群众意见受理制度

2024-09-02

群众意见受理制度(精选10篇)

1.群众意见受理制度 篇一

中央印发解决信访突出问题二十条意见 不支持不受

理群众越级上访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创新群众工作方法解决信访突出问题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就创新群众工作方法、解决信访突出问题提出二十条意见,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意见称,近年来,一些地方和部门不同程度地存在损害群众利益、伤害群众感情的现象,引发了大量信访问题。积极引导群众以理性合法方式逐级表达诉求,不支持、不受理越级上访。

省市领导不接越级上访

意见提出,引导群众依法逐级反映诉求。严格落实《信访条例》关于“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依法、及时、就地解决问题与疏导教育相结合”的原则,健全依法及时就地解决群众合理诉求机制,进一步强化属地责任,积极引导群众以理性合法方式逐级表达诉求,不支持、不受理越级上访。中央和国家机关来访接待部门对应到而未到省级职能部门反映诉求的,或者省级职能部门正在处理且未超出法定处理期限的,或者信访事项已经依法终结的,不予受理。各地可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实施办法。依法维护信访秩序,对信访活动中的违法犯罪行为,由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突出领导干部接访下访重点。把领导干部接访下访作为党员干部直接联系群众的一项重要制度,与下基层调查研究、深入联系点、扶贫帮困等结合起来,提高工作实效性。省级领导干部每半年至少1天、市厅级领导干部每季度至少1天、县(市、区、旗)领导干部每月至少1天、乡镇(街道)领导干部每周至少1天到信访接待场所,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接待群众来访,省、市及其工作部门领导干部一般不接待越级上访。

中央印发解决信访突出问题二十条意见 建立人民建议征集制度

意见提出,建立健全人民建议征集制度,鼓励和引导人民群众对党和政府工作献计献策。健全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把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作为重大决策出台的前置程序和刚性门槛,对决策可能引发的各种风险进行科学预测、综合研判,确定风险等级并制定相应的化解处置预案。在评估中要充分听取信访、维稳、综治等部门的意见。

依法保障人民群众参与社会治理和公共事务,坚决纠正限制和干涉群众正常信访活动的错误做法。注重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化解矛盾纠纷,防止以闹求解决、以访谋私利、无理缠访闹访等现象发生。

建立健全冤假错案责任追究制度,实行法官、检察官、人民警察对办案质量终身负责制,严肃查处刑讯逼供、暴力取证、隐匿伪造证据等违法行为,不断提高司法公信力。网下办理、网上流转

意见提出,完善民生热线、视频接访、绿色邮政、信访代理等做法,更加重视群众来信尤其是初次来信办理,引导群众更多以书信、电话、传真、视频、电子邮件等形式表达诉求,树立通过上述形式也能有效解决问题的导向。实行网上受理信访制度,大力推行阳光信访,全面推进信访信息化建设,建立网下办理、网上流转的群众信访事项办理程序,实现办理过程和结果可查询、可跟踪、可督办、可评价,增强透明度和公正性;逐步推行信访事项办理群众满意度评价,把办理工作置于群众监督之下,提高信访公信力。

完善联合接访运行方式。按照一站式接待、一条龙办理、一揽子解决的要求,在市、县两级全部实行联合接访,减少群众信访成本,提高工作效率。组织老干部等参与化解

意见要求,充分发挥法定诉求表达渠道作用。按照涉法涉诉信访工作机制改革的总体要求,严格实行诉讼与信访分离,把涉法涉诉信访纳入法治轨道解决,建立涉法涉诉信访依法终结制度。各级政府信访部门对涉法涉诉事项不予受理,引导信访人依照规定程序向有关政法机关提出,或者及时转同级政法机关依法办理。

建立信访听证制度,对疑难复杂信访问题进行公开听证,促进息诉息访;规范信访事项复查复核工作,对已审核认定办结的信访事项不再受理。

意见提出,组织动员社会力量参与,组织老干部、老党员、老模范、老教师、老军人等参与解决和化解信访突出问题相关工作。制定扶持引导政策,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提供办公场所等形式,发挥好社会组织的积极作用。建立健全群众参与机制和激励机制,把群众工作触角延伸到家家户户;引导村(社区)制定符合国家法律的村规民约,运用道德、习俗、伦理的力量调节关系、化解纠纷。合理设置考核项目指标 意见提出,健全科学合理的信访工作考核评价体系。改进和完善考核方式,综合考虑各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情况、人口数量、地域特点、信访总量、诉求构成、解决问题的质量和效率等因素,合理设置考核项目和指标,不简单以信访数量多少为标准进行考评,推动各地区把工作重点放在预防和解决问题上。坚持量化考核和综合评议、上级评议和群众评议、平时考核和阶段性考核相结合,提高考核的科学性、客观性和可信度。

充分运用现代科技手段,通过建立政务微博、民生微信、民情QQ群等方式,搭建联系群众、体察民情、回应民意的新平台,提高互联网时代做好群众思想政治工作的能力和水平。延伸阅读:

近几年,在信访部门出现了一个新现象,越来越多的基层老百姓会选择直接到省会城市,甚至是到北京上访,反映他们的问题。为什么问题出在基层,他们却不在当地寻求解决的办法呢?

河南省信访局副局长王宏表示:“由于在基层干部中确实存在工作不到位、推诿扯皮、该办不办,该解决不解决的问题,导致群众往上跑。”

国家信访局副局长李皋表示,越级上访在很大程度上是因为及时就地解决问题不够所产生的,所以及时就地解决群众的合理诉求是信访工作的出发点和着力点。李皋认为,解决越级上访问题关键要抓好四个方面工作:

1、重视群众第一次来访和第一次来信的处理,尽可能把信访问题解决在当地,解决在第一时间。

2、市、县两级要普遍建立责任部门联合接待群众的方式,减少群众在不同部门之间的来回奔波。一个部门的事情一个部门解决,两个部门的问题协商解决,多个部门的问题协调解决。

3、抓好以市、县为重点的领导干部接访下访工作,有针对性地解决当地存在的信访突出问题,同时在这个过程中了解群众的所思所愿,从源头上减少问题的发生。

4、加强督促检查。要分析评估各地维护群众权益的实际成效,推动责任落实,促进问题解决。

2.社区群众意见定期办理反馈制度 篇二

社区党组织对群众反映的问题和提出的意见建议,在做好详细登记的基础上,要明确处理责任人和具体经办人,限时办理,并及时反馈反映人。

1.对属本级党组织工作职责范围内的事项,应在收到反映问题之日起半月内办结,并反馈反映人。

2.属上一级党组织工作职责范围解决的问题,上一级党组织应在收到反映问题之日起一个月内办结,并反馈反映人。

3.对需要多个单位共同协调解决的问题,由牵头解决的单位党组织在两个月内办结,并反馈反映人。

4.对确实解决不了的问题,应在一个月内向反映人说明情况,并帮助解决好生产生活中的实际困难和问题。

3.群众意见受理制度 篇三

(征求意见稿)

党的十八大报告明确提出要落实和完善党的代表大会代表任期制,试行乡镇党代会年会制,深化县(市、区)党代会常任制试点。为贯彻落实好中央要求,探索发挥党代表作用的有效途径,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完善党员干部直接联系群众制度的意见》等有关文件规定,现就做好党代表联系服务党员群众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和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为指导,积极创新党代表联系服务党员群众的方法和举措,引导党代表增强代表意识、主体意识和责任意识,在宣传党的政策、组织党员群众、联系党员群众、服务党员群众方面发挥模范带头作用,提升各级党组织的号召力、凝聚力、战斗力,为加快推进中原崛起河南振兴富民强省提供坚实的组织保障。

二、工作内容

(一)宣传党的政策。及时向所联系基层党组织和党员群众宣传党的重要方针政策以及党委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引导基层党员群众不断解放思想、更新观念,增强担当意识、责任意识和发展意识。

(二)了解民情民意。充分发挥党代表臵身党员群众之中的优势,经常听取党员群众的意见建议,倾听基层心声,反映党员群众诉求;围绕群众关心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开展走访谈心,形成并提交提案建议,使党组织决策更好顺应民意、体现民情。

(三)帮助解决问题。带头践行党的群众路线,广泛开展党代表结对联系党员群众活动,引导党代表下农村、进社区、访企业,帮助基层破解难题,在联系服务党员群众中掌握基层实情、解决群众诉求、兴办惠民实事,不断提高服务党员群众的能力和水平。

(四)服务基层党建。按照加强党的建设的新部署、新要求,积极参与党内事务,紧贴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反腐倡廉建设和制度建设实际,了解掌握基层党建工作情况,提出工作建议,参与创建服务型党组织。

三、工作方法

(一)推动政策落实。各级党代表要带头落实党的方针 2

政策,并采取多种有效形式,向所在党组织(选举单位)党员群众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重大决策部署,引导群众理解、拥护党的方针政策;配合所在党组织解决推进党建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用实际行动落实中央关于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的要求。

(二)定期定点接待。省党代表每季度定点接待群众1次,省级以下党代表每季度定点接待党员群众次数原则上不能少于2次。担任乡科级以上领导职务的党代表,可结合信访、维稳等工作,开展接待活动;未担任乡科级以上领导职务的党代表,依托所在地党代表工作室开展接待活动。党代表接待群众时间、地点、党代表姓名等提前向社会公开,确保群众知晓;党代表接待党员群众日程公布后,除特殊情况外,不得随意变更。在接待党员群众过程中,党代表要虚心听取党员群众对党建工作、党代表工作等方面的意见建议,了解党员群众思想状况、生产生活困难,及时发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将接待过程与做好群众工作有机结合起来。对了解到的问题、意见、建议进行汇总梳理,在3日内报送同级党委组织部门,由组织部门分解给相关责任单位。

(三)广泛收集民意。定期组织开展“党代表进万家”等主题活动,并通过设臵征求意见箱、发放党代表联系卡、3

公布党代表联系电话和博客、微博、微信、论坛等平台,畅通民情民意诉求渠道,多途径、宽领域、全方位收集社情民意。填写《民情民意收集登记表》,每季度报送有关党组织。

(四)开展帮扶活动。开展“结对帮扶”活动,每位党代表结对帮扶1户贫困党员、1户困难群众,帮助发展生产,脱贫致富;有专长的党代表要发挥优势,积极参与志愿支教、义诊、就业培训、法律服务等公益活动。

(五)深入调查研究。各级党代表要带头沉到最底层,走到第一线,围绕加强党建、促进发展、改善民生等课题开展专题调研,摸实情、剖原因、谋对策,撰写调研报告,为党组织科学决策提供参考。各级党代表任期内每年至少要提出2项具有建设性的意见建议,撰写1篇高质量的调研报告。

(六)做好工作总结。每年底,党代表要对一年来所做的联系服务党员群众工作进行全面总结,并在党代表述职报告中汇报自己在宣传方针政策、定期定点接待、开展结对帮扶、进行调查研究等方面所做的主要工作,必要时可以邀请党员群众参与评价。

四、组织实施

(一)明确责任。各级党组织要高度重视做好党代表联系服务党员群众工作,将其纳入党建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 4

各级党组织书记要切实发挥第一责任人的作用,亲自过问,精心指导,落实好党代表联系服务党员群众制度;各级组织部门要明确专人负责,确保党代表联系服务党员群众工作有人抓、有人管;党代表反映意见建议中所涉及到的有关单位和部门,要认真负责,抓好落实,按时答复。

(二)严格奖惩。组织部门和基层党组织要把党代表联系服务党员群众工作情况作为党代表述职的重要内容,纳入考评范围。对工作积极、成效较好的进行公开表彰;对工作不深入、成效不明显的予以批评教育;对态度消极、群众有意见的,在换届时不得连任。

4.群众意见受理制度 篇四

那坡县院

梁桂英

内容摘要:随着我国改革开放各项方针政策的实施和社会主义法制进程的向前推进,广大人民群众的法制意识在不断增强,同时,各种社会矛盾日显突出和复杂化。基层群众信访案件数量也呈逐日上升趋势,而检察信访工作既是检察机关联系群众的纽带和桥梁,也是了解社情民意的一个重要窗口,更是解决人民内部矛盾、挖掘案源、惩治腐败的重要形式和主要渠道之一。当前,边远贫困地区基层检察院如何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检察信访工作,妥善处理群众信访案件,依然是今后较长时期边远贫困地区基层检察院一项重要而艰巨的任务。笔者根据近年来的工作实践,就当前群众信访的特点和原因及对策,提出以下几点个人粗浅见解。

关键词:贫困地区 基层检察 信访特点 原因对策

随着我国社会主义改革开放不断深入和加快西部大建设步伐向前推进,边远贫困地区基层检察院受理群众信访案件呈现逐年增多,信访反映的问题呈各种各样,且反映的问题范围广、内容复杂、影响面宽、解决难度大,如果处理不当,它会给社会治安稳定和产生带来极大影响,因此,如何做好检察信访工作,解决好群众反映的实际问题,努力为群众排忧解难,既是基层检察院维护社会稳定大局的需要,贯彻落实党的各项方针、政策和落实实践科学发展观的最终体现。因此,笔者认为认真分析和研究边远贫困地区产生群众信访的原因及解决对策,对于基层检察机关做好人民群众控告、举 报、申诉、赔偿等各类信访案件处理工作,对维护稳定社会秩序和安定团结的政治局面,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

一、当前边远地区基层检察院受理群众信访反映问题的特点 群众信访是指人民群众因在日常生活和生产过程中,发生某些问题或应当被行政机关、司法机关受理或已经进入诉讼程序或已经办结的各类纠纷和案件,因当事人、近亲属或利害关系人认为未得到及时处理或是处理结果不公平时,以书面形式或亲自到检察机关或反映、咨询、控告、举报等,并寻求解决方案的一种积极行为。

1、群众信访案件呈现逐年增多。随着我国社会主义改革开放不断深入,社会主义法制进程向前推进,人的思想观念发生了巨大变化,加之边远贫困地区群众受经济、文化、地域等因素差别的制约,不免产生一些不同于以往历史条件下的社会各种矛盾,群众信访不断增多,如我院2005年受理群众信访43件60人;2006年受理群众信访58件88人;2007年受理群众信访64件100人,2008年受理群众信访70件123人,2009年受理群众信访86件146人,从这几年来受理群众信访看出,多数群众信访反映问题是客观的,有理有据的,但也还存在着少数信访群众受“法不责众”、“民意难违”的心理因素影响较为严重,抱着“久访必办”、“多访多办”的心态,到检察院上访或写信四处投诉,给检察机关和有关部门带来不少工作压力。

2、信访主体表现多元化、择机性。近年来,改革开放政策政策的实施,国家加强西部大开发建设,特别是对边远贫困地区老城市、农村基础设施投入进一步加大,难免会暂时地产生眼前与长远、个人与国家和集体利益上的冲击波,加之政策宣传工作不到位,思想 工作没做好,农民对国家的政策一知半解、模糊不清,群众信访不断,造成了近年来边远贫困地区基层检察院受理各类纠纷信访案件不但在数量上逐年增多,而且主体呈现多元化趋势,除有农民、工人、城镇居民外,还有离退休干部、毕业学生、企事业单位改制人员、代课教师、下岗职工、军队退役人员等等;应有尽有,信访主体遍布各个阶层各个行业各个部门,信访人员身份错综复杂。部分上访群众还很会选择上访时间,往往选择在国家重大节日和重要政治、社会活动的前夕和期间,便到有关机关和检察院进行上访,动辄以不解决或达不到目的就到省级机关和进京为要挟,有的采取散发上访材料、扯横幅、拦截领导车辆、在公共场所聚众静坐;围堵法院、检察院、政府机关大门,指名要求某某主要领导人接待、要上级领导立刻满足其高要求等等,制造扩大社会影响,并为更多的信访人所效仿,带来社会负面效应,影响社会稳定。

3、缠诉、无理性信访仍然存在。近年来,信访规模变大,参与集访人数多,有些上访群众认为:“人多势众,人越多越能受到领导和接待单位的重视,事情变解决得越快”。因此,仅就某个人的问题上访,也极力联合亲属、邻居、同事等等多人一同上访,有时会形成多达几十至几百人的大型集访,或者鼓动无关群众在访材料上署名,有时署名后还分别按手印,以示上访的决心和反映情况真实,且不达个人目的决不罢休,提出过高的要求,给检察机关施加压力。如2010年1月7日我院受理孔某等几十人来访反映:“2008年3月19日傍晚我母亲李某被霍某用的两轮摩托车撞伤住院,因他不付医药费,我们没钱医治,只好回家,2008年5月20日我母亲过逝,他到我家,我们问他要点钱,他就讲我没有钱了,要命有一条,当时我们很生气,就用手打了他两巴掌。现在县公安人员说我丈夫方某因涉嫌故 意伤害检察院已批准逮捕我们不服,要求你们在春节前一定放我丈夫回家”。处理中当我们逐一向来访人了解情况时,大多数人都说:“当天我不在场,只是大家都邻居,孔某说有事帮忙到检察院就行,所以也就跟来了”。事实上,2008年5月21日霍某在朋友的陪同下拿钱给李某家属,双方因赔偿问题发生争执后霍某被孔某丈夫方某、亲属李某殴打并被从二楼拖到一楼转台处。经法医鉴定霍某的伤势属于轻伤。经我们解释相关法律后和对来访人作思想工作,当事人才信服,表示不再上访。

4、反映问题内容复杂,处理难度大。在计划经济时期,群众信访反映的矛盾纠纷主要以家庭矛盾和邻里纠纷为主,但是这一格局随着改革开放各项政策实施和在市场经济体制的不断完善中被打破,群众信访所反映的问题错综复杂,涉及社会的方方面面,牵扯多方利益,触及面宽,内容繁杂多样。如在农村,由于我国农村土地延包三十年不变,这一政策时间跨度大,极易发生在土地转包、退包、反包、继承等现象出现,导致纠纷产生。在城镇,因改制企业职工就业、社会保障、土地征用和房屋拆迁、征地拆迁补偿等方面,部分信访群众只考虑个人得失或相互攀比,提出过高要求,难于达到其要求时反复上访,不达个人目的决不罢休,如有的村民要求对其被征收的农村土地或拆迁要按外地或大城市的高标准实行补偿和安臵;在企事业中,一些由机关调入企业的退休人员、复退转业军人要求出台政策享受行政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同等待遇等等;在涉诉方面,有对法院裁判不服的“申诉”、要求对生效裁判的执行,有被执行人或案外人对执行提出异议的,既有对实体处理不服的,也有对审判执行程序不满的诉求等;有些案件是十几年以前的历史沉年积案,随着时间的推移,发生案件时的情况与现在的实际情况 有很大变化,带来案件侦破、化解难度的加大。例如我院受理的韦明朋信访案,上访时间长达十多年,再如我院2007年受理劳动刑事申诉信访案,此案距今更是长达五十年,其反映的大部分问题均已查无对证,给调处工作带来相当难度。

二、边远贫困地区基层检察院受理群众信访反映增多主要原因近年来,随着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法制进程的向前推进,经济发展不平衡、文化、地域等因素的制约和受境内外各种因素的影响,边远贫困地区人们的思想观念也发生了巨大变化,群众信访案件呈现逐年增多趋势,一方面表明了人民群众的民主意识、参政议政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越来越强,另一方面也反映了社会转型期,利益关系的不断调整,导致了社会结构、经济结构和利益结构的深刻变化,以民生为重点的各种因利益冲突而引发的社会矛盾日益显现,一些积累多年的深层次矛盾和问题逐渐显现,导致群众上访量增多,影响社会稳定性,笔者从本院多年的控申工作实践总结,认为引发群众信访量逐年增多的主要原因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社会利益调整的结果也是引发群众上访原因之一。在我国人们早已习惯实行了相当长时间的计划经济体制,在改革浪潮的推进下,原有的“铁饭碗”分配格局被打破,在市场经济体制逐步完善的过程中,势必出现一些新的矛盾和问题。如在计划经济时期,一些企业在计划经济时代经营良好,随着改革和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完善,竞争越来越激烈,企业效益下滑,职工的工资、福利等难以兑现,或是企业进行改制,部分职工转岗、下岗失业安臵、还有征地拆迁、农村土地调整等过程中,都会产生眼前利益与长远利益、局部利益与整体利益的调整与冲突,影响了群众个人切身利益,在向有关机关反映得不到处理或处理结果不满意时,转向检察机关投 诉,势必增加检察机关受理信访量。

2、不清楚案件的管辖分工而到检察机关上访。有不少的信访群众文化知识有限,加上由于不明白我国现有的司法体制和行政职能分工,遇到具体问题时搞不清楚具体的受案机关,把本来不应是检察院管辖的纠纷与案件也要到检察院机关反映。如有的应由公安机关侦察的涉税案件、不服治安处罚,轻微伤害、单纯的民事经济合同纠纷、甚至少数办身份证、婚前检查、户口分立等,也要上书或亲自到检察机关上访反映要求处理,由于不符合法律规定的受理条件,检察机关不能受理。在这种情况下,当事人往往误认为检察院不履行职责,不监督公安,不秉公办案,于是反复、越级上访现象时有发生。

3、部份信访群众对基层行政机关有抵触情绪。由于个别基层机关衙门作风严重,群众反映的问题本来属于某些行政机关职权范围内的事,但工作人员存在办事拖拉,致使一些简单问题久拖不办,有的基层干部轻视矛盾,发现问题不及时处理或工作作风简单、粗暴,态度生硬,还有的工作人员的工作能力和工作水平远远跟不上现代形势的发展,遇事不是以积极的态度想方设法加以解决,而是以躲避、推诿、敷衍或者搪塞,或主观思想严重,在工作中搞瞎指挥、乱承诺不兑现,造成群众不满,产生群众产生逆反心理,而将希望寄托在司法机关,转而向检察机关上访或越级访要求处理行政工作人员不作为行为。

4、部分上访群众法制观念淡薄,无理纠缠上访。从总体上看,基层政府、司法机关处理的绝大部分问题和案件都是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程序合法的。但是有的信访人由于个人法制观念淡薄,私欲过高,涉及及利益问题时往往站在自身利益上考虑问题,且以 自身利益的得失来理解法律,提出超越法律和规定的过高无理要求,只要是有关机关处理问题的结果对自己不利,就认为不公正,拒不接受有关机关的调处,试图通过信访得到补偿,以解决个人和家庭的经济问题。尽管有关机关做了大量细致的工作,付出了极大的诚意和努力,但仍不能使信访人息诉罢访,认为是“执法不公”。如2008年我院申诉人李珍妮(被害人生前养女)不服我院对犯罪涉嫌周建国不起诉而向我院提出申诉,此案经市院经审查认为:“本案有一定的证据,但还不能形成完整的证据链条,仍属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我院对周建国作存疑不起诉处理是正确的,但是李珍妮之生母情绪非常激动,要求我院一定要对被不起诉人周建国判处刑罚和赔偿损失,并扬言不满足他们提出的要求就将李珍妮放在检察院,由检察院供养到成人、、、、、、。这一类信访人在基层检察机关受理信访件中所占比例较大。

5、办案效率不高也是引发群众上访的原因之一。随着市场经济体制的确立与完善,与市场经济有关的法律、法规更替发展速度很快。加之社会经济成分的多元化和分配形式的多样化,职务犯罪的主体和客体都出现了很多新情况,有些贪污贿赂犯罪案件往往和经济纠纷、合同纠纷案件交织在一起,罪与非罪的界定复杂化,职务犯罪手段越来越高明,犯罪形式逐渐借助高科技向智能型发展,隐蔽性极强,给基层检察机关办案人员带来很大困难与挑战,但目前多数基层检察院人才断层现象仍然相当严重,干警的执法水平,办案能力与当前形势不相适应的矛盾日益突出,少数办案人员面对疑难复杂时束手无策,有的干警执法为民的宗旨观念不强,业务素质不高,办案过程中存在执行法定程序不严格,造成在侦查讯问水平不高,甚至个别检察干警出于某种私利,故意不积极采集案件有 重大关联的证据,人为造成个别案件犯罪事实不清楚、证据不充分,导致一些案件久拖不决,直接影响了案件办理的质量和效率,由于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没有得到切实有效的保护,走上漫漫信访之路。

三、边远贫困基层检察机关如何处理群众信访的建议和对策 信访自古有之,也是历朝各代统治阶级难以回避的事实,据近年来有关资料统计看出,各地机关受理群众信访案件有增无减,信访反映的问题呈各种各样,且反映的问题范围广、内容复杂、影响面宽、解决难度大成为司法机关、政府部门面临的一个复杂的问题。作为法律监督机关,正确处理好群众信访案件,对整个检察工作的全面开展有很大的影响,因此,边远贫困地区基层检察院要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作用,切实践行科学发展观,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和科学管理,加强研究和探索新形势下检察信访工作的长效机制,努力提高审判质量和效率,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司法工作的新要求、新期待,才是基层检察院从根本上预防和减少群众信访增多之良策。

1、提高认识,加强领导,不断夯实基层信访基础。基层检察院一把手要端正对信访工作的认识,正确认识做好信访工作的重要性和积极意义,把检察信访工作视为检察系统工程来抓,建立科学合理的信访工作运行机制,整合检察信访资源和力量。一是要加强基层检察信访工作接待场所建设。控告申诉举报工作是检察机关了解社情民意的一个重要窗口,检察机关开展文明接待室工作,既是维护社会稳定大局的需要,也是检察机关贯彻落实党的各项方针和政策的最终体现。要从工作机制方面入手,从群众不满意的地方入手,努力为来访群众提供一个良好的接待环境,做到接待设施、便民服务功能齐全,方便实用。二是要不断完善检察信访工作各项制定,切实加强制定和落实《人民检察院文明接待公约》、《人民检察 院控告申诉首办责任制制度》、《检察长接待日制度》、《投诉指南》、《来访须知》、《人民检察院检察长下访巡访接待群众信访实施办法》、《群众信答复制度》、《人民检察院控申信访接待工作应急预案》和成立《处理信访接待工作应急预案领导小组》、《举报线索统一管理及反馈制度》、《办理服刑人员申诉工作制度》、《刑事申诉案件公开复查制度》、《办案责任追究制度》等各项制度,确保边远贫困地区基层检察信访工作有序开展。三是要加强重视控申队伍力量建设。当前不少边远贫困远地区基层检察院干警力量严重不足,加上对控告申诉检察工作认识有偏差,导致普遍存在控申部门干警配备不足,年龄偏大,知识结构参差不齐,岗位变动频繁等现象存在,极其不利于控申工作的有序开展,因此,基层检察院要充分认识检察机关窗口性工作的重要性,从维护社会稳定的高度,不断充实控申队伍力量,确保群众信访不在控申环节贻误战机。

2、加强法制宣传和注重抓好信访接待工作,依法解决群众的合理诉求。胡锦涛主席指出:“群众利益无小事。凡是涉及群众的切身利益和实际困难的事情,再小也要竭尽全力去办。”基层是信访问题产生的源头,也是解决问题的基础,因此,基层检察机关务必要做好信访工作,努力为群众办实事,努力为群众排忧解难。一是是注重抓好信访接待工作,依法解决群众的合理诉求。不少基层检察院面对的是地处边防一线或贫困地区,社会矛盾错综复杂,加上近几年来,在国家有关政策扶持下,大力开展兴边富民、西部大开发项目实施,使广大的边民和贫困地区群众从中得到了不少实惠的同时,也产生了眼前的利益与长远发展等诸多的矛盾,面对这种情况,基层检察院要不断完善检察长接待制度和严格推行首办责任制。检察长接待日每月安排四日外,平日里,还要不定期地下到乡村或社区 接待群众,每次接待要安排相关工作人员,做好接待记录,增强批办案件的针对性,在处理信访案件时,不仅要了解案子本身的情况,而且还要弄清上访人的家庭状况、生活情况,体谅其难处,同时抓住矛盾的特殊性,把握好政策界线,认真解释合情不合法、合理不合法的原因和依据,特别是把处理集体上访问题作为维护社会稳定的重点工作来抓。凡到检察机关上访的,都热情接待,在做好耐心疏导、稳定情绪的基础上,区别不同情况,予以妥善处理。属于检察机关管辖,积极受理,查明事实,依法办理;不属检察机关管辖,在力所能及的范围内尽可能地为群众解决,对有特殊困难的群众,尽量利用民政、民间力量予以适当救济,帮助解决具体困难,体现党的温暖和社会主义的优越性。对已妥善处理但仍提出过高不合理要求的,既要耐心疏导,做好释疑解惑工作,又要坚持原则,特别是对上访老户的问题,各地不能搞短期行为,乱开口子,一味迁就。要学会做群众工作,依靠社会群体力量,促使其息诉罢访。对那些经多方作思想工作仍然不听劝告,无理缠访,严重影响社会秩序的,也应按照新《信访条例》等法律法规,依法处理,以维护正常信访秩序。二是要不断创新法制宣传内容和形式,让广大人民群众进一步了解检察机关工作职能。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紧紧围绕服务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大局,以宣传检察机关反贪污贿赂、反渎职侵权、控告申诉、民事行政工作的职能、性质、作用以及案件管辖范围、立案标准、办案程序为重点,开展《检察服务进社区、下村屯》系列活动,通过开展送法下乡进企业,深入街道理、村屯印发宣传册、资料、制作宣传展板、挂图,到辖区繁华区域开展法制宣传,接受群众举报控告申诉和法律咨询,变群众上访为领导下访,向民众宣传法律法规,坚持把法 制宣传、法制教育工作贯穿于检察机关办案和处理信访工作的全过程,切实做到与群众面对面交谈、心与心交流,对法律知识贫乏的当事人,结合实例通俗讲法,深入浅出,对案子在情理、事理、法理上的冲突,通过用心、用情、用法接待,即使不能给老百姓一个满意,也要给老百姓一个明白。三是以解决问题和息诉罢访为目标,做好信访答复工作。基层是信访问题产生的源头,也是解决问题的基础,基层检察院干警要在思想上形成全院“一盘棋”的思想,树立正确的执法观念,不断增强责任意识,努力提高解决涉检信访问题的主观能动性和客观可能性,如果说控申部门承担起接访、解答、解决问题的责任,各部门负责人就是对具体承办人的工作督促和把关,对分流案件的及时查办、适时反馈给控申诉举报部门。控申部门要勇于正视执法办案和处理信访工作存在的问题,对信访案件的交办、督办案件及时跟踪和反馈,要求各职能部门对于举报中心、控申部门分流的线索,必须在两个月内查结并将查处情况回复反馈,重大案件不得超过三个月。对于重大案件,由专人进行交办、督办,确保案件依法处理。即使那些一时不能办结、得不到最终处理的案件,控申科保持跟踪掌握案件进展情况,通过适时答复,争得举报、控告人的理解和支持。

3、充分履行检察职能,努力从源头遏制信访案件产生。基层检察机关要正确认识法律监督与构建和谐社会的紧密联系,按照构建和谐社会的总体要求,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积极应对国际金融危机对我国社会稳定的不利影响,紧紧围绕“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的总要求,通过认真履行批捕、起诉职责,规范执法行为,做到严格把握事实、证据、程序关,准确适用法律,依法及时、准确、有力地打击各类刑事犯罪,切实促进执法公正,努力提高公众 安全感,有力地维护社会和谐、治安稳定,在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创造良好的社会治安环境工作中,发挥好检察机关主力军的作用。一是要加强检察队伍素质建设,不断提升检察执法水平。造就一支高素质的检察队伍,以适应随着形势的进一步发展,科学技术在检察工作的地位和作用越来越突出,检察机关要从整体上加强队伍力量的建设:通过严格把好进人关,确保思想素质好,业务能力强,特别是吸收具有财会、审计等专业知识的综合型人材充实到检察队伍中来,不断提升检察队伍整体素质,为充分开展检察各项业务工作打下坚实基础;加强干警政治理论及职业道德,职业纪律教育,不断提高自身的防腐拒变能力,加强法学理论、证据理论、侦查业务和经济、科技、财务会计知识等方面的学习,使检察干警依法办案,文明办案;只有这样,才能适应新形势下办案工作的需要。二是要依法履行对刑事案件的批准逮捕和提起公诉职责。对有组织犯罪,带有黑社会性质的团伙犯罪和流氓恶势力犯罪、杀人、抢劫、强奸等犯罪,重点打击盗窃、破坏工、农业生产资料、公民生活资料、国有企事业财产、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等严重影响农业、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秩序的犯罪分子作为打击的重中之重,坚决查处,毫不手软。三是要认真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司法政策,在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能中实行区别对待,注重宽与严的有机统一,对严重犯罪依法从严打击,对轻微犯罪依法从宽处理,对犯罪的实体处理和适用诉讼程序都要体现宽严相济的精神,有利于对犯罪分子悔过自新。对因人民内部矛盾引发的群体事件,涉嫌犯罪的,更要严格掌握刑事政策,区分罪与非罪界限,尽量缩小打击面,避免激化社会矛盾,增加社会治安稳定因素。四是要围绕实践“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的检察工作主题,全面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法律 监督职责:重点纠正有案不立,有罪不究,以罚代刑、刑讯逼供、非法取证、有罪判无罪、重罪轻判、轻罪重判等问题和民事、行政审判和纠正诉讼活动监督工作中,对于判决确有错误的民事行政案件,正确把握抗诉条件,依法提起抗诉,努力提高成案率,对正确的判决、裁定耐心做好服判息诉工作,既努力纠正裁判不公的案件,维护司法公正,又着力做好裁判公正案件的服判息诉工作,努力维护司法权威。

5.驾校学员投诉受理制度 篇五

一、学员投诉内容

学员认为学校、教练员及其他工作人员侵害其合法权益时可以进行投诉。具体内容包括:

1、学校未按教学大纲规定的内容和时间培训的。

2、学校在填写培训记录时弄虚作假的士。

3、学校乱收费的。

4、学校没有履行对学员承诺的。

5、教练员索要钱物或参加宴请的。

6、教练员讽刺、挖苦、侮辱打骂学员的。

7、教练员无故停止学员训练的。

8、要求学员履行非法定义务的。

二、学员投诉方式

在学员报名处、教室和训练场地设立学员投诉箱和公示投诉电话。

三、投诉管理

1、学校安排专人负责每日开启投诉信箱,发现投诉及时处理。

2、接到投诉后,由校长阅示后,填写学员投诉表,组成调查小组进行调查。

3、调查时形成书面材料,包括证人证言,被投诉人的情况说明及调查报告。

4、调查结束后将处理意见填写在学员投诉表上,报送校长批准。

四、投诉处理

1、学员投诉内容属实,按下列原则处理。

(1)没有达到规定学时的要对学员补训。

(2)讽刺挖苦,侮辱打骂学员的由责任人当面向学员赔礼道歉,并按学校其他规定处理责任人。

(3)收取钱物或参加宴请的,按学校规定对责任人处以3倍罚款,并将收取的钱物或学员宴请支付的费用,如数退还学员。

(4)学校乱收费的由学校及时退还学员。

(5)没有履行对学员承诺的兑现承诺。

(6)其他问题,由校长根据学校有关规定提出处理意见。

2、对投诉的责任人除按上述原则处理外,还按学校其他规定处理。

五、处理时限

接到学员投诉后,在三日内处理完毕,需要延长的一般不超过7日,要超过7日的由校长批准。

六、学员投诉处理的后续工作。

1、学校将学员投诉处理结果及时反馈给学员。

2、处理结果备案保存。

6.群众意见受理制度 篇六

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印发《关于受理人事争议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的通知 2005年4月11日沪高法民一[2005]6号公布

上海市第一、第二中级人民法院立案庭、民事审判第一、第二庭,各区、县人民法院立案庭、民事审判第一、第三庭:

为规范人事争议案件的受理,我院立案庭、民事审判第一庭在积极沟通的基础上,决定下发《关于受理人事争议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供各级法院参照执行。具体应用过程中有何意见和问题,请及时向我们反馈。

附:《关于受理人事争议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

二OO五年四月十一日

关于受理人事争议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

一、当事人对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的仲裁裁决不服,自收到仲裁裁决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且符合人民法院审理人事争议案件受理范围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但是争议发生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事业单位人事争议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实施日期之前六十日的,即2003年7月5日之前的,不属于人民法院的受理范围。如争议既有发生在2003年7月5日之前的,也有发生在2003年7月5日之后的,则发生在2003年7月5日之前的争议,人民法院不予处理。

二、当事人对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的仲裁决定、通知不服,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受理:

1、当事人对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以超过六十日期限为由不予受理的仲裁决定不服,且争议发生在2003年7月5日之后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经审理确已超过仲裁申请期限,又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正当理由的,判决对其诉讼请求不予支持;

7.“一窗式”受理服务窗口管理制度 篇七

一、按规定着装,佩戴工号牌,摆放标识牌,仪容整洁,举止文雅。

二、自觉遵守工作纪律,维护良好工作秩序,不迟到早退。

三、热情服务,办事态度好,学雷锋树新风。

四、按规定和流程受理办理业务事项,按时办结,不泄密。

五、爱护计算机及网络系统安全,爱护公共财物。

六、设立AB岗,A岗为综合服务窗口,当A岗因事不能到岗时,B岗人员自动顶岗,对AB岗工作人员进行考核打分。

8.群众意见受理制度 篇八

一、为方便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以下简称申请人)到河北省廊涿高速公路管理处提出行政许可申请,提高受理、办理、送达效率,确定河北省廊涿高速公路管理处行政许可大厅为统一受理行政许可申请、统一送达行政许可决定的机构,对行政许可的全过程进行跟踪。

行政许可大厅应当将所实施行政许可的事项、依据、条件、数量、程序、期限以及申请人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的目录和申请书格式文本在办公场所进行公示。

二、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从事特定活动,需要取得高速公路行政许可的,应当依法提出申请,并如实提交有关申请材料和反映真实情况,并对其申请材料实质内容的真实性负责。申请人可以通过信函、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方式提出行政许可申请。

申请人可以委托代理人提出行政许可申请。

三、申请行政许可事项需要采用格式文本的,行政许可大厅应当向申请人免费提供格式文本,并一次性告知申请人有关填写事项。

四、行政许可大厅对申请人提出的行政许可申请,根据下列情况分别作出处理:

(一)申请事项依法不需要取得行政许可的,或申请事项依法不属于河北省廊涿高速公路管理处职权范围的,应即时作出不予受理的决定。告知申请人不受理的理由,或者告知申请人应当向有关行政机关申请,并向申请人出具《行政许可不予受理决定书》,申请人在送达回证上签收。

(二)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当场或自接收申请材料之日起5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并出具《行政许可申请材料补正告知书》,申请人在送达回证上签收。

(三)申请事项属于河北省廊涿高速公路管理处行政许可职权范围,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或者申请人按照要求提交了全部补正申请材料的,应当予以受理,并出具《行政许可申请受理通知书》,申请人在送达回证上签收。

五、行政许可大厅受理申请人提出的行政许可申请后,应当在3 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毕申请材料登记、进行形式审查。

六、行政许可大厅进行形式审查后,对符合受理条件的,颁发受理通知书。能当场许可的,当场许可,颁发许可证件。路政大队对许可申请进行现场勘验,提出现场勘验报告。

七、如发现行政许可事项直接关系他人重大利益的,应当告知该利害关系人。申请人、利害关系人有权进行陈述、申辩。行政许可大厅应当听取申请人、利害关系人的意见。

八、审查许可事项涉及技术问题,有关技术问题需征求专家意见的,召开专家论证会,提出技术审查意见。

九、处路政科对申请事项提出审核意见后,报处领导审批。

十、处领导对申请事项提出决定意见,对不予许可的,行政许可大厅颁发《不予行政许可决定书》,告知理由,退回资料;准予许可的,签定相关协议,行政许可大厅颁发《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许可或不予许可的结果,要在办公场所进行公示,有条件的在网站公开,便于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查阅和监督。

十一、路政大队对被许可人从事许可事项的活动进行现场监督检查,并予以记录。

十三、除可以当日作出行政许可决定的外,行政许可大厅应当自受理行政许可申请之日起20日(特殊情况领导批准延长10日)内作出行政许可决定,并出具《行政许可决定送达回证》,申请人签收。但是,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十四、处政工科、路政总队负责对统一受理行政许可申请和统一送达行政许可决定的工作实行监督检查。

9.入党群众意见、入党群众座谈会 篇九

解,我们最大的特点就是生活在一个缺乏确定性的社会中,我们以前可能受到教育

或者蒙蔽,可以对一些问题持有偏见或不置可否,但是随着我们的成长、更多地接

触社会、更多地参与社会,我们遇到很多需要理解并给出判断的现象。我们正在根

据自己的良心、理性以及风向,逐渐明确自己的位置,给出自己的判断。我们是在校研究生,在现实社会中其实常常是非常无力的,但是我们没有草率地屈从于各种

压力,未来社会的可能性就部分地寄存于我们的可塑性中。

在资源与土木工程学院党支部发展新一批党员之际,特向党组织推荐李德旭同学加

入党组织。李德旭,男,测绘082班班长,党校结业,且无任何不良的信仰或加入

不良的社团。在思想方面,该同学自大一以来,积极地向党组织靠拢,关心国家时

政和政策变化,多次上交入党申请书强烈表达入党的愿望。此后多次就自己的经历

和社会的变化向党组织上交思想汇报并和向相关老师汇报自己的思想情况及积极参

加社会活动。在学习方面,李德旭同学勤奋刻苦,综合素质测评班级排名靠前,一

次性提前通过国家计算机二级考试,大一时积极参加在院组织的辩论赛等一系列活

动。李德旭同学身为班长尽职尽责,表现优异,其本人也因突出表现评为“校优秀学

生干部”、“军训先进个人”等荣誉称号。他生活朴素,衣着得体,真诚对待每个同学,群众基础良好。当然,他也有自己的不足之处,那就是有时稍欠稳重,这也是他不

断要求自己改正,相信李德旭同学能扬长避短,争取自己有更大的进步。在党组织

即将发展新的成员之际,特向党组织推荐李德旭同学,希望党组织考验并接纳他。

关于推荐***同学为中共预备党员的党外群众意见

会议时间:

会议地点:参加人员:冯高科、刘书中、胡柯、李虎、江柳缺席人员:无

主持人:冯高科

记录人:冯高科

会议主题:调查孟丽同学入党的党外群众意见会议内容:

一、与会同学发表意见

***:

***:

在学院党支部发展新一批党员之际,特向党组织推荐孟丽同学加入党组织。孟丽,在思想方面,积极地向党组织靠拢,关心国家时政和政策变化,多次上交入党申请

书强烈表达入党的愿望。此后多次就自己的经历和社会的变化向党组织上交思想汇

报并和向相关老师汇报自己的思想情况及积极参加社会活动。

在学习方面,孟丽同学学习勤奋刻苦,成绩十分优秀,工作认真负责,综合素质测评班

级排名靠前。且在生活中能够主动帮助周围的同学,起到了党员的模范带头作用。

但是由于把课余时间过多的用到了学习、实验上,少有体育活动和锻炼,在这里希望梦里同学能够加强身体素质锻炼,孟丽同学生活朴素,衣着得体,真诚对待每个同学,群众基础良好。当然,他也有自己的不足之处,那就是有时过于腼腆,这也是他不断要求自己改正,相信孟丽同学能扬长避短,争取自己有更大的进步。在党组织即将发展新的成员之际,特向党组织推荐李德旭同学,希望党组织考验并接纳他。

在实际生活当中,该同学认真学习专业知识,懂得努力提高个人素质,学习成绩优秀,特别是积极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并能切实运用在实际生活当中去;在思想上,该同学拥护党,能时时刻刻为别人着想,经常利用课余时间向党员们虚心求教.因此,***同学已经从能力上,也从思想上成熟,已经具备成为一名合格党员的标准。***同学已向党组织递交了一份入党申请书,望党组织严格考察该同学。

该生***立场坚定,拥护中国***的领导,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积极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注重提高***理论素质和水平。思想品德良好,具有较高的道德修养境界。

该生的个性内敛,做事沉稳;该生能针对事物重点,作深入的剖析。经过与他的一番交谈之后,可以发现,他在对事情的看法上,具备较强独立思考能力。另外,该生具有较强的分析与解决问题的能力。

经过硕士阶段的训练,该生已经具备扎实的专业基础,业务熟练。目前已经出色的完成了硕士课题任务。具备一定的临床和科研工作能力,能够针对现象分析事物的内在本质,有严密的逻辑推理能力,工作出色,组织能力强,能够解决科研工作中一般的常见问题。

该生对新事物具有很强的敏感性,具有良好的探索精神。反应快,个性坚韧,作风朴实。热爱××科专业,对科研工作有浓厚的兴趣。

该同学有较强的进取心,有强烈的进一步深造和提高的要求。本人认为该生具有继续培养的前途,建议贵单位给予考核和选择培养的机会。

二、主持人总结

特此推荐该同学成为预备党员!

该同学认真学习本专业知识,努力提升个人素养,对医学知识怀着浓厚的兴趣,坚持不懈努力提高知识水准,经常利用课余时间向专业教师虚心求教,勤学苦练。

该同学积极参加协会组织的各项活动,表现突出。我勤奋谦和、任劳任怨,服从上级,善于团结伙伴,组织能力较强。在学校文体活动等方面均做出较大的贡献。曾获“*****”称号。

10.稽查案件受理制度 篇十

一、实行首问负责制。稽查股工作人员对于群众投诉或举报药品、医疗器械方面的问题,都要热情接待,坚持首问负责,不得相互推诿扯皮。

二、接待人员应在投诉举报登记表上详细记录投诉举报人提供的被投诉举报单位(人)、地址、相关的违法线索或违法事实等信息。署名投诉举报的,应详细记录投诉举报人的联系电话及单位、地址,以便查处终结后,向投诉举报人反馈信息。

三、凡已经登记的投诉举报,接待人员应于当天向药品稽查股负责人报告,由股长落实案件的初查人员,拟定调查方案。案情重大或涉案金额较高的案件,稽查股长应及时向分管局长汇报。

四、投诉举报信一般由稽查股长拆阅,并交由负责内勤的同志进行登记。

五、对于不属于稽查大队职责范围内的投诉、举报、咨询,仍要热情接待,详细记录,耐心说明不属于本部门受理的原因或理由,并移交相关科室处理,严禁态度生硬。

六、上级交办案件,原则上应由稽查科负责人受理案件材料,并亲自组织调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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