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专普通话教学课件

2024-07-04

中专普通话教学课件(共11篇)

1.中专普通话教学课件 篇一

普通院校大中专毕业生报到须知 各位同学:

你们好!首先祝贺你们学业有成,顺利毕业!涡阳县人才交流中心竭诚为你服务!现将就业报到有关事宜告知你们:

一、报到对象:凡派往涡阳县人社局或涡阳县人才交流中心报到的大中专毕业生,应在规定时间内前往县人才交流服务中心报到。

二、报到时间:集中办理时间定在7、8、9月。其余时间随到随办。

三、报到地点:涡阳县人才交流服务中心(涡阳县行政中心9009室)。

四、所需材料:毕业证、报到证。已落实就业单位的毕业生,还需提供与用人单位所签就业协议等材料。

五、注意事项:

1、报到的毕业生如果已落实工作单位,毕业生与单位签订就业协议后,可到县人才服务中心办理相关就业手续和人事代理手续。

2、毕业生档案由毕业学校或代理机构通过机要交通或专人送达,学生不得自带。对自带档案原则上不予接收,特殊情况,须密封完好方可接收。档案转出按皖人发(2006)87号文件规定办理。

3、本着自愿原则,鼓励未就业毕业生办理人事代理手续,在代理期间,为毕业生提供相应的人事代理服务。

4、根据户籍管理有关规定,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户口原则上应转回入学前户口所在地,对外地户籍属人才引进的毕业生,户口挂靠在县人在中心集体户。

5、需接转党组织关系的高校毕业生,可将党组织关系转回户口所在地党支部或单位党支部;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也可在办理档案管理手续后,将党组织关系接转到涡阳县委组织部(逐级转入户籍所在地党委或父母所在单位党组织)。

6、未落实工作单位的毕业生在报到时均可免费在县人才服务中心进行求职登记。

7、凡在县人才服务中心进行了“未就业登记”的毕业生,我们将及时提供就业岗位、见习岗位,根据专业情况向用人单位推荐。提供公务员和事业单位人员考试信息、“教师特岗”、“三支一扶”、“大学生村官”招募和选拔工作等信息、企业人才需求信息,同时还将根据所留电话通知登记人员。

地址:涡阳县行政中心9009室

邮编:233600

传真:0558-7223749

咨询电话:0558-7223749

2.中专普通话教学课件 篇二

语言是最重要的交际工具和信息载体, 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历史进程中, 大力推广, 积极普及全国通用的普通话, 有利于消除语音隔阂, 促进社会交往, 对社会主义经济、政治、文化建设和社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1997年12月全国语言文字工作会议提出了跨世纪的推广普通话工作目标, 即:2010年以前, 普通话有全国范围内初步普及, 交际中的方言隔阂基本消除, 受过中等或中等以上教育的公民具备普通话的应用能力, 并在必要的场合自觉地使用普通话, 与口语表达密切行业的工作人员, 其普通话水平达到相应的要求。以什么来检测“普通话的应用能力和达到相应的要求”, 笔者认为, 可以通过考证来促进和提高, 可以从大中专学生开始普及。

1 现行的普通话等级考证制度的利与弊

普通话等级考证目前是以普通话水平测试的形式进行的。普通话水平测试是在国家普通话测试委员会的领导下, 根据统一的标准和要求, 在全国范围内开展的一项测试。普通话水平测试从性质上看, 是一种标准参照式测试。它以标准的普通话作为参照标准, 通过测试, 来评定应试人普通话口语所达到的水平等级, 为国家公务人员、播音员、节目主持人、演员、教师等行业人员逐步实行持证上岗制度服务。有利的是对普通话的应用能力有一个衡量标准, 对上述行业人员多一种资格证书。不利的是, 适用范围有一定的局限。按国家语委提出的要求来看, 除了上述行业需要进行普通话水平测试, 那么还有相当多的与口语表达密切的行业如:医生、营销人员、导游、服务员等都要讲好普通话。大中专学生是社会主义建设的接班人, 普通话等级考证应从他们开始。

2 大中专学生普通话等级考证的必要性

2.1 普及国语, 是当代大中专学生的责任和义务

随着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 社会对普及普通话的需求日益迫切。推广普及普通话, 营造良好的语言环境, 有利于促进人员交流, 有利于商品流通和培育统一的大市场, 有利于增进各民族各地区的交流, 有利于维护国家统一, 增强中华民族凝聚力。

2.2 普通话等级考证有利于提高大中专学生就业竞争力

教育部应把普通话等级考证视同计算机等级考证和英语等级考证一样, 作为应届毕业生必备硬件, 提高它的“含金量”, 作为升学、用人单位选人的重要参考或必备条件。普通话等级证书应广泛应用到商业、旅游、邮政、电信、铁路、民航、金融、卫生等服务行业, 扩大就业竞争力。

2.3 普通话等级考证是顺应人才需求的多重性和学习型社会发展的要求

随着市场经济的快速发展, 人才流动日趋加速。普通话在我们这个地域广、多民族的国家里显得由为重要。竞争就需要人才有多重性, 一专多能, 这种人才的多重性表现为技能型、技术型。大中专学生在学好专业知识的前提下, 掌握好相应的技术, 同时取得国家认可的等级证书, 势必在激烈的求职竞争中占有一席之地。

3 推动大中专学生普通话等级考证的几点设想

3.1 建立健全普通话等级考证机制

要建立健全普通话等级考证机制, 首先要从国家的层面来立法和进行专项研究。迫切需要订立语言文字法, 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颁布, 各级政府实施, 把语言文字工作纳入政府执法的范围, 提高对这项工作的认识程度, 全面和加快普通话考证的普及率。目前, 我国对普通话考证测评机制和语言教育的规律研究还很薄弱, 加强语言理论和应用研究迫在眉捷。

普通话水平测试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级考试, 具有毋庸质疑的权威性。现阶段普通话水平测试的主要作用就是推动普通话的普及, 促进全民普通话水平的提高。但是目前普通话水平测试只对国家公务人员、播音员、节目主持人、演员、教师等从业人员有用, 对于在校的大中专学生并没有向计算机等级考证和英语等级考证一样由教育部门组织考试和认证, 只有建立健全普通话等级考证机制, 把大中专学生普通话等级考证纳入到资格证考证中来, 纳入到就业准入制中来。

3.2 完善大中专学校普通话课程设置和课程定位

普通话课程对学生职业能力的培养和职业素质的养成起着主要的支撑作用, 奠定了现代服务业对人才职业能力和职业素养高规格要求的基石。各职业院校应把普通话设置为一门必修课。它对培养大中专学生普通话口语表达能力, 提高普通话口语表达水平, 增强职业语言素养, 更好地适应现代市场经济对人才职业口语的高标准要求。它应与相关职业综合能力系列课程、与专业核心能力培养课程并驾齐驱, 构建起高职高专学生的职业能力。

3.3 创新教学方法和手段

普通话课程以各行业职业岗位对普通话能力的实际要求和各行业对人才普通话水平等级证书的实际要求为导向, 强化普通话等级测试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将普通话测试内容有机的整合、渗透于普通话基础语音教学中, 使学生在普通话测试的杠杆作用下, 有效地促进学生普通话学习的积极性和主观能动性。强调普通话课程的实践性, 用工作过程导向法“以测促学, 以训保测”, 以课内集中规范指导训练带动学生课外自主、延伸训练、行业实做训练、技能比赛和社会服务训练, 可采取“讲授与示范模仿法、个人和分组展示法、因材施教、因地施教法、对比教学法”, 提高学生学习兴趣, 以保证学生普通话水平等级高达标率。

3.4 加强普通话等级考证或普通话水平测试的科研工作

目前现行的是普通话水平测试, 因其开展的时间还不长, 其测试内容、试卷构成、测试方法、等级标准、成绩评定、测试员质量等问题都直接影响考证工作的进行。教育部门应认真进行科研, 提高普通话等级证书对大中专学生就业的“含金量“, 使大中专学生变压力为动力, 积极主动的学好普通话。

3.5 提高大中专学生学习普通话的认识, 明确学习目的, 讲好普通话

除了上述的这些外在条件, 真正的内因是大中专学生这些应试者。只有他们明确了学习动机、了解了学习方法, 调整好了应试的心态, 提高普通话水平指日可待。

讲好普通话已成为跨世纪人才的需求。大中专学生是我国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的栋梁, 只有大中专学生提高对普通话等级考证必要性的认识, 才能进一步促进我国经济、文化和各方面更快速的发展。

参考文献

[1]刘咏梅.浅析提高大学生普通话水平的策略[J].大学时代, 2006 (6) .

[2]罗文筠.四川方言区声母系统语音缺陷的判断与认定[J].绵阳师范学院学报, 2010 (6) .

[3]吴忠仪.实战演练, 普通话等级证书轻松拿[J].电脑迷, 2012 (12) .

3.中专普通话教学课件 篇三

作者:招生就业处 发布日期:2011-06-16 15:42:33

相关分类:

一、《云南省普通大中专学校毕业生就业登记证》有何作用?

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未落实就业单位或灵活就业(即已上班但未签订协议书、合同或在试用期内)的,由省级高校毕业生就业管理部门——云南省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指导与服务中心签发《登记证》,全称是“云南省普通大中专学校毕业生就业登记证”,由云南省教育厅印制。毕业生必须持《登记证》在登记期限内到《登记证》上所介绍的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进行择业登记后,方可保留三年的待就业资格或参加公务员考试。毕业生凭《登记证》在规定的时间内办理落户等手续。

对户口迁回生源地、未能就业并要求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可于当年9月1日后,持《登记证》到户口所在城市或县劳动保障部门进行失业登记,享受各项免费就业服务。

专升本考试被录取的学生可以与学校招生就业处联系,用《报到证》或《登记证》换取录取通知书。

二、云南省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报到证》、《登记证》办理服务规程

(一)《登记证》换发《报到证》:

省内普通大中专院校持有《云南省大中专学校毕业生就业登记证》(以下简称《登记证》)的毕业生(就业期限3年内),已经有接收单位的,需出具就业《登记证》、毕业生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就业协议书,办理《报到证》。所需材料齐全,一个工作日内完成。

(二)《报到证》换发《报到证》:

省内普通大中专院校毕业生,一年内已经有接收单位的,并持有报到证的,如有新的单位同意接收的,需进行改派,要出具原来的《报到证》、原接收单位的解除就业协议的证明、与新的用人单位签订的就业协议。办理新的《报到证》。所需材料齐全,一个工作日内完成。

(三)《报到证》换发《登记证》:

省内普通大中专院校毕业生,已经有用人单位同意接收的,持有《报到证》的,不到接收单位工作的,需回生源所在地进行择业登记的学生。需出具原来的《报到证》、原接收单位的解除就业协议的证明。办理《登记证》(非云南籍毕业生办理到生源所在地就业主管部门的《报到证》)。所需材料齐全,一个工作日内完成。

(四)《登记证》遗失补办:

1、持有《登记证》三年内的大中专毕业生,《登记证》遗失需要补办的,需出具是否回生源所在地进行择业登记的证明(由毕业生生源地(州、市)以上就业主管部门出具)。可补办云南省大中专毕业生遗失就业登记证证明。所需材料齐全,一个工作日内完成。

2、省内院校省内生源的毕业生在当年的七月一日到七月三十一日报到期限内《登记证》遗失的,需出具毕业生所在学校具体所在学院(系)的证明并加盖学校就业办公室(就业指导中心)的公章,可补办云南省大中专毕业生遗失就业登记证证明。所需材料齐全,一个工作日内完成。

(五)《报到证》遗失补办:

1、持有《报到证》三年内已就业的大中专毕业生,《报到证》遗失需要补办的,由报到单位出具是否已经报到的证明,补办云南省大中专毕业生遗失就业报到证证明。所需材料齐全,一个工作日内完成。

2、持有《报到证》三年内的省内院校省外生源未就业的大中专毕业生,《报到证》遗失需要补办的,需出具是否回生源所在地进行择业登记的证明(由毕业生生源地省级就业主管部门出具),补办云南省大中专毕业生遗失就业报到证证明。所需材料齐全,一个工作日内完成。

3、持有《报到证》的省内院校省外生源未就业的毕业生在当年的七月一日到七月三十一日报到期限内《报到证》遗失的,需出具毕业生所在学校具体所在学院(系)的证明并加盖学校就业办公室(就业指导中心)的公章,补办云南省大中专毕业生遗失就业报到证证明。所需材料齐全,一个工作日内完成。

(六)云南籍省外大中专院校毕业生就业手续的办理:

没有接收单位的,需出具到生源所在地就业主管部门报到的《报到证》、毕业证,办理就业登记手续。有接收单位的,出具《报到证》、毕业证、就业协议书,办理就业报到手续。所需材料齐全,一个工作日内完成。

(七)省外院校省外生源的毕业生在云南省就业,需出具《报到证》、毕业证、就业协议书,办理就业手续。所需材料齐全,一个工作日内完成。

(八)毕业已经满三年的毕业生《登记证》换发《报到证》、《报到证》改派做为特殊情况处理。所需材料齐全,五个工作日内完成。联系电话:0871—5156863? 5144557

投诉电话:0871—5170865

4.中专普通话教学课件 篇四

第一条 为适应“市场导向、政府调控、学校推荐、毕业生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毕业生就业机制,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择业期内未落实就业单位的毕业生或已就业但所在单位不负责档案、户口管理的毕业生的档案、户口管理和服务工作,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教育部等部门关于进一步深化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制度改革有关问题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2]19号)和《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普通大中专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湘政办[2003]37号)精神,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毕业生是指:择业期内未落实就业单位的毕业生或已就业但所在单位不负责档案、户口管理的毕业生。

第三条 离校时未落实就业单位的毕业生,必须在离校前填写《湖南省普通大中专学校毕业生档案、户口保管、转递申请表》(见附件1)。可申请将档案、户口留原就读学校管理两年,学校免收档案管理服务费用;也可申请将档案、户口关系转至湖南省大中专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或生源地市州、县市区就业指导服务机构(上述机构以下统称为就业服务机构),择业期内免收档案管理服务费用,各级各类就业服务机构应认真为毕业生做好相关的管理和服务工作。

第四条 申请交档案、户口留校管理的毕业生应与学校签订《湖南省普通大中专学校毕业生档案、户口留校托管协议书》(见附件2),明确双方的责任、权利和义务。

第五条 档案、户口留校托管的毕业生,在托管期间落实了就业单位的,由学校负责为其办理就业报到证,并凭报到证及时办理档案、户口迁转手续。

第六条 托管期满的毕业生应主动到学校办理档案、户口转出手续。否则,学校有权按托管协议书的约定将档案、户口转至有关就业服务机构。

第七条 档案、户口留校托管的毕业生不等同于在校学生,不能享受在校生的待遇。

第八条 各学校应明确具体部门和具体人员负责管理毕业生留校托管的档案、户口,并安排专项管理经费。

第九条 毕业生在不负责档案、户口管理的单位就业的,可由单位或毕业生本人申请将档案、户口关系委托有关就业服务机构代管。

第十条 申请将档案、户口委托湖南省大中专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和生源所在地市州、县市区毕业生就业服务机构代管的毕业生,学校依据其申请为其办理就业报到证,毕业生凭报到证办理档案、户口迁转和接收手续。

第十一条 各级就业服务机构和学校,要严格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的规定管理和转递档案,不得将毕业生档案交由本人自带或管理。对已办理就业报到证的毕业生,凭报到证(蓝色联)转寄毕业生档案和办理户口迁转,并将就业通知书(白色联)装入毕业生档案。第十二条 本办法自文件下发之日起执行。

第十三条 本办法由湖南省教育厅委托湖南省大中专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负责解释。

湖南调整大中专学生迁户口政策实行自愿原则

中新网5月7日电 据湖南日报报道,自今年起,湖南省对大中专学生户口迁移政策做出重大调整,湘籍大中专学生及外地在湘新生入学时实行户口迁移自愿原则。

据了解,湖南省公安厅与省教育厅近日联合下发了《关于调整普通大中专院校学生户口迁移政策的通知》。通知规定,在湘普通大中专院校录取的新生和外省市普通院校录取的湘籍学生(含电大普通班和技工学校学生),入学时可根据本人的意愿,实行户口迁移自愿的原则。对不办理户口迁移的学生由学校所在地纳入暂住人口管理,学校所在地公安机关负责指导学校保卫部门做好登记管理工作,不发暂住证、不收暂住费。要求迁户口的及原招收的普通大中专学生,则按原来有关新生入学和毕业生就业的政策办理户口迁移手续。

对湘籍农村学生不办理户口迁移的,可根据本人意愿,凭《录取通知书》、《准考证》、本人居民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年满16周岁)到当地户口登记机关就地转为非农业户口。

5.中专普通话教学课件 篇五

主要事迹汇报

三年的研究生学习生活即将走近尾声。在过去的三年里,无论在学习还是生活中,我每一步都走的踏踏实实,并收获了辛勤耕耘的些许成绩。

思想方面:我不断提高自己的认识,提升自己的觉悟,认真学习了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以及“科学发展观”等重要思想。通过认真的研读和领悟。我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都有了更加深入的认识与理解。经过三年的历练,我从一名入党积极分子逐渐成长为一名自信、坚强、踏实、认真、严谨的中国共产党员。

学习方面:我从来不放松自己,在努力学好本学科专业知识的同时,大量查阅科技文献,在完成自己课题的同时,积极培养自己的动手能力,学以致用,取得了一定的成绩。读研期间先后发表小论文一篇,申请专利四项,其中发明专利一项,现已进入实审阶段,实用新型专利三项,现均已授权。2012学年获得“优秀研究生”称号,并获得“四季沐歌”二等奖学金。在以后的学习生活中我会更加努力的要求自己,不断的提高自己。

实践活动:作为一个研究生,我知道只学好文化知识是远远不够的,想要成为一个优秀的毕业生,必须具备丰富的实践经验。在校区间我几乎参加了班级和学校组织的各项活动。在2011年先后获得“河南科技大学社会实践先进个人”、“共青团河南科技大学社会实践先进个人”等荣誉称号。

在过去的三年里,丰富多彩的校园活动和社会实践,给我的课外生活平添几许亮丽的色彩;社会实践,锻炼了我的意志与坚持不懈的精神,给了我关于人生与生活的磨练。我学会了很强的自学能力和做人能力。而且可以在实践 中检验知识并不断发现自身弱点,并能及时的改正。课余生活给了我许多锻炼机会,让我从实践中不断吸取成功的经验和失败的教训,与入学时相比,今天的我更能沉着、冷静地面对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

6.中专普通话教学课件 篇六

【发布文号】晋政办发〔2004〕34号 【发布日期】2004-05-25 【生效日期】2004-05-25 【失效日期】 【所属类别】地方法规 【文件来源】山西省

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关于做好2004年普通大中专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

(晋政办发〔2004〕34号)

各市、县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委、厅,各直属机构:

2004年我省大中专学校毕业生11.8万人,普通高校毕业生 53000余人,比去年增加l.4万人;普通中专学校毕业生64000余人。毕业生就业工作任务艰巨。为了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的部署和要求,切实做好今年我省毕业生就业工作,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2004年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04〕35号,以下简称《通知》)精神,结合我省实际,现就2004年普通大中专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切实把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摆在突出重要的位置。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关系到广大毕业生的切身利益,关系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大局,关系到社会政治稳定。各级政府、有关部门和高等学校要充分认识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增强做好这项工作的责任感。认真贯彻落实《通知》中的各项政策规定。千方百计,全力以赴地做好毕业生就业工作。

二、加强领导,进一步完善毕业生就业工作的管理体制。2003年我省已经成立了由张少琴副省长任主任,教育厅、发改委、公安厅、人事厅、财政厅、劳动和社会保障厅等部门负责人参加的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工作协调委员会。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也要建立相应的领导协调机构,负责研究和协调解决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重大问题。领导协调机构办公室设在同级教育行政部门,承办具体工作。

各高等学校要健全毕业生就业领导机制。党委书记、校长对毕业生就业工作负总责。抓紧落实“三个到位”,建立和完善学校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机构,确保高校就业指导工作的顺利开展。

各市、各学校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切实落实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目标责任制,明确工作目标,积极采取措施,确保到 2004年9月1日,实现高校毕业生就业率达到2003年的同期水平。

三、加大力度,支持和引导毕业生到农村、到基层、到西部地区工作。

(一)积极做好“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的组织宣传工作,正确引导高校毕业生参加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参加西部计划的志愿者,享受共青团中央、教育部、财政部、人事部《关于实施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的通知》(中青联发〔2003〕26号)和《关于做好2004年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工作的通知》(中青联发〔2004〕16号)的政策规定,即志愿者到西部贫困县的乡镇一级教育、卫生、农技、扶贫等单位服务2年,服务期间计算工龄。服务期满1年考核合格,报考研究生的,总分加10分;可以应届高校毕业生身份报考国家机关公务员,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服务期间,户口和档案保留在毕业学校,免收服务费用。服务期满后,鼓励其扎根基层或者自主择业和流动就业。

(二)积极吸收高校师范本科毕业生充实县区高中教师队伍,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农村中小学任教。到农村中小学任教的高校毕业生,户口可落到县城,可提前转正定级。对本科毕业生到农村中学任教的,各市、县(市、区)可根据当地实际适当发放岗位津贴补助,经费由当地财政支付。对离开农村中学任教的,自离开之日起,不再给予岗位津贴补助。

(三)选拔优秀高校毕业生到乡镇和农村工作。自1998年以来,我省连续几年选拔优秀大学毕业生充实全省乡镇干部队伍,为加强基层干部队伍建设,提高农村乡镇干部整体素质,取得了好的效果。各市应积极采取措施,推广吕梁市选拔应届高校毕业生充实乡镇领导干部的做法,把每年干部自然减员的指标用来选拔优秀大学生到乡镇工作。提倡有条件的县(市),积极实施每村一名大学生,到农村工作的毕业生享受干部待遇,工资由县(市)财政发放。工作两年后,对在农村工作做出突出成绩的大学生可选拔到乡镇工作。

四、深化人事制度和劳动用工制度改革,完善并严格执行职业资格准入制度。各级党政机关特别是市、县、乡级机关录用公务员,要严格坚持“凡进必考”制度。国有企事业单位每年新增管理和技术人员,应主要面向高校毕业生,公开招聘、择优录用。积极推进事业单位改革,整顿清理乡镇干部队伍,清退不合格中小学教师,为吸纳高校毕业生创造条件。在全社会倡导尊重知识、尊重人才的风气,引导社会各类用人单位改善人才结构,提高人员素质,积极吸纳、合理使用高校毕业生。

五、积极引导高校毕业生到中小企业就业。省、市、县中小企业管理部门要将落实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与中小企业聘用高校毕业生数额挂钩。省、市、县财政安排的扶持中小企业发展基金,要向聘用高校毕业生达到一定数额的中小企业倾斜,在人员培训方面给予补贴。对于聘用高校毕业生每年在50人以上的中小企业,各级中小企业管理部门可以优先提供技术改造、贷款贴息。

六、大力支持高校毕业生到非公有制单位就业、自主创业和灵活就业。对到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就业以及以非全日制、临时性和弹性工作等灵活形式就业的毕业生,要签订《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劳动合同》,并按照有关规定,在工资支付、社会保险、劳动争议等方面维护其合法权益。

高校毕业生从事个体经营的,除国家限制的行业外,自工商部门批准其经营之日起1年内免缴登记类和管理类各项行政事业性收费。省、市财政部门要积极创造条件,在现有渠道中为高校毕业生提供创业小额贷款和担保。

七、继续加强信息化建设,加快构建全省毕业生就业服务信息网络体系。2004年我省所有普通高校要建立就业服务信息网,并全部开通,与山西毕业生就业信息网联网,尽快实现网上招聘和远程面试。各市教育局和有条件的中专学校也要加快建设毕业生就业服务信息网,力争在2005年底以前开通,尽快实现信息资源共享。

八、加快毕业生就业服务体系建设,继续做好毕业生户口档案管理、失业登记、困难救助等方面的工作。各市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和各学校都要在2004年年底前建立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机构,要在场地、经费、人员等方面给予保证。各市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机构、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公共职业介绍机构要免费为高校毕业生提供信息、档案管理、人事代理、职业指导、职业介绍等服务。毕业生仍实行国家规定的两年择业期。离校时未落实单位的,由学生本人申请,可将其户口、档案保留在原就读学校或各级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机构、人才交流机构、公共职业介绍机构,上述机构为毕业生提供免费服务。

高校毕业生在半年内未找到工作单位并有就业要求者,可持省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为其签发到生源所在地的《毕业生就业报到证》到户籍所在县(市、区)的劳动保障部门办理失业登记。劳动保障部门所属公共职业介绍机构和街道劳动保障机构都要设立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专门窗口,有专门人员负责,并做好免费向高校毕业生提供就业服务等项工作。对已进行失业登记的高校毕业生,要纳入城镇失业与再就业统一管理。

因患病在短期内无法就业又无生活来源的高校毕业生,其户籍所在地民政部门应按照《民政部关于对2003年普通高等学校困难毕业生实施临时救助的通知》(民办函〔2003〕116号)中的规定给予临时救助。享受临时救助的时间最长不得超过一年,一年后家庭生活仍有困难的,按有关规定申请享受最低生活保障或其它社会救济。对于滞留高校未办理户籍迁移的毕业生,民政部门不予受理。

九、认真落实高校发展规划、专业设置、招生规模、办学评估、经费投入、领导班子考核等工作与毕业生就业状况挂钩的政策。要建立高校毕业生就业情况报告、公布、督查和评估制度。教育厅每年9月向社会公布各学校毕业生就业情况。毕业生就业率达不到50%的专业,要减少或停止招生;毕业生就业率低于全省平均就业率的高校,增设新的专业时,要相应减少就业率低的专业;要将毕业生就业状况列为高校办学评估的核心指标,并列入考核高校领导政绩的一项重要内容。

加大对高职院校毕业生职业技能培训的力度,积极推进高职毕业生毕业证书和职业资格证书“双证书”教育培训工作。教育部门要主动与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加强协作,对毕业离校时未找到工作的学生,要分期分批组织进行职业技能的培训和职业技能鉴定。省财政部门要拨专款解决这部分毕业生的培训费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适当减免职业技能鉴定费。

十、加强毕业生就业市场的管理。毕业生就业市场、人才市场和劳动力市场要相互贯通和资源共享。各级人才交流机构和公共职业介绍机构都要开展有针对性的指导、服务、培训和招聘活动。不得以赢利为目的举办高校毕业生招聘活动,严格控制招聘会规模,规范用人单位招聘行为。省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要建立用人单位招聘毕业生的信用制度,对发布虚假招聘信息或利用招聘进行欺诈、损害毕业生权益的,公安、工商、教育等部门要予以严肃查处,严厉打击。

十一、加强毕业生就业教育和宣传工作。对毕业生的思想教育工作,重点要加强对毕业生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以及择业观的教育,引导他们全面认识当前严峻的就业形势,确立符合实际的就业期望;要宣传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法规,引导毕业生切实树立起自主择业、勤奋创业、终身学习的观念,增强基层意识、创业意识、诚信意识、安全意识,发挥创业能力。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新闻媒体要大力宣传毕业生到基层、到西部、到祖国最需要的地方建功立业的先进典型,为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二○○四年五月二十五日

7.中专教学工作总结 篇七

一.用赤诚和奉献铸造师魂

1.做人真诚,有良好的人格修养。

教师是人类灵魂的工程师,良好的人格修养应是师魂的核心,而“真”字则是人格修养的基石。因为“善、美”也只有在“真”的基石上才能开出灿烂的花朵。我把“真”字视为我做人的准则。对领导,我说真话,哪怕逆耳;对同事,我讲真情,哪怕曾有隔阂;对学生,我授真知,若自己知识有限,我会虚心向他人请教。

2.思想纯正,将教育事业视为个人的第二生命。

我生长在一个教育世家,父亲是一个解放初从私塾走出来的能激情吟诵“巍巍乎昆仑”的老先生。父亲为他挚爱的教书生涯奔波了一生,虽然父亲现在去世了,但他教育生命依然在我血液中流淌。我的弟弟是中学一名语文教师,如今我的女儿也走上了讲台。教育不仅是我个人的第二生命,也是我们这个教育世家的第二生命。作为一名党员,我对党忠诚;作为教师,我热爱教育事业,热爱学生。我思想纯正,从未参加过任何不良组织,从未干过任何违法乱纪的事。

3.追求卓越,有坚定的教育理想。

8.中专数学教学计划 篇八

让学生学会思考数学问题并自行解决问题。快来看看中专数学教学计划吧!

中专数学教学计划

一、指导思想

结合本校实际,以提高教学质量为本,认真有效地开展教育教学研究,深入挖掘教研组内的教学潜力,提倡教学严谨、科学、务实。严格执行学校的各项教学制度,认真地完成各项教学任务,切实提高课堂教学效率,数学教学质量。加强教研组建设,总结经验,发挥优势,改进不足,聚集全组教师的工作力和创造力,努力使数学教研组在有朝气、有创新精神、团结奋进的基础上焕发出新的生机与活力。

二、活动时间和地点:

每周三第6 ,7节课。学校小会议室

三、工作要点:

1、严格规范数学教学常规。期初每位教师要认真参与制定各年级教学计划,日常教学要按“即定计划”上课。认真备课、上课、布置批改作业、辅导学生、组织数学学科的日常堂教学质量调研。要求一课一案坚决杜绝无教案上课,作业每周至少4次要求全批全改有成绩和时间。要求每单元新后必须要有单元检测,尽可能做到统一考试。

2、本学期的重点工作是进一步完善集体备课的环节,让集体备课由“形式化”转为“实效化”,努力促进个人备课质量的提高,为真正提高课堂教学质量奠定基础。实行集体研讨的备课方式,在集体研讨的基础上结合每位教师自身的教学特色编写教案,组长及时了解教师课前、课中、课后研究教材、把握课堂实效的`情况,及时总结和推广组内教师的成功经验,切实做好备课过程中的各环节,充分发挥集体的智慧,组长要把好本组的教学质量关,使每位教师都明确树立集体质量的意识。

3、在课堂与教学方面,重点是关注教师的教学方式和学生的学习方式, 改变学生单一的接受性学习方式,提倡研究性学习、发现性学习、参与性学习、尝试性学习和实践性学习,实现学生学习方式的多样化,把要我学变为我要学,把学会变为会学。牢固树立学生是学习的主人,教师是学生学习的组织者、引导者、合作者和促进者的思想观念。

4.教师要对自己所教的学生,无论是基础知识方面还是能力方面以及学习态度、学习品质等方面都要了如指掌,在这个基础上按照学生实际能力和实际水平进行教学设计,这样设计出来的知识目标、能力目标应该是比较恰当的,是保证45分钟的教学质量的前提,按这样的设计进行课堂教学,教学是有效的,是符合使学生“跳一下便能摘到挑子”的教学原则。正向教育家指出那样:在具体的教学过程中,以脱离学生的实际水平目标去要求学生,会使学生更加困难,也会使学生更加失去信心。

5、以平等、宽容的态度对待学生,在沟通和“对话”中实现师生的共同发展,努力构建互动的师生关系。关注学生情感、态度与价值观的整体发展,提高学生终身学习的能力。

6、加强辅导后进生工作的力度,讲究该项工作的实效性。从实际出发,加强对有希望脱离学困学生的辅导帮助。教师要早一点打算、多一点行动、少一点埋怨、早一点落实转化措施。要花大力气来提高合格率、控制差生率。

7、进一步落实并开展省市级课题和的研究,要求本学期每位教师至少撰写一篇论文,确保有计划、抓过程、有成效。

8、请有经验的老教师就如何上课,备课,说课,命试卷等相关的问题举行讲座。

9. 建立自己的数学题库,编写好本学期习题册,在本年级使用。对于每次月考试卷要2位以上的老师出题,最好是请有经验的老教师审阅。

10、为了提高学生数学兴趣,本学期在高一和高二年级要开展2次以上数学兴趣,高三年级在5月举行一次“如何解答高考试卷”讲座。

9.中专语文教学反思 篇九

一直以来,我就觉得古诗是很难上的,短短的几句诗要深入的挖掘、拓展开来,让学生去体会、感悟,实在是太难了。平时也很少听到古诗这样的公开课,只知道在新的课程标准的要求下,更应该充分发挥学生的主动性和创造性,培养学生对古诗诵读的能力和想象力,加深理解和感悟,获得思想的启迪,使学生真正享受到审美的乐趣。新课程下的古诗课堂,不提倡原本的逐字逐句的`翻译,要求让学生在朗读的基础上去自主感悟,达到一种无痕的教学效果。说归说,可做起来实在是难。

首先,诗经不同于一般的古代诗歌,有些句子,字词的读音现在早已消失了,所以,学生的预习,就显得格外重要。但是,由于没有课本。有些学生没有充分的预习好,影响了对诗歌的理解。

其次,爱情诗,让学生感觉不太好表达。学生对于诗歌的意境理解得非常好,录音,琅琅书声也营造了一个很好的意境,可是,或许是由于学生的年龄特点,也或许是由于有听课老师在的原因,学生不能够自由发挥,尤其是男生,不敢大胆的发表自己的看法,很拘谨。所以,后来的时候,学生跟我说,老师,选的这篇文章不太合适,我们都没话可说。所以,课堂上,举手回答问题的女生很多,男生却很少。

再次,课堂容量太大。这堂课的设计课型是阅读体验课,是想通过学生的阅读后改写成歌词、小品、议论文等其他形式加深学生对文本的理解,得出诗歌欣赏的鉴赏点,同时归纳出诗经的主要语言特点。假如,学生准备充分的话,这种比较特殊的思路会让学生有耳目一新的感觉的。虽然,最后目标达成,但是,有少数同学在课堂表演中有笑场现象,从而导致课堂组织有些遗憾,时间上也显得紧张,使教学效果达不到理想状态。

10.中专学校教学计划 篇十

教学计划

本期教学工作如下:

一、课堂教学

以课堂教学为突破口,全面提高教学质量。

1、强化教案的格式与内容

格式内容

第一,本节学会什么?(教学内容)第二,如何学?(过程与方法)第三,提升内容?(拓展与提高)

2、听课及反馈

为了强化课堂教学秩序本学期采取不打招呼、随机听课制度。并做好及时总结和反馈,采取个别反馈和集体反馈相结合。

3、评价办法

第一,为提高教学质量,采取“三率”评价办法,即优秀率,良好率,及格率。“三率”核心为及格率,英语和幼师专业及格率要达到85%,计算机专业及格率要达到80%。

第二,所开科目均为考试科目。

第三,每学期考核一次,“三率”符合要求的给予奖励。不符合要求,尤其是及格率不符合要求的听后处理。

二、课外辅导

1、早晚自习:

要求每位任课教师按时到岗,善始善终,切实引导督促好学生的学习。教务处值班老师对当天情况进行检查、记录,一周一总结,并在周一校例会上公布记录情况。

三、课外活动

1、兴趣小组:本期计划开展六个兴趣小组(英语兴趣小组、计算机兴趣小组、美术兴趣小组、声乐兴趣小组、舞蹈兴趣小组、琴法兴趣小组)要求每个兴趣小组有计划、有措施、有总结,期末有教学成果展示,每次活动任课教师都要到教务处登记,有检查、有记录。每个兴趣小组在期末要评出本期参加活动优秀学生,报教务处,并给予奖励。

2、学科竞赛:各教研组由组长带领全组教师认真讨论,根据学科特点确定学科竞赛。学科竞赛要根据行政历安排,做到提前布置到班,人人参与,层层选拔,制定出活动和奖励计划。

四、落实教学常规

1、本学期加强教案检查,实行周周检查,周周通报。同时落实每学期两次作业、听课记录、业务学习笔记的检查。

2、各任课教师每周至少听一节课,每四周交教务处检查一次。

3、适时召开学生座谈会,了解教学情况,指导教学。

五、教研教改

1、开展组内公开研讨课,每组有一名教师代表上课,组内集体听课,共同研讨,共同提高。

2、适时开展教师现代教育理论的学习,及时更新教育理念。

3、各任课教师要积极撰写教育教学论文。已晋升高级职称的同志每有一篇本专业的教学论文发表或完成一项教研成果,除原有的奖励外,再奖励100元,以充分调动教师教科研的积极性。

六、教务处的常规工作

11.中专普通话教学课件 篇十一

厦府〔2010〕69号

各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委、办、局:

为切实做好我市普通大中专院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根据国家、省有关毕业生就业工作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新形势下做好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2010年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规模将达630余万人,我市生源毕业生数量达1万5千余人,而金融危机对就业的影响还将持续一段时间,毕业生就业工作任务仍然艰巨。切实做好毕业生就业这项关系全局的重要工作,是推进和谐社会建设、增强我市发展后劲的重要保证,是解决市民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利益问题的迫切需要,是各级政府的重要职责。各级政府、各部门要深刻认识到促进毕业生就业的重要性,坚持把促进毕业生就业摆上重要议事日程,挖掘岗位潜力,提供政策支持,加强就业政策和工作落实情况的督促检查,加大就业政策、正确就业观念的宣传力度,按照国家、省以及本意见的通知要求,采取有效措施,拓宽就业渠道,优化就业服务,积极促进毕业生实现充分就业。

二、认真贯彻国家、省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要求

(一)大力促进毕业生到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企业就业。完善人事代理、流动管理、档案管理等服务措施,加强用工监察力度,规范企业用人制度,营造毕业生到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企业就业的良好环境,引导毕业生到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单位就业。

(二)全面提升毕业生就业服务水平。加快推进就业信息服务建设,开发建设毕业生网上审批数字证书系统(电子印章),同时拓展毕业生就业网络功能,拓宽信息收集渠道,为企业及各类用人单位招用毕业生提供更加便捷高效的信息服务。市人事行政主管部门要进一步选拔企事业单位常年从事就业工作的人力资源专家充实就业指导师资队伍,建设全员化、专兼结合的就业工作队伍和高水平、专业化、相对稳定的就业指导队伍,通过多形式、多渠道的就业指导活动,加强毕业生心理辅导和思想政治教育,帮助毕业生解疑释惑,引导毕业生认清就业形势,树立从基层、从一线做起的正确择业观,合理调整就业期望值,积极主动地就业;开展就业指导服务工作所需的各项经费从财政安排的市人才发展专项经费中支付。

(三)优化高等中等教育结构。市人事、劳动保障、教育及各行业行政主管部门要建立有效的工作机制,深入开展市场需求调研,加强对各类专业人才需求的规律性研究,及时将社会对专业知识、各种技能的需求及时反馈给各类学校,有效优化高等、中等教育专业结构。

(四)推行工学结合、校企合作的培养模式。积极推动高等、中等院校与行业协会、企业等的联系与合作,共建以促进就业为目的的实践教学和实习实训基地,并推动高校与企业合作培养支柱产业、新兴产业、现代服务业等所需的紧缺的具有本科学历的研发人才与高技能人才。经市人事行政主管部门鉴证开展校企合作的,联合培养的学生毕业后又被该企业接收的,按接收的毕业生人数给予我市高校经费补贴。补贴按照本文三

(四)第2点的相关标准执行,所需经费从市、区就业专项经费中支付。

三、积极促进厦门生源毕业生就业

(一)鼓励企业积极吸纳厦门生源毕业生

⒈国有企业应在帮助厦门生源毕业生就业中发挥示范性作用。辖区内企业补充工作人员的,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吸纳厦门生源毕业生。

⒉奖励积极招用厦门生源毕业生的企业。我市辖区内企业当接收5名及以上首次就业的厦门生源毕业生满一年以上的,以毕业生就业报到手续、合同及社保为凭证,按接收人数及实际工作年限给予一次性奖励,用于补贴企业培训、招聘等人力资源工作费用。具体标准为:一年期的每人300元,两年期的每人500元,三年期及以上的每人1000元。所需经费从财政安排的市人才发展专项经费中支付。

⒊实施厦门生源毕业生社会保险补贴。对用人单位招用连续失业一年以上厦门生源毕业生,并与其签有一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的,按实际招用人数给予社会保险补贴。社会保险补贴标准为:以全市上社会平均工资的60%为基数,按用人单位应为所招用人员缴纳的养老、医疗和失业保险费的部分给予补贴,用人单位先缴后补,补贴最高年限为三年,所需经费从市、区就业专项经费中支付。个人应缴纳的养老、医疗和失业保险费仍由本人负担。

⒋继续推动毕业生职业见习活动的开展。各类用人单位应积极为厦门生源毕业生提供见习岗位,经双方协商一致,见习期可延长到1年;为方便发放各类见习补贴费用,统一见习补贴标准及补贴时间,2010年3月1日起见习学员的生活补贴标准为每日45元,其中财政拨付的各类见习补贴标准为每日37元,以上补贴每月按30日计发,所需经费从市、区就业专项经费中支付。市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财政部门可根据最低工资标准的变化调整各项补贴标准。

企业见习单位补充工作人员时应优先录用表现优秀的见习学员,每接收1名在本单位厦门生源见习生,并及时按规定为其办理就业接收手续,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的,以毕业生就业报到手续、合同及社保为凭证,按实际接收人数给予一次性奖励,用于补贴企业培训、招聘等人力资源工作费用。具体标准为每人200元。所需经费从财政安排的市人才发展专项经费中支付。

(二)公益类岗位优先招用厦门生源毕业生

⒈市、区属义务教育阶段事业单位补充编制内及非在编工作人员应招收厦门生源毕业生。其中补充教师的,应从厦门生源师范类毕业生及经教师技能培训合格的非师范类厦门生源毕业

生中招聘。市、区属教育事业单位招聘编制内及非在编工作人员的须经同级编制、财政部门同意。

⒉市、区属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参加招聘考试的厦门生源,笔试加10分,免笔试采用面试方式招聘的,厦门生源面试加10分。

厦门生源是指入学前(指考入取得第一个全日制普通教育学历院校前,下同)户籍和学籍在厦门市的普通教育全日制毕业生。

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普通教育全日制毕业生可参照厦门生源享受就业优惠政策:

(1)入学前户籍在厦门市但学籍不在厦门市的普通教育全日制毕业生。

(2)入学前户籍和学籍虽不在厦门市,但毕业时父母或配偶有一方户籍在厦的普通教育全日制应届毕业生(仅限于应届)。

(三)鼓励扶持自主创业普通大中专院校厦门生源毕业生从事个体经营的,除国家限制的行业外,自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之日起3年内免缴登记类、管理类和证照类等有关行政事业性收费,需办理人事代理手续的,人事部门所属人才中介机构自注册之日起3年内免缴人事代理费用。

到农村从事教育、医疗、农业技术推广行业的,注册资金允许3年内分期到位、最低注册资本可放宽到3万元;有贷款需求的,可享受小额担保贷款和其它形式小额贷款贴息政策,贴息贷款额度最高不超过5万元。

(四)加大技能培训力度⒈继续开展行业专业技能培训。市、区人事行政主管部门联合各行业主管部门,评估选定专门培训机构,针对首次就业的厦门生源毕业生,开展具有行业特色的专业技能培训工作,培训课时不少于60课时,培训合格的,按实际培训人数给予行业培训机构一次性培训经费补贴,标准为每人300元。

⒉继续联合用人单位开展技能培训。市人事、劳动保障部门联合具备培训能力的用人单位开展针对首次就业厦门生源毕业生的各类免费技能培训活动,提供的培训课程不得少于120课时。政府根据不同科类给予补贴,具体标准为:非工科类专业岗位的每人一次性补贴600元,工科类专业岗位的每人一次性补贴1200元;培训企业吸收消化培训合格毕业生并与其签定一年以上合同的,试用期满后按每人一次性200元的标准奖励给企业(符合本文三

(一)第2点奖励规定的企业仍可享受该奖励)。市人事、劳动保障部门应免费组织开展对口企业与参加各类培训合格的厦门生源毕业生专场对接会。

⒊继续开展非师范类厦门生源毕业生教师技能培训活动。市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应根据每年需增教师岗位的情况,联合市人事行政主管部门继续开展教师技能培训活动,为确保培训质量,将培训费用标准由每人每课时不超过4元,提高为每人每课时不超过6元,总培训课时850课时增加到900课时。市人事、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应组织开展民营学校与参加培训合格的非师范类厦门生源毕业生的专场对接会,鼓励毕业生积极到民营学校从教;被民营学校录用,上岗就业的给予毕业生本人一次性奖励,具体标准为:工作满1年期的1000元,2年期的2000元,3年期及以上的3000元。

⒋以上各项技能培训所需经费从市、区就业专项经费中支付,奖励经费从财政安排的市人才发展专项经费中支付。

(五)提高公共服务水平

⒈开展厦门生源毕业生求职登记工作。为确保就业推荐所需的生源信息真实有效,保证就业优惠措施落到实处,市、区人事行政主管部门给予有就业意愿但毕业后尚未实现就业的厦门生源普通教育类待就业毕业生发放《普通大中专院校厦门生源毕业生信息登记证(以下简称登记证),用于做为厦门生源毕业生就业推荐、参加职业见习及各种技能培训、企业领取专项奖励等各类优惠的凭证以及参加各类活动的记载。但有就业能力,待业超过1年(含1年)不来领取登记证的,视为无就业愿望,不再享受有关优惠待遇。

⒉举办公益性厦门生源专场招聘会。市、区属人事行政部门所属人才服务机构、各行业主管部门所属人才服务机构要发挥主导和示范作用,进一步打造公益性交流平台,积极为毕业生求职、就业创造市场条件。

⒊为待就业厦门生源提供免费档案管理等。市、区属人事行政部门所属人才服务机构为待就业的厦门生源毕业生提供免费档案管理,企业可免费在市、区属人事行政部门所属人才网站发布专门招聘厦门生源毕业生的信息。

四、加强监管狠抓落实

(一)市组织、编制、人事、劳动保障、财政等部门要加强对促进厦门生源就业各项工作的监管,建立必要的数据库,严防各种弄虚作假行为,确保各项优惠措施、经费落到实处;一经发现单位或毕业生在享受优惠政策过程中有弄虚作假行为的,主管部门将撤销审批,追回补贴,取消其申报享受各项优惠措施的资格,情节严重的由有关部门依法处理。

(二)用人单位接收符合我市政策规定毕业生的,应按照规定程序办理手续,及时签订合同、缴交社会保险。用人单位和毕业生不得搞假接收“空挂”等,一经发现用人单位或毕业生在办理就业、申办户籍过程中有弄虚作假行为的,由主管部门撤销该接收手续,并取消其申报资格,情节严重的由有关部门依法处理。

(三)之前我市毕业生就业政策规定与本通知不一致的,以本通知为准,其它仍按原规定执行。

上一篇:科技支撑计划项目课题决算说明下一篇:2023国家公务员面试模拟试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