系统使用权转让协议书

2024-08-02

系统使用权转让协议书(共11篇)

1.系统使用权转让协议书 篇一

购车协议书

甲方:公民身份号码:

乙方:公民身份号码:

甲乙双方到4S店购车,乙方确定所购车型,购车手续以及车辆登记或上牌等事情以甲方名义办理,车款及购车相关费用由乙方支付,车辆使用权归乙方,甲乙双方经过协商,就以上相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本协议车辆相关信息:

1、车架号:

2、发动机号:

3、车牌号:

二、本协议签订后甲方协助乙方到车辆保险缴纳单位办理保险手续,相关费用由乙方支付。

三、自本协议签订起,车辆交付给乙方使用,在乙方使用期间,乙方保证不能随意将车辆出租、出借、出售、转让给他人;由于乙方或乙方将车辆出借、出租、出售、转让给他人等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和经济纠纷均由乙方承担,甲方不负任何责任。

四、乙方保证其使用车辆期间遵守相关法律法律规使用和行驶车辆,若因违反交通法规而产生的费用和责任由乙方承担。

五、本协议车辆应当在协议签订一年后,乙方保证协助,甲方把车辆过户给乙方,发生的所有过户费用(包括依法应由甲方承担的费用)均有乙方承担。

六、甲方协助乙方办理车辆上牌、车辆登记、车辆维护等事宜;乙方协助提供给甲方协议车辆行车证、购车发票、交强险原单及复印件等证件,用以办理甲方单位要求的车辆备案手续。

七、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八、本协议在甲方将协议车辆过户给乙方后自动失效。

甲方:乙方:

2.系统使用权转让协议书 篇二

对于无线设计人员而言,目前有许多射频(RF)收发器和ZigBee协议栈可用来在应用中实现ZigBee协议功能。无论选择了哪种收发器和协议栈,设计工程师都应该查找能够帮助他们快速评估和开发ZigBee协议应用的设备和工具。若已确定ZigBee协议的复杂度,那么设计人员也需要使用合适的开发工具来帮助他们设计和调试应用程序。

有多个无线网络分析器或“嗅探器”可供使用。在您首次开始无线开发时,获取一个无线网络分析器是一项关键性投资,可为您免去许多麻烦。有些分析器具有图形界面,而有些分析器则具有更为基于文本的界面。请确保选择的分析器具有易于阅读的界面。在以下示例中,我们将使用Microchip的ZENA无线网络分析器,它采用图形的格式显示消息。但是不管您选择了哪种分析器,能够快速解密ZigBee协议消息的密钥部分将有助于您高效地开发和调试系统。

网络构成

设备加入ZigBee协议网络时出现的消息会告诉我们许多关于网络的信息。当设备试图加入一个网络时,它会发出一个信标(beacon)请求。邻近的协调器或路由器通过发出信标作出响应。新设备将选择一个信标,然后向该设备发送一个关联请求,请求加入网络。在一段短暂延时后,新设备发送一个数据请求,请求响应。网络设备则发送一个关联响应,指示该新设备是否已被网络接受。这些消息显示如图1。

第一条消息来自于新设备,用于请求信标。后两条消息是信标。我们可以从这些信标中知道一些关于设备的有用信息。首先,我们可以知道第二条信标来自于协调器,因为其源地址为0x0000且信标有效负载中指定的深度为0。第一条信标来自于路由器,因为其源地址非零。我们也可以知道此路由器会通过该协调器加入网络,因为它在同一个网络上(源PAN是相同的)且信标有效负载“深度”为1。我们还可以知道在应用层,这两个设备都将接受新设备加入网络,因为超帧规范“Assoc”位被置1。但是,如果我们查看信标有效负载,我们可以看到协调器不能接受任何其他路由器或终端设备加入网络,因为“RtrCap”和“DevCap”位均为0。同时,路由器仍然可以接受路由器和终端设备。

在第四条消息中,新设备已决定试图加入网络。通过检查关联请求的目标地址,我们可以知道新设备正试图加入哪个网络设备——路由器。关联请求可告诉我们关于新设备的许多信息。其关键元素是“D e v”和“RxOn”位。“Dev”位指示设备正试图作为终端设备加入。而且,可以知道此设备将总是保持其收发器开启,因此其父设备不必为其缓冲消息。此位对于以后的通信很重要。如果“RxOn”设置为关闭,那么其父设备将认为新设备保持其收发器关闭,它将为新设备缓冲消息。如果新设备从未请求消息,那么父设备也从不会发送消息给它!

最后,我们可以看到关联请求成功。现在我们在网络上有了一个新的FFD(全功能设备)终端设备,其短地址为0x1AF9。

应答的发送

ZigBee协议是一个高度应答的协议。有三个应答级别:MAC(介质访问控制)、APS(应用子层支持)和AF(应用框架)。这不但提高了系统的可靠性,也使我们在发生问题时能够识别故障所在。在图2中,设备0x0001正告知设备0x0000来使用应答的所有三种级别将属性设置为指定值。

第一条消息是发送给设备0x0000、要求设置属性的命令。接下来是一条短M A C应答,指示接收设备的收发器正确接收消息,通常可由收发器自动生成。Zig Bee协议指定所有消息必须请求MAC应答。在第一条消息的APS帧控制字段中,有一个位指示是否请求了A P S应答。如果该位置1,那么接收方ZigBee协议栈的APS层将自动生成一条APS应答,如第三条消息所示。此应答指示目标设备的协议栈接收到了消息。APS应答还将生成另外一条MAC应答,如第四条消息所示。

查看第一条消息的事务解码,我们将看到使用了“Set with Acknowledge”命令。这是一条发送给应用层的指示,应用层必须使用“Set Response”命令对该命令进行应答,如第五条消息所示。此应答指示应用层接收到了消息,而且在将属性设置为请求的值时,发送的错误代码将指示是否存在任何问题。AF应答将生成另外一条MAC应答,如第六条消息所示。此外,发送的AF应答带有请求的APS应答,这将生成第七和第八条消息。这些多层应答会产生相当大的数据流量,但是如果消息链中出现中断,我们将更容易定位问题,如表1所示。

拓扑问题

当开发了无线网络系统之后,无线网络分析器可以帮助进行安装和拓扑分析。一些无线网络分析器,如ZENA无线网络分析器在内,当消息经由网络的时候都能够以图形的方式显示数据流量。设备以圆形节点表示,而消息则以连接到节点的线表示若装载了描述物理布局的位图,则拓扑问题将清楚得多。

假设有一个网络,它有四个设备、一个协调器、两个路由器和一个FFD终端设备。尽管所有设备都是全功能设备,还是可以从数据包分析中看出,FFD终端设备和任一路由器之间的消息是通过另一个路由器发送的。如果打开“Network Configuration Display”(网络配置显示)窗口,装载描述性位图,并将节点拖到描述其物理位置的位图上的相应位置时,那么可以很快地看出发生了什么。图3显示了“Network Configuration Display”窗口,其中网络流量有问题。我们可以看到有两个设备彼此都不在对方的射频范围内,很有可能是由于建筑物内的隔墙造成的。消息必须经过另一个设备路由才能到达其目标设备。因此,尽管这种情况一开始有点糟糕,但现在可以看出系统行为与预期设想完全一致。

注意,一个“嗅探器”可能无法看到网络上所有节点。为了观测所有网络流量,可能需要获得来自不同位置的多个消息捕获,或者使用位于不同位置的多个“嗅探器”。

结论

ZigBee协议比许多无线协议简单,但是仍然需要使用正确的工具才能高效而有效地开发应用。从确认正在发送正确的数据值到理解网络超帧,无线网络分析器是任何人员进行无线网络开发的基本工具。

参考文献

[1]. ZigBee Protocol Specification,http://www.zigbee.org

[2]. PICDEM Z Demonstration Kit User’s Guide(D S51524),http://www.microchip.com/zigbee

3.房屋使用权转让协议书 篇三

甲方:身份证号码:

住址:联系电话:

乙方:身份证号码:

住址:联系电话:

双方经友好协商,遵循公平、自愿的原则,就甲方将其转让给乙方,达成如下条款:

一、物业的具体位置:

二、本合同的有效期限为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三、该物业的土地使用权出让期限为:以该物业所在地块土地使用权证上的日期为准。

四、物业的使用权转让金额为:。

五、甲方应于年月日之前将物业交付乙方使用。

六、本合同签订后,乙方享有该物业使用、收益、处分及其他基于该物业所产生的一切权利,甲方不得就该物业再主张任何权利。

七、若乙方需将此物业使用权转让给第三方时,乙方可自行决定,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干预、也不得向受让方主张任何权利。若第三方需要办理产权转让手续,甲方应无条件协助乙方办理。转让所需手续费、税费等费用由乙方与第三方协商承担,甲方对此不承担任何费用。

八、乙方享有使用权期间,甲方不得擅自转让该物业,否则,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为该物业使用权转让金的50%。

九、合同有效期内,甲、乙双方均不得单方解除合同,任何一方擅自解除合同的,另一方均有权依照本合同第八款约定要求违约方支付违约金。

十、甲方应保证乙方在合同期内正常使用该物业及享受该物业带来的正当利益,若因甲方不当干预、不履行协助义务、或有其它不当行为致使乙方不能正常

使用该物业的,甲方应及时排除该不当行为,并向乙方支付该物业使用权转让金的50%作为违约金;若由此给乙方带来其它损失的,甲方还应对该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十一、甲方应保证该物业权属无争议,若因第三人向甲方主张该物业权利导致本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甲方应依本合同第八条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十二、若因本合同无效,双方不能继续履行本合同的,甲方应全额退还乙方该物业使用权出让金。

十三、该物业土地使用权期限到期时,由乙方支付该物业使用权出让金,乙方继续享有该物业的使用权。

十四、本合同一式二份,甲、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十五、本合同未尽之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十六、争议的解决:因本合同发生争议的,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甲方(签字):乙方(签字):

4.店面租赁使用权转让协议书 篇四

甲方(转让方):身份证:

乙方(受让方):身份证:

经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达成一致协议如下:

一、甲方自愿将其向石狮市服装名城开发有限公司租赁(抽签)取得址于石狮市服装城北区D幢3420号店铺一间(建筑面积为38.25m2)的使用权,以人民币肆万伍仟元整(¥:45000元)出让给乙方所有。

二、付款方式:乙方应于本协议签订的同时一次性支付给甲方上述店铺使用权转让款人民币肆万伍仟元(¥:45000元),甲方应将该租赁店面按原状交付乙方验收、使用,并将与石狮市服装名城开发有限公司签订租赁合同及相关手续交付给乙方收执、保管。

甲方租赁(抽签)取得址于石狮市服装城北区D幢3420号店铺一间(建筑面积为38.25m2)的使用权应向石狮市服装名城开发有限公司缴付的租金、保证金二项合计为人民币14000元,已由甲方于2010年12月4日向石狮市服装名城开发有限公司缴纳完毕。

三、本协议签订后,乙方即享有对上述店铺的占有、使用、租赁、收益等 一切权利,同时享有及承担上述店铺因租赁合同约定的权利及义务(其中包括:该店铺租赁期限届满后的优先承租权),甲方无权以任何借口予以干涉。

四、本协议签订后,甲方应积极协助乙方及时向石狮市服装名城开发有限公司支付“石狮市服装北区D幢3420号店铺一间”的租金及保证金,如今后乙方逾期缴付租金及保证金等一切责任,均与甲方无关(如今后应以甲方名义缴纳租金,甲方有义务予以协助,否则、应当承担违约赔偿乙方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

五、双方特别约定:乙方拥有对上述店铺续租签订合同的估先权,乙方无需再支付甲方任何费用,如今后需以甲方名义与石狮市服装名城开发有限公司签订续租合同,乙方负有协助义务,另如届时政府政策或石狮市服装名城开发有限公司允许甲方根据转让后店铺的实际使用权人名义签订租赁合同,甲方有义务协助乙方办理过户登记,办理过户登记的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否则、甲方应返还乙方支付的所有权转让金并承担违约赔偿乙方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

本协议书壹式贰份,经双方签章后即生效,协议书双方各执壹份,本协议书经双方签章确认后可作为乙方已支付全部款项的有效凭据。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

5.房屋永久使用权转让协议书修改 篇五

转让方(以下简称甲方):

受让方(以下简称乙方):

经甲方给乙方几次的建场、盖房的深交了很好的友谊,甲方和原房主廖红丽关于宅基地及房屋达成永久使用权转让协议,再将自己转让来的一套宅基地的永久使用权及宅基地上房屋等设施一次性全部转让给乙方(此过程甲方、乙方、廖红丽及兄弟姐妹都在场),自愿协商达成一致,双方就此转让相关事宜达成以下合同条款,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 转让房屋的基本情况

转让此宅基地及房屋设施(以下简称该房屋)位于

区 街道办

号,建筑面积平方米。房屋为砖混结构、水、电、等设施齐备且具备正常使用功能。

第二条 转让价格及用途:

双方商定该宅基地及房屋等转让价格为(人民币)元整,大写 元整(人民币),乙方已现场转账给原房主廖红丽。乙方一次性支付甲方两千元人民币辛苦费。第三条 付款方式

由乙方向廖红丽支付购房全款两万元,如乙方要求甲方将该房屋宅基地手续办理到乙方名下,甲方无条件必须积极 配合乙方。

第四条 房屋交付 甲方应于本合同生效之日当天,将上述房屋的全部钥匙交付乙方,并在双方在场的情况下由乙方对房屋进行验收,乙方如无任何异议,视为该房屋情况符合本合同约定,甲方完成房屋交付,上述房屋的占有、使用、收益、处分权归乙方行使。

第五条 房屋过户 房屋交付乙方后,甲方配合乙方将该房屋的产权证办理到乙方名下,办理产权证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六条 甲方的承诺保证 甲方保证自己对该转让房屋签定此合同前拥有处分权,转让该房屋不存在法律上的障碍(甲方家人甲方沟通好)。甲方保证该转让房产不涉及第三方的权利。

第七条 违约责任 合同鉴定后此此宅基地及房屋及归乙方永久使用权,甲方不得收取任何附加费用,并保证乙方享受本村村民同等待遇,如遇国家或大型项目征收或拆迁,宅基地及房屋设施等赔偿全部归乙方所有,甲方应积极配合不得克扣任何财产。如甲方违约反悔赔偿乙方违约金(100.00)万,大写壹佰万元整。

第八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协商,并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和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九条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甲、乙双方同意由法院仲裁委员会仲裁,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

身份证号:

手机:

乙方:

身份证号:

手机:

担保人:

身份证号:

手机: 担保人:

身份证号:

手机:

6.车位使用权转让协议 篇六

本车位使用权转让协议由以下协议当事人于

日 签订。

合同双方当事人:

转让方(以下简称“甲方”):

受让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甲方向乙方转让“蓝天·卢浮9号”车位使用权相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车位的基本情况

1.1本次转让使用权的车位为甲方开发的“蓝天·卢浮9号”商品房地下车位,用途:该车位仅作为停车专用,不得另作他用;车位编号为:

。(具体位置见附件一地下室车位布置平面图);

1.2地下室车位为划线分隔,无隔断墙、无封闭,并由甲方划好车位分隔线;

1.3甲方保证对以上车位享有合法的所有权。甲方确保上述车位产权清晰,没有民事纠纷。

二、使用期限

甲方同意将上述车位使用权转让给乙方,转让期限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至“蓝天·卢浮9号”商品房土地使用权期限届满时止。

三、转让价款

3.1转让按其座落位置以“个”为单位计价;

3.2甲、乙双方约定该车位使用权转让价款为人民币 150000元/个(大写:十五万元/个)。(此价款中不包含车位的物业管理服务费)。

四、付款方式

甲、乙双方约定在本协议生效之日,乙方一次性向甲方付清全部转让价款。

五、乙方逾期付款的违约责任

乙方未按照约定的期限付款的,按照逾期时间,分别做如下处理(不作累加):

5.1逾期在 30 日之内,自约定的转让价款应付次日起至实际支付之日止,乙方每日向甲方支付转让价款 0.1% 的违约金,协议继续履行。

5.2逾期超过 30 日,甲方有权解除协议。甲方解除协议的,乙方按照转让价款的 10% 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乙方愿意继续履行合同的,经甲方同意后,合同继续履行,自约定的转让价款应付次日起至实际支付之日止,乙方每日向甲方支付转让价款 0.1% 的违约金。

六、交付期限与方式

6.1甲方应于乙方付清全部转让价款,并于商品房正常交房后 天内将车位交付给乙方使用。6.2车位使用权的交付以双方签订车位使用权交接书为标志,如乙方无正当理由拒绝签订车位使用权交接书,视为甲方已完成交付。

七、甲方逾期交付的违约责任

甲方未按照约定的期限交付车位的,自约定的交付期限届满次日起至实际交付之日止,甲方每日向乙方支付转让价款0.01%的违约金,协议继续履行。

八、使用管理

8.1乙方应遵守停车管理人员指示和车辆停放规则有序停放;

8.2停车场专用设施设备的维修费用由全体车位使用权人承担;

8.3甲方检修、维护管道需借用乙方车位时,乙方必须无条件的予以配合;

8.4乙方不得擅自改变该停车位的用途,或利用该空间放置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等有害物体;

8.5如果因乙方车体过大影响其他业主停放车辆,甲方有权单方决定为乙方调整车位,乙方应补足相应的费用;

8.6乙方如需将该车位使用权转让或出租给第三方,应当将转让或出租范围限定于本小区范围内的其他业主,并于物业管理公司备案;

九、其他

9.1若根据市政或小区整体规划的需要,在不影响乙方对车位的正常使用的情况下,而在乙方车位前后设置有变压器、配电箱、地下车库人行出入口、管网等公共设施的,乙方对此不持异议,不得据此向甲方提出任何要求。

9.2 乙方签订本协议时,视为认可甲方委托的物业管理公司对车位进行管理服务,乙方须同时签署《临时管理规约》及《车位服务协议》等,并严格遵守。

十、协议争议的解决办法

本协议项下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权依法向协议签订地人民法院起诉。

十一、附则

11.1本协议的附件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协议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12.2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本协议一式三份,甲方执二份,乙方执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3.3本协议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可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证件号码:

证件号码:

联系地址: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年**月**日

****年**月**日

附件一:地下室车位布置平面图

附件二:车位使用权交接书

车位使用权交接书

转让方(以下简称“甲方”):

受让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于

年 月 日签订《蓝天卢浮9号车位使用权转让协议》。根据上述车位使用权转让协议第六条约定,甲方已于

****年**月**日向乙方交付该协议项下之车位使用权。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证件号码:

证件号码:

****年**月**日

7.宅基地使用权及房屋转让协议书 篇七

转让方:(以下称甲方)

受让方:(以下称乙方)

甲方将宅基地一幅其土地使用权,和该宅基地上建筑物及其附着物有偿性转让与乙方作为修建住宅之用地,甲、乙双方经自愿、平等、友好协商,现就有关宅基地使用权及房屋转让的相关事宜自愿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一、宅基地位置及基本情况:

甲方宅基地坐落于宁夏回族自治区、永宁县、望远镇东魏村二组,宅基地0.78亩。坐北向南,东靠巷道、西靠农渠、南靠张海波、北靠尚军,土地使用证号:字第508116号。占地面积520平方米,所建房屋195平方米共6间(砖混结构)转让给乙方所有。

二、转让金额:

双方议定此幅宅基地使用权及房屋转让金额,现价为人民币:贰拾叁万元整(¥:230000.00元)

三、付款方式:

双方签署本合同以后,乙方即向甲方支付定金(¥:);甲乙双方约定在年月日前乙方一次性付清(¥:)余款给甲方,甲方并于年月日前交付房屋及土地使用证于乙方。如因甲方原因,该房屋未在约定时间内交付给乙方,甲方返还定金给乙方;如乙方因自身原因不愿意买售该房屋,甲方定金不予退还。

四、产权归属:

协议双方签字付清全款之日起,该幅宅基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属归于乙方所有,甲方不得擅自将该宅基地使用权及房屋再次转让买卖、租赁、转借或调换使用。乙方有权在此幅宅基地上建造和改造房屋,并拥有对此幅宅基地上建造和改造房屋的租赁、转让权,甲方本族及异性人等无权干涉、争议。在乙方修建房屋过程中,所需水、电由甲方负责办理相关手续,所有费用由乙方承担。

五、违约责任:

本协议从双方签字当日之起任何一方不得反悔违约,如甲方违约必须在原转让金全额的基础上加倍赔偿乙方;如乙方违约,甲方收取乙方的转让金全额不予退回乙方,作为抵消乙方违约金。

六、因上述宅基地、宅基地上的附着物及房屋如遇国家需要、拆迁或被政府征用所得补偿或赔偿,由乙方所有,需甲方提供相关手续,甲方不得推辞。因政府对甲方农转非户口进行安置及保障类的补偿或赔偿由甲方所得。

七、此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为据。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上述宅基地使用权及房屋转让过程中一经双方签字、按手印既具有法律效力。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

身 份 证 号:身 份 证 号:

8.山地经营使用权转让协议 篇八

甲方(转让方):身份证号码:

身份证号码:

乙方(受让方):身份证号码:

身份证号码:

为发展农业种养经营,解决就业问题,甲方自愿将自己所拥有的山林地(山林地名称:)的经营使用权永久性有偿转让给乙方,该山林地的山证号码为:,具体界址为:东至;南至:;西至:;北至:。经双方同意签订以下协议:

一、甲方将该山林地(面积为 的经营使用权永久性有偿转让给乙方,签订本协议后,甲方负责把该山林地的《山林地权证》转到乙方名下,并将该山地的有关山权所属的一切证明文件及能证明甲方拥有该山地所有权和处置权的一切文件移交给乙方。

二、该山林地的转让总款为人民币 元整(¥元),此款包括该山林地的土地转让补偿费、山面一切附着物的补偿费、拆迁安置费、青苗及附着物补偿费等费用。

三、本《山地经营使用权转让》包括该山林地的山底和山面的所有建筑物、植物及附着物等的转让。甲方转让该山林地给乙方后,应负责保证由斩坑水泥村道到该山山脚下的道路能供乙方正常使用,包括开发山林地所需的机器设备的通过,否则,应按本协议的双倍转让款赔偿给乙方因道路不能使用而造成的损失。

四、该山地的经营使用权由甲方转让给乙方后,如因国家发展建设需要,由国家或集体或其他第三方等征用该地,则征用该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费、青苗及附着物补偿费等一切补偿收入归乙方所有,甲方无权享受或干涉。

五、甲方保证该山地的权属清晰,如乙方有偿受让该山地后,发生有关权属等各方面的外力干涉,甲方应负全责进行解决处理。如甲方解决不了,则按本协议的双倍转让款赔偿给乙方

六、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签字之日起合法生效,永不反悔,受法律保护。

甲方签名:乙方签名:

(附身份证、户口本复印件)(附身份证复印件)

见证人签名:

9.地下室使用权出让、转让协议 篇九

甲方:(项目公司名称)

乙方: 身份证号码: 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就乙方购买房屋所在的地下室使用权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1、乙方已向甲方购买(项目名称)幢 单元 室住宅一套。经乙方申请,甲方同意将该套房屋所在的地下室使用权长期出让给乙方使用。

2、甲方上述地下室使用权价格总计为人民币 元(大写:),乙方在签订本协议后至 年 月 日前支付该地下室的使用费 元,该地下室使用年限与乙方购买的房屋一致。

3、由于国家政策原因,乙方所受让的地下室使用权无法办理产权登记证明,对此双方都充分理解并予以接受,出卖人无需对此形态作出具体穷尽界定亦无须具体对是否全部或部分计入所有权面积进行列举。乙方对该地下室没有所有权的情况完全了解并不持异议(若国家政策调整可以办理产权证,甲方将积极配合办理,相关税费由乙方自理)。

4、该地下室交付时间与乙方购买的房屋一致,其大小、形状、面积、分隔方式等以交付时现状为准,买受人对其不持异议。该地下室自房屋交付使用后所产生的维修、维护及其它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已布置的公共管线、通风口等公共设施,乙方不得损坏或影响其使用,并提供维修方便。

5、乙方在使用该地下室期间不得擅自改变建筑主体结构、承重结构,不得改变其形状,大小及用途,不得损害任何第三方的利益,不得私搭乱建,不得开挖地下室,不得放置可能损害建筑物本身的物品等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行为,全面遵守物业公司等单位的各项规定,保持房屋交付时原状。

6、乙方违反上述义务的,应当立即恢复原状并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乙方如因使用该地下室所造成的损害(包括但不限于渗漏、垮塌等),均由乙方自行承担全部责任(包括对第三方造成的损害赔偿责任)。

7、如乙方办理完毕地下室接收手续后,提出解除本协议,则甲方无偿收回该地下室,乙方所有已付款项不予退还,且乙方须向甲方支付本协议总价100%的违约金。

8、该地下室转让后视为乙方所购房屋的附属设施,乙方不得擅自转让该地下室。否则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协议,并无偿收回该地下室,且乙方所有已付款项不予退还。

9、乙方的电话、通信地址以合同载明为准,若发生变更应书面通知甲方。否则,发生任何情况视为甲方已进行了通知或送达。

10、甲乙双方如果发生争议,应当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一方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1、本协议壹式叁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甲方执贰份,乙方执壹份。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销 售 代 表: 授 权 代 表:

10.系统使用权转让协议书 篇十

甲方:

身份证号:

乙方:

身份证号:

经双方友好协商,甲方将车牌号码为 的小型汽车所有权及号牌使用权有偿转交乙方。为明确双方责任和权利,双方就相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本协议转让所有权车辆(下称此车辆)及使用权号牌(下称此号牌)信息:

1、车型:

2、车架号:

3、发动机号:

4、车牌号:

5、出厂日期:

6、车辆报废日:

二、号牌使用权转让期限及费用

号牌使用权转让期限为 年,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生效。

乙方须向甲方支付此车辆费用及号牌使用费共计 元(大写:),由乙方于此车辆交付之日一次性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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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不承担此车辆及号牌转移给乙方后发生的任何经济及法律赔偿责任,乙方使用期间车辆导致的任何经济、法律责任,一律由乙方自行承担。

2、此车辆转移给乙方后,若乙方用此车辆从事违法犯罪行为或其它有损甲方合法权益的活动,对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乙方应对甲方损失进行全额赔偿。

3、号牌使用权转让期限结束后,甲方有权收回号牌,并保留其它依照法律、法规规定应享有的权利。

4、甲方将此车辆(含此车辆的行驶证、合格证、登记证、购车发票、完税证明及备用钥匙等)交付乙方时,同时收到乙方一次性支付的车费及号牌使用费。

5、甲方保证该车交付乙方时处于正常状态、无未处理违章记录、未脱审。

6、在号牌使用权转让期限内,甲方应:

a)不对此车辆进行任何形式的出租、转让、过户、抵押、质押及其他损害乙方车辆所有权及号牌使用权的行为。

b)为乙方完成保险及车辆年审等手续提供必要协助。c)为乙方换车提供必要协助,包括处理车辆(报废或出售)、更新指标、购置新车上牌等,届时需提供身份证原件给乙方或携带身份证亲自到场。

四、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在本协议签订后拥有此车辆的所有权,在本协议规定的时间内拥有此号牌的使用权。

2、若乙方在号牌使用权转让期限内换车,乙方享受此车辆报废或出售的收益、自行承担购车费用及相关税费、有权对其所换车辆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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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在号牌使用权转让期限内,乙方保证不能将车辆出租、出借给他人;由于乙方或乙方将车辆出租、出借给他人等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和经济纠纷均由乙方承担,甲方不负任何责任。

4、乙方在号牌使用权转让期限内应当按时为此车辆购置保险,包括全额交强险、全额商业险(含保额不低于200万的第三者责任险)。

5、乙方自行承担车辆的保险购置费用、年审费用、燃油费用、路桥费、维修保养费等费用。

6、乙方使用此车辆期间应当严格遵守国家各项法律法规,并承担由于违章、违法肇事所产生的全部责任及经济损失。

7、乙方自行承担在车辆使用过程中的其它经济损失。

五、协议的变更和解除

若乙方在协议有效期内换车,双方应对本协议进行变更,并办理新车的质押手续。

本协议的变更和解除,必须经双方签署书面协议方能有效。除非本协议变更或解除,本协议自签字之日起生效,直至号牌使用权转让期结束。

六、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附: 甲方和乙方身份证复印件各一份。

甲方 : 乙方:

(签字/手印)

(签字/手印)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11.系统使用权转让协议书 篇十一

转让方(以下称甲方): 受让方(以下称乙方):

根据《临沂市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管理暂行办法》(临政发[20___]44号)有关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有偿、互利的原则,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二条 甲方现有宗地位于 ,土地使用证号为 ,宗地面积大写平方米(小写平方米)。宗地四至及界址点坐标见附件《转让宗地界址图》。

第三条 本合同项下转让宗地的用途为 。乙方如需改变土地用途须征得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和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同意,报原批准机关批准后,依法重新签订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合同,调整土地流转收益,办理登记手续。

第四条 转让后,乙方使用年限为 年,从 年 _ 月 _日至 年 _月 _日止。

第五条 转让地块面积为平方米,建筑面积为平方米,转让土地、地上建筑物、构筑物及附着物总金额 万元,其中转让土地金额 万元。

第六条 乙方同意在取得本合同项下的土地使用权后,甲方与集体土地所有者签订的《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合同》和登记文件中所载明的权利和义务随之转移给乙方。由乙方按流转合同规定于每年 月份前向土地所有者缴付下一年度土地使用权流转收益人民币大写 万元(小写 万元)。

第七条 土地使用权转让时,其地上建筑物随之转让。

第八条 本合同批准之日起30日内双方应当向国土资源主管部门申请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第九条 甲乙双方要遵守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认真履行本合同条款。因本合同发生争议,由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提交 仲裁委员会仲裁或依法向人民法院诉讼。

第十条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土地所有者同意,并报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后生效。

第十一条 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国土资源部门、 土地所有者各执一份。

转让方(章): 受让方(章): 地址:

电话:

法人代表(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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