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酒质量安全整治方案

2024-11-12

白酒质量安全整治方案(精选8篇)

1.白酒质量安全整治方案 篇一

传动公司开展集中排查整治公款购买消费高档白酒问

题的工作汇报

监察室:

根据省纪委驻省国资委纪检组《关于转发<开展违规公款购买消费高档白酒集中排查整治工作实施>的通知要求》传动公司认真组织开展公款购买消费高档白酒问题排查整治工作,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及时传达学习文件,提高思想认识

自收到文件后,张经理及时组织班子成员,各科室负责人召开了专项整治工作会议,纪检干事传达学习了《关于转发<开展违规公款购买消费高档白酒集中排查整治工作实施>的通知》文件,张经理根据文件要求对自查自纠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一是迅速成立自查自纠工作小组,明确责任分工;二是按照文件要求认真查找今年以来是否存在违规公款购买消费高档白酒问题;三是以此为契机,查找是否存在违规公款吃喝送礼等“四风”问题。

二、认真开展自查自纠,确保工作不走过场

为确保违规公款购买消费高档白酒问题整治工作顺利进行,明确了有张经理总负责,纪检干事和财务人员具体工作实施。通过对今年公务接待发票、接待清单逐项检查,无发现有购买消费高档白酒问题,截止现在,全年接待费用2700元,没有违规情况发生。

传动设备安装公司2017、9、8

2.白酒质量安全整治方案 篇二

一、总体目标

严格按照《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危害食品安全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关于办理非法生产、销售、使用禁止在饲料和动物饮用水中使用的药品等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以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为主题, 围绕农产品质量安全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 实行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 强化执法监管, 严查大案要案, 严厉打击非法生产、销售、使用农业投入品和非法添加有毒有害物质等危害农产品质量安全的违法违规行为, 查办一批大案要案, 端掉一批黑窝点, 严惩一批违法犯罪分子, 公布一批典型案例。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能力进一步提升, 案件查处率达到100%, 举报受理率达到100%, 形成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全民参与、社会共治的良好局面。农产品质量安全存在的突出问题和隐患得到有效遏制, 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稳中有升, 努力确保不发生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

二、整治任务

1. 农药及农药使用专项整治行动

(1) 整治重点在农药市场监管上, 以农药产品质量和标签监督抽查为重点, 严厉打击生产经营假冒伪劣农药、非法添加隐性农药成分、捆绑销售未经登记农药的行为, 确保农药产品质量, 净化市场秩序;在农药使用管理上, 以蔬菜、水果、茶叶、中药材等鲜食农产品生产用药为重点, 严厉打击违法使用甲胺磷等禁用农药及克百威、氧乐果、水胺硫磷、灭多威、三氯杀螨醇等限用农药的行为。

(2) 主要措施一是强化农药质量管理。充分利用农药成分监测技术、农药执法信息平台, 强化市场监督抽查, 深入生产企业进行重点抽查, 依法查处非法添加隐性农药成分、生产经营假劣农药等违法行为。二是强化农药经营管理。大力推进高毒农药定点经营, 在全国范围内积极推进高毒农药定点经营示范县和示范门店创建。积极探索经营许可或备案管理制度, 鼓励发展直供直销、连锁配送等现代营销体系。三是加强农药残留监测。进一步完善农药合理使用准则和农药残留标准体系。落实生产经营主体科学使用农药、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的第一责任, 组织有关检测机构加强蔬菜、水果、茶叶专业化、规模化生产基地 (标准园) 的农药残留监测。同时探索低毒生物农药补贴机制。四是加强农药使用管理。加大农药安全合理使用培训和指导力度, 利用各种资源大力培训农民和病虫害防治专业服务组织人员。重点监督检查病虫害统防统治组织、农民专业合作社、种植大户、标准园创建等施药现场和用药记录档案, 确保农药安全合理使用, 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和生态环境安全。

此项行动由种植业司牵头负责, 部属各相关单位参加。

2.“瘦肉精”专项整治行动

(1) 整治重点在饲料生产经营环节, 以生猪、肉牛和肉羊育肥用饲料产品为重点, 严厉打击饲料生产中非法添加“瘦肉精”和非法经营含“瘦肉精”饲料的行为。在养殖环节, 以生猪、肉牛、肉羊为重点, 锁定问题多发地区, 严厉打击养殖场 (户) 饲喂“瘦肉精”的行为。在收购贩运环节, 严厉打击兜售“瘦肉精”、教唆养殖场 (户) 使用“瘦肉精”、收购贩运含“瘦肉精”活畜和贩运过程中使用“瘦肉精”的行为。

(2) 主要措施一是开展饲料生产经营环节整治。督促饲料生产企业全面贯彻落实新的饲料法规体系, 严格执行原料进厂把关、产品出厂检验、问题产品召回及报告等制度, 继续开展《饲料质量安全管理规范》示范创建;加强饲料经营门店监督检查, 督促建立健全购销台账, 严禁销售“三无”饲料产品和拆包、分装饲料;完善饲料中“瘦肉精”等禁用物质抽检制度, 加强新型非法添加物隐患排查。二是开展养殖环节整治。督促养殖场 (小区) 完善养殖档案, 建立活畜养殖安全承诺制度和出栏保证制度;加强养殖场户日常监督检查和“瘦肉精”抽检, 对确证含有“瘦肉精”的涉案线索及时移送公安机关。加强养殖场户宣传教育培训, “瘦肉精”有关法律法规要进村入户, 让养殖户深知使用“瘦肉精”就是违法犯罪, 提高质量安全责任意识, 掌握风险防控方法。三是开展收购贩运环节整治。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对收购贩运企业 (合作社、经纪人) 和活畜交易市场的监督管理, 督促建立证明材料查验制度和收购贩运活畜交易记录制度;探索通过备案形式管理活畜收购贩运人员, 要求其做出不兜售、不教唆使用“瘦肉精”和不收购贩运含“瘦肉精”活畜的承诺;已办理工商营业执照的收购贩运企业 (合作社、经纪人) , 要及时向有关部门通报监管信息;省际动物卫生监督检查站加强查验过往运载活畜车辆, 发现问题要及时处理。

此项行动由畜牧业司牵头负责, 有关司局及部属各相关单位参加。

3. 生鲜乳违禁物质专项整治行动

(1) 整治重点突出奶牛主产省、奶牛养殖大县和奶牛养殖重点区域, 以婴幼儿配方乳粉奶源安全为重点, 严厉打击生鲜乳生产、收购和运输过程中各类违法添加行为, 重点治理非法收购生鲜乳、倒买倒卖不合格生鲜乳、恶意争抢奶源的行为, 严打非法收购运输“黑窝点”。

(2) 主要措施一是严格审查奶站和运输车资质条件。重点对婴幼儿配方乳粉企业奶源的奶站和运输车的资质进行重新审核, 建档立案, 重点监管。二是强化奶站和运输车日常监管。重点对奶站和运输车标准化管理、生鲜乳质量检验、不合格生鲜乳处理、安全制度落实等方面进行监督检查, 对不符合条件的要停业整顿, 经整顿仍不合格的, 坚决予以取缔。三是加大生鲜乳质量安全抽检力度。监测抽检覆盖所有奶站和运输车, 监测指标覆盖国家公布的所有违禁添加物。组织开展婴幼儿配方乳粉奶源质量安全专项监测, 加大抽检密度, 增加抽检频次。四是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监测与执法联动, 行政与司法衔接, 对生鲜乳生产、收购和运输过程中的违法违规行为, 发现一起, 查处一起, 绝不手软。五是督促奶站和运输车经营主体落实质量安全首要责任, 加强监督检查。省、市、县签订“生鲜乳质量安全责任状”, 明确奶站、运输车监管责任人, 落实监管责任。

此项行动由畜牧业司牵头负责, 部属各相关单位参加。

4. 兽用抗菌药专项整治行动

(1) 整治重点在兽药生产经营上, 严厉打击生产销售禁用兽药、假劣兽药以及不按兽药国家标准违规生产的行为, 特别是擅自改变组方、违规添加禁用兽药、人用药品或其他药物的违法行为。严肃查处无兽医处方擅自销售兽用处方药行为。在兽药使用上, 以兽用处方药的使用为重点, 严厉打击超剂量超范围用药、违规使用原料药、不执行休药期、无兽医处方使用兽用处方药等违法行为。

(2) 主要措施一是整治和规范生产环节。重点加大不按兽药国家标准违规生产行为的监管力度, 特别是对擅自改变组方、违规添加禁用兽药、人用药品或其他药物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将监督抽检、日常监管中发现违规添加组方外其他成分的企业列为重点监管对象, 实施动态跟踪, 依法严肃查处其违法行为。加大力度排查地下制售假兽药“黑窝点”, 及时捣毁制假黑窝点。对跨省作案的, 及时将有关情况通报涉案省份, 确保案件有效查处。二是整治和规范经营环节。重点规范兽用抗菌药, 特别是兽用处方药的经营活动, 加大假劣兽用抗菌药查处力度, 对非法产品一律清缴销毁, 追根溯源, 立案调查, 及时处理, 并将查处情况通报标称企业所在地省级兽医主管部门。严肃查处无兽医处方擅自销售兽用处方药行为。开展兽用抗菌药标签说明书的清理整顿, 依法查处增加产品有效成分、扩大适应症、改变用法用量等擅自改变标签说明书内容的违法行为。三是整治和规范使用环节。重点加强兽用抗菌药, 特别是兽用处方药的使用监管, 加大督查指导和巡查工作力度, 严厉打击超剂量超范围用药、违规使用原料药、不执行休药期、无兽医处方使用兽用处方药等违法行为。

此项行动由兽医局牵头负责, 部属各相关单位参加。

5. 畜禽屠宰专项整治行动

(1) 整治重点围绕生猪私屠滥宰的高发时段和地域, 严厉打击生猪私屠滥宰行为, 收购和屠宰病死畜禽行为, 注水或注入其他物质行为, 宰前使用“瘦肉精”的行为, 特别是以增重为目的使用沙丁胺醇的违法行为。

(2) 主要措施一是切实做好生猪定点屠宰许可管理工作。严格执行生猪定点屠宰的准入条件和标准, 加强小型屠宰场点设置的管理。严肃查处生猪定点屠宰厂 (场) 出借、转让定点证书和标志牌的违法行为, 一经发现, 报请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取消其定点屠宰资格。二是落实屠宰环节质量安全监管职责。督促落实进场检查登记、肉品检验、“瘦肉精”自检等制度。严厉打击定点屠宰厂 (场) 收购、屠宰病死猪, 注水或注入其他物质行为, 宰前使用“瘦肉精”的行为, 特别是以增重为目的使用沙丁胺醇的违法行为。三是严厉打击生猪私屠滥宰。加强重要节假日期间, 城乡结合部、私屠滥宰专业村 (户) 和肉食品加工比较集中区域的巡查, 严厉查处私屠滥宰、冒用或者使用伪造定点屠宰证书或标志牌的违法行为, 取缔私屠滥宰窝点, 没收涉及的肉品和屠宰工具。强化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 涉嫌犯罪的及时移交公安机关查处。

此项行动由兽医局牵头负责, 部属各相关单位参加。

6. 水产品违法添加禁用物质专项整治行动

(1) 整治重点围绕国内市场销售的大宗品种和出口主要品种, 以水产品养殖企业、获“三品一标”认证的水产品养殖场、健康养殖示范场、出口水产品原料备案场为重点, 严厉打击养殖者违法使用硝基呋喃类药物、孔雀石绿等违禁物质的行为。

(2) 主要措施一是加强产地水产品质量安全监测。以硝基呋喃类代谢物、孔雀石绿、氯霉素等违禁物质添加为重点, 针对市场上大众消费的主要品种和主要出口品种, 开展产地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查和风险监测。对监督抽检不合格的水产品坚决依法查处, 发现一起、查处一起, 决不手软。二是引导落实养殖生产者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督促水产品养殖企业、获“三品一标”认证的水产品养殖场、健康养殖示范场、出口水产品原料备案场 (区) 完善生产记录、用药记录、销售记录等档案, 强化养殖场 (户) 质量安全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培训, 提高生产者质量安全责任意识, 掌握风险防控方法, 使生产者不敢、不能、不想生产不合格的水产品。三是加强水产品质量安全日常监管。推动渔政机构建立健全日常执法监管机制, 加强养殖场 (户) 日常监督检查。进一步强化检打联动, 提高质量安全执法工作制度化和规范化水平。严厉打击养殖者违法使用硝基呋喃类药物、孔雀石绿等违禁物质以及原料药和不执行休药期等违法行为。

此项行动由渔业局牵头负责, 部属各相关单位参加。

7. 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

(1) 整治重点以种子、农药、肥料、兽药、饲料和饲料添加剂、农机等产品为重点, 围绕春耕、三夏、秋冬种等重点农时, 在农资主产区、小规模经营聚集区、区域交界处等重点区域, 突出农资批发市场、专业市场、集散地、运销大户和乡村流动商贩, 严厉打击无证照生产经营、制假售假等违法违规行为。

(2) 主要措施一是开展源头治理。加强生产许可把关, 严禁降低标准审批。全面清查农资生产经营主体, 进一步建立健全农资生产经营主体档案。重点督促生产企业严格执行产品质量管理制度, 依法严肃查处无证生产或擅自受托生产等违法行为。二是加强市场监管。对农资经营门店开展日常巡查并做好检查记录, 全面掌握、纠正和查处各类区域性、行业性风险隐患。针对突出问题, 科学制定并实施农资产品监督抽查计划, 强化地、县两级的作用, 加大监督抽查力度。加强检打联动, 实现检测与查处的“无缝衔接”, 健全监督抽查检验结果的通报、反馈、共享机制。三是严查大案要案。积极拓展案源渠道, 认真研究违法行为的新特征和新方式, 准确把握违法分子制售假劣农资的特点, 做好线索的排查梳理。深挖假劣农资制售源头, 按照“五不放过”的原则, 采取挂牌督办、集中办案等形式严查大案要案。及时曝光典型案例, 充分发挥司法震慑作用。四是推进信用体系建设。开展农资企业诚信评价, 建立农资生产经营主体诚信档案, 实行分类监管, 探索完善守信褒奖、失信惩戒机制, 让守信者处处受益、失信者寸步难行。强化农资生产经营企业责任意识, 督促企业建立健全产品质量保证、进销货台帐、索证索票、优质服务承诺等制度, 规范农资生产经营行为。五是强化宣传服务。推进放心农资连锁经营和配送, 畅通农资销售主渠道, 扩大放心优质农资产品的覆盖面。加强指导服务, 充分利用技术优势, 做好农资信息的收集、发布、技术咨询等各项服务工作, 满足农民对农资信息的多样化需求。

此项行动由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局牵头负责, 有关司局及部属各相关单位参加。

三、重大活动安排

2月底, 组织召开全国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电视电话会议, 全面部署2014年农资打假工作, 启动春季行动 (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局牵头负责) 。

3月份, 召开全国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会议, 部署全年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 落实监管任务 (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局牵头负责) 。组织2014年“放心农资下乡进村宣传周”, 举办放心农资下乡进村现场咨询活动, 加大农资打假宣传力度, 普及识假辨假知识, 积极营造打假护农保春耕的良好氛围 (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局牵头负责) 。组织召开兽用抗菌药专项整治行动座谈会, 部署落实整治任务 (兽医局牵头负责) 。

3月—6月, 组织开展天然橡胶种苗基地实地调查和种苗质量抽查, 确保胶农用上良种良苗 (农垦局负责) 。

4月份, 组织开展“菜篮子”产品主产县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题培训班, 切实提高基层监管能力 (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局牵头负责) 。

5月份, 组织开展上半年养殖场 (户) “瘦肉精”跨省拉网监测, 督促各地强化抽检把关和隐患排查 (畜牧业司牵头负责)

6月份, 组织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宣传周活动, 提高全社会的质量安全意识 (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局牵头负责) 。

6月—8月, 组织开展农资打假夏季百日行动, 切实保障“三夏”生产和农产品质量安全 (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局牵头负责) 。

7月份, 召开农产品质量安全基层监管现场会, 交流各地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公布上半年查办的农产品质量安全大案要案, 震慑违法犯罪分子。 (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局牵头负责)

7月—8月, 组织工作组到农药生产使用大省及蔬菜水果茶叶生产重点省 (区、市) , 深入农药生产企业、经营门店、田间地头、管理机构等开展农药执法督导检查 (种植业司牵头负责) 。

9月份, 组织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督导检查, 督促各地落实整治任务 (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局牵头负责) 。组织开展下半年养殖场 (户) “瘦肉精”跨省拉网监测, 督促各地强化抽检把关和隐患排查 (畜牧业司牵头负责) 。

10月—11月, 组织开展农资打假秋冬季行动, 保障秋冬季农业生产顺利进行 (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局牵头负责) 。

2015年1月, 公布一批农产品质量安全大案要案, 震慑违法犯罪分子。召开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会议, 以2014年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为重点, 总结全年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 对大要案查办得力的集体和个人予以通报表扬, 部署2015年工作。 (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局牵头负责)

四、工作要求

1. 强化责任落实

各地农业部门要把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纳入重要议事日程, 加大监管、检测、执法等工作经费投入, 加强工作力量, 切实落实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责任。各地要根据实际情况, 尽快制定有针对性的工作方案, 重点要突出, 措施要有力, 任务要细化, 要求要明确, 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要加大督导检查力度, 督促各地落实方案的各项要求, 对重点地区和重点案件实施现场指导、督查督办, 切实指导各地开展工作。

2. 加强检查和监测

各地农业部门要结合地方实际, 围绕整治重点和苗头性问题, 有针对性地开展风险隐患排查, 及时发现各类区域性、行业性风险隐患及“潜规则”问题。对于发现的问题隐患, 要及时预警, 主动设防, 防患于未然。在此基础上, 要加强巡查和执法检查, 不给违法违规行为留有生存的空间。要制定科学有效的监测计划, 坚持例行监测与监督抽查相结合, 切实加大监测力度, 及时发现问题。

3. 加大执法办案力度

各地农业部门要将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执法纳入农业综合执法范围, 系统梳理有关法律法规, 切实加大行政执法力度, 重拳出击、露头就打。对于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 要做到有案必查、查必到底, 查不清源头的决不放过。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 涉嫌违法犯罪的, 一律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要完善大要案查处工作机制, 采取挂牌督办、集中办案等形式, 查办一批大案要案, 严惩一批违法犯罪分子, 曝光一批典型案例, 充分发挥司法震慑作用。对于大要案查办得力的集体和个人, 农业部将给予通报表扬, 充分调动各地工作的积极性。各地要充分发挥社会监督的作用, 鼓励人民群众监督举报, 积极拓宽案源线索。

4. 加强协调配合

各地农业部门要加强系统内的协调配合, 形成监管合力。要着力突出源头治理, 加强与工信、工商、食药等部门的协调配合, 采取综合措施防止违禁化学物质及禁用药物流入种植养殖领域。对于食用农产品从产地到进入批发市场、零售市场或生产加工企业前这一环节的监管职能, 要与食药部门做好衔接;对于畜禽屠宰监管职能尚未划转到位的, 要加强与商务部门的衔接, 及时向当地政府汇报, 确保整治任务落实到位。案件查处过程中, 要强化省际间的联合执法, 建立案件会商、抽检结果共享、信息通报交流等制度, 产地、销地衔接配合更加紧密, 形成执法合力。

5. 健全长效机制

各地农业部门要将集中整治和日常监管工作有机结合起来, 注重总结整治工作中的好经验、好做法, 充分发挥地方的主动性和创造性, 在准出准入、质量追溯、诚信管理等方面, 积极探索行之有效的监管制度机制, 切实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效能。要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培训, 指导生产者科学合理使用农业投入品。加大专项整治成效的宣传, 适时曝光典型案例, 形成强大宣传声势, 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

6. 强化信息报送

建立固定的整治信息报送机制。常规信息实行季报制度, 2014年4、7、10月和2015年1月的15日前报送前一阶段整治的统计信息;案件信息实行月报制度, 每月的15日前报送案件查处信息, 大案要案 (移送司法机关的案件) 要报送详细案情。各省级农业部门要切实做好信息统计报送工作, 责任要落实到人, 请于3月14日前确定一名同志作为信息联络员, 并将其姓名、单位、职务、工作电话、手机、电子邮箱报送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局。

3.白酒质量安全整治方案 篇三

一、工作目标

在2009年工作基础上再通过一年的努力,蔬菜、水果等农产品农药残留监测合格率保持稳定,禁用农药残留占不合格比例继续下降,农资生产经营行为进一步规范,放心农资覆盖率显著提高,各种制售假冒伪劣农资行为得到有效遏制,重大恶性坑农案件基本消除。农资市场准入机制不断完善,农业综合执法体系和农资质量监控追溯体系逐步健全,农资监管信息体系和农资信用体系建设取得新进展,农民群众质量意识和维权能力进一步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的协调合作机制、检打联动机制、风险预警机制、应急处置机制进一步完善,农产品产地准出与市场准入实施范围进一步扩大,全面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和监管能力。

二、 工作重点

(一)种植业产品专项整治

1.具体目标 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稳定提升,控制风险隐患,不出现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农产品农药残留监测合格率稳定,禁用农药残留占不合格比例继续下降。

2.主要任务 一是加强农业投入品科学合理使用的宣传培训和监管工作;二是加强杜绝使用甲胺磷等禁限用农药宣传工作;三是加强农业生产标准化实施工作,开展生产技术指导工作;四是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

此项整治由市场信息处、农业处、园艺特产处分工负责。

(二)全省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整治

1.具体目标 清理规范全省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和有机食品(以下简称“三品”)地方性法规及标准,进一步落实“三品”监管工作职责,落实“三品”企业的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强化“三品”行业自律,使“三品”质量安全水平明显提升。

2.主要任务 一是继续开展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及专项整治行动,在“三品”的重点企业,针对重点食品继续开展清理整治和规范巩固工作,组织对“三品”企业、产品违禁添加物的监测和监管;二是开展“三品”产品质量安全整治工作,开展“三品”标志市场专项检查,对重点地区标志使用行为进行督查;三是开展“三品”质量监测,确保“三品”质量水平。

此项整治由省绿办牵头负责。

(三)2010年全省农资打假专项治理

1.具体目标 通过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使农资生产经营行为进一步规范,放心农资覆盖率显著提高,各种制售假冒伪劣农资行为得到有效遏制,重大恶性坑农案件基本消除。农资市场准入机制不断完善,农业综合执法体系和农资质量监控追溯体系逐步健全,农资监管信息体系和农资信用体系建设取得新进展,农民群众质量意识和维权能力进一步提高,使农业生产安全和农产品质量安全得到有力保障。

2.主要任务 一是清查农资生产经营主体,清理整顿资质条件不符合法律法规要求的农资生产经营主体;二是强化农业行政许可事后监督,检查被许可人从事行政许可事项后动情况;三是加大农资市场监管力度,突出重点农时、重点市场、重点品种,有计划地开展各种专项活动;四是加强农资产品登记管理和质量监督抽查,扩大监督抽查范围,公布监测结果;五是集中力量查处农业投入品相关违法案件;六是开展农资宣传,提高农民群众质量意识和识假辨假维权能力。

此项整治由政策法规处负责。

三、总体安排

(一)工作部署阶段(2月1日~2月底)

部署2010年全省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工作,下发文件,各地农业行政主管部门结合本地实际,制定本辖区整治方案,开展整治工作。

(二)集中整治阶段(3月1日~10月底)

1.加強质量监测 要制定农产品和农业投入品质量安全监测计划,加大监测力度,扩大监测范围,增加监测频次。重点开展对农产品批发市场、生产基地以及农业投入品的监测和监督抽查。

2.加大查处力度 要加大禁限用农药、伪劣农业投入品的清理检查力度,加强农产品生产环节的监督、技术指导。

3.加强督导整改 要强化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工作的督导检查,对于监督抽查和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督促相关单位整改,确保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4.加强制度建设 要引导农资经营企业建立实施进货查验、进销货台帐制度、质量安全承诺制度,指导农产品规模化生产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建立、完善种植记录,推进农产品产地准出和市场准入工作有效实施。

5.加强农技指导 各级农业部门和有关单位要利用农技推广体系、下乡调研和开展监测工作的机会,大力开展违禁农药危害宣传工作,开展农药使用情况调查,指导生产者科学、合理使用农药,开展标准化生产。

(三)验收总结阶段(11月~12月)

根据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和省政府食品安全整顿的统一安排进行总结验收。

四、主要活动安排

(一)召开委内各处室及有关单位参加的协调会,研究制定我省具体整治工作方案,上报农业部、省政府后,下发执行。

(二)2月份上旬,组织全省各地开展农产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查。

(三)3月上旬,召开一次行业内专项整治动员部署会议,落实属地整治重点任务。

(四)3月中下旬,组织开展一次全省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检查督导,查看各地各级农业部门动员、部署和实施情况。

(五)分别于4月份和6月份,举办两期农产品质量安全与农业标准化示范区建设培训班。

(六)8月中旬,结合全省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现场会,召开一次会议,总结上半年全省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情况,研究部署下半年及今后一个时期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

(七)11月中旬开始,结合农业部、省政府验收工作,组织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检查验收,做好整治行动工作总结。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属地责任 我委成立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工作小组及办公室,整治工作小组负责统筹协调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的有关工作,抓好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方案和省政府食品安全整顿方案的落实,各地要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和本方案,制定各地实施方案,明确目标和责任,加强和完善整治工作领导机构,将领导责任、管理责任、监督责任落到实处。各级农业部门要加强认识,落实方案各项要求,加以细化,明确分工,及时指导整治行动实施,顺畅开展整治工作,取得整治实效。

(二)突出工作重点,确保整体提升 农产品质量安全问题涉及的范围广、因素多,在整治工作过程中,各地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要在完成本方案确定的重点任务的同时,梳理当地存在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突出问题,一并整治,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整体提升。

(三)加强协调配合,及时报送信息各地农业部门要加强系统内的配合,强化与外部门的协调,及时向当地政府汇报工作进展,建立有效沟通机制,形成监管合力,确保整治工作取得实效。各市、州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要加强沟通交流,建立信息双重报送制度,及时报送信息,准确反映工作进展。从2010年2月开始,每月28日前要向省农委农产品整治工作小组办公室和有关牵头单位报告工作进展情况,重大情况随时报告。报送材料要综合各整治行动参与部门的信息,有综述、有查处情况、有产品合格率等量化指标,及时体现进展和成效。

4.安全专项整治方案 篇四

为全面贯彻落实2012年五指山市建设施工安全生产工作方案,严格执行有关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不断强化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预防和遏制施工现场施工安全事故的发生,结合我施工现场安全生产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和“以人为本”,认真落实2012年五指山市建设施工安全生产工作方案,进一步加大安全投入力度,通过现场全面深入开展检查,预防建筑起重机械、坍塌等多发性事故的发生,全面推进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控制和减少施工安全事故的发生,提升我工程施工安全管理水平。

二、整治目标

塔吊等起重机械设备的安装、验收、使用、维护、拆卸和基坑、模板支撑系统的预防指导措施和应急措施,按照专项方案要求,排查整改事故隐患,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的现象,切实预防各类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

三、现场情况

施工现场场地狭窄,办公区、生活区距施工现场较近;施工区后面山体开挖由甲方承包给专业公司施工,现场处于地基与基础分部工程施工;塔吊已报验待检

(一)建筑起重机械设备

1、起重机械设备的使用单位必须与产权单位(或租赁单位)签订租赁合同,明确双方的安全责任和义务。

2、起重机械设备的使用单位应与设备的安装、拆卸单位签订安装拆卸合同(安装单位必须具有相应的安装资格,并在资质范围内从事安装拆卸业务),明确双方的责任和义务。使用单位、安装单位、产权单位在合同应明确使用过程中机械设备操作、指挥、司索等相关人员的配备与管理。

3、安装单位在起重机械设备安(拆)作业前2个工作日内要按规定向当地建设主管部门履行告知手续,并提交相关资料,在安装后及时检测或组织联合验收,办理使用登记手续。

4、起重机械设备的使用单位必须按要求做好机械设备的定期检查和维修保养工作。

5、起重机械设备的产权单位应当建立每台起重机械的单位档案。

6、起重机械安装单位在起重机械设备安装、顶升、锚固和拆卸前,必须编制定有针对性的专项施工方案和施工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经安装单位企业技术负责人审批,由施工总承包单位报监理工程师审批后实施。

7、起重机械操作人员、指挥、司索人员,必须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后,方可上岗作业,并严格遵守操作规程。

8、建筑起重机械检验检测机构和检验人员应当客观、公正、及时地出具检验检测结果、鉴定结论,在检验检测时,发现严重事故隐患,应及时告知设备使用单位、并立即向工程所在地建筑安全监督机构报告。

9、使用单位、安装单位要对所属施工现场的起重机械设备的安全性能进行逐台检查,做好检查记录,每台设备有案可查,安全隐患有整改有落实。

(二)基坑开挖和支护

1、施工企业要制定基坑开挖和支护专项施工方案,本单位施工技术、安全、质量等部门的专业技术人员进行审核,经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审核签字,由监理单位专业监理人员和总监审查后方可实施。涉及深基坑等危险较大的,要按照相关规定组织专家论证。

2、施工现场要严格按照经审批、论证的专项施工方案进行基坑的开挖和支护施工,施工前做好安全技术交底,施工完毕后组织相关人员进行验收,并派专人进行基坑的变形监控和监测。

(三)高大模板支撑系统

1、对于高大模板支撑系统(混凝土构件模板支撑高度超过8m,或搭设跨度超过18m,或施工总荷载大于15kN/㎡,或集中线荷载大于20kN/m)专项施工方案,应先由施工单位技术部门组织本单位施工技术、安全、质量等部门的专业技术人员进行审核,经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审核签字,由监理单位专业监理人员和总监审查后,按照相关规定组织专家论证。实行施工总承包的,由施工总承包单位组织召开专家论证会。专家组成员应当由5名及以上符合相关专业要求的专家组成。项目参建各方的人员不得以专家身份参加专家论证会。

2、模板支撑系统立杆基础须设垫木或底座,纵、横向间距按照专项方案要求搭设,立柱接长严禁搭接;应设置扫地杆、纵横向支撑及水平垂直剪刀撑,并与主体结构的墙、柱牢固拉接。

3、高大模板支撑系统应在搭设完成后,由项目负责人组织验收,验收人员应包括施工单位和项目两级技术人员、项目安全、质量、施工人员,监理单位的总监和专业监理工程师。验收合格,经施工单位项目技术负责人及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签字后,方可进入后续工序的施工。

4、浇筑过程应有专人对高大模板支撑系统进行观测,发现有松动、变形等情况,必须立即停止浇筑,撤离作业人员,并采取相应的加固措施。

5、模板拆除时要编制详细的拆除方案,并设置警戒区,指定专职监护人员,禁止无关人员进入作业区。

四、整治重点

重点区域:城市主干道两侧、人员密集场所、城乡结合部、各类开发区等重点区域的工程。

重点企业:对近几年来发生过事故的安全管理薄弱企业进行重点监控,督促其认真贯彻落实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控制和减少各类事故发生。

六、有关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级建设主管部门要充分认识专项整治工作的重要性,结合本地区实际,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作用,大力宣传专项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把专项整治工作的目的、要求和内容传达到各企业负责人和项目负责人。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都要结合企业特点深化完善本单位整治方案,并落实到每个施工现场,督促各项目部严格按要求进行自查和整改。对查出的隐患,要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明确责任人,限期进行整改。

(二)突出重点,注重实效。各级建设主管部门要针对实际情况,明确重点监管企业、重点部位和重点区域,对易发生事故的薄弱环节和关键问题,要登记建档,重点监督,切实预防各类安全事故,特别是群死群伤事故和重大事故的发生。

(三)督促落实主体安全责任。建设各方责任主体要切实履行安全生产责任。施工单位要建立健全安全生产保证体系,落实各项规章制度,保证必要的安全生产投入,改善生产条件;建设单位要保证建筑工程施工安全生产费用的及时拨付,并督促监理单位、施工单位落实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要求;勘察设计单位要在勘察设计文件中提出有关安全生产的要求;监理单位要审查安全措施及专项施工方案是否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要求,对施工过程的重要危险部位和环节要严格执行旁站式监理,发现事故隐患,要及时督促施工单位整改。

各级建设主管部门要全面履行安全生产监管职责,通过专项整治消除行业监管的薄弱环节,完善安全监管工作。适时对重点区域、重点企业和重点项目进行监督检查,及时发现问题,限期整改,消除事故隐患。要总结工作经验,稳步推进专项整治工作。

(四)加强安全生产培训教育工作。要大力宣传安全发展科学理念、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普及和宣传活动,开展《建设工程高大模板支撑系统施工安全监督管理导则》和《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规定》的培训教育,积极引导施工单位开展安全文化建设,认真落实作业人员的安全培训教育,尤其要加强对一线作业人员的安全知识教育和事故警示教育工作,提高作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5.安全整治方案 篇五

为了喜迎十九大的顺利召开,切实做好2017冬季学校安全工作,确保我校安全形势持续稳定,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会议精神为指针,以全力维护我校持续安全稳定为目标,认真贯彻县教育局下发的《绥阳县教育系统冬季学校安全工作盯死看牢攻坚战活动方案》的精神,针对冬季各种多发易发安全事故特点,进一步明确任务,完善制度,强化措施,严格责任,狠抓落实,杜绝各种安全事故发生,确保师生生命财产安全。

二、组织领导

茅垭小学成立以校长梁洁任组长,符俊伦、王昌乾任副组长,茅垭小学各校委会人员为成员的绥阳县茅垭小学冬季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王昌乾同志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学校冬季安全工作盯死看牢攻坚战的组织开展和情况收集反馈工作。我校应成立相应的机构,切实加强对冬季学校安全工作的组织、协调、指导,确保各项工作顺利开展。

三、工作目标

冬季学校安全管理工作明显加强,基本消除各类多发易发事故隐患;学校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进一步强化,学校及其周边的治安秩序、交通秩序、文化秩序、饮食卫生状况和影响青少年成长的环境得到明显改善;安全宣传教育工作更加深入,广大师生特别是青少年学生的安全防范意识和自救、互救

能力明显提高。使我校在今年冬季不出现较大的安全事故,杜绝发生重特大安全事故。

四、工作重点

(一)严防集体食物中毒和各种冬季传染病传播。冬季气候严寒增加了学生出行的困难,随着学生在学校内、校外就近就餐的人数增加,我校要严格执行《学生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餐饮业和学生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卫生规范》,严格遵守卫生操作规范。建立食堂物资定点采购和索证、登记制度与饭菜留验和记录制度。冬春季是呼吸道传染病的高发季节,学校是人群高度密集的场所、学生是呼吸道传染病的主要易感人群,对冬春季呼吸道传染病防控工作应引起足够的重视,切不可麻痹松懈。我校要高度重视流感及冬春季传染病的防控工作,明确领导责任及层层负责的工作机制,积极配合卫生部门,认真落实各项防控措施。要加强卫生宣传与健康教育工作,增强学生防范意识和防范能力。我校要利用健康教育课、班会、队会、讲座、板报、广播等形式在近期集中开展一次流感及冬春季传染病预防知识的宣传教育活动,使学生了解流感和呼吸道传染病的传播途径和预防方法,强化防范意识。要教育学生养成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要积极组织学生参加体育锻炼,增强体质,提高抵抗疾病的免疫能力;积极采取措施,确保教室、图书室、食堂、宿舍、厕所等学生学习和生活场所的通风与清洁卫生,消除传染病发生和流行的条件。

(二)严防冬季火灾。冬季夜长昼短,各种用电相对较多,我校要建立校内安全定期检查制度,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安排对学校的用电线路、取暖设施进行安全检查、检验;发现存在安全隐患的,应当立即停止使用,及时维修或者更换;学校无力解决或者无法排除的重大安全隐患,应当及时书面报告茅垭小学。要严格落实消防安全制度,加强消防设施和器材的日常维护,保证其能够有效使用。保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和消防车通道畅通。要加强

对辖区内学校校内消防设备、特种设备的检查。我校建立使用特种设备的管理制度,要特别加强对学校取暖设施设备的检查,严防火灾事故的发生。

(三)严防冬季交通事故。冬季冰雪路面增加了交通安全隐患,我校加强对学生的乘车安全教育,教育学生不乘坐拼装车、报废车、无牌无证车、三轮低速载货汽车和拖拉机等存在安全隐患的车辆。

(四)严防针对学生的违法犯罪。随着教育资源整合步伐的加快,农村寄宿制学校在逐步增多,不法分子侵入校园和学生宿舍伤害学生的安全事故时有发生。我校要加强专职保安及门卫建设,健全安保和门卫制度,校外人员入校的登记或者验证制度,禁止无关人员和校外机动车入内,禁止将非教学用易燃易爆物品、有毒物品、动物和管制器具等危险品带入校园。有寄宿生的学校,要建立住宿学生的生活管理制度,配备专人负责住宿学生的生活管理和安全工作,对学生宿舍实行夜间巡查、夜间值班,加强管理力度,尤其是要加强对女生宿舍的安全管理。要认真选配管理人员,按规定人数安排学生住宿;夜间巡查记录、值班记录要登记清楚,整理在案,切实把住宿学生的生活管理到位。要加强对寄宿制学校周边的夜间巡逻,严防不法分子侵入校园。

(五)严防冬季各类校外安全事故。我校近期要在集中开展一次安全教育。要使广大学生进一步掌握预防一氧化碳中毒的基本知识和方法,要对学生进行一次骑自行车的安全教育,要教育学生不要搭乘“黑校车”和超载车辆上下学,不到结冰的江河水库上玩耍、滑冰,不租住有重大安全隐患的房屋,切实增强学生的防范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要针对冬季雨、雾、冰、雪天气多发的特点,加大学校建筑物安全隐患排查和应急管理工作力度,落实好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及时与气象部门联系,密切关注天气变化情况,确保通信联络畅通。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我校要从讲政治、保安全、促发展的大局出发,站在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高度,充分认识做好冬季学校安全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真正把学校安全工作摆到重要位置,明确工作任务,细化责任目标,强化督导检查,狠抓工作落实,推动冬季学校安全工作的深入开展。

(二)广泛发动,全面防范。我校要广泛动员学校师生员工,提高认识,齐抓共管,全面提升安全防范能力和安全工作水平。

(三)明确责任,严肃追究。我校要切实履行维护学校安全的工作职责,严格落实责任制,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要严格责任追究,凡在2017年冬季发生学校安全事故并造成严重后果的,要坚决按照“四不放过”(事故原因不查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行不到处理不放过、整改措施不落实不放过、教训不吸取不放过)原则,严肃追究有关责任人员的责任。

绥阳县茅垭镇茅垭小学

6.安全专项整治方案 篇六

安全整治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全省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加强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有效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发生,我项目部根据济源市建设工程建管处发放的关于《济源市建筑行业安全生产百日集中整治行动方案》文件精神,结合建筑施工实际情况,我项目部特制订了济源市建业壹号城邦二期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整治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不断完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开展建筑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提高建筑施工人员素质,预防和减少建筑安全事故,保证建筑安全生产平稳有序。

二、治理范围、重点和目标

治理范围:房屋建筑施工。治理重点:高处作业、高大模板支撑系统、高层悬挑脚手架、塔吊装拆、安全措施费用投入、安全管理人员配备和到位、各级安全生产责任的落实等。治理目标:落实项目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提高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和安全防护水平,预防和减少“高处坠落、坍塌、物体打击、外线触 电”等方面建筑施工事故的发生。

三、安全生产百日集中行动领导小组:

项目部成立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治理领导小组。

组 长:项目经理 李红现

副组长:项目副经理 刘建民 项目总工 杨道航

成 员:项目部组成成员 廖卫 张治方 梁向伟 刘金帅

四、整治措施

(一)认真贯彻《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进一步加强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

(二)认清安全生产形势,强化动态管理。每周进行建筑安全生产会议,对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情况进行分析,查找安全生产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制定相应措施,加强对事故多发或安全管理薄弱环节的管理。

(三)加强对易发事件专项工程施工的管理和对高处坠落事故的控制。加强施工现场危险性较大专项工程施工方案的编制、审批及现场管理,明确工程建设各方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认真执行建设部《建筑工程预防高处坠落事故规定》和《建筑施工高处作业规范》,有效控制高处坠落事故。施工现场要针对洞口、临边作业情况,制订专项防护方案;施工过程中,项目部各职能部门要严格执行验收、检查制度。

(四)严格按照省建设局《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置办法》,建立机构,配足人员,落实责任。开展对“三类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和考核,加强“三类人员”考核上岗管理,未取得安全员岗位证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的,不得安排从事安全管理工作。

(五)加强施工现场设备及临时设施使用管理。根据《河南省建筑施工起重机械设备使用登记办法》的要求,对施工现场机械设备进行产权登记和使用登记备案。加强对塔吊等大型机械设备的日常维护、保养、定期检修工作,保证安全运转。对技术性能差、型号老旧、使用年限到期的起重机械设备,要停止使用。

(六)开展安全培训教育和文明施工、安全质量标准化活动,全面促进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水平的提高。加强对从业人员,尤其是新上岗民工中一线作业人员的培训,严禁未经培训合格的人员上岗。做好建筑安装工程施工技术操作规程的宣传、培训和贯彻落实,提高从业人员的安全防范意识和防范能力。通过文明施工和安全质量标准化活动,树立典型,继续推进文明工地创建,提高施工企业创建文明工地的积极性,不断改善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水平。

五、实施步骤

第一步:学习阶段:学习上级的有关通知精神,专项整治组织机构人员对专项治理工作进行宣传、动员、部署。

第二步:自查自纠阶段。广泛开展专项整治的宣传教育活动,把专项整治的目的、要求和内容传达到每个班组和施工人员,专项整治组织人员按整治工作的要求,对照有关标准,全面开展工作,查找安全生产薄弱环节,自行纠正。

主要内容包括:

一、专项安全整治工作的到位情况,存在问题和应急措施整改情况;

二、安全生产责任落实情况;

三、大型机械设备登记和备案手续执行情况;

四、防护用品配备使用情况;

五、工人安全教育培训工作开展情况。

第三步:受检阶段:经上级检查发现存在违反强制性标准行为和重大安全隐患或降低安全生产条件的,要责令认真整改,对拒不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予以严肃处理。

第四步:总结阶段。对全年专项治理工作进行总结,对在安全生产管理方面取得突出成绩的班组和个人进行表彰,对工作开展不力引发重大事故隐患的责任者按规定进行处理

六、工作要求

(一)认识专项整治工作的重要性,成立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层层落实工作责任。定期检查专项整治工作情况,研究解决存在的问题及下一步整治措施。

(二)抓住安全管理的薄弱环节,制定有针对性、切实可行、操作性强的整治方案。把专项整治工作抓好、做细、做实,确保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三)加强专项整治工作的检查和指导工作,及时掌握了解专项整治的有关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意见。

(四)加大宣传力度,报道专项整治取得的成效,推广先进经验,曝光典型案例,搞好舆论监督。

(五)有针对性的对施工现场作业人员开展培训教育工作。要认真落实作业人员的安全生产培训教育工作,对一线作业人员要进行安 全事故警示教育,采取多种方式提高作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使每一个作业人员都要了解施工现场救授预案,具有一定自救知识和救护能力,知道事故发生后如何报告、抢救,防止在事故发生时的救援及自救方式。

7.白酒γ辐照安全性分析研究 篇七

白酒γ辐照技术是利用现代高新科技及工艺方法有效解决原酒生产过程中所出现质量、储存等问题的一项新技术, 通过γ电辐照与白酒中水相互作用产生大量高活性的瞬时自由基[3], 这些自由基与白酒中的有机化合物相互作用, 从而实现对白酒去杂、提香、加速陈化等方面的目的, 对提升白酒酒体品质, 缩短窖存周期具有卓有成效的作用[1]。但白酒作为一种公众饮品, 对于经过γ辐照技术处理后是否影响饮用安全, 也成为众多消费者和白酒生产企业担心和思考的问题。因此, 本论文对白酒在γ辐照处理后自由基含量, 白酒辐照前后理化指标和白酒辐照与放射性方面进行了调研、试验和分析测量, 回答了白酒经过γ辐照技术处理后对饮用安全的影响。

2 自由基的影响分析

2.1 白酒辐照后自由基种类

γ电离辐照水溶液时, 水中产生H·, OH·, HO2·自由基[2,3]。

在乙醇溶液中加入自旋捕获剂[DMPO (5, 5-dimethy1-1-pyrroline-N-oxide) 5, 5-二甲基-1-吡啶-N-氧], 通过EPR (ELECTRON PARAMAGNETIC) 测量, 发现γ辐照下乙醇溶液中所产生的自由基主要为OH·, 并伴有少量的H·, HO2·。

2.2 白酒辐照后自由基含量

H·, OH·, HO2·具有很高的活性, 但寿命很短, 少于70~200ns[4]。为实际验证白酒在γ辐照后自由基含量对饮用安全的影响, 进行了辐照后的自由基实际测量。测量结果见表1。

2.3 分析讨论

通过实验测量表明:在8k Gy的辐照剂量范围内, 均未检测出自由基;最长检测时间49min, 最短检测时间13min, 基本可以说明在13min以后, 自由基已经湮灭, 在49min以后, 可以确保白酒的食用安全。

3 白酒辐照前后成分分析

对白酒不同剂量辐照前后进行理化指标测量, 测量结果见表2。

通过测量结果表明, 在8.0 k Gy辐照剂量以下, 没有发现新的物质产生;同时, 测量表明白酒中杂醇、糠醛等对人体有害的物质在辐照后大幅度降低, 总酸、总酯和乙醛有微量的增加。这些测量数据说明白酒在辐照后不仅不影响白酒的饮用安全, 还提高了白酒饮用的健康品质。

4 辐照白酒与放射性

在白酒辐照过程中, 作为产生γ射线的60Co或137Cs放射性物质密封于不锈钢内, 放射性物质不能散发出来, 只是产生的γ射线照射到白酒, 白酒不与放射源直接接触。因此, 食品经过辐照后不存在放射性污染。

注:测量仪器为布鲁克1500 ELEXSYS EPR (ELECTRON PARAMAGNETIC) , 信噪比为3000:1.方法:用Φ1毛细管取样 (20~40㎜高度) , 橡皮泥封口。

同时, 机械源产生的加速电子能量在10Mev或小于10Mev, X射线和γ射线小于5 Mev的能量范围内, 即使使用高辐照剂量, 产生的感生放射性的核素的寿命也很短, 仅为0.001Bq, 是食品中天然放射性的15万~20万分之一[5]。

白酒辐照所使用的60Co (射线能量为1.32Mev和1.17Mev) 或137Cs (射线能量为0.66Mev) 产生的辐射能量水平低于诱发白酒中元素产生放射性所需的能量水平, 因此, 辐照白酒不可能产生放射性。

5 结论

a) 白酒在γ辐照下所产生的自由基湮灭速率极快, 辐照后未检出有自由基, 因此, 不存在自由基对饮用安全影响;

b) 白酒在γ辐照后无任何有害物质产生, 相反, 还降低了白酒中固有的有害成分, 提升了白酒饮用的健康品质;

c) 白酒辐照过程中不可能产生放射性, 不影响白酒的饮用安全。

因此, γ辐照技术处理白酒在不影响白酒的饮用安全的同时还一定程度的提升饮用品质。

摘要:对γ辐照技术处理后白酒的自由基含量, 理化指标和放射性方面进行了调研、试验和分析测量, 阐述了白酒在γ辐照后的饮用安全。结果表明, 辐照中产生的自由基湮灭极快;无新物质产生, 无放射性。说明白酒在γ辐照技术处理后在提升饮用品质的同时, 还提升了白酒的饮用安全。

关键词:吸收剂量,白酒,自由基,γ辐照

参考文献

[1]俞祥忠等.利用γ辐照技术提升白酒品质的研究与应用, 第二届全国白酒酿造学术年会, 2014 (附) .

[2]张彦立等.硫酸亚铁剂量计吸收剂量基准改造后的剂量学性能研究, 现代测量与实验室管理, 2008. (1) , 3~8.

[3]赵保路.《电子自旋共振技术在生物和医学中的应用》, 中国科学技术出版社.黎瑞珍等, 紫外分光光度法测定几种白酒中的糠醛, 琼州大学学报, 2005. (5) .31-33.

8.白酒行业:业绩向好,估值安全 篇八

对于全年白酒行业的情况,乐观的估计也占据主流。日信证券认为白酒行业需求持续向好,中高端白酒迎来爆发式增长,因此,他们甚至发出了《白酒行业:不只是防守》的声音。

当然,看好白酒的理由也很明显。一是业绩向好,《投资者报》数据研究部测算,从已经公布2009年报的公司情况看,白酒上市公司综合毛利率较2008年有明显的提升,10家可比公司数据显示,平均综合毛利率达到57.1%,同比提高了3.3个百分点。

二是板块估值较低,具有较高的安全边际。2010年3月份以来白酒板块进行了深度调整,目前很多公司的估值优质开始显现。相对于历史平均估值,白酒板块多只股票估值较低。

从以上角度看,尽管说白酒行业整体投资价值已现,但是具体到公司,却又有所不同。我们发现,在上市白酒企业中,在毛利率和净利率这两个盈利指标上都有强大优势的公司只有5家,它们是贵州茅台、五粮液、洋河股份、泸州老窖以及山西汾酒。

而茅台和五粮液在“酱香”市场上的争夺、洋河整合双沟后的表现以及汾酒的营销效果都有待观察。对于其他企业更是需要仔细甄别,比如水井坊外资入主能否促成主业提升,再如酒鬼酒在经历高管地震和索赔危机后能否走出阴影也是待解之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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