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工商大学基层工会委员工作职责

2024-09-18

北京工商大学基层工会委员工作职责(精选15篇)

1.北京工商大学基层工会委员工作职责 篇一

中共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委员会基层组织工作条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我校党的基层组织建设,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和《陕西省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实施办法》,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我校基层党组织必须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教育方针,坚持教育必须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为人民服务,必须与生产劳动和社会实践相结合,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为建设世界一流农业大学提供有力的思想保证、政治保证和组织保证。

第三条 我校党委设立的院(系)级单位党组织是本单位的政治核心。在校党委的领导下,负责本单位党的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通过党政联席会议这一管理决策的基本形式,按照民主集中制的原则讨论决定本单位的重大事项和重要问题。对本单位贯彻执行上级和学校的各项决定、推进本单位各项事业-1

由党员大会选举产生。

党员不足7人的党支部,不设支部委员会,由党员大会选举支部书记1名,必要时可增选副书记1名。

党的支部委员会和不设支部委员会的支部书记、副书记,每届任期2年。需延期或提前进行换届选举的,应根据党组织隶属关系报上一级党组织批准,延长期限一般不超过1年。

第八条 院(系)级单位党组织均下设党支部,确因工作需要,经校党委批准,个别党的委员会也可以设立总支部。有正式党员3人以上的应及时成立党支部,正式党员不足3人的可成立联合党支部。人数较多的党支部可成立若干党小组。

教师党支部一般按院(系)内设的教学、科研机构设置,也可按实验室、课题组、项目组设置。机关、后勤等部门的党支部一般按部门设置。

大学生党支部一般按年级或专业设置。正式党员达到3人以上的班级应当按班级设置,条件成熟的也可以在学生社区、学生公寓、学生社团中设置党支部。

研究生党支部的设置一般按学科方向或班级设置,也可参照教师党支部和大学生党支部设置方式,条件成熟的可以设置研究生与教师共建党支部。

离退休职工党支部一般按便于离退休党员开展活动的原则设置。

据学生特点开展工作,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四)培养教育学生中的入党积极分子,按照标准和程序发展学生党员,不断壮大学生党员队伍。

(五)积极了解学生的思想状况,经常听取他们的意见和建议,并向有关部门反映。根据青年学生的特点,有针对性地做好思想政治教育工作。

(六)完成本单位上级党组织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四章 党员的教育、管理、服务和发展

第十二条 学校基层党组织应该构建多层次、多渠道的党员经常性学习教育体系。对党员进行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教育特别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的教育,党的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和党的基本知识教育,并教育党员努力掌握科学文化知识和专业技能,不断提高政治和业务素质。基层党组织每学期至少召开1次分析研究会,党支部每月至少召开1次研究分析会。同时,注重采取多种形式,开展生动活泼、主题鲜明的党员教育活动。

第十三条 健全党内生活制度,严格党的组织生活,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建立党员党性定期分析制度,做好民主评议党员工作。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总结经验,表彰先进。

基层党组织要坚持每月组织1次中心组理论学习,每年召开1次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和组织1次领导干部民主测评。党

工作,建立健全入党积极分子培训教育三级网络,做好本单位党员、入党积极分子的经常性教育和培训工作。

第五章 干部和人才工作

第十八条 坚持党管干部,院(系)级单位党组织同本级行政领导一起,做好本单位干部教育、培训、选拔、考核和监督,以及学生辅导员、班主任的配备、管理工作。

对本单位行政领导班子的配备和领导干部的选拔,本单位党组织可以向学校党的委员会提出建议,并协助校党委组织部进行考察。

对科级干部的任免,本单位党组织与行政负责人在充分听取群众意见的基础上,通过党政联席会议研究提出人选,由校党委组织部根据干部管理权限讨论决定任免。

第十九条

坚持党管人才,院(系)级单位党组织同本级行政领导一起,共同做好人才工作。贯彻人才强校战略,加强教育引导,关心人才成长,不断提高各类人才的思想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大力营造激发创造活力的工作环境,形成人才辈出、人尽其才的良好氛围。

第六章 思想政治工作

第二十条

院(系)级单位党组织领导本单位的思想政治工作,积极发挥行政系统和工会、共青团、学生会等群众组织

以及广大教职工的作用,共同做好思想政治工作,牢牢把握本单位意识形态工作的主导权。

第二十一条 院(系)级单位党组织要按照建设学习型党组织的要求,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教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教育为重点,抓好本单位中心组理论学习,指导各党支部的理论学习,帮助广大师生员工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坚定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信念。

第二十二条 坚持育人为本、德育为先,把立德树人作为根本任务,加强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和师德师风建设工作,形成全员育人、全过程育人、全方位育人的良好氛围和工作机制。坚持理论联系实际,紧紧围绕学校和本单位的改革发展稳定和各个阶段的中心工作,把解决思想问题与解决实际问题结合起来,注重人文关怀和心理疏导,增强思想政治工作的针对性、实效性。

第二十三条 院(系)级单位党组织按照学校有关规定,做好党务工作和思想政治工作以及辅导员队伍的建设规划,建立一支以专职人员为骨干、专兼职干部相结合的党务工作和思想政治工作队伍。完善政策措施和激励机制,切实关心、爱护党务工作者和思想政治工作者,为他们成长成才创造条件。

第七章 统一战线和群众工作

第二十四条 院(系)级单位党组织要研究本单位工会、-910-

2.北京工商大学基层工会委员工作职责 篇二

一、基层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根据宪法和人民检察院组织法的规定,基层检察院主要是指县、市(区)一级的人民检察院。由此可见,基层检察院位于检察机关的最低层,是各项检察工作的最前线。基层检察院由于条件的限制,往往存在人员编制不足、人员素质不高、工作制度不健全、经费短缺等实际问题,这成为制约检察委员会正常运转的“瓶颈”。具体表现为:

一是检察委员会办事机构不健全。许多基层检察院的检察委员会没有设立专门的办事机构,没有为检察委员会配备专职人员。虽然有些基层检察院明确了检察委员会的兼职办事人员,但是由于是兼职,往往没有时间和精力专门从事检察委员会议案的审查工作,导致有些议案的审查把关严,或者造成会前准备不充分,影响到检察委员会议事质量和工作效率。

二是检察委员会委员的法律专业知识水平偏低。目前基层检察院的检察委员会组成通常与所任职务挂钩,由正、副检察长和中层干部组成。这种带有浓厚的行政色彩的检察委员会委员组成方式,与检察委员会的工作职责不相匹配。检察委员会讨论、研究的是检察业务中重大的案件和问题,需要较高的法学理论水平的较完备的法律知识,而实际上有些委员不具备这一条件,他们不能在检察委员会发表自己的意见,成为“聋子”、“哑巴”委员,影响了检察委员会的议事质量和议事效率。

三是检察委员会的议事范围不明确。按照《检察委员会组织条例》的规定,提交检察委员会讨论的案件应当是重大、疑难案件和重大问题。但目前在基层检察院有时出现两种不正常现象,一是有些应该提交的案件,办案人员为了某种目的故意避开检察委员会程序而自作主张;而有些不该提交的案件,办案人员害怕承担责任却提上检察委员会程序。二是混淆检察长办公会议、党组会议与检察委员会的议事范围,造成议事范围和程序的混乱,影响了检察委员会的议事质量和效率。

四是检察委员会的工作程序和制度不规范。由于缺乏专门的办事人员,检察委员会在议案的提交程序上很不规范,有的由提案人直接交给检察长,有的由提案人交给专职委员,提交方式没有统一规定;在议案的审查上,有的由检察长审查后决定是否开会讨论,有的由专职委员审查决定,还有的由办公室人员审查。在会议程序上也没有统一的规范,如何讨论、如何表决等也没有明确规定,影响了议事质量和效率。

五是检察委员会的决定缺乏必要的权威。由于基层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大多实行的是一事一议,没有形成例会制度,缺乏规范的保障和督促机制,也没有专门人员负责决定的跟踪督办,有时检察委员会的决定并不能很好地落实,导致检察委员会的决定缺乏权威性,也影响了检察委员会的工作质量和效率。

二、提高基层检察院检察委员会的工作质量和效率的几点建议

改进和加强检察委员会工作是最高人民检察院推出的六项改革举措之一。作为基层检察院,应该根据高检院《关于改进和加强检察委员会工作的通知》,设立专门机构或配备专负责检察委员会日常工作,同时,实行例会制,健全各项工作机制,改善检察委员会委员结构,充分利用专家咨询资源等,大大提高基层院检察委员会的议事水平和议事效率。具体来说,应当从以下几个方面加强工作力度。

一是要在机构和人员上提供保障。设置检察委员会办公室并配备专职人员,是提高检察委员会议事质量和效率的组织保证。从检察委员会改革及其发展方向来看,检察委员会的职能作用越来越重要,它是检察机关检察业务运行和发展的最高决策机构,因此,设置检察委员会常设办事机构负责日常工作就显得十分必要。我们认为,作为基层检察院,在办公室内设置检察委员会办公室较为切合实际。根据高检院的规定检察委员会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主要承担以下七项任务:(1)对提交讨论的事项和案件是否符合检察委员会会议要求提出初步审查意见。(2)对提交讨论的事项和案件提出参考性意见或者咨询性意见。(3)对提交讨论的有关检察工作规章制度提出审核意见。(4)承担检察委员会会议记录,编写会议纪要及归档工作。(5)对检察委员会讨论事项的总结和安全编纂工作。(6)完成检察长、检察委员会交办的其他事项。设置检察委员会办公室,对提交检察委员会讨论的重大疑难案件先行由专人作出程序性审查并提出意见,将有助于提高检察委员会的议事质量和议事效率。

二是要不断提高检察委员会委员的议事水平。要不断加强业务“充电”工作,以提高议事决策水平。检察委员会成员有个新老交替、新老搭配的调整过程,其成员也有个不断知识更新的要求。要提倡全面掌握检察业务,学习与检察业务相联系的各种专业知识,拓宽视野,夯实基础。笔者建议,必要时,请一些专家、学者来上一些法律、哲学、经济、外贸的等方面知识的课或专题报告,以扩大知识面,再结合检察工作实际,以产生“飞跃”。这样就能不断提高每个检察委员会成员的议事决策能力。

三是要明确检察委员会工作任务。基层院检察委员会的任务是讨论重大案件和其他重大问题。据调查了解,一些基层院的检察委员会议事范围不明确,重案件讨论,轻重大问题研究,致使检察委员会的职能弱化。作为基层院,检察委员会的工作应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议事规则》,结合本院职权范围制定“议事规则”,注意划清检察委员会与党组会、检察长办公会、院务会的议事范围。检察委员会的性质检察院的决策机构,因此检察委员会的工作范围就是讨论决定重大案件,讨论决定本院的其他重大问题,而不是一般性案件或者一般事务性问题。

3.北京工商大学基层工会委员工作职责 篇三

关键词:检委会;问题;改革路径

新修订的《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组织条例》的颁布实施,对检察委员会工作做出了重大的修改,多年的实践证明基层检察委员会在研究检察规律、总结检察经验和讨论决定重大案件中发挥着十分重要的作用。可是在检察委员会委员的选拔、检察委员会规范化运行等方面仍存在一些问题,如何采取措施,完善相关机制,要求我们深入研究认真加以解决。

一、实践中基层检察委员会存在的主要问题

(1)组成不符合规定。《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组织条例》第二条规定“各级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由本院检察长、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专职委员以及有关内设机构负责人组成。”按照规定,检委会应当由院领导、各主要业务部门负责人组成。但在实践中,个别基层院除了领导班子成员以外没有专职委员或业务部门负责人,这不利于检委会工作质量的提高。因检委会讨论的问题不只是案件,还有一些行政事务,所以办公室、纪检等部门领导有必要参加。

(2)程序不规范。检察委员会的议案提交程序和会议程序不规范。实践中检委会讨论案件往往是临时召集,很多案件在诉讼时限即将到期才提交讨论,未能发挥专职委员的“过滤器”作用委员们对于将要讨论的内容一无所知,由于会议时间有限,有的连规范的议案都来不及制作。高检院一直没有制定一套系统的检委会议事程序,各院自行操作,很难体现出检察委员会的专业特征,影响了检委会的议事质量和效率。

(3)检委会召开不够规范。对于检委会召开的程序、时间、作出决定人数等,《组织条例》和高检院《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议事和工作规则》(以下简称《规则》)都作出了具体规定,但基层院在两个方面问题比较突出,一是检委会召开的时间不规范。《组织条例》第四条规定:检察委员会会议一般每半个月举行一次;必要时可以临时召开会议。《规则》第九条规定:检察委员会实行例会制,定期开会。有特殊情况时,可以提前或者推迟召开。按照以上两条规定,各级检察院的检委会应当定期召开检委会,原则每半个月举行一次,但在有的基层院目前达不到半个月一次,既没有定期召开,也没有建立学习制度,而是有需要提交检委会研究决定的案件或事项时才临时决定召开,有的基层院甚至一年也没召开几次检委会,导致检委会形同虚设没有发挥任何决策作用。二是检委会召开事前准备不足。按照《规则》第十四条的规定,检察委员会会议议程确定后,检察委员会办事机构一般应当在会议举行三日以前,做好会议的组织工作。但基层院的检委会召开从确定日期到召开往往比较随意,有的甚至连一天时间都不到。

(4)职能被弱化。基层检察委员会是基础检察院的最高权力决策组织,讨论决定重大检察业务事项。检察委员会作为人民检察院的业务决策机构,根据法律规定,其职能除了讨论重大的或疑难的案件外,还包括贯彻本级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决议,总结检察工作经验、讨论决定与检察工作相关的事项等,而且总结检察工作经验,指导检察实践应是检察委员会的主要职能。司法实践中,多数检察院实质上把检察委员会的职能单一化,专职委员整日忙于复杂的案件审查工作,仅仅只是讨论案件,而涉及一些法律政策,以及需要由检委会名义作出决定的重大事项,往往挪到党组会上决定,检委会仅仅成了专门讨论具体案件的专设机构,混淆了检委会和检察长办公会议、党组会议的关系。造成专职委员的工作内容单一,检委会不能充分发挥其应有作用。

二、基层检察院检委会工作机制的改革路径

(1)确立检察委员会的性质和地位。设立检委会办公室,实行委员专兼职结合,是基层检察机关改革的一项重要内容。专职委员是检察长和检委会的参谋和助手,负责检委会的日常工作。检察委员会在检察院内部是属于重要的议事和决策机构,拥有最终决定权。因而专职委员具有法律地位的特殊性、权力来源的依附性、工作對象的专一性、工作性质的服务性以及业务意见的权威性等特征。检委会办公室作为检委会制度运转的协调中心,其作用发挥的好坏直接影响基层院检察委员会议事效率和议事质量。改进检委会办公室工作制度,完善其运行机制,发挥集体智慧,提高其工作效能,是确保检察委员会有序、高效、高质运转的基础。

(2)改革检委会委员的选任方式,实行任期制。改革现行的检委会委员选任制度,建议由人大及其常委会负责检委会人员的选任并实行任期制。目前,按照组织法的相关规定,人大及其常委会对检委会委员有任命权却没有选择权,所以应当统一选和任的标准,将选任权及监督权赋予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这样既符合宪法和组织法立法原则,也有利于发挥人大的监督作用,从而强化检察机关的外部监督,促进检务公开维护司法公正。

在人员选拔方面,通过公开选拔录取。可以参考现行的公务员晋升职务的相关程序规定,通过组织法律知识考试、开展竞争上岗、民主测评等方式,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原则,选拨业务精通、理论功底深厚、群众基础好的优秀检察官加入到检委会来,而不是注重资历和任职,局限于院领导和部门负责人。特别是专职委员的选拔应该制订较高的标准和条件,既要注重资历经验和任职年限,更要具备业务专长,真正体现专职委员的专业能力和理论水平。

在任职期限方面,废除终身制实行任期制。目前,检委会委员没有任期规定,除退休、离岗、调离等情况外,检委会委员人员很难变动,流动慢、更新慢的现状不利于检委会结构的更新。建议检委会委员任期与检察长任期相同(但不受两届的限制),做到能进能出,唯才是用。同时建立科学的考核制度,加强对检委会委员的动态监督检查。

(3)改革检委会议事制度。基层检察院检委会工作改革,应该从制度入手,建立检委会的各项议事制度,如例会制、会议记录制、列席制、案件讨论流程、程序性审查、实体性审查、决定执行督办制度等。转变重案件讨论轻重大问题研究的观念,将检委会主要讨论个案的作用转变为总结检察规律和编撰检察工作指导意见上来,重点放在解决案件定性方面或适用法律政策方面的疑难问题上,保证检委会集中精力解决重大事项和重大案件的决议。一是检委会办公室要对讨论的事项或案件提炼出焦点、疑点、难点,形成初步意见,报请检察长决定是否报检委会讨论,防止随意启动检委会程序。二是建立书面发言制度,采用书面发言,使委员们的发言具有相对的独立性,避免了人云亦云的现象,更能突出民主集中制,提高检委会的办事效率。三是保留检察长作为检委会主持人的组织者角色。借鉴国际法院的做法,除非其他人表决票数相同,否则检察长不参加发言及投票表决,以示程序公正,或者主持人最后进行发言及进行表决。

4.华中师范大学工会委员会文件 篇四

华师工字(2008)0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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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华中师范大学教育学院等部门工会委员会

换届改选的批复

各部门工会:

根据华师党字(2008)37号文件精神,我校教育学院等三十三个部门工会现已完成换届改选工作。经研究,同意各部门工会“关于部门工会换届改选结果的报告”的意见,批复如下:

教育学院部门工会

主席:周东明

委员:王键马英田友谊张汉桂卢良涛秦艳 政法学院部门工会

主席:刘元璋

副主席:余四川

委员:叶泽雄陈华洲丁 文宋伯秀李敬煊白莉莉张冠安 文学院部门工会

主席:张晋业

委员:朱斌吴跃红朱亦农李红红刘旭平陈静 历史文化学院部门工会

主席:孙泽学

委员:许刚秦玉琴王微德何蕾

心理学院部门工会

主席:郭方

委员:向远明帅玉红

经济学院部门工会

主席:高炳华

委员:王佑辉马新华吴艳王仁志

管理学院部门工会 主席:费军

委员:庄甲鹏杨炎轩李哲周风华陈雪玲 社会学院部门工会 主席:娄章胜 委员:黄启明李雪萍 城市与环境科学学院部门工会 主席:李星明

委员:李家成谢双玉李清生命科学学院部门工会 主席:吴法清

委员:宋智勇李中振秦前江外国语学院部门工会 主席:华先发 副主席:张国玲

委员:李国庆韩全会曹彬信息管理系部门工会 主席:王战平

委员:夏立新易明胡晓红数学与统计学学院部门工会 主席:李书刚

委员:汪斌杨海燕张在武计算机科学系部门工会 主席:肖诗松

委员:彭熙张翔王俊红物理科学与技术学院部门工会 主席:黄致新

委员:刘海涛唐一文叶仁泽化学学院部门工会 主席:刘长林

委员:陈存华白亦穷刘祖明信息技术系部门工会

杨毅 罗红艺谢谨李相军 熊瑛李健 王岚武晋郭建军旷红宇 李荣元万国庆叶德连李 兵 何秀玲 欧阳一寒周燕平

主席:黄勃

委员:宁国峰谭冬霞李文昊王艳凤 政治学研究院部门工会 主席:陈伟东 委员:王静胡宗山 音乐学院部门工会 主席:闫大卫 副主席:蒋惠琴

委员:熊少凯董和平美术学院部门工会 主席:尹继鸣

委员:王余陈曦体育学院部门工会 主席:张峡 副主席:叶志强

委员:黄山窦文强党政机关部门工会 主席:何小红 副主席:杨军梅伏生

委员:彭新辉张明生图书馆部门工会 主席:姚浪

委员:余海峰唐世军继续教育学院部门工会 主席:王应林

委员:宋卫东曹浪舟出版社部门工会 主席:程继松

委员:李宋强王兴平职业技术学院部门工会 主席:杨斌 副主席:孙志林

康瑞军田许生钱勇 郭武刚 刘艳明汪毅李恩荆 曾艳梅王汉华崔贞云王珏王莎王珂 杜芳方敏 吴小岸李蓉晏永霞张红斌

委员:闻惠汉黄俊伟占彩霞覃红俞莉 网络学院部门工会 主席:涂山青 委员:刘淳刘建煌 后勤集团部门工会 主席:王宗传 副主席:杨新国

委员:郑全军王宝洲陈玉梅校资产公司部门工会 主席:万春长

委员:陈惠民王秀华王代平校医院部门工会 主席:张振业

委员:郭彤彤刘跃辉薛莲附小部门工会 主席:徐明峡 委员:唐从以刘燕 一附中部门工会 主席:张炳峰 副主席:何耕田

委员:熊永华李克全廖义振现代技术教育中心部门工会 组长:方小惠

委员:陈诗群肖明李荃

董盛忠杨琳李炳文 陈素芳郝宏以 华玲蓝本 吴刚张发雄姚夏青 华中师范大学工会委员会 二○○八年五月二十日

(此页无正文)

主题词:部门工会换届批复 抄送:学校办公室

5.工会委员会组织委员职责 篇五

1、贯彻执行党的干部政策,做好工会干部的推选工作。

2、抓好工会的组织建设,建立健全基层工会组织。

3、做好工会的组织管理和会员发展工作,建立工会干部和会员档案,随时掌

握会员的变化情况,做好会员会籍管理工作。

4、定期组织培训工会干部和工会积极分子,抓好工会干部的自身建设,不断

提高工会干部素质。

5、做好会费的收缴工作,会同财务人员做好会费的合理使用和管理。

6、做好每年全院的模范标兵评比活动。

7、负责会员代表大会和职工代表大会的有关准备工作。

8、做好有关职工、会员、干部、积极分子数目、名册和工会组织的统计工作。

工会委员会宣传委员职责

1、组织会员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对全体会员进行爱国主义、社会主义、集体主义和民主法制教育。

2、调查分析职工思想动态,提出进行思想政治教育的建议和意见,并负责具体落实。

3、围绕我院各个时期的中心工作,开展合理化建议和献计献策活动,举办各种类型的讲座、报告及经验交流会。

4、做好对内对外的宣传报道。

5、有计划的编印学习材料,负责报刊杂志定阅的审查工作。

6、会同组织委员开展模范标兵的宣传工作,特别做好青年医师先进事迹的宣传报道。

7、做好职工活动中心的各项创建活动。

工会委员会女工委员职责

1、做好女职工的思想政治工作,经常对女职工进行自尊、自立、自信、自强的教育。

2、发动和组织女职工参加政治、文化、技术学习,提高她们的政治思想、文化技术水平,积极推动“半边天”的地位和作用。

3、发动女职工积极参与民主管理,注重了解和征求女职工的意见和要求,敢于同歧视、迫害女职工的行为作斗争。

4、发动和组织女职工积极参加劳动竞赛,注意发现和培养女职工中的先进典型,努力发挥女职工的积极作用。

5、教育女职工积极 响应计划生育号召,正确处理好恋爱、婚姻、家庭问题。

6.工会组织委员会委员职责 篇六

工会主席职责

1、贯彻、执行党的各项路线、方针、政策和《工会法》,在党总支和上级工会的领导下,主持工会日常工作,召开工会委员会议,安排好各时期的工作计划,做好工作总结。

2、做好职工的思想政治工作,协助党总支搞好队伍的职业道德建设,参与各级单位各种劳模先进推荐工作。

3、组织召开职代会工作,执行职代会的各项决议。积极组织职工参加单位的民主管理;参与单位的改革、发展方案和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等制度的制订及劳动争议的调处;参与政务公开工作。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

4、深入群众,开展调查研究,不断研究、解决新问题,掌握职工的愿望、要求,为单位制订政策提供可靠的群众依据。

5、抓好工会组织的自身建设,努力建设职工之家。管好用好工会经费和固定资产。

6、完成上级组织交给的各项工作任务。

工会委员职责

工会副主席职责

1、在主席领导下,协助主席工作,负责工会的日常工作,女职工工作、宣传教育、职工来信来访、职工代表大会、政务公开工作、社会主义劳动竞赛、劳动法律、法规、兼工会财务委员管理财务工作。

工会委员职责

组织委员职责

1、对委员会负责。审查、接受新会员,管理会员会籍,办理发放会员证和会员转退手续。对会员进行工会的基本理论知识教育。

2、抓好各工会小组的组织建设、小家建设,有计划的做好工会干部和积极分子的培训工作。及时记录工会的各项活动,做好工会档案管理工作。

3、筹备职代会的组织工作,做好会后的传达落实工作。

4、及时做好工会会费的收缴工作。

5、完成主席交办的其他工作。

工会委员职责

宣传委员职责

1、对委员会负责。宣传党的方针、政策,做好职工的思想政治工作,发动职工为大队的建设献计献策,总结推广好人好事的先进经验。

2、宣传新时期工会工作的性质、任务、地位和作用,增强工会组织的凝聚力。

3、搞好工会工作的报导工作,及时发布工会工作信息。

4、组织报告会、座谈会、经验交流会、征文等活动,协助各中队开展丰富多彩的工会活动。

5、完成主席交办的其他工作。

工会委员职责

文体委员职责

1、对委员会负责。围绕大队中心工作和工会的重点工作,组织开展职工业余文艺、体育等项活动,并勇于创新,精心组织,力求使活动新颖、内容丰富、内涵高雅,寓教于乐,促进大队和谐建设。

2、关心职工的业余文化生活,积极创造条件开展文体活动,组织好各种文体比赛,搞好文体活动的检查评比工作。

3、积极培养文体活动骨干,辅助各工会小组开展活动,最大限度的吸引干部职工参加活动。

4、完成主席交办的其他工作。

工会委员职责

女工委员职责

1、对委员会负责。围绕大队的中心工作和工会的重点工作,对女职工进行爱国主义、社会主义、集体主义教育,引导女职工树立自尊、自信、自主、自强的精神,努力提高女职工的政治思想和文化业务素质,负责在大队的各项工作中发挥主人翁作用。

2、协作并监督大队及有关部门贯彻有关女职工切身利益的政策和制度,组织女职工参加大队的各项活动和民主管理。

3、维护女职工的特殊利益和合法权益,保护女职工的身心健康。做好计划生育工作。

4、开展适合女职工特点的各项活动,做好女职工的评先推优工作及巾帼文明岗的创建工作。

5、组织三八节活动,适时召开女职工座谈会,及时反映女职工的心声。

6、完成主席交办的其他工作。

工会委员职责

福利委员职责

1、对委员会负责。深入调查研究,了解干部职工生活中的实际困难,努力为全体干部职工排优解难;

2、协助大队行政办,搞好职工福利品的购买和发放工作;

3、维护职工正当权益,参与干部职工权益调查处理等工作,积极为干部职工做实事。

4、负责医疗互助费的收缴、理赔、工伤审批、报销、职工住院报销理赔、慢性病申报工作。

5、完成主席交办的其他工作。

工会委员职责

财经委员职责

1、对委员会负责。贯彻执行《会计法》及各项财务政策、法规和制度。

2、建立健全工会财务规章制度、会计核算制度和财务管理制度。

3、编制工会经费预、决算,财务报表,管好工会财产。

4、督促行政执行拨缴工会经费政策;负责收取会费,及时上缴经费。

5、负责队员生日蛋糕的统计发放、困难职工统计慰问工作;

6、协助党总支做好老干部及统战工作;

7、完成主席交办的其他工作。

工会委员职责

经费审查委员职责

1、对委员会负责。带领经审委员会委员检查工会执行上级组织关于财政方面的方针、政策等落实情况。

2、监督工会各项财务工作规章制度的执行。

3、审查工会的预决算执行情况,定期向会员大会或代表大会通报工会经费审查情况。

4、审查工会经费收支情况,监督工会经费的使用情况。

工会组长职责

1、对委员会负责。做好本组发展新会员工作,按时收 缴工会会费。

2、协助大队工会委员会,组织本组干部、职工参加工会组织的各项活动。

3、组织本组干部、职工,积极参加大队的民主管理、政务公开工作。

4、组织本组干部、职工,积极开展有益于干部、职工身心健康的文体活动。

5、做好本组干部、职工的思想政治工作,维护本队和大队稳定、发展的大局。

现在分工已安排完,请大家会去后按照自己的分管工作,认真思考,各自拿出对分管工作的意见,(怎么搞,以书面的形式报上来我会根据大家的想法和要求尽量向行政领导申请支持,为大家提供便利的工作环境)。我们是大家选出来的工会工作者,应该尽自己的所能完成好全体会员寄予我们的希望,按照工会干部的职业道德标准努力做到:受职工之托;忠职工之事;解职工之难;暖职工之心。完成好党总支交给我们的工作任务,做好工会的各项工作不辜负全体会员对我们的期望。

各工会小组长回去后尽快以支部对接拿出2009年工作计划,尽快报大队工会委员会,今年我们的工会工作要从年头抓起,从如何开展工作,怎样建设职工之家,开展活动是否取到凝聚力、向心力,以各小组工会工作的开展情况为考核目标,考核各工会组织是否取到党联系群众的桥梁纽带作用?是否协助党组织完成做好职工的思想工作?是否为职工说话办事?是否… …。亚林你这里也要根据各中队上报的工会工作计划尽快整理出大队工会委员会的09年的工作计划报党总支、区总工会。有了工作计划,开展工会工作就有了目标和方向。总之,大家齐心协力,我想我们一定会做好工作的。谢谢大家。

7.北京工商大学基层工会委员工作职责 篇七

中国大学生体育协会高校体育发展战略研究工作委员会隶属于中国大学生体育协会,是根据我国大学生体育事业发展需要,由高校专家、学者自愿组成的,开展高校大学生体育竞赛、训练、课外体育活动以及大学生体育战略发展规划等方面为主要研究对象的理论研究、学术交流、政策咨询等工作的全国性学术团体,是非营利性社会组织。

中国大学生体育协会专职副主席王刚向当选首届委员会理事长的首都体育学院院长钟秉枢颁发了聘书。钟秉枢表示,当前高校体育面临既严峻又光明的前程,委员会的成立标志着在当前的新形势下大体协职责职能的拓展和转型。他说,我国目前面临的挑战是劳动人口减少、老龄化趋势走强以及青少年体质不断下降,三条曲线迭加,再加上人格教育的缺失,这些使我们的教育和高校体育都面临严峻挑战,正是在这种形势下,委员会应运而生。为了应对未来发展,在智库层面为国家和高校发展出谋划策。

首都体育学院的李相如教授说,高校智库的价值体现在对国家发展宏观形势的把握和预判,同时又为解决当前最重要、最具体的大事提供参考,把解决当前的问题和长远问题相结合,最终还是要通过我们的工作让更多人参与,共同推动高校体育的健康发展。

8.北京工商大学基层工会委员工作职责 篇八

一、指导思想

2014年本市义务教育阶段入学工作,要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入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意见》(国发[2012]48号),深化义务教育领域综合改革,大力促进教育公平,统筹城乡义务教育资源均衡配置,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努力提高义务教育质量和学校办学水平,着力完善义务教育入学规则,积极推行学区制和九年一贯对招生,保持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确保本市义务教育阶段入学各项工作有效推进。

二、工作原则

(一)坚持政府统筹,将义务教育阶段入学工作作为政府行为予以保障。

(二)坚持区县为主,组织实施本区县义务教育阶段入学工作。

(三)坚持免试、就近,确保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

(四)坚持程序规范,把义务教育阶段入学工作作为规范办学的重要环节,做到公平、公正、公开。

二、入学条件及工作要求

(一)坚持免试就近入学。凡年满6周岁(2008年8月31日以前出生)的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均须按区县教委划定的学校服务片参加学龄人口信息采集,免试就近入学。

完成小学教育的学生,应当进入初中继续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各区县教委要在市教委统筹指导下,根据适龄学生人数、学校分布、所在学区、学校规模、交通状况等因素,进行单校划片或多校划片。单校划片学校采用对口直升方式招生,即一所初中对口接收片区内所有小学毕业生入学:多校划片学校,先征求入学志愿,对报名人数少于招生人数的初中,学生直接入学;对报名人数超过招生人数的初中,以随机派位的方式确定学生。随机派位工作由区县教委统一组织,邀请相关单位和家长代表参与。

全市使用统一的小学和初中入学服务系统,将每一个学生入学途径和方式全程记录,教育行政部门依据权限进行查询和监控。各区县要公布学校的服务片区。

(二)做好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少年入学工作。持有区县教委开具的《台胞子女就读批准书》、全国博士后管理部门开具的《博士后研究人员子女介绍信》及其父(或母)的《进站函》、部队师(旅)级政治部开具的随军家属证明及现役军人证件、区县侨务部门开具的《华侨子女来京接受义务教育证明信》等证明的适龄儿童少年按本市户籍对待。

非本市户籍的适龄儿童少年,因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本市工作或居住,需要在本市接受义务教育的,由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持本人在京务工就业证明、在京实际住所居住证明、全家户口簿、在京暂住证、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或乡镇人民政府出具的在当地没有监护条件的证明等相关材料,到居住地所在街道办事处或乡镇人民政府审核,通过审核后参加学龄人口信息采集,并到居住地所在区县教委确定的学校联系就读;学校接收有困难的,可申请居住地所在区县教委协调解决。各区县按照北京市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证明证件材料审核指导要求,结合实际制定实施细则。各区县应建立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证明证件材料联网审核机制。

(三)进一步规范特长生入学工作。除市教委批准的可招收体育、艺术和科技特长生的学校原则上面向本区县招收特长生以外,其他学校一律不得以特长生的名义招收学生。招生学校要向社会公布特长生招生计划。

(四)凡属区县以上人民政府人才引进计划的海外归国人员、各类引进人才的子女人学,按相关规定,由区县教委协调解决。

对持有烈士子女、台籍学生、华侨子女、现役军人子女、全国劳动模范子女身份证明的学生,按相关规定,在同等条件下给予照顾。

民办学校、寄宿学校等其他人学由区县教委根据市教委有关文件精神制定具体人学方案。

(五)实行计划管理。2014年起义务教育阶段入学实行计划管理。各区县要加强人学需求前瞻预测,按照学龄人口数量、小学毕业生数量和中小学校办学规模等制定小学、初中招生计划并报市教委备案。各学校未经批准不得擅自调整招生计划。

(六)加强学籍管理。北京市中小学管理信息系统将依据小学和初中入学服务系统建立新生学籍。

(七)杜绝违规操作。各区县教委严格执行市教委统一规定的时间表和入学工作程序;坚决治理乱收费;坚决禁止公办学校单独或与社会培训机构联合或委托举办各类以选拔生源为目的的培训班;坚决禁止学校私自招生;坚决禁止在义务教育阶段入学工作中组织任何形式的考试、测试和面试选拔学生,严禁将各种竞赛成绩、奖励证书作为人学依据;坚决禁止初中校违规在小学非毕业年级提前招生。认真接受群众监督,认真对待群众来信来访,依法严肃处理违规违纪事件。对违规违纪事件在依法处理前要及时通报。

各区县教委要加强对本区县义务教育学校入学工作的指导、监督和检查,会同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组织和督促适龄儿童少年在新学年开学时人校就读,防止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辍学。

市教委和市政府教育督导室将继续对义务教育阶段入学工作开展重点督导检查。

(八)各区县教委要依据本意见精神制定本区县义务教育阶段入学工作实施细则,报区县政府批准后向社会公布实施。及时公布当年义务教育学校(含民办)学校性质、办学规模、经费来源、招生计划及接收学生的结果等信息。做好入学工作宣传,加大对区域内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和学校质量提升、特色建设等方面的宣传力度。

9.北京工商大学基层工会委员工作职责 篇九

工会主席的职责

1.负责召集工会委员会会议,主持工会日常工作。2.在同级党组织和和上级工会的领导下,认真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国家法律、法规、条例以及工会工作有关规定,全面负责工会工作,组织委员会一班人完成工会工作任务。

3.坚持民主集中制,凡是涉及到工会的目标管理和日常工作中的重大问题,都应及时召开委员会民主讨论,做出决定。

4.参加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会议,反映职工的意愿和要求,提出工会的意见。

5.代表和组织职工参与机关和单位内部事务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

6.向同级党组织和上级工会报告重要信息。7.负责管理工会资产和经费。组织委员的职责

主要负责审查、接受新会员,管理会员会籍,办理发放会员证和会员转退手续。对会员进行工会的基本理论知识教育。抓好各工会小组的组织建设、制度建设,有计划的做好工会干部和积极分子的培训工作。及时记录工会的各项活动,做好工会档案管理工作。筹备职工大会、职代会的组织工作,做好会后的传达落实工作。完成主席交办的其他工作。

宣传委员的职责

主要负责宣传党的方针、政策,做好职工的思想政治工作,发动职工为单位的建设献计献策,总结推广好人好事的先进经验。宣传新时期工会工作的性质、任务、地位和作用,增强工会组织的凝聚力。搞好工会工作的报导工作,及时发布工会工作信息。组织报告会、座谈会、经验交流会、征文等活动,完成主席交办的其他工作。

文体委员的职责

主要负责围绕中心工作和工会的重点工作,组织开展职工业余文艺、体育等活动。关心职工的业余文化生活,积极创造条件开展文体活动,组织好各种文体比赛。积极培养文体活动骨干,辅助各工会小组开展活动,最大限度的吸引干部职工参加活动。完成主席交办的其他工作。

经审委员(生活财务委员)的职责

10.谈高职院校大学生基层党建工作 篇十

一、高职院校学生党建工作的现状与问题

高职生与本专科生相比,有着鲜明的特点和不同,主要表现在高职生的专业以技能学习为主,但整体素质明显偏低;其次,高职生的在校时间较短,但学习任务重(学制年限为三年,但普遍情况是高职院校为了学生的就业,两年半就让学生进入就业程序),这都给高职院校开展党建工作带来了困难与挑战。

1.学生入党动机多元化,功利思想突出。大学生作为一个特殊的社会群体,一方面,他们关心国家大事,关心政治,具有强烈的历史使命感、民主意识和主人翁意识,在政治上迫切要求进步;另一方面他们的政治心理还不成熟,对市场经济条件下出现的一些价值观念缺乏正确判断,甚至全方位吸收。他们在入党动机上表现为功利性、现实性及多样性和复杂性。以我院为例,学生提交入党申请书积极性较高,占学生总数80%以上。这说明多数学生政治上要求进步,入党愿望强烈,但调查发现,学生的入党动机多元化,一些学生入党动机是寻求政治上的“归属感”,认为“党员是一种身份的标志”;部分同学入党动机比较务实,带有一定的功利性,认为可以增加自己评奖评优的机会,有利于就业等;还有少数学生甚至把入党当作自己人生道路上的铺路石,为自己以后获得政治地位作铺垫。

2.党建工作专职人员相对不足,工作者理论素养还有待提高。组织发展工作必须严格按程序办事,一个大学生从递交入党申请书开始到成为预备党员,有许多培养考察工作要做。我院专职学生党务干部数量偏少,目前各系只有党总支两名教师,还承担了大量的学生管理和思想政治工作,党支部书记大多由专职教师或辅导员兼任,日常工作任务繁重,能投入学生党建工作的精力十分有限。高职院校在党建方面,党务工作者普遍理论素养较低,工作中存在经验主义、事务主义的倾向。在学生思想日益多元化的今天,党务工作人员也面临着新的机遇和挑战,必须保持与时俱进,否则将难以适应目前形势的需要。

3.学生在校时间较短,而党员发展考核时间相对较长是高职院校党建的一个主要矛盾。高职院校学制三年,同时由于学生有比较长的顶岗实习实训时间,实际在校时间一般只有两年半左右。根据《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要求,一名学生从向党组织提出申请到吸收为预备党员的时间不应该少于两年。新生入校后,一般要经过半年左右的适应期,递交入党申请后,至少要经过一年以上的考察期。这样一来,大批入党积极分子因为考察时间不够在毕业前无法成为预备党员,有的成为预备党员也很难在毕业离校前完成转正,在校学生党员尤其是正式党员始终就比较少,校内始终无法形成上规模的学生党员群体,要做到在学生中成立党支部比较困难,而要依靠学生党员来培养学生入党积极分子就更加困难,极大地限制了学生党建工作的推进。

4.学生党组织活动形式单一,缺乏针对性。学生党支部活动内容单调,组织生活会多以学习文件为主,还停留在传统的读文件、读报纸上,要求简单、形式呆板,缺乏吸引力、渗透力,无法满足学生党员的要求。活动没有重视帮助学生解决自身的困惑和实际困难的成效,同时,党建工作也没与社会问题和学生自身问题相结合,党支部活动只是流于表面形式,没能起到本质的、多角度培养学生的效果。

二、加强高职学生党建工作的思路

以上存在的种种问题,如果处理不好的话,就有可能导致高职院校的党建工作成效无法提升。笔者认为应该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针对青年学生思想活跃、独立性强等特点,以全新的理念把握自身特点与规律,不断创新,使党建工作更加规范化、科学化,真正做到围绕中心抓党建,抓好党建促发展。

1.普及党的知识教育,坚定理想信念,端正入党动机。针对学生入党动机上存在的问题,要切实加强青年大学生对党的基础知识的了解,加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等重大战略思想教育,并通过学习不断克服和纠正思想上存在的各种模糊认识,坚定共产主义理想信念,提高理论水平。要加强入党积极分子的早期教育与培养,做到“早发动,早发现,早育苗”。通过开展有针对性的实践活动,激发学生的政治热情和向党组织靠拢的愿望,不断提高学生对党的认识。应重点考察学生的日常行为表现:在班集体中能否处理好个人与集体的关系;能否把学习摆在重要的位置;能否注重用正确的思想理论要求自己;能否舍得牺牲个人利益等,端正学生的入党动机。

2.充实和强化学生党建和思想政治工作队伍。随着学生数量的迅速增加,学生党建和思想政治工作队伍力量相对不足,学校必须加强学生党员教育与管理的队伍建设,确保党员教育队伍必须具备“政治强、业务精、作风正”。通过民主评议,批评与自我批评的形式,加强大学生基层党建工作人员的党性修养,强化大学生党建工作者的奉献精神,培养他们高尚的职业道德以及廉洁自律,严谨的工作作风;要鼓励专业教师或党支部书记兼任政治辅导员,同时充分发挥两课教师的作用,鼓励他们积极参加大学生基层党支部的工作;定期进行党课教育,开展理论学习,提高大学生基层党建工作者的理论素养,建立学习型的党建工作团队,提高基层党建人员的学习能力,要坚持在干中学,在学中干,掌握新知识、新理论,获得新能力。

3.调整党建工作节奏,加速学生党员的培养和发展。鉴于高职院校学制短、学生流动快的现状,为加强学生党建工作,必须及早发现学生中的积极分子,要变被动为主动,要抓好“五早”,即苗子上早发现,思想上早熏陶,理论上早灌输,政治上早引导,培养上早着手。从新生入学教育开始,就把党、团的基本知识教育贯穿于新生入学教育的过程中,然后通过各种渠道,促进积极分子实现自我教育,自我提高,让早入党的高年级学生协助做好党员发展工作,做低年级积极分子和發展对象的联系培养人,经受锻炼,发挥作用。加大党建工作力度,做到“一年级早发现早教育早确定早争取;二年级强化培养考察重点发展;三年级转正,巩固提高适当发展”。努力争取大三学生班级建立支部,形成“一年级有党员,二年级有党小组,三年级有党支部”的学生党建工作新局面。

4.注重实践,不断改进和丰富党组织活动学习与教育形式。基层党组织要积极开展社会实践活动,让大学生党员在实践中接受教育,增强大学生党员的责任感,激发大学生党员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例如让每个大学生党员负责七八个同学的思想政治教育,做好联系,开导和帮扶工作。通过开展一系列的党建主题实践活动,使他们将对党的感性认识升华为自觉行动。例如组织学生参观革命圣地,亲身感受革命先辈的精神实质;利用寒暑假时间进行社会调查,体察社会实情;组成志愿团队,体验三下乡活动;举办各种主题展览、比赛等,激发他们的政治热情以及自豪感、荣誉感,并正确引导使其变为一种以实际行动向党组织靠拢的自觉行动。

5.创新思路,拓展学生党建工作空间。党建工作要主动适应新形势变化,树立用科技手段增强党建工作的生命力,充分利用网络的有利因素,使其成为学生党建工作新的载体。利用党建网站,开辟党员风采、支部论坛、在线交流等板块,及时互通信息,了解学生的思想动态,传达党组织的声音,对于一些在外实习的学生预备党员、入党积极分子,通过网上递交思想汇报、转正申请等。这不仅是工作载体和手段上的创新,也有利于推进学生党建工作的深入开展,拓展学生党建工作的空间,提高党建工作的针对性,促进党建工作的有效渗透。

高职院校肩负着为国家现代化建设培养面向生产、建设、服务和管理第一线需要的高素质技能型人才的重任,学生党建工作是高职院校育人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必须随着形势的发展,不断地更新观念、创新党建教育模式和教学形式,也只有积极地探索党建工作的新思路、新方法、新举措,才能为建设和谐社会培养更多的优秀人才。

参考文献

[1]张信容.加强高职院校学生党建工作的措施[J].郑州航空工业管理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2010(10).

[2]阮书云.基于高职大学生全面发展需要的党建工作创新[J].当代文化与教育研究,2010(9).

11.浅谈加强基层院检察委员会建设 篇十一

一, 检务公开, 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原则

在公开程度上, 检察委员会逐步由相对封闭状态, 探索转变为多方位、多视角的立体开放状态。程序公开是公正的重要保证, 当前检委会的工作基本处于封闭状态。因此, 检委会工作也应纳入检务公开的范畴。民主集中制是人民检察院的根本组织原则, 基层检察院检察委员会要坚持和健全民主集中制, 充分发挥检察委员会成员的积极性、创造性, 集中集体智慧, 保证检察工作中重大问题、重大案件决策的正确和有效实施。基层检察委员会要严格按照法律规定议事和决策。检察委员会会议必须有检察委员会全体组成人员过半数出席, 方能召开。检察委员会讨论决定问题, 必须坚持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 在全体组成人员过半数同意后, 才能作出决定。如果对重要问题争议较大, 检察长应建议不付表决, 进一步调查研究后, 下次再议。检察长要切实履行法律规定的职责, 主持开好检察委员会会议。在讨论时, 要发扬民主,

集思广益, 保证各位检察委员会委员充分发表具体、明确的意见。对讨论事项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决定。如果检察长在重大问题上不同意多数人意见, 可以报送上一级人民检察院决定;同时抄报同级人大常委会。

二, 规范职能, 健全检察委员会工作机制和制度

为充分发挥检察委员会的职能作用, 明确提请检察委员会讨论案件的范围, 规定提请检察委员会讨论的案件请示、报告等规范性文件的制作要求。基层人民检察院要根据法律规定和最高人民检察院的有关规定, 进一步规范检察委员会讨论决定重大案件和其他重大问题的范围并严格执行。检察委员会要加强对检察工作中贯彻执行国家法律方面的重大事项讨论, 注意总结检察工作经验, 及时研究新情况, 解决新问题。基层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要坚持检察长主持检察委员会会议的工作制度, 检察长因事不能主持检察委员会会议时, 应该依程序委托一名副检察长主持, 会后将讨论的情况和拟决定的事项, 及时向检察长报告。为及时处理检察工作中重大问题, 在法定期限内讨论决定有关重大案件, 检察委员会可实行例会制度。

三, 优化组成, 改善检察委员会结构

在组成格局上, 逐步由院、科 (局、室) 领导层次的组成格局, 探索转变为院、科 (局、室) 领导和非领导职务的检察官二个层次的组成格局。检委会委员除了应具有比一般检察官更为高尚的职业道德外, 关键是要有丰富的法律专业知识和现代科技、文化知识;有丰富的实践经验和成功办理各类案件的经历;有敏锐的逻辑思维和判断能力。应根据《人民检察院组织法》、《检察官法》等有关规定, 结合干部人事管理制度改革, 在不断调整检委会委员组成结构的同时, 依法提请权力机关按照一定比例, 批准任命一些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有较高群众威信、年富力强的非领导职务的检察员为检委会委员, 使他们作为一般干警的代表参与检委会工作, 并承担两项职责:一是上情下达, 及时向广大干警传达检委会的工作决策和执法情况;二是下情上达, 随时向检委会反馈干警对检委会及委员的意见、建议和要求。检察委员会委员应当努力提高自身素养, 注意学习和掌握法律以及与检察工作相关的经济、科技知识, 提高议事能力和水平。为改善检察委员会的结构, 可以选拔一些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法律政策水平高, 业务熟悉、经验丰富, 议事能力强的资深检察官和优秀检察官担任专职委员。检察委员会专职委员在接到提请讨论的案件后, 应认真审查, 提供有关的法律、法规、司法解释等, 并提出个人意见。

四, 执行流程, 加强和提高检察委员会效能

12.工会委员职责 篇十二

第一章

工会主席职责

第一条 主持工会委员会日常工作,负责制定全面的工作计划和检查、验收、落实、总结和汇报工作。

第二条 从公司全局出发,以民主管理为重点,全面安排和带动工会其他各方面工作。

第三条 主持召开会员代表大会或会员大会、工会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和办公会。

第四条 深入实际、调查研究、总结经验、加强指导。

第五条 倾听和反映群众的意见和要求,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

第六条 抓好工会的自身建设,关心支持和培训工会干部和积极分子,调动他们的工作积极性。充分发挥工会委员的作用,努力把工会建设成“职工之家”。

第七条 负责公司工会财务开支的审批;

第八条 完成本公司党委和上级工会交办的其它各项工作任务。

第二章

工会副主席职责

第九条 协助主席做好工会日常事务管理。

第十条 负责落实督办各项工会活动: 组织工会会员开展技能培训、创优争先竞赛、文娱体育竞赛、争创文明职工、工会活动积极分子和文明家庭等活动。

第十一条 负责组织工会全体会员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有关文件,不断提高政策理论水平和业务工作能力,充分发挥工会作为党委联系职工的桥梁纽带作用。

第十二条 负责公司工会宣传报导工作,了解职工的学习、工作、生活情况,积极向工会主席和公司党政领导反映情况,提出意见或建议。

第十三条 协助组织制定工会的工作计划、组织落实工会各项工作、召开工会委员会会议、解决工会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时总结、交流工作经验,推动工会工作。

第十四条 协助做好公司 “女工委”和“离退休”老龄职工的管理工作,及时做好慰问、探视、吊唁等工作。

第十五条 协助组织召开会员代表大会和职工代表大会,具体负责检查大会决议、提案执行和落实情况,并做好职工代表大会闭会期间的日常工作。

第十六条 完成公司党委、上级工会交办的其它工作。第三章

工会组织委员工作职责

第十七条 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工会干部政策。负责工会组织机构的健全、建设,掌握各分会委员会的换改选及分会干部的调配情况。

第十八条 做好评选、表彰工会积极分子和先进分会、工会小组工作,总结交流工会工作经验。

第十九条 抓好工会的组织建设和思想建设。指导分会开展工作,提出工会干部和积极分子的培训计划,并协助主席组织实施。

第二十条 负责分会组织的建家工作,按照建设“职工之家”的标准进行验收、复验、升级等工作。

第二十一条 做好分会会员的发展工作和会藉管理工作。及时办理好新会员入会、关系接转、保留会藉、自动退会和开除会藉手续,按标准及时收缴会费。

第二十二条 协助主席做好召开职工代表大会和会员大会以及分会换届选举的组织准备工作。

第四章

工会宣传委员工作职责

第二十三条 配合公司宣传部门、组织职工积极参加政治时事学习和有关活动,进行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及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教育,进行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教育。

第二十四条 及时了解并反映职工对国际、国内、本企业重大事件的思想动态。

第二十五条 深入基层调查研究,了解分析职工的思想动态,针对职工的思想实际,及时向党委汇报,同时,提出相应的意见和建议。

第二十六条 利用工会活动日组织职工学习工会基础知识、《工会法》和《中国工会章程》,向会员进行工会性质、任务及会员权利和义务的教育,同时进行普法知识的教育。

第二十七条 协助党委做好先进集体、先进个人事迹的总结表彰工作,通过网络、专栏和简报等形式对典型人和事进行广泛的宣传。

第二十八条 有计划组织职工特别是青年职工参观学习活动,通过参观和社会实践对职工进行形势教育和革命传统教育。

第五章

工会文体委员工作职责

第二十九条 组织职工开展群众性的文艺、体育活动,丰富职工的业余文化生活。

第三十条 组织建立各类协会,适时组织开展文艺、体育活动,并在活动中逐步实现规范化管理。第三十一条 组织公司文体积极分子参加文体比赛和文艺汇演;积极参加上级工会举办的各种文体比赛。

第三十二条 筹备和组织职工的节日联欢活动。

第三十三条 管好用好购置或借用的文艺、体育器材。

第六章

工会女工委员工作职责

第三十四条 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有关女职工工作的方针、政策,努力提高女职工的思想道德和文化、业务素质。针对女职工的特点进行自尊、自爱、自强、自立的思想政治教育,启发她们树立远大理想和坚强的事业心。做好女职工中先进典型的宣传工作。

第三十五条 维护女职工和儿童的合法权益,同侵犯女职工合法权益和歧视、虐待、迫害、摧残女职工的行为作坚决的斗争。

第三十六条 加强女职工的劳动保护工作和女职工健康检查的组织工作。第三十七条 及时了解女职工在工作、学习、生活中的困难,热心为女职工排忧解难。

第三十八条 协助公司工会搞好“三八”节的纪念活动。

第七章

工会生活福利委员工作职责

第三十九条 关心职工生活,及时反映职工在生活福利方面的困难、意见和要求,并研究解决办法或提出建议,提请或督促有关部门在政策和条件许可的范围内积极解决;对于公司因条件所限难以解决的问题,要向群众做好解释工作。

第四十条 凡经职代会(主席团)讨论通过的关于职工各项福利工作,负责督促有关部门落实或限期执行。

第四十一条 配合职工生活福利委员会做好职工困难补助的调查落实工作,协助工会主席做好特困、重病职工走访工作,协助有关部门解决好他们的困难。

第四十二条 教育职工勤俭持家、艰苦奋斗,正确处理好国家、集体和个人三者利益的关系。

第八章

第四十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XXX公司。

13.工会委员会工作职责 篇十三

1、根据《工会法》赋予工会的维护、参与、建设、教育四项社会职能,按照《中国工会章程》的规定,独立自主地开展工会活动。

2、自觉接受党的领导,积极争取行政支持,紧紧围绕单位中心工作,发挥作用。

3、依照法律规定,切实履行好职代会工作机构的职责,通过职代会、校务公开和其他形式,参加单位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

4、参与协调劳动关系和调解劳动关系争议,协商解决涉及教职工切身利益问题,监督有关法律法规的贯彻执行;协助和督促学校做好劳动保险,劳动保护工作。

5、组织和动员教职工积极开展“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的职业道德建设,开展“树、创、献”和教育创新、合理化建议等活动,总结推广先进经验,宣传表彰先进典型。

6、对教职工进行思想政治教育,不断提高教职工政治思想和道德素质、业务技能、管理能力。

7、开展建设教职工之家和职工小家活动,组织教职工积极开展有利于身心健康、喜闻见乐和内容丰富多彩的文体娱乐活动。

8、认真收好、管好、用好工会经费,做到工会财产的保值增值。

14.北京工商大学基层工会委员工作职责 篇十四

市食药监管局副局长卢爱丽肯定了医疗器械评审专家一年来的工作成绩。她指出,专家委员会在医疗器械监管和推进行业发展方面做出了突出贡献,走在了全国前列,得到了业内高度赞誉。她同时提出,新版监管条例的出台对行业影响非常大,企业空前关注改革进程,目前,医疗器械行业已经到了一个高速发展的阶段,企业开始大量研发新产品,这都需要专家给予大力支持,所以希望各位专家学习新法规,继续指导企业合法合规做出更多好产品,支持行业发展。在新法规的研发、生产、检验、执行过程中可能会出现很多问题,希望与会专家能够及时反馈给市局,以便监管机构及时调整政策,避免给企业造成损失。

市食药监管局医疗器械注册和监管处处长任达志就2014年北京市医疗器械监管工作作了总结和回顾,介绍了全国和北京市医疗器械生产企业产品注册情况。

2014年医疗器械评审专家委员会在合理调整组织结构和创新科学管理模式方面做出了有益的尝试,在促进北京市医疗器械技术创新和产业发展、课题研究、支持监管、打造专家品牌方面做出了突出成绩。北京市医疗器械技术审评中心主任薛玲指出,2015年是《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及相关配套规章全面实施的重要一年,也是全面推进首都医疗器械监管的现代化的重要一年,作为首都医疗器械行业的专家,一是要全面支持我市建立医疗器械监管法规体系工作 ;二是要进一步提升产品评审工作质量,服务产业创新,保障首都医疗器械注册工作的领先地位 ;三是要服务我市医疗器械行业的健康快速发展,做好监管的技术支撑 ;四是要发挥专家优势,支持市局深化社会共治体系建设 ;五是要全面做好北京市食品药品安全专家委员会的工作,进一步提升医疗器械评审专家的影响力。

市食药监管局领导为大外科器械专业组、医用材料专业组两个优秀专业组颁发获奖证书,同时为秦晓光等5名专家颁发“特别奉献奖”,为樊东升等14名专家颁发“最佳贡献奖”。

北京理工大学生命学院院长、医用材料专业组组长邓玉林代表优秀专业组发言。他介绍了医用材料专业组过去一年的工作特点、成果及体会。今年,专业组将围绕如何应对新版监管条例的实施、现有医疗器械管理模式如何适应国家行政管理新规等方面开展工作,突出专业特色,把握行业趋势,提高审评能力,服务企业发展。

15.北京工商大学基层工会委员工作职责 篇十五

关键词:检察委员会;规范化;议事议案

近年来,笔者所在的土右旗人民检察院结合自身实际,以规范检察委员会工作方式方法,深化检察委员会工作机制为出发点,在改革创新方面取得了初步成效,但也仍存在很多制约检察委员会良性运作的因素。

一、基层检察院检察委员会的运行状况

1.检察委员会机构健全

根据《人民检察院组织法》和《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组织条例》规定,土右旗检察院设立检察委员会办公室,由专人负责,主要履行三项职能。一是审查过滤、审查把关职能,对提交检察委员会讨论的案件和事项进行会前审查和过滤,看是否符合要求,同时对于讨论的案件或事项围绕认定事实是否清楚、适用法律是否正确、提请理由或证据是否充分等方面进行实体审查,及时提出意见,发挥把关作用。三是参谋咨询、沟通协调职能,对于讨论的案件或事项提出法律意见,同时在会前审查中,检察委员会办事机构与议题提请部门的意见出现分歧时,主动与提请部门和分管检察长沟通,互相交换意见。三是督察辅助、会务安排职能,对检察委员会决定的事项进行督办,并承担检察委员会会议会前通知、会议资料发放、会议记录、制作会议纪要、决定等纯会务工作,以及记载委员讨论意见、健全检察委员会工作机制、安排检察委员会委员学习等会务工作。

2.检察委员会委员构成趋于合理

严把检察委员会委员入口关,在委员的选任上注重委员的职务职级、履职能力。以土右旗检察院为例,现有的13名檢察委员会委员中,除了院领导外,其他都是各业务部门的负责人。另外委员的年龄结构也趋于合理,学历层次也提高显著,目前该院全部委员的年龄介于35~49岁之间,全部委员都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其中两名委员具有研究生学历。

3.检察委员会运作有序规范

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议事规则》和《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组织条例》,制定了《土右旗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议事规则》,对会前的启动、审查程序,会中的汇报、讨论决策程序,会后的决议执行、督办程序等方面做了明确的规定。

二、检察委员会现行运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1.检察委员会决策地位有待进一步明确

《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组织条例》规定了检察委员会的议事范围,明确了“检察委员会讨论决定重大案件和其他重大问题”的决策定位,为实现检察委员会议事和议案并重提供了制度性的保障。实践中,该院检察委员会出现了“重议案,轻议事”的倾向,存在讨论重大案件多,而涉及检察工作重大决策、交流工作经验等全局性问题多是通过召开党组会、院务会研究决定的现象,使得组织条例所赋予检察委员会的议事职责和权力在该院的司法实践中未能得到有效的落实。

2.检察委员会委员结构和素质有待进一步完善和提高

《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组织条例》第二条规定:“各级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由本院检察长、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专职委员以及有关内设机构负责人构成”,存在着行政化、待遇化和固定化的倾向,首先易导致委员构成不合理,实践中,基层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一般都由领导班子成员、有关业务部门负责人组成,其他具备丰富办案经验和较高法律理论水平的专业委员较少;其次易形成检察委员会的委员素质层次不一,实践中,委员的选拔没有统一的选拔条件,也不必经过严格的考核,选拔的随性性很大;最后委员的任期无期限,易导致检察委员会缺乏应有的活力,检察委员会设置以来,法律一直没有规定其委员的任期和换届。

三、加强和完善检察委员会规范化建设的建议

1.坚持“三个转变”,强化检察委员会办公室的牵头作用

一是在工作模式上,转变原检察委员会办公室仅在检察委员会会议研究案件或事项时负责事务性工作的方式,确立集服务、参谋、保障为一体的主动服务模式,推动检察委员会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二是在工作职能上,转变检察委员会办公室以往仅作材料、程序审查的单一职能,重新明确了严把上会讨论标准、执行情况跟踪督办和研究成果总结指导等职能,为检察委员会科学决策提供切实保障;三是在工作制度上,按照检察委员会议事规则流程,明确上会研究重大事项和案件的具体标准,严格证据审查和对法律政策的把握,避免因案件证据不足、议题不成熟等,导致检察委员会无法定案或不能正确决策。

2.狠抓“五个工程”,提高检察委员会委员的整体素能

一是打造一件精品案件。检察委员会委员结合各自分管或负责工作,主办或承办一件案件,并全程参与当事人接待、讯问犯罪嫌疑人、调查取证、法律文书制作、出庭公诉等各个环节,从严要求,着力将之打造为精品案件;二是主讲一堂业务课。检察委员会委员要对其在办案和监督检查过程中发现的,执法办案中存在的薄弱环节、不规范行为进行归纳总结、研究分析,并通过检察委员会集中学习、业务知识培训等形式开展规范执法专题讲座,通过实际案例和问题讲解,切实纠正干警不规范执法行为;三是参加一场理论测试。每年至少组织检察委员会委员参加一场业务知识考试,以新刑事诉讼法、新民事诉讼法、刑事诉讼规则、检察机关执法规范及近年以来颁布实施的各类司法解释为内容,检测其对法律知识的熟练掌握程度和灵活运用水平,实现以试促学;四是落实一个项目选题。检察委员会委员每年至少要负责一个重点课题、创新项目或类案分析,深入实务研究,在破解司法实践难题上下功夫,通过推出高质量研究成果,不断扩展检察委员会理论研究的深度和广度;五是结对一名青年干警。检察委员会委员与全院35岁以下干警采取双向互选的形式“结对带徒”,并根据结对年轻干警实际,为其量身打造专门的人才培养计划,明确培养目标和重点,有针对性地传授办案技巧、工作经验以及群众工作方法,不断提高自身检察实务指导水平。

3.推行检察委员会讨论事项“双书面”审查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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