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台小学安全隐患排查和整改制度(精选10篇)
1.龙台小学安全隐患排查和整改制度 篇一
学校安全隐患排查和整改制度
为贯彻“预防为主、单位负责、突出重点、保障安全”的安全方针,切实把预防工作和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制度落到实处,强化岗位安全责任,确保学校财产和人员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一、岗位安全责任
1、校长为我校安全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安全工作负全面责任;各处主任为直接负责人,负责安全隐患排查和整改的具体事宜,每一位教职员工严格落实岗位职责中的安全责任要求,确保各种教育教学活动和后勤工作的安全,保证学校和全体师生的安全。
2、全校师生要树立安全地第一的思想,强化工作、生活、学习中的安全意识,形成“学校安全,人人有责”的理念。
3、根据“谁使用谁负责”原则随时注意学校校舍、设施、及管理中的安全隐患,发现问题及时向总务处报告。情况紧急或其他情况下,也可向学校领导直接报告。总务处根据具体情况及时整改。不能或无力处理的要及时向分管领导汇报。
4、根据“谁管的人谁负责”原则随时注意学生人身及学生管理中的安全隐患,发现问题及时向政教处报告。政教处根据具体情况及时整改。不能或无力整改的要及时向分管领导汇报。
二、安全大检查 定期(开学前,放假后,每月一次)或不定期,对全学校进行安全大检查,每月应对我校安全隐患进行自我排查,发现隐患,或立即整改,或立即上报。
1、查改校舍及设施设备安全隐患。一查学校是否新出现危房;二查是否存在继续使用危及师生安全的校舍房屋上课、住宿或活动;三查学校安全工作是否正常运转;四查学校围墙及重点基础设施有无安全隐患和警示标志。
2、查改学校食品卫生安全隐患。一查学校是否对食堂饮食卫生工作实行目标管理;二查学校食堂从业人员是否经过培训和持证上岗;三查食堂进货、储藏、加工和饭菜质量的监督管理过程是否到位;四查学校环境卫生每日清扫是否坚持;五查学校食堂有无安全隐患;六查学校中午学生午休的内务、卫生及管理情况。
3、查改学校消防安全隐患。一查消防通道是否畅通;二查灭火器材是否好用;三查消防报警装置和应急照明装置是否正常;四查防火警示标志是否损坏;五查学校危险化学物品和易燃易爆物品是否按文件规定实行专人管理、专柜存放;六查学校是否加强用火管制,校内是否存在学生使用明火的现象;七查学校用电线路有无安全隐患。
4、查改学生路途安全隐患。一查各班级对学生开展交通法规和道路安全知识的教育情况;二查学校组织师生集体外出教育活动是否按照定人员、定车辆、定线路“三定”原则,并经教育局和交管部门批准。三查禁止师生搭乘“三无”车(无驾驶执照、无牌照、无客运执照)、病车、超载车和禁止学生搭、骑摩托车上学回家规定的执行情况;四查对学生路途安全是否采取了向家长及学生的预告通报制度。
三、整改措施落实
1、学校的每一位成员均有发现、报告和处置(能力范围内)安全隐患的义务。
2、每学年开学前,放寒暑假、节假日前,必须开展全校性的安全大检查,每学期开学后第一周必须开展学生安全教育。
3、每两周必须进行一次安全自查工作。在自查的过程中,如发现问题,要及时以文字形式报告,以便得到及时处理。
4、对在上级部门检查中存在安全隐患的问题,进行及时整改。
5、每周对学生生活饮用水源的卫生情况进行一次检查;每周开展一次食堂工作人员不定期检查。
6、加强门卫人员的管理,每周对出入登记和校园巡查登记情况进行不定期抽查,责令及时整改。
7、消防隐患排查工作每月不少于一次,有易燃易爆危险化学物品管理的人员要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教育局的《消防安全管理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加以实行。
8、在排查的过程中,如果遇到不能下结论的问题应请有关部门或专家进行鉴定,以防事故发生。
四、处罚与奖励:
1、严格执行“一票否决”制,主要责任人取消当年度评先资格。
4、安全教育及安全责任落实,安全隐患排查到位并整改有力,全年未发生安全责任事故和被处罚的班级负责人,学校将予以表彰和奖励。
2.版石镇小学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制度 篇二
排 查 整 改 制 度
为贯彻“预防为主、单位负责、突出重点、保障安全”的安全方针,切实把预防工作和安全隐患排查制度落到实处,强化岗位安全责任,确保学校师生人身和财产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一、预防与排查:
1、岗位安全责任:
学校主要领导为学校安全第一责任人,对学校安全工作负全面责任;每一位教职员工应落实岗位职责中的安全责任要求,确保各种教育教学活动和后勤工作的安全,保证学校和广大师生的安全。
2、安全大检查:
定期(开学前,放假后,每月一次)或不定期,政教处会同总务处、教务处等处室对学校进行安全大枪械;各班主任每月应对本班级安全隐患进行自我排查。
3、每日巡查:
值日教师每天应对校园安全进行检查,检查出来的安全隐患,应及时通报相关处室或班主任,按相关制度存档备案。必要时应予以通报,下发安全隐患整改通知书限期整改。
二、报告与整改
1、安全隐患报告:
(1)学校的每一位成员均有发现、报告和处置(能力范围内)安全隐患的义务。
(2)排查出来的安全隐患,应及时报告责任部门,责任部门应及时、妥善处置,消除安全隐患。
2、安全隐患通报与整改:
(1)安全隐患必要时可以通报的形式,予以通告。
(2)安全隐患通告的责任单位应及时整改被通告的安全隐患。(3)对经常出现或较严重的安全隐患,责任处室应对班级负责人下发安全隐患整改通知书,并督促限期整改。
三、处罚与奖励:
1、安全隐患严重,下发整改通知,未予整改或及时整:视情节对责任人进行处罚。
2、安全责任事故:视情节严格执行“一标否决”制,主要责任人取消当年度评先资格。
3、安全教育及安全责任落实,安全隐患排查到位并整改有力,全年未发生安全事故和被处罚的班级负责人,学校将予以表彰和奖励。
版石中心小学
3.龙台小学安全隐患排查和整改制度 篇三
新驿镇高吴桥
2012年9月17日
新驿镇高吴桥
学校安全隐患排查和整改制度
为贯彻“预防为主、单位负责、突出重点、保障安全”的安全方针,切实把预防工作和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制度落到实处,强化岗位安全责任,确保学校财产和人员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一、岗位安全责任
1.校长为我校安全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安全工作负全面责任;后勤主任为直接负责人,负责安全隐患排查和整改的具体事宜,每一位教职员工严格落实岗位职责中的安全责任要求,确保各种教育教学活动和后勤工作的安全,保证学校和全体师生的安全。
2.全校师生要树立安全地第一的思想,强化工作、生活、学习中的安全意识,形成“学校安全,人人有责”的理念。
3.根据“谁使用谁负责”原则随时注意学校校舍、设施、及管理中的安全隐患,发现问题及时向总务处报告。情况紧急或其他情况下,也可向学校领导直接报告。总务处根据具体情况及时整改。不能或无力处理的要及时向分管领导汇报。
4.根据“谁管的人谁负责”原则随时注意学生人身及学生管理中的安全隐患,发现问题及时向政教处报告。政教处根据具体情况及时整改。不能或无力整改的要及时向分管领导汇报。
二、安全大检查
定期(开学前,放假后,每月一次)或不定期,对全学校进行安全大检查,每月应对我校安全隐患进行自我排查,发现隐患,或立即整改,或立即上报。
1.查改校舍及设施设备安全隐患。一查学校是否新出现危房;二查是否存在继续使用危及师生安全的校舍房屋上课、住宿或活动;三查学校安全工作是否正常运转;四查学校围墙及重点基础设施有无安全隐患和警示标志。2.查改学校食品卫生安全隐患。一查学校是否对食堂饮食卫生工作实行目标管理;二查学校食堂从业人员是否经过培训和持证上岗;三查食堂进货、储藏、加工和饭菜质量的监督管理过程是否到位;四查学校环境卫生每日清扫是否坚持;五查学校食堂有无安全隐患;六查学校中午学生午休的内务、卫生及管理情况。
3.查改学校消防安全隐患。一查消防通道是否畅通;二查灭火器材是否好用;三查消防报警装置和应急照明装置是否正常;四查防火警示标志是否损坏;五查学校危险化学物品和易燃易爆物品是否按文件规定实行专人管理、专柜存放;六查学校是否加强用火管制,校内是否存在学生使用明火的现象;七查学校用电线路有无安全隐患。
4.查改学生路途安全隐患。一查各班级对学生开展交通法规和道路安全知识的教育情况;二查学校组织师生集体外出教育活动是否按照定人员、定车辆、定线路“三定”原则,并经教育局和交管部门批准。三查禁止师生搭乘“三无”车(无驾驶执照、无牌照、无客运执照)、病车、超载车和禁止学生搭、骑摩托车上学回家规定的执行情况;四查对学生路途安全是否采取了向家长及学生的预告通报制度。
三、整改措施落实
1.学校的每一位成员均有发现、报告和处置(能力范围内)安全隐患的义务。
2.每学年开学前,放寒暑假、节假日前,必须开展全校性的安全大检查,每学期开学后第一周必须开展学生安全教育。
3.每两周必须进行一次安全自查工作。在自查的过程中,如发现问题,要及时以文字形式报告,以便得到及时处理。
4.对在上级部门检查中存在安全隐患的问题,进行及时整改。
5.每周对学生生活饮用水源的卫生情况进行一次检查;每周开展一次食堂工作人员不定期检查。6.加强门卫人员的管理,每周对出入登记和校园巡查登记情况进行不定期抽查,责令及时整改。
7.消防隐患排查工作每月不少于一次,有易燃易爆危险化学物品管理的人员要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教育局的《消防安全管理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加以实行。
8.在排查的过程中,如果遇到不能下结论的问题应请有关部门或专家进行鉴定,以防事故发生。
四、处罚与奖励:
1.严格执行“一票否决”制,主要责任人取消当评先资格。
4.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制度 篇四
安全是一切工作的首位.为了防治事故隐患, 把事故消灭在萌芽之中.现结合当前工作具体实际, 特制定五阳项目部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制度如下:
第一条隐患排查整改会议的组织召开、整改、资料的形成要求:
1、项目部每旬的隐患排查会议由项目经理主持,各分管经理、副队长、班组长、技术员等人参加;每班的隐患排查由值班队长主持,班组成员参加。
2、对所排查的隐患必须按照“六定原则”落实整改,即:定项目、定措施、定资金、定负责人、定完成时间、定复查人。
3、项目部每旬的隐患排查会议以会议纪要的形式按照“六定原则”明确整改;各部门、班组排查的隐患“六定原则”和闭锁循环整改要求做好记录,并严格按要求予以落实整改。
第二条“现场隐患”是指各职能部门和“六条线”通过现场执法检查的形式确定的隐患,对现场隐患按以下程序进行闭锁循环管理。
1、发现隐患:各级管理人员在执行下井带班或日常入井检查时,要突出重点,有针对性地开展检查,尤其是井底工作面、日常安全管理的“死角”、“空白地带”纳入列表管理,有计划地开展不定期的现场隐患排查。
2、填报隐患:各级管理人员出井后立即在矿安全信息站填报隐患情况。
3、汇总隐患:由安监站人员对所填报的隐患进行分类汇总,并进行跟踪落实整改情况。
4、下达隐患整改通知书:安监部门在收到信息汇总后,对所填报的隐患进行梳理归类,按“六定原则”下达隐患整改通知书,同时建立隐患登记台帐,履行签字手续。
5、实施整改:隐患整改责任部门必须根据整改通知书的要求实施整改。建立隐患公示牌,对本项目部需要整改的隐患整改情况进行公示,并及时修改、填充相关整改信息。
6、反馈整改信息:隐患整改完成后,隐患整改责任部门必须及时向安监部门和复查部门反馈整改信息。
7、复查验收:由安监站会同业务主管部门组织复查验收。
第四条对隐患复查的要求。
1、整改部门接到隐患整改通知书后,严格按要求进行整改,整改完成后及时请示安监站和专业部门后组织复查。
2、复查时,负责复查的部门人员必须将复查卡带到现场逐条逐项对照复查。复查后签字留档备查。
3、经复查未整改或整改未达到要求的,由安监部门再次下发整改通知书,并对相关责任人进行处罚。
第五条加强对隐患排查整改情况的日常监控力度。
安监站站长每天对已通知隐患整改完成情况进行查询,发现未完成的必须查明原因,并对已完成的整改项目及时安排人员进行复查。在每旬的项目部安全生产办公会上通报本周所有隐患的整改完成情况,并对未完成整改的责任人的处罚进行通报。
第六条隐患排查与整改职责考核
1、隐患拖延整改或整改不合格的,按100元/条予以处罚,并按拖延日数累计。隐患罚款一律由分管负责人承担。严禁将隐患罚款分摊给员工或在工资总额中抵扣。
2、未按要求组织开展隐患排查整改工作,给予项目部安全负责人100元/次的罚款。
5.学校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制度 篇五
一、学校建立校内安全定期检查制度和危房报告制度,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安排对学校建筑物、构筑物、设备、设施进行安全检查、检验;发现存在安全隐患的,应当停止使用,及时维修或者更换;维修、更换前应当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或者设置警示标志。学校无力解决或者无法排除的重大安全隐患,应当及时书面报告教体局和其他相关部门。
二、学校要严格落实安全检查制度,按照“常规工作天天查,重点部位周排查、一般部位月排查”的工作要求,采取定期安检与常态安检相结合、专人安检与师生报告相结合、重点部位安检与一般细节安检相结合的方法,通过设立专(兼)职安全检查员、班级学生安全委员、明确教师安全报告责任、寒暑假开学前检查、长假期间检查等多种形式,及时发现隐患与问题。
三、学校要及时向主管部门和相关部门报告学校周边存在的安全隐患,全力配合开展校园周边综合治理工作。
6.学校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制度 篇六
一、预防与排查:
1、岗位安全责任:
校长为学校安全第一责任人,对学校安全工作负全面责任;每一位教职员工应落实岗位职责中的安全责任要求,确保各种教育教学活动和后勤工作的安全,保证学校和广大师生的安全。
2、安全大检查:
定期(开学前,放假后,每月一次)或不定期,联校对学校进行安全大检查;学校每月对本校安全隐患进行自我排查。
3、每日巡查:
值日教师每天应对校园安全进行检查,检查出来的安全隐患,应及时通报给校长,按相关制度存档备案。
二、报告与整改
1、安全隐患报告:
(1)学校每位成员均有发现、报告和处置(能力范围内)安全隐患的义务。
(2)排查出来的安全隐患,应及时报告给校长,及时、妥善处置,消除安全隐患。
2、安全隐患整改:
7.安全隐患排查与整改制度 篇七
一、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认真贯彻执行《煤矿安全规程》、《灾防计划》、《事故处理应急救援预案》,消除安全隐患,杜绝事故的发生;
二、每月开展4次全矿井安全隐患大检查,对查出的隐患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落实责任人进行整改,并进行验收和销号,安全督查人员每天入井进行督查,当班查出隐患当班落实整改,同时填好交接班记录,下一班进行督促;
三、对重大事故隐患督查人员或当班技术员不能现场处理时,有权立即停止作业,撤出人员,并立即上报调度室采取措施进行处理或上报上级部门请求协助处理;
四、对井下隐患每周一小结,每月进行一次总结,掌握规律,汲取教训,制定措施,把事故消灭在萌芽之前;
8.安全隐患排查与整改制度范文 篇八
1、每月至少由矿长组织召开一次全矿井隐患排查工作会议,按照“四定”的原则进行审查,予以解决各系统不安全隐患。
2、由各部门负责参加的人员,对查出隐患制定整改方案,落实人头、限期整改。
3、在隐患排查中威胁安全生产的重大隐患必须立即停止生产,待整改后方准生产。
4、在隐患排查过程中,对发现的隐患要跟踪问效,落实责任人限定整改时间,对到期整改不到位的予以罚款处理。
5、煤矿建立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制度,明确日常排查、定期排查和管理的任务、范围和责任。矿井每月至少组织一次全面的以隐患排查为主要内容的安全大检查,生产辅助单位安全管理人员和班组长负责随时进行隐患排查。煤矿对查出的各类隐患要进行登记,落实整改措施和责任人员,限期进行整改。整改结束后,按规定由煤矿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组织进行验收。
6、煤矿企业要加强现场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查处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和违反操作规程的行为。发现存在重大隐患,要立即停止生产,并向煤矿主要负责人报告,及时按规定向有关部门报告。
7、煤矿安全生产隐患实行分级管理和监控。一般隐患由煤矿主要负责人指定隐患整改责任人,立即整改或限期整改。对限期整改的隐患,由整改责任人负责监督检查和整改验收,验收合格后报煤矿主要负责人审核签字备案。重大隐患由煤矿主要负责人组织制定隐患整改方案、安全保障措施,落实整改的内容、资金、期限、下井人数、整改作业范围,并组织实施。整改结束后要按照本办法第十五条第一款的要求认真自检。
9.学校安全隐患排查与整改制度 篇九
为贯彻“预防为主、单位负责、突出重点、保障安全”的安全方针,切实把预防工作和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制度落到实处,强化岗位安全责任,确保集体财产和人员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一、预防与排查:
1、岗位安全责任:
单位主要领导为学校安全第一责任人,对学校安全工作负全面责任;每一位教职员工应落实岗位职责中的安全责任要求,确保各种教育教学活动和后勤工作的安全,保证学校和广大师生的安全。
2、安全大检查:
定期(开学前,放假后,每月一次)或不定期,中心校对学校进行安全大检查;各校每月应对本校安全隐患进行自我排查。
3、每日巡查:
值日教师每天应对校园安全进行检查,检查出来的安全隐患,应及时通报到相关处室或班主任,按相关制度存档备案。必要时应予以通报,下发安全隐患整改通知书限期整改。
二、报告与整改
1、安全隐患报告:
(1)学校的每一位成员均有发现、报告和处置(能力范围内)安全隐患的义务。
(2)排查出来的安全隐患,应及时报告责任处室,责任处室应及时、妥善处置,消除安全隐患。
2、安全隐患通报与整改:
(1)安全隐患必要时可以通报的形式,予以通告。
(2)安全隐患通告的责任单位应及时整改被通告的安全隐患。
(3)对经常出现或较严重的安全隐患,责任处室应对班级负责人下发安全隐患整改通知书,并督促限期整改。
三、处罚与奖励:
1、安全隐患被通报,情节轻微,:视情节对责任人或单位按20-50元/次予以处罚。
2、安全隐患严重,下发整改通知,未予整改或及时整改:视情节对责任人或单位按50-200元/次予以处罚。
3、安全责任事故:视情节按200-500元/次予以处罚。严格执行“一票否决”制,主要责任人取消当评先资格。
10.煤矿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制度 篇十
1、当班的验收员、班长必须对本班的工程质量认真排查隐患,不得遗留隐患到下班,如当班处理不掉,应现场交接拨分给下班处理。
2、矿长及安全员对当班提出的隐患必须及时处理,否则扣班10~50分。
3、凡出现隐患通知单,对责任班一般隐患扣10~50分,重大隐患扣50~200分,扣班长、验收员20~50元。
4、调度会领回的隐患通知单及罚款单必须交工区值班干部,否则一次扣领单人50元。
5、凡隐患通知单通知的隐患,在井下按要求处理完毕后,必须向调度室及矿安全管理机构汇报,否则一次扣班长2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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