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申请函授站(共7篇)
1.如何申请函授站 篇一
一、学校基本情况
临沂大学是国家设立、山东省政府直属管理的综合性大学,“山东省应用型人才培养特色名校工程”重点建设大学。学校坐落在风景秀美、人文荟萃的历史文化名城、商贸物流之都、滨水生态之城、红色旅游城市、全国文明城市山东省临沂市。前身是1941年由中共滨海区委和抗大一分校共同创建的滨海建国学院。在76年的办学历程中,学校始终秉承“实”的校风和“明义、锐思、弘毅、致远”的校训,不断解放思想,开拓创新,实现了超常规跨越式发展。
学校现有各类在校学生45000余人,其中:全日制本科生22000余人,博、硕士研究生1800余人,成人本专科生约9600人。学校在职教职工2100多人,其中:双聘院士3人,专任教师1100多人,教授、副教授等高级专业技术人员500多人。学校拥有一支教学水平较高、师德良好、创新能力强的师资队伍和一批由省部级拔尖人才、学科带头人、中青年骨干教师组成的优秀学术创新群体。学校是安徽省和周边地区高层次人才培养、科学研究和技术创新的重要基地。
学校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把人才培养作为根本任务,坚持以教学为中心,以学科建设为龙头,不断深化教育教学改革,提高教学质量和人才培养质量,培养有社会责任感、理论和实践能力强、富有创新精神的高素质人才。形成了“厚基础、重实践、求创新、高素质”的育人特色和“志存高远、追求卓越、求真务实”的校园精神,先后培养了叶青、濮洪
九、程安东、高祀仁、姚继元、王淑森、宋孝贤、王鹤龄、王珉、毛光烈、赵岸青、任启兴、谢广祥等一批省部级干部,彭苏萍、袁亮成为中国工程院院士,以及一批大型国有企事业单位的负责人和重大工程项目的总设计师、总工程师等。近年来,学校本科毕业生就业率均为96%以上,两次被教育部授予“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集体”称号;连续六次被评为“安徽省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标兵单位”,被授予“20ll—2012全国毕业生就业典型经验高校”。学校在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中获得“优秀”。
二、培养目标及待遇
培养适应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需要的,德、智、体全面发展的高级工程技术和管理人才。
三、招生对象及报考条件
1、专科:凡具有高中、中专、技校、职高等学历均可报名
2、本科:凡具有国家承认的专科及以上毕业证书者均可报名
四、招生专业
1、专科:学前教育、小学教育、法律事务、护理、药学、经济管理、行政管理、人力资源管理、计算机应用技术、建筑工程技术、道路桥梁工程技术、学前教育、工商管理、机械电子工程、法学、项目管理、人力资源管理等
2、本科:初等教育、计算机科学与技术、通信工程、土木工程、护理学、药学、法学、行政管理、人力资源管理、会计学、金融学法学、教育学、市场营销、工商管理、项目管理、、电子商务等。
五、报名办法及报名时间 1、2018年成人高考报名继续实行网上报名与现场确认相结合的形式,每年三月份开始报名,具体报名时间及招生专业均以学校通知为准。及时掌握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的具体时间。
2、自即日起,考生也可直接到临沂大学继续教育学院或在各市地教学点办理预先报名登记。
3、考生报名需缴纳130元(高起专、专升本)考试费,170元(高起本)考试费。
六、考试科目和考试日期
考试科目:
1、报考理科专科:高中语文、数学(理)、英语。
2、报考文科专科:高中语文、数学(文)、英语。
3、报考理科高起本科:高中语文、数学(理)、英语、理化综合。
4、报考文科高起本科:高中语文、数学(文)、英语、史地综合。
5、报考专科起点升本科:
理工类:政治、英语、高数
(一);
考试日期:
全国成人高考统一考试日期为2018年10月27日-10月28日。
七、录取办法和录取原则
1、录取时间:2018年11月-2018年12月。
2、考试成绩达到安徽省各批次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者,我校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3、被我校录取的考生,由我校发放录取通知书和报到须知等新生入学报到所需材料,到校本部或指定函授站报到;我校从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进行发放录取通知书。
八、收费标准
.执行山东省物价局、财政厅、教育厅鲁价费发(2013)93号文件规定的收费标准。
2.函授站工作总结 篇二
在我站全体员工的努力下,新生比往年有所增长,但还没有达到预期的规模,以后我们会加大宣全力度,努力抓好招生工作。生源是函授站生存的重要意义,我们始终把宣全招生工作放在重要位置,通过多种招生方式,赢得市场和社会的认可。我们的具体做法是:
a、媒体广告。主要有日报、南方都市报的长期广告,以及电台广告;
b、网络宣传、简章宣传。充分利用我中心的网站平台,设计有专门的成考招生信息,并派专人每天负责回复中心的招生邮箱,在人口密集的地方派发一些招生简章;
c、在城区周边的镇中心开设招生点。近年我们在石碣、厚街、虎门三个都开设有招生点,并派有专人负责招生,效果还不错。
d、系统联系。根据不同的专业,联系不同的单位、部门、工厂。主要联系公、检、法、工商、税务、银行、电信、海关、村委会等单位以及大型电子厂或鞋厂;
e、口碑宣传。通过优质服务,赢得学生认同,建立良好的口碑。利用现有学生,进行口碑宣传,利用老生带来新生是我们招生的重要途径;
f、函授班主任下乡镇联系在读或已毕业的学生进行宣传。每年5、6月份组织所有的函授班主任下乡镇拜访一些有代表性的学生,加强感情联络与沟通宣传;
g、资源整合。利用我站所在培训中心培训项目多的特点及优势,进行综合侧面宣传,由于中心每年的会计培训人员、报关报检人员等各类培训人员有上万之多,这样利用人气宣传也能带来不少生源的。在接近报考期间,集中力量,重点宣传及安排优秀人员进行报名现场引导。
总之,要求中心人人都要做业务,人人都能做业务,只有靠集体的力量才能保证规模的稳定。
二、加强教学过程管理,努力提高教学质量
多年来,我站始终围绕党的教育方针办学,以优质的服务面向社会,面向学生,不断努力创新,把教学工作搞得更好。
1、规章制度
函授站严格按照《财经政法大学成人高等教育管理规章制度》实施管理和教学,在这个基础上还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实施了《工作人员工作职责》、《函授站专兼职教师管理暂行规定》、《学生思想政治工作规范》、《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值班制度》、《函授站班主任工作制度》、《学生平时成绩管理补充规定》、《学生考勤管理办法》、《计算机房管理制度》、《听课、评课制度》等10多项规章制度。
2、政治工作管理
函授站一贯重视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具体措施一是通过聘请优秀教师并加强教师管理以实现教师对学生的言传身教;二是通过开展各种课余活动培养学生的团队精神,增强学生的归属感和凝聚力,比如:组织学生到深圳海洋馆参观,到河源万绿湖游玩,到清远漂流,到公园烧烤等;三是通过学风、考风建设培养学生的守法意识和自律意识;四是通过建立健全学生组织培养学生的自我管理能力和主人翁意识,比如各年级都成立班委会,选取或指派班干部协助班级管理。
3、教学管理
函授站在财经政法大学继续教育学院统一安排下进行教学管理。函授站设立以来,始终从细微处入手,理清各个教学管理环节,重点是做好学籍管理、学生管理、教材管理、考试管理工作,通过各方面制度的`协调和控制,让学生在这里实现大学的梦想,在集体学习的氛围中增加学习的乐趣,增添学习的动力。
(1)学籍管理方面。财经政法大学继续教育学院对学员学籍实行统一管理,函授站也有自己的配套性学籍管理方式。从办学开始就分专业分班建立本函授站每一个学生个人的学习档案,指派专人负责,每学期记录好学生的考勤、考试情况,做到准确清楚、备查方便、解释无疑。
(2)学生管理方面。考虑到成人学生需兼顾工作、家庭、学习的实际特点,函授站提供多层次服务。每个班级设立了班委会、配备了班主任,要求班主任做好班上工作记录;利用网络优势借助平台进行函授站与学员之间、学员与学员之间的交流;建立了班级同学录、聊天群极大地方便了师生之间的联系和沟通;为保证学生的到课率,教学点严格按照《财经政法大学成人高等教育学生手册》的规定,坚持做好学生上课考勤工作,实行上课点名制度,严格考勤,每天上下午各点名一次,对那些经常无故缺课的学生进行批评教育,并按照学籍管理规定严肃处理,同时制定实施了《考勤与学生平时成绩管理的规定》。
(3)教材管理方面。按财经政法大学继续教育学院教材安排计划进行教材统一订购,并在每学期开学前及时、准确地发放。
(4)考试管理方面。严格执行《财经政法大学成人高等教育考试管理办法》。实行单人单桌考试,40人以下考场配备1名监考人员,40人以上考场配备2名监考人员。考试期间,函授站组织巡视小组协助学院派出监考老师深入各考场检查巡视。并做好考试记录。
4、师资管理
严格执行《财经政法大学继续教育学院教师选聘与管理办法》,对于院派的老师做到提前联系,并安排好接送、食宿,对老师的上课情况做好记录。函授站还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实施了《函授站专兼职教师管理暂行规定》和《函授站听、评课制度》,定期对教师进行考评。为保证高素质教师队伍的形成,函授站建立健全了教师选聘机制。在选聘教师时主要把好三关:一是学历职称关。凡受聘教师在应聘之前,均对其学历、职称等有关的证书进行审查;二是试讲关。由函授站管理人员和教师组成的评议团进行评审;三是学生评议关(一般在学期中途进行)。对学生认为不满意、教学效果不好的教师帮其改进工作或予以辞退。
5、教学质量保障
(1)按专业教学计划和课程教学大纲组织教学。要求自聘教师制定好教学执行计划,并交函授站审查,为及时了解教学情况,函授站定期和不定期进行听课或召开教学研讨会。
(2)建立了教育教学质量目标控制体系。
a、检查计划落实。函授站每位管理人员每学期听课不得少于5次,听课时重点检查教学执行计划落实情况,并提出评课意见。
b、检查上课情况。实行授课签到制度,规定教师每次上课前必须签到。每天均有教学管理人员到每间课室统计上课的学生人数、了解教师教学态度、检查教室设备情况等,并填写《每日教学情况检查表》。对上课情况不好的班级,将要对班主任和任课老师进行质询,问清情况,然后一起分析原因,制定并落实整改措施。
c、是检查考试阅卷。试卷统一由财经政法大学继续教育学院命题或审核后印刷和分发,增强了考试的规范性和严肃性。配备足够的监考人员,考试前要召开考试工作会议,考试中召开考试情况通报会,及时通报不良现象,布置改进措施。规定自聘教师严格按评分标准阅卷,对敷衍了事的现象按教学事故严肃处理。学生总评成绩根据考试成绩和平时成绩评定,考试成绩做到公平、公正、公开。
三、存在问题和努力方向
经过近几年的努力与发展,我站的函授教育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还存在如下一些问题:
1、教学环境有待进一步改善,虽然函授站投入了较多资金改善教学条件,但离现代教育所要求的先进设施仍有一段距离,如多媒体课室,校园局域网建设等仍需有所突破。
2、宣传力度仍需进一步加强。通过这几年的宣传导入,岭南函授站目前在的市场已经占有一席之地,但市场竞争很大,所以只有不断加大宣传力度,才能保持甚至扩大现有的办学规模。
3、内部管理有待进一步加强。管理出质量,管理出效益。一方面管理制度需进一步加强,要做好“充实、完善、配套、系列”四个环节;另一方面,要把严格执行制度变成函授站全体教工学员的自觉行为。
4、成人学生到课率不高的现象仍然存在。今后我们将根据成人业余学习的实际情况改进教学安排,从教学时间和计划安排上尽量满足学生的需求。
3.函授站管理工作计划 篇三
在新的一年里为了使函授教育健康发展,应加强和规范办学方法,加大函授教育管理工作的力度,坚决执行教育部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函授教育暂行工作条例》、《普通高等学校函授教育辅导站暂行规程》,结合XX年函授站(点)管理工作的实际,进一步完善《燕山大学继续教育学院函授站管理办法》。认真履行双方建站协议,做好函授站的各项工作。
二、认真作好函授站工作会议的筹备工作。
学院计划在今年暑期召开函授站工作会议其主要议程包括(1)06~XX年函授站工作的回顾及今后的工作计划(2)各函授站工作经验总结交流(3)对优秀函授站进行表彰(4)部署12年招生工作等,函授站管理办公室要根据学院工作要求作好各项准备工作以保证函授站工作会议的顺利召开。
三、加大对各函授站(点)的教学管理力度。
自12年春季学期起将实行新的函授教学计划,各函授站应认真遵循新教学大纲的要求,按新的教学计划安排组织教学。继续执行教师聘用审核制度,建立学生对教师授课信息反馈制度。规范各函授站的教学资料管理,要由函授站管理办公室专人负责。要作好面授(辅导)教师的选派工作,为保证各函授站(点)的教学质量,原则上主要课程应由学院统一选派,各函授站(点)也可根据实际情况自己聘用面授教师,但必须向学院报送面授教师推荐表,经学院审核同意后方可担任教学工作,并由学院颁发聘书或教学任务书,以保证函授站教师的相对稳定。及时收集各函授站(点)教学管理、学生管理等信息。新生报到后函授站管理办公室要及时作好各函授站(点)新生报到的统计工作及在校生的数据整理工作。收集上学期各函授站(点)的学生成绩,新学期教学安排及各函授站(点)的工作计划,掌握函授站(点)的工作信息。
四、加强各函授站(点)的教材建设。
为保证教学质量,自12年春季学期起各函授站(点)将陆续使用学院统一编写的主干课程学习辅导材料,在教材的选用上应参考燕山大学继续学院下发的教材选用范围,特殊情况下可申请选用其他同类教材,本科学生的主要学位课要严格选用学院提供的统一教材和辅导材料。
五、加强对函授站(点)的检查和督导工作。
根据河北省教育厅冀教高[XX]46号文件精神和《燕山大学函授站评估实施方案及实施细则》,对函授站的基本教学设施,软、硬件环境进行不定期的检查;组织督学管理人员抽查函授站面授情况、教师授课情况、学生听课情况及学生毕业设计、毕业答辩等情况。深入部分函授站(点)通过听课、召开学生座谈会等方式,了解函授站(点)的教育教学情况,对主要科目进行抽考和考察,对新建的函授站(点)要给予更多的支持和帮助。
六、认真做好对各函授站(点)的接待服务工作。
函授站管理办公室的主要职责之一就是更好的为各函授站提供优质服务,因此函授站管理办公室人员应树立服务意识,提高办事效率,为函授站(点)提供快捷、方便的服务,对外树立燕山大学的良好形象展示燕大人的风菜。
七、严格履行协议,按时催缴学费。
函授站管理办公室每年10月份将认真核实各函授站(点)的毕业生信息督促函授站(点)按期交付学生学费,认真履行办学协议,对合作办学协议到期的函授站及时提醒办理续签手续。
八、做好函授站毕业生毕业证发放工作。
本学期初继续做好毕业证发放工作,根据各函授站(点)交费汇票复印件或交费收据复印件及时与财务沟通,对按时交纳学费且成绩合格的毕业生及时发放毕业证书。
4.函授站教学、管理规章制度 篇四
函授教育是高等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函授学习主要利用业余时间,以自学为主,并辅以必要的面授和辅导,函授生在学习过程中应具有刻苦学习的精神,努力钻研,持之以恒,充分利用业余时间进行有计划的学习,保证学习任务的完成。
函授站函授教学活动各门课程的主要教学环节是:自学(预习)——面授(包括辅导答疑)——复习、作业——考试。
函授教育活动主要包括以下环节:
一、自学活动
自学活动是函授学习的主要环节,包括面授前的自学、预习及面授后的复习、作业。
函授生必须了解函授教学的组织过程及函授学习的特点,熟悉并严格遵守学校有关函授教学方面的规章制度,函授生要按自己的具体情况定出自学计划,自觉地加以执行。函授生在自学时,应有计划、系统地阅读、钻研教材,掌握基本内容,宜按章、节作好自学笔记,完成作业。函授生在自学过程中应学会独立思考、发现和提出问题,经过认真钻研和就地请教仍未解决时,可以请函授站和学校有关教师予以解决。函授生制定自学计划,要保证每周18学时以上的学习时间。
二、面
授
面授是函授教学中的重要环节,通过面授教学启发和引导学生进一步深入钻研教材,解决学生在平时出现的疑难问题,帮助学生掌握教材的重点和难点。集中面授时,学校选派或聘请讲师以上的教师担任主讲,一般每天讲课6学时,面授讲课总学时一般占在校生同类型、同专业总学时的40%以上。学生在参加面授前,应按规定要求完成自学预习任务,以保证面授效果。
函授生必须按时参加面授,面授学习期间的考勤占总评成绩的20%。
函授生若有特殊情况不能参加面试时,须由本人写出申请,出据相关证明,报函授站批准。对于办理请假手续的学生,允许参加考试,按线性方式扣除考勤分,未办理请假手续者,按旷课处理。
函授站根据本站的具体情况,制定出相应的规章制度,确保函授教学质量。
三、实验
凡是教学计划中规定有实验的课程,都必须进行实验。实验一般安排在面授期间进行,各函授站要认真创造实验条件,按每门课程规定的实验次数和实验学时,精心组织,保证学生完成实验。
四、作业
作业是督促和检查学生完成自学计划、提高自学质量的重要环节,也是考查学生平时成绩的必要形式。作业在面授后自学期间完成,于下学期面授时交函授站。不交作业的学生不得参加考试。作业成绩占总评成绩的20%。
五、辅导答疑
辅导答疑是函授学习的必要形式,其目的是帮助学生解决学习中遇到的疑难问题,提高学生的自学质量,锻炼自学能力。辅导答疑分口头答疑和书面答疑两种形式。口头答疑在面授期间进行;书面答疑在全学年中任一时间均可进行,学生可通过电子邮件、书信等方式向教师提出学习中遇到的疑难问题,由相关教师负责进行解答。
六、考试
考试时考核学生对所学课程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基本技能的理解和全面掌握程度及综合运用能力。考试放在课程后的下一学期面授期间进行,其考试的卷面成绩占总评成绩的60%。
七、课程设计
课程设计的目的是培养学生运用有关课程的理论和技术知识,解决实际问题,进一步提高运算、制图和使用技术资料的能力。
八、毕业设计(论文)
毕业设计(论文)是函授教育的重要环节,是对函授生在知识和理论方面进行一次综合性的考核。因此,函授站加强领导,精心组织,精心设计,紧密联系实际,慎重选题,认真指导函授生进行毕业设计(论文)。
函授生在进行毕业设计(论文)的过程中,要认真进行调查研究,广泛收集材料,勤于思考,独立完成毕业设计(论文)所规定的各项任务。
函授生毕业设计(论文)按一门考核课的成绩计算。
本科生必须进行毕业设计(论文)答辩,毕业设计(论文)考核成绩由毕业设计(论文)和答辩成绩综合评定。
毕业设计(论文)不及格者,允许在毕业前重修一次,经过重修仍不及格者,按结业处理。
九、成绩考核
凡是教学计划规定的课程,都必须进行严格的考核。考核一般分为考试和考查两种形式:
1、考试(包括重修课程的考试)采用百分制,总成绩由以下比例构成:
面授考勤
20%
作
业
20%
期末考试卷面成绩
60%
考试课程每学期2——3门,考试卷由学校负责组织有关教师统一命题。
2、考查课程采用五级分制(优秀、良好、中等、及格、不及格):
优秀
(90——100分);
良好
(80 ——89分);
中等
(70——79分);
及格
(60—— 69分);
不及格
(59分以下)。
3、补(缓)考与毕业生总成绩构成比例为:
考试卷面成绩
80%
作业
20%
函授站函授生学籍管理办法
为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加强函授生学籍管理工作,建立正常的教学秩序,保证教学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国家教委关于函授教育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一、入学与注册
第一条 凡按照国家规定正式录取的函授生,凭录取通知书和有关规定证件,按规定时间到函授站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入学者需事先向函授站请假,无故逾期超过两周不报到注册者,取消入学资格。
第二条 函授生入学后,经复查发现不符合招生条件者,直接取消入学资格。凡属循私舞弊者,一经查实,取消学籍,予以退回。
第三条 每学期开学时,学生必须按时报到,在函授站办理注册手续,因故不能如期注册者,必须履行请假手续,否则以旷课论处。未经请假逾期超过两周不报到注册者,按自动退学处理。
第四条 函授生报到注册后,函授站应将学生报到注册的情况,及时的如实上报成人教育学院。
第五条 函授生在学习期间,不得报考其他院校,不得具有双重学籍。
第六条 新生的年级以录取年份定称,如二OO三年录取的新生为“二OO三级”简称“O三级”。
二、成绩考核与记载办法
第七条 凡列入教学计划的课程,均须进行成绩考核。成绩考核要按照教学计划、教学大纲的要求,采取严格易行,确有实效的考核办法,检查函授生对所学知识的理解程度与对技能的运用能力,以达到考查衡量函授生实际学业水平的目的。
第八条 函授生的成绩考核,分为考试和考查两种,考试成绩采用百分制记分,考查成绩可采用五级分制(优秀、良好、中等、及格、不及格)记分。函授生所学课程的总成绩,由考试、面授考勤和作业等综合加以评定。
课程总成绩(包括重修课程)由以下比例构成:
面授考勤
20%;
作
业
20%;
考试卷面成绩
60%。
考查成绩五级分制为:
优秀(90 — 100分);
良好(80 — 89分);
中等(70 — 79分);
及格(60 — 69分);
不及格(59 分以下)。
补(缓)考和毕业补考总成绩的构成比例为:
考试卷面成绩
80%;
作
业
20%。
第九条 考试(缓考)、补考、毕业补考、重修
1、函授生必须按学院的要求与安排按时参加面授并完成作业,方可参加考试。
2、旷课时间达到该课程授课时间1/3的学生,取消其参加该课程正常考试和补考的资格,但允许参加毕业补考或申请重修;旷课时间达到该课程授课时间2/3的学生,取消其参加该课程的所有考试资格,直接进入重修。
3、考试一般不准请假,因故不能参加考试者,应事先持单位证明向函授站请假并申请缓考,经批准后可以缓考,缓考随补考进行。
4、凡考试不及格者,可参加补考;补考或缓考不及格者,可参加毕业补考或申请重修。
5、因特殊原因需提前重修的学生,须本人申请,经由函授站负责人审核批准,方可提前重修。
6、函授生擅自缺考或考试作弊者,该门课程成绩以零分计,并不准参加正常补考。考试作弊,情节严重者,将给予纪律处分。对于认识错误深刻,确有悔改表现者,经学校批准,可于毕业前给予一次补考的机会。
7、函授生的正常补考,于课程面授后的下一学期面授期间进行,毕业补考于最后一学期面授期间进行。毕业补考仍有两门以内不及格者,允许在毕业后一年内完成重修,但必须在毕业时办理重修手续。
第十条 函授生的考核成绩,函授站应及时记入函授生学籍成绩表,并于毕业时装入本人学籍档案。
三、休学、转专业、转学习形式、退学
第十一条 函授生学习期内,因特殊原因必须休学者,由本人提出申请,经函授站审核后报学院批准,方可办理休学,并发给休学证明。
函授生休学期满,应按时持休学证明(因病休学者须另附县级以上医院证明)向函授站申请复学,经学院审查同意后,方可复学。
第十二条 函授生有正当理由确需转专业者,应持有所在单位人事证明向函授站提出申请,函授站报学院批准,并报上级教育主管行政部门备案后,方可生效。
转专业的办理原则:理工类专业可以转入文史类专业,但文史类专业不能转入理工类专业。
第十三条 学生由于特殊原因确需转学习形式者,在入学时由本人提出申请,经院长审批,报函授科备案,由学籍管理人员集中到省教育厅统一审核办理。
办理原则:函授学习形式可以转入夜大学习形式,但不能转入脱产学习形式。
第十四条 函授生有下列情况者,应予以退学。
1、每学年(期)开学后,学生逾期一个月不交纳学费或未注册者,按自动退学处理。
2、连续两学期无故不参加面授者。
3、休学期满不办理复学手续者,或经批准复学但不能到指定函授站参加学习者。
4、因病休学的学生,休学期满,经复查身体不合格者。
5、经学院动员,因病或特殊原因该休学而不休学,又不能参加面授者。
6、经过县级以上医院确诊,患有精神病、癫痫病、传染病等疾病者。
7、意外伤残不能再坚持学习者。
8、本人申请退学,经说服教育无效者。
9、因其它特殊情况,学院认为必须退学者。
函授生退学由函授站报学院批准,凡经批准退学的学生,一律取消学籍,不得申请复学。学生接到退学通知后,须在一周内办清离校手续,否则,一切遗留问题,学院概不负责。
四、考勤与纪律
第十五条 函授生必须遵守国家的政策法令、学院的各项规章制度,违犯者,视其情节轻重给予纪律处分。
第十六条 函授生必须在指定的日期到函授站报到、注册,按时参加面授和考试。
第十七条 函授生因特殊情况不能按期参加面授和考试等教学活动,须提前由本人书面申请,持工作单位证明,办理请假或缓考手续,否则以旷课或旷考处理。对旷课的函授生一般给予批评教育,严重者将给予纪律处分。
第十八条函授生必须严格遵守课堂纪律,不得迟到、早退,课堂内严禁吸烟及接听手机。
五、毕业、结业
第十九条 具有学籍的函授生,学完本专业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学习期满,经考核成绩合格者,并通过鉴定,品德合格,准予毕业,并由学院发给国家认可的相应毕业证书。
第二十条 函授生学习期满,经重修后仍有课程成绩不及格者,按结业处理,并由学院发给结业证书。
函授站考试纪律与规定
一、考场规则
1、考生必须自觉服从监考员等考试工作人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等考试工作人员履行职责,不得扰乱考场及其他工作地点的秩序。
2、考生凭《准考证》、《身份证》,按规定的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考试。
3、考前20分钟考生入场,除书写用黑色签字笔、填涂用2B铅笔、橡皮擦等,有关科目必备的角尺、圆规和高中起点本、专科的数学科可带计算器外,不准携带书包、文具盒、自备垫板和任何书籍、报纸、纸张以及其他任何与考试无关物品进入考场。
严禁携带各种通讯工具(如移动电话)、电子录放器材(如录音笔)以及修正液(带)等物品进入考场。考生在考场内不得自行传递文具用品。
4、考生入场后按《准考证》的后两位对号入座,并将《准考证》、《身份证》(或《临时身份证》)放在座位左上角。得到草稿纸、答题卡和试卷后,应首先核对考试科目,清点试卷张页及有无漏印、字迹不清或破损,然后在规定位置准确填写自己的姓名、准考证号。不得在规定位置以外书写姓名、准考号或做记号。
5、开考信号发出前,不得在试卷和答题卡上作答。试卷、答题卡在考试结束前均属绝密材料。若向外泄露其内容,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6、开考信号发出后,考生方可开始答题。客观题作答时,应按要求选择正确答案,再用2B铅笔在答题卡上对应处涂黑;若需更改,则先用橡皮擦净后再进行答案填涂。除客观题外,只能用0.5MM黑色签字笔书写,字迹要清楚,答案必须书写在答题卡上为每道题划定的答题框内,不能将答案写在对应的答题框外或草稿纸上。凡印方格的试题,要求一字一格作答;严禁在答题卡上使用涂改液。
7、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准入场。每科考试结束前30分钟,考生方可交卷出场,考生交卷出场后不得再次进场续考,也不准在考场附近交谈或逗留。
8、考生提问请先举手向监考员示意。得到允许后,方可提问有关试卷字迹不清、卷面缺损、污染等问题。凡涉及试题内容的疑问,请勿向监考员询问。若因特殊情况考生不能坚持考试,可举手示意监考员,经考场方面同意后方可前往指定处。
9、考生必须严格遵守考试纪律,独立思考完成考试。考场内须保持安静,不准吸烟,不准喧哗,不准交头接耳、左顾右盼、打手势、做暗号,不准夹带、旁窥、抄袭或有意让他人抄袭,不准传抄答案或交换试卷、答题卡或草稿纸。
10、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考生必须立即停止作答,按照草稿纸、试卷、答题卡的前后顺序整理好,等待监考员查验完成后,根据其指令依次退出考场,不准在考场内逗留。严禁将试卷、答题卡或草稿纸带出考场。
11、如不遵守考场纪律,不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涉嫌违纪、舞弊等行为的考生,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进行处理。
二、考生考试违纪、作弊及违纪处理
(一)考试工作人员违纪行为的认定
考试工作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应当认定为考试违纪:
1、应回避考试工作却隐瞒不报的。
2、擅自变更考试时间、地点或者考试安排的。
3、私自调换考场的监考人员。
4、提示或暗示考生答题的。
5、擅自将试题、答卷或者有关内容带出考场或者传递给他人的。
6、在评卷、统分中严重失职,造成明显的错评、漏评或者积分误差的。
7、在评卷中擅自更改评分细则或者不按评分细则进行评卷的。
8、因未认真履行职责,造成所负责考场出现雷同卷的。
9、擅自泄露评卷、统分等应予保密的情况的。
10、其他违反监考、评卷等管理规定的行为。
考试工作人员有上述行为之一的,经考点考试领导小组确认后,由发现或举报该情况的人员写出书面材料,并将相关材料交考试领导小组。由纪检人员找当事人谈话,确认后由当事人写出事情经过及过程,说明违纪情况,等候考试领导小组处理。
(二)考试工作人员作弊行为的认定
考试工作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应当认定为考试作弊:
1、为不具备参加专科接本科教育选拔考试条件的人员提供假证明、证件、档案,使其取得考试资格或者考试工作人员资格的。
2、因玩忽职守,致使考生未能如期参加考试的或者使考试工作遭受重大损失的。
3、利用监考或者从事考试工作之便,为考生作弊提供条件的。
4、伪造、变造考生档案(含电子档案)的。
5、在场外组织答卷、为考生提供答案的。
6、指使、纵容或者伙同他人作弊的。
7、偷换、涂改考生答卷、考试成绩或者考场原始记录材料的。
8、擅自更改或者编造、虚报考试数据、信息的。
9、利用考试工作便利,索贿、受贿、以权徇私的。
10、诬陷、打击报复考生的。
11、其他构成作弊的行为。
考试工作人员有上述行为之一的,经考点考试领导小组确认后,由发现或举报该情况的人员写出书面材料,并将相关材料交考试领导小组。由纪检人员找当事人谈话,确认后由当事人写出事情经过及过程,说明违纪情况,等候考试领导小组处理。
(三)、考试工作人员违纪、作弊行为的处理
考试工作人员有违纪、作弊行为的,应当由考点院校考试领导小组将本人的书面情况说明送交省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并对其提出处理意见。考点院校考试领导小组在对考试违纪、作弊人员做出处理决定前,应当复核违纪、作弊事实和相关证据,告知被处理人做出处理决定的理由和依据;被处理人对所认定的违规事实存在异议的,应当给予其陈述和申辩的机会。考试违纪、作弊处理决定书应当及时送达被处理人。
函授站函授生考勤(暂行)办法
为加强函授生面授过程管理,保证良好的课堂秩序,处进学风建设,提高教学质量,特制定本法。
一、考勤负责制
函授生面授期间的学生考勤采用班主任与任课教师分工负责制。
1、班主任负责组织、落实班级的面授考勤工作,并对考勤实施督促检查,及时处理考勤中发现的各种问题。
2、任课教师应按考勤规定要求,使用统一格式的考勤表,认真做好上课考勤工作,严格考勤制度。
二、请假与销假
函授生在面授期间因故不能上课者必须履行请假手续。
1、学生请假应写出书面申请,经班主任批准后,交任课教师。
2、请假一周以上者须附有关证明(病假须有医生证明,因工作原因须有单位证明)。短期请假(一周以内)可履行补假手续,但必须到课后当天补办。
3、请假期间满应及时销假或续假,否则按旷课处理。
三、考勤情况的处理
1、旷课时间达到该课程时间的1/3的学生取消该课程的正常考试和补考资格,但允许参加毕业补考或申请重修。
2、旷课达到该课程时间的2/3的学生,取消考试资格,直接进入重修。
3、严格控制请假,对履行正常请假手续者,允许参加考试,但按缺勤扣分。
4、缺课超过1/2者,取消评优资格。
函授站管理暂行办法
函授站是举办函授教育的普通高等学校对函授生进行教学辅导,思想政治教育和组织管理机构。函授站业务上接受主办学校的领导和管理,行政上接受建站单位的领导和管理。函授站必须坚持党的基本路线,遵守政府法令,贯彻国家有关函授教育的方针、政策和法规,履行主办学校和建站单位签订的《协议书》中的职责,执行主办学校的有关规章制度,配合主办学校认真组织教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函授站的建设与管理,提高函授站的管理水平,保证函授教育质量,根据原国家教委《普通高等学校函授教育辅导站暂行规程》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函授站的审批与管理由成人教育学院具体负责。函授站应和成人教育学院一起共同承担起为社会主义建设事业培养合格专业人才的重任。函授站的管理工作是函授教育工作的重要环节,担负着对函授学员进行教学组织、教学管理、教学辅导、行政管理、后勤服务、思想教育等重要任务。
第三条 函授站业务上接受成人教育学院领导,行政上接受设站单位领导。函授站工作同时接受其上级主部门及当地教育行政部门的指导、监督和检查。函授站一般不独立刻制公章,若因工作需要盖章,可代用设站单位公章,或将公文寄回学院盖章。
第四条 为了便于管理,保证生源,提高教学质量,原则上在一个地市只设一个函授站。如果确有实际情况需要设置一个以上函授站,须慎重研究,且同一地市的教学站专业不得重复。若协议未列专业组织学员人数达到20人以上,也可补签未列专业协议,允许当年单独开班。
第二章 设置
第五条 拟设站单位必须是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或业务主管部门。成人教育学院和设站单位根据本规定协商建立函授站。设站单位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一)设站单位能够提供函授教育必需的教学条件,能配备专、兼职管理人员,能就地聘请符合成人教育要求的兼职辅导教师,并能组织招生生源。
(二)设站单位应地处函授招生覆盖地区的中心地带,且交通方便,具备解决成人教育学院派出教师、工作人员及学员集中面授期间食宿等基本条件。
第六条 具备第五条所规定的各项条件的单位提出申请,经成人教育学院考察合格,审核批准,方能成为设站单位。
第七条 设站单位应与成人教育学院签订建站协议书,明确双方职责。协议书签订之后,双方分别备文共同向当地教育主管部门申报,履行备案手续。
第八条 建站协议应包括以下主要条款:
(一)建站双方各自的职责、权力和义务;
(二)开设专业名称、培养目标、层次(本、专科)、学制、招生人数、覆盖地区(或招生范围)、发展规模;
(三)函授站地点及办学条件;
(四)函授站站长、副站长及工作人员;
(五)函授站经费来源和管理办法;
(六)履行协议的期限;
(七)变更协议及违反协议的处理办法;
(八)经双方同意的其他有关函授站的内容。
第九条 建站协议签订后,设站单位应推荐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思想作风正派、工作认真负责、热爱成人教育工作并熟悉国家有关方针、政策、法规,且具有大专以上学历以及较强管理工作能力的同志作为函授站站长人选,同时组建由站长及若干工作人员组成的函授站工作机构。
第十条 设站单位应填写《黄淮学院成人高等教育函授站注册登记表》交学院审批。成人教育学院根据审批情况向受聘的函授站站长颁发聘书予以确认和聘任,同时正式备文给设站单位及上级主管部门备案。
第三章 职责
第十一条 函授站的职责:
(一)协助学院做好在本站所在区域的招生工作;
(二)协助学院做好本站函授生的学籍管理工作;
(三)负责及时、准确地向函授生分发教材和辅导教材;
(四)做好各项服务工作,为教师和函授生创造良好的教学和生活条件;
(五)向学院推荐辅导教师,并协助学院做好辅导教师的管理工作;
(六)及时向学院反映函授生、辅导教师对教学及管理工作的意见、建议;
(七)健全行政、教学辅导、后勤、财务等管理制度和岗位责任制,并严格执行,使管理工作制度化、规范化;
(八)定期对本站所承担的教学和管理工作进行自我检查,积极配合学院对本站工作进行检查评估;
(九)每学期或每学年向学院报送工作计划和工作总结;
(十)建站协议规定的其他有关职责。
第十二条 设站单位的职责:
(一)主动配合成教学院落实函授站的建置,为函授站提供履行职责所需要的条件;
(二)解决函授站正副站长、专职管理人员的编制、职务聘任及工资待遇;
(三)做好函授站工作人员的思想政治工作;
(四)定期研究和检查函授站工作;
(五)及时传达国家有关方针、政策。
第四章 辅导教师和管理人员
第十三条 函授站设站长1人,副站长1人,管理人员根据需要配备。函授站负责人和工作人员,应坚持党的基本路线,熟悉教学管理业务,工作负责,品德好,作风正派,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
第十四条 函授站站长同时对学院和设站单位负责,并领导和主持本站的全面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一)在设站单位聘请函授站的工作人员,建立健全必要的管理制度;
(二)根据学校要求和当地实际制订并组织实施本站工作计划,并检查教学环节落实情况,确保教学质量;
(三)做好本站的财务管理、设备管理和学员的学籍管理、成绩管理等工作,努力改善办学条件;
(四)协调本站与各有关部门之间的关系,为完成本站的各项教学任务及其他任务提供保障;
(五)加强函授站与成教学院的联系,及时总结本站工作,定期向成教学院和有关部门汇报。
第十四条 函授站所需兼职辅导教师由函授站推荐,同时填写《黄淮学院成人高等教育聘任兼职教师审批表》报成人教育学院审批备案,颁发聘书。辅导教师应保持相对稳定。
第十五条 辅导教师原则上应具有本科以上学历或讲师以上职称,并有一定的教学经验和能力。主要职责是:
(一)根据学院确定的培养目标、教学计划、教学大纲的要求,以教材为依据,讲授或辅导指定课程;
(二)及时批阅学员作业,进行书面或当面答疑,检查学员自学情况,协助学院派出的监考人员作好考试工作;
(三)辅导教师协助主讲教师指导教学计划规定的实习、实验、毕业论文等实践环节,并认真记录考勤情况,同时负责对学员的辅导、答疑;
(四)积极参加学院召开的教学研讨会和业务培训活动,认真总结教学工作经验,改进教学方法,提高教学、辅导质量;
(五)结合教学实际,教育学员树立勤奋、严谨、求实、创新的良好学风,做到既教书又育人。
第十六条 函授站站长聘期一般为三年,兼职辅导教师聘期一般为半年。聘任期满不再续聘则自然解聘,在聘任期内因故拒聘、解聘或聘任期满聘等均应履行审批手续。
第十七条 函授站站长及兼职辅导教师未能履行职责,学院有权予以解聘。设站单位和函授站亦可根据情况提出解聘、续聘建议并报学院审批。
第五章 经费
第十八条 函授站所需经费由设站单位按建站协议中的规定从本站学员所交学费中拨给。函授站不得擅自向学员收取其他费用,亦不得将函授站经费挪作他用。
第十九条 根据原国家教委关于“函授站所需经费由设站单位提供或筹集,联合设站的由有关单位分摊”的原则,函授站可自行筹集部分经费。但函授站筹集的经费必须用于函授教育的教学管理和改善办学条件等方面,不得挪作他用,亦不得以函授站的名义为其他单位或项目筹集资金。
第二十条 函授站应指定专人负责管理本站的经费和财务工作,并建立健全必要的管理制度。财务管理人员应认真负责,做好本站经费的预算、筹集、收缴使用、结算等工作,并负责定期向站长汇报经费管理情况,接受设站单位检查,还应接受上级主管部门及当地教育行政部门的审计与监督。
第六章 管理监督
第二十一条 函授站应自觉接受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门、成人教育学院和设站单位的管理监督。
第二十二条 成人教育学院定期对函授站的教学管理、财务管理、学员学籍管理等工作进行检查、评估,表彰工作成绩优异的函授站和工作人员;对办学条件不能保证,管理混乱的函授站进行整顿;对工作不负责任或不能胜任工作的人员,与设站单位协商予以批评教育或调整。
第二十三条 成人教育学院定期召开函授站工作会议,安排工作,交流经验,研究解决工作中的有关问题。
第二十四条 组织函授站负责人和工作人员学习国家有关函授教育方针、政策和函授教育管理知识,提高管理水平。
第七章 罚则
第二十三条 在对函授站的定期检查、评估工作中,发现下列情况之一,学院可要求函授站限期整顿或撤消该函授站。
(一)未按本规定设置函授站的;
(二)不履行函授站职责和建站协议的;
(三)不能保证教学质量的;
(四)以学院名义或其他名义乱收费的;
(五)违反财经纪律擅自挪用函授教育经费的;
(六)违法或违反国家教育部有关规定的。
第八章 附则
第二十四条 本规定解释权属黄淮学院成人教育学院。
5.安徽大学函授站有哪些 篇五
函授是成人高等教育的一种学习形式,属于高等教育层次的一种学习层次,主要按各专业教学计划利用寒、暑假或法定节假日派教师到各地函授站组织面授和考试。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安徽大学函授站有哪些相关内容,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大家!
安徽大学函授站点分布:
校本部:安徽大学继续教育学院(合肥市蜀山区肥西路3号安徽大学龙河校区院内)
安庆函授站:安庆市经中会计职业培训学校
黄山函授站:黄山市求是学校
宣城函授站:宣城市教师进修学校
阜阳函授站:阜阳科学技术学校
池州函授站:池州市职业教育中心
亳州函授站:亳州职业技术学院
福州函授站:福州市仓山区恒昌教育培训学校
云南函授站:昆明市农业机械化技术学校
校本部直属点:安徽艺术职业学院直属教学点
校本部直属点:安徽合肥中澳自学考试培训学校直属教学点
什么是函授站点:
很多考生不知道什么是函授站?函授站就是指有权利进行成人教育的高校,在非学校驻地的地区,大多数是地级市,或个别市县设立的`授课点。
函授站是附属学校的,归学校管,校外函授站是经过学校批准后进行的一系列函授报名组织、教学管理的一个机构。它的学习形式是跟着学校的政策而走的。
函授站是学校分布在各个城市的一个教学点,方便了学生,也方便学校更有效率地管理学生。只要报考的那个学校在学生所在地有函授站,学生就不用到校本部上课,直接在函授站上课就行了。
6.如何申请函授站 篇六
函授站管理工作计划201X年函授站管理办公室工作的指导思想是:认真贯彻学院工作计划,树立以人为本的理念,进一步增强服务意识,认真协调各函授站(点)与学院的关系,加强对函授站的建设和管理,在总结XX年各函授站年审经验和方法的基础上,狠抓函授站教育教学质量,确保各函授站教育教学质量稳步提高。
一、认真总结XX年各函授站年审经验,执行国家政策法规,进一步完善我院函授站(点)管理办法。在新的一年里为了使函授教育健康发展,应加强和规范办学方法,加大函授教育管理工作的力度,坚决执行教育部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函授教育暂行工作条例》、《普通高等学校函授教育辅导站暂行规程》,结合XX年函授站(点)管理工作的实际,进一步完善《燕山大学继续教育学院函授站管理办法》。认真履行双方建站协议,做好函授站的各项工作。
二、认真作好12年函授站工作会议的筹备工作。学院计划在今年暑期召开函授站工作会议其主要议程包括(1)06~XX年函授站工作的回顾及今后的工作计划(2)各函授站工作经验总结交流(3)对优秀函授站进行表彰(4)部署12年招生工 1 作等,函授站管理办公室要根据学院工作要求作好各项准备工作以保证函授站工作会议的顺利召开。
三、加大对各函授站(点)的教学管理力度。自12年春季学期起将实行新的函授教学计划,各函授站应认真遵循新教学大纲的要求,按新的教学计划安排组织教学。继续执行教师聘用审核制度,建立学生对教师授课信息反馈制度。规范各函授站的教学资料管理,要由函授站管理办公室专人负责。要作好面授(辅导)教师的选派工作,为保证各函授站(点)的教学质量,原则上主要课程应由学院统一选派,各函授站(点)也可根据实际情况自己聘用面授教师,但必须向学院报送面授教师推荐表,经学院审核同意后方可担任教学工作,并由学院颁发聘书或教学任务书,以保证函授站教师的相对稳定。及时收集各函授站(点)教学管理、学生管理等信息。新生报到后函授站管理办公室要及时作好各函授站(点)新生报到的统计工作及在校生的数据整理工作。收集上学期各函授站(点)的学生成绩,新学期教学安排及各函授站(点)的工作计划,掌握函授站(点)的工作信息。
四、加强各函授站(点)的教材建设,为保证教学质量,自12年春季学期起各函授站(点)将陆续使用学院统一编写的 主干课程学习辅导材料,在教材的选用上应参考燕山大学继续学院下发的教材选用范围,特殊情况下可申请选用其他同类教材,本科学生的主要学位课要严格选用学院提供的统一教材和辅导材料。
五、加强对函授站(点)的检查和督导工作。根据河北省教育厅冀教高[XX]46号文件精神和《燕山大学函授站评估实施方案及实施细则》,对函授站的基本教学设施,软、硬件环境进行不定期的检查;组织督学管理人员抽查函授站面授情况、教师授课情况、学生听课情况及学生毕业设计、毕业答辩等情况。深入部分函授站(点)通过听课、召开学生座谈会等方式,了解函授站(点)的教育教学情况,对主要科目进行抽考和考察,对新建的函授站(点)要给予更多的支持和帮助。
六、认真做好对各函授站(点)的接待服务工作。函授站管理办公室的主要职责之一就是更好的为各函授站提供优质服务,因此函授站管理办公室人员应树立服务意识,提高办事效率,为函授站(点)提供快捷、方便的服务,对外树立燕山大学的良好形象展示燕大人的风菜。
七、严格履行协议,按时催缴学费。函授站管理办公室每年10月份将认真核实各函授站(点)的毕业生信息督促函授站(点)按期交付学生学费,认真履行办学协议,对合作办学协议到期的函授站及时提醒办理续签手续。
八、做好函授站毕业生毕业证发放工作。本学期初继续做好毕业证发放工作,根据各函授站(点)交费汇票复印件或交费收据复印件及时与财务沟通,对按时交纳学费且成绩合格的毕业生及时发放毕业证书。
7.如何申请函授站 篇七
上午好!
欢迎各位光临我校,下面我将大连海事大学武汉函授站的相关工作汇报如下:
一 大连海事大学武汉函授站招生情况:
我校招收2010级函授生353人,其中社会船员96人,两年制中专套读的学生257人;招收2011级函授生464人,其中社会船员114人,两年制中专套读学生350人。2011级较2010级学员数增长31.4%,说明大连海事大学函授大专在华中地区的影响在逐年扩大。华中地区的市场在培育发展中。
二、大连海事大学函授大专的教学与管理情况。
我校举办大连海事大学函授大专从一开始就得到了当地教育主管部门的大力扶持。鉴于海员这一职业的国际化这一特殊性,武汉地区的教育主管部门给予了我们政策上的大力扶持。在政策上允许即使非湖北籍的考生只要隶属于湖北的船员船务公司均可在武汉参加全国统一的成人高等教育入学考试,同时这些考生在考试录取成绩上还能享受降低20分的录取分数控制线的政策优惠。这让大多数的社会船员得以享受到高等学历教育。
我们在工作中贯穿着以人为本的宗旨。为学员提供便利,代理学员网上报名、集中组织学员现场报名、组织免费的考前辅导、学校定购成人高考辅导教材免费发放给学员。遵循教育教学原则,选派优秀教师进行面
授教学和辅导。我们将全年的教学计划发布到武汉海事中专的网上,便于学员和公司安排学习和工作。在每年1月和7月两次组织函授生的面授辅导,公开答疑,作业批改和科目结业考试,尽管这种每年提供两次学习机会的操作方式大大提高了学校的办学成本,加大了教师的工作量,也增加了我们函授站的工作,但极大的方便了船员和公司。
主办方大连海事大学对我校函授站的工作也给予了指导。2010大连海事大学函授教育工作会在我校举行,来自全国各地11个函授站的代表来我校交流函授工作经验。主办方大连海事大学对华中地区的教育教学潜力给予了充分的肯定。
三、一句话带来效益
今天各位来到我校是为了共谋发展的,两年来我校函授生的规模在稳步增长,去年以来部海事局对各航海类院校进行了资质核验,对各航海院校的招生规模进行了相应的限定,这将让部分愿意进入航运事业的新人的入门有了竞争,也给各公司的业务开展增加了难度,一方面各公司要将劳动力引入航运市场,另一方面各学校的容纳能力又限制了劳动力的引入。函授教育的开展无疑为这部分新人拓开了一道更高起点更新的门。
在我们日常工作中经常有船员来电话咨询函授教育方面的事,这些员都是因为初考、升职、消限方面的事受到限制感到苦恼,而我们的函授教育为这些不能抛开工作的船员打开了一扇希望的门。社会员的需求正是我们函授教育能够稳步增长欣欣向荣的所在。
作为船员船务公司,日常所面对的主体就是所能支配的,衡量一
个公司实力强大的客观标准之一就是所能支配的船员人数。如果能够为船员的职业发展提供好的建议和信息,这不仅让船员感激、忠实于公司,更能让公司积累丰富的船员人脉资源,而未来船员船务公司的竞争,就是市场份额之争,就是人员的竞争。拥有广大的船员市场正是船员服务机构日益壮大的根本保证。
我校面向社会公示的函授学员收费标准为9200元,对公司选送来的函授学员表示支持和鼓励。我们期待着各位的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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