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学筹划(共11篇)
1.科学筹划 篇一
税务筹划、纳税筹划、税收筹划区分
税务筹划,是指在纳税行为发生之前,在不违反法律、法规(税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通过对纳税主体(法人或自然人)的经营活动或投资行为等涉税事项做出事先安排,以达到少缴税或递延纳税目标的一系列谋划活动。
纳税筹划,是指通过对涉税业务进行策划,制作一整套完整的纳税操作方案,从而达到节税的目的。
税收筹划是指纳税人在符合国家法律及税收法规的前提下,按照税收政策法规的导向,事前选择税收利益最大化的纳税方案处理自己的生产、经营和投资、理财活动的一种企业筹划行为。
虽然,税务筹划、税收筹划以及纳税筹划在字面的表达上不大一样,但其实际上都是同一概念,其目的都是让纳税人的利益最大化,大多数情况下我们不将它们区分。税务筹划也可称税收筹划、纳税筹划。
节税、避税、偷税、逃税的区分
节税,顾名思义,就是节减税收。是在税法规定的范围内,当存在着多种税收政策、计税方法可供选择时,纳税人以税负最低为目的,对企业经营、投资、筹资等经济活动进行的涉税选择行为。就实质而言,节税实际上就是税务筹划的另一种委婉表述。通常意义上,凡是符合税收立法精神的实现税收负担减轻的行为都属于节税,节税在一切国家都是合法的也是正当的现象。比如企业经营组织形式的选择,我国对公司和合伙企业实行不同的纳税规定,企业出于税务动机选择有利于自己的经营方式。在这种情况下,纳税人进入一个立法者所不希望去控制或不认为是与财政有关的行为领域。节税具有合法性、政策导向性、策划性、倡导性的特征。
避税应是纳税人在熟知相关税境的税收法规的基础上,在不直接触犯税法的前提下,利用税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疏漏、模糊之处,通过对筹资活动、投资活动、经营活动等涉税事项的精心安排,达到规避或减轻税负的行为。这是纳税人使用一种在表面上遵守税收法律法规,但实质上与立法意图相悖的非违法形式来达到自己的目的。所以避税被称之为“合法的逃税”。避税具有非违法性、策划性、权利性、规范性和非倡导性的特点。例如,企业可提高坏帐准备的提取比率,坏帐准备金是要进管理费用的,这样就减少了当年的利润,就可以少交所得税。一般来说,避税筹划的空间由以下构成:
1、利用国家税收优惠政策进行合理安排以达到避税的目的;
2、利用可选择性的会计方法,3、从中选取对纳税最有利的方法以达到避税的目的;
4、利用税收法规、政策中存在的缺陷、漏洞、不足,5、达到一定时期减轻税负的目的。
偷税是指以非法手段逃避纳税负担的行为。包括伪造、变造、隐匿、擅自销毁账簿、记账凭证,在账簿上多列支出或者 不列、少列收入,或者经税务机关通知申报而不申报或者进行虚假申报,不缴或者少缴应纳税款。逃税是纳税人故意违反税收法律法规,采取欺骗、隐瞒等方式,逃避纳税的行为。包括隐匿收入、虚开或不开相关发票、虚增可扣除的成本费用等方式逃避税收。逃税与偷税的概念基本相同,我国有关法条的规定中没有“逃税”的概念,一般是将其归入偷税的范围加以处罚的。
以上分析表明,节税属于合法行为,避税属于非违法行为,逃税、偷税属于违法行为。节税是顺应立法精神的,是税法允许甚至鼓励的,是税务筹划的主要内容;避税是违背立法精神的,是不倡导的,也会招致政府的反避税措施。避税可以被利用作为税务筹划的手段,像是利用税收法规、政策中存在的缺陷、漏洞、不足来避税等,但是随着税法的逐渐严密和完善,其利用空间会越来越小;逃税、偷税是被禁止的,要受到法律的制裁,还会影响企业的声誉,使企业遭受更大损失。
表1-1 税务筹划与偷税、骗税、抗税、欠税的区别 方式选择 性质 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后果 政府态度 纳税水平偷税、骗税、抗税、欠税 违法、不合理 发生之后 损失大 对微观无利 对宏观无利 严厉打击 低 税务筹划 合法、合理 发生之前 长期经济利益 对微观有利 对宏观有利 鼓励保护 高
2.科学筹划 篇二
加强领导,统筹安排工作
学校成立高三复课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安排复课工作。小组成员坚持每周一碰头,对复课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及时进行研究,提出解决的办法,并对阶段性的复课工作进行总结和安排。实行领导包班包组制度,做到人人有分工,人人有任务,全面跟踪监控高三复课工作。校领导适时下班参加各班的主题班会、学生座谈会、教学检查、开展心理辅导;下教研组参加教研活动等,督促检查教师常规落实、推进学生的辅导情况。
在工作指导思想上,学校树立抓高一、高二就是抓高三的一盘棋思想,跳出了就高三抓高三,把全校教师都聚集在高三和高考上的老圈子。在教师的调配上,在骨干教师偏少的现实情况下,学校克服困难,也顶着压力,大胆将长期在补习班、高三的一些骨干教师下放高一、高二,为高三工作奠定较好基础,也为年轻教师提供了锻炼的机会。在奖励措施上,学校适当扩大了高一、高二教师的奖励比例,缩小了高一、高二和高三之间的差距,让教师真正体会到高考和每个教师都有关系。
重视考后学情分析,加强科学管理
每次考试后,及时召开班会分析成绩。每位教师也要针对自己学生的答卷情况,认真分析,找漏洞,挖根源,寻找解决问题的办法及应对策略。学校根据共性问题召开学习方法指导会、学习经验交流会、高三教师会和高三班主任会,提出学生学习、教师教学和班级管理的新要求、新措施、新目标,加强对学生学法的指导。通过每次考试的总结、试卷讲评、专题讲座,对学生及早进行答题技巧的指导与训练。
想方设法,落实复课措施
每年我们都要召开高三年级家长会,让家长了解学生的学习情况,掌握高三一年和孩子相处的方法及要做的事情,密切配合学校做好学生的复课备考工作。召开表彰奖励大会、对尖子生、进步大的学生予以奖励,全方位调动学生的积极性。寒假期间邀请曹中走出去的在校大学生,现身说法,在学习方法、树立自信、志愿填报、高中及大学生活感悟等方面对高三学生进行了辅导报告,激发了高三学生的复课热情,在学生中反响较好。关注学生的心理健康问题,班主任经常性地对学生进行谈话,掌握学生心理,化解矛盾,减轻心理压力,对有倾向性苗头及时进行化解,连续六年在高考前邀请西安心理专家来校做心理辅导报告,降低学生因紧张复课带来的心理压力。
教研先行,促进科学备考
每年组织高三教师,对陕西卷考题、课改实验省份考题及《考试说明》《考试大纲》进行深入细致的解读,分析高考的动向和方向,形成书面材料,在组内交流讨论。加强教师培训,多次组织高三教师外出学习、研讨,对省、市县教研机构组织的各类高考复课研讨会,尽量让更多的教师参加,特别是青年教师,以便他們尽快成长,近年来所有老师参加了培训。领航教育集团、青少年素质教育研究会等机构在西安举办的高三复课研讨会,学校每次安排20名左右的高三教师参加,使教师能较好地把握高考的方向和复课的策略。学校订有多个高考资源网站,为教师提供丰富的高考信息,以加强高考复课的针对性,在复课中少走弯路。采取“走出去,请进来”的办法,出外听课观摩、邀请西安名师来校进行专题讲座,加强与兄弟学校及一些名校的交流与合作,增强高考复课备考的主动性。疏密有度,合理安排考练。第一轮复习以夯实基础,形成知识网络为主,安排考练少;第二轮以专项训练为主,进行重难点突破,中间穿插综合考练,考练次数加大;第三轮进行强化训练,考练密度进一步加大,高考前三周为适应训练、查漏补缺阶段,考试密度、难度降低,并严格按高考考试时间考试。同时在年后每周进行一次综合科考练,使学生尽早适应综合考试,掌握综合科考试的方法与技巧。一张一弛,合理安排学习时间。我校高三学生的作息时间和高一高二基本一样,学校每周给高三学生放一天假,每个月放一个双休日,使学生和教师每周一小调整,每月有一个大休整,保证了师生充足的精力和复课热情。由于备考科学,学校、老师、学生也真正实现了从苦抓、苦教、苦学向巧抓、巧教、巧学的转变。
天时人事日相催,新年要有新作为。面对组织的厚望,家长的期盼,我们将以这次高三复课会为契机,以更加扎实的工作作风,更加务实的工作态度,振奋精神,再添措施,为我市的教育发展做出自己应有的贡献。
3.税收筹划作业 篇三
作业
(二)2.某生产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适用增值税税率17%,主要耗用甲材料加工产品。现有A、B、C三个企业提供甲材料,其中A为生产甲材料的一般纳税人,能够出具增值税专用发票,适用税率17%;B为生产甲材料的小规模纳税人,能够委托主管税务局代开增值税征收率为3%的专用发票;C为个体工商户,只能出具普通发票,A、B、C三个企业所提供的材料质量相同,但是含税价格却不同,分别为133元、103元、100元。
分析要求:该企业应当与A、B、C三家企业中的哪一家企业签订购销合同?
解:R=小规模纳税人的含税价/一般纳税人的含税价 依据不同纳税人含税价格比率的基本原理,可知:
B与A的实际含税价格比率R=103÷133=77.44%<88.03%,应当选择B企业。
C与A的实际含税价格比率R=100÷133=75.19%<85.47%,应当选择C企业。
从含税价格比率方面考虑, 某生产企业应当选择B企业或C企业。由于B企业与C企业的不含税价格是一样的,对于某生产企业来说,其税后现金净流量是一样的。考虑到资金的时间价值,某生产企业应当选择C企业签订购销合同。
3.某商场分别于元旦和春节推出大减价活动,商场的所有商品在活动期间一律七折销售,分别实现287万元和308万元的含税销售收入。该商场的增值税适用税率为17%,企业所得税适用税率为25%。分析要求:该商场折扣销售所降低的税负对让利损失的补偿效应。
解:假设销售商品对应的成本为A,无折扣销售方式:
应缴增值税(销项税额)= [(287+308)÷70%÷(1+17%)]×17%
=123.50万元
应缴所得税=[(287+308)÷70%÷(1+17%)-A]×25% =181.62-0.25A万元
无折扣销售方式的税负=123.50+181.62-0.25A
=305.12-0.25A万元
折扣销售方式:
应缴增值税(销项税额)=[(287+308)÷(1+17%)]×17%
=86.45万元
应缴所得税=[(287+308)÷(1+17%)-A]×25% =127.14-0.25A万元
折扣销售方式的税负=86.45+127.14-0.25A
=213.59-0.25A万元
该商场折扣销售所降低的税负
=(305.12-0.25A)–(213.59-0.25A)=91.53(万元)该商场折扣销售的让利损失
=(287+308)÷70%-(287+308)=255(万元)
折扣销售最终的让利损失=255-91.53=163.47(万元)
4.个税筹划方案 篇四
一、目的
为降低个人所得税税负,合理合法规避个人所得税。
二、主责部门
该方案具体实施由财务部与综合部门负责。
三、具体措施
(一)、年收入平摊至每月发放,避免出现某几个月工资过高现象。
(二)、将个人经常性支出转化为企业支出:
1.由企业租房提供职工宿舍,对应员工房租直接在应发工资扣除。2.个人车辆出租给企业,车辆保养维护由企业负责。
3.企业与车辆维护单位签费用包年合同,员工可以直接使用,对应费用在工资上扣除。
(三)、用足个税允许扣除项 1.误餐补助 2.差旅费津贴 3.托儿补助
(四)、利用个人独资企业或者个人合伙企业小规模纳税人个税核定征收政策,由个人独资企业代替个人提供服务。
(五)、个税返还。上海宝山罗南开发区,个人所得税返还已交的 10%。宁波梅山,个人所得税返还已交的32%
四、存在问题
(一)、收入往后平摊到几个月,个人取得收入时间会延长。
(二)、企业提供员工福利,会占用职工福利费限额(应发工资的14%以内)。
(三)、可以合法扣除的津贴补助金额有限,且不能所有员工都适用,否则会被认定为工资。误餐补助每月200,差旅费津贴每月200。
(四)、个人独资或者个人合伙企业小规模纳税人核定征收税率由税务局核定,存在不确定性,且年收入不能超过100万元。按税务局核定的其他服务行业利润率10-30%,以及个税五级累计税率,按开票金额100万计算。
最低综合税率为:3.36%+10%*35%=6.86% 最高综合税率为:3.36%+30%*35%=13.86%
(五)个税返还地区均在杭州市外。
五、2016年税务总局对个税稽查重点。
根据《2016年税务总局重点稽查对象检查通用提纲》,重点检查以各种形式向个人支付的应税收入是否依法扣缴个人所得税:
(一)为职工发放的年金、绩效奖金。
(二)为职工购买的各种商业保险。
(三)超标准为职工支付的养老、失业和医疗保险。
(四)超标准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
(五)以报销发票形式向职工支付的各种个人收入。
(六)车改、通信补贴。
(七)为职工个人所有的房产支付的暖气费、物业费。
(八)股票期权收入。实行员工股票期权计划的,员工在行权时获得的差价收益,是否按工薪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
(九)以非货币形式发放的个人收入是否扣缴个人所得税。
(十)企业为股东个人购买汽车是否扣缴个人所得税。
(十一)赠送给其他单位个人的礼品、礼金等是否按规定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5.税务筹划习题 篇五
(1)案情介绍:甲企业主要从事机械设备的制造,其中某部件是该企业核心专利技术,需对外合作加工制造。为了保证该部件性能符合本企业的技术要求,同时也出于管理的需要,防止核心专利技
术泄密,该企业决定请一家模具厂为其专门设计制作生产某部件的模具,甲企业从模具厂购买模具,然后交给部件制造商乙企业,由乙企业按照甲企业的要求生产某部件。2013年4月,甲企业主营业
务收入6000万元,成本5200万元,取得进项税金800万元,其中购进模具10套,采购成本500万
元,取得进项税金85万元。现甲企业和乙企业签订合作协议,协议中面临以下两种合作方式的选择:
方法一:甲企业采取出租的方式,将模具租赁给乙企业使用,甲企业向乙企业收取模具租赁费。
假设甲企业支付乙企业加工某部件的单位劳务费为1800元/件,10月份产量为5000件,甲企业支付
某部件的劳务费为900万元,模具单位租赁费450元/件,收取模具的租金为225万元。
方式二:甲企业在支付乙企业部件加工费中剔除提供使用设备的价值,不收取模具租赁费。假设
甲企业提供给乙企业使用的模具单位租赁费450元/件,在支付乙企业的加工费劳务中作扣除项处理,扣除模具租赁费后,某部件的单位劳务费为1350元/件(1800-450),10月份产量为5000件,甲
企业支付乙企业某部件的劳务费为675万元。甲乙企业在协议中到底约定哪一种合作方式更省税呢?
(2)涉税分析 :方式一的甲企业应纳税费分析:
1、营业税:租金225×5%=11.25(万元)。
2、增值税:《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条第(一)项规定,用于非增值税应税项
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其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
中抵扣。模具的出租业务属《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中规定的应税劳务范围,为非增值税
应税劳务,因此,购进模具支付的进项税金85万元不得抵扣,作进项税转出处理。
营改增非试点地区的企业:6000×17%-(800-85)=305(万元)。又根据营改增的税收法律
规定,出租动产按照17%计算销项增值税,也可以抵扣进项税额。营改增试点地区的企业:6000×
17%-800=220(万元)。
3、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 营改增非试点地区的企业:(11.25+305)×(7%+5%)=
37.95(万元)。营改增试点地区的企业:(11.25+220)×(7%+5%)=27.75(万元)。
4、企业所得税: 营改增非试点地区的企业:[(6000-5200)-900+225-(11.25+37.95)]×25%=18.95
(万元)。营改增试点地区的企业:[(6000-5200)-900+225-(11.25+27.75)]×25%=21.5(万元)。
5、应纳税合计: 营改增非试点地区的企业:11.25+305+37.95+18.95=373.15(万元)。营
改增试点地区的企业:11.25+220+27.75+21.5=280.5(万元)。
方式二的甲企业应纳税费分析:
1、增值税:6000×17%-[800-(900-675)×17%)]=258.25
(万元)由于甲企业购进的模具无论是甲企业自用,还是提供给乙企业使用,都是用于甲企业的增
值税应税产品(设备),因此,该设备的进项税金可以抵扣。
2、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258.25×(7%+5%)=31(万元)。
3、企业所得税:[(6000-5200)-675-31)]×25%=23.5(万元)。
4、应纳税合计为258.25+31+23.5=312.75(万元)。
从以上涉税分析可知,营改增非试点地区的甲企业,如果合同中约定的合作方式是第一种,其比
第二种合作方式要多缴373.15-312.75=60.4(万元)税款;营改增试点地区的甲企业,如果合同
中约定的合作方式是第一种,其比第二种合作方式少缴纳280.5-312.75=-32.25(万元)税款。因
6.巴诺筹划海外扩张等 篇六
巴诺书店计划接下来12个月内在10个国家开办Nook数字书店,在2012年年底之前,将达成在美国之外某些国家一个或更多的经销协议,销售Nook阅读器。
根据巴诺书店已在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US Securities and Exchange Commission)提交的文件,巴诺的全球扩张计划是今年初与微软达成合作的一部分。
文件中称,巴诺书店寻求机会在海外扩张,通过潜在的合作经销渠道,让美国之外的消费者有机会使用Nook。
此前,在水石堂和亚马逊合作销售Kindle前,曾有消息称水石堂将和巴诺合作销售Nook。
福耶尔书店(Foyles)首席执行官萨姆·胡赛因(Sam Husain)此前曾称,福耶尔没有任何电子书阅读器或电子书的零售计划,包括Nook。
欧盟委员会副主席支持减少电子书增值税
欧盟委员会副主席尼莉·克洛斯(Neelie Kroes)支持欧洲出版社主管们减少电子书增长税的呼吁。
在6月26日由欧洲出版社联盟和欧洲书商联盟共同主办的会议上,企鹅首席执行官约翰·马金森(John Makinson)和阿歇特商务总监理查德·吉特森(Richard Kitson),以及众多出版社主管们一起讨论电子书业务怎样增长。
据欧洲出版商联盟消息,负责数字出版事务的克洛斯支持出版社减少电子书增值税的呼吁,但这呼吁达成需要财政部支持。
据报道,欧洲各国减少电子书增值税的呼声是一致的。目前,亚马逊在卢森堡的欧洲总部电子书增值税是3%,而在英国则是20%。
欧洲出版商联盟6月26日在讨论时称,所有参与讨论的人都认为印刷书和电子书增值税的差异使得电子书比印刷书减少的成本被消耗掉了。讨论者还认为,消费者具有不受约束地选用更节省材料的电子图书馆的自由。
出版社在讨论中达成一致,允许作者在欧洲地区发行某一特定语种的图书。
调查显示出售咖啡的英国独立书店销售额更高
独立书店周正在全面展开。独立书商协会发布数据显示,出售咖啡的书店比没有咖啡的书店销售额更高。
这一数据基于对独立书商协会40家成员进行的调查。据调查,出售咖啡的书店2011年营业额增长了3%,而没有咖啡的书店上年营业额则减少了5.2%。出售咖啡的书店上年图书销售额也增长了2%,而没有咖啡的书店图书销售额则减少了4%。
总体来看,图书销售占上年营业额的74%,非图书销售额则占总销售额的26%。
书商协会会员服务部负责人梅里尔·豪斯(Meryl Halls)说,独立书店周鼓励人们到当地的书店并参与各种活动。希望读者用实际行动投票,是到当地的书店,还是都不去书店让它关门。书店是社会和文化的中心,为当地社区提供除图书外的更多东西,需要采取强有力的行动维护书店在英国人生活中独特的角色。
对书商协会会员的一项调查还显示,去年共有73家书店关门,独立书店的会员现在仅有1094家,儿童书店的市场表现较好,都在继续运营。
书商协会首席执行官提姆·戈夫雷(Tim Godfray)说,2011年英国主要街区和大学的书店继续减少,全年关门了73家,又新开了36家,所有新书店都是在下半年开门的。而同时,40家儿童书店仍在继续运营,有一家并入一家大商店。
英国75%的学校担心男生阅读不达标
一项对英国男生阅读进行调查的报告显示,3/4的学校担心男生阅读水平不佳,但国家对此并没有任何措施。2011年,6万名11岁的男生阅读水平不达标。
由多党派扫盲组委会(All-Party Parliamentary Literacy Group Commission)发起、英国国家文化教育信托(National Literacy Trust)负责编撰的男生阅读调查团(The Boys''Reading Commission)报告表明:比起女生,男生更喜欢看电视而不是读书(62%:45%);找不到自己感兴趣的书的男生比女生多(30%:23%);收到图书作礼物的男生也比女生少(79.7%:85.3%)。
报告还显示了孩子们在学校阅读的文本类型,如何教授阅读,以及阅读水平的评估因素对男生阅读水平造成的影响。早在5岁时,男生的阅读水平就已经落后于女生了。此后直到16岁,这种阅读水平差距还在进一步加大。在英语的GCSE测试中,成绩为A-C的女生比男生数量多14%。
调查团向政府提出了一系列建议,包括:开发一个能有效帮助学校提高男生阅读水平的“工具箱”;学校对阅读兴趣的支持不仅仅限于帮助提高阅读技巧;男生每周都能接触到激励他们读书的男性榜样;帮助家长——特别是父亲们,启动帮助提高孩子读写能力的家庭计划;为那些不太可能在家庭中得到阅读帮助的男生提供图书馆支持。
该调查团的主席盖文·巴韦尔(Gavin Barwell)议员说道:“我们的调查报告表明,孩子们在阅读上表现出的阅读差距并不是由生物学上的差异造成的,这是可以避免的。”
“这个问题很复杂——没有什么应对的良方——但通过推广享受阅读中的乐趣,确保老师们能意识到要选取能让孩子们有兴趣的阅读材料,图书馆重点关注那些阅读水平落后的孩子们,让父亲们了解到他们应该扮演一个阅读榜样的角色,让男性阅读榜志愿者地出现在课堂上,媒体中的阅读宣传更多改用男性,这种阅读差距还是能够缩小的。”
该调查的数据收集自英国的教师、226所学校以及2.1万名青少年。
英国图书馆获得600万英镑艺术文化活动资金
英国文化部长艾德·韦泽(Ed Vaizey)宣布,图书馆将获得600万英镑的艺术和文化活动资金支持,帮助提升公众对图书馆的期待。
在6月28日的“图书馆服务的未来”会议上,韦泽致辞说,这笔来自艺术委员会的艺术项目支持资金,持续两年,将支持“艺术家、艺术组织和其他文化组织一起在图书馆开展各种文化艺术活动”。
韦泽表示,通过“雄心、创新、合作”提升图书馆在当地社区的地位,这也是艺术理事会的新角色的一个重要义务。
不过,图书馆运动人士德斯蒙德·克拉克(Desmond Clarke)提出质疑,这笔资金怎样用,是否能惠及最需要经费的那些小型图书馆。
韦泽还在致辞中说,文化部将跟进英国特许公共财务会计师(CIPFA)最新的报告发布所有图书馆的资金分配报告,这一报告将在12月份公布。韦泽强调称,这并不是要制裁当地政府,也不是要回归从上至下的灵活的图书馆标准。这样只是比较在相同的管理、相同的预算和设施的情况下,图书馆的开放时间,这样有助于提出问题,并有效提升图书馆的开放时间。
他说,每个图书馆都需要有无线上网,文化部希望小学生自动成为图书馆的会员,鼓励他们使用当地图书馆。
图书馆运动人士和儿童作家阿兰·吉本斯(Alan Gibbons)回应称,600家图书馆关门的事情不会发生,是因为当地社区的努力,包括法律行动、纠察、阅读活动和议会游说,而这些在文化部的讲话中都没有提到。
此外,韦泽的讲话中也没有提到电子借阅和不奖励私有版权作者的争议性计划,这也引起图书馆运动人士的不满。
2013年美国书展提前一周举办
2013年美国书展将在5月30日在纽约举办,比原计划提前一周,原定于6月1日的会议日提前到5月29日。
据原计划,2013年美国书展在6月3日开幕,由于会议组织者希望降低成本,将时间提前到曼哈顿会展中心的一个空档举办。组织者称,新的日期可能减少在当地的住宿费用10%-20%。书展经理史蒂夫·罗萨托(Steve Rosato)称,这一变化是由纽约宾馆价格过高所致,时间提前对大家都有利,特别是对那些首先考虑住宿价格的参展者更有利。
罗萨托没有提到的是,如果书展官方希望更多大众参与的话,这一时间变化将能吸引更多公众。在2012年的统计数字中,大众受邀参与闭幕式的人员有限。
7.税收筹划历史 篇七
税收筹划的由来
纳税人在不违反税收法律、法规的前提下,通过对经营、投资、理财活动的安排等进行筹划,尽可能地减轻税收负担,以获取“节税”(TAX XAVINGS)的税收利益的行为可以说很早以前就存在,但是“税收筹划”为社会关注和被法律认可,从时间上可以追溯到20世纪30年代。最为典型的是30年代英国一则判例。1935年,英国上议院议员汤姆林爵士针对“税务局长 诉温斯大公”一案,对当事人依据法律达到少缴税款作了法律上的认可,他说:“任何个人都有权安排自己的事业,依据法律这样做可以少缴税。为了保证从这些安排中得到利益„„不能强迫他多缴税。”汤姆林爵士的观点赢得了法律界认同,这是第一次对税收筹划作了法律上认可。之后,英国、澳大利亚、美国在以后的税收判例中经常接引这一原则精神。此后,不少税务专家和学者对税收筹划有关理论的研究不断向深度和广度发展。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税收筹划日益成为纳税人理财或经营管理整体中不可缺少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尤其近30多年来,其在许多国家中的发展更是蓬蓬勃勃。正如美国南加州大学W•B•梅格斯博士在《会计学》中谈到的那样:“美国联邦所得税变得如此复杂,这使为企业提供详尽的税收筹划成了一种谋生的职业。现在几乎所有公司都聘用专业的税务专家,研究企业主要经营决策上的税收影响,为合法地少纳税制定计划。” 同时,税收筹划的理论研究文章、刊物,书籍也应运而生,新作不断,这进一步推动了税收筹划研究向纵深发展。例如以提供税收信息驰名于世的一家公司(The Bu-reau)在出书以外,还定期出版两本知名度很高的国际税收专业杂志。一本叫做《税收管理国际论坛》,另一本就是《税收筹划国际评论》。这两本杂志中有相当多的篇幅讲的就是税收筹划。比如1993年6月刊载的一篇专著,便是关于国际不动产专题税收筹划问题的,涉及比利时、加拿大、丹麦、法国、德国、爱尔兰、意大利、日本、荷兰、英国、美国等13个国家。还有一家很有名气的伍德赫得•费尔勒国际出版公司(在纽约、伦敦、多伦多、悉尼、东京等地设有机构)于1989年出版过题名为 《跨国公司的税收筹划》(Tax Planning for Muitinational Compar-ies)的一本专著。书中提出的论点及税收筹划的技术在一些跨国公司中颇有影响。有的专著不以“税收筹划”为名,比如霍瓦斯公司出版的《国际税收(1997)》,全书共有894页,讲的全是税收的国际筹划。书中旁征博引了包括我国在内的38个国家和地区的资料。西方国家对税收筹划几乎家喻户晓(tax Planning)(也称节税tax saving),而在我国,税收筹划在改革开放初期还是鲜为人知的,只是近几年才逐渐为人们所认识、了解和实践。正如改革开放初期,关于避税的讨论一样,人们对税收筹划很敏感,尤其是政府部门及新闻、出版单位,对于节税方面的文章、著作,由于担心其负面影响(如减少政府收人等),曾一度几乎被打入“冷宫”,直至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人们对节税才有了真正的认识。采取节税措施,减轻税收负担的活动,一方面会导致政府税收收入的直接减少,但另一方面也有利于发现税收制度与政策的缺陷与漏洞,从而可以促进完善税制、堵塞漏洞、加强征管;同时,人们了逐步认识到,税收筹划,不仅符合国家税收立法意图,而且还是纳税人纳税意识提高的必然结果和具体表现,是维护纳税人自身合法权益重要组成部分。当然,在我国税收筹划的短暂的发展历史看,可以分为三个阶段:第一阶段,税收筹划与偷税分离阶段。在这一阶段,人们逐渐认识到,纳税人可以不必采取偷税等违法手段来达到减轻税收负担目的,纳税人可以采取合法方式,即在不违反税收法律、法规的前提下达到合法规避税收负担。在这一时期,人们还没有对税收筹划与避税进行细致区分,很多时候把二者混为一谈。从这一时期的有关文章、书籍可以略见一斑,如《企业纳 税技巧与避税大全》等众多书籍中都把避税内容视同税收筹划向纳税人兜售,而且大多数是从国外有关避税书籍中转抄过来的,对纳税人来说还很难有直接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因此,这一时期从政府主导媒体到纳税人还很难对税收筹划进行广泛认可,甚至更多的是抵触;第二阶段,税收筹划与避税相分离阶段。在这一阶段,人们逐渐认识到,税收筹划与避税并不是一回事,有的学者开始把税收筹划与避税进行细致区分,把避税划分为正当避税和不正当避税,凡是符合国家立法意图,又符合国家税收政策法规而达到节税为正当避税。正当避税即为税收筹划。而凡是不符合国家立法意图,而是钻税收法律、法规的空子,称为不正当避税。国家通过完善税法、堵塞漏洞以及制订反避税措施来加以防范。因此,这一时期人们开始对税收筹划有了进一步认识,但仍然停留在概念阶段,还没有在实务上进行突破,这一阶段,很难找到一本系统阐述税收筹划理论及实务操作的专著。第三阶段税收筹划系统化阶段。这一阶段,《中国税务报》筹划周刊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这一阶段,有的专家、学者对税收筹划进行系统论述,从税收筹划的历史延革到税收筹划的比较;从税收筹划概念,到税收筹划与避税区别;从税收筹划的基本思路到税收筹划的实务操作都有了较为系统的研究,而且从政府角度特别从税务代理角度了陆续提到了税收筹划的内容。纵观税收筹划产生与发展历史,我们不难看出影响税收筹划发展原因不外乎有三个方面:一是纳税人内在需求。任何时代,从纳税人角度来看,降低税收负担都符合纳税人内在需求,甚至很多纳税人不惜违法以偷税手段来达到少缴税款的目的。因此,纳税人的内在需求是推动税收筹划得以发展的原动力;二是税收筹划空间。税收筹划的结果是节税,是任何纳税人所追求的,但税收筹划过程是相当复杂的,它依赖于税收筹划空间,并不是所有税种、所有项目都有税收筹划的空间。因此,人们对税收筹划空间的认识和税收筹划技术把握就成为影响税收筹划的第二个因素;三是社会对税收筹划的法律认可程度。当社会对税收筹划的法律认可抱有偏见时,就会阻碍税收筹划的历史进程,相反,社会对税收筹划高度认可时,税收筹划的发展步伐就会加快。
8.企业税收筹划 篇八
税收筹划的前提是必须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进行。
总的来说,企业税收筹划有如下特点。
(1)税收筹划必须具有合法性。
税收筹划必须在符合法律规定的前提下进行。
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企业生产经营着享有充分的自主权,来决定如何缩减成本或增加收入,已达到提高经济收益的目的。
(2)税收筹划是一种事前筹划。
一般情况下,企业生产经营者在纳税之前就把需要纳税的相关情况加以考虑,从而为日常决策提供基础数据。
这就要求税收筹划者须做好充分的预算,能够提前准确的得出税收情况的数据。
因此可以说,税收筹划是一种事前筹划。
企业税收筹划的专业化程度越来越高。
随着科学技术的不断发展,有关税收筹划的专业知识内容不断丰富和深入,从事税收筹划的研究也不断走向高层次化。
这对税收筹划这一工作走向科学化和专业化具有巨大的推动作用。
目前在市场上,社会分工越来越细,有专门从事税收筹划的工作人员。
他们一般都有深厚的专业知识和丰富的实践经验。
税收筹划的目的是在不违法法律规定的前提下,使生产经营者少纳税、多收益。
税收筹划工作人员会使用专门的技术手段,来完成这一操作,使企业经营者实现收益最大化。
(3)税收筹划已经越来越受重视。
一般来说,税收在企业成本支出中占的比例非常大,在大型企业中更是占了成本的相当大一部分。
企业出于追求利润最大化的考虑,对如何缩减支出越来越重视。
相应的税收筹划也得到了越来越多企业生产经营者的重视。
2 进行企业税收筹划的必要性分析
税收的基本特征是强制性、固定性和无偿性,国家通过征税来实现其各项行政职能。
企业税收筹划可以使企业减少成本,增加收益,推动企业发展。
企业的发展又推动了国家的发展。
在市场竞争日趋激烈的今天,进行企业税收筹划是非常有必要的。
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税收筹划对企业的发展至关重要。
上文已经提到过,企业进行税收筹划的目的是追求利益最大化。
税收筹划对企业的重要作用主要有以下几点:一是可以有效减少纳税支出,从而减轻企业成本负担,提高企业收益水平。
二是可以使企业提前做好预算,增强对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的掌控程度。
由于税收筹划多是事前的一种筹划,企业必须提前做好各种数据的计算,因此,企业可以提前了解各项生产经营活动的相关情况,减少生产经营风险,促进企业稳步发展。
三是有利于提高企业决策的正确性。
在进行税收筹划时,对可能发生的情况都做了一定的打算,大大降低了决策风险,提高了决策的科学性和可行性。
四是有利于增强企业的纳税意识,规范纳税行为。
税收筹划的过程也是学习使用税收法律政策的过程。
在这一过程中,企业对国家的税收法律政策有了更为深入的了解,对于规范企业的纳税行为,保护企业不犯错误具有作用。
(2)企业的税收筹划对整个社会来说具有重要意义。
企业的税收筹划对整个社会的重要意义主要有以下几点:一是税收筹划减少了企业的成本支出,企业可以将更多的资金投资到其他领域,节约了社会资源消耗,有利于资源节约型社会的构建,有利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二是税收筹划在某种意义上促进了国家财政收入的稳定。
税收占国家财政收入的一大部分。
税收筹划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进行,首先就保证了法律规定的纳税规则得到遵守和执行,保证了国家的税收稳定,从而促进了国家财政收入的稳定。
三是有利于税务代理事业的发展。
前文提到过,市场上有专门的税收筹划工作人员。
税收筹划工作人员与企业是委托与被委托的代理关系,随着代理业务的越来越频繁,推动了税务代理事业的发展(李文斌,2004)。
四是推动我国税务机关依法行政。
税收筹划工作不可避免地要与税务机关产生联系。
税收筹划工作水平的提高,对税务机关的依法行政具有促进作用。
(3)有利于国家税收相关法律政策的完善。
法律的生命力在于执行。
当企业根据国家法律,进行税收筹划时,税收的法律政策就得到了执行。
法律政策一方面规范着税收筹划行为,另一方面也引导着税收筹划朝健康的方向发展。
税收筹划对于法律政策具有反作用。
税收筹划水平越高,越能推动法律政策的完善。
9.待嫁女性的保险筹划 篇九
小佳和男友计划年内结婚。扣除租房(2300元)、日常花销、培训费等,两人每月结余3000元。
父母为小佳准备了一定金额的购房首付款,因买房事宜尚未决定,这笔资金被她投资于银行打新股理财产品。除此之外,她和男友共有2万元存款。无任何负债。
小佳的户口在外地,但单位在北京为她提供了四险一金。除此之外,她没有购买任何商业保险。
保险需求分析
小佳的保险需求:
1、希望购买的保险主要针对个人健康保障——重大疾病保险,女性健康保险,以及在发生医保外的医疗费用时可以报销的保险。倾向于能保障到终身。
2、不要求保险产品具有理财功能。
3、缴费方式为期缴(能按月缴费最好)。可承受的缴费额在2000元/年左右。
小佳的家庭结构和经济状况以及自述的保险需求,是很多先安家后立业的小夫妻的代表,非常具有普遍性。
小佳在事业和家庭方面都处于起步阶段,需要尽快积累资金。在保障上,虽然单位有基本的医疗保障,但如果发生严重的意外和患上重大疾病,尤其是女性的重大疾病,会出现高额的医疗支出,并对后续的收入产生极大影响。小佳目前的抗风险能力非常弱,为了确保未来能过上高品质生活,小佳需要为自己构筑合适又实惠的商业保险防线。
从小佳自述的保险需求可以看出,她对商业保险的认识比较正确,利用商业保险弥补社保的不足,对社保不保的部分、自费的部分和重大疾病(包含女性重大疾病)可能带来的财务空缺起到有效补充。
但在保障范围、期限,保险产品形态方面,结合小佳自身所处的状态以及保费承受能力,她的需求还存在一些偏差,需要进行一些调整。
小佳希望能一步到位,为自己选择终身型保险产品,此需求值得商榷。一方面,从目前保险产品的费用来看,终身型的保险产品,因都带有身故给付功能(变相的返还),保费较高,会超过小佳的预算。另一方面,出国留学等很多不确定的因素也不适合投保期限过长的产品。因此,在保障期上建议小佳先着重于发病率最高阶段的保障,锁定消费型险种,在自己的经济状况稳定增长、在国内定居后再补充保障至终身的产品。
作为80后,小佳同男友在强制储蓄方面可能与同龄人一样缺乏坚定的信念,因此,选择一款期缴投连险产品,既有寿险功能,又可以较低价格获得重大疾病保障,同时还兼顾了投资储蓄。而且选择月缴方式,每月几百元,对小佳来说可以承受。
保险规划
小佳目前处于起步期,这个年龄段的年轻人的保障方案需要突出以下3个特点:范围广,费用低,保障高。建议她的保险方案如下表所示。
保障尽量完善
除了重大疾病保险、针对癌症的保险产品外,小佳需要购买一份费率低、保障高的意外险(含意外医疗费用报销功能)。
父母步入退休阶段,作为子女应承担起孝养义务、反哺父母,而且组建了家庭之后,也应担负起家庭责任,因此,一份寿险产品也是少不了的。
主打消费型产品
小佳希望突出女性保险产品,但由于针对女性的重大疾病保险产品都属于返还型,价格不菲,而对于女性常见的大病尤其以各类妇科癌症最为常见,所以专项防癌险种结合普通重大疾病险种为最佳组合。该组合均锁定为定期消费型险种。
需要说明的是,选择月缴费400元的投连险病附加重大疾病保险,保费为自然费率,以小佳现在的年龄来看非常便宜,两项保障加起来每月仅需缴纳25.4元。之后随着小佳收入提高,保费的增加也在承受范围之内。
户口问题不影响投保
在北京等大城市,有很多和小住一样的年轻人,户口和工作地不在一起。但不必担心,户口所在地并不会影响在工作所在地投保。对于需要通过确诊理赔的情况(重大疾病、身故、残疾比例鉴定)是不受地域限制的,理赔时提供医院的确诊证明和其他材料(如身份证明、保单原件等)就行,需要住院治疗的时候,在工作所在地(投保地)就医,只要提供保险公司要求的费用收据等便可,另外,急诊也不受地域影响,只要及时与保险公司取得联系协商处理,一般来说是不影响理赔的。
保额适度
从目前北京市重大疾病医疗费用,以及小佳现有社保报销情况(报销上限为19万元)看,小佳的重大疾病保额选择20万元比较合适。针对女性患癌症的风险较高的情况,在此基础上可以补充专项防癌险,获得在手术、放化疗、疗养费用等方面的报销和补贴。
再加上10万元保额的住院及手术津贴保险,作为社保的补充,可以弥补在发生普通疾病住院治疗时,社保不保和自费部分的费用。小佳的保险方案
年缴合计保费超出了小佳的预算,是因为方案中月缴400元的投连产品。虽然可以全部选择定期消费型产品,将年缴保费控制在2000元以内。但采用本保险方案有如下理由。
1、本产品前期可以用很少的保费,获得较高的保障,且非常灵活。
10.税收筹划风险 篇十
而税收筹划真正的意义绝不是单纯的减轻税负那么简单。
本文在阐述税收筹划及其风险的概念之余,对税收筹划的管理模式进行了初步的研究,并对税收筹划风险的防范提出了一些建议。
关键词:税收筹划;风险管理;合理避税
一、税收筹划风险的概述
在现代财务管理的基本观念中,其中一条就是风险和收益并存。
税收筹划也是如此,它在给纳税人带来了税收利益的同时,也蕴涵着风险。
这些风险如果不被正确及时地看待,很有可能给企业带来经济上的损失和战略上的失策。
因此纳税人应该对税收筹划风险有个系统的认识,树立风险意识,尽可能的规避税收筹划风险,
1.税收筹划的含义
税收筹划的含义,简单来说就是指纳税人为了达到减轻税收负担,规避税收风险的目的,在不违反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合理并巧妙规划纳税人的经营方针、投资活动以及安排相关理财、涉税事项的行为。
2.税收筹划风险的含义
税收筹划风险是指筹划主体在进行税收筹划时由于某些因素致使筹划失败,损害了企业利益各种可能性。
因为税收筹划是在经济行为发生之前做出的行为,具有预见性,而税收法规具有实效性,使得税收筹划具有不确定性,蕴含着风险。
二、税收筹划风险的管理
(一)税收筹划风险的事前规划
税收筹划风险管理是指纳税人通过对筹划中预计的风险进行确认和评估,针对可能存在的风险而采取一定的办法和手段,通过科学的管理方式和方法来控制和规避风险。
由于税收筹划具有预见性,因此事前规划是税收筹划管理的侧重点。
1.加强信息管理
(1)筹划主体的信息。
如:筹划主体的意图、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税收状况等。
筹划者首先必须了解筹划主体的意图,因为筹划主体的意图是理财的目标,只有有了目标,才会有接下来的活动。
税收筹划需要筹划者及时充分地了解企业的整体财务状况,进而分析制定筹划活动的方案。
(2)税收环境的信息。
首先,要了解现行的税收制度、法律法规、税收政策等,然后在为筹划主体进行筹划活动的过程中,关注活动涉及到的法规等,保证筹划活动在合法的环境中运行,有效维护筹划主体的合法权益;其次,要了解与活动相关的税种,必须对涉及到的每个税种及其之间的联系都弄清楚;最后,要清楚税收征纳程序, 这样才能保障纳税人的权利,也能及时尽到纳税人的义务。
(3)税收部门的涉税行为的信息。
为了使筹划成功的可能性更大,筹划者应该也必须清楚充分地了解政府的相关涉税行为。
这方面的信息包括:政府对税收筹划中可能涉及的避税活动的态度、对筹划方案合法性的认定、反避税的主要法规和措施以及对违规行为的相关处罚等。
2.人员管理
税收筹划涉及到很多不同领域的知识运用,这就要求税收筹划人员除了要精通会计、法律和税收政策,还要通晓金融、保险、工商等方面知识;其次,筹划人员还要具有高度的职业道德,不可以设计一些属于偷、逃税的筹划方案;最后,企业应该关注筹划人员的再教育,使他们的知识含量更丰富,对国家的政策更快地了解,以便为企业提供最优质便捷的方案。
(二)税收筹划风险的事中控制
税收筹划风险的事中控制是在税收筹划过程中发生的,是在筹划方案执行期间对方案执行情况进行调整和处理,具有临时性、现实性的特点,是一种动态评估。
1.备选方案的风险决策分析
企业在选择税收筹划的所有方案时,会依据各个方案的价值来进行选择。
以下是税收筹划风险率的计算公式:税收筹划的风险率=无风险报酬率+风险报酬率。
无风险报酬率一般可以等同于国债的利率或同期同类银行存款利率,而风险报酬率的确定则由筹划者来估计。
货币时间价值在此必须予以重视,因为筹划方案需要时间去实施。
而货币时间价值与期望投资报酬率有着紧密的联系。
在其他条件相同的前提下,风险越大,期望投资报酬率越大,节税收益就越小。
2.内部纳税控制系统
内部控制的作用之一是保证会计信息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是否拥有健全的内部纳税控制系统,势必会对纳税会计核算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和可靠性产生影响,进而影响税收筹划的进行,影响内部纳税检查的质量。
(三)税收筹划风险的事后评价
税收筹划是通过成本――收益分析方法来确定成败的。
税收筹划风险可以采用“成本――收益分析法”来量化。
成本收益分析法,就是对所有筹划方案中可能发生的成本和收益进行比较,选择最优的筹划方案。
如果方案中所要花费的成本小于企业即将的收益时,那证明这个筹划案是成功的,反之,则是不合理的。
三、税收筹划风险的防范措施和规避策略
(一)树立税收筹划的风险意识,做好防范工作
纳税人首先要做的事就是对税收筹划的风险有一个正确的认识。
风险无时不在,由于税收政策的时效性和外部环境的多变性,必须时时刻刻关注和了解相应的法律法规和政策,也要考虑企业的外部环境,树立风险意识,事先防范风险,保持警惕。
(二)关注税收政策和税法变动,保证筹划方案的合法性
税收筹划是在合法的前提下进行的,因此纳税人必须全面了解税收政策,及时把握税收政策的变动方向,使筹划方案为纳税人减轻税负的同时,保证税收筹划方案不违法,防止企业存在逃、骗税的行为。
(三)税收筹划方案的选择必须以企业长远发展为重
税收筹划的目标是由企业财务管理的目标――企业价值最大化所决定的,它必须以企业整体目标为重,为企业的长远发展做打算,而不是简单的只为企业减免暂时的税负。
从这个意义上讲,税负最轻的方案很有可能不是最佳的筹划方案,满足企业整体利益最大的方案才是最佳方案。
(四)切实贯彻成本效益原则
税收筹划应遵循成本效益原则,认真考虑各个方案中所有的预期成本和预期收益。
在计算成本时,除了计算所用方案的成本和收益,还要计算为此所放弃的其他方案的成本和收益。
必须将实施的方案中所可能发生的费用都计算在内,考虑一切引起成本发生的因素。
(五)夯实税收筹划基础,营造良好的税收筹划环境
首先,加强税务会计和筹划的学习,提高员工的素质。
涉税人员不仅要搞好会计基础工作,还要做高素质的财会人员,要在具备扎实的专业知识基础上同时关注国家税收政策、法规等,跟上时代的步伐,不断学习。
其次,应该在业余时间多与税务机关交流、沟通。
企业免不了要与税务机关有诸多交涉,而税务机关对税收政策的变化和法规的制定意图比企业更清楚,因此企业应该重视与当地税务机关的联系,以便能及时制定出符合国家要求的、合法的筹划方案。
参考文献
[1]胡绍雨.新企业所得税法下的税收筹划与税收筹划风险.中国商贸,
[2]周艳丽.让绩效考核落实到实处的探讨.价值工程,
[3]盖地.避税与特别纳税调整[J].财务与会计导刊, ,第2期:4~6
[4]王艳,王芳.企业税务筹划的风险及防范.冶金财会,(9):55-56
[5]王银枝.税收筹划问题研究[J].商丘师范学院学报,2008,(2)
[6]盖地.税务会计与纳税筹划[M].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
11.税收筹划论文 篇十一
关键词:企业资产重组;税收筹划;创新思路
1引言
企业资产重组需要在交易发生时确定资产的转让所得,有关资产根据交易价值制定计税基础。通常状态下,企业资产重组隶属于应税重组,在达到要求后才能获得免税待遇。由此,我国出台了一系列资产重组相关条例,对企业所得税法下资产重组税收筹划提供法律借鉴。
2资产重组方式多元化下的税收待遇
现如今,企业资产重组分为授权经营、增资扩股、资产置换、股权转让等多种,而在法律制度中仅对企业改组改制、股权投资、合并分立进行了规定。资产重组过程中能够依靠法律依据,对企业而言是十分有力的。对此,文章通过对当前不同资产重组形式的税收待遇展开对比,结果显示有一定通性,也就是由于交易形式的不同造成重组时是否纳税,把资产重组分为应税重组与免税重组。两种方式对企业的影响也有着明显差异,通常应税重组较为常见,免税重组属于一种特殊形态。在达到利益持续性需求后,企业才可以获得免税待遇。第一,企业多数股权是利用股票调换为收购企业的股票展开收购的。第二,资产重组基于符合法律要求下的。若无法证明合理性、所有权与经营的连接性,尽管满足两条要求也依然为应税重组。基于税收待遇上分析,尽管应税重组在重组过程中应纳所得税,但并非表示不及免税重组。应税重组将公允价值作为交易额衡量。结合会计制度,企业资产负债表能够看出企业资产状态,虽然能够提供成本重整的信息,不过折旧计提仍然将资产状态作为参照。若资产市场价值超出历史成本,经过资产重组交易把资产重新估算即可有更大的折旧避税额。想要获得真实的购买单价,重组的资产会进一步提高进而折旧避税额也更大。企业原所有人也能够在收购人支付的兼并单价中得到一些效益。
3企业资产重组税收筹划分析
现阶段,国内还未开设专门的资本利得税,资本利得和常规效益待遇相同。因此,资产重组对于税收方面的考量较少,影响因素较多。不过,从上述内容中不难看出,重组交易时因为交易形式不一使得税收待遇不一,需要企业展开税收筹划从而获得重组的纳税待遇。第一,应税交易中的重组企业能够获得折旧计提基础的提高,不过要求股东企业应在售卖企业的当年确定得到了资本效益。若企业资产升值较大建议重组企业选择应税重组。因为并购企业可以按照评估确认的价值作为计税依据,可以获得较大的折旧抵税利益。第二,企业通过总体资产转让、合并、分立、出售、置换,将全部或者部分实物资产以及与其相关的债权、负债和劳动力一并转让给收购企业和合并企业,达到免税重组要求,降低税负。举例:振邦集团是一家生产型的企业集团,由于近期生产经营效益不错,集团预测今后几年的市场需求还有进一步扩大的趋势,于是准备扩展生产能力。离振邦集团不远的A公司生产的产品正好是其生产所需的原料之一,A公司由于经营管理不善正处于严重的资不抵债状态。经评估确认资产总额为4000万元,负债总额为6000万元,但A公司的一条生产线性能良好,正是振邦集团生产原料所需的生产线,其原值为1400万元(不动产800万元、生产线600万元),评估值为20xx万元(不动产作价1200万元,生产线作价800万元)。方案一,如果振邦集团拿现金20xx万元直接购买不动产及生产线,按照有关税收政策规定,A公司销售不动产应缴纳5.5%的营业税及附加,生产线转让按4%的税率减半缴纳增值税,并计算资产转让所得缴纳25%的企业所得税。税负总额=1200*5.5%+800/(1+4%)*4%/2+[1200+800/(1+4%)-800-600-1200*5.5%]*25%+800/(1+4%)*4%/2*25%=211.04(万元)。该方案对于振邦集团来说,在较短的时间内要筹措到20xx万元的现金,负担较大。方案二,进行承债式整体并购。企业的产权交易行为不缴纳营业税和增值税。A公司资产已严重资不抵债,通过清算程序虽不缴纳企业所得税,但是需要购买A公司的全部资产,从经济核算的角度讲,是没有必要的,同时振邦集团还要承担大量的不必要的债务,这对以后的集团运作不利。方案三,A公司先将原料生产线重新包装成一个全资子公司,资产为生产线,负债为20xx万元,净资产为0,即先分设出一个独立的B公司,然后再实现振邦集团对B公司的并购。同方案二,A公司产权交易行为不缴纳营业税和增值税。当从A公司分设出B公司时,被分设企业应视为按公允价值转让其被分离出去的部分或全部资产,计算被分设资产的财产转让所得,依法缴纳企业所得税:(20xx-1400)*25%=150万元。由于B公司转让所得为0,所以不缴纳企业所得税。这样,振邦集团既购买了自己需要的生产线,又不支付大额现金,把资产转让行为转化成为产权交易行为,巧妙地降低了企业税负。
4结语
综上所述,企业做好资产重组的税收筹划思路有着重要作用。由此不难看出,企业在资产重组过程中应依靠法律展开税收筹划,从而享受国家税收待遇。
参考文献
[1]郑欣然.新经济形势下企业并购的税收筹划方向研究[J].财会学习,20xx(22).
[2]孔德宝.企业并购重组的涉税问题及其筹划探究[J].会计师,20xx(16).
[3]王茜.企业并购重组涉税问题及筹划[J].财经界(学术版),20xx(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