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研政治 新旧三民主义比较

2024-09-17

考研政治 新旧三民主义比较(共6篇)

1.考研政治 新旧三民主义比较 篇一

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和西方经济学的比较研究

姓名:周占杰

关键字:政治经济学 西方经济学 比较研究

内容提要:本文主要对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和西方经济学的研究对象与两者所使用的研究方法进行了比较研究。

正文:

评价一个思想家是否伟大,要看他的学说是否能洞悉真理;评价一个学说是否经典,要看它阐述的理论是否能在实践中得到检验并一贯的指导实践、推动实践的发展和人类文明的进步。我们今天依然将马克思主义作为必须坚持的指导思想,正是因为它阐述的理论对实践具有一贯的指导意义,因为它的理论是实践的、科学的、与时俱进的,而不仅仅被局限在某一时期、某一阶段、某一范畴。

一,两者研究对象的比较

(1)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比西方经济学更彻底;

简单的说,西方经济学家只是资本主义经济系统的蹩脚的修补匠,而马克思则是精通建筑学的建筑师,他能看清建筑的整个结构,并且知道它的漏洞明白该怎么推导重建。政治经济学和西方经济学都有宏观和微观角度的研究,只是他们的出发点是不同的。西方经济学是以“单个经济单位的经济行为”(微观)和“国民经济的整体运行”(宏观)为研究对象的,而政治经济学则是以物质资料生产和经济的生产关系为研究对象的。

西方经济学使用了数学的科学外衣来掩饰其不科学性,它的作用最多也只是在现有的市场经济条件和资本主义经济的固有矛盾下对市场经济体系进行的修补,不敢触及整个经济体系的本质。所以数以万计的经济学家和理论经济学模型也防止不了经济危机的爆发。

而马克思的经济学是触及了整个资本主义经济模式的本质,残酷的指出了它的固有矛盾,在数百年前就根据它的理论指出导致经济危机的爆发的固有矛盾,且证明了经济危机是不可能在不改变生产关系的前提下防止的,这在他死后的数百年里得到了实践的检验。

(2)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与西方经济学研究目的的不同;

马克思的政治经济学,主要研究的是生产力、生产关系、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及其特点,目的在于揭示资本主义的黑暗,弘扬社会主义。而西方经济学,是从微观和宏观两个方面对于经济问题进行了阐述,着重于对于经济规律的概括,找到一种使企业和社会利润最大化的方式。也可以说马克思政治经济学是研究资本在整个社会生产中以利润最大化为流通方向的整个流通过程,着重考虑的是资本的再分配问题。西方经济学是研究供求关系厂商营销策略等等之类的,也就是如何在市场经济中赚钱的问题。

二,两者方法论的比较研究

1,经济学方法论介绍

①在西方经济学中,英国古典经济学家采取演绎方法,即从经济学的基本范畴分析着手,推导出若干重要的经济学原理。德国历史学派的经济学家们反对这种方法,主张从大量历史材料的占有出发,归纳出若干经验性的论点。后来,英国新古典学派代表人物

A.马歇尔采取折中的态度,以演绎方法为主,兼用归纳方法。

②宏观经济分析方法以整个国民经济活动作为考察对象,研究各个有关的总量及其变动,特别是研究国民生产总值和国民收入的变动及其与社会就业、经济周期波动、通货膨胀、经济增长等之间的关系。因此宏观经济分析又称总量分析或整体分析。J.M.凯恩斯是现代西方宏观经济分析方法的创立者,他运用这种方法建立了凯恩斯经济理论体系。

③微观经济分析方法以单个市场、单个企业的经济活动、单个消费者的行为作为考察

对象,研究各个有关的个量及其变化,特别是研究生产成本、价格、利润和其他生产要素收入及其与市场类型(完全垄断、完全竞争、垄断竞争、寡头垄断)之间的关系。因此微观经济分析又称个量分析或个体分析。新古典学派的分析以微观经济分析方法为主。此后,一些西方经济学家遵循新古典学派的传统,在微观经济分析方法上有新的发展,如在有关收入分配、资源配置、决策、企业目标的研究中对微观经济分析方法的发展等。宏观经济分析(总量分析)和微观经济分析(个量分析)都被认为是经济学中的数量分析。这些分析方法的共同特征是:只研究经济中的数量(总量或个量)的变动以及数量之间的关系。而以既定的制度结构作为分析的前提,与数量分析相对的是经济学中的制度结构分析。

④制度结构分析方法以制度的变化、社会各利益集团地位的变化,以及这些利益集团之间的冲突作为考察对象。它强调经验材料的归纳,重视非经济因素的作用,并把社会心理、意识形态、历史事件等对经济的影响摆在较突出的地位。西方经济学中的制度学派、新制度学派,都是以制度结构分析方法作为基本的研究方法。

⑤总量分解方法是结构分析方法的一种,但并不是考察制度结构的变化,而是从数量分析的角度进行的结构分析。总量分解是指:把经济中的总量分解为若干个部分,如分解为若干个部门的量、若干个地区的量、若干个市场的量等。这种部分的量介于总量与个量之间,它对于总量而言,相当于个量,但对个量而言,则又相当于总量。总量分解所要研究的,是总量、部分的量、个量之间的关系,以及各个部分的量之间的相互关系。美国现代经济学家S.库兹涅茨(1901~)、W.W.罗斯托(1916~)等人,都以应用总量分解方法著称。他们把经济总量分解为不同的产业部门的量,并根据产业部门之间比例关系的变化以及这些关系的演变趋势来阐释经济增长发展的特征。

2,马克思政治经济学与西方经济学的比较研究

(1)马克思经济学与西方经济学具有不同的经济学方法论。马克思经济学是制度分析,侧重于人与人之间关系的研究,通过人与人在生产、交换、分配和消费中关系的考察来解释经济的本质问题。西方经济学侧重于经济运行分析,研究资源配置、研究各种经济变量之间的关系。马克思经济学是人们在认识世界、改造世界的创造性活动中,进行观察和感悟事物所形成的理性结论。

(2)马克思经济学与西方经济学具有不同的方法论基础。西方经济学的哲学基础是历史唯心主义的人性论,并以个人主义作为研究的出发点。马克思经济学的哲学基础是唯物史观,唯物史观是马克思经济学与西方经济学相区别的标志,它反映了马克思经济学的本质和精髓。

(3)借鉴当代西方经济学研究方法,实现马克思经济学研究方法的不断创新和发展。西方经济学在其漫长的发展经历中,实现了研究方法的不断革新,这是我们在创新马克思经济学方法过程中可以借鉴的。如,数学方法在西方主流经济学中运用,确实使西方主流经济学的某些研究变得更加精确。从当前中国经济学的研究情况来看,数理方式已被引用到一些经济学的研究中,这标志着中国经济学的进步和方法论的创新。但在应用中,既要克服以往忽视运用数学的缺陷,适当增添经济数量的成份,又要防止走西方过度数学化的另一个极端,防止数学方法的滥用,把科学的定性分析与定量分析有机地结合起来。又如,我国目前正处在经济体制的转型时期,一些与市场经济相适应的规则和制度不健全,在经济体制改革的过程中出现大量的问题。这些问题完全靠传统经济理论所提供的办法难以解决,因而制度分析方法对研究转型时期的经济问题具有一定的借鉴意义。

2.刑法新旧学派思想比较 篇二

刑法理论上产生过种种学派,但基本的学派是旧派(古典学派)和新派(近代学派、实证学派),后者包括刑事人类学派和刑事社会学派{1}。

旧派是在资产阶级大革命的背景下产生的,为了反对封建专制、封建刑法和神权,新兴资产阶级思想家在吸取了历史上有关自然法思想的合理成分的基础上,系统地提出了资产阶级人权、法治、民主等理论,形成了古典自然法學派,进而衍生出了刑事古典法学派。刑事古典学派相对主义的代表人物是意大利的贝卡利亚、英国的边沁、德国的费尔巴哈;刑事古典学派绝对主义的代表人物是德国的康德和黑格尔。虽然相对主义和绝对主义的理论有所不同,但基本观点是一致的。旧派的理论基础是理性哲学、社会契约论、自然法理论,崇尚个人主义观念。提出了罪刑法定、罪刑相适应及刑罚人道主义等观点。主张自由意志、行为主义、道义的责任、报应刑、一般预防。

新派的形成及其基本思想新派是在19世纪中叶出现的。当时,英法等国的封建专制已被摧毁,资产阶级完全取得了统治地位,他们的任务由摧毁封建专制变为巩固和发展资产阶级的统治。此时,资本主义已经发展到垄断阶段,虽然都市工业发达、经济上升,但同时出现了诸多的社会问题,对于这些新问题,刑事古典学派显得无能为力。与此同时,在资产阶级启蒙思想的基础上,实证主义、达尔文的进化论等自然科学的研究成果被应用到社会科学领域。由此,“以实证与操作为特征,以刑事政策为核心”的刑事近代学派应运而生。该派认为刑法理论的重心应当由以行为为中心转向以行为人为中心;犯罪并不是犯罪人自由意志选择的结果,而是被社会原因或个人病理原因所决定的。

由此可知,刑法新派和旧派存在着许多重大的区别,我们下面将从犯罪观和刑罚观的角度对二者进行比较分析。

二、新旧学派犯罪观对比

新旧学派首要的区别表现在二者的犯罪观不同,包括对犯罪原因等存在着不同的看法。

1.旧派犯罪观

贝卡利亚从机械唯物论的立场出发,认为犯罪是社会不公的必然结果,是行为人在特定环境下趋利避害的必然选择。在贝卡利亚看来,犯罪的根本原因在于社会结构层面的社会矛盾。{2}在衡量犯罪的标准问题上,贝卡利亚坚持客观主义,认为衡量犯罪的标准是行为人的行为使社会遭受的危害,而不是行为人的犯罪意图,量刑也应根据犯罪行为的客观危害程来决定。

边沁提出了功利主义的犯罪观。他认为,趋乐避苦是人的本性,规制着人的一切行为,包括犯罪。犯罪是指“一切基于可以产生或者可能产生某种罪恶的理由而人们应当禁止的行为”{3}。在犯罪类型的划分上,边沁将犯罪分为私罪、准公罪、与自身有关的犯罪、公罪及复合型犯罪。此外,边沁还提出了系统的犯罪预防理论。

费尔巴哈主张严格区别道德与法,认为犯罪不是违反伦理,而是违反法律,犯罪的本质是侵害根据法所给予的权利。一个人之所以犯罪,是由于感性的冲动,即追求实施犯罪所带来的快乐。为了防止犯罪,必须抑制其感性的冲动,因而应当对犯罪加之以痛苦,即科处刑罚,并使人们预先知道因犯罪而受刑的痛苦,大于因犯罪所得到的快乐,从而产生抑制其心理上萌生犯罪的意志。

康德认为,犯罪的本质是人的自由意志的体现,犯罪是人对法律的故意违反。犯罪是一种恶,人能够自由选择犯罪或者不犯罪。既然人出于自己的自由意志选择了犯罪,选择了恶,那么社会就能从道义的立场上非难他,要求犯罪人承担道义责任。

黑格尔把犯罪看作是不法的一种,认为犯罪是故意进行的、丢掉了法的名义或假象的不法,是公然的对法的根本否定。犯罪不但是对单个权利的侵害,而且是否定一般的法律秩序,因而具有社会危险性。黑格尔同康德一样主张自由意志论。

2.新派犯罪观

刑事新派采用实证的方法研究犯罪,尤其重视对犯罪人的研究,由此衍生出了刑事科学中的新学科——犯罪学。新派的犯罪观主要体现在犯罪原因、犯罪人类型及犯罪对策上。

龙布罗梭是近代犯罪学的创始人,犯罪人类学派的代表。他通过对犯罪人的观察和解剖,提出了著名的“天生犯罪人”理论。其基本思想是:的确存在着一种生来就倾向于犯罪的犯罪人类型,这种犯罪人由于隔代遗传、退化等原因以其一系列体格、生理和心理等方面的异常区别于非犯罪人。在龙氏看来,由于犯罪是现实社会不可避免的,所以,为保护社会,刑罚也是不可避免的。报应与威慑都是一句空话,刑罚存在的唯一根据就是防卫社会。根据这一理论,刑罚不再是与犯罪行为的社会危害性相适应,而是应与犯罪的危险状态,即罪犯的人身危险性相适应,在确定犯罪和刑罚轻重的标准上,采取主观主义。

菲利在对旧派的自由意志理论批判的基础上提出了犯罪原因三元论。他指出:“我们不能承认自由意志。因为如果自由意志仅为我们内心存在的幻想,则并非人类心理存在的实

际功能。自由意志的幻想来自我们的内在意识,它的产生是由于我们不认识在做出决定时反映在我们心理上的各种动机以及各种内部和外部的条件。”{4}菲利彻底抛弃了自由意志和行为选择的形而上学观念{5}。菲利提出了“犯罪饱和法则”,他指出:“每一个社会都有其应有的犯罪,这些犯罪的产生是由于自然及社会条件引起的,其质和量是与每一个社会集体的发展相适应的。”{6}菲利的犯罪饱和论,实际上是犯罪必致论,而犯罪数量与影响犯罪的三因素量的变化成正比。

李斯特主张二元的犯罪原因论,认为犯罪原因可分为个人原因和社会原因,任何犯罪都是这两方面原因共同作用的结果,其中社会原因是主要因素。要消除社会原因必须主要依靠社会政策,而刑罚则主要用来消除个人原因。他明确提出应被处罚的不是行为而是行为人。

3.新旧刑事学派犯罪观之比较

新、旧刑事学派的犯罪观差异性主要表现在如下几个方面:

第一,犯罪原因上的自由意志论与决定论的差异。旧派认为,只要达到一定年龄且精神、智力正常的人都有自由意志。新派则从根本上否定了自由意志,认为自由意志是人们内心的幻想。人的任何行为均系人格与人所处的环境相互作用的结果。

第二,责任根据上的道义责任论与社会责任论的差异。旧派从自由意志理论出发,认为人作为理性的存在,在任何特定环境下都能自由的选择犯罪或者不犯罪。既然犯罪人基于自己的自由意志选择了犯罪,那么社会就能从道义上对他进行非难,要求他承担道义责任。新派从决定论出发,认为犯罪是由行为人的性格和环境所决定的必然的现象,而

非自由意志的产物。

第三,犯罪分类上的行为标准与行为人标准的差异。由于旧派关注的焦点是犯罪行为、刑罚与已然之罪,不重视对犯罪人的考察,所以,旧派对犯罪的分类基本上是立足于犯罪行为的特征或者犯罪所侵犯的客体类型。新派建立在实证研究的基础上,注重对活生生的犯罪人的研究,所以其对犯罪的分类立足于犯罪人的特征,或者说,新派所关注的是罪犯的分类,而非犯罪的分类。

三、新旧学派刑罚观对比

1.旧派刑罚观

贝卡利亚认为“每个人都希望交给公共保存的那份自由尽量少些,只要足以让别人保护自己就行了。这一份份最少量自由的结晶形成惩罚权。一切额外的东西都是擅权,而不是公正,是杜撰而不是权利。如果刑罚超过了保护集存的公共利益这一需要,它本质上就是不公正的。刑罚越公正,君主为臣民保留的安全就越神圣不可侵犯,留给臣民的自由就越多。”{7}他从社会契约论出发,认为刑罚的目的只能是为了保护公共利益、强调一般预防。“刑法的目的仅仅在于:阻止罪犯再重新侵害公民并规诫其他人不要重蹈覆辙{8}。

英国的边沁是功利主义的创始人,他认为人具有趋乐避苦的本性,因此,犯罪人实施犯罪是为了追求犯罪所带来的快乐。若犯罪人实施犯罪带来的快乐大于其因犯罪而受到刑罚处罚所带来的痛苦,则刑罚就起不到预防犯罪的作用;另外,边沁认为公共福利是个人福利的总和,个人利益是唯一现实的利益,所以,必需关心个人,而不是压制个人。于是,边沁提出限制刑罚的适用。另外,边沁还反对肉刑,他认为因为肉刑要么由于国家供养受刑者而太昂贵,要么由于国家不供养受刑者而使其绝望与死亡;对轻微之罪不得适用死刑。“没有特殊原因,决不加重惩罚”,反对滥施刑罚。

费尔巴哈是刑事古典学派的一个重要代表人物。他将罪刑法定思想纳人到刑法理论体系之中, 并提出了心理强制说。在费氏看来,人具有追求快乐、逃避痛苦的本能。{9}因此,费尔巴哈认为,必须事先以法律明文规定犯罪的法律后果,使人们能够事先预测犯罪后所受到的刑罚处罚,使人们认为犯罪后所带来的愉快不可能大于犯罪后所带来的受刑罚处罚的痛苦,从而预防犯罪。

康德是另一个重要的旧派代表。他认为:“我们必须承认每个具有意志的有理性的东西都是自由的并且依从自由观念而行为。”{10}黑格尔对康德的等害报复理论进行批判,并提出等价报复理论,他认为犯罪与刑罚之间是不可能等害的,只能等价,如“对独眼龙如何实行以眼还眼,缺少门牙者如何以牙还牙……”

黑格尔提出了著名的法律报应主义,他对犯罪与刑罚作了辨证的分析:犯罪是对法律的否认,刑罚则是对不法(犯罪)的否定并恢复法律的原状,由此证明刑罚是正当的。黑格尔认为对犯罪人处以刑罚正是对其理性的尊重,他指出:“认为刑罚既被包含犯人自己的法,所以处罚他,正是尊敬他是理性的存在。如果不从犯人行为中去寻找刑罚的概念和尺度,他就得不到这种尊重。如果单单把犯人看作应使变成无害的有害动物,或者以做戒和矫正为刑罚的目的,他就更得不到这种尊重。”

从上面对贝卡利亚、边沁、费尔巴哈、康德、黑格尔观点的介绍中,可以看出,刑事古典学派都认为犯罪都是犯罪人自由意志的结果,都认为刑罚与犯罪应均衡,主张罪刑法定,都关注犯罪的形之于外的客观因素,即主要关注犯罪行为,都追问刑罚的根据。对这一问题的不同回答,刑事古典学派又可分为两大阵营,即报应论和功利论。其中贝卡利亚、费尔巴哈、边沁是功利论者,而康德、黑格尔则属于报应论阵营。

2.新派刑罚观

新派是在对旧派进行批判的基础上形成的,龙布罗梭、菲利、加罗法洛、李斯特等促成这一学派的形成、发展和壮大。

龙布罗梭是新派的开山鼻祖,他第一次把实证的研究方法引入刑法学领域,提出了天生犯罪人论。龙布罗梭的刑罚观与其天生犯罪人论相适应,他主张刑罚目的是彻底的社会防卫与犯罪人的改善。也许用传统的眼光看,龙布罗梭的观点让人难以接受,甚至觉得荒唐。但是,龙布罗梭对刑法学的贡献却不容低估,他的贡献主要在于方法论上,他实现了刑事法学由概念推演到实证研究地转变。正是因为他开创性的研究,犯罪学学科才得以建立。

菲利根据犯罪的饱和法则,认为刑罚是必要的,同时他更为注重刑罚的替代措施。犯罪饱和法则是菲利在犯罪原因分析的基础上得出的一个重要的结论。他指出:“犯罪是由人类学因素、自然因素和社会因素相互作用而成的一种社会现象。这一规律导致了我所讲过的犯罪饱和论,即每一个社会都有其应有的犯罪,这些犯罪的产生是由于自然及

社会条件引起的,其质和量是与每一个社会集体的发展相适应的。”

3.新旧刑事学派刑罚观之比较

旧派中的康德、黑格尔等人认为,犯罪不过是理性人的自由选择,这种选择应该得到他人的尊重,社会正是基于这种尊重而对犯罪人科处刑罚,人在任何情况下都不能成为预防本人或者他人犯罪的手段。因此,刑罚只是对犯罪的报应,除此之外不应当追求任何目的。而旧派中的贝卡利亚、边沁、费尔巴哈等人则从功利的角度出发,认为刑罚应当追求一定的目的,这个目的就是预防犯罪。在预防的重点上,贝卡利亚和费尔巴哈主张一般预防,边沁则主张双面预防。总的来说,旧派在犯罪对策问题上主张以刑罚为主要甚至是唯一手段的一般预防主义。新派将研究重心转移到犯罪人上,总的来说,新派在犯罪对策问题上主张社会防卫论和特殊预防主义。

新、旧刑事学派的犯罪观产生以上差异的重要原因在于他们对于“人”的假设不同:旧派认为每个人都有自由意志。人在意志自由的情况下选择了犯罪,因而应对其行为的后果承担刑事责任。正因为人是理性的存在,社会才能基于对人的理性的尊重而对其科处刑罚;同样,对犯罪的一般预防之所以奏效,也是因为犯罪人具有理性判断能力。新派认为自由意志是一个虚构的神话,人的行为是受生理、心理等个人和社会原因共同作用的结果,人是根据社会实践经验、内心体验和个人偏好出发的经验人。人的行为,包括犯罪行为,从本质上来说是被决定的。刑法处罚犯罪者,并非基于意志自由,而是根据行为决定论。因而刑事责任从其本性上来说,应该是社会责任。

(作者单位:华南理工大学法学院)

注释:

①张明楷.外国刑法纲要[M](第二版),清华大学出版社,2007

②张小虎.刑法学派旧派与新派的犯罪学思想比较研究[J],政法学刊,1999(4)

③[英]边沁著,孙力等译.立法理论——刑法典原理[M],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1993

④[意]菲利著,郭建安译.实证派犯罪学[M],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87

⑤[意]菲利著,郭建安译.实证派犯罪学[M],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87

⑥[意]菲利著,郭建安译.实证派犯罪学[M],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87

⑦[意]贝卡利亚.论犯罪与刑罚[M],中国法制出版社,2005

⑧[意]贝卡利亚.论犯罪与刑罚[M],中国法制出版社,2005

⑨马克昌主编.近代西方刑法学说史略[M],中国检察出版社,2004

⑩[德]康德.道德形而上学原理[M],上海人民出版社,1986

参考文献:

①张明楷.外国刑法纲要[M](第二版),清华大学出版社

②张小虎.刑法学派旧派与新派的犯罪学思想比较研究[M],载,政法學刊[J],1999(4)

③马克昌主编.近代西方刑法学说史略[M],中国检察出版社,2004

④陈兴良著,刑法的人性基础[M],中国方正出版社,1996

⑤[英]边沁著,孙力等译.立法理论——刑法典原理[M],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1993

⑥[德]黑格尔.法哲学原理[M],商务印书馆,1982

⑦[德]康德.道德形而上学原理[M].

⑧[意]贝卡利亚.论犯罪与刑罚[M],中国法制出版社,2005

3.新旧会计准则的比较 篇三

①存货发出计价

原准则:个别计价法、先进先出法、加权平均法、移动平均法和后进先出法等

新准则:个别计价法、先进先出法、加权平均法

②借款费用

原准则:不能计入存货成本

新准则:符合条件的可以资本化

2.《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

①规范的范围

原《投资》准则包括股权投资、债权投资且划分为长期投资和短期投资。

新准则仅规范长期股权投资,债权投资和短期股权投资纳入《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规范。

②权益法的应用范围

原准则:投资企业对被投资单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长期股权投资应采用权益法核算。

新准则:投资企业对被投资单位具有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长期股权投资应采用权益法核算;投资企业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法核算;投资企业对被投资单位不具有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并且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法核算;短期投资和投资企业对被投资单位不具有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公允价值能可靠计量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规定核算。

3.《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固定资产》

①规范的范围:新准则分离出部分固定资产由《企业会计准则第3号——投资性房地产》规范。

②新准则规定确定固定资产成本时,应当考虑弃置费用因素。

③新准则取消了后续支出的确认原则

固定资产发生后续支出时其确认原则同初始确认固定资产的原则:该固定资产包含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该固定资产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

④利息

原准则:不考虑购买固定资产延期付款的折现和利息问题;

新准则:购买固定资产的价款超过正常信用条件延期支付,实质上具有融资性质的,固定资产的成本以购买价格的现值为基础确定。实际支付的价款与购买价款的现值之间的差额,除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7号——借款费用》应予以资本化的以外,应当在信用期间计入当期损益。

④摊销

A、摊销方法

原准则:无形资产的成本,应自取得当月起在确定的期限内分期平均摊销。

新准则:无形资产的摊销方法,应当反映企业预期消耗该无形资产所产生的未来经济利益的方式。无法可靠确定消耗方式的,应当采用直线法摊销。

B、摊销年限

原准则:摊销年限为预计使用年限、合同规定的受益年限或法律规定有效年限三者中较短者,如果合同没有规定受益年限、法律也没有规定有效年限的,摊销年限不应超过10年。

新准则: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其应摊销额应当在使用寿命内系统合理摊销;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不应摊销。

C、残值

原准则:无形资产摊销时不考虑残值;

新准则:考虑残值。

⑤减值:原准则允许转回;新准则不允许转回。

⑥新准则增加了至少每年末对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以及未来经济利益消耗方式和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使用寿命进行复核的规定。

5.《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

①规范的范围

原准则:不涉及企业合并中的非货币性交易;

新准则:未明确排除企业合并中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

②计价

原准则:

A、企业发生非货币性交易时,应以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加上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换入资产的入账价值。

B、如果发生补价,支付补价的,应以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加上补价和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换入资产的入账价值;收到补价的,应按公式确定换入资产的入账价值和应确认的损益(公式略)。

C、除收到补价方按比例确认一部分收益外,不确认其他利润或损失。

新准则:

A、交换具有商业实质且换入或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能够可靠计量的,应当以公允价值和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换入资产的成本,公允价值与换出资产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B、交换不满足上述条件的,应当以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和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换入资产的成本,不确认损益;

C、以上两种情况涉及补价的,直接用补价调整换入资产的成本,不用象原准则那样分配补价。

6.《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

债务重组利润

原准则计入资本公积;新准则计入当期损益。

7.《企业会计准则第13号——或有事项》

①规范的范围

原准则:不涉及债务重组、建造合同、所得税、保险合同、终止营业、租赁、企业重组、环境污染整治等项目引起并由其他会计准则规范的或有事项。

新准则:建造合同、所得税、企业合并、租赁、原保险合同和再保险合同形成的或有事项,适用其他相关会计准则。

②新准则明确了:

A、符合预计负债确认条件的待执行亏损合同和企业承担的重组义务应当确认为预计负债;-

B、未来经营亏损不能确认为预计负债。

8.《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

①商品销售收入计量

原准则:收入应按企业与购货方签订的合同或协议金额或双方接受的金额确定,即计量采用名义金额。

新准则:

A、企业应当按照从购货方已收或应收的合同或协议价款确定销售收入金额,已收或应收的合同或协议价款显失公允的除外。

B、合同或协议价款的收取采用递延方式,实质上具有融资性质的,应当按照应收的合同或协议价款的公允价值确定商品销售收入金额。

C、应收的合同或协议价款与其公允价值之间的差额,应当在合同或协议期间内采用实际利率法摊销。

②提供劳务收入

新准则明确了混合销售(销售商品同时提供劳务)时的处理方法:能够区分的单独计量;不能区分的作为商品销售处理。

9.《企业会计准则第15号——建造合同》

追加资产的建造

原准则:无规定

新准则: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应当作为单项合同:A、该追加资产在设计、技术或功能上与原合同包括的(一项或数项)资产存在重大差异;B、议定该追加资产的造价时,不需考虑原合同价款。

10.《企业会计准则第17号——借款费用》

①规范的范围

原准则:不涉及与融资租赁有关的融资费用和房地产商品开发过程中发生的借款费用。

新准则:与融资租赁有关的融资费用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房地产商品开发过程中发生的借款费用适用本准则。

②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

原准则:固定资产,不包括房地产商品开发企业作为存货管理的房地产。

新准则:需要相当长时间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才能达到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的资产,包括固定资产和需要相当长时间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才能达到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的存货、投资性房地产等。

③借款费用资本化的借款范围

原准则:专门借款

新准则:专门借款和一般借款

11.《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

①租赁开始日

原准则:企业应当将起租日作为租赁开始日。但是,在售后租回交易下,租赁开始日是指买主(即出租人)向卖主(即承租人)支付第一笔款项之日。

新准则:指租赁协议日与租赁各方就主要租赁条款作出承诺日中的较早者。

②融资租赁承租人租赁资产入账价值及未确认融资费用

原准则:在租赁开始日,承租人通常应当将租赁开始日租赁资产原账面价值与最低租赁付款额的现值两者中较低者作为租入资产的入账价值,将最低租赁付款额作为长期应付款的入账价值,并将两者的差额记录为未确认融资费用。但是如果该项租赁资产占企业资产总额的比例不大,承租人在租赁开始日可按最低租赁付款额记录租入资产和长期应付款。

新准则:

A、在租赁开始日,承租人应当将租赁开始日租赁资产公允价值与最低租赁付款额现值两者中较低者作为租入资产的入账价值,将最低租赁付款额作为长期应付款的入账价值,并将两者的差额记录为未确认融资费用。

B、取消了“如果该项租赁资产占企业资产总额的比例不大,承租人在租赁开始日可按最低租赁付款额记录租入资产和长期应付款。”的规定。

③承租人融资租赁初始直接费用

原准则:在租赁谈判和签订租赁合同过程中承租人发生的、可直接归属于租赁项目的初始直接费用,如印花税、佣金、律师费、差旅费等,应当确认为当期费用。

新准则:在租赁谈判和签订租赁合同过程中承租人发生的、可直接归属于租赁项目的初始直接费用,如印花税、佣金、律师费、差旅费等,应当计入租赁资产价值。

④融资租赁承租人应收融资租赁款及未确认融资收益

原准则:在租赁开始日,出租人应当将租赁开始日最低租赁收款额作为应收融资租赁款的入账价值,并同时记录未担保余值,将最低租赁收款额与未担保余值之和与其现值之和的差额记录为未实现融资收益。在租赁谈判和签订租赁合同过程中出租人发生的、可直接归属于租赁项目的初始直接费用,如印花税、佣金、律师费、差旅费等,应当确认为当期费用。

新准则:在租赁开始日,出租人应当将租赁开始日最低租赁收款额与初始直接费用之和作为应收融资租赁款的入账价值,并同时记录未担保余值,将最低租赁收款额与未担保余值之和与其现值之和的差额记录为未实现融资收益。

⑤未确认融资收益/费用D的分摊

原准则:

A、承租人分摊未确认融资费用时,可以采用实际利率法,也可以采用直线法、年数总和法等。

B、出租人应当采用实际利率法计算当期应当确认的融资收入;在与按实际利率法计算的结果无重大差异的情况下,也可以采用直线法、年数总和法等。

新准则:

A、承租人分摊未确认融资费用时,应当采用实际利率法;

B、出租人应当采用实际利率法计算当期应当确认的融资收入。

⑥新准则取消了原准则“超过一个租金支付期未收到租金的,应当停止确认融资收入,其已确认的融资收入,应予冲回,转作表外核算。在实际收到租金时,将租金中所含融资收入确认为当期收入。”的规定。

12.《企业会计准则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

①追溯调整法

新准则增加了“不切实可行”的规定:确定会计政策变更对列报前期影响数不切实可行的,应当从可追溯调整的最早期间期初开始应用变更后的会计政策;在当期期初确定会计政策变更对以前各期影响数不切实可行的,应当采用未来适用法进行处理。

②差错更正

原准则:

A、包括本期差错和前期差错;

B、前期差错划分重大和非重大差错采用不同的处理方法。

新准则:

A、仅规范前期差错,且不区分重大和非重大差错;

B、采用追溯重述法改正前期差错;

C、“追溯重述不切实可行”时的处理方法类似于追溯调整法“不切实可行”的规定。

13.《企业会计准则29号——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股利或利润分配

原准则:资产负债表日后至财务报告批准报出日之间由董事会或类似机构所制定利润分配方案中分配的现金股利(或分配给投资者的利润),应在资产负债表所有者权益中单独列示。

新准则:资产负债表日后,企业利润分配方案中拟分配的以及经审议批准宣告发放的股利或利润,不确认为资产负债表日负债,但应当在附注中单独披露。

14.《企业会计准则31号——现金流量表》

新准则与原准则没有实质上的变化。

15.《企业会计准则32号——中期财务报告》

新准则增加了以下规定:

①基本的和稀释的每股收益应当在中期利润表中列报。

②企业在确认、计量和报告各中期财务报表项目时,对项目重要性程度的判断,应当以中期财务数据为基础,不应以年度财务数据为基础。中期会计计量与年度财务数据相比,可在更大程度上依赖于估计,但是,企业应当确保所提供的中期财务报告包括了相关的重要信息。

16.《企业会计准则36号——关联方披露》

新准则:

①关联方关系扩大到包括

A、两方或两方以上同受一方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

B、母公司的关键管理人员及与其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

C、受主要投资者个人、关键管理人员或与其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间接地控制、共同控制、重大影响的其他企业

②母子公司关系披露的层次:母公司、最终控制方、对外公开提供财务报表的最低中间控股公司

③关联方发生交易披露,取消金额或比例选择,要求企业必须披露交易金额

4.新旧《企业会计准则》比较分析 篇四

2006年2月25日,中国财政部发布了包括39项准则在内的新的一整套企业会计准则体系。新会计准则是在综合考虑当前的国际国内形势后做出的一次重大改革,顺应了当前宏观经济环境的结果,标志着适应我国市场经济发展要求,并与国际惯例趋同的中国会计准则体系已正式建立。新的企业会计准则体系自2007年1月1日起在上市公司范围内实施,并积极鼓励其他企业执行。新会计准则的变化较大,将对会计信息质量产生重大影响,因此研究新会计准则对会计信息质量的影响及如何保证新会计准则的有效执行,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文章基于此背景分析了新企业会计制度的改革对于会计信息价值的积极方面和消极方面的影响。

一、新会计准则改革背景

会计准则的修改,既是我国企业会计发展的自身需要,也是和国际接轨的迫切要求。

我国原有的会计基本准则始于上世纪90年代初期,1992年,财政部在企业会计核算制度方面进行了第一次重大改革,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13个行业的会计制度,从1993年7月1日起开始实施。后来财政部又相继制定并发布了13项具体会计准则。这些会计准则在当时的经济环境下发挥了重大作用。

随着我国经济在过去十几年里的飞速发展,相关领域的法律条款也开始出现调整。1999年,全国人大修订了《会计法》,2000年,国务院制定并发布了《企业财务会计报告条例》,另外,修订后的《公司法》、《证券法》也于今年1月1日起开始正式施行,为了与上述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保持一致,原有的会计准则也需要随之修订。

会计准则全球化趋同的趋势最近几年日益明显,自2005年1月1日,已经有90多个国家表示要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随着我国经济开放程度越来越高,活跃在国际贸易和国际资本市场的中国企业更是需要首先在会计准则上国际化。

在国际贸易中,欧盟不完全承认中国市场经济地位,理由之一就是中国会计标准与国际差异较大。在中国一些应诉反倾销的企业当中,也屡屡因为会计制度不接轨而失败。会计准则没有和全球接轨,以及缺乏熟悉相关领域的会计师是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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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原因。

在资本市场上,随着中国企业海外上市的企业越来越多,以及国内资本市场对外资的开放程度越来越高,也对会计准则向国际接轨提出了要求。

当然,在此次颁布的新会计准则当中,也还是在很多细则上保留了中国特色,如:关联方交易的披露、资产减值损失的转回、部分政府补助的会计处理。

二、新会计准则改革的重大意义

我国新会计准则体系从2007年1月1日起首先在上市公司中施行,以后逐步向非上市公司推行;新审计准则体系也将于2007年1月1日起在境内所有会计师事务所施行。新的企业会计准则和审计准则体系,由于实现了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的趋同,迈出了我国会计准则走向国际化的重要一步。

然而,我国新会计准则体系并不是完全照搬国际财务报告准则,而是采纳其基本原则,并将其融入到我国会计审计准则体系。新会计准则的一大亮点是按照现行国际惯例把“公允价值”概念引入我国会计体系,从而更好地体现了会计信息对于投资决策的实用性。

考虑到我国市场发展的现状,新会计准则体系既坚持历史成本原则,又引入了公允价值。其中主要在金融工具、投资性房地产、非共同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债务重组和非货币性交易等方面采用了公允价值。这种安排有利于进一步夯实企业资产质量,充分揭示财务风险,正确衡量经营业绩,为实现向投资者、债权人和社会公众提供准确会计信息打下了基础,在关键环节和实质上实现了与国际规则趋同。新会计准则在与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的前提下,充分实现与国际会计准则的趋同。其实施将进一步提高上市公司信息质量,有力地促进中国吸引外资以及国内企业走出去。

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主席戴维•泰迪爵士今年多次对我国的会计改革取得的进展给予高度评价。他指出,中国企业会计准则吸纳了国际投资者所熟悉的会计原则,这将使投资者更加信任中国资本市场和财务报告,也将进一步刺激国内和国际资本投资。对于正在全球经济中扮演越来越重要角色的中国企业来说,企业会计准则获得国际认可有助于降低中国企业在海外经营时遵循不同国家或地区会计标准的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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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往由于会计准则与国际会计准则存在较大差异,对我国引进外资和实施走出去战略造成了一定的障碍。此外,我国企业境外融资时,需要按照国际会计准则编制报表,大大增加了报表转换成本。以中国石油为例,由于执行中国、国际和美国等三套准则,不同准则财务报告的调整工作量巨大。采用一套准则后,将大大减少企业会计核算工作量和披露信息成本,减少进入国际资本市场的障碍,有利于国内企业进行海外融资,拓展国际业务,实施走出去的国际化战略。

会计准则的国际接轨,也将进一步促进中国经济发展并提升中国在国际资本市场的地位。

三、突出变革

(一)会计要素计量属性的变革

新会计准则规定,“企业在对会计要素进行计量时,一般应以历史成本作为会计计量基础。法律、行政法规和企业准则规定允许采用其他会计计量基础的,也可以采用其他计量基础(即重置成本、公允价值、现值、可变现净值),但应保证所确定的会计要素金额能够取得并可靠计量。”原会计准则只规定了以历史成本为基础的计量属性,没有明确规定其他计量基础,新准则扩大了计量属性的范围。

“公允价值”的引进是此次准则修改的一大亮点。新会计准则不仅以历史成本为基础,而且适度、谨慎地引入了公允价值,但在其使用程度上与国际会计准则相比有一定保留。为避免其成为调节利润的工具,新准则规定只能在符合条件下的特定资产或交易中使用,如金融工具、投资性房地产、非共同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债务重组和非货币性交易等方面采用。公允价值反映了市场对直接或间接隐含在金融工具中的未来现金流量净现值的估计;公允价值信息有助于会计信息使用者、债权人对企业的投资和融资决策进行评价,从而有助于其作出正确的决策。

采用公允价值作为计量属性,是由财务会计目的决定的。按照美国财务会计概念公告的提法,财务会计的目的在于“为现在和潜在的投资者、信贷者以及其他用户提供有用的信息。”而会计信息要对决策有用,就必须具有可靠性和相关性。相对于历史成本信息来讲,公允价值信息更多地反映了市场对企业资产或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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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价值的评价,可以与“资产负债表观”较好地吻合,更具有相关性。而历史成本信息更多地反映“过去”而非将来,可以与“损益表观”较好地吻合,更具有可靠性,但相关性要差些。公允价值信息的可靠性相对较差,而且在估计公允价值时存在复杂性、不确定性和高成本,会使少数企业利用公允价值进行利润操纵。就非货币交易来说,过去非货币交易产生的收益计入资本公积金,新会计准则实施后直接计入当期收益,进入企业利润。如果资产置换双方都将各自的非货币资产高估,然后互相交易,双方账面上都是利润,但这都是虚的。所以我国应适度、谨慎地引入公允价值。

会计计量属性的多样性为企业更加合理地确认会计要素的金额提供了前提条件,企业可以根据不同情况按规定选择使用。

(二)存货管理办法的变革

新存货准则取消了原存货准则中的“后进先出”法,一律使用“先进先出”法记账。对存货借款费用符合“借款费用准则”规定的资本化条件,可予以资本化(如需要相当长时间才能达到可销售状态的存货),而原准则无此规定。

变化的主要原因是体现国际趋同,美国会计准则和国际财务报告准则先后取消了后进先出法。后进先出法是指企业在核算成本时,参考的是最近购入原材料存货的价格;而先进先出法则是参考最早购入原材料存货的价格。当原材料价格一路下跌时,采用后进先出法显然扩大了公司的利润率;而采用先进先出法则缩小了公司的利润率;反之亦然。可以说,先进先出法更侧重于反映公司长期的经营情况。由于存货的实物管理一般是“先进先出”的,如果采用后进先出法核算,其结果可能与实际情况不符,不能真实地反映存货流转。物价上涨时,采用后进先出法,则成本增大,利润减少,虽然能够减少所得税,但又导致较低的净收益,影响了企业经营管理者的经营业绩,进而影响了以净收益为基础的各种奖励和报酬。因此,从内部管理及业绩评价的角度出发,采用先进先出法更为合理。

另外,对于存货借款费用,特别是对于生产周期长的行业,允许将用于存货生产的借款费用资本化,这可降低成本,提高毛利率和会计利润。

(三)资产减值损失转回的变革

新准则规定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期间不得转回。原固定资产准则规定,如果以后该资产价值回升,使可回收金额大于其账面价值,则以前期间计提 4

西南科技大学本科毕业论文 的减值损失允许在已计提的范围内转回。

国际会计准则对已计提的资产减值损失允许转回,而我国新会计准则规定不得转回。主要是因为我国企业利用资产减值损失转回操纵利润的现象较严重,所以从我国实际出发保留了不同于国际会计准则的规定。资产减值计提是此次修订的重点,资产减值是指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可收回金额根据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较高者确定。资产账面价值大于该资产可收回金额部分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如实计提资产减值损失可消除企业资产泡沫,保证资产质量,提高企业竞争能力及抗风险能力。但对已计提的资产减值损失若以后价值回升,我国新准则是不允许转回的,这就截断了上市公司利用其调节利润的途径。目前,有不少上市公司都在利用减值准备调节利润,特别是一些ST公司,往往在前一年大幅计提减值准备,又在第二年以种种理由进行转回,造成盈利假象。新准则实施后,转回的准备无法体现为利润,这种手段无疑将失效。

(四)确认债务重组收益的变革

新准则规定,如果交易具有商业实质,则可以确认债务重组利得和资产转让收益,计入当期损益;如果实质上是不公允的,则仍然维持旧准则的做法。旧准则规定债务人将所有债务重组利得确认为所有者权益中的资本公积,债权人不确认债务重组损失。

与旧准则比较,新债务重组准则改变了“一刀切”的规定,将原先因债权人让步而导致债务人被豁免或者少偿还的负债计入资本公积,改为将债务重组收益计入营业外收入,对于实物抵债业务,引进公允价值作为计量属性。新准则要求上市公司在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中考虑换出、换入资产的公允价值以及交易是否具有商业实质,要求上市公司在债务重组交易中考虑重组债务的公允价值,并要求在利润表中确认相关损益。重点强调是否具有商业实质,不具有商业实质的不能采用公允价值。这些规定将使上市公司的资产和交易得到更为公允的反映,一些上市公司通过以低价资产换入高价资产,从而降低成本的做法将不再可行。另外,对一些无力清偿债务的公司,一旦获得债务全部或者部分豁免,其收益将直接反映在当期利润表中,可极大地提升其每股收益水平,这对上市公司是有利的。当然,对ST公司而言,由于债务重组给上市公司带来的利润计入营业外收入,属于非经营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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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损益,而上市公司摘帽、摘星的条件是扣除非经营性损益后净利润为正值,所以,还是切断了这类上市公司通过债务重组获得摘帽、摘星的途径。

(五)合并财务报表的变革

与《合并会计报表暂行规定》相比,新准则所依据的基本合并理论发生了变化,从侧重母公司理论转为侧重经济实体理论。合并报表范围的确定更关注实质性控制,母公司对所有能控制的子公司均需纳入合并范围,而不一定考虑股权比例。所有者权益为负数的子公司,只要是持续经营的,也应纳入合并范围。

母公司理论认为,合并会计报表的目的是为了向母公司的股东和债权人反映其所控制的资源,满足母公司股东的决策需要,少数股东只是集团主体的外界债权人,不必将子公司作为独立的法人看待,只将其视为母公司的附属机构。经济实体理论认为,合并会计报表的目的是为了满足集团内所有股东的信息需要,少数股东权益也是企业集团所有者权益的组成部分,对于构成企业集团的多数股权的股东和少数股权的股东同等对待。经济实体理论将所有股东置于同等地位,将合并会计报表的主体作为企业集团构成的经济联合体,因此,该理论满足母公司“控制”下企业集团所有资源提供者的信息需要,尤其能满足集团内整个生产经营管理活动的需要。所以,这次改革侧重经济实体理论,这一变革将对上市公司合并报表利润产生较大影响。新准则使母公司必须承担所有者权益为负公司的债务,并会使一些隐藏的或有债务显现,与此同时,新准则也可防止一些通过关联交易调节利润的手段。

(六)投资性房地产处理的变革

新准则规定,会计报表中须单列“投资性房地产”项目。处理时可选择成本模式或公允价值模式,但要以成本模式为主导。同时规定如有活跃市场,能确定公允价值并能可靠计量的,可采用公允价值计量模式,这种模式下不计提折旧或减值准备,公允价值与原账面值之间的差异计入当期损益。

以往人们习惯于将企业投资性房地产作为一般的固定资产看待,并按其估计使用年限计提折旧。但是,这种固定资产净值往往不能反映投资性房地产的真实价值。投资性房地产在经过数年后,它们的市场价值不仅可能高于其账面净值,而且还经常高出其账面价值的数倍,甚至数十倍。此外,对房地产的投资一般金额大、周期长、流动与变现能力较差,往往具有高收益和高风险并存的特点。在这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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种情况下,将投资性房地产作为一般的固定资产处理显然不合适,但将它们按照流动资产以成本与市价孰低的计价原则来处理也不合适。多年来,由于缺乏这方面的会计准则加以规范,企业往往各行其是,企业会计信息差距很大,缺乏统一性和可比性,有些企业甚至将对投资性房地产的价值重估作为粉饰业绩、操纵利润的一种手段。原先上市公司拥有的物业都计入了固定资产,物业的升值与否并没有体现在报表中,近几年物业升值迅速,如果上市公司采用公允价值法来计量其早年购入的投资性房产,必将大大提高其净资产和当期净利润。然而在此期间,究竟什么样的价值才是公允价值,如何防止上市公司耍手段等问题是监管的难题。公允价值计量模式的引入正式确立了NAV(重估净资产值)方法作为房地产上市公司估值的核心地位,这必将引导市场对该项方法的进一步认可。而且随着投资性房地产物业的增多,特别是人民币升值和我国经济持续发展,新会计准则采用后肯定会引导市场更多地关注各项投资性房地产物业的真实价值,并使NAV的估值方法成为评估投资性房地产企业的主要标准之一。即使对以开发业务为主的房地产企业来说,新会计准则的实行也会引导投资者以更为稳健和客观的估值标准来衡量一个公司的价值,这无疑构成制度性的长期利好。

四、改革的影响

(一)积极影响

1、新会计准则更加重视会计信息质量的可靠性与相关性

相关性和可靠性是会计信息的两大质量特征,二者的权衡得到的是对会计信息使用者最有用的信息。相关性和可靠性在某些层面上是统一的,而在另一些方面又存在着矛盾和对抗。随着经济的发展和信息相关者的增加,准则制定机构不得不在相关性和可靠性之间进行取舍,以决定企业应该选择哪些信息以何种方式对外披露。在进行相关性和可靠性的取舍时,要注意以下两点:

①企业的经济活动多种多样,企业应选择其中与信息使用者相关的事项加以记录。美国财务会计准则委员会(FASB)在发表的财务会计概念公告中指出,“财务报告的目标应广泛集中于提供对现在的和潜在的投资者,债权人和其他使用者做出合理的投资、信贷和类似决策有用的信息。”不同的使用者对企业关注的角度不同,相同的信息对不同使用者具有不同的价值。在成本效益原则下,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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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提供的信息只是满足普遍意义上的信息需求,这就要求信息使用者对企业提供的信息进行分析、过滤甚至重组,以达到自己使用信息的目的。

②相关性和可靠性的作用及相互关系 相关性和可靠性作为会计信息的两大质量特征,都是为决策有用性服务的。从会计凭证到账簿的加工转换,使企业记录的会计信息更加逼近于企业经济活动的真实。因为它把个别的、局部的记载整体的、全面的和系统的描述,这种效果的实现依赖于可靠性原则的运用。如果失之真实和公允,企业经济活动的原貌必将发生扭曲。一般情况下,相关性和可靠性是统一的,对利益相关者有用的信息只有可靠才能帮助其决策,真实可靠的信息只有与决策需要相关才真正具有价值。人们之所以通过准则、法律和相关部门的审查监督力图提高会计信息的可靠性,原因就在于会计信息具有相关性。

新准则规定财务会计报告的目标是向财务会计报告使用者提供与企业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有关的会计信息,反映企业管理层受托责任履行情况,有助于财务会计报告使用者做出经济决策。它突出了报告对决策的有用性,彰显会计信息的相关性,要求企业提供的会计信息应当与财务会计报告使用者的经济决策需要相关。

在旧会计准则中将历史成本作为会计核算的原则,而随着经济的发展,金融衍生工具的种类越来越多,形式越来越复杂,历史成本会计对之无能为力;同时,通货膨胀以及因技术进步或政府政策调整等所引起的价格变动,使得历史成本会计下资产信息的相关性、真实性降低。为此,新准则不再把历史成本作为会计核算的基本原则,只将其作为会计计量属性之一。新准则中会计计量属性包括历史成本、重置成本、可变现净值、现值和公允价值。计量属性的多样化,更有利于会计信息的相关性。我国会计环境的进一步改善,势必将为公允价值的应用创造更为广阔的空间。

新准则在信息披露的范围等方面都做出了新规定。如资产负债表中的资产类增加了应单独列报的项目:交易性金融资产、权益法核算的投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投资性房地产、递延所得税资产等;资产负债表中负债类增加了交易性金融负债、递延所得税负债;在合并报表中,少数股东权益作为权益项目列示。这些新增的资产和负债项目的列示,让信息使用者更易于理解、掌握和预测企业的经营活动成果、财务状况以及未来的现金流量等信息,更符合自身需要与利益的 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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决策。

2、新会计准则遏制通过关联交易进行利润操纵

财政部日前颁布的新会计准则,已于2007年正式实施。新会计准则的实施有力地规范了会计工作秩序和会计行为,提高了我国会计信息质量,满足了投资者、债权人、政府等利益相关者对会计信息的需求,维护了社会公众利益。

新会计准则充分考虑了中国特殊的经济环境和会计环境,修订了若干业务核算准则,其中重要的内容是:较多地压缩了会计估计和会计政策的选择项目、限定了企业利润调节的空间范围,规范和控制企业对利润的人为操纵,垒实经营业绩,提高盈利质量,具体体现在:

①存货发出计价,取消“后进先出法”,一律采用“先进先出法”。存货先出计价方法的选择对当期利润的影响,具体体现在存货的价格波动上,当存货价格处于上涨时期,采用后进先出法,是将最高价格的材料入账,使当期成本费用上升,减少当期利润;若采用先进先出法,是将最低价格的材料入账,使当期成本费用下降,增加当期利润。若存货价格处于下降时期,则正好相反,即采用后进先出法会减少成本,增加利润;采用先进先出法则增加成本,减少利润。这一核算办法的变动,将使企业利用变更存货计价方法来调节当期利润水平的惯用手段不能再被使用,使所有企业的当期存货耗费用,反映的都是实际的历史成本,而没有人为调节因素。便于对企业的经营业绩进行分析和比较,提高了会计信息的使用价值。

②计提的资产减值准备,不得转回,只允许在资产处置时,再进行会计处理。运用资产减值准备的计提和冲回操纵企业利润,是我国一些上市公司经常使用的重要手段之一。如,科龙电器,2002转回坏账准备0.5亿元,转回存货跌价准备2.12亿元。资产减值准备的转回,在会计处理上是减少当期费用,相应地增加了利润。科龙电器由2001年亏损15亿元到2002年实现盈利1亿元的神话,其中充分利用转回资产减值准备手段是主要的“功臣”之一。

科龙电器的利润操纵我们称之为“正向”操纵,即把利润做大,与之相反的是一些盈利企业为“隐藏利润”,进行负向操纵,即把利润做小,其主要手段就是在赢利较大的,大幅度地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增加当年费用,减少当年利润,待来盈利下降时,再运用转回手段增加利润。我国一些上市公司的资 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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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减值准备甚至超过了当期净利润。新会计准则颁布后,值得引起关注的是,这些利用大幅计提资产减值准备进行利润调节的公司,有可能在2006年将减值准备统统转回,否则2007年执行新会计准则后,这些“隐藏利润”将永远费用化了,所以这些公司2006年的利润将产生较大的波动。

③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以账面价值作为会计处理的基础,放弃使用公允价值,以避免利润操纵。目前中国企业的合并大部分是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合并对价形式上是按双方确认的公允价值确认,而实质上并非是双方都认可的价值,尽管公允价值是要经过中介机构评估确认,但是人为操纵因素过多地干扰了公允价值的实现。因此,相当一些上市公司通过合并重组一夜暴富,甩掉亏损帽子的事例屡见不鲜。

新会计准则规定企业合并对价按资产账面价值进行会计处理,是从我国资本市场的现状和市场经济发育的实际出发,谨慎地使用公允价值,规范企业盈余管理行为,提高企业利润的可信度。

④扩大了合并报表范围,凡是母公司所能控制的子公司都要纳入合并报表范围,而不以股权比例作为衡量标准。这一规则的变革,遵循了实质性会计原则,阻断了一些企业利用分离若干子公司,缩小持股比例,将经营状况不好的业务从合并范围中剔除,从而粉饰企业集团整体业绩的惯用伎俩。

(二)消极影响

1、新准则在内容上不是很完善

新准则强调企业提供的会计信息应当与财务报告使用者的经济决策需要相关,有助于财务会计报告使用者对企业过去、现在或者未来的情况做出评价或预测。确定了主要的会计计量属性包括历史成本、重置成本、可变现净值、现值以及公允价值,比较全面的在我国的会计准则体系中导入公允价值的计量属性。由于对是否认可公允价值、全面收益及资产负债表观,准则未能就这三个理念做出明确的回应,使目前具体准则制订一个往东、一个往西,存在内在逻辑不一致的问题,这非常容易导致实施的操纵,准则实施者会利用不同准则规定,创造条件迎合自己中意的规定,需要公允价值计量时创造条件符合公允价值计量的会计准则,需要历史成本时又将之操纵为另一经济行为。

2、新准则的实施难度较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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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旧会计准则相比,新会计准则填补了不少会计规范的空白,如企业合并、股份支付、政府补助、投资性房地产、生物资产、石油天然气、金融工具、保险合同等。新会计准则的出台弥补了这些会计漏洞,为中国会计实务规范做出重大贡献。但与此同时,新会计准则的出台也带来了一些新的问题,其中一个重大的挑战就是新准则的技术难度系数加大,从而导致实施难度加大,如购买法、计税基础、资产组等,除了计税基础外,大部分是与公允价值有关。与其他计量属性相比,按照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的价值变动难以确认。

3、新会计准则引发新的利润操纵手段

公允价值能够真实地反映上市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提高了会计信息的相关性,能够更好的反映企业的实际价值,但存在主观判断性很强的缺陷,弱化了会计信息的可靠性,它的应用有可能成为新的操纵利润的工具。对于目前尚处在转轨时期的我国来说,许多要素市场正处于发展与培育阶段,各项配套设施还不健全,无法从成熟的市场中取得这些资产的公允价值信息,以及国内评估机构对于公允价值经验的欠缺,决定了公允价值在实际操作当中可能存在一定的困难,由此可能引发会计信息失真问题。

另外,新企业会计准则允许开发支出资本化可能会成为科技及创新类企业新的利润操纵手段。由于在实际操作中,无形资产研发业务复杂、风险大,将很难明确划分研究和开发两个阶段。因此,企业如何划分研究阶段和开发阶段,也就决定了研发支出费用化和资本化的分界点,从而达到其操纵利润的目的。

五、推进会计准则改革的策略

新会计准则是我国会计改革与发展的重要里程标志,是中国会计驶向国际会计航道的航标。新会计准则能否有效实施关系到中国会计准则是否被国际接受并与之等效。新会计准则等效可以表明在我国会计准则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趋同后,我国会计准则得到国际上主要国家和经济体的认可,使中国会计准则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具有同等效力。

市场经济说到底,不仅是竞争经济、效益经济、信用经济,同时又是法制经济;中国要适应经济全球化的趋势,就需遵循国际经济活动的规则来规范和组 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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织经济活动。只讲速度而无质量的“经济”会形成“超温泡沫”;只讲规模而无秩序的“提速”则毫无疑问会冲出安全轨道。

据统计和报道,截至2008年3月28日,已披露年报的727家上市公司2007年实现净利润6590.51亿元,同比增长42.31%.其中,有622家公司的净利润同比增长。我们在观察到2007年上市公司业绩总体上升的同时,对其中隐含着的某些现象应予关注:新准则引入了公允价值计量模式,估值方式的改变不仅使得部分上市公司净利润和净资产的出现波动,且采用公允价值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其公允价值的变动可以计入当期损益,由此也使一些公司的利润飙升;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工具及其衍生工具运用是否准确、合理;新会计准则的实施及其所引发的债务重组等非经常性行为对上市公司的业绩产生了相当影响;重组并购中的资产处置及置换是否恰当;某些无力清偿债务的公司,若债务得到全部或部分豁免,其收益将直接反映在当期损益,从而增加当年利润;从年报的相关数据看,上市公司营业外收入金额较大,其中债务重组利得约占五成;有的上市公司扭亏为盈,绩差公司受益明显,而其利润的主要构成却是源于债务重组和政府补助利得。此外,涉及应收账款坏账准备的计提、或有事项如预计负债的估计、资产减值准备等项目的重要会计估计妥否;编制财务报表所依据的持续经营假设的恰当性;关联方的认定及其重大的关联交易;是否存在不具有商业实质的交易;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是否合规;有无异常的股权设置及股权转让;是否存在不当的盈余管理,等等。对此,要避免和防范人为操纵、违规操作。应当说,新会计准则的宗旨与导向是正确和明确的,并且在不断改进和深化完善。在实施过程中应当准确理解并贯彻落实;在向新会计准则转换的过程中,要力求做到平稳过渡、衔接有序、规范执行、监管有力。对此,可从当前组织实施和长远规划发展两个层面进行分析研究和控制引导。

首先,从当前组织实施看,可适时采取并加强有效督导措施。如财政部新准则实施情况工作组已在密切关注上市公司的年报情况,对净利润或净资产明显波动的上市公司和不能正确执行新会计准则规定的加大监管力度,主要举措是财政部发布了《关于全力做好上市公司2007年年报工作的通知》,要求各级财政部门会计管理机构和财政监察专员办、注册会计师协会高度重视上市公司2007年年报工作,切实防止上市公司2007年净利润和净资产同比出现非合规波动现象,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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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保新会计和审计准则实施到位。对相关公司调查了解实际情况;对相关公司和会计师事务所建立约谈制度;财政部组成联合调查组进行实地调查,一旦发现违规问题,严肃处理。

建立上市公司财务报告分析系统,以便及时发现新情况和新问题。各地注册会计师协会随时掌握本地区会计师事务所对上市公司年报的审计情况;将上市公司和会计师事务所2007年执行新准则的情况作为2008年财政部会计信息质量检查的重要内容等。这些举措都将会产生积极效果。

第二,从长远规划发展看,应当强化政策引导、提高督查力度、加快制度建设,建立长效监控机制。会计信息失真不仅对当前经济造成侵害,还对我国经济发展构成威胁:一是对经济发展方向产生误导,使投资资金流向发生偏差;二是侵害了投资者的利益,股东是根据企业的会计报表、投资收益等信息来进行投资选择的,如果这种信息有误,将直接影响投资者的决策和损害投资者的权益;三是侵害企业自身利益,虚假的数字会形成虚假的繁荣,使企业做出基于虚假信息的决策,并投入大量资源,进而形成恶性循环。会计信息失真会引发企业经济活动、产业经济活动和国家经济活动的失控,最后导致国民经济失衡。保证会计信息的客观性和真实性是国家经济良性与健康发展的基础环节。

我认为,就其经济法规、会计环境和企业理财三者关系而言,经济法规制约并引导着企业理财的执业规范和行为模式;企业规范、守则、理性、理智的理财则有助于营造良好的会计环境,以及企业经营活动和国家经济环境;良好的经济环境又依赖于健全的法规体系。我们一方面要加强制度建设、加强立法,使会计信息质量得到切实保障,警示舞弊造假者的法律责任,形成严整的法律框架体系和法律责任链条;另一方面要提高会计及有关管理人员的素质,包括职业道德和职业素养。

总之,中国经济体制正在加强法制建设;会计造假的环境土壤正被逐步铲除;财务会计制度正在加快走向科学化、法制化和国际化。来自实践的探索将会表明:新会计准则是我国会计改革与发展进程的航标,将会对我国的会计理论与实践的深化发展起到保驾护航的重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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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文献:

[1]刘积余.美国银行业大变革透视 [M].北京:中国金融出版社,2001:200-205.[2]樊志刚、孙玉德.工商银行发展零售业务的战略及策略研究[J].金融论坛,2001,2:90-93.[3] 林怡仲.执行新会计准则所面临的挑战[J].新理财,2006,(5).[4] 刘治兰.新会计准则下公司利润调节空间的变形及应对策略[J].北京行政学院学报,2007,(4).[5] 李吉栋、马胜祥.新会计准则对上市公司利润操纵的影响分析[J].会计之友,2006,(7).[6] 赵晓军.浅议我国会计制度的改革历程[J].广西电业,2008,(8).[7] 田俊燕、杨昌红.浅谈新会计准则对会计信息质量的影响[J].集团经济,2006,(11).[8] 林钟高、杨娟.会计准则与会计信息质量研究[J].安徽工业大学学报,2007,(l).西南科技大学本科毕业论文

5.事业单位新旧会计制度比较分析 篇五

摘要:为能够实现事业单位财会工作的进一步细化与规范,我国在原有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基础上进行了改革与完善,在2012年颁布了事业单位新的会计制度,并于2013年1月1日正式开始施行。新制度的颁布一方面规范了新时期事业单位的财会工作,另一方面也表明事业单位财会工作进入了全新阶段。基于此,本文就以新会计制度作为研究对象,着重分析了新旧制度的联系与差异,旨在促进事业单位更好的实现新旧制度的衔接,以便顺利开展日常会计核算等工作。

关键词:事业单位;新会计制度;比较;差异;衔接

为规范事业单位的财会工作,我国于1997年7月颁布了事业单位会计制度(以下简称旧制度)。虽然旧制度在应用的过程中,发挥了积极作用,但随着财政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化和事业单位会计管理要求的提高,旧制度已经无法适应当前的财会工作要求。基于此,我国于2012年正式出台了新的事业单位会计制度(以下简称新制度),新制度在旧制度的整体框架上进行了细化与完善。为实现事业单位新旧制度的高效衔接,规范会计核算,本文以新制度作为研究对象,分析新旧制度的联系与差异,并从政府会计改革的角度谈到新会计制度的重要性。

一、新旧制度会计核算基础的比较分析

(一)旧制度完全以收付实现制为会计核算基础

会计核算基础方面的差异是本次新修订中最为重要的修订内容,旧制度完全以收付实现制作为会计核算基础。收付实现制是以现金的实际收付为标志来确定本期收入和支出的,在当期实际收到的现金收入和支出,均作为当期的收入和支出,不属于当期的现金收入和支出,均不作为当期的收入和支出[1]。采用收付实现制作为会计核算基础,无法真实反映出事业单位资产、负债、权益等情况,无法准确区分事业单位收益性支出和资本性支出,造成不能准确核算事业单位提供服务的成本。如此,收入和成本无法有效匹配,不利于行政效率等的测算。随着国内外形势的巨大变化,完全以收付实现制作为会计核算基础已经难以适应新形势的需要[2]。国际上一些发达国家,比如美国、英国、新西兰、澳大利亚、日本等,都不同程度地进行了事业单位会计改革,也都引入了权责发生制,并取得了较好的效果。因此,针对旧制度收付实现制会计核算基础存在的核算内容偏窄等负面问题,新制度逐步引入了权责发生制的核算模式。

(二)新制度引入了权责发生制为会计核算基础

权责发生制是以取得收取款项的权利或支付款项的义务为标志来确定本期收入和费用的会计核算基础。也就是说只要当期已经实现的收入、已经发生的或应当承担的费用,无论款项是否收付,均应当作为当期的收入和费用;凡是不属于当期的收入和费用,即便是款项已在当期收到或是支付,也不可以确认为本期的收入或费用[3]。此种会计核算基础具有以下几点作用:第一,将权责发生制作为会计确认基础能科学、全面、准确地核算事业单位资产负债,有利于强化事业单位资产负债管理。其次是将权责发生制作为会计确认基础能准确、规范地核算事业单位成本费用,有利于降低事业单位运行成本、提升服务效率,有助于事业单位开展绩效评价。第三是有利于建立权责发生制的事业单位财务报告制度,全面反映事业单位资产负债、收入费用、现金流量等。引入了权责发生制为会计核算基础有助于科学、完整、准确地提供财务信息,有利于合并报表,编制出政府综合财务报告,从而完善政府财务报告的审计制度、公开制度和分析利用制度。

虽然从整体来看,权责发生制可取得显著的会计应用实效,尤其是在财务会计方面,但收付实现制在预算会计上是有优势的,被权责发生制完全取代是不可能的。所以新制度先在部分内容中逐步引入权责发生制,新的会计制度仅对部分经济业务要求采用权责发生制。权责发生制的引入要坚持循序渐进、逐渐完善的原则,一步一步扎实地推进引入工作,实际的推进也应按照先紧后缓的原则进行。

二、新旧制度会计科目的比较分析

(一)增设部分会计科目以满足现实需要

新制度虽然整体框架源自旧制度,但除了对一些原有会计科目进行修订外,还增设了一些新的会计科目。例如:为了细化投资核算,新设了“长期投资”以及“短期投资”的科目;为了优化事业单位固定资产计提折旧以及无形资产摊销的核算,分别增设了“累计折旧”以及“累计摊销”的会计科目;针对事业单位的资产转让、出售、报废等资产处置的核算,新制度又增加了“待处置资产损益”的会计科目。新制度还设置了“在建工程”、“长期应付款”等新的会计科目。这些科目的新设主要就是为了适应当前实际情况,并从提升会计信息完整性准确性的角度出发,实现了会计科目的规范、科学、统一。

(二)根据现实需要删除部分旧科目

新制度除增设部分新科目外,还删除了旧制度中不适应当前发展实际情况的原有科目,例如新制度将“材料”以及“产成品”这两个科目删除了,并将这些科目的核算内容归入到新增的“存货”科目之中,通过这一科目对事业单位消耗的各类材料、产成品等进行核算。新制度同时还取消了“专款支出”以及“拨入/拨出专款”等科目。新制度下专项资金的收入是根据其来源和性质,分别在财政补助收入、事业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以及其他收入中所下设的二级科目进行核算。这大大提高了会计核算的科学性、准确性和规范性。

三、新旧制度会计要素方面的比较分析

(一)新制度对于资产管理及核算方面的强化

新制度在原有旧制度的基础上加入了风险管控方面的内容,例如对于超过三年或以上、有确凿证据表明确实无法收回的应收款项,按规定报经批准后核销,但必须记录到备查簿中。此外存货成本细化为采购成本、加工成本以及其它成本等。如果某一存货核查结果为盘盈,旧制度中以实际成本进行计价核算,而新制度是根据公允价值进行计价核算,根据同期市场价入账。此外,新制度所增设的在建工程科目,可用于事业单位基建相关信息数据并入,这一科目的新设为基建账并入会计大账提供了依据,使事业单位的核算信息得到进一步完善。

(二)新制度对于负债管理及核算方面的强化

为强化负债方面的管理,新制度根据负债的具体情况将其分成了非流动负债与流动负债两种类型,同时还根据借款期限,将原有的借入款项科目分解成长期和短期两种借款科目进行核算。此外新制度还首次引入了应付职工薪酬的会计核算科目,使新制度在人员薪酬管理方面有了核算依据。另外新制度还规定应付票据到期,对方无力支付时,应当以票面金额按短期借款进行核算,或按应付账款核算,并设置登记应付票据备查簿。

四、新旧会计制度中会计报表方面的差异

新制度中规定会计报表中除了含有资产负债表、收入支出表、财政补助收支表等报表以外,还应包含附注。列报财政补助收支表是新制度的全新要求,这一报表明确反映了财政补助资金的收支情况,进一步完善了会计报表体系,满足了新时期事业单位对于财政资金管理方面的更高要求。此外新制度还对财务报表的结构、排列进行了修订,例如取消了资产负债表的支出及收入项目,其余项目按流动性以及非流动性的顺序排列;收入支出表则改为多步式结构。从整体形式来看,新制度的会计报表更加贴近企业会计报表,增强了报表的通用性和可比性,便于公众阅读、分析、利用。新制度中财务报表列示的进一步规范,有利于财务报表的合并,编制出一级政府综合财务报告,最终经专业部门审计后向社会公众披露,促进政府更好地履行受托责任。从更深层次上说,新制度中对会计报表的新要求,有利于形成信息完整的政府综合财务报告。

从前文分析可以看出,事业单位会计制度较以往有了很大程度的转变,除对新旧制度的联系与差异展开分析研究以外,还应提高会计人员对新制度颁布重大意义的认识。无论是2012年事业单位新的会计制度还是2013年的科学事业单位、高等学校、中小学校、彩票机构等行业会计制度都是在《事业单位会计准则》的基础上制定的。从政府会计改革的层面来讲,这些制度的制定都是为了建立健全我国政府会计标准体系,有利于政府决算报告和财务报告的编制,从而完善报告的审计制度、公开制度、分析利用制度。

五、结束语

我国于2012年正式推出的新事业单位会计制度是在旧制度的整体框架上进行的细化与完善。综上所述,为促进事业单位更好的实现新旧制度的衔接工作,迅速实现改革过渡,顺利开展日常会计核算工作,本文分别从会计核算基础、会计科目设置、会计要素以及会计报表等方面对事业单位新旧会计制度的联系与差异展开了较为深入的探讨,希望能为事业单位的财会人员提供些许参考和帮助。

参考文献:

6.公立医院新旧会计制度之比较 篇六

摘 要 2011年7月1日,在对1998年《医院会计制度》进行全面修订后,卫生部与财政部于2010年12月31日联合出台了新的《医院会计制度》,并首先在公立医院改革国家联系试点城市施行,并且将于2012年1月1日起在全国施行。新《医院会计制度》规范了不同级别、不同类别进行独立核算的医院的会计核算规定,制度内容包括了综合性医院、中医院、各种专科医院以及门诊和疗养院等。本文将对旧会计制度存在的问题以及新会计制度的创新进行分析。

关键词 医院新会计制度 医院旧会计制度 比较

医院会计是医院经济管理活动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它通过记录、核算,反映和监督医院经济活动,达到促进医院业务工作开展、控制医疗服务成本、合理分配医院结余的目的。而随着医疗卫生体制和财政财务管理体制改革的日益深化,医疗机构的运营环境发生了很大变化,经济活动也更加复杂,迫切需要进一步健全医院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财务、会计和审计监督制度,完善财务会计管理机制,强化内部控制和外部监督,准确核算反映财务信息,满足各方面管理监督的需要。

新的《医院会计制度》就是在这种环境下,在2009年8月与2010年7月财政部发布的《医院会计制度(征求意见稿)》的基础上由财政部和卫生部联合颁发的。它是在将近2年的时间里,对《医院会计制度(征求意见稿)》进行深入的讨论并结合各个方面的意见进行综合而最终形成的。2011年7月1日在公立医院改革国家联系试点城市施行,2012年1月1日起将在全国施行。新的医院会计制度深度解构了现有的医院会计制度,全面考虑了当前的医院会计工作的具体问题与情况,在多个角度的理念融合下最终完成。继承了旧会计制度的优点,并进行合理的创新,对于现代医院的会计制度具有高度的指导意义。

一、医院旧会计制度存在的问题

1.固定资产核算方面的问题

医院购置固定资产的过程即是流动资产转化为非流动性资产的过程,在这个过程中,并不会引起实物资产的增减。但在现有的医院会计制度中,对相关科目的核算只涉及到医院固定资产和流动资产内部转移的经济运行模式,对人为地在医院净资产内部进行的再次转移无法涉及,从而导致医院固定资产净值不明,因此资产负债表中所体现出的净资产不能充分反映所有者权益,医院当期乃至全年的收支结余失实。另外,按固定资产账面价值的一定比率提取修购基金,会导致净资产的虚增,固定资产报废毁损或盘亏时,才按原值借记固定基金,贷记固定资产平时不记提折旧和减值准备,导致固定资产在使用过程中形成的损耗或减值无法反映,资产负债表中也不能真实反映固定资产原值,还会导致医院虚增资产。当购置固定资产金额较大,所提出的修购基金不够时,医院会计制度没有对应的处理办法,使得“专用基金一修购基金”科目余额为巨额赤字,严重虚减了医院的净资产。

2.缺乏公益性会计科目

新医院会计制度在体现公益性方面有明显的缺失。首先反映在没有公益性类的科目设计,不能提供任何医院公益性的会计信息,从而无法体现医院任何的公益性性质。而在现实生活中,医院尤其是非盈利性医院,不论是公有制还是多种所有制性质的,都具有承担救助“三无病人”,社会公共事故抢救,国家自然灾害抢救的责任和义务。然而,目前医院所需承担的社会责任还未形成有效责、权、利相对称的补偿机制。

3.净资产核算方面的问题

医院的净资产包括事业基金、固定基金、专用基金和待分配结余,但无法反映医院建立时投入的资本金和运营期间产生的留存收益,且因为长期未计提折旧导致的虚增资产,这样容易造成国有资产的流失。因固定资产核算方法造成的净资产忽增忽减,不利于考核单位负责人的业績,也不利于固定资产实有价值的动态反映,容易导致单位家底不清。同时,“专用基金-福利基金”科目支出在净资产中核算会虚增医院的净资产。

二、医院新会计制度的革新

1.提高了权责发生制的深入程度

本次会计制度改革,“医院会计采用权责发生制基础” 在制度中明确了实施方法,明确了医院中收入、费用、负债、资产与净资产等会计要素。现有的会计制度中,医院会计核算中仅仅在制度层面上采用了权责发生制,具体的实施方法均以《事业单位会计准则》中所规定的原则和规定为标准进行会计工作。而事实上,医院与通常意义的事业单位有很大的区别,医院在自主经营中对成本核算有更高的要求,要以成本核算作为基础完成资金使用效率的提高。在实际工作中,现行医院会计制度对权责发生制的采用有一定要求,但具体的会计制度却是以事业单位会计制度作为框架的。因此,权责发生制在医院中的具体实施较为困难,没有合理使用待摊费用等,也无法准确区分权益性支出和资本化支出。这种情况导致的结果是会计信息不能满足成本核算精细化的要求。所以,在成本核算中权责发生制的明确实施具有很高的现实意义。

由于修购基金的取消,固定资产折旧的计提,明确了资产负债的结构与发生。旧的会计制度中,修购基金的计提是以医院的收入或者结余作为基础的,与固定资产的价值没有直接的关系(修够基金的提取是按固定资产原始价值的一定比率为基础的,在提取修够基金是不减少固定资产的原始价值)。这种计提方式抛离了固定资产的本身价值,导致计提与固定资产价值具有极大的差异性,甚至超过固定资产本身的价值,在固定资产的核算中造成了极大的困扰。而且之前,对固定资产没有折旧的计提,医院账面中只有固定资产的初始价值,医院资产的负债表与资产负债率的准确性受到极大的影响。

2.科学界定收支分类,体现医院公益性原则

新医院会计制度在医疗收入类取消了药品收入,加入了门诊收入和住院收入。那么这一变革充分体现了医院要降低药品盈利的模式。弱化了药品加成对医院的补偿作用,更为合理的体现了医院的公益性原则。医院的责任是救死扶伤,尤其对于非盈利性的公立医院来说,需要承担的社会责任更大。药品价格一直是医药改革的重点问题,弱化医院对药品收入的依赖,就是在减轻患者的看病成本,是对医院公益性质一种非常好的体现。除了在弱化药品收入外,本人认为还应该单独设立公益性科目,如“公益性支出”会计科目。以便医院在承担救助“三无病人”,社会公共事故抢救,国家自然灾害抢救能够更加积极有效的发挥自身的职责。

3.收支与会计科目的变革

新的医院会计制度,不仅对会计核算进行了规范,也对实务工作进行了变革。新医院会计制度中收支的反映更全面,设定的会计科目实用性也更强。医院是作为医、教、研三位一体的整体而存在的,现行医院会计制度中收支管理中不包括科教资金,科教资金划入往来款或专用基金管理中,影响了医院收入数据的完整性,医院收支的真实情况无法明确。新医院会计制度对“大收大支”概念进行了确定,将医、教、研分类处理,在收支管理中纳入了科教项目。

在整体经济发展的环境中,与医院外部经济环境相适应,对会计科目进行了变更、调整和新增。新医院会计制度将药品与医疗的会计核算作为整体的会计科目,与医院实际的需要更加符合。药品管理是医疗行为的重要组成部分,药品和医疗的分开核算具有不合理性,并且管理费用的人为分摊方式对医院收支结余的准确度也有很大影响,新医院会计制度的规定更加合理一些,与国际惯例相符合。新制度下报表体系更加完整,创新性地解决实际问题在制度中也有充分的体现。

三、结语

新医院会计制度是对旧制度的一种改革和创新,是在经济发展的实践过程中逐步探索出来的更加符合当下医院运行模式的一种尝试。新医院会计制度是否能有效的适应社会的需要,还有待实践的进一步考验。

参考文献:

[1]财务部.关于印发《新旧医院会计制度有关衔接问题的处理规定》通知.财会[2011]5号.

[2]苟红岩,韩云,温薇.公立医院财务会计制度实施问题的研究.中国证券期货.20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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