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安处罚条例

2024-06-25

保安处罚条例(精选10篇)

1.保安处罚条例 篇一

保安管理处罚规定

为了加强保安队伍管理,增强保安人员组织纪律观念,特制定本规定。

第一条 新进队员一律执行试用期三天,试用期满并且能胜任保安工作的,可办理入职手续,工资从试用之日起计发,经试用不能胜任保安工作的,试用期间不发工资。

第二条 保安人员有特殊原因需要辞职的,应提前十五天递交书面申请,并报大队长批准后按计划时间离队。如擅自离岗、离职的,扣除全部工资。对由此造成经济损失的,加罚操持损失金额的30%。保安人员从自行离岗、离职、辞职或者被解聘之日起,所发生的一切不良行为由其本人承担全部责任。

第三条 请假必须办理书面手续,三天以内(含三天)请假由分队长批准,十天以内请假由大队长批准,到期归队消假。超过十天以上(含十天)的扣除当月工资,另行补充队员。上班前遇有特殊情况可能晚到的,必须提前向当班队长电话请假,违者按旷工一天处理。

第四条 在工作期间吃午餐、晚餐、办私事的,必须向当班队长请示,超过1小时以上,2小时以内的扣10元。

第五条 对工和不负责任,失职的扣20元;造成不良后果并且情况严重的予以辞退,造成经济损失的,同时加罚损失金额的30%。

第六条 各岗点保安人员(队长)交接班不认真、不清楚、没有把监控系统、刷卡系统、对讲机、工作用品、文案资料、办公设施、卫生状况、交办事项,领导指示、收费情况、工作是否正常等一一交接记录并发生问题的,要承担相应后果。

第七条 上岗着装不整齐或者仪容不整的扣5元;不着装或者混穿便衣的扣10元。

第八条 在工作中发现情况不报告,又未采取措施,并引发各类案件或者事故的扣20元;不服从组织调配或者不听从工作指挥的扣20元;利用职务和工作便利、索要财物、谋取私利或者拾物不交的扣20元;对工作不负责任,违反客户单位规章制度造成不良影响的扣20元。

第九条 在上班前或者工作中饮酒的扣20元;酗酒的予以辞退,并扣除当月工资。

第十条 在工作期间,待人粗暴无理,此起群众不满的扣10元;打架、虐待、侮辱他人的扣10元;违反规定串岗、脱岗的扣10元;在室外违反规定吸烟的扣10元;在工作中违反规定睡觉的扣10元;上班期间看书、看报、看电视、玩电脑、打牌、玩插秧机、下棋及干私法的,有一项扣10元。

第十一条 保安人员迟到早退不超过1小时的扣10元;超过1小时不超过2小时的扣20元;超过2小时的视为旷工,并扣一天工资。

第十二条 负责人未能履行职责,对保安人员的失职或违反纪律隐瞒不报、迟报、漏报的扣30元;当班队长记考勤不真实的扣50元。

第十三条 本规定自2009年9月1日起开始执行。

万柏林保安分公司四大队

2011年7月31日

2.保安处罚条例 篇二

【关键词】医疗机构管理条例;问题;解释制度

【中图分类号】R15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7484(2013)11-0796-01

1994年9月1日《医疗机构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正式实施,《条例》的实施在很大程度上规范了医疗机构执业行为,维护了医疗市场秩序,医疗安全得到相应保障。但该条例实施至今已有19个年头,受制于当时的医疗体制和社会经济水平,一些条款设计不够合理,可操作性不强。现结合实际工作,就执法监督和行政处罚过程中该条例的法律适用困难做进一步探讨。

1 问题的主要表现

1.1 概念界定不严谨

《条例》第二条规定,“本条例适用从事疾病诊断、治疗活动的医院、卫生院、养老院、门诊部、疗养院、门诊部、诊所、卫生所(室)以及急救站等医疗机构。”该条例实施细则中的第二条进一步规定,“条例及本细则所称医疗机构,是指依据条例和本细则的规定,经登记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机构。”可以理解为,适用于本条例规定的医疗机构必须以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为前提条件[1]。那么打击涉及无证行医的“黑诊所”便无法套用本条例第二十四条与四十四条的相关规定[2]。《条例》第二十四条规定,“任何单位或个人,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不得开展诊疗活动。”《条例》第四十四条规定,“违反本条例第二十四条规定,未取得《医疗执业许可证》擅自执业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责令其停止执业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责令停止执业活动,没收非法所得和药品、器械,并可以根据情节处以1万元以下的罚款。”

1.2 罚则缺失

在民营医疗机构,有一种现象较为常见。某医务人员的胸牌上标注职称为“主任医师”或“副主任医师”,进一步调查核实,发现该医生仅为医师职称。这种虚假标注胸牌内容的行为明显违反了《条例》第三十条的规定,“医疗机构工作人员上岗工作,必须佩戴载有本人姓名、职务或者职称的标牌”,但是该条款并无对应罚则,所以卫生监督部门只能在《监督意见书》中责令立即改正,无法做出行政处罚。在检查中还常出现一种情况,即发现医疗机构在其大门处私自悬挂未经认证的牌匾招牌,比如,发现一所肝病专科医院大门外擅自悬挂有一块“某某肝病研究中心”牌匾。违反了《条例》细则第五十一条,“医疗机构的印章、银行账户、牌匾以及医疗机构名称应当与核准登记的医疗机构名称相同;使用两个以上的名称的,应当与第一名称相同”。细则并无与之对应的处罚性条款,所以也只能责令改正。

1.3 处罚金额不适应经济发展

实施《条例》的时间是1994年,距今已经近20年,《条例》及其实施细则所规定的行政处罚金额普遍在3000元以下,明显不适应今天的经济水平[1]。除了由于时间跨度大造成的罚款数额偏低,法律威慑力差等问题,我们必须留意一个更为严重的问题,《条例》细则第八十条第二款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以3000元罚款,并吊销《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一)超出登记的诊疗科目范围的诊疗活动累计收入在3000元以上;(二)给患者造成伤害;(三)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情形。根据第一项规定,只要機构超范围执业的违法收入累计超过3000元就必须吊销执照。可见3000元的界限成为吊证与否的关键,但是,随着医疗技术不断发展,医疗服务价格不断上涨,很多外科手术一例的项目收费就已经超过3000元。由于3000元标准的易达性和吊销《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严苛性,造成法律上限与下限之间缺乏有效过度,不仅从法理上违背法律设置原则,更给卫生监督员在实际行政处罚过程中造成压力。

2 建议与对策

2.1 完善立法

一部运行良好的法律,立法是关键。《条例》及其细则从1994年实施至今,只在2006年由卫生部对《条例》细则的第三条进行了相关修订。所以,由于时间跨度久,法条相对滞后,有必要对《条例》进行一次全面修订,甚至是使其法律化,提高法律效力。从立法层面进一步丰富《条例》的内容设置,完善处罚金额的设定,处理好同《执业医师法》、《母婴保健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协调性,增强该项法规的适用性[3]。

2.2 强化法律解释制度

时效性是法律的典型特性之一,近几来,我国医疗体制改革深入进行,呈现出投资主体多元化,办医模式多样化的特点,《条例》在实施过程中必然会带来新问题新困惑,许多新医疗模式无法套用原规定,或者与其他法律法规相互矛盾,此时法律解释无疑成为一种有效手段。涉及卫生领域的法律解释主要分为司法解释和行政解释。对此国家应该做好“两个严格”,一方面,应当严格司法解释的主体,保障司法权独立。另一方面,严格控制行政解释权限,避免行政解释成为新法创立。

2.3 出台《医疗机构服务监督管理规范》

2013年10月14日,国务院印发《国务院关于促进健康服务业发展的若干意见》[4],此举将放宽市场准入,加大医疗服务领域开放力度。由于《条例》所涉及的罚则多针对医疗机构执业资质条件不达标,并没有将关注重点放在医疗服务质量上,所以,现阶段有必要形成一部《医疗机构服务监督管理规范》[2],就医院乱收费,收取病人红包,病历处方管理混乱引起医疗纠纷等相关问题进行进一步法律约束,配合《条例》,充分保障公民合法权益。

参考文献:

[1] 赵莉.对医疗卫生监督中相关法律问题的思考[J].现代预防医学,2009,36(14):2661-2662

[2] 沈志国.《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中行政处罚与执法监督中存在的问题[J].医学动物防制,2007,23(6):445-446

[3] 张果.医疗卫生监督中的相关法律问题[J].现代预防医学,2007,34(20): 3959-3961

3.保安员违纪处罚规定 篇三

兴业嘉园服务中心

保安员违纪处罚规定

为加强队伍建设,严肃队伍纪律,维护队伍形象,杜绝不良行为,经公司研究决定,特制订以下处罚标准:

一、迟到早退,无故脱岗,罚款50-100元;

二、当班时着装、合佩带不整齐、抽烟、喝酒、吃零食、戴墨镜者,第一次罚款50次,第二次罚款100元,第三次罚款200元并记大过;

三、当班时看书籍、报纸、杂志,罚款50元;

四、当班时睡岗罚款200-300元;

五、私自收费,侵占公款者立即开除并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六、随地吐痰、乱扔垃圾或不清扫保安室卫生,当班人员第人罚款20元;

七、人为损坏公司配置的器材,除照价赔偿外,罚款50-200元;

八、执勤中因态度粗暴、意气用事,而发生争吵、斗殴等恶性事件,除承担相应责任外,罚款300元;

九、不按规定巡逻罚款50-100元;

十、交接手续及值班记录不明了,当班人员罚款50元;

十一、无特殊原因不参加例会、出操集训、学习或扰乱集训、学习秩序的罚款50-100元;

十二、责任小区域出现失窃等现象,经核实属执勤不到位的,追溯当班人员责任,并处以一定的经济处罚;

十三、一年中违纪二次或违法一次者清除出队。

4.KTV处罚条例 篇四

一、包厢卫生责任注意事项:

公主卫生负责区域:

桌面:无油渍、无污渍、无指纹。桌边:无酒迹、无指纹。

不锈钢:无油渍、无污渍、无指纹。

烟缸:无烟头、无烟灰、无污渍、无指纹、无水迹。杯具:无指纹、无水迹、无酒迹。点歌柜:无灰尘、指纹。电视柜:无灰尘。台灯柜:无灰尘、无垃圾。地脚线:没有灰尘。

垃圾桶:不锈钢上无指纹、桶内无杂物。

少爷卫生负责区域及注意事项:

地面:无杂物、沙发下无杂物、没有过夜垃圾。房间门:无指纹、无灰尘。

卫生间:地面不沾脚、镜面无水迹、水龙头无水迹、马桶无污迹。卷纸盒无灰尘和指纹、擦手纸盒无灰尘和指纹、墙面无水迹、污渍、洗手盆无水迹杂物。空调:班前不可以打开。灯光:班前只留背景灯。

电视:班前要关闭,客人到后再打开。

冰块:二楼包厢不放冰,三楼307、316、308、317存放冰块。

PS:以上卫生一处罚款 10元 人民币

二、处罚条例

(一)仪容不整,上班不穿工作服,不带工号牌。

罚款20元(二)无故迟到早退者。

罚款20元(三)对客人不礼貌接待不够热忱,不使用礼貌用语。

罚款10元(四)在公司内高声喧哗,不说普通话,说脏话影响秩序者。

罚款20元(五)不讲卫生随地吐痰乱丢烟头纸屑或见到地上有脏污不主动捡起者。

罚款10元(六)工作时间在客人面前伸懒腰,打哈欠,挖鼻孔,剪手指甲,手放口袋内。罚款10元(七)在工作区域内抽烟者。

罚款50元(八)工作时间接打私人电话者。

罚款20元(九)未按规定时间站位开会或站位站姿不规范者。

罚款5元(十)不听从指挥,不配合上司同事之间有关协调者。

罚款50元(十一)(十二)(十三)(十四)(十五)(十六)(十七)(十八)(十九)(二十)搬弄是非影响员工之间团结者。

罚款100元 服务态度差受到宾客投诉者。

罚款50元 向客人索要小费或各种礼物者。

罚款50元 在公司内打架斗殴者。

罚款200元 经常违反各项规章制度屡教不改者。

罚款20-100元 吃客遗。

罚款30元 不准不使用托盘。

罚款10元 不准客呼不应答。

罚款20元 通道内不准跑动(特殊情况除外)。

罚款10元 不准私自逗留包厢唱歌,睡觉,聊天。

罚款50元

5.违纪处罚条例 篇五

一、纪律要求:遵守校纪班规,严格要求自己。

1、迟到①每迟到一次,均写出200字以上说明书。②一周为一个统计单元,凡是迟到两次以上者,均按300字说明书依次递增。③其它相应处罚。④如果连续犯错,并且没有悔改表现者,认真反省,在班内做深刻检查。

2、旷课①凡旷课一节者,写500字以上说明书,公开做检查。②旷课两节者,写1000字以上说明书,深刻反省。③旷课三节以及三节以上者,结合家长处理,深刻反省,并给以其它处罚。

3、请假①学生在校期间,应该以书面形式向老师请假,得到批准后方可离校。②在家请假,可以写请假条或由家长电话请假。③凡未能及时请假者,按旷课对待。

4、打架①两个同学之间发生打架,写出500字以上说明书,并其它处罚。②参与打群架、欺负小同学、勾结社会青年打架者,写出1000字以上说明书,回家反省,公开检查,以及其它处罚。

5、说脏话、骂人根据情节轻重和影响大小,写出500字以上说明书,并将“我要语言文明,坚决不说脏话”等文明用语朗读或书写50遍以上。

6、偷盗、上网、吸烟、喝酒等严重违纪行为①第一次违反,写出1000字以上说明书,公开检查,认真反省,并其它处罚。②第二次违反,2000字以上说明书,回家反省,公开检查,并其它处罚。

7、顶撞老师情节最为严重,必须写出2000字以上说明书;听课反省;公开检查;综合素质评定定为D级;向老师认错,得到老师谅解;并其它处罚。

二、学习要求:人人都有新进步

1、作业未按时完成的同学,200字以上说明书,限时补完作业。

2、不写作业者,500字以上说明书,3倍处罚。

3、作业字体潦草,一律返工重写。(以老师评定为准)

4、上课被老师点名批评,500字以上说明书,并以300字每次来累计。(包括值日班长等班干部的批评)

三、卫生要求:保持干净整洁

1、认真参加劳动,完成自己任务。

2、劳动不认真者,200字以上说明书,并安排适当劳动任务。逃避劳动者,写500字以上说明书,安排其它劳动任务。

3、因为2的原因,被学校检查时批评者,在2的基础上加倍处罚。

4、组长违反者,加倍处罚。

5、不准在教室吃瓜子、零食,不准乱扔废纸废物,违反者写出300字以上说明书。

四、课间操要求:集合快静齐,做操齐力美

1、下课后一分钟内赶到集合地点,快速站队,闭嘴肃立。迟到者写200字以上说明书,围操场跑2圈。说话、吵闹、拖拖拉拉者,300字以上说明书,跑3圈。

2、集合完毕,跑步整齐地到达做操地点,不认真者,200字以上说明书,跑2圈。

3、做操要动作舒展,尽心用力,凡不认真或不做操者,写出500字以上说明书,跑5圈。

4、旷操者写出1000字以上说明书,跑5圈。注:连续跑两天。

五、唱歌要求:声音宏亮,神情专注

预备铃响,做好唱歌准备,目光平视黑板,不写作业。如果出现不唱歌、写作业等,写200字以上说明书。

六、板报要求:按时完成,内容充实,形式新颖

1、凡不能按时办好板报,500字以上说明书,并限期办好板报。

2、凡板报不认真或内容不健康,写200字以上说明书,并重新办好。

备注:如果发生其它事件,将结合具体情况进行相应处罚。

七二 班

6.车间管理处罚条例 篇六

生产部员工管理条例

※:为加强车间的规范化管理,提高工作质量、提升全员素质,强化员工集体观念和团队精神,增强企业的凝聚力与向心力建立一个融洽、求实、创新的团队,现制定本条例。

一:严守作息时间,不迟到、不早退,不旷工,不代为打卡,不无故怠工等不良行为。

二: 全体在职人员上班期间必须穿工衣、工鞋、戴厂牌。注意个人仪容、仪表与个人卫生。

三:严禁在车间内吸烟,严禁将火种带进工厂。

四:上班期间不得聊天、串岗、打瞌睡、吃零食、听MP3、玩手机、发信息、看报、外出、听歌、唱歌、接听电话、等做一些低级趣味与工作无关的事情。五: 工作时不得无理取闹、消极怠工、严禁拉帮结派、制造是非、严禁携带易燃、易爆、凶器等法律禁止的危险物品进入厂区。

六、上班期间,不得私带亲友及外人进入车间。不准外出预约。(特殊情况需请假并经拉长同意)

七: 不得利用工作之便,图利他人或自己,不得贪污和挪用公司财物为私人谋利,不得损失公司利益,换取个人利益。

八:所有员工必须服从上级领导安排,因工作需要而被调动岗位、工作地点、职务者,被调动的员工不得借故拖延或违抗。

九:所有员工上班担前五分钟,准时打卡进入车间,并迅速的进入工作状态,违者按迟到处理。

十:所有员工要遵守职业道德,言语得当,不得顶撞上司。如有问题,可以单独与之沟通或书面呈报。

十一:以上规定请大家自觉遵守,如经常上班不遵守工作纪律者,公司将示情节

7.员工处罚条例 篇七

1、员工迟到、早退1-10分钟罚款10元,迟到10-30分钟罚款30元,并书面警告一次,超过半小时不足4小时按旷工1日处理.主管、班

组长迟到、早退、每分钟罚款5元。

影响卖场清洁,未打扫专柜卫生区域罚款20元。

在开店后向商场外公共区域乱扔杂物或垃圾,罚款20元。

不按规定交接班,罚款20-50元。

工作时间无故擅离岗位,聚堆或串柜闲聊,罚款20元。

在商场内倒卧、伏案睡觉,行为不雅罚款20元。

过分化妆、夸张着装或佩带夸张饰物等违反公司统一的仪容仪表规

范要求,罚款10元。

在商场内就餐、吃零食或嚼口香糖,罚款10元。

在商场内明显处摆放食品、饮料、各种餐具器皿等,罚款10元。以整理商品、记帐、打扫卫生等为由怠慢顾客,罚款20元。

在柜台内看书报杂志、收听微型录音机、收音机广播、打手机等,罚款20元。

在商场内带小孩或干私活者,罚款20元。

在商场内哼唱歌曲,手舞足蹈、打闹或大声喧哗,罚款20元。酒后上岗,罚款50元;酒后闹事,罚款100元;造成严重后果者予

以辞退。

在商场内长时间接个人的来电,罚款20元。

私自将顾客丢失在商场内的物品据为己有或私分者,予以辞退,情

节严重者送交公安机关处理。

工作时在商场内吸烟,视情节予以罚款100-500元。

用不文明、不正当的方式招揽顾客的,视情节予以罚款50—100元。激化顾客矛盾与顾客吵架和斗殴,视情节罚款100元严重者予以辞

退。营业员之间打架斗殴者各罚100元,严重者予以辞退。

无理取闹不服从管理,顶撞上级领导者,罚款50—100元,情节严重

者,予以辞退。

对上级有关管理部门的正常检查态度不好,视情节予以罚款50—100

元,造成影响的予以辞退。

因工作态度或工作失误受到上级管理部门的批评的,罚款50—100

元;情节严重者,予以辞退。

工作或营业时间商场营业人员不戴工牌或佩带不规范,罚款10元;2、3、4、5、6、7、8、9、10、11、12、13、14、15、16、17、18、19、20、21、22、23、24、25、26、27、28、29、30、31、32、33、34、35、36、37、新员工不办工牌罚款10元,转借或串戴工牌罚款20元。早班会缺勤或重大集会及培训课程缺勤者,罚款20元。上班时间购物的罚款20元。服务态度欠佳造成消极影响,经顾客检举属实者,视情节轻重,予以罚款50元。在售货过程中不实事求是介绍商品,诱导,欺骗消费的,罚款20-50元。在处理退换货过程中,故意以各种理由推委、拖延,不予退换,不按程序办理,与顾客发生对骂对打等冲突或拒不执行公司规定及商场管理人员调节处理的,罚款50-100元;情节严重者辞退。闭店后不关灯、锁仓的,罚款100-500元。擅自携带或使用危险品的予以除名。擅自改变柜内设施的,随意钉钉、打眼的视情节罚款50-100元,造成损失的,要予以赔偿。冒用顾客VIP卡,冒领顾客参与活动赠品,骗取顾客积分的罚款50-200元,如有偷盗行为的将送公安机关处理,并予以开除,永不录用。商品管理不善的(如陈列商品不符合规定、商品包装不清洁等)罚款10—50元。其他影响商品秩序、安全的行为,视情节予以罚款50-100元,情节严重的立即辞退。凡违反以上规定,情节严重或屡教不改者将视情节予以预报批评或重罚,直至开除。一月内员工无故旷工一次罚二日工资,旷工三日者或两次以上予以辞退。被处罚的营业员之罚款,须本人在三天内交财务部,由财务部开出

一式三联单,本人一单交一单人事部。如超期或拒交者,双倍罚款,促销员由部门课长通知供应商从其货款中扣除,由供应商在结算促

销员工资时从当月工资中扣除。

请各位员工遵守以上条例执行,即日起生效。

8.公司高管处罚条例 篇八

一、总则

为促进公司更好,更快的发展,弘扬公司文化,保证公司决策能被高效无误的执行,公司的管理人员能树立威信和榜样,引导所有员工健康成长,使全体员工的行为文明化、规范化,树立牢固的是非观念,树立良好的公司形象,建立与公司文化相一致的核心价值观,特此制定此条例仅适用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二、分则

i.本行政处罚条例形式为现金处罚,因仅针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故处罚金额较一般员工高,具体的处罚金额视事情大小,情节轻重分为5000、1000、2000。

(一)公司内部日常管理类,处罚金额500:

1.一个月内迟到达3次或以上;

2.在工作时间从事与工作无关的事情(如打游戏;在线看小说、电影;下载歌曲,下载电影等);

3.公司部门级或以上会议迟到、早退累计到达3次或以上,或者无故缺席1次;

4.不注重自己高管身份,着装太过奇葩,影响公司形象;

5.消极怠工,工作拖拉,推诿扯皮,不按时完成任务,影响公司工作开展。

(二)公司内部重大事件类,处罚金额1000:

1.公司全体会议迟到、早退或无故缺席;

2.承诺上级、下级或者公司个人任何关于工作的事情未办到;

3.拒不服从上级的工作安排,擅自变更上级工作指令,拒不履行本岗位职责,拒不配合其他部门和其他岗位工作,造成了不良后果;

4.个人原因造成公司较大或重大财务、物资、重要文件资料损失;

5.滥用职权、徇私舞弊、偏袒亲私、压制贤能,致使录用、考核、选拔工作明显不公平、不合理;

6.无意、故意泄露公司商业机密,造成公司实际经济损失。

(三)公司一切对外事务类,处罚金额2000:

公司一切对外事务均涉及公司形象、品牌价值、客户口碑及实际的经济利益。若造成公司利益受损或被投诉经核实,均予以顶格处罚。

ii.本行政处罚条例由人力资源部设立,最终解释权归人力资源部所有。

iii.本行政处罚条例由董事会核准当日起实施。

9.员工处罚条例 篇九

第一章 总则

第1条、为加强 员工工作纪律,提高员工的服务意识,特制订本条例。

第2条、本制度适用于东莞市蓝天地产代理有限公司全体员工。

第二章 处罚方式

第3条、对不能达到岗位职责要求,或违反各项管理制度的员工,公司有权予以处罚。

第4条、处罚的方式有经济处罚和行政处罚分两种。

第5条、经济处罚分罚款。

第6条、行政处分分为:警告、申诫、记小过、记大过、降级、解除聘用关系。

第7条、以上两种处罚可分别施行,也可合并施行。

第三章 处罚权限

第8条、经济处罚由店长或部门经理审批后执行。

第9条、行政处由店长或部门经理提出处罚意思,通过公司人事行政部核实后执行。

第四章 处罚细则

第10条、员工有下列 情节之一者,给予5元/次的经济处罚;情节严重的根据实际情况,给予50~500

元的罚款;

(1)上班迟到、早退。

(2)上下班不打卡。

(3)外出不报告。

(4)仪容仪表要整洁者。

(5)在营业场所大声叫喊或者扰乱秩序。

(6)开会或培训无故缺席或迟到。

(7)工作时间闲聊或做与工作无关事情。

(8)工作时间在前台、接待场所进食。

(9)不使用文明用语、说脏话粗语。

(10)在前台、办公室禁烟区吸烟。

(11)刻意破坏环境卫生。

(12)不服从部门主管或店长的合体指挥与监督。

(13)不及时接听电话。

(14)来点所招人员不在时,接听电话者不记录、不转告。

(15)服务态度不佳,引起客户不满。

(16)不尊重客户、讥笑客户。

(17)在履行工作职责时,遇到危机事件或不正常情况不及时向直属上级汇报。

(18)未能及时传达、执行公司下发的文件。

(19)下班后所属公司门窗未关,电器电源未切断,水源未关,但未造成严重损失。

(20)不自觉维护营业场所卫生环境,客户离开后不及时清理桌面,桌椅、设施不归为。

(21)不按公司规定执行办公用品摆放、培训等制度的管理要求。

第11条、员工有下列情况之一者,给予警告处分,同时给予经济处罚,罚款50元/次。如造成损失

者,应承担赔偿责任。

(1)擅离职守。

(2)消极怠工。

(3)妨碍工作秩序,经劝告 仍不改正。

(4)不能按时完成工作任务,且不几时上报,阻碍正常工作进度。

(5)因管理、监督不力,影响工作的正常开展。

(6)接待客户态度冷淡,擅自减少服务流程。

(7)因工作失误而引起客户不满并投诉者。

(8)不妥善保管客户资料,不慎遗失客户资料者。

(9)私自动用或损坏营业场所的防盗、消防安全设备等。

(10)未经部门 经理同意擅自答应客户要球。(如:打折……)

(11)怂恿客户要求佣金优惠。

(12)未经人事行政部许可,在办公室电脑上私自安装、使用外来软件。

(13)对信息系统中原始录入不及时、不准确而使相关工作影响。

(14)电脑设备发生故障不经人事行政部允许私自拆卸电脑。

(15)工作时间内浏览与工作无关的网站,打游戏机或看电影、视频等。

(16)没经总经理允许私自将公司文件资料或其他物品携带出公司。

(17)一个月内受经济处罚三次或以上。

第12条、员工有下列情节之一者,给予申诫处分,同时给予经济处罚,罚款100元/次。如造成损

失者,应承担赔偿责任。

(1)故意损坏公司财物。

(2)一个月迟到、早退五次。

(3)部门主管、店长管理不力,不能有效监督、开展工作或解决投诉。

(4)对客户有虚构、夸大、不实之承诺,尚造成损害。

(5)对投诉事实拒不承认。

(6)未经人事行政部允许,私自修改办公电脑系统设置,造成电脑系统无法正常运行。

(7)私自插拔电脑内部线缆,导致硬件设备损毁。

(8)未经在哦个经理允许,私配公司钥匙。

(9)泄漏公司秘密事项,但采取补救措施,尚未造成损害。

(10)年度内警告两次以上。

第13条、员工有下列情节之一者,给予记小过处分,同时给予经济处罚,罚款200元/次,如造成损失者,应承担赔偿责任。

(1)因工作失误而引起客户不满、投诉、造成客户及公司损失,情节轻微者。

(2)对客户有虚构、夸大、不实之承诺,已造成损害的。

(3)因指挥、监督不力而影响公司形象,并造成事故情节较重者。

(4)不服从上级主管或店长合理知道且屡教不改(一个月内超过三次)。

(5)不服从公司工作安排及工作调动。

(6)在能够预防的事故不积极采取预防措施,致使公司利益受到较轻损失。

(7)泄漏公司秘密事项且对公司利益造成损害。

(8)年度内累计申诫两次以上。

第14条、员工有下列情节之一者,给予记大过处分,同时给予经济处罚,罚款500元/次。如造成损失者,应承担赔偿责任。

(1)委托他人/替他人签到。

(2)全月累计旷工两天或全年 累计旷工达三天(迟到一小时当旷工处理)。

(3)对正常申诉打击报复,经查属实但情节轻微。

(4)擅自损毁、涂改、伪造公司档案资料,对公司利益造成损害。

(5)携带危险、遗失房源或客户资料,对公司利益造成损害。

(6)携带危险、违禁物品进入办公场所。

(7)虚报业绩、瞒报事故而蓄意妄取成绩或个人私利。

(8)故意造成同事失察以致他人工作受阻,公司利益受损。

(9)对能够预防的事故不积极采取预防措施,致使公司收到较重的经济损失。

(10)严重违反 公司规章制度、操作规程、服务标准。

(11)年度内累计两次记小过。

第15条、员工有下列情节之一者,给予降级处分:

(1)未能胜任岗位 职责或严重违反公司规定。

(2)年内累计小过两次。

第16条、员工有下列情节之一者,视为严重违反规章制度,公司有权解除聘用关系:

(1)试用期期间呗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或以为较差、表现不佳而不能保质保量完成工作任务。

(2)月累计旷工三次以上或全年 累计旷工五次以上。

(3)患有非本职工作引起的疾病或非因公负伤,经医院部门证实身体不适,不能胜任本职工作。

(4)工作能力明显不适应本职工工作需求。

(5)年度内累计记大过两次。

第17条、员工有下列情节之一者,视为严重违反规章制度,公司有权解除聘用关系,情节严重的追

究求其引起的经济损失,并视为 情况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1)对公司有严重的欺骗行为。

(2)玩忽职守,致使公司蒙受重大经济损失。

(3)对同事或主管恶意攻击或诬陷、做伪证、制造事端。

(4)对同事或主管暴力威胁、恐吓、妨碍团体秩序。

(5)辱骂、殴打客户,对投诉客户进行打击报复。

(6)盗用或随便向外人泄漏、窃取公司信息资料。

(7)泄漏公司机密事项,已对公司利益造成严重损害。

(8)向客户索要礼品、钱款、财物等。

(9)损公肥私、滥用职权、肆意挥霍公司财产造成较大经济损失。

(10)盗窃、侵占同事或公司财物经查实者。

(11)在执行公务和对外交往中 收取回扣、索取、受贿。

(12)公司内煽动怠工或罢工。

(13)造谣惑众诋毁公司形象。

(14)做私单、飞单。

(15)窃取公司房源、客源信息资料,导致公司利益受损。

(16)私自携带公司信息资料离开工作场所,造成公司严重损失。

(17)利用公司网络及办公系统窃取或泄漏公司资料,造成 公司严重损失。

(18)在职期间受治安拘留,经查确实有违法行为等。

(19)对员工的正常申诉进行打击报复,经查实情节严重者。

(20)未经许可兼任其他职务或兼营与本公司同类业务。

(21)参加非法组织,经劝告不改。

(22)严理违反公司各项规章管理制度。

第18条、员工被处罚时,根据其主管、经理的责任大小、给予主管、经理响应的责任处罚。

第四章 处罚实施

第19条、部门经理及主管必须对下属人员违规行为的处罚管理负责;发现员工有违规行为时,部门

经理及主管可提出处罚措施,报人事行政部审批后执行。

第20条、经济处罚由部门经理开据《处罚通知单》,写明违纪情况,部门经理签字审批,当事人签

字确认;罚款在当事人收到罚单同时,直接交纳至部门经理处,纳入部门活动基金。

第21条、警告及以上的行政处罚由部门经理填写《奖惩申请表》,上报给人事行政部审批;由人事

行政部依据处理结果,在公司公布,同时执行响应处罚。

第22条、若处罚的违规事项在公司其他管理制度中已有规定,则违纪者只接受一次处罚。

第四章 处罚实施

第23条、本制度未尽事宜,由人事行政部根据实际情况予以处理。

10.班级违纪处罚条例 篇十

1、无故迟到,罚站半节课

2、上课讲话,当众宣读内容

3、作业不认真,重做两遍

4、不交作业,警告、补做、写保证、请家长

5、看课外与学习无关的书籍,没收书籍、改正后归还

6、吃零食,捐资3-20元购买班级用品.7.对老师撒谎一次,写检查,并请家长签字.8.多次违背纪律,请家长到校,建议转学.7、乱扔纸屑,扫地一星期.8、说脏话骂人,把骂人的话在纸上多抄几遍,签上自己的名字,贴出来。第二次警告,抄名人警句,写心得。

9、下课疯闹 ,下课坐在座位上进行反思。

10、升国旗不遵守纪律,站在队伍最前面展览。

11、损害公物,赔偿;达两次,加倍赔偿。

12、损害班级形象导致积分被扣,罚扫厕所或教室每分2天并想办法争回积分。

13、考试作弊,成绩计零分,写自省书,通知家长。

14、打架,道歉,在班上做检讨,下保证不再犯,若严重者,交政教处。

15、吸烟、上网,严重警告、责令戒烟、戒网,由其本人在班会时宣读保证书。

16、不尊重老师,顶撞老师,找家长带回家反省、批评,公开检讨,罚抄《中学生守则》和《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 17.故意关灯者,守护开关1天.反班规处罚条例及负责人

18、发现带手机、mp3、杂志等学校禁止带的物品到校故意玩者,没收该物品学期期末由家长来取,写1000字说明。(只能在家写,并由家长签字写)

19、头发、服装等仪表不符合学校规定者限期整改,整改不好不让上课。带首饰者首饰没收并写1000字文字说明。

20、乱扔粉笔头者,一次写500字说明书,倒垃圾一周。

21、上课迟到者罚站一节课。

22上课说话,趴桌子、吃零食者一经发现罚站一节课,写1000字说明。

23、凡自习课(包括午自修晚自修)说话者一经发现,一次写1000字文字说明。

24、自习课上厕所者,需写250字文字说明请假。

25、发现不请假不参加课间操者,罚写1000字说明书。有病不能跑步或出操者,须写向值日老师请假。)

26、值日生未按时完成值日任务者加罚一天。

27、班长发现哪位同学附近的地面有纸屑,则每平方米罚写100字说明书。

28、不按时交作业者及反思者,到办公室补写,罚抄<<中学生守则>>一篇.本规定从即日起开始实行,其他方面严格遵守《中学生守则》及《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说明:处罚不是最终的目的,但是为了我们班,我们只能如此。希望大家都要有主人翁精神,能够严格遵守此一班规,让我们一起为了七年一班,为了自己手牵手,心连心把班级建设成为最优秀的班集体而不断努力!

三、具体惩罚办法

(一)上课

1、预备铃响不积极迅速赶回教室的、迟到的,要向老师道歉,并提出警告;第二次(一周内)罚抄《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班规》或有教育意义的诗文等。

2、旷课者罚写检讨并通知家长。

3、做小动作、做与学习无关的事情者罚给予警告。第二次(一周内)罚抄《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班规》或有教育意义的诗文等。

4、不服从管理,起哄、打闹要向老师或全班同学道歉,并罚抄《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班规》或有教育意义的诗文等。

(二)课间操

5、迟到、旷操、不认真做操、嬉戏打闹者给予警告;第二次(一周内)罚抄《中 学生日常行为规范》、《班规》或有教育意义的诗文等。

(三)眼保健操

6、不认真做操、在室内走动、嬉戏打闹者给予警告;第二次(一周内)罚抄《中 学生日常行为规范》、《班规》或有教育意义的诗文等。

(四)课间

7、追逐打闹、大声喧哗、起哄者给予警告,第二次(一周内)罚抄《中 学生日常行为规范》、《班规》或有教育意义的诗文等。

8、骂人者罚道歉,并罚抄《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班规》或有教育意义 的诗文等。

9、打架者罚道歉,写300字以上的检讨,并通告家长。

10、乱串班级、出去买零食给予警告,第二次(一周内)罚抄《中学生日常 行为规范》、《班规》或有教育意义的诗文等。

(五)学习

11、不按时交作业、抄袭他人作业、让他人代写作业者给予警告并向老师道歉;第 二次(一月内)强制监督按时完成。

12、考试作弊者要向全班同学道歉,并写300字以上的检讨。

(六)卫生

13、不按要求分工影响卫生打扫的、不服从安排互相推诿的、值日生不按时到校打扫卫生的,给予警告。第二次罚写300字以上的检讨。

14、打扫不认真、不彻底,未达要求的(第三名)的,罚值日一周。

15、乱扔垃圾的给予警告,再犯者罚维持卫生一周。

(七)文明礼仪

16、说脏话给予警告,第二次(一月内)罚抄《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班规》或 有教育意义的诗文等。

(八)爱护公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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