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是历史发展的必然

2024-08-10

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是历史发展的必然(精选7篇)

1.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是历史发展的必然 篇一

中国共产党是中国历史发展的必然选择——读党史有感 读过党史的人都知道,中国共产党的成立是马克思主义与中国工人运动相结合的结果。但是从中国近代历史的发展来看,它的成立又是中国进步力量发展选择的结果。自从1840年鸦片战争开始,中国逐渐沦为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为了获得民族的独立和人民的解放,无数优秀中华儿女前赴后继。虎门硝烟、三元里抗英斗争、太平天国运动、戊戌变法、义和团运动和辛亥革命等,革命先烈谱写了一曲又一曲悲壮的赞歌,但是都失败了。其原因,一是由于中国的封建统治力量异常的强大,拒绝踏入世界已经发展起来的现代化进程,无论是改革派还是革命派都不能仅凭自身的力量或是改造封建体制或是推翻封建体制将国家推入现代化进程;二是由于帝国主义的贪婪,对封建统治者既压迫又勾结形成一种阻碍中国进步的强大力量,或是以朴素的农民的革命方式,或是以资产阶级民主革命的方式各自独立与之斗争,最终只能以失败告终。以1919年五四运动为标志,五四运动前的中国近代革命运动为旧民主主义革命,五四运动以后中国工人阶级走上了中国政治的历史舞台,由中国共产党领导的资产阶级民主革命被称作为新民主主义革命。旧民主主义革命是力量分散的革命。资产阶级寻求民主,想要建立起一个像西方社会那样先进的国家,对帝国主义抱有一定的幻想,不可能联合最为广泛的农民阶级。农民阶级怀有朴素的爱国主义

思想,坚决反对帝国主义对中华民族的侵略,但是农民阶级有时对封建统治者还抱有幻想,因此也不能够与资产阶级进行联合。这种各自为阵的革命形式的结果就是进步的思想和革命的火花在强大的封建统治势力摧残之中、在帝国主义帮衬的围剿中一次又一次熄灭。在黑暗中,中国人感到迷茫和困惑,不知如何作为,像一盘散沙。即使是辛亥革命推翻了封建王朝,但是封建势力依然存在。民国政府建立之后,资产阶级的一些进步思想观念在封建军阀那里支离破碎,为军阀们为我所用而任意取舍,人们对民主共和失去了信心,对建立一个什么样的政府感到困惑。权力给国家和人民带来的只是灾难。反对强权,寻求自由是这一时期中国有进步思想的人士的第一感觉上的追求。他们不满足资产阶级的建国方式,因为中国的资产阶级本身的弱小决定了其软弱,在权力的角逐中必然向封建势力妥协。他们也不相信共和政体,因为共和体制不仅不能够给国家带来有序安定,而且还被军阀所利用走向了反面。他们要反对一切权力。早期的共产党人无一例外的都是从激进的无政府主义者转变过来。十月革命一声炮响,给中国送来了马克思列宁主义。令无所适从的先进的中国人看到了希望,越来越多的人开始接触马克思主义理论,学习和研究马克思主义理论,加之五四运动后期中国工人阶级走向了政治舞台,马克思主义理论与中国工人阶级运动相结合产生了中国共产党。中国共产党给中国社会带来

了全新的理念,给中国人民指出了新的发展道路。党的二大在中国近代史上第一次破天荒的提出反对帝国主义和反对封建主义的民主革命纲领,并提出联合统一战线的问题。党的三大确定中国共产党全体党员以个人的名义加入国民党,实现了国共的第一次合作。在国民革命的大革命中、在北伐战争中国共产党人都是冲锋在前,担当重任,推动中国革命事业向前发展。中国共产党始终以中国人民的利益为重,在民族危难之际捠弃前嫌再次与国民党联合共同抗日取得了抗日战争的胜利。抗日战争胜利之后,全国人民呼吁建立一个自由民主社会的主张的声音越来越高。中国共产党人拿出真诚的态度与国民党进行第三次合作,希望同国民党联合建立起一个独立自主和民主自由的国家。然而,国民党反动派凭借他们在军队数量和武器装备的绝对优势,妄想把共产党所领导的革命军队消灭掉,实现国民党的独裁统治。但是中国人民渴望民主的要求是历史所趋,中国共产党代表了绝大多数的中国人民的愿望,中国人民支持共产党所领导的为民主自由和正义而战的人民解放战争。经过三年的努力,彻底地打垮了国民党反动统治,建立起了一个崭新的国家。因此中国共产党是中国历史发展的必然选择。

2.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是历史发展的必然 篇二

以文化为先导

大国的复兴,需要有强势的文化,文化决定国家的发展高度。

先进文化的建设不仅需要对本民族文化的整理和创新,还需要超越国界,超越种族,克服狭隘的国家和民族思想,站在世界发展进步的高度,去研究和总结人类的文明成果。优先发展先进的思想和文化,大力推动国际思想文化交流,以软实力带动硬实力。在不断地继承中发展,在不断地发展中创新。

西方的强国在崛起过程中,基本上是遵循着在继承发展本国文化的基础上来壮大国力,如英国的宪政改革、日本明治维新。但要看到西方所高举的民主和平等的文化,虽然使自身发展迅速,但那是建立在对别人不民主的前提下,是建立在对他国不平等的基础上。为了抢占资源,争夺市场,可以军事入侵,经济讹诈,内部侵蚀,外部遏制。倡导人权自由,却掺杂着以自我为中心的偏执。加上功利主义泛滥,实用主义横行,致使国际秩序动荡不安,摩擦不断,环境恶化,战乱不停。

世界大师级的著名历史学家,英国的汤恩比博士和日本的池田大作共同预测:21世纪要继续生存下去,避免世界性的混乱,就必须弘扬中华文化。孔孟的忠孝仁义、克己至诚。大乘佛法的智悲双运、万物平等。他们认为“这应该作为世界性的理论去理解。”中国要发展先进的文化,那就要在继承的基础上,对一切文化的精髓谦虚学习,认真继承。21世纪若真的是中国的世纪,那一定不是因为中国的军事武备,钱多财厚,国大人多,一定是靠深远的智慧和开阔的心胸,是靠坚实的责任和先进的文明。

以发展高科技为突破口

大国的复兴,需要先进的科技支撑,科技决定国家的发展水平。

2008年至今的全球经济危机,致使大批民营企业倒闭,这凸现了中国因多年缺乏高科技创新而造成的产业结构脆弱。因缺乏足够的在国际上有竞争力的核心技术,使得中国企业在世界经济的分配格局中处于低端的不利局面。这种被动局面与中国的科技创新能力不足直接相关。中国科技创新能力在49个国家中,居于28位,处于中等偏下水平。透过严峻的事实可以看到,科技创新能力的不足已成为我国进一步发展的瓶颈,中国的发展必须以发展高科技为突破口。

科技的成长,创新的进步,需要富有活力的文化土壤和推崇创新的社会氛围。创新的文化一旦和现实的需求相结合,再加上配套的政策制度,便会涌现出蓬勃的生命力。美国今日科技的领先地位是其内在文化的自然延伸。同样,中国要形成自己的创新文化,需要摒弃原有文化中对创新精神存在着无形的压抑和束缚的部分,融合鼓励探索创新的文化元素,让原创意识和探索精神具备坚实的文化根基。

科技创新需要完善的配套制度和充足的资金投入。科技创新需要风险投资、债券市场、收购市场、知识产权、法律诉讼等配套的政策制度和金融体系来支持。金融体系为高科技提供大量的资金支持,高科技的成果又为金融体系带来高额的利润。但中国的科技创新体系尚不健全,相关配套政策落实效果还欠理想。比如在科技评估和奖励方面,在靠拼凑甚至抄袭就能拿学位、评职称的情况下,必然是少有人去费尽心血搞原创,原创精神必然会被挫伤。加之研发经费与发达国家相比差距还较大,有限的经费利用率还很有限,科技创新能力很难提升。

科技的发展离不开一流的人才队伍。中国的人才的总体规模超过六千万,但有实力的高新技术人才匮乏,能引导科研领域发展的战略型科学家更是寥寥无几。如何以完善的科技体制,培养好人,留好人,用好人是支撑科技进步的重要条件。同时,科技创新的主体结构也有待调整。中国的创新项目近百分之五十是由政府承担,而政府在高科技创新项目的研发方向上很难完全具备精确的判断。直接面向市场面向需求的企业,才更具备对高科技创新方向研判和把握的条件。因此,突出企业在科技创新中的主体地位是提高国家科技创新能力的必然条件。

把握全球化进程,坚定国际化道路

大国的复兴,需要开放的格局,开放的程度决定国家的发展空间。

在国际化分工越来越明细的今天,任何一个国家的发展都难以在自给自足中实现,中国更是如此。中国经济的长期发展面临着能源、资源、环境等多方面的严重制约,中国需要在调整产业结构,转变经济增长方式的同时,积极开拓海外市场,加大推进国际化的力度。随着经济持续的增长,能源对外的依存度越发加深。中国能源的紧张局面会逐步凸显。因此,深化国际化的战略协作,加强能源开发的合作利用,事关我国发展的稳定性、持续性和安全性。持续30年的经济快速增长,投资的逐年扩大催生的过剩产能,仅靠国内市场是消化不了的。积极开发海外的市场成了必然途径。在产业结构优化调整的过程中,国际化经营的地位越来越重要。

中国三十年的改革开放取得了巨大成就,其中很重要的成功经验就是打开国门,在资金、技术、资源和市场等诸多方面展开广泛的国际合作。中国在提高自身综合国力的同时,积极参与全球合作,不断提升我国的国家竞争能力,积极参与全球化和国际化进程。没有世界经济的健康发展,就没有中国发展的土壤和环境。所以坚持和深化同世界各国的合作,促进世界经济的平稳发展,既是我们发展的目的,也是我们发展的途径。

全球化是一个复杂过程,发展到一定时期有可能出现暂时停顿甚至局部倒退。中国在这一过程中需要坚持正确的国际化方向。一方面要积极推进,另一方面也要避免盲目冒进。认真研究全球化的规律和影响它的各种因素,谨慎甄别机遇和风险,控制好自身国际化的步伐和节奏。

国际化不仅是产品、技术等领域的国际化,同时也是一个大国的道义责任的国际化。中国要担当好负责任大国的角色,有必要超越站在一国之得失的惯性思维。树立全球化的视野,培养服务世界的胸襟,承担适当的国际责任。拿出解人之困的胸怀,救人之危的魄力,忘我奉献的气度。没有哪个国家会视文明为威胁,没有哪个国家会与友善作敌对。道义责任的国际化不仅减少的是中国发展的阻力,同时利于建设和平共处,共谋发展的良性国际秩序。

寻求新模式是中国发展的必然选择

大国的复兴,需要完善的发展模式,发展模式决定国家的发展潜力。

中国在经历了三十年的经济快速增长后,环境污染,资源锐减,社会矛盾等一系列问题的大量涌现,这些突出问题,仅从局部层面做出有限的调整,已然难解发展模式本身的根本症结。此次全球经济危机中所暴露出的问题,已是对过去30年经济增长模式敲响的警钟。

我国目前的发展模式是以外延扩大再生产为主,以片面追求GDP增长为目的,以牺牲环境和消耗大量的资源和能源为代价,以生产科技含量低和附加值低的产品为支撑,低水平、大规模开发建设的增长方式。而这背后带来的是技术创新能力不足,能源紧张,管理水平不高,贫富差距扩大,浪费严重等诸多隐患。这些障碍已经严重阻碍和约束着我们的发展,已有的发展模式中已难以有大的突破。

原有的发展模式对资源的消耗巨大,对环境的破坏惊人,并产生大量社会问题。近来赤峰的水污染,陕西凤翔的儿童体内含铅量超标等事件便是鲜明的体现。GDP标准基于的前提是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是取之不尽、用之不竭。因此片面的对GDP增长率的追求,造成自然资源的迅速耗竭和生态环境的急剧污染。中国荒漠化土地占国土面积的18%,水土流失面积占国土面积的38%。经济成就的背后留下的是河山一片狼藉,大地满目疮痍。环境问题对我国进一步发展已经构成很大的危胁。

以GDP为各级政府的任务和考核指标,使整个社会的资源都在围绕GDP服务,是造成短视、浪费、环境破坏和严重社会问题的主要根源。“拆是GDP,建还是GDP”,为了GDP而人为要扩大投资、不少地方为了政绩,为了投资而肆意拆建,加上大量的重复建设,造成大量耕地被商业建设永久吞占。国家的健康发展需要以新技术,新制度,来衍生新的经济增长点,走积累财富,适度消费,平衡发展的稳健道路。不能仅看GDP的增长数字,不能让GDP成为充满霸气的话语权,不能让GDP成为蔓延于社会的浮躁心态,更不能让GDP成为少数官员手中置换政治资本的便利工具。

发展经济的同时,我们更应看重环境效益、社会效益、社会公平、社会保障,后者关系到社会的持续发展、人民的权益福祉、国家的长治久安。在经济高速增长的同时,更要保证社会公正,控制贫富差距,消除二元结构,解决三农问题。不能让全国人民辛勤的付出换来的建设成果,仅仅惠及一小部分地区,富起一小部分人。这不仅有违让全国人民共同富裕的改革初衷,更背离了以共产主义为奋斗目标的立国之本。

农民问题关系到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的稳定

大国的复兴,需要稳定的社会结构作支撑,稳定的社会结构决定国家的发展根基。

中国在此次金融危机中经济率先出现了复苏,国内生产总值在2009年第三季度已达8.9%的水平。除了充裕的外汇储备和高效的运行制度外,和发达国家相比,中国拥有从市场、生产、消费以及投资等方面巨大的发展空间。中国的农业问题、土地使用效率问题、农村建设问题,农民的生产力开发和生活水平提升问题还没有从根本上解决,这既是艰巨的发展任务,也是中国进一步发展的巨大潜力。并将成为中国经济下一阶段快速增长的重要动力。

新中国建立以来农民的政治地位有了历史性的突破,改革开放更是让农民踏上了致富奔小康的道路。但实事求是的讲,农民的生存状况至今仍不能令人满意,依旧是缺乏基本的社会保障,在紧箍咒般的户籍制度和二元经济制度下发展艰难。目前城乡收入比已经从1978年的2.47:1,扩大到了2008年的3.36:1。如果再考虑城市公共财政的投入和城乡物质文化生活的条件差异,有关方面推算,这个数字应在8:1左右。悬殊的贫富差距直接威胁的是稳定的社会结构。

在改革建设取得相当成就之后,农村所分享的改革成果与自身做出的贡献并不成比例。这严重压抑了农民的潜力,抑制了农村的活力。农村的地域广博,人口众多,潜力巨大。逐步消除城乡二元结构,妥善解决农村问题,不仅可以有效解决国内过剩的产能问题,而且是解决社会稳定建设不可逾越的核心问题。此外农村的基础建设、公共服务、社会保障等需要大量的投入,激发农村市场的活力,可以形成支撑中国经济稳步发展的可靠动力。

这需要加快“农业四化”的建设进程。即土地集约化、农业产业化、农村城镇化和农民职业化。土地集约化是基础。农业产业化是加快农业经济结构调整的必然途径。农村的城镇化是制度上的保障。农民职业化是发展的要求。国家要制定政策鼓励大农场的开发建设,重点是发展农村规模化经济,逐步把农村巨大的潜在市场转化为现实市场。实现农业、工业、商业、技术、金融一体化。这既符合地方实际,又符合国家发展特色农业经济的总要求。对社会结构的稳定,对国家的长治久安都具有重要的战略意义。(摘自:《中国经济信息》2009年12月10日编辑:王露)

3.发展循环经济是历史的必然 篇三

1712年,蒸汽机的使用标志着新经济时代的开始。由于生产力的空前提高,人类一直沿着这样一条道路发展,这包括经济理论的发展,即大量开发资源→大规模生产→大量消费→大量产生废物。到上个世纪末,人类共同面临环境污染和资源短缺两大可持续发展障碍。如何克服这两大障碍,创造一个可持续发展的新世界,成为摆在全人类面前的一个重大课题。中国亦然,经济高速增长的同时,环境污染和资源短缺的矛盾日渐突出。10多年前,有人提出了循环经济的概念,到上个世纪末,在经济发达国家已逐步发展为大规模的社会实践活动,并形成为国家的法律制度。如日本在1992年颁布了《循环经济法》,2000年进一步修订为《循环型社会大法》以及一系列的实施性法律;德国于1996年颁布了《循环经济废物法》;奥地利、法国、美国、芬兰等也相继颁布了相应法律。这在提高资源的利用率、缓解资源短缺,减轻环境污染压力方面起到显著的效果。

一、循环经济的内涵及其与传统经济的差别

实现可持续发展过程中的一个关键核心问题是如何提高资源的利用率乃至永续利用。显然,能极大限度提高资源的利用率,将可以节省大量的地球资源以备后代人发展使用。同时,可以减少污染物质的排放,减轻环境压力。

循环经济主要是指在社会生产、流通、消费和产生废物的各个环节循环利用资源,发展资源回收利用产业,以提高资源的利用率。循环型经济是建立废物循环利用的体系,促进社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表现出低开发→高利用→低排放的特征。传统经济发展是一个由资源到废物的线性发展系统,表现出高开发→低利用→高排放的特征,而循环型经济是努力建立一个闭环的循环物质和经济发展系统。政治经济学、福利经济学等传统经济理论,是以追求经济利益为主要目标的理论,衡量发展的指标也主要是GDP、GNP、人均消费等经济指标。其结果必然导致从资源到废物这一线性过程的加速,进而加重资源短缺和环境压力。就如同一个人的心脏博出的动脉血不断增加,而回流到心脏的静脉血液不变或减少,必然导致心力衰竭和末端瘀血。心力衰竭即是资源短缺(因为没有更多的血液可以博出),末端瘀血则可看作环境污染(废物淤积)。因此,必须发展资源循环利用产业,也可称之为“静脉产业”。

发展资源回收循环利用产业,同时可以解决就业问题和产生新的经济效益,形成新的经济增长点。

而循环经济理论在追求经济利益的同时,亦兼顾环境利益和社会持续发展利益。

二、发展循环经济必须注意的几个问题

1.政策扶持和法律保障。回收废旧资源再生利用往往比开发使用现成的自然资源成本高。由于它同时带来环境利益和社会长远发展的利益,如减少了污水和废物的排放,减少了污染物的处理处置费用等,节省了有价值的自然资源,因此,环境效益和社会效益应当得到计量和相应的补偿。目前,国际上普遍使用的排污权交易就是一种补偿方式,为此,应建立绿色核算体系和制度,给予政策上的扶持和法律上的保障。如目前某些国家在进口再生性商品时免交垃圾处理费。保证规范经营者依法获利,是增强和发展资源再生产业的主要动力。

2.规范市场和建立安全保障。由于废旧物资重复使用和再生品上市过程中,会产生一定的安全隐患,如再生轮胎、旧家电等,可能带来消费者伤害,因此,严格控制再生品的质量和市场,规范经营活动,建立质量监督和技术标准体系,建立保险和赔偿制度就显得十分必要。

3.严格控制并防止二次污染。顾此失彼是我们常犯的错误。废旧物资包括垃圾的分送、回收、交易、运输、加工和资源再利用的过程中往往易产生二次污染,必须严格控制,有效避免。如垃圾焚烧排出的气体和废渣要严格执行国家环境标准等等。

4.全面规划,协调发展,防止垄断。循环利用各种资源包括生态工业布局规划,即一个企业的废料成为另一个企业的原料,形成循环体系;也包括企业内部各个生产加工环节的再利用废料;同时,还包括垃圾污水的处理利用,以及流通领域的循环利用包装物资源。要全面系统规划布局,力求协调发展,防止“瓶颈”和“脱节”。比如居民垃圾分类排放,必须计划好分别运输和分别加工利用问题。此外,政府政策扶持的情况下,或实行特许经营的过程中,易形成行政性行业垄断或“关系”垄断,有效的避免方法是建立健全投招标制度和中介评估机构。

4.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是历史发展的必然 篇四

导 言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规定,人民法院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不受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这和人民法院在党的领导下进行的依法独立审判是不矛盾的。人民法院是由以法官为主体的国家工作人员组成,如同细胞对于人的肌体一样,以法官为主体的国家工作人员是人民法院肌体的细胞,是组成人民法院最基本的因素。人民法院在党的领导下进行的依法独立审判决定了以法官为主体的国家工作人员也是在党的领导下进行的依法独立审判,人民法院和人民法官是互相联系、互为依存、思想上一脉相承、组织上不可分割的整体与部分关系

(马克思主义辩证法整体和部分的关系是:第一、整体和部分相互依存。一方面,整体是由部分组成的,离开部分就不存在整体; 第二、整体不是各个部分的简单相加,而是按一定联系或关系结合在一起的,整体不等于部分的总和,优化的系统整体大于部分的总和;第三、整体和部分相互作用。一方面,整体对部分起支配、决定作用,协调各部分向着统一的方向发展,另一方面,各个部分也有其相对独立性,反作用于整体,部分的变化也会影响整体的变化。正确处理整体和部分的关系,就必须分析和解决问题时着眼于整体,要求局部服从整体,反对片面强调局部、以局部利益损害整体利益的分散主义和个体主义。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我们要把整体利益与局部利益结合起来,立足整体、统筹兼顾,才能使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不断取得胜利。)。人民法院坚持党对人民法院工作的领导是我国宪法确定的一项基本原则,是我国司法体制的政治优势和重要特征。党的领导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根本保证,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本质要求是依法治国,执法为民,公平正义,服务大局和党的领导。人民法院司法工作坚持党的领导是法院工作必须遵守的原则,这首先要看到人民法院是党领导下的人民民主专政的重要工具之一,人民法院的首要任务就是要全面提高党领导下人民当家作主的人民民主专政的政权,人民法院所有的审判工作都必须按照党的方针和原则办事,必须认真贯彻党的路线方针。人民法官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和党对法院工作领导的司法理念是历史的使命,这是人民法院司法工作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和司法方向的关键,也是人民法院司法工作顺利进行和不断前进的保障。

在实际工作中有的同志认为坚持党的领导会导致法律属于党的权力,难以独立,不利于司法公正,这是错误的。正相反,人民法院只有坚持党对司法工作的绝对领导,才能有效的行使审判权。所以我们每一位法官都要坚决防止借口依法行使审判权抑制和否定党对法院工作领导的错误倾向。因为我们的党领导人民制定了宪法和法律,又带头遵守宪法和法律。法院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的过程,就是坚持党的领导的体现。党对法院工作的领导是对法院工作路线、方针的领导,是对法院政治、思想、组织的领导,是大政方针的领导,这不仅不会影响法院独立行使审判权,独立审判案件,实际上是对法院审判案件的保证。坚持党对人民法院的领导是法院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的根本保证,坚持党对法院的领导和法院独立行使审判权都是宪法规定的根本原则,这二者是有机的统一。

一、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核心地位是中国人民的历史选择

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核心地位是中国人民的历史选择。在中国近代150多年间,许多优秀的中华儿女,为了寻求救国救民的真理和道路,进行了前赴后继、英勇顽强的斗争。在这期间,先后出现过许许多多的政治实体,包括各色各类政党,但最终大都退出了历史的舞台。只有中国共产党,才能担负起领导中国革命的历史重任。

正是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经过28年的顽强斗争,牺牲了2000多万革命先烈,终于推翻了压在中国人民身上的三座大山,实现了中华民族的独立和人民的解放,把一个贫困交加、四分五裂的旧中国,变成了一个团结统一、前途光明的新中国。新中国成立以后,党领导人民建立起社会主义基本制度,开始了大规模的社会主义建设。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党作出改革开放的战略决策,带领人民走出了一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崭新道路,取得了举世瞩目的伟大成就。在长期领导中国革命、建设和改革的过程中,中国共产党确立和巩固了自己的领导地位,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领导核心。

90年光辉历程,60载执政实践,贯穿着我们党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本质,体现着我们党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革命战争的严峻考验,建设道路的艰辛探索,改革开放的伟大创新,我们党之所以能够团结带领全国各族人民战胜各种困难和挑战,不断取得革命、建设和改革的伟大胜利,最根本的,就在于我们党具有与时俱进的理论和实践品质,在于始终保持马克思主义政党的先进性,始终走在中国工人阶级和中国广大人民的前列,始终走在时代潮流的前列。

二、坚持党的领导核心地位和坚持人民当家作主的历史地位是辩证统一

坚持党的领导核心地位和坚持人民当家作主的历史地位是辩证统一的。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核心地位是中国人民的历史选择,由党的性质和宗旨所决定。我们党以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为根本宗旨,始终代表中国先进生产力发展要求,代表中国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代表中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来自人民、依靠人民而又要组织、动员人民前进,是我们党的历史责任。我们党执政,就是要领导、支持和保证人民当家作主。中国人民选择了我们党,从此就掌握了自己的命运。党的领导核心地位保证了人民当家作主,人民当家作主的实践巩固了党的领导核心地位。

中国共产党是中国工人阶级的先锋队,同时是中国人民和中华民族的先锋队,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领导核心。党的领导是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取得胜利的根本保证。中国革命和建设的历史证明,什么时候坚持党的领导核心地位,党和人民的事业就顺利发展,什么时候削弱了党的核心领导地位,党和人民的事业就会遭受挫折。

没有共产党,就没有新中国。没有共产党,就没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新局面。我们党领导全国人民,取得了新民主主义革命的胜利,建立了人民民主专政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新中国成立后,顺利进行了社会主义改造,完成了从新民主主义到社会主义的过渡,确立了社会主义制度。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我们党在以邓小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领导下,实现全党工作中心的转移,实行改革开放,开创了社会主义事业发展的新时期。十三届四中全会以来,我们党在以江泽民同志为核心的党的第三代中央领导集体领导下,形成了“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开创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新局面。党的十六大以来,我们党在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领导下,大力弘扬求真务实的良好作风,提出了科学发展观等重要思想,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继续推向前进。

坚持党的领导核心地位,还必须以保持党的团结统一为基础。我们党的领导核心之所以坚强有力,就在于全党的团结统一。我们党是一个有着7600多万党员的大党,如果没有统一意志,统一领导,各行其是,一盘散沙,不仅不能坚持党的领导核心地位,而且党组织也会土崩瓦解。因此,党的团结统一对于党和人民事业的成功也是至关重要的。作为执政党,我们一定要倍加珍视党的团结,坚持维护党的统一。

三、中国共产党人长期实践的科学结论是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统一

党的领导主要是政治、思想和组织领导。党通过制定大政方针,提出立法建议,推荐重要干部,进行思想宣传,发挥党组织和党员的作用,实施对国家和社会的领导。宪法和法律都是党的主张和人民意志相统一的体现。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通过法律形式体现出来。坚持党的领导地位,就是要善于将党的主张和人民的意志统一体现在法律中,领导人民制定宪法和法律。党的各级组织和党员个人都必须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活动,维护宪法和法律的权威,不仅要带头守法,而且要监督执法。这就是说,无论是党组织还是党员,同其他组织、其他公民一样,在法律面前都是平等的。由此可见,党的领导和依法治国是一致的,不是矛盾的,不存在比高低的问题。如果说有什么“特殊”的地方,就是各级党组织和党员不但要遵守宪法和法律,而且要积极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带头维护社会主义法治,从而保证党的领导和人民当家作主的权利得以顺利实现。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是我们党长期实践探索的结果。如何处理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法制建设之间的关系,一直是我们党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过程中的重要课题。在我国革命和建设实践中,以毛泽东同志为主要代表的中国共产党人,把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同中国实际相结合,注重把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法制建设相统一,在创建人民政权、实行人民民主专政的国体、实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等民主政治建设方面,进行了卓有成效的探索,推动了中国革命和建设事业的胜利发展。不幸的是,这一探索被“文化大革命”所打断。“文化大革命”期间,林彪、“四人帮”反革命集团叫嚣“踢开党委闹革命”,践踏民主,破坏法制,人民的民主权利受到严重侵害,留下十分沉痛的教训。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我们党把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逐步有机统一于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实践中,坚持和不断完善社会主义的民主制度,保证人民群众依法实行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加强社会主义法制建设,使整个国家的经济、政治、文化生活在法制的轨道上健康发展;改革和完善党的领导方式和执政方式,规范了党委与人大、政府、政协、各人民团体的关系,等等。所有这些,为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顺利进行提供了重要保证。

苏联、东欧一些国家的共产党在执政过程中,由于没有能够处理好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三者之间的关系,导致以党代政、以党代法,践踏社会主义民主和法制,或者削弱直至取消共产党领导,最后都丧失了政权。可以说是自酿一杯苦酒,落得一败涂地。例如,20世纪30年代,苏共领导人违背民主原则,滥用个人权力,破坏法制规范,进行了大规模的“清洗”运动,制造了很多冤假错案,严重挫伤了人民群众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到了20世纪80年代末,苏共领导人又开始走向另一极端,抛出了所谓“新思维”,刻意削弱党的领导核心地位,直至从宪法中取消苏共的领导地位和作用,结果自掘坟墓,苏共被彻底搞垮,苏联迅速解体,法纪失去约束,治安出现混乱,经济大幅度倒退,人民痛苦迷茫。这些历史教训给予我们深刻的启示:如果党的领导、人民民主和法制建设之间的关系处理不好,就会造成社会动荡,甚至导致国家四分五裂,给社会主义事业带来极大的危害。因此,能否做到三者有机统一,是关系到社会主义盛衰兴亡的大问题。

坚持党的领导与人民当家作主密不可分,两者不是对立的。我们党的根本宗旨就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马克思主义的基本原则,就是要使群众认识自己的利益,并且团结起来为自己的利益而奋斗。党的领导和依法治国归根结底是要保证人民当家作主,而不是代替人民当家作主。各级政府的一切权力都是人民赋予的。我国宪法明确规定“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从根本上明确了人民享有管理国家和决定自己命运的最高权力。我国所实行的人民民主专政的国体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政体,鲜明地体现了这种政治文明的本质特征和必然要求。共产党执政就是领导和支持人民当家作主,最广泛地动员和组织人民群众依法管理国家和社会事务,管理经济和文化事业,维护和实现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同时,党只有领导人民创造各种有效的当家作主的民主形式,坚持依法治国,才能使人民充分行使当家作主的权利,巩固党的执政地位。因此,我们说,坚持党的领导与人民当家作主,不是矛盾的,而是一致的。

四、人民法院坚持党的绝对领导是司法体制改革新形势下的必然要求

人民法官是人民法院重要职能的承担者和司法权力的执行者,必须按“始终坚持党的事业至上、人民利益至上、宪法法律至上”的“三个至上”要求,积极投身到人民法院的各项工作中去。要深刻认识到:人民法院是在党的绝对领导下为党和人民的事业而奋斗的,人民法院的事业是党的事业的组成部分,我们的人民法官应该忠诚于党的事业;我国的法院是人民的法院,是实现人民利益的法院,也应该忠诚于人民的利益;人民法院是我国的审判机关,是实施宪法法律的机构,同样应该忠诚于宪法法律。坚持“三个至上”就是体现了人民法官忠于党,忠于人民,真正实现人民法院的价值。“三个至上”是一个整体,具有统一性,统一在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之上。我们的国家是党领导的国家,党的事业十分重要;我们的国家是人民当家作主的国家,人民利益更是重要;我们的国家是正在建设的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宪法法律同样十分重要。为了把我国建设成为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三个至上”一个都不能少。少了哪一个,都不利于国家建设。因此,必须同时坚持“三个至上”。

人民法官的信仰就是“三个至上”,即党的事业至上、人民利益至上和宪法法律至上。“三个至上”是新时期人民法院工作必须始终坚持的重要指导思想,体现了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坚持“三个至上”,是实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政治性、人民性、法律性高度统一的集中体现。

目前,我国正处于改革和完善司法体制,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特殊时期,而司法体制改革以及法治国家的建设都必须以实现司法公正为己任,所以必须将始终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起来,坚持解放思想,坚定改革方向,积极稳妥地推动改革进程,不断推进社会主义政治制度的自我完善和发展。

基于中国现阶段特定的历史背景和发展情况,我们必须坚定不移地走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道路,用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民主政治进行司法体制改革,只能加强而不能削弱党的领导,只有加强党的领导才能构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体制。为此,人民法院各项工作必须坚持党的绝对领导,服务服从于党的绝对权威。实践证明,只有坚持党的领导、服从党的领导并主动争取党的领导,坚持为党和国家的大局服务,人民法院的审判职能作用才能充分发挥,公正裁判才能得到保障,人民法院的各项工作才能不断发展、不断前进。最高人民法院院长王胜俊在全国大法官“大学习、大讨论”研讨班上讲话时指出:“自觉接受党对人民法院工作的领导,是人民法院工作人员政治觉悟和司法素质的重要体现。党的领导,只能加强,不能怀疑,不能动摇,不能淡化,不能弱化,更不能虚化。”因此,人民法院在审判工作中首先要坚持党的领导,在各项工作中体现、落实党的领导,要让党委了解法院工作,取得党委重视、支持,要始终将各项工作置于党的绝对领导之下,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将法院工作融入构建和谐社会的进程中。对于工作中遇到的实际困难和问题要积极主动地向党委汇报,加强沟通,及时将法院在队伍建设、审判工作以及改革发展等方面的重大问题向党委请示报告,遇有重大、热点案件,主动向党委汇报审理情况,寻求党委的理解与支持,确保案件依法公正判决。自觉在思想、政治和组织上接受党的领导,对党委的重大决策、部署和指示,坚决地、不折不扣地贯彻执行。党委批转、交办的案件和其他工作,要及时办结和报告,坚决摒弃将党委及其负责人过问审判工作和具体案件视为干扰法院独立审判的错误思想。

当前人民法院在坚持党的领导过程中需要解决的问题

1、消除模糊认识,增强坚持党的领导的自觉性和坚定性

行动上的盲目性导源于政治上的混乱,政治上的混乱导源于思想上的不坚定,思想上的不坚定导源于理论上的不清晰, 理论上的不清晰导源于对马克思主义传统理论学说和中国当代特色创新理论学说的一知半解。中共中央政法委在编写《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读本》时,开篇序言明确指出:“实施依法治国方略,必须以正确的法治理念为先导。新中国成立以来,我们党在领导全国人民进行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的伟大实践中,逐步形成了丰富的社会主义法治理念。这些理念集中体现在依法治国、执法为民、公平正义、服务大局、党的领导”。“党的领导”是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基本内容之一,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显著特征。但是目前在审判工作实践中,人民法院内外部对坚持党的领导还存在一些模糊认识,一是“对立论”,认为坚持党的领导不可能独立行使审判权,独立行使审判权就难以坚持党的领导。二是“包办论”,认为审判机关坚持党的领导,就是审判工作事无巨细都必须请示党委决定。三是“部分领导论”,认为有的工作必须接受党的领导,如重大人事安排;而有的工作无须接受党的领导,如审判业务工作,因其具有一定的专业性和特殊性,因此容易把它定位成一个相对封闭的体系,认为只要能正确执行法律即为尽责,没有必要过多地强调党的领导。还有少数司法人员过高评价司法权在国家权力中定位,认为建设法治国家就是一切由法律说了算。这些认识都是很肤浅的,因为它对我国目前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国情没有准确和深刻的理解,要么否定党的领导,要么忽视了法律赋予审判机关的职能作用,没有认识到现阶段审判工作必须在党委领导、人大监督和政府支持、多部门配合下才能彻底解决,或者过分强调司法权的独立性和重要性,或者过分依赖于党的领导。这些错误认识容易导致部分干警在思想上出现抵触情绪,不愿接受党的领导、不愿接受监督,或者在思想上产生依赖情绪,不愿、不敢大胆公正司法,使司法工作脱离正确的轨道。在这种状况下,我们必须努力消除模糊认识,增强坚持党的领导的自觉性和坚定性,正确认识人民法院的审判职能,克服忽视党的领导重要性的倾向,坚持用“三个代表”、科学发展观等党的理论指导审判工作,用社会主义法治理念衡量审判工作,将坚持党的领导与执法为民相结合,积极发挥主观能动性,把落实审判工作任务与落实党委意图体现在各项审判业务工作中去。

2、正确处理好坚持党的领导与独立行使司法权的关系

司法独立作为一项宪法原则,已经成为现代法治国家普遍确立的基本法律准则,是现代法治的基石,而我国宪法规定,中国共产党是我国的执政党,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是我国的立国之本。因此,根据我国实际,人民法院必须处理好坚持党的领导与独立行使审判权的关系,要处理好这一关系,必须运用坚持党的领导和独立审判的理论和基本原理来指导司法实践,在实际工作中将二者有机结合起来,达到和谐统一,具体来讲应该做到以下几个方面:

一要充分认识到加强和完善党对独立行使审判权的领导的必要性。中国现阶段尚处于发展的“初级阶段”,这一基本国情决定了必须坚持党对审判工作的领导。目前,我国的司法体制还不够健全,在具体运转过程中还需要党的理论对审判工作加以引导,需要党内执法监督对司法运作过程中造成的失误进行有效救济。同时独立行使审判权,要靠党的领导保障。法律是执政党主张的国家意志形态,既然法律明确规定了审判机关独立行使审判权,党就必须通过自己的领导保障这种司法独立的实现。这种保障体现在党委支持、监督人民法院公正司法、支持人民法院排除来自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预,教育和监督司法人员严格依法办事,惩治司法腐败,同时,还体现在党委对司法人才的培养,以及在司法装备、法院建设等方面所作出的大量投入。

二要在审判工作中要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人民法院正确的政治方向就是通过审判工作保证党和国家奋斗目标的实现,促进地方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因此,人民法院必须处理好审判与政治的关系,防止埋头审判工作就案办案而忽视政治工作的倾向。必须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坚持人民的利益高于一切,正确处理局部利益与全局利益的关系,主动服务和热情服务,坚定地走群众路线,做到“立党为公,司法为民”。

三要完善对独立审判的监督制约机制。强调人民法院和法官独立审判,并不意味着对独立审判不进行监督和制约,相反,还应当加强。法国思想家孟德斯鸠说过:“一切有权力的人都容易滥用权力,这是万古不易的一条经验。”“要防止滥用权力,就必须以权力约束权力”。加强对司法权力监督、制约,防止法官滥用审判权与保障独立审判是相辅相成的两个方面,要自觉接受党内、权力机关、人民群众和社会团体、新闻媒体的监督,使司法机关及法官均得到监督和制约。

实践证明,人民法院只有坚持党的绝对领导,主动服务于党和政府的中心工作,人民法院的审判职能作用才以充分体现,公正裁判才能得到保障,人民法院的各项工作才能不断发展、不断前进,因此,人民法院必须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紧紧地依靠党委的坚强领导和大力支持,正确履行好宪法和法律赋予的神圣职责,努力为人民掌好、用好审判权,依法维护好、实现好、发展好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不断提高法官的整体素质、办案质量和司法水平,开创人民法院各项工作的新局面,为构建和谐社会创造良好的法制环境,为保障改革、发展、稳定做出更大的贡献。

3、正确处理好坚持党的领导与独立行使司法权的关系

司法独立作为一项宪法原则,已经成为现代法治国家普遍确立的基本法律准则,是现代法治的基石,而我国宪法规定,中国共产党是我国的执政党,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是我国的立国之本。因此,根据我国实际,人民法院必须处理好坚持党的领导与独立行使审判权的关系,要处理好这一关系,必须运用坚持党的领导和独立审判的理论和基本原理来指导司法实践,在实际工作中将二者有机结合起来,达到和谐统一,具体来讲应该做到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要充分认识到加强和完善党对独立行使审判权的领导的必要性。中国现阶段尚处于发展的“初级阶段”,这一基本国情决定了必须坚持党对审判工作的领导。目前,我国的司法体制还不够健全,在具体运转过程中还需要党的理论对审判工作加以引导,需要党内执法监督对司法运作过程中造成的失误进行有效救济。同时独立行使审判权,要靠党的领导保障。法律是执政党主张的国家意志形态,既然法律明确规定了审判机关独立行使审判权,党就必须通过自己的领导保障这种司法独立的实现。这种保障体现在党委支持、监督人民法院公正司法、支持人民法院排除来自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预,教育和监督司法人员严格依法办事,惩治司法腐败,同时,还体现在党委对司法人才的培养,以及在司法装备、法院建设等方面所作出的大量投入

二是在审判工作中要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人民法院正确的政治方向就是通过审判工作保证党和国家奋斗目标的实现,促进地方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因此,人民法院必须处理好审判与政治的关系,防止埋头审判工作就案办案而忽视政治工作的倾向。必须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坚持人民的利益高于一切,正确处理局部利益与全局利益的关系,主动服务和热情服务,坚定地走群众路线,做到“立党为公,司法为民”。

三是要完善对独立审判的监督制约机制。强调人民法院和法官独立审判,并不意味着对独立审判不进行监督和制约,相反,还应当加强。法国思想家孟德斯鸠说过:“一切有权力的人都容易滥用权力,这是万古不易的一条经验。”“要防止滥用权力,就必须以权力约束权力”。加强对司法权力监督、制约,防止法官滥用审判权与保障独立审判是相辅相成的两个方面,要自觉接受党内、权力机关、人民群众和社会团体、新闻媒体的监督,使司法机关及法官均得到监督和制约。

实践证明,人民法院只有坚持党的绝对领导,主动服务于党和政府的中心工作,人民法院的审判职能作用才以充分体现,公正裁判才能得到保障,人民法院的各项工作才能不断发展、不断前进,因此,人民法院必须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紧紧地依靠党委的坚强领导和大力支持,正确履行好宪法和法律赋予的神圣职责,努力为人民掌好、用好审判权,依法维护好、实现好、发展好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不断提高法官的整体素质、办案质量和司法水平,开创人民法院各项工作的新局面,为构建和谐社会创造良好的法制环境,为保障改革、发展、稳定做出更大的贡献。

五、人民法官要牢记“三个至上” 努力做“为大局服务 为人民司法”的自觉实践者

“党的事业至上、人民利益至上、宪法法律至上”的指导思想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是马克思主义法律观在指导社会主义法治建设实践中形成的最新理论成果,是人民法院必须始终坚持的重大政治原则。必须紧紧把握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建设规律,切实转变不符合科学发展的思想观念,坚决抵制各种错误思潮的影响,实现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紧紧把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事业发展规律,努力做到与经济基础状况相适应、与上层建筑其他方面发展相协调,自觉把人民法院工作纳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发展全局,实现与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协同发展;紧紧把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的优势,坚决防止和克服本位主义、利己主义和法律虚无主义,努力建设公正高效权威的社会主义司法制度,实现政治性、人民性、法律性的高度统一。

转变服务观念,树立大局意识。人民法官为党和国家工作大局服务,必须切实转变就案办案、机械司法的观念,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依法保障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确保社会大局稳定;必须切实转变被动服务、消极司法的观念,保持高度的政治敏锐性,提高政策执行力,紧紧围绕党的中心任务,确定工作重点,确保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审判工作中得到不折不扣的执行;必须切实转变重裁判、轻调解的观念,坚持调解优先原则,充分运用综合协调的手段,采取教育、协商、疏导、救助等多种办法,努力化解社会矛盾纠纷,确保审判工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积极主动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良好的司法服务。

转变司法观念,树立为人民司法意识。要从思想上解决“为谁掌权、为谁执法”的根本问题,始终坚持为人民司法,真正做到司法公正为了人民,事业发展依靠人民,公平正义的成果由人民共享。坚持为人民司法,必须站稳政治立场,克服特权思想,把维护好人民权益作为工作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必须杜绝衙门习气,克服官僚作风,尊重人民主体地位,推进司法民主,保障人民的知情权、表达权、参与权、监督权;必须克服司法神秘主义、形式主义,增强群众观念,增进群众感情,体现司法人文关怀,努力解决人民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把人民群众是否满意作为检验工作成效的根本标准。

转变思维观念,树立统筹兼顾、改革创新意识。要切实转变机械、教条的思维观念,树立战略思维、辩证思维、系统思维,坚持多角度、多方位、多层次观察、分析、解决问题,既要总揽全局、统筹谋划,又要抓住牵动全局的主要工作、事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着力推进、重点突破,努力破解司法难题;切实转变因循守旧、封闭保守的观念,树立求真务实、尊重规律、改革创新的观念,加快推进人民法院体制和工作机制改革步伐,增强推动科学发展的能力。

转变政绩观念,树立正确的司法政绩意识。要切实转变重“显绩”轻“潜绩”的观念,不仅要提高结案率、执结率,而且要努力做到服判息诉、案结事了;不仅要推出改革政策举措,而且要解决实际问题,让人民群众满意。要切实转变重当前轻长远的观念,不仅要做好稳控工作、减少非正常上访,而且要注重源头治理,努力实现公平正义、维护法律尊严和权威;不仅要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而且要构建有利于科学发展的长效机制。切实转变见物不见人的观念,不仅要改善审判工作条件,更要提高干警素质和司法能力;不仅要优化诉讼物质环境,更要优化诉讼人文环境,从而做出经得起实践、人民、历史检验的实绩。

当前最紧迫的是要解决好以下方面的问题

人民法官在本职工作中,要在“着力服务大局,着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着力保障民生,着力深化司法体制和工作机制改革,着力加强队伍建设。”中发挥好自已的主人翁精神

一是紧紧围绕“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的大局,在为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维护社会持续和谐稳定提供司法保障上下更大的工夫。对人民法官来说,依法审理、执行好各类案件,为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是义不容辞的重大职责。特别是在受国际金融危机影响持续加深的环境下,人民法院审判、执行工作也遇到许多新情况新问题,受理案件数量呈现大幅增长态势,案件处理难度越来越大,这对人民法官工作提出了新要求新挑战。人民法官要充分认识当前“挑战确实严峻、机遇仍然存在”的形势,充分认识人民法官担负的繁重任务和神圣使命,聚精会神地抓好执法办案这个人民法院的第一要务,千方百计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

二是紧紧围绕司法为民的要求,在关注和保障民生、维护人民权益上下更大的工夫。人民性是人民法院的本质属性,坚持司法为民是人民法官的根本宗旨。人民法官必须努力做好审判、执行工作,切实解决好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问题。要着力培养广大法官对人民群众的深厚感情,真正从内心深处解决好“为谁掌权、为谁司法、为谁服务”这一根本问题,真正把人民群众的呼声作为第一信号,把人民群众的要求作为第一选择,把人民群众满意作为第一目标,公正高效地审判处理好涉及民生的各类案件,使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社会主义司法制度的优越性。

三是紧紧围绕建设公正高效权威的社会主义司法制度这一目标,在深化司法体制和工作机制改革上下更大的工夫。面对繁重艰巨的审判、执行任务,面对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司法需求,人民法官要更好地发挥职能作用,必须坚持不懈地推进司法体制和工作机制改革,努力建立健全有利于确保司法公正、有利于提高司法效率、有利于维护司法权威的社会主义司法制度。人民法官要认真贯彻中央关于深化司法体制和工作机制改革的意见,在完善司法职权配置、加强队伍建设、完善司法保障等方面下工夫、做文章,切实解决好制约人民法院工作发展的现实困难和问题;要着眼于更好地服务科学发展和实现人民法院自身科学发展,针对人民法院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坚持“从严治院、公信立院、科技强院”工作方针,不断提高人民法院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的水平。

四是紧紧围绕确保公正廉洁的要求,在加强法院队伍建设、提高整体素质上下更大的工夫。队伍建设是人民法院永恒的主题,是各项工作的重中之重。能否为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能否实现人民法院自身的科学发展,关键在队伍。人民法官要保持正确的政治立场和政治方向;认识和把握大局、认识和把握社情民意、认识和把握社会矛盾、认识和把握法律精神、认识和把握新情况解决新问题的能力;严格落实好“五个严禁”的规定,坚决做到有令必行、有禁必止,努力建设一支让党放心、让人民信赖的高素质法官队伍。

五是紧紧围绕促进人民法院工作健康发展,勇于接受人大监督和其他监督。

结 束 语

5.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是历史发展的必然 篇五

通过了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是否是历史和现实的必然选择进行了讨论之后,我曾产生过好奇心,不知道其他人会不会也有这样的疑问,当然或许很多人打从懂事开始就没有对中国的社会主义道路有过疑问,也不会去想如果中国当初走的是资本主义道路,是不是会发展的更好等问题吧,就我所知,中国走资本主义道路是行不通的,我们可以看很多类似的国家:

日本在140多年前实行明治维新,走了“脱亚入欧”的发展路线,是继欧美国家后走上资本主义发展道路的国家,可是日本却是一个靠军国主义,靠战争,靠掠夺才发展的国家,中国和亚洲国家吃它的苦已经够多了的,第二次世界大战结束,日本被迫宣布无条件投降,美军占领日本后,若不是出于冷战需要,把日本作为对抗社会主义阵营的基地,日本的战后发展还不知道怎样呢;而印度,早于中国差不多200年成为殖民地,其独立时间和中国差不多,印度是一个大国,是按照资本主义发展的国家,今天被称为“金砖四国”之一,这60年来,印度的发展状况和人民的富裕程度,还不是比中国差很多;还有俄罗斯,这个最先建成社会主义的国家,走社会主义走了70多年,1991年选择了资本主义道路,当它还走社会主义的时候,军事、经济实力均可抗衡美国,而今天的俄罗斯在综合实力上与美国都是相差甚远,亚洲的菲律宾、缅甸、泰国、印度尼西亚以及拉丁美洲、非洲大陆等许多国家走的都是资本主义道路,各方面实力却都不如中国,可以见得,中国走社会主义道路的正确性。

环顾世界各国,相比较之下,中国走上社会主义道路,对国家的整体发展,对人民的生活改善,对综合国力的提高以及国际地位的提高,都会更好,而更加不难想象的是,如果中国当初走的是资本主义道路,那么在列强的政治压迫和经济压榨下,内部四分五裂可以见得。

6.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是历史发展的必然 篇六

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是历史发展的必然

回望百年历史,中国共产党是中国革命、建设和改革不断取得胜利的引领者,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流砥柱。

鸦片战争后,近代中国遭受帝国主义列强侵略,腐朽的封建专制政权日益走向没落,国家濒临灭亡边缘。面对内忧外患局面,无数仁人志士前赴后继进行道路探索和尝试。但是,无论是农民阶级还是地主阶级,无论是资产阶级改良派还是资产阶级革命派,都未能改变旧中国的社会性质和中国人民的悲惨命运。旧民主主义革命的失败证明,中国革命要成功,必须有先进阶级及其政党领导。

十月革命一声炮响,给中国送来了马克思列宁主义。经过反复比较和甄别,中国先进分子在马克思列宁主义的科学真理中看到了解决中国问题的出路。在马克思列宁主义同中国工人运动相结合的进程中,中国共产党诞生了。中国共产党的成立,使中国革命有了主心骨,中华民族从此有了新的引路人。早在党的二大时,中国共产党人就深刻认识到:“加给中国人民(无论是资产阶级、工人或农民)最大的痛苦的是资本帝国主义和军阀官僚的封建势力。”要实现国家独立和民族解放,就必须推翻压在中国人民头上的“三座大山”。但在一个半殖民地半封建的东方大国进行革命谈何容易?彼时的中国,农民占全国人口的绝大多数,落后的小农经济、小生产及其社会影响根深蒂固,加之西方列强的入侵、封建军阀的横行,使中国的政治经济处在十分复杂的局面之中。如何在一个半殖民地半封建国家实现中国革命的胜利,成为中国共产党必须面对的时代课题。

从罗霄山脉到宝塔山下,从“最后一个农村指挥所”到带着队伍“进京赶考”,中国共产党团结带领中国人民进行了28年的艰苦斗争,实现了新民主主义革命的伟大胜利,彻底结束了一盘散沙的社会局面,建立起人民民主专政的新中国,在此过程中,中国共产党由小到大、由弱变强。

新中国成立后,中国共产党团结带领人民完成社会主义革命,确立社会主义基本制度,推进社会主义建设,完成了中华民族有史以来最为广泛而深刻的社会变革,为当代中国一切发展进步奠定了根本政治前提和制度基础。改革开放以来,我们党团结带领人民破除阻碍国家和民族发展的一切思想和体制障碍,开辟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使中国大踏步赶上时代,生产力发展水平不断提升,综合国力日益增强,人民生活水平得到极大提高,中国日益走近世界舞台中央,中华民族迎来了从站起来、富起来到强起来的伟大飞跃,迎来了实现伟大复兴的光明前景。

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是中国人民的选择

中国共产党之所以能够取得革命胜利,进而成功建设社会主义,其中一条根本原因就在于,中国共产党得到了最广大人民群众的衷心拥护和爱戴,始终是中华民族和中国人民的先锋队。

中国共产党来自人民、植根人民。鸦片战争后,中国人民经历了战乱频仍、民不聊生的深重苦难,争取民族独立和人民解放、实现国家富强和人民富裕成为近代以来我国面临的两大历史任务。中国共产党诞生在近代中国的特殊国情下,对两大历史任务有着最深的体悟。中国共产党领导的新民主主义革命彻底结束了半殖民地半封建的近代历史,使中国真正成为一个独立自主的国家。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如果没有中国共产党领导,完成民族独立和解放的任务就可能拖得更久、付出的代价更大,我们的国家更不可能取得今天这样的发展成就、更不可能具有今天这样的国际地位。”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是国家和民族兴旺发达的根本所在,是全国各族人民幸福安康的根本所在。面对新冠肺炎疫情,我们在较短时间取得了疫情防控的重大战略成果,充分彰显了党的领导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显著优势。正如习近平总书记指出的:“正是因为有中国共产党领导、有全国各族人民对中国共产党的拥护和支持,中国才能创造出世所罕见的经济快速发展奇迹和社会长期稳定奇迹,我们才能成功战洪水、防非典、抗地震、化危机、应变局,才能打赢这次抗疫斗争。”实践证明,中国共产党不愧为中华民族和中国人民的先锋队。

中国共产党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政党,没有自己特殊的利益。人民立场是中国共产党的根本立场。马克思恩格斯在《共产党宣言》中写道:“过去的一切运动都是少数人的,或者为少数人谋利益的运动。无产阶级的运动是绝大多数人的,为绝大多数人谋利益的独立的运动。”中国共产党的根本宗旨就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自成立之日起,中国共产党就把人民始终放在最高的位置。1944年9月,在张思德同志的追悼会上,毛泽东同志发表了后题为《为人民服务》的讲话,提出:“我们的共产党和共产党所领导的八路军、新四军,是革命的队伍。我们这个队伍完全是为着解放人民的,是彻底地为人民的利益工作的。”延安时期,面对“历史周期率”的提问,毛泽东同志指出:“我们已经找到新路,我们能跳出这周期率。这条新路,就是民主,只有让人民来监督政府,政府才不敢松懈。只有人人起来负责,才不会人亡政息。”改革开放之初,邓小平同志指出:“我们的历史经验是,越是困难的时候,越要关心群众。只要你关心群众,同群众打成一片,不仅不搞特殊化,而且同群众一块吃苦,任何问题都容易解决,任何困难都能够克服。”70多年来,在这场特殊的“考试”中,中国共产党向人民交出了一份合格的答卷。习近平总书记强调:“为中国人民谋幸福,为中华民族谋复兴,是中国共产党人的初心和使命,是激励一代代中国共产党人前赴后继、英勇奋斗的根本动力。”近百年实践告诉我们,中国共产党与广大人民群众风雨同舟、生死与共,始终保持血肉联系,这是中国共产党战胜一切困难和风险的根本保证。

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根本保证

只有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才能解决好“举什么旗”的问题。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指导思想是一个政党的精神旗帜。”实践充分证明,马克思主义是科学的理论、人民的理论、实践的理论、不断发展的开放的理论,是我们立党立国的指导思想。中华民族要实现伟大复兴,不能没有理论思维;

背弃或者放弃马克思主义,就是背弃和放弃了党和国家的灵魂,就会迷失方向。近百年来,无论处于顺境还是逆境,中国共产党从未动摇过对马克思主义的信仰和实现共产主义的坚定信念。也正是坚持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中国共产党才能够摆脱以往一切政治力量追求自身特殊利益的局限,以唯物辩证的科学精神、无私无畏的博大胸怀领导和推动中国革命、建设、改革,不断坚持真理、修正错误。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将“坚持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领域指导地位”确立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体系的一项根本制度,从观念形态的原则要求上升为制度层面的刚性约束,将更加坚强有力地确保把马克思主义指导地位落实到意识形态工作的各方面、全领域,更好为民族复兴伟大征程举旗定向。

只有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才能解决好“走什么路”的问题。方向决定道路,道路决定命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不是从天上掉下来的,是中国共产党和中国人民历尽千辛万苦、付出巨大代价取得的根本成就。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是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的必由之路,是创造人民美好生活的必由之路。党的十九大面向未来提出“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到基本实现现代化,再到全面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战略安排,为新时代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指明了航向。在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的历程中,我们不知道还要爬多少坡、过多少坎,经历多少风风雨雨、克服多少艰难险阻。但是,无论处在什么境地、无论面对多大的风险和挑战,党的领导绝不可动摇。习近平总书记曾经对党的领导核心作用有过形象比喻,他说:“我国社会主义政治制度优越性的一个突出特点是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形象地说是‘众星捧月’,这个‘月’就是中国共产党。”这一比喻生动形象地说明了中国共产党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体系中的地位和作用。坚持党的领导是方向性问题,必须旗帜鲜明、立场坚定。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特别指出,要“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健全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党的领导制度体系,把党的领导落实到国家治理各领域各方面各环节”。只有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才能毫不畏惧面对一切困难和挑战,才能够坚定不移开辟新天地、创造新成绩。

7.浅析中国共产党诞生的历史必然性 篇七

十八大报告中,党中央提出了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战略目标,十八届三中全会又通过了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十八届四中全会专题研究部署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习总书记去年12月在江苏调研期间,首提“四个全面”的重要论述,把全面从严治党作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根本保障,为今后的发展指明了方向。我国经济社会进入了新常态,中国共产党开始了带领全国各族人民为实现国家富强、民族振兴、人民幸福,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的新征程。这是历史发展的必然,在此背景下,探析中国共产党诞生的历史必然性有一定的现实意义。

一、清王朝后期统治腐朽无能,势必灭亡

1840年前,西方国家纷纷完成了工业革命,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都得到了极大提高。为了攫取更多的利益,本国资源有限的西方列强都把资源丰富,人口众多,统治者昏庸的中国视为最佳物色对象。而夜郎自大的清朝统治者自诩“天朝上国”,对国际局势置若罔闻,对西方的科技成果视为“奇技淫巧”,而自身的政治、经济、文化、军事全方位落后,表面太平的背后,隐藏着巨大的危机。

从1840年英军用坚船利炮叩开了中国的大门,到1905年日俄战争把中国作为主战场的66年中,清政府数次对外作战,全部以失败告终,签订了一系列丧权辱国的不平等条约,割去了香港、台湾、150万平方公里的土地,赔偿洋银总和达十几亿两(清政府每年财政收入不过8000万两白银)。清政府政治上无主权,经济上是附庸,文化上被渗透,金融上被锁喉,军事上被打残,外交上受屈辱,这样一个腐朽无能的政府势必灭亡。

二、早期的革命与改良救不了中国

面对帝国主义的侵略和清政府的黑暗统治,惊醒的中国人进行了早期的革命和改良活动,但都以失败终结。一是以洪秀全为代表的农民革命。太平天国农民革命历时14年,席卷18个省,攻克600多座城市,在南京建立与清朝对峙的政权。由于农民阶级不能代表先进的生产力和生产方式,提不出科学的有远见的斗争纲领,最终以失败告终。二是以康有为、梁启超、谭嗣同为代表的资产阶级改良派发起变法运动。维新派力量薄弱,封建顽固势力异常强大,维新运动被扼杀。三是以张之洞为代表的洋务运动。“采西学,制洋器”、“师夷长技以制夷”的洋务运动,创办了军用和民用工业,但中日甲午海战的惨败,宣告了洋务运动同样救不了中国。中国这座高楼大厦内部已经腐朽,光靠华丽的外表装修,掩饰不住垮塌的节奏。

三、资产阶级民主革命治标不治本

孙中山为领袖的资产阶级革命派,以推翻清王朝建立资产阶级民主共和国为目标,以武装斗争为手段,发动武昌起义取得成功,名义上推翻了封建主义的统治,建立了中华民国。孙中山就任中华民国第一任临时大总统,颁布《中华民国临时约法》,进行了改国号,改国旗,改阳历,剪辫,放足,免跪等改革。袁世凯打着拥护共和的旗号,与南方军议和,逼迫清帝退位,换取中华民国大总统位置,辛亥革命成果被北洋军阀窃取。袁世凯掌权后,便开始了更加黑暗统治,表现在:他解散国民党(1912年同盟会改组成国民党),解散国会,刺杀宋教仁,废除宪法;向英法德日俄借款筹军费,接受日本旨在灭亡中国的“二十一条”;倒行逆施,宣布称帝。袁世凯去世后,北洋军阀四分五裂,派系(主要分直系、皖系、奉系)斗争不断,对外将路权、矿权、内河航运权、关税、盐税作抵押,换取外国贷款,维持财政。对内制定苛捐杂税,滥发公债,滥发纸币。北洋政府经济上横征暴敛,政治上黑暗统治,军阀战争此起彼伏,人民生活陷入水深火热中。

资产阶级力量软弱,政治上不成熟,领导核心不坚强,革命不彻底,没有提出一个代表全国大多数工农大众利益的政治纲领,革命成果被窃取,北洋军阀继续黑暗统治,中国的问题仍然没有解决。

四、中国共产党诞生的思想条件逐渐成熟

马克思主义经受了历史的考验,在中国嫁接成功。五四运动后,李大钊先后发表了《法俄革命之比较观》、《庶民的胜利》、《布尔什维主义的胜利》、《我的马克思主义观》等多篇文章系统介绍了马克思主义的唯物史观、政治经济学和社会主义基本原理。李达、杨匏安、李汉俊也先后发表了马克思主义文章。这标志着马克思主义在中国进入比较系统的传播阶段。马克思主义在传播过程中,先后与胡适的改良主义开展“问题”和“主义”论战;与张东荪、梁启超的基尔特社会主义论战;与无政府主义论战。在交锋中,检验了马克思主义的正确性,扩大了马克思主义传播。

五、中国共产党的诞生阶级基础逐渐成熟

首先,无产阶级数量上的增加。近代工业的发展促进了无产阶级队伍的壮大。1894年全国产业工人约为10万人,1914年超过了100万,1919年五四运动前超过了200万,再加上与产业工人同等或类似地位靠出卖劳动力生活的手工业人、运输工、农业雇主、一般职员等约合4000万人。无产阶级已经成为一支重要的社会力量。

其次,无产阶级队伍觉悟的提升。起初,无产阶级并没有意识到肩负的历史使命,是一个自在阶级,罢工更多都是倾向于自发的经济斗争,缺乏先进思想的指导,也没有建立自己的政党和现代工会。五四运动的爆发的过程中,无产阶级响应学生运动,在全国20多个省,100多座城市开展了罢工运动并取得了胜利。这标志着无产阶级队伍作为一支独立的政治力量登上了历史舞台,显示了工人阶级队伍的强大力量,促进了马克思主义与工人运动的相结合。

六、中国共产党成立的条件成熟

五四运动后,引起了列宁和共产国际对中国的重视,直接促使共产国际派维经斯基来华了解中国革命运动发展情况和能否建党的问题。在与陈独秀、李大钊会见后,认为中国具备建党条件并给予建党工作的帮助。自1920年8月起至中共一大召开前,陈独秀、李大钊、董必武、毛泽东、谭平山、王尽美、施存统、张申府等先后在上海、北京、武汉、长沙、广州、济南、日本、法国建立共产党的早期组织。共产党早期组织建立后有组织有计划研究和宣传马克思主义,批判各种反马克思主义思潮,同时开展工人运动,促进马克思主义与工人运动相结合。1921年7月23日晚,中国共产党第一次全国代表大会在上海召开,通过了中国共产党纲领,确定党的名称为“中国共产党”,向世界宣告中国共产党正式成立,开辟了中国历史的新纪元。

历史经验表明,中国共产党的诞生,不是天上掉下来的,不是上帝创造的,也不是几个先进分子凭空臆造出来的,而是几代中国人为追求救国救民的道路,不断探索,历经磨难,以马克思主义的先进思想武器为指导,以先进的无产阶级为基础,顺应历史发展的潮流,应运诞生的,是历史和人民选择的必然结果。

摘要:中国近代史是一部充满灾难、落后挨打的屈辱史,是一部中国人民探索救国之路,实现自由、民主的探索史。从太平天国的农民革命到义和团运动,从资产阶级改良派的维新变法到师夷长技以制夷的洋务运动,从探索三民主义到最终选择了中国共产党,是历史发展的必然。

关键词:中国共产党诞生,历史必然性

参考文献

[1]王芬,张爱武.五四时期中国先进分子接受马克思主义之缘由[J].学校党建与思想教育,2012(10).

[2]田志飞.浅析马克思主义在中国传播的历史必然性[J].山西师大学报(社会科学版),2008(S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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