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2024-11-20

市人民法院工作报告(精选7篇)

1.市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篇一

提供一篇工作报告范文,作为参考!

各位委员:

现在,我就市政协七届二次会议以来的法院工作情况以及2005年工作意见向大会报告,请予协商。

2004年主要工作情况

2004年,我院在市委的正确领导下,在市人大和上级人民法院的监督指导下,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中心任务,围绕“公正与效率”的工作主题,充分发挥人民法院的职能作用,全面落实司法为民的要求,做到“执法抓队伍、办案抓纪律、裁判抓公正”,使各项工作都有了新的进展,为优化我市法制环境做出了新贡献。全年共审理办理各类案件1583件,审结执结1475件,未结108件,结案率达93%%,解决涉案标的额达到11021万元。

一、工作取得的主要成绩

(一)、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切实做好各项审判工作。

1、“大立案”工作全面开展并取得了新起色。如由立案庭的程序法官对法院受理的各类案件审判程序进行全方位的监督;避免实体审判法官接触案件当事人,由不进行案件实体裁判的程序法官接待案件当事人和律师;充分地利用大立案繁简分流和集中进行庭前准备的功能,开展统一审查立案送达、庭前调解、由立案庭对案件的整个运作过程进行审限监督跟踪管理;实行“四排定”,既按顺序排定审判员、书记员、法庭、开庭时间,并在电子显示进行公告;对案件进行快速裁决等等。全年快速裁决案件62件,已占全院民事案件的10 %,逐步体现出了大立案缩短诉讼周期,降低诉讼成本,方便群众诉讼、有效抵御执法“病毒”等优势作用,引起了上级法院的关注。中院立案庭和全州十二个县市法院的有关领导还在我院举行了“红河州法院立案工作观摩现场会”。

2、严厉打击刑事犯罪。今年共审理各类刑事案件250件467人,已结案件247件462人,未结3件5人。结案率达99 %,与去年同期相比,上升0.8%。

在刑事审判中坚持依照从重从快的原则,依法严厉惩处了一批犯罪分子,特别是公开审理了一批群众反响强烈、社会影响面大的恶性案件。对415名被告人处以刑罚,其中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 24 人,有力地震慑了犯罪分子。审结“两抢一盗”案件99件,判处此类案犯201人。根据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需要以及打击高科技犯罪的紧迫性,判处贪污挪用公款的王文、任爱华等案犯、判处红河州首例窥探密码伪造储蓄卡盗窃存款案以及石勇金融凭证诈骗案。同时,本着“从快”的原则,不断加大简易程序适用率。在221件公诉案件中,适用简易程序审理了76件,适用率达到34%。另外,针对自诉案件取证困难、矛盾易激化的特点,对自诉案件开展了调解工作,自诉案件(收27,结25件)调解2件,调解率达到了8%以上。全年依法对40名未成年人从轻、减轻判处刑罚(其中含在校生一名)。根据“打防结合、预防为主”的方针,加大以案释法力度,以公开开庭、召开宣判大会等形式,延伸审判效果,开展法制教育。

3、依法调节民商事关系。今年共审理民商事案件921件,诉讼标的额4673万元。已审结民商事案件880件,结案率达96 %。未结41件。今年民事审判主要有五方面特点:一是效率意识明显增强。民商事审判简易程序适用(581件),适用率达到95%。二是调解力度进一步加大。以维护稳定为原则抓好案件调解,判决处理595件,调解处理166件,民事案件调解率占判决率27%。如小龙潭地区的相邻权纠纷案件,由于地理特点已产生恶性事件萌芽,我院受理后,做了大量工作,在开庭前,办案法官干警上门做工作,最终使多起案件顺利以调解方式结案。三是服务意识明显增强。如及时审理涉及国企改制相关案件,展开对非公经济的考察调研,审理了我市首例商品房缩水案件等。四是司法救济成效明显。共为经济困难的当事人办理诉讼费缓、减、免案件金额41件,金额达到20万余元,实现了“让有理没钱的人也能打得起官司”的承诺。

4、不断加大执行力度。共办理执行案件390件,执结327件,未结63件,执结率达84 %。我院在执行工作中积极主动争取市委、市人大和市政府的支持,适时地开展执行工作统一行动,全面实行规范化执行,使执行权在阳光下运行,并用足用好强制措施和法律赋予的其他手段,讲求执行艺术,对裁决权与执行权分离使用等。开展“执行会战”活动,集中力量突击执行。执行标的额达到 6140万元。较好地维护了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执行工作正逐步走向良性循环的发展轨道。今年10月,市人大专门到法院检查执行工作后,对我们的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

5、积极开展行政案件审判。新收行政案件22件,与去年同期相比,上升29%;已审结21件,未结1 件,结案率达 95%。与去年同期相比,上升24%。在行政审判工作中,针对行政机关在《行政许可法》颁布前的行政行为存在问题较多的情况,严格依法办案,坚持做到程序合法、实体公正。如判决被告市交通撤销其行政行为、判决市城建局重新做出具体行政行为以及判决维持公安机关的决定等等,既保障了行政行为相对人的合法权益,也维护了行政机关依法行政的正常秩序。

6、继续加大审判监督力度。设立“案件质量评查领导小组”作为案件质量检验部门,并设办公室在审判监督庭,管住案件“出口”质量,对案件审理进行事前、事中、事后全方位严密监督。运用“细阅卷、严把关、快督促、快反馈”的原则,坚持对改判和发回重审案件进行评析,发挥了人民法院的内部监督机制作用。今年共评查案卷405件,查找各方面问题 项,并及时责成主办庭进行了处理。全年审理再审案5件,审结5件。结案率达 100%。

7、全年共办理司法鉴定132件,办结132件。办结率达100%。与去年同期相比,收案率、办结率都上升10%。

8、办公、计划装备、法警、纪检监察、政工人事等司法政务后勤服务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成绩。院领导把还归前两年我院基本建设欠款问题提上议事日程并经常商议。四处奔走,多次向省、州、市各级领导和有关部门积极反映实际困难,并竭力恳请各方给予支持、援助,对解决欠款问题作了极大地努力。2003年特别是2004年来加大归还欠款力度,共归还欠款80万元。同时又增添了20多台电脑等现代办公设备。法官干警期盼的“法苑小区”住房也动工破土。

二、工作中的主要做法

(一)、以实施“云岭先锋”工程为契机,努力建立公正司法保障机制

今年里,在总结过去队伍建设和审判管理成功经验的基础上,制定实施了规范化管理考核制度,使全院从立案、审理到申诉、执行,从行政管理到思想政治工作,从每个部门到每个岗位都有目标任务和制度约束,从而将法院的全部工作纳入了系统化、科学化、规范化的管理轨道。

1、以实施“云岭先锋”工程为契机狠抓队伍建设。认真完成“云岭先锋”工程试点任务。在市委的关心和爱护下,我院被定为开远市实施“云岭先锋”工程试点单位之一。并在此项工程中担负着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努力把我院建成学习型、创新型、务实型、服务型、效率型、廉洁型“六型机关”的光荣而艰巨任务。我院及时召开党组会进行了专项研究部署,成立了实施“云岭先锋”工程工作领导小组,由一把手挂帅,切实加强了对此项工作的领导。制订出实施方案,明确开展此项工作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目标要求、工作任务。做出了工作步骤安排和定出具体措施。结合审判工作实际,确定在立案庭、民一庭、民二庭、执行局、办公室的九个岗位上设立“党员先锋岗”。以此保证让我们党立党为公、立党为民的宗旨在司法审判过程中得以实现。使司法为民在我院成为一项有鲜活政治生命的实业,而不成为空洞苍白的口号。

2、抓教育、查问题、搞整改、强素质、树正气。认真树立三个信念:我是党员,向我看齐;热情服务,司法文明,提倡高尚的司法礼仪,更快更好优质高效完成审判工作任务。结合开展“创建学习型党组织”和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活动,不断增强拒腐防变和抵御风险能力,始终做到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始终保持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院党总支被评为市直机关工委的先进党组织。主要做法是:

抓好学习,筑牢根基。进一步完善了理论学习和业务学习制度,定期下发学习提纲,明确学习重点。掀起学习贯彻“两个条例”和宪法修正案的高潮。法官干警们写下了学习心得346 篇。

狠抓教育,增强干警廉政服务意识。号召法官干警以全国法官十杰为榜样,增强服务意识,切实做到“情系于民、权用于民、利谋于民”。

查摆问题搞好整改。认真组织开展了文明创建等一系列活动并狠抓落实,全院干警全部进行了问题查摆,并结合问题制定了整改措施。

严格了执行。全体法官干警都签订了廉政建设责任书,增强了压力感和紧迫感。一年来对1人进行了诫勉谈话,对1人给予了通报批评并责令其做出深刻检查。

队伍管理整体水平的不断提高,培养了干警良好的司法品质和现代司法理念,队伍整体素质明显提高。涌现出了一大批爱岗敬业,廉洁奉公的先进集体和先进干警。据不完全统计,今年班子成员和全院干警累计拒礼拒贿拒请达到 余次,金额 万余元。州、市各级领导和有关部门对我院取得的成绩给予了高度评价,社会各界群众也给予了充分的肯定。如我院指导人民调解的工作成绩显著,被授予红河州“人民调解工作先进集体”的称号,院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受到了市委检查组的好评,立案庭还被市妇联授予“三八红旗集体”称号。

(二)、立党为公溶于执法,司法为民落到实处。法院工作与老百姓的利益息息相关,执法为民在法院显得尤其重要。我院强化法官干警司法为民、司法便民、司法亲民的意识。力求通过全部司法活动,有效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和各项合法权益,有力维护社会秩序和经济秩序。通过全部审判活动,充分体现权为民所用,利为民所谋,情为民所系。将“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本质特征:即立党为公、执政为民贯彻于法院的工作实际,使公正文明司法之风展现在立案、审判、执行等各个环节。如年初依法为民工讨工钱,捐物捐款送往贫困户家中。

(三)、努力创建服务型法院。创建服务型法院是人民法院根本性质的要求。多次学习、动员 法官干警正确认识法院的服务功能与中立裁判原则二者的协调统一关系。积极开展了“为民、便民、利民”的活动,大大节省当事人的诉讼成本。如确立“首问责任制”。在审判中将过去的“职权主义”改变为现代的“当事人主义”。尊重案件当事人的权利和真实意思表示,高度重视诉讼调解工作,坚持多调解少判决,减少和降低民事纠纷的对抗性。

积极开展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多次开展或与市司法局联合开展法制宣教活动。选派专人负责到各村基层调解委员会指导和帮助做好人民调解工作;与市妇联、市检察院联合组团到监所对服刑犯人开展法律咨询解答等帮教活动,全年对我院判处的罪犯进行信件回访50余封。各业务庭审判人员在院领导的带领下,到重点企业送法上门,提供法律帮助,征集企业对法院的意见和建议。结合行政审判新特点到部分行政机关走访,分析发案原因和应注意的问题,以促进依法行政。法官摒弃就案办案的思想,力求在办案中发现、研究新问题。对于当事人或其他相关部门因为法制观念较弱、制度不严等原因导致利益被侵害的,我院当即发出司法建议,帮助其改进工作、防范风险。担任法制副校长的法官干警针对未成年人犯罪数量上升的现状,多次到学校为师生们上法制教育课,受教育人数达到2500余人,受到广大师生的热烈欢迎。

努力做好涉法上访工作,严格落实信访责任制,使我院信访工作取得较好成绩。为更好地做好群众接待工作,设置信访接待专用场所,并安排资深老法官专门负责处理群众来信和接待来访,对信访中提出的问题给予及时答复,杜绝态度生硬、作风粗暴、推诿扯皮、久拖不办等现象发生,解决了一大批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使来访群众有问而来,满意而归。

(四)、积极创建学习型法院。我院将加强学习作为提高队伍素质的制动点,以保证队伍素质始终能适应形势的需要。要求领导班子和中层干部在学习中做到率先垂范,带头学习,带头总结,谋求新思路,闯出新做法,最终在全院形成“工作学习化、学习工作化”的风气,为建设学习型社会做出表率。以提高学习力为基础,增强广大法官干警终身学习的自学性;以提高服务力为根本,进一步增强法官干警司法为民的宗旨意识;以提高审判力为中心,进一步增强法官干警能力本位的意识;以提高创新力为目标,进一步增强法官干警的创新意识。法官干警的学习力得到了明显提高,创新力受到了极大的激发,司法为民的意识进一步强化,法院的社会公信力进一步提升。实践证明:建设学习型法院是支撑基层人法院建设的坚实栋梁。

如26名法官参加由州中院主办、滇南律师所协办的法律专题讲座,聆听了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刑诉法教研室主任、博士生导师陈卫东教授,黎建飞副教授讲授刑诉法程序与证据、劳动争议与仲裁有关法学内容。

针对案件数量逐年大幅度上升、法院案多人少的实际,以“人才+管理”的现代理念去积极应对。注重更新司法理念,改革审判方式,坚持走提高法官素质的是现代化法院发展的必由之路。如积极选派法院的优秀审判干部到农村基层挂职锻炼,选送优秀法官到州中院跟班学习。

(五)、注重培育先进的法院文化。先进法院文化是一面旗帜,是凝聚法官干警力量的有效粘和剂,能够产生强大的凝聚力和创造力,它对法院干警的思想、道德修养具有潜移默化的教育作用。院领导结合本院工作实际,牢牢抓住公正司法、文明司法两个重点,积极培育先进法院文化。如在精神文明单位创建过程中,我院以学做广播体操、练太极拳、学习推广普通话和举行的“春节联欢会”、“党旗红,先锋颂”七一联欢晚会等形式,在我院发扬党的先锋队精神,倡导法院先进文化。使我院的精神文明建设提升到一个新水平,呈现出了文化兴院天地宽的景象。充分利用工余文化娱乐活动来教育、关心、爱护法官干警,竭力引导好法官干警的文化生活,激发了法官干警为审判事业、为实现公开、公正的司法目标积极拼搏的强烈愿望,努力把全体法官干警培育成为一个具有强烈职业自豪感和荣誉感、政治可靠、纪律严明、执法公正、群众拥戴、才智超人的特殊社会群体。

(六)、强化反腐败斗争紧要性,营建廉洁型国家审判机关。紧紧围绕法官干警反腐败素质的提高,抓住新时期人民法院工作的特点及与群众密切相关的事情,抓住带有倾向性的问题,除对易发生违法违纪的部门和环节,对重点人员和重点岗位进行教育和管理外,还根据反对腐败,人人有责的现时状态,制定措施,挤出时间,经常性地展开教育活动。如组织全体法官干警每周观看《县委书记杜保乾的贪之路》等大要案的警示教育录像片,使法官干警能够警钟常鸣,不断增强广大干警廉洁反腐的思想意识。并结合观看警示教育纪实录像片写出了切身感受到的心得或体会,纷纷表示要树立“反腐斗争局外无人,廉洁勤政重在自身”的观念,切实有效防范违法违纪问题的发生,努力把开远市人民法院建设成为人民群众放心、满意、信任、崇敬的廉洁型国家审判机关。

开展了“转变作风年,狠抓落实年,加快发展年”主题活动,以进一步加强我院机关作风建设,树立新时期人民法院的良好形象。如积极执行红河州中级人民法院发出的“禁酒令”,将“禁酒令”印制成卡片,及时发放。做到法官、干警人手一卡,随身携带,便于全体干警能认真遵照执行。

(七)、切实提高审判业务技能

如积极开展业务技能竞赛,还邀请州中院、市人大、市政协、市总工会和市司法局的有关领导和业界专家做竞赛活动评委,对参赛案件逐件逐项做出严格点评,对全院法官干警的审判、执行、记录等业务技能进行检验。针对书记员在大立案工作格局下书记员集中管理的现状,同时注意到书记员素质对案件质量的作用和影响,强化书记员业务培训。以提高书记员整体素质,优化法庭记录,保障各类案件质量。通过培训,加强了书记员的责任心,提高了书记员的综合素质和办事能力。努力提高法律文书质量。切实针对某些裁判文书上出现的语言用字、标点符号、版面设计、用印等方面的问题开展了规范法律文书写作、评选优秀法律文书的一系列活动。

二、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资金严重紧缺未能缓解,“负债累累”包袱依然沉重。

(二)审判任务与警力、资金失去比例。

(三)执行工作严峻形势未能彻底缓解。

(四)重实体轻程序现象在少数案件审理过程中仍然存在。同比上诉案件略有上升。

(五)个别干警的言行离党和人民的要求仍然有一定差距。

(六)法官干警的调研能力等整体审判理论素养有待进一步提高。

2005年工作打算

2005年我院工作的指导思想是:在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领导下,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按照全国政法工作会议提出的增强五个方面的执法司法能力的要求,以“公正与效率”为主题,以司法为民为基点,以司法体制改革为动力,以人民法院基层建设为基础,以建设高素质法官队伍为保证,做好四个坚持,即坚持依靠党对法院工作的领导,坚持加强人民法院基层建设,坚持注重提高法官队伍的整体素质,坚持不断推进司法体制改革。增强六种能力,即增强惩罚刑事犯罪,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的能力,增强依法调节经济关系,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健康发展的能力,增强依法处理矛盾纠纷,保障社会和谐的能力,增强支持和促进依法行政,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的能力,增强在司法领域保障人权,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的能力,增强正确适用法律、公正高效司法,保障在全社会实现公平和正义的能力。

在新的一年中,我院要通过增强司法能力、提高司法水平,使体现人民意志的法律得到一体遵从和公正高效的适用,及时处理人民群众通过诉讼途径表达的利益诉求,依法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坚决制裁各种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使一切有利于社会进步的创造愿望得到尊重、创造活动得到支持、创造才能得到发挥、创造成果得到保护。坚决依法惩罚犯罪,依法妥善处理和化解各种社会矛盾,保证整个社会的协调与和谐,为依法执政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要继续营造浓厚的学习风气,树立学习则强、学习则胜的理念。引导全院法官全面深入地开展应用法学的研究,做到学用结合、学以致用。要以蒋庆、宋鱼水同志那样淡泊名利、不慕浮华、执法如山、无私奉献的模范法官形象影响群众、感召群众,要让蒋庆同志“钱不可贪、文不可抄、官不可讨、天不可欺”的人生格言和宋鱼水同志“辩法析理、胜败皆服”的工作追求,作我院全体法官干警的座右铭和参照系。以努力做好以下各项工作:

一、全面推进审判和各项工作,努力为党和国家大局服务

继续坚持“严打”方针,积极配合公安、检察、司法等部门,开展专项打击行动,重点打击危害社会治安的严重刑事犯罪分子和贪污、贿赂、挪用公款等腐败分子。在审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中要继续贯彻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并定期考察缓刑犯,定时回访少年犯;民商事审判要继续服务于国企改革,妥善解决劳资、房屋、伤害赔偿、土地承包等纠纷,促进社会经济的发展与繁荣;认真处理好婚姻家庭纠纷,依法保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加大行政审判宣传力度;切实做好审判监督工作;在执行工作中积极探索解决“执行难”问题的新方法,不断加大加快执行力度和速度,让打赢官司的当事人能及时实现权利。切实做好立案工作和申诉、信访接待工作;继续依照司法救助有关规定,切实保证困难群众打得起官司。在审判工作上实现法官职能化、诉讼程序化、审判公开化、执行高效化。我们要强化审判质量意识,从抓思想认识入手,明确审判质量是审判工作的生命,牢固树立实体和程序并重的观念。

二、强化班子建设与队伍建设,树立人民法院良好形象

加强民主集中制建设和院领导班子建设,努力将我院建成学习型法院,建立院党组中心学习组制度,抓好政治学习和法官干警职业道德教育,切实解决好“为谁掌权、为谁执法、为谁服务”的根本问题,继续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确保法官队伍纯洁性。

确立“软件”第一的观念。“软件”是人的工作,是基础,是保证。要采取教育、培训、锻炼多种办法提高人的素质,通过学习、创新提高管理水平。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的思想,重点搞好领导班子的建设,重点锻炼培养好一支有力的中层干部队伍,从而全面提升院领导和庭室领导的凝聚力、决策力和战斗力。

完善审判岗位目标责任制,营造公正高效执法氛围,培养法官忠于法律和事实、严肃执法、秉公办案的职业道德观念和遵章守纪、勤奋敬业、淡泊名利、甘于奉献的职业情操,全面提高司法能力。

继续落实司法为民措施。把贯彻 实施“司法为民”的要求,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落实在“云岭先锋”工程的具体措施里。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法官干警职业道德教育,不断筑造法官与律师的隔离带,杜绝法官与律师的非正常交往。规范院风院纪,在制度落实中将明查和暗访相结合,排查和抽查相结合,树立法院和法官的良好形象。

以坚持党员先进性教育为契机,抓好队伍建设,认真开展好活动,学习先进典型,弘扬司法正气。按照法官职业化要求,规范队伍的组织管理,合理界定每一类人员职责,最终实现其职责与权利的统一;规范队伍的教育管理,一手抓思想政治教育,一手抓业务知识教育,继续鼓励干警参加学历教育。

三、深化法院内部改革,确保审判公正与效率

强化“大立案”的案件流程管理机制,坚持实行繁简分流、远程立案、快速调解、快速裁判、排期开庭;使审判、执行流程管理环环相扣,全程监控,定期通报;特别要充分认识解决积压案件问题的紧迫性和严重性,规范执行体制,加大执行力度,积极探索执行工作的新方法。不断完善人民陪审员制度。抓改革求实效,注重改革的合法性和改革视角的全面性。

四、积极参与我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

结合人民法院审判以及各项工作切实搞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加强对人民调解工作的指导,把人民调解和诉讼调解紧密结合起来。并以案释法,搞好传、帮、带,提高人民调解员对各种民事纠纷的调处水平,促进调解队伍整体素质的提高。选派德才兼备、富有调解经验的法官,对人民调解员进行规范化的培训、指导。认真履行所担任各校法制副校长职责,充分运用各种新闻媒介延伸审判效果,拓宽法制宣教平台。加强“帮教”工作,做好协调疏导,全力遏制涉法上访势头,努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2005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届会议精神的重要一年,我院全体干警要继续在市委的正确领导下,在市人大和上级人民法院的监督指导下,紧紧抓住机遇,通过公正、高效、文明的司法活动,保护人民、打击犯罪、制裁违法、化解矛盾,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为我市全面快速建成小康社会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2003年工作回顾

一年来,我院在市委的领导下,在市人大的法律监督和市政协的民主监督下,在州中级人民法院的指导及各有关单位的协助下,认真围绕“公正与效率”工作主题,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开展了“回顾过去,展望未来”教育活动和司法大检查,切实加强司法领域人权保障,全面落实司法为民的工作要求,为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发展,保护公民权利做出了不懈地努力。

一、紧紧围绕公正与效率工作主题,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

一年来,共受理各类案件1792件;已审结1694件,结案率达95%;未结案件98件,与上年的同期166件相比,未结案率下降了41%。

(一)严惩刑事犯罪分子,不断巩固“严打”整治斗

争成果。共受理刑事案件247件393人,已审结245件391人,审结率达99%。与上年的265件相比,案件受理数下降8%。在判决发生效力的243件388人中,判处5-15年有期徒刑的73人,5年以下有期徒刑的214人,免予刑事处罚的13人,宣告无罪的5人,其中适用缓刑的83人,并处罚金的258人,为国家和集体挽回经济损失38.59万元。打击刑事犯罪活动中,我院一是继续坚持“严打”方针,除恶务尽,严惩杀人、抢劫等暴力犯罪;二是抓住社会反映强烈的问题,坚决打击侵犯财产类犯罪,审理此类案件127件221人;三是坚决维护社会稳定,认真审理危害公共安全秩序类、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类犯罪案件,并特别注重为受害人挽回经济损失;四是寓教于审,审教结合,坚持了青少年案件审理的特别程序,审理少年犯罪案26件49人,给服刑犯人回复帮教信21封;五是注意不断探索刑事审判方式改革的有效途径,充分运用包括财产刑在内的各种刑罚方式。六是配合州中级人民法院,在我市首次试行了以注射方式执行死刑的死刑执行文明化方式。

(二)强化民商事审判工作,依法保护公民、法人的合法权益。民商事案件的审判效果直接关系社会稳定和人民群众的安居乐业。为保证市委、市政府各项中心工作任务的完成,我院全面加强民事审判工作,在审理涉及国企改制、房屋拆迁、土地承包、婚姻家庭、损害赔偿、赡养、抚养等案件中,依法加强协调和加大审判力度,共受理民商事案件896件,审结872件,结案率达97%。诉讼标的金额达2284万元。受理督促程序案件86件,所申请支付标的金额共为970万余元,已办理完毕86件,结案率达100%。在审判中,认真贯彻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为经济发展提供司法保障和法律服务的意见》的精神,重点抓了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加强了对国企改制中兼并、承包、破产等案件的审理,依法明晰企业产权关系,注意保护投资人的合法权益。

二是及时审理借贷、购销、加工承揽、租赁、金融纠纷案件,注重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的合法权益,规范交易行为,促进诚实信用和契约原则的建立,为防范和化解风险提供司法保障。

三是妥善处理涉农纠纷案件,依法调处农副产品、农业资料购销以及农业生产中的经济纠纷,促进农村经济发展。

四是提出《关于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依法促进和保障我市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的贯彻意见》,依法及时审理涉及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纠纷案件,保障我市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

五是依法审理婚姻家庭等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纠纷案件。在审判中,认真贯彻执行修订后的婚姻法及有关司法解释,依法妥善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案件,保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维护家庭和睦和社会安定,共审理婚姻家庭类纠纷案342件。依法维护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在短时间内审理劳动争议案14件。积极关注土地承包经营权纠纷问题,共依法受理土地承包类案件19件,此类案件涉及的法律关系复杂,涉及村民农户较多,存在着村民自治原则与土地行政法规的协调统一关系等问题;在村民自然人身份变更、妇女改嫁、户口变更等土地承包经营权归属以及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确定等标准上,现有法律规定过于原则,增加了案件的审理难度,我院在审理中,坚持合法、公平原则,既依法维护土地承包经营权人的合法权益,又从稳定农业承包经营责任制的角度做出裁判,并在审理中就此类案件做出调研分析,提出建议向有关部门反映,得到了重视肯定。

六是坚持着重调解的原则,在办案中,注意做好调解工作,防止矛盾激化,使民事案件调解率达到28%,还注意加强与各单位人民调解委员会的联系和业务指导。

(三)重视行政审判工作,努力促进依法行政。全年审理行政诉讼案2件,其中违法经营盐业案1件;共审查非诉行政执行案15件;在行政审判中积极宣传支持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和注意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的原则,努力促进我市行政执法水平的提高。

(四)强化审判监督,坚持有错必纠。根据最高人民法院“重监督”的要求,认真开展审判监督工作,共受理申诉案件12件,已审结12件,结案率达100%。并严格对上诉被改判和被发回重审的案件逐件进行审查,找出原因,提出处理意见和预防方案,严把案件“出口关”。聘请了政协八名政治、文化素质较高的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担任陪审员,加强了对审判工作社会参与和社会监督。

(五)加强执行工作,维护法律尊严。为维护裁判的既判力,我院针对社会普遍关注的“执行难”问题,以规范执行管理,提高执行效率为目标,在推进执行工作的观念更新、体制创新、方式改革和执行队伍职业化建设等方面进行了有益的探索和尝试,积极构筑有效执行机制,强化监督管理措施,努力加大执行力度,妥善办理了一大批当事人反映强烈、涉及面广、社会影响大的执行案件。全年共受理执行案件500件;已执结431件,执结标的共计为1918.4万元,执结率达86%,同比上升了9%;未结案71件,与上年同期相比,未结案率下降44%。

上一年中,针对传统执行案件运行模式上权力过于集中,缺乏应有的监督和制约,容易导致执行权滥用的问题,我院开展了执行案件的立审分立、审执分离改革,实现了执行案件统一由立案庭审查立案,再移交执行局执行,加强和完善对执行工作的内外部监督制约机制,制定了《申请执行人告知书》、《关于执行权分离行使的若干规定》、《执行案件质量检查》等制度。

执行中充分运用法律赋于的各种执行手段,以查封、扣押、委托拍卖、分组执行与集中执行相结合,对符合发放债权凭证的及时予以发放等措施,多管齐下来解决“执行难”问题。通过采取限期执行、专项执行、集中执行等措施,增强执行工作公开性;通过对有执行条件的案件及时强制执行,对抗拒执行的债务人依法制裁,千方百计实现债权,维护裁判的法律权威;通过将案件执行进展情况和被执行财产处理情况告知执行人,增强执行工作的透明度,保障当事人的知情权;通过严格实施执行期限管理,明确执行责任,提高执行效率;通过严肃执行纪律,规范执行秩序,强化文明执行。在依法实施强制执行的同时,强调文明执行,把“人文关怀”的理念引入执行活动之中。

(六)实施大立案机制,推进法院内部改革。建立大立案机制,是实现社会公平与正义要求的具体司法改革步骤,是人民法院落实“公正与效率”世纪主题的有效措施。我院从上年底,已全面开展大立案工作,实行统一立案,对案件审判、执行实施全面流程跟踪管理,使案件审理周期缩短,提高司法效率。

一是在立案庭内设置立案审查、传递送达、排期开庭、信访接待等工作机构,实行四排定,即排定时间、排定开庭地点、排定审案法官、排定书记员,同时注意加强对当事人进行诉讼指导,增强服务功能。

二是在立案庭内设立了速调速裁机构,从立案开始即实行案件繁简分流,对案情简单、事实清楚、争议不大的民商事案件,在当事人自愿的基础上,实行及时调解,快速裁判,既简化审理程序,提高审判效率,降低诉讼成本,又迅速缓解当事人之间的紧张关系,实现了审判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通过建立大立案机制,合理配置司法资源,让审案法官从繁杂事务中解脱出来,专精审案,保证案件质量,促进审判效率和案件质量的提高;同时,从源头上解决自立自审自监等所可能产生的关系案人情案问题和办案超审限等问题。

二、认真开展思想教育,职业道德教育,加强法官队伍建设

(一)加强法官干警思想教育,进一步提高综合素质。全院法官干警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始终牢记“两个务必”。特别是自二季度以来,坚持全院法官干警周一学习制度,实现了政治学习制度化。通过一系列学习教育,使干警大局意识进一步增强,明确了审判工作与开远地区社会稳定、经济发展密切相关。法官干警的纪律作风明显转变,队伍凝聚力和战斗力进一步增强,在政治上有追求,精神上有动力,工作上有干劲,生活上有准则,言论上有分寸,职业道德和素质修养有了较大程度的提高,在办案中坚持“讲政治、讲正气”,清正廉洁,公正司法,努力维护好国家和人民的利益,维护好法官的尊严。

为加大法院队伍建设力度,我院党组以迅速提高法官干警的综合素质以及职业技能为目的,高度重视提高法官干警业务和文化等综合素质。应参加续职培训的24名法官全部参加了培训,并取得了审判成绩合格率99%、裁判文书合格率100%的优异成绩。有15人参加了法院系统的专项培训和综合素质考试。同时注重抓好对新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的学习理解,重点学习了《关于民事诉讼证据若干规定》、《关于审理与企业改制相关的民事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以及省高院法律文书制作规范样式等法律法规。妥善处理工学矛盾,鼓励法官干警提高学历层次,不断增强业务素质。目前全院具备大专以上学历法官干警已占总数的70%,其中具备本科学历法官干警占总数的52%,并含研究生学历法官2名。尚有8人在攻读本科学业。同时加强运用现代科技技能培训,增强审判工作科技含量,让法官干警用微机局域网处理工作事务、交流业务信息,用电脑多媒体技术展示诉讼证据、播放开庭公告等;微机庭审记录率达到了95%;法律文书已开始按新格式制作;保证准确、及时向上级法院报送司法统计数据,其合格率达到100%。

(二)加强了法院基层组织建设。我院领导班子始终把加强班子建设和法院队伍建设放在工作首位,重视领导班子自身理论学习和强化日常管理工作,认真开展和开好党组生活会和支部民主生活会,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充分发扬民主,充分发挥基层党支部和工会的战斗堡垒作用,一是在市直机关工委的指导下选举新一届院党总支部委员会,积极配合院党组工作目标,围绕审判工作重心,开展好创建学习型党组织活动,努力创建学习型法院;二是民主选举成立院工会组织,在院党组领导下开展好丰富多彩的活动,还组织法官干警外出考察学习,开阔视野,增强团队精神,提高队伍的凝聚力。以此来提高法官干警的政治觉悟,激发工作热情,强化法院队伍建设,树立“院兴我荣,院衰我耻”、“争做遵纪守法典范,多为法院添光彩”的信念。努力造就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纪律严明、作风优良、执法公正的高素质法官队伍。

(三)加强了干部交流,岗位交流。流水不腐,户枢不蠹。结合大立案要求,院党组对部份主要庭室负责人及一批法官干警、书记员实行岗位交流和轮岗,使其到新岗位,适应新的环境要求,增加压力,激发动力,开创工作新亮点。解决了法官干警长期在一个庭室工作,思维定势较大、工作缺乏压力感、积极性下降的问题。

(四)强化监督管理机制,加强队伍廉政建设。法官干警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对于确保司法公正,维护国家法治尊严至关重要。为此,我院加强了纪检监察干部的配备,强化了内部素质的提高,认真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度,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并通过警示教育、“公正与效率”司法大检查、党风廉政建设教育月等等活动的开展,严肃审判纪律,加强法官素质修养和提高职业道德素质,强化对党纪政纪和审判纪律的认识,提高了全院干警的廉洁自律意识,强化了全体党员的党性意识,树立爱岗警业的精神,引导干警居安思危,树立了忧患意识和新形势下的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真正做到德化于自身,德化于本职,德化于社会,为人民掌好权,用好权,自觉抵制拜金主义、享乐主义等腐朽思想的侵蚀,增强道德约束力和法制意识,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地位观和利益观。为做好审判及各项工作奠定了基础和增添了动力。

三、深化法院体制改革,推进司法公正进程

(一)循序渐进,改革工作逐步落实。为了贯彻《人民法院五年改革纲要》的精神,搞好审判改革,我院认真按照省、州法院关于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的有关规定,结合实际大胆进行改革,强化合议庭和法官职责,改变过去“审者不判、判者不审”的做法,使法官制度逐步走向规范、民主、法制和现代化。不断缩短案件审理期限,努力提高当庭宣判率,全年当庭宣判率达到57%。在民商事案件审理中坚持当事人举证原则,坚持给原、被告及时发送举证通知书,还对部分案件有选择地进行开庭观摩,扩大教育影响面。

(二)加强举证指导,实施司法救助。为保障当事人正确行使诉权和全面、诚实地完成举证,我院制作了《举证须知》、《诉讼权利义务告知》、《诉讼风险提示》、《诉讼指南》等文书指导当事人诉讼,对当事人掌握相关知识,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提供有效服务。坚持对经济确有困难的当事人予以司法救助,保护社会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充分体现司法公正。全年准予缓交、免交诉讼费达24万余元。

(三)加强信息宣传报道,增加审判透明度。运用“法官论苑”、“执行动态”、“民商事审判动态”园地和在《法律与生活》、《荧屏传真》电视栏目做节目,增强审判工作透明度。法官干警积极着手调研,撰写论文和信息报道稿件,先后投稿100余篇,其中80多篇被院内外宣传媒介采用,在让社会了解法院工作的同时,也宣传了法院的正面形象,夯实了法官干警执法理论基础,使法官干警的庭审驾驭、调查研究等能力都有了提高。

(四)改进基层法庭办案形式,加强行政管理。我院改进了基层人民法庭的办案形式,尝试远程立案,实行巡回法庭就地办案,给大庄、东山、小龙潭三个基层法庭配置传真机、打印机,便利法庭收案后,及时传往院机关立案庭审查,统一立案;并建立了巡回审案小组,定期到基层人民法庭所在地就地开庭审案,在方便和便利群众诉讼的同时,又节约诉讼成本,提高了审判案件质量。

各位委员,过去的一年中,我院全体法官干警为维护我市社会稳定做出了不懈地努力,为今后工作打下了良好的基础。同时,也应该清醒地看到,我们所做的工作与新时期审判工作的要求还存在着差距,主要是审判力量不足,执行工作形势依然严峻,宣传广度不够,调研力度不足以及整体审判理论素养有待提高,装备亟待改善等等。为此,我们必须引起高度重视,不断以新的思维、新的理念、新的措施和方法,认真加以解决,以适应新形势对法院工作提出的新要求。

2004年工作意见

2004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全国政法工作会议精神的重要一年,我们要在市委的领导下,紧紧抓住这一机遇,通过公正、高效、文明的司法活动,落实保护人民、打击犯罪、制裁违法、化解矛盾的具体任务,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2004年法院的总任务是:深入贯彻党的十六大精神,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公正与效率”工作主题,落实司法为民的各项要求,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维护社会稳定,依法促进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协调健康发展,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营造稳定的社会环境和良好的法制环境,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

结合人民法院总任务,我院要努力做好以下各项工作:

一、全面推进审判和各项工作,努力为党和国家工作大局服务

继续坚持“严打”方针,积极配合公安、检察、司法等部门,开展专项打击行动,重点打击危害社会治安的严重刑事犯罪分子和贪污、贿赂、挪用公款等腐败分子。在审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中要继续贯彻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对故意伤害、交通肇事案犯适用缓刑应视案情作具体分析,定期考察缓刑犯,定时回访少年犯;民商事审判要继续服务于国企改革,促进社会经济的发展与繁荣,认真调处好婚姻家庭纠纷,妥善解决劳资、房屋、伤害赔偿、土地承包等纠纷;加大行政审判宣传力度;切实做好审判监督工作;在执行工作中积极探索解决“执行难”问题的新方法,树立执行迟缓也是执法不公的观念,不断加大执行力度和速度,确保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能得到有效维护。切实做好立案工作和申诉、信访接待工作;继续依照司法救助有关规定,切实保证困难群众打得起官司。在审判工作上实现法官职能化、诉讼程序化、审判公开化、执行高效化。

二、进一步加强班子建设与队伍建设,树立新时期人民法院良好形象

继续进一步加强民主集中制建设和院领导班子建设,努力将我院建成学习型法院,以建立院党组的中心学习组学习会制度、尽快完善院资料室、健全微机局域网络等具体措施,抓好政治学习和法官干警职业道德教育,切实解决好“为谁掌权、为谁执法、为谁服务”的根本问题,继续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确保法官队伍纯洁性。强化法官业务培训,结合国家及我市经济发展的要求,学习好法律法规,促进法官朝专家型和复合型方向发展。

以完善我院审判工作岗位目标责任制为中心,进一步开展 “加强和改进机关工作作风”活动,努力营造公正高效执法的氛围,培养法官忠于法律、忠于事实、严肃执法、秉公办案的职业道德观念和遵章守纪、勤奋敬业、淡泊名利、甘于奉献的职业情操。

三、深化法院改革,确保公正与效率

强化“大立案”的案件流程管理机制,全面开展大立案,并突出繁简分流、远程立案、快速调解、快速裁判、排期开庭;进一步增强审判管理的科技含量,使审判、执行流程管理环环相扣,全程监控,定期通报;特别要充分认识解决积压案件问题的紧迫性和严重性,规范执行体制,加大执行力度,积极探索执行工作的新方法,把司法为民实实在在体现在审判工作中。

要进一步规范审判长和独任审判员的管理,使审判方式朝着简便、快捷方向改革,充分发挥有限司法资源的作用。根据案件的特点,采取灵活的工作方法,在审理民事案件过程中要多调解少判决,提高案件的调解结案率。

四、积极参与我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

结合人民法院审判以及各项工作切实搞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如认真履行所担任各校法制副校长职责、推行“首问责任制”;与电视台、报社、市无线广播电台等媒体加强联系,以开办“天平时空”等影视栏目,结合简报、工作动态、法官论苑等形式,拓展信息辐射面,延伸审判效果;对于因征地拆迁、企业改革职工利益受损、拖欠职工工资福利、执法人员违法等问题引发的纠纷案件,要依照法律和政策的规定,公正、高效审结和执行;并且多做协调疏导工作,维护社会的和谐稳定。

各位委员,新的任务在激励着我们,我们将在市委的领导,在市人大的法律监督和市政协的民主监督下、在上级法院的监督和各有关部门的积极协助下,继续将司法为民、司法公正作为审判工作的主旋律,充分发挥人民法院审判职能作用,开拓创新,扎实工作,为继续推进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实施,为将我市全面快速建设成为小康社会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2.市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篇二

回顾我市教育督导工作的历程, 我们主要做了四件大事:

(一) 组建教育督导机构和督学队伍, 为教育督导提供组织保证

(2009年12月28日)

1988年, 天津市教育局教育督导室成立, 标志着我市督导机构恢复。2000年5月, 我市机构改革组建新的教委, 市委决定将天津市教育局督导室更名为天津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随即各区县人民政府也相应加强了教育督导室的建设, 至2008年4月, 我市18个区县全部成立了区县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2009年6月, 市教育督导室根据市政府要求, 进行了调整, 由副市长张俊芳亲自担任主任, 我任常务副主任, 市教委副局级督学王洪华任专职副主任, 市发改委、市农委、市教委和市财政局的领导同志任副主任, 新一届领导班子的组成, 进一步提升了教育督导的地位, 强化了教育督导的功能。

在完善教育督导机构的同时, 我们还狠抓督导队伍建设。形成了一支由专职督学、兼职督学、特约督学共同组成的教育督导队伍。2006年6月, 又出台了《天津市人民政府兼职督学聘任管理办法》, 并多次组织督学的专业培训和国内外考察, 提高了教育督导队伍的整体水平。目前, 我市已有专职督学82人, 兼职督学364名, 特约督学130名, 初步形成了一支具有良好思想作风、较高专业素质的教育督导队伍。其中, 市委、市政府为我们聘请的历届特约督学, 都是知名的专家、学者, 他们积极建言献策, 也为我市教育改革和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

(二) 建立教育督导制度和评估体系, 为教育督导提供评价标准

在组建教育督导机构和督学队伍的基础上, 我们又积极推进教育督导法规和制度建设, 为我市教育督导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法律依据和制度保障。

一是颁布了教育督导政府规章。《教育法》明确规定, “国家实行教育督导制度和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评估制度” (第二章第二十四条) 。我国将教育督导作为教育基本制度之一, 并正式写进《教育法》, 这充分说明了教育督导的特殊地位和重要作用。

为了更好地发挥教育督导的职能, 2000年, 市教育督导室根据市政府的要求, 起草了《天津市教育督导规定》 (以下简称《规定》) 。2001年7月, 市政府以42号令的形式, 正式颁布了这个《规定》。《规定》作为我市教育督导的第一部政府规章, 对组建政府教育督导机构、加强督学队伍建设、完善督导工作制度、规范教育督导行为, 提出了一系列法律要求。为深入贯彻《规定》, 2001年10月, 又制定了《规定》的实施意见。《规定》及其实施意见的颁布实施, 是我市教育督导工作步入法制化的重要标志。

二是制定教育督导评估标准。这些年来, 在深入调查研究和充分论证的基础上, 市教育督导室先后制定下发了《中小学办学水平评估纲要》、《幼儿园办园水平评估纲要》、《区县素质教育工作评估方案》、《高水平高质量普及九年义务教育标准》等一整套评估标准, 促进了全市基础教育评估体系的建设, 为促进学校整体质量的提高, 推动区县素质教育的深入, 发挥了积极的作用。特别是2008年颁布的《义务教育学校现代化建设标准 (2008—2012年) 》, 为确保在本届政府任期内我市义务教育再上一个新台阶提供了标准。

三是实行教育督导报告制度。教育督导报告制度是推行教育工作政务公开的重要举措, 也是教育督导按照监督与服务相结合的要求、构建有效运行机制的重要环节。我市进行的教育督导报告制度, 一般采取“通报”和“公告”两种形式。这些年来, 进行“通报”的有“规范化学校建设”、“减轻中小学生过重课业负担”、“体育艺术‘2+1’项目”、“各学段课程改革”、“实施学生体质健康标准”、“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等方面的评估结果。此外, 市财政局、市统计局、市教委三部门先后三次发布了关于教育经费的公告, 这些公告发到市有关部门和区县政府。报告制度的实行, 进一步提高了区县政府对教育的重视程度, 促进了区县政府教育职责的落实力度, 也进一步增强了教育行政工作的公信力, 树立了教育督导的权威性, 凸显了政府对教育公平的关注和对义务教育的政策倾斜。

(三) 积极发挥教育督导的监督作用, 推进教育事业健康发展

为了切实履行教育督导的相关职责, 充分发挥督导的独特监督作用, 我市针对基础教育改革和发展的重点工作和相关问题, 有计划地开展了督导评估。

一是加强督导检查。我市自教育督导制度建立以来, 一直坚持对区县教育工作进行综合督导。2001年以后, 每两年一次的各区县政府教育工作的自查和市教育督导室的抽查, 形成了较好的综合督导机制。2006年10月, 根据张俊芳副市长的指示, 我们将综合督导的重点, 转向了实施《义务教育法》、落实“三保一扶助”和“两免一补”政策。市教育督导室联合市教委、市财政局、市农委、市政府督查室组成4个小组, 连续三年逐步对全市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工作, 进行了督导检查。经过三年的不懈努力, 全市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取得了明显成效:区县政府把义务教育列入了保障民生的公共服务范畴, 加强了组织领导, 制定了配套政策;逐年加大了财政投入, 基本实现了“三个增长”;财政困难区县的生均教育费用和生均公用经费, 也有了较大幅度的提高。区县政府“三保一扶助”目标和“两免一补”政策得到较好的落实;区县政府教育经费管理逐步规范, 使用效益明显提高。

在教育改革与发展的新形势下,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文件的有关要求, 2009年5月, 我市又制定了《关于加强对区县人民政府教育工作督导评估的意见》, 决定从区县政府依法落实领导职责、推进教育改革、促进事业发展、保证经费投入、改善办学条件、加强队伍建设和规范学校管理等七个方面, 采取年度督导检查和任期督导检查相结合的办法, 开始对区县人民政府教育工作进行新一轮的综合督导检查。截至9月底, 各区县政府都认真地完成了2008年教育工作自查, 并报送了自查报告。此项工作是新时期我市督导工作的重大举措。

在进行综合督导检查的同时, 按照教育部的要求, 结合我市实际情况, 针对一些热点、难点、重点问题, 我们还进行了一系列的专项督导检查。2005年市教育督导室先后印发了关于减轻小学、初中学生过重课业负担专项督导检查的通知, 分别提出了“小学十二条”、“初中十条”减负工作要求。在严格执行课程计划、控制学生在校活动总量、控制学生家庭作业总量、控制早晚自习和假期补课、认真落实课外活动和严格清理课外办班等方面, 都做了明确而具体的规定。我市在减轻中小学生课业负担工作中的这项强力措施, 曾经一度被新闻媒体视为“铁律”。2005年对于小学、初中的“减负”进行的专项督导检查结果表明, 各项要求受到重视, 并得以落实, 尽管反弹和反复现象确实存在, 但总体上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课业负担过重的压力, 还是得到了一定的缓解。

根据教育部的有关要求, 2006年12月市教育督导室组织专项督导检查组, 分别对8个区县、32所中小学开展的“体育、艺术‘2+1’项目”实验工作, 进行了专项督导检查。期间, 除大量随堂听课以外, 还对1268名中小学生进行了两项体育技能和一项艺术特长的达标测试。接受这次专项督导检查的学校都制定了工作计划和实施方案, 落实了学生活动时间, 开齐了体育课和艺术课, 开展了体育、艺术课外活动, 并普遍成立了学生体育、艺术社团。学校大课间体育活动除广播体操以外, 还增加了很多小型多样的体育活动。“2+1项目”的参与率和认定率均达到100%, 学生经常参加体育锻炼和艺术活动的新局面开始形成。根据国家有关要求, 2008年又对8个区县贯彻《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 (以下简称《标准》) 工作, 进行了专项督导检查。期间, 教育部有关领导专程到武清区考察了解《标准》的实施情况, 对我市为推动《标准》落实而开展的专项督导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

2001年、2003年和2006年, 我市小学、初中和高中分别进入了课改实验。为深入推进我市的新课程改革, 市教育督导室分别于2005年、2007年和2008年, 对全市18个区县的小学、初中、高中的课改工作推进情况、教师培训情况、社会宣传情况和课改科研情况等, 进行了专项督导检查。目前, 全市中小学校的课程计划得到较好落实, 校本课程开发效果显著, 综合实践活动广泛开展, 学生的学习方式正在发生积极的变化。此外, 2007年12月和2008年5月, 市教育督导室还分别对我市部分区县的特教学校和幼儿园进行了专项督导检查, 掌握了我市幼儿园和特教学校的发展现状, 为建立幼儿园和特教学校的现代化建设标准, 提供了大量实证材料。

二是推进评估验收。我市一直坚持把各类评估验收作为保障教育目标落实和推进素质教育实施的重要途径。1999年12月, 市委七届五次全体会议出台的《中共天津市委关于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若干意见》, 明确提出了在“十一五”期间全市建立60所示范性高中, 市内六区完成规范化学校建设的两项战略性目标。

经过5年的努力, 我市大批示范性高中陆续竣工, 规范化学校也相继建成。为推动示范性高中的整体办学水平不断得到新的提高, 根据我市示范性高中的评估标准, 2004年5月, 分别对24所已完全建成并投入使用的示范性高中进行了评估验收。2007年10月至11月, 又对市教委直属的7所示范性高中进行了复查。通过评估验收, 我市示范性高中认真查找问题, 积极采取措施, 充分发挥了他们在素质教育中的实验性、示范性作用, 在建设学习型社会中的参与和引领作用。为尽快解决一些学校历史遗留的条件差、规模小等问题, 缩小市内六区义务教育的校际差距, 2003年6月, 市教委和市财政局联合下发通知, 启动了规范化学校建设, 并于当年对公办初中、小学的校园校舍、教学装备、生活设施, 分批进行了评估验收。经过两年的艰苦工作, 市内六区的268所 (其中小学163所、初中105所) 公办学校全部达到合格标准, 学校的办学条件有了显著改善, 受到广大师生、家长和社会各界的高度赞誉, 为实现高水平、高质量“普九”, 打下了比较坚实的基础。

2008年开始实施的义务教育学校现代化建设标准, 已经作为本届政府的一项重要工作目标。目的就是加快实现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 促进我市义务教育较高水平均衡发展。全市共有1242所义务教育学校。其中, 申报第一单元评估验收的学校有282所, 加上上半年申报试评的13所学校, 2009年评估验收的学校共295所, 占全市义务教育学校总数的23.8%。经过硬件和软件两轮评估验收, 达标的学校共有259所, 占2009年申报学校的87.80%, 占全市义务教育学校总数的20.85%。目前, 这些学校全面提升了办学条件, 普遍提高了管理水平和教育质量, 为全市义务教育学校实施素质教育发挥了典范作用。

(四) 不断加强教育督导的交流与合作, 努力提高教育督导的工作水平

交流与合作是促进教育督导信息沟通、资源共享的重要渠道。经过多年的努力, 我市初步形成了多方位、多层次的教育督导交流与合作机制。坚持十多年的区县教育督导联席会制度, 促进了本市同类地区教育督导的经验交流。已经经历七届的京津沪渝教育督导工作研讨会, 不仅加强了直辖市间的教育督导信息沟通, 还就一些问题进行了政策合作。两年前, 在市教育督导室的支持下, 北辰区又发起成立了“环渤海教育督导联盟”。目前, 已有31个县、区、市的教育督导室参加了联盟活动, 不仅使环渤海地区教育督导形成了工作合力, 而且进一步扩大了环渤海地区经济、社会交流合作的范畴。这种实质性的跨地区交流与合作, 得到了国家教育督导团的高度关注和充分肯定。教育督导工作交流合作的不断深化, 在开阔了教育督导工作者视野的同时, 还为我市教育督导工作注入了新的活力。

二、关于今后教育督导的任务

经过多年的努力, 我市教育督导工作虽然取得了一些成绩, 但是, 在队伍建设、评估体系、工作机制和工作方法等方面, 还存在着不少问题, 还不能适应教育改革和发展的新形势和新任务的要求, 必须尽快加以解决。

一是对教育督导工作的认识还存在误区。有些区县认为天津“两基”早已实现, 推进教育改革和发展, 主要靠行政管理, 教育督导可有可无, 为此不够重视教育督导。

二是区县之间教育督导队伍建设还不平衡。目前, 虽然18个区县都建立了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 但担任督导室主任的, 有的是副区 (县) 长, 有的则是区县教育局的局长或副局长兼任。这样的设置必然会出现教育督导地位的差异。而且, 公务员编制的专职督学普遍数量较少, 且普遍年龄偏大。全市现有专职督学82人, 公务员编制的只占27.5%。就是这样, 加上基层学校的借调人员, 有的区县专职督学也只有1至2人, 平均年龄也超过了50岁。督学专业结构不合理的现象更为突出。熟悉中小学和幼儿园的较多, 了解成人教育、职业教育、民办教育和终身教育的专家则较少。

三是教育督导评估体系尚不完善。本来教育督导的对象应是中等和中等以下教育, 但是这些年我市的教育督导始终集中于基础教育, 还没有涵盖中等职业教育;主要集中于公办教育, 还没有涵盖民办教育。

四是缺乏快速便捷的教育督导信息平台。目前, 我市教育工作信息沟通仍然局限于传统方式, 在信息化背景下, 教育督导迫切需要一个全市性的现代化网络信息平台。

五是教育督导缺乏深入的理论和政策研究。这些年, 我们的教育督导工作一直停留在实践操作层面, 多是忙于应付急迫的工作, 缺乏系统的理论研究和深入的政策研究, 整体水平还不能适应教育改革和发展的特点, 更没有在全国领先占位。通过理论和政策研究, 进行制度和方法创新, 是摆在我市教育督导工作者面前的艰巨任务。

为此, 这次会议我们印发了《关于加强和改进教育督导工作的意见》, 这是一个重要文件, 区县政府及其教育督导室一定要认真贯彻, 全面落实。

今后几年我市教育督导工作, 主要应该着力做好以下四个方面的工作。

(一) 大力推进教育督导队伍建设

随着我市教育逐步走上全面依法治教的轨道, 中等及中等以下教育的改革与发展以及教育行政机构管理职能的转变, 必将对教育督导工作提出新的任务, 对教育督导队伍提出更高的要求。因此, 建设一支能够适应新时期教育督导工作需要、数量足够、结构合理、素质较高的专业化督导队伍至关重要。

一要特别加强区县教育督导机构和专职督学队伍建设。张俊芳副市长在2009年6月份的会议上, 对于进一步完善区县教育督导机构建设提出了一系列要求。区县政府要按照决策、执行、监督、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的原则, 重视和加强教育督导室的建设, 确定专人实际负责区县教育督导工作。这样安排的优势在于, 既明确了教育行政部门和教育督导部门的职责分工, 又便于形成教育行政部门和教育督导部门的工作合力。一定要选派熟悉教育规律, 有丰富工作经验的优秀干部, 担任区县政府教育督导室的领导职务。同时, 区县政府要逐步给教育督导室配备数量足够、年龄适合、属于公务员编制的专职督学, 保障区县教育督导工作的顺利开展。要设立专项经费, 积极改善教育督导的工作条件, 确保教育督导机构工作的正常开展。

二要进一步调整教育督导队伍结构。教育督导工作是一项综合性很强的工作, 要求配备一支结构合理的督导队伍。优化督导队伍的结构, 涉及专兼结构、年龄结构、专业结构等诸多方面, 建设一支政策水平高、工作能力强的教育督导队伍, 应该既有教育实践的专家, 又有教育理论的专家;既有基础教育的专家, 又有职业教育的专家;既有财务基建的专家, 又有教育教学的专家;既有学校管理的专家, 又有教研科研的专家。尤其要吸纳一些精力充沛的青年后备干部做兼职督学, 让他们在这项工作中开眼界、受锻炼。这次义务教育学校现代化建设的评估验收工作, 就选用了一批这样的年轻干部, 这样做, 既给教育督导队伍增添新生力量, 又为各区县培养了大批人才。这些年轻干部既跟老专家学到了丰富的经验, 又在实际工作中带走了兄弟学校成功的经验, 收到了“双赢”的好效果。今后, 还可以逐步吸收一些其他领域关心教育、研究教育的专家, 请他们帮助我们从新的视角, 审视教育督导, 创新工作思路。这样, 既整合了教育督导内部的力量, 又协调了相关工作部门的关系, 能充分保障教育督导工作的有效开展。2009年, 我们从国家教育督导团、市人大、市委组织部、市教科院、市考试院的主要领导中, 特聘了市督学顾问, 这样做会进一步增强教育督导工作的实力。

三要下力量提高教育督导队伍的素质。随着教育行政部门职能的转变, 今后的督导评估的工作会越来越多, 任务也越来越重。因此, 必须把提高教育督导队伍的专业素质摆上重要日程, 全面落到实处。要完善督学的学习制度。实践证明, 教育督导工作是一项专业性很强的工作, 无论是专职督学还是兼职督学, 一定要结合督导评估的工作实际, 不断加强学习。学习的内容应当包括现代督导专业知识和先进督导评估经验以及与之相关的教育理论、方针政策、法律法规, 甚至还要学习国内外的政治经济形势, 尽量开阔视野、深化认识, 以提升我们教育督导工作的专业化水平。要保持督学的优良作风。无论是专职督学还是兼职督学, 都要坚持实事求是、敢讲真话、善摸实情、能出实招, 绝不可以讲人情、拉关系、走过场。通过我们的工作和业绩树立督学的良好形象, 确保政府的公信力能够充分体现在教育督导工作的全过程。在第一单元的《义务教育学校现代化建设标准 (2008—2012年) 》的评估验收工作中, 本届督学和各位专家表现出纪律严明、工作务实的优良作风, 相信这一优良作风会继续发扬光大。要加强考核, 奖优罚劣。兼职督学和专职督学在督导评估过程中, 肩负同样的任务和职责, 兼职督学的专业素质在一定意义上影响更大, 所以也纳入考评范围。工作突出的要进行奖励, 确实不能称职的也要提前解聘。

(二) 全面优化教育督导评估体系

不断优化教育督导评估指标体系, 使之更具科学性、操作性, 是今后教育督导工作的一项重要任务。

教育现代化是一个整体的目标, 它是以各级各类教育及其机构的科学发展为基础的目标。我市的义务教育学校的现代化建设标准, 就是抓住了教育现代化的重点工作和关键环节确定的。它立足于我市义务教育较高标准的均衡发展, 对于落实国家的教育目标、保证学校科学发展、积极推进教育公平、促进和谐社会建设, 无疑具有重大而深远意义。但是, 全面推进教育现代化, 仅有义务教育学校的这一个“标准”显然还不完善。为此, 市教委和市政府教育督导室结合研制“十二五规划”, 又着手起草了幼儿园、特殊教育学校、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的现代化建设标准。会后, 将这些“标准”的讨论稿发给大家。这样, 一个比较完善的督导评估指标体系就基本成形了, 它还将正式列入“十二五”教育事业发展规划之中。由于这几类教育更是各具个性特征, 因此给制定“标准”工作增加了很大难度。各区县一定要组织有关人员, 对这四个“标准”的征求意见稿进行充分的研讨, 特别要广泛征求有关基层单位的意见, 为“十二五”期间实施的对幼儿园、特殊学校、普通高中、中等职业技术学校的现代化建设提供评估验收的依据。这里特别需要强调的是, 中等职业教育的改革和发展, 也是我市整体教育格局的重要内容之一。滨海新区的腾飞, 需要中等职业教育的创新;天津经济的发展, 需要中等职业教育的改革, 所以讨论这个“标准”一定要立足于创新。

教师教育是中等及中等以下教育的基础。这几年党和国家对教师教育尤为重视, 胡锦涛总书记在多次讲话中都对教师提出了殷切期望。2009年教师节前, 温家宝总理在北京三十五中听课调研时, 又发表了《教育大计, 教师为本》的重要讲话。可见, 将教师教育机构纳入督导评估体系之中, 并建立相关的评估体系, 意义非常重大。因此, 我们还要着手建立教师教育机构的“现代化建设标准”。区县的教师教育机构主要包括各级各类的教师进修、教学研究、教育科研、电化教学、信息服务、图书资料等部门。我们一定要让教师教育为助推各类教育现代化进程, 负起更大责任, 做出更大贡献。

此外, 我们也要尽快建立对中小学民办学校的督导评估标准, 促进民办学校规范办学行为, 加快健康发展, 保持和发展我市教育的整体优势。

(三) 不断创新教育督导工作机制

在加强教育督导机构和队伍建设、不断完善教育督导评估体系的同时, 努力创新教育督导工作机制, 已成为保障教育督导工作质量的关键环节。

要完善对区县人民政府教育工作的督导检查机制。区县人民政府对于辖区内的基础教育、职业教育、成人教育、终身教育以及学习型社会建设, 都负有重大责任。如何把教育工作规划好、落实好, 并使年度教育工作和任期教育工作能够得到科学发展, 已成为推进当地乃至全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重要任务。

加强对区县人民政府教育工作的督导检查, 就是要通过监督, 确保区县的教育工作能够切实摆上优先发展的位置。根据国家的有关要求, 我市制定了《区县人民政府教育工作督导评估细则》, 已将区县人民政府督导评估结果, 作为区县人民政府及其主要领导政绩考核指标, 关系到评选教育工作先进区县, 同时也是有关教育立项、专项拨款、表彰奖励和责任追究的重要依据。这是教育督导的一项机制创新。各区县要认真领会《关于对区县人民政府教育工作进行督导评估和评选教育工作先进区县的通知》精神, 有关领导要认真学习, 主动做好年度督导检查和任期督导检查的准备工作。2010年春天, 我们将评选市级教育工作先进区县, 并向国家教育督导团推荐全国教育工作先进区县。在这次评选的申报过程中, 我们强调必须坚持底线要求:“三个增长”是评选的前提条件, 同时还要参考历年的教育督导报告。因此, 区县政府一定要全面重视每一方面的教育工作, 全面推进本地教育的科学发展。

一是要在继续实施《义务教育学校现代化建设标准 (2008-2012年) 》工作的基础上, 努力使义务教育现代化建设形成常态机制。这项工作自2009年刚刚起步, 取得了一定的成效, 200余所学校通过了评估验收, 无疑这是当地区县政府教育工作的重大成就。但是, 教育现代化并不是一次评估验收就能实现的, 在这个漫长的过程中, 通过评估验收仅仅是步入这一阶段现代化学校的起点, 瞬间精彩并不意味着永久辉煌。我们只有把评估验收的成果真正变成日常工作的常态, 才能真正让教育上水平, 真正让群众更满意。因此, 建立这个机制也是教育督导的一次创新。各区县政府一定要引导和督促学校对照《义务教育学校现代化建设标准 (2008-2012年) 》严抓落实, 在推动下一单元评估验收的同时, 对于已经通过评估验收的学校仍要坚持逐校回访指导。市教育督导室也将同时做好随机回访和重点复查, 对于出现严重“反复”的学校, 要取消“达标”的认定结果, 待整改后随下一单元重新申报, 以促进创建工作的常态化。

二是要着力加强责任督学机制。2002年我市已经建立了市级责任督学制度。2007年, 我们又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完善区县责任督学制度的通知》, 要求区县也要建立责任督学制度。各区县要结合责任督学制度的实施, 组织督学深入自己负责的学校, 进行调研和指导, 切实保证义务教育学校现代化建设的常态机制在区县得到较好的落实。

三是要不断完善督导评估报告机制。督导评估结果的报告制度建立以来, 受到了区县政府的高度重视, 促进了区县教育事业的发展。今后要加强这项制度, 要规范督导评估结果公开的基本程序和具体方式, 充分体现督导评估的严肃性、导向性和实效性。要严格坚持“逢督必报”, 即只要实施了督导评估就必须在报告中公开结果, 包括区县的督导评估结果也要在本区县通过报告予以公开, 以不断提高各级督导评估工作的效能。要适度扩大公开范围, 有些督导评估的结果还要逐步通过网络、报刊等媒体向公众公开, 让社会准确地了解政府和有关部门履行教育职责的情况, 了解学校的办学水平、办学质量和办学绩效, 扩大督导工作的影响力。同时, 还要建立督导评估结果的申诉制度。督导评估的过程中, 如果确实出现偏差甚至错误, 一定要坚持“有错必纠”。因此, 对督导评估的结果, 我们欢迎发表不同意见, 甚至是批评意见。应该说, 报告制度和申诉制度的有机结合, 正是对教育督导工作机制的重要创新。

(四) 切实加强教育督导的理论研究

教育督导工作尽管历史悠久, 改革开放以来我们也积累了一些经验。但是, 如果仅仅依靠这些经验, 提高我们教育督导工作的整体质量, 还是远远不够的。原因起码有两个, 一是我们的经验仍有滞后性, 所以无法适应新的工作要求;二是我们的经验缺乏系统性, 所以很难作为理论指导实践。恰恰在这些方面, 有些兄弟省市以及一些发达国家已经做过很长时间的实践探索和理论思考, 我们应当奋起直追, 从根本上提升全市教育督导的综合实力。

一是要加强合作。这些年, 区县之间的交流合作机制已经初步形成。这是一个非常重要的基础, 我们还要不断发展它、深化它, 使这种机制能够更加完善、更加有效。同时, 要主动与高等学校和教育科研部门进行交流与合作, 积极与有关省市、国家和地区开展交流与合作, 大力提高我们教育督导工作的专业水平。要充分发挥教育督导学术组织的作用, 组建一个教育督导“智库”, 吸引富有教育督导实践经验的专家和从事教育督导科研工作的学者以及学校管理、教育教学、财务基建、教师教育和信息技术方面的骨干专业人员, 通过交流与合作, 深化理论研究、升华实践经验、改革评估方法、创新督导机制, 探索新时期的教育督导工作规律。

二是要尽快建立信息平台。教育信息化带动教育现代化已经成为不争的事实。我市的教育信息化已经达到了相当发达的程度, 教育督导不能只重视传统的信息沟通方式, 更要积极运用现代化的手段与技术, 不断推进我市教育督导工作现代化的水平。我市开通了教育督导网站, 标志着这项工作取得了重大突破, 但是也标志着此项工作刚刚开始。现在这个网站设置了“机构设置”、“政策法规”、“新闻动态”等十几个栏目, 它作为教育督导的信息平台, 可以方便、快捷地传递教育督导工作信息, 提升教育督导工作效率。各区县也要建立相应的信息平台, 使我市的教育督导工作能在信息技术的支撑下更好地发挥它特有的作用。

3.市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篇三

一市连三国,一江通五邻。西南边陲,澜沧江畔,地处云南西南的普洱市,东南与越南、老挝接壤,西南与缅甸毗邻,是中国面向东南亚、南亚开放的桥头堡,也是古“丝绸之路”的源头重镇。普洱市辖1区9县,人口258万。近几年来,普洱顺应绿色发展时代潮流,坚定不移地实施“生态立市、绿色发展”战略,加快国家绿色经济试验示范区建设,注重科技与文化结合,全市呈现出经济发展、社会和谐、民族团结、民族文化繁荣、边疆稳定、人民安居乐业的的喜人局面。现在的普洱,蓝天永驻,青山常在,绿水长流,已成为中国乃至世界生态环境最优美、乡愁记忆最浓烈的地区之一。这里茂林修竹,生态优美,普洱茶闻名世界。如今,普洱市也正在形成自己的另一张城市名片—斑斓多姿的民族文化。

这里是汉、哈尼、彝、拉祜、佤、傣等26民族的家,其中少数民族25个,世居民族14个,少数民族人口占61%。普洱市少数民族文化多元,民族文化多姿多彩,色彩斑斓,尤其是拉祜族、佤族等“直过”民族的文化是迄今中国乃至世界最具原生态特色的民族传统文化之一,可以说普洱是一个民族文化的博物馆和风情园。这里有全国唯一的拉祜族自治县—澜沧,有全国唯一的哈尼族自治县—墨江,有中国现存的最后一个傣族土司古城—孟连娜允镇,有被称为“新中国民族团结第一碑”的普洱民族团结誓词碑,有被誉为“南方丝绸之路”的茶马古道。悠久的民族发展史孕育出绚烂多姿、魅力无穷的普洱民族文化,拉祜族神话史诗《牡帕密帕》被列入第一批非物质文化遗产,西盟佤族的“木鼓舞”被列入“中华民族20世纪经典舞蹈”,景谷傣族农民组成的象脚鼓队曾荣获中华鼓舞大赛比赛山花奖。饱含深情的《阿佤人民唱新歌》传遍神州大地,风姿绰约的佤族甩发舞蹈足以让客人流连忘返。

经验独到的民族科普

多姿多彩的民族风情、举世瞩目的文化遗产以及世代相传的民间技艺,普洱市科普文化与民族文化相互交融、共同发展,诠释了民族地区科普离不开民族文化、民族文化繁荣发展离不开科学普及的客观现实,显示出科学技术在提升物质文化、创造精神文化和传播民族文化中的支撑、促进作用。

从城市发展的高度强化全民科学素质责任。为推动全民科学素质工作的全面开展,普洱市人民政府成立了全民科学素质工作领导小组,设立了办公室,出台了县(区)和成员单位《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工作考核办法,明确提出了到2015年普洱公民具备基本科学素质的比例要达到3.5%的奋斗目标,并将全民科学素质工作纳入了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目标的重要内容加以量化考核,督促相关部门各司其职,合力推进公民科学素质工作的深入开展。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以来,普洱的科普文化进入了较好的发展时期,科普文化条件的改善、扶持政策的出台,各级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为科技与文化的互动发展提供了更大的空间和舞台。普洱市把公民科学素质的整体提高作为科普工作的最高要求,把科普推广与城市发展紧密结合,立足民族文化,把科普民族文化作为实现“一乡一业”、“一村一品”目标的重要手段来加以研究和推广,让广大少数民族群众在品味乡土文化的同时掌握更多的适用技术,为加快边疆民族地区的经济社会发展奠定了更加扎实的科技文化基础。

建立文化中心,争取项目支持,创造条件强化科普促发展。普洱市委、市政府紧紧抓住国家深化文化体制改革、促进文化大发展大繁荣的重大历史机遇,确立了民族文化强市目标。规划建设的普洱市文化中心和先后建成的普洱大剧院、普洱文化馆、普洱博物馆、普洱图书馆、普洱美术馆、普洱科技馆、普洱健身馆、普洱档案馆和普洱文化公园,在进一步完善城市功能、提升城市品位的同时,拓宽了科普文化丰富人民群众精神文化生活、科普工作提升全民科学素质的宽广舞台。

普洱市科协积极向中国科协和省科协争取项目资金支持,促进科普文化与边疆少数民族文化的大融合、大发展,创造条件不断探索和实践具有普洱特色的科普富民之路。仅“十二五”以来,全市就有39个项目获得中国科协660万元的资金支持,有63个项目获得省科协644万元的资金支持,其中澜沧、孟连、西盟、江城四个少数民族边境县得到355万元的项目资金支持,为全市科普民族文化的创新和发展提供了有力的技术保障和条件支撑。

组织保障,大力宣传,特色科普成果渐显。在探索民族地区科普工作的不懈创新中,普洱市成立了专门编制的市级民族科普工作队,7个县(区)成立了县级民族科普工作队,并新增了人员编制和工作经费,在推动科普队伍建设中迈出了更加坚实的步伐。同时,加大主题科普宣传活动,真正“动起来”、“活起来”,2013年市、县(区)共有285个单位组织开展了科普日、科技周、文化科技卫生三下乡“三大”主题科普活动,累计参加人员达10189人(次),活动受众达17.4万人(次),共拍摄编播科普电视节目52期。一批优秀的科普民族文化产品得以脱颖而出:

“北看安塞腰鼓,南观景谷象脚鼓。”景谷县高度重视民族民间器乐和舞蹈的开发,组织象脚鼓舞表演队参加各种培训和外出演出活动,开阔视野,增长知识,树立起利用科技发展生产、围绕市场搞营销的思想理念,把科学知识、科学技能等编排成群众喜闻乐见的象脚鼓舞节目,以文化科技下乡的方式送到村村寨寨和田间地头,促进了地方经济社会的发展和民族团结和谐。

芦笙舞、摆舞源自拉祜族传统的生产、生活,是群众日常生活的重要组成部分。澜沧县借助文化、科技、卫生“三下乡”平台,将科技致富、计划生育、民族团结等政策法规和有关知识,编排成“本土”民族歌舞、小品等节目;佤族原生态歌舞剧《狂欢佤部落》揭开了古老的佤族文化神秘的面纱,并以古朴、原始、优美的原生态歌舞与现代灯光、舞台、道具相融合,得到了各级领导和各族群众的高度评价,2013年“云南省第二届少数民族会演”获金奖、最佳导演奖、最佳剧目奖、最佳舞美奖、最佳演员奖及优秀组织奖。

古老的文化形态、民族技艺和生态文明,不仅要用科技的手段加以记录和传承,更要让民族文化产业依靠科技力量发展壮大并随着时代进步逐步延长其产业链,在中国文化大发展大繁荣的环境中实现保护和开发的有机统一,千方百计培养少数民族群众的文化自信与文化自觉,让群众从本土文化发展与传承中尝到更多甜头、得到更多实惠。普洱市着眼“生态立市、绿色发展”大局和民族文化强市战略,制定出台了《关于建设民族团结进步边疆繁荣稳定示范区的实施意见》,提出了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发展、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和边疆繁荣开放三大构想,着力实施经济跨越发展、推进民生改善、繁荣民族文化、建设生态文明、培养民族干部和开展民族理论研究、促进民族团结和谐六大示范工程,2012年以来共投入资金3亿元,重点抓好1个示范县、5个示范乡(镇)、10个示范村、30个民族特色村寨和1000户民族团结示范户的创建工作,开创了民族经济发展实力强劲、民族文化事业繁荣发展、生态文明建设强力推进、民族科普亮点纷呈的大好局面。

科普民族文化:创新科技文化融合的新领域

科学技术的突飞猛进和信息时代的到来,给民族地区的发展和科普工作带来新的机遇和挑战:在提供了新技术、新手段、新空间的同时,现代科技的进程是否必然削减民族文化的流传?民族文化的内核能否惠及科学普及的多样性?在中央着力推进的科普惠民领域里,民族地区将迎来怎样的新机遇?如何把握机遇,开拓提升公民科学素养的新天地?现代科普与民族文化的融合发展成为必然的选择。

民族文化腾飞亟需现代科技的翅膀。李克强总理在《政府工作报告》中指出:“文化是民族的血脉,要培养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加强公民道德和精神文明建设。”目前,普洱民族文化的传承与发展正面临着保护与开发、继承与创新等诸多新课题、新挑战。土木建筑变为高楼大厦,机器轰鸣取代牛耕马驮,普洱少数民族群众开始打破固有相对封闭的生活状态;少数民族优秀传统文化濒危,珍贵而古老的民族技艺被视为原始落后,原生态的少数民族文化被“科技化”的现象日益凸显;尤其广播、电视和网络技术的迅速推广和内外文化的交流、互动,现代“文化大餐”正潜移默化地让普洱少数民族原有的生活习惯逐步淡化,优秀传统文化、技艺后继乏人。面对滚滚而来的科技文明浪潮,普洱少数民族文化的发掘、保护和传承,亟需插上现代科技的翅膀。

民族文化的土壤需弥补科普条件的不足。在云南普洱,科技支撑条件明显不足。资金困难、场馆缺乏等问题长期存在,十个县、区中,除澜沧县有一个在建的科技馆以外,其它县都是依靠临时借用场所开展民族科普文化活动,创作无场所、展示无平台、交易无市场等问题比较突出;民族文化特别是独门绝技往往掌握在极少数高龄老人手中,由于缺乏人才培养和文化传承方面的激励和保护措施,民族文化的传承后继乏人,尤其是专业人才,严重缺乏。

民族文化科普—

科普新领域的思考

普洱,不止是世界闻名的茶城,迄今她还保留着浓郁的少数民族语言、服饰、生活习俗、生态文化等特色民族文化。“高原普洱,世界共享”,挖掘、整理、传承和提升普洱多民族文化,运用科技文明,为民族文化腾飞助力,云南普洱的科普实践,为现代科普与民族文化传统的融合提出了一个崭新的课题。

科学与文化“脱节”、科普公益性与手段多样化“脱节”、科学素质难涉人文领域,似乎成为了科普工作的某种瓶颈。显然,云南普洱市立足民族文化的科普实践探索对策,对新形势下民族地区科普创新不乏普遍的借鉴意义。

将民族文化发展纳入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构建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的生态文化是生态文明建设的的重要内容。普洱拥有雄厚的生态人文资源、生态自然景观和生态产业集群,曾被世人惊叹为“大自然对人类的慷慨恩赐”、“地球上没被伤害过的皮肤”、“民族文化博物馆和风情园”。打造生态环保幸福宜居美丽家园,既是普洱生态文明建设的首要任务,也是市委政府审时度势作出的重要决策。

将民族文化发展纳入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首先就是将科普人文贯穿于美丽乡村建设的始终,通过加强古村落、古民居保护留住村庄历史风貌、留住乡土特色,把每一个村庄都建成融民族特色、地域特色、生态特色于一体的美丽家园,让人们看得见山水、记得住乡愁;其次就是将科普人文贯穿于国家绿色经济试验示范区建设的始终,通过转型升级推动绿色低碳经济的发展,在特色产业开发、清洁能源利用、休闲度假基地建设方面先行先试、提供示范和样板。再次就是将科普人文贯穿于绿色产业基地建设的始终,通过开展生态文化普及、实施生态技术攻关全面提高休闲养生、普洱茶、普洱咖啡、生物制造和高原特色食品五大生态产业的科技含量,把发展生态产业引导到普洱参与全球竞争和产业分工的主攻方向。

将民族文化发展纳入科普工作、纳入科普升级。实现各民族文化的大融合、大发展,既是普洱市实施民族文化强市战略的必然要求,也是“桥头堡”建设和“一带一路”建设的重要内容。要把民族文化作为科普工作的重中之重,全面提高少数民族文化在挖掘整理和制作传播各个环节的科技含量,采用数字化处理、数字化展示、数字化传播等手段将古老的民族文化遗产进行挖掘、抢救、保护和展示,在保护民族文化遗产的独特性、完整性和真实性的基础上加以研究、开发和利用,进一步发挥好科学技术在民族文化发展中的支撑和保障作用;要充分发挥科协组织学术交流主渠道作用和科普工作主力军作用,通过借势、借智、借力,大力打造具有普洱特色的民族文化学术品牌,在科技与民族文化相结合、民族文化与产业发展相结合等方面大胆尝试,努力走出一条科技引领、文化搭台、经济唱戏的民族文化产业发展之路,为普洱民族文化走出去创造更加良好的文化学术环境,通过文化交流和传递不断提升普洱的知名度、美誉度和影响力。

将民族文化发展科普纳入科普研究。强化民族科普研究、出台民族科普文化创作扶持政策、加大科普研究成果推广运用力度、加快科普研究人才培养和实现民族科普产业化等方面多做工作,为科普文化的发展繁荣营造更加良好的社会氛围。

将民族文化发展纳入科普产品开发。组织更多的科技专家、科普大家和文艺作家深入少数民族地区挖掘具有地方特色、民族特色的科普资料和创作素材,在科普产品研发中注入灵动的民族文化元素,让科普作品真正为民族兄弟姐妹所欢迎,这样边疆民族地区的科普之路才能走得稳、走得实、走得远。

将民族文化发展纳入科普服务。各级科协组织要在增加语种、文化包装和市场运作等方面加大工作力度。要在民族语言开发应用、主体民族科技文化人才培养和节庆科普产品设计与开发等方面大胆探索,先行先试,用各民族自己的语言、自己的老师、自己喜闻乐见的方式开展科普宣传服务,千方百计提高科普宣传服务的针对性、适用性、实效性。

将民族文化发展纳入科普阵地建设。普洱一市连三国、一江通五邻的区位特点决定了科普文化阵地建设的特殊性和重要性。面对科普活动国际化、科普服务多样化、科普文化多元化的国际国内形势,将民族文化纳入科普阵地建设并不断满足少数民族群众日益提高的科普服务需要,是时代赋予科协组织的一项新职责、新使命、新任务,也是科普民族文化繁荣发展的重要保障。

4.2006年市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篇四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市人民法院向大会报告法院工作,请予审议。

二○○五年工作回顾

2005年,我院在市委领导下,在市人大和上级法院的监督、指导下,在市政府以及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全面贯彻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的科学发展观,围绕市委工作中心,坚持“公正与效率”工作主题和“公正司法、一心为民”指导方针,认真履行审判职能,积极推进法院改革,全面规范司法行为,突出抓好队伍建设,努力为全市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发挥职能作用。

一、履行审判职能,提供司法服务

一年来,全院干警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所赋予的职责,扎实开展各项审判工作,努力为全市经济建设和社会稳定提供有力司法保障。全年受理各类案件6052件,结案5648件,分别比上年上升3.64和3.92,结案率为93.3。

依法打击犯罪,维护社会稳定。全年受理公诉刑事案件325件,审结321件,判处被告人444人,其中,判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69人,判处没收财产、罚金310多万元,追缴到位158万元。工作中,充分发挥刑事审判职能,依法严惩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杀人、放火、强奸等暴力性犯罪和盗窃、抢劫、抢夺等严重多发性犯罪,判处罪犯250人。严厉打击破坏社会[找材料到范文搜 fwsir.com--网上服务最好的文秘资料站点]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犯罪活动,审结虚开增值税发票、挪用资金等犯罪案件16件,判处罪犯18人;依法惩处贪污、贿赂等各种职务犯罪,审结案件15件,判处罪犯15人。以创建“平安*”为契机,切实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针对社会治安状况,适时组织集中宣判,先后4次对20多名被告人集中宣判,旁听群众达1000多人。切实加强对少年犯案件的审判,强化对刑释人员、缓刑犯、管制犯的帮教工作,积极参与社区矫正工作。贯彻教育、感化、挽救方针,审理少年犯罪案件47件,判处少年犯57人。组织少年犯到我院建在黄桥的“自新青少年革命传统教育基地”,接受“红色革命”教育。继续开展“送法进校园”活动,向*市职业教育中心学校等赠送自编法制宣传资料——《自护园地》100多本。到市职教中心、教师进修学校等开设法制讲座8次,听课师生达2万人次。针对审判工作中发现的有影响社会稳定的苗头、隐患、漏洞,及时向有关部门提出司法建议20多份,结合典型案例,在各类报刊发表法制宣传文章316篇。

妥善处理民商案件,服务社会经济发展。全年受理各类民商事案件3553件,审结3511件。通过及时审理民商案件,依法直接调整经济和社会关系。全年审结各类合同纠纷案件1346件,裁决争议标的额3213万元,依法调整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的财产、信用和契约关系,制裁欺诈经营和恶意拖欠债务等违反诚实信用原则的各类行为,有力保障公平竞争和市场交易安全,以及公民、法人和其它组织的合法权益。审结婚姻家庭纠纷案件1324件,倡导良好道德风尚,依法保护妇女、儿童和老人的合法权益,消除各种不利于家庭、社会稳定的因素,促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审结劳动报酬、劳动争议、养老保险等社会保障案件25件,加强对劳动者合法权益的保护,促进劳动力市场的规范发展。审结医疗事故、交通事故等人身损害赔偿案件538件,依法保护公民的人身权利和人格尊严。审结城市建设中的排除妨碍案件112件,依法先予执行了洋思中学、新区安置房等建设中的排除妨碍案件,促进了新区的建设。在处理民商案件过程中,坚持司法为民的宗旨,把调解贯穿于民商事审判工作的每个环节,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加强法制宣传和诉讼调解工作,充分发挥了调解工作定纷止争的作用。全年调解民商事案件1575件,占结案的44.8,取得了较好社会效果。

加强行政审判,促进依法行政。全年受理行政诉讼案件39件,审结39件。行政审判人员在审理案件中,坚持行政相对人与行政执法部门的诉讼地位平等原则,严格审查具体行政行为的合法性,加强对行政赔偿案件的调解,依法保护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支持行政部门依法行政。依法审查和执行了市建设局裁决的贾德寿、李玉兰户等一批违章建筑案件,确保了行政机关行政权力的有效实施。

5.市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篇五

现在,我代表市中级人民法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查,并请各位政协委员提出意见。

2010年工作回顾

过去的一年,市中级人民法院在市委领导、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和市政府、市政协及社会各界的支持下,认真执行市五届人大三次会议批准法院工作报告的决议,深入学习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三

个至上”为指导思想,按照“五个一流工程”建设整体部署,突出“创先争优”和“形象建设年”工作重心,深入推进“三项重点工作”,认真履行审判职能,为促进全市经济又好又快发展、社会稳定和谐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

过去的一年,法院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

——积极推行司法公开工作,市中院被最高法院评为全国“司法公开示范法院”。

——加强案件质量管理,市中院司法质量位居全省市州中院前列;社会公众评价排全省市州中院第2位,排全市政法单位第1位;执法考评工作经验被中央政法委推介。

——开展涉军维权工作,市中院被省委政法委、省军区政治部评为全省维护国防利益和军人军属合法权益工作先进单位。

——积极创先争优,石门、桃源法院被评为全省优秀法院,石门法院被评为全国法院宣传工作先进单位、全省法院文化建设示范单位,桃源、安乡法院被省委政法委、省高院评为全省集中清理执行积案先进集体,武陵区法院被评为全省法院人民陪审工作先进单位;市中院文晓桃被评为全国法院办案标兵,市中院梅建华、鼎城区法院鲁爱龙被评为全省优秀法官。

一、发挥审判职能,服务稳定发展大局

坚持维护稳定、服务发展的办案原则,积极稳妥开展审判执行工作。市中院审结一审、二审、再审案件1481件,结案率86%;执结案件106件,执结率86.18%,标的额2.17亿元;办理减刑、假释案件4410件。全市基层法院共审结各类一审、再审案件13664件,结案率91.62%;共执结案件3036件,执结率91.81%,标的额2.81亿元。

民事审判着力化解社会矛盾,努力保民生、促发展。市中院审结各类民商事案件1030件,各基层法院共审结11734件。为推进全市“项目建设年”积极开展审判服务,依法审理涉及中联重科等重大工业项目招商引资、土地征收补偿、合同纠纷案件,促进重点项目建设。稳妥审理涉及县域经济发展及重大群体性纠纷案件,维护地方稳定发展。审理企业破产案件61件,审理知识产权案件28件,规范市场秩序。审理涉及婚姻家庭、损害赔偿等民间纠纷案件5580件,化解社会矛盾。开展涉金融审判执行专项活动,审理涉金融案件648件,执行571件,标的额5780万元,促进了金融生态建设。审理涉农案件2689件,促进了新农村建设。审理劳动争议纠纷案件376件,保障了劳动者合法权益。加强涉军维权保护,依法审理涉军案件62件,维护了军人军属合法权益。经最高法院批准,市中院获得涉外、涉港澳台民商事案件管辖权,为常德涉外贸易和投资环境改善提供司法服务。

刑事审判依法严惩犯罪,积极保稳定、护平安。坚持“严打”方针,市中院审结各类刑事犯罪案件180件,判处罪犯387人;各基层法院共审结1713件,判处罪犯2467人。判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和死刑(含死缓)136人。组织集中执行死刑活动3次。积极参与全市“五打三禁一建”专项整治行动,审理抢劫、故意杀人、伤害等暴力犯罪案件443件645人,“6.26”国际禁毒日前对丁泽海等23名被告人走私、贩卖毒品案,吴淇华等14名被告人走私、贩卖毒品案集中宣判,两案共判处死缓3人,无期徒刑3人,10年以上有期徒刑18人。审理了陈学军等37名被告人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积极参与反腐败斗争,审理职务犯罪案件58件83人,商业贿赂案件5件24人,对市水利局原局长周栋民以受贿罪依法判处有期徒刑11年6个月。审理涉金融犯罪案件14件20人,对涉案金额达4亿余元的湘西自治州徐自吉等4被告人集资诈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和湘西自治州原副州长黄秀兰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依法进行了审理。积极参与烟草打假、打击非法传销等专项行动,有效维护市场秩序。坚持惩戒与挽救相结合,对175名未成年被告人酌情从轻、减轻处罚,依法适用缓刑,落实帮教措施,参与社区矫正,社会效果明显。

行政审判坚持监督支持并重,妥善解争议、促和谐。充分发挥监督支持依法行政的职能作用,加强行政审判和国家赔偿工作,保护行政管理相对人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和谐。市中院审结各类行政诉讼案件234件,各基层法院共审结214件,维持具体行政行为18件,撤销或变更29件,以和解等方式结案276件。执结城市房屋拆迁等非诉行政执行案件702件。执结市城区征地拆迁案件50件,促进了207国道改造、沅江三桥、三闾路等重点工程建设。积极参与“全省计划生育

模范市”创建工作,执结社会抚养费征收案件290件,执兑金额475.3万元。认真开展《国家赔偿法》(修正案)宣传活动,审结国家赔偿案件10件,最大限度维护赔偿申请人合法权益。

执行工作强化有效措施,大力清积案、破难题。贯彻执行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法院执行工作的决议》,市人大交办的72件案件,已结案68件,法院

执行环境得到改善。开展委托执行积案清理行动,共执结积案73件。市中院实行执行裁判权和实施权分立,强化监督制约。加强对拒不执行生效裁判及暴力抗法行为的打击力度,司法拘留85人,罚款26次,向公安机关移送刑事立案2人,依法查封、扣押、冻结被执行人财产2875万元。对10件案件被执行人发出限制高消费令,限制其乘飞机、住酒店、购买不动产等9类高消费行为。部分法院成立执行“110”指挥中心,建立快速反应机制,扩大执行效果。

二、践行司法为民,维护群众合法权益

坚持为人民司法的工作宗旨,尽力为群众办实事、解难题。全面推进司法公开。实行立案、庭审、执行、听证、文书、审务六公开,以公开促公正。

一、二审案件公开开庭率分别达到100%和49.4%,再审申诉听证率81.8%,人民陪审员参审案件3467件,裁判文书上网率68.97%。召开新闻发布会6场,开展法官进社区等活动28场次,编发《常法舆情》关注网络民意。积极开展司法调解。将司法调解作为化解矛盾纠纷的首选方式,努力实现“案结事了人和”。落实诉前、审前调解、诉中委托调解、人民陪审员参与调解等制度,民事案件调解撤诉率56.81%。参与“三调联动”调处纠纷800件。市中院审理的李舟诉建设银行常德分行不当得利一案,通过做大量细致的工作,以调解方式结案,达到了双方满意的效果。稳妥处理涉诉信访。处理群众来信395件,接待来访2800人次,到省进京上访数同比下降10.85%,信访工作排全省法院第3位。开展清理信访积案专项行动,排查信访积案204件,已化解188件。院领导工作日轮流坐班接访,每月参与市人大主任信访接待。积极争取上级法院、地方党委、人大、政府支持,联合处访,成功化解21件涉诉上访老案。协助申请解决12名困难当事人的低保等问题,促进息诉罢访。大力实施司法救助。完善司法救助基金制度,积极争取党委政府支持,落实市人大常委会决议,市县两级共设立司法救助基金258万元,实际发放224万元,解决了212名当事人的实际困难。为当事人减、免、缓交诉讼费用420余万元,让群众打得起官司。

三、狠抓审判管理,确保司法公正高效

以实现司法公正高效为目标,狠抓审判管理。严格质效监管。落实逐案评查、季度通报、讲评指导、考核奖惩制度,对重点司法绩效指标动态监控,实行责任捆绑、问责到人。绝大部分绩效指标达到或超过省高院考核标准,其中,案件发回改判率全省最低。规范权力运行。规范案件合议制,限制法官个人权力。加强集体把关,市中院审判委员会全年研究重大疑难案件76件,重大有影响案件邀请同级检察长列席。规范对外委托鉴定、评估、拍卖和指定破产清算管理人工作,实行网上公布和摇号,防止暗箱操作。全面推进量刑规范化试点工作,增加量刑透明度,规范法官自由裁量权,形成公、检、法量刑规范化整体联动工作机制,在全省刑事审判工作会上介绍经验。坚持依法纠错。加强审级监督,及时纠正确有错误的裁判。市中院审结二审案件1150件,依法改判168件,发回基层法院重审35件。完善申诉复查和再审工作,共立案再审34件,审结33件,依法改判16件。强化业务指导。市中院认真履行基层业务指导职能,以会代训开展业务指导授课5场。对法庭建设、机关安全保卫等工作进行专项督导8次。加强职务犯罪审判指导,完善改判和发回重审案件定期分析通报制度,下发业务指导文件,依法统一裁判标准。

四、围绕形象提升,全面加强队伍建设

以“形象建设年”活动为抓手,从严管理队伍,提升法院形象。队伍管理经验在全省法院院长会上进行了推介。狠抓教育活动。深入开展“创先争优”、“人民法官为人民”主题实践活动、“我当公信政法干警”、“争十佳、创百优”等活动,增强党性意识、司法公正意识,强化对司法工作人民性的“三个认同”,确保法院工作的正确方向。强化能力建设。加强领导班子建设,提高班子决策能力、管理能力和实践能力。组织中层骨干封闭式培训,部门负责人年度述职述廉,对考评未达标的予以黄牌警告,中层骨干谋事、管事、干事能力明显增强。开展业务集中培训300人次,通过岗位练兵评选优秀合议庭、优秀审判长、优秀裁判文书。鼓励干警参加国家司法考试。全市法院新增编制33个,公开招录工作人员50名,市中院从基层法院遴选干警7名。推进廉政建设。严格落实“五个严禁”和“十条禁令”,遵守《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加强对领导干部、审判执行岗位人员的监督管理。召开市律协理事、各律师事务所主任、基层法官座谈会,规范法官与律师关系。加强廉政警示教育,市中院在每个庭室设置廉政监督员,召开家属助廉座谈会,邀请代表委员参与个案回访88件,收集各类意见建议31条,多渠道督促法官公正办案。积极参与“四违”专项整治行动。全年调查违纪线索16条,追究责任3人。

五、夯实基层基础,提升司法保障水平

坚持“固本强基”理念,大力加强基层基础建设。“两庭”建设稳步推进。第二轮“两庭”建设22个人民法庭已建成20个,共计投资2950余万元。7个审判法庭、19个人民法庭建设列入“十二五”规划。市中院、武陵区法院新审判大楼即将投入使用。各项保障得到改善。积极争取党委、人大、政府、政协支持,法院装备、经费保障水平进一步改善。办公经费基本实现财政全额保障,人民法庭“三审一书”力量基本配齐,审判一线力量得到充实。机关安全不断强化。全市法院普遍设立安检门,启用门禁系统,改善法警装备,坚持值班备勤,加强立案大厅、审判法庭等重点部位安保措施。法警值庭1900余次,押解3286人次,未发生安全责任事故。信息化建设继续加强。全市法院增加经费投入,提升审判、队伍管理信息化应用水平,建成数字法庭2个,协助最高法院、省高院远程提审6次。加强全市法院门户网站建设,常德法院网点击率排全国中级法院前列。

六、坚持根本制度,主动接受人大监督

以人民满意为目标,主动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接受政协民主监督,不断改进法院工作。认真办理交办案件和代表建议。对市人大常委会交办案件、人大代表建议,实行领导负责、专人督办、限期办结、及时回复,办结市人大常委会交办案件7件,办结代表建议4件。及时报告工作情况。定期报告重大工作部署、重要法律法规的贯彻实施、人事任免以及重大案件审判执行情况。向市人大常委会上报备案审查重大案件和规范性文件等160余件。向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报送《汇报专刊》4期3800余份,及时报告工作情况。年底向市人大常委会专题报告了代表建议办理情况。主动配合执法检查。按照市人大常委会开展《民事诉讼法》执法检查的要求,主动自查自纠,对抽查的300余件重点案件,逐案接受评议,落实整改措施。6月份,向市人大常委会专题汇报了贯彻执行民诉法情况,年底专题报告了贯彻执行加强和改进法院执行工作决议情况。积极配合代表旁听庭审活动。认真配合市、县两级人大常委会组织的“人大代表听庭评庭”活动,邀请1200余名人大代表旁听庭审60场,旁听减刑假释听证1场。邀请市政协委员开展旁听庭审活动。

各位代表,过去的一年,是全市法院负重奋进的一年,更是开拓进取的一年。我们深切体会到:党委的领导、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政府、政协的支持,是我们维护公平正义的坚强后盾;全市人大代表的监督与关心,是我们攻坚克难的不竭动力;全市人民的理解、支持与期盼,是我们创新发展的力量源泉。在此,我代表全市法院和全体法院干警,向各位领导、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以及全市人民表示衷心的感谢!

同时,我们也清醒地看到,法院工作还存在不少问题和困难,审判工作面临着前所未有的压力和挑战。一是促进发展的责任更加重大。随着“十二五”规划的出台,国家进入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经济纠纷呈现多发性、复杂化趋势,对法院司法能力提出了严峻挑战。二是维护稳定的任务日益繁重。社会矛盾纠纷复杂多变,不稳定因素增多,涉诉信访居高不下,暴力抗法等事件时有发生。法院预防打击犯罪、化解矛盾纠纷、维护社会稳定的任务异常艰巨。三是司法不公等问题依然存在。司法环境不优,司法不公、不廉、效率不高、执行难等问题尚未根本解决,离法院自身的目标和人民群众的期望仍有不小差距。四是队伍建设的压力越来越大。法官职业风险升高,职业尊荣感下降,工作畏难情绪比较普遍;人员结构老化、素质参差不齐、案多人少等问题比较突出。我们将正视以上困难和问题,不断改进工作,满足人民期待。

2011年工作安排

2011年是“十二五”规划的开局之年,也是法院工作实现全省一流目标的关键一年。全市法院工作的指导思想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为指针,以“五个一流工程”建设为主线,紧紧围绕全市工作大局,深入推进“三项重点工作”,推进法院工作机制改革,以“公正、廉洁、为民”为核心,积极开展法院“文化建设年”活动,争创全省优秀法院,为建设“现代常德、幸福家园”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一、紧扣大局,保稳定促发展

坚持为大局服务的理念,加强能动司法,为推进“工业强市”战略、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和服务。促进经济发展。妥善审理投资纠纷、金融纠纷等案件,开展“送法进企业”活动,主动走访服务,优化投资环境。严厉打击非法集资、商业贿赂、贪污受贿等经济犯罪,维护市场经济秩序。加大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力度,推进自主创新。妥善审理环保案件,严厉打击破坏土地、森林等自然资源犯罪,促进绿色、循环经济发展。依法保障民生。积极稳妥审理劳动就业、社会保障、教育医疗、住房消费等涉民生案件,审理土地承包经营权转让、出租、互换等引发的纠纷,审理房屋拆迁、土地征收等案件,依法保障群众安居乐业。维护社会稳定。严厉打击危害国家安全、危害社会治安、侵害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等犯罪,打击黑恶势力犯罪,增强群众安全感。打击涉赌、涉毒等犯罪,净化社会风气。坚持打击犯罪与保障人权并重,推进量刑规范化。加大未成年人保护力度,积极参与特殊人群帮教管理,开展送法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等活动,预防犯罪,减少社会对立面。推进矛盾化解。稳妥审理婚姻家庭、相邻纠纷、损害赔偿等案件,化解社会矛盾。坚持监督与支持并重,尽量运用协调手段化解行政争议,促进依法行政。继续认真执行市人大常委会决议,加大执行力度。积极争创全省“无执行积案先进法院”。发挥法律赋予的21种执行威慑机制作用,扩大执行效果,最大限度实现群众诉讼利益。

二、牢记宗旨,护民利解民难

创新民生司法的方式和手段,努力实现“公正司法、一心为民”工作宗旨。推进司法公开。充分发挥全国“司法公开示范法院”的示范作用,切实落实“六公开”。加大裁判文书上网力度,尝试庭审网络视频直播,开展法院公众开放日活动,加强人民陪审员工作,积极拓宽司法公开渠道。调解矛盾纠纷。坚持“调解优先、调判结合”,积极参与“三调联动”,借助第三方参与调解,构建诉讼和非诉讼资源共享机制,形成纠纷化解合力。加大巡回审判力度,到纠纷发生地开庭,就地调处矛盾。化解涉诉信访。完善便民利民服务体系,创建全省信访文明窗口。落实领导坐班接访、带案下访、预约接访、包案息访等制度,切实解决群众合理诉求。加大信访积案清理力度,全面完成清积任务。依法打击无理非法上访,维护信访工作秩序。加强司法救助。坚持司法救助与法律援助、社会救助相结合,依法缓、减、免交诉讼费用,尽量减轻当事人的诉讼负担。积极推动完善司法救助机制,扩大救助范围,提高救助效益。

三、突出主题,促公正提质效

以公平正义为价值目标,完善审判管理长效机制。实行全程监管。加强对案件质量的事前、事中、事后全方位监督,全面实行审判流程管理,对立案、审理、结案、归档全程监管,依照法定时限设置监控节点,临近节点自动预警,防止案件超审限。突出监管重点。严管死刑案件、重大疑难案件、群体性纠纷案件、上诉申诉案件、上级交办、检察机关抗诉等重点案件,确保案件质量。严管案件审结率、执结率、发回改判率、调解率等核心指标,提高司法质效。严管审判执行、委托拍卖、执行款物管理等重点岗位和环节,规范自由裁量权,堵塞管理漏洞。强化监管措施。强化审管部门指导职能,加强案件质量分析、通报、讲评和督导。强化质评员评查职能,做到程序评查和实体评查相结合,对全部案件实行评查。强化院、庭领导、合议庭、审委会把关职能,加强领导审核和集体把关。强化综合管理部门的考核奖惩职能,司法绩效考核结果与评先评优、晋职晋级、提拔任用挂钩,让案件质量经得起时间和历史的检验。

四、严管队伍,提素质强能力

坚持“严管队伍”理念,加强教育、管理和监督,为公正廉洁司法提供保障。加强思想政治建设。深入学习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用全会精神指导法院工作。深化“创先争优”活动,开展“发扬传统、坚定信念、执法为民”主题教育,以党建带队建,以队建促审判,迎接建党90周年。加强法官职业道德建设,端正价值追求,明辨荣辱界限,改进司法作风。加强法院文化建设。全面加强法院精神文化、制度文化、行为文化、物质文化建设,大力弘扬“公正、廉洁、为民”的司法核心价值观。加强司法宣传,树立正面典型,注重司法礼仪,改善司法形象。加强司法能力建设。积极创建学习型法院、学习型法庭、学习型党支部,推广法官夜校、法官论坛,加强教育培训,开展业务比武,着力提升法官把握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能力、正确适用法律的能力、化解社会矛盾的能力和做群众工作的能力。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坚决贯彻执行中央政法委提出的“四个一律”,严格规范法官与律师关系,严格错案追究,严禁办“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严肃查处违法违纪行为。

五、心系基层,强基础重保障

按照“面向基层、服务基层、建设基层”的工作思路,不断强化对基层基础工作的指导、服务和保障。加强监督指导。加大协管力度,加强基层法院领导班子建设。加大业务指导力度,提升基层司法水平。发挥二审、再审监督作用,提高办案质量。推进法庭建设。全面完成第二轮“两庭”建设任务,积极推进“十二五”法庭建设规划的落实。市中院、武陵区法院整体搬迁。加强庭审安保工作,营造安全的诉讼环境。配齐配强法庭人员,充分发挥人民法庭在化解基层矛盾纠纷中的作用。提升信息化水平。扩大数字化法庭建设规模,实行庭审全程录音录像,推广远程电子签章,提升信息化办案水平。推行办公自动化,全面实行审判流程信息化管理,加强法院专网在视频会议、业务培训中的应用,提升审判和司法政务管理效率。

六、接受监督,重民意创满意

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将法院工作自觉置于党委领导之下。增强接受监督意识,主动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接受政协民主监督。遵照人民代表大会批准法院工作报告的决议履行职责,按照市人大常委会的要求报告专项工作和有关法律执行情况。认真办理市人大常委会交办案件和代表建议、批评、意见。继续办好《汇报专刊》,及时汇报工作情况。主动邀请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视察法院工作。落实代表听庭评庭制度,接受对审判活动的监督指导。接受检察机关法律监督、新闻舆论监督和社会各界监督,推动法院工作不断取得新的进步和发展。

6.市人民法院2012年工作思路 篇六

2012年我院工作的指导思想和主要任务是: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在中共XX市委的领导下,全面落实市十二次党代会精神,围绕 “主攻‘一极’,决战‘四区’”发展战略,坚持“公正司法、一心为民”指导方针和“公正与效率”工作主题,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全力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三项重点工作,为建设和谐、文明、富裕的新XX提供坚强有力的司法保障和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一是树立大局意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围绕市委工作部署,全面履行各项审判职能,坚持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相统一,不断增强服务大局的能力。充分发挥刑事审判的打击和保护职能,依法惩处各类刑事犯罪,维护社会稳定;充分发挥民事审判的调节和服务职能,积极调处各类矛盾纠纷,促进社会和谐和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充分发挥行政审判的监督和支持职能,妥善化解各类行政争议,促进官民和谐;加大执行力度,用足用好法律赋予的各项执行措施,确保当事人合法权益得到切实实现。

二是加强队伍建设,树立良好形象。坚持“抓党建、带队伍、促审判”的工作思路,以提高思想理论水平、增强司法能力、改进司法作风、加强反腐倡廉建设为重点,不断开创法院队伍建设工作新局面。加强领导班子和中层干部队伍建设,提升政治思想素质、领导能力和司法专业水平。加强法官职业道德建设和法院文化建设,牢固树立公正、廉洁、为民的司法核心价值观。坚持从严治院,一岗双责,对审判权、执行权实施直接、实时监督,以更大的决心和力度抓好廉政建设。进一步增强法官的群众观念和对人民群众的感情,使亲民、爱民、为民成为法官的自觉行动。改进司法作风,推行规范文明用语,教育引导广大法官自觉规范

司法行为,注重工作细节,改善服务态度,弘扬司法文明,树立人民法官的良好形象。

三是狠抓审判管理,促进公正高效。以审判质量效率考评体系为中心,完善审判绩效考评制度,建立法官业绩考评档案,推动审判管理创新。按照用制度管人管事的要求,加强对审判执行工作监督管理,完善全方位监督管理制度,加强巡查督办,强化责任追究,有效提升审判质量和效果。严格执行审判公开制度,以公开促公正。自觉接受人大、政协及社会各界的监督,充分发挥人民陪审员在审判执行工作中的监督职能,主动接受新闻媒体的监督,最大限度地发挥内外监督的作用。

四是树立为民宗旨,落实便民措施。进一步健全联系群众制度,畅通民意沟通渠道,密切同群众的血肉联系。充分尊重和保障群众的诉讼权利,引导群众依法表达合理诉求。细化落实各项便民利民措施,积极开展司法救助工作,进一步加强弱势群体的司法保护。坚持巡回审判制度,方便群众诉讼,不断满足人民群众的司法需求。强化涉诉信访工作,坚持实行领导定期接访和干警下基层走访活动,努力将矛盾化解在基层。

五是立足长远发展,夯实工作基础。将我院的各种司法活动纳入规范化轨道,通过健全制度、完善程序、落实要求、强化监督等措施,确保司法权正确有效行使。以提高审判科技含量为出发点,在现有基础上不断提升信息化水平,依靠科技开创一流工作。在完善硬件建设的同时推进软件建设,为法院各项工作的发展搭建起一流的平台。树立新风貌,培养新精神,营造新风尚,进一步提升法院整体形象。

各位代表,市十二次党代会提出了“建设和谐、文明、富裕的新XX”的奋斗目标,市人民法院将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神圣职责,解放思想,振奋精神,开拓进取,扎实工作,努力开

7.市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篇七

随着中蒙贸易额的逐年上升及蒙古国对人民币认知度的日益提高, 人民币作为边贸支付货币在不断扩大, 已成为口岸贸易结算的主要货币。据统计, 2005-2009年, 甘其毛都口岸边贸人民币结算为20545、6678、9977、35376、57295万元人民币, 分别占结算总额的89.72%、45.26%、26.01%、47.99%、46.76%。

目前, 内蒙古巴彦淖尔市办理人民币结算的进出口企业有56家, 占企业总数的39%。由于市内各外汇指定银行尚未与蒙方建立人民币账户行及代理行关系, 人民币账户行资金汇划结算均需通过二连口岸外汇指定银行进行。这是目前巴彦淖尔市跨境资金流动的主要途径, 其他结算方式还有现金、以出顶进或以进顶出、银行卡等。

进出口企业或个人对跨境贸易选用人民币结算主要有以下几个原因:一是人民币货币地位的提升, 使进出口企业及个人用人民币结算意愿加强;二是人民币以其稳定的币值和较高的信誉, 得到了蒙古国官方的认可, 并在民间特别是在口岸城市普遍流通;三是用人民币结算可降低企业的汇率风险, 减少企业的汇兑成本。

据调查, 虽然在蒙古国内地很少用人民币直接消费, 但在邻近甘其毛都口岸的南戈壁省, 人民币被广泛使用, 可用于采购商品、消费开支, 成为当地居民最乐意接受的“硬流货”。尤其在边境小额贸易中, 几乎全部以人民币计价结算, 虽然蒙方客商也以多种方式携入美元, 但只是在黑市中卖掉赚取利润。由于人民币不断升值, 人民币与图格里克的比价呈上涨趋势, 2002-2010年比价分别为1:140、1:145、1:147、1:150、1:156、1:160、1:160、1:165、1:175。

二、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存在的问题

(一) 边境贸易中金融服务匮乏。

目前, 甘其毛道口岸未设立长期或临时性金融服务网点, 造成从事边境贸易的企业和个人不能享受银行服务。

(二) 边境贸易结算渠道不畅。

由于该市没有外汇指定银行被获准与蒙方建立账户行关系, 资金不能直接汇划, 延长了企业资金的在途时间, 降低了企业资金使用效率。特别自2009年甘其毛都口岸由季节性改为常年性开放后, 贸易额增长很快, 人民币结算量快速增长, 对蒙跨境人民币结算渠道不畅, 阻障了进口企业的业务发展。

(三) 携带大量现金出入境, 有时会危及客商的人身安全。

由于甘其毛道口岸没有设立金融机构, 中方客商只能从距口岸130公里的旗政府所在地的金融机构提现后, 再来口岸进行交易。客商携带大量人民币现金用于结算, 增加了边贸企业和个人的经营风险及经营成本, 也给社会带来许多不稳定因素。

(四) 对边境地区人民币现金管理、监测和反洗钱工作带来难度。

随着边贸大额现金交易日益增多, 特别是畜产品收购旺季, 仅绒毛收购大户日最高现金交易量就上百万元。由于中方人员携带人民币现金到蒙方要受我国人民币现钞出入境限额管理限制, 进入蒙方境内交易要交税, 因此, 一些客商大额交易时选择在中国境内进行货物交易, 货款由蒙方人员带回蒙古国。当前, 在蒙古国境内蒙古人携带人民币出入境管理不受限制, 但中方人员携带人民币金额上要受到蒙方政府的限制。部分商人为能顺利进行商品交易, 让过境蒙古人协商代为携带, 造成通过非法渠道流通人民币日益增加, 这种情况为洗钱提供了可乘之机。蒙方客商过境销售货物时, 中方有关部门也没能力核查对方现金的来源是否合法, 因此, 这种情况对反洗钱工作是一个极大的挑战。

(五) 以人民币现金结算方式出口的货物, 不享受出口退税政策。

这一规定制约了边贸企业的出口积极性。一是甘其毛道口岸毗邻的蒙古国南戈壁省距乌兰巴托遥远, 而该省的银行未与我国银行建立账户行关系, 使得部分客商就是通过账户行将人民币汇入乌兰巴托后, 还要用人民币现钞结算。二是虽然中蒙边贸大部分结算通过银行进行, 但由于中蒙双方固守传统的钱货两清的交易方式, 仍习惯于私自携带人民币现钞过境用于结算。

三、对推动巴彦淖尔市人民币跨境结算的建议

(一) 建议人民银行协调各商业银行, 尽快在口岸设立金融机构, 为进出口企业提供服务。可根据口岸的实际情况, 先设立季节性的金融服务网点和货币兑换点, 经营人民币储蓄、货币兑换和代保管业务, 为下一步单设金融机构做准备。

(二) 积极引导辖内各外汇指定银行与蒙方建立账户行及代理行关系, 引导贸易企业在本国和蒙古国的金融机构分别开立人民币、蒙图、美元的边贸账户, 使资金汇划畅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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