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工作总结

2024-07-23

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工作总结(精选8篇)

1.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工作总结 篇一

凤翔县中医医院

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工作汇报

尊敬的各位领导: 大家好!

首先,感谢您们不辞劳苦,在百忙之中抽出时间莅临我院检查指导工作,我们倍感亲切,深受鼓舞。在此我谨代表凤翔县中医医院全体职工向您们的到来表示热烈地欢迎!

我院始建于1979年2月,占地面积8319平方米,建筑面积9714平方米。是本县唯一一所以中医药为特长,中西医结合为优势,集医疗、科研、教学、预防保健、康复、急救于一体,具有专科特色的现代化综合性二级甲等中医医院。现有职工316人,专业技术人员203人,其中高级职称17名,中级职称41名。住院部设有九大病区,床位216张,医院固定资产2318万元。医院曾先后被授予全国“卫生文明先进集体”、“百姓放心医院”、“爱婴医院”、全省“文明医院”、“卫生改革先进单位”、市级“文明单位”、“诚信单位”、市级“优质服务单位”等荣誉称号。

近年来,我院认真学习和贯彻省市县各级党委政府及卫生主管部门关于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的一系列指示精神,把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作为党风廉政建设、行风建设、班子建设、队伍建设的重要内容,从抓教育提高觉悟入手,着力创新惩防体系制度建设,建立惩防体系长效机制,强化监督检查,惩防体系建设收到明显成效,促进了医院三个文明建设协调发展。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班子重视,机构健全,任务分解,责任明确

院党委制定并下发了《关于贯彻落实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

败体系工作规划的实施意见》,明确了工作重点,成立了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党委书记、院长负总责,分管领导牵头抓,院级领导分片区负责,职能部门具体组织实施。院党委、行政把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列入医院工作重要议事日程,将惩防体系建设与 “医院管理年”活动、“三好一满意”、“医疗百日安全行动”及二级甲等中医医院的创建工作紧密结合起来,做到任务项项分解,措施层层落实,把惩防体系建设工作与业务工作同安排、同检查、同考核,同奖惩。

二、宣传教育,提高认识,营造氛围,人人参与

院党政班子把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作为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来抓,通过各种会议、政治学习和宣传栏等形式学习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的文件精神,提高干部职工对此项工作重要性的认识。结合“工作作风整顿”、“党员先进性教育”、“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强化职工政治思想及职业道德教育。打印下发了《关于在全院深入开展纪律作风教育整顿活动安排意见》、《2012年纪检监察暨纠风工作安排意见》、《关于卫生系统领导干部防止利益冲突的若干规定》、《医疗机构从业人员违纪违规问题调查处理暂行规定》、《关于开展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专项治理工作的安排意见》等文件,组织干部职工集中学习与卫生相关的法律法规、党纪政纪、行业纪律,教育和引导职工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荣辱观。让职工牢固树立 “以病人为中心,全心全意为病员服务”的思想。同时邀请县局纪委书记作专题辅导报告,对医务人员进行警示教育。通过宣传教育活动,使全院干部职工思想上筑起了抵制诱惑、拒腐防变的坚固防线。

三、实施医务人员医德考核,建立医德档案

为认真做好医务人员的医德考评工作,我院制定并下发了《关于做好医务人员医德考核工作的实施意见》,建立了医德考核领导

小组,明确了考评对象、考核方式,制定了考评细则,对考评内容进行量化,做到加分有理,扣分有据,并要求考核人员签字负责。将医务人员所受的奖惩事由记入医德档案,将医德考核结论作为评优评先、晋职晋级、绩效评价的重要依据。

四、健全监督体系,认真开展行风评议

为持续改进医疗服务,加强监督,我们聘请医德医风社会监督员,监督员主要由已退休的德高望重的老领导、老专家担任,他们了解哪些环节、哪些科室容易出问题。监督重点放在医务人员的服务态度、诊疗规范和合理收费上,严肃查处损害患者利益及医院利益的行为。

去年以来,我院配合县政府行风评议活动,通过上街义诊、发放调查问卷,公布投诉电话、设臵意见箱及医务人员违规违纪监督公示牌,定期召开医德医风监督员座谈会,全面收集社会各界群众对医院的意见和建议,认真开展自查自纠。

医院取消了各种形式的开单提成,严格控制药品费用在医疗总费用中的比重。每月抽查门诊处方、住院处方和住院病历,进行处方点评,分析用药的合理性。规定大型检查和新特药、自费药、高值耗材的使用,医生均须认真履行告知义务,征得患方同意。在去年全市进行的行风评议中,我院以94.6分位居全县卫生系统第2名。

五、加强医患沟通,构建和谐医患关系

随着医保、新农合政策的推行,我院正积极探索临床路径管理和单病种付费管理,控制医疗费用的不正常增长。医院重视患者知情同意权,修定完善了各种告知表册及协议,通过多种途径,有效地提高了医护人员沟通技巧。由于门诊住院病员的持续增加,我院积极应对难以避免的医患纠纷,多渠道化解医患矛盾,避免群访事件的发生,积极探索引入第三方调解机制协调解决医患纠

纷。

六、加强重点部门管理,认真做好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的治理工作

06年以来,我院按照治理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工作的部署和要求,结合医院自身实际,扎实开展了医药购销领域专项治理商业贿赂工作。通过宣传教育,建立健全招投标制度,规范运作机制,加大治理商业贿赂的整治力度,从源头治理、过程监管及结果评判等环节上下功夫,不断规范药品购销领域、设备及高值耗材采购行为,切实做到了采购行为的阳光化、规范化、制度化。

(一)、加强药品管理

医院聘请了县纪委、招监办、县卫生局、县食品药品监督局相关领导为院外监督员。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药品购进渠道的管理规定》,与配送公司签订了药品购销合同和反商业贿赂承诺书,不准药商以任何方式到医院促销,不准任何科室和人员为药商统方,将违规操作的药商列入黑名单,终止购销合同。在药品购销方面,坚持网上集中招标采购。今年1-8月,我院药品采购总金额为 万元,其中,挂网采购金额达 万元,挂网药品 个品种,网上采购比例为99.23%。

(二)、加强设备及高值耗材购置审批管理

医院建立了基建、设备招标委员会,制定了大型设备购臵及基础建设招投标管理制度。凡大型设备或高值耗材的采购,须由科室内部讨论并提出申请,提供可行性论证及效益分析报告,经院党政工联席会研究,并提交院职代会讨论通过,报卫生局批准后方能进入招标采购程序。邀请县政府采购办、招监办、反贪局、卫生局等有关部门参与考察和评标,全程参与监督。各项招标工作均严格执行了招投标管理制度,无违纪违规行为发生。

(三)、加强整体搬迁项目的监管

我院成立了整体搬迁工程建设领导小组,聘请有资质的专家为技术顾问和法律顾问。同时,成立了工程建设监督小组,严格按照国家项目管理规定对本项目进行全程监督,对工程进展进行督查,确保工程建设程序合法。加强对工程资金使用情况的审计监督,确保资金使用安全合法。同时,对基建工作相关人员廉洁自律及招投标工作的纪律作了规定。严格执行工程定期报告制度,及时公布项目相关信息。对项目资金严格实行专户存储、专账核算、封闭管理。及时开展专项监督审计,确保整体搬迁项目资金的有效使用。

七、加强民主管理,坚持院务公开,广泛接受职工及社会监督

院党委、院委会坚决按照党务公开、院务公开的要求,力求决策科学、民主和透明。凡“三重一大”事项均由院领导班子讨论并交职代会通过后以适当的方式向职工公开。医院将药品、服务项目与收费标准、医保、农合报付标准以宣传橱窗等方式进行公示,广泛接受职工及社会的监督。

八、健全制度,惩防并举,着眼长效,注重效果

我院针对工作中出现的新问题、新情况,及时完善和修订各种规章制度。相继完善了《医院内部管理办法》,新建了《关于招投标工作的纪律规定》、《处方点评制度》、《药物用量动态监测及超常预警制度》等。修订了《医德医风查巡制度及实施办法》、《违反职业纪律行为的责任追究规定》、《维护患者诊疗服务知情同意权、选择权、隐私权制度》等30余项制度。落实了《医疗机构财务会计内部监控规定》、《医院内部审计工作规定》,新建并完善了《工程项目控制制度》、《收入控制制度》等,确保各项工作有章可循。

在完善制度的同时,我们更注重执行与落实。我院在“红包”、“回扣”、“私收费”等问题上实行一票否决,对违规人员取消其晋职晋升、评先评优资格,医德考评及履职考核不合格,同时与绩效工资挂钩给予经济处理。对CT、数字胃肠X光机等大型设备检查的阳性率进行统计,对农合、医保病员报付比例进行排位,通报批评报付比例最低及药品费用比例最高医生。要求药品、耗材及设备经销商严格遵守合同约定。同时严肃查处了违反计划生育、私收费、私自销售耗材等违纪违规行为。

九、惩防体系建设卓有成效,医院发展形势喜人

我院在惩防体系建设上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得到了省市县卫生主管部门的肯定和好评。2011年2月被宝鸡市总工会、宝鸡市窗口单位创优办授予:宝鸡市窗口单位创优竞赛“优质服务单位”;2011年6月医院支部委员会被中共宝鸡市卫生局党组授予:全市卫生系统创先争优“共产党员示范岗”。

卓有成效的惩防体系建设促进了我院的业务发展。今年上半年,门急诊病人58977人次,同比增长1.3%;出院病人 4566人次,同比增长41%;手术例数404例,同比增长9.7%;床位平均使用率提高至145.3%,日平均住院人数308人,出院患者平均住院天数下降为12.5天。

十、存在的问题与建议

由于诸多因素,医院也面临一些困难和问题,如资金压力是制约医院发展的重要因素,医院现址狭小、床位不足、设备陈旧等发展严重滞后的问题;作为公立医院,既要坚持公益性质,承担社会责任为政府分忧,保证质优价廉,又要面向市场,医疗成本高,导致负债经营;加之医疗保险和医疗救助制度的不完善,欠费病人过多,医院经济损失大。同时,医务人员劳动强度大,承担的风险大,收入偏低,合理的人才梯队难以形成。为此我们

提出以下建议:

一是发挥各级政府在公立医院的主导作用,按医改政策要求,增加对医院整体搬迁基建项目及大型医疗设备的投入;

二是提高劳务性医疗收费标准,充分体现医务人员的劳动价值;

三是采取综合治理,从源头上治理商业贿赂,从体制上控制医用物资购销的中间环节及利润空间;

四是医务人员承担的风险大、劳动强度大,收入偏低,心理不平衡,应该引起高度重视,以确保医务人员待遇与经济社会发展同步增长。

各位领导,我们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中取得了一些成绩,但离党和政府的要求,与人民群众的期盼还有差距。您们不辞辛劳来我院视察指导工作,是对我们全院职工莫大的鞭策和鼓舞。我们将以此为契机,不负众望,继续发扬成绩,努力克服工作中的不足,加快整体搬迁项目工程建设和二级甲等中医医院评审步伐,在科学发展观的指引下,努力实现医院又好又快发展,为提高人民群众的健康水平作出我们应有的贡献!

2.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工作总结 篇二

但从广大人民群众对政府和领导干部的要求看,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工作远远没有达到应有的目标。腐败现象在相当一级的领导干部中时有发生,腐败的根源尚没有铲除,滋生腐败的土囊没有得到遏制。这就需要我们认真加以研究,构建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长效机制,把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作为一项长期的任务,并真正加以落实。

构建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长效机制的必要性

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建立,对于震慑腐败分子、净化社会风气,起到极为重要的作用。为了贯彻落实中央《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工作规划》,各级组织和企业根据自身实际,制定极为详细的制度和具体措施。如果没有切实可行的行动,使之成为日常工作中必不可少的一部分,就不会收到预想效果。因此构建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长效机制,就显得十分必要。

首先,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应有依据。五年来,我们初步建立了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框架,但在实践中需要不断的完善和健全。随着时间的推移,旧的腐败尚未清除,新的腐败也会不断生长,反腐倡廉工作决不可停顿。构建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的长效机制,就从制度上保证了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合理性。

第二,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成为自觉行动。现在,讲到反腐倡廉视乎是纪检部门的事,很多人会觉得与自己关系不大。构建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的长效机制,把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作为日常工作的一部分,成为个人的自觉行为,反腐倡廉工作就从根本上得到了加强和改善。

第三,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得到监督。构建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的长效机制,使全社会和人民群众都关心和参与其中,并且,在体系建设过程中得到人民群众的监督,有利于反腐倡廉工作的深入开展。

构建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长效机制的设想

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是一项长期的战略任务,不能毕其功于一役。构建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的长效机制,是保证体系建设的重要环节。

第一,政治体制改革是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的必要前提。五年来,按照中央工作规划和统一部署,我国反腐倡廉工作取得很大成绩,但没有从根本上铲除产生腐败的根源,其重要原因是现有体制很难遏制腐败行为。温家宝总理多次提到政治体制改革,对政治体制改革寄予厚望,但深感改革的难度。他说:“现在改革到了攻坚阶段,没有政治体制改革的成功,经济体制改革不可能进行到底,已经取得的改革和建设成果还有可能得而复失,社会上新产生的问题也不能从根本上得到解决,……每个有责任的党员和领导干部都应该有紧迫感。”党和国家领导人深切认识政治体制改革的必要性,无疑给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送来一抹春风,这也是广大人民群众的期待。

第二,规范健全法律和规章制度是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的重要条件。中央纪委、监察部以党章为核心,加强反腐倡廉立法工作,加强反腐倡廉长效机制建设,每年出台数十部反腐倡廉法规制度,对惩治和预防腐败起到积极推动作用。制度建设是一项长期的工作,需要在实践中不断补充和完善。在法律层面的规章制度建立后,制度的形式结构应合理配套,在执行、监督和评价三个环节制度齐全。制度的形式结构是制度科学运行、公正运行的重要保证。如香港在进行廉政制度建设的过程中非常注重形式结构配套合理,廉政公署所采取的执行、教育和预防“三管齐下”战略,以及整个香港廉政制度建设所反映出来的“以权制权”、“有权力必有监督”的制度设计理念,值得借鉴。

第三,设置独立权威的监督执行机构是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的根本保证。体系建设的重要环节是要保证各项工作的开展,各级组织和企业要把惩治和预防腐败作为一项特殊的工作,认真对待。设置独立、权威的监督机构,在开展防腐倡廉工作中,不受或少受外界干扰,切实履行职责,真正起到惩治和预防作用。“最重要的是要有专门的机构进行铁面无私的监督检查。”监督执行机构隶属关系可以垂直领导,也可以只对主要领导负责。机构享有广泛的调查权,有权对管辖范围内任何人涉嫌不廉洁行为进行调查。纪检监察部门,根据调查结果提出处理意见报上级部门,涉嫌违法犯罪的移送司法部门处理。

第四,营造公开透明的监督环境是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的有效手段。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是全社会的事情,必须得到全体人民群众的理解和支持,让老百姓都积极地参与其中。社会舆论的参与除了是一种自发的个人行为外,还应形成一种社会的共同效应。高档酒、高档烟事件都是通过网络传播而揭露的不廉洁行为。最近,香港特区政府行政长官曾荫权就接受富商款待及租住深圳房子事宜接受质询。曾荫权为自己的负面新闻动摇公众对香港信心向市民及公务员道歉。不管事件最终结果如何,让社会参与,透明公开的办事方式和群从参与的形式,能够起到取信于民的实际效果。我们不妨在形式上加以规范,在机制上加以认可,正确引导,作为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的有效补充。

构建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长效机制是各级领导干部的责任

胡锦涛总书记指出:“我们党作为马克思主义执政党,只有不断保持纯洁性,才能提高在群众中的威信,才能赢得人民信赖和拥护,才能不断巩固执政基础,才能实现党和国家兴旺发达、长治久安。全党都要从党和人民事业发展的高度,从应对新形势下党面临的风险和挑战出发,充分认识保持党的纯洁性的极端重要性和紧迫性,不断增强党的意识、政治意识、危机意识、责任意识,切实做好保持党的纯洁性各项工作。”坚持警钟长鸣,坚决反对腐败,防止党在长期执政条件下腐化变质,是党必须始终抓好的重大政治任务。构建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的长效机制就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反腐倡廉的重要部署,保持党的纯洁性的重要方面,各级组织和领导干部要认真对待,高度重视。

一是要在政治上思想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自觉维护党的纪律。领导干部不论何时何地都不能以局部利益取代党的全局利益,不能以个人利益取代集体利益,使自己负责的工作完全置于组织和政府规范之下,任何时候都不干涉纪检监察部门的工作。各级领导干部都要服从组织安排,自觉维护党的团结统一。

二是要带头执行中央各项廉洁自律的规定。领导干部不论职务多高都要遵守宪法,在法律和规章制度允许下开展工作。领导干部要带头报告个人重大事项,申报自己的个人和家庭财产,必要时公开这些信息,自觉接受公众的监督。对于参与经济活动的行为,都要说得清楚,让广大群众满意。

3.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工作总结 篇三

[关键词]惩防体系;纯洁性

[中图分类号] D630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9-928X(2012)10-0036-04

坚决惩治和有效预防腐败,是保持党的先进性、纯洁性的必然要求。结合当前的实践,要以教育造势、以制度制势、以监督定势、以文化成势,四维共张,构筑惩治与预防腐败体系。

一、着力理想教育、示范教育与警示教育

努力构建与时俱进的教育体系,强调理想信仰教育,大力开展示范教育,针对性开展警示教育。在运用好已有教育手段的同时,坚持教与育并重,突出领导者这一关键,重点提高党性修养和道德素质。

一是重视社会主义价值观教育,大力弘扬公正、民主、包容、诚信、责任等社会主义核心价值取向,使党员干部群体成为道德高地。市场文化本质上是一种功利性文化,毋庸讳言,市场文化对主流意识形态形成了挑战。特别是当社会发展的现实与理论之间出现裂痕之时,一些党员干部容易散失对未来理想社会、崇高价值的追求热情,行为短期化,思考现实化。所以要倡导青年党员干部读经典,掌握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和方法,熟悉马克思主义的发展脉络,进而理解科学发展观,不断增强学习贯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的自觉性和坚定性,远离盲目和迟钝。要正确处理做官与做事的关系,确立奉献敬业的价值观念,做官为了做事,一个领导者只有以饱满的政治热情,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全身心地投入到干事业上,才能赢得群众信任,实现做官的价值。

二是赋予纪委教育机构权威,使纪委教育职能真正得到彰显。要改变纪委的教育机构主要培训纪检干部的做法,要让党政主要领导干部接受系统的反腐倡廉培训,进行警示教育。也可以考虑让廉政高风险岗位的领导到纪检部门挂职一段时间,直接接受廉政教育。要将领导者作为教育的重点对象,避免“领导犯病、群众吃药”。领导干部要严格执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自律意识的培养就来源于长期的学习教育与原则坚守,领导干部不仅要内省和自我约束,还要教育和严管下属,对下属“失教、失察、失管”,要实行“下属犯病,领导吃药”的责任追究。纪委要建立廉政教育科学评价体系,确定教育效果评价的要素、指标,重点放在对领导干部的跟踪分析和考评上。

三是注重教育方式方法的更新换代,突出教育的丰富性、适应性、针对性、灵活性和实效性。廉洁教育应坚持以干部为重点,党员为主体,在教育过程中通过发挥领导的主导作用、党务工作者的引导作用和优秀党员的示范作用来不断增强教育实效。要加大对普通党员模范的宣传力度,以贴近群众的典型和平民英雄事迹提升社会道德和社会评价,形成社会正气。要依托互联网构建党员干部廉政学习教育平台,提供网上学习服务,开设网上廉政课堂,发送廉政信息,培育廉政文化品牌。要组织开展好廉政岗位教育和廉政谈话,经常敲敲“小木鱼”,甘做廉政“婆婆嘴”,做到干部上岗岗位谈话、干部考核深入谈话、发现苗头提醒谈话、发现问题戒勉谈话,发挥廉政教育的预防功能。

二、进行顶层设计、重点设计与细节设计

进一步加强反腐倡廉制度建设,突出顶层设计、区域性制度建设和层级性制度建设,充实实体性制度,完善程序性制度,约束权力,保障权利,提高反腐倡廉制度的执行力。

一是针对内外环境、组织系统、廉政基础等展开制度的顶层设计。要进行体制改革的新探索,对权力结构进行重新配置,以权力制约权力,以利于形成决策权、执行权和监督权的相互协调和相互制约。对一把手限权、减权和分权,对领导班子成员理清职权边界和岗位责任,对“三重一大”事项避免一把手说了算,必须集体讨论民主科学决策。要进一步完善反腐倡廉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强化纪委的地位,积极探索纪检监察组织垂直管理制度和纪委书记委派交流制度。在同级党委和上级纪委双重领导体制下,明确查信办案以上级纪委领导为主,保障纪委查信办案的独立性和权威性。

二是针对腐败的先兆性、隐蔽性、伪饰性、顽固性等深化制度和机制的细节设计。研究制度的廉洁性审查、制度的配套性和可操作性。制度设计时由于考虑不全面等问题,可能使制度存在着如办事流程设计不科学、不规范,权力配置不合理,监督制约措施不具体,责任追究机制不健全等,或者随着时间推移,一些原来有效的制度变得不适应社会发展的需要,出现了漏洞,所以要加大制度的廉洁性审查力度,突出制度的可操作性,通过制度的废改立,建立健全科学严密、完备有效的制度体系。特别要完善财经制度,强化财务管理,建立单位总会计师制度,完善内部财务委派和外部审计制度,各类资金实行网上预算、网上支付、网上监督、网上审计、网上公开。

干部财产申报是监督利器,也是国际公认反腐法则。随着技术进步要建立一套涵盖金融、税务、工商、社保、民政、住房及检察院等部门的全国或区域统一信息网络,为各级管理部门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分别管理监督干部提供基础。在目前可以采用建立本单位或本系统干部廉政信息库的办法,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实行党内一定范围的公开。入库的信息应该包括干部财产申报材料、审计材料、信访举报材料、考核材料等,由纪委和组织部门进行管理和监督,从而切实加强裸官管理,防止带病提拔,防止用人失察。

三是针对腐败源头、重点领域、关键环节等进行制度和机制的重点设计。认真研究市场经济条件下预防和治理腐败工作特点和规律,把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防腐工作同经济建设结合起来抓,把消除阻碍经济发展的腐败问题作为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防腐工作的出发点,努力探索新时期、新形势下预防和治理腐败工作思路。首先要规范工作流程,确保权力有序运行。如建立招投标管控机制,确保工程建设市场有序运行;规范土地转让工作流程,确保土地交易市场有序运行;规范资金使用管理流程,严格专项资金审批程序;完善政府采购管控机制,促进政府采购市场有序运行。其次要确保行政权力公开透明,建设阳光工程,以权利制约权力,加强群众监督,建立有效的纠错机制,大力开展专项治理和行风建设,如开展工程建设领域专项治理、教育乱收费的专项纠风等,提升政风行风的群众满意度。

四是针对薄弱环节、利益群体、干扰风险等提高制度的科学化水平,确保制度的执行力。首先,要健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紧紧抓住责任分解、责任考评和责任追究等关键环节,促进工作落实。在科学制定贯彻落实具体措施和办法的基础上,实行责任分解,把任务和责任落实到单位、落实到部门、落实到人,限期完成。要着力解决对责任制抓的不主动、不积极、甚至不情愿的问题,注重责任考核结果的运用,把考核结果作为衡量党建成效的主要内容,作为领导干部业绩评定、奖优罚劣、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对措施不力、失职、渎职的要严格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其次,要研究破除行业和部门潜规则。潜规则带有隐蔽性、违规性、功利性、从众性等特征,是诱发权钱交易、滋生腐败的温床。利用制度漏洞和规避制度约束是表象,部门领导默许是产生问题的根本。因此,要进一步加大制度建设,用显规则对抗潜规则。加大制度执行力度,通过加强巡视检查、自上而下的专项治理和干部轮岗交流等形式,发挥制度的防止和控制作用,用严厉手段打击任何违背制度的行径,做到令行禁止。第三,要注重整治庸、懒、散、奢。坚持纠正不正之风和科学管理的一致性,做到以纠风促规范,以整治促管理,以管理出效率。坚持执行制度和保护干部的一致性,做到保护创业者,支持改革者,鼓励干事者,宣传廉洁者,宽容失误者,整治庸懒者,制止浪费者,挽救失足者,惩治腐败者。

三、探索阳光公开、载体优化与多方联动

根据惩防体系建设的新形势与新要求,实行阳光公开、载体优化与多方联动,形成监督合力。

一是要积极推进政务公开、党务公开。要把招考录取、基建项目、物资采购、企业上市、动拆迁等群众关注的重大事项和关键环节向社会公开,通过网上审批、并联审批、一站式服务,接受各方面的监督。要增强公务活动的透明度,公开因公出国(境)、公务用车、公务接待等三公经费,积极推动公务支出管理制度改革,实行公务卡制度,对公务卡使用情况实施网上监控,切实做到公务消费现金零结算,公务卡使用情况全公开。建立干部公开选拔、竞争上岗机制,建立党员群众旁听机制,拓宽群众参与干部选任工作的渠道,加强群众监督;纪检部门要实质性参与干部选任的重要环节,在参与中监督,对拟任干部廉洁及选拔程序是否规范作出书面意见。要把党建第一责任人和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推到聚光灯下,明确谁负责、谁主抓等。

二是要探索科学合理的权力配置制度。要积极探索决策权的制衡机制,严格实行集体领导和民主决策,健全全委会会议制度,积极推行党代会代表常任制,推行决策“票决制”,重大决策及任免重要干部由全委会或党代会代表无记名票决,从源头上防治腐败。同时,党内民主必须超越票决制概念,既关注选人,更关注其政策理念及执行能力,减少和避免庸人政治、老好人现象和花瓶现象,使廉政勤政的老实人不吃亏,干事出活的开拓者受鼓舞。

三是要加强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监督力度。把经济责任审计作为对党政领导进行监督的重要手段,逐步扩大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的范围,对一把手的审计要实现外部异体审计,审计关口要前移,变离任审计为主为任期内审计为主,由财务审计向管理审计(含绩效审计)过渡,将审计结果公开,接受群众的监督。积极推进对审计结果在规范财务管理、干部任用、廉政教育等方面的运用。

四、强化流程管控、信息管控与科学管理

现代信息科技手段具有公开性、严密性、程序性、实时交互性等特点,这些特点与预防腐败的制度设计相结合,将显示规范权力、制约权力的强大功能。

一是要大力推进廉政风险预警防控机制建设。依靠技术手段实施同步监督、远程监督、网络监督等,从而为破解“上级监督太远、同级监督太软、群众监督太难、事后监督太晚”的难题提供可能性和操作性。要积极依托现代信息技术,全面提升教育、监督、预防、纠风、惩治等子系统的科技含量。要把过程控制理念引入倡廉建设中,强化对工作流程管控,通过管理流程再造、信息化手段运用等,形成更好的制度和机制,防范化解廉政风险。

二是要努力研究预警防控机制技术平台模型。运用先进的数据库技术、网络编程技术、流媒体技术乃至“云计算”技术,大力推广网上审批、网上支付、网上竞价采购、网上监督等,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资源在市场上配置、资金在网络中监管,同步动态管控,形成实施过程有监控、即时检查有依据、及时处置有效果的廉政风险预警防控长效机制。[1]坚持“制度+科技+文化”,不仅要利用现代科学技术,把科技手段融入廉政风险防控、规范权力运行的制度设计和业务管理流程之中,而且要在人与制度、人与计算机之间形成新的工作生态,让无情的电脑帮助有情的人脑,实现从传统预防向科学、全面、全过程预防的转变,切实提高管理水平和监察效能。

三是要大力推进市场诚信体系建设,探索建立全国联网的商业贿赂“黑名单”。商业贿赂现象是当前腐败的主要特征,国家有关部门应该建立商业贿赂不良记录库,一旦企业被列入其中,将坚决取消其参加招标入围资格,若干年内也不能再进入该市场,从而让企业真正敬畏。

五、严打主动腐败、团体腐败和消极现象

要严厉打击索贿、行贿行为,着力摧毁腐败团体。要积极探索党内的退出机制,保持党的队伍的先进性、纯洁性。

一要完善信访举报工作网络。进一步加大对信访举报件的排查力度。建立健全案件线索排查制度,对于问题性质严重、线索清楚、内容具体的信访举报件认真开展调查。对群众反映有一般性问题的党员干部实施信访监督,及时提醒,促进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对被错告、诬告的党员干部,在一定范围内澄清是非,消除影响,坚决给予支持和保护。

二要强化纪委与检察院的合作机制。以预防职务犯罪为工作目标,加强联系沟通,建立协作机制,落实相关措施,突出预防腐败教育的权威性和震慑力,筑牢防腐拒变和预防职务犯罪“防火墙”。同时,纪委和政法部门要发挥各自优势,形成查办案件合力。

三要严厉惩处违纪违法行为。要牢固树立“有案不查是失职,查案后不举一反三是不称职”的理念,进一步加大办案力度,始终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坚持依纪依法办案,正确处理好三个方面的关系:处理好惩处和保护的关系,既要严肃执纪、严惩腐败,又要重视保护党员干部的民主权利和合法利益;处理好实体和程序的关系,把实体和程序有机统一到办案工作的各个环节中,贯穿于案件初核、立案、调查、审理等全过程;处理好数量和质量的关系,既要通过查办一定数量的案件来体现党和政府反腐败的决心和力度,又要通过安全文明办案,提高办案质量来显示纪检监察机关办案的水平和能力,切实发挥办案的治本之效。

在办案工作中,要严厉查处集体腐败案件。部门利益和小集团利益的膨胀助长了行政领域的“法人犯罪”现象,其成员在有意无意中进入集体腐败的链条之后,往往会形成窝案、串案。要以打击主动腐败行为为重点,严厉打击索贿和行贿犯罪。很多行贿人为谋取不正当利益,挖空心思拉拢腐蚀党员干部和工作人员,行为恶劣、危害巨大。必须充分认识行贿行为的社会危害性,在惩罚的执行上,既要严肃查处索贿和受贿的腐败行为,也要追究行贿等主动行为人的相应责任,做到受贿、行贿两手抓,两手都要硬。

四要严把入口出口。“流水不腐,户枢不蠹”,保持党的先进性纯洁性,必须完善干部退出机制:执行试用期考核制,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干部退出;推行民主评议制,让多数党员群众不满意的干部退出;落实审计制,加强对领导干部任期内审计,让绩效不明显、不够廉洁的干部退出;实现淘汰制,让工作拖后腿的干部退出;建立问责制,让不作为、慢作为或乱作为的干部退出;完善考核制,让能力与岗位不适应的干部退出或转岗;严格任期制,让到龄的干部退出,到届的干部选任或交流。[2]探索党员正常退出机制,健全切实可行的民主评议机制,向表现差、不发挥作用的党员亮黄牌,向不合格党员亮红牌,建立健全入口严格、管理规范、出口通畅的长效机制。[3]

六、依靠文化育人、文化防腐与文化治本

努力提高廉政文化建设的针对性与实效性,破除潜规则,发挥文化引领作用,构筑党员干部廉洁从政的思想道德防线,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一是抓住重点,有序推进。廉政文化建设绝非一朝一夕之功,必须从基础入手,抓住重点,长期坚持,有序推进。在推进廉政文化建设过程中,应该把握一个引领、两个结合、三个重点、四个原则,即: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为引领,坚持廉洁教育与日常工作相结合、与文化建设相结合,以干部思想作风、政风行风、职业道德和社会公德建设为重点,坚持因人分岗施教,寓教于活动、寓教于课堂、寓教于网络、寓教于实践的原则,积极培育和宣传廉洁从政的典型、志愿奉献的英雄,努力营造良好社会氛围,充分发挥文化育人、文化反腐作用。

二是推行道德立法。道德立法是指对社会公共部门工作人员的职业道德以法律和法规的形式予以确立和强化。公共部门由于是代表人民利益和公共利益的机构,其工作人员应该具有比其他职业工作人员更高的道德水准,通过公共部门职业道德制度化、法律化,强化道德内约,保证公共机构的工作人员的纯洁性。

三是重视舆论监督和网络反腐。当前,舆论监督和网络反腐已经成为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突出问题的一个利器,大众传媒对惩防体系建设发挥着催化作用。从问题奶粉、地沟油到毒胶囊,舆论监督和网络反腐的力量让人震撼。这就要求我们不仅要重视和支持新闻媒体正确开展舆论监督,充分发挥舆论监督平台的作用,着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同时,也对加强廉政文化建设提出了新要求,必须改进内容方法,创新载体手段,建立健全网上舆论引导机制,不断强化“廉荣贪耻”的社会价值导向,发挥互联网等新媒体在促进反腐倡廉建设中的积极作用。要加强在互联网和内部网络上的廉洁教育,占领制高点,唱响网上思想文化主旋律,掌握反腐倡廉网络舆论的主动权。针对社会关切、群众关注,可能引发炒作的热点、敏感问题,要充分发挥党员干部和网络骨干的作用,适时发布权威信息,及时组织网络评论,积极引导,营造良好的廉政文化建设舆论氛围。[4]

他山之石可以攻玉。世界上一些清廉指数高的发达国家和地区在腐败治理和廉政文化建设方面积累了较好的经验和做法。如瑞典非常重视公民道德建设,把个人的信息联网成一个系统,以备各部门随时查阅。每一个人的诚信记录,对于其能否立足于社会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新加坡制度的完备、高薪养廉和铁腕反腐带来了亚洲清廉指数第一的美誉。香港廉政公署初始给污点公务员以自新机会,而后则以其强有力的监督实施腐败零容忍,使中国香港成为全球最清廉的地区之一。英国政党和政府也特别注重官员的道德建设,他们认为,道德建设是廉政教育的基石,道德水准的提高必然会增强公务员队伍廉洁从政的自觉性。这些防治举措和模式对我国惩防体系建设同样具有借鉴意义。

总之,惩防体系建设是防止党员干部腐败蜕变的基础性工程,是增强党员干部拒腐防变能力的免疫力工程,是保持党员干部队伍纯洁的清道夫工程,是遏制腐败现象滋生蔓延的“防火墙”工程。要以制度为基深化惩防体系建设,以机制力量实现反腐倡廉建设科学化,以教育预防的系统性增强说服力、以学习修养的自觉性提升自省力、以制度机制完备性增进约束力、以权力制约监督的同步性形成制衡力、以科技保障的程序性提高控制力、以纠风惩戒的严肃性强化威慑力、以廉政文化的先进性增强引导力,为我国科学发展和党员干部清正廉洁提供有力的保障。

参考文献:

[1]上海推进“制度加科技”防治腐败[N].解放日报,2012-5-11.

[2]朱民,等.高校领导干部权力运行监控体系的构建[J].廉政文化研究,2011(3).

[3]寿光.向不合格党员亮红牌[N].文摘报,总第3092期第一版.

[4]斯阳,等.高校廉政文化建设的现状、不足及对策[J].廉政文化研究,2012(1).

本文系国家社科重大项目的阶段性成果,重大项目批准号:12&ZD076

作者系华东师范大学纪委副书记、监察处处长、副研究员

4.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工作总结 篇四

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工作

评估办法(试行)》的通知

宁委办发〔2010〕58号

各区县委,市委各部委,市府各委办局党委、党组,市各直属单位党委:

经市委同意,现将《南京市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工作评估办法(试行)》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中共南京市委办公厅

2010年12月20日

南京市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工作评估办法(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扎实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进一步落实反腐倡廉工作的各项任务,依据中共中央《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江苏省构建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基本框架工作考核评价办法》以及有关规定的要求,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评估工作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充分发挥评估机制的激励、导向和监督作用,不断深化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为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第三条评估工作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客观公正、科学严谨,点面结合、注重实效的原则。

第四条在市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每个采取一定方式对各区县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情况进行评估。

第二章评估内容和方式

第五条评估内容主要包括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责任落实情况,教育、制度、监督、改革、纠风、惩处等工作开展情况以及体系建设采取的措施和取得的实际成效等。

第六条评估工作运用综合检查、自我评价、民主测评、民意调查等方法,采取定性分析与定量分析相结合的方式,实行百分制分级评估。其中,综合检查50分,民主测评30分,民意调查20分。

第七条综合检查采取听取汇报、查阅资料、现场查看、询问核查、随机抽检等方式进行。综合检查所得分值按50%的比例计入总分值。

第八条民主测评可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民主测评同时进行,发放调查问卷,分别统计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推进情况的满意度,按照民主测评结果加权计算出满意率。民主测评所得分值按30%的比例计入总分值。

九条民意调查委托专业调查机构开展,对各区县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群众满意度进行社会调查。民意调查所得分值按20%的比例计入总分值。

第十条评估总分值由综合检查、民主测评、民意调查结果累加后确定,共分为优秀、良好、基本合格和不合格四个等级。90分以上为优秀,80—90分为良好,60—80分为基本合格,60分以下为不合格。如果当年各区县评估平均分低于70分,可视情调整格次划分的基准线。

第三章评估指标

第十一条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工作评估指标每年根据中央和省、市委要求以及体系建设任务进行确定,作为开展综合检查的主要依据,在综合检查前下发给各区县。第十二条评估指标采用反映落实责任情况、工作推进情况和社会评价情况的三大类量化指标。

第十三条责任落实情况主要评价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总体推进、组织领导和工作机制的完善以及党风廉政建设任务分解完成等情况。

第十四条工作推进情况主要评价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教育、制度、监督、改革、纠风、查案等六个方面各项工作任务完成情况和落实执行程度。

第十五条社会评价情况主要评价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的社会效果。

第十六条有关职能部门应根据评估工作需要,准确提供相关统计数据并负责数据的说明、核实和解释。

第十七条注重对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情况日常工作数据的收集和运用,不断提高评估工作的科学性和完整性。

第四章评估程序

第十八条评估工作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同步进行,由市纪委牵头相关职能部门组成检查评估小组组织实施。除年底集中开展综合评估外,平时可根据需要适时开展专项评估。

第十九条各区县按照评估工作要求,认真开展自查,准备工作台帐,如实填报统计数据,完成体系建设情况自查报告。

第二十条检查评估小组重点检查体系建设工作任务的完成情况,汇总分析相关数据和情况,经集体研究后做出综合检查评分。

第二十一条综合检查、民主测评、民意调查得分分别按比例计入评估总分后,确定各区县的测评得分及排名。

第二十二条市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撰写全市各区县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情况评估报告,报市委审核后视情进行内部通报或对社会发布。

第五章结果运用

第二十三条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工作评估纳入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目标管理考核范围,评估结果作为评价各区县反腐倡廉建设工作的重要反映,作为领导干部业绩评定、奖励惩处、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

第二十四条评估等级为不合格或者连续两次为基本合格的区县,建议市委取消其当年先进单位考核评比资格。

第六章附则

第二十五条本办法由市纪委负责解释。

第二十六条市各系统、各部门可参照本办法开展本单位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的评估工作。

5.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工作总结 篇五

今年来,我办以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为统揽,紧紧围绕“两开发一建设”工作任务,把反腐倡廉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狠抓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工作,进一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积极开展党风廉政教育,制定和完善各项规章制度,确保了惩防体系建设工作的顺利开展。现将惩防体系建设工作总结如下:

一、主要做法

(一)领导重视,进一步夯实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责任

一是坚持把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办党组不定期召开专题会研究此项工作,同业务工作一起部署、一起落实、一起检查,制定了《市农综办<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工作规划>的实施方案》。成立了以主要领导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惩防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并落实一名工作人员负责此项工作。

二是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责任制,明确了办主要领导为第一责任人,坚持“谁主管,谁负责”和各科室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的管理机制和责任机制。同时把贯彻落实《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工作规划》情况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对领导班子、科室及个人考核之中,严格责任考核,强化责任追究。

三是加大了反腐倡廉的经费的投入,强化了社会监督力度。年初,建立了市扶贫办网站,用于加强反腐倡廉宣传教育的科技手段经费投入累计达5000余元。

(二)强化教育,增强党员领导干部的廉政意识

一是深入开展党风党纪专题教育。教育和引导领导干部自觉遵守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经济工作纪律和群众工作纪律。不断改进领导干部和机关作风。坚持把作风建设纳入支部工作和党建工作之中,健全领导干部作风建设长效机制,建立领导干部作风群众评议机制。

二是深入开展理想信念教育和廉洁从政教育。认真组织全体机关干部学习党的三代领导关于反腐倡廉的重要论述、党章等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法规。完善支部全体党员理论学习制度,将反腐倡廉理论作为学习的重要内容。以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为载体,把反腐倡廉宣传教育纳入工作计划,扎实开展廉政文化进机关活动。同时,积极开展廉洁从政教育,办党组对今年选拔任用的四名科级领导都进行了任前廉政谈话,对一名新任职的科级干部进行了任前廉政法规考试。

(三)完善制度,保证党风廉政责任制落实到位

一是健全我办党内民主集中制制度。进一步完善班子议事规则,建立健全班子集体领导、个人分工负责、决策科学的领导体制和运行体制;加强领导班子情况沟通以及监督检查民主集中制执行情况等方面的制度建设。

二是进一步完善监督和调研制度。在今年开展的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我办结合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工作,邀请了相关人大代表和工作服务对象进行座谈,认真听取了意见和建议,收集的意见和建议数十条,党组和领导小组,专题研究,认真进行整改,逐条逐项的抓落实,收到了良好的效果。

三是年初,印发了《2009目标责任考评办法》,将反腐倡廉工作纳入各县区、各科室及个人考评中,建立了符合科学发展观要求的干部综合考核评价制度。

(四)狠抓载体,扎实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 一是积极配合财政、审计部门开展“小金库”治理工作。经检查,我办不存在“小金库”问题。

二是组织开展《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工作规划》知识答题活动。由领导小组组织全体干部职工进行集中答题,进行了统一阅卷,并公布了答题成绩。

三是认真组织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扎实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调研征文活动,我办领导班子成员带头调研,带头撰写调研文章,撰写调研报告5篇,反腐论文2篇,办反腐宣传板报3期。

二、存在的问题

我们在惩防腐败体系建设工作,虽然做了一定的工作,但还存在一定的差距和不足:一是对惩防工作的认识有待提高,对惩防工作的研究有待深入;二是在惩防和党风廉政建设与部门业务工作的有机结合上有待进一步加强和有效探索;三是用于坚强反腐倡廉科技手段经费的投入有待加大。

三、下步工作措施

(一)加强全市扶贫系统工作人员的廉政教育。以学习贯彻科学发展观为载体,采取行之有效的教育方式,通过开展学习讨论,观看警示教育片和参观警示教育基地等活动,切实提高扶贫系统工作人员的思想素质。

(二)全面抓好市扶贫办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按照职能和责任分工要求,按照每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重点,将党风廉政责任全面分解细化,确定落实科室,确定各项任务的直接负责人。纪检监察要着重加强制度建设和落实制度工作,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各项任务的落实、督查和考核等工作。坚持落实各项汇报工作制度,按时上报有关统计报表和业务工作报告。

(三)从扶贫项目资金管理机制入手加大预防腐败力度问题的研究。深入项目区,对项目的实施、管理,资金的使用、监管进行认真的调查和研究,努力探索从扶贫开发项目资金管理和纪检监察专门监督机制入手,建立有效的监督、管理、公开、竞争、激励等机制,健全和完善扶贫项目的可行性论证、审核、执行、保障、验收、评价等规章制度。

6.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工作总结 篇六

工作情况的报告

我局纪检监察工作在区委、政府和区纪委正确领导下,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落实集党办【2009】41号关于《集宁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建立健全惩治和反腐败体系2008-2012年工作规划>自治区<实施办法>和乌兰察布市<实施细则>分工方案》的通知精神,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以贯彻中央《工作规划》和《实施意见》为主线,以促进安全发展为目的,在廉政教育、反腐倡廉制度和干部作风建设方面都取得了新成效。现将自2008年以来的工作情况综合汇报如下:

一、强化组织领导,落实保障措施

2008年以来,我局党委高度重视纪检监察工作,加强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领导,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制定实施方案、成立领导小组,进一步落实了反腐败建设的主体责任,着力构建惩防体系,建立和完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长效机制。局党委把纪检监察工作纳入全局工作统一部署落实,统一考核检查,有力地促进了纪检监察工作落实。一是建立健全领导组织。根据纪检监察工作特点和人员变化,及时调整充实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成员,形成党组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纪检协调,群众参与的格局。二是签订党风廉政责任书。每年初在全局工作会议上,对纪检监察工作进行全面部署和总结,由局党委与各基层单位一把手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责任状》,明确责任,落实到人。三是做到反腐倡廉常抓常议。局党委在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中,注重把党风廉政建设各项任务,分解到经常性工作中,常抓不懈,坚持做到“四个纳入”,纳入理论学习,局党政班子理论学习,坚持把上级反腐倡廉指示精神作为学习重要内容,做到有计划,有安排,有讲评,有措施;纳入办公会。认真分析局党风廉政建设形势,查找薄弱环节,明确任务要求,制定措施;纳入党内组织生活。在党课教育,述职述廉、党员思想汇报、民主生活会等组织生活中,都把落实党风廉政建设情况作为重要内容,组织党员干部认真对照检查。纳入日常工作监管,强调每个干部,要结合各自工作,做到按廉政制度办事,廉洁从政。

二、加强宣传教育,增强宣教说服力

深入开展了理想信念和廉洁从政教育,打牢党员干部廉洁从政的思想政治基础;加强党的作风和纪律教育,切实改进工作作风;加强廉政文化建设,营造良好的思想文化环境,推动“以廉为荣、以贪为耻”社会风尚的形成。一是深入开展党的作风和纪律教育。结合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积极开展理论学习、法律法规教育、示范教育、警示教育、岗位廉政教育和主题教育等多种教育形式,提高教育的针对性和有效性。教育和引导各级领导干部深刻领会科学发展观的科学内涵、精神实质和根本要求,牢固树立马克思主义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牢固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和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自觉遵守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经济工作纪律和群众工作纪律,着力解决本单位存在的突出问题,切实改进作风,做实践科学发展观的模范、勤政廉政的模范。二是健全和完善拒腐防变教育长效机制。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工作安排,完善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定期组织反腐倡廉理论学习;健全领导干部讲党课制度;把各级干部反腐倡廉教育列入培训计划,健全党员干部廉政教育培训、考核档案等各项制度。

三、强化监督检查,提高自律意识

加强对各级领导干部特别是各级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遵守党的政治纪律情况、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情况、执行民主集中制情况和落实领导干部廉洁自律规定情况的监督,确保权力正确行使;加强对干部人事权、行政审批权和行政执法权行使的监督,进一步发挥社会监督的作用,增强监督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完善了部门权力分解建立权力内控机制风险及防范措施,建立了党员干部廉政风险点及防控措施公示表,廉政风险点自查、分析、防范承诺表。完善工作制度,规范工作规则,推行政务公开,强化民主监督,保证决策的科学性和实效性。强化遵守廉洁自律各项规定的学习和落实,严格执行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增强责任意识,提高反腐倡廉的自觉性。加强履职尽责情况的监督检查,及时发现问题,不断改进工作。年末,局党委按照年初制定下发的方案,对各基层单位进行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做到年初有布署,年中有检查,年底有考核。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结果与单位评先挂起钩来,进一步完善责任考核制度。

四、健全工作机制,增强制度约束力

7.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工作总结 篇七

腐败是政治与社会肌体的毒瘤, 中国共产党历来重视反腐倡廉建设, 并将反腐败作为必须始终抓好的重大政治任务。党的十七大报告指出:“坚决惩治和有效预防腐败, 关系人心向背和党的生死存亡, 是党必须始终抓好的重大政治任务。”这表明了中国共产党反腐败的决心, 也是对社会与民众的政治承诺。然而, 进入二十一世纪以来, 在严峻复杂的国际环境下, 在国内经济体制深刻变革、社会结构深刻变动、利益格局深刻调整、思想观念深刻变化和各种社会矛盾凸显的历史条件下, 我国的反腐败斗争日益突出。特别是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呈现出成效明显和问题突出并存, 防治力度加大和腐败现象易发多发并存, 群众对反腐败期望值不断上升和腐败现象短期内难以根治并存的总体态势, 反腐败斗争形势依然严峻、任务依然艰巨。因此, 2012年1月8日, 在中央纪委第七次全会上, 胡锦涛特别强调:“要按照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要求全面推进反腐倡廉各项工作, 加强调查研究和科学论证, 注重顶层设计和总体规划, 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长效机制。”鉴于此, 本文主要从主体力量、价值理念、行动空间和基本策略等方面分析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 在现阶段所呈现的主要特点和时代特色。

一、主体力量多元化

纵观中国反腐倡廉建设的历史及现状, 可以发现, 我国廉政体系建设在不断改革推进中形成了政党、国家政权和社会力量合力的反腐格局。多元化反腐力量的生成, 进一步增强了国家与社会力量在反腐政治任务中的相对独立性, 更加注重反腐倡廉建设的制度化、程序化和社会化, 更多地关注了社会与公民的政治权利和维权行动。同时一切行动以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为前提, 以保证反对和防止腐败的正确方向, 这一政治原则也即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中国特色的一面旗帜。

(一) 中国共产党是反腐败的中坚力量

反腐败斗争关系到党的生死存亡, 关系到我国社会主义的前途和改革开放事业的成败。我们党以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为宗旨, 保持清正廉洁, 得到人民群众的拥护和支持, 从而我们党和国家事业兴旺发达。但是, 我们必须清醒地看到, 在改革开放和发展市场经济条件下, 某些党政机关工作人员中产生了官僚主义、贪污受贿、敲诈勒索, 贪赃枉法、执法犯法、任人唯亲、裙带关系、腐化堕落、道德败坏等腐败现象。如果任其蔓延, 就会使党变质、国变色, 人民民主专政国家毁于一旦。因此, 在当代中国政治系统中, 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地位和执政地位, 必然决定了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主体格局中必须以共产党为核心力量。也就是说, 多元化反腐力量的生成并非反腐中心的位移, 必须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保证反对和防止腐败的正确方向。这始终是中国反腐倡廉建设应该坚守的政治原则, 也是廉政体系建设的中国特色。

(二) 国家政权进入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建设当中

与政党反腐相比, 国家政权在廉政建设中的作用更多体现为制度体系的构建, 这是一种更为强大的现代反腐力量, 因此, 以政党为中心的廉政体系建设必须联合国家力量才能发挥积极功效。近年来, 国家政权在反腐行动中的效能更加凸显, 行政许可法、公务员法等法律法规的实施, 特别是2007年9月国家预防腐败局的成立意味着反腐倡廉战略方针的调整。事实表明, 政党领导下的国家政权建设取得了巨大成效, 为防腐治腐奠定了组织和制度基础, 国家政权体系越来越成为防止腐败的重要力量。

(三) 增强社会力量是遏制腐败的理性选择

公权力来自于社会, 为人民所有。腐败是公共权力的质变, 是对社会健康肌体的侵蚀和对人民意志的违背, 因此, 反腐败的国家行动必须以社会行动为基础, 社会和民众有监督权力运行、反对权力腐败的权利与义务, 是惩治和预防腐败不可或缺的力量。近年来, 很多腐败案件都是在民众的积极参与下得到揭发, 或通过新闻媒介, 网络空间等舆论监督而得以惩办的。可见, 社会力量已成为继政党和国家政权之外, 又一种惩治和预防腐败的主体力量, 其反腐败的功效已得到相当程度的彰显。

二、价值目标多样化

长期以来, 中国共产党的反腐倡廉建设有着特殊的价值追求。随着政党、国家政权与社会力量多元化合力反腐格局的形成, 中国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的价值基础也由此发生了根本性变化, 呈现为价值目标多样化的特征和趋势。这主要体现为如下两方面:

(一) 合法性与有效性仍是政党反腐的根本目标

改革开放以来, 中国共产党执政的合法性主要建立在自身的先进性和治国理政有效性的基础之上, 但不能回避的事实是, 各种腐败现象的泛滥对党执政的合法性构成了严峻挑战, 已经成为侵蚀政治肌体极大的消极力量。只有坚定不移地进行反腐败斗争, 才能保证公共权力行使的人民属性, 才能保证政治肌体的健康, 才能促进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稳定与发展。以保障党员民主权利为基础, 以完善党代会制度和党委会制度为重点, 以体制机制改革为着力点, 建立健全党内民主制度, 对中国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具有重要意义。

(二) 公民权利成为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的重要价值基础

近现代以来, 人民主权观念在世界各国深入人心, 公民权利被植入现代政治结构之中, 具有了道义的合理性和现实的至上性。中国共产党始终以保证人民当家作主为己任。在新的时代坐标与历史方位上, 党和政府更加注重保障公民的基本权利。随着中国社会公民权利意识的觉醒和公共精神的产生, 以及一系列保障公民权利制度的进一步健全, 越来越多的公民维权行动所释放的权利能量已构成制衡和监督权力异化的强大势能。由此, 必须建立与权力体系相平衡的权利体系, 充分保障公民权利, 通过社会与公民的权利行动增强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有效性, 已经成为一个历史性的发展方向。

三、行动空间立体化

任何国家的廉政体系建设都是一种长期的政治行动, 需要在相应的空间中有效展开。与主体力量多元化和价值目标多样化的发展态势相伴随, 中国防治腐败的行动空间也在发生变化, 集中体现为实体空间与网络空间、国内空间与国际空间相结合的立体化发展特征与趋势。

(一) 实体空间与网络空间相结合

从当前的情况来看, 腐败涉及到的领域、行业、部门、地区、单位从横向来讲是广泛的, 并且腐败现象从一般的行政管理部门向组织人事部门、司法机关等蔓延, 从通常的用权力攫取钱财向用钱财甚至黑社会网络操纵权力演化。所以, 实体空间是防治腐败的主战场, 新形势下, 腐败现象在诸多领域的滋生与蔓延推动了反腐倡廉行动在不同现实空间中的开展。网络技术, 不仅革新了社会信息流动方式, 改变了人们的行为模式, 同时也开创了一种新的政治形式, 即通过网络空间形成强势舆论实施监督, 网络由此成为了各国廉政建设行动的有效空间。网络监督不但提倡具有社会公共责任的人们揭露腐败, 并能够较好地保护举报者的个人权益。目前中国网民数量已位居世界第一, 全面进入了网络时代。中国公民行使监督权具有了宝贵的平台和载体, 随着民主法治意识的觉醒, 人们越加经常地在网络空间中监督政府、反对腐败。诸如“躲猫猫”、“天价烟”等腐败案都是最先得到网络媒体的揭发, 随后才受到政党和国家的合力惩治。

(二) 国内空间与国际空间相结合

惩治和预防腐败主要是党和国家应当承担的使命:新时期, 我国反腐倡廉建设的维度不断扩展。从反腐败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到纪检监察机制, 从反腐倡廉建设的战略方针到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 都体现了系统整体防治腐败的新思路。反腐败行动空间向国际社会的拓展和延伸:2001年加入WTO后的中国对外开放进一步扩大, 党政官员的跨国流动机会越来越多, 跨国腐败因此也成为当今中国腐败的重要形式。针对腐败官员携公款外逃, 以及“裸官”现象存在潜在危险等情况, 我们的廉政体系建设也有了新举动, 主要体现为组织和制度体系的适应性调整。中国人民银行在2003年成立了反洗钱局, 2004年又组建了反洗钱监测分析中心, 金融等相关部门先后出台了《金融机构反洗钱规定》、《人民币大额和可疑支付交易报告管理办法》。2007年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 在很大程度上限制了一些试图转移贪腐巨款的党政官员的行动。

四、治理策略的复合化

对腐败进行综合治理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 十七大报告指出:“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 扎实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 在坚决惩治腐败的同时, 更加注重治本, 更加注重预防, 更加注重制度建设, 拓展从源头上防治腐败工作领域。”

(一) 加强思想教育, 提高反腐防变的自觉性

早在1955年, 毛泽东就高度重视思想教育的重要性, 强调:“政治工作是一切经济工作的生命线。在社会经济制度发生根本变革的时期, 尤其是这样。”在廉政建设中, 教育的使命在于通过正确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的培养, 通过恰当的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的矫正, 强化公务人员的廉政意识, 提高其道德水平和自律能力, 增强其落实制度和接受监督的自觉性。列宁曾经指出:“工人本来也不可能有社会民主主义的意识。这种意识只能从外面灌输进去”。可见, 廉政观念是需要长期教育和从外部灌输的。

(二) 推动法制建设, 保障反腐防腐的实效性

反腐倡廉工作是一项关系党和国家乃至民族大业的长期性系统工程, 只有将反腐倡廉建设纳入社会主义法制轨道, 才能形成标本兼治的长效机制, 从根本上铲除腐败行为生存的空间和土壤。因此, 邓小平一针见血地指出:“制度是决定因素”。制度具有根本性、稳定性、全局性和长期性, 制度保障具体体现为惩治和预防腐败制度体系的健全和完善。近年来, 行政许可法、公务员法、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审计制度、问责制度、廉洁从政若干准则等制度规范的实施和推行, 特别是近两年来在重庆、广东等地方已经或正在推行的官员财产申报制度, 体现了十七大报告所提出的“必须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的政治承诺。总之, 制度是反腐败的根本, 依靠廉政制度体系来防腐治腐才能起到理想的成效。随着反腐倡廉工作向深层次、宽范围的不断推进和发展, 也必将为社会主义法制建设提供良好的政治保障和立法保障, 任重道远的廉政法制建设工作在正确的思路和周密的规划下也必将迎来一个新的春天。

(三) 大力发展民主, 增强政治治理的有效性

政治治理的有效性作为惩治和预防腐败的宗旨与民主密切相关。民主是最好的防腐剂, 发展社会主义民主, 是深入推进廉政建设的重要保证, 而腐败现象不能得到彻底根治的主要原因之一在于民主的发展还不到位。大力发展民主, 要做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第一, 要严格实行民主集中制, 防止集权导致的腐败, 健全和完善民主集中制, 必须充分发扬民主, 使各级政府和广大公务员的意愿得到充分表达, 防止个人专断;第二, 要深化执行政务公开, 防止管理不透明导致腐败滋生, 要进一步健全政务公开制度, 使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公开的程度、公开的时间以及公开的载体严格按照相关制度进行, 并突出政务公开的时效性;第三, 要不断加强民主监督, 防止监督不力产生的腐败。应制定具体、严密、可操作性强的制度, 拓宽检举、揭发、申诉、控告、上访等渠道, 充分发挥舆论监督的作用, 促使公务员正确行使权力, 对决策权、执行权和监督权进行合理分解, 使其相互配合、相互制约, 形成强有力的监督制约机制, 使民主监督的有效性不断加强, 最终做到将党政干部的一切权力都置于法律的严格约束之下, 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总之, 只有建立在对反腐倡廉本质问题的清醒认识上, 才有可能运用各种手段提出反腐倡廉的对策, 解除腐败的内在根源。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 要努力寻找与经济发展、政治民主、精神文明、社会和谐相适应的方式, 注重对人、权、钱的齐抓共管, 做到教育、制度、监督三者并重, 惩防体系的构建才是可行的, 惩治腐败问题才是有效的。而唯有此, 我们的党和国家的事业也才会蒸蒸日上并立于不败之地。

摘要:新世纪以来, 中国共产党提出了建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目标, 开展了一系列实践与创制工作。当前在新的形势下, 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进入重要阶段, 并呈现出较为明显的特点和发展趋势, 即主体力量多元化、价值目标多样化、行动空间立体化和治理策略复合化。这四方面构成了认知中国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构建的基本框架。

关键词: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主体力量,价值目标,治理策略

参考文献

[1]十七大以来重要文献选编 (上) [C].北京:中央文献出版社, 2009:42.

[2]《毛泽东文集》第6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 1999:449.

8.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工作总结 篇八

关键词:反腐;惩治;防范;法律体系建设

一、我国惩治与预防腐败法律体系的现状

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央针对反腐屡出重拳,一批高级别干部被查处,腐败的蔓延之势得到有效控制,但一些领域消极腐败现象仍然多发易发。根本原因是我国虽初步建立起一个富有中国特色的惩治与预防腐败的法律体系,但尚未建立起一套符合中国特色国情的系统的、整体的预防腐败机制。

1.法律法规规定

我国现有的涉及反腐败的法律,《刑法》是最为重要的法律,为惩治腐败、定罪量刑提供重要依据。具体规定有:第三百八十二条规定的贪污罪、第三百八十四条规定的挪用公款罪、第三百八十五条规定的受贿罪、第三百九十五条规定的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等,并且针对以上犯罪都规定了较重的刑罚。特别是刑法修正案九更加细化了关于贪污贿赂犯罪的量刑标准。《刑法》等法律法规在我国反腐败法律体系中发挥着巨大的作用,同时也暴露出很多问题,如针对一些新型犯罪手段规定比较原则化,导致在实施过程中可操作性不强,不能及时有效地惩治犯罪。

2.政策性文件、条例、规章制度、行政法规

我党始终坚持以零容忍的态度同腐败作斗争,党和政府的反腐败力度不断加大,颁布了一系列政策、党纪、政纪、纲要、规定、条例等来治理腐败,主要有:《关于加强和改进党的作风建设的决定》、《中共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共中央政治局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规定》(八项规定)、《国家公务员行为规范》、《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13-2017年工作规划》等。这些党纪政纪规定以其灵活、针对性强的特点在打击腐败犯罪起到了积极的作用,但这些党纪政纪规定也具有重复性、滞后、低效、缺乏长远规划等局限性,不利于形成制度合力。

3.国际条约方面

目前,我国签署的关于惩治和预防腐败的国际条约主要有两个,一个是2000年12月12日签署的《联合国打击跨国有组织犯罪公约》另一个是2003年12月10日签署的《联合国反腐败公约》,其中后一个是关于治理腐败犯罪的最全面、最完整而又具有广泛性、创新性的国际法律文件,为缔约国开展打击腐败犯罪的国际合作提供了国际法依据。

二、我国惩治与预防腐败法律体系中存在的问题

1.立法方面

首先,尚未形成一整套完善的、系统的法律体系,不能全面反映惩治腐败建设的总体要求。主要表现在:法律法规分散、零乱,法律法规制度之间缺乏有效协调统一,存在系统交叉、权责不清等现象。

其次,没有建立统一的惩治与预防腐败专项法律,部门法与党纪政纪规定等相互混同,造成多头管理、分工不明等现象,党纪政纪对同种违纪行为的认定标准和惩戒程度不同的现象。

2.實施方面

首先,我国的反腐败机构的独立性不强,权力过于分散。在法律体系中的实施单位,目前的反腐败机构体系主要是由检察机关、纪检委和监察部门和国家预防腐败组成。

其次,惩治腐败机构部门众多、标准不一,部门之间的沟通协调缺乏系统性、常态化。严重影响了反腐败制度体系的规范性和制度的执行效力,这一现象在十八届四中全会后已有所改观,比如纪检监察机构和检察机关之间的沟通协调已趋于常态化,但仍缺乏制度规定。

再次,监督机构、监督方式众多,但监督效果并不理想。目前我国的监督机构有:人大监督、党的监督、司法监督、行政监督、舆论监督和群众监督。但存在监督不力的现象,如从党内监督来看,在现行体制下,纪检委与同级党委政府是监督与被监督的关系,纪检委是监督者,党委政府是被监督者,但纪检委作为监督者又受被监督者同级党委的领导,监督主体受制于监督客体,导致监督缺乏独立性和权威性。

三、惩治与预防腐败法律体系建设的建议

1.立法方面

建立健全法律法规,完善惩治与预防腐败法律体系。完善刑法关于贪污受贿等职务犯罪的规定,科学设定良性规定,这一点在刑法修正案九中已得到体现。整合现有法律法规、规章、党内法规等各种规定,查漏补缺,去除重复规定,精简规定避免在执行过程中出现标准不一的情况发生,形成一套完整、科学的腐败治理制度体系。

2.司法方面

在机构设置方面,深化司法体制改革,进一步建立法院、检察院省以下垂直管理机制,从制度上保障司法机关不受当地行政机关干预,充分行使审判职能和检察职能。

进一步明确党的纪律检查委员会、政府的监察委员会和国家预防腐败局的管辖范围和惩治法律规章制度,实现权责分明。进一步明确“两个主体”责任,落实党委领导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同时完善责任追究机制,避免出现不作为、乱作为现象。同时,在惩治和预防腐败法律体系中完善纪检监察机构和检察机关的沟通协调制度,有效保障案件移送的规范化。

3.宣传方面

公开透明是保障案件公平正义的重中之重,我们在推行阳光行政、阳光司法的基础上还应加强舆论宣传,在发挥报纸、电视等常规宣传媒介宣传的同时,充分运用网络、微博、微信等自媒体的宣传作用,大力宣传反腐倡廉的同时,除涉密案件外及时公开案件信息进展情况,澄清谣言,避免造成不当的社会舆论。

“蠹众而木折,隙大而墙坏”,反腐倡廉是一项长期工程,必须常抓不懈,拒腐防变必须警钟长鸣。我们要保持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强化党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统一领导,全面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强化反腐败体制机制创新和制度保障,提高反腐败法律制度执行力,做到依法反腐、依制度反腐,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

参考文献:

[1]陈洁.试论我国惩治和预防腐败法律体系的建设[J].法治与社会,2012年第32期.

[2]赵秉志.论我国反腐败刑事法治的完善[J].当代法学,2013年第03期.

[3]《商君书·修权》

[4]习近平.习近平谈治国理政[M].北京:外文出版社,2014.

作者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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