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种证查验实施方案(精选13篇)
1.接种证查验实施方案 篇一
根据国务院《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卫生部、教育部《关于做好入托、入学儿童预防接种证查验工作的通知》以及广东省、江门市相关部门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特制定《台山市入托、入学儿童预防接种证查验工作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与指标
(一)总目标
切实依法实施儿童入托、入学
查验预防接种证工作,规范各项工作措施,确保我市每一名入托、入学儿童按国家免疫规范要求接种疫苗,保护儿童身体健康,有效加强托幼机构和学校的传染病控制。同时,通过预防接种证查验工作,提高各级卫生、教育部门对预防接种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增进儿童及家长自觉接受预防接种的意识,形成全社会重视、关心儿童预防接种工作的良好环境。
(二)具体目标
1、建立适合我市实际情况的入托、入学儿童预防接种证查验工作的有效、可行、科学的运作模式;
2、培训一支具有儿童预防接种证查验工作能力的专业队伍;
3、开展儿童免疫接种预防控制传染病的健康教育,提高健康教育覆盖率;
4、使入托、入学儿童验证率达100%;第一类疫苗接种率均达95%以上,使计免相应疾病的发病率控制在国家规定的指标内;争取第二类疫苗接种率达85%以上。
二、查验对象及疫苗接种种类
查验对象:全市各托幼机构、小学2006年新入托、入学儿童。今后每年对新入托、入学儿童的查验证工作,均参照本方案开展。
疫苗接种种类:入托、入学儿童预防接种证查验必须接种的第一类疫苗包括:卡介苗、脊髓灰质炎疫苗、百白破疫苗、乙肝疫苗、麻疹疫苗、乙脑疫苗、吸附白喉破伤风联合疫苗共7种。建议接种第二类疫苗包括:甲肝苗、风疹苗、麻腮苗、流脑苗、水痘苗、流感苗、麻腮风疫苗、伤寒Vi多糖疫苗、b型流感嗜血杆菌偶联疫苗(HIB)、痢疾疫苗、肺炎球菌多糖疫苗、轮状病毒疫苗,今后根据新的疫情发展和上级业务部门的要求,将不断增加二类疫苗的种类,其免疫程序应按照《预防接种工作规范》的规定执行。
三、补种原则
根据《条例》要求,在入托入学查验预防接种证时,对未完成免疫程序的儿童,按以下原则进行补种:
1、未接种国家免疫规划疫苗的儿童,按照疫苗免疫程序进行补种;
2、未完成国家免疫规划疫苗免疫程序规定剂次的儿童,需补种未完成的剂次;
3、未完成吸附百白破联合疫苗免疫程序的儿童,3月龄~6岁儿童使用吸附百白破联合疫苗,7~11岁使用吸附白喉破伤风联合疫苗,12岁以上儿童使用成人及青少年型吸附白喉破伤风联合疫苗;
4、未完成脊髓灰质炎减毒活疫苗免疫程序的儿童,4岁以下儿童未达到3剂次(含强化免疫等)的应补种完成3剂次。4岁以上儿童未达到4剂次(含强化免疫等)的应补种完成4剂次;
5、未完成2剂次麻疹减毒活疫苗免疫程序的儿童,应补满至2剂次;
6、如需补种多种国家免疫规划疫苗,两种疫苗可以同时在不同部位接种。两种减毒活疫苗可在同一天注射,如未在同一天注射,则接种注射时间应至少间隔4周。严禁将不同疫苗混合在1支注射器中接种。
四、实施安排
(一)组织分工
市卫生局、教育局负责对入托、入学儿童免疫接种及接种证查验工作的组织和管理,明确各部门职责分工,保证工作的顺利进行。
市疾控中心、各镇卫生院:负责指导托幼机构和学校开展预防接种宣传工作;同时,应加强对漏种儿童补种工作的领导和管理。
市直各托幼机构、各镇中心小学:应将查验预防接种证工作纳入传染病防控管理内容,开展定期检查。充分利用多种形式向学生及家长宣传预防接种意义和有关知识;将查验预防接种证纳入儿童入托、入学报名程序,在报名须知中明确告知查验预防接种证的要求和国家免疫规划要求接种的疫苗种类,要求没有预防接种证或未按国家免疫规划接种疫苗的儿童,在入托、入学前应到居住地的镇卫生院补办或补种(原台城地区、附城地区的对象分别在市疾控中心计免所、城区医院防保科补办或补种)。
(二)人员培训
由市卫生局、教育局组织全市各级各类托幼机构和学校开展查验预防接种证的培训工作。市疾控中心负责对各镇卫生院及台城地区所有负责入托、入学儿童预防接种证查验工作的相关人员进行相关知识及技能的培训,加强技术指导。各镇卫生院在当地中心小学的协助下,负责对各镇托幼机构和学校专(兼)职人员进行培训。培训内容包括:纳入国家免疫规划疫苗的种类及其免疫程序、预防接种证查验、登记报表填写、查验结果报告(包括报告机构、时限、内容等)、漏种儿童补种等具体内容和要求。
(三)措施保障
1、市卫生局将漏种儿童补种工作列入常规计划。市疾
控中心在儿童入托、入学前做好全市漏种儿童补种的工作安排,提前将查验预防接种证登记报表和补种(补证)通知单提供给托幼机构和学校。
2、在儿童入托、入学时,托幼机构和学校应按照《条例》要求,对儿童进行查验预防接种证工作。根据我省的免疫规划程序查对儿童各疫苗免疫针次,查验情况必须如实填写《新生入托、入园、入学计划免疫验证登记
表》(见附表1)并报所在镇卫生院存档备查,儿童的预防接种证交还其家长保管。
3、市疾控中心、各镇卫生院派业务人员指导、协助托幼机构和学校开展查验预防接种证工作,发现未依照要求接种纳入国家免疫规划疫苗或无预防接种证的儿童,收集资料汇总后,以学校(托幼机构)为单位填报《新生入托、入园、入学计划免疫验证统计报表》(附件2)报市疾控中心计免股和市教育局体卫艺股。同时将补种(补证)通知单交儿童监护人,督促监护人带儿童到当地规定的接种单位补种。
4、各镇防保科应根据市疾控中心的安排按时对漏种儿童开展补种(漏种儿童的补种原则见上文),对遗失预防接种证的已种儿童经核对无误后给予补证,将补种或补证信息及时反馈给儿童所在托幼机构或学校,按照要求报告儿童补种和补证情况。
5、托幼机构和学校应在儿童补种或补证后复验预防接种证。托幼机构或学校对学期中新接收的转学儿童也应当查验其预防接种证,如漏种儿童应按要求补种或补证。
6、各镇卫生院防保科人员按照要求对所负责的托幼机构和学校的各项资料进行汇总,及时上报市疾控中心计免股和市教育局体卫艺股。
五、监督检查
市卫生局、教育局应加强对托幼机构、学校查验预防接种证工作和漏种儿童补种工作的监督和管理,每年定期开展检查,确保预防接种各项措施的实施。根据《条例》第67条规定,对儿童入托、入学时托幼机构、学校未依照规定查验预防接种证,或者发现未依照规定受种的儿童后,未向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或者接种单位报告的,由市教育局责令其改正,给予警告;拒不改正的,对主要负责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同时,市疾控中心应根据工作计划,定期组织有关专业人员进行监督指导评估,对工作效果做出评价,及时总结经验,解决存在问题,并针对问题提出改进意见,撰写总结报告,向市卫生局、市教育局反馈情况。
六、工作进度1、2006年3-6月份,根据本市的具体实施方案开展宣传、培训工作;
2、2006年8-9月份,按照各项规范的工作措施完成查验及补种工作;
3、2006年10月份上旬,资料汇总上报。
附件1:镇单位新生入托、入园、入学计划免疫接种验证登记表
附件2:年镇新生入托、入园、入学计划免疫接种验证统计报表
2.接种证查验实施方案 篇二
1 资料来源与方法
资料来自2007年入托、入学预防接种证查验工作检查资料。查验对象为辖区内所有的托幼机构和小学一年级新生。判断标准为纳入国家免疫规划的卡介苗 (BCG) 、口服脊髓灰质炎减毒活疫苗 (OPV) 、吸附百白破联合疫苗 (DPT) 、麻疹减毒活疫苗 (MV) 、重组乙型肝炎疫苗 (Hep B) 、白破 (DT) 等6种疫苗。按照卫生部下发的《预防接种工作规范》中规定的国家免疫规划疫苗的免疫程序进行查验。并对参加本次查验工作的相关工作人员进行了查验标准的培训, 保证查验工作的准确性。
2 调查结果
我区查验预防接种证工作从9月15日开始至10月30日结束, 对全区的17所托幼机构和5所小学开展了接种证的查验工作, 查验覆盖率为99%。共查验托幼儿童及小学新生741名, 持有接种证儿童623人, 为查验儿童84.08%;接种证丢失儿童81人, 为查验儿童10.93%;无接种证也无接种卡儿童37人, 为查验儿童的4.99%。无接种证也无接种卡儿童主要是外来打工人员的子女, 其接种率的调查根据家长的回忆进行调查。国家免疫规划的6种疫苗的接种率见表1。
3 讨论
通过这次对新生入托、入学预防接种证的查验工作, 基本达到了预期目的, 但是查验工作中还存在一些问题:
3.1部分儿童家长对预防接种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足, 不重视预防接种证的保管工作, 存在预防接种证丢失情况。应做好保管预防接种证的重要性的宣传教育。
3.2大龄儿童的加强免疫接种率低于基础免疫接种率, 大龄儿童由于外出、上学等原因, 没有及时到接种单位进行加强免疫, 出现了漏种。应加强对大龄儿童的加强免疫接种的管理工作, 及时补上漏服和漏种的疫苗。
3.3个别小学老师和托幼机构老师, 特别是托幼机构的老师不重视查验工作, 对国家免疫规划疫苗知识掌握的不够准确, 出现在新生入学、入托时没有按标准及时查验, 个别儿童出现了漏种现象。应加强对查验老师的培训工作。使其牢固掌握各种疫苗的免疫程序, 更好地完成预防接种证的查验工作。
3.4个别学校和托幼机构, 为了多招收生源, 只重视经济效益, 没有及时对新生进行接种证查验, 给查验工作带来了一定的困难。对不按时进行接种证查验的单位, 责成有关部门给予处罚。
3.5卫生行政部门、教育部门和疾控部门沟通协调不够好, 出现了推诿现象, 监督检查力度不够, 给查验工作带来了一定的阻力。要加强各部门的合作, 以便更好地做好接种证的查验工作。
3.6我区是煤矿地区, 外来打工人员比较多, 所以流动儿童比较多, 这些儿童有很多接种证丢失, 又无接种卡, 免疫史又不详, 靠家长的回忆又不是很全面, 给查验工作带来了一定的困难。要将工作重点放在流动儿童的预防接种管理上, 对无证和漏种儿童及时到辖区的预防接种单位进行补证补种。确保每名让每名儿童都能及时享受到国家提供的免疫接种服务。
摘要:目的为了解我区儿童入托、入学接种证查验工作现状, 及时发现查验接种证过程中产生的问题, 切实做好儿童入托、入学接种证查验工作, 我区于2007年对辖区的五所小学和十七所幼儿园的741名儿童逐一开展了预防接种证的查验工作。结果儿童预防接种证持有率为84.08%, 10.93%的儿童接种证丢失, 4.99%的儿童既无接种证也无接种卡。
3.接种证查验实施方案 篇三
【关键词】 入托入学儿童;预防接种证;查验
doi:10.3969/j.issn.1004-7484(x).2012.08.580 文章编号:1004-7484(2012)-08-2881-01
【Abstract】ObjectiveTo study the present situation of examination of immunization certificate of children and EPL.MethodsExam immunization certificate of children in kindergarten and school according the unified programme in 2011.ResultsBoth the rate of examination and registration of immunization certificate were 100%.The rate of possessing immunization certificate of children in kindergarten and school was 83.12%.The vaccination missing immunization from higher to lower degree in order were JEV,EMV,MV,DPT,OPV ,HBV,BCG.The rate of possessing immunization certificate and re-inoculation were significant difference between the district.ConclusionIt was suggested that a variety of measures school be taken to promote the examination of immunization certificate of children and EPL.
【Key word】 Children in kindergarten and school;Immunization certificate;Examination
预防接种证是儿童接种疫苗的凭证,查验接种证不仅可以发现漏种疫苗的儿童并为他们提供补种的机会,而且可以提高我国儿童的整体免疫水平,在学校和托幼机构建立起相关疾病的免疫屏障,预防传染病在学校和托幼机构的暴发流行,自2006年以来,根据相关文件要求营口地区每年对小学一年级新生和托幼机构新入托儿童开展接种证查验工作,为了了解2011年营口地区儿童预防接种证查验情况,减少可预防传染病在学校和托幼机构的暴发流行,保护儿童的身体健康,现将2011年接种证查验和补种(补证)工作情况分析如下。
1 对象与方法
1.1 对象
1.1.1 2011年营口地区各级各类托幼机构新入托儿童和小学一年级新生。
1.1.2 百白破疫苗、脊髓灰质炎疫苗、乙肝疫苗、麻疹疫苗、卡介苗、流脑疫苗和乙脑疫苗等7种疫苗作为查验补种疫苗。达到免疫程序规定的年龄而未完成相应剂次疫苗接种的新入托入学儿童为疫苗补种对象,卡介苗补种只对3岁以下初种漏种的入托幼儿进行。
1.2 方法
1.2.1 预防接种证查验、疫苗补种程序和方法按照统一方案进行,托幼机构和学校负责查验登记,对无预防接种证和未按国家免疫规划接种疫苗的儿童,下发补证或补种通知单,并及时记录补证、补种结果。预防接种单位负责补种补证,两者相互协作、相互反馈,疾控机构负责业务培训,参加督导检查。
1.2.2 2011年9月30日前各学校和托幼机构把预防接种证查验和补种表上报至营口市疾控中心,营口市疾控中心负责统计汇总。
2 结果
2.1 查验接种证情况 2011年营口地区(站前区、西市区、鲅鱼圈区、老边区、大石桥市、盖州市)共查验各类托幼机构和小学171所,查验率100%。对26856名新入托和新入学儿童预防接种证进行了查验登记,登记率100%。
2.2 补办证情况 26856名新入托和新入学儿童中无预防接种证2663名,已补证845人,尚未补证的多为流动儿童,其家长或监护人不配合。
2.3 补接种情况 7种疫苗应补种9726人次,已补种5957人次,由于有些疫苗涉及到多剂次补种,所以需进一步做好后续补种工作。各疫苗漏缺种程度不一,应补种人次数从高到低依次为乙脑疫苗2772人次,流脑疫苗1797人次,麻疹疫苗1546人次,百白破疫苗1529人次,脊灰疫苗1100人次,乙肝疫苗815人次,卡介苗167人次,各市(區)预防接种证查验补种情况经统计学分析,入托入学儿童预防接种证持证率有显著性差异(X2=171.64,P<0.005),疫苗补种率也有显著性差异(X2=547.28,P<0.005),详细结果,见附表。
3 讨论
自2005年卫生部教育部下发《关于做好入托入学儿童预防接种证查验工作的通知》,进一步强调入托入学查验预防接种证工作以来,我市于2007全面开展了入托入学查验预防接种证工作,四年来,卫生部门在完成接种证查验工作的同时加强了预防接种的宣传工作,现在绝大部分家长对预防接种都自觉接受,疫苗漏种率也逐年降低。2011年各市(县)区接种证查验工作完成情况好于往年,漏种和无证儿童数都少于往年,补种率也有所提高,但个别市(县)区托幼机构查验率还不高,从查验结果看,位于城市周边且外来儿童较多的学校漏种疫苗和缺证人数多于其他学校;个别学校只完成了接种证查验工作,对缺证和漏种儿童督促补种工作不到位,补种情况未统计;有些家长不重视漏种疫苗补种,补种不及时或未完成应补种的针次;各地发展尚不均衡,农村托幼机构儿童查验率和补种率明显低于城市。为了进一步做好入托入学儿童预防接种证查验工作,提高计划免疫相关疫苗接种率,预防相关传染病,保护儿童的身体健康,建议:①教育及卫生行政部门在依法加强监督的同时应将其纳入传染病防控管理内容,加大对学校补种(补证)工作的监督。②未完成托幼机构查验工作的市(县)区,今后卫生和教育部门应各负其责,相互配合,共同建立入托入学接种证的查验工作长效管理工作机制,完成托幼机构和学校接种证查验和补种工作。③各托幼机构和学校要将查验接种证工作纳入到新生入托、入学报名程序中,对新生逐个查验,督促漏种儿童在开学前完成补种工作,漏种疫苗较多的儿童补种时间较长应督促其按针次完成补种。同时尽量避免负责人员的频繁更替,保证查验接种证工作质量。④各市(县)区疾控加强对学校和托幼机构相关人员的培训,提高查验统计的准确率。⑤加强预防接种的宣传工作,增强儿童及家长自觉接受预防接种意识,形成全社会重视、关心儿童预防接种工作的良好环境。
参考文献
[1]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17号)[Z].2004-12-01.
[2] 卫生部,教育部.《关于做好入托入学儿童预防接种证查验工作的通知》(卫疾控发[2005]408号)[S].2005.
[3]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434号)[Z].2005-06-01.
4.接种证查验实施方案 篇四
通知
根据县卫生局、县疾控中心要求要求,李店镇卫生院定于2012年8月29日下午举查验接种证知识培训班,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 培训对象
辖区各卫生所全体卫生专业技术人员。
二. 培训时间及安排
2012年8月29日下午
三、培训地点
李店镇卫生院会议室
四、培训内容
入托、入学儿童预防接种证查验接种证工作知识培训。
五、培训要求
1、请各单位妥善安排好工作,按照卫生院培训时间安排,务必组织人员准时参加培训。
2、培训结束后,统一进行书面考试。
李店镇卫生院
5.入托入学查验预防接种证制度 篇五
为规范学校和托幼机构传染病管理,防范疫苗针对疾病在学校和托幼机构暴发流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一、儿童入托、入学时,托幼机构、小学应当查验预防接种证。
二、查验范围:全市各级各类托幼机构、小学每年新入托入学新生及中途转学儿童(包括外籍借托、借读儿童)。
三、查验时间:查验工作在幼儿、学生办理入托、入园、入学或者转园、转学后办理新入园、入学手续时进行。各级各类托幼机构、小学在新生招收入托、入园、入学通知或报名须知上,应告知其凭《预防接种证》入托、入园、入学手续。
四、查验内容:
1、有无预防接种证;
2、国家免疫规划疫苗完成情况。
五、没有预防接种证或按照国家免疫规划程序接种疫苗的儿童,在开学前必须到托幼机构、学校所在地的预防接种单位补办、补种,并取得预防接种证查验合格证明后方可办理入学手续(该要求同样适用于新接收的转学儿童)。开学后学校应督促取得预防接种补种/补证通知单的学生及时到学校所在的预防接种单位进行补种,补种合格后预防接种单位补发预防接种证查验合格证明方可作预防接种查验合格依据。
六、托幼机构、学校要将查验情况登记在《娄星区入托、入学儿童预防接种证查验登记表》中,查验结束后进行汇总并与预防接种证查验合格证明分班级存档,查验率要求达到100%。
6.查验预防接种证培训资料 篇六
学校疫情管理及预防
《学校卫生工作条例》规定,学校卫生工作的主要任务是:监测学生健康状况;对学生进行健康教育,培养学生良好的卫生习惯;改善学校卫生环境和教育卫生条件;加强对传染病、学生常见病的预防和治疗。《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规定“任何人发现传染病人或者疑似传染病病人时,都应当及时向附近的医疗保健机构或者卫生防疫机构报告。”做好你所负责的学校的传染病疫情管理及预防工作是大家有义不容辞的责任。为了开展好这项工作确保学生的身心健康,必须掌握以下最基本的业务知识。
一、传染病的基本常识
中小学时期是多种传染病的好发年龄,由于他们的免疫功能尚未发育完善,抵制各种传染病的能力较弱,一旦发生,易于传播和流行,并可扩大到家庭和社会,造成的影响及危害极大,所以要加强学校中的传染病疫情管理,采取积极措施极为重要。由于传染病流行的基本环节包括传染源、传播途径、易感人群等,缺一不可。因此要求做到五早原则:“早发现、早诊断、早隔离、早治疗、早报告”。
1、传染源:患者、隐性感染者、病原携带者、受感染的动物等。动物作为传染源如:狂犬病、布鲁氏菌病、鼠疫等。
2、传播途经:
(1)空气传播:主要见于呼吸道传染病,如麻疹、白喉、流感、流脑等。特点:传播广泛、发病率高、传播极易实现,冬春季节发病率高,与居住条件有关,特别是与拥挤有关。
(2)经水传播:许多肠道传染病、人畜共患的传染病以及寄生虫病可以经水传播。如伤寒、霍乱、痢疾,甲型病毒性肝炎、血吸虫病等。特点:病人的分布与供水范围一致,有饮用或应用周一水源的历史。水源被一次大量污染可出现突然爆发或流行。
(3)经食物传播:所有的肠道传染病以及个别呼吸道传染病(如结核等)可以通过被污染的食物或食物本身带致病菌而造成传播。特点:病人都有吃某种被污染食物的历史,集中聚餐,可出现爆发。
(4)经手及其他日常生活用品传播:许多肠道传染病,某些呼吸道传染病、体表传染病和若干人畜共患的传染病都可以通过手及日常生活用品传播。特点:一般呈散在性发病,多为个人卫生习惯不良,卫生条件差的情况下,发病较多,无明显的季节性。
(5)节肢动物传播:主要是作为传播媒介,如蚊、蚤、虱、螨、蝇、蟑螂等。特点:有一定的地区分布,有明显的季节性发病率升高。
3、易感人群:
对某一传染病缺乏特异性免疫力的人称为易感者。人群中总是存在对某些传染病有一定数量的易感人群。
有了传染病及适宜的传播途径,没有易感者的存在,仍然不可能发生新的病例。易感者的存在是发生新病例的必要条件之一。
所以通过体育锻炼,预防接种提高人免疫水平是防止传染病在人群中流行的一个极为重要的措施,正确认识传染源、传播途径和易感人群三个环节的相互关系后,就可以正确认识传染病流行过程,可以采取正确的防制对策。
二、学校传染病流行的特点(一)学校中传染病极易发生
学校是人群高度集中的地方,一个班40-50名学生,集中在50平方米的教室里,整天在一起学习和生活,相互间密切接触,如果卫生设施不好、卫生制度不健全、生活习惯不良,这就具备了传染病在学校内发生与流行的条件,使学生成为传染病高发的人群。在学校最常见的传染病有:呼吸道传染病如麻疹、流行性脑脊髓膜炎、白喉、百日咳、肺结核、风疹、流行性感冒、流行性腮腺炎;肠道传染病如病毒性肝炎、细菌性痢疾等;血液传染病如疟疾、流行性乙型脑炎;急性出血性结膜炎,除了上述法定传染病以外,学校里也可能有其他疾病流行,如水痘、细菌性食物中毒和肠道寄生虫病。
(二)学校是传染病集散场所
学校是社会的一个特殊的组成人群,学生每天从四面八方、一家一户的家庭汇集到学校来,又从学校分散到千家万户去,传染源从社会的每个角落进入学校,又从学校分散到每个家庭和社会上的各个角落。所以说,学校是传染病的集散场所。传染源通过学校的集散,不仅使传染病在学校发生和流行,而且也能使社会上传染病的流行范围扩大,提高了社会上传染病的流行强度。因此,学校的传染病管理在传染病的预防工作中具有特殊的意义。
(三)、学校极易造成传染病的爆发和流行
学校易感者密度高、传染源又容易进入学校,传染机制极易实现,所以学校极易造成传染病的爆发和流行。如学生在学校通过咳嗽、打喷嚏、唱歌、说话等方式极易造成呼吸道传染病的爆发流行。如学校的饮水卫生、饮食卫生不好、卫生设施不健全和个人卫生习惯不良,极易发生肠道传染病的爆发和流行。
(四)学校传染病的年龄特点
大中小学校的在校学生,其年龄可以从6-7岁到20-24岁,传染病的发生与流行,可因大、中、小学校的不同而有所不同。小学的传染病由于小学生基础免疫水平低,而易发生呼吸道传染病流行,中学生正处青春期,呼吸道和肠道传染病均可以爆发流行,而大学生,除非是流行性感冒或其他致病力很强的病原体,一般不会造成大规模爆发流行。因此,学校传染病的管理,必须针对不同类型的学校、不同年龄组进行。
三、预防措施
1、预防接种:是预防疫苗相关传染病最有效的措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中国传染病防治法》第十五条及《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理》第二十七条规定,儿童入托、入学时,托幼机构、学校应当查验预防接种证,发现未依照国家免疫规划受种的儿童,应当向所在现的县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报告,并配合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督促其监护人在儿童入托、入学后及时到接种单位补种。
2、建立卫生保健管理制度,加强自身管理,制度包括:
3、课堂、宿舍、公共场所卫生清扫制度
4、个人卫生制度
5、食堂的食品卫生制度
6、学生餐厅卫生制度
7、食物中毒或者其他食源性疾患的报告制度
8、体育活动卫生制度
9、小学低年级学生课间餐卫生制度
10、晨检制度
11、学生请假缺课登记制度
12、学生年度健康体检制度
以上的管理措施可以严格控制传染源及传染病的传播流行。做到早发现、早诊断、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
(二)、加强传染报告管理工作
1、建立疫情报告网,以班级为单位,大中学校学生的班级卫生员、小学的班主任老师是理所当然的疫情报告员,当他们发现可疑传染源时,应立即报告校医或卫生保健老师,由校医或保健老师根据需要就地隔离患病学生,按规定做好疫情登记工作(登记时应注意病人的姓名、性别、病名、详细住址、发病时间、确诊时间、接触者具体情况等内容)并立即报告当地疾病预防控制机构。
2、及时发现疫情
在中小学校应建立并坚持执行晨检制度。晨检应与检查培养学生的卫生习惯结合起来进行。对学生的洗脸、刷牙、剪指甲、衣着整洁等情况进行检查,同时,观察、询问学生健康状况,以便及早发现典型与不典型的传染病传染源。
要求班主任务必对本班级的缺课学生,特别是请病假的学生,查明病因。
(三)其他应注意的问题
饮用水一定要符合卫生要求,供应桶装水的要索取相应批号检验报告单。
小学供应课间营养餐的,在订餐时,应确认生产经营者的卫生许可证上注有“送餐”或“学生营养餐”的许可项目,不得向未经许可的生产经营者订餐。
学校应当建立食物中毒或者其他食源性疾患等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机制。发生食物中毒或疑似食物中毒事故后,应采取下列措施:
1、立即停止生产经营活动,并向所在地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报告;
2、协助卫生机构救治病人;
3、保留造成食物中毒或者可能导致食物中毒的食品及其原料、工具、设备和现场;
4、配合卫生行政部门进行调查,按卫生行政部门的要求如实提供有关材料和样品;
7.接种证查验实施方案 篇七
1 资料与方法
1.1 资料来源
各县 (市、区) 上报的入托入学儿童预防接种证查验总结及报表。
1.2 方法
按照《河南省入托入学儿童预防接种证查验工作实施方案 (试行) 》要求, 全市预防接种单位根据《河南省预防接种工作规范 (试行) 》[1]中规定的国家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程序及补种原则, 对所辖区域内所有学校及托幼机构中秋季新入托入学儿童、新转入儿童开展预防接种证查验及补证、补种工作。
2 结果
2.1 查验概况
许昌市所辖8个县 (市、区) 共有各级各类学校及托幼机构2147所, 均开展了入托入学儿童预防接种证查验工作, 单位查验覆盖率100%。秋季新入托 (学) 儿童共120034人, 开展查验登记119153人, 查验率99.27%。
2.2 补证情况
查验登记的119153名儿童中, 有预防接种证113172人, 持证率94.98%;需补办儿童预防接种证5981人, 已完成补证5961人, 补证率99.67%。
2.3 补种情况
查验登记的119153名儿童中, 完成国家免疫规划疫苗全程免疫104567人, 全程接种率87.76%。对漏种儿童开展补种, 应补种14586人, 完成全程补种14373人, 全程补种率98.54%。其中应补种24305剂次, 实补种23996剂次, 补种率98.73%。漏种剂次由高到低依次为流脑疫苗、白破疫苗、乙脑疫苗、脊灰疫苗、甲肝疫苗、百白破疫苗、麻疹疫苗、乙肝疫苗、卡介苗。其中乙肝疫苗补种率最高100%, 白破疫苗补种率最低97.99%, 详见表1。
3 讨论
预防接种是预防和控制相应传染病最经济、有效的措施, 提高儿童的疫苗接种率和群体免疫力是有效控制学校、托幼机构传染病发生与流行的重要手段。学校和托幼机构作为及时发现儿童疫苗漏种的有利场所和重要关口, 在新生入托、入学时开展预防接种证查验对于传染病防控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为此,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2]规定, 儿童入托、入学时应当查验预防接种证。
自2005年《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3]颁布及卫生部、教育部《关于做好入托入学儿童预防接种证查验工作的通知》[4]下发后, 许昌市入托入学儿童预防接种证查验工作逐年规范。但2011年全市预防接种证查验结果分析显示, 入托入学儿童预防接种证查验及常规免疫接种工作仍存在许多问题: (1) 大部分学校尤其是乡村级学校 (托幼机构) 未将预防接种证查验纳入儿童入托 (学) 报名程序, 致使查验及补种工作滞后, 为学校 (托幼机构) 传染病防控工作埋下隐患。 (2) 学校对漏种儿童补种督促不力, 把关不严, 预防接种单位补种预约通知不及时, 导致漏种儿童不能按时限要求完成疫苗补种。 (3) 预防接种证保存不善, 丢失损坏较多, 严重影响预防接种证查验进度。 (4) 部分家长对预防接种证查验工作认识不足, 存在抵触情绪, 导致接种证查验登记、疫苗补种工作弛缓。 (5) 国家免疫规划疫苗漏种现象严重, 提示预防接种实施及管理工作不规范。
综上所述, 为做好入托入学儿童预防接种证查验工作, 今后需进一步加强卫生与教育系统沟通, 增强责任意识, 建立入托入学儿童预防接种证查验长效机制, 将接种证查验纳入新生入学 (托) 报名程序, 确保此项工作经常化、程序化和规范化;加强预防接种知识、入托入学查验预防接种证要求及保管好预防接种证的重要性等方面的宣传[5], 提高群众主动参与预防接种意识;加强预防接种实施与管理, 要求在做好常规免疫接种同时, 适时开展查漏补种工作, 提高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和及时接种率, 确保儿童及时得到有效免疫保护。
摘要:目的 了解许昌市入托入学儿童预防接种证查验及预防接种工作现状, 为扎实开展预防接种工作提供科学依据。方法 对许昌市2011年入托入学儿童预防接种证查验资料进行分析。结果 许昌市2011年学校、托幼机构接种证查验覆盖率100%, 新生查验登记率99.27%, 持证率94.98%, 免疫规划疫苗全程接种率87.76%。经查验接种证完成补证5961人, 补证率99.67%;完成全程补种14373人, 全程补种率98.54%, 漏种疫苗中乙肝疫苗补种率最高100%, 白破疫苗补种率最低97.99%。结论 许昌市入托入学儿童预防接种证查验工作开展较好, 但仍需采取多种措施进一步规范查验工作。
关键词:入托入学儿童,预防接种证,查验
参考文献
[1]河南省卫生厅.河南省预防接种工作规范 (试行) [Z].2008.
[2]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S].2004-12-01.
[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434号.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Z].2005-06-01.
[4]卫生部, 教育部.关于做好入托入学儿童预防接种证查验工作的通知 (卫疾控发[2005]408号) [Z].2005.
8.铁杆镇查验接种证工作总结 篇八
根据上级文件精神结合铁杆镇实际情况,于2007年10月5日召开村级防疫医生会议,有院长、学区校长、各小学幼儿园负责人、预防接种门诊医生,各村防疫医生共27人参加会议,就此次入学入托查验接种证和疫苗补种工作,各学校数据统计工作等情况做了重点安排。
在本次入学入托查验接种证和疫苗补种工作中,铁杆镇卫生院总共调动学校老师,防疫医生95人次,历时15天,统计小学4所、幼儿园5所、中学1所,学生1387人,其中新生271人,实际查验接种证271人,补证31人,在疫苗补种方面:补种卡介苗2针、糖丸19粒、乙肝12针、白白破12针、白破二联78针、麻疹疫苗5针、共补种疫苗128针次。
在本次入学入托查验接种证和疫苗补种工作中,各学校校长积极配合我们的工作,为配合我们的工作能够定期准确的完成,校长们抽调多名优秀老师配合我们填写登记表,各村卫生室防疫医生积极定时将登记表,送到医院防保科。
铁杆镇卫生院及学校各位老师,各村防疫医生在没有任何报酬的情况下,自己出资出力,任劳任怨于10月20日下午基本完成入托入学查验接种证和疫苗补种工作任务。
铁杆镇卫生院
9.入学入托儿童接种证查验工作总结 篇九
为了预防和控制相应传染病在学校中发生和流行,保护儿童身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和国务院《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规定。国家对儿童实行预防接种证制度。每个儿童都应按照国家规定的接种疫苗来接种其规定的剂次。凡入学入托的新生都必须凭预防接种证入园,入学。
一、准备工作:
今年开学9月1日上午,我们大路中心学校各小学、各幼儿园在大路防疫组的配合下,召开了各单位负责人会议,按上级的指示精神,层层落实,把工作抓好。
二、查验接种证开展情况:
开学报名注册后,大路防疫组坚持每天都深入各小学,各幼儿园配合其负责的老师。班主任一册一册地进行查验,发现未按规定完成预防接种的儿童都做到一人不漏的通知补种,并且要求学生家长要保管好自己孩子的预防接种证。
三、大路防疫组为入学入托儿童预防接种情况:到今天为止,全镇新入学入托儿童预防接种都做得很好,全镇新入学入托应补种的儿童有335人次,而补种的总共有305人次(糖丸疫苗10人次;百白破第四针15人次;麻疹第二针为20人次;乙脑第二针为60人次;乙脑第三针30人次;白破二联针为170人次),漏种的有30人次,大路防疫组坚持做到一人一针一注射管的安全注射。另外,全镇新入学入托儿童有补证的34人。
四、存在问题:
1、儿童家长认识不够,有些家长不但不实行预防接种,又不听医生和老师的劝告,有些儿童没有接种证或遗失的也没有到当地防疫组进行补证,班主任老师都毫无办法。
2、个别老师、学校、幼儿园对入学入托儿童接种证查验工作的重要性理解不够,普遍认为这是卫生部门的事情,不是认真对待这项工作。但大部分老师、学校、幼儿园都能做得很好。
10.接种证查验实施方案 篇十
1 对象和方法
1.1 对象
东海县辖区内所有托幼机构和小学, 2015年秋季报名入托入学的新生, 包括外地儿童在本县借托借读或转入学生为预防接种证查验对象。
1.2 方法
东海县各预防接种单位协助和指导各辖区的托幼机构和小学, 对所有入托、入学新生预防接种证持有情况进行查验。查验江苏省11种国家免疫规划疫苗接种情况, 对没有预防接种证或未完成全程免疫的儿童, 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到辖区预防接种单位进行补证、补种。
2 结果
2.1 预防接种证查验情况
2015年秋期, 全县托幼机构和小学, 共计491所, 均已开展查验工作, 其中托幼机构292所, 小学199所, 机构查验率100.00%。共查验儿童34 180人, 查验率100.00%, 其中托幼机构13 585人, 小学20 595人。全县儿童持证人数为33 813人, 持证率98.93%, 其中托幼机构持证13 490人, 持证率99.30%;小学持证20 323人, 持证率98.68%。托幼机构持证率高于小学, 差异有统计学意义 (χ2=29.758, P<0.01) 。见表1。
2.2 儿童免疫规划疫苗全程接种情况
2015年受查验儿童免疫规划疫苗全程接种人数为31 816人, 全程接种率为93.08%, 其中托幼机构全程接种人数为12 940人, 全程接种率为95.25%;小学全程接种人数为18 876人, 全程接种率为91.65%。托幼机构全程接种率高于小学, 差异有统计学意义 (χ2=164.671, P<0.01) 。
2.3 预防接种证查验后补证、补种情况
2015年受查验儿童补证数为367人, 补证率100.00%, 其中托幼机构补证儿童数95人, 小学补证儿童数272人。漏种儿童数2 364人, 实补种儿童数2 326人, 补种率98.39%, 漏种剂次数为3 671次, 实补种剂次数为3 622次。见表2。
2.4 预防接种证查验后漏种疫苗补种情况
所有漏种疫苗补种率均达95.00%以上, 卡介苗、乙肝、麻风和A群流脑疫苗补种率均为100.00%。托幼机构多种漏种疫苗补种率高于小学漏种疫苗补种率, 但差异无统计学意义 (P>0.05) 。见表3。
3 讨论
托幼机构和小学是儿童学习和生活的重要场所, 是防控工作的“前沿阵地”, 儿童之间的密切接触很容易引起传染病的暴发流行。预防接种证查验工作是降低疫苗漏种、保证入学新生全程免疫的重要手段, 是预防传染病在托幼机构和学校暴发流行的关键措施[1]。
2015年东海县学校查验率为100.00%, 儿童查验率为100.00%, 儿童持证率98.99%, 补证率100.00%, 儿童免疫规划疫苗全程接种率93.08%, 补种率98.39%。托幼机构儿童持证率和全程接种率均高于小学, 说明随着儿童年龄的增长, 家长对预防接种的重视程度有所下降。部分疫苗需补种剂次量仍较大, 特别是6周岁的DT和流脑A+C群疫苗, 也反映了常规免疫接种工作不扎实的问题, 提示接种单位要注意提高加强免疫疫苗的及时性。2015年东海县查验儿童预防接种证查验工作进展顺利, 但查验过程中仍存在一些问题: (1) 个别学校和托幼机构领导不够重视预防接种证查验和疫苗补种工作, 未充分认识到该项工作的重要性。 (2) 部分托幼机构私有化, 缺乏正规管理, 不积极配合。 (3) 整个查验过程预防接种单位主动, 部分学校较被动, 部分乡镇的学校及托幼机构要经属地预防接种单位多次督促才将相关资料上报。 (4) 部分儿童家长, 尤其是流动人口中的儿童家长, 对预防接种证查验和疫苗补种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足, 不重视预防接种证保管和接种工作, 存在预防接种证丢失、漏种的疫苗不按时补种等情况。提示核证和补种工作重点关注对象是流动儿童, 流动儿童管理是常规免疫接种工作中的薄弱环节[2]。
为进一步做好入托入学儿童预防接种证查验工作, 教育部门和卫生部门应加强部门间沟通协调, 明确分工, 各司其职, 各负其责。教育主管部门加强学校和托幼机构的规范化管理, 将儿童入托入学新生查验预防接种证的工作列为常规工作, 并纳入目标考核。卫生部门近年来均将预防接种证查验工作列入公共卫生服务项目, 实行绩效考核。各预防接种单位负责对学校和托幼机构相关业务培训, 提供技术指导, 密切协作配合, 及时交流有关工作信息。加强查验预防接种证工作宣传力度, 提高儿童家长、托幼机构和小学老师对儿童免疫接种证重要性的认识[3]。积极配合, 共同做好入托入学儿童预防接种证查验工作;为学校及托幼机构的传染病防控工作打下坚实基础, 以有力保障儿童身体健康。
摘要:目的:了解东海县托幼机构和小学儿童预防接种证查验工作开展情况, 为提高儿童国家免疫规划疫苗全程免疫接种率和加强学校传染病预防控制提供依据。方法:收集2015年秋期全县入托入学儿童预防接种证查验资料, 用IBMSPSS22.0软件进行分析。结果:2015年秋期, 共查验学校491所, 机构查验率100.00%, 共查验儿童数34 180人, 儿童查验率100.00%, 持证率98.93%, 补证率100.00%, 全程接种率93.08%, 补种率98.39%, 漏种疫苗补种率均为95%以上。结论:教育部门和卫生部门加强沟通合作, 明确分工, 不断推进入托入学儿童预防接种证查验工作。
关键词:儿童,托幼机构及学校,预防接种证,查验
参考文献
[1]邓洪林, 申冬梅, 何兮.2007-2010年南充市高坪区新生入托入学儿童预防接种证查验效果〔J〕.职业卫生与病伤, 2012, 27 (2) :92-94.
[2]刘大卫, 孙美平, 刘维祥, 等.北京市常住儿童与流动儿童9种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的比较分析〔J〕.中国计划免疫, 2007, 13 (2) :165-169.
11.入托入学预防接种证查验工作计划 篇十一
查验工作计划
根据《关于做好入学入托儿童预防接种证查验工作的通知》要求,在新生入托入学时开展预防接种证查验工作,我卫生室现制定工作计划如下;
一、目的1、及时发现无接种证、未免疫和未完成全程免疫的儿童,通过补证、补种,提高儿童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
2、加强与教育部门的配合和合作,知道并促进学校和入托机构免疫预防相关工作。
3、进一步提高全社会,特别是广大儿童家长对规划免疫工作的认识和依法、自觉接受预防接种的意识。
二、查验范围、对象及内容
1、查验范围
小学。
2、查验对象
(1)、所有新报名入托、入学儿童。
(2)、各学年期间接受的转托(学)儿童和暂时借托、借读儿童。
3、查验内容
(1)、儿童有无预防接种证。
(2)、是否按照《扩大国家免疫规划实施方案》规定的免疫程序,完成了免疫规划疫苗的全程接种。
三、培训 宣传
及时参加上级卫生院的培训。培训内容为:纳入国家免疫规划疫苗的种类及其免疫程序、预防接种证查验、登记报表填写、查验结果报告(报告机构、时限、内容等)、漏种儿童补种等具体内容和要求。托幼机构和学校要充分利用多种形式向学生及家长宣传预防接种的意义和有关知识;应当将查验预防接种证纳入儿童入托入学报名程序,在报名须知中明确告知查验预防接种证的要求。
四、工作实施
1、接种点要指导小学,在儿童入托、入学报名时,要求其家长按照要求,提交预防接种证。
2、预防接种证查验过程中发现的所有未接种和未全程接种的儿童,确定每名儿童要补证、补种的疫苗以及需补种疫苗的种类和针次,对需补证、补种的儿童填写《入托、入学儿童补证补种通知单》,并通知家长到托幼机构(学校)所在的辖区的接种点进行补证、补种;疫苗补种信息要及时上卡上证。
12.接种证查验实施方案 篇十二
为进一步做好学校的传染病防治工作,规范学校学生凭证入学和预防接种工作,特制定以下工作规范:
1、把凭证入学和学校预防接种工作纳入计划。
2、每年新生开学之际,按规定查验预防接种证,对入学新生进行凭证入学和各类疫苗接种情况的自查工作,填写《上海市凭证工作自查汇总表》,根据要求在九月底前完成汇总表的上报工作。
学校凭证入学率需达到98%以上。
3、儿童应按照国家免疫程序进行各类疫苗的预防接种工作。学校对照免疫程序(具体见上海市儿童计划免疫程序表),发现未依照规定接种的儿童,填写《上海市凭证工作需补种儿童一览表》,一式两份,一份留底,一份报所在地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并督促其监护人在九月底前及时到预防接种门诊补种。
4、由于各种原因预防接种卡(或预防接种证)遗失的,家长可凭预防接种证(或预防接种卡)到原接种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或学校所在地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补办预防接种证(或预防接种卡)。
5、由于各种原因预防接种卡、接种证皆遗失:
(1)若儿童一直居住上海且为常住户籍,到原承担接种的居住地或学校所在地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补办接种卡和接种证(卡和证的接种内容和接种针次根据家长口述记录,并有家长签字认可);
(2)若儿童为外来户籍或0—7岁未居住上海市者,到现居住地或学校所在地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补接种相关疫苗,并补办预防接种卡和接种证。
补接种时间由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统一安排。
6、根据上海市儿童计划免疫程序,初中三年级学生应在每年九月份加强接种精制白破疫苗,在九月完成以下准备工作:
(1)发放精制白破疫苗接种告知单,并及时收回家长签字的回执;(2)学校提供符合临时接种要求的地点并配合做好消毒等准备工作;(3)做好接种的组织工作,班主任必须亲临现场,保障接种秩序;(4)做好宣传教育工作,教育学生将医疗垃圾投放到指定地点;(5)接种后受种者应留在现场观察30分钟,一旦出现速发型过敏反应时及时处理并报告;
(6)严格按照免疫预防操作规程进行接种,预防接种反应和事故的发展。一旦发生接种异常反应和事故或疑似接种异常反应和事故时,应及时进行医疗救治。城镇必须在6小时内,农村必须在12小时内向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疾控中心报告,卫生行政部门接到报告后应立即组织人员进行现场调查处理,并报告上级卫生行政部门、疾控中心。
(7)学校把接种记录登记在接种白卡上,并检查核对应种学生的接种情况,对因故未及时完成接种的学生,督促及时补种。
各学校和医院统一协调安排接种时间,合理安排人员和工作,共同做好学校学生凭证入学和预防接种工作。
13.接种证查验实施方案 篇十三
1 资料与方法
1.1 一般资料
2012年卧龙区各级各类托幼机构入托儿童和小学入学新生, 包括在学期间新接收的转学儿童。
1.2 方法
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负责培训托幼机构和小学预防接种证的查验工作, 督促和指导学校收集、审核所有儿童的预防接种证, 并将儿童的相关信息正确登记到《河南省入托、入学儿童预防接种证查验情况登记表》[2]。由各乡镇卫生院及各级预防接种门诊上报《2012年卧龙区预防接种证查验、补种情况汇总表》及其它相关资料。
2 结果
2.1 接种证查验情况
卧龙区27个接种单位, 均开展了儿童入托和入学查验接种证工作, 全区共有230所幼儿园、219所小学, 应查40516人, 查验登记40516人, 查验率、登记率均达100.00%。40516名儿童中, 无预防接种证的507人, 无证率为1.25%, 其中, 其中托幼机构为1.33%, 小学为1.20%, 差异无统计学意义 (χ2=1.42, P>0.05) 。查验情况见表1。
3 讨论
在河南省, 每年70%以上的传染病暴发多发生于学校和托幼机构, 入托、入学儿童查验预防接种证及疫苗的查漏补种工作是有效控制学校、托幼机构传染病发生与流行的重要手段。2011年河南省疾控中心制定并下发了《河南省入托、入学儿童预防接种证查验工作实施方案》, 卧龙区及时进行了转发, 并提出了相关要求[3]。2012年卧龙区卫生局和教体局又联合下发了相关文件, 进一步明确了卧龙区儿童接种证查验工作内容和程序, 卧龙区预防接种证查验工作不断得到加强[4]。在2012年秋季开学之际, 卫生和教育部门联合对全区230所幼儿园、219所小学校, 40516名入托、入学儿童的预防接种证全部进行了查验, 结果预防接种证持证率98.75%, 其中托幼机构为98.67%, 小学为98.80%。说明卧龙区托幼机构及学校凭证入托、入学工作运行状态良好。
在查验的八种疫苗中, 补种率乙脑疫苗为97.90%、甲肝疫苗为97.81%、流脑 (含流脑A+C) 疫苗为97.65%、白破疫苗为96.81%;乙肝疫苗、脊灰疫苗、百白破疫苗、麻疹疫苗的补种率均在99.5%以上[5]。提示大年龄组儿童的加强免疫工作有待加强。从2012年卧龙区全区儿童接种证查验工作来看也反应出一些问题, 宣传工作不到位, 部分学校教师和儿童家长对预防接种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足, 少部分流动人口中的儿童家长对计划免疫知识知晓率较低, 对接种工作不配合。今后应重视免疫规划及预防接种工作的宣传, 加强卫生教育部门的密切配合, 切实做好学校预防接种证查验工作。
摘要:目的 了解南阳市卧龙区2012年入学、入托预防接种证查验和免疫规划相关疫苗接种状况。方法 对2012年卧龙区儿童入托和入学查验预防接种证和补种疫苗的报表进行统计分析。结果 小学及托幼机构查验率、登记率均达100.00%, 持证率98.75%, 其中托幼机构为98.67%, 小学为98.80%。相关疫苗补种率分别为乙肝疫苗为100.00%、脊髓灰质炎疫苗99.67%、百白破疫苗99.52%、白破疫苗96.81%、麻疹疫苗100.00%、乙脑疫苗97.90%、流脑疫苗97.65%、甲肝疫苗97.81%。结论 卧龙区2012年儿童入学、入托查验预防接种证工作取得了明显成绩, 建议采取多种措施, 提高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和查验后补种率。
关键词:入学入托儿童,预防接种证,查验
参考文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 (国务院令第434号) [S].北京, 2005.
[2]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 教育部.关于做好入托、入学儿童接种预防接种证查验工作的通知 (卫疾控发[2005]408号) [S].北京, 2005.
[3]刘振武, 王晓萍, 张秀军.合肥市2010年入托入学儿童预防接种证查验情况分析[J].中国学校卫生, 2011, 32 (7) :829-930.
[4]杨金秀, 张霞, 王永健, 等.郑州市二七区2009年儿童预防接种证查验情况分析[J].河南职工医学院学报, 2011, 23 (1) :51-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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