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工程交易中心

2024-06-20

广州市工程交易中心(共9篇)

1.广州市工程交易中心 篇一

关于印发广州市工程技术研究开发中心管理办法的通知

来源:广州市科技局 日期:2009-05-18 【字体:大 中 小】

广州市科学技术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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穗科函字〔2009〕243号

关于印发广州市工程技术研究开发中心管理办法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现将《广州市工程技术研究开发中心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在执行中遇有问题,请及时反馈市科技局、市发改委和市经贸委。

广州市科学技术局

二○○九年五月十八日

广州市工程技术研究开发中心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推动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结合的技术创新体系建设,发挥市工程技术研究开发中心(以下简称市级工程中心)在技术创新及科技成果产业化方面的作用,并参照省工程中心管理办法的要求,制订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 组建市级工程中心应符合广州市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以及科技和高新技术产业发展规划,涉及的产业领域应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第三条 市科技局牵头会同市发展改革委、市经贸委负责指导市级工程中心的组建与管理工作。

第二章 性质、目的、任务

第四条 市级工程中心是指依托本市行业中具有技术优势的企业,有较完备的工程技术综合配套试验条件,有一支高素质的研究开发、工程设计和试验的专业科技队伍,并能提供相关技术服务的工程技术研究开发机构。

第五条 组建市级工程中心的目的是:促进企业成为技术创新的主体,推动企业加强产学研结合;发展高新技术产业,加快高新技术向传统产业渗透,提高自主创新和科研成果转

化的能力;解决工程化过程中在工艺、装备、测试、标准及产品质量等方面的薄弱环节,推进产业化;实施专利、人才、技术标准战略,增强企业的核心竞争能力。

第六条 市级工程中心的主要任务是:

(一)参与企业发展规划的制定,为企业的发展提供技术支撑。

(二)根据市场需要,针对行业或领域发展中的重大技术问题,以增强企业核心竞争力为目标,强化创新、集成与消化吸收,加速科研成果工程化、产业化,为企业提供成熟配套的工艺、技术、装备,不断推出符合市场需求的新产品。

(三)积极为行业服务,承担国家和地方有关部门、企业、高等院校和科研机构委托的工程技术研究开发和试验项目,并积极参与国家、行业相关产品标准的制定,引导和促进行业的技术进步。

(四)开展多种形式的技术交流与合作,参与引进技术和重大装备的消化、吸收与再创新,提高企业技术和装备水平。

(五)培养、聚集一批高层次的工程技术人才和管理人才。

第三章 组建申请与立项程序

第七条 申请组建市级工程中心的依托单位应具备下列条件:

(一)在广州市区域注册登记的独立企业法人,且研究开发机构设在广州。

(二)企业管理层创新意识强,重视科研开发工作,已建立研发机构或区级工程中心,并已取得研发科技成果,有相应的运作和管理机制,运行正常。

(三)有较雄厚的经济实力和较好的经济效益,并要满足以下条件:

1.市重点工程中心依托的企业年产值规模在5亿元以上,前两年平均年研究开发经费不低于企业年销售收入的2.5%,或不少于2000万元,批准组建后每年投入研究开发经费不低于以上要求;

2.市一般工程中心依托的企业年产值规模在1亿元以上,前两年平均年研究开发经费不低于企业年销售收入的4%,或不少于1000万元,批准组建后每年投入研究开发经费不低于以上要求;

3.属市重点扶持产业的领先企业,传统产业中具有中国名牌产品、中国驰名商标和省名牌产品和省著名商标的企业,年产值规模可下调20%;

(四)科研技术水平在行业、领域中领先,具有研究开发所需的技术设备,拥有研究开发水平高、管理能力强的技术带头人和不少于30人的产业化实践经验丰富的研究开发团队;技术人员占职工总数的比例不低于10%,传统产业的技术人员占职工总数的比例可下调为8%。

(五)与科技界、产业界有紧密的联系,有产学研合作的基础。

(六)市级工程中心组建目标和技术发展定位明确,研究开发任务具体,方案可行,措施得力。

第八条 市级工程中心的组建申请与立项程序:

(一)申请单位填写《组建广州市工程技术研究开发中心申请书》,经由所在区、县级市科技局或市主管部门审核加具意见后报送市科技局,市科技局会市发展改委、市经贸委组织现场考察,拟定待论证市级工程中心名单。

(二)待论证的申请单位向市科技局提交《广州市工程技术研究开发中心可行性论证报告》,市科技局会市发展改革委、市经贸委组织专家对《广州市工程技术研究开发中心可行性论证报告》进行论证。

(三)通过专家论证的,与市科技局签定《广州市科技计划项目任务书》,纳入市科技

计划管理的体系。

(四)通过立项的市级工程中心,市科技局会市发展改革委、市经贸委联合发文批复组建。

第四章 项目实施

第九条 市级工程中心项目建设期一般为2~3年,提前完成组建任务的可提前申请验收。

第十条 市级工程中心的组建以企业投入为主,市财政科技经费对市级工程中心给予引导经费支持。鼓励所在区、县级市对市级工程中心给予配套经费支持。

第十一条 市财政投入的经费主要用于购置工程中心所需的研究开发仪器、设备及技术软件,不作为课题研究经费及日常运行经费。经费要专款专用,列专帐管理,按签定的科技计划任务书预算开支。

第十二条 市级工程中心应按照科学、民主、高效的原则,建立符合自身运作的内部管理机制。

第十三条 市级工程中心在组建过程中,如与签订的任务书目标发生重大变化时,须书面报告市科技局,经市科技局会市发展改革委、市经贸委重新评估后,调整组建计划或中止、撤销原立项。

第十四条 市级工程中心组建期满,由市科技局会同市发展改革委、市经贸委按《广州市工程技术研究开发中心可行性论证报告》和签定的《广州市科技计划项目任务书》确定的任务目标组织验收。通过验收的授予“广州市工程技术研究开发中心”铭牌。

第十五条 对不能按期完成组建任务的,经申请同意,可给予不超过一年的组建延长期,期满后仍不能完成组建任务的,撤销其市级工程中心资格。一个月内摘除市级工程中心铭牌,由依托单位退还市财政划拨的工程中心资助经费。

第五章 中心的义务和考核

第十六条 市级工程中心必须履行有关统计和报告的义务,在每年第一季度前提交上一工作总结,和报送相关统计资料。

第十七条 市科技局会市发展改革委、市经贸委每两年一次组织对市级工程中心的运行情况和绩效进行考核评议。对考核评议不合格的,责成其整改。对整改后仍不符合要求的,撤销其工程中心资格。

第十八条 市级工程中心的合并、更名、撤销须经立项部门批准。

第六章 附 则

第十九条 本办法自颁发之日起执行,有效期五年。有效期届满前,根据实际情况予以评估修订。广州市科学技术委员会、广州市计划委员会、广州市经济委员会关于印发《广州市工程技术研究开发中心暂行管理办法》的通知(穗科字〔2001〕16号)同时废止。

2.广州市工程交易中心 篇二

中国水泥行业润滑工程技术中心 (CCLEC) 在广东省广州市正式挂牌成立。该中心是由中国水泥协会与广州机械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历时半年共同打造的专业服务平台。据悉, 中心成立后, 将面向水泥企业提供培训、会议、认证服务, 润滑可靠性管理咨询, 以及油液检测诊断等服务, 通过专业人才培训和企业润滑技术服务, 确保水泥生产主机平稳运行, 通过润滑管理为企业增加效益。

孔祥忠在致辞中表示, 水泥业是基础性材料行业, 近15年我国水泥行业发展速度非常快, 年产量占全世界水泥总产量的60%, 水泥工业在规模化、智能化方面有了长足进步。但是, 水泥企业对于生产设备润滑工作的认识普遍不足, 多委托专业机构进行管理, 员工对润滑油专业知识缺乏, 对油品管理、油液监测的重要性认识欠缺。重视和加强水泥企业装备润滑管理, 不仅能确保设备长期安全运行, 降低设备运行能耗, 也能降低生产成本, 减少污染物排放。中国水泥协会肩负着推动行业科技进步和促进节能减排的重任, 继2015年和广州机械科学研究院合作举办全国水泥行业润滑能手大赛并取得圆满成功的基础上, 经半年精心筹备, 双方联手成立中国水泥行业润滑工程技术中心。成立后, 工程中心将通过宣传先进的绿色润滑理念, 开展技术管理培训与服务, 有力促进水泥企业开展“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企业建设, 进一步推进企业的节能减排工作, 帮助企业降本增效。“油液检测工作就类似用抽血判断一个人的身体机能状况, 通过对企业使用的润滑油进行专业数据检测分析, 可以对装备设备管理的稳定性、油品使用的科学性提供精准的建议和管理咨询, 是非常有意义的。”孔祥忠说。

(摘自中国建材数字报网)

3.扬州市中心血站 篇三

抚州市中心血站始终坚持“加强质量体系管理,不断提高员工素质,奉献高效,优质服务,保障献血用血安全”的质量方针,注重基础建设与投入,新血站位于市赣东大道南端,于2002年正式启用,占地面积18亩,建筑面积2700多平方米。目前拥有4辆流动采血车,全自动酶免系统以及血细胞分离机、全自动生化分析仪、全自动大容量低温冷冻离心机和零下80度低温冰箱等先进设备,为血液质量和临床用血的安全提供了强有力的保障。

抚州市中心血站致力于无偿献血和血液知识的宣传,2007年开通了抚州市中心血站献血网(http:\www.ixfzcb.com),并引进唐山现代血站自动化管理技术,建立了抚州市中心血站工作信息自动化管理模式,提高了血站工作效率和科学管理水平,抚州市中心血站曾先后多次被授予“抚州市文明单位”等光荣称号。

扬州市中心血站1990年建立,是经江苏省卫生厅批准设立的采供血专业机构,是不以营利为目的的公益性卫生事业单位。承担全市三市一县五区200余家医疗机构的医疗急救用血和临床供血工作,年采供血量近1200万毫升。中心血站在2001年实施了ISD9001:2000质量管理体系,保证了血液质量和临床用血的安全。血站现有4辆送血车、7辆采血车、4台大容量低温离心机、5台trlma全自动血液成分分离机、2套STAR全自动酶免加样分析系统以及贮血专用冰箱等,同时引进国内先进的LISWELL血站实验室计算机管理软件,进一步规范了血液检测流程,加强了对血液检测全过程的监控和管理,确保了血液检测工作质量和血液安全。建立了全站血液贮存冷链设备温度自动监控系统和血液成分制备过程冷链防护系统,保证了血液制备、贮存过程中的质量和安全。

扬州市中心血站2005年实现了临床用血100%来自公民自愿无偿献血;2006年实现了机采成分100%来自自愿无偿献血;血站连续多年荣获市级文明单位和卫生模范单位;2008年扬州市又获“江苏省无偿献血先进城市”光荣称号;2009年血站检验科荣膺“省青年文明号”称号;2010年血站工会被扬州市总工会评为“三星级基层工会”,外采组同时被授予“工人先锋号”荣誉称号。

扬州市中心血站完成了市政府立项课题《多次无偿献血与献血者造血功能关系研究》的专家鉴定和成果申报工作;发现了两例人类极罕见的B(A)亚型和两例AelB亚型;协助临床开展血液成分单采术治疗,近4年来共完成467例单采治疗术的采集工作。为临床解决疑难交叉配血97例,疑难血型鉴定394例,抗体筛选与鉴定91人次。近3年来在省级以上刊物共发表论文40篇,荣获市科技进步3等奖两项,市新技术引进奖两项。

4.广州市工程交易中心 篇四

区内各有关企业:

根据郑州市发改委关于2012年郑州市工程研究中心实施认定工作的有关要求,按照《郑州市工程研究中心管理办法(试行)》(郑发改高技【2007】439号)有关精神,现组织我区企业进行2012年郑州市工程研究中心申报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重点推荐领域

电子信息、节能环保、新能源、新材料、生物医药、生物育种、信息、新能源汽车等战略性新兴产业。

二、申报时间

3月15日前,过期不候。

三、申报材料

(一)纸质材料(一份加盖公章)

《2012年申报郑州市工程研究中心推荐表》(见附件)、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副本)、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副本),报至高新区管委会二楼经济发展局。

(二)电子版材料

《2012年申报郑州市工程研究中心推荐表》(见附件)、企业简介(简介须说明在高新区注册时间、地点、主营业务、2011年纳税额),电子版发送至邮箱***@163.com。

联系人:亓永锋

联系电话:67981706

2012拟组建市工程研究中心1.xls

二〇一二年三月九日

关于组织申报2012郑州市科技计划项目工作的通

各有关单位:

郑州市2012科技计划项目申报工作即日起开始。按照郑州市科技局科技计划项目申报有要求,现将我区项目申报组织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申报对象

1、郑州高新区内注册的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

2、承担国家、省、市科技计划项目无不良记录,承担市级科技计划项目已按计划结题的。

二、计划类别

第一部分:科技支撑计划

(一)重大科技专项(2012ZDZX)

1、郑州城市建设综合研究及应用(2012ZDZX-1);

2、高端装备制造关键技术研究及产业化(2012ZDZX-2);

3、新材料关键技术研究开发及产业化(2012ZDZX-3);

4、信息技术研究与应用(2012ZDZX-4);

5、生物工程与制药关键技术研究及产业化(2012ZDZX-5);

6、农作物新品种选育与产业化关键技术研究(2012ZDZX-6)。

(二)重大科技工程(2012KJGC)

1、新能源汽车科技示范工程(2012KJGC-1);

2、LED照明科技示范工程(2012KJGC-2);

3、现代农业科技创新工程(2012KJGC-3);

4、民生科技进步工程(2012KJGC-4);

5、公民科学素质提升工程(2012 KJGC-5)。第二部分:科技创新体系建设计划

(一)郑州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重点实验室)建设计划(2012CXTX-1);

(二)院士工作站建设计划(2012CXTX-2);(本次暂不申报,时间另定)

(三)产学研合作促进计划(2012CXTX-3);

(四)重大科技成果转化计划(2012CXTX-4);

(五)创新创业人才培育计划(2012CXTX-5),包括科技创新团队、科技创新领军人才、绿城科技创业工程、科技特派员行动计划及国际科技合作基地建设计划;

(六)创新创业服务体系建设计划(2012CXTX-6)。第三部分:引导计划

(一)科技攻关计划(2012YDJH-1),包括重点科技攻关、普通科技攻关、国际科技合作与交流;

(二)创新型城市建设计划(2012YDJH-2),包括创新型企业培育计划、产业技术创新联盟计划和创新型产业集聚区培育计划;

(三)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基金计划(2012YDJH-3);(本次暂不申报,时间另定)

(四)软科学研究计划(2012YDJH-4)。

注:公民科学素质提升工程、院士工作站建设计划、创新型产业集聚区培育计划、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基金计划本次暂不征集,具体申报安排另行通知。

三、申报时间

3月7日——3月20日。详情及各类申报表格请下载附件。

四、申报及受理程序、网上申报登记,获取申报登记号(流程:郑州科技港——办事频道——在线申报,无申报受理号将不受理申报材料)。

2、各申报单位凭申报登记号递交书面申报材料。

3、高新区科技局进行形式审查后择优向郑州市科技局推荐并报送材料。

五、申报材料要求

1、材料装订要求。项目申报书、可行性研究报告、经费预算书(含所需财务资料)以及其他附件材料,一律用A4纸、项目标题用2号标题宋宋体、正文用小三号正文宋体打印,并按顺序装订成册。

2、网上申报登记材料要求。项目申报书、可行性研究报告、经费预算书、其它附件材料等,按要求顺序合并为一个Word文档进行申报(文档大小建议不超过2M),同时提交电子版申报材料。

3、本次项目申报实行限额申报,同一单位限报任意计划类别的一个项目(郑州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重点实验室)建设计划、创新型企业培育计划项目除外)。l 联系电话:679926*** 邮箱:happy2391@163.com

管委会科技局

5.广州市工程交易中心 篇五

2人公告

为加强社会治安防控力量,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治安环境,现向社会公开招聘劳动合同制“天网”专职监控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岗位及名额

招聘“天网”专职监控员2名。被聘用者将分配到县“天网”监控中心(县公安局)从事“天网”工程视频监控工作。

二、应聘条件

1、限男性,身高162cm以上,年龄要求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2000年9月至1983年9月生)。大专以上学历。要求政治合格、品行良好、身体健康、遵纪守法、无违法犯罪记录。

2、身体健康。无明显不良症状或缺陷,无残疾,无口吃,无重听,无色觉异常,无重度平跖足,非色弱或色盲,无传染性疾病。

3、同等条件下。公安院校、司法警官院校毕业生、退伍军人或持有计算机等级证书、电工操作证书(入网许可证)、安防技术证书、驾驶证等技能证书的人员优先录用。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招聘。

1、受过刑事处罚或行政拘留以上治安管理处罚的。

2、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解聘的。

3、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开除公职或者辞退的。

4、家庭成员或近亲属被判处刑罚的。

5、本人或家庭成员、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6、其他不适合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情形。

四、聘用管理

1、被聘用后逐年签订劳动合同,实行动态管理,期满考核合格者予以续聘,不合格者予以辞退。

2、录取后要服从管理,必须接受岗位分配,对不服从岗位分配的,将取消招录资格。

3、执行联勤值班制度,按照联勤值班要求和工作任务实际实行不定时工作制或轮休值班制。

4、对违反规章制度的,应当视情节轻重按国家有关规定予以处分,直至依法解除劳动合同。

五、工资待遇

1、目前每月工资2900元左右(其中包含800余元用于交纳社会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和人身意外伤害险),由县财政专项保障。具体工资根据岗位考核有相应增减,试用期内享受基本工资,在试用期内提出辞职或因不适应公安工作而被辞退的,按实际上班天数发放基本工资,不享受其它待遇。

2、在执行任务中受伤、致残或死亡的,按国家和我省有关规定执行。

六、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8年10月09日至10月15日

2、报名地点:上犹县公安局五楼情报信息中心公室

3、应带材料:《报名登记表》、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近期2寸免冠彩照2张,有技能证书或退伍证的同时携带原件及复印件。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贯穿于整个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对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发现,当即取消资格。资格审查后符合条件的应聘人数与招聘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3:1。

(三)面试及技能测试

1.1、时间:2018年10月16日上午09:00

2、地点:上犹县公安局五楼情报信息中心办公室

3、内容:由县公安局政工监督室牵头组织相关部门,通过现场提问,重点考察应试人员的计算机操作能力、思维反应能力和问题处理能力。

(四)体检

1、时间:2018年10月19日上午08:00

2、地点:上犹县人民医院门诊大楼

3、项目:身高、体重、视力、血压、心电图、胸片、肝功能(空腹)。

体检费用自理,不合格者不予录用。未按规定时间到达指定地点进行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在规定时间内复检一次,体检费用自理。

(五)政审

深入应聘者所在地村(居)委会、派出所了解和查阅应聘者本人及家庭主要成员的情况及相关资料。政审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六)聘用

拟聘用人员报经上犹县人民政府同意后,由县公安局与拟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期间仅发放基本工资(不含社医保)。试用期满,合同期为一年一签。合同期满符合条件的,经双方协商同意可以续签。合同期内,被聘用人员如有违反合同约定、违规违纪或不履行工作职责,及其它原因不适应工作的,按照《劳动合同法》有关规定解聘。

本通告解释权归上犹县公安局所有

附件:上犹县“天网”工程专职监控员报名登记表.doc

上犹县公安局

6.广州市技能鉴定中心 篇六

白云技能鉴定考务中心先后被原劳动和社会保障部技能鉴定中心评为“优秀考试站”,连续三年被广东省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评为“先进单位”,广州市“优秀鉴定所”等荣誉。

广州市职业技能鉴定中心党支部,紧紧围绕“争行业先锋,创一流业绩”,立足本职,着力在打造顶尖技能人才、突破重点难点工作、构建群众满意服务体系、增强高技能创新能力上创先进、争优秀,取得丰硕成果。

在打造顶尖技能人才上创先争优。创先争优活动开展以来,中心党支部以争当岗位技术能手为载体,以开展技能竞赛、技能培训和岗位练兵为抓手,着力创先进、争一流。2011年10月,该中心参赛的2名选手,代表国家队在伦敦第41届世界技能大赛中,分别荣获了网站设计项目第6名和CAD机械设计项目第8名的好成绩。在承办国家参赛选手CAD机械设计、美发2个参赛项目集训任务中,中心党支部领导高度重视,主动作为,全力以赴做好集训中的各项服务工作,经过半年多的全程跟进、多方统筹,落实了参赛资金的申请、选手和专家推荐、场所设备配置等系列工作,为圆满完成国家队在中心的集训任务,取得国际一流成绩,奠定了坚实基矗中心2名获奖选手受到世界技能组织主席杰克·杜塞尔多普、中组部部长李源潮、广东省委书记汪洋等领导高度肯定和亲切接见,自我鉴定《广州市技能鉴定中心》。

在突破重点难点工作上创先争优。为培养高技能职业人才队伍,中心党支部按照广州市规划布局,围绕“一体、两翼、七点”(即建设一个中心基地、萝岗和南沙两个区域分基地、七所国家级重点技工院校分基地),全力建设国际先进、国内一流实训基地,打造高技能人才实训鉴定服务体系。为确保这项总投资20亿元的重大项目顺利推进,中心党支部采取全力出击、重点突破、分步推进的举措,完成了实训基地的土地拆迁、项目审批跟进、土建工程报建、设计单位招标等项目工作。在基地前期筹建上,党支部充分发挥议大事的能力,多次召开专题会议,专门组成招标小组,严格落实“阳光招标”等廉政制度,使得基地各项设计和招标工作,得以高标准顺利完成,为推进中心实训基地建设上台阶,提供了组织和制度保障。

7.广州市工程交易中心 篇七

1 广州发展区域商品期货交易中心的意义

根据《广州区域金融中心建设规划 (2011—2020年) 》构想, 广州区域金融中心由包括商品期货交易中心在内的八个子中心构成。广州发展区域商品期货中心的现实意义如下。

1.1 有利于穗港深金融业交易平台的错位发展和优势互补

2010年2月, 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发布的《全国城镇体系规划》明确提出建设北京、天津、上海、广州、重庆五大国家级中心城市。广州作为珠三角地区的龙头, 既有毗邻港澳的区域优势, 又有发达完备的工业体系, 产业经济实力雄厚, 2010年广州GDP突破万亿大关, 列五大中心城市第三位, 拥有像广汽、广船等一批全国知名的本土大型企业。但与实体经济形成反差的是, 广州的金融业尽管体系相对完善, 但缺乏特色, 缺少一批在全国叫得响的本地金融企业和金融交易平台。同时, 广州金融业还面临着来自周边的香港、深圳的强大同业竞争。这两个地区的金融业相对广州而言, 其特色和竞争优势非常明显。香港是著名的国际金融中心和金融自由港, 各类金融体系都非常发达, 运作方式国际化, 其地位非内地城市所能比拟。深圳的特色在于其是全国性两大的证券交易中心之一, 以及基金管理中心和风险投资中心。广州金融业相对港深而言, 最大的短板之一就是缺乏有影响力的金融交易平台。香港有由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香港期货交易所有限公司和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合并而成的香港交易所这个巨型国际化交易平台, 深圳有“二板”, 广州在大型金融交易所这方面还是空白。因此, 发展区域商品期货中心, 既能完善广州区域金融中心布局, 又能实现其与港深金融交易平台的错位发展 (香港交易所的期货交易品种为金融期货) 和优势互补。

1.2 有利于争夺国际大宗商品定价权, 为珠三角地区企业提供规避价格风险的场所

期货市场的基本功能有两个:发现未来价格和规避价格风险。随着国民经济的快速发展, 中国世界工厂的地位日益凸显, 对国外资源依赖度越来越大, 以原油为例, 2011年8月, 工信部统计数据显示, 我国原油对外依存度达55.2%, 首次超过美国, 其消费增速也超过了我国GDP的增速。其他的一些大宗商品像铁矿石、大豆等也存在类似情况, “中国需求”成为影响国际期货市场价格重要因素。虽然中国是众多大宗商品的大买家, 但商品的定价权并没有掌握在自己的手中, 只能被动接受国际市场价格, 使期货红利落入发达国家手中, 国内企业只能高价买入资源, 赚取微薄利润。以铁矿石为例, 2011年上半年, 铁矿石价格飞涨, 进口均价 (到岸价) 涨幅达42.46%, 钢铁行业成本由此增加1041.1亿元, 钢铁企业生产经营遇到严重的困难, 同期钢企销售利润率仅3.14%, 扣除税收后, 大部分钢企处于亏损状态。

要改变目前的现状, 就必须大力发展期货市场, 以此争夺大宗商品的定价权, 同时, 也为企业提供一个规避价格风险的场所。珠三角地区有众多加工型出口企业, 对国外原材料依赖程度很大。面对当前国际资源品价格不断上涨, 其生存状况也令人堪忧。2011年春节后, 由于国际市场棉花价格的上涨, 国内棉花价格达到每吨3万多元的高位, 导致珠三角地区很多纺织企业缩减生产规模或倒闭。

建立广州区域商品期货交易中心, 就能聚集各类资本和信息, 形成能反映市场供求状况的“广州价格”, 形成具有一定国际影响力的价格中心, 引导珠三角各类企业进行套期保值, 规避现货市场价格风险。

1.3 有利于珠三角地区乃至广东省经济发展方式转变与产业结构调整

改革开放以来, 广东省特别是珠三角地区的经济发展速度领跑全国, 成为全国改革开放的排头兵。但应该看到, 广东经济发展主要依靠投资和出口拉动, 走的是一条粗放型经济发展的路子。随着各类原材料、劳动力价格上涨以及土地资源的日益短缺, 这种经济发展模式已经难以为继。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和产业结构调整成为广东经济发展的“一号工程”。

通过建立广州区域商品期货中心, 利用期货市场价格发现功能, 通过商品价格信号为企业进行生产经营计划的调整提供导向作用, 进而带来市场结构、产业结构的调整。此外, 期货交易所通过上市交割标准比较高的期货合约, 能够引导企业淘汰落后产能, 生产高质量的产品, 促进产业结构升级。

2 广州发展区域商品期货交易中心的有利条件

2.1 广州拥有良好的金融产业发展基础

区域期货中心属于区域金融中心的范畴, 是在区域市场经济发展过程中形成的金融机构集中、金融工具多样、金融信息灵敏、对本地区或周边区域影响面大、辐射能力强的期货投资枢纽。发展区域商品期货中心离不开本地区良好的金融产业发展基础。根据广州市金融办提供的数字, 截至2010年末, 广州全市共有金融机构191家, 各类金融机构网点3000多家, 金融机构种类和网点密度位居全国前列, 金融机构存款余额23953.96亿元, 贷款余额16284.31亿元, 资金实力居全国大城市第三;保费收入、证券基金交易、期货代理交易、产权市场交易等方面的累计成交额等均居全国大城市前列;作为全国首批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试点城市, 2010年广州的业务量居全国第一。广州拥有建立区域商品期货中心良好的金融基础。

2.2 以广州为中心的珠三角地区产业经济发达、体系完善

期货市场的产生归根结底是为了服务实体经济的发展。珠三角地区是我国三大经济带之一, 广东省统计局、国家统计局广东调查总队联合发布的《2009年广东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显示, 2009年珠三角实现生产总值32105.88亿元, 增长9.4%。人均GDP达到67321元, 同比增长9%;折合9855.2美元, 逼近1万美元大关。表明珠三角已处于工业化后期, 即将迈进现代化的门槛。发达的经济、众多的企业为广州发展区域商品期货中心提供了良好的产业基础。

2.3 广州具有发展区域商品期货交易中心的历史经验

广州期货业在全国起步最早, 1992年我国第一家期货公司——广东万通期货经纪公司, 在广州成立。在1995年以前, 广州曾拥有广州商品期货交易所和华南期货交易所等两家期货交易所 (后合并为广东联合期货交易所) , 是当时的华南地区期货中心。但在1998年的期货市场整顿中被取消。目前, 广州虽然没有期货交易所, 但拥有业内知名的华泰长城期货公司、广发期货公司、珠江期货公司等交易中介机构和一批素质较高的期货专业人才, 整个期货市场秩序良好, 近三年投资者投诉数量维持在个位。

此外, 广州市政府对发展区域商品期货中心的政策支持、毗邻港澳的地理优势、庞大的潜在投资者群体都是广州发展区域期货中心的有利条件。

3 广州区域商品期货交易中心的定位及金融创新功能

3.1 服务区域定位

目前, 我国已有上海期货交易所、大连商品交易所、郑州商品交易所等三家商品交易所。从地理区域上看, 三家交易所覆盖了我国北方、中部、东部等地区。但在我国南方, 特别是经济发达的珠三角地区, 目前还没有期货交易所。从区域金融发展均衡布局的角度考虑, 在南方, 尤其是在广州这样金融基础较好的大城市设立商品期货交易所是有足够理由的。

为了与已有的三大商品期货交易所有所差别, 实现差异竞争, 树立自身的特色。广州商品期货交易所必须在定位上有所创新。交易所定位从不同角度讲有很多表述, 在此仅从服务区域的角度进行定位。未来的广州商品交易所可定位为“立足广东, 对接港澳, 面向全国, 辐射东南亚”。该定位的理由和特色在于:

(1) 广州商品期货交易所首先必须是服务于广东经济发展, 因此必须“立足广东”, 这是其存在和发展的基础条件。

(2) 港澳地区目前在商品期货交易所方面只有2011年5月18日新成立的香港商交所, 其交易对象目前还只有黄金、白银两个品种。香港交易所交易的期货品种仅限于金融期货, 广州商品交易所的设立可以在交易品种上与港澳进行对接, 丰富其期货交易对象。

(3) 广州商品交易所要获得更大的发展空间, 必须面向全国, 吸引更多的投资者。

(4) 广东毗邻东南亚地区, 广州是华南地区的经济中心, 也是泛珠9省及东盟的地理中心, 这一环南海经济圈拥有近10亿人口、GDP约20000亿美元, 东盟的一些国家如越南、老挝、缅甸等都是大宗原材料的主要市场。随着交易所影响力的扩大, 完全可以考虑将这些东南亚国家的投资者引入交易所, 形成具有影响力的“广州价格”。

3.2 广州区域商品期货交易中心的金融创新功能

未来的广州区域商品期货交易中心的主要功能有以下四个方面, 即产业服务、金融创新、对接港澳、聚集信息等, 如图1所示:

在上述四个功能中, 产业服务、对接港澳、聚集信息前面已经探讨过, 在此不再赘述, 仅谈谈未来广州区域商品期货交易中心的金融创新功能。期货市场的金融创新包括交易品种、客户服务、交易方式、监管方式等全方位的创新。广东人历来有“敢为人先”的魄力和胆识。未来的广州区域商品期货交易中心, 完全可以在上述方面发挥自己的后发优势, 走在全国前面。比如在商品期货交易所的治理和组织结构、交易品种的创新、发展期货投资基金、引入QFII等方面率先尝试, 在期货业方面也做一回改革开放的排头兵。

4 广州区域商品期货交易中心的发展模式

商品期货交易中心由商品期货交易所、交易客体 (交易品种) 、交易中介、投资者等四个方面组成, 在此从这四个方面对未来的广州区域商品期货交易中心的运作模式进行探讨。

4.1 创新交易所申办、运作模式

鉴于目前国内已经有三家商品期货交易所, 上市交易品种覆盖了有色金属、能源、化工、农产品等二十多个品种, 品种大类较为齐全。加上国家一向对期货交易所的设立采取比较审慎的态度。未来的广州商品期货交易所在申请设立时要取得成功的话, 可以考虑与香港合作设立, 一方面, 由粤港两地政府共同提出申请;另一方面, 引入香港战略投资者, 采取会员制的组织模式, 提高交易所的运作效率, 使其有别于已有的三大商品期货交易所, 同时, 争取交易所的上市。

4.2 科学选择交易品种

在交易所交易品种的选择上, 广州商品期货交易所要有自己的特色, 避免与另三大交易所雷同。初期可以选择的商品有原油、铁矿石、纸浆、电力等, 后期可考虑对应的期权及天气期货、商品指数期货等品种, 实现与其他商品期货交易所之间的错位竞争。

4.3 做大、做强辖区期货公司

期货公司是期货市场的交易中介。根据广东省证监局统计:截至2011年6月底, 广东辖区 (不含深圳) 共有期货公司13家下属营业部95家, 客户权益137.72亿元。对比浙江期货市场, 其辖区期货公司2011年4月底, 客户保证金余额258.11亿元。数据表明:广州期货市场对资金的吸引能力不及浙江。因此, 必须做大、做强一批本地的期货公司, 为广州期货市场注入更多的资金。

其主要措施有以下方面:

(1) 大股东增资。根据期货公司净资本监管要求, 期货公司的净资本最低必须达到其所吸纳保证金的6%。目前, 广州的一些本土期货公司, 如广发期货、华泰长城、珠江期货纷纷进行新一轮的增资, 以此吸引更多资金。

(2) 引导期货公司上市。上述的几个本土期货公司实力较强, 可以引导他们上市, 让其做大、做强。

(3) 培育期货公司所需的专业人才。根据广东证监局统计:2011年辖区期货从业人数为1983人, 远低于证券行业从业人数。造成这一现象的主要原因除了期货行业市场规模狭小外, 还与期货公司员工待遇低、专业性强有关。

因此, 期货公司要通过各种内部的技能培训、交易所和协会培训、出国学习等途径来提升员工的素质。

4.4 培育多元化的期货市场投资者

4.4.1 加强投资者教育, 培养理性、抗风险能力强的个人投资者

通过有效的投资者教育方式, 向广大投资者普及期货市场的基本知识和法律法规, 帮助投资者正确认识期货市场的风险和收益, 提高投资者的素质, 消除存在于心目中的错误认识, 掌握投资期货市场的基本技能, 增强投资期货的信心。这方面, 监管层、交易所和期货经纪公司都还有很长的一段路要走。在当前市场资金充裕、流动性过剩、投资者投资方式狭窄的情况下, 正是对广大投资者进行期货投资引导的良好契机。

4.4.2 积极引导现货企业参与商品期货市场

近年来, 中国“世界工厂”的地位正日益显现, 国内资源压力越发严峻, 企业对国外市场的原材料依赖度越来越大。由于美元贬值, 许多大宗商品的价格不断上扬, 商品的金融属性越来越明显。以LME期铜为例, 自2003年下半年以来, 其价格不断走高, 由不足3000美元/吨最高上涨到2011年1月的9728美元/吨, 并一直处于高位震荡。其他商品如铝、锌等有色金属, 白糖、橡胶等农产品期货都步入价格高位区间, 原材料价格的上涨使许多企业的经营受到影响, 利润被压缩, 一些企业利用期货市场进行套期保值, 锁定了利润, 使自己的经营没有受到影响。但还有许多企业未建立现代企业制度, 风险管理意识不强, 对期货市场的功能了解甚少, 没有参与套保, 损失惨重。因此, 积极开发现货企业市场, 让更多的现货企业参与到这个市场中来, 这不仅对企业有利, 而且有利于市场功能的发挥, 使期货市场形成的未来价格更准确, 从而更有利于宏观经济的发展。

4.4.3 以期货理财类产品为契机, 发展商品期货市场金融机构投资者

2008年9月, 招商银行推出“商品期货套利1号”理财产品, 开创了我国期货理财类产品的先河, 该产品由于仅投资于期货市场的套利交易, 不从事投机交易, 因此风险较小, 属于低风险的期货理财产品。2009年3月, “厦门信托·震雷先行者集合资金信托计划”获批, 该计划的受托人为厦门国际信托有限公司, 投资顾问为上海震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托管银行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期货经纪商为海通期货有限公司。该理财产品由于能从事期货投机交易, 因此, 是真正意义上的期货理财产品。期货理财产品的问世, 使没有期货专业知识的普通投资者也能涉足期货市场, 扩展了期货市场的投资主体。

对于期货理财类产品:一方面, 要有积极鼓励的态度;另一方面, 必须做好风险的防范, 即在向投资者揭示投资风险的同时, 期货理财产品的受托人必须在协议中明确资产中用于期货投资的最高额度 (建议一般不超过总资金的20%) 及最大亏损额度, 达到该额度时必须停止期货投资或终止该信托计划。上述措施的实施可以起到降低期货理财类产品风险的目的。

参考文献

[1]张晓亮, 徐耿峰, 涂和轶.内地和香港合作构建国际期货交易中心的探讨[J].对外经贸实务, 2008 (10) .

[2]崔满红, 冯鸿周.区域金融理论研究[M].北京: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 2002.

[3]郭晓利, 朱丽红.比较优势理论与期货市场竞争发展格局[J].财贸经济, 2003 (09) .

[4]吴悫华.发挥资本市场功能推动期货业新发展[J].中国证券期货, 2010 (1) .

[5]广州金融办.广州区域金融中心建设规划 (2011—2010年) [EB/OL].http://www.gzjr.gov.cn.

8.锦州市黑山中心校东关小学 篇八

五年三班张泽静

老师出了一道作文题《爱》,老师提示说要在作文里体现出父母对孩子的爱以及孩子对父母的爱,也就是互爱。听到老师的提示,说实话,我好为难,因为我没生活在父母身边。还在我上幼儿园的时候爸爸妈妈离婚了,从那时起,我和爷爷奶奶生活在一起。

其实爸爸妈妈也和所有孩子的父母一样是很爱我的。只是由于大人们的那些我不懂的事情,使我们不能生活在一起,但是直到现在他们也是一直关心着我的成长。

爷爷奶奶家庭条件一般,因为工厂解体,爷爷下岗失业了,每天出去打工,早出晚归却收入微薄,奶奶退休了,工资也很少,就是这样,他们却省吃俭用地供我上学,给我买我喜欢的书包和文具还有我喜欢的衣服和玩具,给我做我喜欢的饭菜。爷爷奶奶身体都不好,却每天起早贪黑地为我做饭洗衣服,接送我上下学,辅导我写作业,教导我在学校里尊重老师团结同学,教我做人的道理和成长的知识,看到我伤风感冒或身体不舒服,他们比自己有病还难受,看到我不开心,他们就千方百计地开导我,哄我,看到我高兴时他们甚至比我更高兴,家里边有好吃的、好玩的他们都优先满足我,就这样几年如一日,用他们全部的心血和精力养育着我,让我幸福地成长着,虽然没有父母在身边,我却从来没缺少过爱。

当我渐渐长大,我也越来越懂得了爷爷奶奶对我的爱多么无私,多么伟大,所以爷爷奶奶的喜怒哀乐也同样牵动着我的心,奶奶有高血压、心脏病,有一天晚上奶奶心脏病发作上不来气,把我吓哭了,我急忙拿来速效救心丸帮奶奶服下,然后守在奶奶旁边,直到她逐渐缓过来,披悬着的心才放下。一天早晨我站在窗台边看着爷爷上班去,望着爷爷苍老的背影,骑着那破旧的自行车远去,我心里很不好受,那天晚上爷爷下班时我听到动静就抢先去开门,爷爷夸我:“好孩子懂事啦。”脸上露出了不多见的笑容。

有时候,爷爷奶奶给我买来水果,我主动洗干净或剥了皮让他们吃,可他们总是说:“我不爱吃,你吃吧。”我知道他们是不舍得吃,为的是让我多吃,让我健康,让我快乐。

爷爷奶奶对我的养育之恩比天高比地厚,让我终生难忘,我只有奋发努力,取得好的学习成绩,才能报答他们的辛劳,回报他们的爱。

五年三班王晴

灯,在字典里的解释是照明或做其他用途的发光的器具。说到灯自然就会想到光,灯是光明的象征,是驱除黑暗的法宝,会给人带来光明。而最重要的是你心灵之灯。

无论是都市的霓虹闪烁还是佳节的灯火辉煌,都能让人感受到生活的火热。我每天晚上做完功课都要和爸爸妈妈去看望爷爷奶奶,都要走一段有路灯的路,我喜欢这个时候有灯的感觉,昏暗的灯光可以给每位路人留下一个影子,仿佛告诉人们你并不孤单,即便是寒冷寂寞的深夜,也会有人和你相伴。远远的望着奶奶家窗前微弱的亮光,让我感到欣慰感到幸福。我知道灯下一定坐着慈祥的爷爷奶奶,他们在等着我的到来……

记得有一次在妈妈的医院忽然间停电了,人们焦急的尖叫声过后,马上是一片宁静,走廊里的应急灯亮了,微弱的光、柔和的光、安全的光让人们不再害怕,不再恐慌

哦,心中有灯,心中有亮,前方的路一片光明。

六·一

刘一阳指导教师:杨莹

今天是六·一儿童节,是每个小朋友的节日。我约了几个小伙伴到南湖卖小花伞,共度我们别样的节日。我们兵分四路:有的小伙伴到旱冰场卖;有的小伙伴到荷花广场卖:有的小伙伴到南湖大门卖:还有的小伙伴到南湖甬路卖。

刚开始,我站在南湖甬路上转来转去,不知道怎样去说,叫卖声也不敢脱口而出。只见一个小伙伴卖了2个小花伞,另一个小伙伴也卖了1个小花伞。我的手心渐渐渗出汗水,心里干着急。突然,好像有一股力量,将自己推到一位老爷爷面前。我怯生生地对老爷爷说:“老爷爷,您需要小花伞吗?”老爷爷看了看小花伞,不屑地说:“这么小的伞能遮阳吗?还不如我在大树下凉快呢!不要!”

正在我非常灰心的时候,看见小伙伴在烈日下不停地奔波,我羞愧极了。又一次鼓起勇气的我,走到一位叔叔面前,问:“您的孩子喜欢小花伞吗?”那位叔叔看着儿子说:“儿子,你喜欢这小花伞吗?”儿子点点头,这时,我高兴极了!终于卖出了第一把小花伞。我激动的心似乎就在眼前跳动,手里拿着皱巴巴的5元钱,张开双臂,飞一般奔向小伙伴。

烈日当头,我们累得口干舌燥,挥汗如雨,但看见手中的钱,马上精神百倍,在我们不懈的努力下,成功地把小花伞全部卖掉。

9.广州市农村集体资产交易管理办法 篇九

第119号

《广州市农村集体资产交易管理办法》已经2015年3月23日市政府第14届157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予以公布,自2015年6月1日起施行。

市长 陈建华 2015年4月15日

广州市农村集体资产交易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本市农村集体资产交易行为,确保交易过程公开、公平、公正,加强农村基层廉洁建设,保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合法权益,促进农村经济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广东省农村集体资产管理条例》、《广东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管理规定》等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指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以下简称农村集体)是指原人民公社、生产大队、生产队建制经过改革、改造、改组形成的合作经济组织,包括经济联合社、经济合作社和股份合作经济联合社、股份合作经济社及其所属的经济实体。

本办法所称农村集体资产交易,是指将农村集体资产进行承发包、租赁、出让、转让以及利用农村集体资产折价入股、合作建设等交易行为。

第三条 本市行政区域内农村集体的资产交易行为及相关管理活动适用本办法。

—1—

第四条 本办法所指的农村集体资产包括:

(一)法律规定属于农村集体的可交易的耕地、荒地、山地、林地、草场、水面、滩涂等土地经营权以及经济发展用地、公共设施用地、宅基地等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二)属于农村集体所有的森林、林木;(三)农村集体投资投劳兴建和各种合作方式取得的建筑物、构筑物,以及购置的交通运输工具、机械、机电设备、农田水利设施以及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等设施;(四)农村集体所有的有价证券、债权;(五)农村集体与企业或者其他组织、个人按照协议及实际出资形成的资产中占有的份额;(六)农村集体接受国家无偿划拨和其他经济组织、社会团体及个人资助、捐赠的资产;(七)农村集体所有的商标权、专利权、著作权等无形资产;(八)农村集体企业经营权;(九)依法属于农村集体所有或者经营管理的其他资产。

国家投资建设但归农村集体实际管理使用的公益设施不属前款所列农村集体资产,不得交易。

农村集体应当对集体资产开展清理和建立台账,并进行盘点。第五条 农村集体资产交易应当遵守相关法律法规,遵循民主决策、平等有偿、诚实守信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得侵犯集体或他人的合法权益。

第二章 工作机构及其职责

第六条 市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统筹、协调和指导全市农村集体资产交易管理工作,组织实施本办法。

区人民政府负责指导和监督管理本辖区内农村集体资产交易,建立农村集体资产交易服务机构和农村集体资产信息化监管平台。

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协助区人民政府及其有关职能部门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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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集体资产交易监督管理工作,指导本辖区内农村集体开展资产清理、台账建立和盘点,并组织农村集体资产进入交易服务机构交易。

第七条 区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区人民政府指定的机构、镇(街)农业管理机构或者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指定的机构是本辖区内农村集体资产交易的管理机构,履行以下职责:

(一)监督农村集体将集体资产交易情况录入农村集体资产信息化监管平台,监管农村集体资产信息化监管平台使用情况;(二)指导农村集体进行交易申请;(三)监督交易的进程以及合同的签订、变更;(四)监督、提示合同期满前的交易申请;(五)监督农村集体资产交易信息公开情况;(六)调查处理交易过程中的相关投诉。

第八条 区人民政府可以建立本辖区统一的农村集体资产交易服务机构,或者根据本辖区实际分级、分片建立农村集体资产交易服务机构。交易服务机构是农村集体资产交易的专门服务平台,履行以下职责:

(一)提供农村集体资产交易的场所;(二)统一发布农村集体资产交易信息;(三)接受竞投意向人咨询和报名,审查竞投意向人资质;(四)按照规定组织交易;(五)指导交易合同签订;(六)保存管理农村集体资产交易文件和交易活动记录等资料档案;(七)对农村集体资产交易的合同归档备案;(八)记录交易主体的诚信情况。

交易服务机构不对进场交易的农村集体资产的质量瑕疵、权属合法性瑕疵以及合同违约等风险承担法律责任。

第九条 区人民政府应当根据本地实际,保障区、镇(街)交易服务机构有固定的场所,配备专职工作人员,运作经费列入各级财政预算。区人民政府可以根据实际需要,设立互联网交易平台。

村(联社)农村集体交易服务机构由村(社)委会(理事会、董事会)、民主理财监督小组(监事会)、村务监督委员会相关成员组成,实行村(社)长(理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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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董事长)负责制。

第十条 农村集体应当参照《广东省村务公开条例》有关规定公开集体资产交易相关信息,建立集体资产和经济合同台账,将集体资产交易及相关经济合同台账、财务收支情况录入农村集体资产信息化监管平台,对集体资产实行动态管理。

第三章 交易方式

第十一条 农村集体资产应当进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在地的交易服务机构进行交易。进入区、镇(街)、村(联社)交易服务机构交易的集体资产金额、面积、期限等具体标准由区人民政府自行确定,严禁将集体资产通过分割立项、化整为零的方式降级交易。

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出租等重大资产交易应当通过该土地所在的区一级交易服务机构或者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

第十二条 农村集体资产应当采取公开竞投方式进行交易。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项目,可以不采取公开竞投方式:(一)发展幼儿园、养老院、社区保洁服务等公益事业项目;(二)地铁等政府投资并与农村集体发生经济关系的公共设施建设项目;(三)经连续两次采用公开竞投方式交易都因无人报名而未能成功交易的项目;(四)以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之外的集体资产折价入股、合作建设的项目。

不采取公开竞投方式的,由农村集体提出申请,镇(街)交易管理机构审核,经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批准后报区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并经社员大会或者社员代表会议表决通过,可以采取协商谈判等其他方式进行。

第十三条 以公开竞投方式进行的农村集体资产交易应当遵守以下成交规则:

(一)只有一个竞投人的,成交价不得低于底价;(二)有两个以上竞投人的,按照价高者得的方式成交。因特殊原因,—4—

需要以价高者得以外的方式成交的,由区人民政府根据本区实际情况自行确定适用的情形;(三)在价格与条件相同的情况下,本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原承租人等依法、依约定享有优先权的竞投人优先竞得。同时存在两个以上优先权的,法定优先权在先;不能确定优先权次序的,以现场抽签方式确定竞得人。

第四章 交易程序

第十四条 农村集体资产公开交易前,农村集体应当向镇(街)交易管理机构申报交易意向。交易管理机构应当针对交易意向所涉项目的行业、类别和特点,根据区域产业发展规划、环保要求等提供指引。

第十五条 农村集体应当在完成交易意向登记后编制交易方案,并将交易方案按照层级民主决策制度进行表决。交易方案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资产详细信息;(二)交易方式及竞投人资格条件;(三)交易底价及递增幅度;(四)交易保证金数额;(五)合同期限及履约保证金数额;(六)违约责任。

农村集体可以根据市场价格提出交易底价,但法律、法规规定必须进行资产评估的,交易底价应当根据资产评估结果确定。

第十六条 农村集体应当自民主表决通过之日起180日内向镇(街)交易管理机构提交以下资料,超过180日未提交的,必须重新进行民主表决:

(一)经民主表决通过的交易方案、农村集体全部成员名单、参加表决成员名单及签名表、表决票数等表决情况;(二)交易意向登记情况、交易申请、信息发布申请;(三)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如申请方为公司的,须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四)标的物权属的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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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合同样本。

镇(街)交易管理机构应当在接收资料后5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按照本规定和区人民政府制订的标准确定交易服务机构,并将资料转交该机构。

第十七条 资料齐全的,交易服务机构应当自收到资料后5个工作日内在广州市农村廉政信息公开平台、农村集体资产交易平台以及其他政府规定的平台网站和交易服务机构公告栏发布交易公告。

农村集体应当同时在村务公开栏、标的物所在地等处所发布交易公告。交易公告应当包括以下内容:(一)项目基本情况;(二)交易底价;(三)竞投人资格条件;(四)报名时间、地点和方式;(五)交易保证金数额及交纳方式;(六)交易时间、地点、方式;(七)联系人和联系方式;(八)其他需要公告的内容。

第十八条 交易公告期限应当根据交易底价的数额确定,数额较小的不得少于7个工作日,数额较大的不得少于20天,数额巨大的不得少于60天,具体标准由区人民政府根据本区实际制订。公告期间需撤销交易申请或者变更公告内容的,应当于公告结束3个工作日前向交易服务机构提出书面申请,经同意后方可撤销、变更公告。

第十九条 竞投意向人应当按交易公告要求向交易服务机构提交资料报名,交纳交易保证金,并保证报名资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交易服务机构应当对竞投意向人的报名资格进行确认并告知确认结果。

第二十条 交易服务机构应当按照所在区人民政府制订的具体交易规则组织交易。

交易完成后,交易服务机构应当组织农村集体和竞得人现场书面确认交易结果,并将交易结果在广州市农村廉政信息公开平台、农村集体资产交易平台网站、交易服务机构公告栏予以公示,农村集体还应当在村务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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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栏、标的物所在地等处所公示。公示时间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交易结果公示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交易项目名称及概况;(二)竞得人;(三)交易时间及成交价格;(四)公示期限;(五)投诉受理机构和联系方式。

第二十一条 公示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农村集体和竞得人应当到交易服务机构指定的场所签订合同。因竞得人原因,未与农村集体签订合同的,视为放弃交易,交易保证金按交易规则予以处理。

第二十二条 签订合同后,交易服务机构应当对交易项目相关资料进行整理,归档备查,并按规定将相关情况及时录入农村集体资产信息化监管平台。

第二十三条 无竞投人、竞投无效或者交易失败的,农村集体可以在不变更交易条件的情况下申请重新发布交易公告。变更交易条件的,应当按照本办法规定重新申报交易意向。

第五章 交易管理与监督

第二十四条 区人民政府应当将农村集体资产信息化监管平台纳入农村廉情预警防控系统,进行实时预警、实时分析和实时监管。

第二十五条 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将农村集体资产交易管理工作纳入农村集体绩效考核内容,作为社委会(理事会、董事会)成员的奖惩依据。

第二十六条 交易管理机构、交易服务机构应当定期对资产交易、合同履约等信用情况进行记录,并告知区农业行政主管部门。

区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建立信用评价机制,对信用评价差的竞投人,通知交易服务机构限制其参与竞投。

第二十七条 农村集体资产进行交易时,农村集体村(社)委会(理事会、董事会)、民主理财监督小组(监事会)、村务监督委员会应当派员到场见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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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

民主理财监督小组(监事会)、村务监督委员会发现违规交易行为,或者接到相关投诉、举报的,应当及时向交易管理机构报告。

第二十八条 在交易过程中,因出现以下特殊情况之一导致无法正常交易的,经交易管理机构同意,交易服务机构可以作出延期交易、中止交易的决定,并在2个工作日内进行公告:

(一)因不可抗力导致无法正常交易的;(二)第三方对本次交易提出异议,且确有证据的;(三)竞投人有弄虚作假、串通竞投、行贿、敲诈勒索、威胁他人等嫌疑,且需调查确认的;(四)其他导致交易无法正常进行的特殊情况。

第二十九条 竞投人应当按照交易公告要求向交易服务机构交纳交易保证金。一份保证金只能参加一项交易的竞投。

竞投人未能成功竞得的,在该项交易结果公示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全额返还。

竞投人成功竞得的,在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全额返还,或者按公告约定转为合同履约金。

第三十条 农业行政主管部门、交易管理机构或者监察部门接到涉及交易违规的投诉、举报的,应当及时受理,并按有关规定作出处理。

第六章 法律责任

第三十一条 农村集体有关人员违反本办法规定,存在以下行为之一的,视情节轻重,给予责令改正、通报批评、扣减薪酬或者绩效奖金、建议罢免等处理;给集体经济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相应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不按本办法规定进入交易服务机构公开交易的;(二)对标的金额、面积、期限等进行分拆,以规避进入上一级交易服务机构公开交易的;(三)交易过程中存在隐瞒事实、提供虚假资料等行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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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不按规定履行民主表决程序的;(五)扰乱交易秩序、影响交易正常进行的;(六)交易后不按规定签订合同的;(七)故意设置障碍不履行合同的;(八)存在行贿、受贿行为的;(九)其他影响交易公开、公平、公正进行的行为。

第三十二条 市、区农业行政主管部门、交易管理机构相关工作人员违反本办法规定,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职责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三十三条 交易服务机构工作人员违反本办法规定,滥用职权、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职责的,视情节轻重,由其行政主管部门给予扣减薪酬、辞退、问责、处分等处理;造成经济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三十四条 竞投意向人、竞投人、竞得人违反本办法规定,损害他人、农村集体利益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有弄虚作假、串通竞投、行贿、敲诈勒索、威胁他人等情形的,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第三十五条 在农村集体资产交易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纠纷的,可依据合同约定途径解决;没有约定的,可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七章 附 则

第三十六条 区人民政府应当根据本办法,结合本地实际制定交易管理细则、交易规则等配套制度,并报市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第三十七条 本办法自2015年6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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