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规范银行卡联网特约商户入网管理的意见
1.关于进一步规范银行卡联网特约商户入网管理的意见 篇一
第二部分
特约商户代理商管理规范
代理管理独家代理多家代理代理商日常管理代理商拓展商家代理商工作职责商家联盟物料管理代理商考核投诉处理代理商日常管理代理商拓展商家代理商工作职责商家联盟物料管理代理商考核投诉处理
第一章
总则
商家联盟是以广东移动为核心,以客户利益为导向,通过整合社会商家资源,向移动客户提供更加广泛、尊贵的服务平台。
代理商受移动公司指导,并协助移动公司拓展、维护特约商户的实体。特约商户是在商家联盟平台上为移动中、高端客户提供服务的实体,是广东移动整合的优质社会资源。
特约商户代理商管理模式是借助代理商的力量来整合特约商户资源,并在移动公司的整体控制下有计划开展拓展、维护的模式。该模式适用于特约商户数量众多,或特约商户地域分布跨度较大的市公司。
为加强特约商户管理,使特约商户自主管理工作规范化、制度化、系统化,并有效提高工作效率,特制定本管理办法。第二章
代理商管理模式与结构
1.目的
规范对商家联盟代理商的管理,协调双方工作职责,明确双方关系。
2.适用范围
适用于采用代理形式拓展、维护、管理商家联盟的各地市公司。
3.代理模式
3.1 代理商模式分为独家代理和多家代理。
3.2 独家代理指全球通特约商户拓展、日常维护委托一家代理商独立执行。3.3 多家代理指全球通特约商户拓展、日常维护委托多家代理商共同执行。3.4 各代理商要接受移动公司对商家联盟合作项目的管理。
4.管理机构
4.1 移动公司
4.1.1 对商家联盟代理商进行招标;制定代理管理办法;对代理商进行:商家拓展、维护管理、指导、监督、业绩考核;依据考核结果支付酬金; 4.2 代理商
4.2.1 按照移动公司管理办法与合作协议内容,为移动公司进行特约商户的拓展、维护;对商家联盟的合作质量负责;接受移动公司的管理,配合移动公司监督特约商户的优惠执行;依据移动公司的考核结果获取相应酬金和奖金。第三章
代理商日常管理办法
1.目的
规范代理商选择和日常管理,对代理商的管理制度化,规范化。
2.适用范围
适用于移动公司对代理商选择和日常管理。
3.代理商选择方式
3.1 商家联盟代理商,由移动公司根据招标管理办法通过公开招标方式确定。3.2 商家联盟代理商招标,每年年初进行,代理合同有效期均为一年。3.3 商家联盟代理合同见附件一。
4.代理商准入条件:
4.1独家代理商准入条件
4.1.1 具备合法经营资格及相关的经营资格证明。4.1.2 注册资本100万元以上。
4.1.3 配备高素质的项目团队,具备特约商户项目拓展和管理的能力。4.1.4 具有良好的市场信息收集、分析能力。
4.1.5 在商业合作拓展模式具有丰富的工作经验,有较强的商业谈判能力和丰
富的商家资源。
4.1.6 保证遵守保密协议,除经移动公司允许外,保证不将特约商户项目所涉及的所有资料与数据用于任何其他用途。4.2多家代理准入条件
4.2.1具备合法经营资格及相关的经营资格证明。4.2.2 注册资本50万元以上。
4.2.3 具有高素质的项目团队和丰富的商家资源。4.2.4 具有良好的市场信息收集、分析能力
4.2.5 保证遵守保密协议,除经移动公司允许外,保证不将特约商户项目所涉及的所有资料与数据用于任何其他用途。
5.代理商变更、取消流程
5.1 代理商的变更
5.1.1 代理商的变更指代理商的注册名称,经营内容,注册资本及股权发生变化 5.1.2 代理商须向移动公司书面告知变更内容。5.2 代理商的取消 5.2.1 取消原因
5.2.1.1代理商因无法履行协议内容,提出取消。
5.2.1.2在双方合作中,代理商的商家拓展、维护不符合移动公司要求,移动公司提出取消。(具体见第七章考核办法和协议有关内容)5.2.1取消流程
5.2.2.1代理商提出取消,需要向移动公司提交申请,说明取消原因,提交相关详细资料,移动公司对申请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进行审核,并作出回应。如果不符合要求则退回申请,按照双方协议严格执行。
5.2.2.2移动公司提出取消,需根据代理商考核状况向代理商书面说面取消原因。经代理商确认后,正式取消合作关系。
6.代理费用结算支付
6.1 移动公司应根据双方合同约定,按时进行费用结算。6.2 费用结算方式、周期根据各移动地公司实际情况执行。
6.3 代理商费用分为两部份。包括商家拓展费用和商家维护费用,其中在费用结算中维护费用应占较大比例,拓展费用占较小比例,以维护费用为主,拓展费用为辅。
6.3.1新拓展商家费用结算:每季度结束的下月,商家联盟小组对新拓展商家质量检查,对于检查合格的商家按照协议规定支付代理商费用。
6.3.2商家维护费用结算:移动公司商家联盟小组根据代理商工作积极性、创新性、工作成效等方面对代理商进行季度考核评分,依据考核支付代理商费用,详见第七章。
6.4 移动公司应向代理商出示季度评分情况及有关扣分说明,如代理商对季度考核扣分项有异议,双方应互相出具书面说明,友好协商达成一致。6.5 合作到期后代理商将所有商家信息、资料交回商家联盟小组,逾期没有交回的,扣减代理商相应费用。
第五章
代理商工作职责规范
1.目的
对代理商工作、职责明确化,确保移动公司、移动公司客户、商家实现“三
赢”局面。
2.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代理商对全球通特约商户拓展、维护、管理。
3.代理商职责总述
3.1 全球通特约商户拓展,日常管理、商家关系维护工作。3.2 商家信息及移动客户消费数据的回收工作。3.3 处理客户投诉。
3.4商家联盟主题活动的策划和协助。
3.5 特约商户项目宣传物料与宣传资源的管理工作。3.6 配合有关特约商户的其他工作。
4.全球通特约商户拓展
4.1 代理商应有目的地选取有市场影响力的商家,拓展为特约商户。
4.1.1 代理商拓展特约商户,按照各地市情况规定拓展数量。代理商应尽量争取商家给予最大折扣优惠或提供更多的附加服务。其中优惠折扣区分俱乐部会员优惠折扣和积分卡优惠折扣。
4.1.2 代理商每月中旬前向移动公司商家联盟小组提交下月商家拓展计划,以及推荐拓展商家的实地考察记录、推荐拓展理由等相关资料,由移动公司审定后方可执行。
4.1.3 代理商拓展商家时,必须保证该商家资料齐全,商家签署移动公司商家联盟协议并加盖有效公章。代理商及时向商家联盟小组提交签订协议的商家详细资料,商家资料包括:LOGO、文字介绍300字以上、图片3张、商家联系人、有效联系方式、所有分店详细地址电话。
5.全球通特约商户维护
5.1 代理商以电话、上门等多种方式协助移动公司做好商家关系维护工作。5.1.1 代理商保证与所有商家每个月电话沟通一次以上,每季度上门拜访一次。5.1.2 代理商协同移动公司商家联盟小组成员登门拜访一次以上。
5.1.3 代理商与商家沟通时,应注意收集商家意见、建议,并及时向移动公司反馈。
5.2 建立每周工作报告制度。代理商应于每周一上午向商家联盟小组提交上周工作记录,报告商家关系维护中发现的问题、商家反馈意见以及商家有关资料的变更情况,保证商家资料得到实时更新。
5.3 代理商每月中旬统计下月协议到期需续约的商家名录,并提供商家合作情况分析,作为移动公司审核是否与商家续签协议的依据。
5.4 商家联盟协议到期未予续约或因其他原因终止协议的,代理商应在协议到期两周内,收回该商家的标识牌、会员卡样以及与移动公司有关的一切物料。5.5 特约商户协议到期未予续约或因其他原因终止协议的,代理商应通知移动公司及时更改与之相关的一切宣传资料。
5.6 商家维护方面:代理商负责基础性的维护,核心关系维护由商家联盟小组负责。
6.客户消费数据回收
6.1 代理商负责回收特约商户的移动客户消费收据。6.2 每月25日前,代理商将回收的移动客户消费数据提交当地移动公司。6.3 移动公司商家联盟小组对客户消费数据存档、统计分析。
7.主题性活动策划协助
7.1代理商应对市场消费热点信息收集整理,做好移动公司与家之间的沟通桥梁。
7.2 代理商应该策划、执行或协助规划、协助执行全年商家联盟主题活动,全年大型活动不少于两次,中型活动不少于三次,小型活动不少于五次。
【关于进一步规范银行卡联网特约商户入网管理的意见】推荐阅读:
3-关于进一步规范村庄规划管理的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10-19
关于进一步推行和规范政务公开的意见08-31
三明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规范林业行政权力运行的工作意见(明政10-16
关于贯彻青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整顿和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的通知》的实施意见11-08
中央党校关于进一步规范在职研究生毕业论文写作指导及答辩的意见10-15
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食堂管理工作的意见08-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