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贪局2017年工作总结

2024-07-12

反贪局2017年工作总结(精选13篇)

1.反贪局2017年工作总结 篇一

2011年反贪局侦查二科 工作思路和具体措施

我科为完成2011的工作任务,特制定以下工作思路和具体措施:

一、工作思路

1、将经济、民生领域的行政执法人员的权钱交易、贪污、受贿行为作为打击重点,维护正常的社会秩序。

我区是能源资源生产开发大区,已开始的资源转型性经济建设必然会对对资源的生产开发进行重新优化配置。要强化对在能源资源生产流通领域负有管理、监督、审批等职权的行政执法人员职务犯罪打击,促进我区能源资源文明建设,增强能源经济可持续发展能力。同时,随着我区三年大变样工程的稳步推进,大规模城镇建设和重点工程建设已相继展开,着眼点要放在查办城镇建设领域如土地审批、建筑规划等部门行政执法人员的权钱交易、贪污、受贿等职务犯罪行为,从而保障重大工程、重大项目健康有序进行。

另外,加大查办社会保障、劳动就业、征地拆迁、医疗卫生、招生考试等民生诉求领域的执法人员贪污、受贿犯罪案件的力度,切实保障人民群众有一个和谐安康的生活环境。

2、案件资源的发掘、整理。

从我科的实际情况看,以往只重视办案,轻视基础工作,今后要狠抓反贪基础工作,加强案件信息和线索收集工作,改变单纯依赖个人掌握信息的局面。可尝试将近几年的办案情况按照一定的标准、格式,分门别类进行登记整理,以发现对未来办案可能有用的线索。将行政执法人员、司法工作人员的涉法涉罪材料

单独进行登记,以发现执法不公,执法违法后面的职务犯罪的规律,以便进一步的挖掘线索。同时,加强内部科室之间信息交流,寻找行政执法人员、司法工作人员的犯罪线索。

二、具体措施

1、强化思想动力建设。我科将以创建“学习型”科室活动为抓手,坚持把政治理论学习摆在首位,用科学发展观武装全科干警的思想,指导反贪工作,真正发扬“吃苦、奉献、敬业、团结”的精神,克服困难和厌战情绪,不断增强工作责任心,把工作当追求,把争先当动力,焕发全体干警的工作激情和热情,始终保持旺盛的工作劲头,争创一流的工作成果。

2、强化干警整体素质建设。老同志在查办案件过程中要注重指导,培养新同志提高办案实战技能。同时,新同志要主动学习,增加法律理论与运用等多方面素质,以丰富理论素养,提高在办案中的应变能力。全科同志要精诚团结,互相帮助,取长补短,在办案中不断积累,在积累中不断进步,在进步中总结经验,把理论知识和实战经验不断有效结合,使我科形成一个有高度凝聚力和战斗力的小集体,成为我院反贪办案中的生力军。

3、强化办案能力建设。我科将经常开展业务学习活动,学会用科学的手段和方法谋划反贪办案工作,学会用新的思维方式开阔我们的办案视野,着力提高全体同志发现、捕捉、分析案件线索的能力;收集、固定、运用证据的能力;秉公执法、公正办案的能力;在提高能力的同时,坚持“系统抓,抓系统”的办案方法,重点查处大案、要案、窝案、串案,力争查办有影响的案件,使办案力度不断加大。

4、强化案件质量建设。我科将严把初查关、立案关、侦查取证关、结案关,做到实体法与程序法并重,打击犯罪与保护人

权并重,案件的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政治效果并重。真正做到案件“立得住、诉得出、判得掉”。所办案件经得起时间和社会的检验。

5、强化办案安全建设。牢固树立办案安全第一的思想,坚持办案中看审分离,明确责任,形成在办案中人人想安全,人人抓安全,事事落实安全的良好机制,坚决克服麻痹思想和松懈情绪,从思想上构筑杜绝安全事故的防线,把安全防范工作落到实处。坚决按照上级院的规范要求做好同步录音、录像和电子化案卷等工作。另外,严格执行中政委、上级院以及本院的规定、禁令,在办案中注意自己的一言一行,文明办案,秉公执法,做到“不出事、不误事、不惹事”,维护检察机关的良好社会形象。

6、强化廉洁自律建设。我科将教育全体干警始终保持清醒的头脑,树立良好的心态,自觉做到上班下班一个样、有人管与无人管一个样,不该去的地方坚决不去,不该吃的坚决不吃,不该收的坚决不收,堂堂正正做人,清清白白办案。真正做到“自身硬、自身净,能干事、不出事。”

2.政治局定调2017年经济工作 篇二

房地产泡沫再起,仍是中国经济面临的最主要问题。从这次

政治局会议的基调看,2017年中国改革将进一步迈向深水区

12月9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召开会议,分析研究2017年经济工作。会议强调,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大力振兴实体经济,加快推进国企、财税、金融、社保等基础性关键性改革,更好发挥经济体制改革的牵引作用。

多位经济学者在接受采访时表示,当前大力去产能与避免房地产泡沫再起,仍是中国经济面临的最主要问题。会议提出要深入推进“三去一降一补”,推动五大任务有实质性进展,这也就意味着,2017年中国改革将进一步迈向深水区。

这一会议也被认为是为即将召开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进行定调。作为每年经济工作的压轴大戏,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历来是判断经济形势和定调宏观政策最权威的风向标。

总基调稳中求进

2017年经济政策的总基调仍然是稳中求进。此次政治局会议强调,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是我们治国理政的重要原则,对指导明年经济工作具有特别重要的意义。要在保持社会稳定的前提下,推进关键领域工作取得突破。

十八大以来,历年中央经济工作会议都将稳中求进作为工作总基调。这次更是将稳中求进的工作总基调,从经济领域提升到治国理政的高度。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研究员张立群对《中国新闻周刊》表示,这是在对经济政治社会生态各方面发展特点深刻认识的基础上,提出的覆盖全方位工作的基本原则。

“对中国经济最广泛的共识,就是在适度高增长的前提下解决面临问题。”北京大学经济学院教授曹和平说,“所以稳增长仍将是今年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最重要的议题。”

从国家统计局公布的最新数据看,中国经济企稳态势明显。前10个月固定资产投资同比增长8.3%,民间投资增速连续三个月加快,显示投资信心回升。11月制造业PMI上升至51.7%,为两年多以来的高点,连续4个月位于荣枯线之上,而进出口总值2.35万亿元,增长8.9%,大幅好于预期。

不过,此次会议仍提到,当前经济运行仍面临不少突出矛盾和问题,产能过剩和需求结构升级的矛盾仍然突出,一些领域金融风险显现,部分地区困难较大等。对这些问题,要高度重视,努力加以解决。

分析认为,当前中国经济稳增长取得阶段性胜利,稳增长压力虽有所缓解,但降中趋稳的基础仍不牢靠,稳增长仍将是当前面临的主要问题。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副主任王一鸣指出,坚持稳中求进,核心是稳政策、稳预期。宏观政策要保持稳定性和连续性,用稳定的政策稳住市场预期,用重大改革举措落地增强发展信心。

鉴于稳中求进的总基调,市场预测明年的宏观调控政策,稳健的货币政策和积极的财政政策依然是最恰当的组合。

业内经济学者认为,2017年宏观政策出现明显调整的可能性较小,财政政策仍将维持较为积极的水平,并适度加大力度。主要政策措施需从刺激中长期投资转向降费减税。货币政策转向总量宽松的可能性较低,仍将保持整体稳健中性、松紧适度的特征。

今年全年经济实现6.7%左右的增长几无悬念。业内人士预计,明年经济有望继续维持在6.5%至7%区间运行,但经济增速较今年可能略有回落。

海通证券首席经济学家李迅雷在接受《中国新闻周刊》采访时表示,今年经济好于预期的主要原因,在于今年基建投资增速较高,为稳增长做出较大贡献。

他预测,受财政政策和去杠杆任务制约影响,明年基建投资将有所回落,房地产销售也将受这两大因素影响出现下降,从而导致房地产投资增速下滑。基建投资和房地产投资双双回落,将导致明年固定资产投资下降。从消费和出口看,明年消费料与今年持平,出口形势依旧严峻,难有实质性好转。总体分析,明年经济增速有所回落的概率较大。

中国人民大学国家发展与战略研究院执行院长刘元春同样认为,明年经济将延续稳中趋缓态势,增速略微下滑仍是常态,预计明年经济增速不会超过今年,将在6.5%至6.6%之间浮动。

他说,明年经济将从单纯的经济目标向细项目标转变。从目前经济形势看,中国经济稳增长取得阶段性胜利,稳中求进的阶段性目标达成,稳增长压力虽有所缓解,但降中趋稳的基础仍不牢靠。明年一是要从增速趋稳入手,控制风险,为结构性改革向基础性改革转变提供重要前提;二是要关注居民收入增速问题,并通过积极的财政政策转移支付加大民生工程力度。

深化供给侧改革

从此次政治局会议透露的消息看,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仍是当前中国经济工作的主线。会议明确,2017年是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深化之年。

会议指出,2017年要召开党的十九大,也是实施“十三五”规划的重要一年和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深化之年,做好经济工作意义重大。会议同时要求,要深入推进“三去一降一补”,推动五大任务有实质性进展。要积极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大力振兴实体经济,培育壮大新动能。

2015年11月10日中央财经领导小组第11会议首次提出,着力加强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着力提高供给体系质量和效率,增强经济持续增长动力,推动我国社会生产力水平实现整体跃升。

随后,在当年年底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上,中央将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细化为去产能、去库存、去杠杆、降成本、补短板等五大重点任务。至今,已经实施了近一年的时间。

李迅雷表示,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主要任务是“三去一降一补”,2016年主要是在去产能、去库存方面推进,预计2017年将加大去杠杆力度。

值得关注的是,去杠杆方面,最近已发布政策文件,国务院同意建立由发改委牵头的积极稳妥降低企业杠杆率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制度。

另外,在降成本方面,业内预计会继续降税减费,制造业增值税税率可考虑下调。继续减轻企业用工成本,“五险一金”仍有下调空间。补短板方面,预计将全面加大对脱贫的支持力度,提高公共服务水平,加快改善中西部基础设施,加快科技创新,发展高新技术。

“明年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工作的特点在于‘深化二字,改革的本质是发展方式的根本转变,这需要时间。”张立群说。

万博经济研究院院长滕泰是新供给经济学派的代表人物之一。他在接受《中国新闻周刊》采访时表示,从库存周期看,已经触底,短期内没有二次探底的可能,但由于缺乏新动能,经济反弹乏力,所以会议特别强调培育壮大新动能。

滕泰认为,2017年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应该在优化环境、简政放权以及要素市场等方面发力,要促使要素从成熟的、老化的供给中,转移到新形成和正在扩张的供给中。

此次会议还特别提到积极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李迅雷说,这在政治局会议中尚属首次。他告诉《中国新闻周刊》,之前谈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多是指二、三产业,这次专门提农业的供给侧改革,很可能与当前农业面临的困境有关。比如玉米等作物库存过大,而大豆等作物又需要大量进口。

除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将推出新举措外,国企改革、金融体制改革也将有新动作。李迅雷说,将国企、财税、金融、社保等基础性关键性改革与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五大任务结合起来,是会议释放的另一个信号。

他表示,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依赖于基础性改革的全面推出。他预计明年在收入分配改革、金融体制改革及国有企业经营改革方面会出台新的相关政策,一系列基础性改革将迎来新突破。“尤其是个税改革,由于个税改革涉及到再分配的公平性,可能会加快推进。”李迅雷说。

“经济运行更加健康、平稳、可持续,关键要有体制机制保障,需要一些重点和关键领域改革坚定不移推进下去。”张立群说,全面深化改革已到深水区,涉及很多重大利益的调整。把握好“稳”和“进”的关系,对于顺利推进各方面改革至关重要。

会议同时还释放出提振产业发展的重要信号,提出大力振兴实体经济。大力发展实体经济一直是中央的政策,但过去几年由于需求疲软,产能过剩,实体经济投资回报率下降,造成经济出现脱实向虚的倾向,并引发资产价格泡沫和潜在系统性金融风险。

分析认为,中央推结构性改革的目的,也是希望形成新的经济增长点,来引导流动性进入实体经济。

房地产政策转向

此次中央政治局会议专门提到了房地产行业,要求加快研究建立符合国情、适应市场规律的房地产平稳健康发展长效机制。这在类似的会议中也是首次提出。

“长效机制意味着房地产市场发展不能只靠一时的应急政策,关键要解决根本问题,完善制度建设。”首都经济贸易大学土地资源与房地产管理系系主任赵秀池对《中国新闻周刊》说,建立房地产平稳健康发展的长效机制,关键要处理好住房消费和投资、房地产和经济增长、存量房和增量房之间的关系。

2016年房地产政策重点是去库存。2015年年底的中央经济工作提出:要化解房地产库存,通过加快农民工市民化,推进以满足新市民为出发点的住房制度改革,扩大有效需求,稳定房地产市场。

当时,会议还强调,城镇化是现代化的必由之路……要推进农民工市民化,加快提高户籍人口城镇化率。要增强城市宜居性,引导调控城市规模,优化城市空间布局,加强市政基础设施建设。

但今年以来,去库存导致不少城市房价开始飙升。从9月底开始,政府不得不出台了新一轮措施严控房价。

2016年10月28日,政治局召开的分析研究经济形势会议,被认为是房地产政策转向的分水岭。这次会议提出“注重抑制资产泡沫和防范经济金融风险”。

舆论认为,此次政治局会议明确提出“加快研究建立符合国情、适应市场规律的房地产平稳健康发展长效机制”,意味着房地产去库存政策彻底结束,而重点城市的调控2017年还会继续,但是在抑制需求的措施之外,也会加快研究房地产税和住宅建设用地70年土地使用权到期后的制度安排,逐步建立房地产调控的长效机制。

赵秀池说,房地产市场稳定发展,关键要稳定市场预期,减少市场参与者的非理性行为。从此次会议看,下一步会加快住房制度、土地供应制度、住房金融体系、房地产市场规制、新型城镇化等一系列制度建设,以长效机制引导市场稳预期。

部分经济学者则认为,所谓的长效机制就是指房地产税收制度。银库金融副总裁齐俊杰撰文说,如果不出意外,2017年“两会”就会有详细的房地产税的方案和时间表。

3.反贪局2009年半年自查报告 篇三

一、我科室认真学习了上一级检察院下发的《2009年检察机关预防职务犯罪工作要点》及《2009年检察机关预防职务犯罪工作要点》文件,并将根据文件制定了我科室本工作计划及目标责任书。

二、根据年初计划,在广播电视台录制了预防职务犯罪宣讲节目,为我院开展形式多样的预防活动打下基础。

三、1月期间在本院内播放职务犯罪警示教育片对本院干警进行警示教育,对我院促进党风廉政建设的深入开展起到了积极作用。

四、2月期间我科室及我院侦监科联合对交警大队进行走访,向交警大队调阅了案卷进行执法监督和重点预防。

五、根据上级检察院的文件要求,对我院预防、反贪、反渎干警基本情况进行了汇总上报。向上级检察院上报了每月预防职务犯罪月报表,并上报检察工作简报7篇,情况反映2篇,被州院采用2篇。4月10日上午在广场进行法律宣传,发放宣传单300份。积极参加单位组织的劳动。

六、积极参与招投标工程项目及政府采购项目的职务犯罪预防和监督工作。参加招投标项目监督12次,工程项目15个,金额近亿元,政府采购项目监督19次,在招投标工程及政府采购的监督过程中认真履行职责,有效预防了职务犯罪的发生。

七、对转办的举报线索进行了初查,接到职务犯罪案件线索后,我院领导非常重视,研究制定初步计划,安排精干人员进行调查,4月底对所举报的关于“村书记阿克有关问题”进行了调查,撰写了调查报告,未立案。

八、我院接到“关于查办和预防涉农惠民领域贪污贿赂等职务犯罪专项工作”文件后,院党组高度重视,立即召开党组会议,认真研究部署专项工作,成立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并制定了切实可行实施方案。为专项工作的开展打下了良好基础。5月期间我院干警到黑克乡进行走访、宣传调查关于涉农惠民补助资金的发放情况。

4.反贪局工作总结 篇四

反贪局工作总结

20xx年,反贪局在院党组和市院反贪局的正确领导下,在兄弟部门的大力支持下,紧紧围绕市院党组提出的打造“质量,效率,形象”三大品牌的总体要求,不断解放思想,更新观念,积极履行反贪工作职能,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加强队伍建设,各方面的工作均取得了可喜的成绩和进步,现总结汇报如下。

一、立足反贪工作职能,深入查办各类贪污贿赂等职务犯罪

全年我局共立案查处贪污贿赂职务犯罪案件15件17 人,其中,行贿案件3 件4人,受贿案件8件8人。贪污案件6件7人。在立案侦查的案件中,大案比例为100%(涉案值5万元以上),科级干部4人,已移送起诉15件17人,移送起诉率为100%,有罪判决率为100%。通过办案,共为国家和集体挽回经济损失700余万元。总结全年的办案工作,主要的特点有:

(一)初查工作成效明显,初查成案率大幅上升。按照市院提出的“初查精确,立案准确,结案正确”的基本要求,我们x反贪局自觉将案件的初查当作案件突破的重要基础工作来抓,全年共初查案件线索15件,立案15件,初查成案率达100%;

(二)查办重点领域案件成效明显。在所立案案件中,涉及教育系统的3件3人,电力系统的6件6人,城镇建设系统的6件6人;

(三)查办窝串案成绩明显。在所立15件案件中,窝串案10件11人,约占总立案数的77%;

(四)办案质量和办案效率大幅提高。今年我们的初查成案率、移送起诉率、有罪判决率均保持在100%;上诉率、投诉率、申诉率保持零的记录;办案周期进一步缩短,平均办案周期为37天。我们的主要经验和体会是:

(一)围绕公平正义,不断更新执法理念 从今年所立案的案件来看,由于我们注重最大限度地整合办案资源,在加大办案力度的同时,积极推行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坚持依法办案,文明办案,规范使用强制措施,办案的质量和效率进一步提高,所办案件均实现了零投诉、零违纪,零突发事件。

(二)规范线索评估,制定严密的初查计划 针对近年来有价值的举报线索少的现状,我们组成了由分管检察长和反贪局局长、副局长以及侦查科科长共同参加的案件线索评估小组,对涉及贪污、行贿、受贿犯罪的举报线索进行评估,从线索来源(举报类型)、举报内容等方面进行综合科学分析,对可信度高、有成案价值的线索提出侦查方向交由侦查部门,侦查部门据此在3日内制定初查计划,报局长审查批准后开展初查。这样,不仅使办案人员明确了侦查思路,提高了成案率,而且也为缩短办案周期打下了基础。从今年我们立案查处的案件情况看,我们之所以能够取得初查成案率达到100%的好成绩,主要归功于我们在实施初查前的线索评估。如我们在办理供电局系列案件中,尽管举报所反映的内容不详,咋一看没有多大的初查价值,但是,我们通过评估认为供电系统是一个垄断行业,工程发包的权力相对集中,并且缺乏有效的监督,而被举报人李某多年来一直在该系统做工程,行贿的可能性极大。据此分析,我们制定了严密的初查计划,并一举突破了这一受贿串案。

(三)案件查处工作关口前移,规范初查和秘密调查 “传唤、拘传的持续时间不得超过十二小时”的法律规定确立以来,传统的“车轮战”,“疲劳战”等侦查方式已经不仅被宣告过时,而且直接违反了法律的这一规定,因此,要想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突破案件,就必须将案件查处的关口前移,强化初查和秘密调查。初查工作开始前,我们严格按照办案流程的要求,制定严密的初查预案,明确案件的初查方向、范围和规范化要求,针对案件特点详细列出初查工作的内容,力求做到精确初查。如在办理供电局系列案件中,针对举报信反映的内容不详实,但具有初查价值的特点,我们对案件的关键行贿人李桂荣几年来所做工程情况进行了全面的调查摸排,收集了大量的人证和书证,由于准备工作过细,在证据面前,李桂荣很快交代了行贿犯罪事实,从而一举突破供电系统的受贿串案。在查处我区某中学校长周某一案的线索时,我们办案人员围绕行贿人的假名、假姓、假地址,展开精确的初查,锁定目标不放,七上沭阳,终于克服重重困难将其追捕到案,从而突破数起我区中学校长受贿串案。

(四)加强审讯过程中的安全防范工作,规范询问、讯问行为 在查办职务犯罪案件工作中,我们始终将办案安全放在第一位,不仅有完善的讯问谈话设施,而且建立了相关的安全防范制度。自犯罪嫌疑人接受第一次谈话之时起,始终有两名以上法警在场,法警为专职安全员,确保不出差错。针对有的受贿嫌疑人在交代问题后有异常表现的,我们都及时安排人员与之谈话,做好他们的思想工作。在查办王某涉嫌受贿一案时,王某有自残的企图,但被我安全人员及时地制止,从而避免了一场突发事件的发生。严格执行传唤、拘传、拘留、逮捕犯罪嫌疑人的相关法律规定,坚决杜绝变相拘禁犯罪嫌疑人,变相剥夺、限

制证人人身自由和采用 刑讯逼供等暴力手段违法讯问、取证行为,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坚持对询问、讯问案件证人和犯罪嫌疑人进行监控和全程同步录音录象,对办案过程中出现的少数干警情绪急噪等情况,我们及时做好干警的思想疏导工作。严格规范执行强制措施,在对象的确定,手续的办理,执行的主体等方面都能严格按照法律和规范的要求进行,尤其在对监视居住的使用上,我们始终坚持“少用、慎用、规范使用”的原则。如今年我们办理的屠某涉嫌行贿案,从监视居住的对象确定,到手续的办理到措施的执行,我们都能严格按照法定程序和要求执行。

(五)加强人权保障,坚持人性化办案 对于每一个调查对象我们都能在充分保障其法定权利的同时,从人道主义的角度出发,坚持人性化办案。对于一些患有疾病的被调查人、犯罪嫌疑人、证人,我们都主动联系医院或诊所的医生定时定期为其测量血压,心率,安排就医。对于在生活上有特殊要求的被调查对象,我们都做到尽量满足。如我们在办理扬州市新东方房地产公司总经理丁某涉嫌贪污一案中,针对犯罪嫌疑人丁某年事已高,并患有心脏病和“三高”病症等情况,我们及时与扬州市第一人民医院取得联系,请医生定时为其测量血压和心率,购买常用药物,适时安排休息。这样不仅有效防止了突发事件的发生,保证了审讯工作的顺利开展,而且也使当事人切身感受到检察机关的人性化工作作风,有力地维护了检察机关的整体形象。

(六)严格办案纪律,加强保密工作 如果说纪律是履行职能的保障,保密工作则是突破案件的关键。在办案过程中,我们始终把办案纪律和保密工作当作重要的基础工作来抓。例如在办理扬州新东方房地产公司总经理丁某一案的过程中,由于我们在案件的初查、集中突破等环节规定了严格的办案纪律,采取了有效的保密措施,从而使我们在法律规定的时间内一举突破了丁某涉嫌贪污公款86万余元的重大犯罪事实。

二、坚持素质强侦,进一步加强反贪队伍建设

(一)结合规范执法检查和主题教育,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 今年8月,全省检察机关开展了规范执法检查和“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主题教育,我局根据活动要求,积极组织全体反贪干警认真学习市院反贪局制定的《关于在全市检察机关反贪部门开展职务犯罪侦查工作规范执法检查和“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主题教育的实施方案》,对照省院列出的存在于侦查工作中的10个方面的重点问题,结合我院反贪工作实际,进行了深入讨论,认真排查,针对办案中存在的初查阶段接触被调查人不严格遵守审批制度;对犯罪嫌疑人采取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等强制措施不及时通知公安机关执行;录音录象设备老化,不能满足现有条件下的办案要求等问题逐一进行原因分析,提出整改措施和方案,并落实整改。

(二)结合全市检察机关的作风专题教育,进一步增强干警的风纪意识 今年,在全市检察机关开展的以“牢记为民宗旨、正确履行职责、坚持廉洁从检”为主题的作风专题教育活动中,我们根据我院的反贪工作实际,结合在临近县市检察院发生的少数检察干警帮助被告人亲属打听案情,指使行贿人翻供的严重违法违纪事件,及时组织干警认真学习相关的文件精神,深刻反思和排查日常工作中存在的类似问题和苗头,并加以整改。通过讲学习,摆问题,谈认识,说体会,全体干警的风纪意识得到了进一步加强,对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本质要求和核心内涵的认识进一步加深,从而切实增强了干警做好本职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

(三)结合办案流程检查,组织干警认真开展业务学习和培训,干警的业务素质进一步增强 《办案工作流程》是省院为指导全省检察工作,提高办案质量,规范执法行为而依法制定的一项工作制度,但在落实过程中,少数干警由于主观认识不到位,一度存在抵触情绪。为了解决这一问题,我们提出了“把规定变成习惯”的口号,一方面组织干警认真学习流程的各项规定,另一方面结合流程检查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对照流程进行落实、整改。同时,我们还根据市院的统一安排和部署,组织全体反贪干警参加了为期三天的业务学习培训。为了保证学习质量,我们还尝试建立学习的长效机制,把每周的星期五下午规定为固定的业务学习时间。在加强业务学习的同时,我们还注重结合工作实践,开展调研,以调研促业务。今年,我们先后与院研究室组织了两次有关反贪工作的检察理论与实践研讨会,交流文章13篇。全年共撰写各类调研文章17篇,其中国家级录用5篇,省级录用1篇,市级录用2篇;宣传13篇,其中国家级录用8篇,省级采用3篇;信息8篇,其中省级录用1篇,市级录用6篇。

三、预防工作成效显著

20xx年,我们反贪局继续贯彻“打防并重,标本兼治”的方针,在深入查办各类贪污贿赂等职务犯罪案件的同时,紧紧围绕年初的预防工作部署,重点开展了个案预防、重点行业预防、重大工程建设同步预防,民营企业行贿犯罪预防,组织开展送法到学校、企业、社区等活动,预防工作成效显著。全年共开展个案预防13个,发出预防检察建议24份。深入发案单位召开案情分析会议27次。写出案情分析报告6份,帮助市供电公司、区教育系统、区建设局等发案单位落实预防措施142项。建立包括区政府物资采购、区市政建设扬菱路槐泗段拓宽工程、区卫生局、x路改造工程等专项工程在内的同步预防6个。组织到校园、工地、社区等区域开展法制教育宣讲105节课。

四、存在的不足及工作打算

总结今年的反贪工作,虽然我们较好地完成了年初制定的各项反贪工作任务,但是,我们仍然清醒的认识到,我们的工作还存在一些不足之处,我们所取得的工作业绩与上级机关的要求和人民群众的期望还存在着较大的差距,具体表现在:办案工作流程的执行力度和案件质量还有待提高;干警的业务素质与当前日趋复杂化、智能化的侦查工作要求还有很大差距;理论调研工作还有待进一步加强等。

20xx年,我们x反贪局将继续按照市院党组提出的“质量,效率,形象”三大品牌的基本要求,大力弘扬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努力拼搏,开拓争先,全面推进我院的各项反贪工作。

(一)围绕反贪工作职能,进一步加大办案力度 作为反腐败工作的一支生力军,我们将继续坚定不移地把案件查处当作反贪工作的重中之重来抓,严格按照“初查精确,立案准确,结案正确”的办案要求,力争做到办案效果,办案效率和办案质量“三统一”。为此,我们将着力提高干警的“四大能力”:一是发现、管理和经营线索的能力;二是案件线索精确初查的能力;三是在法定时间内突破口供和搜集、固定证据的能力;四是抗干扰的能力。进一步加强与反渎、侦监、公诉等部门的联系与协作,逐步建立协作紧密、运转高效的侦查工作机制。在办案过程中,我们将一如既往地推行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做到该宽则宽,该严从严,宽而有据,严而有度。

(二)立足公正执法,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 新的一年里,我们将进一步加大规范执法行为的力度,严格按照省院出台的《办案工作流程》和《案件质量考评办法》的规范要求,加强流程管理,明确专人负责,确保执行到位。在办案过程中,我们将按照最高检和省、市院的要求,少用、慎用、规范使用监视居住等强制措施,加强办案安全防范工作,在对象的选择,时间的确定,手续的办理,执行的主体等方面严格按照法律的相关规定要求进行,对立案侦查的犯罪嫌疑人进行讯问严格执行全程同步录音录象的规定,做到依法审讯,文明执法。

5.反贪局2017年工作总结 篇五

一年来,**区人民检察院反贪局工作在院党组织和市院反贪局的正确领导下,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加强社会主义荣辱观的学习,通过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结合反贪工作特点,加大查办贪污贿赂、职务犯罪案件的力度,提高执法水平和办案质量,有力促进我区的经济发展和保障各

项事业的开展。

一、加大工作力度,进一步完善和落实反贪工作综合评价机制

一年中,共受理初查案件8件,立案4件,提起公诉4件,法院一审做出有罪判决3件,1件现开庭审理中。立案数超出历年平均水平,起诉率达到100,有罪判决率达到100,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1,495,000.00余元;全年完成论文4篇,简报4篇,市院转发1篇,省级文章1篇,市级文章1篇,疑难案例分析1篇,圆满地完成了市院及本院年初下达的工作目标。法律效果、社会效果、经济效果明显。今年我局主要围绕市院2006年工作重点开展工作,以突出查办案件为重点,以确保案件质量为核心,全面加强五化建设。

二、突出查办重点

今年我局在院上级领导部门正确领导下,精心计划、周密组织、科学分工、合理分配侦查人才资源,认真落实主(首)办责任制和侦察一体化,及大力推行一级抓一级、一岗多责的各项管理制度的落实。以案件为主线,做到案件工作延伸到哪里,对办案干警的管理教育就跟到哪里,对重大案件,充分发挥全局一体优势,保证案件查办工作顺利有效运行。加大了对职权单位犯罪案件查处的力度,成功查办了抚远县地税局寒葱沟分局副局长李某贪污案,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及社会效果。另外我局对辖区内可能存在商业贿赂犯罪的单位进行了筛查,有效的预防了商业贿赂犯罪的发生,为我区的经济繁荣、社会稳定做出了贡献。

三、加大工作力度

在进一步完善和落实反贪工作综合评价机制的同时,狠抓了办案质量,正确的认识案件数量与案件质量的关系,强化质量就是生命的意识,在保证案件质量的前提下提高案件的数量,坚持执行实体法与程序法,打击犯罪,保护人权。在办案中,我局干警充分发扬了不怕吃苦、爱检敬业的精神,时刻保持对经济职务犯罪的高压态势,强力推进反贪案件查办工作。在办理华悦通桥公司套取资金案过程中,我局干警8天行程5千多公里,加班30多天圆满的完成了任务,得到了院领导的肯定。

四、提高干警素质

首先,加强了对干警的政治学习,使反贪干警人人牢固树立“立检为公,执法为民”的宗旨意识,组织干警学习胡锦涛总书记提出的“八荣八耻”,使大家树立起正确的社会主义荣辱观,始终把公正执法,严格执法作为干警道德建设的基本准则。正确引导干警树立端正的人生观、执法观、权力观、利益观,不断改进执法作风,增强严格执法、正确执法的观念。另外,我局干警一年中在业务学习上也下足了功夫,形成了人人学业务的好风气。通过学习,干警的业务素质有了大幅度提高,在系统性理论上,每名干警能够自觉地使用先进侦查的各种实战能力。干警们通过学习也找到了自身的差距,知道了现今社会职务犯罪方法、手段越来越智能化,只有不断的学习才能得到进步,才能适应当前的新情况、新形势。

通过一年的工作,我局认真总结经验,使全院干警知道只有通过学习业务,严把案件质量才能有力促进我区的经济发展,保持社会稳定,实现和谐社会的目标。

6.浅谈反贪工作中非法证据的排除 篇六

新中国成立以来,我国在国内各相关立法领域做出了较大的努力,也逐步建立起了一套日益完善的法律体系。在证据相关立法方面,《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规定了公民的隐私权、通信自由、人身自由、合法财产以及住宅等权利不受非法侵犯。特别是1999年、2004年宪法修正案分别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为切实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做到惩治犯罪和保障人权并重,必须不断完善国家刑事法律制度,增强各级执法办案人员素质,努力提高办理刑事案件水平。

《刑事诉讼法》第四十二条规定:“证明案件真实情况的一切事实,都是证据。证据有下列七种:(一)物证、书证;(二)证人证言;(三)被害人陈述;(四)被告人供述与辩解;(五)鉴定结论;(六)勘验、检查笔录;(七)视听资料。以上证据必须经过查证属实,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这是我国关于证据的立法中一条重要的规定,它规定了我国法律上证据的实质意义,即“证明案件真实情况的一切事实,都是证据。”同时,该法条对证据的表现形式做了细化规定,只有这七类证据材料才能被作为证据使用。

而刑事诉讼法对于案件立案侦查、移送审查起诉以及审理过程中侦查机关、检察机关和法院在犯罪嫌疑人讯问、证据获取、法庭审理等过程中所涉及的各项程序做了明确的规定。如《最高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最高人民检察院的《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等都有关于非法证据排除规则的主要规定,但对于“毒树之果”是否可作为证据使用,则没有具体规定,在司法实践中,我国通常采用的是去毒树而取其果的做法。

我国现行刑事诉讼法及司法解释对证据规则的规定比较原则,刑事诉讼法除侦查中有关于证据收集的规定外,“证据”一章只规定了八条,内容过于原则,可操作性不强,明显不适应刑事诉讼中复杂的证据运用实践活动的需要。司法实践中存在一定程度的刑讯逼供现象,特别是个别震撼社会的案件,如佘祥林案、赵作海案,更显示了我国证据法治的滞后和不足。为了进一步提高案件质量,完善我国证据法律体系,最高人民法院会同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和司法部总结近年来司法实践经验,针对办案中存在的证据收集、审查、判断和非法证据排除尚有不尽规范、不尽严格、不尽统一的问题,经过充分调研,出台了《办理死刑案件证据规定》和《非法证据排除规定》。

二、重大变化与意义

两大规定的出台是我国刑事司法制度改革中的一件大事,也是我国刑事诉讼制度进一步民主化、法治化的重要标志。具体体现在以下几点:

1、明确规定了证据裁判原则,即“认定案件事实,必须以证据为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虽然没有明文规定该原则,但相关条文已具体体现了证据裁判的精神。该原则能使办案人员增强证据意识,依法客观全面地收集审查判断证据,避免偏听偏信和主观臆断。应当明确的是,此规定与刑事诉讼法规定的“以事实为依据”原则是一致的,并不矛盾。因为办理案件以事实为根据,实际上也就是以证据所认定的事实为根据,离开了证据,办案人员不可能有据以裁判的事实。

2、明确规定了对被告人庭审中翻供以及庭前供述反复时的认定规则,强调在被告人翻供的情况下视其与本案其他证据相印证的情况决定是否采纳,这与刑事诉讼法规定的重证据、不轻信口供的精神是一致的。在我国司法实践中,由于刑讯逼供等非法讯问方法的存在,被告人在法庭审理中翻供的现象经常发生。由于缺乏相关规定,当被告人翻供时,法官对如何采纳被告人的供述感到左右为难。因此,明确规定翻供的认定规则十分必要。

3、突出以刑讯逼供等非法手段取得的言词证据。非法言词证据包括实体违法,如以刑讯逼供取得口供;程序违法,如侦查人员违反规定单人取证。对于程序违法取得的言词证据,实践中一般均应补正、完善。《非法证据排除规定》第1条、第2条明确规定,以刑讯逼供等非法手段取得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属于非法言词证据,应当依法予以排除。

4、不仅要求排除非法言词证据,也规定了对非法实物证据的排除,即第十四条规定:“物证、书证的取得明显违反法律规定,可能影响公正审判的,应当予以补正或者作出合理解释,否则,该物证、书证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在我国的司法实践中,关于非法实物证据是否排除的问题有着长期的争论与分歧,现终于统一。

5、对讯问人员出庭作证问题做出了相关规定。法庭审理中,对于有无刑讯逼供等非法取证行为,控辩双方往往各执一词,查证十分困难。《非法证据排除规定》第7条规定明确了讯问人员出庭作证问题,这也是重要的新的规定,既避免了动辄要求讯问人员到场,也保证了讯问人员必要时就其执行职务情况出庭作证,有助于便捷、有效地查明证据取得的合法性问题。

6、明确了对非法取得的物证、书证的排除问题。对非法取得的物证、书证要否排除,国内外都存在较大争议,司法实践中一般很少予以排除。为规范取证活动,确保办案公正,现阶段宜对物证、书证的非法取证问题作出原则性规定,即“物证、书证的取得明显违反法律规定,可能影响公正审判的,应当予以补正或者作出合理解释,否则,该物证、书证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

三、加强合法证据意识,进一步提高办案水平

(一)要有全面收集证据的思路

我们反贪工作有全面收集证据的意识,我们要从有罪和无罪两个方面全面收集和审查证据,这不仅是检察机关作为国家监督机关的内在要求,也是事物发展的阶段性和连续性所决定的。在初查、立案、侦查的各个阶段,在制定侦查方案、进行调查取证的各项具体工作中,侦查人员都既要考虑追诉犯罪的需要,也要重视听取罪轻或无罪的辩解。反贪侦查人员在发现或接受犯罪线索后,要围绕被举报人、被调查对象所涉嫌的罪名收集一切可以证明其有罪的证据,用以证明犯罪存在的可能性。当侦查人员收集到足够的证据材料足以证明犯罪事实的存在并需要追究有关人员的法律责任的时候,就会立案侦查。这时要继续收集和固定犯罪嫌疑人有罪的证据。但在这一阶段我们侦查人员就要注意从证明犯罪嫌疑人无罪的方面去审查证据,这种逆向思维可以促使我们侦查人员进一步完善证据体系,找出证据中可能存在的弱点及时进行弥补,也可以促使我们侦查人员站在检察机关批捕、起诉人员的立场预测犯罪嫌疑人和其律师可能提出的辩护观点。对与证据的合法性与可采性也能有一个很好的把握,从而能够对不够完善的证据进行补充,避免取得的证据作为非法证据被排除。

在办案实践中,有的侦查人员缺乏全面收集证据的意识,往往在取得认为足以证明犯罪嫌疑人有罪的证据后就感觉大功告成而止步不前,致使一些案件证据发生变化影响诉讼进展时再进行补充收集却丧失了时机。当然全面只是相对的,要侦查人员在特定的时间内无一遗漏的收集与案件有关的所有证据是不现实的,也是不必要的。这里所说的全面收集,既要收集涉案的物证、书证、证人证言、犯罪嫌疑人供述、视听资料、鉴定结论,对每一种类的证据也要全面收集。收集的证据要相互印证,形成环环相扣的链锁,对证据体系上相互矛盾的地方要通过侦查人员对全案的分析判断对不真实、有瑕疵的证据予以排除。

(二)从细微处着手,提高取证质量

《办理死刑案件证据规定》和《非法证据排除规定》最显著的特点就是对于办案证据方面的要求更加的细化,这就要求我们从细微处入手,严格按照程序,按照流程的相关规定做好取证工作。对待书证,我们侦查人员应认真分析,严格审查,着重审查其是不是原始的,是不是犯罪行为直接作用留下的。对于书证的复印件务必要注明来源,并有原件的持有者的签章或签名。对待物证要审查物证来源的合法性以及物证外部特征和发生的变化,对收集到的物证要及时指派或聘请有资质的专门机构或人员进行鉴定和价值评估。对于证人证言我们要注意审查证人与案件真实有无直接或间接的厉害关系,与犯罪嫌疑人的亲疏程度,是否有袒护、包庇犯罪嫌疑人的可能性,或是因为惧怕牵连自身、受打击报复而不如实陈述。对于纪委和公安机关移送的职务案件在移送之前获取的证人证言要依法进行转化后才能在诉讼活动中使用等等。只有将这些小处处理确实,清楚了,才能从全局上把握证据的合法性和可采性,从而提高办案质量。

(三)严禁刑讯逼供

在司法实践中,刑讯逼供是导致证据取得非法的重要原因,此次的两规定都进一步重申了在取得证据的过程中应当严禁刑讯逼供。这就要求我们做到:

首先。要加大对两规定的宣传教育,使我们广大的干警认识到:现代社会的法制已经不是专政的产物,而是公民的保护神。这种认识是一种不可抵抗的历史潮流,现代还存在有罪推定、权力至上、刑讯合理等观念的人即将被社会抛弃。我们应当在所谓的“阳光程序”下寻求案件证据,保证证据的合法有效。

其次,落实好讯问职务犯罪嫌疑人全程同步录音录像。推行讯问职务犯罪嫌疑人全程同步录音录像,一方面是固定言辞的一个重要举措,把检察机关讯问职务犯罪嫌疑人的整个过程真实客观地记录下来,有利于固定关键证据,防止犯罪嫌疑人翻供和诬告办案检察官。还可通过再现讯问过程,从中研究寻找新的案件突破口。另一方面,全程同步录音录像也是一个很好的提醒,让广大的干警在审讯时能在镜头前不断的提醒自己寻求证据合法化的重要使命,从而减少不规范现象的发生。

再次,寻求良好的监督机制。第一,要坚持及时介入侦查制度。对正处于侦查过程中的案件涉及重大刑讯逼供违法犯罪行为的,监督部门可以采取同步监督措施,适时介入侦查活动,及时展开调查工作,尽早固定、保全相关证据,增强刑讯逼供案件查办的时效性。第二,要扩大律师在刑事诉讼中的作用,讯问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时律师可以在场监督并及时制止侦查人员的非法取证,特别是刑讯逼供行为和侦查人员侵犯犯罪嫌疑人人格尊严和人身侮辱的行为。

综上所述,《关于办理死刑案件审查判断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和《关于办理刑事案件排除非法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这两条规定的颁布对我们反贪工作带来了巨大影响。这是一把双刃剑,我们要以此为契机,依照规定从严要求,把好证据关,进一步提高办案质量。

7.反贪局一案一总结效果显著 篇七

今年以来,XXX人民检察院,本着“干什么、练什么,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针对每一个案件及时进行“一案一总结”,总结办案经验和教训,进一步提高了反贪干警的侦查实战能力和反贪工作规范化水平,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一、及时组织开好案件侦破总结会。把“一案一总结”作为岗位练兵的重要形式列入到对每位办案人员的要求中,每一起案件办结后,及时督促并组织反贪干警认真召开案件侦破总结会,围绕办案流程,从线索发现、初查立案、证据调取、法律文书制作等方面的内容认真总结。总结分析会上,先由承办人对案件事实进行陈述总结,参与办案人员加以补充,然后共同深入剖析案件办理过程中的经验做法、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和应对之策。在总结分析时,重点是查找不足,发现问题、剖析原因,共同探讨对策措施,以对今后侦查工作起到借鉴作用。如:今年年初我院反贪局在成功查处XXX国家粮食储备库出纳贪污一案后,通过认真剖析,寻找规律,深挖细查,在此基础上又迅速突破该领域职务犯罪案件2件3人。

二、规范“一案一总结”写作格式。撰写的“一案一总结”的质量情况可以反映出该办案人员的业务面貌和工作态度情况,好的材料能使领导及时掌握侦查办案的全程情况。为此在认真召开案件侦破总结会的基础上,要求案件承办人员认真撰写“一案一总结”材料。一是规范表述。对于办案中好的做法和经验要及时进行总结,表述要准确到位,对于存在的问题也应实事求是地进行剖析,并提出有针对性的建议;二是规范格式。“一案一总结”的制作要求规范,从基本案情、经验总结、问题剖析、措施建议等四个方面进行总结。三是规范要求。要求每部分内容要完整,语言要精练,总结要全面,建议要具有可操作性

8.反贪局2017年工作总结 篇八

干警也要具备较高的理论水平,否则案件难以突破,会影响反贪工作的顺利开展。因此,加强反贪干警的理论学习研究对促进反贪工作就显得非常必要了。

一、反贪机制的概述

众所周知,腐败被国际社会称为“全球性的灰色瘟疫”。鉴于当前世界上已有许多国家和地区在反腐败斗争中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而反腐败在具体环节和手段上又存在着许多共同的“自然属性”,这就为我们有选择地汲取和借鉴国际上的一些成功经验提供了可能。这些成功经验包括:

(一)、制定完备严密的反贪法

完善的反贪法律制度是开展反贪工作的前提和依据,廉政法制要求反贪污贿赂法律体系完备,条文缜密。我国政府一直非常注重反腐肃贪工作,并把它作为巩固政权,稳定大局,促进社会主义发展的头等大事。但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前,多采取运动式反腐,如建国初的“三反”、“五反”运动和“文革”中的“一打三反运动”等,这些措施虽然在当时也收到了一些成效,但由于其存在着“短期性”的天然缺陷,因而不可能从根本上长期解决这一问题。同时,由于运动式反腐败往往都掺杂着一定程度的“人治”色彩,因而常常忽视甚至践踏民主法制建设。十一届三中全会后,我国总结了过去反腐肃贪斗争中的经验和教训,确定了反腐肃贪的法制发展方向。1979年我国制定并通过了第一部系统的刑法典,对贪污罪、贿赂罪作出了明确的规定。接着分别于1982年、1988年、1995年颁布了《关于严惩严重破坏经济的罪犯的决定》、《关于惩治贪污罪、贿赂罪的补充决定》和《关于惩治违反公司法的犯罪的决定》。1996年和1997年又分别修订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进一步完善了惩治贪污、贿赂犯罪的刑事法律体系。另外,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还多次就适用、判决等方面作了司法解释。国务院以及有关部委也出台了其它一些反腐肃贪的行政法律、法规和规章。这些都为我国的反贪部门和司法机关查处和惩治贪污贿赂行为提供了重要的依据。由于党和政府对反腐肃贪立法工作的重视,这些年来我国的法制建设的确较改革开放前有了很大的发展,但是与国外一些法制完备的国家相比,我国的立法工作仍任重而道远。特别是随着近些年来国内国际形势的不断变化,办案过程中无法可依的现象仍时有发生,有些法律和制度虽然制定了,但很不完善,这给实际操作带来很大难度。所以当前的任务是,一方面要加快立新法的步伐,另一方面又要抓紧完善旧的法律规章制度,尽快建立比较完善的反贪法律体系,以满足反贪斗争的迫切需要。

(二)、建立高效精干独立权威的反贪机构

由于反贪机构的执法对象一般是位高权重的国家官员,而且在执法过程中往往还伴有“官官相护”等问题,所以如果我们的反贪机构没有足够的权威,不能有效地排除这些干扰,就无法实现真正意义上的“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近些年来,我们经常发现西方一些国家的总统、首相、总理、国会议员等高层人物因腐败问题而被曝光处理,这一方面反映了这些国家腐败问题的严重性,另一方面,我们也不得不承认这些国家执法机构的威力。例如,新加坡政府负责反贪污的机构是贿赂调查局,该机构成员的地位、身份、权力有严格的法律保障。调查局的局长、副局长、助理局长都由总理任命,直接对总理负责,不受地方挟持。该机构拥有极其广泛的权力(如逮捕权、调查权、对非可拘捕之罪的特别调查权、检察官命令调查财东帐册权、检察官提取材料权以及搜查扣押权等),极大地健全了反贪污机构的侦查权限和侦查措施,提高了该机构的权威和反腐败的效率。

9.反贪局2017年工作总结 篇九

一、法治思维与法治方式的概念及内涵

法治是迄今为止人类能够认识到的最佳治国理政方式。法治思维是基于法治的固有特性和对法治的信念来认识事物、判断是非、解决问题的思维方式。法治方式是运用法治思维处理和解决问题的行为方式。

有学者从四个方面来诠释法治思维的特征:第一,法治思维是受规范和程序约束、指引的思维,第二,法治思维在现阶段主要是指限制、约束权力任意行使的思维;第三,法治思维在价值追求上是一种趋于实现公平、正义,保护权利、自由的思维;第四,法治思维是理性思维,是讲究逻辑推理、修辞论辩和解释技术的思维方式。而法治方式则是以权利为本位、保护自由、实现公平正义为目标所建构的行为模式。[1]具体来说,法治思维与法治方式包含以下内涵:第一,法治思维与法治方式要求坚持法律规则至上。法治意味着一种法律的统治,法律有最高的权威,所有人都必须服从法律,而不是所谓的人情,关系等潜规则。第二,法治思维与法治方式要求坚持程序公正优先。一方面,程序可以限制恣意,约束政府官员的自由裁量权、维持法律的稳定性。第三,法治思维与法治方式的核心是约束公权力、保障私权利。一切有权力的人都极容易滥用权力,这是一条亘古不变的定律。法治思维与法治方式的核心之一,就是通过分权与制衡原则,确立司法的权威性与终局性;核心之二,就是通过公开,将公权力在各领域、各阶段的全方位、全过程在阳光下运行。核心之三,就是将行政权力、侦查权力、决策权力的行使确立科学、民主、透明的程序,确保任何人的合法权益非经法律的正当程序不受侵害。

二、运用法治思维与法治方式开展反贪工作的必要性

首先,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反贪工作是建设法治中国的必然要求。贪腐行为当然为法治所不容。腐败行为会导致政府公信力的降低,削弱政府的行政能力。反贪工作作为建设法治国家的重要部分,如何开展反贪工作至关重要。在当前以法治国的大环境中,必须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来开展反贪工作。

其次,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是保证和促进反贪工作健康科学发展的重要途径。中国传统的纠问式诉讼模式根深蒂固,影响广泛,在当前的司法实践中,依然存在着一些不符合法治观念的执法理念和做法,例如重打击犯罪,轻人权保障;重实体,轻程序;重配合,轻监督制约等。这些理念与当代法治理念不符,在实践中易引发办案事故和公众的不理解,损害检察公信力。为了保证反贪工作的健康发展,必须抛弃旧观念旧思想旧方式,树立法治观念,培养法治思维,运用法治方式。

再次,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是保证反贪工作符合以人为本、司法为民原则的重要要求。腐败问题关系国家稳定,社会和谐,是人民关注的焦点。时代的发展,人民群众的法治观念和权利保护意识越来越强,对腐败的痛恨情绪也通过各种渠道更加突出地表现出来,这对检察机关反贪侦查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因此,检察机关反贪部门在执法办案中,必须牢固树立以人为本、执法为民观念,适应人民群众的要求,不断端正侦查观念,运用法治思维,为民办案,为民服务。

三、法治思维与法治方式对反贪工作的要求

法治中国建设,不仅要求政法工作要有法必依、执法必严,公正司法,同时要求政法工作者转变观念,遵循法治理念,养成法治思维,运用法治方式严格司法。反贪侦查工作作为检察机关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想问题、作决策、办事情时,同样要做到用法治理念武装头脑,用法治思维解决问题。具体来说,运用法治思维与法治方式开展反贪工作要注意一下几点要求:

第一,培养与提高法治思维能力,树立法治信仰。法治思维不是朝夕之间便可养成的,也不仅仅是法律知识的简单积累和生搬硬套,而是要将法治精神融于日常工作和生活中,贯通于司法全部过程。要崇尚法律,尊重和信仰法律,才能自觉维系法治思维长效树立。树立公平正义理念,在办案过程中,特要注重案件的法律效果,坚决抵制地方保护主义和部门保护主义,平等对待每一个案件当事人,依法保护一切有益于人民和社会的权益。要注重程序正义,切实转变重实体,轻程序的倾向,真正把程序公正作为保证办案质量、实现实体公正的前提和基础,因为法治重视程序正义甚于重视实体正义。[2]

第二,提高文明规范执法能力,加強反贪队伍法治能力建设。司法文明是与司法专横相对立的。法律是最底限的道德,司法文明虽是德治的基本内容,但也是法治思维的应然要求。司法文明要求办案干警在办案中自觉做到行为文明、语言文明、作风文明,坚持以人为本、司法为民,尊重涉案人员的人格和尊严,充分体现法治的人文精神和司法的人文关怀。提高反贪人员法治能力建设,要加强岗前培训,促进专业化、职业化队伍建设。严肃办案工作纪律,加强管理考核机制,吸收有利于法治思维与法治方式形成的考核要素,引导和促进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的运用。

第三,加强检察权运行机制建设,加强监督机制建设。法治精神的内核是对公权力的监督和制约,针对当前反贪工作中运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存在的问题,应着力加强反贪工作运行机制建设,切实保障反贪工作在法治轨道上独立、规范、公正进行。用制度厘清反贪执法司法权边界,法治既授予权力,更约束权力。要对法律授予政法机关的执法司法权进行全面梳理,清晰界定执法司法人员行使权力、承担责任的界限。执法司法权行使关乎当事人权利,如果缺乏监督,既会影响执法司法公正,也会产生腐败。要坚持以权力制约权力,健全单位内部分工负责、互相配合、依法制约的制度机制。

第四,加强办理案件的科学和规范化管理。加强案件的科学化管理水平,对反贪侦查工作中的不规范现象可以产生良好的抑制作用。要通过积极开展个案查办工作,对案件进行全程动态监控。要加强对线索的受理、立案、初查、逮捕、采取强制措施、侦查终结、移送起诉、撤案的科学管理,防止权力滥用;加强案件文书的规范管理,使用要求的文本,严格审批,统一管理。

参考文献:

[1]陈金钊.《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的意蕴》.载《法学论坛》,2013年第5期.

10.护士2017年工作总结 篇十

时光荏苒,岁月如梭,一年的时间很快过去了,在过去的2017里,我在院领导及同事们的关心与帮助下,始终本着“一切以病人为中心,一切为病人”的服务宗旨,熟练地掌握了各项临床操作技能并圆满地院领导布置的各项工作,在思想、学习和工作等方面均取得了新的进步。现将本人本的工作做如下总结:

如今,我在医院工作已经有3年版的时间了。之前,我一直是一名护士长助理。出于领导的信任,在2017年3月份到2017年8月份期间,我很荣幸被医院派到XX担任护士长一职。因为XX这的医院是一个全新的医院,刚刚建立什么都没有,所以一切都要从头开始。也就是在这里的5个月,我在工作中学习到了很多东西,同时也锻炼和磨砺了自己。经过不懈的努力,使工作水平有了长足的进步,而这也无疑也为我以后开展各项工作奠定了基础。

2017年9月份,出于工作的需要,我又回到了原工作岗位上。这时,也恰逢新院开业之际,我又一次被医院聘为护士长去新院开展一些筹备工作。在这里,不论是打扫卫生、做搬运工、清洁工这些细碎工作,还是组建科室及护士站等等的一些专业工作,我都能够充分发挥自己的优势,主动搞好帮带工作,为年轻护士讲解业务技术、与病人沟通等方面的一些知识,不仅为组建科室及护士站工作做出了自己的贡献,也见证了新院的审批成功及开业等这一系列重要时刻。

新院审批成功之后,面对老院缺人这一现状,我又再次被调回老院工作。在再次被调回后,我在收款和医保办公室学习了两个月。这两个月里,我了解和学习到了全新的工作内容。不论是收款,还是医保办公室,在认真学习和刻苦钻研之后,我也基本上掌握了这些专业知识和技能。

就在今年12月,由于护士长休产假,我很荣幸被领导委派接替她担任护士长一职,正式开始了管理方面的工作。今年之前的护士长经历,使我深切的体会到——作为一个新上任的护士长,我还有许多方面需要学习。不论是工作内容方面,还是带好护士团队方面,我都还处在摸索和学习阶段,因此我一定会虚心向有经验的护士长请教和学习。我清楚记得院长提过这样一句话“雷厉风行,不折不扣”,我特别认可这句话,我一定会像院长说的那样,认认真真工作、扎扎实实管理。新的一年里,我有信心带领全体护士积极配合好临床工作,把工作做好。

11.2017年成本工作总结 篇十一

2017年以来,我县农产品成本调查工作及成本监审工作在各级领导的关心、指导下有条不紊地展开,取得了一定成绩。现将全年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领导高度重视,为农产品生产成本调查工作、成本监审工作提供了坚实的后盾。

农本调查是物价部门的一项重要的基础性工作。为社会服务、为政府服务、为农民服务是农本工作的三服务方针。局领导对农本工作非常重视,做到了农本工作“三优先”:即交通工具优先安排,经费使用优先考虑,调查人及农调户上遇到的困难优先解决。使调查人员无后顾之忧,能够全身心地投入到调查工作中去。

二、加强业务学习,提高自身业务素质;加强对农调户的业务培训、指导工作。

为提高自身业务素质,跟上时代发展的步伐,调查人员自觉地、积极主动地学习。积极参加省、市举办的业务培训班。平时通过网络等各种途径自己找资料,开展业务学习;业务学习坚持常抓不懈。

为了防止调查户的漏记、补记现象,我们坚持每月下点抽查制度。到调查点上主要抽查农户的原始记录情况,把好农本调查的第一关,纠正调查户记录中的错误,对调查户认识不清的指标加以解释。通过下点指导及督促检查,调查户 的业务知识得到进一步的巩固。我们将平时抽查结果与年终汇总情况结合起来,加以考核,分别实施奖惩。为提高农调户原始记录质量,我们以优秀农调户的台帐记录为蓝本,统一格式和装订要求,坚持半年集中一次,互相观摩,共同提高。自2007年开始,我们给每个调查点发放了《天天记事》,用以记录每天的天气情况以及一些与农业生产有关的特殊事件等,到年底汇总分析时派上了大用场。产量增减及成本变化的原因都一目了然。继续发挥农资及农产品价格台帐的作用,台帐用以记录化肥、农药、农膜、柴油等农资价格以及各种粮食、饲料价格,要求农户每月采价两次,准确掌握农资及农产品价格的变化情况,这样有利于农户自查汇总资料。我们还要求每个调查户一年当中的农资购买情况、化肥农药的使用情况、粮食生猪的出售情况除了在原始记录本中记录外,还须在专用记录本中全程记录。这对每年3、4月份进行的农资购买、农户存粮售粮专题调查有很好的促进作用。也加强了农户在做这项工作时的细心程度。

三、继续坚持做好农本资料的汇总上报工作,提高资料分析水平;继续坚持做好每周电话询价以及生猪成本收益情况的上报工作。

坚持做好农本资料的汇总、上报及直报工作,做到不迟报、不漏报,做到每次上报资料都有数字、有文字、有材料、有分析;做到数字准确、分析全面透彻,代表我县农产品生

产的真实情况。注重提高资料分析水平,将数据所反映出来的问题、原因及影响等都作深入探讨,力求分析资料有深度、有广度、高质量。并及时装订成册,归档管理。

四、积极开展价格服务进农户活动。

农民作为社会中的弱势群体,在生产及生活中经常遇到各种难题。本着积极为农民服务、为农业生产服务的精神,我们将在调查工作中发现的各种问题积极向上级反映,积极为农民说话,期望能得到解决。2017年国家提高了粮食最低收购价格,为了让农民对国家政策有更准确地了解,我们走进农村,开展粮食收购价格调查宣传活动,及时把国家的价格政策告知农民,受到了他们的热烈欢迎。

五、成本监审工作力争精益求精。

为进一步搞好成本监审工作,我局成本队除积极参加上级组织的业务培训外,还制定了每周三下午的业务学习制度,坚持学习,雷打不动。进一步搞好成本监审工作,圆满完成对公办普通高中的成本监审,为政府对公办普通高中各项收费定调价提供依据。

在省物价局官方网站上发表了10篇政务信息,对我县的良好面貌进行了有力的宣传。在以后的工作中,我们将继续本着认真、负责的工作态度积极开展工作。认真做好农本资料的汇总、归档、上报及直报工作,加强专题调查工作,及时地将调查资料整理起来,多写几篇有特点的调查报告,力争推动我县的农本调查和成本监审工作再上一个新台阶。

沛 县 物 价 局

12.反贪局2017年工作总结 篇十二

关键词:经济体制;司法会计;反贪;贪污受贿

最近一些年来,我国国民经济发展迅速,关于财务会计的诉讼案件也增加了很多,贪污贿赂等犯罪分子数量大幅度上升,案件也日趋复杂化,犯罪手段日渐智能化,给反贪工作带来了极大的困难和挑战。本文从司法会计的涵义、司法会计在反贪工作中的作用、司法会计在反贪工作中的应用这三方面进行了详细的阐述。

一、司法会计的涵义

对司法会计的涵义理解,我们从字面上可以看出,主要包括了“司法”和“会计”这两个方面。“司法”意味着司法会计一定适合法律相关的,而“会计”则表明了和财务会计业务相关联。因此,司法会计同时具备法律和诉讼的双重作用。从上述我们可以看出司法会计工作中的两大程序就是司法会计审查和鉴定。司法会计涉及到的财务会计案件,其案件本身可能是包含财务会计行为的诉讼案件,也可能是不包括财务会计行为的案件,但是此类案件在司法审查过程中必须要清楚财务会计业务事实。

二、司法会计在反贪工作中的作用分析

在我国当前的反贪工作中,司法会计起到了非常重要的作用。可以说,有相当一部分的贪污贿赂案件就是得益于司法会计才能够成功告破,司法会计的作用不言而喻。

1.司法会计能够收集到有力的证据,很好的扩大战果。在反贪工作的证据调查取证工作中,借助于司法会计对经济犯罪案件的财务会计资料进行详细的检查。会计工作就是对经济活动的核算和监督,而司法会计就是对诉讼案件中所涉及到的财务会计资料进行详细的检查和鉴定,服务于法律诉讼活动范围内。司法会计活动主要是为了解决诉讼案件的财务会计问题,以便能够有效的预防和打击经济犯罪活动。

2.司法会计很好的弥补了传统侦查手段的缺陷。贪污贿赂犯罪都是经济犯罪的一种,涉及到关于财物的问题,也会形成财务资料,贪污贿赂等经济犯罪案件中的财务会计资料就是罪犯的贪污贿赂的痕迹,这些财务会计账目是经由财务会计专业技术手段处理以后形成。

3.司法会计能够查明漏洞,从而能够给预防经济犯罪提供建议支持。在反贪工作中,司法会计的应用不仅在查处、惩治贪污贿赂犯罪方面起着巨大的作用,同时还能够提供预防职务犯罪的信息。司法会计的应用,对犯罪的深层次原因能够清楚的分析处理,例如涉案单位的内部管理制度不完善、监管制度不严谨等原因,这些原因的发现,能够促使涉案单位采取相应的完善措施。

三、司法会计在反贪工作中的应用

我国《刑法》中明确规定了“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之便以非法手段占有公共财务,就是贪污罪”。在贪污贿赂案件中,侦查人员还需要注意的有:第一、非法占有的对象是公共财务,办案人员对于涉案的财务要准确的定性。第二、贪污贿赂案件涉及到财物的问题,办案人员一定要清查实物资产。第三、要明确票据等资金往来凭证的真实性,查明发票、收据等有没有造假现象。第四、要合理的划定对嫌疑人的调查范围,嫌疑人的职务决定了其接触、活动的范围,办案人员要胆大心细。

在对贪污贿赂案件财务会计资料进行检查的过程中,侦查人员除了使用专门的司法会计技术,也会用到其他方法,实际上,任何一个经济案件的审查处理中,都是各类侦查手段共同结合使用的结果,因为,司法会计本身具有不可避免的局限性。第一、司法会计主要是对涉案财务会计资料进行检查的一种方法,因此就要求侦查人员具有一定的财务会计及审计专业知识,这就带给很多侦查人员畏惧心理。第二、单个的财务会计资料是客观犯罪构成的一方面,但是却是间接证据,不能单独的作为证据去证明贪污贿赂的事实。而涉案财务会计中的某些情况必须依靠其他的方法才能够清楚的查明。因此,必须将司法会计同其他的侦查方法相结合,才能为能够使得贪污贿赂的事实情况全面的呈现出来。

在反贪工作中司法会计同其他方法的配合过程中需要注意的是:第一、司法会计与其他侦查方法的选用时机要选好。时机的选择要考虑案件的整体情况,如果没有及时查账,那么很有可能给犯罪分子提供销毁证据的可乘之机。因此,时机的把握非常重要,直接关系到案件是否能够顺利侦破。第二、司法会计同常规性侦查是互相促进,互为补充,一定要配合好。首先,通过常规性侦查所获得的信息能够在很大程度上帮助司法会计工作。在案件侦查中,查账的工作量是极大的,这时候如果通过常规性的侦查例如询问、搜查等方法可能获取指引侦查人员查账的有力线索,直接影响着司法会计工作的开展与否。其次,司法会计工作完成后,必须经由其他的常规性侦查措施来进行确认。在反贪工作中,司法会计能够发现有问题的财务会计资料,但是通常还需要其他常规性的侦查方法来进行核实,从而固定证据,尽快侦破案情。

参考文献:

[1]罗莜琦 陈界融:《证据方法及证据能力研究(上)》[M].北京:人民法院出版社,2006.

13.2017年社区工作总结 篇十三

一年来,社区在街道党工委的正确领导下,在辖区单位及广大居民的大力支持下,社区上下团结一致、精诚合作,较好的完成了社区的各项工作任务。社区本着“民思我想、民困我帮、民求我应,群众利益无小事”的原则,结合社区实际情况不断探索社区服务工作新方法、新路子。以锲而不舍的工作精神和求真务实的工作态度,建立健全了服务组织机构和网络体系完善了,各项规章制度,不断推进社区服务工作健康发展。现将全年主要服务工作汇报如下:

一、党建工作

1、基础党建工作。社区在籍党员259名,通过年中党员信息采集,入户走访,电话核实的工作,确保了党员信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社区党委建立了网络交流微信平台和QQ交流群,实现了党员跨区域,跨时间的互动管理,社区党委和下设的三个支部定期进行学习交流,保障了有学习意愿的党员参与学习与活动的积极性。

2、“两学一做”教育专项工作。按照上级的部署和要求,社区组织学习《总书记系列讲话》《党的十九大报告》,并自觉学习《党章》《党规》,确保每个学习阶段有侧重、有实效。组织支部、党员学习“两学一做”教育内容,了解不同时期的共产党人是如何去做的,使我们更加坚定理想信念,坚持原则。

多次组织党员干部学习廖俊波、黄大年两位人物典型先进事迹。通过学习人物先进事迹典型,组织开展民主生活会;开展了两委班子成员对照检查;开展了批评与互评。通过发表自己意见和建议,认真查摆整改自身的足,提高党性和政治信仰的认识,大大提升了工作的热情和社区班子的凝聚力。

3、党员志愿工作。社区开展的党员志愿活动围绕落实“两学一做”中的做,积极践行了党员的责任和义务。充分发挥了党员先锋模范带头作用。目前社区组建了,文体活动志愿队、爱心帮扶志愿队、法律咨询志愿者、环境清理监督志愿队。在创城期间,社区组织了环境清理者,其中清理粉刷了辖区内的非法粘贴物,和每天的监督工作。爱心帮扶志愿者主要是对我社区的3户困难低保和2户空巢老人进行一对一的帮扶活动、社区文体志愿队主要代表社区参与文体活动,重大节日期间为辖区居民进行慰问联欢演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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