策规定费用优惠的,应先执行商业医疗保险赔付或优惠政策,再对参合农民医疗总费用按新农合报销规定给予报销,上述合计报销数不得超过其实际住院费用。

(四)按照简化程序、方便群众的原则,取消章丘市外就医转诊,简化报销补偿办法。参合农民在各级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住院,不再复印病历。参合农民县外就医后凭定点医疗机构出具的出院结算证明、出院小结、费用汇总清单、住院收费发票等材料即可报销。

(五)加强对定点医疗机构的准入管理和费用控制。定点医疗机构要健全各项规章制度,配备新农合管理人员。病历、病案等医疗文书书写、管理不规范的医疗机构和没有纳入乡村卫生服务管理一体化的村级医疗机构不得作为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

做好费用控制工作,规范医疗服务行为,认真执行物价政策,合理检查,合理治疗,合理用药,杜绝乱收费、乱检查、开大处方行为。积极开展按人头付费、按病种付费、总额预付 4 等支付方式改革,降低患者就医负担。

(六)为保证统计数据的及时准确,各级定点医疗机构要告之参合就诊患者在就诊或出院30日内抓紧办理报销手续。

本方案由章丘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办公室负责解释,自2011年4月1日起执行。

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各级定点医疗机构名单

二〇一一年二月十九日

主题词:新农合 调整方案 通知

抄送: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委员会各成员单位

章丘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办公室 2011年2月19日印

[共印80份]

附: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各级定点医疗机构名单

一、章丘市乡镇级定点医疗机构(一级定点医疗机构)明水、普集、刁镇、埠村、双山、辛寨、文祖、垛庄、宁家埠、水寨、绣惠、圣井、曹范、官庄、枣园、相公、白云湖、高官寨、龙山、黄河卫生院,龙山街道党家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二、章丘市级定点医疗机构(二级定点医疗机构)章丘市人民医院、章丘市中医医院、章丘市妇幼保健院、章丘市口腔医院、章丘市机关医院、章丘市慢性病防治站、济南明水眼科医院、章丘市精神卫生中心。

三、济南市级定点医疗机构(三级定点医疗机构)济南市中心医院、济南市第一人民医院、济南市第二人民医院、济南市第三人民医院、济南市第四人民医院、济南市第五人民医院、济南市中医医院、济南市妇幼保健院、济南市儿童医院、济南市口腔医院、济南市传染病医院、济南市皮肤防治院、济南医院、济南市民族医院、济南市精神卫生中心、济南市保法肿瘤医院、山东省交通医院、济南市106医院、山东省警官医院、济南耳鼻喉眼科医院、济南爱尔眼科医院、济南妇科医院、济南真爱妇科医院、济南乳腺病医院、济南中德骨科医院、山东省红十字会介入医院、济南九龙泌尿专科医院、济南肛泰肛肠医院、济南仁济妇科医院、济南安康医院、济南中医白癜风医院。

6.2011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 篇六

工作总结

今年以来,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上级部门的关心和支持下,县合管中心按照年初制定的工作计划,认真开展各项工作部署,取得了一定成效,现将上半年工作情况总结汇报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加强宣传,引导农牧民转变观念,增大影响力。宣传工作是推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首要环节,只有让广大农牧民把新型农牧区合作医疗的政策真正弄懂了,他们才会积极参与和支持。我们在实际工作开展中,注重从多方面、多层次做好宣传工作。一是通过传媒宣传报道,扩大新型农牧区合作医疗的影响力。今年,通过县电视台新闻媒介,以专版、专题等多种形式先后报道了2009年新型农牧区合作医疗工作的开展情况。二是利用受理补偿中的实例,进行广泛宣传。在参合农牧民医疗费用补偿过程中,我中心工作人员积极、耐心、细致地向每一位农牧民宣传、解释《2010年新农合实施办法》条款和各项管理规定,认真解答参合农牧民提出的各种问题,努力做到不让一位农牧民带着不满和疑惑离开,使新型农牧区合作医疗服务窗口不但是受理参合农牧民医疗费用补偿之所,更是宣传新型农牧区合作医疗政策的重要阵地。三是通过新闻媒体、政务公开、村务公开、电子屏幕等多种形式定期对外公布全县参合农牧民医疗费用补偿信息和合作医疗基金运行情况,实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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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光操作,让广大参合农牧民及时了解全县补偿情况,看到发生在身边的补偿实例,真正感受到新型农牧区合作医疗政策带来的看得见、摸得着的实惠,体会到新型农牧区合作医疗政策的优越性,从而转变观念,积极、主动参加、支持新型农牧区合作医疗。XXX县2010年共计筹集到资金1168万元,其中:农牧民个人缴费285.79万元(个人自付252.35万元,民政部门资助33.44万元),县财政补助资金285.79万元,自治区拨付补助资金288万元、中央拨付308万元,利息收入0.42万元。

(二)强化管理,努力为参合农牧民提供优质服务。经办机构工作效率好坏、定点医疗机构服务水平高低的直接影响到农牧民参加新型农牧区合作医疗的积极性,我们始终把为参合农牧民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放在工作的重中之重。

一方面,我们坚持努力提高经办机构服务管理水平。在新型农牧区合作医疗推行过程中,广大农牧民最关心的是医疗费用补偿兑现问题。县新型农牧区合作医疗服务窗口工作人员把“便民、高效、廉洁、规范”的服务宗旨作为行为准则,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统一政策,严格把关,实行一站式服务,运用新型农牧区合作医疗管理软件,当场兑现医疗补偿费用。截至4月30日,全县累计受益27154人次(已达封顶线补偿1人次),受益率29%。补偿金额累计409.05万元。其中:住院补偿3592人次(含正常分娩补偿651人次),县外医疗机构628人次、县级医疗机构2248人次、乡镇医疗机构713人次,住院补偿359.08万元(正常分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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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偿32.78万元);门诊补偿8572人次,补偿金额49.97万元。

另一方面,我们进一步加强了对定点医疗机构的监督和管理,使之不断提高服务质量和水平。为确实提高定点医疗机构服务水平,我中心组织开展定期与不定期监督检查工作,针对各定点医疗机构医疗收费、服务态度、服务质量、费用控制等相关情况展开督察,发现问题,及时书面反馈,并要求其限期整改。同时,利用培训为契机,加大对乡镇卫生院医疗服务行为、合理用药、因病施治等培训力度,为参合农牧民就医营造一个良好的医疗氛围,让广大参合群众真正得到优质、高效、便捷、价廉的医疗服务。今年第一季度,我中心开展定点医疗机构督导共达50余次。同时,为及时了解社会各界特别是参合农牧民对我们工作的意见和建议,我们设立了监督、举报、投诉电话,广泛了解参合农牧民对我县新型农牧区合作医疗的意见和建议。截止目前,服务对象投诉率为零,获得了社会的广泛好评,用一流的服务创造了一流的效益。

(三)严格财务管理,确保基金运转安全。在新型农牧区合作医疗基金监管体系保证下,我县新型农牧区合作医疗基金的管理和使用,严格实行收支两条线,做到专款专用。建立健全了财务管理制度,每月定期向县新型农牧区合作医疗管理委员会和社会各界汇报和公布基金的收支使用情况,并建立咨询、投诉与举报制度,实行舆论监督、社会监督和制度监督相结合,确保基金运转安全。

二、下一步工作要点

(一)加强就医、补偿等各项服务的管理,进一步完善定点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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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医疗服务的运行管理机制、优化补偿报销工作程序,积极探索科学、合理、简便、易行的管理模式、服务模式,取信于民。

(二)提前谋划,全力以赴,做好2012筹资各项准备工作,保证新型农牧区合作医疗试点工作持续、健康、稳步推进。

XXX县新型农牧区合作医疗管理中心

二0一一年六月二十八日

7.2011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 篇七

一、实地调研情况及其问题分析

(一) 调研基本情况介绍

本调研以湖南省中部双峰县为研究对象。全县总面积1715.33平方公里, 辖16个乡镇, 总人口87.90万人, 其中农业人口占总人口91.3%。2006年国民生产总值37.65亿元, 农民人均纯收入2750元。本研究以问卷调查法为主, 辅以访谈法。调查于2007年8月1日~8月24日期间进行。在双峰所辖的16个乡镇中, 笔者以随机抽样方式选取三个镇 (青树坪、杏子埔、蛇形山镇) , 在其中抽取9个行政村, 进行入户调查。共发放问卷200份, 回收有效问卷177份, 问卷有效率达88.5%;同时笔者还走访了该县相关政府部门以及医疗机构了解有关制度的执行情况。

(二) 农民对制度的认识以及参与情况

1) 理解和信任。认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是国家为农民做的大好事, 坚信政府能办好这件事。2) 理解但不信任。能理解合作医疗是一项好的政策, 但是觉得政

策的执行能力可能不强。3) 既不理解也不信任。认为合作医疗是某些部门为了自身的利益而想的办法。

农民对制度的认识状况决定了其是否参与合作医疗制度以及参与该项制度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三) 政府部门制度执行中的问题

1)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管理机构及经办机构的能力有待进一步加强。县、乡管理机构及经办机构的编制和人员还未完全落实, 在实施管理过程全靠手工操作, 未安装使用计算机网络, 使报销和监督审核工作造成困难, 加大了管理成本。2) 筹资成本高。在农民个人资金筹集方面, 主要采用会议宣传、村组干部和乡镇工作队员入户收缴, 由于群众生活困难, 有时几十元钱要往返几次。3) 乡村定点医疗机构人才缺乏, 医疗设备普遍陈旧和短缺, 农村医疗卫生条件远远不能满足农民群众的医疗需要。同时, 定点医疗机构的药品价格普遍偏高。

二、对策和建议

针对我们在调研中发现的问题, 我们认为可以采取以下措施来解决上述的这些问题:

(一) 提高农民受教育水平

在调查分析中我们发现影响农民对合作医疗制度了解程度的一个关键因素是农民所受的教育水平。受教育程度低的农民小农意识比较严重, 从而对合作医疗制度的政策理解产生偏差, 并极易生成抵制情绪。

(二) 增强社会信任

信任是一种个人或群体信念。是任何个人或群体都努力在行动上遵循的承诺, 即便在有机可乘的情况下也不谋取任何额外利益。信任是社会资本理论的核心内容, 也是社会资本产生和存在的基础。如果两个人之间不存在信任, 他们之中的任何一方都不会期待对方为自己带来帮助或效益。

目前农民对组织机构和政府职能信任是影响合作医疗的一个重要因素。据在调挑战, 要让农民消除顾虑, 主管部门、经办机构要坚持长期地树立良好形象、规范化管理, 让老百姓信得过, 让农民真切感受到实惠。合作医疗的操作权是掌握在地方政府手中的, 只有提高地方政府的信任度才能真正使农民积极主动地加入到合作医疗中来。

(三) 进一步增强和完善政策的执行力度

1) 各级管理机构和经办机构要不断加强对定点医疗机构的监督管理, 控制医疗费用的不合理增长。要制定定点医疗机构管理办法, 与定点医疗机构签订合同, 建立医疗费用公示制度, 提高农民群众的监督权和知情权。2) 各定点医疗机构要从农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出发, 更新服务观念、转变服务模式、规范服务行为, 坚持合理检查、合理用药、合理收费, 为群众提供满意的医疗卫生服务, 尽力担负起为参合农民提供优良医疗卫生服务的责任。3) 是进一步加强农村卫生服务体系建设, 提高服务能力。要公开招聘优秀卫生人才担任卫生院院长, 鼓励医学院校毕业生到乡镇工作;落实在职人员培训, 鼓励年轻医务人员参加在职学历教育和实用技能培训。要重点抓好村卫生室及乡镇卫生院的建设, 做好县级国债项目建设, 采取综合措施, 切实提高农村卫生机构的服务能力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机构管理能力。同时, 政府部门应加强监督检查。要严格实行定点医疗机构准入制度和考核制度, 制定各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医药费用标准, 采取各种方式定期公布各定点医疗机构的费用情况。定期或不定期地对定点医疗机构进行检查, 对超过平均医药费用的定点医疗机构及时进行告诫并纠正。

8.2011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 篇八

一、继续大幅度增加“三农”投入,巩固完善强化强农惠农政策。切实做到“三个重点、三个确保”,财政支出重点向农业农村倾斜,确保用于农业农村的总量、增量均有提高;预算内固定资产投资重点用于农业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确保总量和比重进一步提高;土地出让收益重点投向农业土地开发、农田水利和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确保足额提取、定向使用。切实加强金融对“三农”的服务,引导金融机构加大涉农信贷投放力度,保持涉农贷款增量占比不低于上年,涉农贷款增速不低于同期各项贷款增速。

二、毫不放松抓好农业生产,切实保障主要农产品有效供给。稳定发展粮食生产是明年“三农”工作的首要任务,要确保稳住粮食播种面积,努力提高单产。要加快全国新增千亿斤粮食生产能力规划实施进度,抓紧制定实施全国粳稻生产发展规划,加快健全粮食主产区利益补偿机制。下大力气抓好“菜篮子”产品生产,坚持大生产大流通,继续利用好优势产区的生产能力,同时加大销区就地生产和就地供应力度。

三、大力改善农产品流通和市场调控,努力保持农产品价格合理水平,畅通农产品流通渠道,加快形成流通成本低、运行效率高的农产品营销网络。规范和降低集贸市场摊位费和超市进场费。强化农产品市场监管,规范粮棉油糖等主要农产品收购秩序,严厉查处发布虚假信息、恶意炒作、哄抬物价等不法行为。运用多种调控手段,努力稳定农产品市场。

四、加强农业物质技术装备建设,强化农业发展基础支撑。抓紧制定实施全国高标准农田建设总体规划,力争到2020年新建8亿亩高标准农田。加强农业科技创新和推广能力建设,力争2011年完成在全国普遍建立健全乡镇或区域性农业技术推广、动植物疫病防控、农产品质量监管等公共机构的任务。

五、着力保障和改善农村民生,建设农民幸福生活的美好家园。综合施策、多措并举,提高农民职业技能和创收能力,千方百计增加农民收入。继续扎实推进农村饮水、公路、沼气、危房改造,促进农村教育、三级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建设和发展,抓好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扩大试点工作。制定和实施未来10年农村扶贫开发纲要及相关规划。

六、深入推进农村改革,不断增强农村发展活力。完善农村土地管理制度,全面深化、整体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完善草原承包经营制度。尽快明确农村土地承包关系保持稳定并长久不变的政策含义和实施办法,研究出台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指导意见。划定永久基本农田,扩大征地制度改革试点。深入推进农村综合改革,大力改善农村金融服务,统筹研究解决好农民工问题。

会议指出,我国水利改革发展的任务极为艰巨复杂,党中央、国务院从党和国家事业全局的高度全面部署水利改革发展,有利于全党全社会统一思想认识、形成治水兴水合力,既是基层干部群众、“三农”战线同志和社会各界的热切期盼,也为推动水利跨越式发展提供了难得的历史机遇。

会议强调,做好新形势下的水利工作,必须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把水利作为国家基础设施建设的优先领域,把农田水利作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的重点任务,把严格水资源管理作为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战略举措,注重科学治水、依法治水,突出加强薄弱环节建设,大力发展民生水利,不断深化水利改革,加快建设节水型社会,促进水利可持续发展,努力走出一条中国特色水利现代化道路。

会议指出,2011年实现农业增产、农民增收的目标极为重要,推动农村改革需要统筹协调的关系极为复杂,保持农村和谐稳定需要开展的工作极为繁重,必须进一步加强和改善党对“三农”工作的领导,充分发挥党的政治优势和组织优势,不断提高党领导农村科学发展的能力和水平,为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根本保证。

9.2011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 篇九

为确保我乡2012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的顺利开展,使广大群众真正享受到合作医疗带来的实惠,按照党的十七大及省、市、县有关农村合作医疗会议精神,以加强基金运行管理、规范服务行为,提高合作医疗补助效益为重点,努力缓解农民因病致贫、因病返贫问题,提高农民群众的互助共济的参与度,真正实现政府得民心、农民得实惠、医院得发展的三赢局面。为促进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健康、顺利发展,做好以下工作: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强化宣传,提高全社会对农村合作医疗的认识,遵循政府组织、引导、资助,农民自愿参加,个人、集体等多方筹资的原则,逐步建立和完善以大病统筹为主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有效解决农民因病返贫的问题,保证社会稳定,加快构建社会主义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进程。

二、组织领导

为进一步加强我院及所辖村级定点医疗机构新农合政策执行实施情况监督管理,切实维护好群众利益,经院委会研究决定成立新农合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长:XXX

副组长:XXX、XX

成员:XXX、XX、梁XX、XXX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卫生技术人员队伍建设,提高服务能力:乡卫生院要根据卫生院工作人员和各村卫技人员的实际情况,按照上级业务部门制定的培训计划,加强对在职卫技人员的教育培训,改善全乡卫生队伍结构,切实提高技术水平和服务质量。

(二)加强管理,规范动作:一是加强对乡卫生院的管理,杜绝“小病大治”、“养病不治病”和诱导患者住院的现象发生。二是加强医德医风建设,乡卫生院要深入持久的开展为人民服务的思想教育,使职工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不断培养职工的责任感、事业心,使之成为一支爱岗敬业,一切以病人为中心,一切从病人要求出发,医德高尚,廉洁行医的医疗队伍。三要规范报销程序。乡卫生院要认真落实现场“直免”制度,在门诊、住院治疗期间的医药费用,患者只交自付部分,补偿部分由乡卫生院在合管办报帐,同时严格执行单病种限价、《基本药物目录》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部分服务项目收费标准》等规定,最大限度的方便群众就医,及时享受优惠待遇。

(三)规范制度运行

1、进一步完善合作医疗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规范合作医疗工作流程,完善补助模式和补助核算、审核、登记、兑付的程序。规范落实公示和举报制度。

2、严格执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审核制。努力提高自身的审核水平,切实保障参合农民费用能现场足额及时得到报销。

3、加强对农村定点诊所的监管力度,确保村级定点诊所能够按照上级部门的各项要求真实、快捷的完成2012年参合农民日常门诊的报销补偿任务。

(四)加强宣传

1、加大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宣传力度,引导农民群众认识、理解、参与合作医疗;

2、紧紧围绕如何树立和提高农民互助共济意识、疾病风险意识和自我保健意识、服务意识为核心,抓好日常宣传与重点时期的宣传相结合;积极树立参合农民受益典型,以“现身说法”的形式让新农合政策在广大农民群众心中生根开花;指导村卫生室医生在认真总结已有工作经验、教训的基础上,努力抓好今年的宣传发动工作。

10.2011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 篇十

甘州区火车站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2012年上半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自查报告

区合管办:

进一步加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运行管理、规范定点医疗机构服务行为、提高补偿效益和加大监管力度等日常工作,切实把这项解决农民“因病致贫”和“看病贵、看病难”的重大举措和造福广大农民的大事抓紧、抓实、抓好,全力推进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在我乡健康、稳步、持续发展。根据2012年责任目标要求,我中心认真梳理、归纳、自查,现将2012上半年新农合自查自纠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切实做好信息上报及资料管理工作,严格按照省、市、区合管办的有关要求,认真做好信息报表中的有关数据收集、统计、整

理、确保数据真实、准确。每月按时上报信息报表。

(二)加强合作医疗基金管理,按照《甘州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实施方案》规定,严格执行现场门诊补偿和住院补偿,对参合农民群众的医疗费用经严格审核后,按规定的比例给予报销。

(三)加强门诊统筹的日常监管,严格按比例报销,并对村医处方进行严格审核。

(四)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运行公示情况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维护公开、公平、公正、透明的原则,增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使用情况的透明度,我院每月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运行情况进行公示,自觉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加大了参合群众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使用情况的知情权和参与权。

(五)加大宣传力度。把宣传工作作为一项长期任务抓紧、抓好、抓实,真正做到家喻户晓,增强农民自愿参与意识,不断提高群众的就医意识。

二、存在问题

1、个别医生有故意延长住院天数、小病大治。

2、个别病人有重复检查现象。

3、村卫生室统筹监管不力,对本辖区内村卫生室门诊病人的处方和减免情况进行核实力度不够。

4、功能检查单书写不规范,个别资料有涂改现象。限期及时改正。

5、慢性病患者不能严格按照控制次均费用。

通过自查自纠工作,看到在新农合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并加以改正,进一步加大新农合工作的督查力度、审核力度,确保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资金安全,促进我镇新农合工作健康发展。

二〇一二年八月三日

车社卫字[2012]89号

甘州区火车站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上半年总结

半年来,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在卫生局、合管办领导的大力帮助指导下,我中心积极认真的开展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宣传动员、审核报销医疗费用等一系列工作,得到了广大人民群众的认可,同时也收到了比较满意的效果。现将上半年的工作总结如下:

1、实施政策依据、提供优质服务是保障。

上半年我中心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正常、有序、平稳的开展,严格了就诊、治疗、结算等操作程序,合理控制医疗服务成本,做到农合病人就医报销程序简单化,报销合理透明化,切实为参合患者,提供最优质的医疗服务。农民参加合作医疗最担心的就是“文件上一个样,实行起来变了样”,最怕的就是手续麻烦,一次两次跑回头路。为此,实行全程代理就显得相当重要,只有不断健全服务体系,为农民提供便利、快捷、周到的服务,才能赢得工作的主动和持久。

2、积极开展宣传、培训工作。

自我中心开展农村合作医疗工作以来,领导比较重视,设立办公室,落实专职人员,负责农村合作医疗具体工作。并且,先后开专题会议以及开展相关业务培训,要求全体医务人员熟悉掌握相关政策、规定和业务,并通过多种方式向社会广泛宣传。组织翻印合作医疗资料汇编,病种目录,熟知相关业务。做到合理检查,合理用药,杜绝乱检查、大处方等不规范行为的发生。

3、医疗服务质量到位,不断提高参合群众满意度。

医院是为民服务的窗口,热爱岗位、关心病人、热情服务是每个医务人员工作标准的最底线。为此,中心以服务质量为首要,一是组织医护人员学习,以高尚的道德情操和高度的敬业精神,牢固树立为民服务的思想。二是提倡“一杯水、一句问候、一次搀扶”为内容,心贴心、送一份温馨的活动;三是提倡微笑服务,采取免费挂号、上门就诊、健康知识辅导、病人病情信息跟踪、热线电话等形式,主动关心病人病情状况。

4、药品让利工作到位,做到价格优廉取信于民。

我中心按照卫生局、合管办的要求,药品进行统一采购,统一配送,做到了进货渠道正宗,药品质量保证,药品价格优廉,实行药品零差率销售,使百姓直接受益,让利于广大农合患者。另一方面也体现了采购工作公开透明的运行机制,从而使患者用上放心药。

5、审核、报销

中心合管员在报销过程中,认真执行报销程序,对报销医疗费用

仔细查实核对。为提高参合农民对报帐程序的认识,印发了“参合患者就医、报销程序”有效提高了参合农民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报销程序的认识。

11.新型农村合作医疗问题探讨 篇十一

关键词:赣州;新农合;参合率

赣州市是江西省面积最大的地级城市,常住人口800余万人。赣州市自2003年建立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简称新农合),已经取得了不错的成效。农村新农合运行机制基本确立,农村居民看病问题得到初步解决,因病致贫的情况得到了明显缓解,农村医疗卫生工作有了很大的进步。同时,新农合的落实还存在一些急需解决的问题。

一、赣州市新农合面临的问题

1.重视程度不够,管理措施不当。赣州市部分区、县党委、政府相关部门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认识不足,对相关政策理解不到位,对农民医疗问题重视不够,导致农村合作医疗没有被放到重要的位置上。党委、政府工作涉及农民医疗保障的内容较少,而且缺乏切实可行、可操作性的配套措施。另一方面,农民本身对于新农合政策不够了解,小农意识较为严重,只关注医疗资金补助,对权利维护流程和手续不熟悉。还有部分村民对农合的可靠性产生怀疑,对医疗政策心存顾虑,合作医疗意识淡薄,认为没必要参加新农合。

2.流动人口多,参合难度大。部分乡镇规定具有本县农村户口的村民才能参加新农合,而且要在年底之前将费用交齐。调研结果显示,目前没有参加新农合的人还很多,分四种情况:第一种是对新农合制度不了解,犹豫是否要参加新农合的;第二种是愿意参加新农合但是属于非农业户口;第三种是家庭主力在外打工,错过了参加新农合的机会;第四种是刚搬过来的村民,户口不在当地,不能参加。

3.过分追求参合率,其实际效用难以发挥。卫生部要求,农民参合率达不到70%,该项政策无法执行,赣州市政府部门将70%的参合率作为底线,各区县要达到这个水平才会得到财政补贴。因此,一些地区为了完成指标和提高参合率,将责任下放,这样就无形中加重了基层干部的压力,基层干部为了完成任务对农民软硬兼施,这种过分注重参合率的方式很盲目,也容易引起农民的不信任。

二、赣州市新农合改进措施

1.加强宣传力度,提升广大农民的维权意识。农民缺乏认识和了解是新农合发展受到制约的一个重要因素,因此,在广大农民中间做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宣传工作十分必要。当地卫生相关部门要加强新农合的宣传力度,宣传内容要涉及新农合的宗旨,新农合的实施规范、新农合的典型案例,让农民了解自己的权利与义务,以及新农合报账的程序和流程,定期组织农民进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法律法规的学习,加强其维权意识。

2.加强相关部门的组织领导。一方面,赣州市各级政府要尊重广大农民的合法权益,建立新农合的政绩激励机制,领导干部要重视农村医疗问题,基层政府向农民提供公共服务的职能要加强,合理使用合作医疗的管理费用。另一方面,监督部门要加强监督,建立完善的监督管理机制,完善信息披露制度,保证广大农民对合作医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发动全体农民对政府行为进行监督,保证农民代表参与制度的管理。此外,政府和相关部門要按照精简、能效的原则,建立协调的监督管理体系,克服管理上的松散状态,使医疗组织管理机构根据当地的实际情况选择合适的医疗保障模式。

3.改善农村医疗卫生环境。一方面,加大基础设施建设,加强乡、镇、村卫生室的建设,政府和相关部门要给予资金支持,保证公立卫生院的资金供应;加大软件建设,对在职医护人员进行定期培训,提高医护人员水平,还要加强医德医风教育。另一方面,整合资源,完善农村医疗服务网络,加强卫生工作管理,发挥农村卫生网络的功能,推进卫生服务管理一体化。此外,要有效控制医疗费用,建立方便农民看病的定点机构,行医要规范化;药品流通和药品消费环节要抓好,并做好农村药品物流配送的监督;提高基层医疗机构服务水平,建立转诊制度;明确医方、患方、付费方的权利和义务,形成相互制衡的关系;建立健全医疗救助制度,通过各级政府或社会资助,解决农村五保户和贫困家庭看病的困难。

赣州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自建立以来为保障农民获得卫生服务,缓解农民就医压力做出了突出贡献。针对存在的问题,积极采取相应的解决措施,才能进一步建立深刻化、特色化、专业化的医疗保障模式,加快农村合作医疗的发展步伐,促进赣州市可持续发展。

参考文献:

[1]任刚,付晓光,汪早立.关于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建设的几点思考[J].中国卫生经济,2010,29(2):29-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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