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六个五年规划

2024-10-08

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六个五年规划(共4篇)

1.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六个五年规划 篇一

关于呈报《XXX委宣传部、县司法局 “关于在公民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六个五年

规划”》的报告

中共XX县委、XX县人民政府:

现将《XX县委宣传部、县司法局关于在公民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六个五年规划》呈上,如无不妥,请转发全县各成员单位贯彻执行。

XXX县依法治县工作领导小组

二0一一年七月七日

中共XX县委宣传部、XX县司法局

关于在公民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六个五年规划

按照省、州的统一部署,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县已经顺利实施了“五五”普法规划,取得了显著成效。全民法制宣传教育深入开展,法律进机关、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进宗教活动场所工作蓬勃展开,以宪法为核心的法律知识得到较为广泛普及,人民群众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稳步提升,全社会法制化管理水平逐步提高,法制宣传教育在实践依法治国基本方略、推进依法治县和建设富裕文明和谐新班玛中发挥了重要作用。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五中全会以及省委十一届九次全体会议对做好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大力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对于保障我县“十二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的顺利实施和推进跨越发展、绿色发展、和谐发展、统筹发展,实现全面建设富裕文明和谐新班玛宏伟目标,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转发<中央宣传部、司法部关于在公民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六个五年规划(2011——2015年)>的通知》(中发【2011】6号)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规划。

一、指导思想、主要目标和工作原则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我县“十二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的目标任务,按照全面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和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新要求,坚持法制宣传教育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教育相结合、与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相结合、与社会主义公民意识教育相结合、与法治实践相结合,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深入推进依法治理,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努力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推进“四个发展”和依法治县进程,为建设富裕文明和谐新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二)主要目标

通过深入扎实的法制宣传教育和法治实践,深入宣传宪法,广泛传播法律知识,进一步坚定法治建设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方向,提高全民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提高全社会法治化管理水平,促进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推动形成自觉学法守法的社会环境。

(三)工作原则

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紧紧围绕XX县“十二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的总体要求,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服务“四个发展”,服务改革开放,服务保障和改善民生,服务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服务富裕文明和谐新班玛建设。

坚持以人为本,服务群众。始终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着眼于群众的实际法律需求,在法制宣传中服务群众,把法制宣传教育的过程变成做群众工作的过程,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宣传内容要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宣传形式为群众喜闻乐见。

坚持与时俱进,改革创新。研究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在建设富裕文明和谐新XX中的新形势、新任务、把握推进依法治县、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促进“四个发展”、建设社会主义新牧区、创建“平安班玛”等重点工作对法制宣传教育的需求。把握工作规律,创新工作理念,扩展工作领域,完善工作机制,改进工作方法,体现法制宣传教育的时代性、规律性和创造性。

坚持分类指导,注重实效。根据不同对象的特点,确定法制宣传教育的重点内容,采取切实可行的方法,提高工作的针对性和时效性。

坚持学用结合,普治并举。坚持法制宣传教育与法治实践相结合,突出宣传法治实践的重要作用,不断提高法制宣传教育的实际效果。用法制宣传教育引导法治实践,在法治实践

中加强法制宣传教育,深入推进各项事业依法治理。

二、主要任务

(一)突出学习宣传宪法。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具有最高权威和法律效力。突出抓好宪法的学习宣传教育,大力宣传我国的根本制度和根本任务,大力宣传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地位,大力宣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指导地位,大力宣传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国体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政体,大力宣传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民族区域自治制度以及基层群众自治制度,大力宣传坚持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大力宣传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以及国家生活的基本原则等内容,使广大人民群众全面深刻理解宪法的基本原则和精神,充分认识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进一步增强全体公民的宪法意识、公民意识、爱国意识、国家安全统一意识和民主法制意识。在全社会牢固树立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有机统一的观念,树立国家一切权力属于人民的观念,树立权力与义务相统一的观念,形成崇尚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权威的良好氛围,使宪法在全社会得到一体遵行,促进我县各项事业健康发展。

(二)深入学习宣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和国家基本法律。深入学习宣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形成的重要意义、基本经验及基本构成、基本特征。深入学习宣传宪法相关法、民法商法、行政法、经济法、社会法、刑法、诉讼法与非诉讼程序法等方面的法律,在全社会形成学法守法的良好法治氛围,充分发挥法律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规范、引导、保障作用。

(三)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组织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认真学习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牢固树立并自觉践行依法治国、执法为民、公平正义、服务大局、党的领导理念,切实提高党员干部的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和法治意识。加大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宣传教育力度,推动社会主义法治理念逐步深入人心。

(四)深入学习宣传促进经济发展的法律法规。学习宣传国家基本经济制度、改革开放、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财税、金融、投资等方面的法律法规,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学习宣传社会主义新牧区建设相关法律法规,为社会主义新牧区建设提供法制保障。学习宣传加强资源节约和管理、环境和生态保护、防灾减灾等方面的法律法规,促进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学习宣传推进科技进步、加快教育事业发展、加强自主创新能力建设、实施人才强县战略、保护知识产权等方面的法律法规,促进创新型国家建设。学习宣传区域协调发展和城乡规划建设管理相关的法律法规,促进区域和城乡协调发展。

(五)深入学习宣传保障和改善民生的法律法规。学习宣传收入分配、社会保障、医疗卫生、社会救助等方面的法律法规,促进保障人民群众基本生活。学习宣传就业促进、劳动合同、劳动争议处理等方面的法律法规,促进建立和谐劳动关系。学习宣传土地(草山)征收征用与补偿、土地(草山)承包经营权流转、国有企业改制等方面的法律法规,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学习宣传安全生产、食品药品安全、抗灾救灾、公共卫生等方面的法律法规,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学习宣传维护妇女、未成年人、老年人、残疾人权益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做好特殊群体的权益保障工作。

(六)深入学习宣传社会管理的法律法规。学习宣传维护国家安全、社会稳定、促进民族团结相关的法律法规,维护社会

政治大局稳定。学习宣传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流动人口服务和管理、突发事件应急管理相关法律法规,促进提高社会管理水平。学习宣传信访、投诉、调解等相关法律法规,依法化解矛盾纠纷。加强刑事、民事和行政诉讼法律宣传,引导公民依法按程序表达利益诉求。加强民族宗教政策和宗教活动相关法律法规学习,引导宗教活动依法进行,促进寺院依法管理、民主管理。

(七)加强反腐倡廉法制宣传教育。以领导干部和公务员为重点,加强公务员法、行政监察法、审计法和廉政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党纪条例规定的宣传教育,坚持反腐倡廉法制宣传教育与政治理论教育、理想信念教育,职业道德教育、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教育相结合,充分发挥廉政教育基地作用,不断增强各级领导干部和公务员反腐倡廉意识,提高廉洁自律的自觉性。广泛开展面向社会的反腐倡廉法制宣传教育,促进廉政法制文化建设。坚持廉政法制教育从青少年抓起,引导青少年从小树立正确价值观和高尚道德情操。

(八)积极推进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通过法制宣传教育,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在全社会形成崇尚法律、遵守法律、维护法律权威的氛围。开展丰富多彩的法治文化活动,使法制宣传教育与群众文化生活相结合,丰富发展文化活动载体和形式。引导法治文化产品创作和推广,突出班玛地方和民族特色,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法治文化产品的需求。鼓励各类文化团体参加法治文化建设,探索建设法治文化教育的基地。发挥公共文化场所在法治文化建设中的资源优势,组织开展法制文艺演出等群众喜闻乐见的法治文化活动。

(九)继续深化“法律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进宗教活动场所”主题活动。深化“法律进机关”活动,提高公务员依法管理和服务社会的能力。把法律作为机关学习的重要内容,做到有计划、有安排、有落实、有检查;充分利用机关学习园地、网络等阵地,建设机关法制学习资料信息平台,为公务员学法提供条件;进一步完善和落实公务员学法制度,实现法律知识考试考核工作规范化;健全行政执法责任制度,把依法行政水平和效果作为工作考核内容;积极开展面向社会的法制宣传,把法制教育融入管理和服务全过程。

深化“法律进乡村”活动,服务社会主义新牧区建设。把法制宣传教育纳入政府对基层公共服务的重要内容,加强基层法制宣传教育,扩大宣传教育覆盖范围;继续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材和法制宣传员进入农牧民家庭的“双进户”活动,通过向农牧民家庭赠送普法教材、宣讲法律知识和开展法律服务活动,切实提高农牧民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加强基层法制宣传员队伍建设,定期对“两委”干部进行法制培训,培养乡村“法律明白人”;重视少数民族法制宣传队伍建设,培养一批既懂汉语又懂少数民族语言的“双语”法制宣传员。继续深化“民主法治村”创建活动,建立充满活力的村民自治机制。

深化“法律进社区”活动,推进社会管理创新,提高社区自治和服务能力,促进和谐社区建设。进一步完善社区居民学法制度,设立社区法制宣传橱窗、法律图书角,充实社区法制宣传教育队伍,定期开展群众性法制宣传专题活动;全面开展“民主法治社区”创建活动,促进管理有序、文明祥和的新型社区建设。

深化“法律进学校”活动,推进青少年学生法律素养和道德情操培养,促进青少年健康成长。发挥第一课堂的主渠道作用,将法制教育列入教学计划;积极开辟第二课堂,推进学法用法实践活动;开展法制教育师资培训,推动法制副校长、法制辅导员工作规范化;加强校园周边环境治理,各级各类学校积极开展依法治校活动,引导青少年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预防违法犯罪行为的发生。

深化“法律进企业”活动,促进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提高企业核心竞争力和依法防范风险的能力。围绕企业生产经营和改革发展,开展多种形式的法制教育和法制培训,提高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和广大职工法律素质;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加强对广大职工的劳动和社会保障、工会及民主管理方面的法制教育,建立企业管理人员和职工学法用法制度;深入开展依法治企活动,促进企业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完善和规范企业运行机制,提高企业的依法经营、依法管理水平和能力;完善企业民主管理制度,依法保障职工的合法权益;坚持法制教育与诚信教育相结合,开展争创诚信守法企业活动。

深化“法律进单位”活动,促进法治化管理,营造良好法治氛围。各单位要切实履行法制宣传教育的社会责任,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法制宣传教育;利用单位培训场所和机构组

织,开展对所属人员的法律培训;结合工作实际开展社会性公益法制宣传,尤其是广场、车站等公共活动场所管理单位要在所辖范围内开展法制宣传;有条件的单位要向公众开放宣传教育场地、设施,开展法律咨询和服务。

深化“法律进宗教活动场所”工作,推进寺院社会管理和民主管理,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开创法律进宗教活动场所工作新局面。在宗教教职人员和信教群众中,大力宣传与民族宗教相关的法律法规,教育他们爱国守法,依法从事宗教活动。

做好“12.4”全国法制宣传日活动,集中开展以宪法为核心的法制宣传教育。利用宣传月、宣传周、宣传日等形式,开展形式多样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

(十)坚持普法与法治实践相结合,深入推进依法治理。贯彻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努力推进依法治县进程,开展多层次多领域的依法治理,鼓励公民积极参与公共管理,促进依法行政、依法管理和公正司法,努力提高全社会法制化管理水平。

全面开展依法治县、依法治乡(镇)工作。根据经济社会发展实际,制定依法治理规划,确定阶段性工作目标,明确责任,认真组织实施;积极探索地方、行业和基层依法治理的实践形式,深入开展法治县创建活动,总结推广经验,建立健全创建机制,不断提高创建水平。

三、对象和要求

法制宣传教育的对象是一切有接受教育能力的公民。重点加强对领导干部、公务员、青少年、企事业经营管理人员和农牧民的法制宣传教育,把领导干部和青少年作为重中之重。

(一)加强领导干部学法守法用法,着力提高依法决策、依法行政的意识和能力。各级领导干部要把宪法和法律作为学习的重要内容,带头学法守法用法。继续坚持和完善党委(党组)中心组集体学法、领导干部法制讲座、法制培训、法律知识考试考核、领导干部法律知识任职资格等制度,建立健全领导干部学法档案,加强对领导干部学法用法情况的督促检查和评估考核,大力推进领导干部法制教育经常化、制度化。把领导干部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管理、依法办事等考核结果作为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内容。

(二)大力推进公务员学法守法用法,着力提高公务员运用法律手段解决问题的能力。加强通用法律知识和履行职责相关法律知识学习,培养公务员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违法要追究的观念。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专业法律知识轮训和新颁布、新修订法律法规专题培训。继续推进公务员法制学习培训工作,坚持和完善法律知识考试考核制度,将公务员学法用法情况作为公务员任职、晋升的重要依据。加强行政执法人员专业法律知识培训,完善和推广持证上岗制度,把相关法律知识作为持证上岗考试的重要内容。

(三)深入开展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着力培养法制观念。根据不同年龄阶段学生的生理、心理特点和接受能力,有针对性地开展法制教育。要注重中小学生的法律意识启蒙和法律常识教育,培养自我保护意识,提高分辨是非的能力;结合公民意识教育,引导青少年树立社会主义法制意识和法治理念,养成遵纪守法的行为习惯,培养社会主义合格公民。各级学校要根据学生特点进一步明确法制教育地位和目标完善法制教育的内容和体系,创新法制教育的方法和途径,发挥课堂教育的主渠道作用,努力实现学校法制教育的系统化科学化。深入推进中小学校法制教育计划、课时、教材、师资“四落实”。整合各种社会法制教育资源,建立各种形式的青少年法制教育基地,重视运用互联网等传播手段丰富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的途径和形式,健全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的青少年法制教育格局。结合学校校园及周边环境综合治理和安全防范工作,发挥中小学校兼职法制副校长、法制辅导员作用,加强青少年权益保护、预防和减少青少年违法犯罪等有关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加强对有不良行为青少年、社会闲散青年等特殊群体的法制宣传教育。

(四)积极开展企事业经营管理人员法制宣传教育,着力提高依法经营、依法管理的能力。加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与企业经营管理相关的法律法规宣传教育,进一步增强企业经

营管理人员诚信守法、依法经营、依法办事的观念。结合企业管理工作需要,开展企业单位管理人员法制教育和法制培训。把法制教育纳入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培训规划,建立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学法用法考试考核制度,把依法决策、依法管理、依法经营作为考核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的重要依据。进一步完善企业法律顾问制度,发挥法律顾问在企业依法经营管理中的作用。深化企业职工法制宣传教育,引导职工遵纪守法,依法维护合法权益。

(五)扎实开展农牧民法制宣传教育,着力提高农牧民法律素质。宣传与农牧民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引导农牧民依法参与村民自治和其他社会管理活动,提高他们参与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能力。加强法制宣传教育与法律服务的结合,创新农牧区基层法制宣传教育的途径和形式。开展对农牧区“两委”干部法制教育轮训活动,提高他们运用法律手段管理基层事务、防范和处理矛盾纠纷的能力。开展农牧区“法制宣传员”和“法律明白人”教育培训,发挥他们在开展法制宣传、法律咨询和化解矛盾中的作用。加强农民工的法制宣传教育,突出遵纪守法、依法表达利益诉求等内容的宣传,在农民工集中居住地、工作场所及主要活动场所开展经常性宣传教育,注重法制宣传教育与法律服务相结合,提高农民工的法制观念。

四、工作步骤和安排

“六五”普法规划从2011年开始实施,到2015年结束。共分三个阶段:

宣传发动阶段(2011年9月以前):各部门、各单位根据本规划和普法依法治理相关文件,研究制定本部门、本单位五年规划和相应文件,做好宣传、发动工作,营造浓厚的社会氛围。各部门、各单位制定的“六五”普法规划,报县依法治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组织实施阶段(2011年10月至2015年):依据本规划和相关文件确定的目标任务和要求,结合各部门、各单位实际,制定工作规划,认真组织实施,确保“六五”普法规划全面贯彻落实。2013年在全县组织开展阶段性目标考核活动。

考核验收阶段(2015年下半年):在县委和政府统一领导下,县依法治县工作领导小组具体组织对全县“六五”普法规划和“十二五”时期依法治县刚要实施情况的总体考核验收,对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进行表彰。

五、组织领导保障

(一)切实加强领导。党委和政府要高度重视,把法制宣传教育纳入当地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纳入党委和政府目标管理。进一步完善党委领导、人大政协监督、政府实施的领导体制,建立健全各级普法依法治理领导小组,完善领导小组定期召开会议、听取汇报、开展督查等制度。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由政府司法行政部门承担。人大要加强对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监督检查,党委宣传部、政府司法行政部门和依法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组织、协调、指导和检查规划的实施工作。各部门、各单位负责本部门本单位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按照“谁执法、谁普法”的原则,积极面向社会开展本部门、本行业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鼓励引导各类社会组织和公民参与、支持法制宣传教育工作。

(二)健全考核评估体系。建立健全考核评估指标体系,完善考核评估运行机制,对本规划实施情况进行考核、阶段性检查和专项督查。建立健全激励机制,及时总结推广典型经验,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表彰先进。

(三)落实法制宣传教育经费保障。政府要把法制宣传教育经费纳入政府财政预算,切实予以保障,并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逐步提高经费标准。各部门、各单位要根据实际情况统筹安排相关经费,保证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正常开展。

(四)抓好队伍建设。培养专廉职相结合的法制宣传教育队伍,提高专职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者的政治业务素质和组织指导能力。加强普法讲师团、普法志愿者队伍建设,建立健全定期培训和管理制度,提高工作能力水平。

(五)推进阵地建设。完善县城、乡村公共活动场所法制宣传教育设施。利用各类教育

基地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培训和实践活动。引导广播、电视、报刊等各类媒体办好普法节目、专栏和法制频道,深入浅出地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探索利用互联网、手机等新兴媒体开展法制宣传教育。

2.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六个五年规划 篇二

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 2011-07-18 14:58:43

卫政法发„2011‟59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局,部直属各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转发†中央宣传部、司法部关于在公民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六个五年规划(2011-2015年)‡的通知‣(中发„2011‟6号)和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进一步加强法制宣传教育的决议‣精神,进一步发挥法制宣传教育在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方面的重要作用,全面提高卫生系统法治化管理水平和增强卫生法制观念,为“十二五”时期卫生改革与发展营造良好法治环境,我部制定了•卫生系统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六个五年规划(2011-2015年)‣,现印发给你们,并提出以下要求:

一、各地要在“五五”普法工作的基础上,进一步提高加强法制宣传教育重要性的认识。卫生系统各级领导干部要从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保障和促进卫生改革与事业发展的高度,切实增强做好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自觉性和使命感。

二、各地要根据卫生系统“六五”普法规划确定的指导思想、目标任务、工作原则、方法步骤等内容和要求,制订具体的法制宣传教育计划,落实各项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任务、工作步骤和安排,针对不同对象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通过深入开展“六五”普法,使卫生系统全体人员的法律素养和法治观念普遍增强,法治化管理水平得以提高,社会主义法治文化进一步发展,学法守法用法的社会环境更加良好。

三、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加强对“六五”普法工作的领导,成立普法领导小组,落实责任机构和人员,落实普法经费,建立和实行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责任制,明确职责,量化标准,实行目标管理。

四、省级卫生行政部门要尽快制订当地的普法工作计划,并于2011年9月30日前报我部备案。“六五”普法工作将于2011年下半年启动实施。

联系人:卫生部政策法规司 龚向光、王琦 联系电话:010-68792595、68792978

附件:卫生系统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六个五年规划

(2011-2015年)

二○一

一年七月四日 附件

卫生系统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 第六个五年规划(2011-2015年)

为进一步发挥法制宣传教育在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方面的重要作用,全面提高卫生系统法治化管理水平和增强卫生法制观念,为“十二五”时期卫生改革与发展营造良好法治环境,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转发†中央宣传部、司法部关于在公民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六个五年规划(2011-2015年)‡的通知‣(中发„2011‟6号)和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进一步加强法制宣传教育的决议‣精神,结合卫生工作实际,特制定本规划。

一、指导思想、主要目标和工作原则

(一)指导思想。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十二五”时期卫生发展目标任务,按照全面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和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新要求,坚持法制宣传教育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教育相结合、与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相结合、与社会主义公民意识教育相结合、与卫生法治实践相结合,继续深入开展卫生法制宣传教育,深入推进依法治理,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为卫生改革与发展营造良好法治环境,促进卫生事业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二)主要目标。通过深入扎实的卫生法制宣传教育和法治实践,深入学习宣传宪法和卫生法律知识,进一步坚定法治建设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方向,增强卫生系统全体人员的法律素养和法治观念,提高卫生系统法治化管理水平,发展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形成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社会环境。

(三)工作原则:坚持围绕中心,服务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大局;坚持以人为本,服务医疗卫生人员和广大人民群众对卫生法律的需求;坚持分类指导,增强卫生普法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坚持学用结合,促进法制宣传教育与法治实践相结合;坚持改革创新,丰富卫生法制宣传教育的形式和方法。

二、主要任务

(一)深入学习宣传宪法和社会主义基本法律体系。要在卫生系统大力宣传宪法确立的国体政体、领导核心、指导思想、根本制度、根本任务,大力宣传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以及国家生活的基本原则等内容,大力宣传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的宪法理念,进一步增强卫生系统全体人员的宪法意识、公民意识、爱国意识、国家安全统一意识和民主法制意识,形成崇尚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权威的良好氛围。要加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学习宣传,深入学习宣传宪法相关法、民法商法、行政法、经济法、社会法、刑法、诉讼与非诉讼程序法等方面的法律,充分发挥法律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规范、引导和保障作用。加大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宣传教育力度,推动社会主义法治理念逐步深入人心。

(二)围绕卫生中心工作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深入学习宣传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相关政策措施,使广大医务人员和人民群众能够正确认识、参与和支持医改;学习宣传与卫生工作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促进卫生事业发展与经济社会发展相协调;学习宣传规范医疗服务、打击非法行医和非法采供血等的法律法规,切实维护患者合法权利和正常医疗秩序;学习宣传疾病预防控制、母婴保健等方面的法律法规,保障和增进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学习宣传•献血法‣,推动无偿献血,加强血液管理,保障血液供应和安全;学习宣传食品药品安全、职业病防治等法律法规,推进生产经营单位依法经营,增强广大人民群众依法维权意识。

(三)围绕构建和谐医患关系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学习宣传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突发事件应急管理相关法律法规,提高社会化管理水平;学习宣传信访、投诉、调解等法律法规,促进卫生行政部门和医疗卫生机构依法化解矛盾纠纷;学习宣传行政复议与诉讼、侵权责任、医疗纠纷调处、疫苗异常反应和职业病诊断鉴定等法律法规,引导公民依法按程序表达利益诉求。

(四)加强反腐倡廉法制宣传教育。以医疗卫生人员为重点,加强执业医师法、•刑法修正案

(六)‣、反腐倡廉和治理商业贿赂有关法律法规政策的宣传教育,倡导良好医德医风,促进医务人员树立正确价值观和利益观,增强廉洁行医、依法执业的自觉性。广泛开展卫生行政部门领导干部、公务员和卫生行政执法人员的反腐倡廉法律法规宣传教育,与规范卫生权力运行工作相结合,不断增强反腐倡廉意识,提高廉洁自律的自觉性。深入开展反面典型教育,利用发生在卫生系统的案件开展警示教育,发挥震慑作用。

(五)继续深化“法律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医疗卫生机构”主题活动。针对机关、乡村、社区、学校、企业、医疗卫生机构的不同需求,采取有针对性的工作措施,提高法制宣传教育的实效性。加强长效机制建设,落实责任单位,明确工作职责,量化工作指标,确保活动取得实效。深入开展“12〃4”全国法制宣传日活动,利用各种卫生日、卫生法律宣传周、宣传月等,开展形式多样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

(六)深入推进依法治理。认真贯彻•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国务院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健全卫生行政执法程序,规范执法行为,建立和完善卫生执法责任制、执法公示制和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积极推进法律的有效实施,不断提高政府公信力和执行力。要围绕卫生工作重点,深入开展卫生行业专项治理活动,使卫生系统法治化管理水平跃上新台阶。

三、对象和要求

重点加强医疗卫生人员、领导干部、公务员和卫生执法人员、广大人民群众、企事业经营管理人员的卫生法制宣传教育。

(一)深入开展医疗卫生人员法制宣传教育。要在新上岗人员培训、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中纳入卫生法律知识,学习掌握执业医师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等与其执业行为密切相关的卫生法律法规。要通过集中培训、收看专题片、组织讨论会等不同形式,继续开展在岗人员的法律知识学习,进一步增强法律意识和法律素养,规范医疗行为,切实做到依法执业、廉洁行医。要加强医疗卫生机构窗口人员的法律知识培训,深化“以病人为中心”的服务理念,提高服务质量。要加大对医疗卫生人员学法用法的考核评价,探索将考核成绩作为年度考核、职称晋升和竞聘上岗等的重要依据。

(二)切实加强领导干部学法守法用法。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和事业单位领导干部要带头学法守法用法,不断提高依法决策、依法管理的意识和能力。要健全并落实集体学法、法制讲座、法制培训、法律知识考试考核等制度,推进领导干部学法经常化、制度化。加强对领导干部任职前法律知识的考察、学法守法用法情况的督促检查和年度评估考核,把依法决策、依法管理、依法办事等考核结果作为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内容。

(三)大力推进卫生系统公务员和卫生行政执法人员学法守法用法。加强基本法律知识和与履行职责相关的专门法律知识学习,不断提高运用法律手段解决问题的能力。加大公务员培训力度,定期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专门法律知识轮训和新公布法律法规专题培训。坚持和完善法律知识考试考核制度,将公务员依法办事情况作为公务员任职、晋升的重要依据。加强卫生行政执法人员法律知识培训,促进严格执法、公正执法和文明执法,提高卫生行政管理水平,确保卫生法律法规的正确实施。

(四)广泛开展面向广大人民群众的卫生法制宣传教育。宣传与广大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卫生法律法规,特别是加大食品安全、疾病预防控制和职业病防治等的宣传教育,加大遵纪守法和依法表达利益诉求等内容的宣传,增进广大人民群众对卫生法律法规知识的认识,提高依法维护生命健康权益的法律意识。

(五)积极开展企事业经营管理人员法制宣传教育。以职业病防治法和食品安全法为重点,加强与企业经营管理相关的卫生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加强事业单位和非公有制经济组织、新社会组织管理人员法制宣传教育,提高依法管理、依法办事能力。深化企业职工的卫生法制宣传教育,引导职工依法维护合法权益。

四、工作步骤与安排

卫生系统第六个五年法制宣传教育规划从2011年开始实施,到2015年结束。分为以下三个阶段。

(一)宣传发动阶段: 2011年上半年。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在总结“五五”普法规划实施情况的基础上,根据本规划并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制订“六五”普法实施计划,做好宣传、发动和组织工作。各省级卫生行政部门的“六五”普法规划,于2011年9月30日前报卫生部备案。卫生部负责组织编写卫生专业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普及性统一教材,作为全国卫生系统普法规范读本。各级卫生行政部门根据实际情况,组织编写和印发相关普法材料。

(二)组织实施阶段:2011年下半年至2015年。各省级卫生行政部门要按照本规划和本地区卫生系统的“六五”普法规划要求,制订法制宣传教育年度工作计划,提出年度工作重点和具体要求,确保本规划得到全面贯彻落实。2013年开展中期检查督导和评估。

(三)检查验收阶段:2015年下半年。在各级党委和政府统一领导下,由各省级卫生行政部门组织考核验收,并将工作总结于2015年10月底前报卫生部。卫生部将适时组织抽查、验收,并对优秀集体和个人进行表彰。

五、组织领导和保障措施

(一)切实加强领导。卫生部成立“六五”法制宣传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由部领导任组长,办公室设在卫生部政策法规司。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在当地政府的领导下,健全本地区卫生系统的普法依法治理领导机制,明确领导职责,建立和完善领导小组定期会议、联席会议、年度工作汇报、工作督查等制度。按照谁执法谁普法的原则,积极面向社会开展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鼓励引导各类社会组织和公民参与、支持法制宣传教育工作。

(二)健全考核评价体系。各地要建立健全卫生法制宣传评估考核机制,完善评估考核指标体系;建立健全激励监督机制,开展规划实施的年度和阶段性考核工作,开展法制宣传教育表彰奖励工作,及时总结推广典型经验,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表彰先进。

(三)落实法制宣传教育经费和人员保障。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继续加强卫生普法办公室的建设,保证普法工作所需人员和经费。各地要完善卫生普法工作责任制,明确有关部门和人员的职责,实行目标量化管理,对卫生普法工作定期进行检查、督促。

3.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六个五年规划 篇三

关于在全乡公民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 第六个五年规划(2011~2015年)

继续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扎实推进普法依法治理和“法治直滩”创建活动,不断深化“法律七进”(法律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进宗教场所)活动,对于进一步增强全社会法治观念,提高全民法律素质和公职人员的依法执政能力,促进全乡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为“十二五”时期经济社会转型跨越发展提供良好的法治环境和有效的法制保障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根据中央和省、市、县关于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第六个五年规划的总体要求,结合我乡实际,特制定本规划。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原则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十二五”时期全乡经济社会转型跨越发展的目标任务,以提高全民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为中心,坚持法制宣传教育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教育相结合、与社会主义法治理念

— 1 — 教育相结合、与社会主义公民意识教育相结合、与法治实践相结合、与党委、政府中心工作相结合。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全面推进各项事业依法治理,突出抓好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三项重点工作,进一步发挥法制宣传教育推动经济发展、维护社会稳定、构建社会和谐、促进公正司法的基础性和保障性作用,努力为贯彻实施县委“四五四”发展战略,加快城乡融合发展建设,培育壮大支柱产业,推进石羊河流域综合治理,加强基础设施和社会事业建设,推动社会和谐稳定,营造良好的法制环境,为全面建设 “法治直滩”服务。

(二)工作原则

1.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按照我乡“十二五”规划确定的经济社会发展目标任务,深入开展普法依法治理,服务经济平稳较快发展、服务社会管理创新、服务保障改善民生、服务社会和谐稳定。

2.以人为本,服务群众。紧贴群众生产生活实际,满足人民群众对普法依法治理的新期待、新需求,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

3.分类指导,注重实效。根据不同部门、不同行业、不同对象的特点和法律需求,有针对性地确定宣传内容和宣传方法,因地制宜,分类施教,以实际成效评判法制宣传教育— 2 — 工作。

4.普治并举,融合提高。坚持法制宣传教育与依法治理相结合,与法治实践相结合,与权益维护、法律援助、法律服务、矛盾化解相结合,与司法、执法部门的业务工作相结合,将普法贯穿于司法、行政执法、维权等全过程。

5.巩固传承,开拓创新。认真研究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规律,创新工作理念,丰富宣传内容,拓宽宣传渠道,改进宣传手段,完善体制机制,大力推进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社会化、市场化、信息化、个性化,体现时代性、规律性和创造性。

二、总体目标和主要任务

(一)总体目标

紧紧围绕党委、政府中心工作,深入有效地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治理工作,进一步提高全民法律意识和法律素养,进一步增强全乡公职人员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管理社会事务的能力,进一步增强政府和社会组织依法治理的自觉性,提高区域、行业、基层依法治理的水平,进一步推进法治文化建设,营造崇尚法律的良好氛围。

(二)主要任务

1.深入学习宣传宪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和国家基本法律制度。大力宣传宪法的基本内容和基本原则,进一步增强公民宪法意识,牢固树立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有机统一的观念,牢固树立权利与义务相统一的观念,维

— 3 — 护宪法权威;组织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认真学习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牢固树立并自觉践行依法治国、执法为民、公平正义、服务大局、党的领导理念;加强国家基本法律制度的学习宣传,加强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学习宣传,把学习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贯穿于法制宣传教育过程中,促进公民法制意识教育,倡导自觉学法尊法守法,引导人民群众依法参与国家和社会管理各项事务。

2.深入学习宣传促进经济发展的法律法规。围绕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紧紧抓住新一轮西部大开发和国家支持甘肃经济社会发展等一系列政策措施的重要机遇,学习宣传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财税金融等法律法规;围绕新型消费领域、消费者诉求的热点难点,加大宣传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产品质量法等法律法规;围绕生态文明建设,学习宣传资源节约管理、环境生态保护、防灾减灾等法律法规;围绕加快产业结构转型升级,学习宣传加强自主创新能力、知识产权保护等法律法规;围绕城乡统筹发展,学习宣传城乡规划建设管理、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制度、土地管理、农业支持保护和农村民主管理等法律法规。

3.深入学习宣传保障改善民生的法律法规。围绕与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民生问题,学习宣传收入分配、社会保障、医疗卫生、社会救助等法律法规,促进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学习宣传《就业促进法》、《劳动合同法》、《劳— 4 — 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等法律法规,促进建立和谐劳动关系;学习宣传房屋拆迁、土地征用与补偿、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等法律法规,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学习宣传《安全生产法》、《食品安全法》、药品安全、公共卫生等法律法规,保障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学习宣传法律救济、法律援助以及《妇女权益保障法》、《老年人权益保障法》、《未成年人保护法》、《残疾人保障法》等法律法规,维护弱势群体合法权益。

4.深入学习宣传加强社会管理的法律法规。围绕建立健全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社会管理格局,学习宣传社会管理综合治理、流动人口服务管理、突发事件应急管理等法律法规,进一步提高社会法治化管理水平;加强刑事、民事、行政诉讼、仲裁法律法规宣传,引导公民依法按程序表达利益诉求,既讲权利,也要讲义务、讲责任;加强公正廉洁执法、公正司法宣传教育,维护社会公平正义;领导干部要结合“联村联户、为民富民”行动,深入农户,大力学习宣传维权、信访、调解等法律法规,依法化解矛盾纠纷,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5.全面推进依法治理工作,努力提高全社会法治化管理水平。扎实开展多层次多领域依法治理工作,推进“法治直滩”建设。认真贯彻《古浪县全面推进依法行政第二个五年规划(2010-2014)》,开展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创建活动,推

— 5 — 进部门行业结合自身特点开展依法治理,健全行政执法程序,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强化行政监督和问责,完善执法责任制、执法公示制和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积极推进法律的有效实施,不断提高政府公信力和执行力。围绕我乡社会热点难点问题和社会管理薄弱环节,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和专项治理活动,不断提高社会管理法治化水平。

6.加强反腐倡廉法制宣传教育。以全乡领导干部和公务员为重点,加强《公务员法》、《行政监察法》、《审计法》和《廉政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党纪条规的宣传教育,坚持反腐倡廉法制宣传教育与政治理论教育、职业道德教育相结合,充分发挥廉政教育基地的作用,不断增强全乡各级领导干部和公务员反腐倡廉意识,提高廉洁自律的自觉性。广泛开展面向社会的反腐倡廉法制宣传教育,促进廉政法制文化建设。

三、对象和要求

法制宣传教育对象是一切有接受教育能力的公民,要切实加强法制宣传教育的有效性和针对性。重点突出对领导干部、公务员、青少年、企事业经营管理人员和农民的法制宣传教育,特别是把广大农民群众、青少年和流动人口作为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重中之重。

1.深入开展农民、村“两委”干部法制宣传教育,着力提高农民法治理念和村“两委”干部依法履职能力。充分利— 6 — 用远程教育、网络技术等现代传媒开展农村法制宣传教育,大力宣传《信访条例》、《村民委员会组织法》、《村民委员会自治法》等与农民生产生活相关的法律法规,引导农民群众依法参与村民自治和其他社会管理活动,通过合理渠道表达利益诉求,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继续推进和深化农村“六个一”工程(即每个乡镇聘请一个法律顾问、每个乡镇一年至少举办一场“法律文化下乡”活动、每村选聘一个乡级人民调解员、每户有一个法律明白人、每村建立一个法制宣传栏、每村建立一个法律图书角),依托乡镇党校,整合法庭、派出所、司法所、基层法律服务所等资源,加强乡镇法制辅导站建设,实现乡镇设立一个法制辅导站的目标;加强对农村“两委”干部的法制培训,培养一批农村“法律明白人”,提高他们运用法律手段管理村级事务、处理基层矛盾纠纷的能力。

2.深入开展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着力提高知法守法意识。进一步建立健全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的青少年法制教育格局,大力宣传《未成年人保护法》、《义务教育法》等法律法规,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预防和减少青少年违法犯罪;积极推动中小学生法制教育读本的编写、使用,把法制教育列入中小学政治课内容之一,确保学校法制教育课时、教材、师资、经费“四落实”。通过组建法律社团、举办法律知识竞赛、演讲比赛、才艺表演、法治联欢等活动,— 7 — 创新中小学生普法教育新形式,培育校园法治文化;加强青少年法制教育基地建设;加强学校及周边环境综合治理,规范 兼职法制副校长工作,每学期举办1~2期法制辅导报告活动;加强对闲散青少年、有不良行为青少年、流浪未成年人、农村留守儿童等特殊青少年群体的法制宣传教育和服务救助工作。

3.深入开展流动人口、特殊人群、弱势群体法制宣传教育,着力提高依法办事依法维权能力。加强对流动人口的法制宣传教育,突出遵纪守法、依法表达利益诉求等内容的宣传,在流动人口集中居住地、工作地、办证地及车站、职业介绍所等地,建立固定的法制宣传窗口或阵地,开展经常性法制宣传活动;在社会治安重点地区,结合专项整治行动,开展流动人口普法教育;加强对刑释解教人员和社区矫正人员等特殊人群的法制宣传教育,使他们学法守法,更好地融入社会;加强对失业人员、低保困难家庭等弱势群体的法制宣传教育和法律服务,突出人身损害赔偿、劳动报酬支付、社会保险、法律援助等相关政策法规的宣传,切实维护他们的合法权益。

4.切实加强领导干部学法用法,着力提高依法执政能力。完善并落实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法、政府常务会议会前学法、法制讲座、法制培训、法律知识考试考核等制度,通过坚持会前半小时学法活动,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全— 8 — 年学法时间应不少于40学时,推进领导干部学法用法经常化、制度化;把法制教育纳入领导干部理论学习规划,纳入乡委党校和公务员培训机构教学课程;增强各级领导干部依法执政、依法行政、依法决策的能力,牢固树立在宪法和法律范围行使行政权力的观念,预防和减少职务犯罪,提高依法管理社会和经济事务的能力和水平。

5.切实加强公务员学法用法,着力提高依法行政和公正司法能力。加强常用法律知识和履行职务相关的专业法律知识学习,不断提高公务员运用法律手段解决问题的能力;建立健全行政单位工作人员学法制度,有计划、有步骤地进行法律知识培训,尤其是把依法行政知识列入公务员培训的重要内容。通过对《行政诉讼法》、《行政复议法》、《行政处罚法》、《行政许可法》、《国家赔偿法》和《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培养国家公职人员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侵权须赔偿、违法要追究的观念,切实提高运用法律手段管理社会各项事务、依法妥善处理各种社会矛盾的能力和水平。

6.深入开展企事业经营管理人员法制宣传教育,着力提高依法经营、依法管理能力。加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企业经营管理等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增强企业经营管理人员诚信守法、依法经营的观念,把依法决策、依法经营管理情况作为考核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的重要内容;进一步完善企业法律

— 9 — 顾问制度,发挥法律顾问在企业依法经营管理中的作用;加强事业单位和新经济组织、新社会组织管理人员法制宣传教育,提高他们依法管理、依法办事能力,发挥街道(乡镇)、社区(村)和行业协会的作用,提高企业法制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按照“谁用工、谁负责”的原则,深化企事业职工法制宣传教育,引导职工遵纪守法、依法维权。

7.深入开展对宗教界人士的法制宣传教育,着力提高依法管理宗教事务能力。大力宣传《宗教事务条例》和《宗教活动场所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教育和引导宗教界人士自觉遵守宪法和法律,不断增强宗教界人士的爱国意识、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提高依法管理宗教事务、开展宗教活动和维护宗教领域和谐稳定的自觉性。

四、工作方法和实施步骤

(一)工作方法

1.全力深化法制教育,促进法治文化建设。立足提高全民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努力探索加强法治文化建设途径,积极营造崇尚法治的社会氛围和文化环境,通过法治文化建设来深化和推动法制宣传教育,促进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质量的提高,推进和谐社会建设;组织举办法制讲座、法律知识竞赛、模拟法庭、法治征文比赛和参观法治展览等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充分发挥各乡镇党校、村固定普法宣传栏、黑板报等宣传阵地的作用,实现农村物质文明、政治文明、— 10 — 精神文明建设协调发展,积极营造法治文化舆论氛围;深入农村开展普法文艺演出、举办法律咨询、有奖知识问答、赠送法律书籍及宣传资料,把法制宣传教育与文化建设有机结合起来,让参与者在不知不觉中接受生动形象的法制教育,使广大群众在充分享受精神愉悦的同时,自觉接受法律知识的传播和法治氛围的熏陶。

2.积极推进法制宣传,以法律服务促进城乡统筹发展。为城乡居民提供基本公共法律服务,坚持城乡统筹,加快全乡经济社会转型跨越发展,建立基本公共法律服务资源的均衡合理布局的长效机制,探索法制宣传与法律服务相结合的城乡一体化模式,从古浪实际出发,进一步深化“律师进乡村”活动,引导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积极介入农业结构调整、产业化经营、土地征用、集体资产处置等领域,为统筹城乡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法律支撑;结合新一轮农村土地综合整治,重点加大对中心村、中心镇的法律服务支持力度;积极开展法律顾问“进乡镇”、“进机关”、“进单位”活动,进一步凸显法律顾问在依法行政、依法决策、依法管理工作中的重要性,发挥其预防和化解矛盾纠纷的积极作用。

3.努力探索普法活动常态化、规范化机制。牢固树立“大普法”理念,充分整合全乡、各部门、各单位普法资源,整体谋划、上下联动、共同推进全乡性普法系列活动,实现普法活动常态化、规范化;根据乡普法依法治理年度工作安排,— 11 — 确定“法律七进”主题宣传活动,积极探索“法律七进”活动在制度建设、方式方法、考核评价等方面的长效机制;结合社会生活中群众关心关注的热点、焦点问题,开展热点法律法规和新颁法律法规专题宣传,正确引导社会舆论,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全乡、各部门、各单位围绕“12〃4”全国法制宣传日,利用“3〃15”消费者权益日、全国助残日、“6〃5”世界环境日、“6〃26”国际禁毒日、世界住房日、“11〃9”消防日等重要主题宣传活动,集中开展以宪法为核心的专题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全乡、各部门、各单位要注重结合行业特色,培育普法先进典型,抓出亮点特色,谋划并组织落实年度重点宣传活动。

4.深入推进法治建设,有力保障“三联四级”调处工作。坚持法制宣传与法治实践相结合,认真贯彻《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和《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坚持推行“开放式决策”、权力阳光运行机制,不断提高政府公信力和执行力;全面落实司法体制改革,优化司法职权配置,提升公正司法水平;加大“法治直滩”创建力度,探索完善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和司法调解“三位一体”和县、乡镇、村、组群众信访及社会矛盾调处化解“四级联动”体系(简称“三联四级”调处工作),完善社会矛盾调处化解“以奖代补”机制,健全完善各项制度,组织表彰交流,提高“法治直滩”创建水平和创建实效,提高调处化解社会— 12 — 矛盾能力和效率。开展“民主法治乡镇”创建,明确各村各单位在民主法治建设中的职责和作用,增强基层公职人员依法办事理念,提高基层的法治化水平,探索建立评估体系,实现创建工作的量化考核,及时有效化解各类矛盾纠纷,实现大事不出乡镇;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深化“四民主两公开”(即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村务公开、财务公开)制度,完善基层自治运行机制,引导群众依法开展自治实践,把一般性社会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

5.切实深化热点问题行业依法治理。围绕社会热点难点问题开展行业法制宣传和专项治理活动,提高社会法治化管理水平;认真开展食品药品安全专项整治,确保人民群众饮食和用药安全;认真开展市场专项整治,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行为,促进公平竞争,维护消费者权益;加强市场价格监管,打击恶意炒作、串通涨价、哄抬物价等价格违法行为;积极开展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倡导文明出行,努力遏制和减少交通事故的发生;切实加强环境污染综合防治,深入推进环境整治工程,加强对石羊河流域的保护;加大重点减排行业、重点企业污染的整治力度,提高空气质量;全面开展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改善居民生活环境;严格落实耕地保护制度,加大闲置土地清理处置力度;开展“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创建活动,健全行政执法程序,— 13 — 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强化行政监督和问责,完善执法责任制、执法公示制和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开展“依法办事示范窗口”创建活动,提高各类服务行业、窗口单位的依法办事能力;开展“和谐劳动关系先进企业”创建活动,促进企业依法治企、依法维护职工合法权益,推动建立相互尊重、相互支持、互惠互赢的和谐劳动关系;开展“诚信守法企业”创建活动,提高企业依法经营理念和法律风险防范能力;开展“依法治校示范单位”创建活动,促进学校依法治理。

6.大力加强法制宣传平台建设。大力开发贴近群众、贴近实际、贴近生活的法制宣传平台载体,大胆探索社会化、市场化、信息化、互动化、个性化的普法新手段新方法;加大法制宣传教育活动的报道力度,开设普法栏目,普法讲座、以“案例”说法,宣传法律知识,完善乡村公共场所法制宣传教育设施,筹划建立龙泉、新井等法治宣传中心阵地,培育普法示范单位;全乡各部门、各单位要依托政府门户网、局域网、简报、宣传橱窗等阵地,开辟普法专栏,拓宽宣传渠道。

(二)实施步骤

“六五”普法规划从2011年开始实施,到2015年结束,分三个阶段进行,全乡各部门、各单位要形成合力,按计划整体推进。

1.宣传发动阶段(2011年):全乡各部门、各单位根据— 14 — 本规划,认真研究本单位、本行业的“六五”普法五年规划,全面做好实施《规划》的组织宣传、发动工作,分层次举办各级各类法制宣传教育骨干培训班,培养一批专职法制宣传教育工作骨干,积极营造浓厚社会氛围。全乡各部门、各单位的“六五”普法计划报依法治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2.组织实施阶段(2012年至2014年):依法治乡领导小组办公室要结合热点、难点问题,制定法制宣传教育年度工作方案,采取有力措施,为全乡经济社会的发展提供法制保障。全乡各部门、各单位依据本规划确定的目标任务和要求,结合实际情况,制定年度工作计划,突出工作重点,认真组织实施,推进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确保规划全面贯彻落实。结合省、市、县年度目标任务检查考核工作,于2013年开展中期检查督导工作。

3.考核验收阶段(2015年):2015年上半年,结合省市、县对“六五”普法工作的考核,在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按照制定的“六五”普法依法治理考核评估办法,开展检查验收工作,对规划实施情况进行全面总结,对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进行表彰奖励。

五、组织领导和保障措施

(一)完善党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实施的领导体制。全乡各部门、各党支部要切实加强对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领导,继续完善党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实施和政协支持、— 15 — 各部门齐抓共管、全社会共同参与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将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纳入全乡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纳入各级党支部、各单位目标管理;人大要加强对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检查、督促,保障规划确定的各项任务的落实;各单位要建立健全依法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完善领导小组定期会议、听取汇报、开展督查等制度;全乡各部门、各单位负责本部门、本单位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坚持“谁执法谁普法”的原则,并倡导以“以案说法”的形式,积极面向社会开展本部门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新闻宣传部门要积极承担公益性法制宣传教育责任;鼓励、引导行业协会等社会组织和公民参与、支持法制宣传教育工作。

(二)建立健全分工负责、协调配合的法制宣传教育责任机制。司法所和依法治乡办要加强对规划实施的组织、协调、指导工作,制定阶段性工作计划,细化、量化普法工作的内容、要求和责任,协调组织好全乡较大规模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教育、宣传、文化、卫生、民政、公安、财政等部门和乡工会、乡团委、乡妇联等人民团体要认真落实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职责,建立和实施部门、行业工作人员和从业人员法制宣传教育制度,结合业务工作发挥各自优势,运用各种手段和途径,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全乡各部门、各单位要根据本规划的总体要求与年度工作计划,制定和组织实施普法阶段性工作计划,面向全社会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活— 16 — 动;建立部门之间、上下之间的普法信息交流互动机制,做好普法信息资源、人才技术、平台阵地的整合、开发、利用;要积极鼓励和引导各类社会组织、个人参与和支持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建立政府主导与市场化运作相结合的法制宣传运作模式。

(三)建立科学的评估考核、激励监督机制。建立完善普法教育评估考核指标体系,建立面向社会的评价体系;建立以人大为主体的多元化监督检查评议制度;依法治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进一步完善“法治直滩”创建工作标准与评价体系,完善指标体系,细化考核内容,引入社会评价功能,建立系统、实用、科学的考核评估机制,对规划实施情况进行年度考核、阶段性检查和专项督查,积极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先进单位和个人的表彰和奖励工作。

(四)落实法制宣传教育经费保障。将全乡法制宣传教育经费列入乡级财政预算,根据实际逐年予以增加;全乡各部门、各单位应根据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实际需要,充分保障法制宣传教育经费,鼓励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对法制宣传教育的公益性投入,积极探索普法教育项目市场化运作的新模式、新途径。

(五)加快专业化队伍建设。要进一步引进、培养专兼职相结合的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队伍;建立健全定期培训和管理制度,提高工作者能力和水平,加大宣传表彰力度,激发

— 17 — 工作积极性;充分发挥普法讲师团、普法志愿者、法律工作者作用,积极开展各类宣传教育活动;尝试以市场化运作方式,选拔、吸收既精通法律知识又热衷公益事业的社会各界人士加入法制宣传志愿者队伍。

主题词:普法工作

规划

2011-2015 通知

抄送:县依法治理办公室 存档

(二)— 18 — 直滩乡党政综合办公室 2012年4月20日印发

4.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六个五年规划 篇四

罗发„2011‟15号

中共罗定市委

罗定市人民政府 批转市委宣传部 市司法局《关于在全市 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六个五年规划

(2011—2015年)》的通知

各镇街党委和人民政府,罗平农场,市直和上级驻罗定各单位:

•市委宣传部市司法局关于在全市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六个五年规划(2011—2015年)‣已经市委、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中共罗定市委

罗定市人民政府

2011年10月19日

市委宣传部

市司法局

关于在全市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六个

五年规划(2011-2015年)

根据•中共云浮市委、云浮市人民政府批转† 市委宣传部、市司法局关于在全市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六个五年规划(2011-2015年)‡的通知‣(云发„2011‟12号)精神,现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规划。

一、指导思想、主要目标和工作原则

(一)“六五”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指导思想: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围绕“聚人心,打基础,促发展,树品牌 ”的工作思路,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深入推进依法治理,坚持法制宣传教育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教育相结合、与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相结合、与社会主义公民意识教育相结合、与法治实践相结合,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培育法治文化,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以普法惠及民生,把推进发展与增进福祉统一起来,为加快转型升级、建设幸福罗定,保障全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稳定,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二)“六五”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主要目标是:通过深入扎实 2 的法制宣传教育和法治实践,深入宣传宪法,广泛传播法律知识,提高全市公民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增强公务员特别是领导干部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提高依法执政、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提高社会法治化管理水平,促进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提高全社会对法治理念的认同度,增强依法办事的能力,推动形成自觉学法守法用法的社会环境。

(三)工作原则:

——坚持围绕加快转型升级,推进罗定科学发展,建设幸福罗定这个中心,服务大局。紧紧围绕“十二五”时期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目标,发挥法制宣传教育的服务、引导作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为加快转型升级、建设幸福罗定,进一步开创我市科学发展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坚持以人为本,促进共同发展,服务群众,让发展惠及群众,全市经济社会实现全面协调发展。着眼于群众的实际法律需求,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引导群众树立权利义务意识,把维护合法权益与遵守法律法规统一起来,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坚持分类指导,注重实效。结合我市实施•美好环境与和谐社会共同缔造行动纲要‣的各个时期的工作情况,确定法制宣传教育的重点内容,采取切实可行的方法,增强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坚持学用结合,普治并举。坚持法制教育与法治实践相结合,提高法制宣传教育的实际效果。用法制宣传教育引导法治,在法治实践中加强法制宣传教育,深入推进各项事业依法治理。——坚持与时俱进,改革创新。着眼于建设幸福罗定的新形势新任务,把握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规律,转变工作观念,创新方式方法,完善工作机制,不断拓展法制宣传教育工作领域。

二、主要任务

(一)深入学习宣传国家基本法律,突出抓好宪法基本精神、基本原则的学习宣传,进一步增强公民的宪法意识。并把宣传培育“自律自强、互信互助、共建共享”的社会价值观贯穿在美好环境与和谐社会共同缔造行动的全过程,提高群众的参与度,促进各项事业健康协调发展。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组织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认真学习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牢固树立并自觉践行依法治国、执法为民、公平正义、服务大局理念,切实提高党员干部的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和法治意识。

(二)深入学习宣传与经济社会发展相关的法律法规。学习宣传运用法律机制和手段,保障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服务加快转型升级、建设幸福罗定。加强与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学习宣传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法律体制,加强契约自由、公平竞争、诚实守信等市场经济基本法律原则和精神的学习宣传,开展诚信守法经营、反对不正当竞争相关法律法规宣传。积极开展高效使用能源和自然资源、环境和生态保护、防灾减灾等方面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三)深入学习宣传与保障和改善民生相关的法律法规。加强保护公民生命自由、财产权利、收入分配、社会保障、社会救助等方面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促进社会保障体系建设,依法保障人民 群众的根本利益。针对征地拆迁、土地征收征用与补偿、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重大利益格局调整政策措施出台、非利益相关性群体事件等问题,及时开展相关法律宣传教育,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预防、减少和化解社会矛盾。围绕解决关系广大群众切身利益、群众反映强烈、社会危害严重的问题,开展以打击制售假冒伪劣产品违法犯罪活动,保障食品药品安全、产品质量安全、特种设备安全、安全生产等为重点的法制宣传教育。加强有关城市文明建设相关法律法规学习宣传,建设宜居城市,实现“文明市民与文明城市共同成长”。

学习宣传有关就业促进、劳动合同、劳动争议处理、劳动安全卫生、矛盾纠纷调处、依法维权等与劳动者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促进建立和谐劳动关系,促进企业健康发展,稳步提高人民群众收入水平和生活水平。学习宣传维护外来员工、妇女、未成年人、老年人、残疾人权益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做好特殊群体的权益保障工作。围绕文化强市建设,深入学习宣传与文化建设相关的法律法规。

(四)深入学习宣传与促进社会管理创新相关的法律法规。学习宣传维护国家安全与社会和谐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相关法律法规。加强法律权威和公正司法教育,促进公正廉洁执法,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学习宣传运用符合法律的途径和手段实施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促进社会事业进步。重点学习宣传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流动人口服务与管理相关法律法规,促进提高社会管理水平。开展刑事和治安法律法规宣传教育,预防和减少违法犯罪。加强依法维 权、依法信访宣传教育,引导公民依法表达利益诉求,依法解决各种矛盾和纠纷。把法制宣传与推进司法调解、行政调解、仲裁调解、人民调解工作相结合,重点加强人民调解法的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减少和及时化解社会矛盾,促进社会安定,构建“平安罗定”、“和谐罗定”。

(五)加强反腐倡廉法制宣传教育。以领导干部和公务员为重点,开展反腐倡廉专项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开展警示教育,不断增强各级领导干部和公务员反腐倡廉意识,提高廉洁自律的自觉性。增强公民的监督意识,推动政府公共管理和服务的公开透明,从源头上防范权力不受制约导致的腐败。将廉政法制教育纳入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内容,引导青少年树立正确价值观和法纪观念。

三、对象和要求

法制宣传教育的对象是一切有接受教育能力的公民。重点加强对领导干部、公务员、青少年、企事业经营管理人员和农民的法制宣传教育,把领导干部和青少年作为重中之重。

(一)加强领导干部法制宣传教育。领导干部要带头学法用法,树立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活动的观念,提高依法决策、依法行政的意识和能力。推进领导干部学法制度化、规范化,坚持和完善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法制度、领导干部法制讲座制度、法律知识年度考试考核制度。各级党校及领导干部培训班,每年制订法制教育教学计划和培训规划,加强法制课程建设。加强对领导干部任职前法律知识的考察、学法用法守法情况的督促检查和年度评估考核,把依法决策、依法管理、依法办事等考核结果作为干部 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内容。

(二)加强公务员法制宣传教育。加大公务员法律培训力度,着力增强公务员服务意识,树立权责一致的观念;着力增强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行使权力、履行职责的意识和能力,严格执法、公正执法和文明执法。继续坚持公务员年度法律考试制度,加强通用法律知识和与履行职责相关专门法律知识的学习与考核。

(三)加强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培养青少年的法治意识,根据青少年的特点和接受能力,有针对性地开展法制教育。注重中小学生的法律启蒙和法律常识、预防违法犯罪教育,培养自律和自我保护意识,提高分辨是非的能力。动员社会各方面力量,健全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的青少年法制教育格局。加强大中专学生法律基础理论教育,树立崇尚法律、遵守法律的意识,增强法制观念。结合校园及周边环境综合治理和安全防范工作,发挥中小学校兼职法制副校长、法制辅导员的作用,继续开展“每校一警”活动,加强青少年权益保护、预防和减少青少年违法犯罪等有关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加强对有不良行为青少年的行为矫正和法制宣传教育。充分利用各种资源和各类新兴传播媒介,增强青少年法制教育的引导性、互动性和有效性。

(四)加强村(居)民法制宣传教育。开展与村(居)民生产生活相关法律法规宣传,引导农民和城市居民依法参与基层自治和其他社会管理活动,帮助村(居)民掌握和运用解决矛盾纠纷、维护合法权益的法律知识和法律途径。开展对镇(街道)干部和农村“两委”(城市社区)干部法制教育轮训活动,培养基层法制教育骨 干。开展基层“法律明白人”教育培训,充分发挥他们在开展法制宣传、法律咨询和化解矛盾中的作用。

(五)加强进城务工人员法制宣传教育。要把进城务工人员作为普法的重点,引导他们学习法律知识,树立法律意识和法治观念,做到守法从业、依法维权、依法办事。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用工、谁负责”的原则,将法制宣传教育落实到企业和单位,实现进城务工人员法制宣传教育经常化、制度化、规范化。把法制宣传教育与依法加强流动人口管理与服务结合起来,为进城务工人员提供有力的法律服务,努力保障进城务工人员合法权益,有效防范和化解矛盾纠纷。

(六)加强企事业经营管理人员法制宣传教育。加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与企业经营管理相关的法制教育和法制培训,建立企事业经营管理人员学法用法考试考核制度。把法制培训纳入国有企业负责人培训内容,把依法决策、依法经营、依法管理情况作为考核经营管理人员的重要内容。增强企事业经营管理人员诚信守法、依法经营、依法办事的观念,提高他们依法经营、依法管理的能力。进一步完善企业法律顾问制度。

四、工作步骤和安排

“六五”普法规划从2011年开始实施,到2015年结束。分为以下三个阶段。

(一)宣传发动阶段:2011年上半年。各镇街各单位各行业根据本规划研究制定本单位本部门本行业五年普法规划,做好宣传、发动工作。各镇街各单位和上级驻罗定各单位制定的“六五”普法 规划,报市普法办备案。

(二)组织实施阶段:2011年下半年至2015年。各镇街各单位和上级驻罗定各单位依据本规划确定的目标任务和要求,结合实际制订年度计划,认真组织实施,确保本规划全面贯彻落实。2013年开展中期检查督导活动。

(三)检查验收阶段:2015年下半年。在各级党委和政府统一领导下,各级普法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对 “六五”普法规划实施情况进行总结验收。

五、主要工作措施

(一)继续深化“法律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主题活动。充分利用我市“三网融合”和农村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的平台,开展“法律进乡村”活动,做到法制宣传资料、法制文艺、法律服务进乡村,深化“民主法治村”创建活动,启动“每户一本法律指南”工程。开展“法律进社区”活动,建立社区居民学法制度,开展“民主法治社区”创建活动,促进和谐社区建设。开展“法律进学校”活动,推进学校法制教育计划、教材、课时、师资的落实,开辟学法用法第二课堂,推进法制副校长、法制辅导员工作规范化,提高青少年学生法律素质。以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为主要内容,开展“法律进企业”活动,全面开展“诚信守法企业”创建工作,加强企业法律培训,提高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和职工的法律素质,促进企业依法、诚信经营。开展“法律进单位”活动,促进各单位切实履行法制宣传教育责任,提高面向社会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自觉性。继续做好“12〃4” 全国法制宣传日 活动。

(二)深入推进依法治理。大力推进依法治市、依法治县工作。推进基层依法治理,继续深入开展法治城市、法治镇街创建活动,围绕社会热点难点问题,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和专项治理活动,提高社会管理法治化水平。

(三)积极推进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充分利用法制小说、诗歌、歌曲、小品、戏剧、书画、舞蹈、电影、动漫等形式,宣传法治精神,适时开展法制文学艺术作品征集、法制文艺节目汇演和巡演、法制文艺下乡等活动,推出精品、创出品牌。鼓励各类文化团体参加法治文化建设,发挥公共文化场所在法治文化活动建设中的资源优势。

(四)整合利用法制教育资源。发挥公安、检察、法院、司法行政等部门职能作用,利用看守所、法庭等场所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增强法制宣传教育的生动性。发挥律师事务所、公证机构、法律援助机构和基层人民调解组织职能优势,加强与各级机关单位、媒体、社会团体、企业及其他社会组织的协调,合力开展法制宣传教育。

六、组织领导和保障

(一)切实加强领导。各级党委、政府要高度重视,把法制宣传教育纳入当地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纳入党委和政府目标管理。进一步完善党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实施的领导体制,建立健全各级普法依法治理领导小组,完善领导小组定期召开会议、听取汇报、开展督查等制度。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由政府司法行政部门承担。各级人大要加强对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监督检查,保障规划确 定的各项任务落实。各级党委宣传部门、政府司法行政部门和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负责组织、协调、指导和检查规划的实施工作。各部门各行业负责本部门本行业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按照谁执法谁普法的原则,积极面向社会开展本部门本行业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各类媒体要积极开展公益性法制宣传教育。工会、共青团、妇联等人民团体要加强对特定对象的法制宣传教育。鼓励引导各类社会组织和公民参与、支持法制宣传教育工作。

(二)健全考核评价体系。逐步建立评估考核机制,完善评估考核指标体系。建立健全监督与激励机制,开展规划实施的年度和阶段性考核、检查工作,及时总结推广经验,增强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者的积极性。

(三)落实法制宣传教育经费保障。各级政府要把普法工作经费纳入本级政府财政预算,专款专用,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制定本单位普法工作经费保障标准,并建立动态增长机制。各部门各单位要统筹安排相关经费,保障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正常开展。

(四)加强队伍建设。培养专兼职相结合的法制宣传教育队伍。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者定期学习培训活动,提高专职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者的业务和组织指导能力。建立法制宣传教育人才资源库,积极鼓励法律职业者和法律专业的大学生加入法制宣传志愿者队伍,积极开展主题宣传教育活动。继续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宣讲团工作。

(五)加强阵地建设。建立领导干部学法培训基地、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基地、企业员工学法园地、禁毒教育基地、农民法制宣 传服务中心等,促进重点对象法制宣传教育阵地化、规范化。在公共场所和市、镇街以上青少年宫设立法制宣传设施,开展法制宣传活动。加强法律服务阵地建设,利用信访接待室、法律服务热线等为人民群众提供法律服务和指引。充分利用互联网、手机短信、电视、报纸、广播等媒体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加强公益性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办好法制宣传教育网站,创新网络法制教育内容和形式,利用三网融合、农村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等手段,开展人民群众喜闻乐见的网上法制宣传。组织编写切合我市实际的法制宣传资料。

主题词:普法工作

规划

通知

中共罗定市委办公室 2011年10月19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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