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问题学理分析

2024-07-19

食品安全问题学理分析(精选4篇)

1.食品安全问题学理分析 篇一

转型期社会信用危机的学理分析

摘要:对当下中国发生的信用危机要放到当代中国社会转型的背景中考察。传统社会是小型封闭简单的社会,人格信用与之相适应;现代社会是大型开放复杂的社会,抽象信用与之相耦合。在现代社会中,信息不对称及传统道德共识的瓦解也是造成信用危机的重要原因。对信用危机的治理要从多学科角度,综合治理。

关键词:信用危机;社会转型;信息不对称;道德共识

信用危机是当下中国人们在日常生活中可以感受到的经验事实。人人认为是由于人们的道德水平下降引起的这种观点看似有理,但它无法解释当下中国所发生的普遍性信用危机。那么信用危机的原因是什么,我们又如何应对信用危机?本文试图从学理层面作简要分析。

一、社会转型:原因之一

信用有两种基本形式,一种是人格信用,另一种是抽象信用。人格信用是基于亲情或友情的一种信用形式。抽象信用是基于符号和专家系统的一种信用形式。在此基础上,我们来探讨当下中国的信用危机是如何发生的。

前已备述,信用危机是一个经验事实。对信用危机的考察要放到当下中国的社会背景下来思考。当代中国是一个转型中的社会,即它是由传统乡土社会向现代市民社会、由农业文明向工业文明、由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的转变。这种转变不仅是经济类型的转向,而且是包括经济基础在内的社会结构的转向,是一种新的生活类型。如果从传统与现代社会的社会结构进行比较,对这一问题可能会得到更清楚的理解。

1、传统社会人格信用的运行机制

A、社会结构。传统社会是聚族而居的封闭性的熟人社会。传统社会里,农民大多安土重迁,大多比邻而居,世代居住在同一个地方,除了必要的日常生活品交换外,很少与外界交往,人们过着自给自足的生活。在这样的地方性社会中,人们彼此之间非常熟悉,个人只有依赖社区才能生存。一个人要想在社区中生存,就必须有德行,讲信用,才能保证与他人交往的持续进行。因为在传统社会中,与之交往的对象大部分都彼此了解,也就是说,是与已知确定对象的重复交往,要持续个人之间交往的重复进行,个人必须讲信用,它是建立在对交往对象人格的高度信赖的基础上。

B、信息传播机制。传统社会是地方性社会,一般规模都比较小,成员比邻而居,彼此非常熟悉。在这种地方性社会中,人们有着非常灵敏且有效的非正式信息传播渠道。通过闲聊等途径,有关谁诚实可靠、谁好吃懒做或谁喜欢交际的信息在一种非正式网络中很容易传播开来,对成员的监督由群体自身进行,而不必由专门机构来承担。一旦某人欺诈、不讲信用的行为被揭露出来,他在群体内就脸面丢尽,受到孤立,因而也就很难在群体内立足。

C、调控机制。除了社会结构、信息传播机制外,为了保障信用被人们遵守,还必须有对失信行为的惩罚机制,社会通过及时惩恶扬善,善行才得以弘扬,恶行才得以克服。传统社会中对信用的调控机制是通过“脸面”来实现的。迈克·彭曾对中国人的“脸”和“面子”做了细致而精妙的分析。他认为“面子”在中国语境中代表一种地位、一种声望,而“脸”则是社会中维系个人道德完整的保证。联系到中国传统社会是伦理本位的社会,我们在此不区分这两个术语,而把它们合称“脸面”,它更具有道德含义,即个人道德品行的完整性。如果一个人的脸面被他人尊重,那么交往就会顺利进行。一旦某人有了不良行为,被揭露出来,人们就会敬而远之,于是他就会感到羞愧、丢脸和窘迫。毕竟,丢脸在中国人是一件极不光彩的事。因此人们总是想方设法顾全自己的脸面。借助于传统社会中闲聊等非常迅速而有效的信息传播机制,一个人的失信行为被公开出来,从而使他丢脸,这样,人们再也不愿意与之交往,正是借助于人们对自己“脸面”的重视,才能有效地保障信用被遵守。

2、现代社会系统信用的运行机制

A、社会结构。现代社会是由陌生人组成的开放性社会。现代社会流动性极强,社会交往的范围和层次达到前所未有的程度。个人面临的是与不确定对象的交往,而且这种交往在更多情况下可能是一次性的,机时非传统社会中的重复性交往。吉登斯明确指出了现代社会与传统社会的根本区别:“我们不断地与之不同程度互动的,是那些我们知之甚少或者从未见过的人,而这种互动所采取的是转瞬即逝的交往形式。”如果说传统社会是与熟人的重复性交往的话,那么在现代社会人们更多地是与陌生人的交往,这种交往往往是一次性的。在流动性极强的现代社会中,人们需要普遍有效的规则,来预期他人行为,使其感到有规矩可循,否则变成完全由偶然性支配的世界,社会就会完全陷于无序之中。

B、信息传播机制。既然现代社会是由陌生人所组成的社会,人们相互之间的交往是与不确定对象进行的非重复性交往,个人没有精力也无法自己获得将与之交往对象的有关资料,比如个人信用状况等资料。在现代社会中,只有象信用公司、银行、社会保障机构等社会中介组织专门收集有关资料,予以整理,向公众提供服务。个人通过这些中介组织了解有关情况,在此基础上决定是否与之交往下去。

C、调控机制。现代社会中同样也需要惩恶扬善机制有效发挥作用,使那些失信行为得到及时惩治,从而使信用得到弘扬,使社会成员能在生活中感受到“德行有用”,即讲信用和个人合法正当利益相联系,不能造成“高尚是高尚者的墓志铭,卑鄙是卑鄙者的通行证”这种现象泛滥。如果说传统社会的信用是通过“脸面”这种非正式的人格化形式进行调控的话,那么现代社会中的信用调控机制是通过社会专门组织,如法院、各种仲裁机构等社会公共部门不发挥作用的。现代社会是法治社会,对失信行为的惩治,只能由社会公共机构依照普遍有效的规范进行。个人只有选择是否与之交往的权利。

二、信息不对称与道德共识瓦解:原因之二

通过对传统乡土社会与现代市民社会中信用的作用机制的分析,我们可以发现信用的有效运作有两个条件:信息对称和道德共识。

第一,传统社会中人们的交往是一对一的直接交往,彼此对对方的人格、品质、信用状况非常清楚,因而才会信任对方并予之以信用。从这个意义上讲,人格格信用中交往双方彼此信息是对称的。假如一方信用状况不良,那么就不可能有交往发生。

2.食品安全问题教案素材分析 篇二

一:知识点部分,重点要求学员了解食品安全问题的原因以及对策(对策部分参照老师总结)

二:背景资料部分:要求学员简单了解食品问题的由来以及出现的问题,并从主体角度进行分析问题表现以及对策(此处的对策较少)

三:时评部分:针对主体角度,重点从监管者角度进行剖析目前面对食品安全问题,监管者应该注意的问题!

食品安全问题素材

知识点

(一)食品安全出现问题的原因.1法律法规体系不完善

目前,我国的食品安全规定比较粗放,缺乏具体的评判标准,缺少一个更为完善的食品安全法规,食品安全管理主要依靠行政管理。如尽管我国在1996年就出台了《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目前还没有统一的检测方法和标准,这给检验苏丹红一号带来了判定依据上的不足,禁而不查,查而无标准可循,使得苏丹红一号在我国明令禁止其作为食品添加剂使用的情况下,依然时有发生苏丹红事件。

2食品安全多头监管

目前,我国食品安全监管体制是一种“分段管理为主,品种管理为辅”的模式,导致食品安全管理出现条块分割、沟通不畅,同时食品安全多头监管的局面导致一些领域重复检测,而一些领域得不到检测,出现监管上的漏洞甚至“真空”。如监管“鸭蛋”的就有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农业、质检、卫生、工商和商务部门,却未能阻止“红心鸭蛋”的出现,使不少消费者

“谈蛋色变”。

.3食品安全标准体系不健全

主要表现在与国际标准不能接轨,食品安全标准体系结构设计不够合理,对标准的深人研究不够,部分标准的实施较差,甚至强制性标准也未得到很好的实施等。

4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巫待加强

我国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刚刚起步,食品安全方面的信用体系建设仍相对滞后。目前,掌握企业食品卫生质量的信用状况难度很大,很难起到消除信息不对称、鼓励守信者、打击遏制失信者、追溯责任、形成诚信经营氛围的作用。如在长达近1个月的苏丹红一号围剿中,在中国市场上,竟无一家企业主动向消费者发布警示,向执法部门通报情况,特别是号称要在中国做负责任的企业的跨国公司,既未对其产品从原料到生产的各个环节展开全面调查,又未在基于事实的基础上第一时间把相关信息向消费者发布,而是推卸责任,尽力为自己开

脱。分工不明确、重复与空白并存;安全预警机制和反应机制迟钝;行政执法部门的失职、渎职

行为

如何有效解决食品安全问题?

今天奶粉出问题了,就去查奶粉;明天瘦肉出问题了,又去查瘦肉;后天蔬菜农药超标了,又去查蔬菜„„目前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状态犹如“救火”,各种食品安全问题犹如按下葫芦浮起瓢。究竟是什么原因使得食品安全出现如此多问题?如何根治食品生产经营中出现的安全隐患?6月27日,记者采访了我区食品专家、自治区卫生监督所副所长王齐田。

“那些违法的食品生产经营者不是不懂得食品应该是安全的。他们之所以还要违法干坏事,是因为在高利润的驱使下,他们已经不讲良心了。”王奇田说,食品安全不仅需要政府的监管,更需要政府在诚信体系建设方面,运用好市场规律,把对社会的食品安全责任真正化为企业的自觉意识。

“如今,食品安全问题接连出现,一些食品生产经营者是只要能有更大的经济利益,就不择手段。而老百姓每天吃饭都担心入口的食物被掺入了什么非食用的添加剂。这是传统诚信教育丢失的结果。”王齐田认为,当前食品安全问题层出不穷的根源是诚信和道德的缺失,要从根本上“治病”,首先要加快诚信体系建设,并提高违法成本。

“诚信作为市场经济的产物,已成为企业的无形资产。现在很多省市建立了食品行业的信用体系,对所有食品生产经营者建立食品安全信用档案,形成社会信用联防机制,真正实现使失信者“一处失信,寸步难行”。”王奇田说,在食品安全诚信体系建设中,要发挥出道德约束和法制建设互补的作用。政府应在食品行业大力提倡和开展道德教育,进行社会舆论引导,进一步提高食品行业从业人员的道德标准,把对食品行业的道德评判同样纳入到食品安全诚信建设中去。在食品安全诚信体系建设中,首先要加强食品安全宣传教育。大力宣传有关食品安全的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知识,宣传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的重要意义,宣传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成果以及优质食品、优良品牌和优秀企业。

王齐田认为:提高违法成本是解决食品安全问题的“杀手锏”,国外一些国家对食品生产的各种违法行为处罚都很严厉,我们需要加大曝光力度,让无德者“名誉扫地”,严重者给予行政甚至是司法制裁。(记者胡芳)杨崇勇强调,要加大治本力度,着力解决食品安全的深层次问题。一是推进食品产业转型升级,采取资产重组、兼并收购、强强联合等方式,支持优势企业做大做强,不断提高全省食品产业规模化、集约化水平。二是推动食品安全诚信体系建设,通过签订食品安全承诺书、建立信用档案、建立不法企业黑名单等措施,建立激励和约束机制,切实将企业的主体责任落到实处。三是要坚持立足当前、着眼长远,不断健全完善食品安全各项长效机制,从制度和机制上为食品安全提供根本保障和持久动力。同时,要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责任落实,强化综合协调,强化督导考核,强化宣传教育,切实把各项措施落到实处。

聂辰席强调,食品安全工作既要全面部署、整体推进,又要突出重点、选准切入点,下大力解决好存在的突出问题。要加强种植养殖、生产加工、流通销售全过程安全监管,运用现代信息技术和手段,提高监管水平和成效。同时,要加快提升食品产业水平,建立完善标准体系,强化企业诚信经营,为人民群众提供安全放心食品。

提高从业人员的素质

通过信息化手段实现对食品从源头到终端的质量安全进行监管,确保多个部门监管信息的贯通,改进部门间的协同管理,为各级食品安全监督部门提供信息支撑,更好的解决食品安全问题,落实责任,堵塞漏洞。

个人观点:消费者角度:提高食品安全意识,发现食品质量问题及时上报,加大群众监督力度

生产者角度:自觉遵守行业规范、坚守职业道德,提高企业社会责任意识,强化管理,落实食品安全追究责任,强化企业监督;提高从业人员的素质

销售者角度:遵守行业自律,加大食品安全监测力度,强化社会诚信意识,实行诚信经营,切实保障消费者利益;提高从业人员的素质

监管者角度:一:提高食品安全意识,加大对食品安全工作力度,树立正确的政绩观,价值观取向,积极作为,不乱作为。

二:建立健全食品安全制度机制,实行刚性制度保障,健全社会诚信体系 三:加大对食品安全工作的投入,比如:资金、监测技术,给予政策扶持等等

四:强化政府内部监督管理,实行“一把手”负责制,落实追究责任,加大惩处力度,提高企业违法成本

五:加大食品安全相关宣传,提高全社会食品安全意识和诚信意识,营造“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的氛围

六:建立多部门联动机制,加大执法力度,明确各部门职责,协同管理多头打击食品违法行为

七:鼓励支持多渠道的监督方式:媒体监督,网络监督。利用信息化手段实现对食品从源头到终端的质量安全进行监管。八:尽快制定客观公正的食品安全标准,与时俱进,形成权威性、标准的食品标准,提供食品检测尺度!

综述:食品安全问题需要全社会的参与!

背景资料

我国的食品安全问题

一言难尽,最关键的是意识不到位。具体体现在厂家商家诚信不到位、老百姓保护意识不到位、监管部门监管不到位、总体处罚不到位。即厂家商家诚为了利益,使用劣质原料及非法添加等;部分消费者追求便宜,缺乏保护意识;监管部门查处力度不足;执法力度和处罚力度不足。

应该来说,食品安全是关系着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经济健康发展、国家安定和社会发展与稳定的重大问题。2008年“三鹿事件”发生后,整个社会对食品安全问题日趋关注,正是在这样的背景下,中央把食品安全问题提到了前所未有的高度,2009年6月1日起正式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2010年2月,成立了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确保对食品安全的有效监管、责任分工和统一协调。2010年4月,“2010年国际食品安全论坛”在北京召开,卫生部部长陈竺在论坛上明确提出中国将把保证食品安全提高到国家战略的高度。2010年8月,中国法学会食品安全法治研究中心在北京成立,建立了我国首家食品安全的全国性法治研究机构。这些都表明国家对食品安全的重视程度达到了前所未有的高度。

目前我国食品安全面临的挑战和存在的问题主要有:食品制造过程中使用劣质原料,添加有毒物质的情况仍然难以杜绝;超量使用食品添加剂,滥用非食品加工用化学添加剂,加工食品过程中使用劣质原料;农产品、禽类产品的安全状况也不容乐观;抗生素、激素和其他有害物质残留于禽、畜、水产品体内;面临转基因食品的潜在威胁,尽管目前还没有足够证据证明转基因食品对人类有害,但转基因食品安全性问题已引起人们的密切关注。

既然全社会和政府对食品安全问题如此重视,为什么食品安全问题还是层出不穷呢?主要原因在于对监管者的问责不到位。问责制是一种监督与责任追究相结合的制度,它包括了问责标准的确立、问责程序及问责方法的构建、问责制度的完善等一系列内容。食品安全监督领域的行政问责,不应该仅仅局限于对食品质量问题的一种责任追究机制或一种纯粹的惩戒措施,而应该与国家相关政策、法律法规等有机衔接,成为一项互为补充的独立制度。通过问责制度形成对各级监管者的问责压力,防止寻租行为,激励他们对所管辖的食品安全工作给予高度的重视,从而加强对事故的处理和预防,以实现政府的管治目标。如果相关的食品企业出现了食品安全问题,那么相应的监管部门的负责人,甚至企业所在地区的政府负责人就应该无条件地接受问责,问责应该得到严格的执行。

因此,有效解决食品安全问题的关键是强化对监管者的问责。在中国目前的治理结构中,行政权占据主导地位,这既是我们的优势,也是一些问题的根源所在。要想最大限度地利用这一优势,又尽可能地避免由此而引发的各种治理问题,就必须要严格执行对监管者的问责,这是整个食品监管体系的牛鼻子,只有抓住这个牛鼻子,才能从根本上解决食品安全的监管问题。

强化对违法者的惩戒力度。法律制订得再多再细,如果不严格执行也是不行的。要想从根本上遏制造假行为,就必须同时加大执法力度和处罚力度,让造假的成本远大于造假的收益,进而使造假者望而却步。

发挥媒体的监督作用。要从根本上解决食品安全问题,就必须引入独立的第三方监督,这个第三方从本质上说应该是广大消费者,但由于消费者过于分散,所以独立的媒体监督往往就成为消费者的最佳代理人。尤其是网络媒体,具有成本低、传播速度快、舆论压力大等特点,实际上近年来多起食品安全事件的舆论监督主力都是网络媒体。

人民日报人民时评:食品安全,警钟为谁而鸣

近年来的食品安全事件,对相关企业的司法追责做到了雷厉风行,但对失职、渎职的监管者的司法问责远未到位。

注意:企业是生产者(生产者、经营者、监管者)此处的司法问责对应了我们的知识点

一场由馒头引发的食品安全监管风暴正从上海刮向全国。4月11日,上海超市曝“染色馒头”事件,第二天,该市启动了全市范围内的“馒头大检查”.随后,内蒙古、天津、山东、江苏、浙江等地的多个城市都展开了针对馒头市场的专项整治。

第二段:切入点(染色馒头事件)

类似的专项整治风暴我们其实已经熟悉。毒奶粉事件、苏丹红**、“一滴香”谜案、“健美猪”等食品安全事件发生后,都雷厉风行地进行过一次次大规模整治。应该说,声势浩大的整治行动对迅速查清问题起到很大作用。

第三段:范围扩展到食品安全事件问题,接着阐述大规模整治的一定作用(迅速查清问题)

然而,食品问题的屡屡曝光也使我们由此深思:整治风暴能在多大程度上拯救食品安全于水火?

第四段:食品问题曝光推出整治风暴在解决食品安全问题上的局限性,同时隐含作者对政府相关部门采取的整治风暴的怀疑,也在提示相关部门要在工作中创新,不断探索整治食品问题新途径

立足于大检查的专项整治风暴,并不能触及食品安全问题的制度之痛。一时的整治风暴可以拍死苍蝇,却无法改变滋生苍蝇的环境。忽视了对整个制度环境的治理,给企业和监管者以逃避责任的借口。上海“染色馒头”事件中,监管机构“坚决不护短”、华联超市“给不法制作商钻了空子”,这些委过于人的自我辩白,或可窥见一斑。

第五段:对前一段的解释说明,指出了食品安全制度缺陷问题 后面的监管机构以及超市的表态实际上是反面论述食品安全制度缺陷问题 提示:超市是一种销售者的身份

事实上,许多食品安全问题源自行业“潜规则”.上海有关监管机构就透露,超市把临近保质期的食品退还给生产商,过期食品被生产企业重新作为原料进行再加工,此乃行业“潜规则”--既已明知是行业“潜规则”,监管机构如何能多年视而不见?食品安全事件频发,无良企业自然难逃其咎,但行政监管缺失与混乱才是根源,甚或如“瘦肉精”事件中,某些监管者与不法企业、商家结成利益同盟、监守自盗,几令食品安全防线沦陷。

第六段:揭示监管者存在的问题:行政监管缺失、混乱;与不法企业,商家利益勾结 行政监管积弊不除,食品安全的承诺即是一句空话。而行政体制内积弊是不可能依靠自查、自检就可以破解的,需要来自外界强有力的监督和问责。上海“染色馒头”事件发生后,无良生产企业迅速被吊销了食品生产许可证,公司法人代表等5名犯罪嫌疑人被公安部门依法刑事拘留,但对监管机构的司法问责将何时启动呢?渴求食品安全的消费者,同样期待司法之剑挥向这些领域,追问这本应确保公民安全的“最后防线”是如何崩塌的。

第七段:观点:行政监管部门需要来自外界的监督和问责 后面的实例论据,进一步说明,对监管机构应该实施问责和监督

回顾近年来的食品安全事件,对犯罪企业,尤其是中小民企的司法追责已基本到位,但是,对失职、渎职的监管者的司法问责却远没有到位。今年3月底,最高人民检察院刚刚下发《关于依法严惩危害食品安全犯罪和相关职务犯罪活动的通知》,要求从司法层面加大对国家公职人员在食品安全失职、渎职犯罪的查处,明确对食品安全的监管者和执法者要有司法问责。人们普遍认为,这将极为有效地提高监管效力,从而遏制食品领域里的不法行为。这也让“馒头事件”的问责,在某种程度上有了示范效应。

第八段:关键信息:《关于依法严惩危害食品安全犯罪和相关职务犯罪活动的通知》 影响:提高了监管效力,遏制不法行为

花样百出的食品安全事件,挑战着消费者的想象力;监管的无序和失措,则挑战着管理者的信用和权威。“染色馒头”再度敲响食品安全警钟,警钟为谁而鸣,值得每个人深思。

第九段:警钟为谁敲响:很明显:是监管机构(部门)

人民日报人民时评:食品安全“一把手”如何负责

面对此起彼伏的食品安全事件,在反思道德滑坡、制度缺失的同时,一些地方也把视线转向政府监管。最近,北京、上海、浙江、广东等地相继明确要把食品安全工作纳入领导干部政绩考核,推行食品安全整治区(县)长负责制,统筹推进市县两级食品安全监管职能调整,实现各环节紧密衔接,形成全链条监管。

面对食品安全,该如何反思:道德滑坡、制度缺失、政府监管 措施(对策):纳入政绩考核、推行首长负责制、统筹职能调整、实行全链条监督!

在一些地方监管不力甚至你推我搡的背景下,将食品安全纳入政绩考核,实行“一把手”负责制,这不仅是对食品安全政府责任的宣誓,也抓住了落实食品安全监管责任的关键。评价:是政府责任的宣誓,是落实监管责任的关键!

然而,制度的生命在于执行力。许多食品安全事件的发生,其实并非制度缺失,而是因为制度被架空、被消解。这也意味着,让领导干部的“帽子”与百姓餐桌挂钩,通过政绩考核保障食品安全能否实现初衷,同样面临不小的考验。

担忧:对政绩考核能否实现保障食品安全初衷的担忧

我们不曾忘记,同样是政绩考核重要内容的安全生产,在一些地方却曝出了这样的令人尴尬的新闻:“多省现矿难瞒报现象,部分矿工家属因利益纵容”;同样是政绩考核重要内容的节能减排,一些地方对普通居民的拉闸限电,也曾引发“节能减排”异化的担忧。我们也还记得,即使是在食品安全问题上,国务院食品安全办也曾建立过相应考核评价制度,监察部门也一直在加大行政监察和行政问责力度,但食品安全的形势依然严峻。那么,对于这一次食品安全的考核,我们能否杜绝这种变形和异化,能否真正“考核”见效?

举例:矿难、节能减排纳入考核后,事件频发的实例,担忧目前的食品安全考核能否实现保障食品安全问题的初衷

实则是对目前国家政府在矿难、节能减排工作方面的讽刺

政绩考核的有力抓手是问责,问责的前提则是明确责任。当前,食品安全监管面临不少难题,往往是由于体制机制不畅、监管责任不明所致。这就难怪,每当食品安全事件发生,人们常会听到“标准不明确”的遁词,看到“这个不归我管”的推卸。正如国务院食品安全办有关负责人所言,“实际工作中确实存在一些监管边界不清、监管重复和空白并存等问题”。因此,在强调“一把手”负总责的背景下,只有进一步明确细化责任,才能让工作有抓手,使权责能一致。

明确细化责任,才能让工作有抓手,使权责能一致。

由于我国食品安全采用的是分段监管加综合协调的模式,客观上会形成缝隙,这就使得综合协调的兜底、补充作用非常重要。然而,眼下由于认识水平不同、监管资源不同、产业基础不同、饮食习惯不同,各地食品安全综合协调差异化很大,甚至不少地方机构、职能、人员不落实的情况较为普遍,为食品安全监管埋下隐患。当务之急,各地要从实际出发,落实监管人员、资金、技术,让监管职能与监管力量相匹配。监管责任落实了,才谈得上责任的追究与惩处。观点:,各地要从实际出发,落实监管人员、资金、技术,让监管职能与监管力量相匹配。监管责任落实了,才谈得上责任的追究与惩处。

构建周密明晰的权责制度,才可能避免只纳入、不考核,或者只考核、不问责的尴尬。而以往的实践更提醒各地,要确保政绩考核有实效,还要不断加大公众的知情权、监督权的保障,以公开透明避免弄虚作假,以阳光问责防止“高起轻落”,进而发挥好考核问责的威力和效用。

确保政绩考核有实效: 构建周密明晰的权责制度;加大公众的知情权、监督权的保障 提问学生问题:标题内容

个人评论:食品安全问题关系到人民生活的生活质量和身心健康。“民以食为先、食以安为先”解决好食品安全问题,关系到党和政府的公信力和形象,关系到和谐社会的建设、关系到国家政治稳定和经济发展。目前,中国政府非常重视食品安全问题,颁布诸多法律措施,食品安全体系框架基本形成,但是在保障食品安全工作过程中,仍然出现商家和企业无视法律、不道德行为;公民安全意识不强;政府部门不作为、乱作为等问题。如何更好的解决好食品安全问题,需要企业、公民、政府等全社会投入解决,特提出以下几点建议:一:规范企业和商家行业自律,出台惩处长效机制,形成制度威慑,当然,更需企业和商家食品自觉行为,遵守社会诚信;二:公民要提高食品安全意识,学习食品安全知识;三:政府方面,要建立权威,统一的食品安全标准和体系,不断加强食品安全技术的研究和推广,权责清晰分明,加强监管,引导健康消费,不断开放市场准入机制,把食品安全问题纳入政绩考核体系,实行“一把手”负责制,切实加强自律,加强监管。总之,食品安全问题的解决,是改善民生的需求,更是科学发展观的体现,政府相关部门要“心装百姓、心装安全”,认清食品安全形势和紧迫性,自身不断加强监管,当然,食品安全问题,更需全社会每个人的积极参与!

以下几篇,供学员日常阅读

人民时评:李克强“重典治乱”释放食品安全明确信号

“今年要加大食品安全重点整治力度,重典治乱必须重拳出击。”日前,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国务院副总理、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主任李克强出席省部级领导干部加强食品安全监管专题研讨班结业式时这样说。而20多天前,李克强同样在全国严厉打击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上,表示要以“坚决的态度、过硬的举措、更大的力度”,重典治乱,加大惩处力度。“重典治乱”的一再宣示,释放出了大力治理食品安全问题的明确信号。

重典治乱:当社会情势混乱的时候,采用严苛的法律惩罚犯罪达到威慑的效果,进而降低犯罪的比率以实现稳定,重建社会秩序的目的

食品安全问题需要“重典”、“重拳”,一是其意义重大,二是目前形势严峻。胡锦涛总书记指出,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食品安全是关系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的一件大事。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食品安全,各级政府近年来不断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特别是2009年以来,从部署开展“两年整顿”到出台食品安全法,再到成立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工作力度持续加大。但也应看到,食品安全领域问题层出不穷,危机四伏。从问题奶粉到染色馒头,从“地沟油”到瘦肉精,从毒豆芽到毒花椒,餐桌上的危险一再刺激着公众的神经,对全社会造成了恶劣影响。食品安全问题,已经成为老百姓意见较大、呼声很高的民生问题,也成为检验经济发展水平、社会文明程度的发展问题。从吃得饱到吃得放心,这是百姓的需求,也将是我国发展进程中的一个历史性转变。

很好的概括内容的版本,有成果,更有不足,同时强调食品安全问题的重要性

出拳需要给力,重拳犹需合力。食品安全,关系千家万户,牵涉方方面面,要从根本上解决食品安全问题,需要生产者、消费者、监管者三方合力突围,任何一方都有责任解决面对的问题。企业是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企业发展需要“道德血液”的滋养,监管部门需要克尽公共责任把好安全关,消费者需要积极支持和配合食品安全工作。从我国食品生产的现状看,食品产业的规模化、组织化、规范化水平和行业诚信道德体系完善程度还都较低,食品工业以中、小型企业为主,小作坊、小摊贩、小餐饮数量巨大。在这样的背景下,就更加需要统筹协调、整合资源、整合力量,在各行业、各地乃至全国范围内形成打击合力。

出拳需要给力,重拳犹需合力

主体:生产者、消费者、监管者(销售者)

形成合力,政府的“火车头”功能更加凸显。政府部门应一马当先,各方出力,政府部门是第一推动力。一系列食品安全事件一再表明,监管部门不仅是食品安全的最后一道防线,也是决定食品安全状况的关键力量。落实政府监管职责,全面加强监管,构建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广覆盖监管格局,一方面需要更为科学的制度设计,另一方面需要公共责任的融入。最近,北京、上海、浙江、广东等地相继明确要把食品安全工作纳入领导干部政绩考核,推行食品安全整治区(县)长负责制,其实就是通过制度性的“倒逼机制”,带来行动上的“动力机制”,尤其是领导干部牵一发而动全身,既是示范,更是动力。如果各地、各部门的领导干部把食品安全问题像抓经济一样抓起来,真抓实干,将会凝聚起强大的战斗力,也会极大地增强公众对治理食品安全的信心。

形成合力,监管机制的改革完善更为迫切。食品从农田到餐桌,有20多部法律、近40部行政法规、150多部部门规章的约束保障,有农业、卫生、食品药品监督管理、质监等十几个部门层层把关,却还是出现了“几个大盖帽管不住一根豆芽菜”的现象。一直以来,食品监管体系中“多头分段管理”的弊端越来越明显,往往成为食品安全失守的重要原因。在这种“九龙治水”、“各管一摊”的机制下,食品安全监管在执行层面,常常因条块分割而衔接不畅、反应迟钝;因职责不清而相互推诿、出现漏洞,因政出多门而莫衷一是、相互掣肘,种种机制问题从不同方面削弱了监管力量,再加上少数执法人员监管不严甚至搞“养鱼执法”之类的以权谋私行为,无形中大大降低了食品安全监管的执行力。因此,治理食品安全问题,首先需要政府部门自身健全食品安全综合协调机制,增强监管合力。

从目前看,一场食品安全的“全民战争”正在掀起。全国人大派出多路食品安全法执法检查组;重庆、广东、辽宁、湖南等政法部门严惩并公布了“毒豆芽”、“墨汁粉条”等一批食品安全违法犯罪案件;上海市吸收社会力量参与食品安全执法检查;吉林开通24小时投诉举报热线,聘请1300名食品安全义务监督员,深入社区摸排食品安全隐患线索;四川统一发布各食品监管部门、公安和纪检监察部门举报电话;江苏、广东、内蒙古、宁夏等地通过广播、电视、报纸等媒体和广泛张贴公告等方式,大力开展食品安全科普工作„„随着时间的推移,合力治理的效果将不断显现。但也应看到,食品安全问题积弊已久,不可能毕其功于一役,重重挑战面前,只有坚定信心、迎难而上,用好食品安全法等治理工具,打好食品安全攻坚战和持久战,通过各方面的长期不懈努力,实现我国的食品安全形势的持续好转、根本好转。

人民日报人民时评:正视食品安全的“标准焦虑”

如果食品安全标准失去了公信力,食品安全的防线又该从何筑起

近日,速冻食品名牌企业思念、三全、湾仔码头相继“露馅”:抽验食品内含危害健康的金黄色葡萄球菌。

在执法部门追责与相关企业推责,在公众质疑与企业回应的博弈中,速冻食品新国标引起关注。根据这个新国标,金黄葡菌群检测由定性转向定量,换言之,就是允许在食品中检出少量金葡菌,而这一标准已经被一些企业援引,甚至成为证明产品合格的挡箭牌。

在食品安全形势依旧严峻的今天,食品安全标准难道越来越低?食品安全如何保证?消费者的利益谁来保护?面对公众对新国标“开倒车”的质疑,卫生部门则表示,新标准比旧标准低系误读,新标准与国际接轨,更符合国际食品微生物采样检测要求。

标准到底是否科学合理,相信通过理性认真的讨论,会有最终答案。然而,每当食品安全事件发生,公众往往把目光聚焦在“食品安全标准”的现象,则令人深思:本该中立客观的安全标准,为何屡屡引发公众的批评质疑?如果食品安全标准都失去了公信力,食品安全的防线又该从何筑起?

任何标准,都是时代的产物,也都应该与时俱进,同时代要求相契合,与发展阶段相适应。可是,一个无法回避的事实是,食品安全事件频发的背后,我国食品管理标准更新滞后,部分标准长期止步不前,二三十年不变。事实上,近年来许多食品安全事件的发生,都与此有关。

当然,这些年来,食品安全的标准也并非完全“岿然不动”。许多标准也在重新论证修订中。然而,恰恰这些新标准的制定,每每为公众质疑。道理很简单:由于标准制定参与者需要相当的专业能力,这一限制成了有关部门、企业、专家的“关门习惯”。这样的标准制定流程,不仅剥夺了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也给公众留下了“存在猫腻”的猜想空间。

这些年来,每当公众质疑食品安全标准过低了,总有一种声音呼吁,标准制定讲究国情适用。这种观点严格来说并无错,不过有时却显得文不对题。其实,谁都明白不可能一口吃成个胖子,也会尊重中国“发展中”的现实。公众无法接受的是,从三聚氰胺事件到瘦肉精事件,许多食品安全标准早已与“国情”无关,发展的中国早应该摒弃这些落后的食品安全标准,可现实中这些落伍的标准却“桃花依旧笑春风”。

因此,面对公众对食品安全的担忧,重振食品安全标准的公信力,有关部门不能仅仅以简单回应了事,更应该思考食品安全标准是否早已落后于时代发展?标准制定是否做到了公开透明?制定权是否被“少数人”、“少数企业”绑架?

只有类似问题得到了回答,食品安全标准才不至于成为公众的焦虑,也才能真正成为食品安全的牢固“防火墙”。

食品安全政绩考核应避免形式主义

瘦肉精猪肉、染色馒头、灌石鸡„„近期,食品安全事故引发社会高度关注。在这些事故背后,基本上都有一个共同的问题——— 食品安全监管严重缺位。不少地方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得过且过,只在事故曝光后才被动采取措施。最近,广东等地确定将食品安全工作纳入到领导干部政绩考核体系,推行食品安全整治区(县)长负责制。而一项调查则显示,89.5%的人支持将食品安全与相关官员的升迁挂钩,实行重大食品安全事故“一票否决制”。

应该说,我国在食品安全上的法律法规非常多:20多部法律、近40部行政法规、150多部部门规章。今年2月,新颁布的《刑法修正案(八)》中更新增了食品安全监管渎职罪,首次对负有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责人员的渎职行为追究刑事责任。4月21日,国务院副总理、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主任李克强出席全国严厉打击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工作电视电话会议,这次讲话被业内人士评价为“史上最严厉的食品安全重典治乱”。显然,食品安全事件频发,问题出在执行环节。

食品安全此次纳入领导干部政绩考核体系,无疑是釜底抽薪之策。在政绩调动一切的当下,纳入政绩考核意味着与地方官员利益挂钩,食品安全工作就不再是“鸡肋”地位,无论是经费投入上,还是工作力度上都会得到一定加强,立法完善、职责归理等方面也能快速推进。山东某县质监局一位食品审查员曾多次向记者反映,现在所有人员的工资福利从收费罚款中出,我们现在就变成了“养鱼执法”,每天的工作目标就是想着如何完成“创收”任务。消息一出,舆论哗然。不难想象,一旦将食品安全上升到执政理念的高度,与自己的官帽有着极为密切的关联,各级政府和官员必定自觉地把食品安全放在心上,抓在手上。

食品监管是个系统工程,只要有一个环节出错就容易前功尽弃,只要有一个部门不努力就有空子可钻,这就得有人来把总关、负总责,“一把手”显然是最被寄予厚望的人选。但是,“一把手”负总责的事情不少,同样是政绩考核的内容也不少,比如安全生产,在一些地方却曝光了“多省出现矿难瞒报现象”这样令人尴尬的新闻;比如节能减排,一些地方却强行拉闸限电,制造出一张漂亮的成绩单。尽管“纳入政绩考核”屡屡被视为“杀手锏”,但实际结果会不会与初衷背道而驰,谁也不能写包单。归根结底,“纳入政绩考核”仍是上级领导在考核,社会公众对于考核模式、考核程序以及各种考核细节,都无法得知,无从参与。在我国“会议中落实、数字中发展”的传统行政模式中,考核有时沦为形式主义,也就不难理解了。虽然不排除囿于上级意志的考核是必要的,但最终的效果终究不如一场真正发挥民意的考核更直接、更有效,尤其在食品安全这种关乎千家万户的重大民生问题上。

应当承认,“一把手”负责可以把原来分散在各个部门的监管权力集中起来,变多头管理为集中管理,将十几条“枪”换成一门“炮”,因为官员存在倒逼压力。但是,食品是一个流通的过程,从生产、加工、包装、运输,直到销售,这往往是横跨几个行政区域的事情,万一发生了食品安全问题,会不会从如今各部门间的互相推诿演变为一把手之间的相互卸责?在民意对官员考核内容与方法失语、官员只需对上负责的前提下,食品安全的政绩考核会不会也上演瞒报、作假的戏码,值得警惕。纳入政绩考核体系是一个硬手段,却也不是灵丹妙药,关键就在于如何用好这一招。

重拳出击才能保百姓吃得放心

“提高食品安全水平”系列评论

“提高食品安全水平也是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必然要求,有利于增强国际国内对‘中国制造’的信心,有利于开拓十几亿人口大市场、促进内需扩大。”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国务院副总理、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主任李克强13日出席全国食品安全工作专题会议暨省部级领导干部加强食品安全监管专题研讨班结业式时强调。

近段时间以来,食品安全恶性事件呈高发态势。三聚氰胺余音未了,毒奶粉又鲜亮登场;双汇“瘦肉精”还在发酵,上海“染色馒头”又热气腾腾出笼;宜昌“毒生姜”正在熏制,沈阳“兽药豆芽”又在疯长,种种问题食品,给我国食品安全提出了巨大挑战。

各级政府、生产企业对食品安全要有深刻认识。食品安全恶性事件频发,直接对百姓身体健康、生命安全构成威胁。从更高层次来说,食品安全关系到人民群众的生活水准,关系到全面小康社会建设的大局。正像李克强副总理所说,改革开放以来,我们用30多年时间解决了人民吃得饱的问题;进入新的发展阶段,必须下决心解决群众吃得好、吃得安全的问题。从一定程度上说,如果食品安全问题解决不了,人民群众饱受问题食品危害,人们物质生活的提升就会大打折扣。

把食品安全提高到关系中国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关系到“中国制造”、开拓海内外市场、促进内需扩大的高度来看,笔者认为看得远、站得高。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一个重要内容就是打造自主品牌、加大自主创新,增强国际国内对“中国制造”的信心,培育国际国内对“中国制造”的认知度。而食品安全危机正在重创中国自主品牌,比如:双汇用几十年创造了肉类企业自主品牌,却因为瘦肉精而毁于一旦。这个教训是深刻的。如果国际国内都对中国食品安全心存疑虑,怎么能拓展海内外市场?百姓又怎么敢放心消费中国食品,又岂能拉动内需呢?食品安全问题不尽快遏制,微观上将毁掉一个企业、乃至一个产业,从宏观角度上来说,将影响中国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之大计。

长期以来,过分以GDP论成败、论官帽大小,使得地方保护主义横行,为了追求GDP增速,一些地方政府对恶性食品安全事件睁一只眼闭一只眼。这几年食品安全问题凸显,与个别地方政府盲目追求GDP政绩不无关系。此种情形之下,经济虽然发展了,百姓收入也提高了,但生活质量却没有明显提高。一些生产者为了追求利润,想出一些歪门邪道,制造出毒奶粉、瘦肉精、染色馒头等,更是对百姓生活的直接侵害。地方政府和官员必须清楚认识到,对问题食品的地方保护主义也是在自毁本地品牌,自毁本地经济,是走不通的一条死路。企业生产者应该明白的是,生产问题食品是违法违规行为,无异于在刀尖上跳舞,迟早要付出沉重的代价。

3.食品安全问题学理分析 篇三

摘要:全球民意调查机构盖洛普日前发布了“2010年全球幸福度调查”数据。在此次民调涉及的124个国家当中,中国人的幸福度排名第92位; 88%接收调查的中国人认为自己的生活远离“美满幸福”的标准,其中生活成本和房价上涨、社会保障体系不健全、让人不安的食品安全是导致民众幸福指数较低的主要原因,物价、房价和食品安全位列居民最关注的十大热门话题前三位。如果说物价、房价只是经济运行的周期性波动反映在某个特定阶段的价格表现,那么食品安全问题却是由来已久却难以根治的痼疾。经历过三聚氰胺事件的重击、瘦肉精事件的炸雷、上海染色馒头的喧闹,到如今的塑化剂事件,中国人对于食品安全的态度早已变得麻木和无奈,食品安全问题已然成为国人心中挥之不去的梦魇。当面对这一幕幕丧失道德和法制基准的食品安全事故的时候,我们应该全面反省在食品安全方面的不足。相比在经济和科技领域建立起来的世界瞩目的成就和光辉文明,食品安全方面的落后和差距是巨大的。

关键词:食品 安全 添加剂 绿色食品

一、食品安全现状

食品安全体现的是对食品按其原定用途进行生产或食用时不会对消费者造成损害的一种担保,这种担保是无须说明也不能附加条件的。所谓“民以食为天”,消费者对于食品质量的要求和关注应该高于其他商品。从过往的案例查处和实际了解来看,国内食品安全事件确实是进入一个多发期,这与当前的经济、社会发展阶段水平密不可分。简而言之,居民生活水平提高和收入增长推动了食品生产和加工业快速发展,这与相对滞后的食品安全监管和消费者保护制度之间产生了矛盾,在缺乏有效对冲和缓和机制的情况下,矛盾在媒体和社会大众的镁光灯下被放大,从而引起了民众对食品安全巨大的不满和失望情绪。

我们有必要把当前食品安全事故频发的现象放在中国经济、社会转型期的大背景下进行观察。食品安全事故频发的原因,表面上直接原因是不良生产者的违法行为,但更深层次原因是中国农业生产方式的转变、社会对食品安全重视程度的提高和政府检测监督机制的失灵。面对形形色色的食品安全事件,很难简单地把问题归结于某一个环节。在食品生产、加工、储运、检测和消费的产业链上,每一个环节都可能存在不同程度的问题。我们按照引致食品污染的不同诱因和解决方式的差异,可以把食品安全问题的原因归结为四类。

第一类是因为自然环境或客观条件的影响,大体上属于不可抗力的外部因素造成食品污染或变质。主要表现在种养殖源头污染、食品加工工艺和卫生条件落后、流通储运手段达不到保鲜要求等。比如,工业三废、城市废弃物的大量排放,造成大面积的水土污染,使很多地方的粮食、饲料作物、经济作物、畜产品和水产品等农产品[11.60-2.93% 股吧 研报]的质量受到影响。另外,我国13亿多人口每天消耗200万吨粮食、蔬菜、肉类等食品,众多的食品供应商具备典型的小生产者特征,在自身条件和外部环境对于食品安全的诉求不高时,加工工艺和卫生条件难以符合安全标准。调查显示蔬菜在流通环节的损耗平均达到20%左右。

第二类是因为食品供应链上的利益相关者出于私利或盈利目的,在知情的状态下人为影响食品质量。中国农业虽然以小农经济为主,但也患上了“大农业病”:反季节果蔬生产,加剧了农产品中的药物残留;动物“速成班”将鸡、鸭、鹅等禽类生长周期缩短至28〜45天,猪出栏时间缩短至2.5〜4个月,凡此种种严重违背了生物学的种植和养殖规律。更有一些不法生产商逆食品安全法规而行,在食品中加入不利人体健康的非食用物质和食品添加剂。此类案件数量的持续上升,使我们深刻感受到现代科技与商业伦理之间发展的不平衡。

第三类是因为食品检测监督条件不完善、对食源性病原菌缺乏认识或从业人员非主动性过失,造成劣质食品未被发现继而进入消费环节。我们把这一类原因统称为技术问题。随着转基因技术、现代生物技术、益生菌和酶制剂等技术在食品中的应用,关于应用风险和食品安全的争论就一直没有间断。我国当前的主要问题体现在检测设备不完善,检测覆盖面偏低,抽检频率过低,更谈不上对食品进行普检。而国外的食品安全案例主要集中在这一类,新的动植物病菌在造成实际负面影响之前往往很难被检测发现,以美国为例,食源性疾病每年导致7600万人生病,325000人住院治疗,5000人死亡,其中已知的食源性疾病超过250种,绝大多数是各种细菌、病毒与寄生虫引起的感染疾病。

第四类是因为食品安全和追踪惩罚的法令制度不健全或者徇私舞弊,导致食品安全事故的危害继续扩大。从理论以及发达国家食品安全监管的改革实践看,食品安全监管无疑趋向于专业化、公正性和独立性。国外食品安全监管制度和体系的变迁,很大程度上源于外部环境的变化,包括社会、经济和技术的变化,一系列食品安全危机最后进一步形成监管变革的动力机制。近三年来,我国在食品安全立法和组织体系建设方面做出了巨大的努力,但由于监管模式不清晰和法制松弛,尚未对食品安全事故频发的现象产生实质性的遏制作用。

二、食品安全频发原因

食品安全事件最直接也是最严重的危害,是对消费者身体健康的危害。一日三餐不可或缺,食品是否安全直接关系到每个人的身体健康甚至生命安全。对于影响巨大的食品安全事件而言,危害不仅仅局限在受害的消费者,而往往还会延伸到行业和国家声誉的层面,从而具有了经济学意义上的“负外部性”。“负外部性”的存在意味着食品的生产者和经营者给消费者和社会带来了危害,却没有为此而支付足够抵偿这种危害的成本,即出现了市场失灵。

第一个负外部性在于食品安全事件对于经济和民生的冲击。如三聚氰胺事件后,乳业全行业减产停产,数万名职工下岗,240多万户奶农杀牛、倒奶,大量城乡居民的就业、收入受到影响。2009年我国乳制品进口从2008年的35万吨猛增到60万吨。国产乳业元气大伤,至今尚未完全恢复。在事件发生后,进口奶粉一年之内数次涨价,每次涨幅在10%以上,国内消费者也为此付出了很大代价。

第二个负外部性在于对政府公信力和国家形象的影响。接连发生的食品安全事件,大大影响了民众的消费信心,严重冲击社会诚信道德体系。当民众对食品安全的不安情绪累积到一定程度时,往往会转化成对国产食品和官方声音的集体不信任,这会进一步增加食品生产和加工行业的交易成本。根据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统计的数据,2010年全国各级监管部门主动检查各类食品生产经营单位3500万户次,共查处13万起食品安全违法违规案件,但官方公布的2010年蔬菜、畜产品、水产品检测合格率达到了96%,官方和民众的反应落差就此形成。一些食品安全事件还涉及境外,给我国形象及外贸出口造成不利影响。

三、食品安全产生原因:政府监管的着力点和缺陷

对于食品安全问题由乱到治的过程,最重要也是责无旁贷的力量来自于政府监管。从保障经济秩序和民众健康的角度出发,政府对于不同的食品安全问题和诱因应该采取不同的治理办法。针对前文提述的第一类食品安全问题的成因,监管重心主要在于细化生产工艺流程和卫生环境要求,通过市场手段鼓励兼并重组和产生升级,加强对生产源头的监督,在注重保持中小生产者和经营者利益的基础上实施适当的行业准入等。总的来说,就是用市场优胜劣汰的方法解决食品安全的问题。

对于为达到个人目的故意改变食品质量造成第二类食品安全事件的问题,监管思路是“明晰规则,严明法治”。即尽量明确食物中允许投放的添加剂含量,对于暂时无法判断化学特性及对人体危害程度的非食用物质,设定最大允许的残留标准;其次强化食品标签的标准化制度,特别是对于添加剂含量和实际不符的食品要纳入召回范畴;最后是明确食品标准的制定机构和授权机制,目前我国食品标准包括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企业标准,彼此之间缺乏协调,造成了标准之间的交叉重复和规制盲区。

对于检测监督力量不足导致的第三类食品安全问题,首先要保证国内食品安全检测机构的独立性和客观性;其次不断检讨检测项目的完备性并把结果向社会公众进行公开;第三加强食品检测的频率,建立向重点经营单位派驻检测员制度并实施交叉轮岗,这些相对成熟的机制在美国等国家得到广泛应用,实践证明是可行有效的。

对于政府监管而言,最重要也是目前最应该改善的地方就是加强食品安全立法和执法,这是应对第四类食品安全问题的关键。2009年6月1日,中国出台了《食品安全法》,从立法角度奠定了现代食品安全监督体制的基础,并确立了食品安全监管的基本框架。尽管现行的《食品安全法》还需要进一步完善食品安全配套法规和综合协调制度,各监管主体之间的分工优化和协调配合还需要时间检验和调整,但毕竟我们在立法方面已经确立了基本的法制框架。但显然这才是食品安全监管的第一步,对于食品产业链上众多利益掺杂的警惕使我们对于严明的执法更加期待。

四、解决食品安全问题措施

鉴于国家立法层面已经出台了食品安全监管领域的基本大法,并致力于在此框架范围内进行监管体系和法律细则的完善,我们将重 点围绕制度建设的弱项进行阐述。1.强化对食品安全检测监督结果的定期公开制度。对于不同区域的食品安全检测结果,灵活选择适用区域和人群,通过公开的渠道向大众公布。例如,香港消费者委员会在1976年11月创办了一本面向大众的杂志《选择》,该杂志不接受任何商业广告,内容主要是专业的检测报告,所有的检测结果均为工作人员从市场上自购的商品,不允许由企业提供获得,企业在测试完成之前绝对不会得到产品即将进行测试的通知,如果采购人员和检测人员向所测试产品的企业泄露了相关资料或者接受馈赠,将触犯相关法律,并有可能承担刑事责任。

2.在各部门综合协调监管的基础上推进监管的专业化。2010年,我国成立了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初步建立了由国务院、地方政府、食品行业协会、社会团体、基层群众组织、新闻媒体等组成的复合型、立体型监管体系。这个监管框架与美国由总统食品安全管理委员会综合协调,多部门具体负责的综合性监管体系比较类似,不同的是,美国的食品药品管理局事实上是独立的监管主体,农业部负责动植物检疫,环境保护署负责监测食品添加剂和农药残留,各部门之间使用备忘录作为协调机制。相比之下,中国的食品安全管理部门涉及了质监局、农业部、商务部、卫生部、工商管理总局、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等,应该推动食品安全监管的适度专业化,并完善地方政府综合协调机制。

3.强化执法检查,提倡制度刚性化。对于执法部门的监督在国内外都是一个难点问题。为保证食品在生产、加工、流通环节的安全,应逐步建立食品追踪识别标志制度,对食品安全的自检、抽检记录都有据可查。我国在《食品安全法》中规定有违法行为无须造成后果也可以定罪,是希望增加违法成本和震慑犯罪,但执法机关对于具体认定和执行尺度拥有更大的自主权,为了对执法部门形成有效制衡,客观上需要强化执法检查,严厉追究执法机关不作为和徇私舞弊的责任。

4.从经济学角度分析食品安全问题 篇四

近年来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科学技术的进步以及新的食品安全法的开始实施, 人们应该享有的最起码的食品安全权利, 依然不断受到挑战。诸如苏丹红、“大头娃娃”、瘦肉精、毒大米、地沟油、一滴香、洗虾粉等问题仍然充斥着市场。食品安全问题, 越来越影响着消费者的消费欲望和消费信心,民众生活质量因此受到严重,也同时影响了食品行业的发展。

一、关于食品安全的概述

上一篇:酒店服务实习报告下一篇:美容师怎么跟顾客销售