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一步加强开发区招商引资工作

2024-10-13

进一步加强开发区招商引资工作(共12篇)

1.进一步加强开发区招商引资工作 篇一

中共延安市委

延安市人民政府

关于进一步加强招商引资工作的决定

近年来,我市不断加大对外开放和招商引资工作力度,确立了今天的招商就是明天的经济,抓招商就是抢占未来发展制高点的理念,把招商引资作为经济工作的第一引擎和有力抓手。抓住长三角、珠三角、环渤海等发达地区产业转移机遇,积极寻求与大企业、大集团的合作,一批重大招商引资项目落地建设,招商引资取得历史性突破。特别是第十四届西洽会,全市签订合同总额600亿元,实现了新的跨越。当前,我市正处在经济结构调整转型期和过渡期。因此,全市上下必须进一步解放思想,强化机遇意识和责任意识,按照中央“转方式、调结构”要求,以更加有力的举措纵深推进招商引资工作,为项目落地建设开辟快速高效的绿色通道。特作如下决定:

一、实行招商引资工作“一把手”负责制。各县区、各部门行政主要领导为本县区、部门的招商引资第一责任人,对本县区、部门的招商引资工作负总责。要把招商引资工作放在调整经济结构、推动科学发展的战略高度来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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识和部署,悉心研究招商引资政策,优化投资环境,有效开展招商引资活动,指导重大招商项目的论证、包装、洽谈和促进,全程抓好招商引资项目落实。把招商引资实绩作为各级领导干部述职的一项重要内容进行绩效考核。

二、把项目的策划、储备作为招商引资的基础性工作。各级各部门都要设立项目库,围绕能源化工、农业产业、文化旅游、商贸流通等重大领域,紧扣国家产业政策,在优势产业发展、基础设施建设、民生和社会事业、节能环保、循环经济等方面精心策划一批带动性强的重点项目,建立健全内容充实、接替有序的项目策划储备机制,确保项目拿得出,用得上。应聘请项目咨询机构和专家参与项目的策划论证,进一步提高项目工作的质量和水平。每年召开1-2次招商引资项目策划储备交流会,问计于民,集思广益。要把项目策划储备的数量和质量作为考核招商引资成果的重要内容,并提高其在目标责任考核中的分值比例。

三、不断创新招商引资方式。推行“一企一策”灵活招商,采取“你提出、我回应"的办法,有效提高招商引资的成功率。同时,在总结和改进现有招商引资方式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强与世界500强企业和国内外行业“龙头”

—2—的交流与合作,引进和实施一批具有引领性和支撑带动力强的大项目、好项目。实行小分队式的点对点、面对面洽谈撮合,增强招商引资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加强对姚店工业园区、深圳轻工产业园和各县产业园区规划建设的引导,不断增强园区集聚产业、产品、技术的能力,吸引更多企业和项目入园发展,实现招商引资与园区建设的良性互动。发挥商会、协会、陕北籍、延安籍在外成功人士、经济能人和在延安工作过的各级领导的联络、引荐作用,实行情感招商、以商招商。借助互联网的信息互通共享功能,开展网上招商,扩大招商引资的覆盖面和影响力。

四、建立快速高效的绿色通道。各级各部门要树立大局意识和创业意识,为全市重大招商引资项目的落实提供优质服务和有力保障。推行招商引资项目领导包抓、统一交办和定期通报、按季调度等制度,适时通报全市招商引资进展情况,协调解决项目建设过程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市招商局对达成合作意向或协议的项目,及时提出项目交办落实意见,由市委、市政府根据项目所涉及的行业领域,逐一分解交办到包抓市级领导、责任部门和单位,负责项目的合同洽谈、落实等事宜,夯实责任,一包到底,真正做到一个招商项目、一名市级领导、一支工作队伍。市规划、土地、环保、工商、税务等部门要强化服务意识,—3—

简化工作程序,提高办事效率,对重大招商引资项目实行全程跟踪服务。市旅游、文物、文化、外事、贸易促进等部门要发挥行业优势,为招商引资牵线搭桥,积极寻求合作伙伴,搭建新的合作平台。实行挂牌保护制度,外来投资企业经市、县区招商主管部门审核备案后,由市政府颁发延安市重点保护企业牌匾。任何部门不得到企业乱摊派、乱检查,违者予以查处。

五、突出企业主体地位。在招商引资工作中要树立“企业是主角、项目是主题”的理念,在政府的引导和规范下,为市内各类企业创造机会和平台,使其主动参与招商引资活动,积极投身项目建设,促进企业增资扩产,做大做强。市发改、财政、物价等有关部门要对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进行清理,并公开收费目录,明确减免标准,凡未列入目录中的收费项目,企业有权拒交。加强对中介机构收费的管理和监督检查,坚决杜绝部门保护主义,切实减轻企业负担。

六、严格考核和奖惩机制。各县区、各部门招商引资工作要纳入全市目标责任考核,并逐步提高招商引资工作考核的比例和权重。对各县区和市直有关部门、单位全年项目策划论证、宣传推介、举办促进活动、引资成效、投资环境等工作进行综合评比,设一、二、三等奖,—4—

分别给予资金奖励。对单个项目到位资金位列前三名的投资企业和投资我市的世界500强企业、国内百强企业、高新技术产业和专业产业园区项目,以市委、市政府名义进行表彰奖励。对在重大项目引进过程中起决定性作用的机构、商协会和个人,给予一定的资金奖励。对工作不力的要给予严厉批评,对变相收费、故意设障等导致项目不能如期落地建设的要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并取消当年评优资格。对工作成绩突出的干部要优先提拔使用。市商务、统计部门要联合制定新的招商引资统计办法,将合同引资、到位资金、上缴税收、财政收入、安排就业、促进农民增收、节能减排等指标纳入统计范围,作为绩效考核的重要依据。将各县区、各部门的招商引资工作纳入“三问”范围,完善投诉举报和评议机制,纪检监察和招商局要共同设立投诉监察机构,负责全市客商投诉案件的查处和协调工作,开展投资环境大整治,开通12312投诉案件受理热线,加大对违法违规、不良行为的打击和曝光力度,进一步优化投资环境。市县财政每年预算一定的招商引资专项经费,用于招商引资项目的论证包装、招商引资活动的组织以及重大引资项目的促进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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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延安市委

延安市人民政府

2010年5月19日

主题词:招商引资决定

发:各县、区委,县、区人民政府,市委和市级国家机关各部门,各人民团体。中共延安市委办公室2010年5月19日印发共印500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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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进一步加强开发区招商引资工作 篇二

新疆自治区党委、人民政府针对节能约束性目标完成进度滞后、节能工作压力大的现状, 迅速采取一系列措施, 进一步加强节能减排工作。一是10月15日, 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自治区党委书记张春贤主持召开自治区党委常委 (扩大) 会议, 专题听取自治区节能减排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工作汇报, 并对下一阶段工作提出明确要求, 强调要将节能减排工作提到政治上的高度, 不能拖全国后腿;要采取硬伤要硬补, 以攻坚克难的精神, 千方百计完成“十二五”节能减排任务。二是根据自治区编委《关于设立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全社会节能监察局的批复》文件, 自治区发展改革委于10月22日抽调人员组建了自治区全社会节能监察局, 正式启动了自治区全社会节能监察工作。三是自治区节能减排领导小组办公室于10月23日下发了《关于开展节能督查工作的通知》, 自治区将成立5个督查组对全区各地 (州、市) 2014年节能工作进行督查。四是自治区节能减排领导小组办公室于10月24日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2014年第四季度节能工作的通知》, 对自治区相关部门第四季度节能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

3.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党校教育工作 篇三

进一步;加强;改进;党校;教育工作

[中图分类号]D261.41;G521[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9-9646(2011)09-0064-02

2009年9月26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书记处书记、国家副主席、中央党校校长习近平作了题为“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党的建设的纲领性文献”的报告,报告明确要求,中央党校和地方各级党校是轮训和培训党员领导干部,培养党的理论队伍,研究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的重要阵地,是领导干部加强党性锻炼的熔炉,在加强党的建设、建设学习型政党、推进党的理论创新方面担负着重要责任。习近平同志的这一要求,对于我们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党校教育工作具有十分重要的指导意义。

一、创新教学内容

教学内容应具有针对性和时代性。教学内容的针对性主要体现在课程设置上。课程内容要少而精,要具有实际意义,不能机械地照搬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和科学发展观的理论条文,而应结合本地的经济社会发展要求,根据新情况、新变化及时补充、调整教学的内容体系。时代性是指,党校要坚持‘党校姓党’的办学理念,紧跟形势发展,洞察社会热点、地方难点,分析其存在和发生的原因,提出有效的解决方法。

二、改进教学方法

干部队伍知识需求的多样化,对党校的教学方法提出了挑战。21世纪是科技时代、信息时代、知识经济时代,由于干部队伍在教育背景、受教育程度、从业领域、兴趣爱好等方面存在着广泛差异,对知识的需求程度、理解程度、侧重点都不尽相同。如果教师在教学过程中没有考虑到这种现实,不能满足学员的需求,党校就很可能形同虚设,不能对党的事业起到良好的辅助作用。

具体到新巴尔虎右旗党校,首先可以改进和完善党校原有的各具特色、行之有效的教学方法,例如利用现代电教设备和多媒体教育网络体系,全方位、多角度地向学员展示、讲解各类理论知识。其次,“可以实行开放教学。可穿插邀请知名专家讲课,以专家教授们的前瞻性理念、新颖的思路、创新的做法,开阔广大学员的眼界,激发学员的学习兴趣”①。再次,我们还将尝试与发达地区培训机构联合办学,充分利用其他地区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的教育培训资源,合作创办干部培训基地,促进教育培训资源的多样化。

三、强化队伍建设

高素质的教师队伍是党校赖以生存和发展的基础。在师资建设上,要按照素质优良、结构合理、专兼结合的原则,重点培养一批优秀的教学骨干。通过岗位培训、异地培训更新其知识结构;通过参加高层次学历教育提高其知识水平;通过挂职锻炼、参与调研加深其对社会的感性认识,以增强其教学的针对性和时代气息;通过健全的考核、奖惩、聘任制度,对在教学科研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同志给予奖励,以形成让优秀教师脱颖而出的氛围。

目前,针对教师老龄化现状,新巴尔虎右旗党校为保证党校教育教学工作的正常开展,已从旗直几所学校借调4名教师,解决了党校师资队伍的结构问题。同时,为切实提高教师的理论水平,积极为教师提供“走出去”学习的机会。近两年,新巴尔虎右旗党校派出教师参加了由旗委组织部在青岛举办的科级领导干部理论培训班、由市委宣传部举办的理论骨干培训班,并派教师参加了中央党校的学习培训。此外,新巴尔虎右旗党校拟从全旗各行各业,包括县处级干部在内的旗直单位、苏木镇、学校理论骨干中聘任30名客座教师,颁发客座教授聘任证书,使党校师资队伍更具多面性、广泛性和专业性。

四、加强干部培训

当前,党的干部队伍的学历和知识层次已经明显提高,但是很多干部的理论素养、党性锻炼和领导能力仍有待进一步增强。针对干部身上存在的薄弱环节,党校应当采取有力措施,有计划、有步骤、分层次、多渠道地组织广大干部系统地、深入地学习,切实提高干部的理论水平、推动实践工作取得成效。

为加强干部培训工作,新巴尔虎右旗党校始终坚持“以教学为中心”的指导思想,突出“党校姓党、党校讲党”的根本宗旨,合理有序的开展了干部培训教育工作。如以十七大、党风廉政建设、“继续解放思想推动科学发展”大学习大讨论活动为主线,深入各苏木镇牧场、社区、学校,相继开展“十七大精神专题宣讲”、“全旗公务员更新知识培训班”、“全旗副科级后备干部培训班”、“十七届五种全会精神专题讲座”等各类培训班。

2011年,任重道远。为了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党校教育工作,新巴尔虎右旗党校将在教学内容的创新、教学方法的改进、师资队伍的加强、教学质量的提高等各方面更加努力,以“与时俱进、求是创新”的理念,“积极、主动、自觉”的姿态推进党校教育事业实现跨越。

注释:

①马懿.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推进党校建设与发展[J].郑州市委党校学报.

[1]高俊娥.关于学习型党校建设的几点思考[J].理论学习与探索,2010.4.

[2]沈立江.提高党校建设科学化水平[J].中共浙江省委党校学报,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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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进一步加强开发区招商引资工作 篇四

关于进一步加强招商引资工作的决定

绵委发〔2010〕12 号

科技城党工委、管委会,各县市区委、人民政府,各园区党工委、管委会,科学城办事处党委、办事处,市级各部门:

为进一步扩大对外开放,不断提高招商引资实效,推动全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现就进一步加强招商引资工作作如下决定。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抢抓经济发展方式转变、产业转移、西部大开发、绵阳科技城建设、“三网”融合试点和灾后重建等大好机遇,立足产业基础、科技优势和特色资源,以产业招商引资为重点,进一步解放思想,创新机制,优化招商引资环境,促进招商引资总量大幅提升、结构不断优化,推动全市经济社会加快发展、科学发展、又好又快发展。

二、工作重点

(一)鼓励外来投资者投资绵阳优势产业。

引导和鼓励外来投资者在我市投资建设电子信息、食品及生物医药、冶金机械、汽车及零部件、材料及新能源、化工环保等优势产业以及三网融合与物联网、节能环保、非动力核技术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围绕大企业、大集团,积极引进我市重点产业方面产业链缺失等薄弱环节的企业和项目,形成核心企业、配套企业、生产型服务企业紧密结合的产业集群和产业链,不断提高产业集聚能力。

(二)鼓励战略投资者和龙头企业来绵开展战略合作。

重点促进世界500强、国内500强和行业100强等战略投资者和龙头企业来绵开展战略合作,不断扩大绵阳经济增量。大力推动国际国内500强企业和跨国公司与长虹、九洲、攀长钢、新华等企业在市场、技术、管理、项目上的合作,鼓励相互持股,形成战略联盟。引进有实力的大企业、大公司、证券公司、机构投资者参与市内国有企业增资扩股、上市及改制重组,投资或参股军民融合项目,加快推进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

(三)积极承接国际国内产业转移项目。

把握经济结构调整和产业转移趋势,主动承接国际、台港澳和东部沿海地区产业、资金、技术转移。鼓励整体产业转移项目入驻,引进各类投资主体来绵兴办产业园区,或建立“飞地经济”。鼓励以专业产业园区(集中区)的形式承接劳动密集产业或产业集群成链式、组团式整体转移。

三、工作机制

(一)建立招商项目统筹协调机制。

1、实行招商引资项目报告制度。各县市区、各园区和各招商分局获得投资信息,应及时向市投资促进局报告,由市投资促进局负责每月汇总上报。重大投资项目信息应及时报告市招商引资工作领导小组,由市上统筹安排考察、洽谈、签约等事宜。

2、加大对引进项目的统筹力度。凡新引进的招商引资项目,统一纳入市招商引资项目库,由市上根据各个项目的产业属性向相关园区推介。未入库的项目,不纳入市上目标任务考核,市级相关部门不予支持。

3、建立重大招商项目协调机制。完善招商项目各项例会制度,定期研究重点引资项目,推进重点在谈项目,跟踪落实签约项目。实行项目责任制,凡有线索、在谈、签约、开工的外资1000万美元以上、内资5 亿元人民币以上的重大招商项目,由一名市领导牵头负责跟踪落实,提高项目引进成功率。

(二)优化招商工作推进机制。

1、积极推广驻点招商。统筹全市招商力量,在重点招商区域设立招商分局,长期开展驻点招商工作。市政府驻北京、上海、广州三地办事处要充分发挥对外联络和招商职能,分别负责环渤海地区、长三角、珠三角地区产业转移信息收集研究、重点产业企业跟踪和招商引资项目的论证、储备、推介和对接等工作。各驻外招商机构要加强与长虹、九洲等企业驻外窗口的联系,依托在当地的四川省政府驻外办事处、当地的商会和行业组织,开展招商引资工作。

2、深入开展小分队招商。各县市区和各园区要组建一批高素质的专业小分队,根据本地产业发展实际,围绕重点促进产业,在境内外策划组织专题性产业投资促进活动。市级领导带队外出开展小分队招商每年不低于24次,市投资促进局每月开展2次以上的小分队招商,各地党政主要领导全年外出招商不低于15次。

3、务实开展节会招商。对“西博会”等重大活动中的签约项目,建立责任人制度、定期检查制度、信息通报制度和考评制度,确保项目履约率达到90%以上,开工率达到70%以上,资金到位率达到35%以上。

(三)建立招商引资激励机制。

1、建立项目引资奖励机制。鼓励社会各界参与,促进市外投资主体来绵新办项目、增加投资或投资资产重组项目,对成功引进项目并落地建设的,由受益地按引进项目注册资金或纳税额的一定比例奖励给引荐人,其中:注册奖按注册资本金的1‰-2‰给予奖励,纳税奖按纳税总额中地方财政留成部分的10%-15%给予奖励。企业、科研院所招商除享受招商引资优惠政策外,可按引荐人奖励政策奖励市内企业、科研院所负责人。聘请省政府驻外办事处、行业协会、商会、国际知名企业和中介机构代理招商,与市政府或与县市区、园区签订委托招商、代理招商协议的,可据实解决项目促进工作经费并给予一定的薪金报酬。上述奖励实施细则另行制定。

2、设立重大招商项目奖励机制。市委、市政府每年评选一批重大工业招商引资项目的引进单位或项目业主并给予奖励。实行招商项目落地建设实绩与各县市区、各园区“一把手”及实绩突出的公务员考核任用挂钩制度。对在我市实际投资额1000万美元及以上的外商、迁入我市注册资本50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的国内大型企业或知名企业总部法人代表或主要负责人,由市政府提请市人大授予其“绵阳市荣誉市民”称号。

四、政策支撑

(一)财政扶持政策。

1、税收返还政策。对国际国内500强、上市公司、国内外著名品牌企业投资项目以及重大高新技术项目、产业集群项目和总部经济项目,由受益地按税收地方留成部分的一定比例返还给企业,扶持企业发展壮大。重大项目按照“一事一议”的原则,给予更加优惠的财政扶持。具体办法另行制定。

2、重大项目基础设施建设补助。对新引进的固定资产投资额在3000万元以上,投资密度每亩在150万元以上的低排放、低能耗且属于我市鼓励类产业的项目,经环保及有关部门认定后,项目受益地可按不超过项目当期固定资产投资额5%的比例给予基础设施建设专项补助。

3、租金返还政策。凡租用我市境内标准厂房的外来生产性企业,年税金达到400元—1000元/㎡的,在3年内返还租金30%—100%,其中:1000 元/㎡及以上按100%返还,800—1000 元/㎡的按80%返还,600—800元/㎡的按50%返还,400—600元/㎡的按30%返还。年纳税超过50万元的,一次性返还企业不超过当年实际缴纳增值税和所得税地方留成部分的60%。国有资金建设的标准厂房可以优惠出售给生产性企业,对年纳税达到100万元的企业可按成本价出售;对年纳税在100万元以上的,可根据企业税收贡献按成本价直至零价格限额出售。

4、发展“飞地工业”经济。以“飞地工业”模式引进的鼓励类产业转移园区、产业链企业或市外成建制转移到我市落户的企业,项目产生的增值税、消费税、企业所得税和营业税地方所得部分,属与企业原籍地政府合作的,可由企业原籍地与受益地按一定比例分成;属与大型企业合作的,按双方约定对企业给予财政扶持。

(二)用地支持政策。

1、建立项目用地审批“绿色通道”。对招商引资项目,特别是科技含量高、效益好且环保的项目用地及配套设施用地,实行优先接受用地预申请、优先用地预审、优先报批制度,快速办理有关手续,优先安排用地。

2、供地价格优惠。招商引资项目和企业新上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项目,根据其投资强度、税收贡献和解决就业情况,可按工业用地最低出让价格供地。对固定资产投资5000万元以上的鼓励类工业项目,可按“一事一议”原则给予特殊优惠。

3、鼓励集约节约用地。鼓励通过调剂、盘活、置换、入股、出让、租赁等形式,多渠道解决招商引资项目用地。对现有工业用地,在符合规划和不改变土地用途的前提下,通过提高土地利用率增加工厂厂房容积率的,不再收取或调整土地有偿使用费;对新征工业用地,厂房建筑面积高于容积率控制指标的部分,不再收取或调整土地有偿使用费。

(三)金融支持政策。

1、为外来企业提供优质的金融服务。对外来企业申请贷款、贴息、承兑的金融服务开辟“绿色通道”。外来中资非金融企业法人申请短期外债余额控制指标,享受绵阳本地企业政策。外来企业可享受对外贸易外汇资金自由结售优惠,企业可灵活使用经常项目外汇资金。对符合商务部门外资投资相关政策的外来企业及时办理相关登记业务,确保合法的资本项目下外汇资金合理流动。外资企业需要贸易信贷的,新设立的外资企业在投资与注册资本金差额内借取外债的,可提供特批服务。

2、支持外来企业拓宽融资渠道。外来企业享受鼓励本地企业融资的各项优惠政策。指导和帮助符合条件的外来企业在国(境)内外上市融资,支持有实力的外来企业发行企业债券和短期融资券。允许外来企业以股权融资、项目融资和资产证券化融资等方式筹集资金,鼓励外来企业运用创业投资和风险投资工具。政策性金融机构要运用政策性资金支持鼓励类外来企业发展,保险机构要做好外来企业的保险服务工作。

3、提供外来企业融资担保服务。对融资担保公司为外来企业融资额达5000万元—1亿元的,按照保费收入的5%予以奖励;融资担保额达到1亿元以上的,按照保费收入的6%予以奖励。奖励资金由受益地区财政负担。

(四)要素保障政策。

1、确保能源充足供应。积极为招商引资企业安排用电、用气、用水计划和指标,制定电力、成品油、天然气调度方案和应急预案,确保项目及时落地、按期投产。积极争取直供电试点,开展用水、用电、用气专项价格政策服务。

2、加强交通运输服务。将重点外来企业列入铁路、公路、航空运输重点保障名单,在运输计划、车皮调配等方面给予优先保障。对新落户企业,根据投资规模、税收贡献适度给予运费补贴。

3、提供劳动用工保障。鼓励市内职业技术院校与外来企业建立校企对接机制,根据企业用工需求,定向培训专业人才。对在重点招商引资企业工作的中级职称以上专业技术人才和新引进的硕士以上研究生,可由企业受益地按人才引进政策给予一定补助。

五、优化环境

(一)大力营造亲商重商社会环境。在全市深入开展“解放思想、扩大对外开放”宣传活动,加大对招商引资、承接产业转移先进典型的宣传报道力度,引导广大干部群众牢固树立“人人都是投资环境”理念,强化亲商、安商、扶商、富商意识,在全社会形成“人人尊重和爱护外来投资者、人人热情主动为投资者服务”的良好氛围。

(二)着力优化政务服务环境。逗硬履行首问负责制、限时办结制和责任追究制,对招商引资项目实行“一站式服务”、“并联审批”和“联合审批”,对重点企业、重点工程项目提供“绿色通道”、“全程代办”服务。规划、国土、建设、环保、金融等部门要提前介入项目前期工作。实行服务招商引资项目书面承诺制,切实兑现对投资者的各项承诺。

(三)切实保障外来投资者权益。继续实行收费明白卡、涉企检查审批和外来投资企业回访等制度。市政务服务中心(市招商引资服务中心、市投资者投诉中心)负责接受和处理外来企业投诉,严肃查处办事拖拉、工作推诿、吃拿卡要以及政令不畅等行为。加强企业厂区治安环境治理,保障投资企业的合法利益。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各部门要把招商引资作为全局工作的重中之重,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各地、各部门主要负责人作为招商引资第一责任人,要率先垂范,有针对性地带队走出去,开展各种形式的招商活动,对相关政策要亲自研究,对重大项目信息要亲自掌握,对具体难题要亲自协调。市招商引资工作领导小组要统筹部署全市

招商引资工作,统一规划、指导、协调重大招商引资活动,协调解决招商引资工作中的重要问题。

(二)加强队伍建设。配足配优招商引资部门及驻外招商机构的领导班子,从后备干部和优秀年轻干部中选派一批热爱招商工作、懂专业的干部充实到招商引资队伍。定期举办招商引资专题培训班,对招商人员进行外经外贸、投资服务、礼仪接待、项目跟进等专业培训,有计划、有组织的选派干部到上级招商部门、沿海发达地区挂职锻炼,不断提高招商引资人员业务素质。加强招商引资专业队伍建设,鼓励驻外招商机构、有条件的开发园区通过专门的招商公司或聘用硕士学位以上的专业人士担任招商引资顾问等方式开展招商引资工作。对在招商引资工作表现突出的干部优先提拔重用。

(三)加强经费保障。从2011年起,市委、市政府整合设立全市招商引资专项资金2亿元,主要用于园区基础设施建设、支持鼓励类重大招商引资项目、专业投资促进机构建设、招商引资服务平台建设、奖励激励机制建设、招商工作经费等。市工业发展专项资金要优先支持招商引资项目。各地每年要安排招商引资专项资金。

(四)加强督查考核。建立健全全市招商引资目标考核体系,进一步加强对各地、市级有关部门招商引资实绩的目标考核。市委、市政府每年召开一次全市招商引资会议,评选、表彰、奖励一批对招商引资工作做出突出贡献的企业、部门和社会各界人士。市目标督查办对招商引资的重大事项进行重点督查,确保招商引资工作的落实和目标的实现。

各地要根据本决定制定进一步加强招商引资工作的具体实施意见,发改、经委、国资、财政、建设、规划、国土、工商、商务、环保、科技、金融、人行、银监、投资促进、中小企业局等部门要制定进一步加强招商引资工作的具体政策和措施。

5.进一步加强开发区招商引资工作 篇五

干意见

各市、州、县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

为了抓住实施中部崛起战略及国际资本和沿海产业向中西部转移带来的发展机遇,进一步加强全省招商引资工作,提高利用外来资金的质量和水平,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新形势下招商引资工作的新要求

(一)充分认识招商引资工作的重要性。当前,世界经济呈现全球化和区域一体化趋势,新一轮国际资本向中国内地转移、沿海资本和产业向中西部转移态势明显,为湖北引进外来资金和加快经济发展提供了难得机遇。各地、各部门要从全局和战略的高度,进一步解放思想,抢抓发展先机,牢固树立“大招商促进大发展”的观念,把招商引资工作作为事关发展全局的大事来抓,努力营造大招商的社会氛围,形成大招商的工作格局。

(二)明确招商引资工作的总体要求。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依据全省“十一五”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围绕经济结构调整和产业升级的需求开展招商引资工作,提高我省经济素质和综合竞争力,实现又好又快的发展。坚持引进外资和引进内资相结合,引进资金与引进技术相结合,扩大引资规模与提高引资质量相结合,发挥政府引导作用与突出企业主体作用相结合。积极引导内外资投向先进制造业、高新技术产业、现代服务业和农副产品深加工等,使外来资金成为发展和壮大这些产业的重要资金来源。坚决杜绝引进“高投入、高能耗、高污染、低产出”项目,更加注重生态建设、环境保护、资源能源节约与综合利用。

二、招商引资重点目标和布局

(三)明确招商引资的重点目标区域。在引进外资方面,“巩固港台、发展日韩、开拓欧美”;在引进内资方面,突出“长三角”、“珠三角”,重点抓住广东外资企业和浙江民营经济向内地转移的机遇。各地要根据本地需要,瞄准招商引资重点目标区域,跟踪相关产业和项目,搞好项目对接,持之以恒,锲而不舍地做好工作。

(四)重点引进战略投资者。要依据本地产业发展需要,选准目标客户,有效运用招商资源,积极引进战略投资者,重点是世界500强企业、国内500强企业、境内外跨国公司以及省外大企业、大集团。要充分利用我省区位、人才、资源、交通等优势,积极引进战略投资者,推动其设立地区总部、在华分支机构及相关的研发中心、营销中心和采购中心等。国家级、省级开发区要充分利用园区开发条件和环境优势,积极引进战略投资者设立制造中心和生产加工基地。

(五)优化招商引资区域布局。要充分发挥武汉市的龙头作用。结合武汉市自身的优势和特点,引进跨国公司及国际国内龙头企业,引进高端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不断扩大规模,提高质量,形成中西部地区的外资密集区;要充分发挥国家级经济开发区和高新技术开发区以及省级开发区的载体作用。各地要支持开发区根据本地优势和各自特色培育主导产业和优势产业,避免产业雷同,力争形成一批外资密集、内外资结合、带动力强的开放型经济增长板块;要充分发挥各县(市、区)的重要作用。各县(市、区)要按照内外资并举的原则,合理制订招商引资

战略规划,着重引进劳动密集型、农副产品深加工和具有地方特色的项目,借助产业转移推动县域经济又快又好发展。

三、完善招商引资促进体系

(六)以大型经贸活动为依托,构筑招商引资平台。精心策划和组织招商引资重大活动,以大活动促大发展。省商务厅负责“香港·湖北周”等国(境)外举办的大型经贸活动,组织企业参加“中国国际投资贸易洽谈会”、“中国国际高新技术成果交易会”、“中国中部投资贸易博览会”等全国性、区域性大型综合商贸展会;武汉市政府和省文化厅负责“中国中部文化产业博览交易会”;省经协办负责 “中国东西部合作与投资贸易洽谈会”,并隔交替在浙江省和广东省举办较大规模的招商引资活动,由省政府驻沪办和驻深办配合;省外事侨务办公室负责“华侨华人专业人士创业发展洽谈会”;省台办和武汉市政府共同负责“湖北·武汉台湾周”;省旅游局负责“华中旅游博览会”;省贸促会负责“湖北省日韩经贸推介会”;武汉市政府负责“中国国际机电产品博览会”。以上活动为全省重大招商活动,各地、各部门要积极参与和支持。鼓励各地各行业开展专业性、经常性、小规模的招商活动。在组织和参与招商引资活动中,必须突出企业的主体作用,发挥中介机构的桥梁作用,积极探索市场化、国际化的运作方式,降低招商成本,提高招商效率。

(七)建立全省统一的招商引资信息平台。由省商务厅、经协办牵头,各地、省直各部门积极配合,建立我省统一的招商网站,宣传我省吸收外来资金的发展战略,介绍各行业的发展规划、投资环境及优惠政策,推介招商引资项目。搞好“三库建设”,即全省外来投资客商信息库、招商项目库和外来投资企业库。逐步探索和运用招商项目撮合配对系统、远程视频在线洽谈系统等现代先进引资手段。

(八)建立多层次、多渠道的招商网络。加强与海内外投资促进机构、经贸合作服务机构、华侨华人团体、国内外商会协会的交流与合作,建立广泛联系。有计划、有步骤地邀请上述机构访鄂,充分利用其渠道举办好在当地开展的综合性或专业性招商活动,建立长久的合作关系。在京、沪、穗等大城市,以省政府驻当地的办事处为依托,设立招商引资联络处,结识客商,推介项目。

四、创新招商引资工作机制

(九)加强对招商引资工作的领导。各级政府要成立招商引资工作领导小组,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全力抓,将招商引资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省政府每年召开一次全省招商引资工作会议,总结成绩,推广经验,部署工作。从利用外来资金的技术水平、经济和社会关联度以及可持续发展的高度,进一步完善招商引资工作目标体系,试行绩效评估,完善和规范奖励办法。

(十)创新招商项目生成机制。各级商务和发改部门要密切配合,有关行业主管部门要积极参与,吸收中介组织、企业和各类专家参加,从我省工业化、农业产业化以及服务业发展的需要出发,结合中长期发展规划,筛选出符合科学发展观要求、带动面大、关联性强的项目进行招商。要根据新形势、新情况,及时更新和完善招商引资项目库,近期要从我省产业结构的现状出发,注重策划一批处于技术高端的大项目以及与我省优势产业相关的延伸配套项目。

(十一)创新各种资金相互融通的机制。不断拓宽引资渠道,鼓励外来资本以并购、参股、控股等多种形式参与国有企业改制重组及技术改造升级,实现国资、外资以及民资的融通。鼓励并引导国有企业、民营企业通过国(境)外上市融资,实现国内产业资本与国际金融资本的融合。鼓励具有活力的中小企业积极引进国(境)外投资基金,实现国内小资产与国际大资本的融合。鼓励公共基础设施的建设采取BOT(建设、运营、转让)、PPP(公共、民营、伙伴)、BT(建设、转让)等新型融资方式吸收外来资金。积极稳妥地使用国外优惠贷款。

(十二)创新招商项目跟踪服务机制。各级政府主管部门要了解和掌握重大招商项目的洽谈、签约、审批、建设情况,实行重点跟踪、重点服务、重点督查。建立重大在谈项目汇报制度。各地每季度要将在谈外资项目汇总报省商务厅,在谈内资项目汇总报省经协办。建立重大项目协调会议制度。省政府每季度组织有关部门、项目所在地政府及项目单位召开项目协调会,对利用外资在1000万美元以上、内资在1亿元人民币以上的重大项目的有关服务、配套条件的落实,进行检查督促和协调推进。建立重大项目用地协商会议制度。省政府每季度召集省发改委、国土资源厅、商务厅、农业厅、经协办等相关部门,围绕重大项目用地问题进行专题研究,在严格用地程序的同时,确保重大项目顺利落户。建立银企联席会议制度。省政府不定期召开由省直有关部门、金融部门、企业参加的联席会议,搭建银企合作的平台。通过跟踪服务与督办,切实提高项目履约率、到资率、开工投产率。

(十三)加强招商引资工作队伍建设。各级政府要将事业心强、有开拓和奉献精神、熟悉经济、了解政策、精通外语的干部,选配到招商引资工作第一线。要高度重视招商引资人员的培训工作,积极选派年轻干部到外省招商引资的先进地区挂职锻炼,不断提高招商引资队伍的综合素质。鼓励有条件的开发区,运用专门的招商公司,进行招商引资工作。

五、营造招商引资良好环境

(十四)创造有利于招商引资的体制环境。进一步完善“政府主导、企业主体、部门协作”的工作体系。政府的主导作用主要体现在战略规划、产业导向、政策支持、协调服务以及环境改善上。企业和项目单位是招商引资工作的主体,政府的责任在于引导与服务,决不能越俎代庖。招商促进机构及中介服务机构要充分发挥桥梁和枢纽作用;要积极探索运用市场经济手段为招商引资提供优质服务。

(十五)创造有吸引力的政策环境。围绕降低投资者创业成本和营运成本,完善招商引资政策促进体系。凡是符合国家规定并已出台的政策,要切实落实到位;凡是外省行之有效的好做法,都可以学习借鉴。同时要积极探索,围绕项目前期工作以及项目技术开发和创新,进一步完善政策措施。

(十六)营造高效、透明的政务环境。强化依法行政和主动服务意识,规范行政行为,全面实行政务公开制、首问责任制、限时办结制和过错追究制等各项制度;改进服务态度,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水平,重点加强“窗口行业”的形象建设。进一步改革行政审批制度,提高透明度。要积极学习借鉴其他省份关于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作法和经验,其他省份已取消的审批项目要坚决取消,其他省份已下放的审批权限要坚决下放,不能下放的要尽力简化程序,提高效率。对国家政策规定的审批项目,各地各部门要结合自身实际,积极推行后置审批、并联审批、限时审批。

(十七)创造良好的快速通关环境。全面贯彻落实《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大通关”建设的若干意见》(鄂政发〔2006〕63号),加快电子快速通关建设,加快保税物流园区建设,实现水路运输48小时抵上海,公路、铁路运输24小时抵深圳;进出口集装箱一般贸易货物提发货水路运输24小时内完成,铁路运输15小时内完成,航空运输10小时内完成,公路运输8小时内完成。要加强快速通关的监管体制建设,创新模式,简化流程,降低成本,强化合作。

(十八)塑造创新、诚信、开放、开明的招商引资新形象。各级政府要善于通过各种媒体,宣传本地发展优势及特点,鼓励海内外客商来鄂投资兴业。要善于运用各种宣传手段,在国(境)内外充分宣传湖北改革开放成果,介绍湖北良好的投资环境,推介湖北重大引资项目,对招商引资的成功案例和先进典型进行广泛深入的宣传报道。认真对待外来投资者的投诉和意见建议,依法及时调处投诉案件和纠纷,维护外来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6.进一步加强开发区招商引资工作 篇六

为了落实上级精神,进一步加强校园安全工作,开发区马庄小学积极采取措施,把工作做到实处,确保广大学生安全,确保校园安全。

学校专门召开会议,成立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健全制度,加强管理。制定了校园安全应急预案,做到问题早发现、早处理、早上报。

利用班会、安全教育课、黑板报、给家长一封信等形式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增强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提高师生自我防范能力。

7.进一步加强开发区招商引资工作 篇七

关键词:高校政府采购,问题,建议

近年来, 随着高校办学规模的不断扩大, 高校政府采购项目越来越多, 采购资金呈逐年快速递增的趋势, 给高校政府采购工作带来了较大的压力和难度。如何加强政府采购工作, 满足高校教学科研的需要, 发挥采购资金的效能最大化, 值得我们进一步探讨和深思。

一、当前高校政府采购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

当前高校在政府采购实施过程中还存在一些问题, 影响了政府采购的效果, 具体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 思想认识不到位, 政府采购观念淡薄。

虽然我国从试行政府采购至今已有十几年, 目前高校都已普遍实行了设备物资的政府采购形式, 但尚有一些学校领导对政府采购认识不足, 担心集中采购的质量和价格不如自行采购理想, 不愿意实行集中采购, 影响了政府采购工作的正常开展;有相当一部分高校教师和科研人员从内心抵触政府采购, 他们认为政府采购就是把简单的事演变成程序化、复杂化, 劳神费力, 降低了工作效率;也有人认为政府采购就是政府垄断、政府控购, 只是将各单位分散的采购资金集中起来采购而已, 甚至认为是“新的集中腐败”。这些观念都不利于政府采购的顺利实施, 不利于发挥其应有的效应。

2. 采购预算编制不严格, 预算执行的计划性不强。

政府采购预算是部门年度预算的重要部分, 是政府采购计划执行的前提和依据, 高校一般在每年10-11月份编报下一年度财务预算, 再根据财务预算编制完整、详细的年度政府采购计划。高校政府采购预算一般采用自下而上的方式, 由于各分院、部门等基层单位对采购预算的随意性较大, 往往对采购项目缺乏细致的调查和分析, 导致多报、漏报、误报现象时有发生, 高校所需设备的品种和质量随着技术开发和技术创新不断变化, 采购规模大、时效性强、技术含量高、品种复杂等特点, 因此不能在一年前就以收定支, 并提供数量、质量、金额、技术参数、技术指标等完全准确的采购计划, 又由于次年招生计划、专业设置等尚未完全明确等种种因素, 使采购预算具有很大的不确定性, 预算和采购计划的准确性难以保证。

在高校政府采购预算编制中, 由于缺乏前期必要的调查研究, 对市场把握不准, 预见性不强等因素, 使得在预算执行中, 出现超预算、预算结余较大等情况, 采购预算编制的不完善, 造成了采购预算在执行过程中需要不断调整, 影响了采购预算的正常执行。在采购计划执行中, 尚存在随意更改采购用途, 没按采购预算安排采购资金等情况, 使预算执行脱离计划的轨道, 丧失了应有的约束力。

3. 采购周期长, 难以及时满足教学和科研的需要。

因为高校的设备采购时效性强, 有些采购项目往往无法事先预计, 高校采购设备技术含量高, 技术、性能指标复杂, 多为教学科研用的高精尖端仪器和设备, 设备品种可谓包罗万象。有些高端设备需从国外进口, 有些项目急需上马, 计划赶不上变化, 而正常政府采购周期长, 需要几个部门逐级报批, 作为政府采购主要方式的公开招标, 从申报月采购计划到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并供货, 至少需要二、三个月时间。因政府采购计划在上年年末上报, 由于种种原因, 当年因急需购置未列报计划的设备, 或调整本年度采购计划, 则需层层申报, 几经周折要较长时间, 这就造成了政府采购周期长与高校对所需设备物资时间要求紧的矛盾, 难以及时满足教学与科研的需要。

4. 采购管理体系多样化, 专业性人才缺乏。

目前许多高校的采购管理机构大多是挂靠机构, 附属于设备管理部门、财务部门、教务管理部门, 或与招投标机构设在同一部门, 造成采购管理目标责任不明确, 没有形成强有力的监督约束机制, 采购管理人员往往身兼数职, 采购主管兼任的情况比比皆是。政府采购是一项面向市场、政策性强、涉及面广、专业化水平高的工作, 不同于一般的采购业务, 采购人员不仅要熟悉采购程序, 还要掌握财务、招投标、合同管理等多方面的知识和技能, 对通用设备、高新技术、产品等专业知识也要有一定的了解。由于高校在成立采购管理机构时, 受人员编制等因素制约, 一般从内部抽调人员组成, 对采购人员的专业素质考虑不多, 这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政府采购效益和运作质量。

5. 政府采购电子化尚未普及, 信息化管理相对较弱。

(1) 我国政府采购的信息化水平还较低, 电子化政府采购领域尚属起步阶段。电子化信息手段和互联网络技术有利于增强采购信息的透明度, 降低采购成本, 规范采购行为。目前只有广东省投入运行了电子化政府采购交易系统, 实现了电子订购、电子订单、议价、电子反拍、电子询价、电子合同、商品行情库、供应商诚信库、网上统计分析等功能。电子化政府采购在全国范围内推广, 还需要好长一段时间。 (2) 目前高校对政府采购信息管理较弱, 对政府采购预算、采购计划、审批环节、合同管理等信息化管理水平不高, 没有充分利用现有的仪器设备数据库进行分析和管理, 导致设备重复购置现象时有发生。在采购活动中, 因为未建立起较完善的供应商信息库, 公开性不够, 采购部门能掌握的市场供求信息大多局限于部分地区和行业, 对国内及国际市场行情缺乏足够的认识和了解, 因此难以取得最佳采购效果。

二、进一步完善高校政府采购工作的若干建议

1. 建立健全政府采购联络员机制。

目前高校设备采购工作呈现出品种多、数量大、专业性强、要求高、时间紧等复杂性的特点,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政府采购法》及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管理工作的意见》精神, 强化政府采购政策、管理制度和采购程序, 高校应建立健全政府采购联络员机制, 设立一名政府采购联络员, 以进一步加强与上级政府采购主管部门的联系与沟通, 强化单位内部监管职责, 规范政府采购行为, 高校应大力发挥政府采购联络员在高校政府采购工作中的作用。 (1) 采购联络员负责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及各项规章制度在本校的宣传、贯彻和落实, 通过校园OA办公系统、宣传手册、学校报刊、布告栏广而告之等方式, 加大政府采购宣传力度, 使全体教职工认识到实行政府采购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消除对政府采购的抵触情绪, 并了解政府采购相关知识, 使高校政府采购工作深入人心, 提高政府采购工作效率。 (2) 政府采购联络员应积极参与学校政府采购年度预算的汇审和编制, 完成月采购计划的汇总和报送工作, 并及时动态地对学校采购预算执行情况进行审查、分析和报告。并对学校执行政府采购制度情况进行调查研究, 拟订学校的政府采购制度相关办法和措施, 指导、协调和监督学校政府采购活动。 (3) 按照政府采购程序和要求, 联络员应认真组织实施学校的部门集中采购项目和分散采购项目, 及时组织有关人员, 对已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履约情况进行验收, 要做好与上级采购主管部门、招标代理机构及供货商等之间的协调工作, 负责政府采购项目质疑的答复, 协助投诉处理等问题。

2. 强化采购预算管理。

(1) 要强化采购预算计划的论证, 对拟采购项目计划, 进行充分的论证, 分清轻重缓急。所有采购项目都必须编制采购预算。年度采购预算是高校具体实施采购的依据, 未列入采购预算的采购项目, 不得进行采购。 (2) 细化预算是高校顺利实施政府采购计划的关键, 采购预算编制要掌握分寸, 对采购目录中需要细化的, 必须细化, 繁简适度, 灵活掌握, 便于操作。 (3) 在预算编制时既要坚持预算的刚性, 又要以发展的、实事求是的态度来对待不可预见事项引起的预算调整, 使预算既具有约束力, 又具有可操作性。在实际执行中, 为保证采购预算的科学性和可操作性, 需要进行适当的调整, 这种调整必须是能使有限资金发挥最大效能的, 或所采购项目是教学科研急需的, 调整预算必须按照严格、规范的审批制度和程序进行运作, 对因客观情况变化而确实需要追加的预算, 由学校采购管理部门组织有关专家进行论证, 确定合理性及可行性再报学校采购领导小组进行决策, 并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提出调整预算申请。

3. 压缩采购环节, 优化采购方式。

(1) 针对目前高校政府采购周期长的困惑, 在保持政府采购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上, 要不断整合优化采购环节, 提高政府采购的效率。简化采购环节, 在不违背法定程序和规范管理的前提下, 从政府采购资金使用计划的申报、受理和组织实施, 都应减少不必要的环节, 并缩短各环节的间隔时间, 各相关部门协调配合, 提高办事效率。强化采购流程管理, 使各个流程环环相扣, 以便缩短时间, 保证采购活动有效、快速运行。 (2) 在政府采购活动中, 针对项目的具体情况、特点和要求, 应采用不同的、灵活的采购实施方式。政府采购的主要方式是公开招标, 应根据各种特殊情况, 经财政部门批准同意后, 实行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询价或单一来源等采购方式。对集中采购目录内的采购数量大、通用性强且时间要求不高的设备, 如计算机、打印机、空调等设备, 可依据限额标准实施招标采购或协议采购, 以充分发挥政府批量采购的优势, 节约资金效果明显;对数量少, 金额在采购限额标准内的精密仪器等可由学校自行采购, 但采购程序必须符合政府采购工作流程, 以缩短供应链, 减少采购费用, 同时对小额、定型设备可采用网上竞价采购方式, 利用网上竞价平台, 实现阳光、高效、节约的管理理念。

4. 加强高校采购管理机构和采购人员队伍建设。

高校应实行“管采分离”的管理体制, 学校采购工作领导小组下设采购办, 是领导小组的常设办事机构, 负责学校采购工作的组织协调与监督指导, 确定采购方式, 并报上级政府采购主管部门审批。采购中心是学校采购工作的执行机构, 负责组织实施学校各类设备、工程及服务项目的采购活动, 采购办和采购中心履行各自的职能。

随着政府采购业务的不断拓宽, 市场经济形势的不断发展, 学习和更新政府采购知识, 提高政府采购队伍专业水平势在必行。在深化政府采购联络员机制基础上, 高校还应加强对现有采购人员的培训力度, 进行政府采购基本知识、技能及计算机网络方面的培训, 不断完善知识结构, 逐步实现政府采购人员的专业化, 实行持证上岗, 提高采购人员的工作能力和业务水平, 提高运作技巧。加强思想道德教育, 强化采购人员的廉洁自律意识, 做到依法采购, 实现政府采购管理工作的规范化。

5. 加强政府采购的信息化管理水平工作, 实行电子化政府采购。

(1) 政府采购的信息化已经成为国际趋势, 目前许多发达国家已经实现了信息化采购。电子化采购可使采购部门优先获得采购的主动权, 在较大范围内选择到性价比最高的产品。大力推进政府采购信息化建设已是当务之急。因此, 应当积极探索和发展以信息化技术为支撑的政府采购新方式, 逐步建立统一的电子化政府采购管理平台和交易平台, 全面提高政府采购工作效率和社会经济效益。 (2) 政府采购多元化发展是时代的需要, 利用互联网启动网上竞价采购也是政府采购多元化发展的方向之一, 网上竞价采购适用于高校内各部门小额零星设备物资采购, 通过学校竞价网平台进行操作交易, 实现高校零星采购的申报、审核、竞价、履约的全网络化管理, 彻底改变了采购管理部门以往传统手工操作的管理模式, 大大提高了行政办公和办事效率。教职工的申报、申购以及采购管理部门的受理审批均不受时间、地点限制。网上竞价采购从某种意义上说其实质是一种相对的集中采购, 同时由于实行供应商网上背靠背竞价, 及对竞价供应商数量的要求和最低价的选购原则, 所以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 一般成交价比较低。 (3) 内部管理信息网络建设。高校在政府采购预算编制、采购计划和审批环节应充分利用现有设备数据库系统实时查询, 审查基层单位采购申请是否合理, 是否存在现有同类设备在其他部门的闲置, 重复购置现象的发生, 实现政府采购管理与操作执行各个环节的协调联动。在采购管理中, 应建立较全面的供应商信息库和成交采购项目的数据库, 使更多的供应商参与竞争, 为政府采购决策提供前期价格依据, 以建立政府采购价格与市场价格的联动机制, 实现采购价格和采购质量最优, 发挥政府采购的优势。

规范和完善高校政府采购工作, 节约采购资金, 为高校教育科研事业的快速发展提供有力的经济支撑, 使高校政府采购工作真正体现效益和效率的双赢, 推动政府采购管理工作向纵深发展。

参考文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S].2002.6.29

[2].周顺明.我国政府采购新政策及改革走向[N].中国财经报, 2009.03.11 (7)

[3].姜春华.关于深化高校政府采购管理工作的思考[J].佳木斯大学社会科学学报, 2008 (10)

[4].吴斌.关于进一步完善我国高校政府采购制度的思考[J].南京财经大学学报, 2007 (2)

8.进一步加强开发区招商引资工作 篇八

田进要求,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进一步加强网络剧等网络自制节目管理,进一步提升网络视听节目总体质量,进一步落实好网上网下统一管理同一尺度的要求。

一要完善《进一步加强网络剧等网络自制节目管理的工作方案》内容,同时形成切实可行、可公之于众的规范性文件。

二要坚持团结稳定鼓劲、正面宣传为主的方针,推动网络自制节目进一步传播向上向善的正能量、传播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三要从事前、事中、事后各个环节加强对网络自制节目的全流程管理。

四要完善《网络视听节目内容审核通则》,使之成为全行业制作播出网络视听节目的自觉遵循。

五要大力提升网络视听节目监看能力和水平,特别要提升对不良有害内容的发现能力。

六要加强对视听节目网站的管理,强化网站主体责任,对出现问题屡教不改的加大依法处罚力度。

七要完善网络视听节目主持人资质管理。

八要加强司局间信息沟通协调,建立信息共享机制。

九要进一步加强对制作机构的管理,强化事中事后监管,省局要落实属地管理责任。

十要加快推進《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管理规定》(56号令)升格工作,为加强网络视听节目管理提供更有力的法律保障。

9.进一步加强开发区招商引资工作 篇九

豫财农[2004]24号

国家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

农业综合开发资金县级报账工作的通知

(国家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 二○○四年二月十九日)

农业综合开发从2001年起开始实施财政无偿资金县级报账制度。实践证明,各地通过实施县级报账制,规范了农业综合开发项目资金管理,提高了资金使用效益,确保了项目工程质量。但也有个别地区没有严格实行报账制,有的地区存在报账程序不规范,报账手续不健全等问题,影响了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和资金管理的质量。针对存在的问题,各地要认真对照《农业综合开发资金报账实施办法》(财发[2001]11号,以下简称《办法》)进行检查,积极推行规范的县级报账制,切实管好用好农业综合开发项目资金。

一、要高度重视县级报账工作。今后所有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县,必须严格实行县级报账制。农业综合开发部门项目资金,也要实行县级报账。要把是否执行县级报账制作为考核项目县项

目和资金管理工作质量的重要指标。从2004年起,凡是没有实行县级报账制的,一律取消其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县资格。

二、进一步明确有关部门在报账制实施过程中的职责。原则上由县级财政部门负责报账资金的日常核算和管理。财政部门委托县级农业综合开发办事机构(以下简称农发办)报账的,财政部门仍然要参与报账凭证的审核。项目建设单位要做好报账的基础工作,认真编制或审核单项工程预决算,核算单项工程成本。

三、规范报账审核程序,明确拨款手续。县级财政部门(农发办)在报账过程中要明确和细化报账程序,完善拨款手续,严格把好审核关。实行工程承包的,施工单位必须在完成一定工程后方可提出用款申请,除按((办法》的要求提供相关报账手续外,还需提供单项工程的验收报告,经建设单位、农发办和财政部门审核同意后方可拨付资金;未实行工程承包需预拨工程款的,要严格按规定程序和额度办理资金拨付手续,报销工程材料款时,还需提供材料的出库和入库单。凡是审核把关不严或未按规定手续进行报账出现严重问题的,要相应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四、严格执行有关制度办法。县级财政部门(农发办)必须对报账资金实行专人管理、专账核算、专款专用的“三专制度”,严格按《办法》规定实行规范的县级报账制。凡未按《办法》规定实行以拨代报的,均按未执行县级报账制处理。报账过程中要加强凭证管理,坚决杜绝大额现金支付和白条入账等违规违纪现象的发生。

五、加强对财会人员的培训。省、地(市)级财政部门(农发办)要加强对县级财政部门(农发办)财会人员的培训,坚持财会人员持证上岗制度。通过培训,使财会人员做到既熟悉农业综合开发财务会计制度,又了解农业综合开发项目管理的有关政策和规定,不断提高业务素质和水平。

10.进一步加强开发区招商引资工作 篇十

关于进一步加强农业综合开发水土保持项目管理工作的通知

(水保[2007]186号)

山西、江西、湖南、重庆、四川、宁夏、陕西省(自治区、直辖市)水利厅(局)、财政厅(局):

农业综合开发水土保持项目(以下简称“农发水保项目”)是国家实施的水土保持重点工程,是国家农业综合开发项目的重要组成部分。多年来,各级水利、财政部门精心组织、密切配合,项目区广大干部群众积极参与,项目实施取得了显著成效,为加强山丘区农业基础设施,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加快群众脱贫致富步伐,促进当地经济社会发展,防治水土流失、改善生态环境发挥了十分重要的作用。但是,在项目实施中,也存在着地方配套资金不到位、群众投劳落实难度加大、资金管理不规范等问题。为适应新形势发展的要求,进一步加强与规范农发水保项目管理,更好地发挥项目投资效益,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搞好农发水保项目的重要性

根据《财政部关于国家农业综合开发“十一五”工作安排的意见》(财发[2006]56号)精神,“十一五”期间,国家农业综合开发将围绕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目标和要求,较大幅度增加农业综合开发的投入,着力加强农业基础设施建设,改善农业生产条件和生态环境,为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增加农民收入、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服务。农发水保项目作为国家农业综合开发项目的重要组成部分,也要认真落实这一重要部署,切实把水土保持工作与当地新农村建设有机结合起来。农发水保项目实施区域农业基础设施薄弱,生态环境脆弱,经济社会发展滞后,搞好水土保持意义重大。为此,各级水利部门要充分认识搞好农发水保项目的重要性,把水土流失治理与发展农村生产力、增加农民收入有机结合起来,解决

农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生产生活问题,进一步落实与完善多渠道的投入机制,探索调动群众参与的新路子,提高项目管理水平,增强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服务的能力。

二、做好前期工作,搞好项目储备

农发水保项目按照规划分期实施,水利部与国家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近期将组织修订《国家农业综合开发水土保持项目规划》。项目实施区省级水利部门要会同财政部门,根据修订后的《国家农业综合开发水土保持项目规划》编制本辖区农发水保项目规划,明确分阶段项目布局、建设目标与任务。项目实施县、项目区要符合规划确定的范围与原则。地方各级财政(农发)部门要主动与水利部门配合,认真做好项目选择与实施等环节的管理,积极参与项目规划、可行性研究报告的编制、审查及申报等工作。

为确保国家农发水保项目顺利实施,各地要切实做好项目前期工作,搞好项目储备。原则上,各省可按已实施项目县数20-30%的比例,根据规划和《国家农业综合开发水土保持项目管理实施细则》(水保[2005]359号)的要求,选择具备条件的项目县,开展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与申报立项工作。经水利部和国家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审批立项的项目贮备县,优先列入国家农业综合开发中央投资计划。

三、积极落实地方财政配套资金,确保项目顺利实施

农发水保项目实行中央、地方和群众共同投入的机制,地方财政配套资金是项目总投资中的重要组成部分,是项目顺利实施的重要保障。近年来,财政部已根据实际情况调低了地方财政配套资金的比例,各地要把注意力从要求降低配套比例转到切实落实配套资金上来,把落实配套资金作为确保项目顺利实施的关键来抓。地方财政配套资金是地方财政专项安排用于农发水保项目的配套资金,不得以项目配项目代替地方配套资金。各级财政部门要切实担负起落实配套资金的责任,保证地方财政配套资金的落实和及时、足额到位。各级水利部门要加强与财政部门的沟通协调,及时做好项目计划编制申报工作,主动配合财政部门落实

配套资金。

地方财政配套资金不落实,农发水保项目管理的各项制度与要求就无法落实到位,工程建设的标准与质量就难以保证,资金管理也容易出问题。为了保证项目顺利实施,国家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和水利部将加强对地方财政配套资金的监督检查,把配套资金落实情况作为安排中央财政资金的依据。凡是地方财政配套资金不落实的省份,除按《农业综合开发财政资金违规违纪行为处理暂行办法》(财发[2005]68号)的有关规定处理外,下年度新增中央财政资金一律不予安排。省级财政、水利部门也应根据这一要求制定相应的规定,督促市、县财政落实本级配套资金。

四、完善激励机制

从2008年起,农发水保项目实行项目县动态管理的竞争激励制度。各省在申报项目分县分项目投资控制指标时,要根据对上年度项目实施县资金管理、配套资金落实、工程建设质量与进度等方面的检查考核情况,按照奖优罚劣、有进有出的原则,对项目实施县及中央财政资金安排进行调整。

每期农发水保项目实施期满,以省、自治区、直辖市(以下简称各省)为单位对项目实施县进行调整。工作搞得好的县继续实施,工作有明显差距的县,取消下期项目实施资格,并从所在省项目贮备县中新增相应数量的县列入下期项目实施。调整比例原则上为现有项目实施县数的10-20%。在项目实施期内,各地可根据检查考核结果,在上年度中央财政资金的基数上,按30%左右的比例调整项目县中央财政资金与建设任务。各省水利、财政部门可据此结合实际制定相应的管理细则。

五、加强资金管理

为完善农发水保项目有关政策,根据《国家农业综合开发资金和项目管理办法》(财政部第29号令)精神,农发水保项目新增项目管理费,项目管理费按项目年度财政投资的一

定比例提取:财政投资500万元以下的按3.5%提取,1000万元以下的其超过500万元的部分按1.5%提取,超过1000万元的其超过部分按0.5%提取。项目管理费从地方财政资金中列支,由县级水利水保部门支出使用,主要用于项目实地考察、检查验收、业务培训、管理、可行性研究和初步设计等方面的支出。同时,取消《国家农业综合开发水土保持项目管理实施细则》(水保[2005]359号)中规定的项目可行性研究和初步设计费。省、地(市)水利水保部门用于项目管理的各项支出,由同级财政部门另行单独安排事业费。

资金管理是确保项目建设能否取得切实成效的关键环节。各地要严格执行国家农业综合开发资金与财务管理方面的有关规定,确保资金专人管理、专账核算、专款专用。各级财政部门要加强对农发水保资金的使用和管理情况的全过程监管。各级水利部门要配合财政部门做好资金管理工作,加强对财务人员的培训,确保项目资金真正用于项目建设,杜绝资金浪费和挤占挪用现象的发生。特别要根据农发水保项目中相当一部分建设任务需要当地农民群众承担建设的实际情况,进一步完善与规范财务制度。对资金管理出现严重违规问题的项目县,一经发现,除按《农业综合开发财政资金违规违纪行为处理暂行办法》(财发[2005]68号)的有关规定处理外,还要取消其下年度项目实施资格,对连续两年发现资金管理出现严重问题的省份,将调减所在省农发水保项目的中央财政资金,直至取消该省实施农发水保项目资格。

六、进一步扩大群众参与的范围

农发水保项目属“民办公助”性质,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充分调动项目区农民参与是项目顺利实施并长期发挥效益的重要前提。为适应当前国家农村政策调整的形势,各级水利、财政部门要结合实际,充分依靠当地政府与基层组织,深入细致地做好群众工作,进一步探索调动农民参与项目建设管理的有效途径与方式,认真落实项目建设公示制和农民投劳“一事一议”制度,让项目区农民从项目建设内容确定、组织实施、建后管护等全过程参与进来。

11.进一步加强开发区招商引资工作 篇十一

关键词:农机化信息;宣传

中图分类号: F323.3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674-0432(2013)-12-40-1

1 目前农机化信息宣传工作存在的问题

近年来,随着农机化水平的提升,农机化信息宣传工作虽然也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也存在着许多不足之处:一是个别地方对农机化信息宣传工作的重视程度还不够;二是信息队伍建设还比较薄弱,写作水平普遍不高,存在着被动应付的问题,整体数量偏少,且区(市)之间工作不平衡;三是信息宣传的深度、广度不够,数量多、质量低,成绩多、问题少,经验多、亮点少,普通工作多、前瞻性信息少;四是农机化信息网站建设还有待于进一步提高,有的区(市)的信息网站至今尚未完善;五是在各级新闻媒体的宣传报道力度不够,社会各界对农机化工作的认知度依然不高等。

2 建议

2.1 要提高认识,建立对农机化信息宣传工作考核机制

信息宣传是农机化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在营造发展环境、促进农机化事业持续快速发展等方面起到极为重要的作用。各级要高度重视农机化信息宣传工作,逐级成立信息宣传工作领导小组,建立信息宣传工作考核机制,落实责任,分解任务;推行信息宣传奖励机制,调动农机化信息宣传人员的工作积极性。

2.2 要充实力量,进一步强化农机化信息宣传队伍建设

从事信息宣传工作的人员不但要有良好的农机化业务知识,还要有较好的写作能力,且能勤奋工作、任劳任怨。因此,从事农机化信息宣传工作的人员必需具备较高的综合素质。所以,在今后的工作中,各级要高度重视农机化信息宣传,把那些业务能力较强、写作能力较强的人员,调整到信息宣传岗位上来;并在各科、站、校及乡镇农机站分别设立相应的人员,专门负责信息宣传工作,逐步实现系统内全员办信息的良好工作局面。

2.3 要强化技能培训,全面提高农机化信息宣传稿件的写作质量

强化技能培训,提高写作质量是做好农机化信息宣传工作的前提。各级应针对当前全市从事农机化信息宣传工作的人员整体素质还不高,写作能力相对较差的实际,通过走出去、引进来的办法,进一步加强对农机化信息宣传人员的编写技能的培训;可以组织信息宣传人员到上一级业务部门,或专门的培训机构进行培训,或到信息宣传工作较好的地市参观学习,进一步提高信息宣传人员写作能力,优化信息采集、编写、审核、报送流程,提高信息时效性、准确性。

2.4 充分发挥信息平台作用,努力扩大农机化社会影响

不断充实完善市、区(市)农机化信息网站的有关栏目,重点加强对区(市)农机化信息网站建设与业务指导,充实网站栏目,充实相关内容,充分发挥网站的主题信息发布平台作用;继续加强与有关新闻中心网站的联系与沟通,继续保持良好的合作关系,进一步扩大中心网站这个信息平台的作用,促进信息工作再上新台阶;继续加强与电信等单位的合作,在农业生产季节,继续利用手机短信这个平台,搞好为广大农机手的信息服务工作。

2.5 加大对农机化信息宣传工作的投入

首先,尽快配置较为齐备的开展信息宣传工作的电脑、打印机、传真机等设备,建立高效快捷的农机化通信环境;尽快投资建立属于自己的网站服务器和手机短信发送平台,扩大市、区(市)农机化信息网站容量,建立图片、视频、文字等内容丰富的信息网站,更好地服务于农业生产,为农业和农村经济持续快速发展作出积极的贡献。

2.6 围绕热点难点,宣传好国家惠农政策

随着国家和省购机补贴政策的实施,农民购买机具和如何购买到先进、实用、质优、价廉的机具已成为现实农机推广工作的热点和难点。围绕农民最关心的这一热点和难点问题,通过培训、图画展板、发放宣传单、光碟等形式,加大对购机补贴政策、补贴程序、补贴重点、补贴机具种类、政策落实情况等宣传工作的力度,使惠农强农政策家喻户晓深入人心。在创新宣传方式上:坚持建好自己的,用好别人的。建好自己的:就是运用好自己的板报、画廊;发挥好自己举办的各种培训班、现场会;建设好自己的信息网站、网页等各种宣传阵地。通过广泛采集、整理、编辑、贮存信息,在围绕中心工作、重要农时、关键技术等工作上及时发布信息、开展技术讲座、进行现场指导,宣传先进典型。用好别人的:就是吸取其他地方的经验,做好宣传工作。

2.7 不断完善制度,建立信息宣传长效机制

做好信息宣传工作需要敬业奉献精神,但更需要完善的工作机制加以保障。要让想干事的人有平台,能干事的人有发展, 干成事的人有奖励。为不断调动信息宣传员工作的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扎实做好信息宣传报道工作,在制度建设上主要应采取以下三项措施:一是工作上有指标;二是经费上有保障;三是奖惩上有政策。

参考文献

[1] 祖培国,宋日燮.对加强农机信息化宣传的思考[J].湖南农机,2011年05期.

[2] 程力勇.加强农机信息化宣传工作 促进农机化事业发展[J].贵州农机化,2010年04期.

[3] 闫雪琴.农机化信息宣传工作存在的问题及对策[J].现代农业科技,2011年13期.

[4]周鹏飞.搞好农机化信息宣传工作的两点认识[J].农业科技与装备,2011年08期.

12.进一步加强开发区招商引资工作 篇十二

一、国有企业信访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随着国有企业经济体制改革的不断推进, 因新调整而引发的利益冲突和矛盾成为了国有企业和谐、快速发展的绊脚石, 信访工作是解决冲突和矛盾的关键性步伐。当前国有企业的信访工作中存在一定的问题, 需要正确地看清问题并妥善解决, 只有这样, 国有企业才能和谐稳定地发展。

(一) 企业内部缺少管理

当前领导干部贪污腐败的现象层出不穷, 有些利用自己的权力欺压人民群众, 以权谋私, 把群众的财富据为己有, 有的甚至官官相护, 侵害群众利益, 使群众的身心健康和利益受到伤害, 有的单位在资金使用和采购, 物质处理方面没有做到公开公正, 做事不透明, 资金来源不明确, 有的甚至乱铺张和浪费, 导致内部行政混乱, 群众不满。

(二) 企业人员的认识度不高

虽然国有企业实行开展信访工作, 但是效率不高, 追究其根本原因是企业对信访工作不够重视, 没有意识到信访对国有企业发展产生的积极影响。此外, 企业内部没有设定一个完整的管理模式, 使信访工作没有很好地落实。企业的相关人员人数少且力度不足, 做事情时没有认真对待, 马马虎虎。对群众在信访过程中反映出来的问题没有及时调查和反馈, 造成一部分信访没有有效处理。

(三) 部分职工群众对事件掌握不够具体

有的职工群众没有受到良好的教育或者年龄上不占优势, 信访过程中虽抱着一颗希望的心, 却对事情的来龙去脉没有清晰的脉络, 语言表达能力弱, 案件的线索模糊, 导致部分信访案件无从下手, 核实的难度高。有的群众有着“唯上”的错误心理, 一件多投, 重复投件以及越级投件, 也造成信访秩序的混乱和信访案件的成功率低。

(四) 企业信访案件处理难度大

由于一些企业没有建立完善的信访工作机制, 信访工作执行不到位。有些职工群众有越级反映便得到更好的重视和解决的错误想法, 使部分案件重复反映, 导致信访过程秩序混乱, 使处理案件难度加大。此外, 有些职工群众采取匿名信访, 有的案件纯属道听途说, 难以核实情况。

二、加强和改进国有企业信访工作

(一) 提高企业认识, 强化内部管理

国有企业在发展的过程中, 必须强化内部管理, 建立健全的工作机制。在进行信访工作的过程中, 首先要提高企业领导干部和相关职业人员对信访工作的认识, 提高他们的重视, 使其把信访工作当为已任, 才能使各项工作更顺利地进行, 以切实提高信访工作的质量和水平。在信访工作的基础上制定相应的规章制定, 落实管理, 把信访工作列入工作考核的项目, 提高职业人员对信访工作的积极性, 确保国有企业信访工作有效实施。

此外, 在企业中, 要加大监察部门的权力, 切实监察各项工作, 加大监察的力度, 其他单位部门要相互协调, 相互沟通和配合, 及时把信访案件反映到位。监察部门在信访工作的过程中, 应积极主动地想上级领导反映情况, 还要减少部门间推卸责任, 效率低下的现象, 加强基层组织共同解决问题的能力, 企业内部上下合一, 才能让信访工作能在企业中有条不紊地开展。

(二) 强化教育, 提高工作水平

在信访工作中, 要以教育来引导, 提高企业对信访工作的主动性。通过培训、报刊读物、教育会议、网络共享资源等的形势来加强信访工作人员对相关理论的学习, 提高其法制观念, 提高其政治素养, 增强其对信访工作的责任感和归属感。有针对性地对各个部门进行不同程度的教育, 不断地改进教育方式, 使他们树立良好的行为作风, 严格律己, 增强其服务意识, 促进企业人员的廉洁自律。

只有不断地提高信访工作人员的政治理论知识和工作技能, 才能促进其信访工作的质量和水平。除了要增强企业信访工作人员的教育, 还要增强职工群众的教育。应加大对信访工作的宣传力度, 向他们明确信访的有益性。提高他们的积极性, 使他们可以踊跃地参与到信访工作中, 并且要让他们掌握信访的规章制度, 不越级投案和重复投案, 遵守信访工作的秩序。

(三) 加强沟通, 强化信访案件分析

在进行信访工作的过程中, 解决问题的关键是要与群众做到良好的沟通和交流, 以积极和热情的态度去接受职工群总的来访, 乐意地接受他们的建议和批评, 多进行换位思考, 多给予信任与帮助, 给他们排忧解难。

对于职工群众反映的问题, 在符合相关规定和政策的基础上, 就应该想方设法地替他们解决, 在上访中职工群众容易出现激动的情绪, 要及时疏导他们的情绪, 让他们理清思路, 更好地提供案件的线索。在分析信访工作中, 要以认真仔细的态度, 多提出问题反复思考, 对案件的线索进行精心查处, 并学会对案件中反映的问题进行分类归纳和总结, 明确哪些方面和哪些问题使职工群众表示不满和存在哪些缺陷, 使决策和措施更具有针对性和有效性, 促进企业稳定健康地发展。而对于信访案件中反映出来的情节轻微的问题时, 可以积极采用谈话、函询、警告的方式, 达到产生一定的警示性和加强教育, 纠正错误的目的, 采用简单明了的手法可以减少案件的数量和处理案件的难度。

此外, 在查处信访案件中, 可以通过对案件的掌握, 信息的整理分析, 对一些将要生长的不安定的苗头及时抑制, 做好预测和预防的工作措施, 切实防止问题的恶化, 防患于未然, 做到早认识, 早准备, 早控制, 早消除, 能够及时有效地推动信访工作的解决。

三、结语

在新形势下, 国有企业信访工作的加强更具有挑战性, 建立完善的信访机制已经成为促进企业稳定健康成长的关键性因素, 在进行信访工作的过程中, 要不断地学习思想政治理论, 提高工作修养和工作水平。才能更好地把信访中产生的价值运用于企业的发展中。

参考文献

[1]张帆.基于新形势的国有企业信访工作探析[J].现代经济信息, 2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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