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区组织学习规章制度

2024-06-30

市区组织学习规章制度(共9篇)

1.市区组织学习规章制度 篇一

党组织学习制度

一、党支部定期组织党员开展学习活动,采取集中与分散相结合,辅导与自学相结合,每季度学习时间不少于3天。集中学习要以党支部或党小组为单位,党员学习要有学习笔记和学习心得,并做好学习记录。

二、学习形式要灵活多样,即可集中学习辅导、收看电教片,也可举办各种类型的读书会、专题讨论会等。针对社区不同类型的党员提出不同的要求,提高学习的效果,要发扬理论联系实际的学风,真正达到提高理论水平,增强党性觉悟,改进工作的目的。

三、党支部要组织党员学习政治理论、党的方针政策和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等;深入学习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七大精神,提高思想政治素质;重点学习精神文明建设和城市社区建设与管理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提高政策理论水平,强化依法管理意识;努力学习和掌握城市管理知识和社区服务技能,提高管理服务水平。

四、党支部要充分利用党员活动阵地,为党员创造学习条件。对党员学习的内容要根据形势、任务的要求统一安排。

五、本所党员学习要做到“四有”:即有学习计划;有学习考勤记录,参加学习的党员达到党员总数的80%;有党员学习档案;有学习评比。本所党员除集体学习之外,要充分利用业余时间搞好自学,结合实际每年写出一、二篇学习心得体会。

2.市区组织学习规章制度 篇二

在最宽泛的意义上,自我组织并不是中国当代艺术中的一个新现象。“文革”后的各种画会,85时期的各种艺术群体,90年代开始的实验艺术团体、艺术家的自营空间与自主的展览实践,2000年以来的各种非盈利空间的尝试,这些都可以纳入自我组织的概念下,甚至还可以包括“画家村”与“艺术区”。

但严格地说,“自我组织”一词在中国当代艺术语境中的第一次使用是2005年的广州三年展,展览专门设立了一个叫作“自我组织”的单元,并安排了两场以“艺术的‘自我组织’”为主题的讨论。“自我组织”被描述为“一些存在于传统的艺术体制之外的艺术组织、艺术机构、艺术社区”,而参与这个单元的有机构、小组,也有各种性质的艺术区。不过“自我组织”的话题并没有在随后深入下去,在艺术市场异常繁荣的2006、2007这两年,当代艺术圈更关心的话题是拍卖价格、市场操作,以及对这种异常现象的怀疑与批评。直到2010年,“自我组织”这个概念才真正引起了一定范围内的关注与讨论,主要是一些年轻的艺术评论人与艺术媒体开始用这个概念来提示2008年以来各地广泛出现的,尤其以相对年轻的艺术家为主的群体实践。

这些笼统地叫作自我组织的群体实践,可以分为四种形态,或者说,可以用四种理想类型来观察不同的自我组织群体:艺术群落、艺术小组、独立项目与自主机构。艺术群落如绿校、N12和北村独立工场,艺术家之间有着艺术理念上的基本认同,但又没有到合作创作作品的程度,他们更多是基于某个网络社区空间或现实展览场所,或者自然形成的地缘与人缘关系来形成日常交流与组织集体展览,艺术家个体都保持着相对独立的艺术实践。

艺术小组则要更进一步,小组内的成员共同创作作品,成了一个创作主体。但不同小组内部的合作紧密程度以及艺术家个体与群体之间的关系又有区别,如双飞、GUEST小组的成员在集体创作的同时依然保持着个体的艺术家身份,而TOF小组、乌托邦小组、细胞小组的艺术家则只以小组的名义参加展览活动,更为极端的是和谐巴洛克,他们有意地匿名,彻底切断了艺术家个体与小组集体之间名义上的联系。当艺术群落的集体实践形成了某个共同的主题与方向,并希望更多的参与者加入的时候,自我组织的独立项目就出现了。独立项目虽源于艺术群落,但却更强调具体的问题研究、理念建构或行动指向,如“未知博物馆”、“未来的节日”有着明确的理念建构性,因此理论讨论成了这些独立项目的重要一维,而“实验工作坊”则偏重于社会考察与研究,“外省青年”也有着理念建构性,但更着重的是行动,“每个人的东湖”艺术计划则完全是一个社会介入性的行动。

与以上类型相比,器·Haus空间、非艺术空间、观察社、箭厂空间、上午空间、腾挪空间、扬子江论坛、录像局、分泌场、二楼出版机构等自主机构是相对建制化的一种自我组织形式,有着相对固定的人员、场所与一贯的出发点与目标。但与典型意义上的替代空间不同的是,他们提供的是一种中性空间,即重要的不是针对美术馆一画廊的“替代”或相对于主流的“另类”,而是一种能够容纳自主性,并促使其生长的“空间”。在很多案例中,自主空间都是在独立项目中逐渐形成的,最典型的就是从“长征计划”生成了长征空间,而艺术群落与自主空间之间互相生成的关系也是一个普遍现象。

特别要强调的是,自我组织的不同类型之间有着很大的跨越性与流动性,大部分自我组织群体都处在某种临界状态。除了前文已有所提及的自我组织之间的生成性,更深层的原因是自我组织实践的诉求之一就是要打破既定观念与制度的规约,去呈现一种体制外的力量,而这种力量异质且混杂,亦始终处于一种形成与转换的过程中,因此常常无法做惯有的框定,简而言之,临界性既是自我组织的某种诉求,也是自我组织实践的一种自然状态。如名义上的“双飞艺术中心”事实上更像是一个艺术小组,其基础是美术学院中当代艺术群落的形成,而在以中国美术学院为基础的艺术群落中,也同时生发了“小制作”这样近于独立项目的自我组织实践,而“小制作”的参与者则有不少来自其他地区的艺术群落,而同样是源于中国美术学院同学关系的无关小组则是在北京才重新聚集的。在重庆,家M公社、H2空间、器·Haus空间、“外省青年”与8mg小组之间也有着这种共生、派生与转换的关系,这样的例子在其他的城市也并不少见。这种临界特征也体现在自我组织的参与者那里,很多人跨越了或经历了多个自我组织群体,实际上,因这种跨越性,自我组织的流动性也很强,经常是突然产生,然后渐渐消失,或者转换为别的形态与方式。

但中国当代艺术中的自我组织现象并非只是一个偶然,自我组织的普遍发生,尤其是2008年以来的大量出现是有其背景的。为什么会从2008年开始,有多重的原因。最外层的原因是金融危机的突然发生,艺术市场的突然休克使亢奋地连轴转了好几年的艺术圈终于获得了一个空窗期,人们开始把注意力转向了一些别的事情,包括早已展开的非市场系统的艺术实践。但要强调的是,自我组织并不是金融危机下的条件反射行为,而有其更为深层的背景,很多自我组织实践在2008年之前早就开始了,不过这场金融危机确实促使了很多之前只停留在讨论层面的反思开始了付诸实践。

深层的原因是中国当代艺术内部反思的出现,在艺术产业极速发展的同时,对艺术系统越来越产业化、景观化(这两者常常是一回事)的厌烦与警惕实际上也一直在积累,在2008年金融危机之前,各种批评、反思的态度与实践早就存在,尤其是在那些相对成熟的艺术家那里。如箭厂空间创办者们的回顾:

箭厂空间成立于2008年北京奥运会开幕前夕。当时的气氛热烈而兴奋,举国上下都关注着这个盛况空前、规模巨大的体育盛会,并且沉浸在伟大祖国胜利的喜悦当中。就当代艺术界而言,当时正值艺术市场迅速扩大,个人标志的风格美学日趋盛行,各类和商业紧密结合的“创意产业园区”纷纷建立。这些情况引发了我们的反思,促使我们构思一种与之不同的艺术场景:在一个远离各大艺术区的超小空间中展示当代艺术家的作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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箭厂空间的创办与运作出于自觉的制度批判意识,他们因此拒绝商业化运作、拒绝主动的媒体宣传,拒绝加入那个产业景观。相比而言,同样是始于2008年的“小制作”这个基于年轻艺术家群落的自我组织实践体现出的则是一种自发性,他们不强调,甚至试图刻意避免某种立场化、策略化的表述。虽然“小制作”朴素的出发点是激活当地的艺术氛围,但在“疯狂”的艺术市场与模式化的画廊展览制度这些现实背景下,却生成出了一种不自觉的策略:低成本、轻松化、高频率,以及展示空间的非正式,这都是在“以自身所具有的有限资源为前提来保持创作状态”。如果把箭厂空间与“小制作”视为自我组织实践的自觉性与自发性这两种典型状态的代表的话,那也需意识到他们之间的共同性。

箭厂空间与“小制作”都在不同的层面上体现了“小”及当地性,前者空间小、预算少,但强调与当地社区环境的关系,后者体现在作品与展览的“小”(轻松、低廉、迅速),以及与当地艺术群落、艺术生态的关联。这种“小”与当地性都有其制度反思的背景及策略适应的条件,箭厂所针对的是大艺术区里的“那些将艺术生产的数量凌驾于质量之上的超规格的画廊空间”,以及“那些随处可见的‘白盒子’式的,用一种事先规划好的形式来对待当代艺术的艺术空间”,其目的是“将艺术放在一个去神话的,不是美术馆和画廊的情境中去展示,尝试让艺术性的参与,探索和实验直面每日生活中的社会和政治现实”。而其小空间、少预算既是条件限制使然,也能够保持一种灵活的运作。“小制作”则显示了年轻艺术家对画廊体制,尤其是对自身的某种画廊依赖症的厌倦与警醒,发起人之一张辽源曾反问道:“如果这个世界上没有画廊,所有的艺术家就要停止工作吗?”“小制作”也警惕那种江湖化的体制,防止主观上的小圈子化,因此不设门槛,谁都可以参加,不审核作品,什么作品都可以参加,是不是作品或展览都无所谓,也不强调“小制作”的概念所有权,谁都可以去使用这个名字,甚至主观上回避去做总结。这都是在强调及维护其纯粹自发的属性,以此区别于那种常常是僵化的艺术生产状态。

对已经渐显模式化的当代艺术系统的反思,对固化的艺术权力体制的反动,以及对体制外力量的推动,这些都意味着中国当代艺术内部的某种反思性实践的出现,在这个意义上,自我组织已经构成了一种从中国当代艺术内部生成出来的自我反思场域。当然,不必把所有的自我组织实践都上升到这个层面上来讨论,对于艺术家来说,自我组织在大部分时候是本能而日常的,那种体制批判意识也常常是消极性而不是积极性的,实际上,很多艺术家都把参与自我组织实践视为进入稳定的画廊系统的预备阶段,尤其是在尚未被艺术市场接纳的年轻艺术家那里。但即使是这样,自我组织这种体制外实践已经构成了一种独立并平行于官方、学院、画廊等主流话语的生态层。因此,一些有着稳定画廊合作关系的艺术家依然会投入在自我组织实践中,正如未知博物馆的组织者邱黯雄所说“做自我组织的时候,是从这个角色里拔出来了,就是说你站在系统之外,建立自我主动的方式去做艺术”。在理念上自我组织实践与画廊一美术馆系统中的工作并不是对立的,但在具体的现实状况下,自我组织的主动状态则显然是区别于画廊一美术馆制度下的“被组织”状态的。

自我组织的背后是一种制度反思与批判,也是一种自主意识与诉求,亦是一种策略与应对,因此在不同语境下,自我组织的诉求内容有所不同。如前所述,在面对画廊一美术馆体制的时候,自我组织诉求的是艺术家的主体性与主动性;在面对艺术的产业化、资本化、景观化的时候,自我组织诉求的是艺术实践的社群性与当地性。而当面对艺术话语权力的中心化的时候,自我组织的实践者对某种地方身份的强调与侧重即会出现,例如,重庆“外省青年”的自我命名是在借用“外省”这个法国文化概念来强调地方与中心的差异,武汉的“扬子江论坛”的命名也强调了这种地方文脉关系。

这种对当地性的强调,在很多自我组织实践那里都能见到,在实验工作坊那里,当地性不仅体现为地缘身份,也体现在艺术实践与社会的具体关系中,他们的“昆山再造”与“梁山路径”等艺术项目都是以对身边乡城结合部的社会研究,但他们不预设城/乡、现代/传统、政府/民间这种既定的意识形态框架,强调艺术介入社会的命题落在具体的问题与社会肌理中。这也体现在对具体社会事件的介入上,如扬子江论坛就曾举办过夏健强画展,虽然不可避免涉及社会事件背景,但这个活动并没有过分强调某种政治正确的姿态,而是使它更像是一个亲友派对。

但社会介入性的自我组织有时也是社会遭遇下的具体回应,2009年年底北京艺术家的“暖冬”艺术计划就是一场面临强制性拆迁的自我组织事件,而2010年年中武汉的“每个人的东湖”艺术计划则是针对公共环境资源遭受侵占的自我组织行动。虽然这类自我组织的诉求并不是艺术系统中的主体性,而是社会领域中的公共权利,但艺术作为一种修辞力量参与其中,有效地引起了更多层面的社会关注。

一个值得注意的相关背景问题是,随着艺术产业化的逐渐升级,艺术区也渐渐由最初单纯的艺术家聚居,变成了政府政策下的产业配套开发,政府权力与地产资本占据了主导地位,而艺术家则从最初的自我组织状态变成了“被组织”状态。这种状态转换可以从侧面说明艺术家自我组织是在什么样的背景上出现的。一方面是艺术体制内部的压力,另—方面是外部社会的张力,2008年以来各种社会矛盾的尖锐呈现与各种民间权利的诉求发声,也使得艺术家们作为社会人被裹挟进了这类问题及事件之中。他们不得不重新面对“艺术介入社会”的命题,因为在某种程度上,社会系统已经介入了艺术,创作艺术作品也不再是艺术家们唯一的艺术实践方式,对艺术制度的自觉意识与行动已成为当代性的某种条件,在这个语境下,自我组织的制度反思意识体现出了更深的含义。

自我组织中也不乏有着主动而具体的出发点,可以是某种艺术媒介或类型,如绿校是一个专门的漫画社团,三分钟小组专门讨论与实践影像创作,“庆典”则是一个行为艺术实验项目,南山绘画小组则关注绘画问题。自我组织中也有很多都设定着明确的艺术系统中的着力点,录像局把注意力集中在录像艺术的档案收藏与整理上,“二楼”把当代艺术的出版作为其主要工作,青年折扣店则是在尝试建立一种艺术家自主经营的艺术品销售方式,而由一部分年轻评论家组织的“金棕榈+金酸梅”奖年度评选所针对的则是日益被垄断的媒体话语,而希望提出一种不同的公共意见。

3.党的组织制度学习心得 篇三

尊敬的党支部:

通过3月24日党课的学习,使我受益匪浅,体会也很深。党的组织制度一个重要原则就是民主集中制。党章第二章“党的组织制度” 第十条就清楚地进行了表述:党是根据自己的纲领和章程,按照民主集中制组织起来的统一整体。在《党章》的总纲中,党对加强自身建设提出了四项基本要求,其中一点就是坚持民主集中制。对民主集中制,我有两点认识:

一、关于民主集中制的内容

关于民主集中制的定义,党章总纲对党的建设四项基本要求第四条中作出了明确的表述:民主集中制是民主基础上的集中和集中指导下的民主相结合,它是党的根本组织原则,也是群众路线在党的生活中的运行……。努力造成既有集中又有民主,又有纪律又有自由,又有统一意志,又有个人心情舒畅的生动活泼的政治局面。这就是对党的民主集中制完整的表述,深刻的理解,准确的定义,既是历史经验的总结,又是现实工作的需要。

(一)四个服从

(二)选举自由

(三)领导机关

(四)上下关系

(五)党委制

(六)反对个人崇拜

民主集中制规定了“四个服从”,是建立党内正常秩序,保证全党统一意志和行动的根本问题,它的基本精神贯穿于其他五项基本原则之中。

1、个人服从组织。一般来说,党组织的决定反映了大多数党员的意见,是正确和比较正确的。服从组织的决定,就是服从大多数党员的意见,但在有些时候,也会发生党员个人意见和党组织意见不一致,在这个情况下就要 “思想不通,组织服从”。但党员个人有意见可以保留,或者向党组织或上级党组织提出。

2、少数服从多数。党组织讨论决定问题时,要按照当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统一大家的思想和行动。少数人意见在被否决之后,可以保留自己意见,但必须承认和执行多数人的决议,在行动上不得有任何反对的表示;在作决定时,党组织也要充分考虑少数人的意见。如重要问题发生争执,双方人数相近,除紧急情况必须作出决定外,应当暂缓表决;在特殊情况下,也可以把争论报告上级组织,请求裁决。

3、下级服从上级。下级与上级之间是领导与被领导的关系,下级组织对上级组织的指示、决定,必须坚决执行,令行禁止,不能搞实用主义,合意的就执行,不合意就不执行。如果上级指示本地实际不符,可以向上级反馈,但必须在上级组织同意后再调整或改变。在紧急情况下,下级组织来不及请示但又必须作出决定时,可以边行动边报告,或事后报告,请求批准。

4、全党服从中央。我们党是由中央到地方和各级党组织结合起来的整体。党的最高领导机关是党的全国代表大会和它产生的中央委员会;全党服从中央,党才能履行自己的职责,才能维护整体的利益。全体党员要紧密地团结在中央的周围,自觉保持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与中央的一致性,有关全国性的重大政策问题,只有中央有权做出决定,各部门、各地方的党组织可以向中央提出建议,但不得擅自做出决定和对外发表主张。

二、对民主集中制的认识:

民主集中制是我党的根本组织制度和领导制度。其概念首先是由列宁提出的,但他没有对其科学内涵,做出规定。中国共产党在长期革命建设改革实践中,对民主集中制科内涵逐步丰富和完善,以其曲折发展证明,民主集中制是我党克难制胜的法宝。过去,我们党坚持民主集中制,保证党的团结统一夺取革命的胜利。改革开放以后民主集中制又为我国的民族振兴和经济腾飞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

民主集中制从本职上讲就是民主基础上的集中和集中指导下的民主相结合。民主集中制中民主就是党员和党组织的意愿,主张的充分表达和积极创造性的充分发挥。民主集中制的集中就是全党意志、智慧的凝聚和行动的一致。民主是集中的前提和基础,集中是民主发展的必然要求和结果,二者是相辅相成的内在统一。没有民主就没有正确集中,没有集中就不能形成正确的方针、政策和路线,不能形成全党的统一思想意思,就会违背民主原则。坚持民主集中制是防止和反对独断专行和软弱涣散的有力武器,是民主集中制的本质关键。

实行民主集中制,一方面能最大限度地集中所有党员和干部职工的智慧,凝聚全部的力量;同时,又实行多数原则,按照多数人的利益、意志和要求决定问题,可以形成科学、合理的决策。另一方面,它坚持少数服从多数,不允许互相扯皮、议而不决,一经决定立即实施,可以避免那咱互相掣肘和力量分散的弊病,具有简捷便利的特点,所以它有较高的办事效率。

加强民主集中建设是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和领导水平的重要途径。党能否作到决策的科学和正确,这是检验党的执政能力和领导水平的重要标志。只有不断健全民主集中制,建立起信息反馈灵敏,及时的决策机制和纠错机制,才能保证决策的科学性和正确性,从而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和领导水平。如果不能充分发挥党内民主,不广泛听取意见,不按规定和程序实行正确的集中,就会因决策而给党的事业造成损失。

坚持民主集中制是正确党内、外各种关系,不断强化党内民主监督的根本保证。我们党内生活必须充分发扬民主,切实保障各级党组织和党员的民主权利。要疏通和拓展党内民主渠道,使党员的意见、建议、批评能够及时准确的反映上来。同时还要在充分发扬民主基础上实行正确的集中,把党员的建议意见集中起来形成正确的决策,用于指导工作。党内民主监督包括党的纪律监督、会议监督、党代会监督等多种形式的监督。不坚持民主集中制就不可能实现真正意义上的民主监督,党员的权利就难以保障。坚持民主集中制是党的工作政令畅通,党的组织高效廉洁以及党的事业兴旺发达的根本保证。民主集中制工作重在落实,必须严格执行。当前影响民主集中制有效落实外部因素有两点:一个是党的批评与自我批评的作用发挥得不够,班长对班子成员的批评留有情面,班子成员对班长的批评很少,不是没有角度就是找不到。另外一个是党内监督弱化,即没有很好落实,也没有及时指出。所以我们应该严肃民主生活会纪律,坚持“四个服从”的原则,建立专职监督和党员、群众监督相结合的监督制度,党内和单位形成人人受监督的局面。在工作决策中,要让大家把话讲出来,不要强求一律,草率结论。研讨无禁区,执行有纪律。形成决策后要按照决议和分工、同心协力,坚决地贯彻执行;不能随心所欲,朝令夕改,即使有不同意见地也要不折不扣地执行,在情况有变的时候,也要遵循着一定的形式和程序来修定。

随着社会和经济发展的不断变化,我需要民主集中制来规范党内生活、处理党内关系,实现党的正确领导。也对我们贯彻民主集中制提出新的更高要求,要求我们比以往任何时候都要更好的坚持和完善民主集中制原则,不断探索与新形式相适应的新方法、新经验,更加充分发扬民主,以培育领导班子的科学决策和民主决策水平,不断推动我们党和国家建设事业的发展。党的知识需要我们不断去学习,自觉去学习,深入去学习。只有不断去学习,我们的收获才会更多,认识才会更深刻,才会使自己更加符合一名共产党员的要求。我不但要通过集中学习的形式来学习,而且要自觉地在业余时间加强学习,重点学习《党章》十七大报告,做党的知识的“明白人”。此外,我们还要结合实际多学习、多思考。时刻准备着接受组织的考验,以争取早日加入中国共产党。

4.市区组织学习规章制度 篇四

为切实抓好机关党员干部的理论学习,提高机关干部职工的理论素质,现将2010机关干部理论学习计划安排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为重点,继续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以科学发展观学习实践活动、“两会”专题学习、廉政文化建设等主题学习为抓手,结合中心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实际,紧扣各项工作任务与指标,通过理论学习提高思想认识,以政治上高标准、思想上高境界、业务上高水平、工作上高成效为目标,进一步加强干部职工队伍的学风建设,不断提高干部职工的理论素质,全面提升我街思想政治工作水平,进一步夯实思想政治工作的理论基础,为我街各项事业的和谐发展、科学发展提供宝贵的精神动力和智力支持。

二、学习重点

1、深入学习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继续深入学习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全面把握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党的建设的“六个坚持”的基本经验和“四个着眼”的总体要求、总体目标,以及六方面主要任务,扎实推进党的建设各项工作。街工委中心组和各党委要进一步把学习活动引向深入,要紧密结合我街工作实际,在惠民利民、服务百姓上取得成效。要集中时间、集中精神,学习好、理解好、把握好十七届四中全会的精神实质,学习过程中可以采取通读报告原文,收听、收看音像辅导讲座,分章节学习、分专题研讨等形式进行,认真组织广大干部职工参加学习活动。

2、开展学习型党组织创建。建设学习型党组织是保持党的先进性、提高执政能力的重要举措,是提高各级党组织战斗力和凝聚力、强化基层基础的迫切要求,是增长党员干部知识才干、提高党性修养和工作能力的现实需要。要充分认识创建的重要意义,增强学习的紧迫感和自觉性,更加重视和善于学习,努力掌握和运用一切科学的新思想、新知识、新经验,顺应时代发展。在新的实践中重新学习、继续学习,切实掌握和运用好党的理论创新成果,以对党、对人民、对历史高度负责的态度,更加自觉和勤奋地学习,切实提高思想理论水平,不断深化对共产党执政规律,不断深化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规律的认识,不断完善适合我国国情的发展道路和发展模式,实现知识的不断更新。

3、认真学习区委九届六次全会会议精神。要紧密围绕区委九届六次全会提出的“三个率先、四个突破”的工作目标,按照街工委“惠民强街、构建和谐松花江”的工作要求,以保障民生为重点,强化街道社区服务和管理职能;以确保增长为牵动,突出向内挖潜和对外招商;以优化环境为目标,巩固城管保洁新机制;以安全稳定为根本,全力推进平安辖区创建;以党建创新为保证,夯实基层工作组织基础。充分认识南岗区作为对全市发展具有重大影响的中心城区、作为落实“中兴”战略的主体城区,要紧紧抓住新一轮的发展机遇率先发展的重大意义。

4、其他。学习国家、省、市有关党风政风建设的规定,进一步加强作风建设;结合工作实际,深入学习经济、政治、科技、法律、文化、历史、社会管理等方面的知识,不断完善知识结构,努力提高干事发展能力。广泛开展“迎世博、树新风”学习教育活动;学习和掌握世情、国情、党情、省情、市情、社情和岗位知识技能。把学习党的理论、方针政策和科学文化知识同提高自身综合素质紧密结合起来,同深入分析研究全局性、前瞻性、战略性的重大理论和实际问题结合起来,不断增强学习的针对性、实效性。

三、学习要求

1、加强制度落实,规范理论学习行为。每月中旬和下 旬的两个星期五下午作为街工委理论学习时间,确保全年学习时间不少于二十天。

2、改进学习方法,丰富理论学习形式。在抓好集中学习、主题研讨的基础上,要严格执行学习制度,严肃学习纪律,提高学习质量,确保学习内容、时间、人员的落实。机关干部要严格遵守学习制度,科学安排工作,妥善处理好工学矛盾,确保学习到会率。同时要紧密结合自己的工作实际和思想实际认真开展学习,要做到学习理论与谋划思路相结合,力求理论学习更有深度。自觉做到“三个一”,即:有一本专用学习笔记本;每年精读一本政治理论书籍;撰写一篇理论调研报告或学习体会文章。学习笔记每年不得少于20,000字,以此作为年终评先评优的依据之一;理论调研报告或学习体会文章不得少于2,000字,街工委将定期在机关内进行展评。

3、开展实践活动,增强理论学习实效。要大力弘扬理论联系实际的优良学风,把学习理论与指导工作结合起来,把解决认识问题与解决实际问题结合起来,把转变思想作风与转变工作作风结合起来,把提高理论水平同提高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领导和谐社会建设的能力结合起来,用科学理论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同时,紧密结合主观世界改造,不断加强个人修养,努力使党员干部成为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的坚定信仰者、科学发展观的忠实执行者、社会和谐的积极促进者。

四、学习制度

1、集中学习。街工委中心组每月集中学习一至二次,按照区委宣传部每年初制订下发的学习计划,由党群办制订学习计划,集中学习前一周向中心组成员通报学习专题和思考讨论题,并指定重点发言人做好准备,从而确保学习任务的落实。

2、个人自学。年初,中心组成员根据学习计划制订个人自学计划,确定学习内容和阅读书目。大力提倡利用8小时以外的时间进行看书学习,中心组成员每天阅读时间不少于l小时。街工委书记作为学习组长对本级中心组成员的自学情况进行定期督促检查,并经常开展自学笔记的展评和自学体会的交流,相互启发,共同提高。

3、课题调研。中心组理论学习要与调查研究、破解难题相结合。中心组成员结合地区实际以及自己的工作分工,参考区委宣传部每年下发的有关调研课题,认领(选)课题,进行调研,也可组成调研组,列出调研提纲,集中一段时间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形成的调研成果在中心组学习会上进行交流。

4、知识讲座。知识讲座是开阔干部视野、增长知识的好办法。根据当前街道经济发展对领导干部提出的新要求,邀请专家学者进行系统理论辅导,不断提高各级领导干部驾驭市场经济的水平和能力。

5、学习考勤。为保证学习的出席率,认真做好学习记录及考勤,是坚持中心组学习的基本条件。学习记录的内容包括每次学习的时间、地点、学习的有关文件及章节、讨论的专题、学习的形式及发言的要点。中心组成员要强化考勤意识,处理好工学矛盾,安排好工作,确保到课率。如因上级会议或工作需要请假的,须经组长同意,并自觉补课。

5.市区组织学习规章制度 篇五

XX社区按照“科学理论武装、具有世界眼光、善于把握规律、富有创新精神”的总体要求,着力创新学习机制,建立健全并严格推行六项制度,扎实推进学习型党组织建设。

一是主题教育制度。根据国家新出台的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和上级领导的讲话等内容,选定教育主题,制定主题教育系列活动计划,逐项开展主题教育实践活动。坚持用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头脑,用国内优秀党员干部的先进事迹熏陶培育党员干部。继续引深“创建旗帜示范党支部”活动、“一个支部就是一个堡垒”“一个党员就是一面旗帜”等主题实践活动。

二是集中学习制度。按照“学习理论、解决问题、推动发展”的思路,以社区党支部集中学习内容为标准,带动党员干部学习。制定理论学习计划,坚持班子成员每半月集中学习一次,全体党员每月集中学习一次,逐步建立“专题学习资料集、个人心得论文集、学习考勤考核集、解决现实问题成果集”4个集册,规范提高集中学习成效,全面培养党员的政治理论素养和综合业务能力。

三是个人自学制度。积极鼓励、引导和规范全体党员干部个人自学,做到个人学习具备“四个有”:相关学习书籍有圈记、有学习笔记、有理论学习心得体会、有工作调研报告。以支部为单位建立党员学习室,配备相应配套的个人学习资料和设施,积极营造良好的个人学习氛围。

四是成果转化制度。首先是深入学习调研,科学谋划工作。运用所学的创新理论和专业知识,借鉴先进的工作经验做法,结合或阶段性任 1

务,研究制定出科学管用的工作方案、计划、措施。针对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深入居民区,了解掌握实情,把握工作规律,形成落实工作的整改措施。其次是注重岗位实践,活学活用理论。积极践行党的创新理论,指导工作,把所学理论转化工作成果,并用于实践。

6.市区组织学习规章制度 篇六

学习型组织与组织文化的动态演变

艾德佳·沙因在组织文化的研究中提出了组织文化的三个层次处于深层次的意识(潜意识、暗默的一些信仰)、中间层次的价值观以及表层的组织结构、组织行为。但是他多是侧重于关于文化本质概念的研究。而作为企业的组织文化,实际上是一个动态的形成与演变过程。组织文化形成的动态演变涉及到四个层次其一是理念,理念是根据组织需要由企业家作出的深层次的思考或假设构成,它可以来自外部也可以是企业自身创造的。其二是制度,理念要融入企业,就涉及到制度层面的条件,组织用规则有效内化企业员工的观念于行为之中,凡是顺应企业规范者得到赞赏,而逆行者则得到惩处,将组织内每个成员行为习惯统一或集中起来。其三是机制,机制是企业组织发生作用的内部构造。只要这种构造存在,它就要发生相应的功能作用,文化就会依托机制而发生作用,对企业个性起强化作用,对企业全员起塑造作用。有了这种机制依托,文化便获得物化的存在形式.便不以个人的意志为转移,并对个人强制性地发生塑造和规范作用。其四是传统或习惯,企业机制一经形成就会具有某种惯性或本能而沉淀下来,沿着这种惯性它会自动保持其在企业文化共同体中的地位,变成组织群体生存方式而维系,并且会使新的员工受到同化,下意识地接受这些习惯,人们将以此作为判断和衡量事物的价值取向,组织文化就此形成。

圣吉认为,学习型组织是“一群能不断增强自身创造他们想要创造的东西的能力的人组成的集合或团队”,“一个有自己哲学的组织,它在预期、应对和反应变化的复杂性和不确定性等方面都有自己的一套”体系。通俗地讲学习型组织是一个不断开发认识、适应、进而能动地作用于环境的组织生存方式,即它与外部环境同步变化,保持适应性,吸纳新知识,加强内部、外部的沟通,在学习交流中得到发展。

当今社会的特征,是环境不断变化,市场在变、用户在变、竞争对手在变、生产方式在变、经济政策和体制在变、科学技术在变、管理思想在变……这种不断变化的环境对企业经营是个很大的挑战,因而企业经营管理也不存在任何不变的最佳模式。组织活动的核心,就是不断地调整和创新,对各种变化作出正确而快速的反应。企业的组织文化,对于一个企业的发展虽然不是最直接的因素,但却是最持久的决定因素。如今我们之所以关注学习型组织文化问题,正是为了回归到一个更综合、更基础的层面上来建构学习型组织。只有企业组织文化与企业的发展是同步的,企业重新审视自我价值观、思维模式、基本假设乃至共同愿景,不断充实其内容,从局部和整体上重建,在其特质上不断吐故纳新,才能不断对自身进行调整,不断加强适应变化的能力、不断提高学习的能力,增强企业竞争能力。可以说学习型组织依存于学习型企业文化,学习型组织文化是学习型组织的本质特征。

学习型组织文化的内涵

学习型组织文化的内涵是指以系统思考为主线把自我超越和改善心智模式这两项理念的突变与团队学习这项组织制度结合起来,建立一个强有力的动力机制——共同愿景,并以此形成一种组织长久生存、发展的信念和精神力量,使整个组织充满创造性,具有较强的学习能力,能够自觉地、不断地修正自己,使自己在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

1、理念创新——系统思考的自我超越与改善心智模式。这是学习型组织文化的核心。在组织中主要表现为学习型的思维方法,它强调心灵转向的自我超越和改善心智模式的修炼,这两项理念的突变都是基于系统的思维方法,这是学习型组织文化不枯竭的主体创造源泉。

自我超越的修炼,包括两层内容其一是个人自我超越,其二是组织自我超越。前者是指不断突破个人能力极限的自我实现或技巧的娴熟精通,这需要个人的终生学习并不断创造业绩挑战自我,后者是指企业家的基本经营理念转化为组织群体生存方式的文化,成为组织人的灵魂。企业领导在组织文化的形成过程中发挥着关键作用,其中既包括超越企业领导者自己,使个人的经营理念不凌驾于组织文化之上,又包括选择能继承企业基本理念系统,并能发扬光大的文化传人,保证了企业有一座时钟,而不是只有报时员。企业的时钟就是企业的基本文化传统,有了它,在没有报时员时,人们仍然知道时间,知道怎么办。

改善心智模式。心智模式是一种根深蒂固于人们心中,影响人们如何看待世界,如何采取行动的思维定势。心智模式是在经验基础上形成的,有些时候它能使人们较迅速地处理一些经验性问题,但在急剧变化的环境下会影响人们对问题的真正理解和对方法的有效选择。圣吉在总结组织的七种智障时,指出大部分的问题来自于心智模式。如表现为局限思考,归罪于外,缺乏主动积极的整体思考,专注于个别事情,对渐变过程反应迟钝,经验学习的错觉,管理团体的迷失,使他们害怕学习,也担心来自别人学习的威胁。因此需要个人与组织不断地检查心智模式,并随时改善它们,与外部环境同步变化,并能动地作用于环境。

系统思考。系统思考是看得见的整体的一项修炼。它要求人们运用系统观点看待环境与组织的关系,引导人们在分析事物时,从看局部到纵观整体,从看表面到洞察其背后的结构,从静态的分析到认识各因素的相互影响,进而寻求一种动态的平衡,使组织对各种变化作出正确而快速的反应,并不断地创新。系统思考是自我超越和改善心智模式修炼要解决的核心问题。

2、制度创新——建立团队学习组织。制度是组织要建立的一套有效规则,它能保证组织学习能力的实施。有了以系统思考为主线的自我超越和改善心智模式这两项理念的突变,学习型的组织文化并不一定会产生,要把文化理念转变为组织行为,组织规则的变革是至关重要的。学习型组织规则变革主要包括:组织结构、组织安排。圣吉眼中的团队学习,就是保证组织学习的有效组织结构和安排。团队学习的组织与传统组织,在规则方面发生了深刻的变革。传统组织在分工、竞争和反应性上存在着问题。首先,专业化的分工制造了隔离带,从而把一个组织分割成相互独立且常常相互冲突的领域。其次,由于过分强调竞争结果削弱了合作。在组织的管理层、部门之间以及项目小组的领导者中,相互的竞争虽然显示出强与弱的差距,却丢掉了相互合作与沟通,共享信息,共同参与创新的机会。再次,反应性使管理者的注意力发生了偏离,他们更注重解决问题而不是开发创新。创新是努力创造新事物,不断发展,而解决问题则是围绕着现状,尽力避免发生某些事情。因此,要改变原有的组织安排规则,创造出一种新的、适应环境变换的规则,即团队学习。团队学习发挥团队成员互相配合与整体搭配能力,它是一个合作性的学习过程,也是一个强有力的群体学习过程。团队的组织结构规定了具有不同技能的人相互依存,并为达到共同的目标,彼此分工合作,共同承担成败的责任。而且团队学习加大了组织结构的开放程度,让全员的学习心得能在企业内部交流与沟通。在组织内部共享经验和更新的知识,常常会产生突破性思维,使组织充满了创造性张力。

7.市区组织学习规章制度 篇七

答题活动的情况汇报

公司工会:

我直属六项目部根据公司工会的安排,九月份组织开展了学习公司管理制度、文件的答题活动。首先将试题印发到各工程项目和项目部机关,参加答题的有项目部领导,工程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机关部门负责人、主要岗位的管理人员。共收回答题试卷十四份,经过阅卷,得分均在98分以上。

通过答题,管理人员对公司管理制度和文件是一个重新学习,加深了解的一个过程,对执行公司制度、文件,加强管理,起到了很好的促进作用。

直属六项目经理部

8.龙腾集团创建学习型组织工作制度 篇八

学习制度化是加强学习的有力保证,根据《关于开展创建省级学习型组织示范企业活动的实施意见》,制定本制度。

一、工作制度:

1、工作交流:

创建办公室不定期组织创建工作会议,研究解决创建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总结交流创建工作的经验和心得体会,推进创建工作向更深层次发展。

2、完善机制:

创建办公室组织协调各处室、各下属企业健全学习机制、培训机制、激励机制,促进学习工作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

3、检查考核:

创建办公室组织定期和不定期的检查、考核。考核分两个步骤,一是企业自查自评,二是创建办公室考评,集团公司对考核成绩优秀的单位和个人予以表彰奖励。

二、学习制度:

1、制定学习计划:

创建办公室组织八个专业组和下属企业,根据集团公司董事会和党委的部署,结合各自的工作实际,制定学习计划,提出学习任务和要求。

2、学习组织:

集团公司各专业组和下属企业,按照学习计划和阶段性工作任务,组织各自的学习工作。创建办公室抓好学习计划落实情况的检查、协调、指导和考核工作。

3、考勤考核:集中学习以工作出勤对待,不得随意缺席。有事请假,严格履行请销假手续,无故不参加者按旷工处理。学习情况列入对单位和个人的工作绩效考核,优奖劣罚。

4、学习要求。授课人员要充分准备,认真备课。学习人员要做到认真听讲,踊跃提问,积极思考,敢于发言,记录工整,内容齐全。因故缺席者要自觉补课。

三、监督制度:

1、集团公司政治部、人力资源部、安全监察处和下属企业工会、政工、劳资、安全等部门负责学习计划落实情况的监督工作。

2、政工部门重点监督政治思想、领导讲话、企业文化、党员培训等学习计划的落实情况。

3、人事、安全部门重点监督职工教育培训、特殊工种培训计划的落实情况。

4、工会重点监督职工教育权益保障工作。

四、考核制度:

1、对不按学习计划和集团公司要求开展学习的下属企业负责人每次扣绩效分5分,并由该企业组织补学。

2、创建办公室对下属企业的考核成绩以90分为标准,每降低1分,对企业负责人扣绩效分0.5分。

3、未按上级规定对职工进行培训的下属企业负责人,每查出一人次扣绩效分1分。

4、按规定提取教育培训经费,并保证60%以上用于一线职工,否则扣下属企业负责人绩效分5分。

附:创建学习型组织考核评价标准

9.市区组织学习规章制度 篇九

【关键词】上海合作组织; 自由贸易区; 法律制度

中图分类号:F71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8283(2009)05-0040-02

自由贸易区(FTA)。它是指签订有自由贸易协议的国家所组成的经济贸易集团,在成员国之间废除关税和数量限制,使区域内各成员国之间的商品可以自由流动,但各成员国仍保持自己对非成员国的贸易壁垒,例如北美自由贸易区[1] 。

1 上海合作组织框架下建立自由贸易区的原因

自由贸易区是目前世界范围内区域经济一体化的一种具体表现形式。由于自由贸易区是区域经济一体化中一体化程度最低,国家让渡主权最少的一种形式,和其他一体化形式相比也是更容易被各国所接受的一种经济一体化形式。本文选择自由贸易区的形式来探讨,笔者认为有如下几点原因:

第一,自由贸易区在机构上的法律要求要低些,因此,这种类型在目前仍是区域经济一体化中采用的最频繁的一种[2] 。

第二,自由贸易区有利于进一步发挥经贸合作的地缘优势。邻近国家间的自由贸易区具有人员往来与物流便利、语言文化相近、生活习惯类似等多种有利条件。另外,自由贸易区所涉及的国家彼此之間疆域相邻或者经济互补性较强,或者有共同的政治与安全利益、共同或相似的历史、文化、宗教传统,从而对谈判议题的确定、谈判内容的形成和最终协定的缔结比较容易达成共识。

第三,自由贸易区对于国际贸易和成员国的经济发展有重要影响。一般认为,在区域内建立自由贸易区可以促进成员国内部经济贸易的增长,加快区域内部国际分工的深化和合作,促进各成员国贸易自由化的程度,吸引和扩大对外投资,增强成员国在世界贸易中的地位和谈判力量,从而最终达到促进经济增长的目的[3] 。因此,自由贸易区已经成为各国为了实现经济增长的重要制度性安排。目前,建立自由贸易区已经成为世界经济发展的一个趋势,也是世界各国寻求发展本国经济的一项重要举措。

2 建立上海合作组织自由贸易区的最佳模式借鉴

2.1 上海合作组织自由贸易区理论的提出

自世界贸易组织成立以来,以建立自由贸易区为基本内容的各种区域贸易协定的数量一直呈上升趋势。同时,世界贸易组织(WTO)多哈发展议程因坎昆部长会议失败而停滞不前,这就使得区域贸易协定谈判的发展势头迅猛而强。在这种情形下,参加区域经济合作建立自由贸易区就成为世界各国增强国力、促进经济发展的重要手段之一。到目前为止,中国尚未和其他国家和地区建立自由贸易区,这就使得中国在日益激烈的国际竞争中处于相对不利的地位。

2001年6月15日我国同俄罗斯联邦、哈萨克斯坦共和国、吉尔吉斯共和国、塔吉克斯坦共和国、乌兹别克斯坦共和国建立了上海合作组织(Shanghai Cooperation Organization,英文缩写SCO),该组织是第一个由中国参与发起、组织的区域合作组织,它的成立对于中国和中亚都具有重要意义。2003年9月,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总理在北京举行第二次会议并通过《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多边经贸合作纲要》,同时提出了在上海合作组织框架内建立自由贸易区的建议。

2.2 建立上海合作组织自由贸易区的最佳模式探讨

上海合作组织自由贸易区是中国在积极参与国家多边贸易体系的同时,努力加强与周边邻国的区域经济合作的一项重要举措。这个自由贸易区,也是由发展中国家建立的贸易区,没有现成的先例可循,必须依靠创新的智慧去解决面临的问题。

在建立上海合作组织自由贸易区过程中,我们应该借鉴世界上已有成功的区域经济组织的经验,结合上合组织自由贸易区各成员国的实际,促成自由贸易区的顺利建设,实现“双赢”局面。笔者认为,总体上讲,要在WTO框架下,遵循“渐进、开放、有利于发展中国家发展”的原则,吸收北美自由贸易区模式的创新特点,借鉴东盟自由贸易区的作法比较符合实际。具体来说:

(1) 以硬法机制为主的欧盟模式对于上海合作组织自由贸易区的借鉴意义

欧盟模式虽然和北美、东盟自由贸易区相比差距比较大,但是其硬法机制体现了经济一体化中的法制化、法治化以及组织化,诚然,在主权国家林立的世界里,软法的存在是有一定必要性。但是在经济一体化的进程中,如没有强制性的硬法机制,而以经济一体化规划的进程中,往往会使规划的实施效果大打折扣,因为经济一体化规划的实施直接关系到各国经济利益的兑现,每一个国家不会不在乎自己的国家利益而自觉地去遵守没有强制性的规划。因此,硬法机制的规划是使经济一体化产生效果的必要机制。

(2) 混合软硬法机制的北美自由贸易区模式对于上海合作组织自由贸易区的借鉴意义

北美自由贸易区对于上海合作组织自由贸易区也有很多可以借鉴之处,而且和欧盟相比,上海合作组织自由贸易区与北美自由贸易区具有更强的相似性,例如,我国和中亚4国及俄罗斯在立法体系、法律制度上存在着较大的差异,这一点与美国、加拿大和墨西哥很类似,而与欧盟内部成员国之间有很大不同。因此,我国在和这些国家建立区域经济组织的法律框架时,应当主要借鉴NAFTA较为简洁、松散的组织机构和温和的法律制度,比如温和的争端解决机制等。当然欧盟区域一体化时间最长,程度最深,各种制度设计尤其是法律制度较为成熟、完善,因此我国在参与区域贸易安排的一些具体法律制度上也应当吸收其具有前瞻性的优点,例如在区内法律冲突融合方面,我国也应当采取积极的统一立法措施,并通过相关案例的总结来积累经验、完善相关法律规则。

综上所述,笔者认为,上海合作组织自由贸易区的建立,应该借鉴前文提出的阶段性目标模式,分三个阶段来完成自由贸易区的最终建立。具体来说,在现阶段,上海合作组织正处于贸易与投资便利化的阶段[4] 。在这一时期,应该借鉴东盟自由贸易区的模式,以签署协议的方式制定软法性法律文件,构建松散的组织机构,以协商方式来解决成员国之间的争端。经过一段时期的发展,在自由贸易区建成后,再借鉴北美自由贸易区的模式,由软法为主的模式向软硬法混合、硬法为主的模式转变。至于其未来走向,要借鉴欧盟的做法,根据该区发展情况、周边国家的反应和世界政治经济的格局和发展趋势,再确定远期发展目标。

3 上海合作组织自由贸易区的法律制度构建

3.1 上海合作组织己经初步建立经济合作法律框架

2001年6月签署的《上海合作组织成立宣言》(以下简称《宣言》)和2002年签署的《上海合作组织宪章》(以下简称《宪章》)成为该组织的宪法性文件,为该组织未来的发展奠定了稳固的法律基础。近年来,上海合作组织以《宣言》和《宪章》为基础,在安全合作、经济合作、组织内部建设等领域制定了一系列重要的法律文件和条约。

在经济合作方面的法律文件主要包括《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政府间关于区域经济合作的基本目标和方向及启动贸易和投资便利化进程的备忘录》、《〈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政府间关于区域经济合作的基本目标和方向及启动贸易和投资便利化进程的备忘录〉的议定书》、《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多边经贸合作纲要》、关于〈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多边经贸合作纲要〉落实措施计划》等等。

从以上简要分析中可以看出,上海合作组织并没有建立起完善的经济合作法律框架,已经生效的法律文件仅僅具有宣言和声明的性质,缺乏具体的法律制度性规定,实行起来必然缺乏执行力。因此上海合作组织自由贸易区建立的首要任 务就是建立和健全上海合作组织具体的法律制度框架,以此对自由贸易区的运行实施进行制度性保障。

3.2 构建上海合作组织自由贸易区法律制度的建议

(1) 上海合作组织自由贸易区货物贸易法律制度的建立

第一,在区域货物贸易的制度中,条约是主要的法律形式,但形式可能是一个完整的条约,或散见于数个条约中。欧盟规范货物自由流动的法律文件是《欧共体条约》第三部分第一编;北美自由贸易区有关这方面的法律文件是《北美自由贸易协定》中的第二部分,包括三到七章的内容;而东盟规范货物自由流动的法律文件体现在分散的诸个有关货物贸易的法律文件中[5] 。如前所述,在现阶段上海合作组织自由贸易区的建立应借鉴东盟自由贸易区的模式,关于上海合作组织自由贸易区内货物自由流动的法律文件也可以分散的规定在多个法律文件中,这也体现了一定的灵活性。

第二,在关税和非关税措施方面,上海合作组织自由贸易区的相关法律制度应借鉴东盟自由贸易区的规定。在关税方面,上海合作组织自由贸易区应该对关税减让的问题做出具体的时间和关税率的规定。如东盟自由贸易区规定,从1992年自由贸易区建立的15年时间内,将其成员国的关税减让到5%—0关税率。对于非关税措施,《东盟自由贸易区共同有效普惠关税安排协定》中第5条对数量限制和非关税壁垒进行了规定,第6条规定了保障措施。上海合作组织自由贸易区建成之后也应当制定关于关税安排的相关协定,如规定成员国根据协定的安排消除所有数量限制,在未来的5-10年内逐渐消除所有的非关税壁垒。

(2) 上海合作组织自由贸易区服务贸易法律制度的建立

以法律的形式将国际服务贸易自由化规定下来,这在欧盟、北美、东盟自由贸易区中均有所表现。笔者设想在时机成熟时,上海合作组织自由贸易区关于服务贸易的法律规定应该签订单独的条约——《上海合作组织服务贸易框架协定》,作为其服务贸易规范的法律依据。究其原因,首先是以一个专门的法律文件规定区域服务贸易是比较先进的做法,且符合区域经济合作在服务贸易领域的发展趋势;其次,这种单独制定的条约可以与WTO服务贸易总协定的规则相一致,使得多边贸易体制与区域经济合作在服务贸易领域达到统一;最后,《上海合作组织服务贸易框架协定》仅仅是框架性的规定,因此制定起来难度较低,其以后的实施可以进一步细化。

(3) 上海合作组织自由贸易区投资措施法律制度的建立

东盟有关投资措施的协议为1987年《东盟促进和保护投资的协定》及1996年签署的《东盟投资框架协议》,在现阶段,投资对于上海合作组织区域经济合作是一个重点领域和优先领域,应尽早签订《上海合作组织自由贸易区投资框架协议》,同时重视投资领域的软环境建设,即完善喝过的投资法律、法规、政策、措施,切实改善投资环境,采取具体步骤促进投资和保护投资[6] 。

(4) 上海合作组织自由贸易区知识产权保护法律制度的建立

知识产权在区域经济合作中占据重要的位置,是与贸易紧密相连的领域,欧盟、北美、东盟自由贸易区中都有知识产权保护的规定。因此,上海合作组织自由贸易区也应该对知识产权保护做出相应规定,制定《上海合作组织自由贸易区知识产权框架协定》,协调成员国间知识产权合作及争端。在此协定的制定中,可以借鉴WTO《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定》的成果,并与其保持一致。我们要充分认识到知识产权在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之间的贸易和投资行为中扮演重要的角色,对其进行保护可有利本区域的贸易自由化。

另外,在上海合作组织自由贸易区建立的过程中,除了在货物贸易、服务贸易、投资及知识产权等方面制定具体的法律制度以外,在金融、农业、林业、能源、交通运输、环境保护等方面也可以以签订协议的方式做出具体的法律规定,对整个自由贸易区起到良好的法律保障作用。

4 结论

上海合作组织作为中国主导建立的第一个区域性国际组织,涵盖了中亚五国中的四个国家,而且有进一步扩大的可能。为了加强与中亚各国的经济交流,形成资源互补的双赢形势,在目前上海合作组织的框架下建立自由贸易区是成员国的共同希望和选择。构建合理有效的自由贸易区法律制度是推进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之间经济合作的关键因素。本文在借鉴现有自由贸易区的实践和理论基础上,结合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的具体情况,对上海合作组织自由贸易区应该具备的法律制度做出设想,希望为中国与中亚国家在更广泛的领域进行合作提供制度保障。

参考文献:

[1]沈四宝:《北美自由贸易区的经验及对我国的启示》,载《法学杂志》2005年6月。

[2]杨丽艳:《区域经济一体化法律制度研究——兼评中国的区域经济一体化法律对策》,法律出版社2004年10月,第162页。

[3]陈同仇、薛荣久:《国际贸易》,对外经贸大学出版社1997年,第141页。

[4]郑雪平、米军:《上海合作组织(SCO)区域经济合作发展模式研究》,载《徐州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6年2月。

[5]杨丽艳:《东盟的法律和政策与现代国际法》,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00年版,第132-140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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