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业企业所得税

2024-08-04

建筑业企业所得税(共8篇)

1.建筑业企业所得税 篇一

对建安业企业所得税征管的几点思考

建安企业是主要从事建筑工程和设备安装工程的单位,具有生产的流动性,核算的单件性和工程的长期性等特征。

一、从纳税人和征管现状的自身方面来看,我们认为存在的问题有:

1、企业财务核算复杂,增加了税收征管的难度。建安企业是以项目工程为对象分别核算,各项目工地单独计算盈亏编制财务报表,汇总到各分支机构,各分支机构又以项目工地报表为基础编制报表汇总到公司总部,公司总部的报表是合并报表。其具体数据均来源于分散于各地的项目工地,并且各个建筑工程在承包方式上又各不相同,有采取承包的,也有分包或转包的,还有联合承包的;有包工包料的,也有不包工包料或包工部分担料的,加上有些企业财务人员不注重税法的学习,也未按税法规定核算各期的经营成果,给税收征管工作带来难度。

2、财务核算不规范,税收管理难度大。建筑材料中的砖、瓦、石等采购对象多是个体私营性质,财务核算混乱,发票提供也不完善。同时,工程施工和工程结算收入与实际工程进度往往不符,很难确认其收入总额或成本费用。另外建安总承包人与分包人或转包人之间计税收入、费用混淆。现行营业税规定:建筑业的总承包人将工程分包或者转包给他人的,以工程的全部承包额减去付给分包人或者转包人价款后的余

额为营业额。但是实际中,总承包人将一个工程分包给多个分包人以及层层转包的现象极为普遍,少计营业收入,多列支成本费用,从而造成了所得税税款流失。

3、对在外地从事建筑业的纳税人缺乏有效的管理

根据我国现行税法规定,对到外地从事生产、经营的固定工商业户可凭《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回原所在地缴纳企业所得税,否则将由经营所在地税务机关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但是,从实际执行情况来看,这些纳税人在外地承揽工程,只要其不来办理《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那么原所在地的税务机关是很难掌握其在外地的实际经营情况,而他们也很少主动到经营所在地税务机关办理报验登记,接受正常管理,使得这一部分企业所得税流失。

4、企业所得税和营业税相关规定存在差异,加大了所得税征管难度

《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规定:“建筑、安装、装配工程和提供劳务持续时间超过一年的,可以按完工进度或完成的工作量确定收入的实现。”而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对建筑业营业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作有四项特殊规定:“一是实行合同完成一次结算价款办法的项目,为进行工程合同价款结算的当天;二是实行月中预支,月终结算,竣工清算,为月份终了进行已完工程结算的当天;三是按形象进度结算不同阶段价款,为月份终了进行已完工程结算的当天;四是其他结算方式的工程项目,为

结算价款的当天。”总之,是以工程结算日期为准。再加上目前施工企业大都采取预收款方式结算工程款,有的甚至长期不办理工程结算,将其挂在预收帐款上,导致企业所得税的计税收入和营业税的计税收入差异,增加了税务机关在审定计税所得额时的难度和工作量,易造成税收漏洞。

二、措施及建议

针对当前建安企业所得税中暴露出的一些具体问题,我们建议如下:

1、要进一步细化和完善有关税收政策。企业所得税法中对建安企业没有明确界定的若干涉税事项应从政策上予以细化和明确。具体在收入的确认上可以按承包方式不同分别采取以建造合同价或实际项目决算价值进行确认。对建筑工程形象进度或完成工作量的确认应以建安企业实际收到的预收工程款并参照权威鉴定部门确认的形象进度数据为准,并经所在地税务机关审核后确认,以避免因确认中的随意性而出现的税收漏洞。

2、加强对开具外来施工证明的管理。一是统一外管证开具的时间。考虑到纳税人合同施工时间规定与实际履行时有一定的差别,可要求纳税人在工程一开始时即要申请开具外出施工证明单,而不能在开具发票时才办理外来施工证明。二是建议外来施工证明单改为一式四份。开出地税务机关留存一份,施工地税务机关留一份,建设单位一份,企业留存一份。在工程完工后,或者工程虽未完工但本施工证时间到期时,企业留存的一份要经经

营地税务机关审核并记录其工程进度、发票开具及纳税情况后回所在地税务机关核销,所在地税务机关据以对其征收所得税,如需重新开具的,可把总工程金额减去已开工程款的余额开具新的外出施工证,避免造成重复。三是对于超过外来施工证明单金额及期限的,可能存在税收管理上的漏洞,可要求企业重新开具,如不开具的,一律就地征收企业所得税。

3、加强应税票据的管理。凡收取的预付款项,必须开具据有法律效力的票据,并依法申报纳税;对于不能提供有效合法凭证的沙、石等建筑材料支出,一律不予确认,照章计征企业所得税。同时,对于那些帐证不健全、不能准确计算成本费用的纳税人,采用核定征收方式计征企业所得税;二是加强对各承包人的税收征管。对分割的承包额,必须要有完整的合同协议和合法的扣缴税款凭证。

4、发挥协税护税作用,搞好税收控管

目前,国家税务总局虽然对汇总纳税企业的纳税和监管检查作了明确规定,但在实际执行中往往存在因国税和地税部门、不同地区的国税部门之间信息资源不能共享,协作配合力度不够等问题,使得建安企业的监管难以到位。因此,税务部门要争取工商、城建、土地等政府相关行政管理部门的大力支持,共同整顿建筑行业的市场管理秩序和税收秩序。

2.建筑业企业所得税 篇二

关键词:建筑业企业,成本核算措施

在我国, 通常把施工项目成本管理划分为相互联系的六个环节, 即成本预测、成本计划、成本控制、成本核算、成本分析和成本考核。其中成本核是较为重要的部分, 但我国大多数建筑企业没有建立完善的项目成本核算体系, 成本核算目的性不强、不系统, 影响其健康持续发展。如何正确的划分成本核算对象, 构建完善的成本核算体系和问责机制是建筑企业目前亟待解决的问题。

一、加强成本核算的意义

加强项目成本核算, 是建筑企业发展的客观需要。在经济发展的初期, 由于工程量较大, 建筑企业为了快速扩张, 普遍采用了粗放型经营战略。目前, 行业发展已到成熟期, 建筑企业的工作重心由抓工程量, 转为提高管理水平, 由粗放型转变为集约型, 战略重点转向内部管理。因此, 许多学者提出了成本战略管理的概念, 即企业应运用一系列成本管理方法以达到降低成本和加强战略位置的目的。企业只有推行成本战略, 逐步建立信息资源优势, 才能适应战略发展的需要。

二、目前建筑业成本核算存在问题

1、成本核算对象不明确。

成本核算对象是指施工企业的工程成本对象, 是施工企业在进行产品成本核算时, 应选择什么样的工程作为目标来归集和分配建筑产品的生产成本, 即建筑生产成本的承担者。建筑业顶目有成片开发, 分期进行的特点。产品形态有高层、小高层、公寓、别墅、商业地产等, 如何确定成本核算对象, 会计准则尚未明确, 许多企业成本核算对象的确定过于简单, 人为简化了成本核算环节。

2、数据统计不精确, 成本核算困难。

数据统计是会计核算的基础工作之一。对建筑施工企业来说, 要想准确进行项目成本核算, 企业应事先做好项目的产值、人力劳动消耗、利用施工机械情况、财产物资消耗以及其他各项动力消耗等统计工作。一般施工企业采用传统单一的成本核算体系。由总公司财务部统一进行成本核算, 其他分公司配备相应的成本核算人员仅仅对分摊成本进行二次分配, 只编制一些简单的成本分配报表, 不进行独立的成本核算。这种成本核算方式弱化了公司的成本控制, 总公司无法及时对各分公司进行事前和事中成本控制, 加上各分公司的成本核算人员专业素质不高, 对各分项核算的成本信息并不能真实准确, 总公司不能准确了解到项目的真实成本, 对各子项目核算的精确度降低, 会计信息失真, 成本核算困难。

3、项目成本管理意识淡薄。

大多数建筑施工企业对成本核算全员参与的系统控制观念不强, 还停留在堵材料、设备采购、工程分包、劳务分包、非生产性开支等漏洞的阶段。对一些潜在的影响工程项目成本的因素, 如技术革新、施工部署、施工组织等缺乏深刻的认识。领导对成本管理的重视程度不够, 轻视成本降低的重要性, 成本决策随意性强, 甚至不惜以提高成本为代价争创名优工程;员工由于责任成本分解不到位, 奖罚不明确, 在工作中不注重精打细算, 损失浪费较普遍。

4、成本费用不实。

会计人员不能及时掌握工程进度及成本结算情况, 导致工程结算收入与成本不匹配。部分项目结算周期过长, 长期挂账或不反映盈亏。已完工程和未完工程成本不能合理划分, 存在为完成指标人为调节成本的现象。

5、没有形成一套完整的责、权、利相结合的成本管理体制。

在现有的建筑业成本管理模式中, 一个项目的成本管理全过程始终处于割裂状态。如成本预测和成本计划职能在预算部门, 成本控制在施工现场项目经理部和供应、设备等各管理部门, 成本核算职能在财务部门等。各部门责权未能得到完整、明确的划分。面临成本管理产生的具体问题时, 权责不清, 互相推诿。导致职能部门的责任无法得到贯彻落实。

三、成本核算问题的改善方法与建议

1、成本核算对象划分要合理。建筑安装工程一般应以每一独立编制施工图、预算的单位工程为成本核算对象, 对大型主体工程应以分部工程作为成本核算对象。规模大工期长的单位工程可以将工程划分为若干部分, 以分部工程作为成本核算对象。同一工程项目如果由同一单位在同一地点施工, 并且属于同一结构类型, 且开工、竣工时间相近, 可以合并为一个成本核算对象。

2、加强施工现场管理。在开工之前要编制好总体施工计划, 开工后无特殊情况应严格按照总体施工计划和由此编制的季度、月度生产计划施工, 尽量避免发生随意打乱总体施工计划的现象。根据合理的施工组织设计, 合理调配劳动力, 安排生产时间, 避免窝工现象发生。对施工人员实行合理的奖惩制度, 提高积极性, 压缩非生产用工和辅助用工, 严格控制非生产人员比例。材料必须严格保管、领料制度, 在采购时, 要择优购料, 用料时, 按定额确定材料消耗量, 实行限额领料。在施工中应严格组织管理, 减少各个环节损耗, 避免使用不当引起的材料浪费, 合理堆置现场材料, 避免和减少二次搬运, 增强工人的责任感和节约意识, 防范浪费、偷盗现象。对机械设备定期进行检测、维修, 提高设备操作人员的专业素质。

4、根据工程合同书, 总体掌握当年度完成工程量、工程进度, 根据合同规定的完工进度以及结算方式, 及时结转工程结算收入。

5、强化全员参与的成本核算观念, 建立规范、统一的责权利相结合的成本管理体制。对企业管理人员和项目部人员应加强成本核算教育, 使项目经理及作业层全体人员都树立起成本效益观念。对每个部门、每个人的工作职责和范围进行明确的界定, 赋予相应的权力, 使其能充分有效地履行职责。层层落实, 逐级负责, 使项目成本管理工作形成一个完整体系, 构造责权利相结合的成本管理体制。

四、结束语

成本核算是一项复合性工作, 需公司全体部门相互配合。在我国加入WTO, 建筑业面临国际竞争的经济背景下, 加强建筑企业成本核算更显重要。本文分析了建筑业企业成本核算存在的问题, 并提出解决办法与改进建议。建筑业企业应不断强化成本意识, 对成本核算系统进行自我完善, 这样才能使企业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得以持续、快速发展。

参考文献

[1]、于浩壮.目前施工企业会计核算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J].交通财会, 2007 (9) 1、于浩壮.目前施工企业会计核算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J].交通财会, 2007 (9)

3.建筑业企业诚信评价研究 篇三

关键词:建筑业企业;诚信;评价指标;模糊综合评价

一、 引言

目前国内外对于建筑业企业诚信评价的研究较少,如马自强等(2003)从企业素质、资金信用、经营管理、经济效益和发展前景五个方面建立了建筑企业诚信评估指标体系;《建筑市场诚信行为信息管理办法》从守法诚信角度给出了建筑业企业不良行为记录认定标准等。目前尚没有从建设工程交易全过程(投标过程-履约过程)角度对建筑业企业诚信进行评价的研究。

鉴于此,本文基于过程思想,考虑工程交易市场和项目实施现场“两场联动”,采用问卷调查方法对建筑业企业诚信评价问题进行研究。

二、 建筑业企业诚信概念及其影响因素

现代诚信内涵较为广泛,涉及道德、经济、法律三个层面。道德诚信属于人格自律构成的德性范畴,要求人们言语真实、恪守诺言。经济诚信要求货真价实、买卖公平、信守契约,是实现当事人之间利益平衡、促进交易有效开展、降低交易成本的有效手段。法律诚信则是“道德规范法律化”的历史嬗变,是谋求当事人及当事人和社会之间利益均衡的外部约束制度,它以国家强制力为后盾对人类行为实施他律,以有效反对欺诈、虚假、不恪守诺言等一切损害商品经济和市民社会生活秩序与安全的行为。简单地说,诚信就是要:“说到做到”。“说到”为事前承诺,“做到”是履约表现,两者的匹配程度即为诚信状况。诚信水准通过外部有形的产品质量、服务质量、合同履行程度等表现出来,具有过程性和积累性。

结合建筑业企业业务特点,将建筑业企业诚信定义为:建筑业企业在获取业务和合同履行过程中的实际行为表现满足法律法规、合同要求的程度。

通过文献研究,从"两场"联动和闭合管理角度出发,分析、总结出如下建筑业企业诚信影响因素:

(1)银行信用,包括:经营能力、盈利能力、偿债能力、发展能力;

(2)诚信记录,包括:良好行为记录、不良行为记录;

(3)投标诚信,包括:投标意愿、投标能力;

(4)履约诚信,包括:项目机构设置情况、人员设备进场情况、施工进度、工程质量、安全文明、项目资料归档。

三、 建筑业企业诚信评价指标体系

本研究采用问卷调法构建建筑业企业诚信评价指标体系。

1. 建筑业企业诚信评价指标概念模型。

首先,根据前述所列建筑业企业诚信影响因素,设计了半开放式的“建筑业企业诚信评价指标体系”第一轮调查问卷。通过小范围问卷发放,收集、分析专家意见后,考虑信用(生态)环境影响理论,增加了诚信环境、企业业绩、项目部和项目经理等指标,合并了相关性比较大的指标。

其次,通过对建筑业企业在建设工程交易全过程(投标过程-履约过程)中诚信行为流程分析,将投标诚信评价指标细化为:投标身份真实性、投标放弃、低于成本价投标、中标放弃、围标串标、缔约过失行为,将履约诚信评价指标细化为:项目部主要人员到位情况、设备到位情况、转包分包情况、工程质量、施工安全、合同工期、工程价款结算情况、工人工资支付、竣工资料完备、保修义务履行。同时将所有指标归类为诚信基础、投标诚信、履约诚信和诚信环境四部分,在此基础上构建了建筑业企业诚信评价指标概念模型。

2. 建筑业企业诚信评价指标体系确立。根据构建的建筑业企业诚信评价指标概念模型,设计、发放了第二轮问卷。问卷包括三大部分,第一部分介绍了问卷调查的背景及主要目的,并阐述了建筑业企业诚信概念;第二部分列出了四部分共32个建筑业企业诚信评价指标;第三部分为问卷对象背景资料,包括职称、工作单位、工作年限、学历等。本轮问卷调查共发放电子问卷525份,回收58份,在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建筑业年会、监理年会现场发放调查问卷500份,回收484份。其中有效调查问卷为415份,有效率达40.5%。有效问卷统计分析结果如下:

(1)问卷调查对象基本情况。有效问卷调查对象中,高级职称的占60.5%,具有15年以上工作经验的占63.4%,具有本科以上(含本科)学历的占72.8%。调查对象广泛来自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建设单位、政府主管部门、科研院所、招标代理机构、质监站(按样本数量多少排列)。

(2)描述性统计分析。指标的平均值介于3.33~4.35之间,偏度绝对值介于0.204~1.626之间,峰度绝对值介于0~2.654之间,满足“偏度小于2,峰度值小于5”的要求,可以认为样本数据满足正态分布要求。

(3)信度检验。删除经济发展水平、金融发展水平、投标放弃、质询证明材料真实性、项目概况等5个因子负荷小于0.50的指标,且删除后有利于提高一致性水平;单个及整体量表的Cronbach α值均大于0.7,表明量表中观测指标具有很高的内部一致性,问卷具有较高的信度,且删除任意指标都会降低问卷的Cronbach α值,故将剩余27个指标全部保留。

(4)效度检验。有效样本数据KMO值为0.923,大于0.50;Bartlett球形检验x2值为7 048.061(自由度为595),达到显著水平(p=0.000<0.001),适合做因子分析。采用主成分分析法,进行Varimax方差正交旋转,4个共同因子累计解释的变异量为60.74%。27个指标在所属因子下的因子负荷均大于0.5。表明问卷有较好的聚敛效度和区分效度。

构建结构方程模型,计算得到六个拟合指数x2/df(1.87)、RMSEA(0.078)、GFI(0.91)、NFI(0.92)、NNFI(0.94)、CFI(0.95),显示模型拟合效果较好。

根据分析结果,确立如表1所示的建筑业企业诚信评价指标体系。

四、 建筑业企业诚信模糊综合评价实例应用分析

在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建设单位以及工商、司法、劳动与社会保障等部门支持下,本研究收集到了某建筑业企业相关诚信基础信息(具体略),依照上文所构建建筑业诚信评价指标体系,采用模糊综合评价方法,对其进行诚信评价。步骤如下:

(1)确定评价因素集合。由表1中27个三级指标组成。

(2) 确定指标权重Wij。表1所示部分评价指标之间存在一定的相关性,故选取网络分析法(Analytic Network Process,ANP)配合使用超级决策软件(Super Decisions,SD),来确定建筑业企业诚信评价指标的权重(结果见表1括号中数值)。

(3)确定评语集。参照有关文献,对建筑业企业诚信评价指标给出{很好,良好,较好,一般,差}评语集,并分别赋值S={100,90,80,70,60}。将建筑业的诚信等级设计为AA(90≤F≤100)、A(80≤F<90)、BB(70≤F<80)、B(60≤F<70)、C(F<60)五级(具体等级含义略)。

(4)建筑业企业诚信评价指标的评价标准。借鉴唐茜(2006)、邵丽芳(2006)、马自强(2003)、曲春慧(2006)、段婵(2008)等人的研究成果,结合建筑业企业特点,经专家研讨,本文设置了建筑业企业诚信评价指标的评分标准,详见表1。

(5)计算指标评分值,确定隶属度矩阵。依据评分标准对案例企业诚信评价指标打分,采用分级隶属度函数法(梯形分布函数)计算定量指标的隶属度,采用“模糊统计法”计算定性指标的隶属度,最终形成判断矩阵。

定性指标以“建设单位评价”为例,通过电话采访5家与该企业合作过的建设单位进行“建设单位评价”,其评价结果是:有3家建设单位认为非常好,2家认为较好,则“建设单位评价”对应于评语集的隶属度为[0 0 0 0.4 0.6]。

定量指标以企业“项目部情况”的得分为75分,根据半梯形分布函数计算隶属度函数参数:r1=0,r2=(75-70)/(80-70)=0.5,r3=1-r2=0.5,r4=0,r5=0,得到“项目部情况”对应于评语集的隶属度为[0 0.5 0.5 0 0]。

(6)模糊运算和综合评价。经过两级模糊运算,结合评语集赋值,最终得到该企业的诚信评价分值为91.69。依据前述评价等级,该企业诚信等级为AA级。

五、 结语

本文通过问卷调查方法构建了建筑业企业诚信评价指标体系,并采用基于ANP的模糊综合评价法进行了实例评价。研究成果初步实现了“两场联动”的闭合管理,可以在招标投标、资质监管、市场稽查、评优评奖等工作中加以利用,以便于依法对守信行为给予奖励,对失信行为进行惩处,使建筑市场真正形成诚实光荣和守信受益的良好环境。但本研究评价指标的细度、指标之间的相关性、指标评分标准设置等问题需要进一步深入研究。

参考文献:

1. 郑磊,蒋卓见,刘军.总监理工程师诚信评价研究. 现代管理科学,2012,(6):101-103.

2. 李开国,张玉敏. 中国民法学.北京:法律出版社,2002:45.

3. 马自强,旷开萃,方建慧.建筑企业诚信评估指标体系的分析.同济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3,(4): 57-63.

4. 刘晓峰,齐二石.建筑企业信用评价系统研究.西安电子科技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6,(2):62-66.

5. 孙鹏,施海球,倪立芬.基于AHP的施工企业信用标准体系研究.建筑经济,2006,(S1):40-42.

6. 曲春慧.建筑企业信用评价研究.浙江大学,2006.

7. 段婵.建筑业企业信用评价研究.武汉理工大学,2008.

8. 孙杰,何佰洲.建设工程契约信用评价体系研究. 建筑经济,2008,(7):13-16.

9. 唐茜.建筑施工企业信用评估指标体系的研究. 哈尔滨工业大学,2006.

基金项目: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项目号:09CJY070)。

作者简介:郑磊,博士,东南大学建设与房地产系副教授;赵伟光,东南大学建设与房地产系硕士生;朱磊,新加坡国立大学博士生。

4.建筑业企业资质 篇四

(一)、资质的相关概念 1. 本质——资格认证——认证合格后取得资质才有资格从事或经营某方面的业务。2. 建筑企业的资质——依法取得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的企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土木工程、建筑工程、线路管道设备安装工程、装修工程的新建、扩建、改建等活动,应当申请建筑业企业资质。

3. 建筑业企业资质分类——分为 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劳务分包

(二)、施工总承包

 施工总承包资质分为四个等级 特级、一级、二级、三级  施工总承包资质 分为十二个类别

一、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

七、矿山工程施工总承包

二、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

八、冶炼工程施工总承包

三、铁路工程施工总承包

九、化工石油工程施工总承包

四、港口与航道工程施工总承包

十、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

五、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

十一、通信工程施工总承包

六、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

十二、机电安装工程施工总承包  施工总承包资质的企业,可以对工程实行施工总承包或者对主体工程实行施工承包。承担施工总承包的企业可以对所承接的工程全部自行施工,也可以将非主体工程或者劳务作业分包给具有相应专业承包资质或者劳务分包资质的其他建筑业企业。 《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 》第十三条 申请施工总承包资质的建筑业企业应当在总承包序列内选择一类资质作为本企业的主项资质,并可以在总承包序列内再申请其他类不高于企业主项资质级别的资质,也可以申请不高于企业主项资质级别的专业承包资质。施工总承包企业承担总承包项目范围内的专业工程可以不再申请相应专业承包资质。

(三)、专业承包

 专业承包资质分为三个等级 一级、二级、三级  专业承包资质 分为六十个类别

1、地基与基础工程

2、土石方工程

3、建筑装修装饰工程

4、建筑幕墙工程

5、预拌商品混凝土

6、混凝土预制构件

7、园林古建筑工程

8、钢结构工程

9、高耸构筑物工程

10、电梯安装工程

11、消防设施工程

12、建筑防水工程

13、防腐保温工程

14、附着升降脚手架

15、金属门窗工程

16、预应力工程

17、起重设备安装工程

18、机电设备安装工程

19、爆破与拆除工程 20、建筑智能化工程

21、环保工程

22、电信工程

23、电子工程

24、桥梁工程

25、隧道工程

26、公路路面工程

27、公路路基工程

28、公路交通工程

29、铁路电务工程

30、铁路铺轨架梁工程

31、铁路电气化工程

32、机场场道工程

33、机场空管工程及航站楼弱电系统工程

34、机场目视助航工程

35、港口与海岸工程

36、港口装卸设备安装工程

37、航道工程

38、通航建筑工程

39、通航设备安装工程

40、水上交通管制工程

41、水工建筑物基础处理工程

42、水工金属结构制作与安装工程

43、水利水电机电设备安装工程

44、河湖整治工程

45、堤防工程

46、水工大坝工程

47、水工隧洞工程

48、火电设备安

49、送变电工程

50、核工程

51、炉窑工程

52、冶炼机电设备安装工程

53、化工石油设备管道安装工程

54、管道工程

55、无损检测工程

56、海洋石油工程

57、城市轨道交通工程

58、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

59、体育场地设施工程

60、特种专业工程

(四)、劳务分包  劳务分包资质不分等级

 劳务分包资质 分为十三个类别

1.木工作业

2.砌筑作业

3.抹灰作业

4.石制作

5.油漆作业

6.钢筋作业

7.混凝土作业 8.脚手架作业

9.模板作业

10.焊接作业 11.水暖电安装作业

12.钣金作业 13.架线作业

(五)、资质管理工作内容分类

A资质核定

B资质升级

C资质增项

D资质延续

E资质变更

A、资质核定

1、企业首次申请、增项申请建筑业企业资质,不考核企业工程业绩,其资质等级按照最低资质等级核定。

2、合并后存续或者新设立的企业可以承继合并前各方中较高资质等级。合并后不申请资质升级和增加其它专业资质的,按资质变更程序办理;申请资质升级或增加其它专业资质的,资质许可机关应根据其实际达到的资质条件,按照《规定》中的审批程序核定;

3、申报材料

首次申请或者增项申请建筑业企业资质,应当提交以下材料: 1)建筑业企业资质申请表及相应的电子文档;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3)企业章程; 4)企业负责人和技术、财务负责人的身份证明、职称证书、任职文件及相关资质标准要求提供的材料; 5)建筑业企业资质申请表中所列注册执业人员的身份证明、注册执业证书; 6)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要求的非注册的专业技术人员的职称证书、身份证明及养老保险凭证; 7)部分资质标准要求企业必须具备的特殊专业技术人员的职称证书、身份证明及养老保险凭证; 8)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要求的企业设备、厂房的相应证明; 9)建筑业企业安全生产条件有关材料; 10)资质标准要求的其他有关材料。

B、资质升级

1、资质升级:企业申请资质升级不受年限限制。

2、申报材料 1)建筑业企业资质申请表及相应的电子文档; 2)企业原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 3)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4)企业财务、统计报表; 5)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

6)企业负责人和技术、财务负责人的身份证明、职称证书、任职文件及相关资质标准要求提供的材料; 7)建筑业企业资质申请表中所列注册执业人员的身份证明、注册执业证书; 8)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要求的非注册的专业技术人员的职称证书、身份证明及养老保险凭证; 9)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要求的企业设备、厂房的相应证明; 10)满足资质标准要求的企业工程业绩的相关证明材料。

C、资质増项

1、企业可以申请一项或多项资质,申请多项资质的,应当选择一项作为主项资质,其余为增项资质。

2、企业的增项资质级别不得高于主项资质级别。

3、经原资质许可机关批准,企业的主项资质可以与增项资质互换。

4、选择总承包序列某一类别资质作为本企业主项资质的,可申请总承包序列内各类别资质。取得施工总承包资质的企业,不再申请总承包资质覆盖范围内的各专业承包类别资质,即可承揽专业承包工程。总承包企业投标或承包其总承包类别资质覆盖范围以外的专业工程,须具备相应的专业承包类别资质;总承包企业不得申请劳务分包类别资质。

5、增项资质按照主项资质的申请渠道申请

D、资质延续

1、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分为正本和副本,正本一份,副本若干份,由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统一印制,正、副本具备同等法律效力。资质证书有效期为5年。

2、有效期的起始时间:以企业首次取得最高等级主项资质的日期为资质证书有效期计算起始时间。企业资质发生变更的,有效期不变,其中涉及到主项升级,或分立、合并事项的,按新批准时间作为有效期的起始日。

3、企业应于资质证书有效期届满60日前,按原资质申请途径申请资质证书有效期延续。在资质证书有效期内遵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技术标准和职业道德,信用档案中无不良记录且注册资本和专业技术人员满足标准要求的,经资质许可机关同意,在其资质证书副本上签发有效期延续五年的意见;对有违法违规行为、信用档案中有不良记录或企业资质条件发生变化的,资质许可机关应对其资质情况进行重新核定。

4、自有效期到期之日至批准延续的时间内资质证书失效。资质证书有效期届满仍未提出延续的,其资质证书自动失效。如需继续开展工程建设活动,企业必须重新申请建筑业企业资质。

E、资质变更

1、建筑业企业在资质证书有效期内名称、地址、注册资本、法定代表人等发生变更的,应当在工商部门办理变更手续后30日内办理资质证书变更手续。

2、有效期的起始时间:以企业首次取得最高等级主项资质的日期为资质证书有效期计算起始时间。企业资质发生变更的,有效期不变,其中涉及到主项升级,或分立、合并事项的,按新批准时间作为有效期的起始日。

3、申请资质证书变更,应当提交以下材料: 1)资质证书变更申请;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3)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正、副本原件; 4)企业股东大会或董事会关于变更事项的决议或文件。

5)与资质变更事项有关的证明材料。

(六)、资质许可部门及程序

1、由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实施(建设部):

1)施工总承包序列特级资质、一级资质; 2)国有企业及其下属一层级的企业的施工总承包二级资质、三级资质; 3)水利、交通、信息产业方面的专业承包序列一级资质; 4)铁路、民航方面的专业承包序列一级、二级资质; 5)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不分等级资质、城市轨道交通专业承包不分等级资质。

顺序:区建委——市建委——建设部

2、由企业工商注册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实施(市建委): 1)施工总承包序列二级资质(不含国有企业及其下属一层级的企业的施工总承包序列二级资质); 2)专业承包序列一级资质(不含铁路、交通、水利、信息产业、民航方面的专业承包序列一级资质); 3)专业承包序列二级资质(不含民航、铁路方面的专业承包序列二级资质); 4)专业承包序列不分等级资质(不含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序列和城市轨道交通专业承包序列的不分等级资质)。

前款规定的建筑业企业资质许可的实施程序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依法确定。

顺序:区建委——市建委(建设部报备)

3、由区的市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实施(区建委): 1)施工总承包序列三级资质(不含国有企业及其下属一层级的企业的施工总承包三级资质); 2)专业承包序列三级资质; 3)劳务分包序列资质; 4)燃气燃烧器具安装、维修企业资质。

顺序:区建委(市建委、建设部报备)

(七)、关于综合材料指标的说明

1、注册资本金:是指在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上标明的注册资本金,以实收资本为考核指标。申请多项资质的,企业的注册资本金按照企业申请各类别资质标准的最高值进行考核。

2、净资产:企业总资产减去总负债后的余额。申请多项资质的,按照企业申请的各类别资质标准中的最高值进行考核。

3、工程结算收入:是指本企业承包工程实现的工程价款结算收入。按企业财务报表份填写。新设立企业不填此项。

核定企业的工程结算收入时,应按企业完成的各类工程结算收入计算,不包括工程以外的其它业务收入(如房地产开发收入);申请多项资质的,按照企业申请的各类别资质标准中的最高值进行考核。

4、企业财务报表:指企业经审计的最近三年的资产负债表、损益表。

5、企业的注册执业人员、工程技术人员、技术装备和工程业绩(包括境外工程业绩)等条件,均是以独立法人企业为审核单位。企业(集团)的母、子公司在申请资质时,上述各项指标不得重复计算。

6、根据事故造成的伤亡人数或者直接经济损失,将事故划分为特别重大事故、重大事故、较大事故和一般事故4个等级;具体标准参照《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

国家颁布有其它专业工程事故分级标准的,按与上述分级对应的标准考核。

(安全生产许可证、建筑业企业安全生产条件有关材料)

(八)、关于人员资料的说明

1、企业工程技术和经济管理人员超过60周岁的人数比例不得超过15%,技术负责人年龄限制在60周岁及以下。

2、企业人员在两家及以上企业注册或受聘的不予认可,其证书上的单位必须与申报单位名称一致。涉及铁道、交通、水利、信息产业、民航、消防等方面资质的,企业的工程技术和经济管理人员职称证书或岗位资格证书复印件应同时上报。

3、申请特级资质的,企业应具有与特级资质承包范围内各类别工程相对应的,各专业注册建造师不少于5人。

4、对企业总工程师(技术负责人)的专业考核,按企业申请的主项资质要求进行。

5、企业申请多项资质的,其注册建造师(或项目经理)人数按照企业申报的各类资质标准中的最高值进行考核。

(九)、关于工程业绩的说明

1、一项工程业绩同时满足多项技术指标的,只能作为一项指标考核。例如,房屋建筑工程按层数计算过业绩,就不能再按高度或跨度等计算业绩。1项工程,即使层数、高度、跨度、造价等均达到考核标准,也只能算1项业绩。

2、业绩要求的“×项中的×项”必须分别满足,不能相互替代。例如房屋建筑一级资质标准,要求企业完成“6项中的4项以上工程”,是指企业完成的工程中,层数、高度、单体面积、单跨跨度、住宅小区、单项建安合同额等6项指标中至少满足4项,不足4项即为业绩不达标。某企业分别完成了层数、高度、单体建筑面积达标的多个工程,但只能算3项业绩,仍达不到要求完成的4项以上业绩,故该企业业绩仍为不达标。

3、企业申请多项资质的,工程业绩应当分别满足各项资质标准中所要求的条件。

4、签订房屋建筑工程总承包合同的,主体结构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方可作为工程总承包业绩计算。

5、同一个工程项目分期发包,且中标单位均为同一家企业的,可以将各期工程累加。如果累加后能够达到标准要求的某一项,可以作为代表工程业绩申报。不属同一个工程项目的不能累加;超过标准规定时限和承揽范围要求的不能累加。

6、企业与业主签订了施工总承包合同,不论该工程是否实行分包,可计入该企业的施工总承包业绩。合法分包该工程的专业承包企业,也可将承包的专业工程作为专业业绩申报资质。

7、施工总承包企业申请专业承包资质晋级的,应提供单独承包的专业工程作为工程业绩,而不能使用施工总承包工程作为工程业绩。

8、标准中要求的“近5年”或“近10年”,是指自申报起逆推5年或10年竣工验收合格的项目。如:申报为2005年,“近5年”的业绩年限从2000年1月1日算起。

9、代表工程的合同资料。指企业承包工程所签订的能反映合同双方名称、工程概况、合同价格、承包方式、施工工期、质量约定等内容的建设工程合同协议书或者含有上述内容的合同部分。

10、质量验收资料。指业主或质量监督部门出具的竣工验收报告或工程质量鉴定书。国外工程按照国际惯例出具工程竣工证明文件。

11、房屋建筑业绩标准中涉及的“单位”、“单体”、“单项”工程,均指单体建筑或连体建筑(连体建筑应提供该建筑物为同一基础的证明)。

12、轻钢结构、网架结构的跨度业绩不能作为房屋建筑跨度业绩。

13、房屋建筑工程的高度应为从标高正负零算起至檐口的高度。

14、网架工程边长按短边进行考核。

15、超越本企业资质等级范围的代表工程业绩无效。

(一)施工总承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

一、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

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资质分为特级、一级、二级、三级。

特级资质标准:

1、企业注册资本金3亿元以上。

2、企业净资产3.6亿元以上。

3、企业近3年年平均工程结算收入15亿元以上。

4、企业其他条件均达到一级资质标准。

一级资质标准:

1、企业近5年承担过下列6项中的4项以上工程的施工总承包或主体工程承包,工程质量合格。

(1)25层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

(2)高度100米以上的构筑物或建筑物;

(3)单体建筑面积3万平方米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

(4)单跨跨度30米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

(5)建筑面积10万平方米以上的住宅小区或建筑群体;

(6)单项建安合同额1亿元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

2、企业经理具有10年以上从事工程管理工作经历或具有高级职称;总工程师具有10年以上从事建筑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并具有本专业高级职称;总会计师具有高级会计职称;总经济师具有高级职称。

企业有职称的工程技术和经济管理人员不少于300人,其中工程技术人员不少于200人;工程技术人员中,具有高级职称的人员不少于10人,具有中级职称的人员不少于60人。企业具有的一级资质项目经理不少于12人。

3、企业注册资本金5000万元以上,企业净资产6000万元以上。

4、企业近3年最高年工程结算收入2亿元以上。

5、企业具有与承包工程范围相适应的施工机械和质量检测设备。

二级资质标准:

1、企业近5年承担过下列6项中的4项以上工程的施工总承包或主体工程承包,工程质量合格。

(1)12层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

(2)高度50米以上的构筑物或建筑物;

(3)单体建筑面积1万平方米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

(4)单跨跨度21米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

(5)建筑面积5万平方米以上的住宅小区或建筑群体;

(6)单项建安合同额3000万元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

2、企业经理具有8年以上从事工程管理工作经历或具有中级以上职称;技术负贪人具有8年以上从事建筑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并具有本专业高级职称;财务负责人具有中级以上会计职称。

企业有职称的工程技术和经济管理人员不少于150人,其中工程技术人员不少于100人;工程技术人员中3具有高级职称的人员不少于2人,具有中级职称的人员不少于20人。

企业具有的二级资质以上项目经理不少于12人。

3、企业注册资本金2000万元以上’企业净资产2500万元以上。

4、企业近3年最高年工程结算收入8000万元以上。

5、企业具有与承包工程范围相适应的施工机械和质量检测设备。

三级资质标准:

1、企业近5年承担过下列5项中的3项以上工程的施工总承包或主体工程承包,工程质量合格。

(1)6层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

(2)高度25米以上的构筑物或建筑物;

(3)单体建筑面积5000平方米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

(4)单跨跨度l 5米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

(5)单项建安合同额500万元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

2、企业经理具有5年以上从事工程管理工作经历;技术负责人具有5年以上从事建筑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并具有本专业中级以上职称;财务负责人具有初级以上会计职称。

企业有职称的工程技术和经济管理人员不少于50人,其中工程技术人员不少于30人;

工程技术人员中,具有中级以上职称的人员不少于10人。

企业具有的三级资质以上项目经理不少于10人。

3、企业注册资本金600万元以上,企业净资产700万元以上。

4、企业近3年最高年工程结算收入2400万元以上。

5、企业具有与承包工程范围相适应的施工机械和质量检测设备。

承包工程范围:

特级企业:可承担各类房屋建筑工程的施工。

一级企业:可承担单项建安合同额不超过企业注册资本金5倍的下列房屋建筑工程的施下。

(1)40层及以下、各类跨度的房屋建筑工程;

(2)高度240米及以下的构筑物;

(3)建筑面积20万平方米及以下的住宅小区或建筑群体。

二级企业:可承担单项建安合同额不超过企业注册资本金5倍的下列房屋建筑工程的施工。

(1)28层及以下、单跨跨度36米及以下的房屋建筑工程;

(2)高度120米及以下的构筑物;

(3)建筑面积12万平方米及以下的住宅小区或建筑群体。

三级企业:可承担单项建安合同额不超过企业注册资本金5倍的下列房屋建筑工程的施工:

(1)14层及以下、单跨跨度24米及以下的房屋建筑工程;

(2)高度70米及以下的构筑物;

(3)建筑面积6万平方米及以下的住宅小区或建筑群体。

注:房屋建筑工程是指工业、民用与公共建筑(建筑物、构筑物)工程。工程内容包括地基与基础工程,土石方工程,结构工程,屋面工程5内、外部的装修装饰工程,上下水、供暖、电器、卫生洁具、通风、照明、消防、防雷等安装工程。

1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

1、地基与基础;

2、机电设备安装;

3、建筑装修装饰;

4、钢结构;

5、高耸构筑物;

6、园林古建筑;

7、消防设施;

8、建筑防水;

9、附着脚手架;

10、起重设备安装;

11、金属门窗;

12、土石方。

2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

1、公路路面;

2、公路路基;

3、桥梁工程专业承包;

4、隧道;

5、土石方。

3铁路工程施工总承包

1、桥梁;

2、隧道;

3、铁路铺轨架梁;

4、土石方;

5、爆破与拆除。

4港口与航道工程施工总承包

1、港口及海岸;

2、航道;

3、通航建筑;

4、通航设备安装;

5、土石方。

5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

1、水工大坝;

2、水工建筑物基础处理;

3、水利水电机电设备安装;

4、水工金属结构制作与安装;

5、水工隧洞;

6、土石方;

7、河湖整治;

8、堤防。

6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

1、火电设备安装;

2、送变电;

3、土石方;

4、防腐保温;

5、无损检测;

6、管道工程

7矿山工程施工总承包

1、土石方;

2、爆破与拆除;

3、隧道;

4、机电设备安装。

8冶炼工程施工总承包

1、冶炼机电设备安装;

2、炉窑;

3、土石方;

4、高耸建筑物;

5、地基与基础;

6、防腐保温;

7、无损检测;

8、管道;

9、钢结构。

9化工石油工程施工总承包

1、化工石油设备管道安装;

2、管道工程专业承包;

3、无损检测;

4、防腐保温;

5、土石方;

6、钢结构;

7、起重设备安装;

8、地基与基础。

10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

1、城市及道路照明;

2、土石方;

3、桥梁;

4、隧道;

5、环保;

6、城市及道路照明;

7、管道;

8、防腐保温;

9、机场场道。

11通信工程施工总承包电信

12机电安装工程施工总承包

1、起重设备安装;

5.建筑业企业诚信证明 篇五

对方单位名称: 单位名称(盖章)近三年内未发生《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159号)第二十一条所列的以下行为:

(一)超越本企业资质等级或以其他企业的名义承揽工程,或允许其他企业或个人以本企业的名义承揽工程的;

(二)与建设单位或企业之间相互串通投标,或以行贿等不正当手段谋取中标的;

(三)未取得施工许可证擅自施工的;

(四)将承包的工程转包或违法分包的;

(五)违反国家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

(六)发生过较大生产安全事故或者发生过两起以上一般生产安全事故的;

(七)恶意拖欠分包企业工程款或者农民工工资的;

(八)隐瞒或谎报、拖延报告工程质量安全事故或破坏事故现场、阻碍对事故调查的;

(九)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标准规定需要持证上岗的技术工种的作业人员未取得证书上岗,情节严重的;

(十)未依法履行工程质量保修义务或拖延履行保修义务,造成严重后果的;

(十一)涂改、倒卖、出租、出借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

(十二)其它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

特此证明

(此证明复印件、传真件、扫描件均无效)

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政务中心:0731-88950146

(http:///)湖南住房和城乡建设网

(盖章)

6.建筑业企业承诺书+ 篇六

一、本人(身份证号码)系(企业全称)法定代表人,现代表本企业郑重承诺下列行为,若有违反,本企业自愿接受相应处罚或撤销在莆田市的资质备案:

1、保证在莆田市区域内严格履行国家、福建省和莆田市有关建筑市场、工程建设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义务,诚实信用地履行合同约定义务。

2、本企业提供的一切材料的全部数据、内容(包括印章、签字等)都是真实、合法、有效的。

3、保证在莆承揽的工程项目在签订合同后5日内,提交工程项目的基本情况、项目管理班子情况,并按规定及时报送统计报表。

4、保证备案资料内容发生变更的,在变更后5日内办理变更手续。

5、保证项目经理一次性备齐,通过备案后本不再增加;任命的驻莆负责人和生产经营、技术、质量、安全、财务负责人等通过备案后,半年内不再变更。

6、规范建筑用工行为。实行劳务作业分包的,使用本市注册的有相应资质的建筑劳务分包企业;自带劳务作业队伍的,保证依法与每名农民工签订规范的劳动合同,并严格履行合同,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自觉维护社会稳定,保证不以任何理由克扣工人工资,不发生拖欠工人工资行为,主动自觉处理工人群体上访等事件。

7、做好安全与文明施工、环境保护,在施工作业中做到“便民、利民、不扰民”,施工现场必须组织规范的“现场档案资料”,保证按投标承诺的项目管理班子及持证上岗人员到施工现场履行施工合同。

二、为保证法律文书、文件的及时、准确送达,本企业特就送达事项做如下授权和声明:本企业驻莆负责人(身份证号码)为本企业在厦有关法律文书、文件的收件人,对该收件人的送达即为对本企业的送达;本企业在莆办公场所(地址:)为本企业在莆法律文书、文件的送达地址,对该地址可适用留置送达,对该地址的送达即为对本企业的送达。

法定代表人(签名)

企 业 公 章:

7.新时期建筑业企业发展战略浅析 篇七

1 我国建筑企业环境分析及现状

1.1 政治环境

党中央提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理念, 成立了以习总书记为组长的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 明确了国有企业改革发展的指导思想, 提供了新的发展机遇。

1.2 经济环境

从全国经济发展趋势上看, 我国经济将保持持续高速增长。尽管受国际金融债务危机的影响, 但在中央政府“转方式、扩内需、调结构”的方针指导下, 国家陆续出台了一系列促进经济增长的措施。预计“十三五”期间, 我国经济仍将保持较快的增长速度。

1.3 社会环境

随着建设领域政府投资体制改革调整和社会投资比重上升, 业主需求不断提高, 要求建筑业进一步公开透明, 项目采购模式也将发生变化。随着社会公民意识的加强, 企业的社会责任加大, 企业在发展过程中必须更加重视社会公众的利益。

1.4 技术环境

工程总承包项目中, 施工技术成为承揽工程总承包项目的核心要素, 随着全球对环境保护的关注, 节能减排, 新能源、新材料将更多地运用到建筑和市政市场, 技术创新成为推动建筑行业发展的重要动力。

1.5 发展现状

建筑业为国民经济的发展作出了巨大贡献, 取得了长足的发展, 国际市场开拓在量和质上都取得了突出进展, 整个产业素质得到明显提升。同时, 在投资规模较大, 企业组织优化, 市场环境改善等综合因素作用下, 建筑业的经济效益继续得到回升, 但是建设的增速随国内外经济形势的不断变化, 增速已经连续3年下滑。

2 我国建筑业企业面临的挑战

2.1 工程建设管理体制机制的制约

从我国长期计划经济体制延续下来的勘察、设计、施工、使用及运营过程相互分割的管理体制和运行模式目前还没有彻底转变。工程建设管理的市场化、社会化、专业化水平还较低。建筑市场中条块分割、地方保护主义的现象比较严重, 业主不合理压价、拖欠工程款等情况仍然突出, 规范建设市场行为的法规和技术规范尚不完善。

2.2 建筑产业集中度不高, 行业竞争激烈, 建筑行业企业数量众多, 资源有限, 竞争过度。

虽然产业的集中度近几年来已逐步提高, 但与发达国家相比仍有较大差距。目前尚缺乏一批资金、管理、技术密集、具有行业整合能力和国际竞争力的大型企业集团。

2.3 国内建筑业中, 大型建筑业企业技术领先、战略清晰、管理到位、行业地位名列前茅, 也不差钱, 拥有众多竞争优势条件, 面对增长机会, 却没有获得与行业地位相匹配的经营业绩和投资价值, 或者陷入增长瓶颈;中小型建筑业企业营业收入过亿、过十亿、百亿元, 但投资收益率、投资价值实现的资产效率下降, 或与收入增长不匹配, 成本、经营风险和财务风险递增。

3 新时期我国建筑企业面临的机遇

3.1 城市化带来长期机遇

预计到2030年, 我国城市化率将达到65%以上, 城市人口达10亿人左右。城市化率的持续高速增长, 为建筑业带来长期机遇。

3.2 工程承包模式的升级

随着中国建筑业的发展, 建筑业项目管理模式开始发生变化。新的项目融资模式开始出现, 如:BOT (建设—运营—移交) 、BT (建设—移交) 等;业主方的项目管理模式取得发展, 如:PM (项目管理) 、PMC (项目管理承包) 、工程代建等;承发包模式出现创新, 如:EPC (设计—采购—施工) 、D&B (设计—建造) 、DBO (设计—建造—移交) 等, 为建筑企业提供了机遇。

3.3 一带一路、京津冀一体化、自贸区扩建等基础设施建设有望复苏

2015年的全国经济会议精神中透露出积极因素, 基础设施建设将提速, 会议明确投资要继续发挥关键作用, 一带一路、京津冀一体化、自贸区扩建等政策表明中央已经在落实基建投资。结合工作会议上“优化经济发展的空间格局”的要求, 初步显示基础设施建设将大有可为。

4 建筑业发展战略的几点设想

4.1 敢于开拓、完善产业链

随着中国建筑业的发展, 建筑业项目管理模式开始发生变化。新的项目融资模式开始出现, 将工程承包模式的升级逐步与国际接轨, 因此建筑业企业要以EPC发展为重心, 可采取并购、联合等多种方式, 完善自身产业设计—采购—施工的完整链条。

4.2 敢于亮剑, 实现做优做强

2014年底, 住建部下发了新的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建筑业企业将面临新的洗牌, 在新一轮的竞争中, 企业要敢于亮剑, 敢于突破难点, 实现“做强做优、人优我快、又好又快”, 提升企业的核心竞争力。

4.3 抓好人才建设, 实施人才强企

实现人才观念转变, 树立人才是企业第一资源的理念, 树立人人可以成才的理念和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理念, 通过内培、外引, 完善企业人才建设, 依靠人才强企。

4.4 强化公司品牌、文化建设, 构建法制思维

建筑业企业一是通过总结自己的发展经验, 结合行业发展的大趋势, 借助优秀的咨询公司, 推动企业的品牌建设;二是把握好“高度决定视野、角度调整观念、精度创造卓越、力度成就辉煌”的四度原则来推动企业文化建设, 逐步实现通过企业目标的指导、强化企业文化的导向作用;通过推行法制思维建设, 完善行业规范、道德规范, 强化企业文化的约束功能;通过调整与适应, 强化企业文化的调适功能;通过宣传, 强化企业文化的辐射功能。

4.5 坚定不移的引进信息化平台

工程行业的项目都远离公司总部, 施工环境复杂多变, 如果没有好的管理, 不仅仅在于成本管理不力带来的大额亏损, 资金管理不严带来的财务风险, 更严重的是质量管理、安全管理不善将对企业经营资质带来巨大威胁。行业的高风险性, 要求把中标项目管理好, 该赚的钱赚回来。因此要在工程的管理上实施有效的管理方式, 来实现企业的利润最大化。实现通过组织和流程管理体系的优化、规范化, 提高工程企业管理系统性;从项目跨地域管理特征出发, 以成本管理为中心建立工程管理信息化系统, 实现工程管理的定量化、信息化、网络化。

综上所述, 面对新的经济形势, 建筑业企业需要不断探索和研究, 从宏观找出路, 从内部挖潜力, 从市场找机会, 多措并举, 切实做好建筑业企业的发展战略规划, 以顺应历史潮流的发展。

参考文献

[1]迈克尔·波特.竞争战略[M].陈小悦, 译.华夏出版社, 1997.

[2]于健.对企业发展战略问题的思考[J].企业研究, 2006 (03) .

[3]杜光宇.建筑企业发展战略的思考[J].内蒙古科技与经济, 2004 (02) .

[4]中投顾问.2010-2015中国建筑业投资分析及前景预测报告[J].2010.

[5]格里高利·G.戴斯, G.T.拉普金.战略管理创建竞争优势[M].邱琼, 刘辉锋, 译.北京: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 2004.

8.云南建筑业企业应收账款管理研究 篇八

刘华帆,云南大学14图书情报。

摘要:云南省建筑业在促进云南省经济增长方面是不可或缺的重要力量。在竞争不断加大的市场下,越来越多的建筑企业选择垫资承接项目作为刺激销售、融资,充分挖掘市场潜力的重要手段,它已成为企业重要的一部分,但同时也给企业带来了诸多资金隐患和坏账风险,不利于企业的健康发展。本文就云南省建筑行业应收账款管理的现状和问题,进行了研究和对策思考。

关键词:云南省;建筑业;应收账款管理

一、引言

随着近年来房地产行业的兴起和国家对于基础设施建设不断增加的大量投入,直接拉动了建筑行业的蓬勃发展。云南处于连接东南亚的重要战略位置,随着“桥头堡”战略的实施和政府一系列的激励政策,其各方面产业和省内经济发展迅速,其中建筑行业对全省经济平稳快速增长贡献巨大。然而全省的建筑业在全国来看,竞争力并不强,为了扩大业务,抢占市场,赊销已成为越来越多的企业作为刺激销售、融资,充分挖掘市场潜力的重要手段。虽然赊销给企业带来了一定的业务优势,但伴随着大量赊销引发的一系列资金隐患和坏账风险危及了企业健康的发展。因此,对于云南建筑行业应收账款管理的思考具有现实的意义。

二、云南建筑业应收账款现状

云南省的建筑行业通过“十一五”的快速发展,对全省的经济发展做出了巨大的贡献。根据国家统计局统计数据来看,至2014年,全省的建筑企业已达到2304家,建筑业的总产值达到3053.67亿元,占全省生产总产值的23.84%。然而在全国来看,云南省建筑业竞争力依然较弱,许多基础设施重大项目被外省建筑业抢走,提供类似于应收账款等商业信用无疑是有利于增强企业竞争力的。但是由赊销引起的大量拖欠工程款的严重性也很大程度制约了云南建筑行业的健康发展和竞争力。

根据国家及各省市统计局历年数据,云南省建筑业在2014年1-3季度的总收入为1701.2亿元,建筑企业1-3季度应收账款为582.9亿元,占总收入比重多达34.26%。其中国有及国有控股建筑企业应收账款为223.88亿元,占全省建筑业应收账款比重为38.4%。然而云南国有企业仅有105家,仅占全省建筑企业4.5%。云南省的国有建筑企业较非国有企业来说应收账款问题更加严重,占用资金过多。

三、云南建筑业应收账款管理出现原因及不利影响

大量应收款项就云南省建筑行业而言,出现的原因与全国的其他省份类似,可主要分为内外两方面因素。

(一) 外部因素。首先这是由建筑行业本身的性质决定。建设工程项目的风险性和验收时的满意度严重影响了工程价款在结算时的收款率。尤其是在履行合同中,发包人有意拖欠项目款,甚至是违约的情况时有发生。这可能会造成云南许多建筑企业大量的应收账款积压,刚收完旧账又欠新款,甚至是旧账未清又有新账的情况。其次是政府的业绩考核的不规范。“面子工程”使政府热心于城市建设。近几年来,云南省在基础建设方面进行了大量的投入,尤其以昆明近年来的呈贡新城建设和地铁等城市基础建设来说投入巨大。但是地方政府的资金紧张和财政亏空可能造成大量的工程拖欠款。这两年呈贡新城建设速度的变缓充分说明了资金不足问题。

近两年来房地产行业的不景气的宏观环境对建筑业的影响也颇大。自国家开始打压房价,实行实名制登记和限购政策以来,云南乃至全国大部分地区的房价由“热”变“冷”。云南以昆明为首的地区房地产行业尤其明显,昆明房价近两年降幅颇大,且短时期内上升迹象不明显,居民购房热度下降,以及一系列经济下行的影响,造成了商品房和商业用房一定程度的积压。房产商作为发包商由于资金回笼困难,间接影响到了对于一些建筑企业作为承包商账款的支付,造成了建筑企业大量的呆账和坏账。

(二) 企业因素。市场竞争下造成的利润最大化需求是企业产生应收账款的主要动机。云南省建筑行业虽然发展潜力巨大,但是目前在全国来看竞争力并不强。省内很多大型基建项目都被外省承包,为了增强企业竞争力,很多建筑企业会选择提供赊销等商业信用优惠给予对方资金支持,同时又提供商品给对方,以此来扩大自己的市场。但为了过分的承接项目而不断垫资,忽略了对方的信用评级,是造成大量应收款项目的重要原因。

国有企业对于管理层业绩考核制度的不规范也影响着应收账款问题。云南国有建筑企业应收账款问题较中小企业尤其严重,其中国有控股建筑企业应收账款占用资金多达两百多亿元。很多国有企业管理层只注意他们现有业务业绩,对之前业务不关心,对收账较为懈怠,造成应收账款积压。且国有企业的资金实力和进行的工程项目一般来说比中小企业更强大,占用了全省大部分资源,故项目垫资引起的应收账款更多。

同时,也并不排除一些建筑企业利用应收账款进行盈余管理,牟取私利的行为。

(三) 不利影响。大量的应收账款粉饰了利润表,虚增了收入,带来了较大的财务风险。利润表上的业务收入并不能反映公司实际的资金状况。企业每年要按照利润表上的账面价值纳税,然而赊销额全部计入收入和利润的同时,企业并没有真正实现那部分的现金流入,这很可能会使企业出现现金流断裂的问题,尤其是中小型建筑企业。除此之外,抛开收账过程中可能产生的费用和资金管理费用、管理难度之外,企业应收账款对于资金大量的占用所带来的机会成本也是不可小觑的。

建筑企业由于应收账款引起的资金缺乏还可能会引发恶性循环。建筑企业本身的资金实力较大的影响着工程的质量,如果资金缺乏,可能会造成工程的质量不合格,偷工减料,达不到验收方的验收要求,进而反过来又会影响工程项目款的收回,从而不利于企业健康持续发展。

四、建筑企业应收账款管理对策

(一)在合同签订和审批赊销款时,要对签订方的资信状况进行调查和了解,对于信用评级不高的企业要制定谨慎和严格的赊销政策。企业的信用评级可以借助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所登记的信息,银行证明,与其他企业的业务往来证明,工商局的信用报告等方面综合了解。对于上市公司,可以查询该建筑企业的报表,对其现金流和还款能力综合判断。同时,企业还可以建立企业内部的信用分析系统,对已合作过的合作方过去的欠款行为进行信用等级分类,根据不同信用评级的企业,制定不同的信用额度,信用期限,信用标准等信用政策,进行科学的分级管理。

(二)建立严格的内部控制制度。针对在对某些工程投标竞标时,要防止相关职务的人员内外勾结,为谋取个人私利,随意接受信用差,易拖欠款的公司和风险性大的项目。故设立职务时要考虑内部牵制,严格授权审批制度,防止舞弊行为,尽量避免一人专权拍板等情况。

(三)制定严格的收账政策。可设立专门的收账和项目追踪部门,针对于工程项目进度和完工情况进行实时追踪。对不同账龄和不同信用水平的应收账款进行分类,并采取不同方式的催收策略。

(四)制定合理的坏账准备金制度。出于谨慎性原则的考虑,企业应对应收账款制定科学合理的坏账率,以防高估资产和利润。

(五)发挥出云南建筑业协会的作用。在加强行业自律行为的同时,也要保障企业应有的权益,对于企业由于发包商等恶意拖欠货款而造成的损失,协会应给予必要的支持和指导,让建筑企业得到合法的法律保障。(作者单位:云南大学)

参考文献:

[1]袁秀兰.当前企业应收账款管理的现状与对策[J].会计之友,2005.(5).

[2]李燕.浅谈建筑业应收账款管理的问题及制度的完善[J].金融经济,2006.(2).

[3]魏光.对建筑企业应收账款拖欠问题的思考[J].重庆邮电学院学报,2005.(5).

[4]陈秀琴.企业应收账款管理存在问题及对策分析[J].财经界 201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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