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合格品处理管理办法

2024-06-20

不合格品处理管理办法(共12篇)

1.不合格品处理管理办法 篇一

食品企业不合格产品管理制度

一、本制度适用于本厂原材料验收、产品生产过程和使用现场不合格品及成品检验不合格的控制等范围;

二、本企业授权检验人员负责本厂内不合格品的评审现场不合格品的评审由本厂委派的人员负责;

三、工作程序按照原料、成品检验和试验中发现不合格品进行标识、评审,确定不合格品的范围和性质;决定并实施不合格品处置方案,并割据不合格品的严重程度和范围,通知生产技术部门,质管部门有关负责人。产品生产过程中不合格品判定由生产技术人员根据标准作出评审,做好质量记录,通知质管部门;

四、对原料收购检验时发现的不合格品,一律拒收。储存过程中发现的不合格品,由仓库保管员作出如下标识:不合格品应设立红色标志另行隔离堆放。生产过程中产生的不合格品,由该岗位人员根据技术规程规定作出相应标识,有条件时,应与合格品隔离。不符合规定检验标准的产品,不允许包装入库;

五、检验人员对不合格品评审有作出处置决定,由相关人员进行处置。收购原料时发现不合格,由供应方自行处置。

生产过程中,结于标准允许返工的不合格品,生产人员应按相应标准和技术规程的操作工艺,予以返工,并经检验员重新验证合格后方可放行。对已判定不合格的成品或经返工仍不合格的产品另行堆放,并做好标识。原料/成品储存过程中发生的不合格品,由仓管人员进行处置。现场不合格由本厂委派的人员和客户协商处理办法,做好记录,并写成书面报告交质量管理部;

六、处理不合格成品和废弃物时,需方必须在保证购买后不再用于加工食品原料的前提下,主要工业或畜禽之用,形成书面协议文件,否则焚烧,并留存往来票据(影像资料)。

2.不合格品处理管理办法 篇二

1 资料与方法

1.1 一般资料

随机抽取我院2009年~2010年门诊处方2016张,包括急诊科、外科、内科、皮肤科、儿科、妇产科及中医科。根据《新编药物学》、《中国药典》、《药理学》、药物说明书等资料对抗菌药物的选药、用法、用量、配伍及广谱联用等情况进行系统分类和统计分析。

1.2 调查方法

采用设计好的调查表进行回顾性调查,其中包括科室、病案号、性别、年龄、入院时间、疾病类别、药敏结果、用药名称、用法、用量、用药途径、用药天数以及不良反应等。

1.3 评定标准

应用评分标准[1]对抗菌药物应用情况进行量化评估,单项评估合理得正分,基本合理得0分,不合理得负分。总得分范围为-10~10分,10分为合理,≥7为基本合理,<7分为不合理,详见表1。

2 结果

2.1 抗菌药使用情况

2016份病例中,各类抗菌药物使用情况见表2。其中抗菌药物单用1677例,占总数的55.95%,二联用药1137例,占总数37.95%,三联用药174例,占总数5.80%,四联用药29例,占总数0.98%。

3 讨论

3.1 抗菌药物不合理应用现状

目前,抗菌药物在医药界不合理应用主要存在五个误区[2]: (1) 用药不对症,未进行必要的细菌培养与药敏试验; (2) 无明确适应症; (3) 无明确指征; (4) 用法用量不当,未遵循最小有效剂量、最短必须疗程的原则; (5) 过度使用高档或广谱抗菌药物。

3.2 抗菌药物不合理使用原因

抗菌药物的不合理应用有多方面原因: (1) 医疗机构不合理用药,选用抗菌药物时缺乏具体的实验数据、无明确适应症或无明确指征等[3]。 (2) 管理缺陷,宣传不到位。 (3) 群众认识模糊,自我诊断,自购药品;2000年国家实行的药品分类管理给群众购药带来了便利,但在药店不凭处方即可随意购买抗菌药物也造成了药物滥用。

3.3 抗菌药物合理使用原则

(1) 严格按引起感染的病原菌选择高效低毒的抗菌药物,此外还需根据患者感染部位、全身情况、肝肾功能、药物代谢动力学特点、细菌耐药的可能性、不良反应和价格等综合考虑; (2) 皮肤黏膜感染应尽量避免使用抗菌药物; (3) 病毒性疾病及发热原因不明不宜使用抗菌药物; (4) 预防性用药应严格掌握适应症,防止药物滥用; (5) 必要时联合使用抗菌药物; (6) 剂量要适当,疗程要足够[4]。

3.4抗菌药物的使用管理

3.3.1 加强和完善医院管理组织和制度

根据卫生部《医院感染管理规范 (试行) 》的有关规定并结合医院实际情况,成立医院合理应用抗菌药物管理小组或相应管理组织,制定符合本医院、本科室的抗菌药物合理使用管理制度[2];协调、监控医院抗菌药物的购进及使用;负责抗菌药物应用的指导、咨询工作;根据临床用药情况,组织经常性、各层面人员的药理知识培训,提高医务人员的综合素质;定期审查、总结抗菌药物使用情况,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有效的整改措施。

3.3.2 实施抗菌药物分级管理

根据药物特点、临床疗效和抗菌药物不良反应及价格因素将抗菌药物分为非限制使用、限制使用和特殊使用三类进行分级管理[4]。其中非限制使用是经临床长期应用,疗效肯定、不良反应少、价格低廉,对细菌耐药性影响小的药物;限制使用是指疗效好,不良反应明显,价格较贵的药物;特殊使用是指疗效独特,但毒性大、不良反应明显、价格昂贵的药物,一旦发生耐药即发生严重后果的品种[3]。

3.3.3 构建抗菌药物合理应用管理信息系统

建设以信息技术为平台的医院管理的自动化系统已成为提高医院管理效率和质量最有效的手段[5]。在医院信息系统的平台上建立抗菌药物合理应用管理信息系统对临床抗菌药物的应用情况进行实时监控。

(1) 细菌药物敏感试验:对不同标本、不同病区 (科) 细菌检出率进行统计;分析各病区 (科) 不同季节细菌检出趋势;对各病区 (科) 细菌药敏结果、产β-内酰胺酶菌、耐甲氧西林金黄色葡萄球菌等进行统计分析。对药敏进行评价,向临床提供更全面和更新的药敏指导。

(2) 抗菌药物使用率:按时间点或时间段快速统计各科或诊疗组临床抗菌药物,在院患者或出院患者抗菌药物的使用率。按科室或诊疗组为单位进行统计、反馈、考核。

3.3.4 加强抗菌药物的使用管理与监控

结合医院的实际情况制定切实可行的抗菌药物使用管理规范,建立合理用药评价标准和监控体系;此外,加强对临床医生药学知识的培训,积极开展抗菌药物的合理使用讲座,使医生能够比较全面掌握抗菌药物的抗菌谱、药理作用、药动学、药效学、药敏试验等方面的知识,尽量做到以药敏试验选用抗菌药物,安全、合理、有效地使用抗菌药物。

参考文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 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后勤部卫生部.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S].2004.

[2]卢中秋.急诊患者抗菌药物的合理应用[J].世界急危重病医学杂志, 2006, 3 (5) :1471.

[3]吕娟, 李彦, 刘洋, 等.门诊处方抗菌药物应用分析[J].中华医院感染学杂志, 2008, 18 (6) :843-845.

[4]李世娟, 辛苏宁, 孙丽萍.浅谈医院合理用药的管理[J].中华医院感染学杂志, 2003, 13 (2) :160-161.

3.不合格品处理管理办法 篇三

言言2岁多的时候,有一天晚上,九点多了,本来该睡觉了,她忽然说要去外面买包子吃。其实,她是不饿的,纯属一时兴起。妈妈说:该睡觉了,吃什么包子呀?言言说:就吃,言言好饿!妈妈说:卖包子的阿姨下班回家了,明天一早我们就去买好不好?言言就哭起来。言言一哭,妈妈也开始烦躁,估计心里怪小孩子怎么这么不懂事。

眼看冲突将起,我走过去说:

“言言很想吃包子是吗?”

言言哭着猛点头。

“那我们一起包包子,好不好?”

言言一下高兴起来,大声说:“好!”

于是,我把言言抱上床,和妈妈、言言一起虚拟包包子,用被子和枕巾,揉啊揉,一个一个地包。包完了,言言吃一口,妈妈吃一口,我再吃一口。大家边包边吃,边吃边笑。

大约五六分钟后,言言开始打哈欠。妈妈说,言言该睡觉了。言言说:再吃三个就睡觉。果然,装模做样地“吃”了三个后,心满意足地睡觉去了。

其实,我当时之所以这样做,不是自己的灵机一动,而是源于一本书的启发,书中介绍了一种技巧,叫做“用幻想的方式满足孩子的愿望”。书中举例:

大卫:我要一个新望远镜。

爸爸:新望远镜?为什么?你现在这个不是挺好的吗?

大卫:(情绪激动地)那是小孩用的!

爸爸:对你这么大的孩子足够用了。

大卫:不!不够!我要二百倍的望远镜。

爸爸:(看出事态要发展到争吵,决定换个方式)哦,你真想要一个二百倍的望远镜?

大卫:对啊!那样我就可以看清陨石坑了。

爸爸:你想看清楚一些,是吗?

大卫:对了!

爸爸:你猜我怎么想?我希望能有足够的钱给你买那个望远镜。你喜欢天文,我希望能有钱给你买一个四百倍的望远镜。

大卫:六百倍的望远镜。

爸爸:八百倍的望远镜。

大卫:(开始兴奋起来)一千倍的望远镜!

爸爸:一个……一个……

大卫:(激动地)我知道了……我知道了……如果你有足够的钱,你就给我买一个帕洛马山那种超级望远镜!

我们三个都笑了。我体会到了用不同的方式带来的前后不同的结果。尽管大卫知道他们所说的事情不可能发生,但他想得到望远镜的渴望的心情被看重,他就会觉得很受安慰。

然而,在我最初读到的时候,并没有完全接受,还有不少的抵触。我最大的疑点在于,对于孩子明显的不合理的要求,我们何不直截了当的拒绝?拒绝不正是帮助孩子建立规则的表现吗?对一个不合理的要求,我们这么回应,算不算“迁就”?

这些疑问一直在我脑海中萦绕,但是,随着时间的延伸,我的想法改变了。一方面亲子生活需要理性,规则自然也要建立;另一方面感性也很重要,重视和接纳孩子的感受和情绪也很重要。直接的拒绝、严格的要求是底线,应该是在“非如此不可”的时候才用,底线之上还有很大的空间。一味的理性,虽然符合逻辑,却不近人情。

我想言言在哭着要吃包子的时候,并不是真的期望马上吃到包子,她大概只是一种想法,希望得到别人的关注和接纳。她若真的是饿得要吃或者馋得要吃,恐怕用幻想的方式不能满足她。这时候,如果我们按照纯理性的逻辑拒绝甚至指责孩子,虽然不能说“错”,但是却让孩子感到了冷漠和无趣。如果一个孩子经常感受到成人的冷漠、无趣、枯燥,孩子就很难在今后人际交往中缺乏包容、情趣和热情。这和缺乏规则一样危险。

想买高倍望远镜的大卫在知晓爸爸没有能力去买一个奢侈的高倍望远镜的同时,也了解了爸爸很想给他买,两者同样重要。没有大晚上的走出去为言言买包子,却重视和回应了孩子的感受。这并没有破坏规则,又避免了冲突,更让孩子感受到了爱。这就是“幻想的妙用”。

4.不合格品处理流程 篇四

一、原材料来料不良处理方案

1.原材料经外协厂依据MIL-STD-105E

一般检验水准Ⅱ级 AQL(0.4 0.65)一次抽样检验标准进行检验,IQC检验不良的,由外协厂IQC开具来料异常报告,反馈至我司品质,品质进行对存在异常的原材料进行确认。

2.确认完成后,一般确认的结果分为四种:可接受,可特采,不可接受,需进步确认。

2.1 我司品管确认可接受的原材料,需要在外协厂 IQC提供的异常报告中写明可具体情况,并签字确认,外协工厂根据我司给的确认结果进行接受。

2.2 我司品管确认可特采使用的原材料,需在外协厂 IQC的异常报告中写明可特采接受的依据或原因,并与外协工厂的品质一起进行特采的结果确认的实施。对于我司确认可特采的原材料,外协厂存在异议的,按以下执行:

2.2.1若所执行的特采没有造成外协厂的工时浪费、不良严重增加等不良状况,可直接要求外协厂配合执行特采的动作。

2.2.2若所执行的特采会造成外协厂的工时浪费、不良严重增加等不良状况,但仍需继续执行特采动作的,可允许外协工厂申请工时浪费或人力浪费的费用和因此类不良造成的相关物料的损耗。

2.2.3特采动作执行的过程中,由品质、工程并要求外协工厂一起跟进紧密跟进特采执行的全过程,防止问题的发生或扩大。

2.3我司品管确认不可接受的产品,确认不合格的主要责任方后,可按三种方式处理:退货,供方返工,外协厂协助返工。

2.3.1退货的原材料,由我司品管确认后,邮件或书面形式通知生管安排,由生管安排原材料所在的仓库或原材料的管理者将此不合格品退还供方,由供方安排处理。

2.3.2经确认要求供方进行返工的不合格品,由品管通知采购安排人员至外协厂进行返工,生管跟进返工进度。

2.3.3特殊情况下,需要外协厂安排返工的,由我司生管与外协厂相关管理进行协商安排返工,外协厂可要求申请返工费用,如责任在供方的话,此返工费用需要供方承担。

2.3.4以下退货或返工处理完成后,需返回到第按来料检查第一步重新进行检查,有必要时需对此对应产品进行加严检验,并需重点针对具体造成返工或退货的不良项进行重点检查。2.4品管确认后,涉及到客户的要求或其它不明项需由工程、客户或采购进行确认的,将来料异常报告发送至采购,由采购主导,工程、品管协助处理出现异常的报告。确认结果OK后,由确认方以邮件或书面形式通知给品管与生管,品管经再次确认后,安排接受、特采或不接受,并按以上2.1、2.2、2.3条处理。

3.不合格品处理后,由采购、品管共同跟进,要求供方提供不良品原因分析的报告,提供临时处理方案并给出相应的改善对策。品管确认对策的有效性,并负责后续的跟进与确认。

二、半成品来料不良处理方案

1.半成品的来料不良,主要指外协工厂的来料不良(包括SMT、DIP、邦定等由各外协厂进行加工的半成品)。

2.外协工厂生产完成的半成品,需安排外发至其它的外协工厂或交由我司生产的半成品,由我司驻厂的品管人员对产品进行抽样检查。

2.1.检查后符合接收标准的,加盖 PASSED公章,并出具产品检验报告。然后,将检验结果知会至外协厂,由外协厂安排出货或安排我司产线接收等后续工作。

2.2检验后不符合接收标准的,出具不合格报告并交由外协厂的品管负责人签字确认,并通知外协工厂进行返工然后将不良状况反馈至我生管,由生管跟进外协厂的返工进度。返工完成后,我司品管需再次进行抽样检验。

2.3.如有特殊情况需进行特采动作的,需要外协工厂与我司双方的品管负责人确认,并注明特采的原因以及特采的执行方法方可执行特采的动作。

3.特殊情况下,外协工厂交由我司进行生产的产品,如急需生产的产品或DIP后的产品,在产品大体上无批量性不良时,可接受生产,但在生产过程中,如严重不良超过1%时,需要求DIP外协厂至我司产线进行返工处理。

4.对于不合格品报告的内容,由品管负责要求外协厂提供相应的处理方案及改善对策,并对外协厂提供的改善对策进行确认和跟进后续的改善效果。

三、在制品的不良

1.在制品的不良主要指生产线的生产过程中发现或产生的不良品。产线出现不良超标时,及时通知品管与工程对不良品进行分析并确认责任归属。

2.不良分析确认OK后,由品管通知各部分按照分析的结果处理。

2.1.经分析确认属于产线自行生产过程中作业造成的不良,立即通知产线进行改善,并由品管跟进改善效果,经改善无效的且不良仍增加的,可要求产线停线整改,由工程、品管、生产共同确认一个有效的改善方案后,方可再次进行生产。

2.2经分析确认属于产品设计方面的原因,可暂缓或停止生产,由工程将相关问题反馈至设计方,等设计方确认好改善方案后,方可重新进行正常的生产。

2.3产线生产过程中,确认的有原材料的来料不良的,若不良超过一定比例(具体不良比例根据具体产品而定),可要求原材料退货、供应商进行返工、产线自行返工等方法进行处理。具体执行参照原材料来料不良处理方案。

2.4.产线生产过程中,发现的有半成品来料不良的,可按上述半成品来料不良处理方案进行处理。

4.产品的生产过程中确认属于外协厂的不良的产品,若不良超过一定比例(具体不良比例根据具体产品而定),由我司生管安排此不良品退还外协厂进行维修,经品管或工程确认达到报废标准的,直接退外协厂报废处理。

5.不合格品处理制度 篇五

1、凡医疗器械包装、标签及说明书与法定质量标准或有关规定不符合的 医疗器械,均属不合格医疗器械。

2、在医疗器械入库验收过程中发现不合格医疗器械,应存放于不合格医疗器械区,挂红牌标志,并及时进行质量查询,等待处理。

3、对在库储存中发现的不合格医疗器械,要查明原因,分清责任。如果是生产环节或运输环节的质量隐患而导致的,则要向供货单位联系,商洽退货或销毁等处理办法。如果是本公司储存保管或养护不当而导致的,则必须认真总结,吸取教训,并采取有效措施,避免重犯。

4、医疗器械养护过程或出库复核过程中发现不合格医疗器械,应立即停止销售和发货。同时,按销售记录追回销出的不合格医疗器械。并将不合格医疗器械移放于不合格医疗器械区,挂红牌标志。

5、上级药监部门抽查、检验判定为不合格医疗器械时,或药监、药检部门公告、发文、通知查处发现的不合格医疗器械时,应立即停止销售。同时,按销售记录追回销出的不合格医疗器械。并将不合格医疗器械移入不合格医疗器械区,挂红牌标志,等待处理。

6.原材料不合格品处理流程汇总 篇六

不良品类型

1.IQC发现原材料不良,开立进料不合格品处理单 2.IQC主管判定

3.不良品判定结果:代用、选别、退货 4.代用产品按代用方式入库

5.选别:确定选别方式、选别后的合格品入库 6.退货:由采购安排退回供应商

7.以上三种判定,结果均需通知到采购部、生管部和仓库

1.IQC发现原材料不良,开立进料不合格品处理单 2.IQC主管/工程师SQE/IQC判定

3.不良品判定结果:代用、选别、退货,返工,返修,让步接收等 4.选别:确定选别方式、选别后的合格品入库 6.退货:由采购安排退回供应商 7 返工: 不合理地方返工处理 返修: 即时解决处理不合格品,区别返工.9.标示,隔离,追溯,及时跟进等

以上种种判定,结果均需通知到相关部门等!

1)来料Lot Out的处理:

检查员判定Lot Out的部材,担当QE要及时确认不良品,并作出最终的判定,对最终判定NG,需要立即与供应商或客户进行反馈处理,并在规定时间内给 出处理意见。对于难以处理或处理不动的Case,请市场或采购联络处理,以满 足生产的需求。2)CA物料的处理:

对于Lot Out的部材,在与供应商或客户交涉未果并生产紧急的部材,需要CA的 部材,需要召开MRB会议,形成MRB决议,并安排好在部材投入前将不良品选出

(如制定选别的方法、选别的流程、选别要点等)。必须保证生产线投入的部材 为良品。

3)生产线来料品质异常处理:

对于生产线来料的品质异常,需要及时处理,对于异常频发的部材,需要及时 确认在库品是否有同样的异常,如果有异常,则对部材进行及时的隔离并做相应 的处置,以保证生产的顺畅。

不合格品控制程序

1.0 目的: 规范不合格品的控制管理,防止不合格品被用于产品生产。

2.0 范围: 适用于进料、制程、出货、客户退货等阶段产品。3.0 定义:

不合格品:检验批量不 合格品。

特 采:临时降低检验产品的品质判定标准后,检验判定合格。选 别:降低被检验批的接收水准后,判定合格,但需挑选使用。4.0 职责:

品 管 部:制订检验标准、检验方法,实施检验判定和状态标识及记录。

采 购 部:负责联系供应商,实施退、换、补货及扣款作业。

生 产 部:负责产品的制造、包装、标识、送检,执行自主检验和判定。

仓 库:负责产品的送检和出入库记账作业,提出在库复检和报废申请。5.0 工作程序:

5.1 进料不合格品的处理: 5.1.1 进料检验不合格批:

A.IQC根据检验状况开出《来料检查记录表》转相关单位会审,最终决定如何处理该检验批。B.特采:若生管处或生产部因生产或交货急需,且经生产部加工后可以不影响客户要求的品质时,可以判特采使用。

C.选别:若生管处或生产部因生产或交货急需,可判选别使用。D.退货:将该进料产品全数或部分退还供应商。E.其它:说明“扣款或计工时”等情况。

F.根据《来料检查记录表》中的最终判定结果,IQC必须在《收货验收单》、《进料检验记录表》

和《来料检查记录表》中注明最终判定结果,并立即对检验批做检验状态标识。采购及时知会供应商,IQC还须跟催供应商改善对策的回复和改善效果的确认。仓库立即办理点收、入库入账或退货手续。

5.1.2 制程中发现的进料不合格品:

A.生产部在生产过程中发现或选别使用后剩下的进料不合格品,必须与制程产生不合格品分开包装标识,并记录于各生产阶段相应的《工作日报》中。经IQC检验确认后由生产部班组开具《退库单》入库。

B.IQC检验确认后,立即做检验状态标识,并在《退库单》上签字。

C.仓库仓管员办理入库入账手续,在适当时开出《外购材料退货单》通知采购和实施退货]

有公司是这样处理的了,1. 有仓管员收到原材料通知IQC,IQC检验并记录在《来料检查日报》中,经判定不合格的有IQC加盖“不合格”印章,并填写《来料检验拒收报告》上报部门负责人;

2.仓管员将不合格品原料放置到“不合格”区存放

3.品质部负责人收到拒收报告后组织相关人员对不合格原材料进行再次确认,经确认不合格后通知与之相关联的生产部,品质部,营业部。采购部协商处理,有必要时有采购部联系供应商进行处理;

7.不合格品、废品管理办法 篇七

第一章

总则

第1条 目的

规范不合格品、废品管理工作程序,提高管理工作质量,以利生产和施工质量相关管理工作的开展。第2条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蒙华铁路MHTJ-12标三工区钢筋加工厂产品生产过程中的不合格品、废品的管理。第3条 相关定义

(一)不合格品指任何具有一个或一个以上不符合技术文件要求之特性的产品。不合格品分为废品、返修品两类。

(二)废品指不能按预定要求使用或不能经济地进行返修的不合格品。

(三)返修品指不符合技术文件,但可修复的不合格品。

第二章

不合格品的处理

1.检验人员正确判明产品合格与否,对不合格品做出标记或隔离,填写不合格品报告单。

2.处理不合格品紧持“三不放过”原则,即原因找不出不放过;责任查不清不放过;纠正措施不落实不放过。

3.不合格品的处理结论仅本次、本批一次有效,不能作为以后不合格品处理和验收的依据。

4.不合格品必须按规定权限分级处理,办理手续后才能转放下工序。5.当不合格品的范围涉及已入库的零组件或涉及其它车间的在制品时,发现车间或质检人员应及时通知相关单位质检人员进行复查处理。5.下列情况不作为不合品处理:上级通知设计更改造成的不能继续使用的在制品;技术试验、攻关消耗的成品、零组件;工装试模用的试验件;丢失或短缺的产品、零组件。6.不合格品的处理程序

发现不合格品时,由检验员及时做出标记并按规定隔离,检验人员即时开具不合格品报告单。由班组或责任车间分析原因,查明责任,并签字确认。报质量部审核,质量部根据故障情况,确定质量、技术、工艺处理程序。

第三章

废品管理

明确产品报废后,不合格品报告单经签审确认,废品交检验室隔离保管后,不合格品报告单复印三份(共四份)。质量部自存一份,车间检验室组长存一份,生产部、责任车间各一份。确认废品交检验室隔离保管后,不合格品报告单需加盖废品收讫章。

1、废品处理期限

废品按照当月发现当月处理、当月核算、当月统计的原则。属本单位责任的应在二日内办理统计完毕,属外车间(部门)责任的应在四日内办理统计完毕。未经质量部长同意的不得跨月处理。

2、废品的统计

开具废品的不合格报告单后,废品的数量由检验人员核准数量,并填写废品标笺或标记,交检验室组长集中于废品库分类存放。根据不合格品报告单,质量部和生产车间单位统计人员应即时录入废品数据信息,并按月整理、汇总、编制废品统计月报。

3、废品经济损失计入责任单位,进行统计、计算、考核。

4、废品处理的权限和责任工厂承担责任的,一般由质量部长签字,损失较大的由项目经理签字。属于错检、漏检的废品,由生产工人和检验人员共同负责承担责任。由于责任心不强而造成大批报废或重大质量事故的,视情节轻重和经济损失程度给予相应的处罚和赔偿。对于生产中出现的废品,如果不是人为因素造成(如工艺系统的不稳定造成)的,操作工人能主动报告,可以视情况从轻或不处罚。对于抽检造成的废品流转,且与下道工序质量保证相关,操作工人还继续进行本工序的加工,本工序操作者要承担相应的责任。

5、对于全检工序出现的废品流转,检验员要承担全部责任。对于抽检工序出现的废品流转量,也要作为检验员月份考核的重要指标。

第四章

返修品管理

1.不合格品的返修由检验员开出不合格品报告单,经质量、技术部签审,明确返修方法,生产部门核定返修费用(工时),责任单位负责组织返修。

2.对签审核定已完成的不合格品报告单复印三份(共四份),质量部和检验 组长各存一份,发生产部和生产车间各一份。车间一份作为返修品返修流转卡、完工交检单使用。返修损失计入废品损失,数据即时录入,按月份分类汇总统计。

8.正泰不合格品管理 篇八

不合格品管理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不合格品的鉴别、标识、隔离、评审和处置等事项的管理要求与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浙江正泰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Q/ZTDG0711-2013 检验和试验状态管理

Q/ZTDG0901-2013 进货检验和试验管理

Q/ZTDG0902-2010 过程检验和试验管理

Q/ZTDG0903-2013 成品检验和试验管理

Q/ZTDG0705-2013 缺陷产品召回管理

职责

3.1 质量管理部职责

3.1.1 负责零部件、成品的不合格品鉴别、标识、记录、汇总分析与反馈。3.1.2 负责组织A级或B级质量特性出现连续至第三批次不合格品的评审和处置。

3.2 制造部(公司)职责

3.2.1 负责过程不合格品标识、隔离、处置。

3.2.2 负责组织B、C级质量特性不合格品的评审和处置。

3.3 正泰电气销售公司客服物流部(以下简称客服物流部)负责退货产品鉴别及不合格信息的汇总分析与反馈,并协助不合格品的召回。

管理流程图(见附录A)5 管理内容与方法

5.1 不合格品鉴别、标识和隔离

5.1.1 检验员检验原材料、外购件、外协件、过程工序及成品并判定是否合格,做好记录,出具检验报告,详按Q/ZTDG0901、Q/ZTDG0902、Q/ZTDG0903执行。5.1.2 检验员按Q/ZTDG0711或Q/ZTDG1409标识判定为不合格的产品,并进行隔离。5.2 不合格品评审

5.2.1 不合格品评审前应确认不合格品的标识与隔离方式是否正确。

5.2.2 重要度为A级特性或B级出现连续至第三批次(以一张送检单视为一批次)不合格的零部件,过程、成品出现系统性批量不合格时,检验员应及时报告制造部(公司)、质量管理部和生产采购部负责人,由质量管理部组织科技管理部、生产采购部、制造部(公司)等有关人员到现场分析评审不合格品,查出不合格原因,填写“不合格品评审报告单”(附件一),作出处置。

5.2.3 重要度为B、C级特性不合格的零部件,过程、成品出现非系统性批量不合格时,检验员应报告相关人员,制造部(公司)组织相关人员进行评审,确定不合格品的处置方式。5.3 不合格品处置

5.3.1 根据产品技术规范、重要度分级及不合格品对产品可靠性、安全性等方面的影响程度,对不合格品进行综合分析、评价,并提出处置意见: a)返工、返修; b)让步接收; c)报废; d)拒收。

5.3.2 若RoHS物料有害物质检测发现不合格时,该物料不得用于任何有RoHS要求的产品。5.3.3 不合格品返工(修),由检验员填写“不合格品返工(修)单”(附件二),在返工(修)单上签字或盖章,并在放置返工品的工位器具上挂返工标识牌,然后通知车间主管返工(修)。经返工(修)的产品车间主管应重新提交检验,检验合格的产品,方可转序或入库。成品的返工(修)处理方式如下:

a)因装配缺陷造成轻微不合格由校验人员调整,直到合格为止;

b)因零部件缺陷造成的不合格,由校验人员退给装配车间,更换零部件,重新装配、复检,直到合格为止。

5.3.4 经检验判定为不合格的原材料、外购件、外协件、标准件、关键辅料、辅件等,因生产急需,在不影响产品主要性能的情况下,可以让步接收。须填写“不合格品回(代)用申请单”(附件三)或“零部件工装回用申请单”(附件四),办理零部件、工装回用或材料代用手续: a)A级特性的不合格品不允许办理回用或代用手续。

b)B、C级特性的不合格品需填写“不合格品回(代)用申请单”或“零部件工装回用申请单”,由生产运营经理、质量检验与试验经理、制造部(公司)技术经理提出处置意见,制造部(公司)总工程师(负责人)批准。

c)让步接收的产品,检验员做好标识产品,详按Q/ZTDG0711执行。5.3.5 无法使用的不合格品处理方式:

a)外购件、外协件由采购员开具“退货(料)单”(附件五),并同时对物资作出标记或放到待处理区隔离。采购员应按规定的时间通知供方退回不合格品,如供方不能在采购合同规定的期限办理退回手续,应立即报告供方管理经理按合同规定处置。

b)非外购件、外协件的不合格零部件、半成品、成品,车间主管填写“报废单”(附件六),经责任人签字认可,过程质量控制主管和生产运营经理初审,制造部(公司)总工程师(技术副总)审核,制造部(公司)负责人批准后办理报废手续。废品由检验员监督回收、标识、隔离,集中交废品库处置。

5.4 不合格品混入已发运给顾客产品时,相关单位应立即报告质量管理部负责人,并由质量管理部组织相关洲区销售部、科技管理部、法务审计部、制造部(公司)进行评审,确定是否召回,详按Q/ZTDG0705执行。

5.5 客服物流部对退货不合格产品进行鉴别,并每月统计分析退货产品质量信息,反馈质量管理部及相关制造部(公司)。

5.6 过程检验不合格品信息由制造部(公司)做好记录存档,每月统计分析并反馈质量管理部;零部件、成品检验不合格信息由质量管理部做好记录存档,每月统计分析并反馈生产采购部和制造部(公司)。

记录

①ZTD质检07 不合格品评审报告单 ②ZTD质检03 不合格品返工(修)单

③ZTD质检04 不合格品回(代)用申请单 ④ZTD质检251 零部件工装回用申请单 ⑤ZTD生供16.2 退货(料)单 ⑥ZTD质检06 报废单

附录 A

9.不合格品管理制度 篇九

1、检测人员发现样品试验结果出现异常时,应会同另外检测人员共同检测,检测合格时下发合格试验报告。

2、若结果不合格,应及时报告给试验室主任,试验室主任及时通知送样单位进行复检。

3、样品送检单位接到通知后应及时对同一批次原材料二次取样送试验室进行复检。

4、检测人员对样品进行检测,若仍不合格,应下发不合格通知,并提出整改措施。同时督促送检单位及时整改。

10.不合格品管理制度 篇十

一、不合格品的分类

(质量事故的分类请参照《质量监督管理办法》进行修订 施工过程中产生的不合格工序及不合格分项、分部工程,按其严重程度分为:

1、工程质量重大事故:直接经济损失在10万元以上,或死亡1人以上、或重伤3人以上的质量事故。可分为四类:

a)工程质量一级重大事故:死亡三十人以上,或直接经济损失300万元以上。b)工程质量二级重大事故:死亡十人至二十九人,或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至不满300万元。

c)工程质量三级重大事故:死亡三人至九人,或重伤二十人以上,或直接经济损失30万元至不满100万元。

d)工程质量四级重大事故:死亡一至二人,或重伤三人至十九人,或直接经济损失10万元至不满30万元。

2、工程质量一般事故:直接经济损失不满10万元或重伤两人以下的工程质量事故。可分为三类:

a)工程质量一类一般事故:直接经济损失在5万元以上,至不满10万元的质量事故。b)工程质量二类一般事故:直接经济损失在5千元以上,至不满5万元的质量事故c)工程质量问题:直接经济损失不满5千元。

二、不合格品标识

施工工程的各工序、分项、分部、单位工程按《工程质量检验程序》的规定进行检验试验后确认的不合格品,按该程序要求的方法对其进行标识;工程物资的不合格品按《工程物资、危险化学品及劳动防护用品管理程序》的要求进行标识。应采取措施对不合格品予以隔离,以防止误用或错误地转入下道工序。

三、不合格品报告

1、工程不合格品的报告 a)工程质量问题

由检验/检查者,根据现场情况及时处理,并视情况在施工日志中记录或开具《工程质量问题通知单》,由施工队进行分析、采取处置或纠正措施,资料交质量检查人员和作业队备案。b)工程质量事故 由检验/检查者填写《工程质量事故报告》,经事故发生单位初步确认后,24小时内迅速按《中铁十局关于工程质量事故处理的规定》要求逐级上报上级主管部门,上级主管部门根据处理权限协同有关单位、部门进行处置。c)工程物资不合格品的报告

当工程物资的接收人员发现不合格品时,应及时记录并报告项目物资人员。2工程不合格品评审处置 1)、工程质量二类一般事故的不合格品的原因调查分析及处置,由子分公司生产主管领导组织调查与处理,子/分公司工程管理部门组织处置方案及纠正措施的制定和实施,子/分公司安委会进行处置。2)、工程质量一类一般事故的不合格品的原因调查分析及处置,由局主管生产副总经理主持,总工程师参加,由局安质部组织工程部、科设部、测试中心、子分公司进行调查分析,局安委会进行处置。子分公司工程管理部门组织制定处置方案及纠正措施,经子分公司总工程师审核后,处置方案报局工程部备案。3)、构成工程质量重大事故的不合格品原因调查分析及处置,由有关上级单位组织,局主管生产副总经理、总工程师、安质部、工程部、科设部、测试中心、责任单位参加,工程部负责制订三、四级和草拟 一、二级工程质量重大事故的处置方案。4)、对工程质量事故的处理,还应遵循有关行业、地方政府的有关规定,按工程质量事故的性质确定处理权限,并报告/接受有关部门的检查/调查。

3、对造成不合格品有关责任者的处理:

铁路工程参照《铁路建设工程质量事故处理规定》执行,其他工程按《中铁十局关于工程质量事故处理的规定》进行处理。

4、工程不合格品的处置

a)进行返工、返修,以达到规定要求; b)让步接收; c)降级使用; d)拒收或报废。

5、采购物资不合格品的处置

a)对购成工程主体、并影响工程结构质量的不合格的重要原材料(如钢材、水泥、砂石料、添加剂等),应立即标识、隔离,并退货。

b)对其他用于临时工程的不合格的物资或一般零、配件,也应进行标识、隔离;并报告物资人员,由物资人员向项目经理和/或技术负责人汇报,由项目经理决定退货或降级使用,但必须进行可追溯性记录。

四、工程不合格品评审处置决定的实施与验证

1、发生质量事故的工程项目必须按决定要求对不合格品进行处置,并经验证合格后才能进行下一步的施工。

2、工程质量一类一般事故处置方案的实施情况检查,由中铁十局工程部、安质部、科设部组织进行;工程质量二类一般事故处置方案的实施情况检查,由子分公司组织进行。

3、发生质量事故的工程项目组织质量事故处置方案的实施和自检。

五、不合格品处置的记录管理

1、质量事故的有关记录/资料由安质部门归口管理,相关部门/单位应保存相应的记录/资料。a)各级项目部应收集本项目施工过程中产生的不合格品的有关记录/资料; b子/分公司应收集本单位所有发生的质量事故的有关记录/资料。

c)中铁十局应收集一类一般及以上质量事故的统计资料并保存重大质量事故的有关记录资料。

d)按本程序文件的要求和《记录管理程序》的要求,对相关记录、文件/资料进行报告、收集、移交、保存。

2、对不合格品原因的消除,按《纠正措施和预防措施控制程序》的规定执行。

11.不合格品管理制度 篇十一

1、质量管理部是负责对不合格保健食品实行有效控制管理的机构。

2、质量不合格保健食品不得采购、入库和销售。

3、不合格保健食品须存放在不合格品区,挂有红牌标志,不合格品库设专人、专帐管理。

4、保健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在检查保健食品的过程中发现不合格保健食品,应开具停售通知单,及时通知仓储部、业务部门立即停止出库和销售,追回售出保健食品,不合格保健食品及时移入不合格品区。发现假、劣产品,要报告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不得擅自退货。

5、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抽查、检验判定为不合格保健食品时,或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公告、发文、通知查处发现的不合格保健食品时,应立即停止销售,并追回售出的不合格保健食品,将不合格保健食品移入不合品区。

6、在库过期失效、破损保健食品由保管员填写《报损审批表》,经保健食品安全管理负责人签字确认后移入不合格品库,销毁时仓储部应填写《销毁清单》,报保健食品安全管理负责人审核后,由总经理批准。

7、销后退回、配送退回的质量可疑保健食品,验收员及时报保健食品安全管理员确认不合格后,移不合格品库。

8、不合格保健食品的报损和销毁应有记录,保存二年。

12.不合格品管理办法 篇十二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预防不合格品发生、非预期使用或交付,通过对不合格品的判定、记录、标识等活动,确保不合格品得到识别和有效控制,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适用于分公司与产品质量有关的原材料、备品、半成品、成品及已交付使用后发现的不合格品的管理。

第二章 职责与权限

第三条 不合格品的控制归口分公司质量管理部门,负责识别不合格品、记录不合格状况、组织不合格品的评审,以及组织实施所决定的处置方式。

第四条 分公司管理者代表为不合格品处置的负责人,对不合格品的处置作出决定。质量管理部门对不合格品的处置措施报管理者代表批准后实施。

第五条 质量管理部门质量管理员、质量检验员负责不合格品原始记录、数据的收集整理,参与不合格品的评审,对不合格品的处置提出意见。对造成不合格品相关责任人有提出考核意见的权利。

第六条 仓储管理部门负责不合格品的标识、存放,未收到质量管理部门出具的不合格品处置意见,有权拒绝发出。

第七条 物资采购部门负责不合格原材料退货的具体执行。第八条 生产单位负责生产过程不合格品的标识、存放;负责返工、降级处置决定的具体执行。

第三章 管 理 程 序

第九条 原材料不合格品的控制

(一)原材料采购后,由仓库保管员开具产品检验委托书送质量检验部门进行检测或验证,出现不合格品时,由仓库保管员将不合格品存放在指定地点,并做好标识;质量检验部门应作好相关原始记录,同时报告质量管理部门对其进行识别。

(二)质量管理部门组织技术部门、机电物资部门、生产车间等参加进行不合格品评审,视不合格情况决定退货或让步接收,并做好记录。

(三)对需退货的产品,质量管理员及时通知采购部门进行退货处理;对需降级处理的,通知仓库管理员进行降级处理标识;通知生产技术管理部门进行调试、试验,合格后仓库管理员根据生产料单发放,质量管理部门负责跟踪验证处理结果。

(四)生产使用过程中发现不合格原材料,应及时通知质量检验员进行检验,同时将不合格品进行隔离标识,按本条以上三款进行处理。

第十条 半成品及未交付的成品的不合格品的控制

(一)质量检验人员、生产技术管理人员等有质量管理权限的相关人员在生产现场检查或产品质量抽查过程中发现的不合格半成品,应及时把该批不合格品置于不合格品区,填写生产品种、数量等内容贴于该批不合格品上。

(二)及时报告质量管理部门,并填写《不合格品报告单》,质量检验员检验判定并出具检验结果及简要的的原因分析,提出建议措施(返工、降级、报废)等。

(三)经组织评审,决定可以返工或降级处理的,由生产技术管理部门指导生产车间进行处理。

(四)决定报废处理的,按《爆炸性危险物品销毁管理办法》进行处理。

(五)对于质检发现的不合格成品,由质量检验员开具《检验报告单》,通知仓库管理员标识隔离,并在《检验报告单》中填写不合格内容描述、检验结果及原因分析和提出措施建议报告质量管理员。具体处理按本条

(三)、(四)款执行。

第十一条 产品交付使用的不合格品控制

(一)已交付使用的不合格品,任何单位(部门)在接到用户反映后,应及时报告质量管理部门。

(二)销售部门根据顾客对不合格品的反映情况,牵头组成调查组对存在的不合格进行调查处理,并形成调查处理报告,调查处理报告需交四川爆破公司安全质量环保部备案。同时,质量管理部门牵头,由生产技术管理部门、销售管理部门、物资机电管理部门、生产单位组成的调查组对不合格品进行调查处理,并形成调查处理报告。

(三)质量管理部门及时组织制定出消除不合格纠正措施及预防措施。

(四)召回的不合格品的由质量管理部门做好记录,并通知仓库管理员隔离标识,不合格品处理按本办法第十条

(二)、(三)、(四)款执行。

第十二条 异常库存产品的控制

(一)原料库存或成品库存发现的异常产品,由原料或成品库管员通知质量管理部门进行检验确认,同时对发现的异常产品进行隔离标识。

(二)质量管理部门接到通知后及时安排质量检验员到指定地点进行检验,检验结果有质量问题的,填写《检验报告单》,具体处理按按本办法第十条

(二)、(三)、(四)款执行。

第四章 煤乳不合格品的特殊要求

第十三条 降级、让步接收的不合格原材料禁止在煤矿许用乳化炸药生产中使用。

第十四条 不合格的煤矿许用乳化炸药不许作为煤矿许用乳化炸药的返工和降级处理。

第五章 附 则

第十五条 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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