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动报告不良事件制度

2024-10-24

主动报告不良事件制度(共10篇)

1.主动报告不良事件制度 篇一

主动报告护理安全(不良)事件与隐患缺陷制度

(一)不良事件定义

指在护理工作中,未预计到或通常不希望发生的事件,常称为护理差错和护理事故。为减少差错或事故这种命名给护理人员造成的心理负担与压力,科学合理对待护理缺陷,所以现以护理不良事件来进行表述。

(二)上报范围

1.可疑即报:只要护士不能排除事件的发生和护理行为无关就报。

2.濒临事件上报:有些事件虽然当时并未成伤害,当再次发生同类事件的时候,可能会给患者造成伤害,也需要上报。

(三)上报流程

1.一般不良事件:当事人应立即口头报告护士长,并及时采取措施,将损害减至最低。24小时内填报《护理不良事件上报表》,护士长签字后3日内上报护理部。

2.严重不良事件:当事人应立即报告护士长、科主任或总值班人员,及时采取措施,将损害降至最低,必要时组织进行全院多科室的抢救、会诊等工作,同时汇报主管院领导、医务部、护理部,重大事件应立即上报。当事科室应在8小时内填报《护理不良事件上报表》。护理部于抢救结束后立即组织人员进行调查、核实。

(四)结果分析 不良事件上报后,由护理部组织护理质量管理委员会成员每月对上报的资料进行分析讨论,制定整改措施,并组织全院护理人员认真学习,严格实施,消除护理隐患及缺陷。

(五)免罚及奖励

1.对于主动上报不良事件的科室或责任人,根据给病人造成的后果,经护理部讨论减轻或免于处罚。

2.对不良事件首先提出建设性意见的科室或个人给予奖励。对主动上报不良事件的非责任护士给予奖励。

2.主动报告不良事件制度 篇二

姓名

成绩

一、填空题

1、不良事件分级:

(一)警告事件

(二)不良事件

(三)未造成后果事件

(四)隐患事件

2、护理安全(不良)事件报告的具有:自愿性、保密性、非惩罚性

3、护理事故:一级、二级、三级事故。

4、护理差错:一般护理差错、严重护理差错

5、不良事件报告的原则:非惩罚性、主动报告。

二、简答题

1、护理(不良)事件报告流程:

发生不良事件

立即报告医生

查看患者情况

采取补救措施

严密观察病情变化

上报护士长

加强巡视

填写不良事件报告

准确记录

逐级上报(科护士长、护理部)

做好交接班

2、不良事件报告的奖惩措施

(1、鼓励自愿报告,护士主动及时报告护理事件,并主动积极采取补救措施,积极整改者,避免对患者造成人身损害的,视情节轻重可减轻或免于处罚,并予以表扬。

2、对积极、主动、并及时给整个系统以警示作用,让每个成员 及时分享到经验教训的典型案例者给予表扬。

3、对不良事件首先提出建设性意见的科室或个人给予表扬。

4、对主动上报不良事件的非责任护士给予表扬。

3.护理不良事件报告制度 篇三

(一)护理异常(不良)事件分类分级

护理异常(不良)事件是指医院内意外的,由于技术、服务、管理等方面的失误,所出现的不在计划中的、未预计到的或不希望发生的护理事件。伤害程度可以是从“无伤害”到“死亡”,具体分类分级如下:

1.警告事件(Ⅰ级):非预期的死亡,或是非疾病自然进展过程中造成永久性功能丧失。2.不良事件(Ⅱ级):在疾病医疗过程中是因诊疗活动而非疾病本身造成的患者机体与功能的损害。

3.未造成后果事件(Ⅲ级):虽然发生的错误事实,但未给患者机体与功能造成任何损害,或有轻微后果,不需要任何处理完全可以康复。

4.隐患事件(Ⅳ级):由于及时发现错误,未形成事实。

(二)异常(不良)事件上报原则

1.严重不良事件(包括Ⅰ级、Ⅱ级)必须按要求报告。具体包括:给药错误、输血错误、管路滑脱、皮肤压疮、意外伤害事件(误吸/窒息、跌倒、坠床、走失、磕碰伤、针刺伤、自杀等),药物外渗及静脉炎等,化疗药物严重污染等事件。

2.一般不良事件(包括Ⅲ级、Ⅳ级)按照主动报告原则上报。

3.对属于“重大医疗过失行为和医疗事故报告”规范内的事件应按医院规定及时报告。

(三)异常(不良)事件报告管理规范

1.护理部对自愿报告异常事件的护理单元及个人,坚持非处罚性、主动报告的原则。建立激励机制,护理部对于主动上报护理异常事件的护理单元及个人予以表扬及奖励。

2.对异常(不良)事件瞒报、漏报的护理单元及个人按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分。3.异常(不良)事件上报流程:

(1)Ⅰ级(警告事件)、Ⅱ级(不良事件)

1)当事人立即口头/电话/书面/发OA邮件/发电子邮件/网络等多种途径上报护士长。2)护士长立即口头/电话/书面/发OA邮件/发电子邮件/网络等多种途径上报科主任、科护士长、护理部。

3)病区护士长对不良事件迅速进行调查,组织科内讨论,应用根本原因分析法(RCA)分析事件发生可能存在的原因,并制定持续改进措施或方案,进行效果追踪。

4)科室完整填写《护理不良事件报告单》,并交科护士长,科护士长要对科室意见或方案提出建设性意见,并在事件发生后72小时内报送护理部。必要时,科护士长、护理部参加科室讨论。护士长需将不良事件处理过程登记在《护士长工作手册》内。

5)护理部组织护理质量管理委员会下设的护理安全小组调查,对事件进行讨论,找出工作流程或质量管理体系中的问题,以便有针对性地制定防范措施。对发生的护理不良事件,提交处理意见;造成不良影响时,应做好有关善后工作。科护士长、护理部护理安全小组对整改效果进行追踪。

(2)Ⅲ级(未造成后果事件)、Ⅳ级(隐患事件)

1)当事人12小时内口头/电话/书面/发OA邮件/发电子邮件/网络等多种途径上报护士长,并将事件及时、据实登记在《临床护理异常事件资料收集登记簿》内。

2)护士长7日内组织科内讨论,分析事件原因和相关因素,制定整改措施,优化系统流程。

3)护理部不定期抽查《临床护理异常事件资料收集登记簿》,了解异常事件报告情况,科室讨论、整改情况。

4.护理不良事件报告制度 篇四

1.建立不良事件报告登记本和护理不良事件上报登记表,内容包括:皮肤压疮、患者跌倒、导管滑脱、意外伤害、用错药、打错针等护理事件。

2.一旦发生不良事件后,当事人应立即向护士长报告、护士长及当事人第一时间做好病人及家属的安抚工作,积极采取补救措施,以减少或消除由于不良事件造成的不良后果。

3.护士长及时组织人员对不良事件进行调查,针对具体情况,组织科室有关人员开展讨论,进行原因分析、总结经验教训、制定防范措施,并进行详细的记录。同时填写《护理不良事件上报登记表》,记录护理不良事件发生的具体时间、地点、过程、后果、处理及防范措施,上报科护士长和护理部。

4.科室在组织调查护理不良事件过程中,应当专人保管相关病案和资料,任何人不得涂改、伪造、隐藏、丢失,违者按情节轻重予以严肃处理。

5.医疗不良事件报告免责制度 篇五

医疗不良事件报告是发现医疗过错中存在的安全隐患、防范医疗事故、提高医疗质量、保障患者安全、促进医学发展和保护患者利益的重要措施。

一、医疗不良事件报告制度的目的

规范医疗不良事件的主动报告,增强风险防范意识,及时发现医疗不良事件和安全隐患,将获取的医疗安全信息进行分析,反馈并从医院管理体系及规章制度上有针对性的持续改进。

二、医疗不良事件报告制度的性质

1、是对国家强制性“重大医疗过失和医疗事故报告系统”的补充性质的医疗安全信息。

2、是独立的、保密的、自愿的、非处罚性的医疗不良事件信息报告系统。

3、是强制性医疗事故报告等信息系统收集不到的医疗安全信息及内容。

三、医疗不良事件报告制度的原则

建立医疗不良事件报告制度监测行业性、自愿性、保密性、非处罚性和交流性的特征。

1、行业性:仅限于医院内与患者安全有关的部门,如临

床、医技、护理、行政后勤等。

2、自愿性:医院各科室、部门和个人有自愿参与的权利,提高信息报告人的自愿行为,保证信息的可靠性。

3、保密性:该制度对报告人报告中涉及的其他人和部门的信息完全保密,专职受理部门和管理人员将严格保密上报信息。

4、非处罚性:本制度不具有处罚权,报告内容不作为对报告人或其他违章者处罚的依据,也不作为对涉及人员和部门的处罚依据,不涉及工作人员的晋升、评比、奖惩等。

6.静脉输液不良事件报告制度 篇六

1、在静脉输液护理活动中,严格遵守法律、法规、静脉输液护理规范执行。必须由医生下达医嘱后,按医嘱执行。

2、一般静脉输液不良事件,24—48

小时内上报、重大事件、情况紧急者应在处理的同时口头上报;静脉治疗专科护理小组定期跟踪护士主动报告静脉输液不良事件情况,协助护士长进行分析、总结、改进。

3、建立无惩罚的安全文化氛围,建立激励制度,对主动报告不良事件的病区及个人给予表扬加0.2分。

4、凡发生静脉输液不良事件的,由当班护士填写《护理不良事件报告表》上交静脉治疗专科护理小组,进行有效分析。

5、当天护理组长负责当天的静脉输液管理,将静脉输液不良事件报告纳入每天早交班程序,总结前一天有无发生静脉输液不良事件,有无遗漏填报.6、6静脉输液不良事件包括:信息传递错误事件、治疗错误事件、方法/技术错误事件、输血事件、设备器械使用事件、导管操作事件、知情同意事件、医护安全事件。

7、如引发医疗争议或纠纷,立即口头上报医务科、护理部、药剂科、医院感染科等相关部门。上述科室立即到场予以协调处理;

7.放射科不良事件报告制度 篇七

为持续条放射科的医疗安全质量,根据卫生部提出的首要安全和《医院评审标准和细则》的具体要求,结合放射科实际,制定放射科不良事件报告制度,要求科室人员遵照执行。

一、不良事件内容:

1、漏摄漏扫检查部位;

2、漏诊、误诊;

3、打错片或对错片;

4、摄片或扫描错患者;

5、未按时间出报告引起纠纷;

6、对患者及家属态度不佳,发生争吵;

7、危急患者未按危急值报告制度处理;

8、摄片扫描为废片、医生错开检查单而科室技师未注意

或不提示;

9、患者坠床或跌倒;

10、患者在候诊、检查过程中及离开放射科前突然发生病情变化及危及生命安全,放射科未及时抢救及护送到邻近临床科室抢救。

11、危急重病患者,临床科室无医护人员陪检,放射科技师发现未报告。

二、发生不良事件报告程序:

发生不良事件——报告科室主任或副主任——对不良事件进行评估及处置——视情节重要性决定是否上报医务科、分管院长(记录不良事件发生情况并妥善保管好记录资料,并组织科内讨论,将讨论情况书面报相关科室和分管院长)

三、处罚:

1、不良事件发生后,及时报告,最终未形成医患纠纷,应总结教训,不予处罚。

2、不良事件发生后,及时报告,最终形成医患纠纷,处理时,酌情处理。

3、不良事件发生后,未及时报告,虽然最终未形成医患纠纷,一旦发现,给予处罚。

4、不良事件发生后,未及时报告,最终形成医患纠纷,处理时,加重处罚。

四、整改:

1、不良事件发生后,组织科室人员分析,提出落实整改措施。

8.主动报告不良事件制度 篇八

属于药品类管理的体外诊断试剂的不良反应主要是指合格体外诊断试剂在正常用法用量下出现的与用药目的无关的或意外的有害反应。公司任何部门、任何人员接到关于本公司所经营体外诊断试剂不良反应的投诉或信息,应立即报告质量管理部。

严格执行国家药品不良反应实行逐级、定期报告制度,向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专业机构按季度汇总报告,后转报国家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专业机构。质量管理部应按照国家有关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制度的规定,发现不良反应情况,按规定上报有关部门,并做详细记录。

严重或罕见的药品不良反应须随时报告,必要时可以越级报告。对于严重或紧急的不良反应,应立即通知有关医疗单位或患者。并通知业务部追回已售出的药品,停发在库药品。

质量管理部应对收集到的不良反应信息加以整理、归档。根据《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和再评价管理办法(试行)》,属于医疗器械类管理体外诊断试剂不良事件,是指获准上市的质量合格的医疗器械在正常使用情况下发生的,导致或者可能导致人体伤害的各种有害事件。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是指对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的发现、报告、评价和控制的过程。

对本公司经营的医疗器械实施有效监测,对发现的可疑医疗器械不良事件应进行详细记录、按规定报告。

重点监测品种应报告所有可疑医疗器械不良事件,其他品种报告与医疗器械有关的死亡或严重伤害事件。

9.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报告制度 篇九

为了加强对医疗器械的监督管理,严格医疗器械的质量跟踪检测工作,保证医疗器械的安全、有效,特制订本制度:

一、基本概念

医疗器械不良事件:是指获准上市的质量合格的医疗器械在正常使用情况下发生的,导致或者可能导致人体伤害的各种有害事件。医疗器械不良事件主要包括医疗器械已知和未知作用引起的副作用、不良反应及过敏反应等。副作用:是治疗使用的医疗器械所产生的某些与防治目的无关的作用。

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指对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的发现、报告、评价和控制的过程。医疗器械与药品一样具有一定的风险性,特别是那些与人体长时间接触、长期使用、植入人体内的医疗器械,在其对疾病诊治的同时,不可避免地存在着相应风险。只有通过医疗器械上市后,在使用中发生的不良事件的监测和管理,最大限度地控制医疗器械潜在的风险,保证医疗器械安全有效的使用。

二、报告原则

(一)基本原则:造成患者、使用者或其他人员死亡、严重伤害的事件已经发生,并且可能与所用的医疗器械有关,需要按可疑医疗器械不良事件报告。

严重伤害包括三种情况: 1.危及生命

2.导致机体功能的永久性伤害或者机体结构的永久性损伤。3.必须采取医疗措施才能避免上诉永久性伤害或者损伤。

(二)濒临事件原则:有些事件当时并未造成人员伤害,但临床医务人员根据自己的临床经验认为再次发生同类事件时,会造成患者、使用者或其他人员死亡或严重伤害,则也需报告。

(三)可疑即报原则:在不清楚是否属于医疗器械不良事件时,按可疑医疗器械不良事件报告。报告事件可以是与使用医疗器械有关的事件,也可以是不能排除与医疗器械无关的事件。

三、报告时限及流程

(一)报告时限

群发不良事件:立即报告,科室报告员应在24小时内填报《可疑医疗器械不良事件报告表》,并送达院级监测员。院级监测员应立即进行调查处理,并汇报医院相关领导。

死亡事件:发现或者知悉之日起,科室报告员应1个工作日内应报告;院级监测员应立即进行调查处理,并汇报相关领导。

一般的或较重的不良事件:科室报告员3个工作日内应报告;院级监测员必要时可进行调查处理。

导致死亡及群发事件:院级监测院发现或者知悉之日起,除了及时上报医院相关领导外,应3个工作日内向当地食品药品监督局报告。

(二)报告流程

1、各临床科室设置医疗器械不良事件报告员,医院设置医疗不良事件管理小组,并设置院级监测员与广西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联系及《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系统》网络直报的账号。

2、各临床科室报告员收集本科室不良事件的信息,按报告原则完整、准确、详细填写《可疑医疗器械不良事件报告表》,按时限要求上报院级监测员。院级监测员进行网络直报。

3、院级监测员要每月定期与临床相关科室进行沟通,了解医疗器械使用情况,特别是要加强高风险产品、国家重点监测产品以及已发生不良事件产品的跟踪监测。

4、医务科及时对发生的不良事件进行分析,并将严重的医疗器械不良事件信息反馈给相关科室,避免类似事件再次发生。

四、加强宣传与培训

10.护理不良事件报告处理制度 篇十

不良事件是指与患者疾病的自然病程或潜在问题无关的、导致未预期的患者死亡或主要器官功能永久丧失的事件。广义的定义是在疾病医疗过程中因诊疗活动而非疾病本身造成的医疗异常事件(即非正常的过程和结局)。

1、在护理活动中必须严格遵守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遵守护理服务职业道德规范。

2、各护理单元有防范处理护理不良事件的预案。

3、建立有效的不良事件上报流程,实行非惩罚性护理不良事件报告制度,保证信息上报及时、有效及保密。

4、凡是在医院内发生的或在患者转运过程中发生的非疾病本身造成的异常医疗事件均属不良事件,需要主动上报,根据不良事件的严重程度,积极采取挽救或抢救措施,尽量减少或消除不良后果。

5、各护理单元应建立护理不良事件登记本,及时据实登记。

6、发生护理不良事件后,应立即口头(电话)报告值班医生、护理组长或高级责任护士,及时评估事件发生后的影响,积极采取挽救或抢救措施,将损害减至最低。必要时同时上报科主任、护士长,科主任、护士长接报后立即到场组织抢救,同时报主管部门、主管领导及主管院长。

7、发现人或当事人应在24小时内在医院不良事件管理信息系统填写《护理不良事件报告表》并提交。发生Ⅰ级和Ⅱ级不良事件须在事件发生后立即口头或电话报告护理部及护理风险防控管理小组,科室要在一周内完成不良事件讨论,根因分析,护理部及护理风险防控管理小组要参加科室的讨论及分析,协助找出工作流程或质量管理体系中的问题,以便有针对性地制定防范措施。造成不良影响时,应做好有关善后工作。Ⅲ级和Ⅳ不良事件由科室在一周内完成不良事件讨论。所有不良事件须在一周以内由相关科室完善报告信息后提交,提交时同时上传讨论记录,根本原因分析表及其他佐证资料。护理风险防控管理小组在上传资料三天内审核,填写处理意见后结束;科室护士长在事件发生二周后对事件整改进行反馈,护理风险防控管理小组在事件发生一月后对科室整改情况进行追踪,并在不良事件管理系统中记录反馈及追踪的意见。

8、发生护理不良事件的科室或个人,如不按规定报告,有意隐瞒,事后经领导或他人发现,须按情节严重给予处理。

9、发生护理不良事件后,有关的记录、标本、化验结果及相关药品、器械均应妥善保管,不得擅自涂改、销毁。

10、护士长应负责组织对本单元发生的不良事件进行调查,组织科内讨论,分析原因、后果,分析管理制度、工作流程及层级管理等方面存在的问题,确定事件的原因并提出改进意见或方案,1周内在不良事件管理系统内完善《护理不良事件报告表》,并提交,同时上传科室讨论记录,Ⅰ级和Ⅱ级不良事件还需上传根本原因分析表(RCA),必要时上传其他佐证资料。

11、护理事故的管理按《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参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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