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学实习社会实践报告(精选8篇)
1.法学实习社会实践报告 篇一
一周的实习匆匆结束了,回味起来真有种意犹未尽的感觉.我们这次实习是校内实习,实习的地点是模拟法庭.在这一周的时间里,我们打破以往老师为主的惯例.而是以我们学生为中心,围绕我们所掌握的知识展开一系列的活动!我们先是观看了一些法律知识竞赛和案例审判.同过观看我们把看到的和自己学到的知识理论联系起来,进行总结和对比!看看自己在什么地方有误区,看看自己的理解和实际的意义差多少差在什么地方.在这之后我们又以分组的方式进行了法律知识竞赛,同学们都很积极的去准备,参与,比赛结果谁赢谁输都不重要!重要的是大家都参与进来,都有所锻炼,都有所收益!还增进了彼此的友谊和团队合作精神.从自己介入法学这一专业以来,朋友们都说这一专业想学好很困难.其实,我认为,这是对法学的误解。那种死记硬背法条的学习,充其量称之为“学习法律”而不是“学习法学”。这是最笨的一种“法”的学习方法。法条,作为制定法,不可避免的受立法者的思想的影响。在现阶段,我国的法律还处在一定的不稳定阶段,法律的修改乃至废止都是常有的事。先不论是否有能力把纷繁复杂的法律条文全部背下,就算今天背下了,明天他又改了。这显然是最不经济、最不科学的学习方法。这种学习方法不可能带领学习者进入法学殿堂。与之相反的,是学习法学的理论观点、逻辑思想、理念和精神。这里的所谓“学习”指的是思考、理解、探索,而不是传统的老师对学生的填鸭试的灌输。如何思考?如何理解?如何探索?我的方法就是“我认为”。所谓“我认为”就是在遇到问题时,甚至是在一开始学习一个知识点之前,可以不要接触该知识点的有关法律条文。而是运用自己已经掌握的知识、依照自己的良心、自己的善恶观,哪怕是评介最基本的“欠债还钱”“杀人偿命”的最朴素的法律意识来做出自己的判断。在形成自己的观点后,再去对照有关法条、教科书。如果一致,OK,说明这个知识点很简单,凭借自己已由的知识完全可以推断出来。该法条的立法者也不过是在重复你刚才的思维,这样的立法你也能完成。不必再去刻意记忆。法学是一门理论性和实际行均要求很强的学科.在掌握扎实的理论知识的同时,要能够带到生活中。将理论联系实际总结出一套属于自己但又不违背法学原则的道理.对于理论知识的掌握就不用说了吧。熟练背记应该掌握的书面知识,并能联合抽象性与其他分类知识适当嫁接。有了牢固的理论体系,就要实现第二次飞跃,把理论带到实践中。一个星期的实习经历已经过去了,现在想起来当事的情景还是历历在目,既有老师的循循善诱,也有自己的懵懵懂懂、不知所措。所幸的是:这一个星期没有白白的流失,我学到很多,也收获很多,虽然有的时候感觉很累,但是很幸福,正所谓没有人能随随便便成功。不管结果如何,我经过了就无悔!好多话要说,好多东西想写,可是千言万语不过是那句话,实习真的是对我的一次锻炼,也让我更坚定了学好法律的决心。最后谢谢老师给我们一次实习的机会,让我们在实习中渐渐的成长!
2.法学实习社会实践报告 篇二
一、法学专业实习的作用
法学专业实习能使学生在实践中加深对基础理论的认识, 将专业理论知识与司法实践相结合, 巩固理论教学的效果;掌握我国的审判、检察、律师等法律制度及其运行机制和程序, 了解法律职业人员的基本素质和司法的基本状况;学会法律的一般思维和工作方法, 培养学生综合运用专业知识分析、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增强学生的法律意识, 强化职业道德, 加强职业责任感和荣誉感, 培养和提高学生未来从事法律职业的能力。通过实习, 使学生进一步掌握专业业务知识和专业技能, 提高运用所学专业理论知识观察问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学生学习的知识, 毕竟停留在书本的层面, 虽然在教学的过程中, 也会涉及一些实践性的问题, 但都是前人的经验和实际感受, 对学生而言, 具有间接性, 未能形成自己的体验和感受, 经过实习之后, 学生会对法学理论有一个更深层次的认识, 使理论知识和司法实践初步结合起来, 为将来从事法律职业创造一定的条件。
二、法学专业实习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无论是从事法学教育工作的老师, 还是法学专业的学生都知道专业实习对于法律应用能力培养的重要性, 但仅有此种意识是远远不够的, 专业实习由于安排时间的冲突、学校监管不到位, 老师指导的不负责, 实习单位管理不严格等因素, 导致专业实习形同虚设, 未能发挥其应有的作用。
1. 对实习重视不够
目前学校、学生都知道实习的重要性, 但又普遍对实习不够重视, 其原因何在?学校由于长期以来受传统教学模式的影响, 在教学过程中仅注重对理论知识的传授, 而忽略实践教学的环节, 认为学校的主要任务是负责理论教学, 实践能力的培养主要是在将来的工作中。学生对实习不够重视是由多方面因素造成的, 学生参加实习目的是为了不影响毕业。除此之外, 实习单位对实习也不够重视, 原因更多地表现为实习操作上的不规范, 没有具体落实指导老师, 没有形成一套具体的指导方案。部分实习单位往往把一些与专业实习无关的工作交给实习学生, 没有传授自己的工作经验, 忽视本单位对学生实践能力培养所起的作用, 一些时候愿意接受实习生, 只是出于与学校的友好关系, 在这种情况下, 实习单位很难对学生进行业务上的指导。
2. 实习监管缺失
法学专业实习的方式主要有两种, 即集中实习和分散实习。集中实习是指由学校统一组织, 实习单位、实习内容由实习单位统一安排, 学生没有选择的余地。分散实习是指经学校同意, 由学生自己联系实习单位, 实习内容可以由学生自己选择进行专业实习的一种方式。
从目前的情况来看, 分散实习处于失控状态, 对于分散实习的学生而言, 实习有名无实。分散实习的学生大约有以下几类:一是复习考研、考公务员的学生, 他们往往在学校复习考试内容, 根本没有进行实习。在实习结束时, 他们通过关系, 在实习鉴定表上盖一个公章, 就算过关, 大多数要参加考试的同学参加分散实习。二是为将来能在实习单位工作, 创造条件的学生。这部分学生把寻找工作与实习结合起来, 他们在实习单位实习的积极性很高, 效果也较好, 但这部分学生属于极少数。三是既不参加考试又不愿意认真实习, 一心只想玩的学生。这部分学生利用分散实习的机会, 以实习作借口, 成天在家或宿舍上网、打游戏等。从目前实习情况分析可见, 对分散实习缺少一套科学合理的专业实习管理制度体系, 难以保证专业实习的质量。比如没有建立实习考核指标和实习评分标准。
3. 实习时间与考研、考公、就业冲突
大多数学校的实习时间都安排在第七学期或者第八学期, 从目前的情况来看, 第七学期是学生复习考研的关键时间, 第八学期是学生复习考公务员和找工作的关键时间, 这些都与学生的就业有很大关系, 所以, 将实习安排在这段时间内, 就会与学生的就业时间发生冲突。面对这种情况, 学生会根据轻重缓急做出选择, 把主要精力放在就业上, 而对实习则想办法应付, 一部分学生选择分散实习, 另一部分学生则在集中实习的过程中, 在实习单位整天复习自己的考试内容, 对实习单位安排的任务不闻不问, 从实习单位反映的情况来看, 这种现象也普遍存在, 这也是实习单位不愿接受实习生的一个重要原因。
4. 缺少固定的实习基地
实习基地在实践教学中有着重要的地位和作用, 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首先, 实习基地是法学专业学生实践教学的基本保障, 其次, 实习基地是法科学生实习的基本载体。 (1) 随着招生规模的扩大, 而固定的实习基地又较少, 联系实习单位非常困难, 实习单位具有很大的不确定性, 导致学生集中实习困难增加, , 从而影响了实习的顺利进行。且有些学生在实习的过程中, 不遵守实习单位的纪律, 影响实习单位的工作秩序, 对实习单位的名声造成一些负责影响, 实习单位不愿意接受实习生。由于固定的实习基地不能满足实习的需要, 只能让大部分学生自己联系实习单位, 分散实习。
5. 实习经费短缺
由于学校的经费主要来自财政拨款, 经费短缺, 投入不足的现象普遍存在。在这种情况下, 学校一方面在实习基地建设投入不足, 致使实习缺少固定的场所。另一方面, 学校为了节约经费, 不得不把实习的地点选择在家门口, 要么一个单位容纳的实习学生太多, 要么有些实习单位与法学无关, 导致一些学生在实习期间无事可做, 实习效果不明显。此外, 在实习过程中, 必要的一些花费无法进行报销, 导致实习指导老师在实习过程中为了节约经费, 人为地减少一些环节, 或者出现消极实习的情况, 这也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实习的质量。
三、法学专业实习制度的完善
完善法学本科教学实习的相关制度实现目的要靠制度的保障。法学本科教学实习制度可以由以下内容组成:实习的目的、实习的时间、实习的内容要求、实习管理、实习纪律、实习成绩考核、实习指导教师的工作规则等。
1. 成立实习领导小组
要使专业实习成为一种常态化的法学实践教学手段, 就必须成立法学专业实习领导小组, 负责法学专业的实习工作。法学专业实习小组应当以系为单位进行组建, 设组长一人, 由系主任担任, 副组长由教研室主任担任, 成员包括指导教师、班主任等。法学实习领导小组的任务是:制定专业实习的规章制度和专业实习计划, 落实指导教师, 联系实习单位, 与实习单位沟通后安排专业实习日程, 做好实习动员的思想教育工作, 检查实习生工作进展情况, 及时研究和解决实习中出现的问题, 组织专业实习经验交流, 评定专业实习成绩, 做好专业实习总结及归档等工作。
2. 明确实习指导教师职责
实习指导教师的选择以专职教师为原则, 以专业方向为基础, 不同课程的实习由相关专业方向的教师担任, 有利于实习过程中对学生进行指导, 在专业方向对口的情况下, 兼顾业务能力和实践经验。实习指导教师的职责是:做好实习前的准备工作, 布置实习任务;根据专业实习安排, 与实习单位取得联系, 协调各方工作;对实习进行业务指导和检查, 督促学生遵守实习纪律;主持实习总结, 评定实习成绩。承认指导教师所付出的劳动, 与教学等值。
3. 认真组织实施专业实习
首先, 要召开专业实习动员会议, 在动员会上, 要组织学生学习专业实习的规章制度、实习成绩的评定办法, 强调实习纪律和实习过程中的注意事项。宣读本次专业实习的指导老师、实习单位、实习内容以及具体的日程安排。其次, 在实习阶段, 每个学生都要遵守实习纪律, 不得无故旷工, 要遵守实习单位的工作纪律, 服从统一安排。学生要按照计划安排, 有组织地进行实习活动, 了解实习单位的组织机构、规章制度、工作流程等, , 并与课堂理论知识进行比较, 寻找理论与现实之间的差距, 同时, 对实习单位的工作人员要有礼貌, 遇到不懂的问题要虚心请教, 多思考现象后面的深层次原因, 不能只是为了实习而走过场。指导老师也要对学生进行统一管理, 并进行必要的专业指导, 对实习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要及时与实习单位进行沟通, 妥善处理。最后, 实习结束后, 学生要按照要求提交实习报告, 实习报告应当包括实习的主要内容和心得体会两部分, 带队教师要根据学生实习的表现和实习报告, , 进行成绩评定, 总结实习过程中的经验与不足, 并完成必要的材料整理和归档工作。 (2)
4. 加强对专业实习的监管
(1) 对学生的监管
对学生实习的监管, 主要针对分散实习的学生。在开始实习之前, 要求分散实习的学生将实习单位的联系方式和具体地址告知实习指导老师。实习开始之后, 指导老师需不定期与实习单位联系, 了解学生的实习情况, 对实习学生进行电话跟踪。在必要时也可以进行实地检查, 与实习单位的领导、负责指导学生实习的工作人员当面沟通、交流学生的实习情况。而对集中实习的学生亦需监管, 主要内容包括是否按时上下班, 是否有旷工、迟到、早退现象, 实习态度是否端正, 是否存在消极实习等情形。
(2) 对指导老师的监管
实习效果的好与坏, 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指导老师工作的认真程度, 院系领导可随机到实习点视察, 走访学生, 了解指导是否尽到了职责, 如果发现问题, 可要求指导老师及时更改。
5. 合理评定法学专业的实习成绩
实习成绩的评定是对学生实习效果的整体评价, 实习成绩的评定应当由两部分组成, 一是实习过程中学生的表现;二是实习报告的质量。根据不同的档次, 来评定学生的成绩。在成绩评定的过程中, 首先由指导老师对学生在实习过程中的表现进行评定, 其次对学生的实习报告进行评定。在此基础上, 由实习领导小组会同指导教师来确定学生的最终成绩。学生在实习中的表现和实习报告一般各占一半的分值, 再计算出总成绩, 总成绩分为优秀、良好、中等、及格和不及格五等。
6.增加对专业实习的经费投入
实习经费是保障实习顺利进行的基础, 学校应增加对实习的经费投入。将专业实习的经费发放给二级学院, 由二级学院统一落实。经费的增加主要体现在以下几方面:一、指导老师的工作量, 很多学校对于实习指导老师的工作量不予以认可或认可很少, 造成指导老师工作动力不足;二、指导老师去实习单位必要的差旅费;三、投入经费增设实习基地, 尽量安排学生集中实习, 分散实习不控制因素较多, 不利于监管和指导。
以上是笔者对法学专业本科教学实习制度完善的一些建议, 希望法学专业实习能在法学教育中发挥更大的作用。
注释
1胡辉, 黄维娜.法科学生的实践能力与实习基地的建设[J].湖北教育学院学报, 2007 (7) .
3.法学实习报告 篇三
转眼间已经到了大三了,这或许是我在理工大的最后一个暑假了。由于本人对刑法比较热衷,为此我选择了昆明市呈贡区检察院实习。走进检察院大门同时,“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八个字映入我眼帘,一股强烈的神圣感油然而生。在实习期间,我努力将自己在学校所学的理论知识向实践方面转化,尽量做到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积极遵守工作纪律,不迟到、早退,认真完成领导和检察人员交办的工作,得到了院领导及全体检察干警的肯定,与此同时也发现了自己的许多不足之处。比如专业基础不够扎实,对法律的理解不够深入以及法律文书知识方面的匮乏。
此次实习,主要岗位是侦查监督科,因此主要实习科目是刑法和刑事诉讼法,也涉及一些其他私法科目。在实习中,我参加了几起案件的开庭审理,认真学习了正当而标准的司法程序,真正从课本中走到了现实中,从抽象的理论回到了多彩的实际生活,细致的了解了公诉起诉的全过程及法庭庭审的各环节,认真观摩一些律师的整个举证、辩论过程,并掌握了一些法律的适用及适用范围。跟随干警提审,核实犯罪事实,探询犯罪的心理、动机。真正了解和熟悉了我国的公诉程序及法庭的作用和职能,同时还配合公诉人员做好案件的讯问笔录和案件讨论笔录,以及做好案卷的装订归档工作。此外,我还很荣幸地与全院检察人员一起听取了全国检察系统的电视电话会议,认真学习了新刑诉法的修改和精神。
实习期间,我利用此次难得的机会,努力工作,严格要求自己,虚心向领导和检察干警求教,认真学习政治理论,党和国家的政策,学习法律、法规等知识,利用空余时间认真学习一些课本内容以外的相关知识,掌握了一些基本的法律技能,从而进一步巩固自己所学到的知识,为以后真正走上工作岗位打下基础。
“纸上得来终觉浅,绝知此事要躬行。”在短暂的实习过程中,我深深的感觉到自己所学知识的肤浅和在实际运用中的专业知识的匮乏,刚开始的一段时间里,对一些工作感到无从下手,茫然不知所措,这让我感到非常的难过。在学校总以为自己学的不错,一旦接触到实际,才发现自己知道的是多么少,这时才真正领悟到“学无止境”的含义。这也许是我一个人的感觉。不过有一点是明确的,就是我们的法学教育和实践的确是有一段距离的。法学是一门实践性很强的学科,法学需要理论的指导,但是法学的发展是在实践中来完成的。所以,我们的法学教育应当与实践结合起来,采用理论与实际相结合的办学模式,具体说就是要处理好“三个关系”:即课堂教育与社会实践的关系,以课堂为主题,通过实践将理论深化;暑期实践与平时实践的关系,以暑期实践为主要时间段;社会实践广度与深度的关系,力求实践内容与实践规模同步调进展。
在实习过程中,我发现法律的普及非常重要。我国政府为推进法治建设而进行的多年的普法教育活动,取得了很大成就。人们的法制观念、法律意识都有了很大的提高。但是在普法的深度与广度上还有一些不足。比如有些时候,人们对有些法律条文是知道的,但却不知道如何适用它,以至于触犯法律;有时候人们对两个以上不同法律对同一问题的规定不明白,不知道该适用哪一部法律。
再有一个问题就是青少年犯罪。在实习中所接触的案件中,有很大一部分案件的被告是八十年代以后出生的,甚至有两个犯有抢劫罪的被告人是八七年的。不考虑被告人家庭和自身因素,从社会大环境来说,我觉得社会也有一些责任的。从八十年代初改革开始到八十年代末,这是一个重大变革的时期。这一段时间对精神文明建设有些放松,也就是说,有些犯罪人在童年时期就有可能已经沾染上了一些不良习气。所以说,教育从娃娃抓起,不能只是一个口号,要真正落到实处。
“千里之行,始于足下”,这近一个月短暂而又充实的实习,我认为对我走向社会起到了
一个桥梁的作用,过渡的作用,是人生的一段重要的经历,也是一个重要步骤,对将来走上工作岗位也有着很大帮助。向他人虚心求教,遵守组织纪律和单位规章制度,与人文明交往等一些做人处世的基本原则都要在实际生活中认真的贯彻,好的习惯也要在实际生活中不断培养。这一段时间所学到的经验和知识大多来自领导和干警们的教导,这是我一生中的一笔宝贵财富。这次实习也让我深刻了解到,在工作中和同事保持良好的关系是很重要的。做事首先要学做人,要明白做人的道理,如何与人相处是现代社会的做人的一个最基本的问题。对于自己这样一个在校的大三学生,需要学习的东西很多,他们就是最好的老师,正所谓“三人行,必有我师”,我们可以向他们学习很多知识、道理。法学教育本身的实践性很强,所以采用理论联系实际,理论与实际相结合的办学模式是比较可行的,大学的法学院应当与公、检、法、律师事务所等部门建立良好的关系,定期安排学生见习,让学生更好的消化所学的知识,培养学生对法学的兴趣,避免毕业后的眼高手低现象,向社会输送全面、合格、优秀的高素质法学人才。
法学093班严亦格
指导老师:
打分:
4.法学实习报告 篇四
毕业实习对我们的毕业设计非常的重大。为此,我们首先必须首先要明白:在实习中我们的目的意义和任务,也就能为毕业设计带来真正而又完美的开幕。
法律系毕业的实习是我们学习过程中的最后一个部分,是综合的实践阶段,在这个阶段,是我们在实习单位通过指导老师的,独立从事理论联系实际的工作尝试阶段,其最基本的目的就是培养学生综合运用所学的基础理论、专业知识、基本技能应对和处理实际问题的能力。是学生对四年所学知识和技能进行系统化、综合化运用、总结和深化的过程。通过在工作单位的实践,培养严肃认真、刻苦钻研、实事求是的工作作风,并且敢于创新,能正确地将独创精神与科学态度相结合。让我们能够在现实氛围中寻找自身差距,在弥补自身不足的同时强化进入社会前的适应能力,使毕业生信心十足地面对就业,顺利完成人生的角色转变,同时让我们毕业生对所学专业业的现状有一个较全面的了解,对毕业后的去向有一个清醒认识和明确定位,有效避免了就业中普遍存在的盲目性,大大地提高了毕业生的就业几率。
二、实习单位及岗位简介
首先,我想向所有为我的实习提供帮助和指导的xx市人民法院的工作人员及我的老师致谢,感谢你们为我的顺利实习所作的帮助和努力。
xx市中级人民法院坐落于建设路和新华道交叉口附近,南临唐山大饭店,正处于唐山市市中心位置。中级人民法院门朝南开,出国留学大门左侧是一座四层楼,是民事审判庭。民事审判庭分为民一庭、民二庭、民三庭、民四庭。大门右侧是一座五层楼,一层、二层、三层主要是机要室以及一些日常办公机构,四层、五层为刑庭和行政庭。我实习的刑二庭就在五楼。五层楼的右侧是中级人民法院的立案大厅,它是人民法院面向基层人民法院提交的上诉案件以及直接由中级人民法院受理案件的窗口。除了刑事审判庭、立案大厅以外,中级人民法院还设有执行庭等。刑二庭主要审理的是有关盗窃罪、罪、非法拘禁罪等侵犯财产罪以及侵犯公民人身权利罪。我在刑二庭实习的主要工作是帮助法官整理并装订卷宗,处理日常工作,将所学的知识与实践相结合。
三、实习过程
实习期间,我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的各项规章制度,遵守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尊重法院工作人员,同时注意自己的语言、举止、仪表,并认真撰写实习日志,及时总结实习经验与体会。
在实习的过程中,我主要的工作是装订卷宗。刑事案件的卷宗与民事案件一样分为正卷与副卷。但与民事案件不同的是,刑事案件又多出了对犯罪分子减刑假释的案卷。
在实习的过程中,我旁听了案件的审理,从整体上与上学期所旁听的民事案件的审理作了区别:民事案件的审理往往注重平等当事人的利益;刑事案件的审理注重对犯罪嫌疑人的定罪量刑,保护社会整体的利益。
在实习的过程中,我了解并巩固了与刑事案件的审理程序相关的知识。通过与法官交流,我了解了更多的书本上没有的专业技能,也明白了更多的实际工作情况。到实习结束,我的工作得到了实习单位的肯定和更好的评价,在认识上有了很大的收获,同时也发现了自身的许多不足。
四、实习主要情况及体会
我和几个同学来到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由法院负责人统一安排,把我们分配在了刑二庭的各个办公室。在刑二庭实习的一个多月,我学到了书本上学不到的知识,将理论与实际更好的结合。
整理并装订案宗。现在虽不是年末,但是每天处理的案件增多,一项艰巨的任务——归卷,便摆在了整个刑庭工作人员的面前。我们的主要任务是给案卷排序、封皮,然后装订成册。通过整理案宗,我了解了各种文书的分类及归档,对二审案件从立案到审结的简单的程序有了更深入的了解。这个工作虽然没有什么技术含量,但是它却是非常重要的。案宗从第一页到最后一页与整个案件息息相关,翻阅卷宗便能够更清楚地了解案情,对案件做出很好的定位。刑事案件的卷宗与民事案件一样分为正卷与副卷。正卷从先到后需要排列的是:案件信息管理表,上诉移送函,一审判决书(裁定书),上诉状,提押票,法庭笔录,二审判决书(裁定书),委托宣判函,送达回证。副卷需要有:合议庭笔录,审委会讨论笔录,判决书。如果有辩护人材料的还要把律师的所函,授权委托书,辩护材料这些排到正卷里面,然后,把这些材料编页,编目录、备考表,装订起来。但与民事案件不同的是,刑事案件又多出了对犯罪分子的减刑案卷。减刑案卷包括减刑建议书、审批表、检察院评审表、支队减刑建议书、原审判决书、执行通知书、服刑奖励情况、合议庭笔录、减刑呈批表、审理报告、刑事裁定书、减刑通知书、送达证等。
案卷就是整个案件的真实写照。通过整理并翻看案卷,我能够从案件立案到审结、执行,去分析整个案件。
旁听案件的审理。在实习期间,旁听案件也能给我上很好的一课。我们刑二庭开庭审理了一起检察院抗诉引起的涉嫌间接故意杀人案。
案件的事实:被告王某驾驶一辆无牌照的重达25吨的大卡车,在拐弯时撞倒和自己顺行的行人马某,王某在没有确认马某是否死亡的情况下,主观臆断其死亡,故采取倒车的方式,最后导致马某死亡。在法庭辩论阶段,双方就王某的倒车行为进行了辩论。检察院认为王某的行为构成间接故意杀人罪,辩护律师坚持王某构成过失致人死亡罪。
通过旁听这个案件,我又进一步对(间接)故意杀人罪和过于自信的过失致人死亡罪进行了区分:过于自信的过失致人死亡罪,行为人对死亡结果的发生持一种轻信能够避免的心理态度,并且这种心理状态是以一定的主客观条件为根据,如以本人的能力、经验、当时的环境和其他客观条件为判断基础,在客观上通常会表现出一些积极避免死亡结果发生的行为;而(间接)故意杀人的行为人对死亡结果的发生持一种放任的心理态度,既没有要依据某些条件避免结果发生的意图,也没有避免结果发生的行为,无论结果发生与否都不违背行为人的意志,所以放任死亡结果的发生。
在本案中,我认为王某构成(间接)故意杀人罪,因为其行为符合(间接)故意杀人罪的构成要件。在主观方面,王某对马某的死亡结果持放任态度。其倒车的行为从实践中来说也是不符合常人思维的。
判决书的完成。判决书的制作看起来是一个比较简单的工作,但是要做好它却不容易。一般来说,每次开完庭之后,经过合议庭合议,审委会讨论,审判长就会在电脑里面写出判决书初稿,接下来的工作,就需要把写好的初稿先打印出一份来校对,除了注意判决书是否有错字,格式问题这些小问题之外,最重要的就是注意刑期的计算了。刑期对于犯罪分子来说算是至关重要的,它关系到犯罪分子被关押的时间的长短。若判决书规定的期限长于或短于实际判决的时间,则不利于保护犯罪分子的合法权益,构成对司法权威的威胁。
校对完成后,便进入到了正式打印阶段。打印的份数根据实际情况而定,但要留有至少五份的备份。
在实习的过程中,我还了解了已审结的二审案卷的邮寄。首先,填写送达回证。送达回证的份数依据上诉人与被上诉人的个数而定。其次,填写移送函。移送函包括的内容比较多,需谨慎,否则会发错卷,酿成大错。移送函从整体上概括了整个邮包里的所有物品,包括原审卷宗、二审判决书(裁定书)。最后,将送达回证以及移送函和移送函记载的所有东西封到邮包里,交到机要室。出国留学最终由机要室发出邮件。
在实习的过程中,我体会到了我所学的理论知识与实践有脱节的地方。现在我们的法学专业教育往往重视理论轻视实践,导致走出大学校门的学生面对社会不知所措,所学的理论知识无法真正的运用到实际的案例中。就整理装订案宗来说,这是在课堂上绝对学不到的。比如接待当事人等,没有很好的沟通能力和技巧是办不来的。因此,我认为学校的教育应该加以改进,加大对法律事务的操作,比如多开展模拟法庭,丰富课堂案例,让同学们积极参与案件讨论,形成自己的认识等等,从而更好的做好理论与实践的联系。条件允许的情况下还可以多与司法机关的工作人员联系,请求定期与同学交流信息,甚至可以多旁听一些案件的审理,增加实践的机会。
五、实习总结
5.法学实习报告 篇五
因此我利用暑假在法院进行了为期半个月的实习,这也是我进入大学以来第一次比较正式的假期实习。其中具体工作主要是在书记员办公室一些辅助性事务,比如复印、扫描资料,协助整理卷宗,草拟法律文书(判决书等),填写、送达法律文件(传票、协助执行通知书等)。但是就是这些看上去不起眼的琐屑工作却让我们切切实实得到了实习的锻炼。
在这次短暂的实习中,我发现我们学生的能力离实际工作的要求确实有相当的差距。举个例子,在卷宗整理完后,需要用打码机在每一页打上号码,如20XX年的卷宗的第一页即为060001,以此类推。另外,对合议庭审理的案件,同一案件的卷宗分为正、副两卷,正卷存放起诉状(及答辩状)、案件受理通知书、传票、各种证据、本案的判决或裁定,有时还有财产保全的相关材料等;而副卷则存放合议庭评议笔录等内部文件。对这种卷宗,正、副卷是要分开打码的。但很不幸,平时做事有些粗枝大叶的我可是犯了大错误,给副卷打完码忘记调整号码机顺序即继续打码,结果正、副卷的号码连起来了,只好随后返工。而在这个过程中,有时要从某一页接下去打,我居然没看清开始页码便草率开始,结果自然是多次返工。后来我提醒自己不要急于求成,看清要求再开始,这才正确完成了任务。但在这当中的多次返工也给人家单位造成了麻烦——比如一页纸上的页码划了再打,一片涂涂改改的墨团影响美观。
还有一次我被派去给当事人的代理人递送法律文件,证件到了才知道来人是那个代理人委托的人(也就是转委托),我也没重视送了文件收了他的委托书就上了楼,回去才知道因为是转委托,需要把领文件者的身份证复印件收上来,只得再跑一趟,还好人家没离开法院,不然还会麻烦。另外在草拟判决书时,因为是用人家原来的判决书为模板拟制的(即在电脑上找一份类似的判决书,但把当事人信息、案情、证据、实体法依据及判决结果进行更改),有个地方竟然还写着原来当事人的名字!我头上冒汗啊……
6.法学实习社会实践报告 篇六
项目式教育概述
1. 项目式教育概念及应用说明
所谓项目式教育, 本文特指在本科生的教学过程中以科研项目为基础, 由作为项目负责人的教师有条件的吸纳本科生参与课题研究工作, 或以项目为教学补充或以项目为教学延展, 在课程教授与项目研究的过程中启发和促进学生思考, 提高学生分析研究能力的一种教学模式。
笔者在高校一直从事《劳动法学和社会保障法学》的教授与研究工作, 该门课程在我校属专业核心课和专业必修课, 2010年被评为国家级精品课程。作为法学本科生而言, 了解和掌握本学科非常重要:不仅可以帮助其构筑完整的法学理论体系, 而且有利于学生的继续学习和发展, 加之本学科实用性非常强, 因此日益受到学生的欢迎与关注。随着对劳动法学研究的升温, 也给本课程的教授提出了新的挑战。而传统教学模式存在许多突出问题, 难以全面满足学生的学习要求:第一, 忽视学生自我需求及学习兴趣, 难以调动学生积极主动性;第二, 教学模式单一, 难以实现创新人才的培养目标;第三, 师生之间交流途径有限, 缺乏互动。2010年4月, 笔者申报本学科的校级课题获准立项 (1) 。以此为契机, 笔者将部分本科学生吸收进项目组, 意通过项目式教育寻求教学模式改革之尝试, 实现培养创新人才之目标。
2. 项目式教育的优势
与传统教学模式相比, 项目式教育的优势体现在以下几方面:
第一, 有利于提升学生自我认同感, 激发自主学习兴趣。项目式教育是吸收学生主动参与的方式, 学生与教师共同研究将会大大提高学生的自我认同感, 其本身就是一次受到肯定的过程;能够进入项目组的学生, 往往是对项目存有兴趣的学生, 学其所好, 研其所想, 可以有效地将研究兴趣与研究内容结合在一起, 不论最终是否能取得重大科研成果, 仅就这一教育过程而言, 学生所获将远远大于传统教学模式。
第二, 有利于拓展学生视野, 培养良好法学思维和研究思路。以法学专业为例, 法学教育在本科阶段受课时、教学模式等限制常常沦为普法教育。本科生大多只关心本专业的基本制度, 对许多专业问题的认识只停留在皮毛阶段, 视野不够开阔, 更谈不上法学思维的养成。开展项目式教育实际上使学生有了一次更深入了解相关知识及作深入研究的机会, 在教师的引导下其视野得到了拓展, 思维局限障碍在一定程度上得到突破;同时, 开展项目式教育也使教师与学生之间实现资源共享, 在教研的过程中学生不仅可以从教师那里获得资料搜集整理、论文写作等技巧, 更重要的是可以学习正确的法学研究思路, 培养法学思维能力。
第三, 有利于提升学生的创新能力, 为进一步深造打好基础。一般而言, 高校课堂教学主要是向学生介绍专业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 侧重的是基础教育。而社会对法学本科生的要求绝不止于此, 因此高校越来越重视实践教学环节, 通过开展模拟法庭、实地调研、法律诊所等各种实践教学方式与课堂教学结合起来, 期望达到培养全面创新人才的目标。笔者认为, 项目式教育就是一种直接实用并且经过教师精心设计的实践教学方式, 可以使学生的素质得到全面提升:项目式教育尊重学生的主观需求, 对学生的培养目标远远超过基础理论的传授, 其时刻关注学生法学思维和实践能力的提高。对毕业后即就业的学生而言, 项目式教育为其提供了从事劳动法律工作技能的训练机会;对毕业后攻读研究生学位的学生而言, 项目式教育巩固和增强了学生的专业素养, 为其进一步深造奠定了基础。从一定意义上讲, 项目式教育可以成为连接高校教育与社会需求、本科教育与研究生教育之间的桥梁。
第四, 有利于增进师生交流, 构筑和谐师生关系。教学是教师的“教”和学生的“学”互相配合的一个人才培养过程。目前, 我国高校普遍存在欠缺师生良性互动机制的问题, 高校代课教师与学生的交流基本局限于课堂上, 课外的交流互动比较少。虽然网络发达, 但有很多局限, 网络互动往往只能成为课后解答专业问题的工具。通过项目式教育, 实际上使教师与学生之间在一定期限内建立了一种定时交流沟通的机制, 增加了课外的师生相处时间。而且面对面可以让教师更直观的感知学生需要、更深入具体的对学生进行指导, 增进师生之间的感情。可以说项目式教育本身就是对“教学相长”最好的诠释。
3. 项目式教育的教学目标
通过开展项目式教育, 笔者试图实现以下教学目标:第一, 激发学生学习兴趣, 培养自主学习的方法, 提升学生在语言表达、法律思维等多方面的素质;第二, 提供更多途径使学生在深刻理解基本知识的基础上, 做到理论联系实际, 增强应用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第三, 扩展师生交流方式, 搭建构筑和谐师生关系的平台;第四, 研究和检验法学本科专业课教学模式改革的方式, 实现教学改革的创新, 探寻培养创新人才的路径。
项目式教育应用实例
1.学情分析
本次项目式教学改革的实施对象是笔者所在高校人力资源管理专业二年级本科学生以及经济法专业劳动法与社会保障法方向研究生, 以本科生为主。从本科生的知识水平来看, 除哲学等公共课外已修完法学概论、民法总论等专业基础课, 具备一定的法学理论基础。同时正在学习合同法、人力资源管理等课程, 对这些课程的学习有利于对笔者教授劳动法知识的理解。从实践能力上来看, 学生都具备对网络等媒体的运用技能, 而专业课的实践操作能力相对较弱, 基本上没有参与过任何法学实践活动。从情感起点上来看, 学生大多认为现有教学模式难以激发学习兴趣, 因而对教学模式改革持有欢迎和积极的态度, 乐于接受教师设计的项目式教育。
2.实施策略与过程
笔者应用的项目式教育主要通过三个阶段开展:
第一阶段:组织准备阶段, 主要的流程是项目介绍———学生报名——确定成员。为了进行项目式教学改革, 笔者首先在所教授的部分本科学生中举办了专场项目介绍会。一是向学生介绍笔者获准立项的课题基本情况, 包括课题内容、立项依据、研究方案等等, 让学生了解项目情况及判断是否对该领域有研究兴趣;二是向学生介绍项目式教育的基本构想, 主动向学生发出邀请并告知学生报名方式等等, 让学生了解何为项目式教育以及笔者预备实施的具体方案和步骤。会后在笔者规定的报名时间内, 陆续有十余位学生提出了报名要求, 最后笔者根据实际情况确定了十名学生 (包括一名研究生) 参与项目组。为了规范日后的教研工作, 笔者还与部分学生签订了“助研岗位聘用协议”, 该协议主要包括:学生成员的基本信息、进入项目组的职责等等。
第二阶段:项目教研阶段, 这一环节实际就是围绕课题开展具体项目研究工作, 是项目式教育提升学生能力的关键环节。首先, 笔者与学生确定了“定期研讨+不定期沟通”相结合的联系方式, 即每月至少与学生见面一次, 就项目进展及相关问题展开讨论;平时学生有任何关于项目开展的问题可以随时与教师进行沟通。其次, 笔者将课题分解为若干子课题, 充分尊重学生学习兴趣, 让学生在此范围内自选题目。最后, 为了引导学生进行自主研究, 笔者专门向学生介绍了项目研究的思路及方法、资料的收集整理技巧以及论文的写作规范等。在此阶段, 笔者发现学生的学习积极性被充分调动起来, 不仅在项目研讨时积极发言, 而且平时也非常认真的收集资料, 备写论文, 自主学习及创新能力得到很大提升。例如:项目组中一名学生有出国留学的打算, 因此在自选课题时, 该生就选择了“工资集体协商的国际比较”这一子课题, 在学习过程中利用外语专长拓展项目研究视野, 用项目研究锻炼和检验自己的外语水平, 可谓一举多得。
第三阶段:项目考核总结阶段, 这一环节贯穿项目式教育始终。关于项目考核, 主要是根据学生完成教师布置任务情况来判断学生参与项目式教育的效果。例如, 学生是否按时提交了研究书面计划、是否按时参加研讨活动等等。关于项目总结, 一方面是师生之间对研究课题本身不断进行自修、反思、再讨论等, 另一方面指师生之间对项目式教育的进展进行不断修正与总结。
项目式教育在本科生教学过程中的推广及反思
一直以来, 项目式教育多应用于研究生阶段的人才培养, 在本科生中应用较少。随着社会对法学本科人才素质提出更高更新的要求, 现代法学教育的目标也由单一知识型向综合素质型转变, 即融传授法律知识、培养运用法律能力和提高法律职业素质于一体 (2) 。因而在高校本科生教育过程中引入项目式教育具有非常重要的实践意义, 对其进行推广的现实土壤也已形成。首先, 项目式教育通过教师有目的、有计划、有组织地引导学生实现了教研一体化, 即围绕提高教学质量这一中心, 把知识传授与能力培养有机的结合起来, 以教学为基础, 以科研为补充, 实现二者良性互动、协调发展、融合提高。其次, 现代社会对高校教师的素质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高校教师不仅要完成教学任务, 更要关注学生的综合发展, 寻求教学模式改革与创新;不仅要承担“传道、授业、解惑”的职责, 也要不断提升自身科研能力。项目式教育很好的把二者结合起来, 真正实现教师与学生共同提高、教学与科研共同进行的“双赢”局面。
当然, 项目式教育也有许多值得再思考的地方:第一, 对项目式教育外延的理解不应过于局限。笔者此次教学改革有立项课题作为支撑, 所以将其称之为“项目式教育”似乎比较贴切, 但如果对“项目式教育”的理解仅局限于教师有课题才能应用就太狭隘了。即使教师没有课题, 也可以就所教授学科中的重点、难点、热点问题作为专题而开展项目教育。毕竟, 项目式教育的精髓在于给学生提供一个提高能力的平台, 有无项目支撑并不是必然要求。第二, 项目组学生成员的吸纳要科学合理。笔者认为, 首先项目组成员的人数应该和研究内容相匹配并作好分工和研究计划。另外, 确定参与学生时有必要了解学生的知识储备情况。以本次教改为例, 笔者所选择的学生均具备基本法学理论基础, 已修过或正在学习《劳动法学与社会保障法学》, 这样才能将基础教学与能力提升结合起来。如果参与项目组的学生不具备理解项目研究内容的基本知识, 将会直接影响教改和能力提高的效果。第三, 项目式教育的考评体系有待完善。在笔者的教改过程中主要是通过学生访谈、问卷调查和学生科研成果的提交等方式来检测项目式教育的开展情况和效果的。但项目式教育考评体系还有更多的研究空间, 比如如何将项目式教学效果与高校对学生或教师的日常考评结合起来等等。这些问题还有待于进一步实践与研究。总之, 缺乏教研的教学是无生命力的教学, 项目式教育是既注重教学又注重教研, 值得在法学本科教育中采用和推广。
参考文献
[1]2010年4月, 西北政法大学校级优秀青年人才项目——“和谐劳动关系视角下工资集体协商的法律问题研究”。项目编号:09XJC006.
[2]陈红梅.对劳动法与社会保障法教学方法的思考[J].中小企业管理与科技 (下旬刊) , 2009, 9:193.
[1][澳]Michael Prosser, Keith Trigwell著.潘红, 陈锵明译.理解教与学高校教学策略[M].北京大学出版社, 2008, 9.
[2]Bruce Joyce, Marsha Well, Emily Calboun著.荆建华, 宋富钢, 花清亮译.教学模式 (第七版) [M].中国轻工业出版社, 2009, 1.
7.法学专业实习报告 篇七
2012年6月20日至8月30日,我根据学校的要求,我在巩留县公安局经侦大队进行了为期两个多月的实习。这一方面可以增加我们对公安工作的进一步认识和书本的理论知识与实践的结合,另一方面,这也是一个很好的增加自己的阅历,培养自己为人处世的好机会。
初次跨入公安局的大门,一切对于我们来说都是那么的新鲜与神秘,同时也深感公安机关的威严,但我们更明白这里将是我们实习的好机会。我实习的地方是公安局的经侦大队,这里共有民警二十多人,是一把维护这里经济安定的利剑。实习是将自己在大学所学的理论知识运用到实践中去的一个转换过程,几年的大学是否学有所长,是否学以致用,通过这两个个月的实习就能够达到很好的检验效果。而第一次在自己所学专业的部门进行实习,我心里特别的激动。
经过在市局经侦大队两个月的实习,在实习指导警官的细心教导下,我已经从刚到大队对经侦公安工作的实践操作一片空白转变到对公安实践工作操作的进一步的熟练。特别是在自己跟从指导老师,对于经济案件的侦破了解已经从书本上的理论知识进一步的和实践公安工作相结合。同时在这两个月的实习中无论是工作还是生活实习单位和我的指导老师都给了我很大的帮助。巩固加深了我对所学专业知识的理解,提高了综合运用经侦专业知识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其次熟悉了经侦部门的工作程序,掌握了侦破案件的规律;再者结合办案进行了一定的调查研究,为撰写毕业论文、收集和积累材料打下了良好的基础;最后使我在思想、纪律、作风等方面得到了全面锻炼,为从事经侦工作打下了良好的基础。就收获来讲,具体来讲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认真学习了政治理论和公安业务知识,不断丰富和完善自身的知识结构,努力提高我们的思想觉悟和政治理论水平。在工作中,王队长不断地教导我要认真学习并遵守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政策及党的“十六大”精神,自觉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熟知“八荣八耻”的道德观念,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和事实求是的思想路线。政治信念坚定,政治敏锐性强,在关键时刻和重大政治原则问题上,立场坚定,是非分明,政治上、思想上、行动上同党中央高度保持一致,依法行政,秉公办事,开拓进取,乐于奉献,为人诚恳,公道正派,清正廉洁,言行一致,光明磊落,团结同志,尊敬民警,密切联系群众。在这段时间我都能够处理好工作和学习的关系,及时了解掌握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公安机关的各项工作部署,以及各地的工作情况和成功经验,注意吸取和积累相关的业务知识,深入基层和通过各种渠道和民警一起开展研究,在实践中不断充实和完善自身的知识结构,做到工作和学习两不误,两促进,做到理论联系实际,将所学理论运用到实际行动中去。
二、在实习的过程中,民警师傅都能以身作则,严格按照公安部的“五条禁令”履行职责,工作之余,便袋袋我们走进社区,走进群众,真正做到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及时给与帮助或予以解决,并且要记录和保留出警回执。这些使人民真正了解警察,真正体味警民之间鱼水情深的温暖,从而使警民关系和谐化,社会秩序稳定化。
三、学会了求真务实,扎实工作的态度。在这两个月的实习中,我坚持在工作中坚决服从领导安排,兢兢业业做事,踏踏实实做人。在办案过程中,能虚心向民警学习,掌握案件的办理流程、操作规范、证据规格,熟知法律条款、文书制作规范格式、制作说明、适应范围、送达时限,案件受理、询(讯)问内容,裁量标准等。巩固加深了我对所学专业知识的理解,提高了综合运用经侦专业知识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让我熟悉了经侦部门的工作程序,掌握了侦破案件的规律,同时结合办案进行了一定的调查研究,为我撰写毕业论文、收集和积累材料打下了良好的基础。在工作中随民警做到不怕苦,不怕累,任劳任怨,忘我的工作,认真完成了领导交办的各项任务。在处理各种各样的案件过程中做到不徇私情,时时做到了严格、公正、文明执法。在一般人看来,工作中就会有8小时制,可办案对里却不曾有过,不仅是没有时间限制,更是要讲究实效,在打伏击、抓捕的过程中更要设计方案,严格掌握时机,一举成功。
四、教会了我遵章守纪,清正廉洁,无私奉献的基本素质。在作好我们的本职工作的同时,我们从未放松对人生观、价值观、世界观、金钱观和权利观的改造,始终坚持严格自律,廉洁勤政。尽管我取得了一定的成效,得到所领导、干警和人民群众的好评,但我们自身仍存在一些不足。比如,我们的经验还不够丰富,处理事情的方式欠妥,考虑问题还不够透彻。所以,在今后的学习和工作中,要对照自觉的思想、工作和生活实际,进行深入的自我剖析,自我反省,进一步牢固树立艰苦奋斗,以民为本,乐于奉献的人生观、价值观,带头勤政廉政,切实做到深入基层,深入实际,深入调查研究,讲实话,办实事,求实效,切实增强工作的针对性,对每一项工作都以认真负责的态度,有布置,有检查,有落实。自觉保持艰苦朴素的传统作风,默默工作,无私奉献,不计较个人得失,团结同志,为人诚恳,从小事做起。工作认真负责,恪尽职守,工作作风要深入踏实,以身作则,真抓实干,为人民群众作出应有的贡献。
通过这段时间的实习,我了解到公安民警的任务是多么的艰巨,他们的工作是多么的重要,我做为一名实习警官深深体会到了将来的任务是多么的重大,我也深刻体会到了自己所学习到的知识是多么的浅薄;通过这次见习,我学到了很多的东西,同时也发现了我自己的很多不足,在剩下的在校期间,我要努力学习法律知识,加强公安业务方面的学习,学好外语,为将来的工作打下坚实厚重的基础;通过这次实习,让我更加热爱警察这份崇高、光荣的职业,并且立志将来做一名优秀的人民警察,同犯罪分子作斗争,保护祖国和人民的安全,为人民群众的安居乐业、国家的长治久安、为祖国的建设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
同时,我要真诚的感谢各位领导、各位老师、各位民警对我的关心和爱护,对我的帮助和教诲,请各位领导和同志们放心,今后我会好好工作,把这里的关荣传统发扬光大,无论我走到任何一个地方,在这里的收获都是我一生最宝贵的财富。
虽然只两个多月的时间,但我按照学校的实习大纲的规定,完成了规定的实习任务,这段不长的实习经历也必将对我今后的学习、工作产生重大影响。它让我知道了自己在毕业以后将会处在一个什么样的工作岗位上和我所将可能要从事的工作的实质大概是个什么情况,也为我今后的学习明确了方向,可以比较有重点的加强课外的学习,充分利用大学里的学习资源来充实自己,提升自己的综合素质。希望这次在派出所的实习是我们走向社会、联系实际的一个良好开端,在将来的学习和工作中更进一步,取得更加骄人的成绩。如今实习工作已经结束,我也马上将带着这次实习的许多宝贵的经验走上正式的工作岗位,我将会牢记这次实习的经历,努力使自己在今后的工作中更加成熟,成为一名合格的人民警察。
天行健,君子以自强不息。从现在开始,我会更加认真地规划人生,并一步步认认真真扎扎实实去努力,用实际行动向明天承诺。在以后的工作中,我将脚踏实、一如既往的奋斗,在总结中前进,在学习中进步,努力把简单的事、把平凡的事做好,充满责任心的做好自己的本职工作。
法学院09-1班
谢巧巧
8.法学专业实习报告 篇八
1引言
邓小平同志说过:“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课程实习就是把课堂专业知识与社会实践相结合,巩固和理解理论知识,增长实践经验。本次通过学院组织的为期两周的课程实习,加深了我对民事诉讼法的认识。
2实习单位情况
2.1法院 法院是司法(审判)机关,是负责审理案件,解决基本民事、行政、刑事案件纠纷的国家机构。
2.2具体情况
2.2.1单位名称
2.2.2单位简介
3实习目的和实习内容
3.1实习目的(1)让学生认识专业、巩固专业思想;
(2)使学生结合实践,深化和丰富专业知识;
(3)积累经验,为今后适应社会打下基础;
(4)寻找知识结构的缺陷与不足,以利于在今后的工作中予以弥补;
(5)获取反馈信息,以便教师改进教学工作,提高教学质量。
3.2实习内容
(1)参加审判案卷的整理。法院是我国审判机关,法院在开庭审理案件之前和审结案件之后,均有大量的诉讼文书、案卷材料,而整理案卷材料是法院工作人员的重要工作。所以,实习者首先应参加审判案卷的整理工作,掌握案卷整理的方法技巧。同时,注意掌握案卷中的法律文书的写作格式及反映的程序知识。
(2)担任书记员出庭记录。一般而言,实习者在人民法院的实习中,首先是以代理书记的身份出现在案件审理过程中的。担任书记员,可以使实习者熟悉案情和法庭审理程序,同时也是对实习者语言概括能力、文字组织能力、记录速度、记录水平的一种锻炼。
(3)参加开庭审理。这主要是针对担任代理书记员以外的其他实习者而言的,在他们没有担任任何法庭职责的情况下,以旁听者的身份参加法庭审理活动,熟悉法庭运作程序。
(4)制作审判法律文书。制作法律文书是案件审理后的后续工作,是法院工作人员工作的一部分。实习者应熟悉审判法律文书的制作,掌握法律文书制作技巧。
4实习心得和体会
(1)法律是一门实践性很强的学科,它仅有专业知识是远远不够的,更需要实务操作、办案经验和社会阅历,作为一名法官要有独立的法律人格和崇高的法律素养。
(2)实习期间参加案件的旁听,认真学习了正当而标准的司法程序,从抽象的理论回到现实的生活中,了解了庭审的各个环节,观摩了交换证据、举证质证、双方辩论、审判和调解的过程。
(3)法律是社会的调节器,而法官则是社会疾病的疗救者。所以作为一名法官,需要有一颗冷静的头脑和一颗正直的心,在心中必须时时有一个天平,公平与正义是不可推卸的责任,也是永远的精神目标和价值追求。
(4)通过与法院各位老师的沟通与交流与其建立了良好的关系,大大增加了我的人际交往能力,增长了社会经验,开阔了眼界,令我受益匪浅。
(5)虽然法官担任审判工作,但书记员的作用也不可小觑。书记员的工作繁重而杂乱,既要做好开庭前的准备,又要在审判中进行法庭记录,还要在审判结束后完成归纳整理工作。所以这就要求书记员既要精力充沛,又要有条不紊。
(6)在民事案件中,法官更倾向于对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节,在双方自愿的基础上进行民事调节,可以简化司法程序,节约司法资源。
(7)同时在实习过程中我还发现了一系列现存的问题。首先,审判效率低,诉讼参与人迟到,导致审判时间拖延;其次,当事人在法庭上大声吵闹甚至口说脏话,不配合法庭工作,完全无视法庭的庄严性。
(8)虽然我国从事法律工作的人员越来越多,但是公众的法律意识仍然普遍偏低,甚至有许多法盲,这是中国法制建设的重大阻碍,普法工作任务艰巨。5结束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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